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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市场化8篇

时间:2023-06-05 08:4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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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市场化

篇1

河北省地处华北北部,环绕津京临渤海,2005年GDP为10116.6亿元,在全国位居前10名,为投资驱动型经济,市场化总指数为6.39,全国排第10位,因此在华北地区具有代表性。

一、购买力分析

河北省在GDP突破千亿元大关后,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总体有两个层次∶第一层次是唐山、石家庄、秦皇岛、廊坊四市,人均GDP在1万元以上;第二层次是其余各市,人均GDP在6000元~10000元之间,2005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522.9亿元,同比增长15.8%,是历年最高水平。从以上数据看河北省的购买潜力和购买能力总体较高。1999年——2003年GDP平均增长率为11.68%,2004年1——11月农村地区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128.6亿元,同比增长15.2%,但从变化趋势看2000年以后,零售总额增长率基本在10%稍强,消费对经济的拉动开始减弱。城乡的消费差别没有根本改善,城乡购买力差距较大,农村购买力增长缓慢,

2003年人均纯收入2881元,人均现金支出1820元,增长15.9%;按恩格尔系数40%计算,每个农民食品支出大约在800元左右,其他支出主要发生在居住,增加4.13%,医疗增加7.44%,服装和家庭设备分别减少2.76%和0.44%,再加上生产消费支出,可以看出农民的消费结构和消费水平没有根本性改变和提高,支持高额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不是农村而是城市,因为热点商品销售有餐饮、旅游、文化娱乐等服务型消费,教育、休闲、娱乐的支出加大,住房、汽车、通讯、餐饮等热点商品销售活跃。1-12月份,全省限额以上贸易业16种主要消费品14增2降,其中通讯器材类增长115.9%,增幅居各类商品之首,家具类增长43.1%、汽车类增长34.3%、食品饮料烟酒类增长24.6%、金银珠宝类增长22.7%、体育娱乐用品类增长22.0%、化妆品类增长21.9%、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增长21.7%。消费结构的逐步升级带动了建筑装潢、家具、空调、彩电相关服务行业发展,显然这与农民的消费支出不相吻合,因此,可以得出结论:传统消费仍占农村消费的主导地位。

二、交易成本分析

市场经济条件下做市场的是企业而不是政府,企业能否把农村市场做大、做好,还取决于企业究竟需要花费多长时间、多少成本去占领农村这块容量很大的市场,因此农村市场的交易成本是制约农村市场的重要因素,由于物价、地理和心理三大因素使得农村市场的交易成本高于城市。

首先是物价因素,2003年以来物价水平在高位徘徊,2004年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同比上升4.4%,特别是前三季度,价格总水平持续攀升,最高月份达到6.3%,是近年来涨幅最高时期,上涨较多的是食品类、居住类和农业生产资料类。高价格必定降低本来就不高的农村市场购买力,企业要想实现一定数额的交易量必然要付出高昂的交易成本,例如,越是低收入阶层对价格越敏感,而且价格弹性较大,但是降价就意味着企业利润空间降低。另外在高价格环境下企业要促成交易就要加大沟通支出,企业在城市的沟通手段往往不适合农村,许多国内大品牌企业进军三四级市场时不考虑其产品所针对的目标消费人群,不分青红皂白,一味地迷恋广告。然而,打完广告后会发现,三四级市场消费者对广告的敏感和认知率要远远低于大中城市。

其次相对分散的市场分布滩薄了农村市场的购买潜力,农村市场看似水很深,但这指的是总量,不是任何地方风吹草低都能现牛羊。

四、五级市场的差别不比

二、三级市场小,在县级市场差别非常大,终端网点的规模和促销差距很大,因此加大了分销成本,特别是在交通不发达的地区,

四、五级市场很难取舍,集化效果较好的乡镇具有相当的购买力;自然村的差距就更大,人口达到五千人以上,相当于城市的一个社区,有的则不足一千人,而与县、乡(镇)或其他自然村距离比较远,做这种市场难度很大,同时必须付出高成本。一般来说,在县城设立办事机构是各大品牌厂商的底线,以前三株,红桃K等企业曾在乡镇设立办事机构,但都失败了,原因是超过50%的专卖店年销售不能平衡其店面及人力成本的分摊。

第三是心理因素,由于地理分布广泛,农村消费者购买心理和行为差异很大,以吸油烟机产品为例,工薪阶层占30%左右的县具有一定的购买力,但乡镇和农村几乎没有市场。因此,企业很难进行集中市场运做和差异化市场运做,如果采取无差异市场营销,企业成本降低,但又不能满足需求差异较大的农村市场;如果采取目标市场营销,目标市场又如鸡肋,特别是

三、四级市场,消费行为的“跟风”特征明显。三四级市场并不是一波清水,县城的背后是乡镇,乡镇背后是更广阔的农村,对于习惯在城市精耕细作的企业来说,农村市场尤其深不可测。因为农村每天都在迸步,这种进步包含着消费心态和市场空间的多重变化,可谓是“早一步死,晚一步迟”。

