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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物流特指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或地区)的物流往来。国际物流是基于经济全球化而出现的一种针对时间和空间方面
的困难的物流服务。在该物流的进行中,需要调动不同国家的人力、物力等资源,通过多方面的协调而选择最佳方案进行资源配置。
国际物流的发展始于二十世纪中期,在成长期的物流业的系统逐渐完善,配置渐多,虽然已经出现了跨国服务但是人们并没有将其放在重点发展的地位上。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对于国
际物流的需求也就越来越大,这就是国际物流发展的第二阶段,
即20世纪末期的十年间,这个阶段中国际物流的发展出现了阶段性,发达国家的相关业务进展迅速,第三世界国家则相对来说慢一些。
现阶段最后一个发展阶段就是20世纪末期至今,经济全球化的特征越来越突出,世界各国接受并且着重发展国际物流业,以期更多的经济利益,这也是现代国际物流的开端。也正是因为此,现代国际物流在国际贸易中的影响也越来越突出。
1.2 国际贸易的概念
国际贸易又称进出口贸易,是指国家之间的经济活动。在WTO的作用下,国际贸易的重要性已经被世界各国所承认,国家之间通过这种贸易来调整供求关系,增加财政收入。
2 现代国际物流业对国际贸易的影响
2.1 对内降低产品成本
对于现代的国际贸易来说,业务范围不仅仅局限于将产品从一个国家运到另一个国家进行售卖,而是将整个的生产加工过程分散到各个国家来进行,这就需要国际物流的配合。现代国际物流业对国际贸易的影响首先就表现在降低产品的生产成品上。
众所周知,产品的成本不仅仅以其原材料、加工等方面来作为依据,产品的运输费用也是其中一部分。在现代国际物流业的发展下,因为交通的迅速发展,降低了产品的运输费用,缩短了产品的运输时间,减少了产品的保存及管理费用,这些都是现代国际物流业对内降低生产成本的表现。
2.2 对外促进贸易发展
由于国际贸易的运输需要多国家或者地区进行配合,无形之间就增加了双方的联系和贸易往来。现代物流业的运输方式多样,经常会出现一种产品需要调动多种运输工具来完成调配,或者会出现一种产品需要多个国家或地区生产的不同零件来组装的现象。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就会使用现代国际物流的力量来进行。换句话说,现代国际物流是贸易发展的一个巨大的推力。
2.3 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现代物流业最突出的一个优势就是提高产品的生产及销售的速度,一方面可以创造巨大的经济利益,另一方面则可以提高社会资源的利用效率。
在国际贸易中,能产生巨大影响的两个因素一是时间,二是质量。现代国际物流业将产品的运输速度提高,减短了产品的保存时间,节省了人力和物力,提高了社会资源的利用效率,加快国际贸易的迅速发展。
3 现代国际物流在国际贸易中的发展对策
3.1 建立健全物流管理体制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现代国际物流在国际贸易的发展下,最基础也是最重要的部分就是建立健全的物流管理体制。现代国际物流业的发展不仅仅是依靠相关管理人员来进行,还要对
其员工进行规范和约束。建立有限的监督机制和奖惩制度可以提高现代国际物流业的工作效率。除此之外,建立健全的管理机制
还要依托于人才的引进,对于专业型人才要加大培养和引进的力度。
3.2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对交通运输工具以及储存部分的投入以及加强对发达国家的先进技术的引进和学习。基础设施建设应该“软硬兼施”,一方面是硬件的增加;另一方面则是对于技术方面软实力的增强。只有这样才能提高现代国际物流的发展速度,增强其服务项目。
3.3 紧密国际合作,创建有效机制
现代国际物流业本身就是依靠多个国家和地区方面的配合来完成的一种物流活动,所以对于发展现代国际物流业来说,也要注意增加国际间的合作,创建有关于物流业的机制或者机构,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的模式。
1985--1995年间,我国国民生产总值平均保持20.3%的年增长速度,对外贸易增长速度为27.5%。同期国际物流中,集装箱运量增长速度为31.5%,1995年外贸货运量达1108万TEU。1996年我国进出口贸易总额达到2899亿美元,比上年增长3.2%,其中进口1388.3亿美元,比上年增长51%;出口2511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5%。可见,我国国际物流量和对外贸易是同步增长的,均超过了同期国民总产值的增长速度。由此可见,国际贸易的顺利进行,要求以有效的国际物流作为保证和支持。
据有关统计,目前跨国公司控制着全球生产总值的40%左右、国际贸易的50%以上和国际投资的90%。跨国公司正在由各国子公司独立经营的阶段,向围绕公司总部战略,协同经营一体化发展,从而对国际物流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国大型企业要进入世界企业100强或500强的行列,必须极大地提高我国国际物流的支持能力。我国即将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国际贸易和跨国经营都面临着巨大商机和严峻挑战。为了使我国在世界贸易格局中占据有利的地位,提高中国跨国公司的竞争能力和成本优势,开展和加强国际物流的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一、国际物流的概念和发展
1、国际物流的概念所谓国际物流,就是组织货物在国际间的合理流动,也就是发生在不同国家之间的物流。国际物流的实质是按国际分工协作的原则,依照国际惯例,利用国际化的物流网络、物流设施和物流技术,实现货物在国际间的流动与交换,以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和世界资源优化配置。国际物流的总目标是为国际贸易和跨国经营服务。即选择最佳的方式与路径,以最低的费用和最小的风险,保质、保量、适时地将货物从某国的供方运到另一国的需方。因其是为跨国经营和对外贸易服务,使各国物流系统相互"接轨",因而与国内物流系统相比,具有国际性、复杂性和风险性等特点。
国际性是指国际物流系统涉及多个国家,系统的地理范围大。这一特点又称为国际物流系统的地理特征。国际物流跨越不同地区和国家,跨越海洋和大陆,运输距离长,运输方式多样,这就需要合理选择运输路线和运输方式,尽量缩短运输距离,缩短货物在途时间,加速货物的周转并降低物流成本。在国际间的经济活动中,生产、流通、消费三个环节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由于各国社会制度、自然环境、经营管理方法、生产习惯不同,一些因素变动较大,因而在国际间组织好货物从生产到消费的流动,是一项复杂的工作。国际物流的复杂性主要包括国际物流通讯系统设置的复杂性、法规环境的差异性和商业现状的差异性等。国际物流的风险性主要包括政治风险、经济风险和自然风险。政治风险主要指由于所经过国家的政局动荡,如罢工、战争等原因造成货物可能受到损害或灭失;经济风险又可分为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主要指从事国际物流必然要发生的资金流动,因而产生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自然风险则指物流过程中,可能因自然因素,如海风、暴雨等,而引起的风险。
2、国际物流的发展国际物流的概念虽然最近才提出并得到人们的重视,但已随着国际贸易和跨国经营的发展而迅速发展起来。其发展过程大体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
第一阶段:二十世纪50年代至80年代初。这一阶段物流设施和物流技术得到了极大的发展,建立了配送中心,广泛运用电子计算机进行管理,出现了立体无人仓库、一些国家建立了本国的物流标准化体系等等。物流系统的改善促进了国际贸易的发展,物流活动已经超出了一国范围,但物流国际化的趋势还没有得到人们的重视。
第二阶段:二十世纪80年代初至90年代初。随着经济技术的发展和国际经济往来的日益扩大,物流国际化趋势开始成为世界性的共同问题。美国密歇根州立大学教授波索克斯认为,进入80年代,美国经济已经失去了兴旺发展的势头,陷入长期倒退的危机之中。因此,必须强调改善国际性物流管理,降低产品成本,并且要改善服务,扩大销售,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获得胜利。与此同时,日本正处于成熟的经济发展期,以贸易立国,要实现与其对外贸易相适应的物流国际化,并采取了建立物流信息网络,加强物流全面质量管理等一系列措施,提高物流国际化的效率。这一阶段物流国际化的趋势局限在美、日和欧洲一些发达国家。
第三阶段:二十世纪90年代初至今。这一阶段国际物流的概念和重要性已为各国政府和外贸部门所普遍接受。贸易伙伴遍布全球,必然要求物流国际化,即物流设施国际化、物流技术国际化、物流服务国际化、货物运输国际化、包装国际化和流通加工国际化等等。世界各国广泛开展国际物流方面的理论和实践方面的大胆探索。人们已经形成共识:只有广泛开展国际物流合作,才能促进世界经济繁荣,物流无国界。
二、国际物流系统
国际物流系统是由商品的包装、储存、运输、检验、流通加工和其前后的整理、再包装以及国际配送等子系统组成。运输和储存子系统是物流系统的主要组成部分。国际物流通过商品的储存和运输,实现其自身的时间和空间效益,满足国际贸易活动和跨国公司经营的要求。
1、运输子系统运输的作用是将商品使用价值进行空间移动,物流系统依靠运输作业克服商品生产地和需要地点的空间距离,创造了商品的空间效益。国际货物运输是国际物流系统的核心。商品通过国际货物运输作业由卖方转移给买方。国际货物运输具有路线长、环节多、涉及面广、手续繁杂、风险性大、时间性强等特点。运输费用在国际贸易商品价格中占有很大比重。国际运输主要包括运输方式的选择、运输单据的处理以及投保等有关方面。
我国国际物流运输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第一,海运力量不足、航线不齐、港口较少等,影响了进出口货物及时流进流出,特别是出口货物的运输更加不足。我国出口货物主要靠海运。目前虽然我国已拥有近2000万吨的运载能力,列为世界第八位,成为我国外运的主力,并能为第三国开展货运经营,但总运输力的增长远远跟不上国际贸易发展的速度,运输力仍然不足。90年代初期曾发生过的最严重的月份缺船量达30条。目前,现有的船型结构也尽不合理,中等船舶奇缺。由于船舶较大,运输间隔时间又长,这对要求批量小、需求供货快是很不适应的。我国港口不足和布局不合理也比较突出。例如我国输往中南美、澳大利亚、新西兰、南太平洋、西非等地的货物几乎全部运到香港地区中转,这样运费高、时间长,严重影响了我国出口商品的竞争力。
