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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优势8篇

时间:2023-06-08 09:14:29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合同管理优势,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合同管理优势

篇1

石油工程总承包企业在决定对某个项目投标之前,要对该项目进行彻底的了解,了解内容大致包括业主资质、项目资金、项目立项、业主需求、资金给付等。在对项目的基本情况了解并决定投标后,为了获得更高的中标率,造价人员首先要对工程所需当地主要材料、劳动力供应数量及价格、社会化协作条件和当地物价水平等做到准确了解、掌握,这样有利于投标书的编制。其次,造价人员应到当地建设主管部门、税务主管部门、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咨询,对项目所在地的经济、文化、法规等进行全面的了解。接下来要做的就是对业主提供的招标文件进行仔细研读,因为招标文件中包含业主针对合同总价风险控制方法、付款方式、结算方式、质保金及保修服务条款等等内容分,总承包方掌握这些内容后,就可以从业主的要求出发,编著投标书、确定工程预算,只有符合业主的要求才能中标,签下合同。

2.合同谈判与鉴定阶段的管理

合同的谈判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与甲方的谈判,一方面是与供货商或服务商的谈判。以公司瑞丽站项目为例,在与甲方(中缅EPC第五合同项目部)签订瑞丽站桩分包合同时,本着“为公司追求利益最大化”的态度选择适合我方的合同类型(综合单价),在合同主要条款约定上与甲方人员多次磋商,力求做到公平、公正、互惠共赢,并及时向公司汇报沟通。在与材料供应商、设备租赁商和技术服务商签订现场材料、机械、服务合同时,严格执行上级公司和公司内部的合同管理细则。坚持做到所有款项的支付都以合同为依据通过公司财务,如超过固定金额的支付限额时及时签订相应补充合同。截止2014年5月,公司所承建瑞丽站总图部与业主方共签订2份合同;与分包商签订共计签订合同140份(含10份补充合同),其中技术服务合同5份,材料采购合同125份,租赁合同3份,供电合同1份,加工定做合同1份,其它合同5份。

3.合同履行阶段的管理

(1)建全合同管理台账和归档制度

建全合同管理台账和归档制度,对合同编号、标的类别、标的名称、双方当事人、标的的规格和数量、交付期限、执行记录等情况进行登记,以便随时掌握合同订立及履行情况;对已经生效的合同要编号登记,逐个建立档案,与合同有关的文书也要附在合同卷内归档;履行完毕的合同按档案保管期限保管。

(2)通过合同管理实现成本控制

目前项目进场的所有供应商和服务商都是通过单一采购、竞争性谈判、多家比选等方法确定。作为现场经营管理人员,全程参与公司瑞丽站项目物质采购定价,服务商比选等工作。选择服务商或供应商在谈价时,严格以公司与业主签订合同中的综合单价为准绳,结合实际人、材、机的测算后,在保证公司利润的前提下再寻找最优合伙商,最后对合同细则进行谈判。加强与现场管理人员的沟通,做好合同内、外工作量的界定,定期到工地巡视并核对。每天归集入场材料和定期更新各服务单位的工程进度(统计一手资料),为拨付进度款和后期结算提供依据。在施工前确定各分部分项工程的目标综合单价,定期将目标综合单价和实际综合单价定期对比、分析、如出现偏差,及时制定方案纠偏、通过现场精细化管理,准确收集数据分析进而提高成本控制力度。

(3)签订补充合同

瑞丽站项目特殊性、施工和设计同时进行等原因,前期施工图纸未能及时到位,加上石油单位合同定理繁琐,为不影响资金拨付和工程进度、部分合同的签订都是暂定工程量,导致后期大量服务合同都签订了补充合同。

(4)加强合同变更管理

瑞丽站的初设与竣工图纸差距太多,公司所承包的总图与建构筑物部分存在很多的现场变更及合同外变更,需要做好现场签证单并收集好各项附件。如瑞丽站的初设地基处理为灌注桩,施工前变更为振冲碎石桩,作为这类金额较大的设计变更需要多次配合业主代表、监理代表等相关人员上报变更预算、变更施工方案,做好变更合同的解释工作。

4.协助做好供方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管理

协助公司其他管理职能部门收集产品信息和选择产品供方。合同立项前期要求供方提供生产经营资质,证明是经国家工商部门批准、颁发营业执照的生产企业或经销商。瑞丽站采购范围主要有钢材、水泥、砼、机砖、砂子、石子、防水材料、主要装饰材料及安装用零和电料、电器、五金、工具、计量器具、电焊条及一般装修材料等,对各类物资供方的供货和服务情况作记录(包括产品质量、价格、服务等),同时便于今后在其他项目中对同类供货商进行比选。

5.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合同收尾管理

篇2

【关键词】建设工程;合同;合规

1.现有的合同管理常态中存在的问题

1.1法律意识淡薄,合同签订不规范

建设工程耗资巨大、涉及面广、个性差异大、履约时间长、合同内容庞杂。大型项目要涉及几十种专业,上百个工种,几万人作业,合同内容自然庞大复杂。因此,客观上要求合同条款细致严密,尽可能做到面面俱到。但在实际工作中,甲、乙双方由于缺乏合同管理的经验,订立的合同约束条款不全、内容不明、职责不清等现象经常发生。

有些建设项目在签订合同时为了回避业主义务,不采用标准的合同文本,而采用一些自制的、不规范的文本进行签约。通过自制的、笼统的、含糊的文本条件,避重就轻,转嫁工程风险。有的甚至仍然采用口头委托的方式下达任务,待工作完工后再补签合同,这样的合同起不到任何约束作用,可以说是形同虚设。

此外,建筑工程的承包人有时为了业务需要,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签订合同。例如,有些承包商在自身不具备项目施工资质的情况下,为达到承包工程的目的,非法向发包人行贿或者假借其他有承包资质企业的名义进行虚假投标。另外,某些发包方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利用其优势地位,在合同规定中排除自己的主要义务或者任意修改合同内容,扩大自己的权利。

