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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舆情处置存在问题8篇

时间:2023-06-09 10:02:29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网络舆情处置存在问题,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网络舆情处置存在问题

篇1

一、消防部门应对舆情危机的现状

总体而言,媒体和社会舆论对消防部门的评价是正面的、积极的,特别是对消防官兵灭火抢险、救助百姓的英勇和善举,大加褒扬,关切有加。消防工作能够取得今天的发展,与媒体的关注、宣传密不可分。但毋庸讳言,在新闻事业空前繁荣,新闻传媒(特别是网络媒体)日益发展壮大,以及公民法律意识和参与媒体监督意识空前高涨的大背景下,作为社会舆论权威表达的新闻舆论监督职能空前活跃,对消防部门发生和存在问题的监督,也是不遗余力,消防负面新闻舆情日益增多成为必然。消防正屡屡成为舆论关注焦点,并不时处于舆论监督的风口浪尖上。近年来,省内外发生了因不了解消防车单车载水有限而指责消防队灭火不拉水、因比邻建筑影响采光而投诉消防违法审批、夜间到宾馆消防演习惊扰住客等较多负面报道。有些舆情危机事件,影响仅限于一省一地,而有些则波及全国,后果较为严重。面对突如其来的负面新闻,目前消防部门基本上是处于“三无状态”,即“无组织、无准备、无招数”。有的束手无策,应对无措;有的是满不在乎,置之不理;有的是慌乱草率,应答不周;有的是情绪抵触、对抗对立,激化舆论危机;有的是一味静默,“拖、压、瞒、抗”,任由负面报道满天飞、一边倒,完全丧失话语权,“跳进黄河也洗不清”。如此被动局面,必须深刻反思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

二、消防舆情危机事件多发的深层原因

1.行业受关注程度高。俗话说,水火无情,人命关天。消防部门所面对和处置的火灾等灾害事故,具有突发性、强刺激性等特点,且通常伴有人员伤亡,容易引起媒体和公众的高度关注。消防部门在灾害现场的一举一动,也必然备受瞩目。一旦出现出动不及时、灭火救援措施不当导致灾害损失扩大等问题,均易被纳入媒体和公众视线,引起非议和批评。

2.社会性、专业性强。与其它军种、警种不同,消防工作具有广泛的社会性,与各行各业、千家万户有联系,受舆论监督的几率比较大。同时,消防工作相对专业性较强,各类法规、技术规范数十种,莫说媒体记者和一般公众,即使是业内人士,如不系统学习、实践,也难以全面了解和掌握,因专业化特点与媒体、公众认知不足所导致的误解和批评也屡见媒体。

3.执法行为不规范。从已发生的负面舆情种类分析,公安消防部门因履行消防行政执法职能而引发的矛盾较为多见。如在履行“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竣工验收、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三大行政许可中,程序不严格,审批不及时;或对火灾原因调查认定缺乏科学依据和严谨态度;或由于消防法律体系不够完善,消防执法自由裁量权过大;或是在办理火灾责任事故罪、失火罪中,证据不支持,程序不严格;或由于承诺的便民服务措施没有兑现;或是个别单位和个别人存在的执法不严、不廉行为等,都很容易引发媒体舆论监督和负面报道,招致媒体披露和公众批评。

4.宣传观念陈旧。长年以来,消防部门对新闻舆论,存在着片面理解的倾向,只重视媒体的正面宣传,热衷于经验推介、重大典型人物树立等,而对于媒体的舆论监督功能,对于新闻舆情是最有权威性的社会舆论,知之不多,认识不足,重视不够。特别是对网络等新媒体的特性、传播规律知之甚少,一遇到问题,只知道采取简单的删除、封堵、规避等措施,别无良招。

三、消防舆情危机事件防范应对之策

1.正确认识和面对。一方面要充分认识到,新闻监督是社会舆论监督的重要方面,是监督行政的重要力量,代表着公民的合理诉求,对于促进行政执法部门的行为规范,对于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对于和谐社会秩序的构建,乃至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均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另一方面,责人莫如责己。要从源头上减少舆情危机事件,关键是要从内部抓起,自身抓起,从执法规范化抓起,切实解决好执法、执勤、队伍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做好行政监督的同时,自觉接受舆论监督。

篇2

关键词:思想政治工作;红色网络;引导策略

第一,话语表达,平实 平实再平实。

思想政治工作的对象是“人”,只有把握人们的心理状态和心理需求,才能使思想政治工作事半功倍,达到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振奋精神、推动工作的目的。开展网上思想引导本质上是一种“攻心”活动,是一种社会化的说服行为,话语表达一定要讲求策略,如果仍然采取过去的那种生硬说教、单一灌输肯定收不到好效果。

一要换位思考,放下架子说“实话”。思政政治工作者要善于以普通网民的身份参与网上思想政治工作,放下架子、淡化强势色彩,切忌用盛气凌人的话语方式,忌用“狂言悍语”,莫要“以势压人”,否则容易引起网友本能的厌恶、反感,刺激他们“遇强则强”的挑衅情绪,甚至激怒公众。如果降低身段、贴近网友、话语低调、态度谦谨,往往有助于赢得网友的信任、理解和支持。

二要敢于担当,坦率真诚摆“实事”。在处置应对重大舆情事件时,网民极为关注事件的所有细节,这时就不要刻意地回避问题、掩盖矛盾、粉饰缺点。在舆论引导过程中,要避免高腔高调地自吹自擂,更不可为了遮丑、自保而撒谎、狡辩,这样容易事得其反。这时候应当主动地说明情况或真诚地检讨道歉,以之安抚民意、平息怨愤,争取公众的谅解和宽容。比如,在今年某重大交通事故中,当地有关部门迅速对媒体坦承“网友的质疑是对的,我们的工作存在问题”,同时及时向网友事故信息,向家属致歉,说明原委。

三要理解尊重,心平气顺讲“实情”。在网上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引导,要抱持尊重网友、平等相待的心态,切实在思想、道德、人格等方面将自己与网友摆在同等位置,把引导对象当朋友,积极营造友好、融洽的话语气氛,善于进行轻松的沟通交流。实践表明,“我说你听”、“我传你受”式的单向传播容易使网友产生被控制感、被支配感,易于招致网友的反感和抵触,而平等协商式、双向互动式的舆论引导具有一种内在的亲和力,容易获得网友的心理认同。

第二,主题引导,贴近 贴近再贴近。

开展网上思想政治工作,既要有核心主题意识,又要有策划主题的办法,这样才能使工作更加贴近职工、才能更加有实效。

一是内容为王,创新为要。互联网上的内容庞杂繁复,增加了有效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难度。基于这种海量信息、无序传播的特点,思想政治工作必须与时俱进,坚持教育内容创新,把正确的政治立场灌注于不断产生的网络信息之中,引导职工接受有价值的思想、有立场的观点。善于综合运用多媒体元素,集图、文、声、像等多种现代化手段丰富教育内容,开发网络教育课题、多媒体教育课件、数据库软件系统、模拟教育平台等,做到化抽象为具体,化枯燥为有趣,化不解为理解,变灌输为引导,增强思想政治教育的吸引力,使广大职工在放松的心情下潜移默化地接受思想政治教育。