三、发展趋势分析

以上分析了农村市场的不利因素,但从河北省的发展趋势看华北农村市场正处在转型时期,仍蕴涵巨大商机,主要表现为一下几个方面:

首先,在国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方针指导下和“三农”政策的支持下自2005年下半年农民纯收入持续增长,2005年农村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282.3亿元,同比增长15.2%,农村家庭消费开始向千元、万元级消费品迈进。与此同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规范市场的法规制度。

其次,城市化发展速度加快,人口和产业的极化作用逐渐显现。河北省目前城市化水平为33.51%,按国际预测标准,已步入快速发展阶段。如果以国外处于同等城市化水平,年均增长1.5%的速度来计算,在未来20年内,河北省城市化水平有望达到60%左右。城市化水平的提高势必改变农村的人口状况,其结果是购买力和消费结构的根本改变。

篇2

对于“三农”问题的根源,许多学者进行了研究。具有代表性的观点有三类:第一类观点是从“三农”问题本身寻找,认为“三农”问题的根源在于农民收入问题,而农民收入问题的关键在于农民就业问题。第二类观点是对“三农”问题进行前向寻找,认为土地问题是“三农”问题所面临的诸多棘手问题中最为关键的一个,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是“三农”问题的根源。第三类观点是对“三农”问题进行后向寻找,认为我国二元经济结构是“三农”问题产生的根源。笔者倾向于第二个分析,即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是“三农”根源问题,这已经得到大多数学者的认可。对于如何解决“三农”问题,第一个共识是认为,只有通过城市化、工业化,增加非农就业机会,从而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第二个共识是,必须增大政府三农的增量投入。第三个共识是必须对农村土地产权制度进行改革。在以上三个共识中,大部分学者认为,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最为根本,这也是本文的基本观点。笔者将对我国农村土地资源的半市场化配置及其影响进行深入分析,分离出农村农业用地与非农业用地的转换权,以这种转换权的配置现状为核心展开分析。

二、我国农村土地资源的半市场化配置

农业的主要生产要素有劳动、资本和土地等。我国农村劳动资源的配置已经市场化,劳动报酬率(工资)调节劳动供给与需求,农村劳动在全国范围自由配置的结果,表现为大量农村青壮年进城打工和求学。农村资本要素的配置也已经市场化,资本报酬率调节资本供给与需求,资本在全国范围内自由配置的结果,表现为农村资本通过各种渠道流入报酬率更高的城市。土地虽然因其自然性质无法在空间上流动,但由于非农业用地更高的报酬率以及政府城镇化发展策略,大量农村土地由农业用地正变为非农业用地,所以,土地资源在农业用地与非农业用地的配置上也存在市场的力量。农村土地资源的配置是半市场化的。首先,农村土地在不同用途之间的配置受到政府的严格管制,对农民来说,农业用地总量已经给定并掌握在政府手中,即农业用地总量上的配置是由政府计划或规划而非市场配置的。其次,在农业用地内部,农民可根据不同农产品的市场价格、农产品特性、自身偏好等因素,决定对每种农产品供给多少农业用地量,即农业用地内部在不同农业产品之间的配置是市场化的。

再次,对农民来说,工业用地和商业用地总量也是已经给定的,非农业用地供给掌握在政府手中,农民不具有将农业用地转化为非农业用地的权利,即非农业用地总量上的供给是由政府计划或规划而非市场配置的。又次,在政府已经允许农民在农村土地经营工业和商业的前提下,可根据不同工业产品收益状况、自身实际情况以及个人偏好等自由选择对何种产品提供多少用地量,即在工业内部的土地资源配置基本上也是市场化的。又再次,对公用土地来讲,土地资源在宅基地、桥梁、道路等公共用途之间的配置,即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的配置基本上完全由政府行政规划配置,市场只起辅作用。最后,资源配置市场化的重要表现是价格机制的形成,虽然大部分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已经完全市场化,但是农业用地与非农业用地之间的转化价格基本上完全由政府决定,农产品的价格受政府严格限制。

可见,我国农村土地资源配置是半市场化的。尽管对我国农村资源配置体制改革而言,农民劳动资源的配置已经基本市场化,农民资本的配置、农业用地和非农业用地内部土地资源配置、农业生产资料供求、农产品的供求等已经基本市场化,但农业用地的总量调节、土地在农业用地与非农业用地之间的配置等仍由政府调节,国家对农产品价格仍有最低价与最高价的限制,这些都是我国农村资源非市场化配置的表现,是我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下一步要努力解决的问题。

