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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美丽乡村建设;农民参与;城乡统筹;问卷调查
[中图分类号]D66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2426(2014)07-0067-09
本次调查由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小组办公室委托开展;得到了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NCET-10-0430)的资助,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加快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研究”(项目批准号10ZD&018)的一项成果。调查问卷由袁方成副教授设计。本次问卷调查得到浙江省安吉县、永嘉县和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农村综合改革部门的大力支持。调查问卷在博士生周纯义指导下,采取Epidata软件,由华中师范大学2012级、2013级地方政府学硕士生录入。特此一并致谢!
一、调查的缘起及基本情况
早在2008年,浙江省安吉县立足县情,提出了“中国美丽乡村建设”。两年后,“美丽乡村”建设升级为浙江省委、省政府决策。近年来,浙江“美丽乡村”建设成绩斐然,成为全国“美丽乡村”建设的排头兵。如今,安徽、广东、江苏、贵州、广西等省区也在积极探索本地特色的“美丽乡村”建设模式。但在许多地方,“美丽乡村”建设主要是由地方政府主导并自上而下推动的,它是否满足了人民群众对新农村建设的期待和要求呢?对于基层干部、群众而言,他们又是如何认识“美丽乡村”建设的?他们的所思所想是什么?
为了了解当前基层干部群众对“美丽乡村”建设的看法和要求,课题组在2013年暑期跟随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小组办公室领导到浙江省安吉县、永嘉县和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等地调研时委托当地农村综合改革部门进行了问卷调查。共收回有效问卷379份,其中,安吉县样本数为167份(占44.18%),永嘉县样本数为45份(占11.90%),高淳区样本数为166份(占43.92%)。
表1是这次被访者的基本情况。被访对象涉及乡村干部、农民、农村事业单位职工等不同职业群体;他们的平均年龄为33.5岁,以中青年为主(21~50岁之间的占72.87%);家庭平均年收入79072.37元,人均年收入24926.04元,但收入结构总体趋向分散,人均年收入不足1万元和超过4万元的分别占14.16%和11.50%,因此本次调查的数据反映了基层干部、群众不同阶层的需求、态度和观点。
本报告主要以这次问卷调查数据为依据,在对基层干部群众态度、需求和“美丽乡村”建设状况分析的基础上,提出进一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政策建议。
二、农村卫生环境
从调查来看,在一些“美丽乡村”建设的县区,农村生活垃圾得到了较好治理,但部分农民囿于既有的生活习惯,并没有按照要求处理生活垃圾,仍然存在随意弃置生活垃圾的现象。与之相比较,农业生产产生的废弃物治理较差,而乡村工业污染情况尤其严重,成为当前农村卫生环境治理的重点和难点。
(一)农村生活垃圾得到一定处理
这次问卷调查的三个县区较早开展了“美丽乡村”建设,其农村卫生环境得到较好治理,被访者对本村的卫生环境状况评价较高,3/4的人表示满意。不过,也有21.66%的人评价一般,3.74%的人不满意。①
这些调查的村庄,绝大多数都对生活垃圾进行了处理。其中,不少村庄有专门的保洁人员进行垃圾清理。对被访者所在村庄生活垃圾处理方式(问卷中设置为多选题)进行调查的结果显示:选择“设有垃圾处理池”一项的被访者有55人,占被访者总数的14.75%;选择“设有垃圾收集箱”一项的被访者有218人,占被访者总数的58.45%;选择“有专门的保洁人员进行清理”一项的被访者有249人,占被访者总数的66.76%;选择“其他”一项的被访者有24人,占被访者总数的6.43%;选择“没有对垃圾进行处理”一项的被访者有32人,占被访者总数的8.58%。
被访者家庭的生活垃圾也进行了一定的处理。但是,不可忽视的是,一些农民因为仍然延续着原有的生活习惯,并未对自家的生活垃圾进行任何处置。例如,10.16%的被访者是将自家的生活垃圾随手扔到路边、沟道里或门外空地上。①6.37%的被访者将自家生活污水泼到院子里,更有26.60%的被访者只是将它排到室外,未作任何处理。②
(二)农业生产性废弃物有待进一步治理
尽管这些地方农村生活垃圾得到了一定治理,但是农业生产性废弃物的处理仍然不尽如人意,需要进一步加大治理。譬如,使用过的农用薄膜,29.44%的人将它混同生活垃圾扔进垃圾箱,未作特别处理;还有8.51%的人将其直接丢弃在田地里,5.05%的人从田地取出后随意弃置。③
又例如,相当多的秸秆(稻秆)只做简单处理甚至未做任何处理。27.85%的人将秸秆烂在田里做肥料,15.65%的人在田里焚烧秸秆,5.84%的人随意弃置秸秆。④这些随意弃置的秸秆,不但影响农村卫生环境,而且极容易引致火灾,威胁农民生命财产安全;而焚烧的秸秆,则直接污染空气,成为近年一些地方频遭雾霾的“元凶”。此外,还有5.85%的被访者承认,将自家饲养的禽畜粪便随意弃置。⑤
对于农业生产使用的农药,11.44%的被访者认为,它使人畜饮用水受到了影响,但还能使用;高达13.56%的被访者认为,它使人畜饮用水变质,不能使用。⑥
从这次调查来看,农业生产形成的废弃物仍然没有得到很好的治理。三个“美丽乡村”建设的典型示范县区尚且如此,我国其他农村地区的情况想必更加不容乐观。
(三)乡村工业污染应该加强治理
相对农业生产造成的环境污染,乡村工业污染的危害更大。而且,调查显示,乡村工业污染并未得到有效治理。在有乡村工业的村庄里,只有30.24%的被访者表示,本村的工业废弃物经过了严格处理;13.29%的被访者表示,这些乡村工业废弃物没有经过任何处理;37.12%的被访者表示,这些工业废弃物虽然经过了简单处理但仍有污染。此外,还有19.35%的被访者不清楚情况。
三、村庄文化生活
调查数据表明,被访者的日常文化娱乐活动包括看电视、看书或看报、玩电脑、玩手机、听广播或听音乐、跳舞等健身活动、看戏或看电影、打牌或下棋、打球等体育运动、KTV唱歌、参加祷告、礼拜等宗教仪式活动。
在这些活动中,被访者做的最多的是看电视(占59.32%),其次只有14.41%的人看书、看报,仅有5.51%的人去KTV,4.66%的人做祷告或礼拜,3.81%的人玩手机、玩电脑,2.97%的人跳舞等健身活动。说明人们日常文化娱乐活动比较单一,而且,基本上是一种私性文娱活动①,当前农村公共文化生活尤其匮乏。
调查的数据也进一步证实了这一情况。从调查来看,只有38.61%的被访者表明本村经常开展各种公共文化活动,26.94%的被访者反映本村很少开展公共文化活动,24.72%的被访者表示只在某些节日开展公共文化活动,9.72%的人说本村从未开展文化活动。
农村文化生活贫乏与当前农村的文化设施匮乏不无关系。从调查来看,59.60%的被访者反映本村有文化广场,另外将近一半的人反映本村有社区图书室、运动场、户外健身设施等(参见表2)。不过,人们去得最多的地方主要是文化广场(占比42.54%)(同时,文化广场和公园也是被访者最希望政府建设的②)。此外,仅有13.60%的人光顾运动场,9.65%的人去社区图书室(参见图2)。这表明,目前农村的文化设施不仅少,而且仅有的文化设施使用效率也非常低。它也从一个侧面表明,目前的“美丽乡村”建设主要局限于卫生环境的整治,对农村文化建设重视不够。
对于是否有必要保护本村的特色文化,高达83.65%的被访者认为有必要,只有6.27%的被访者认为没必要,还有10.08%的被访者认为无所谓。当然,人们之所以赞成保护本村特色文化,其目的是不同的。有不少人认为,保护本村特色文化,有利于乡村经营项目的开发,把保护特色文化视为乡村经营的一种手段;也有部分人认为,保存本村的特色文化,有利于人们加强对村庄共同体的认同,提升家园意识。
从调查来看,在安吉、永嘉和高淳这些“美丽乡村”建设的典型示范区,当地政府对本地乡村历史遗迹遗存均采取了一定的保护措施。一半左右的被访者认为,当地政府对本地的古村落、古民居、古建筑、古树名木采取了保护措施,对当地特色的民俗文化也进行了一定的保护和开发。还有部分地方建设了民俗文化公园。①在这些地方,它们被当地政府纳入“美丽乡村”建设之中统一规划、建设,取得了较好成效。
四、美丽乡村建设