二是抓住重点,拓展渠道。思想政治工作要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和践行作为重点,加强网上宣传和引导力度,多手段开展宣传引导。要利用微博、微信、微视频、微电影、APP等新技术、新平台,积极宣传引导职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在微博、微信中开展互动,在互动过程中提升职工独立思考的能力,增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三是 坚持联动,关爱帮扶。要善于利用互联网思维,采取网上网下互动,为职工提供实实在在的服务,才能真正受到员工的欢迎,才能将思想政治工作做在职工心坎上。

第三,舆情应对,主动 主动再主动。

在网上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引导,要树立强烈的舆情应对意识,尤其对于网上负面舆情要十分敏感、高度警惕、积极主动、抱团应对,将苗头倾向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这样才能取得事半功倍的引导效果。

一是全天候监测不留空白。要建立网上舆情实时监测制度,制定专门值班表,实行每天24小时全天候监测,定岗定人定责搜集敏感舆情,重点对各大新闻网站以及微博、微信、QQ群、论坛、贴吧、博客等互动平台进行定时巡查,做到第一时间发现具有苗头性、倾向性的换届舆情信息,不断增强舆论引导工作的预见性,确保全网监测不留盲区,不留空白。

二是分类分级科学研判。按照敏感舆情的紧急程度、发展趋势、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把舆情分为一般、较大、重大、特大四个级别进行分类处置。重大、特大舆情,要组织网络信息员队伍共同参加引导和处置。在互联网时代,做好网上思想政治工作仅靠一人单枪匹马是行不通的,必须抱团参与,组成强大网军,共同参与引导,形成舆情强势,才能更加好做好引导工作。

三是建立属地管理制度进行有效处置。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敏感舆情及时报告并迅速采取应对措施,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实现信息共享共处,提高换届舆情应对和处置工作的实效性。

篇3

关键词:高校 网络舆情工作 思想政治教育

由于互联网本身既有的即时性、互动性和广泛性特点,网络舆情的产生和传播十分迅猛,影响广度和深度亦非常深远。当前,高校网络舆情事件是高校管理者、教育管理部门和社会的重点关注对象,如何对高校网络舆情工作的开展、加强以及改进,已经成为当下的热点研究问题之一。高校网络舆情是在校大学生通过社会公共网络或者校园网络平台,经过各种渠道了解并关心一些事件或者新闻,并对其表达个人态度、个人意见、情绪看法,从而造成的多方面影响。因此,高校网络舆情工作的开展,以及建立健全网络舆情工作机制,有利于及时了解即时的在校学生诉求和意见,维护高校生活和学习环境的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一、高校网络舆情的形成和演变过程

高校网络舆论生成与传播有其运行发展的规律。总的来看,其过程一般为四个环节:舆情生成期、扩散传播期、讨论冲突期和舆论消散期。为提高高校网络舆情工作的主动性,并规避网络舆情的消极影响,就必须对其生成与传播规律有足够的认识。

1.舆情生成期

当下的热点新闻、社会问题等互联网资讯是舆情生成的诱因,高校网络舆情事件一般是由学生关注度较高或有关于学生自身利益的社会问题引发的。这些信息首先通过传统媒体的报道,同时经过网络媒体的转载报道,于是有关“个人爆料”首先在论坛贴吧、论坛等网络平台发表与时间有关信息。这类信息一旦触及到高校学生的敏感地带,就会引起学生群体的高度关注,随后高校学生的对其时间或问题相关言论便会生成,引起广泛关注和传播。

2.扩散传播期

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也同时助力了网络信息的快速扩散传播。社会新闻、热点事件等在互联网和各种新媒体平台上不仅传播了事件本身信息,同时也传播了多样化的评论和个人观点,其扩散速度之快、传播范围之大是传统媒体无法比拟的。在高校学生群体中,热点事件和相关问题的观点和评论等在校园论坛等平台上发表、扩散和传播。同时网下讨论的新言论和评价又会被即时回传到网络,形成网上和网下交互影响。经过学生群体的集中讨论后,对该新闻事件的言论随即形成,这也就标志着高校网络舆情达到了期。

3.讨论冲突期

当大学生们关于事件的不同意见成为焦点之后,也就极易引发学生在线下社交生活中对该问题的讨论和争辩。而高校学生群体又具有易情绪化的特点,在网络舆情的负面信息的刺激下,学生易采取过激行为,甚至组织、参与某些不良群体性活动。若高校不能及时地对舆情予以引导和应对,极易导致网下的爆发。当然,讨论冲突期并非必然发生。

4.舆论消散期

网络舆情的扩散传播发展,无论是否经历网下的讨论冲突期,最终都将消散,舆论观点及造成的影响的慢慢淡化至消逝。舆论消散期持续时间长短不一,但通常伴随着新舆论讨论点的产生,因此也有可能出现二次发酵的现象。

二、当前高校网络舆情工作任务及存在问题

新媒体时代和自媒体时代,在校大学生可以随时了解最新的新闻资讯动态,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他们对信息真伪的甄别和对事件发展的完整了解。大学生群体许多时候不能准确把握各种信息本质,不能冷静客观去分析各种社会现象,极易受到负面信息影响。因此,明确高校网络舆情工作的具体任务和存在的问题,成为高校日常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

1.高校网络舆情工作的任务

高校网络舆情工作的任务可以概括为四个方面,分别是搜集整理、汇总分析、及时上报和即时处理。在舆情发展和演变的不同阶段,高校实际舆情工作的具体任务各有侧重。

2.当前我国高校网络舆情工作存在的问题

当前,大多数高校网络舆情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在工作方法和队伍建设等方面都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对大学生网络舆情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部分高校尚未建立专门的网络舆情工作机构,高校网络舆情工作部门缺乏必要的舆情预警意识和预警措施,不能科学研判舆情态势,没有科学合理的舆情处置预案等。

三、建立健全高校网络舆情工作机制的措施

为解决网络舆情工作中存在的现实问题,提高网络舆情工作的实效性,高校舆情工作部门应该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领导机制、舆情预警机制、队伍保障机制和干预引导机制。

1.建立健全快速高效、科学民主的工作领导机制

高校网络舆情工作是一项长期的且动态复杂、情况多变的工作,需要一套从上到下分层管理、各司其责的工作领导机制,这直接影响着高校网络舆情工作的效果。

2.建立健全反应迅速、全面可靠的舆情预警机制

网络舆情预警机制是在舆情事件实际形成之前对舆情的搜集汇总、预测以及提供预先处理方案的重要机制。若想要对网络舆情的预警要达到良好效果,必须构建成熟合理的预警体系,并对网络舆情事件进行科学分级,为舆情干预和引导工作提供依据。

3.建立健全布局合理、密切配合的队伍保障机制

目前,我国高等院校的网络舆情工作还处于起步发展阶段,科学领导的网络舆情工作队伍和安全可靠的预警机制,是做好舆情工作的前提,各高等学校应该组建好专兼职结合的网络舆情工作队伍。专职工作队伍需要在相关的职能部门设立有专门的工作岗位,在学校网络舆情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指导下开展工作。同时要充分发挥大学生骨干作用,组建学生舆情工作团队,充分发挥其熟悉学生交流习惯、了解学生群体动向的优势,及时收集高校网络舆情的相关信息,积极发表引导正确言论的传播。