三、农村土地非市场化配置对“三农”的影响

(一)对农业的影响

1.对农业利润率的影响

首先,从供给角度考虑,政府限制农民将农业用地转换为非农业用地,直接限制了农业用地的供给面积,从而限制了农产品的供给弹性。农产品供给弹性极小意味着,当农产品供不应求价格上升时,农民无法增加农产品供给获得更多利润,当农产品供过于求价格下降时,农民无法减少农产品供给以减少亏损。其次,从需求角度考虑,随着人们收入水平的提高,农产品需求在人们总需求中占的比例会趋于下降,即农产品需求的收入弹性小。由于农产品是生活必需品,当农产品价格变化时不会引起需求大幅波动,即农产品需求的价格弹性小,因此,农产品价格走低时,农业利润率必然降低。再次,从成本角度考虑,已经市场化的农业生产资料的需求价格弹性很小。无论农产品价格上升还是下跌,农民都必须种粮和购买农业生产资料,农业生产资料受到供给方面的冲击价格上升时,农民必然无以应对。最后,任何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为目的的措施都可能导致谷贱伤农。在政府保证农业用地面积的情况下,对农业投资的增加、农业生产技术的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形式的创新、农业生产规模的扩大,必然大幅度提高农产品的供给,必然导致谷贱伤农,农业利润率下降无可避免。

2.对农业生产要素的影响

农业生产要素主要有资本、劳动、土地、技术和制度。当这五种生产要素的农业利润率不低于其他用途利润率时,它们才会被用在农业上。如农业生产资料投入的增加、从事农业农民数量和质量的提高、农业用地规模和质量的提高农业生产技术的改进、农业生产的组织和制度的创新等。在给定农业用地的非市场化配置的条件下,基于农业的自然特征,如果农业利润率持续低于非农业利润率,就必然导致农业要素回报率持续抵于非农要素回报率。农民拥有农业资本、劳动、技术和制度的所有权,当它们与土地结合且在农业无法获得正常回报率时,农民可将它们从农业用地上剥离,并投入到回报率更高的非农产业中去,其表现就是农民农业投资的持续降低、农村青壮年和高素质人才每年大量流人城镇、农业生产技术和组织制度创新乏力。另外,“农民劳动的农业回报的持续降低使农民收入持续增长缓慢,使农民对农业的资本投入的流动性约束也持续增长,农业积累持续降低”【]]。如此,农业生产要素离开农业无法避免。

3.其他方面的影响

首先,由于农业用地与非农业用地之间存在利润差,将农业用地转换为非农业用地可获得极大的增值空间,所以很多地方政府、农村基层及其他有关系的个体和组织,会积极通过地方政府和其他权力部门,以公共和国家利益为借口将大量农村耕地转换为非农用地,使耕地面积不可恢复性地迅速减少。其次,虽然政府严格限制农业用地转换为非农用地,保护耕地面积和粮食供给,但农业利润率的持续降低使农业生产要素流失严重,农业投资、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不足,这将对我国粮食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再次,农业现代化意味着农业种植的规模化、机械化和自动化,而这个过程需要大量资本参与。但农业资本回报率持续低于非农业资本回报率,农业现代化的资本供给受到严重威胁。

(二)对农民的影响

1.对农民就业的影响

农民以农业生产为主要职业,即农民将劳动大多配置在农业上。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各种物质资源特别是粮食短缺,解决广大农民温饱问题非常急迫。实行以后,以解决温饱为主要目标的农民大部分投入到农业生产中去。农村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以后,随着农民温饱问题的解决,农民希望通过从事农业获得更多的收入,以向更高的生活目标迈进。但由于农业用地的半市场化配置体制的存在,劳动要素的农业回报率持续降低,农民将其劳动要素从农业中分离出来,通过进城打工、专注子女教育、从事非农创业等手段以获得更高收益。农民的就业结构和自身性质发生了改变。

2.对农民收入的影响

“资料表明,从1978年至2006年……农民收入整体绝对水平低,增长速度远低于GDP增速,与过去相比下降较快,9O年代以来,更是远低于城镇居民收入增长速度”_2]。分析农民收入结构变化发现,“1984年以来,农民收入增长下降主要的原因是农业收入下降引起的,支撑农民收入增加主要来自非农产业和外出打工”[3]。农民主要收入来源有农业、打工、经商及其他来源等,农民主要职业是农业,农业收入应该是农民主要收入来源,农业利润率的下降使农民的农业收人持续降低,这是近年农民收入增加缓慢的根本原因。最后,农民只有农村土地的残缺产权,只有特定期限的使用权和受到限制的农业用地使用权的流转权,所以农民欲将农业用地改为非农用地以增加收人会非常困难。因此,农业用地的半市场化配置导致农业利润率长期持续降低,是农民收入增长缓慢的根本原因。

3.农民农业收入降低的本质

政府强制性规定农业用地数量,暗含着无论农业用地报酬率高低,农民都必须提供给定的农地供给量。农业用地报酬率高,农民提供给定的农业用地量,不会亏损反而会有盈利。农业用地报酬率过低,农民无法通过减少农业用地供给量而提高利润率,必然亏损。作为一个经营农业的“企业家”,农民在“企业亏损”时仍然不能退出,其收入降低难以避免。政府限制农业用地向非农业用地的转换,限制了农业用地利润率向非农业用地利润率看齐,人为创造了经济租金,并被其他非农主体无偿占有,是农民农业收入持续降低的本质。