1.2忽视合同的严肃性,违背等价有偿的原则

自觉执行合同条款,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是法律要求合同当事人一切行为的最高准则。签订合同的甲、乙双方,在法律地位是平等的,没有主从之分。在实际工作中,往往由于双方的市场地位有所不同,导致权利义务不对等的情况发生。而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等的情况 ,也为将来工程经济纠纷的发生埋下了隐患。

合同文件存在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等现象。从目前实施的建设施工合同文本看,施工合同中绝大多数条款是由发包方制订的,其中大多强调了承包方的义务,对业主的制约条款偏少,特别是对业主违约、赔偿等方面的约定不具体,也缺少行之有效的处罚办法。

同时,在目前的建筑市场情况下,由于业主在建设工程承包中占据主导地位,业主在合同谈判过程中往往会提出一些苛刻的条件,将自身的风险转移到承包商身上。承包商为了工程能够中标,只好接受。个别承包商在实施这样的工程合同时,为了使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失,就会采取偷工减料或非法分包、转包等手段来控制成本,这样也给工程建设带来隐患。

1.3在合同履约阶段,不合规的现象时有发生

在工程实践的过程中,常见的合同履约阶段不合规的现象主要是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应签证确认的没有办理签证确认。履约过程中的签证是一种正常行为。但有些建筑公司的现场管理人员对此并不重视,当发生纠纷时,也因无法举证而败诉。

第二、应当追究的动过了诉讼时效。建筑行业被拖工程款的情况相当严重,有些拖欠没有诉诸法律,但当时才发现已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无法挽回损失。超过了诉讼时效等于放弃债权主张,等于权利人放弃了胜诉权。

1.4现行的工程款结算方式尚存在可待提高之处

目前,由于合同双方对风险控制的意识还不高,合同管理水平不高,导致了施工中工程变更、签证比较多。同时由于我国一直使用预算定额等原因,在工程款结算方式上,建设单位与施工方一般都约定竣工后按照预算定额据实结算,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固定单价合同。这样使得中标价格与工程结算的关系不大,对于施工承包商在工程施工的过程控制上没有激励作用,也无约束力,不能真正做到公平竞争,从一个方面也导致了招标过程中各种腐败问题时而发生。

2.在新形势下优化合同管理工作的可行措施

2.1优化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

在当前时期,建筑工程招标过程中,由于地区或行业保护主义之风尚存,不时存在着招标人明招暗定、虚假招标的情况。在资格预审阶段,一些人为的因素使得对招标机构的资质把关不严,中标后容易产生施工项目偷工减料、工程质量低劣等现象。因此,对于这样的问题,招投标各方应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进行招标和竞标,力争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招投标程序合法、严谨。在规范招投标管理和合同管理中,还需要加强对承包商资质和诚信度的考察,严把建筑承包商资质管理关,建立与工程量清单相配套的工程管理制度和合同管理制度。

2.2把好合同的签订关

签订工程合同时,最重要的是要根据各工程的特点,选择恰当的发包方式和价款调整条件(指工程设计变更或工程签证导致工程增减的结算条件和结算方法),因为不同的发包方式和价款调整条件,直接关系工程造价的控制效果。

双方应当尽可能选用由国家建设部和国家工商总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再根据拟建工程的特点和招标文件以及发包人承包商双方谈判结果来起草。合同文本必须准确表达双方谈判确定的意思。应当确实做到条款不漏项,文字表达严谨,杜绝使用模棱两可、含混不清词语。

在合同正式签订前应进行严格的审查把关。其要点是:合同是否需要公证和批准;合同是否完整无误,包括合同文件的完备和合同条款的完备;合同是否采取了示范文本,与其对照有无差异;合同双方责任和权利是否失衡,确定如何制约;合同实施会带来什么后果,完不成的法律责任是什么以及如何补救;双方合同的理解是否一致,发生歧义及时沟通。

2.3优化合同执行的过程中管理

工程合同一经签订,确定了合同价款和结算方式之后,要深入理解合同的每一个条款,切实加强日常管理,使管理行为正规化、规范化,作好处理合同纠纷的各种准备,特别是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也是非常重要的。索赔与反索赔是合同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合同双方攻与守的关系,是矛与盾的关系。

任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履行过程中都要加强合同管理。因为如果不能及时透彻地分析出风险,就不可能对风险有充分的准备。在合同履行中,推行索赔制度是相互转移风险的有效方法。我国工程承包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对工程索赔认识不足,缺乏推行工程索赔所需的意识和动力。因此,提高索赔意识是合同管理亟待解决的问题。合同是索赔的依据,索赔则是合同管理的延续,深入理解合同的每一个条款,切实加强日常管理,使管理行为正规化、规范化,作好处理合同纠纷的各种准备。

2.4着力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

篇3

关键词:实施,合同管理,问题

Abstract: The construction works contract management is one of the important content for project management, construction contracts, construction project contracts and contractors must abide by the legal documents, the two sides must fulfill the technical and economic documents.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main problems in the building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and the implementation of effective measures for contract management, in order to improve the level of contract management.

Keywords: implementa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problem

中图分类号:TU7 F40

引言:工程施工是建设项目在完成工程设计和施工招标后进行的最后实施阶段,具有投资大,周期长,涉及面广.管理难度大的特点。工程施工合同无论对发包人和建设单位,还是对承包人和施工单位都是十分必要的。工程施工合同作为一种典型合同,具有它自身的特殊性和复杂性,标的物特殊、履行周期长,条款内容多、涉及面广,如何对其进行有效管理是摆在我们面前的课题。

一、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1.法律意识淡薄,合同签订不规范

《建筑法》明确规定:“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依法制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不少承、发包双方,由于法律意识淡薄,不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以及工程项目和自身的具体情况做逐条分析和认真订立。订立的合同很不规范,待工程实施起来,一旦涉及到经济利益,由于施工合同中缺少约束彼此行为的条款,甲乙双方各自为敌,最终导致工程经济纠纷的发生。

2.签订合同不严谨,条款不全

建设工程耗资巨大,涉及面广,个性差异和履约时间长,因此客观上要求合同条款细致严密,尽可能做到面面俱到。在实际工作中,甲乙双方由于缺乏施工合同管理的经验,订立的合同约束条款不全、内容不明、职责不清等现象经常发生。