第二,铁路运输全面告急,内陆出口更困难。我国同朝鲜、蒙古、独联体、越南等虽然有铁路联接,但运力仍然不足。如供香港地区作为港口运输的货物中有1/3是靠铁路运输,其运输量是很大的。又如内陆有的省份即使有货,而且有些货也是国际市场急需的,但由于铁路运力不足也不能卖出。
第三,航空运输落后,运价昂贵,难以适应外贸发展需要。80年代以来,世界空运货物已被广泛采用,而我国在这方面。却是很落后的。目前主要靠客运飞机捎带,真正的货运飞机数量少,年运量只有20万吨左右,远远满足不了外贸发展的需要。
总之,为解决外贸出口运输的困难,必须由国家和地方联合发展船队,加速沿海码头建设和航空事业的发展。
2、仓储子系统
商品储存、保管使商品在其流通过程中处于一种或长或短的相对停滞状态,这种停滞是完全必要的。因为,商品流通是一个由分散到集中,再由集中到分散的源源不断的流通过程。国际贸易和跨国经营中的商品从生产厂或供应部门被集中运送到装运港口,有时须临时存放一段时间,再装运出口,是一个集和散的过程。它主要是在各国的保税区和保税仓库进行的。主要涉及各国保税制度和保税仓库建设等方面。保税制度是对特定的进口货物,在进境后,尚未确定内销或复出的最终去向前,暂缓缴纳进口税,并由海关监管的一种制度。这是各国政府为了促进对外加工贸易和转口贸易而采取的一项关税措施。保税仓库是经海关批准专门用于存放保税货物的仓库。它必须具备专门储存、堆放货物的安全设施;健全的仓库管理制度和详细的仓库帐册,配备专门的经海关培训认可的专职管理人员。保税仓库的出现,为国际物流的海关仓储提供了既经济又便利的条件。有时会出现对货物不知最后作何处理的情况,这时买主(或卖主)将货物在保税仓库暂存一段时间。若货物最终重又出口,则无须缴纳关税或其他税费;若货物将内销,可将纳税时间推迟到实际内销时为止。从物流角度看,应尽量减少储存时间、储存数量,加速货物和资金周转,实现国际物流的高效率运转。
3、商品检验子系统
由于国际贸易和跨国经营具有投资大、风险高、周期长等特点,使得商品检验成为国际物流系统中重要的子系统。通过商品检验,确定交货品质、数量和包装条件是否符合合同规定。如发现问题,可分清责任,向有关方面索赔。在买卖合同中,一般都订有商品检验条款,其主要内容有检验时间与地点、检验机构与检验证明、检验标准与检验方法等。
根据国际贸易惯例,商品检验时间与地点的规定可概括为三种做法:
一是在出口国检验。
可分为两种情况:在工厂检验,卖方只承担货物离厂前的责任,运输中品质、数量变化的风险概不负责;装船前或装船时检验,其品质和数量以当时的检验结果由准。买方对到货的品质与数量原则上一般不得提出异议。
二是在进口国检验。包括卸货后在约定时间内检验和在买方营业处所或最后用户所在地查验两种情况。其检验结果可作为货物品质和数量的最后依据。在此条件下,卖方应承担运输过程中品质、重量变化的风险。
三是在出口国检验、进口国复验。货物在装船前进行检验,以装运港双方约定的商检机构出具的证明作为议付货款的凭证,但货物到达目的港后,买方有复验权。如复验结果与合同规定不符,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索赔,但必须出具卖方同意的公证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
在国际贸易中,从事商品检验的机构很多,包括卖方或制造厂商和买方或使用方的检验单位,有国家设立的商品检验机构以及民间设立的公证机构和行业协会附设的检验机构。在我国,统一管理和监督商品检验工作的是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及其分支机构。究竟选定由哪个机构实施和提出检验证明,在买卖合同条款中,必须明确加以规定。商品检验证明即进出口商品经检验、鉴定后,应由检验机构出具具有法津效力的证明文件。如经买卖双方同意,也可采用由出口商品的生产单位和进口商品的使用部门出具证明的办法。检验证书是证明卖方所交货物在品质、重量、包装、卫生条件等方面是否与合同规定相符依据。如与合同规定不符,买卖双方可据此作为拒收、索赔和理赔的依据。
此外,商品检验证也是议付货款的单据之一。商品检验可按生产国的标准进行检验,或按买卖双方协商同意的标准进行检验,或按国际标准或国际习惯进行检验。商品检验方法概括起来可分为感官鉴定法和理化鉴定法两种。理化鉴定法对进出口商品检验更具有重要作用。理化鉴定法一般是采用各种化学试剂、仪器器械鉴定商品品质的方法,如化学鉴定法、光学仪器鉴定法、热学分析鉴定法、机械性能鉴定。
4、商品包装子系统
杜邦定律(美国杜邦化学公司提出)认为:63%的消费者是根据商品的包装装潢进行购买的,国际市场和消费者是通过商品来认识企业的,而商品的商标和包装就是企业的面孔,它反映了一个国家的综合科技文化水平。现在我国出口商品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出口商品包装材料主要靠进口;包装产品加工技术水平低,质量上不去;外贸企业经营者对出口商品包装缺乏现代意识,表现在缺乏现代包装观念、市场观念、竞争观念和包装的信息观念。仍存在着重商品、轻包装","重商品出口、轻包装改进"等思想。为提高商品包装系统的功能和效率,应提高广大外贸职工对出口商品包装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树立现代包装意识和包装观念;尽快建立起一批出口商品包装工业基地,以适应外贸发展的需要,满足国际市场、国际物流系统对出口商品包装的各种特殊要求;认真组织好各种包装物料和包装容器的供应工作。这些包装物料、容器应具有品种多、规格齐全、批量小、变化快、交货时间急、质量要求高等特点以便扩大外贸出口和创汇能力。
5、国际物流信息子系统
该子系统主要功能是采集、处理和传递国际物流和商流的信息情报。没有功能完善的信息系统,国际贸易和跨国经营将寸步难行。国际物流信息的主要内容包括进出口单证的作业过程、支付方式信息、客户资料信息、市场行情信息和供求信息等。国际物流信息系统的特点是信息量大,交换频繁;传递量大,时间性强;环节多、点多、线长。所以要建立技术先进的国际物流信息系统。国际贸易中EDI的发展是一个重要趋势。我国应该在国际物流中加强推广EDI的应用,建设国际贸易和跨国经营的高速公路。上述主要系统应该和配送系统、装搬系统以及流通加工系统等有机联系起来,统筹考虑、全面规划,建立我国适应国际竞争要求的国际物流系统。
三、建立和完善物流网络,促进国际物流合理化
国际贸易和经营的竞争要求国际物流系统的物流费用要低,顾客服务水平要高。为实现这一目标,建立完善的国际物流系统网络十分重要。
1、国际物流系统网络概念
国际物流系统网络是指由多个收发货的"节点"和它们之间的"连线"所构成的物流抽象网络以及与之相伴随的信息流网络的有机整体。收发货节点是指进、出口国内外的各层仓库,如制造厂仓库、中间商仓库、口岸仓库、国内外中转点仓库以及流通加工配送中心和保税区仓库。国际贸易商品就是通过这些仓库的收入和发出,并在中间存放保管,实现国际物流系统的时间效益,克服生产时间和消费时间上的分离,促进国际贸易系统的顺利运行。连线是指连接上述国内外众多收发货节点间的运输,如各种海运航线、铁路线、飞机航线以及海、陆、空联合运航线。这些网络连线是库存货物的移动(运输)轨迹的物化形式;每一对节点有许多连线以表示不同的运输路线、不同产品的各种运输服务;各节点表示存货流动暂时停滞,其目的是为了更有效的移动(收或发);信息流动网的连线通常包括国内外的邮件,或某些电子媒介(如电话、电传、电报以及目前的EDI电子数据交换等),其信息网络的节点则是各种物流信息汇集及处理之点,如员工处理国际订货单据、编制大量出口单证或准备提单或电脑对最新库存量的记录;物流网与信息网并非独立,它们之间的关系是密切相联的。国际物流系统网络研究的中心问题是确定进出口货源点(或货源基地)和消费者的位置、各层级仓库及中间商批发点(零售点)的位置、规模和数量。从而决定了国际物流系统的合理布局和合理化问题。在合理布局国际物流系统网络的前提下,国际商品由卖方向买方实体流动的方向、规模、数量就确定下来了。即国际贸易的贸易量、贸易过程(流程)的重大战略问题,进出口货物的卖出和买进的流程、流向,物流费用国际贸易经营效益等,都一一确定出来了。完善和优化国际物流网络,有利于扩大我国国际贸易,提高我国跨国公司的竞争能力和成本优势。
2、建立和完善国际物流系统网络应注意的问题
首先,在规划网络内建库数目、地点及规模时,都要紧密围绕着商品交易计划,乃至一个国家宏观国际贸易总体规划。
其次,明确各级仓库的供应范围、分层关系及供应或收购数量,注意各层仓库间的有机衔接。诸如:生产厂家仓库与各中间商仓库、港(站、机场)区仓库以及出口装运能力的配合和协同,以保证国内外物流畅通,少出现或不出现在某一层仓库储存过多、过长的不均衡状态。再次,国际物流网点规划要考虑现代物流技术的发展,留有余地,以备将来的扩建。为发展外向型经济,扩大国际贸易,增强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建立健全高效、通畅的国际物流体系,实现国际物流合理化和国际贸易扩大化。
3、国际物流合理化建议
我国的国际物流系统网络已经具有一定的规模,为了促进我国国际物流系统网络更加合理,应该采取以下措施:
第一,合理选择和布局国内、外物流网点,扩大国际贸易的范围、规模,以达到费用省、服务好、信誉高、效益高、创汇好的物流总体目标。
第二,采用先进的运输方式、运输工具和运输设施,加速进出口货物的流转。充分利用海运、多式联运方式,不断扩大集装箱运输和大陆桥运输的规模,增加物流量,扩大进出口贸易量和贸易额。
第三,缩短进出口商品的在途积压,它包括进货在途(如进货、到货的待验和待进等)、销售在途(如销售待运、进出口口岸待运)、结算在途(如托收承付中的拖延等),以便节省时间,加速商品和资金的周转。
第四,改进运输路线、减少相向、迂回运输。
第五,改进包装,增大技术装载量,多装载货物,减少损耗。
第六,改进港口装卸作业,有条件的要扩建港口设施,合理利用泊位与船舶的停靠时间,尽力减少港口杂费,吸引更多的买卖双方入港。
关键词:“一带一路”;国际贸易;国际物流;协同机制
中图分类号:F710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16-000-01