(三)对农村经济的影响

任何社会和地区的经济发展必须有足够生产要素的投入,这些必需的生产要素有劳动、资本、土地、技术、制度等,其中的劳动包括一般劳动和人力资本。这些生产要素又可称为经济资源或资源。资源的流动或配置有计划和市场两种手段。在市场体制下,资源的配置受到资源价格的调节,资源总是流向回报率更高的用途。农业是农村的主业,农业不发展农村经济实难发展。农业资源回报率的持续降低,必然造成农村资源回报率持续降低。我国市场体制改革和农村市场体制改革的不均衡性,以及政府对农村土地资源配置的制度限制,使我国农业从而农村土地资源回报率远低于城镇。任何生产要素都无法单独在某领域内获得收益,必须与其他要素保持一定的投人比例和相互配合才能获得回报。土地要素在农村无法获得正常回报率,其他要素配置在农村也必然无法得到正常利润率,劳动、资本等生产要素就必然会不断流向回报率更高的城镇,而农业用地则在政府控制下也不断变为非农业用地并流向城镇。农村劳动、资本、土地、技术、制度等要素不断从农村流向城市,直接导致农村生产要素的积累越来越少,没有生产要素投入的积累,农村经济的发展必然困难重重。

四、政策建议

(一)深化农村农业用地资源配置的市场化改革

土地资源在农业用地和非农用地之间的配置上,应当以市场为主而以计划配置为辅,这样在国家的宏观调控下使农民能够根据要素回报率自由选择将农业用地用于不同用途之间的配置,从而将这项农业用地与非农用地转换权主体由模糊的集体界定给清晰的农户家庭,让农民拥有更多的土地权利。

(二)在耕地上种植不破坏土地的非农性产品

储备粮食不如储备耕地。通过退耕还林或其他手段将农业用地强制减少,这样粮食产量虽然下降,但是粮食安全并没有受到威胁,若粮食不足,可迅速地将这部分土地用作耕种粮食,这个过程具有很强的可逆性。“通过强制性的退耕还林,储备农业用地,既保护了粮食安全,同时减少了农产品的市场供给,若农产品的价格能赶上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升程度,农业基本利润率就会提高,即使提高到农民经营亏损与盈利的临界点,耕地将会有保障”[4]。

(三)取消农产品最高价格的人为控制

在前两个建议得到实施的前提下,应该放松对农产品价格的控制,让农产品价格随着农产品市场供求而自由调整。“政府限制农产品最高价格不一定能控制通货膨胀,反有可能损害农民利益;政府以最低保护价格收购农民粮食,不一定能保护农民利益,反有可能加剧通货膨胀压力和激励农民偷懒,催生道德风险”5]农产品价格随着市场供求自由调整,农产品价格可反映市场供求信息,有利于政府制定各种农村相关政策。

篇3

关键词:农村市场经济;市场化;村委会

中图分类号:F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0)06-0087-02

1 引言

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逐步完善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根本原因之一,同时这对于现时期中国农村经济的发展也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市场化已经成为农村改革的基本取向,对于中国农村发展的意义重大:在宏观增收方面,农村的市场化改革,可以保证我国商品市场需求的稳定增长,拓展中国的消费市场,增加国民收入(、杜宇,1994);在微观增收方面,市场化也成为解决农民“增产不增收”(蒋满霖,2003;李玉红,2006)和农村“货往哪里卖、钱从哪里来、人往哪里走”三大主要问题的重要途径,并且可以为资本投入农业领域提供市场机会,形成对土地和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2004;周小云,2006)。

然而农村的市场经济在推进的过程中却受到了一些阻力。本文将从我国农村最基层的农民自治组织――村委会的视角出发,探讨阻碍农村经济市场化的因素。在市场经济的推进过程中,由于农村基层村委会组织的职能缺失以及职能的扩大化,村委会成为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替代品或者起着阻挠作用,并进而影响了农村各生产要素市场的建立和发展。而且由于村干部自身的利益与集体的利益发生矛盾,又缺乏必要的外部监督机制,所以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也得不到有效的贯彻。进而综合影响了农村的市场化进程。

2 一个简单的理论分析框架:村委会与农村市场化

在将村委会与市场化结合起来分析时,我们必须注重三个方面的因素:市场客体、市场主体以及交易体制。市场客体作为农村市场上的有形商品和无形商品,主要受市场主体的供给以及交易体制的影响。而市场的微观主体,即农村中广大的转业农民,是农村市场中最重要的部分,是推进市场化改革的主力军。市场化的交易体制是农村市场的内部环境,它直接影响着市场化进程推进的速度。