3.忽视合同的严肃性,违背等价有偿原则

自觉执行合同条款,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是合同当事人一切行为的最高准则。签订合同的甲、乙双方,其经济法律地位是平等的,没有主从关系。在实际工作中,承发包双方忽视合同的严肃性,违背合同的等价有偿原则,以各自的经济利益为中心,随意违背合同条款。例如:甲方认为承包单位应服从甲方;甲方随意将分项工程进行分包;对包工包料工程,甲方强行采购质次价高的材料及甲方不按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等。承包单位为了在施工中得到更高的利润,违反施工常规、偷工减料、采购材料以次充好。

二、加强施工过程中的合同管理

1.建立合同实施的保证体系。(1)建立合同管理体系,配备高素质的人才。(2)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培养全面合同管理理念。大力贯彻全面合同管理观念。(3)组织项目小组成员和各工程小组负责人学习合同文件和合同分析文件,对合同的主要内容做出解释和说明,使大家对合同概况、主要精神、合同总目标有较为深刻的理解,树立全局观念,避免施工中的违法行为。(4)将合同事件责任分解落实到人,并做出问题的说明完不成责任的影响和法律后果。(5)建立有效方便的文档系统,使合同的监督、跟踪和诊断工作正常进行,有利于及时正确地决策,而且在发生纠纷时能及时地提供有力的证据。(6)建立报告和行文制度,工程中合同有关各方的沟通都应以书面形式作为最终的依据并形成制度,这样才能保证各工程活动有根有据。(7)充分发挥专业管理和综合管理的作用。

2.及时做好合同跟踪。(1)对合同文件和各种工程文件资料进行分析整理,或通过对施工现场的直接了解得到反应工程实施状况的信息。(2)分析工程实施状况与合同、合同分析文件等的差异和差异程度。如未完成合同责任、工期拖延、成本超支、质量不合要求等。(3)分析工程中存在的问题,评价合同履行情况,提出分析报告。

3.根据合同分析结果,实施有效的合同监督。(1)现场中对各工程小组、项目小组或分包单位工作的监督,给它们以合同方面的帮助,如落实计划、提供工作保证、协调他们之间的关系,对出现的问题进行合同方面的解释。(2)对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进行合同监督,协调与他们的关系,如督促他们完成合同职责,检查对方合同责任情况,追究其违约责任,进行合同索赔与反索赔,处理合同纠纷。(3)参与各种检查验收,并提出相应的报告。(4)对各种来往信件、请示、签字指令、会议纪要、索赔文件、合同变更文件等做合同方面的审查和控制,并记录在案,及时预防行为的法律后果,弥补自己工作中的漏洞,而且有利于寻找对方工作中的漏洞,及时提出索赔要求。(5)经常性地解释合同,对工程中出现的特殊问题进行合同扩展分析。(6)收集、整理、保存各种工程资料。

4.防范工程合同违约行为。(1)谨慎订立合同、减少瑕疵合同以减少违约的发生。(2)业主、承包商在合作中存在目标分歧的情形下,应借助各种制度安排来协调合作中的目标分歧以实现合作的潜在利益:包括工程监理制度,质量保修制,质量事故处罚制度等。(3)要让监理发挥良好作用,抑制承包商的风险。(4)加快信用制度建立,提高故意违约成本。(5)可重新定位工程合同主体的关系。

三、施工合同管理中的风险防范与措施

从2004年4月1日开始国家已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新的计价模式给与了施工企业发挥自身经营管理能力的舞台同时也使其承担着一定的竞争风险。

1.清单计价模式下存在的风险

(1)清单有漏项的风险。

(2)清单项目的特征存在描述不完整或不准确的风险。

(3)综合单价的确定必须考虑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

由此可见企业若想降低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投资潜在风险,必须分析在此种模式下施工合同履行期间可能遇到的问题进行认真研究。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渗透于确定合同条款的过程之中,完善专用条款,增加合同的约束力。

2.加强施工合同管理的应对措施

(1)大力推行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范合同表述形式。FIDIC合同条款之所以能够在世界范围内得以广泛应用,一方面是由于FIDIC合同条款本身的严密和完善,同时它能给工程管理带来便利,可减少合同履约过程中的争议。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我国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不断完善,广大业主及施工企业将能提高对合同示范文本的认识,大力推广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范合同的表述形式,它必将从根本上改变合同管理的现状,减少合同中的矛盾与错误,提高合同履约率,进而提高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水平。

(2)严格合同管理,规范合同的签订和执行。工程施工合同是双方为明确权利和义务以达到各自的经济目的而订立的协议文书,具有很强的法律依据,因此施工企业要严格合同管理。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一定要熟悉合同法规和条款,吃透其精神。凡是涉及到验工计价时间、方式及工程款结算的违约条款,各自应承担的经济责任等必须填写清楚,切忌模棱两可,尽量避免和消除可能出现的经济纠纷隐患。

(3)加强承、发包商双方对合同的法律认识,增强索赔意识。依法运用施工合同监督、评审等管理手段在施工进程中可以减少或避免施工进度、质量、造价等方面出现的偏差和问题,从根本上避免可能引起的合同矛盾纠纷,减少由此带来的经济损失。把工程施工合同履约这一管理意识作为约束建筑市场经济行为的普遍准则,真正建立起社会主义建筑市场经济所需要的法律法规体系,加大合同履约的行政监督及法律处罚力度,充分体现法律的威慑能力,从而可以把招投标管理与合同管理落实到实处。平时要善于收集、整理与施工索赔有关的依据和资料,一旦发生纠纷,要用法律武器向对方进行施工索赔。

四、结语

总之,在合同管理中,必须以合同约定为依据,以不损害承包人合同权益为前提,在授权的范围内代表业主行使监督检查权力,并根据合同条件的变化,实事求是,使合同管理贯穿于从投标到工程竣工的全过程,既有利于合同目标的实现,又使技术和经济相结合,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篇4

寄 存 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保 管 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寄存人将下列商品寄放于保管人位于 _____市 _____路 _____号房屋内,并请保管人代为保管。