“一带一路”即我国推动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与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国家在21世纪制定这一战略是非常有价值的,中国要强大必须变得更加的开放,“一带一路”战略的推出有利于把我国的开放程度推到一个新的高度,有利于中国更好的融入世界,了解认知世界,从而对世界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一带一路”战略是全球化的一种战略,有利于全球化的进一步发展,它是全球化的更好表现形式,是顺应时代潮流的表现,而且对相关参与国都是有意义的,其他相关国家应该与中国努力,来促进一带一路战略的很好实现。“一代一路”战略是一个高度空间的概念,它是一个国家与国家之间的概念,必须各国共同努力,才能取得更好的效果。我国用“一代一路”战略向世界传递了一种“合作、和平、共赢和发展”的友好理念[1],中国从这个理念出发表明中国愿意与世界和平相处和通过共同的努力来推动世界的和谐友好发展,是有利于世界各国的发展。
一、国际贸易与国际物流论述
国际贸易是国家与国家之间的一种贸易来往,对于每个国家都是比较重要的,是向世界展示自己的机会,同时也是向世界学习的机会,通过向世界展示自己从而让更多的国家认识到自己,从而更好的进行贸易,有利于各国的发展,同时给自己国家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学习的机会。现代社会如果不学习,那么将会落后的,所以可以说国际贸易,值得每个国家去重视,同时应该很好的珍惜这个好的发展机会。国际贸易的很好发展导致贸易的成本不断下降,有利于国家之间的资源配置,从而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有利于产品质量的提高与服务水平的改善[2]。国际贸易的水平会不断的提高,贸易的数量会有巨大的增长,伴随着其中的一个问题就是要提高国际物流水平来保证贸易的很好进行,好的物流有利于国际贸易的发展,与促进国家与国家之间的交流,例如中国的高铁不但给中国带来了利润,同时加强了与相关国家之间的关系,由此可以看出国际贸易的重要性。
二、在“一带一路”大背景下,国际贸易与国际物流存在的问题及相互之间协调问题
国际贸易和国际物流是全球化过程中一个问题的两个问题[6],都是全球化发展的一部分。国际贸易应当是先于国际物流产生的,也就是说相对于国际贸易而言国际物流具有明显的滞后性,在现实社会中人们希望这一滞后性变的越来越小,但是实际情况是这一滞后性没有得到很大的改善。国际贸易的发展速度比国际物流的发展慢,即使这样国际物流也不能满足国际贸易的需要,即物流的发展速度与国际贸易的数量还是有一定差距的,物流的供给不能很好的满足国际贸易的需求,只有在极少数的国家国际物流可以很好的满足国际贸易的需求。物流企业本身对国际贸易的了解不深入,导致国际物流企业的投入不能产生很大的价值,即国际物流企业不能很好的利用好自己的资源,在加之本省的资金不足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物流企业的发展,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不利于国际贸易的发展。国际贸易与国际物流之间存在这么多的问题,如今在国际化的过程中必须很好的处理这一问题,国际贸易与国际物流问题的会很好处理,将会有利于全球化的进一步发展,全球化的进一步发展一定会反过来促进国际贸易与国际物流的发展。
三、国际贸易与国际物流协同机制构建的具体措施
1.政府的角度
政府必须高度重视国际贸易与国际物流的协同问题。首先,从理念的角度出发,应当进一步强化“一带一路”战略,让企业了解全球化是一种必然趋势,国际贸易与国际物流会有一个很好的发展机会,从而让企业从观念上重视国际贸易与国际物流。其次,国家应当从具体的实施过程让国际物流企业和国际贸易企业看到未来的发展机会,国家之间应当加强合作关系,促进国家间的贸易往来,从而给国际贸易和国际物流企业起到示范的作用。最后,在中国目前经济下行的状态下中国企业应当放款金融政策,给国际物流企业和国际贸易企业一定的资金支持。国际贸易与国际物流在交易的过程中会出现很多的问题,如果有必要,可以让政府给企业来争取相关的有利于企业交易政策。
2.企业角度
国际物流企业和国际贸易企业可以通过合作的形式,来解决国际贸易与国际物流之间的问题,必须是深度的合作,只有这样才有利于问题的解决。国际物流企业与国际贸易企业各自应当分别从两个方面努力来促进国际贸易与国际物流的很好发展,第一,国际贸易企业和国际物流企业应当加强对全球化和其他国家的了解,其次,国际贸易与国际物流企业应当加强自己的实力。如今互联网、大数据等新的有利于企业的发展,所以国际物流企业和国际贸易必须很好的利用好这些因素,同时国际物流企业和国际贸易企业应当紧跟时代的步伐,在遇到问题的时候应当用创新的方法去解决,尽量要节约企业的资源,从而有利于国际物流企业和国际贸易企业的发展。
四、总结
在“一带一路”战略的大背景下,国际物流与国际贸易有了进一步的发展。但国际贸易和国际物流本身存在很多问题,从而给国际贸易和国际物流的协同带来很大的不便。国际贸易和国际物流的发展对一个国家非常重要,我们必须很好的重视这一点。本文提出从三个方面来解决国际贸易与国际物流协同的问题,分别为政府的角度、企业角度和相关公众角度。通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国际贸易和国际物流的协同会更加的好,有利于国际贸易与国际物流的展,使得离“一带一路”目标战略的实现又进了一步。
参考文献:
[1]刘卫东.“一带一路”战略的科学内涵与科学问题[J].地理科学进展,2015, 05: 538-544.
关键词:电子商务;国际物流
一引言
电子商务通常是指是在全球各地广泛的商业贸易活动中,在因特网开放的网络环境下,基于浏览器/服务器应用方式,买卖双方不谋面地进行各种商贸活动。电子商务高效便捷的特点,以及世界各地电子商务环境不断的改善,使得这项新型的商业运营模式以惊人的速度发展起来。
国际物流是不同国家之间的物流,是国内物流的延伸和进一步扩展,是跨国界的、流通范围扩大了的物的流通。国际物流是国际贸易的一个必然组成部分,各国之间的相互贸易最终都将通过国际物流来实现。
二基于电子商务的国际物流系统
国际物流系统是由商品的包装、储存、运输、检验、流通加工和其前后的整理、再包装以及国际配送等子系统组成。其中,运输和储存子系统是物流系统的主要组成部分。国际物流通过商品的储存和运输,实现其自身的时间和空间效益,满足国际贸易活动和跨国公司经营的要求。
1.运输子系统
运输的作用是将商品使用价值进行空间移动,物流系统依靠运输作业克服商品生产地和需要地点的空间距离,创造了商品的空间效益。国际货物运输是国际物流系统的核心,它具有路线长、环节多、涉及面广、手续繁杂、风险性大、时间性强等特点。在电子商务时代,要提供最佳的服务,运输子系统必须要有良好的信息处理系统,使商品在几乎不停留的情况下快速流动、直达目的地。
2.仓储子系统
国际贸易和跨国经营中的商品从生产厂或供应部门被集中运送到装运港口,有时须临时存放一段时间,再装运出口,它主要是在各国的保税区和保税仓库进行的。这主要涉及到各国保税制度和保税仓库建设等方面。保税制度是对特定的进口货物,在进境后,尚未确定内销或复出的最终去向前,暂缓缴纳进口税,并由海关监管的一种制度。这是各国政府为了促进对外加工贸易和转口贸易而采取的一项关税措施。保税仓库是经海关批准专门用于存放保税货物的仓库。它必须具备专门储存、堆放货物的安全设施;健全的仓库管理制度和详细的仓库账册,配备专门的经海关培训认可的专职管理人员。
3.商品检验子系统
由于国际贸易和跨国经营具有投资大、风险高、周期长等特点,使得商品检验成为国际物流系统中重要的子系统。通过商品检验,确定交货品质、数量和包装条件是否符合合同规定。如发现问题,可分清责任,向有关方面索赔。而今,无纸化贸易已经在海关贸易许可管理、通关、商品检验等领域广泛运用,大大降低了成本,提高了效率。
4.国际物流信息子系统
该子系统主要功能是采集、处理和传递国际物流和商流的信息情报。没有功能完善的信息系统,国际贸易和跨国经营将寸步难行。国际物流信息的主要内容包括进出口单证的作业过程、支付方式信息、客户资料信息、市场行情信息和供求信息等。国际物流信息系统的特点是信息量大,交换频繁;传递量大,时间性强;环节多、点多、线长。所以,要建立技术先进的国际物流信息系统。国际贸易中EDI的发展是一个重要趋势,我们应该在国际物流中加强推广EDI的应用,建设国际贸易和跨国经营的高速公路。
三、基于电子商务的国际物流的发展战略
1.建立国际物流信息交易系统
随着国际物流信息化趋势的推进,我们要加快建立国际物流信息交易系统,确保全天候地与国际互联网沟通,以满足国际物流运作的需要。具体说来,国际物流信息交易系统应该包括国际物流信息、国际物流商品展示信息、国际物流余缺商品调剂市场信息、国际物流加工信息、国际物流仓储信息、国际物流金融体系、国际物流配送信息和国际物流服务反馈信息等内容。
2.积极发展第三方物流
第三方物流是物流服务供给方在特定的时间段内按特定的价格向需求方提供个性化系列物流服务的交易方式,它是由物流劳务的供方、需方之外的第三方去完成物流服务的物流运作方式。第三方物流企业提供的集成物流服务以信息技术为主导,离开了信息技术集成物流服务只能成为空谈,信息技术是第三方物流企业的灵魂,并且能够提供网络化服务。这种物流服务是建立在现代电子信息技术基础上的,常用于支撑第三方物流的信息技术有:实现信息快速交换的EDI技术、实现资金快速支付的EFT技术、实现信息快速输入的条形码技术和实现网上交易的电子商务技术等。
3.大力推广第四方物流
第三方物流提供商往往在综合技术、集成技术以及战略和全球扩展能力上存在局限性,使得客户对第三方物流提供商在改进他们的物流与供应链功效上是否会有所突破缺乏信心,不得不转而求助于咨询公司、集成技术提供商等,由他们评估、设计、制定及运作全面的供应链集成方案。这种管理第三方物流服务的新组织一经出现,就有人十分形象地把它称之为“第四方物流”。最早由安德森咨询公司提出的第四方物流的概念,“第四方物流是一个供应链集成商,他调集和管理组织自己的以及具有互补性的服务提供商的资源、能力和技术,以提供一个综合的供应链解决方案”。第四方物流以整合供应链为己任,向企业提供完整的物流解决方案。
4.引进和培养优秀的物流管理人才
物流服务包括物流资源的重新整合,包括产、供、销各个环节物流活动的重新整合,包括利用电子商务平台为客户提供高效、准确、及时的服务,包括从供应商到消费方的门到门的全程服务。国际物流要具有上述服务能力,就必须引进国际化的物流服务理念、管理模式、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国内外优秀的物流管理人才。还特别要重视以“产学研”一体化模式培养从事物流理论研究与实务的专门人才,懂电子商务理论和实务的专门人才,既懂IT技术又懂电子商务的网络经济人才,既懂电子商务又懂现代物流的有创新思想的复合型人才等四类人才,因为上述四类人才将直接影响我国电子商务与物流配送体系的发展。
关键词:电子商务;国际物流
Abstract:Thispaperproceedswiththeconceptsofe-commerceandInternationallogistics,discussestheapplicationofe-commerceininternationallogisticssubsystemssuchastransportation,storage,commodityinspectionandinformation,etc.