以下的理论分析框架就是农村在市场化进程中,外部环境因素的变化使得内部的正常市场交易体制发生了扭曲,从而进一步影响了市场主体的经济活动以及其数量,阻碍了农村市场化的进程。而在中国一些农村的现实状况中我们发现,这种内部交易体制的扭曲主要来源于村委会干部的行为选择。他们在追求自身收益最大化的过程中在村委会管理事务以及自身牟利中寻求一种均衡,当这种体制的外部约束环境发生变化的时候,这种均衡最终会被打破,并达到另一种均衡。并且在村集体资源约束的条件下,村委会干部的牟利往往与对普通农民利益的蚕食是结合在一起的。外部的约束监督的减少可以使其在既定资源下实现自己收益最大化的风险有所降低,从而蚕食更多普通农民的利益,使得市场主体数量的较少,影响了市场化进程的推进,阻碍了农村的市场化。

由于现时生活中,村委会与其组织成员村干部的行为选择具有高度的一致性,因此在以下的理论模型中,我们对村干部行为选择进行分析,以使我们的分析能更清晰化。首先我们来分析村干部作为一个理性的经济个人,在追求自身收益最大化的同时所面对的行为选择。其次将村干部的行为纳入村委会组织的集体行动中,进一步分析其行为选择的变化。

2.1 村干部作为一个理性的经济个人的分析框架

个人选择是相对于集体选择而言的,只要一个人i的福利Ui只受到他自己所选择的经济活动的影响,即Ui=Ui(X1i,X2i,X3i,……,Xni),这里X1,X2,X3,……,Xn为经济人i的经济活动。

2.1.1 几个基本的假设条件

(1)村干部在特定的时间内只从事两项工作,一是农业生产,一是村级管理事务。

其收入主要来源于农业生产收入(I1)、因管理村级事务所得隐性收入(I2)及工资收入(I3)。

(2)村干部农业生产有恒定不变的资本、劳动力投入,且农业生产收益率一定。那么农业生产所取得收入只与其投入时间有关,也就是与其管理村级事务的多少有关,投入村级管理的时间越多,用于农业生产的时间就越少,则农业收入越低。

(3)村委会管理村级事务具有一定的机会成本,作为一个理性的经济人,村干部会利用自己所掌握的正式资源和非正式资源将管理村级事务与为自己谋利结合在一起,使其隐性的收益加上工资收益不低于机会成本。

(4)他们的基本工资不变,且维持在一个较低的水平。

2.1.2由以上的假设我们容易得出

(1)村干部的收入函数:I总=I1+I2+I3

(2)由于在假设中剔除掉了农业生产投入要素对村干部收入的影响,所以四个收入函数皆为管理村级事务(m)的函数。I总(m),I1(m),I2(m),I3(m)

(3)I1(m)是一个随m增加而递减的函数,即dI1/dm

(4)由假设条件(3)可知I2(m)是一个递增的函数,这是因为村干部的机会成本是从事农业生产或者外出务工,他们收入的增加是一个递增的过程,且其增加速度递减。即dI2/dm>0,d2I2/dm2

(5)I3(m)是一个常数,即dI3/dm=0。(如图1I3(m)曲线所示)

图1作为理性经济人的村干部,会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即收入最大化。其最大化的条件是一阶导等于零。dI总/dm=0。

即dI1/dm+dI2/dm+dI3/dm=0;

则dI1/dm+dI2/dm=0

由于dI1/dm0只要其绝对值相等即可。

|dI1/dm|=|dI2/dm|

由一阶导的几何特性便可得出,当曲线I1和I2斜率的绝对值相等时,所对应总收入达到最大。由图可以看出在m*处达到最大,最大收入为I(m*)。

2.2 村干部作为村集体一员的行为分析框架

现在,我们将村干部的行为纳入村集体组织的体系中,即Ui=Ui(X1i,X2i,X3i,……,Xni,Xmk)。即村干部i的行为选择已不能仅从与自身有关的n个经济活动有关考虑,还要考虑到村集体k的m目标行为的影响。

假定村集体的整体福利目标为X,为使X最大化,最能代表全村农民利益的村委会所实施的行动为Xi,在此行为选择下,村干部的净收益YIi;村委会干部的效用目标为Y,为使Y最大化,村干部作为理性的经济人所实施的行动为Yj,其净收益为YIj;则有:

(1)X∩Y=。即村委会干部个人的利益与村集体的利益完全相悖,二者的行为目标没有共同的部分。但这只是一种理论的分析,在现实生活中,由于村委会干部也是村集体的一份子,这种冲突不会存在,不予以进一步分析。

(2)X=Y。即村委会干部个人利益与村集体利益没有冲突,二者的行为目标完全一致。从亚当?斯密经济人“利已心”的前提出发,这也只是一种理论的分析,在现实生活中,极少存在,也不作分析。