从调查来看,71.93%的被访者反映本村正在进行“美丽乡村”建设,另外,也有11.76%的被访者明确表示本村没有开展“美丽乡村”建设,还有16.31%的被访者不清楚情况。对于已经开展的“美丽乡村”建设,人们大多给予了积极评价。73.17%的人表示满意(其中39.35%的人非常满意,33.82%的人比较满意),22.75%的人认为一般,仅4.08%的人不满意(其中,2.33%的人不太满意,1.75%的人很不满意)。
依据被访者的需求排序,在当前,他们希望“美丽乡村”建设首先应注重生态经济建设,其次依序是生态环境建设、生态人居建设、生态文化建设②。也就是说,目前的“美丽乡村”建设,人们所注重的依然是经济发展方面的指标,改善乡村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是他们的首位要求。
同时,被访者又认为,“美丽乡村”建设中最具示范意义的是“生态旅游”(占比36.89%)和“环境保护”(占比35.45%)。仅有11.53%的人认为是“特色产业”,16.14%的人认为是“居家环境”。这在某种程度上跟当地所选择的“美丽乡村”建设模式及其宣传有关。从我们的实地调查来看,许多地方的“美丽乡村”建设也主要是在生态旅游上做文章。很显然,“美丽乡村”建设并不局限于乡村旅游的开发,其根本目的不是为城里人提供休闲娱乐之地,而是为农民建设美好家园。
那么,结合本地实际,如何发展本村经济呢?60.86%的被访者选择扩大本村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生产,48.26%的人选择发展“农家乐”等休闲旅游业,还有45%的人认为应该促进本村规模生产经营,建立现代农业园区,打造特色品牌。③
在生态环境建设方面,72.39%的被访者赞成对本村垃圾进行集中收集、转运和无害化处理,68.36%的人赞成改厕并对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理,60.32%的人赞同对本村企业、农家乐、农户污水、烟尘等排放物进行治理,55.11%的人同意建立健全环卫保洁制度,配备专门的环卫保洁人员,42.9%的人认为应该加强森林环境保护与加大绿化面积。(另有1.88%的人选择“其他”选项,在问卷中,改善本村生态环境的措施这一问题设置为多选)。
在改善人居环境方面,75.80%的被访者同意完善本村基本公共服务设施,67.37%的人赞成整治本村水利设施、加固山体和改造危旧房,52.66%的人建议重新规划村内房屋布局、统一美化村庄建筑外观,51.99%的人同意引导本村人口集中居住、推进中心村建设,38.20%的人对规范村内宣传与广告牌设置持赞同意见(有5.57%的被访者选择“其他”一项)。
在保护本村文化方面,67.73%的被访者建议引导村民向科学、健康、文明、低碳的生活方式转变,62.67%的人赞同开展形式多样的生态文明宣传、培训活动,59.47%的人希望保留本村的历史遗存并建议制定相应的政策加以保护,59.07%的人同意对村民开展“民主法治村”、“平安乡镇”等活动,提高人们的民主法治观念,此外还有接近一半的人主张发展文体教育事业、丰富村民文化生活(所占比例为48.53),有6.67%的受访者选择“其他”一项。
调查表明,75.07%的被访者认为目前的“美丽乡村”建设符合村民的利益,超过一半的人(所占比例为54.25%)认为建设的项目没有超出现有的村庄能力范围。另外,36.16%的人表示村民可以自愿决定建设项目,32.05%的人经过了村民商议,26.58%的人允许在可接受范围内分摊资金和劳动力,但仅有13.97%的人表示项目建成后经过村民商议进行管理。这说明,一些地方比较重视“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的民主决策,却相对轻视对建成项目经过一定的民主程序进行管理。
从调查了解到,被访者认为推进当前“美丽乡村”建设应加强财政支持、提高村民参与、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发动以及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加强后续日常管理。如被访者中有282人选择政府财政投入作为美丽乡村建设的保障,占被访者总数的75.00%;受访者中认为美丽乡村建设保障依赖于村民参与程度、组织领导方式、宣传动员力度、社会资金参与、科学技术支持、后期日常管理以及绩效奖励与奖惩激励的各有214人、209人、177人、173人、154人、142人、66人,分别占被访者总数的56.91%、55.59%、47.07%、46.01%、40.96%、37.77%、17.55%。另有66人针对美丽乡村建设保障一题选择“其他”一项,占被访者总数的2.33%。
从调查来看,目前的“美丽乡村”建设资金主要来自上级政府补助(占79.48%)、村集体组织投入(占66.49%)、部门项目资金(占56.21%)。①因此,如何积极引导社会、企业加大投入,是“美丽乡村”建设亟待探索解决的一项课题。
60.78%的被访者赞同政府补助、部门帮扶、社会捐赠、企业赞助、乡村自筹和农民筹资筹劳相结合的筹资方式。不过,也有26.61%的人依赖上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投入。对“以村民分摊为主”、“以社会捐赠和企业赞助为主”、“以村集体组织自筹为主”、“不需要村民出资出劳就行”以及“其他”方式持赞同意见的被访者人数相对来说较少,各有8人、11人、2人、23人、1人,分别占被访者总数的2.24%、3.08%、0.56%、6.44%、0.28%。
五、当前美丽乡村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美丽乡村”建设是一项新事物,从调查了解到,当前“美丽乡村”建设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1.农民传统的生活方式不符合“美丽乡村”建设的要求。“美丽乡村”建设倡导科学、健康、文明、低碳的生活方式,但是,不可否认目前仍然有相当一些农民因为传统的生产和生活习惯,随意弃置生活垃圾和生产性废弃物现象随处可见。这在传统的小农社会里或许不会产生问题,因为在这样的社会里,农民的生活垃圾和生产废弃物基本上是生物性的,可以自然地溶解、分解,甚至成为农业生产的自然肥料,成为再生性资源。但是,在一个日益开放的工业化社会里,农民由于大量使用农药、化肥、塑料等化工产品以及大规模耕作,使得农业生产废弃物和生活垃圾不可降解或者不能尽快分解还原,从而导致环境污染。尤其是在一些农房聚集的地方或新建的农村社区里,由于人口的高度集中,如果这些生活垃圾和生产性废弃物不能及时得到处理,环境卫生问题会更加严重。
2.乡村社会个体化阻碍“美丽乡村”建设。改革开放以后,我国乡村社会日渐个体化(individualization),农民公共意识大大衰落。农民不但从无所不包的计划经济体制和高度集中的全能主义国家中相脱离,而且越来越多的人从地方性共同体、家族、家庭乃至亲密关系中解脱出来,把日常性生产和生活关系转变为即时易关系。这些从旧有社会性关联中脱离出来的个体,他们行为关照的对象由传统村落社区、社会主义集体、家族乃至家庭转变为个体自身。他们对村落社区的认同越来越淡漠,跟集体几乎没有任何利益联系,“为自己而活”是其信条,除此以外别无价值信仰。人们主要关注自身利益,却对公共事务漠不关心[1]。
从这次问卷调查来看,这种个体化至少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农民文化生活个体化。农民的文化生活不但单调,而且基本上是一种私性文娱活动,村庄的公共文化生活日益衰落。其实,农民文化生活个体化只是当前乡村社会个体化的一个侧面而已;二是乡村卫生环境治理呈现“差序格局”。一般地,农民比较重视自家的生活卫生,却不顾及自家门院之外的卫生环境。对于生活垃圾、农业生产废弃物、乡村工业废弃物的治理依次变弱,呈现出“差序格局”。在一个日渐个体化的社会里,“公地悲剧”越发突出;三是农民难合作。如今,农民越来越难以通过合作的方式进行村庄公共建设,即便像“美丽乡村”建设这样关涉农民利益的事情,许多农民也只是一味地仰赖政府的投入和外力支持。四是农民公共意识淡漠,对村庄公共事务、农村公共事业建设日益冷漠。
3.当前“美丽乡村”建设主要依靠政府推动。调查了解到,在许多地方,当前的“美丽乡村”建设主要是由地方政府依靠行政力量推动的。譬如,通过加强组织领导、财政投入,建立部门协同、层级联动机制,将它纳入干部绩效考核体系等传统行政动员方式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没有积极地去探索如何激发乡村社会内部动力和活力,通过农民群众的有效参与,建立“美丽乡村”建设的持续发展机制;没有积极地去探索建立一定的激励机制,引导社会性力量的必要参与,形成多元参与、共同建设“美丽乡村”新格局。