4.建立健全方式多样、应对灵活的干预引导机制

建立系统的、全方位的、完善的的高校舆情干预引导机制对消解高校以及社会的网络舆情危机,维护高校稳定和社会和谐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一般情况下来看,网络舆情形成之前和形成初期的干预效果最佳,可以从源头有效防止网络舆情危机的产生和导向;但要注意不恰当的网上干预往往适得其反,甚至诱发网络舆情的危机出现。因此,网络舆情形成后,积极主动地引导舆论导向更有利于网络舆情危机的消解。

综上所述:高校网络舆情是学生群体在一定时期内,对社会热点问题的问题评价和主要反映,集中表现初大学生当时的情绪和思想活动,是在校学生的个人意见以及群体要求的综合反映,对学生以及社会公众都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倾向性。当前高校网络舆情工作的的开展、加强以及改进,以及建立健全网络舆情工作机制,有利于维护高校生活和学习环境的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网络舆情引导必须坚持创新,积极探索新思路,力求在高校网络舆情工作方面得到进一步创新。

参考文献

[1]丁义浩,王铄. 当前高校网络舆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 东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04):424-428.

[2]王青媛.高校网络舆情监控工作面临问题与对策[J].淮北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6,(04):4-6.

[3]李柯.网络舆情对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挑战及其对策[J]. 延安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6,(02):34-36.

[4]虎I勤,孙宁. 高校网络舆情问题及对策研究[J].周口师范学院学报,2014,(06):102-104.

篇4

有现实之必要。

一、律师参与政法网络舆情的形式与动机

如今,网络舆情已成为社会舆情的重要方面;而政法网络舆情,多与社会公平、正义等议题有关,所以,在网络舆情中又占有相当大的比例。引发政法网络舆情的中介刺激源为涉及政法机关或其工作人员的相关事件,多涉及政法机关的职能活动,也可因其工作人员的个人行为而引发。实践中,参与政法网络舆情的律师,有承办律师,也有案外律师。其参与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第一,作为政法网络舆情事件的策划者。某一案件或事件,或许仅为单纯的案件或事件,未必能在较大范围内使公众知晓并引起公众的过分关注。但是,由于个别律师的积极策划和运作,使得单纯的案件或事件逐渐演变成舆情事件,进而引发政法网络舆情。第二,作为政法网络舆情事件发展的推动者。当某一案件或事件已经引起公众的一定关注并有发展成为舆情事件的趋势时,由于个别律师的积极网络行为,从而推动普通的案件或事件向舆情事件方向发展,直至引发政法网络舆情。第三,作为政法网络舆情事件的旁观者。律师旁观政法网络舆情,只是关注舆情事件的发展动态,并不积极追求政法网络舆情的形成。他们或许通过撰文跟帖,参与讨论等方式表明观点,或许仅是消极的旁观,对案件本身不做评论。

律师参与政法网络舆情的动机,存在个体差异。在具体表现上,既可能是单一的,也可能是多元的。一般来说,以下几种情形较为常见。第一,追求和维护社会正义。作为法律人的律师,与其他法律人如法官、检察官等一样,也视追求和维护社会正义为自身的职业使命。实践中,律师主要通过提供法律服务,有效维护当事人利益的具体方式来实践其职业价值追求。除此之外,也会借助其他方式。对政法网络舆情的参与,可以说是律师追求和维护社会正义的方式和途径之一。绝大多数律师,正是本着这样的动机,积极关注和参与政法网络舆情。第二,获得个案的胜诉。这一动机的承载主体,大多是承办律师。当然,也有部分案外律师。而这一动机的性质,又分为两种情形,一是根植于社会正义追求的对个案胜诉的追求。由于个案正义本身亦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彰显和传递,因此,参与律师期望在法律框架之下追求个案胜诉,并采用符合法治的精神的适当的网络表达。二是抛开法治基础和方式的纯粹的对个案胜诉的追求。个别律师在这一动机的支配下,期望通过不当网络行为,影响公众判断和政法机关人员的办案思维,盲目追求其所谓的个案胜诉。第三,扩大社会知名度。鉴于律师职业的特性,较高的社会知名度,无疑会带来更多的利益回报,包括精神上的满足和物质上的收益。因此,成为社会知名律师,是许多律师的梦想和追求。部分律师参与政法网络舆情,正是出于这一动机。当然,律师借助网站、博客、微博等载体发表自己的意见,进行适当的自我宣传无可非议。可是,个别律师却选择走捷径的方式,故意通过公众关注的某些案件,进行有目的的网络炒作,期望以此博取公众的关注,扩大自己的社会知名度。动机与行为之间的关系是复杂的,彼此之间并不一一对应,同一动机可能引起不同的行为,同一行为也可能出自不同的动机。但动机毕竟是行为的导向。因此,分析律师参与政法网络舆情的形

式与动机,有助于研究其行为限制。

二、律师参与政法网络舆情的积极意义与消极影响

律师参与政法网络舆情,既有积极意义,也有消极影响;并且,较一般网民而言,其两面性在程度上体现得更为明显。

1. 律师参与政法网络舆情的积极意义。网络中,参与政法网络舆情的网民,结构复杂且心态不一。因此,大量的非理性的、情绪化的态度夹杂其中。而律师,因其具有的专业修养和法律理性,则能够较为冷静地看待舆情事件,参与态度较为客观、严谨,并且在事实判断、证据分析、程序运作等较为专业的问题上拥有更大的发言权。同时,也意味着对政法机关办案过程中的瑕疵和失误更为敏感,把握更为准确。

基于此,律师参与政法网络舆情,其积极意义是显而易见的。一方面,律师的网络参与,能够给予政法机关一定的舆论支持或正面压力,督促其依法办案、谨慎办案,从而促进社会正义的有效实现;另一方面,律师的网络参与,能够凭借法律专家身份的权威性和说服力,消减或避免网络意见的情绪化和消极性,并引导网络舆论向积极的方向转化,从而有助于舆情事件的妥善处理。

2. 律师参与政法网络舆情的消极影响。倘若律师自身不能把握网络参与的原则与限度,那么其利用专业优势的网络参与,特别是在案件未结案前的与案件有关的不当言论,则易产生一系列的消极后果。为此,我们也不能忽视律师网络参与的消极影响。第一,降低律师个人的社会道德评价。网络的公开性以及信息传播的迅捷性和范围的广泛性,致使律师的不当言论可以在较短的时间和较广的范围内得以传播。尽管参与律师因此可能获取了较高的社会知名度。但是其缺乏职业素质的网络行为,不仅难以获取公众的尊重与信任,反而易造成公众对其道德评价的降低。因为,律师透过网络不当言论展示的,必定是负面形象,而公众对于社会道德行为具有充分的判断力。第二,损害律师群体形象。公众赋予律师职业正义维护者的价值期待。因此,一名合格的律师,必须具有社会责任感和正义感,以公平正义为职业追求。为此,他须爱护自己的职业形象,况且每名律师都是职业整体形象的代表。政法网络舆情中,个别律师的不当行为,虽属个人行为,却易引发公众对这一职业的不恰当联想,进而影响律师群体形象。第三,侵害涉案当事人的个人权利。律师在案件承办过程中,负有保密义务。该义务要求其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同时,对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委托人和其他人不愿泄露的有关情况和信息,也应当予以保密。这是法律要求,也是职业道德要求。那么,律师于正当程序之外的公开言论以及对案件信息的不当,即便是出于追求公平正义的目的,也应构成对当事人权利的侵害。因为,借助侵害他人合法权利的方式,去追求所谓的公平正义,在逻辑上是说不通的。第四,影响政法机关的执法、司法活动及其公信力。执法、司法过程是一个判断和认定事实,运用或适用法律的过程。所以,案件处理过程中,政法机关可能无法及时澄清与公布全部案件细节。如此,容易招致公众不满。此时,律师的言论,因同样的法律专业性,就易被公众接受并得以传播;加之个别媒体为追逐新闻热点,也乐于报道律师的意见,从而导致律师言论在更大范围内的扩散。倘若律师言论不当,便会误导公众和舆论,引发公众对执法、司法公正的猜疑,影响其公信力。另外,律师公开的具有倾向性的意见,若是为网络舆论所接纳,无形中会对政法机关执法、司法活动构成压力和干扰,从而影响国家的法治。