(3)X∩Y=B。B为X与Y的公共解,即村委会干部作为一个理性的经济人和村集体利益的代表,其福利效用目标不是完全一致的,也不是完全相悖,但其有公共的部分B。这是村委会在农村市场化进程中经济行为的一种常态,也是村委会存在的一个重要前提。若YIi>YIj,村委会干部更倾向于实施行动Xi,则村委会干部在全体村民整体福利水平提高的目标下选择行动,最终有利于农村市场化的进程。若YIj>YIi,村委会干部更倾向于实施行动Yj,则村委会干部会在个人收益最大化的目标下选择行为。这样的话,在村集体总的经济利益一定的条件下,普通村民的利益可能因此受到蚕食,最终影响农村整体经济的发展,阻碍农村市场化进程的顺利推进。尽管现实中村委会作为村民一个自治组织而存在,但长期所形成的基层管理体制使得村委会具有双重性质,面临着村民支持和上级机构管理的双重制约成本。这样就会加大其选择实施Yj的成本(被检举的成本、名声受损的成本及不能连任的成本等),且会随着YIj偏离YIi越来越大,成本也会有所增加。从而使YIj

从而,村委会干部的行为选择就会由于I2的变化而发生了变化。一般情况下他们会因为集体村务的过多管理有约束的成本而减少参与,这在一些外部约束性较大的农村更能充分地体现。在图1和图2中表现在m2*

图23 结语

由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促进农村市场经济发展的当务之急是转变村委会职能,建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这一问题上,目前有两种意见可以借鉴:一是脱离村委会,在农村重新建立一个班子,来管理农村的经济事务;另一种是彻底转变村委会职能,使其成为真正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并给其明确的职责规定以及必要的监督。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这是因为,从制度经济学的角度分析,当制度变迁的收益大于制度变迁的成本时,制度供给者会致力于制度的创新。农村新集体经济组织的建立面临的是双倍的成本,新制度的形成、新组织的建立成本大于收益。而村委会的职能转变可以减少这种变迁成本。在合理的激励机制下,实现村干部自身收益最大化与全村庄福利最大化的统一,变村委会的阻力作用为动力作用,加快农村经济的发展。

参考文献

[1],杜宇.中国农村市场的发展潜力及开发思路[J].经济研究,1994,(8).

[2]李玉红.农村市场化对乡镇企业产出增长的贡献[J].中国农村观察,2006,(3).

[3]周小云.农村市场化与非市场化的发展选择[J].经济论坛,2006,(18).

[4]周脉伏,稽景涛,左臣明.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出路[J].农业经济问题,2004,(4).

篇4

  一、改革背景与目标

1997~2000年四年间,农民收入增速持续下降,农民生产投资和生活消费都受到了明显的影响,整个农村经济似乎已经不再像早年那样充满活力和生机。同时,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也在显著扩大。2000年,二者差距为1∶2.79。如果考虑到官方公布的农民收入数据至少有20%的水分(事实上绝大多数的基层干部都认为水分远不止于此),而城市居民还享有农民无法享受到的多种福利,如福利住房、公费医疗、单位发放的实物收入等,那么,差距将会更大。世界银行(1998)在一份报告中认为这部分福利应达到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的3/4左右。如果按照世界银行的估计进行调整,真实的差距有可能达到5∶1。这一差距,按照国际标准衡量是巨大的和少见的。在同一报告中世界银行还指出:“36个国家的数据表明,城乡之间收入比率超过2的极为罕见;在绝大多数国家,农村收入为城市收入的2/3或更多一些。”我国的情况已经远远超过这一标准。

这样的一种态势,影响已经远远超出了农业和农村,对整个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都非常不利。因而农村改革和政策的目标自然而然地就锁定在增加农民收入上,并且要真正建立起一种具有良好特征和效能的农业发展新模式,全面提高农业和农村经济素质、效益和竞争力。当然,把增加农民收入确定为核心政策目标并非2001年的转向,按照会议文告或政策文本理解,过去的几年都是如此。但问题是情况每年都不见好转,无疑会影响人们对政府解决问题的态度和能力的信任,这等于在给政府持续增加压力,并在强化着改革的动力,促使甚至迫使政府去解决过去改革中遗留下来的制约农民增收的深层体制问题。  所以,  到了2001年,一些过去改革中遇到的堡垒开始被攻克,某些体制上的胶着状态也开始被打破,比如粮食流通体制、户籍制度等方面的改革都说明这一点。这体现了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一种“自动强制实施机制”(刘易斯,1965)。

  二、改革的市场化取向

由于中国农村问题的根源性原因在于外部的不利经济环境,所以宏观层面上改革显得尤为重要。但是,宏观政策的调整牵涉到复杂的因素和利益关系,决策者面临着巨大的约束,甚至对成本——收益的计算,就需要花费很长的时间,以至在2001年,宏观政策层面上的变化还只是意向性的,尚处于具体方案探讨和形成阶段。这一年所发生的旨在促进农民增收的体制和政策的变化主要集中在农村经济内部,而检视其主要内容,可以发现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市场化取向显著加强,在多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改变了以往“渐而不进”甚至发生一定程度和范围内倒退的局面。2001年是中国农村经济体制市场化改革道路上具有重要意义的一年。