KeyWords:E-commerce,Internationallogistics
一引言
电子商务通常是指是在全球各地广泛的商业贸易活动中,在因特网开放的网络环境下,基于浏览器/服务器应用方式,买卖双方不谋面地进行各种商贸活动。电子商务高效便捷的特点,以及世界各地电子商务环境不断的改善,使得这项新型的商业运营模式以惊人的速度发展起来。
国际物流是不同国家之间的物流,是国内物流的延伸和进一步扩展,是跨国界的、流通范围扩大了的物的流通。国际物流是国际贸易的一个必然组成部分,各国之间的相互贸易最终都将通过国际物流来实现。
二基于电子商务的国际物流系统
国际物流系统是由商品的包装、储存、运输、检验、流通加工和其前后的整理、再包装以及国际配送等子系统组成。其中,运输和储存子系统是物流系统的主要组成部分。国际物流通过商品的储存和运输,实现其自身的时间和空间效益,满足国际贸易活动和跨国公司经营的要求。
1.运输子系统
运输的作用是将商品使用价值进行空间移动,物流系统依靠运输作业克服商品生产地和需要地点的空间距离,创造了商品的空间效益。国际货物运输是国际物流系统的核心,它具有路线长、环节多、涉及面广、手续繁杂、风险性大、时间性强等特点。在电子商务时代,要提供最佳的服务,运输子系统必须要有良好的信息处理系统,使商品在几乎不停留的情况下快速流动、直达目的地。
2.仓储子系统
国际贸易和跨国经营中的商品从生产厂或供应部门被集中运送到装运港口,有时须临时存放一段时间,再装运出口,它主要是在各国的保税区和保税仓库进行的。这主要涉及到各国保税制度和保税仓库建设等方面。保税制度是对特定的进口货物,在进境后,尚未确定内销或复出的最终去向前,暂缓缴纳进口税,并由海关监管的一种制度。这是各国政府为了促进对外加工贸易和转口贸易而采取的一项关税措施。保税仓库是经海关批准专门用于存放保税货物的仓库。它必须具备专门储存、堆放货物的安全设施;健全的仓库管理制度和详细的仓库账册,配备专门的经海关培训认可的专职管理人员。
3.商品检验子系统
由于国际贸易和跨国经营具有投资大、风险高、周期长等特点,使得商品检验成为国际物流系统中重要的子系统。通过商品检验,确定交货品质、数量和包装条件是否符合合同规定。如发现问题,可分清责任,向有关方面索赔。而今,无纸化贸易已经在海关贸易许可管理、通关、商品检验等领域广泛运用,大大降低了成本,提高了效率。
4.国际物流信息子系统
该子系统主要功能是采集、处理和传递国际物流和商流的信息情报。没有功能完善的信息系统,国际贸易和跨国经营将寸步难行。国际物流信息的主要内容包括进出口单证的作业过程、支付方式信息、客户资料信息、市场行情信息和供求信息等。国际物流信息系统的特点是信息量大,交换频繁;传递量大,时间性强;环节多、点多、线长。所以,要建立技术先进的国际物流信息系统。国际贸易中EDI的发展是一个重要趋势,我们应该在国际物流中加强推广EDI的应用,建设国际贸易和跨国经营的高速公路。
三、基于电子商务的国际物流的发展战略
1.建立国际物流信息交易系统
随着国际物流信息化趋势的推进,我们要加快建立国际物流信息交易系统,确保全天候地与国际互联网沟通,以满足国际物流运作的需要。具体说来,国际物流信息交易系统应该包括国际物流信息、国际物流商品展示信息、国际物流余缺商品调剂市场信息、国际物流加工信息、国际物流仓储信息、国际物流金融体系、国际物流配送信息和国际物流服务反馈信息等内容。
2.积极发展第三方物流
第三方物流是物流服务供给方在特定的时间段内按特定的价格向需求方提供个性化系列物流服务的交易方式,它是由物流劳务的供方、需方之外的第三方去完成物流服务的物流运作方式。第三方物流企业提供的集成物流服务以信息技术为主导,离开了信息技术集成物流服务只能成为空谈,信息技术是第三方物流企业的灵魂,并且能够提供网络化服务。这种物流服务是建立在现代电子信息技术基础上的,常用于支撑第三方物流的信息技术有:实现信息快速交换的EDI技术、实现资金快速支付的EFT技术、实现信息快速输入的条形码技术和实现网上交易的电子商务技术等。
3.大力推广第四方物流
第三方物流提供商往往在综合技术、集成技术以及战略和全球扩展能力上存在局限性,使得客户对第三方物流提供商在改进他们的物流与供应链功效上是否会有所突破缺乏信心,不得不转而求助于咨询公司、集成技术提供商等,由他们评估、设计、制定及运作全面的供应链集成方案。这种管理第三方物流服务的新组织一经出现,就有人十分形象地把它称之为“第四方物流”。最早由安德森咨询公司提出的第四方物流的概念,“第四方物流是一个供应链集成商,他调集和管理组织自己的以及具有互补性的服务提供商的资源、能力和技术,以提供一个综合的供应链解决方案”。第四方物流以整合供应链为己任,向企业提供完整的物流解决方案。
4.引进和培养优秀的物流管理人才
物流服务包括物流资源的重新整合,包括产、供、销各个环节物流活动的重新整合,包括利用电子商务平台为客户提供高效、准确、及时的服务,包括从供应商到消费方的门到门的全程服务。国际物流要具有上述服务能力,就必须引进国际化的物流服务理念、管理模式、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国内外优秀的物流管理人才。还特别要重视以“产学研”一体化模式培养从事物流理论研究与实务的专门人才,懂电子商务理论和实务的专门人才,既懂IT技术又懂电子商务的网络经济人才,既懂电子商务又懂现代物流的有创新思想的复合型人才等四类人才,因为上述四类人才将直接影响我国电子商务与物流配送体系的发展。
关键词:电子商务;国际物流
一引言
电子商务通常是指是在全球各地广泛的商业贸易活动中,在因特网开放的网络环境下,基于浏览器/服务器应用方式,买卖双方不谋面地进行各种商贸活动。电子商务高效便捷的特点,以及世界各地电子商务环境不断的改善,使得这项新型的商业运营模式以惊人的速度发展起来。
国际物流是不同国家之间的物流,是国内物流的延伸和进一步扩展,是跨国界的、流通范围扩大了的物的流通。国际物流是国际贸易的一个必然组成部分,各国之间的相互贸易最终都将通过国际物流来实现。
二基于电子商务的国际物流系统
国际物流系统是由商品的包装、储存、运输、检验、流通加工和其前后的整理、再包装以及国际配送等子系统组成。其中,运输和储存子系统是物流系统的主要组成部分。国际物流通过商品的储存和运输,实现其自身的时间和空间效益,满足国际贸易活动和跨国公司经营的要求。
1.运输子系统
运输的作用是将商品使用价值进行空间移动,物流系统依靠运输作业克服商品生产地和需要地点的空间距离,创造了商品的空间效益。国际货物运输是国际物流系统的核心,它具有路线长、环节多、涉及面广、手续繁杂、风险性大、时间性强等特点。在电子商务时代,要提供最佳的服务,运输子系统必须要有良好的信息处理系统,使商品在几乎不停留的情况下快速流动、直达目的地。
2.仓储子系统
国际贸易和跨国经营中的商品从生产厂或供应部门被集中运送到装运港口,有时须临时存放一段时间,再装运出口,它主要是在各国的保税区和保税仓库进行的。这主要涉及到各国保税制度和保税仓库建设等方面。保税制度是对特定的进口货物,在进境后,尚未确定内销或复出的最终去向前,暂缓缴纳进口税,并由海关监管的一种制度。这是各国政府为了促进对外加工贸易和转口贸易而采取的一项关税措施。保税仓库是经海关批准专门用于存放保税货物的仓库。它必须具备专门储存、堆放货物的安全设施;健全的仓库管理制度和详细的仓库账册,配备专门的经海关培训认可的专职管理人员。
3.商品检验子系统
由于国际贸易和跨国经营具有投资大、风险高、周期长等特点,使得商品检验成为国际物流系统中重要的子系统。通过商品检验,确定交货品质、数量和包装条件是否符合合同规定。如发现问题,可分清责任,向有关方面索赔。而今,无纸化贸易已经在海关贸易许可管理、通关、商品检验等领域广泛运用,大大降低了成本,提高了效率。
4.国际物流信息子系统
该子系统主要功能是采集、处理和传递国际物流和商流的信息情报。没有功能完善的信息系统,国际贸易和跨国经营将寸步难行。国际物流信息的主要内容包括进出口单证的作业过程、支付方式信息、客户资料信息、市场行情信息和供求信息等。国际物流信息系统的特点是信息量大,交换频繁;传递量大,时间性强;环节多、点多、线长。所以,要建立技术先进的国际物流信息系统。国际贸易中EDI的发展是一个重要趋势,我们应该在国际物流中加强推广EDI的应用,建设国际贸易和跨国经营的高速公路。
三、基于电子商务的国际物流的发展战略
1.建立国际物流信息交易系统
随着国际物流信息化趋势的推进,我们要加快建立国际物流信息交易系统,确保全天候地与国际互联网沟通,以满足国际物流运作的需要。具体说来,国际物流信息交易系统应该包括国际物流信息、国际物流商品展示信息、国际物流余缺商品调剂市场信息、国际物流加工信息、国际物流仓储信息、国际物流金融体系、国际物流配送信息和国际物流服务反馈信息等内容。
2.积极发展第三方物流