三、律师参与政法网络舆情的角色定位与社会责任

角色一词来源于戏剧,原指演员在戏剧中所扮演的人物。社会学领域中,社会角色是指与人们的某种社会地位和身份相一致的一套权利、义务规范和行为模式。内涵十分丰富。实际上,律师角色的含义是多方面的,既可以理解为一种法律制度,也可以理解为一种职业类别,还可以理解为从事该职业的具体的个人。因此,在律师制度之下从事律师职业的律师个人,其律师角色应是一个复合体,不局限于个体属性和职业特征,尚具有特定的社会与法律意义。那么,定位政法网络舆情中的律师角色,就不仅要关注其享有的权利,还要考虑其社会地位和身份所对应的责任,包括法律责任、道义责任等。为此,政法网络舆情中的律师,即为具有律师职业属性的网民。

谈及律师社会责任,有学者指出:律师社会责任是指律师事务所的法律从业者,不以营利为目的,自主自愿地向他人提供法律服务,不收取或者只收取低于市场价格费用的公益行为。此定义着眼于律师社会责任与提供公益性法律服务的关系,可是范围未免狭窄。虽说自愿、无偿地提供法律服务是律师实践社会责任的方式之一,但却并非全部。责任与角色是分不开的。律师社会责任的确定,离不开律师角色。根据我国律师法的规定,律师的使命在于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法定的三个维护,即是律师应当履行的法律义务和社会责任,同时这一责任,亦是律师的自觉选择[5]。律师社会责任的履行,即表现为三个维护基础之上的各种具体行为,包括网络行为。事实上,律师职业也在全面意义上为践行社会责任而努力。2013 年8 月26 日,全国律协首次向社会公开《中国律师行业社会责任报告》,旨在展示中国律师努力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通过公益服务回报社会的良好形象。

从空间范围上讲,网络是律师履行社会责任的空间之一。尽管责任依赖于角色,而不是依赖于完成任务的人。角色并不是自我只是在我们工作期间穿上的工作服,当下班后,我们就又会把它脱下来。不过,律师的角色责任,却不应因是否处于工作领域或工作期间而完全剥离。在网络空间中,他应当是具有律师职业属性的网民。律师角色所承载的责任,本质地要求其有义务通过网络积极行为,引导社会舆论正向发展;与此同时,也意味着其有责任坚守法律底线、恪守职业道德,适当约束自己的网络言论。所以,律师参与政法网络舆情,不论是否与舆情事件有业务上的关联,其言行都应有所限制。

四、律师参与政法网络舆情的必要限制

当然,律师网络不当行为的消极影响,不独是律师方面的原因,也与公众法律素养、媒体环境、网络环境等不无关系。所以,减少或消除其网络参与的消极影响是一项综合工程。其中,对律师网络参与的必要限制,是必要选择。

从内部来说,这一限制表现为律师个体的自我约束。如前所述,律师因其专家身份抑或同时兼具的人(或辩护人)身份,从而在政法网络舆情中拥有非一般网民所能比的强大的话语场和话语权。因此,如何在网络空间中行使好话语权,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律师的自律意识。约束自己的网络行为,是律师角色的必然要求与必要选择。为此,律师个体须不断强化自己的角色意识,主动控制和规范自身的网络行为,履行律师社会责任、维护律师职业形象。

然而,律师个体的自我约束,毕竟建立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之上。所以,除自我约束之外,对律师网络参与的外部限制必不可少。

第一,对网络行为的一般规制。限制公民的网络言行,涉及到公民言论自由权问题;而公民言论自由权,是法律尊重与保护的宪法性权利。但是,公民言论自由权也不是无限度的。我国宪法第51 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据此,任何人不能借口言论自由而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集体利益或者他人合法自由和权利。

近年来,我国陆续出台了一系列与网络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基本形成了覆盖网络安全、电子商务、个人信息保护以及网络知识产权等领域的网络法律制度。然而,现有网络立法,依然在结构上、层次上、内容上以及协调性、可操作性等方面存在问题,特别是关于网络用户权利与义务的规定较少。自媒体环境下,采集、写作、编辑、审核、等角色集中于一人,客观上更需要来自角色之外的监督。因此,必须针对互联网信息传播的特点,在立法上明确界定网络空间的性质和网络言论自由的范围,加强对自媒体以及相关网络平台的监管。解决以上问题,需要在梳理现有网络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或者修改和完善现有法律规定,加强相关法律之间的呼应性和协调性,或者制定关于网络信息与传播等方面的专门性立法。总之,建立统一、系统的网络行为规范,对律师网络言行必将起到更有效的规制作用。

第二,行业自律与惩戒。行业自律是律师行业自我规范、自我协调的行为机制。在我国,根据律师法的规定,作为律师自律性组织的律师协会,有权制定行业规范和惩戒规则,对律师、律师事务所实施奖励和惩戒。可是,在行业规范的具体化和操作性、在惩戒的实施率和效果等方面仍有不足之处。

篇5

开学条件保障情况组织师生按时返校情况。教职员工是否及时到岗,学生是否按时返校。学工部,人事处

落实学生资助政策情况。是否积极落实国家资助政策,是否出现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学工部

教材和教辅材料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情况。是否及时在开课前将课本发放到学生手中,是否违背自愿原则强制学生订购教辅材料。教务处,图书馆

实验室及实习、实训保障情况。各实验室、实习场所及其设施设备配置是否符合教学需要,运行维护是否符合规范。国资处

后勤保障情况。学校网络、多媒体设备、教学终端等各种教学设施设备及生活设施设备是否经过检修维护,饮食、住宿、水电暖等各项后勤保障工作是否到位。信息技术中心,国资处,后勤管理处

经费保障机制落实情况。财务处

开学主题教育活动情况。是否做好新生心理健康普查和心理危机排查工作,对心理危机事件做到早发现、早干预。学工部

校舍安全管理校舍隐患排查情况。是否建立危旧房屋排查整治台账,尤其是对老校区危旧房屋建立整治规划,即使维修、改造和加固,对D级危房是否即使封存并落实拆除措施。后勤管理处