  (一)产品市场:攻克市场经济中的计划“孤岛”

1.粮改:放开销区。1998年,在粮价持续低迷,国内粮食企业亏损严重,收购资金被大量挪用的情况下,我国实行了以“三项政策,一项改革”为主要内容的新一轮粮改,这个方案有很强的针对性和自身逻辑性,对保护农民的利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运行中也遇到了一些难题,远远超过了设计政策时的预想。面对粮改中出现的问题,我国政府就一直在调整完善原来的粮改方案。到了2001年,原来的制度微调终于引发实质性的改革,其基本内容就是在销区放开取消农民的粮食定购任务、放开市场、放开粮价、放开经营。当年年初国务院决定浙江率先进行粮食流通体制的市场化改革,到了7  月国务院公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确定了“放开销区,保护产区,省长负责,加强调控”的粮改思路,将所放开的销区范围进一步拓展到包括浙江、上海、福建、广东、海南、江苏、北京、天津等在内的8个省区。《意见》还明确了深化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对粮食购销和价格形成的作用,完善粮食价格形成机制,稳定粮食生产能力,建立完善的国家粮食储备体系和粮食市场体系,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和我国国情的粮食流通体制。”这一情况说明,经过几年的曲折徘徊,我国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重新回到了市场化改革的轨道——这是2001年农村经济中最引人注目的变化。

考察粮改历程,可以发现,如何平衡市场调节和政府控制的关系,始终是一个没有得到很好解决的问题。我国政府对非谷物食品诸如水果、蔬菜、肉类、水产品等的干预相对较少,并且形成了较为繁荣的竞争性市场,但粮改却一波三折,进展缓慢。我国有强大的政治管制能力,也有依靠行政手段动用和管制粮食资源的传统和丰富经验,而按照市场经济原则进行调控和管理的经验和能力却显得不足,所以当市场化改革遇到较为急切的情形时,往往倾向于回过头来使用过去的手段,从而使得带有计划经济色彩的政府控制却时隐时显,挥之不去,导致粮食流通体制市场化改革的成果与人们的预期相差较远。所以,2001年放开销区的改革,尽管仍是过渡性的方案,但它的明显的市场化取向却是来之不易的。

2.棉改:一放二分三加强。与粮食流通相比,棉花流通中垄断色彩更浓,存在着更多的弊端。鉴于此,2001年7  月国务院颁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棉花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提出要打破经营垄断,鼓励公平竞争,规范市场秩序,提高调控效率,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棉花企业经营机制和管理体制。这个决策标志着中国棉花收购市场已完全开放,政府对农民进行硬性收购的作法正在逐渐取消。

  (二)要素市场:触动计划经济的残余——户籍制度

随着经济发展和市场化改革的推进,横亘在城乡之间40余年的户籍制度藩篱终于开始松动,并在一定范围内被拆除。2001年年初公安部提请国务院批转了《关于推进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对办理小城镇常住户口的人员,不再实行计划指标管理。2001年10月1日起,全国开始以两万多个小城镇为重点推行户籍制度改革,在小城镇拥有固定住所和合法收入的外来人口均可办理小城镇户口。2001年是中国户籍制度改革取得明显突破的一年,不仅全国范围内推行了小城镇户籍制度改革,而且一些大中城市也开始了放松对农民转换为市民的控制条件。这些变化说明,废除原有的户籍制度是大势所趋,存在了40多年的户籍制度已经走向了瓦解之路。改革户籍制度,打破城乡界限,逐步消除政策制定中的城市中心主义倾向,促进城乡劳动力在同等条件下合理有序地竞争,是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必然要求,它将有助于形成城乡互通的要素市场,推动城乡之间的经济融合,并带来社会结构、文化等方面的深刻变化。

  (三)农村市场经济体系建设:更多方面的进步

1.农村市场信息体系建设得到加强。我国农村经济信息、传播的覆盖面狭窄,直接为农民服务的市场供求、科技等方面的信息远远不能满足需要。这些年的实践说明,由于信息滞后和不准,极易一哄而上、一哄而下,造成市场均衡的脆弱性和市场进入的盲目性,农产品的价值无法实现,严重影响了农民收入的稳定增加。针对这种情况,2001年农业部在全国启动了“信息服务行动计划”,这必将会促进农村市场信息体系建设,为农民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服务。