第三方物流是物流服务供给方在特定的时间段内按特定的价格向需求方提供个性化系列物流服务的交易方式,它是由物流劳务的供方、需方之外的第三方去完成物流服务的物流运作方式。第三方物流企业提供的集成物流服务以信息技术为主导,离开了信息技术集成物流服务只能成为空谈,信息技术是第三方物流企业的灵魂,并且能够提供网络化服务。这种物流服务是建立在现代电子信息技术基础上的,常用于支撑第三方物流的信息技术有:实现信息快速交换的EDI技术、实现资金快速支付的EFT技术、实现信息快速输入的条形码技术和实现网上交易的电子商务技术等。
3.大力推广第四方物流
第三方物流提供商往往在综合技术、集成技术以及战略和全球扩展能力上存在局限性,使得客户对第三方物流提供商在改进他们的物流与供应链功效上是否会有所突破缺乏信心,不得不转而求助于咨询公司、集成技术提供商等,由他们评估、设计、制定及运作全面的供应链集成方案。这种管理第三方物流服务的新组织一经出现,就有人十分形象地把它称之为“第四方物流”。最早由安德森咨询公司提出的第四方物流的概念,“第四方物流是一个供应链集成商,他调集和管理组织自己的以及具有互补性的服务提供商的资源、能力和技术,以提供一个综合的供应链解决方案”。第四方物流以整合供应链为己任,向企业提供完整的物流解决方案。
4.引进和培养优秀的物流管理人才
物流服务包括物流资源的重新整合,包括产、供、销各个环节物流活动的重新整合,包括利用电子商务平台为客户提供高效、准确、及时的服务,包括从供应商到消费方的门到门的全程服务。国际物流要具有上述服务能力,就必须引进国际化的物流服务理念、管理模式、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国内外优秀的物流管理人才。还特别要重视以“产学研”一体化模式培养从事物流理论研究与实务的专门人才,懂电子商务理论和实务的专门人才,既懂IT技术又懂电子商务的网络经济人才,既懂电子商务又懂现代物流的有创新思想的复合型人才等四类人才,因为上述四类人才将直接影响我国电子商务与物流配送体系的发展。
据有关统计,目前跨国公司控制着全球生产总值的40%左右、国际贸易的50%以上和国际投资的90%。跨国公司正在由各国子公司独立经营的阶段,向围绕公司总部战略,协同经营一体化发展,从而对国际物流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国大型企业要进入世界企业100强或500强的行列,必须极大地提高我国国际物流的支持能力。我国即将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国际贸易和跨国经营都面临着巨大商机和严峻挑战。为了使我国在世界贸易格局中占据有利的地位,提高中国跨国公司的竞争能力和成本优势,开展和加强国际物流的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一、国际物流的概念和发展
1、国际物流的概念所谓国际物流,就是组织货物在国际间的合理流动,也就是发生在不同国家之间的物流。国际物流的实质是按国际分工协作的原则,依照国际惯例,利用国际化的物流网络、物流设施和物流技术,实现货物在国际间的流动与交换,以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和世界资源优化配置。国际物流的总目标是为国际贸易和跨国经营服务。即选择最佳的方式与路径,以最低的费用和最小的风险,保质、保量、适时地将货物从某国的供方运到另一国的需方。因其是为跨国经营和对外贸易服务,使各国物流系统相互"接轨",因而与国内物流系统相比,具有国际性、复杂性和风险性等特点。
国际性是指国际物流系统涉及多个国家,系统的地理范围大。这一特点又称为国际物流系统的地理特征。国际物流跨越不同地区和国家,跨越海洋和大陆,运输距离长,运输方式多样,这就需要合理选择运输路线和运输方式,尽量缩短运输距离,缩短货物在途时间,加速货物的周转并降低物流成本。在国际间的经济活动中,生产、流通、消费三个环节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由于各国社会制度、自然环境、经营管理方法、生产习惯不同,一些因素变动较大,因而在国际间组织好货物从生产到消费的流动,是一项复杂的工作。国际物流的复杂性主要包括国际物流通讯系统设置的复杂性、法规环境的差异性和商业现状的差异性等。国际物流的风险性主要包括政治风险、经济风险和自然风险。政治风险主要指由于所经过国家的政局动荡,如罢工、战争等原因造成货物可能受到损害或灭失;经济风险又可分为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主要指从事国际物流必然要发生的资金流动,因而产生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自然风险则指物流过程中,可能因自然因素,如海风、暴雨等,而引起的风险。
2、国际物流的发展国际物流的概念虽然最近才提出并得到人们的重视,但已随着国际贸易和跨国经营的发展而迅速发展起来。其发展过程大体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
第一阶段:二十世纪50年代至80年代初。这一阶段物流设施和物流技术得到了极大的发展,建立了配送中心,广泛运用电子计算机进行管理,出现了立体无人仓库、一些国家建立了本国的物流标准化体系等等。物流系统的改善促进了国际贸易的发展,物流活动已经超出了一国范围,但物流国际化的趋势还没有得到人们的重视。
第二阶段:二十世纪80年代初至90年代初。随着经济技术的发展和国际经济往来的日益扩大,物流国际化趋势开始成为世界性的共同问题。美国密歇根州立大学教授波索克斯认为,进入80年代,美国经济已经失去了兴旺发展的势头,陷入长期倒退的危机之中。因此,必须强调改善国际性物流管理,降低产品成本,并且要改善服务,扩大销售,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获得胜利。与此同时,日本正处于成熟的经济发展期,以贸易立国,要实现与其对外贸易相适应的物流国际化,并采取了建立物流信息网络,加强物流全面质量管理等一系列措施,提高物流国际化的效率。这一阶段物流国际化的趋势局限在美、日和欧洲一些发达国家。
第三阶段:二十世纪90年代初至今。这一阶段国际物流的概念和重要性已为各国政府和外贸部门所普遍接受。贸易伙伴遍布全球,必然要求物流国际化,即物流设施国际化、物流技术国际化、物流服务国际化、货物运输国际化、包装国际化和流通加工国际化等等。世界各国广泛开展国际物流方面的理论和实践方面的大胆探索。人们已经形成共识:只有广泛开展国际物流合作,才能促进世界经济繁荣,物流无国界。
二、国际物流系统
国际物流系统是由商品的包装、储存、运输、检验、流通加工和其前后的整理、再包装以及国际配送等子系统组成。运输和储存子系统是物流系统的主要组成部分。国际物流通过商品的储存和运输,实现其自身的时间和空间效益,满足国际贸易活动和跨国公司经营的要求。
1、运输子系统运输的作用是将商品使用价值进行空间移动,物流系统依靠运输作业克服商品生产地和需要地点的空间距离,创造了商品的空间效益。国际货物运输是国际物流系统的核心。商品通过国际货物运输作业由卖方转移给买方。国际货物运输具有路线长、环节多、涉及面广、手续繁杂、风险性大、时间性强等特点。运输费用在国际贸易商品价格中占有很大比重。国际运输主要包括运输方式的选择、运输单据的处理以及投保等有关方面。
我国国际物流运输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第一,海运力量不足、航线不齐、港口较少等,影响了进出口货物及时流进流出,特别是出口货物的运输更加不足。我国出口货物主要靠海运。目前虽然我国已拥有近2000万吨的运载能力,列为世界第八位,成为我国外运的主力,并能为第三国开展货运经营,但总运输力的增长远远跟不上国际贸易发展的速度,运输力仍然不足。90年代初期曾发生过的最严重的月份缺船量达30条。目前,现有的船型结构也尽不合理,中等船舶奇缺。由于船舶较大,运输间隔时间又长,这对要求批量小、需求供货快是很不适应的。我国港口不足和布局不合理也比较突出。例如我国输往中南美、澳大利亚、新西兰、南太平洋、西非等地的货物几乎全部运到香港地区中转,这样运费高、时间长,严重影响了我国出口商品的竞争力。
第二,铁路运输全面告急,内陆出口更困难。我国同朝鲜、蒙古、独联体、越南等虽然有铁路联接,但运力仍然不足。如供香港地区作为港口运输的货物中有1/3是靠铁路运输,其运输量是很大的。又如内陆有的省份即使有货,而且有些货也是国际市场急需的,但由于铁路运力不足也不能卖出。第三,航空运输落后,运价昂贵,难以适应外贸发展需要。80年代以来,世界空运货物已被广泛采用,而我国在这方面。却是很落后的。目前主要靠客运飞机捎带,真正的货运飞机数量少,年运量只有20万吨左右,远远满足不了外贸发展的需要。
总之,为解决外贸出口运输的困难,必须由国家和地方联合发展船队,加速沿海码头建设和航空事业的发展。
2、仓储子系统