尤其是,政府主导有余、农民参与不足的现象比较普遍,农民主体地位和主体作用没有充分发挥。以致部分农民群众认为,“美丽乡村”建设是政府的事,养成“等靠要”思想。这就难免会出现“美丽乡村”建设“上热下冷”、“外热内冷”的现象,甚至出现“干部热情高,农民冷眼瞧,农民不满意,干部不落好”的情况,其主要症结就在于农民群众的积极性没有充分调动起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没有发挥出来。
4.当前“美丽乡村”建设内容单一。在许多地方,“美丽乡村”建设目前仅仅局限于农村卫生环境治理和乡村生态旅游开发,对于“美丽乡村”建设的丰富内涵缺乏深刻认识。而且,还普遍存在“重建设、轻管护”、“重经济、轻文化”、“重硬件、轻软件”、“重外观、轻内涵”以及“重基础建设、轻制度创新”等现象。“美丽乡村”建设不等于村庄整治,更不等于乡村旅游开发,也不简单是改善乡村公共服务,而是乡村社会“人”、“文”、“地”、“产”、“景”的综合性建设,是建设美好乡村的系统工程。卫生环境的改善、基础设施的建设和产业发展固然重要,精神文化生活建设同样重要;不仅要让乡村美观、让农民富裕,还要增强农民对乡村的认同感、归属感,把“美丽乡村”建设成为农民的幸福家园。
“美丽乡村”建设还要深入到体制机制层面,着力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乡村社会治理机制创新上积极探索,真正融入到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最终建成“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
5.当前“美丽乡村”建设同质化严重。从调查来看,绝大部分受访者都赞同保护本村的特色文化,而且在安吉、永嘉和高淳这些“美丽乡村”建设的典型示范区,当地政府对本地乡村历史遗迹遗存均采取了一定的保护措施。但是,毫无讳言一些地方“美丽乡村”建设仍然存在比较严重的同质化问题。首先是由于认识的误导所致。对于什么是“美丽乡村”,有不少人片面地以城市人的眼光、思维去想象、设计所谓的“田园风光”,或者简单地以所谓的“工业文明”取代“农耕文明”,甚至以“消费主义”的“美学”去曲解乃至剪裁“美丽乡村”。以致一些人认为,所谓的“美丽乡村”建设就是把农村建成欧陆风情小镇。其实质,乃是将文化问题简化成美学问题,即“装饰和美化问题”,而不是从人们如何使用生活环境并与之发生关系的人类学角度去考虑[2]。之所以产生诸如此类的误解,最根本的是由于他们没有尊重农民的需要、尊重农民的意愿、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也没有尊重农村特色、尊重农耕文明。
六、进一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政策建议
1.重建乡村公共生活,大力倡导现代文明生活方式。一个真正的美丽乡村,应是农民所向往的幸福家园。然而,改革开放以后,随着越来越多的农民进城务工以及越来越多的年轻一代农民从乡村社会旧有的社会关联中解脱出来,乡村公共生活日益衰落,人们的集体观念和公共意识随之消解,这些个体化的农民只注重个体的利益,而不再关心集体的或公共的利益,它势必影响乃至破坏“美丽乡村”建设。显然,这种个体化的乡村不是人们所期待、所向往的。因此,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必须注重乡村公共生活的重建,大力倡导现代文明生活方式。重建乡村公共生活,除了要建设乡村公共设施、公共空间,开展公共活动以外,还要建立公共参与机制,让越来越多的农民参与到乡村公共事务、公共建设中来。
2.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性作用,建构群众民主参与机制。村庄不仅是农民的居住地,也是农民生产生活的家园,农民才是“美丽乡村”的主人。进行“美丽乡村”建设,单靠外力输入是不可能持久的,关键在于要激活“美丽乡村”建设的内在发展活力,最根本的是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发挥农民群众在“美丽乡村”建设中的主体性作用。
“美丽乡村”建设的最终目的是让生活在本地的农民提升幸福指数。评价“美丽乡村”建设的根本标准是增进农民民生福祉,让农民真正享受“美丽乡村”建设成果;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提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因此,从规划、建设到管理、经营,自始至终都要建立农民民主参与机制,从而保障政府规划建设的“美丽乡村”和农民心目中想要的“美丽乡村”相统一,而不是政府的一厢情愿,更不能沦为显现政绩的形象工程。通过一定的群众参与机制,切实让农民成为“美丽乡村”建设的主体,充分发挥自身的主动性与能动性,真正拥有“美丽乡村”建设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真正共建与共享“美丽乡村”建设的成果[3]。
3.积极发挥市场和社会的作用,形成“美丽乡村”建设的长效机制。要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以财政奖补资金为引导,鼓励吸引工商资本、银行信贷、民间资本和社会力量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投入大,不能靠政府用重金打造“盆景”,不能靠财政资金大包大揽,否则不可持续,也无法复制推广。建立有效的引导激励机制,鼓励社会力量通过结对帮扶、捐资捐助和智力支持等多种方式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和“美丽乡村”建设,形成“农民筹资筹劳、政府财政奖补、部门投入整合、集体经济补充、社会捐赠赞助”的多元化投入格局。对“美丽乡村”建设中的一些具体项目(譬如乡村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理)的实施,要积极探索通过政府购买的方式,交由企业或市场去运作,形成长效运行机制。村庄内部的公共服务设施的维护和运行,也须积极发挥村民自治和社会组织的作用,大力培育和发展乡村社会组织,探索农民自我组织、自我维护、自我管理的社会民主治理机制,最终形成“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美丽乡村”建设新格局。
4.尊重乡村特色,因地制宜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无论是聚集发展型、旧村改造型还是景区园区带动型、古村保护型“美丽乡村”建设,都要注意尊重农民意愿、尊重乡村本地特色,切不可简单地用同质化的建设标准裁剪、改造乡村。“美丽乡村”建设的生命力在于乡村特色的保存、彰显和弘扬。
5.不断提升内涵,促进“美丽乡村”建设向前发展。“美丽乡村”建设在抓好村庄整治、乡村外形美的同时,应该更加注重提升“内涵”美。“美丽乡村”建设要“形神兼备、内外兼修”,既要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也要以硬件建设为引导,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金融体制创新、乡村治理机制改革等软环境建设,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凭借“美丽乡村”的内涵建设,提升“美丽乡村”建设的活力与生命力,供给“美丽乡村”建设可持续发展的动力。
6.坚持城乡统筹,把“美丽乡村”建设跟新型城镇化建设结合起来。
“美丽乡村”建设不能与城镇化相脱节,也要城乡统筹,实现以乡村推动城镇建设、以城镇带动乡村发展的联动发展战略,促进城乡共同发展。“美丽乡村”建设既是实现城乡统筹发展的抓手,又是城乡统筹发展的必然结果。要把“美丽乡村”建设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结合起来,统一纳入到“美丽中国”建设大体系之中。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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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吴理财、吴孔凡.美丽乡村建设四种模式及比较.华中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J].2014,(1).