食品与饮水安全管理食品与饮水安全管理情况。是否加强食品安全和卫生防疫工作,不断完善学校食堂就餐环境。学校食堂食品采购环节、运输环节、储存环节、加工环节等是否存在卫生和安全隐患。自备水源、二次供水及直饮水设施、食堂蓄水池等是否清洁、消毒,是否进行水质检测。后勤管理处

校园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学校“三防”建设落实情况。学校是否配齐必要的安全防护、应急处置装备,校园重点部位是否安装视频监控,寄宿制校园是否设专职宿舍管理员,校园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安全工作处(部),学工部

重点领域治理情况。是否严防溺水事故,坚决避免群体性溺水事故。是否防止校园拥挤踩踏事故,维持好高峰时段学生上下楼秩序。是否强化校园消防安全防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和器材配置及完好有效情况,组织开展消防演练和应急疏散演练,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安全工作处(部)

高校校园安全稳定情况。是否落实反恐工作责任制要求,强化应急处突工作准备,加强网络安全和舆论引导,确保高校安全稳定。是否加强为先化学品及特种设备的管理,即使处理学校试验用废弃危化品,并落实处置备案制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安全工作处(部),国资处

防范非法入侵校园导致学生伤亡情况。各地各校是否制定健全舆情信息分析安全预警快速反应和排查化解联动处置机制和工作责任制,是否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队伍建设,是否定期开展安全应急演练工作,是否经常性对师生开展法制教育和公共安全教育。安全工作处(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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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深刻认识社会管理创新的目的和意义

首先,创新社会管理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客观需要。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社会结构、社会组织形式、社会利益格局发生了深刻变化,各种矛盾多样多发,影响稳定的案件事件时有发生,暴露出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方面存在着薄弱环节。这要求我们必须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性、紧迫性,以更大的决心、更实的举措,认真履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职责,加强社会管理法律、体制建设,提高社会管理能力和水平,创新社会管理机制,完善社会管理格局,使社会发展与自然、经济环境都均衡统一,切实做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

其次,创新社会管理是建设法治国家和服务型政府的必然要求。建设法治国家和服务型政府,就是要进一步提高政府部门依法行政、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人民群众服务的能力和水平。社会管理服务是人民群众权益得到保护的最基本的实际需要。很多社会问题,都和政府部门管理服务不到位有关。创新社会管理,就是要找准服务大局、服务稳定、服务群众的结合点,坚持以人为本,坚持执法为民,坚持公正执法,坚持监管与服务相统一。

再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承担着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责任,在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中担负着重要的使命。应站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高度,站在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实现党的执政使命的高度,站在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来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二、切实把握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目标原则

(一)目标任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市场监管与行政执法中,按照监管与发展、监管与服务、监管与维权、监管与执法相统一的要求,进一步找准监管服务工作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结合点,是当前各单位的重要政治任务。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深化全员维稳责任制、基层基础建设、执行力建设,积极参与"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着力破解运行机制不畅、管控能力不强、资源整合不到位、服务水平不高等突出问题,切实在建立健全社会维稳组织体系、社会矛盾化解体系、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社会服务工作体系、社会舆情引导体系、社会管理保障体系等方面取得新突破。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谋划,协调发展。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结合工商实际,认真谋划社会管理创新,使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以及生态建设互相促进,共同发展,相得益彰。

--坚持服务全局,统筹兼顾。正确把握改革、发展、稳定关系,坚持把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作为服务经济社会全局的重要内容,统筹兼顾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努力构建和谐社会,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坚持以人为本,改善民生。加快转变管理理念,改进管理方式,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做到服务为先、民生为重,关注民意、集中民智,回应民声、维护民利,努力实现由"控制型"管理向"服务型"管理转变。

--坚持求真务实,注重实效。坚持深入调查研究,科学把握规律,大胆探索实践,总结实践经验,健全长效机制,使社会管理创新取得实效。

三、突出社会管理工作重点

(一)建立健全社会维稳组织体系。认真履行工商职能,积极参与镇乡街道协作联动工作机制,完善"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建立"一格三员"社会服务管理模式。

(二)建立健全社会矛盾化解体系。以构建"大调解"格局为抓手,完善矛盾纠纷排查、隐患排查和维稳工作形势定期研判机制,热情接访,主动约访,走进矛盾,破解难题。推行网上、联合接访、法律援助、现场调解、、心理疏导等新型工作机制,提高初信初访办理化解效率。完善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确保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常态化、制度化。

(三)建立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配合公安部门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深入开展"三治一优"活动,进一步完善以110指挥中心为核心的应急联动机制,提升各类突发性事件预防处置工作能力和水平。

(四)建立健全社会服务工作体系。完善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和控制机制,健全完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制;大力加强网上服务大厅建设,提高各窗口办事效率,方便群众办事,发挥消费投诉、行风热线等平台作用,构建全覆盖的服务网络平台。

(五)建立健全社会舆情引导体系。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及时上报涉法涉诉信息;加强网络监管,建立健全网络协同监管、应急处置、外联合作、舆情导控和涉网案件协办机制。

(六)建立健全社会管理保障体系。加强安全生产和食品安全监管,确保公众生产生活安全。充分发挥个私协会作用,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服务管理工作。

四、程序步骤

第一阶段:研究部署(2011年11月至12月)。成立社会管理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统一认识,明确目标任务,落实相关责任。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2012年1月至2012年8月)。市委决定在镇开展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工商所要高度重视,按市委总体部署推进这项工作的开展。各单位按实施方案进行责任分工,积极探索,完善措施,健全各项制度,力争取得实效。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2012年9月至2012年10月)。认真总结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经验和取得的成效,梳理好的典型和做法,及时进行推广。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组织,加强领导。成立社会管理创新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工作部署、信息汇总报送。

(二)明确职责,合力推进。细化分解项目任务,将责任落实到科、室、所和个人,定期汇报进展情况,研究项目推进工作,解决存在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方案制定,综合协调等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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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国家应急广播体系 新媒体 平台架构

【中图分类号】G220 【文献标识码】A

四川省雅安市芦山“4·20”7.0级强烈地震发生后,芦山地区通信、电力、交通等基础设施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芦山县电台被迫中断播出。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大力支持下,中央电台搭建的“国家应急广播·芦山抗震救灾应急电台”(以下简称“芦山应急电台”)4月22日在芦山县开播。芦山应急电台由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与四川广播电视台、雅安人民广播电台、芦山县广播电视合开办,面向芦山当地受灾群众和救援人员定向播出。这是中央电台国家应急广播在抗灾现场开办定向应急电台的首次尝试。该台全天24小时滚动播出,以新闻播报、专家访谈、记者连线、灾害互助热线等形式,针对灾区民众及救援人员等群体,进行定制化、点对点、全方位的实用信息实时播报,播出后迅速成为当地政府的“大喇叭”和百姓的“求助台”,显现出应急广播区别于其他媒体的独特优势和巨大作用。

在芦山应急电台开播过程中,中央电台积极聚合、运用全媒体资源,通过网络、社区、自媒体等多种手段,采用图文、音视频报道、网络音频直播、社区及自媒体网友互动等模式,多点传播芦山应急电台开播及信息传输全过程,及时传递灾区内外互动信息,引发网友强烈关注。开播仅三天,百度搜索相关消息即达28万条,新浪、腾讯相关微博互动2万余条。全媒体传播效果在国家应急广播首次尝试中得以凸显,这也引发了笔者对国家应急广播体系中新媒体运作模式及传播方式的思考。