第二条 寄存的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和价值:

1.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价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寄存的财产属不动产的,该不动产所处的详细位置及状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寄存人应向保管人交付保管物,保管人应当给付保管凭证。

第四条 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若有瑕疵或者按照保管物的性质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的,寄存人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保管人。寄存人若未告知,致使保管物受损失的,保管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保管人因此受损失的,除保管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并且未采取补救措施的以外,寄存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五条 寄存人应当向乙方支付保管费。保管费的具体数额是_________;交付方式是____________;交付地点是____________。

第六条 寄存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保管费以及其他费用的,保管人有权对保管物进行留置。

第七条 寄存人可以随时领取保管物。保管期间届满或者寄存人提前领取保管物的,保管人应当将原物及其孳息归还寄存人。

第八条 保管人应当妥善保管保管物。除紧急情况或者为了维护寄存人的利益,保管人不得擅自改变约定的保管场所或者方法。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九条 保管人不得擅自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若根据特殊情况需要转交第三人保管的,保管人必须通知并且征求寄存人的同意。保管人违反规定,擅自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对保管物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条 保管人在保管财产期间不得使用或者许可第三人使用保管物。

第十一条 第三人对保管物主张权利的,除依法对保管物采取保全或者执行的以外,保管人应当履行向寄存人返还保管物的义务。第三人对保管人提起诉讼或者对保管物申请扣押的,保管人应当及时通知寄存人。

第十二条 寄存人、保管人双方如欲解除本合同,须于一个月前通知对方。

第十三条 双方当事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由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解释与执行。

第十六条 本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寄存人、保管人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寄存人(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管人(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证机关: (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5

关键词:合同;管理;造价控制

Abstract: the contract management and project cost control is a problem of the two, two complement each other and mutual effect, but in practice in the contract signing and management has the relevant problems affecting the interests of the enterprise contract effective guarantee. Therefore, there is need to strengthen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project contract management, in order to make the enterprise gain greater economic benefits and good social reputation.

Keywords: contract; Management; Cost control

中图分类号:TU723.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 引言

建设项目施工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是建设工程的主要合同,合同明确了合同主体所承担的责任义务和所享受的权利,是工程建设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的主要依据,是发包人与承包人建立经济责任关系和解决经济纠纷的法律依据。加强合同签订前、履行中、终止后的全过程管理,妥善做好全过程的、系统的、动态的合同管理,是控制工程造价、维护自身合法利益的一项至关重要的管理工作。

2 合同管理中常见的问题

当前合同管理中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合同双方法律意识淡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二是合同管理意识不到位,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三是合同条款不严谨、不规范、不完整;四是阴阳合同扰乱建筑市场;五是合同履约程度低、索赔困难;六是承发包双方的权利义务不对等。

3 加强建设项目施工合同管理,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的措施

3.1完善合同管理机构

完善合同管理机构是做好合同管理工作的基础。应设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统一合同的管理和保存,配备专业人员具体负责管理。在强化合同管理过程中,加强企业内部各部门之间的分工、协调与合作,建立完善合同管理体系。

3.2健全合同管理制度

健全的合同管理制度是做好合同管理工作的保障。应当建立合同的协调管理制度、审查制度、批准制度、监督制度、考核制度、目标管理制度等。

(1)合同的协调管理制度。施工合同的签订关系到整个公司的集体利益,合同的执行需要内部各方面的协调运作,因此应建立完善的合同协调管理制度,调动内部各部门的积极性,明确他们为达到合同的目标应当完成工作任务,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安排合同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处理预案,实现各部门的相互协调。

(2)合同的审查制度。为了确保通过项目的实施能获得预期的利益,应当对合同条款进行反复的推敲、严格的审查,避免合同条款的遗漏和错误。主要审查合同是否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合同中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是否合理,经营风险、技术风险是否考虑充分等。通过严格的合同的审查,尽量较少日后合同纠纷的发生,维护合法利益。

(3)合同的审批制度。为了保证合同的合法有效,要建立合同审批程序。合同在签订前要经过内部的会签,法律顾问应当签署对合同条款审查的意见,经项目主管领导批准。在审批过程中应当明确合同专用章的使用、等级、保管等规定。

(4)监督制度。应当制定对合同签订程序、履行过程和备案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的制度,通过有效的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督促内部各部门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正确履行合同。

(5)考核制度。建立相应的统计表格方法,用统计分析的方法对合同履行的效果做出考核评价。

3.3加强建设项目施工合同特点的认识

建设项目具有自身独有特点,决定了加设项目施工合同不用于其它经济合同,其特点包括:

(1)合同涉及面广。一是签订的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行政管理规章。二是涉及监理单位、设计单位、供货单位、专业分包商、保险公司、担保单位等多方。三是施工合同还会接受工商行政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环保部门、合同当事双方的上级主管部门以及负责拨款的银行监督管理。四是如遇到合同纠纷事还要与合同的调解机关、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打交道。此外,还涉及税务部门、审计部门及合同公证机关等。

(2)合同履行时间长。由于建筑工程体积庞大、结构复杂、施工周期较长,工期少则几个月,长则几年甚至十几年。

(3)在合同实施过程中不确定影响因素多,受外界自然条件影响大,合同风险高。

(4)合同的变更多。当主观和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时,有可能造成合同的变化,施工合同争议和纠纷比较多。

(5)合同条款多。由于建设项目本身的特殊和施工生产的复杂性,决定了施工合同涉及的方面多,条款多。

(6)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建设项目合同是单价合同,强调“量价分离”。

3.4牢固树立法律意识、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

在签订建筑工程合同时,当事人由于缺乏法律和合同意识,对合同的条款往往未经仔细推敲就草率签订,致使对方在违约情况下,自身处于不利地位。因此在签订工程合同过程中,要树立较高的法律意识,要对合同的合法性、严密性进行认真审查,尽可能的减少合同纠纷,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