①此次问卷调查将被访者自家生活垃圾的处置方式设置为多选题。问卷调查分析结果显示,被访者中选择“扔到路边、沟道里或家门外空地”一项的有38人,占被访者总数的10.16%;选择“扔到田地里”一项的有34人,占被访者总数的8.99%;选择“扔到垃圾池(桶),自己处理”一项的有68人,占被访者总数的17.99%;选择“卖给收废品”一项的有98人,占被访者总数的25.93%;选择“扔到垃圾池(桶),并有专人收集清运”一项的有271人,占被访者总数的71.88%;选择其他方式的有14人,占被访者总数的3.7%。
②此次问卷调查将被访者自家生活污水的处理方式设置为多选题。问卷调查分析结果显示,被访者选择“泼到院子里”一项的有24人,占被访者总数的6.37%;选择“浇到田地里”一项的有19人,占被访者总数的5.05%;选择“通过排水沟排到屋外”一项的有100人,占被访者总数的26.60%;选择“下水道收集后排到村外”一项的有58人,占被访者总数的15.47%;选择“排入自家挖的污水下渗池”一项的有78人,占被访者总数的20.74%;选择“下水道收集后并统一净化”一项的有194人,占被访者总数的51.73%;选择“将污水集中,喂养家畜”一项的有21人,占被访者总数的5.59%;选择“其他方式”一项的有14人,占被访者总数的3.73%。
③将被访者家里使用过的废弃农用薄膜的处理方式设置为多选题。其中被访者中选择“直接丢在使用过的田地里”一项的有32人,占被访者综述的8.51%;选择“从田地里取出后随意弃置”一项的有19人,占被访者综述的5.05%;选择“交给薄膜收集站统一处理”一项的有62人,占被访者综述的16.49%;选择“混同生活垃圾扔进垃圾箱”一项的有111人,占被访者综述的29.44%;选择“卖给收废品的”一项的有79人,占被访者综述的20.95%;选择“其他方式”一项的有22人,占被访者综述的5.84%;选择“家里不用薄膜”一项的有141人,占被访者综述的37.50%;
④对被访者家里收割后的秸秆处理方式的调查(问卷中将其设置为多选题)结果显示:除文中所示外,选择“交给秸秆收集站”、“发酵秸秆产生沼气”、“使用秸秆烧饭”、“其他处理方式”以及“家里没有秸秆”的各有30人、30人、61人、20人、153人,分别占被访者总数的7.96%、7.96%、16.18%、5.31%、40.69%。
⑤对被访者家里的禽畜饲养点(场)废弃物的处理方式的调查(问卷中将其设置为多选题)结果显示:选择“加工禽畜粪便生产有机肥料”一项的被访者有51人,占受访者总数的13.56%,选择“建立禽畜粪便收集站”一项的被访者有34人,占受访者总数的9.04%,选择“发酵禽畜粪便制造沼气”一项的被访者有38人,占受访者总数的10.11%,选择“将禽畜粪便堆积作农田肥料”一项的被访者有101人,占受访者总数的26.86%,选择“随意弃置禽畜粪便”一项的被访者有22人,占受访者总数的5.85%,选择“其他处理方式”一项的被访者有28人,占受访者总数的7.45%,选择“家里没有禽畜饲养点(场)”一项的被访者有179人,占受访者总数的47.61%。
⑥针对被访者家里因使用农药造成的影响的调查(问卷中设置为多选题)结果显示,除文中所示外,选择“使用规范、保护得当,对人畜没有危害”、“使用的是无害农药”、“没有使用农药”选项的各有113人、89人、157人,分别占被访者总数的30.05%、23.67%、41.76%。
①为了便于描述当前农村文化活动,笔者将它划分为“公共文化活动”和“私性文化活动”两种类型。前者一般是指超出家庭以上的单位(如村庄、社区、政府或民间组织)组织的具有公共性的文化活动,如庙会、歌舞会、民俗表演等活动;后者主要是以个人或家庭私性活动场域为单位而进行的文化活动,目的是为了满足个人的文化需求,不能给其他更多人提供文化享受的文化活动,如看电视、上网等。请参阅吴理财、夏国锋:《农民的文化生活:兴衰与重建――以安徽省为例》,2007年第2期《中国农村观察》。
②59.2%的被访者最希望政府在本村建设文化广场或公园。
①针对受访者所在乡村历史遗迹遗存的保护情况的调查(问卷中设置为多选题)结果显示:有194人选择“保存古村落、古民居、古建筑(例如祠堂、牌坊、古桥、古塔、革命旧址等)”一项,占被访者总数的52.72%;有218人选择“保存古树名木”一项,占被访者总数的59.24%;有148人选择“保存当地民俗文化(如节日习俗、婚丧嫁娶礼仪、宗教等)”一项,占被访者总数的40.22%;有73人选择“建设民俗文化公园”一项,占被访者总数的19.84%;有28人选择“其他”一项,占被访者总数的7.61%;有28人选择“没有采取措施”一项,占被访者总数的7.61%;有19人选择“不清楚”一项,占被访者总数的5.18%。
②问卷要求被访者对生态经济建设、生态环境建设、生态人居建设、生态文化建设几项“美丽乡村”建设内容进行排序。为此,将排序第一、二、三名分别赋值3、2和1,经过计算,生态经济建设、生态环境建设、生态人居建设、生态文化建设的排序分值分别是2.52、1.86、1.24和0.37。
明代南京塌房
明末清初政教关系走向与区域中心城市的转移
运河城市的空间形态与职能扩张——以明清时期的临清为个案
明代后期两京保甲制实施研究
威廉·布拉顿治理纽约城市犯罪:背景、策略及影响
武汉沦陷时期的卫生行政研究
改革开放后中国城市雕塑的发展
抗战前天津反日运动群体探析
近代广西城镇商业发展的量化考察——以桂林大圩镇为例
运作、绩效与不足:民国时期天津的小本借贷处
1927年天津协和贸易案及清理诉讼经过
抗战时期天津的内河航运业
600年来永定河流域“京津张大”腹地环境变迁
日侨街区与青岛的空间去殖民化(19141937)
民国时期湖北城市疾疫灾害时空分布规律
电影院与沦陷时期的京津社会
阶层、性别与表演——文明戏与城市日常生活的变迁
沦陷时期的天津律师执业活动
近代城市化进程中城市贫民社会网络探析
阿姆斯特丹旅馆的贸易、交通和仓储
韩国新世纪以来天津研究的审视与思考
口述史在新城市史学中的地位与作用
近代中国民间市政参与研究述论
中国城市史研究高端峰会研究综述
“路径选择与商帮演变”学术研讨会综述
第三届中国近代交通社会史国际学术研讨会综述
《天津城厢形势全图》与近代早期的天津地图
清代西江流域城镇商业的量化分析——以平乐镇为个案的考察
近三十年来东北城市史研究评述
地名与日常生活的政治——以福州历史上的地名兴替为中心
公共空间与民国上海知识群体的精神生活建构(1927~1937)
清代柳条边外城镇火灾研究——以满文档案为中心
政治性、日常性与现代性:民国苏州公园与城市生活
成都皮影戏的城市记忆与想象——兼论皮影戏的生存空间问题
近代大连城市多元文化特征及其影响
在城市发现宗教:对中国城市宗教史研究的回顾与反思
动人的故事:中国通商口岸的纪念与遗产
战争、灾难与近代中国城市发展——中国城市史研究会2015年年会暨学术研讨会综述
“接地气”:关于城市大众历史书写的思考——首届“中国国家历史”创意写作高级研修班研修综述
“第三届中国世界城市史论坛——城市化语境下的城市与乡村”会议综述
从殖民港口到社会主义大都市:帝国遗产和“新大连”的崛起
深入日常生活研究推动学术共同体形成——“中国史上的日常生活与民生问题”会议述评
“明清以来华北区域市场的演变”工作会议暨座谈会综述
群贤齐聚,共话北洋——“第一届北洋时期中国社会学术研讨会”综述
外侨与中国口岸城市——“外侨与近代中国口岸城市”国际学术研讨会综述
重新思考:中国城市史研究——“比较视野下的中国都市研究”高级研修班综述
继承与拓展:中国城市史研究的新起点——“城市发展与中华民族复兴暨首届中国城市史年会”述评
1.以农村社会学视角看“三化同步”问题
2.超越直觉经验:农村社会学理论创新之路
3.再论农村社会学的研究对象和研究内容
4.中国社会学的学术成长与农村社会学的发展
5.半工半耕:一个农村社会学的中层概念——与兼业概念相比较
6.一本具有中国特色和时代特色的农村社会学著作
7.中国农村社会学研究现状与前景展望——“第七届农村社会学论坛”观点综述
8.我国农村社会变迁与农村社会学研究述评
9.农村社会学与农村
10.基于新农村建设的农村社会学课程教学改革探析
11.提高农村社会学授课质量的对策研究
12.农村社会学课程教学改革的探索
13.中国农村社会学十年:课题与观点
14.发展与滞后的并存:中国农村建设60年——一种农村社会学的视角
15.杨开道先生与他的农村社会学工作
16.农村、乡村概念比较的社会学意义
17.中国农村问题研究的新篇章——读《中国农村社会学》
18.学生编演教学案例小品的课堂教学模式探究——以《农村社会学》课程为例
19.农村社会学在中国1989——1992年
20.农村社会学的研究对象与学科体系
21.农村社会学在中国的发展