一、国家应急广播的新媒体属性及定位

国家应急广播的新媒体属性应围绕应急广播构建,延伸应急广播传播链条,在扩大应急广播传播迅速、覆盖广泛、接收便利等方面优势的同时,弥补广播稍纵即逝、线性传播等不足,承担起信息“中转站”功能,为应急信息二次传播提供渠道,在更大层面上改善信息不对称、舆情负面化走向等问题。除信息传播功能外,国家应急广播的新媒体属性还应包含应急社区平台的架构,建设一个较为完善的、适合我国国情的、体现公众与政府部门互动的应急联动和社会综合服务系统,凸显“大家帮助大家”的网络核心特征,向公众提供动员指挥、协调救援、信息服务、灾害预防的交互性平台及全媒体化呈现。

综合而言,一方面,新媒体要依托国家应急广播体系,既实现覆盖广泛又针对特定地区、特定对象,提供传输快捷、送达准确的信息服务;另一方面,整合现有网络社区资源,形成全新的权威和人人互助相结合的网上应急社区,实现应局部之需、解个体之难、答疑解惑、提供救助;普及全民防灾减灾知识教育,增强应急意识,提高应急能力。其定位是“应急广播天然延伸、多元信息整合、多种媒体手段有效呈现、应急社区平台全面架构”。

二、国家应急广播的新媒体运作模式

国家应急广播与新媒体充分衔接、全面互动,既要充分满足突发应急事件的需要,也要能够满足日常应急服务的要求。

日常应急服务功能应更多地体现为整合信源,从传输、汇集、整理、存储、等多个环节入手,确保第一时间通过互联网、手机等多个终端权威信息。根据不同应急种类,收集整理相关政策、法规、案例,形成相应数据库,加强公众应急知识普及教育、从业人员培训、相关理论研究及探索。建立网络应急互动社区,将个体或局部的困难和问题通过新媒体广而告之,将获得的能够提供帮助的信息及时公布,钩织互助网络,形成各地应急部门与网民之间的交流互动平台,达到应急指挥、组织、服务的效果。

突发事件发生后,国家应急广播的新媒体运作模式则转变为准确认定突发事件性质,快速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对接信源网络,从人员组织分工、信息审核、页面呈现形式等方面采取必要应急措施,确保应急信息传输及时、准确、公开、透明。搭建应急社区系统,构架多部门联动、用户与社区交流等平台,形成多部门(包括公安、交警、消防、急救、防洪、防震、水、电、气、人防、交通、工业生产等)协同联动;实现用户与社区之间交流方式的灵活、多样,帮助用户有效应对突发事件,体现应急服务、信息交流、公益互助等网络功能。

国家应急广播体系来源于社会现实生活的需求,其作用逐渐日常化,成为公众生活中的陪伴工具。新媒体发展应秉持这一理念,实现常规流程与超常规流程、常态工作与非常态工作相结合,具备在平时信息中捕捉应急信息、分析舆情、为“应大急”做准备的能力。

三、国家应急广播的新媒体呈现内容

按照新媒体内容及职能划分,笔者认为,国家应急广播的新媒体呈现内容应包含十八部分。

1.国家各部委、地方政府应急办、事业单位、协会团体、驻地记者站、军队武警记者站、其他媒体对自然灾害、社会热点事件、突发公共事件等应急信息的传输、汇集、整理、存储、,成为国家各部委、各地应急办等相关部门和网民沟通的桥梁。应急信息及指令包括台风、防汛、森林火灾、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以及安全生产事故、、交通事故、生物灾害等突发性事件。逐渐建立各地信息报送员或通讯员制度,信息内容须包含事件发生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救援进展等核心信息要素。

2.各地应急事件预警。密切注意各类预警信息和气象、水文、地震等部门对当地灾害情况的预报,接收各地应急办传送的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等应急信息;收到灾害预报时,及时做好预防准备工作,快速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3.应急类知识普及和公共安全应对方案。多媒体、多终端向公众普及应急类知识。应急预案启动前,根据突发事件的实际情况,做好应急处置准备;突发事件发生后,准确认定突发事件性质,公布事件等级,采取必要应急措施,控制网络舆情,防止事态扩大。

4.公益服务类信息及整合。运用新媒体的独特优势,公益慈善类、应急服务性的信息内容,例如在线求助、应急手册、应急热线等,形成网络应急信息服务平台。

5.专家权威及释疑类信息呈现。建立国家应急广播新媒体分类专家库,主要包括自然灾害类、事故灾难类、公共卫生事件类、社会安全事件类、心理干预类、综合管理类等方面的专家。他们对相关领域要具备丰富的经验或理论造诣,在对应急广播新媒体运作过程存在问题进行理论指导的同时,可以在专业领域向公众适时解疑释惑。

6.不同应急种类的交互类模拟现场体验。针对各地发生的应急类事件,综合运用图片、文字、视频、Flas等方式,进行应急现场模拟双向互动体验,更直观、真切地为网民演示各种应急措施,用更加轻松的方式提醒公众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如何有序应对。

7.应急类政策、法规的收集、整理。对目前我国各部委、各地方以及世界范围内的应急政策法规进行分类、梳理,形成系统化的政策法规素材库,供公众随时浏览、查阅。

8.应急类预案、案例资料的收集与整理。通过各类应急预案、案例的收集、整理及,形成应急类预案、案例素材库,提醒公众正确应对突发事件以及突发事件处理不当产生的不良影响;对相关部门处置突发事件也具有较强的实际借鉴意义。

9.应急类机构及部门的收集及整合。建立国家各部委、各地应急办等相关部门信息库,内容包括基本情况介绍、应急服务项目、紧急联系人电话等相关信息,第一时间获取信息快速通道。

10.建立网络应急互动社区。建设一个完善的、适合我国国情和体现公众、政府部门互动的应急联动和社会综合服务系统,凸显“大家帮助大家”的网络核心特征,帮助公众在遇到突发事件时作出正确反应,有效应对突发事件;向公众提供动员指挥、协调救援、信息服务、灾害预防的交互性平台及全媒体化呈现。

11.博客、论坛产品的呈现。在常规信息、服务网民之外,博客、论坛是网民经常使用和发声的平台,在对博客、论坛加强舆论调控的同时,要把对应急事件稳妥处理的情况及时传递给网民。

12.手机客户端及PDA移动客户端产品的应用。目前手机等移动客户端是新媒体输出的重要出口,充分发挥多种渠道优势,多渠道、最大化地传送应急信息、应急服务。

13.手机电视、互联网电视产品的应用。手机电视、互联网电视产业正在兴起,国家应急广播新媒体应抓住中央文化体制改革的历史机遇,遵循市场要求,快速推进手机电视、互联网电视、IPTV内容服务、有声读物、数字出版等业务的发展。根据用户需求,逐步尝试在应急信息传送领域开拓业务。