一切管理工作的实施是以人为本的,工程合同管理没有合同管理人员和全员的参与、主动配合就无从谈起,合同管理人员能动性的发挥和素质的高低极大地影响着合同管理的绩效。为此,首先要求项目负责人要有较高的综合素质,他不但应有较高的政治素质、领导素质、身体素质,还应具备一定的专业素质和实践经验。其次,合同管理人员应积极参与合同管理体系,从招标(议标)开始、直到合同终止的全过程对项目进行预测、计划、分析、核算和控制,这就要求合同管理人员至少要是行家里手。

3.5合同管理信息化

现在的企业所签署的合同日益增多,尤其是施工企业,某某工程一期、二期,后续等,然后具体到哪个项目又分为安全合同、质量合同等。所以就导致相关责任人管理起来比较复杂,账目繁多,进度难以准确掌握。因此建议采用专业的合同管理软件,从资金、文本、进度三条主线来管理,将合同管理与客户管理、供应商管理、项目管理、进度管理有效地巧妙的联系起来,为合同管理提高到高效、便捷的新起点。

3.6采用合同示范文本,合同管理精细化

合同示范文本是针对当事人缺乏订立合同的经验和必要的法律常识,由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制定的,目的在于指导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合同示范文本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进行陈列,以便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参考,它的作用是提醒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更好地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防止事后发生纠纷。由于合同示范文本内容完整,调控齐全,双方责权明确、平衡,从而风险较小,对一些不可避免的风险,分担也比较公正合理。

3.7充分做好合同的谈判、签订工作

(1)做好谈判分析工作。对本单位的情况进行详细分析,明确谈判的期望目标、基本目标和谈判底线;对对方单位做详细的调查,尤其重要的是对它的合法性、经济实力、信誉记录以及它的优势和不足要十分了解;对谈判对象进行分析判断,掌握他们的意图,参加谈判人员的情况。

(2)应组建合同谈判班子,做好谈判的各项准备工作。将前期的会议纪要、备忘录、意向书、招标文件、图纸、现场踏勘记录、报价书、价格信息等准备齐全。

(3)正确运用谈判策略和技巧。谈判的起点应当高,妥协让步要合理,原则问题要谨慎,注意谈判气氛,避免僵局的出现,必要时可以采用拖延办法或提出体会。

3.8增强合同索赔意识,做好合同索赔管理工作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出现索赔问题是难免的。因此,必须建立工程索赔管理制度。在签署合同过程和施工过程中,应该始终以工程合同为依据,认真整理和分析合同内容,充分考虑各种不利因素,分析合同索赔的可能性,以便采取最有效、最科学的合同管理策略。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还应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认真研究合同各项条款,积极调查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寻找索赔证据。这不仅有利于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更有利于企业不断适应工程建设的最新规范要求从而提高企业未来的生存能力和竞争能力。

3.9对合同的实施进行动态全过程管理

(1)签订合同的双方必须按照约定履行合同,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完成合同约定的标的。签订合同的双方应当采取相互信任的态度,诚实合作以保证合同的正确、全面履行。

(2)对合同文件和各种工程文件资料进行分析整理,或通过对施工现场的直接了解得到反应工程实施状况的信息。分析工程实施状况与合同的差异和差异程度,分析工程中存在的问题,评价合同履行情况,提出分析报告,对合同进行动态管理。

3.10围绕工程造价管理合同

(1)在合同签订时,合同的条款中要对工程造价的计算依据、结算方式、调整方法和工程价款的拨付做出明确、合理、可行的规定。

(2)合同中应规定风险的种类、范围和程度,以及超出约定风险的处理方法。

(3)密切关注材料价格信息,对非正常的价格波动,依据合同的约定作出调整,合同未约定的按照法律法规、建设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规定和行业惯例处理。

(4)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建设项目,要按照合同约定做好补充项目、变更项目、工程量超出范围项目的单价补充工作。对这些项目,应做好资料的洲际、整理和计算,及时办理确认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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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电网工程;承包;合同;管理

1电网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的地位和作用

电网建设项目中的工程施工合同是电力建设业主单位与承包商为完成电网工程项目的建筑、安装施工任务而签订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电网工程建设周期长、工序多、技术复杂、项目管理相对复杂。在工程项目管理中,合同定义着项目的工期、质量和投资,规定着参建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有“工程宪法”之称,是工程建设的基础性文件。其地位和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合同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

工程合同管理工作贯穿于工程实施的全过程,任何一个建设项目的实施,都是通过签订承包合同来实现的,通过对承包内容、范围、价款、工期和质量标准等合同条款的制订,在合同的约束和规范下,有关各方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履行各自的职责。

(2)合同是承发包双方履行权利和义务的法律基础

电网工程合同通常界定了承发包双方基本的权利义务关系。如发包方必须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及时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结算等。承包方则必须按施工图纸和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向业主提供符合约定质量标准的电网工程产品等。合同中明确约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是承发包双方的最高行为准则,是双方履行义务、享有权利的法律基础。

(3)合同是处理实施过程中各种争执和纠纷的法律证据

在电网工程合同的履行过程中,业主与承包商之间、承包商与分包商之间不可避免地产生各种争执和纠纷,而调处这些争执和纠纷的主要尺度和依据应是承发包双方在合同中事先做出的各种约定和承诺。

2当前电网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2.1当前电网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1)合同管理意识不强。工程施工合同作为承发包双方的法规文件,必须依法签订和履行。但往往有许多企业的法人及合同主管人员,在签订工程合同时忽视法律对工程合同的保护和监督作用,有的业主在施工过程中肆意强行修改合同条款,订立补充协议,使施工企业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证。

(2)重工程建设,轻合同管理。合同管理在国外被视为承包工程盈亏的关键。而我们相当多的业主方和承包方在施工合同管理中却只重工程建设,不重视合同管理,致使在施工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出现合同条款不严谨、合同表述不清楚、合同档案不健全、合同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3)合同管理与工程招投标管理脱节。合同管理与工程招投标管理有着密切的内在联系,它是有效控制工程进度、质量、资金投入的法律性文件。然而在实际工作中,施工企业招投标中的标书编制及管理体制与工程项目的施工合同管理分属企业内部不同职能部门及工程项目组。一旦投标中标,施工合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后,此“合同”只是以文件形式转达给项目经理部,技术交底往往流于形式,最终使得施工合同管理与招投标管理在实施过程中产生脱节。