22.关于农村社会学教学体系的探索
23.多媒体课件的实效性研究——以《农村社会学》课程为例
24.刍议乡镇研究与农村社会学范式的扩展与创新
25.城乡统筹背景下《农村社会学》课程改革探析
26.“农村社会学”教学模式改革方向浅析
27.《农村社会学》课程教学改革初探
28.论农村社会学的现实功能
29.乡村调查与郑杭生农村社会学思想研究——基于理论自觉的视角
30.日本农村社会学概述
31.新颖别致,透视"三农"——评刘豪兴主编的《农村社会学》
32.论农村社会学的学科性质
33.参与式教学在《农村社会学》课程中的实践及其效果
34.华中农业大学成立社会学系及农村社会学研究所
35.农村社会学与农民
36.农村社会学及其发展
37.农业社会学:一门新的农村社会学
38.第七届农村社会学论坛在我校举行
39.交互式教学在农村社会学课程中的应用及效果评价
40.印度的农村社会学
41.苏联农村社会学的研究情况
42.四川“农村社会学”理论讨论会综述
43.关于农村社会学的几个问题
44.政治社会学理论范式下的农村教育分析
45.“中农”阶层:当前农村社会的中间阶层——“中国隐性农业革命”的社会学命题
46.农村社会学与农业发展
47.“农村社会学”理论讨论会综述
48.华中农业大学农村社会学专业
49.历史与文化视域下的中国乡村社会研究——杜赞奇《文化、权力与国家:1900~1942年的华北农村》社会学研究方法启示
50.国外农经和农村社会学主要检索刊物简述
51.农村社会学的对象和任务
52.从农村社会学的发展看社会学中国化道路
53.农村劳动力流动对农村现代化的影响——近20年来社会学相关研究的回顾
54.中国农村社会学发展的新篇章——从梁漱溟、到辛秋水
55.再论中国农村区域差异——一个农村研究的中层理论建构
56.首届农村社会学教学研讨会综述
57.农村土地货币化模式分析与效应研究——基于生态经济学、农村社会学等多学科视角的思考
58.苏联农村社会学的客体、对象和任务
59.全国高等农业院校“农村社会学教学研讨会”综述
60.农村社会学学术讨论会在武昌召开
61.三十年代初苏区农村调查与社会学的中国化
62.实践的理论和理论的实践——读陆学艺农村社会学理论有感
63.农村社会学建设是科教兴农的重要基础工作
64.法社会学视野下农村环境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机理及防治路径
65.生态社会学视阈中的新农村建设
66.重视农村社会学方法的研究和应用
67.陈翰笙与中国农村社会学研究
68.农村社会学研究初探
69.农村留守儿童发展困境的社会学分析——以文化资本为视角
70.关于农民、农业、农村现代化问题的社会学思考
71.农村体育发展滞后的社会学因素研究——基于江西赣南的实证分析
72.农村社会治理的本土资源初探——从乡规民约的法经济学和法社会学价值出发
73.东欧七国农村社会学家在苏联会晤
74.中国农村反贫困的制度社会学思考
75.农民收入与农村消费市场的社会学分析
76.我国农村地区彩礼的社会学分析
77.社会学视域下农村贫困大学生学校适应问题研究
78.温州农村“会”的社会学分析
79.社会学视野下农村公路与文化变迁研究
80.新农村建设的社会学分析
81.乔启明及其农村社会学思想
82.农村合作组织的社会学分析
83.农村男性偏好现象的社会学解释
84.农村义务教育均等化困境的社会学思考
85.社会学视角下的当代农村大学生困境分析
86.转型期农村家庭冲突的社会学解读
87.农村丧偶妇女社会生活的社会学分析
88.农村职业中学校本课程开发的社会学分析
89.农村邻里吃请行为的经济学和社会学分析
90.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社会学分析
91.对传统农村家庭教育功能变迁的社会学思考
92.农村教师脱岗的社会学分析
93.家庭社会学视角下的农村养老问题研究
94.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社会学解读
95.新形势下对我国农村基础教育的社会学思考
96.农村民间组织对构建农村和谐社会功能的社会学分析
97.湘西南农村婚俗的社会学分析
98.对农村基层社会矛盾的法社会学分析
99.陕北农村民间信贷原因的社会学分析
100.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社会学分析
101.推进新农村建设的社会学思考
102.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农民素质问题探析——基于社会学视角的分析
103.影响农村中小学生体质健康因素的社会学分析
104.新农村建设中家族问题的社会学透析
105.贪困、贪困文化与价值观念的转型——对我国农村贫困的社会学思考
106.农村教师补充困境的政策与社会学考察
107.农村贫困地区民办学校师资的社会学分析
108.农村居民消费心理的社会学探析
109.困境与抉择:苏北农村体育发展滞后的社会学研究
110.关于拓展农村消费市场的经济社会学思考
111.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路径的社会学考察
112.社会学视野下农村留守老人问题探析
113.农村流动劳动力与成人教育的社会学分析
114.中国农村合作组织的社会学分析
115.我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择校现象的社会学审视
116.对当前农村犯罪控制的社会学思考
117.社会学视野下的近年农村土地抛荒问题浅析
118.农村教师低职业吸引力的社会学分析
关键词:乡村旅游;土地;精细化管理
引言
十三五规划期间,海南国际旅游岛的建设逐渐成熟,海南省各个市县充分利用自身的资源优势,各自开展着具有独特风味的乡村旅游项目。乡村旅游发展,一方面提高了农村土地的使用效率,促使农村土地朝着多元化利用方向发展,另一方面促进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从而提高了农民的收入,释放有效需求。
1文献综述
集体土地流转的过程,是利益重新分配的过程。国内相关学者研究了农民的经济状况以及流转过程中的收益分配比率等问题(卢吉勇等,2002)[1],提出了促使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快速交易的模式和收益分配基本原则(袁开春,2008)[2]。从多个角度,对农民集体土地流转过程中交易利润分配等进行了调查与研究(李力行,2012)[3],结合乡村旅游的经济要素,分析刺激乡村旅游经济快速增长的各个要素以及其所占比率(左冰,2011)[4],提出影响乡村旅游的主要因素有观念、规划以及人才等(唐召英等,2007)[5]。此外,有国外学者认为社会文化利益等对乡村旅游的发展有重要的影响(Choietal,2006)[6]。本文尝试从规范管理的角度,对乡村旅游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用地问题及管理措施进行研究分析,明确了乡村旅游发展过程中用地的治理方法及程序,有助于海南省乡村旅游的可持续发展以及土地流转政策得以完善。
2海南省乡村旅游用地利用存在问题
2.1规避审批、违法占地
乡村旅游项目为农民增收开辟了一条新途径。由于村民对于乡村旅游的认识不足,从而造成了不合理的土地利用方式;再加上部分经营者及旅游者缺乏责任心,乱排污水以及乱倒垃圾,这些垃圾都对生态环境造成了污染,污水得不到充分的净化处理,造成对土壤和地表水体的污染;由于经济利益的驱动,村民的传统民居逐渐向经济房、酒吧、餐馆、宾馆等等现代化建筑设施转变,严重破坏了乡村特有的乡土气息。
2.2破坏农田,影响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从2012年海南省土地执法调查的情况来看,全省只有17家农家乐项目经国土部门批准。根据海南省国土资源厅2011年对69家农家乐项目的统计,平均用地硬化率为11.4%,虽然不高,但未经批准硬化农用地成为一种土地违法行为,是一个土地监管的重点。关于水产养殖方面的乡村旅游项目,由于需要挖塘养殖,导致地面耕作层遭到严重的破坏,并且破坏之后将难以复垦,从而直接造成耕地总量大量的减少。
2.3鱼龙混杂,扰乱土地市场秩序