商品储存、保管使商品在其流通过程中处于一种或长或短的相对停滞状态,这种停滞是完全必要的。因为,商品流通是一个由分散到集中,再由集中到分散的源源不断的流通过程。国际贸易和跨国经营中的商品从生产厂或供应部门被集中运送到装运港口,有时须临时存放一段时间,再装运出口,是一个集和散的过程。它主要是在各国的保税区和保税仓库进行的。主要涉及各国保税制度和保税仓库建设等方面。保税制度是对特定的进口货物,在进境后,尚未确定内销或复出的最终去向前,暂缓缴纳进口税,并由海关监管的一种制度。这是各国政府为了促进对外加工贸易和转口贸易而采取的一项关税措施。保税仓库是经海关批准专门用于存放保税货物的仓库。它必须具备专门储存、堆放货物的安全设施;健全的仓库管理制度和详细的仓库帐册,配备专门的经海关培训认可的专职管理人员。保税仓库的出现,为国际物流的海关仓储提供了既经济又便利的条件。有时会出现对货物不知最后作何处理的情况,这时买主(或卖主)将货物在保税仓库暂存一段时间。若货物最终重又出口,则无须缴纳关税或其他税费;若货物将内销,可将纳税时间推迟到实际内销时为止。从物流角度看,应尽量减少储存时间、储存数量,加速货物和资金周转,实现国际物流的高效率运转。
3、商品检验子系统
由于国际贸易和跨国经营具有投资大、风险高、周期长等特点,使得商品检验成为国际物流系统中重要的子系统。通过商品检验,确定交货品质、数量和包装条件是否符合合同规定。如发现问题,可分清责任,向有关方面索赔。在买卖合同中,一般都订有商品检验条款,其主要内容有检验时间与地点、检验机构与检验证明、检验标准与检验方法等。
根据国际贸易惯例,商品检验时间与地点的规定可概括为三种做法:
一是在出口国检验。
可分为两种情况:在工厂检验,卖方只承担货物离厂前的责任,运输中品质、数量变化的风险概不负责;装船前或装船时检验,其品质和数量以当时的检验结果由准。买方对到货的品质与数量原则上一般不得提出异议。
二是在进口国检验。包括卸货后在约定时间内检验和在买方营业处所或最后用户所在地查验两种情况。其检验结果可作为货物品质和数量的最后依据。在此条件下,卖方应承担运输过程中品质、重量变化的风险。
三是在出口国检验、进口国复验。货物在装船前进行检验,以装运港双方约定的商检机构出具的证明作为议付货款的凭证,但货物到达目的港后,买方有复验权。如复验结果与合同规定不符,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索赔,但必须出具卖方同意的公证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
在国际贸易中,从事商品检验的机构很多,包括卖方或制造厂商和买方或使用方的检验单位,有国家设立的商品检验机构以及民间设立的公证机构和行业协会附设的检验机构。在我国,统一管理和监督商品检验工作的是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及其分支机构。究竟选定由哪个机构实施和提出检验证明,在买卖合同条款中,必须明确加以规定。商品检验证明即进出口商品经检验、鉴定后,应由检验机构出具具有法津效力的证明文件。如经买卖双方同意,也可采用由出口商品的生产单位和进口商品的使用部门出具证明的办法。检验证书是证明卖方所交货物在品质、重量、包装、卫生条件等方面是否与合同规定相符依据。如与合同规定不符,买卖双方可据此作为拒收、索赔和理赔的依据。
此外,商品检验证也是议付货款的单据之一。商品检验可按生产国的标准进行检验,或按买卖双方协商同意的标准进行检验,或按国际标准或国际习惯进行检验。商品检验方法概括起来可分为感官鉴定法和理化鉴定法两种。理化鉴定法对进出口商品检验更具有重要作用。理化鉴定法一般是采用各种化学试剂、仪器器械鉴定商品品质的方法,如化学鉴定法、光学仪器鉴定法、热学分析鉴定法、机械性能鉴定。
4、商品包装子系统
杜邦定律(美国杜邦化学公司提出)认为:63%的消费者是根据商品的包装装潢进行购买的,国际市场和消费者是通过商品来认识企业的,而商品的商标和包装就是企业的面孔,它反映了一个国家的综合科技文化水平。现在我国出口商品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出口商品包装材料主要靠进口;包装产品加工技术水平低,质量上不去;外贸企业经营者对出口商品包装缺乏现代意识,表现在缺乏现代包装观念、市场观念、竞争观念和包装的信息观念。仍存在着重商品、轻包装","重商品出口、轻包装改进"等思想。为提高商品包装系统的功能和效率,应提高广大外贸职工对出口商品包装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树立现代包装意识和包装观念;尽快建立起一批出口商品包装工业基地,以适应外贸发展的需要,满足国际市场、国际物流系统对出口商品包装的各种特殊要求;认真组织好各种包装物料和包装容器的供应工作。这些包装物料、容器应具有品种多、规格齐全、批量小、变化快、交货时间急、质量要求高等特点以便扩大外贸出口和创汇能力。
5、国际物流信息子系统
该子系统主要功能是采集、处理和传递国际物流和商流的信息情报。没有功能完善的信息系统,国际贸易和跨国经营将寸步难行。国际物流信息的主要内容包括进出口单证的作业过程、支付方式信息、客户资料信息、市场行情信息和供求信息等。国际物流信息系统的特点是信息量大,交换频繁;传递量大,时间性强;环节多、点多、线长。所以要建立技术先进的国际物流信息系统。国际贸易中EDI的发展是一个重要趋势。我国应该在国际物流中加强推广EDI的应用,建设国际贸易和跨国经营的高速公路。上述主要系统应该和配送系统、装搬系统以及流通加工系统等有机联系起来,统筹考虑、全面规划,建立我国适应国际竞争要求的国际物流系统。
三、建立和完善物流网络,促进国际物流合理化
国际贸易和经营的竞争要求国际物流系统的物流费用要低,顾客服务水平要高。为实现这一目标,建立完善的国际物流系统网络十分重要。
1、国际物流系统网络概念
国际物流系统网络是指由多个收发货的"节点"和它们之间的"连线"所构成的物流抽象网络以及与之相伴随的信息流网络的有机整体。收发货节点是指进、出口国内外的各层仓库,如制造厂仓库、中间商仓库、口岸仓库、国内外中转点仓库以及流通加工配送中心和保税区仓库。国际贸易商品就是通过这些仓库的收入和发出,并在中间存放保管,实现国际物流系统的时间效益,克服生产时间和消费时间上的分离,促进国际贸易系统的顺利运行。连线是指连接上述国内外众多收发货节点间的运输,如各种海运航线、铁路线、飞机航线以及海、陆、空联合运航线。这些网络连线是库存货物的移动(运输)轨迹的物化形式;每一对节点有许多连线以表示不同的运输路线、不同产品的各种运输服务;各节点表示存货流动暂时停滞,其目的是为了更有效的移动(收或发);信息流动网的连线通常包括国内外的邮件,或某些电子媒介(如电话、电传、电报以及目前的EDI电子数据交换等),其信息网络的节点则是各种物流信息汇集及处理之点,如员工处理国际订货单据、编制大量出口单证或准备提单或电脑对最新库存量的记录;物流网与信息网并非独立,它们之间的关系是密切相联的。国际物流系统网络研究的中心问题是确定进出口货源点(或货源基地)和消费者的位置、各层级仓库及中间商批发点(零售点)的位置、规模和数量。从而决定了国际物流系统的合理布局和合理化问题。在合理布局国际物流系统网络的前提下,国际商品由卖方向买方实体流动的方向、规模、数量就确定下来了。即国际贸易的贸易量、贸易过程(流程)的重大战略问题,进出口货物的卖出和买进的流程、流向,物流费用国际贸易经营效益等,都一一确定出来了。完善和优化国际物流网络,有利于扩大我国国际贸易,提高我国跨国公司的竞争能力和成本优势。
2、建立和完善国际物流系统网络应注意的问题
首先,在规划网络内建库数目、地点及规模时,都要紧密围绕着商品交易计划,乃至一个国家宏观国际贸易总体规划。
其次,明确各级仓库的供应范围、分层关系及供应或收购数量,注意各层仓库间的有机衔接。诸如:生产厂家仓库与各中间商仓库、港(站、机场)区仓库以及出口装运能力的配合和协同,以保证国内外物流畅通,少出现或不出现在某一层仓库储存过多、过长的不均衡状态。再次,国际物流网点规划要考虑现代物流技术的发展,留有余地,以备将来的扩建。为发展外向型经济,扩大国际贸易,增强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建立健全高效、通畅的国际物流体系,实现国际物流合理化和国际贸易扩大化。
3、国际物流合理化建议
我国的国际物流系统网络已经具有一定的规模,为了促进我国国际物流系统网络更加合理,应该采取以下措施:
第一,合理选择和布局国内、外物流网点,扩大国际贸易的范围、规模,以达到费用省、服务好、信誉高、效益高、创汇好的物流总体目标。
第二,采用先进的运输方式、运输工具和运输设施,加速进出口货物的流转。充分利用海运、多式联运方式,不断扩大集装箱运输和大陆桥运输的规模,增加物流量,扩大进出口贸易量和贸易额。
第三,缩短进出口商品的在途积压,它包括进货在途(如进货、到货的待验和待进等)、销售在途(如销售待运、进出口口岸待运)、结算在途(如托收承付中的拖延等),以便节省时间,加速商品和资金的周转。
第四,改进运输路线、减少相向、迂回运输。
第五,改进包装,增大技术装载量,多装载货物,减少损耗。