(4)合同背离招投标文件和投标书内容。有一些业主存在着买方市场优势地位,或者要求附加条款,或者将其认为合理的部分工程从合同中划出,由发包人自己或委托第三方实施,或者强调施工企业一次包死,不计风险包干费,使最终签订的施工合同与招标文件及投标书出现较大的背离。

(5)专业人才缺乏影响电网项目合同管理效果。合同涉及内容多,专业面广,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很多电网项目管理机构中,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或者合同管理人员缺少培训,将合同管理简单地视为一种事务性工作,一旦发生合同纠纷,缺少必要的法律援助。

2.2电网工程合同管理存在问题的成因

(1)历史原因。电力行业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虽然已经历时十几年,但由于长期受计划经济体制的约束以及电力行业的特殊性和专业性,项目有关单位,无论是业主单位,还是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甚至是工程的主管单位,都有着浓厚的“血缘”关系,对项目的合同进行监督和检查不到位,带有计划经济的色彩,不能完全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因而出现管理不足或管理疏漏。

(2)认识原因。不少业主单位对合同管理与项目管理的关系认识不足。合同管理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是一个系统工程,其顺利开展需要各子系统的共同配合才能成功的管理合同,是在合同主管部门的统一组织下,把合同的权利义务按职责分工分解到各职能部门,再由各部门去履行属于自己职责范围的权利和义务。

(3)管理原因。不同地区、不同性质的业主单位的合同管理水平差异较大,有的业主单位规章制度不健全,合同管理无章可循,甚至无法可依;有的业主单位合同管理法律意识淡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有的业主单位管理人员业务素质较低,不依据合同进行,随意性较大。

3加强和促进承包单位电网工程合同管理的建议

(1)提高合同认识。要通过宣传、培训,真正认识到施工合同是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武器和工具,是其走向市场经济的道路和桥梁。要依法运用施工合同审查等手段,在事前避免或减少由于施工合同条款不完备、表述不准确而酿成的经济纠纷和损失。把合同意识和合同秩序作为约束社会经济行为的普遍准则。施工过程中加强项目管理和施工人员法制观念,真正树立市场经济所需要的群众法律水准,从根本上保证施工合同的履行。

(2)加强合同管理。

1)领导要从思想上给予高度重视,把施工合同管理同企业的计划管理、生产管理、组织管理并列来抓;

2)从制度完善入手,建立合同实施保证体系,把合同责任制落实到具体的工程和人员;

3)配备专人管理,对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草案及合同风险进行全面分析;

4)健全合同文档管理系统,除施工合同外还要对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变更、会议纪要、双方信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工程保险等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存档。

(3)加强索赔意识,开展索赔工作。首先,要敢于索赔,打破传统观念的束缚;其次,要学会索赔,要认真研究和合理运用合同中的索赔条款,建立有关索赔的详细档案,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向业主和监理工程师报送索赔文件。

(4)建立业主履约担保制度。目前在我国还存在合同管理不严,施工合同中只规定了施工单位的履约保证金的提交金额及方式,而缺少业主的履约保证金的提交金额及方式,导致业主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不按照合同约定办理现场签证及竣工结算等违约行为时有发生,为此加快业主担保制度的建设显得尤为重要。

(5)借助信息网络技术,加强合同的动态控制管理,提高履约率。由于高新技术手段的不断成熟,尤其是计算技术的不断发展,大量的计算、数据统计分析处理变得非常简单,这就使得管理成本降低,并使各专业分包、专业技术、技能得到提高,实现进度、质量、投资最优配置。

4结束语

总而言之,合同管理措施是实现“三控”目标的重要手段。在当前电网建设市场竞争逐渐加剧的形势下,承包商承接到的工程利润已越来越微薄。“财富的一半是合同”,为了确保工程的利润和企业的生存发展,我们必须树立起深刻的合同意识,认真研究合同、认识合同进而管理合同、运用好合同。加强合同管理,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对提高投资效益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何佰洲,刘禹.工程建设合同与合同管理[M].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4.

[2]刘振亚.电网建设法律风险防范[M].北京:中国电力出版社,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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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建筑施工,合同管理,问题,对策,建议

1、问题的提出

近几年来,施工合同纠纷呈上升趋势,情况令人担忧。如何预防和解决合同纠纷,成为当今建筑行业一个重要的课题。

工程合同纠纷是指合同当事人对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产生不同的理解,由于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在履行的过程中,受多种因素影响,且工程本身情况复杂多变,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些预料不到的问题,合同双方从维护各自权益的角度出发,对这些问题的解决就难免产生纠纷。及时分析研究这些纠纷产生的原因并制定出减少施工合同纠纷的措施,对于工程的顺利推进、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建筑业的健康发展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般,工程施工常见的合同纠纷如:(1)建筑工程质量纠纷;(2)工期纠纷;(3)工程价款及结算纠纷;(4)分包引起的纠纷;(5)延期付款利息纠纷;(6)违约发生的纠纷等等。

2、相关概念

2.1建筑施工合同的定义

建筑施工合同是发包人与承包人就完成具体工程项目的建筑施工而确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作为建设工程合同的一种,它与其他合同一样,在订立时应遵守自愿、公平、等原则,其标的是将设计图纸变为满足功能、质量、进度、投资等发包人投资预期目的的建筑产品。

2.2建筑施工合同的特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合同标的不动产,受自然条件、地质水文条件、社会条件和人为条件等多方面影响,施工周期长、结构复杂、体积大、工作量大、用材量大以及合同在履行过程中涉及的主体非常多的特点。

建筑工程签订后,合同双方就形成一定的经济关系和法律上的效力。合同规定双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经济责任、利益、权力和义务,双方就必须严格遵守,严格履行,不应违反。但从根本来说,合同双方的利益是不一致的,容易导致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利益冲突,造成在工程施工和管理中双方行为的不一致,不协调和矛盾。