近年来,出现了以低价圈占土地为目的,打着建设“体育休闲产业”“观光农业”“生态恢复”“设施农业”以及“农家乐”的旗号,采用“以租代征”的方式,大量占用农村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项目的发展。乡村旅游目前的政策环境仍有待改进,对于土地利用、公共交通、财政金融支持等部分还需要改进成为有利于产业发展的政策制度,如果仅仅依靠企业的发展,后期将导致心有余而力不足。
2.4压低补偿,损害被占地农民利益
乡村旅游是土地流转后获取高收益的一个主要途径。流转后的土地大多发展高附加值农业,而用于种植粮作物的几乎很少。由于外来的旅游经营与管理企业流入大量的资金,使得农民的收益空间大大减少。另外,其补偿的租金没有考虑到土地质量持续性投入的损失。经济条件相对较不景气的农民,只能通过流转土地得到一定的补偿金。这增加了农户之间的贫富差距,形成农村新的不稳定因素,由此引发的群访、集中量增加。
3海南省乡村旅游用地利用问题分析
3.1用地需求扩张与耕地保护相矛盾
目前各个市县编制的旅游发展规划并未与相应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旅游建设项目并未归入对应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之中,其发展空间几乎很小。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总体规划规定的规划期限分别为15年和20年。因此很难定位旅游发展过程中的用地范围,耕地容易遭到破坏。在用地指标紧缺的情况下,乡村旅游项目用于建设的用地指标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乡村旅游经营规模的扩大。
3.2违法用地现象屡禁不止
乡村旅游项目在土地使用方面仍有不足,由于各方面利益的驱使。许多违法用地现象仍然存在。乡村旅游项目如果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获得这部分土地的使用权则会产生巨大的价格成本差。对于村集体经济组织而言,希望通过出租土地获取的租金,为村里增加一些收益,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农业收益较于其他收益较低,农民放弃土地后仍然能够通过雇员等的方式继续经营土地,这对农户来说无疑具有很大的吸引。
3.3法律法规和制度上的缺失
目前,针对乡村旅游项目的规章、制度、文件较缺乏:旅游产业没有单独的用地门类,海南各市县在实际工作中基本按经营性用地出让;很多地区并未明确基准地价,当采取出让的方式流转土地时,大多参照商服用地的地价标准,造成旅游业用地出让价格偏高;旅游用地规模和标准控制未完善,对旅游业的监管不到位;法律上并不允许农民以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形式从事乡村旅游,并且相关的法律法规并未完善。
3.4管理不规范
乡村旅游项目关联国土、旅游、工商等多个部门,由于很多部门推广的项目成了土地主管部门检测出来的违法项目,执法过程中就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阻力。部门对农业项目未经严格的研究和论证导致乡村旅游业发展管理不到位,各个乡镇不经规划杂乱无章的搞建设,导致了管理难度的增加。基层国土所建设不健全,执法监察力量和巡查体系不完善,信息的不畅通造成了管理的相对滞后。
4海南省乡村旅游用地精细化管理解决对策
4.1完善政策管理
应该明确旅游用地规模,增设旅游产业用地,并将其继续划分为旅游建设用地与非建设用地。将建设用地和非建设用地进行区分管理。若是符合相关规划的旅游项目用地,进行用地审批时,可以采取只租不征、既征又转、只征不转、只转不征等方式进行处理土地。积极引导企业建设和农民建房在选址用地时尽量使用存量建设用地,要依法指导督促其履行用地报批手续。
4.2规范管理流程,强化规划管控作用
全面追踪土地利用调查情况,积极开展项目用地的审查,采取季报和月报的方式向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及时汇报开发进展情况,主动预防土地闲置情形发生。农业部门应核定所需的管理用房占地面积及布局,报国土、规划部门审批相关用地及建筑手续,促进项目建设依法、健康、有序开展。在今后的工作安排上,县政府应当在协调各部门、各规划时,明确管理责任和分工,确定准确且有效的指标安排。
4.3完善乡村旅游用地流转及退出管理机制
建立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机制,盘活存量建设用地,积极引导建设用地使用权在村民集体与开发商、银行之间的流转。严格农村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盘活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存量土地,需要政府以及农民积极参与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监管。对于非法和违法用地者应加大处理力度。加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监管对于高效合理的管制有重要的作用。
4.4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土地权益
乡村旅游项目的实施可能涉及到村庄的整治,实施过程中对农民的拆迁补偿、安置方式、安置数量等测算及操作需在全面查清村庄土地面积、权属、地类、人口、户数、房屋结构等现状工作的基础上才能进行,因此,建议进一步完善集体土地的地籍调查工作,通过将权能细分、权责明确来保障农民基本的土地权益。通过对散村散户迁并和其他整治措施,建设新型的农村聚落,促使村庄规模化、合理化、一体化。
参考文献:
[1]卢吉勇,陈利根.集体非农建设用地流转的主体与收益分配[J].中国土地,2002(5):20-21.
[2]袁开春.三峡库区循环经济发展的法律政策研究[J].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8(4):40-42.
[3]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综合课题组,李力行.合法转让权是农民财产性收入的基础———成都市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的调查研究[J].国际经济评论,2012(2):7-8,127-139.
[4]左冰.中国旅游经济增长因素及其贡献度分析[J].商业经济与管理,2011(10):82-90.
[5]唐召英,阳宁光.论城郊乡村旅游发展的动力机制及可持续发展对策[J].农业环境与发展,2007(6):36-38.
[6]ChoiHC,SirakayaE.Sustainabilityindicatorsformanaging-communitytourism[J].TourismManagement,2006,27(6):1274-1289.
[7]卢小丽,成宇行,王立伟.国内外乡村旅游研究热点———近20年文献回顾[J].资源科学,2014(1):200-205.
刑事和解的文化之维
基层民主协商制度研究
论转型乡土社会的司法策略
论中国传统司法的本质
法律评价社会面向的哲学思考
法律惩治道德越轨者之意义探究
社会公众对法律人的信任问题探析
司法沟通的语境、修辞与转换
调解考核制度的设计与功能悖论
A市B县检察院抗诉案件调查与反思
法治建设进程中的法律职业共同体
自贸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座谈会综述
论反垄断法在经济法体系中的宪法性地位
公开民事裁判文书中个人信息的识别与保护