第六,改进港口装卸作业,有条件的要扩建港口设施,合理利用泊位与船舶的停靠时间,尽力减少港口杂费,吸引更多的买卖双方入港。
关键词:物流法;系统论;融贯论;整全法;国际运输;鹿特丹规则
一、物流国际化与物流法建构的难点
世界经济已经进入“从战略的高度来考虑物流的时代”,就物流的区域化以及全球化的发展趋势而言,21世纪必将是物流服务全球化的时代。
所谓国际物流,就是组织货物在国际间的合理流动。国际物流的实质是按国际分工协作的原则,依照国际惯例,利用国际化的物流网络、物流设施和物流技术,实现货物在国际间的流动与交换,以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和世界资源优化配置。
国际物流业务必须以法律为保障,通过法律来调整国际物流关系和规范国际物流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我国的物流法律与物流经济并没有同步发展,目前我国还没有一部专门的和统一的物流法,我国现行的调整国际物流方面的法律法规都散见于关于物流各个环节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国际条约、国际惯例以及各种技术规范、技术法规之中。
在物流法律的研究中,我国某些法学家提出物流需要立法的建议是有积极意义的[1],但是,笔者认为:构建我国物流法律制度的困难不在于纵向的物流法律的缺失,而在于横向的物流法律的整合。针对物流市场准入及监管法律的缺失,解决的途径是对空白地带立法,这是在白纸上可以画最美图案的道理。目前物流法律制度最大的困难出现在横向的立法上,即调整物流主体从事物流活动行为的民事法律规范,即所谓的物流行为法上。
物流行为涉及采购、仓储、运输、流通加工、包装、配送、装卸、搬运、信息处理等环节,规范这些环节的法律性质属于合同法的范畴,我国已经构建了包括合同法在内的日益完善的民法体系。如果要对物流行为进行专门的立法,除了统一性较差的运输环节法律的内容之外,对采购、仓储、加工、包装、装卸、搬运等环节的规定,基本只能在现行的民事法律框架内对原有的相关法条进行重述,那样的立法是没有实质的意义的。所以有人建议横向的物流法不需要专门立法,而适用物流行为各环节已有的法律。但是现有的物流各环节相关的内容,并不能满足物流环节的法律适用,比如《合同法》并没有相对于物流合同的特别规定;就物流中的运输法部分而言,各种运输方式(海运、航空、铁路运输)的法律差别很大,国际法与国内法差别很大,目前单是运输法内部的统一都是很困难的事情。一个规则模糊,可预见性差的物流法律体系,如何去满足物流经济的发展要求呢?
可见,现成的物流行为各环节的法律如果不经过有效的整合而应用于物流法律,那只是一些不成体系的法律碎片而已。如果不对这些法律碎片进行整合,而是进行简单的拼接,难免会出现物流法律体系构建的困难以及体系内的不衔接甚至冲突的异象。
二、系统论思想对国际物流法的启示
构建国际物流法体系以及整合法律体系内部各环节法律,首先需要确定物流法律的理念,或者说探寻物流法的基本精神。这需要从物流的概念及物流系统的基本特性作出分析。
我国国家标准物流术语中将物流定义为:物流是物品从供应地到接受地的实体流动过程,根据客户需要,将运输、储存、装卸、搬运、包装、流通加工、配送、信息处理等功能有机结合来实现用户要求的过程。
目前,各种物流理论研究都一致认为:物流学科不仅仅是将传统的运输、仓储等部门的简单加法,而是要让物流中的各个环节有机地融入整个理论体系中[2],这个理论体系就是系统论。物流不仅是一种活动,更是一种科学的理念。如果将物流作为一种活动,本身实际上早已存在,如运输、仓储等任何物品的流动过程,但现代物流却不是简单的活动,而是能使这些单独的物流活动有机协调,以达到节约成本,提高效率的管理目标。国际物流尤其强调系统化,强调每一个具体的物流活动都是整个物流系统中的一部分,需要与其他环节的协调和优化组合,从而使系统成本最低、效率最高。
因此,在构建国际物流法律时,系统论的思想应当是物流法律所具备的根本理念。
任何法律均调整一定的社会关系,调整不同的社会关系成为划分不同法律部门的标准。而国际物流的范畴决定了国际物流法的含义和基本范筹。国际物流法是为调整国际物流活动产生的,它是与国际物流活动有关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国际物流法是以国际物流活动为基础的,国际物流法的精神应该体现国际物流活动的本质。物流活动根本的特征是系统性,用系统观点来研究物流活动是现代物流学的核心思想[3]。因此,构建国际物流法需借鉴系统论的思想运用系统分析法,注重系统整体的协调以及内部各级子系统的相互关系,注重物流法律体系的整体性以及物流各环节法律的衔接和协调。
三、系统论的法律表达——融贯论与整全法
如何使用法律术语将物流学的系统论思想转化为物流法的基本理念,学界鲜有涉及,本文借鉴法哲学的方法论,略作探讨。
在当代哲学中融贯是一个非常流行的概念,英语世界极为重要的哲学家如奎因的知识论与罗尔斯的政治哲学,都可以见到融贯在他们的理论中占据了重要的地位[4]。在法律领域主要有两种融贯理论,一是关于法律体系的融贯,另一种是在法律推理/法律论证中的融贯。 在当代法理学中也有许多学者探讨融贯与法学之间的关系,而一般认为德沃金在《法律的帝国》中所提出的整全法(law as integrity),是法学融贯论的重要代表。
德沃金的融贯论可作多维层次上的理解:在认识论和方法论意义上的整全法,在司法语境中的整全法。在论述法的整全性时,德沃金一贯地认为整全性是法的原则,可以分为立法的整全性原则和审判的整全性原则。它们要求立法和司法在原则上保持整个法律的融贯性(coherence),尤其是法官必须把他们所控制的法律视为一个整体。“整全性要求,只要有可能,社群的公共标准必须被做成或看成,表达处于正确关系之正义与公平的单一融贯体系”[5]。
德沃金理论的证成目标是法律体系的融贯,所谓法律体系的融贯所关注的是使整个法律体系的各个组成部分达到融贯。在一定意义上,法律体系的融贯是德沃金融贯性方法论所要达致的目标,并不是德沃金建构性解释理论的逻辑前提。尽管西方分析实证主义法学家对德沃金融贯理论存在批判和争鸣,尤其是德沃金的原则理论存在瑕疵,但他的理论对于把物流系统论转换成物流法律的理念是有借鉴意义的。从本体上,物流法律作为包括原则、规则和政策的整全法体系,国际物流法律体系的各个组成部分达成协调一致;在方法论上,通过对国际物流法的基本原则的论证,以融贯作为法律论证的标准来证成。正因为国际物流法律规范性的融贯与物流社会实践的相关性,制定国际物流法被解读为表达了制定它们的立法机构中最优势的一个融贯信念体系[6]。融贯性应当作为国际物流法律制度的基本理论体系的特性。
以融贯性作为物流法律的精神来审视本文前面提到的运输法的统一难题,不难发现运输法领域所缺乏的正是一种整全法的基本理论支持。当代人们对于运输法的不同质性所造成的不统一进行了尖锐的批评,并试图寻求共同的原理基础,实现法条之间的相互兼容。国际物流运输方式有远洋运输、铁路运输、航空运输、公路运输以及由这些运输手段组合而成的国际复合运输方式,与各种运输方式相对应的国际法律有国际海上运输法律公约、国际铁路运输法律公约、航空运输法律公约及多式联运公约,上述公约存在着明显的不统一。谁也不能否认,航空运输和铁路运输切实存在共同点[7],而运输法各部门法保持着各自的独立性和特殊性,与其说是缺乏运用民法技术对运输法则作出最大化的概括、抽象,在繁杂的细节中找到关联的法律结构进而塑造运输法的基本原理,不如说是缺乏融贯信念和整全法精神。
正如德国著名法学家、外国私法与国际私法研究所所长j. basedow教授指出的:“如果以为这是运输实践需要的法律,就容忍运输法的这种零碎、分散,这是对现实存在的混乱状态的屈服、投降。所以这种姿态是不能让人接受的,法学研究的任务是要克服这种离心、混乱的状态。只要持续地寻求一般价值才能使法律保持起到社会调整工具的功能。”[8]
运输法的不统一并非仅限于国际公约的层面,国内立法同样存在这个问题。我国《海商法》是获得了国内和国际社会良好评价的国内立法, 尽管它具有适度超前性和先进性,但作为一个特别法它显著的特殊性受到了越来越多的质疑,法学专家提出《海商法》与一般法不协调,海商法修改时应遵循法制统一原则[9]。这亦反应了任何法律不是一个独立王国,而具有整全法的要求。可以这样说,今后物流相关领域的立法指导思想,应当具有整全法的要求,具体说来就是,运输法不能局限于运输领域,而应当考虑到与相关法律的融贯性;物流其他环节的立法也应当考虑到与各环节法律的相互融贯,融贯性是国际物流法的重要品质。
四、国际物流法融贯的技术基础——物流与交通运输的内在关联性
构建一个整全的国际物流法体系,在体系的框架里面各个流程的现行法之间需要形成有机的联系,这种联系需要以其中一个重要流程的法律作为主导,把各个流程的法律统帅成为一个整体。有人认为制订国际物流法最可行的方法就是分析国际物流的主要环节,提取一个已经形成完整的法律制度并具有很强的国际性的环节,以此环节为中心,在该成形制度的基础上发展而来[10]。
寻找符合上述条件的国际物流主要环节,可从物流与交通运输内在的关联进行分析。