14.应急类信息舆情研判、受众分析。对突发性事件信息进行抽取,据此进行风险分析,把分析结果直观展现在决策者面前作为预测预警或事件处置的依据,逐步实现各类突发性事件的信息监测与风险分析结果的汇集。通过供给管理者一个管理用户的平台,可以查看用户实名信息、所处位置、状态信息等。管理员通过后台对系统会员的信息进行管理、量化统计和情报分析,建立规范统一的用户管理体系;对会员用户在所有协作应用系统中的操作进行记录,并根据记录的信息对会员的行为进行分析,更加深入地挖掘用户的潜在想法,为会员提供更好的服务,使新媒体更具有竞争力。

15.国家应急广播理论研究及探索。积极开展应急广播与新媒体发展研究探索,分析如何运用“平战结合”模式,平时抓相关部门有效衔接、公共突发事件监测、应急预案制订、应急政策法规与案例库建设、应急专家库建设、应急演练、应急教育、防范减灾;突发事件发生时,动员各方力量,组织应急反应,采取必要应急措施。

16.应急培训机构及培训计划。运用新媒体的独特传播优势,在积累应急广播专家库、案例库、政策法规库等过程中,加强比较研究,召开学术研讨会,针对自然灾害类、事故灾难类、公共卫生事件类、社会安全事件类、心理干预类、综合管理类等不同类别事件,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加强面向广大公众以及相关从业人员的培训。

17.应急志愿者招募及互动平台。以现有全国高校广播节目联盟等为基础,运用强大的网络号召力,建立应急志愿者库,长期组织线上线下活动,宣传公益互助,弘扬社会正气,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在突发事件发生时,第一时间传递爱和真情。

18.各类应急产品的设计、制作、包装及推广。针对应急事件、应急服务、应急预案等不同类型信息,从用户角度出发,通过文字、图片、音视频、动画等多种方式,设计制作多样化线上线下产品,带来全新全媒体视听体验,并向多个终端加强推广,提升多媒介传播效果。

四、国家应急广播新媒体内容的呈现方式

新媒体内容的呈现方式多种多样,按照国家应急广播属性及特征,笔者认为,国家应急广播的新媒体内容应主要采取以下几种方式呈现。

1.图片。建立应急事件图片库。图片库本着稳定、方便、快捷等原则,集中解决多种环境下的传输问题,确保异地上传、下载、应急事件组图,并能轻松高效地编辑、整合、搜索、共享应急图片资源。利用现有国家各部委、地方政府应急办、事业单位、协会团体、驻地记者站、军队武警记者站、其他媒体等资源积累并图片新闻、信息、资料,同时加强与国际、国内知名图片社(公司)及通讯社的合作,以图片资源购买、互换等模式,在应急事件发生时,及时有效地将应急图片信息传递给网民。

2.文字。文字内容应与国家应急广播整体体系规划多触角紧密配合,发挥新媒体独家快速报道与追踪报道优势,加强对国家应急广播的文字实时呈现,特别是在“战时”,要把应急广播信息进行分类整理、二次加工,转化为文字信息,快速实现网络碎片化传播。此外,做好应急事件报道,要提前策划准备,制作出精品专题,发挥权威媒体舆论引导作用。

3.音频。充分挖掘国家应急广播核心资源优势,将音频按主题进行剪辑、处理,配合文字、图片等多种网络呈现形式,加强对现有品牌栏目音频资源的集纳,并在多种移动终端呈现,供下载、点听,实现音频素材的重复性收听利用。

4.视频。国家应急广播应与国家各部委、地方政府应急办、事业单位、协会团体等相关部门及电视媒体合作,建立突发事件、自然灾害等视频资料库,以交流互动为突出特点。平时以科教、应急节目为主要类型;战时启动独家视频制作机制,加强各方权威信息视频播报呈现,并配合应急事件话题,有针对性采访相关专家,解疑释惑、引导舆论,更好满足网民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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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探析政务新媒体的发展现状,对政务新媒体的发展趋势、存在问题进行梳理,就如何提高政府的服务能力提出建议对策。

一、政务新媒体的发展趋势

1.“两微一端”引起政府信息传播变革

2011 年被为“政务微博元年”,此后政府机构大量进驻微博。2013 年 10 月 11 日,中国政府网同时入驻腾讯微博、微信,标志着政府机构“双微时代”的正式开启。2014 年1月,北京微博微信厅上线,标志着一个新的“双微时代”来临①。根据人民日报和新浪微博联合的《2014 年度政务指数报告》显示,2014 年新浪平台认证的政务微博达到 130103 个,其中政务机构官方微博 94164 个,公务人员微博 35939 个②。而根据清华大学研究中心的《2014 政务新媒体传播力报告》截止 2014 年12月31日,我国政务微信号 16446 个,腾讯政务微博接近 18 万家,除此之外,还有 377 个政务 APP③。

微博、微信的出现,改变了传统媒体自上而下的议程设置和传播特征,公民记者时代,使得每个人既是信息的接收者也是信息的者。从被称之为“中国的微博元年”的 2011年开始,到微博、微信“双微互联”引领的电子政务新格局,频发的“网络问政”事件严重影响了政府形象传播规律,并倒逼政府开始正视、了解、使用新媒体。

2.地方政府公共服务带来根本性变革

新媒体正在逐步改变着以政府为中心、自上而下的传统公共服务模式。首先,新媒体促进公共服务理念转变。包括由神秘向透明转变,由随意向规则转变,由以政府为中心向以公众为中心转变等,实际意义上,即观念创新。其次,新媒体改变公共服务手段和形式。从传统的面对面服务转变为以互联网技术等为基础的点对点服务,即技术创新。最后,新媒体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公民参与。相比较传统媒体来说,新媒体的特征以及其信息传播的快速,再加上先进的互联网技术、数字技术的普及和应用,为公民参与提供了前所未有的便利。

3.政务新媒体促进政府公民的互动

传统政务在服务的理念上是以“统治与管理”为中心,采取柜面式的服务方式,在时间上有严格的规定,通常是工作八小时,并且是在规定的地点对公众进行服务,有一定的局限性,服务的效率较低成本又较高,服务态度上通常以命令的方式,无法令公众满意。而政务新媒体的平台首先在理念上就是“以公众为中心”,破除了服务上时间、地点和方式的限制,让公众可以在随时随地得到政府的服务,在服务中采取沟通的方式进行交流,无形中缩小了与公众之间的隔阂,从而提高了服务的效率,降低了服务成本。

二、 政务新媒体目前存在的问题

1. 政务“双微”部门系统发展不均衡

2014年政务“双微”在部门系统分布对比相对来说呈现出纵向对比不均衡,横向对比相对较均衡的态势,据《2014 政务新媒体传播力报告》显示,排名前三的党政宣传、团委、公安分别以 29099 家、19052 家和 17025 家各自占据所有部门微博总数 94164 家的30.9%、20.2%和 18.1%,三个系统的政务微博占据了所有政府系统的一半以上比例,可见,政务微博发展纵向对比极其不均衡。而政务微信发展排行前三的依次为公安 1635 个、旅游 1004 个、司法 813 个,分别占据全国政务微信总数 16446 家的 9.9%、6.1%、4.9%,m然在总比例上不及地域分布那么不均衡,但是因为政务微信的部门系统分布的比较细,因此,纵向对比自身依然属于不均衡发展状态。值得关注的是,公安、司法、税务、医疗卫生以及文化旅游五个常常处于社会利益冲突最前端的部门成为政务“双微”最热部门,也是亟待开展“指尖上的对话”部门。