人民法院协调处理行政案件的实践逻辑与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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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纷解决的城乡差异——基于“CGSS”数据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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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律必须被信仰的问题——兼评伯尔曼《法律与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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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社会学视野下的律师职业主义变革——评《律师、国家与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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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的思考——结合N市检察队伍现状进行分析
公正司法的供需对接——案件质量评估工作中公众参与机制的构建
法社会学中国化研究的理论自觉——兼评高其才教授的《法社会学》
法治中国的“西体中用”之道——读周大伟先生《法治的细节》一书有感
法官绩效考核制度中结案考核及其悖论——以J市基层人民法院的司法实践为例
法律与文化互动的三点思考——以传统儒学与中国法治建设关系为切入点
司法公正的社会认同与人民法院形象塑造——关于人民法院社会形象的调查分析
司法公正公众认同的心理解码与策略修正——基于法院司法宣传实践的实证分析
论我国个人慈善捐赠行为影响因素与慈善立法的完善——基于社会调查的分析
转型时期制度适用困境:原因、对策及反思——以对小城地沟油问题的讨论为例
积极探索实践护航自贸试验——人民法院为自贸区建设提供司法保障座谈会述评
由西向东、由理论迈向实践——评汤唯《法社会学在中国——西方文化与本土资源》
传统法律文化的当代意义——“当代法治发展与传统法律文化价值”学术研讨会会议综述
人民陪审员制度价值诉求与实践诉求分离和统合的实证研究——以河南A县基层人民法院为例
【关键词】城市水系;生态修复;研究进展
中图分类号: S891 文献标识码: A
城市水系是人类文明的发源地,是城市发展和赖以生存的不可缺乏的要素,随着工业文明的发展和城市快速的膨胀,人类的活动阻碍了城市水系生态系统的正常运转,造成水环境污染,生态退化,生物多样性急剧下降,生态问题日益突出,威胁到了经济社会的正常发展以及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对城市水系进行生态修复已经刻不容缓。
1 城市水系现状问题及成因分析
1)城市自然水系的整体性遭到破坏,自然形态遭到人为活动的侵蚀,水系水网遭到人为的切割,水系的连续性遭到破坏,导致其生态系统变得脆弱易被破坏。
2)自然水系被人为的裁弯取直,人工开凿的水系直线化,减少了水系的流域面积和蓄水量,减少了生物的生存空间,同时也加快了水流的速度,易形成水患。
3)人为的对河道断面的规则式、单一式的改造,减少了生物生存空间的多样性。
4)河床和驳岸的硬质化改造,切断了生物交流的通道,破坏了生物生存的空间,导致水系的自净能力下降、物种多样性下降。
5)生活污水与工业污水没有经过处理直接排放严重污染了水资源,造成水生生物的死亡和逃离,威胁人类的健康安全。
6)城市快速发展中缺乏对水系生态系统重要性的认识,导致大量河道荒废萎缩,历史河道被填埋,河道蓝线被侵占,导致城市水系应具有的生态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人文价值、景观价值无法体现。
2 城市水系生态修复的目标、原则和方法
2.1 城市水系生态修复的目标
城市水系生态修复的目标是使水系生态系统恢复到未被破坏前的平衡状态,形成各种生物群落配比合理、结构优化、功能强大、系统稳定的水系生态系统,在满足水系生态性要求的同时,要充分挖掘水系的历史人文价值,发挥水系具有的经济社会价值,创造丰富的滨水景观,满足周边居民的功能需求。
2.2 城市水系生态修复的原则
水系生态修复的原则包括:水系修复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原则;社会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相结合的原则;增强空间异质性的景观格局原则;流域尺度规划原则;分河段细化原则;生态系统自设计、自我恢复原则;提高水系连通性原则;主功能优先原则;多功能协调原则;分时段考虑原则;负反馈调节设计原则;生态工程与资源环境管理相结合原则;景观美化原则等[1,2 ]
2.3 城市水系生态修复的方法
2.3.1制定城市规划与法律规范保护和恢复城市水系
城市规划划分蓝线保护范围,制定法律规范保护蓝线,对于已经被填埋的对城市水系具有重要价值的历史河道,有条件进行恢复改造。规划中要注重城市水系的整体性保护,连通性的恢复,增加水系的自净能力,蓄水能力。
2.3.2对污染源的控制治理
对城市进行雨污分流处理,确保工业污水与生活污水经过污水处理合格排放,严惩违法排污行为。为城市河流建设污染缓冲带[ 3] 。由于城市水系与乡村的水系存在着天然的联系,所以对污染源的控制要延伸到乡村,严惩乡村违法污染企业,对村民生活垃圾集中回收处理。
2.3.3城市水系自然地貌学特征的恢复
对自然水系形态与地貌进行保护与恢复,除特殊情况,禁止对水系裁弯取直,改变其自然形态。同时要保护水系蓝线范围内的自然地形地貌,保护恢复水系河岸多样性空间,增加水系河道断面的多样性,使水系内形成一系列自然的边滩、浅滩与深潭,增强空间的异质性,为不同物种的生存提供多样性的栖息场所。
2.3.4城市水系驳岸河床生态化改造
对水系现有硬质化不透水的驳岸与河床进行生态化改造,采用最新的生态设计理念与方法,禁止再建硬质化不透水驳岸。遵循水系生态系统物质循环的规律,
使水体、土壤与生物环境相互交流, 恢复河流自净功能。
2.3.5对城市水系水文循环的恢复
城市化的发展改变了水系原来的水文循环过程,导致水系不能按照自然规律运动,破坏了城市水系的生态循环,因此要把握城市水系水文循环的规律,调节恢复其自然运行的过程。
2.3.6城市水系水质污染的治理
综合利用物理方法、化学方法、生物方法对水体污染进行治理,恢复天然健康的水质。
2.3.7城市水系生物多样性的恢复
生物物种多样性的恢复主要包括保护濒危、珍稀、特有生物物种,恢复河湖水库水陆交错带植被以及水生生物资源,恢复具有本土特色的生物资源,以恢复水生生态系统的功能,形成稳定的生态系统结构。
2.3.8城市水系生态修复的综合价值的体现。
城市水系是城市生态系统重要的组成部分,同时也是一个复合功能的综合体。其不仅要体现自然属性所具有的生态价值,还要挖掘所具有的历史人文价值,结合开发保护发挥其具有的直接经济价值与社会价值,合理的规划设计体现其自然的景观价值,创造更多满足人与自然亲密接触的空间,体现人与自然的统一。
4 研究展望
(1) 城市水系生态修复并不意味着使城市水系恢复到完全自然的状态,而是要结合城市水系的功能和特点,考虑多方面的需求,达到一个适宜的状态。同时需要对这种适宜状态下的各项指标进行研究,并且针对不同的水系类型,形成一个相应的评价体系,以此指导水系的生态修复工作。
(2)城市水系生态修复与信息化数字化技术的结合,运用新技术对水系水位、水质量、生物生存状态等进行信息收集,并且根据收集到的信息进行及时反馈处理,维护水系生态系统的正常运转。
(3)城市水系生态修复要以人为本,创造更多人与自然接触的空间,不仅要考虑到自然的因素,也要考虑到人的需求,但是要尽量减少人的活动对水系生态系统的干扰。
(4)城市水系生态修复要体现其复合价值,不能仅仅着眼于生态价值,可以结合城市水系的个性特征进行保护开发。
(5)城市水系生态修复与城市规划政策法规的协同,保护恢复水系的整体性、连接性,保护恢复水系的自然形态与地形地貌特征。
(6)不断研究运用新的技术手段进行生态保护与修复。
(7)城市水系生态修复与城市雨洪管理相结合,研究当洪水来临时,通过城市水系对洪水形成缓冲,如何控制水系缓冲区的宽度和其容量;研究雨水下渗,雨水的组织与收集和城市水系如何联系等。
5小结
目前我国城市水系存在着大量的生态问题,这也是城市化工业化带来的负面影响,这些问题严重制约了城市的可持续发展,现今生态文明建设上升到一个新的高度,人们的生态意识不断增强,人们在发展中开始反思这些出现的问题,并且认识到城市水系生态保护和修复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相信通过不断的努力和探索,城市水系将会重现昔日的美丽。
参考文献
[1] 倪晋仁,刘元元.论河流生态修复[J].水力学报,2006,37(9):1029-1043.