物流的狭义概念,是指物品的流动,流动指位置的移动而非商品货币的流通。西方国家对物流的定义都是从物流管理的角度进行定义[11]。“物流”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对于物资实体空间位移活动需要采用一种新的管理方式、运作模式加以指导之时出现的一种概念。物流概念是个舶来品,最初来自于physical distribution,指商品实物的配送,是商业学科市场营销里的范畴。以后又出现了logistics(后勤),再后来又有了supply chain logistics,即供应链物流。从物流的概念可见,物流的英文logistics不是商业学科中的营销,也不是经济学科中的流通,而主要是交通运输学科中的运输[12]。而美国的物流用语,由实物配送改为运输,是对物流本质的科学选择。
可见物流最基本和最重要的莫过于使物品产生物理上的位移,其他环节均是围绕该位移而发挥作用的,即物流系统中,起着核心主导功能的环节是交通运输环节,国际物流活动中国际运输更是运输环节中的重要环节。国际物流法律建构的核心任务也在国际运输法律的统一部分。
作为国家经济活动的重要领域通常以“交通运输” 这个概念被使用,是因为交通和运输所具有的很高的内在相关联系。一般而言,交通被认为是各类运输和邮电通信的总称,是人、物和信息的传播递送。而运输是将物品和人员从一地运送到另一地及完成此类运送的过程,或可简单解释为人和物的输送。交通运输在各个层次的具体操作过程中较为注重其中“运输”的内涵。
可见,传统意义上的交通运输的内涵已经自觉地蕴含了物流的内核,而物流中的运送环节更侧重于私法范畴的委托他人经由公路、铁路、水运、航空和管道等各种运输方式独自或组合完成运输。国际物流与本文所研究的私法上的国际货物运输在技术上有很大程度的关联,因此,以国际货运运输法为中心,统帅国际物流法律制度的可行性非常大。
专家也认为,建构国际物流法的关键一步,是实现国际货物运输法的统一。以何种运输方式的法律来统一国际货物运输法,需要运用历史与比较分析法作出考量。以海上货物运输法为基础统一国际货物运输法,相比于其他运输方式可操作性更强,各方异议也更少。
具体原因可作如下分析。其一,海上运输成为最早遇到国际统一化问题并着手通过国际立法解决的运输方式,国际岸上运输的很多制度即源于国际海上运输,因此二者本身有很多共通性,具有某一种运输制度扩张适用的制度基础。其二,海上运输在国际多式联运甚至国际物流中的重要地位,海运是国际多式联运中不可或缺的运输方式。在国际多式联运的全程运输中,海运相比其他运输方式,虽然耗时最长但价格也最便宜。这一地位也决定了统一运输法的制定离不开海上货运运输法的应用。其三,各种运输方式的国际公约中,航空运输与别种运输方式相差较大,在多式联运中适用也较少,以其为基础的统一缺乏适用基础;调整国际公路、铁路和内河运输的国际公约起步晚且数量少,没有引起过多的关注,所以也不适宜成为运输法统一的中心。而海上货物运输公约的发展则有着上述公约没有的优点,海上货物运输法天然具有趋同性的特点,即各国具有统一海上货物运输法的欲望,实现海上货物运输法的最大化的统一。面对差异巨大的国情和不同利益的较量,《海牙规则》、《海牙维士比规则》、《汉堡规则》三大海运公约仍分别得到大多数国家的认可并生效,其背后的力量不容小觑,这也是其他运输公约不能与之相较的。更何况当前旨在统一前三大海运公约的《鹿特丹规则》的通过,已为国际门到门运输的法律统一展现全新的视野。分析以上条件可以认为,国际货物运输作为国际物流的中心环节,在国际运输法统一的基础上是完全可能成为国际物流法制订的基础的。
从上述分析同时可以发现,建立以海上国际货物运输法为中心的国际物流法律模式中,海商法为这个法律系统之龙头是毋容置疑的。海商法将在国际货物运输法统一过程中发挥主导作用主要是由于:海商法所体现的国际性、包容性、平和性、自由性、效率性、机动灵活性,也许正代表了人类将来全部运输法律的发展方向[13]。
五、《鹿特丹规则》对国际运输法向国际物流法嬗变的实证法意义
《鹿特丹规则》又称《全程或部分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法公约》(united nations'convention on contract of carriage of goods wholly or partly by sea,2008)是联合国贸法会组织制定的旨在调整以海上货物运输为主的门到门运输的国际公约, 是国际社会继《海牙规则》和《汉堡规则》之后,在统一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法律方面的最新成果。《鹿特丹规则》的立法进程可以追溯到1996年,其中凝结着国际社会近13年的立法心血,也记载了运输关系方(即航运方与贸易方)利益的较量和平衡。最终出台的公约文本,大家注意到,《鹿特丹规则》已经不纯粹是一部海运公约,其调整范围扩大到了包含海运的“门到门”运输,《鹿特丹规则》体系庞大,内容覆盖面广,在内容上也已经大大突破了现有海运公约的范围。从立法实践上讲,已经把本文前面分析的理论——以统一的运输法为中心构建物流法律体系变成了实践,也就是说《鹿特丹规则》已经开始了由国际运输法向国际物流法的嬗变。这种嬗变,有三大标志性的成果。
第一,统一责任制度基础。海上运输法走出它的独立王国,这是各种运输方式法律统一的前提。《鹿特丹规则》在承运人责任制度中有两个最显著的变化:一是航海过失(包括驾驶船舶过失和管理船舶过失)免责取消。与管理船舶过失免责取消相对应,承运人谨慎处理适航义务的时间不仅限于船舶在装货港开航之前和开航当时,而贯穿整个航次,这两者是有着内在联系的。二是承运人责任限制金额提高。责任限额很高,绝大多数情况下,货物灭失货损坏的金额达不到承运人责任限制金额。这就使得各种运输方式的法律规定趋于一致,在此基础上建构统一的物流法才有基础。
第二,扩大了公约管辖的主体。《鹿特丹规则》增加了履约方,履约方是指承运人以外的履行或承诺履行承运人在运输合同下有关接收、装载、操作、积载、运输、照料、卸载或交付货物任何义务的人,以该人直接或间接地在承运人的要求、监督或控制下行事为限。履约方包括履约方的受雇人、人及分合同人,但以其同样履行或承诺履行运输合同下承运人义务为限。从上述定义可以看出,鹿特丹规则中履约方的含义相当广泛,从海运延伸到陆运,几乎涵盖了承运人之外参与到整个货物运输过程中的所有人,不仅包括实际履行运输合同项下义务的人,而且包括中间承包人;不仅包括参与海上货物运输部分的人,而且包括参与陆上运输部分的人;不仅包括参与运输的当事方本人,而且包括其受雇人、人及分合同人。可见,国际物流相关的经营主体,绝大部分被囊括进这一个国际公约里,进一步保障了运输的法律制度与物流法律制度衔接的可行性。因为在一个法律关系中,主体是定性该法律关系的要件之一。在一个完整的国际物流活动中,主体多而复杂,法律制度设计一个统一而明确的主体框架,将国际物流的参与人都纳入到统一的责任义务框架下,对以后的国际物流立法意义重大。
第三,为物流单证的发展提供了空间。传统的国际海运公约和国际海运实践中提单占据着不可取代的重要地位。国际物流业务与传统的海运业务相关性很强,但是在业务性质、服务功能等诸多方面上却有明显的区别,传统的海运提单难以适应新的包含海运在内的物流业务的发展。目前在国际上还没有统一的关于国际物流业务的单证标准,而物流业务中因为缺乏有效的物流单证而存在风险[14]。目前亟需一套有约束力的多边法律机制统一世界范围内对除提单之外的物流业务单证,以达到国际物流单证的统一及操作程序的规范化。《鹿特丹规则》以“运输单证”取代之前运输公约的“提单”,弱化了传统提单的地位[15],并专门规定了电子记录的内容,正是满足为发展新型运输相关业务单证留下空间的这种需求。
尽管目前包括我国在内的很多国家对是否加入《鹿特丹规则》抱着一种谨慎的态度,从立法价值取向看,大家关注的不仅仅是本国航运与贸易的利益,而是一种整体利益或根本利益[16]。这种所谓整体利益或者根本利益中,蕴含着物流法律的整体性价值体系。
六、结 语
通过上述理论分析和实践证明,国际货物运输作为国际物流的中心环节,在国际运输法统一的基础上是完全可能制定国际物流法的。而且从目前情形来看,《鹿特丹规则》已经设立了履约方制度,将辅助承运人运输的人员包含进去,那么将物流中的储存、装卸等主体全部统一调整也不是不可能。因此笔者建议,随着《鹿特丹规则》的推行,我国在修改《海商法》之时或之后,需要有立足于构建国际物流法的考虑,建立一个以国际货物运输为中心,同时将储存、装卸、搬运、包装、流通加工、配送、信息处理等部分全部予以包括的国际物流法律。这是被我国相关行业在考虑新的运输法公约带来影响及应对措施时会忽略的问题,也是需要从更高的战略高度认识的问题。国际运输法律已经开始融入了国际物流大系统,国际物流法的价值体系和制度设计将面临一个新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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