2.政务“双微”运营效率亟待提升

一些地方政府为了积极赶上政务“双微”的这辆时代列车,也纷纷开通了官方微博、微信,但由于领导重视不够、专业运营人员不到位,工作很难开展。这些官方账号要么被动应付,长期潜水;要么积极应对但缺乏策略,只靠转发一些“心灵鸡汤”段子或者名人“大 V”微博内容,无法形成自己的影响力。统计数据显示:在所有账号中,未标注认证信息的账号有41799个,占到总数量的 35%。微博能得到网民转发、评论的微博账号分别只有3068家、1320家,占总数的比例分别为 2.6%、1.1%。同样,在政务微信领域,注册后从未运营的微信公众号占据了 10%的比例,没有认证的官微也高达 24%。由于缺乏运营,一方面使得一些政务“双微”形同摆设,造成了某些地方政府的信息不透明的传播形象;另一方面由于缺乏“粉丝”听众,政务“双微”在整个网络舆论场中的发声影响力非常有限,在一些重大公共事件中,甚至不如一个草根“大 V”的影响力。

3.政务“双微”账号信息安全成隐患

政府官方微博、微信是政府形象的一个缩影,每一个官微,都代表着政府威严、不可侵犯的形象。然而,由于网络信息的安全漏洞,导致一些政府的官方账号不断被“黑客”攻击。此前,杭州西湖博物馆微博被盗事件就引起了全国关注。@杭州西湖博物馆新浪认证微博消息“我馆昨夜被盗,失窃14 件新石器时代红山文化玉器等,现已向公安报案,如主动归还将不追究其法律责任”。一石激起千层浪,网友们纷纷转发此微博并对此言论中的文物来源和法律常识提出了质疑。事情突然峰回路转,杭州西湖博物馆又迅速发微博称自己被盗号了,然后经过网红@作业本的评论转发,短短十几分钟,该条微博的评论转发过千,评论超过200了。然而,该次乌龙事件并未到此结束,由于官微在辟谣的微博上错误的将“微博辟谣”打成“微薄辟谣”,而受到网友诟病。本来沉睡多年的官方账号因为一次盗号事件引起了全国关注,并引发了一连串的后续事件。由此可见,网络安全对政府形象有着重要性和不可忽视性。

三、政务新媒体提高政府服务能力的对策建议

1.准确定位,减量求质

信息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更新了信息原有的传播模式,分散化、多渠道传播成为一大趋势。网站、微博、微信、APP等各种传播平台要根据不同特点和优势,确立不同平台的核心定位和服务领域,秉承共融互补的理念,研究、熟悉各种平台的传播特点和规律,将政府网站、政务微信、政务微博、政务APP等各项电子政务工作更好地补充结合,提高政府服务质量,打造多平台立体政务传播新格局。

数量的增长并不真正代表服务能力的增强,只有合理的平台布局,才能够体现新媒体的便捷性优势。例如,“@北京”改变了过去政务微博一盘散沙的局面,集公安、交通、工商、质监、环保等多部门于一个窗口,形成品牌效应,凸显了政府从各自独立的金字塔式的垂直结构向错综复杂的网状扁平结构的积极转变,使得公众在一个平台即可获得新闻、交通、天气、教育、求职、医疗等多方位的“一站式”服务信息,拉近了与公众的距离,提升了公众对政务微博的黏度④。

2. 妥善运营,矩阵式创新

单独某家政务微博、微信在社会重特大事件当中有时缺乏内在外在的舆论呼应显得“孤掌难鸣”,构建互为依托的矩阵体系就显得尤为重要。矩阵体系的建立促进政务新媒体传播从“孤军奋战”转型升级为“联动平台”,形成了“航母式”政务新媒体集群。

2012年1月16日,甘肃省“微博政务大厅”暨全国首家省级“政务微博矩阵”上线,在应对突发事件、在线服务等方面发挥出集群效应。2013年8月20日,北京市政务微博群“北京微博厅”实现在新浪网、人民网、腾讯网三网同步运行,形成了政务微博多平台集群式协作运营。今后,应更加注重微博、微信公众号矩阵体系的发展,在矩阵中实现相关政务主体既从各自视角报道,又通过新媒体矩阵中各单位的联动发声、相互帮助、彼此呼应,促进政务新媒体高效运转,有效提升联动运营张力,大幅度提高“网络问政”工作效率,增强信息传播的效率和可信度。

3.效果监测,“双微”纳入考评

近年来,一些地方政府把政务“双微”的发展纳入到公务员的日常工作考核机制中,并通过详细的指标、任务来激励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2013 年 1 月 30 日佛山市南海区区府办公布《佛山市南海区政务微博考核管理办法》。这是较早政务“双微”纳入政府工作考评的政府机构之一。办法规定:1.南海微博里绝对不会允许“不出声”微博存在;2.官微新增加的粉丝也纳入考核;3.严格杜绝“僵尸粉”“假转发”等行为,确保考核的公平公正。

2013 年,河南省洛阳市网管办了《洛阳市政务微博考核评分细则》,通过微博数、粉丝增加数、微博信息被转发数、未更新天数、微博粉丝总数、微博质量评分六项量化标准对政务微博进行考核,通过这些考核激励机制,洛阳市在 2014 河南各地市政务排行榜上打败省会郑州,成为河南第一政务微博强市。河南省洛阳市网管办微博“精彩洛阳”,其因微博听众数超过了千万,而成为 2014 年的腾讯政务微博全国听众数总冠军。

4. 注重用户体验,提升服务能力

政务新媒体平台的搭建不能成为空壳子,在便民服务、亲民设计等方面应做足功课,体现在线上的每个细节,线下的每次活动。且“两微一端”的政务平台所发内容应与百姓关注相一致,不能“打官腔”,只有加强官民互动、注重用户体验,才能真正提升黏性。

依托大数据,对受众的心理、需求以及行为习惯等进行分析,可以提供更符合受众需要的内容,大大促进新媒体的发展。例如有研究表明,用户使用微博有一定的活跃期,政务微博可以根据每天微博评论和转发的高峰时段对用户活跃期有个预判,尽量使节奏与用户活跃度保持一致,达到最佳的传播效果,从而逐渐在粉丝心理层面形成惯性,维持和扩大政务微博的吸引力和忠诚度。这就需要建立规范化的运作机制,突破8小时工作制和周末限制。特别是在重大舆情和突发事件中,大数据还能够有效掌控网络舆情,通过建立涵盖舆情监测信息、事件信息和事件处置信息在内的后台数据库,助力政府更有针对性地开展舆情工作。

据此,政务新媒体要做到第一时间信息、引导舆论。如“@北京”对突然发生的交通状况问题进行了,及时提醒广大市民出行注意。除了通过大数据优化服务方式提升用户黏性外,还可以通过发起线上线下主题活动,增强新媒体的活跃度,吸引粉丝关注。

注释:

①陈宁.“双微”新环境下的政务创新

②人民网.《2014 政务指数报告》政务微博人文地图

③ 腾讯网.《2014 政务新媒体传播力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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