关键词:贫困县 农村女性 人力资本形成 制约因素
贫困县农村女性人力资本总体水平低,加上农村劳动力外出从业流动的单向度、年轻化、男性化,尤其是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的劳动力大多外出就业,严重削弱了贫困县农村人力资本存量,使贫困县农村女性人力资本形成缓慢,有的贫困县农村人力资本形成在目前一段时间甚至处于停滞状态。究其原因,她们的人力资本形成缓慢是因为受到家庭、女性自我定位、职业流动差、政府投资不足、乡村干部及培训男性偏好等到诸多因素制约。
1.农村家庭对女性人力资本投资不够重视
从古至今,重男轻女的思想一直是影响我国对女性人力资本投资的关键因素,在农村尤为突出。一是因为在农村的劳动主要是体力劳动,而在体力劳动方面男性具有天然优势。几千年的封建社会,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主要依靠男性,女性处于次要地位,因此,在有机会和能力进行教育投资的时候,首选男性,不重视女性教育投资也就成为自然。二是我国的婚居模式,是男娶女嫁,一旦成婚,女方嫁出,定居男方。在我国农村一直存在“出嫁的女儿就是泼出去的水”的观念,父母的养老主要依靠儿子、儿媳,因此,养女儿是帮别人养的,不愿在女孩子身上多投资,成为自然,成为习惯。虽然,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加上计划生育政策的执行,“生男生女都一样”思想的宣传,农村家庭重男轻女思想有所改变,但是,仍然没有得到根本性的改变。在贫困县农村,由于经济能力的限制,能把有限的资金投资到女孩身上的仍然不多,更不可能把女孩教育投资作为重点,农村家庭对女孩,对女性人力资本投资仍然不重视。
2.农村女性自我定位制约
农村女性人力资本投资、积累的另一个重要因素是女性自己的观念和自我从属定位。女孩子在家庭中的地位次于男孩子的地位,是几千年形成的,人们已经习惯成自然。女孩子自己通常也认可父母事事以男孩为重,认可自己的从属地位,自然不会去争取更多的受教育机会。因此,很多女性人力资本形成的机会就在自愿或不自愿的情况下丢失,人力资本水平低就成为必然。女孩子成人后,嫁入男方,把自己定位于照顾男方父母、养育孩子、承担家务琐事的角色,即便有一定资金可以进行教育或培训投资时,首先并不会考虑自己。在没有孩子的时候,第一投资顺位是丈夫;有孩子之后,孩子是独一不二的选择,当然男孩子第一,女孩第二,在还有多余资金的情况也首先投资在丈夫身上,最后才会考虑自己。也就是,在任何时候,女性的人力资本投资的行为,总是把自己放在最后。但是,在贫困县农村家庭资金一直都是十分紧缺的,能保证孩子接受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就不错了,因为尽管政府这些年义务教育投资力度大,各个方面都有改善,但是,对于贫困县农村家庭而言,孩子接受教育仍然是一笔投资,加上孩子接受教育的相关机会成本,对许多家庭仍然不是件轻松的事情。因此,大多没有宽裕的资金进行自己的知识技能培养,自然制约女性人力资本的形成。
3.繁琐的家务制约
在传统观念中,女性相夫教子是天经地义的事,正是这种偏见,使得一些女性放弃了个人发展。随着社会的进步,女性生活空间早已不再局限于家庭,但这并没有改变女性在家务劳动中的地位,仍是家务劳动的主要承担者。农村女性,无论成年与否,都是家务事的主角。要打理好一个家庭,有很多琐事要做,而且是日复一日,年复一年,需要花费很多时间和精力,并且还看不出对家庭建设的贡献,自己没有成就,别人也不认为家务事有多重要。农村女性在承担农活的同时,还要长年累月的承担家务活,无论是时间还是精力都严重受到影响,都极大地减少了用于提高自己知识技能的机会,即便能够有了一些机会,由于繁琐的家务,使她们无力、无心认真学习以提高自己。因此,繁琐的家务活制约了农村女性人力资本的形成。
4.乡村干部偏好男性
从普遍的情况看,中国农村妇女在乡村治理中人数少,地位不高。尽管国家通过政策法律干预、推动农村妇女进村委会,农村村委会选举结果表明,仍有相当数量的村委会是“和尚班子”。原因在于,首先,诸多原因造成客观上农村女性人力资本比男性低;其次,人们在进行能力评价时往往偏好于男性,同等水平下,会认为男性强于女性;第三,乡村干的工作需要较强的谈判能力和社会资源调动能力,几千年男主外,女主内的思想和习惯造成女性的谈判能力和社会资源协调能力弱于男性;第四,村民在选举乡村干部是更倾向于选男性,只有个别妇女精英能够成为乡村干部,等等。这在客观上形成乡村干部偏好于男性,减少了女性在乡村管理中的参与性,女性得到的锻炼和学习机会少,外出参观机会,接触外界的机会减少,同样也减少了女性人力资本形成的机会。因此,乡村干部偏好于男性,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村女性人力资本的形成。
5.乡村组织培训偏好男性
由于农村的劳动生产形式,形成长期的男性主导地位,男性是主要的体力,尤其是重体力劳动者,也是各种活动决策的主导者,尽管如今大多体力强,素质较高的男性外出务工,留守劳动力中大多是女性,这种男性主导局面并没有改变,男性比女性强仍然得到人们的普遍认可。在农村各种培训、学习机会偏好于男性。无论是哪个层次组织的学习和培训,在对培训对象的选择上,存在性别歧视,偏好于选择男性,在接受经营管理培训的人员中,女性占的比例很少,从而进一步扩大了人力资本形成的性别差异。并且这种培训男性偏好不会引起矛盾,女性也不会认为不公平,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女性能力提高以及潜能的挖掘,也限制了女性进入重要的领导岗位,乡村组织培训偏好男性,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制约女性人力资本形成的因素之一。
6.职业流动相对狭窄对女性的限制
工作经验和职业变换是人力资本增加的主要途径之一。由于农村女性的文化素质较低,选择工作的范围窄,人力资本增加的途径受到限制,决定了她们大多数集中在技能含量较低或先前从事过的职业中,改变职业地位和社会经济地位的可能性明显少于男性,使女性劳动力的人力资本存量少于男性,造成了女性在劳动力市场上处于劣势地位,导致农村女性群体不能适时转向非农业,只能从事技术含量不高的农业劳动或者服务业的某些简单劳动。选择工作范围狭窄,流动受限制,获取工作经验和学习新知识技能的机会减少,影响农村女性人力资本增加速度,制约其人力资本形成。从长远看,这还将影响到我国农业人口城市化、非农化的转化。
7.女性人力资本投资的相对成本高
人力资本投资与物质资本投资的差异在于,人力资本投资主体与收益主体可以不一致,而且同样的投资有时结果会有很大的差异,并且人力资本投资属于长线投资,人力资本最初的投资要十多二十年,才能有所收益。加上本文前面提到的,由于婚居模式,女儿一旦出嫁就是别家的人,基本不承担父母的养老。因此,在父母看来投资女儿不划算,是一种支出,而不是投资;对于农村妇女的人力资本投资,由于她们不但要进行农业生产,还受到繁琐的家务、赡养公婆、抚养孩子等因素干扰,她们通常是家里起得最早,睡得最晚的人。因此,在时间和资金投入相同的情况下,多数女性学习效果比男性差,相对成本高,即相同的投入,收获却比男性少;受就业、择业、用人等观念影响,农村女性就业面窄,投资之后难以得到与男性一样就业机会和收益,相对而言,成本就高于男性人力资本投资。这成为制约农村女性人力资本增加的关键因素之一。
8.政府农村人力资本投资不足
尽管我国实行了多年的九年义务教育,也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我国无论城镇居民还是农村居民的素质都有所提高,但是就农村而言,人力资本投资的力度仍然不足,尤其是女性人力资本存量仍然很低。从“我国高等教育公平问题的研究”课题组近期的研究结果显示:农村女性接受九年以上教育的比例是42.3%,比男性低20.8个百分点;8.8%的女性受教育年限不足6年,比男性高21.9个百分点;女性文盲率为13.6%,比男性高9.6个百分点。女性受高等教育的比重明显低。从文盲半文盲的性别构成来看,女多男少,并有增多趋势。在广大的偏远与贫困地区,女性人力资本投资不足的现象尤为突出,主要表现为女性人口的文化素质低,女性文盲率高,女性人力资本存量低,女童失学辍学率高,青少年文盲率有不断增大之势。只有政府增加贫困农村人力资本投资力度,尤其是关注女童教育、妇女的各种培训经费投资,才能切实提高农村女性人力资本的存量。
9.贫困
贫困是制约贫困县农村女性人力资本形成的根本原因。因为贫困,经济不发达,才会形成重男轻女的思想,导致女性社会地位不高;因为贫困,没有资金投资社会文化建设,社会文化不发达,文明进步慢;因为贫困,资金有限,才会选择将有限的资金投资男性;因为贫困,女性才会把自己定位为从属地位,放弃许多学习机会;因为贫困,具有相对较高文化和身强力壮的劳动力才会外出就业,使留守劳动力呈现女性化,加重女性工作负荷,弱化女性人力资本投资效果;因为贫困,人力资本存量低,就业选择面才会狭窄;因为贫困,造成诸多因素不利于贫困县农村女性人力资本的形成。
总之,贫困县女性人力资本难以形成,形成缓慢的根本原因在于经济不发达。由于经济不发达诱发和形成了许多制约贫困县女性人力资本形成的制约因素,从表面看,这些因素比如家务琐事、女性自我从属定位、投资男性偏好等,似乎没有多大影响,也没有得到相关人士和有关政府部门的重视。然而,在贫困县农村人力资本实际投资活动中,这些因素确实干扰和阻碍了女性人力资本的形成。笔者撰写本文,是想起到一个抛砖引玉的作用,使有关政府部门能够关注这一现实问题,消除这些制约因素,使贫困县农村女性人力资本能够得到改善,推动我国农业经济社会的稳步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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