3、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客观实际问题

3.1合同意识不强

施工企业合同意识淡薄,不严格按合同办事。出现问题后不能按依照合同办事,而是习惯于找领导协调,即便是正当的索赔也不能理直气壮的提出。

3.2合同管理疏忽

表现在不设立合同管理部门,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大多数项目管理机构都未设立合同管理部门,缺乏可行的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制度和具体的操作流程,不能对工程进行及时的跟踪和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合同管理是高智力型的,涉及全局的,又是专业性、技术性强、极为复杂的管理工作,对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要求很高。管理人才的缺乏极大的影响了我国的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水平的提高。

3.3违规合同的问题

“违规合同”是指发包人在有形建筑市场通过公开招标选择承包人,并按照招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要求,与中标承包人签订施工合同,俗称“正式合同”;在有形建筑市场以外,另行与承包人签订一份合同书或补充协议,该合同未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备案,但在实际施工活动中被双方认可,即所谓的“非正式合同”。各种“违规合同”尽管表现形式各异,但归纳起来“阴合同”主要在以下几方面与“阳合同”存在明显差异:发包人利用自己在建设工程发包中的主导地位,将自身的一些风险转移到承包人身上。

3.4合同索赔难实现

由于社会条件,自然环境的变化,公路业是一个索赔多发的行业。索赔是合同和法律赋予受损者的权利,也是合同缺陷的补充,其实质是承发包双方承担工程风险比例的再分配。对于承包人来讲工程索赔是一种保护自己正当权益、弥补工程损失的有效手段。而由于公路市场行政干预过多,给索赔工作造成了许多干扰因素,导致合同索赔难以进行,承包人往往是受损害者。

4、规范施工合同管理的对策与建议

4.1重视对工程合同的谈判与签约

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应仔细阅读使用的合同文本,掌握有关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法规规定。细心研究合同条款,要结合项目特点和当事人自身情况,设想在履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事先提出解决的措施。合同条款用词要准确,发包人和承包人的义务责任、权利要写清楚,切不要因准备不足或疏忽而使合同条款留下漏洞,给合同履行带来困难,使施工单位合法权益蒙受损失。

4.2建立以合同管理为核心的组织机构

发包人与承包人都应加强合同法律意识和合同管理意识,设立各自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重视培养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建立严格的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制度,逐步建立以合同管理为核心的组织机构。双方在签订施工合同过程中,都要对合同合法性、严密性进行认真审查,减少签订合同时产生纠纷的因素,把合同纠纷控制在最低范围内,使合同管理贯穿于合同签订前后和施工管理的全过程中,以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

4.3执行落实合同应注意的要点

必须协调和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使相关的合同和合同规定的各工程活动之间不相矛盾,以保证工程有秩序,按计划地实施;加强对施工合同的监督和跟踪,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做好增减、变更项目工程量的确认签证工作,特别是隐蔽工程验收签证,涉及工期、费用记录要记录清楚,减少因各种原因引起的纠纷,以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严格遵守工程合同约定的标的、数量、期限、价格,进行保修条款的履行管理;做好工程签证,记录、协议、补充合同、备忘录、函件、图表等整理保存工作;应用现代化管理手段,建立和利用计算机网络,监控合同的履行情况,运用法律的手段,保证工程项目的质量、投资、工期、安全按计划实现。

4.4加强施工合同索赔管理

在激烈竞争的建筑市场上做好风险预测、控制与转移工作可使风险发生的概率和导致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合同中引入工程担保制度,可适当转移合同当事人的风险。施工合同是索赔的依据,索赔则是合同管理的延续,是解决承发包双方合同纠纷的特殊方法,也是制约合同双方认真履约的强有力的约束手段,合同管理索赔应注意:在签订合同前要充分考虑各种不利因素,为合同履行时制造索赔机会;明确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预测合同风险,分析合同变更和索赔的可能性,采取最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和索赔策略;在合同整个履行过程中,要随时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结合法律法规进行分析研究,以合理履行合同,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尽量营造良好的合同管理法律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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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实核桃与晚实核桃生长习性的不同决定了栽培管理方面也存在差异。

1生产管理上的区别

早实核桃管理的重点应为防抽条、防早衰,而晚实核桃管理的重点为促进早结果、多结果,提升效益。

1.1早实核桃防抽条措施

1.1.1树盘覆盖,提高地温,增强根系吸收能力秋季将树盘用作物秸秆、杂草或地膜覆盖,可提高地温,促进根系生长,提高根系活动能力,增强吸收功能,提高供水能力,可有效地减轻抽条现象的发生。覆草厚度应在20 cm左右;覆膜时以白色膜为好。

1.1.2阻止树体水分蒸发损失一方面要减少树体伤口,另一方面要加强树体保护,重点应做好对大青叶蝉的防治。在秋季9-10月份,田间及时喷布敌杀死、高效氯氰菊脂等杀虫剂,杀灭大青叶蝉,防止大青叶蝉产卵,造成伤口。在冬春季可采用树体枝干缠胡麻毛、麦草,绑塑料条,用报纸或牛皮纸多层缠绑以及枝干涂抹凡士林、动植物油脂等措施,以减少树体水分的蒸发。

1.1.3提高枝条抗性在秋季控水控氮,对未及时停长的枝条实行摘心处理,促使枝条组织充实,提高枝条抗逆性,减少抽条现象的发生。

1.1.4应用化学制剂在冬春季枝干涂聚乙烯醇,按1份聚乙烯醇、15份水的比例熬制保护剂。先将水烧到50 ℃左右,加入聚乙烯醇,边加边搅拌直至沸腾,再用文火熬30 min左右即成,然后自然冷却,温度降到40 ℃左右时均匀的涂刷核桃枝干,可明显减轻抽条的发生。从1月上旬开始,间隔20 d左右,树冠喷1次200倍液的羧甲基纤维素或5%聚丙烯酸30倍液、京防2号30倍液,用京防2号涂抹1~2年生枝条,喷涂后会在树体上覆盖一层极薄的保护膜,有抑制树体蒸发和保水作用,有较好的防抽条效果。

1.2早实核桃防早衰措施

1.2.1控制结果量要根据树体大小、园地立地条件、管理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产量的高低,总的原则应以结果不影响树体的生长为前提,特别是幼树期,要适量结果,以利于树冠扩张。

1.2.2加强中耕,促生强大根系,增强树体的吸收功能根系的吸收功能直接影响树势,而根系的数量直接决定吸收能力的高低,因而促生形成强大的根系是防止树势衰弱的关键环节之一。土壤疏松,根系生长阻力小,有利于形成强大的根系,在生产中应加强果园中耕,对零星栽植的核桃树可采用刨树盘的方法,对成片核桃园可采用中耕的方法,以疏松土壤,促生健壮的根系。

1.2.3加强肥水供给,及时补充树体营养核桃根系深,抗性强,但湿润的条件有利于树体健壮生长,我国北方降水稀少,空气干燥,生产中应千方百计地提高水分利用率,以促进树体健壮生长。川水地有浇水条件的核桃园应抓好冬季及核桃坐果后的浇水,进行水分补充;山旱地没有浇水条件的果园,应推广普及覆草、覆膜等保墒措施,提高天然降水的利用率,保证树体健壮生长。肥料是核桃树体生长的物质基础,生产中应充分供给,在幼树期每株应保证年施用土杂肥在30~50 kg,6月份以前株施尿素0.1~0.5 kg,6月份后株施磷酸二铵0.2~1 kg、硫酸钾0.1~0.5 kg;结果树按产量的高低,确定施肥量的多少;进入盛果期后,每年每667 m2保证施用土杂肥4 000~5 000 kg、尿素80 kg左右、过磷酸钙300 kg左右、硫酸钾80 kg左右,防止树势衰弱。

1.2.4推行行间生草制,培肥地力果园生草,可源源不断地补充土壤有机物质,是培肥地力的有效措施之一,也是现代果园管理的主要特征之一,在生产中应大力普及。可通过在果园中种植产草量高的浅根性三叶草、黑麦草等草种,通过生长季刈割覆盖树盘,不断地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提高土壤供肥能力。

1.2.5保护根系落叶、枯枝、落果等所含的葡萄糖甙胡桃醌,经淋溶渗透到土壤,经土壤微生物水解成有毒性的胡桃醌,胡桃醌在极低的浓度下对许多细菌、真菌和核桃根系产生抑制作用,导致核桃树生长势变弱,因而生产中要将落叶、落果、枯枝清理干净,以保护根系;

山西果树SHANXIFRUITS 2014(5)

在刨树盘或中耕时,应注意近干处浅、远干处深的原则,防止根系受到较大的损伤,影响吸收功能。

1.2.6控制前期产量,防止树势衰弱早实核桃在栽植后的前5年应尽量少结果,防止树体养分被大量消耗,以保证树冠的正常扩张。

1.3晚实核桃促早果、丰产措施

晚实核桃成花难,进入结果期较迟,生产中应以促进成花、提早结果为主,具体措施如下。

1.3.1平衡施肥施肥不当,会导致树体虚旺生长,是核桃进入结果期迟的主要原因之一,特别是幼树期施用氮肥较多的情况下,树体枝梢竞相生长,成花能力受限,进入结果期迟。因而要推广平衡施肥法,增施磷钾肥,以提高树体的成花能力。

1.3.2放浆在土壤肥沃的地区,如果核桃枝梢生长旺,枝条徒长,枝叶茂密,适龄不结果或很少结果,可在秋季9月份,在树干或主侧枝上用刀砍一些横伤进行放浆,调整营养物质积累,促进成花结果。

1.3.3加强土壤管理核桃低产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生产中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土壤管理,增强肥水补给能力,合理调节树体营养分配,以提高产量,提升效益。

2修剪管理上的区别

核桃树体调节修剪总的原则是培养健壮、通透性良好、树体丰满的骨架,以利于提高产量。由于早、晚实核桃品种特性不同,决定了其在修剪管理上的方法不同。

2.1修剪手法的区别

早实核桃为短枝型品种,侧花芽有很强的结果能力,顶花芽充实,坐果率高,易形成花芽;枝条节间短,枝量足,大量结果后树冠易郁闭,树势易早衰,在修剪手法上多以长放和疏枝为主,很少应用短截手法。晚实核桃枝条较长,树冠稀疏,枝条生长旺盛,修剪时应注意多留辅养枝,以形成丰满的树体结构,在不影响主侧枝生长的情况下应尽量多留,以提高产量;当辅养枝严重影响主侧枝生长时,要及时疏除。要加强枝组的培养,应据空间大小、枝势强弱,合理选择培养方法,通常有3种方法:一是对健壮发育枝先放后缩,去直留平;二是对较弱发育枝先截后放,缩缓结合培养;三是利用辅养枝、徒长枝回缩改造培养。不论采用何种方法,要求所培养的枝组应大、中、小相配合,充分利用空间,提高树体结实能力。一般在主侧枝生长长度达到100 cm左右时要进行摘心,以促进分枝占领空间。幼旺枝条下部光秃严重时,可在萌芽前进行刻芽,以提高萌芽率和成枝力,增加前期枝量。一般每隔5个芽刻1个芽,刻芽时在芽上方1 cm左右处用钢锯条锯一下,要掌握锯断树皮但不伤及木质部为原则。对直立生长的旺枝可在6-7月进行拉枝处理,以开张角度,缓和长势,促进成花结果。

2.2枝量调整的区别

早实核桃分枝力强,易抽生二次枝,树冠易郁闭,且二次枝多发育不充实,易遭受冻害抽条,出现枝梢干枯现象,生产中应加强控制。要及时处理树冠中的过密枝、交叉枝、重叠枝和病虫枝,防止树冠郁闭,光照恶化。应根据二次枝的枝势强弱及空间大小进行调整,当二次枝对其余枝的生长构成威胁时,在二次枝木质化前进行疏除;有空间处,可留强疏弱,对保留的二次枝在6-7月份适时摘心,促进木质化;在空间较大处,对需保留且长势又很强的二次枝,可在夏季或春季进行中、短截,以促发分枝。

晚实核桃枝条稀疏,修剪时可采用短截、回缩等方法,以增加枝量,防止光秃,提高结实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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