2.农业质量标准化和食品安全引起高度重视。大量存在的农产品质量问题,已经对我国农村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构成了严重障碍,既影响了农民的收益,危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也直接损害了我国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声誉,削弱了我国农业的国际竞争力。2001年农业部组织制定了《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并联合有关部门启动了“食品安全行动计划”,要求以提高农产品的竞争力为目标,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努力实现农产品的无公害生产和消费。这说明随着农村市场化改革的深入,特别是加入WTO后面对国际市场的竞争,  我国已经开始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正在实现从Food  Security(食物安全)到Food  Safety(食物卫生安全)的转向。

  三、绩效和可能性

按照新制度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制度是内生的,并且是决定经济绩效(Performance)的首要因素。最近几年,农民增收形势严峻,  要改变这种局面首先需要进行制度创新,也即农民增收重在制度创新。按照本人的理解,制度本身不能增加资源禀赋,但可以改变生产要素配置的环境和相对价格,从而影响经济发展的方向、速度和效率。

2001年我国在农村经济市场化改革进程中采取了多项重大举措,尽管新的制度或做法本身还需要完善,对制度绩效的判断也还需要进一步的观察,但是,我们已经可以感受到市场化改革带来的某些变化和成果,并且由此强化对中国农村未来发展的信心。其中,令人感受最深的是,放开销区的粮改方案已经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初步实现了粮改的目标。特别是在最早进行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的浙江省,农业资源配置和粮食经济的运行发生了一系列可喜的变化,出现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局面。浙江的变化主要发生在以下几个方面:

(1)从“定购”到“订单”,确立了新型的粮食产销关系。  全省粮食购销、加工企业和99  万户农民签订了粮食订单,订单数量高达6.4亿公斤,相当于2000年全省粮食订购任务的55.7%。省内不少地方对优质品种粮食实行优质优价,因而调动了农民种植“高效粮食”的积极性。

(2)从单一主体到多元主体,粮食市场体系建设全面启动。  杭州、宁波、温州等大中城市口粮批发市场,金华、衢州、嘉兴等饲料粮批发市场,沿海港口粮食进出口中转市场,三个层次分明的粮食市场体系已经形成。同时,粮食市场主体日渐多元化,省内各级粮食批发市场从事粮食经营的非国有企业已占到80%以上。

(3)从自求平衡到优势互补,促进了农业区域结构的优化。  全省进一步调减了粮食播种面积(早稻种植面积调减了34%),扩大蔬菜、瓜果、花卉苗木等经济作物和出口农产品生产。随着浙江粮食市场的全面放开,国内一些粮食主产省纷至沓来,省际间粮食购销合作得到迅速发展。浙江已与黑龙江、湖北、江西等产粮大省签约,成为粮食购销“合作伙伴”。省际间的粮食购销合作已从传统的粮食买卖向建立基地、组建股份制公司、创办市场等多种合作方式转变。

浙江的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有效地促进了农业结构调整,全省涌现出了300多个万亩以上,总面积700多万亩的效益农业产业带,提高了农业的效益和农民收入。2001年前三季度在全国农副产品出口负增长的形势下,浙江农副产品出口同比增长了14%,农民来自农业的收入增长了10.1%。浙江粮改的成功,充分说明了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有效性,说明了一个基本的事实,即市场化改革是农民增收的主要动因。

  四、进一步的思考与建议

关于农村经济体制市场化改革,迄今已经有许多说法和共识,积累了许多经验和教训。今后市场改革还需要对以下工作予以高度重视,并尽快取得实际效果。

1.加快土地市场化流转。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加快土地流转制度改革,促进土地的流动,实现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市场配置资源的有效性就在于它能够使稀缺资源得到最充分的利用,我国农业市场化改革显然不能把最稀缺的土地资源排斥在市场之外。我国的农地制度首先要强调“稳”,但也要“活”,不能因为强调稳定而扼杀了流动。最近一些人士过分强调“稳定”,是一种僵化的观念。在产业结构已经发生巨大变化和收入来源日趋多元化的今天,土地的社会保障功能已经大为削弱,相当多的农民对土地的依赖性并没有许多官员和学者想象的那样强烈,有些地方农民种地亏本,出包土地还得“倒贴皮”,也足见土地保障功能的沦落。所以,今后的农地制度改革应当赋予农民以更大的土地处置权利,以期促进土地的流转和规模经营,形成现代农场,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土地开发利用的效率,同时为农民的就业转换和产业扩张提供资本。在土地的利用上,家庭经营具有恒久的活力,因为它适应农业的产业特点,而与农业生产力水平没有太大关系(即可以适应不同层次上的生产力水平)。但是,家庭经营不一定非得建立在平均主义的承包制基础之上。

2.加快实现全国范围内的粮食购销市场化。放开销区的粮改方案是一个过渡方案,粮改涉及到了复杂的利益关系和约束条件,需要有一个过渡时期。但是,这个过渡时期不应该太长,而是要加快实现全国范围的粮食购销市场化。

从理论上讲,一项改革成功与否,固然和原有体制的性质以及改革所设定的目标模式有关,但更重要的是过渡过程本身,即寻找成本较低、以至成本最低的改革路径,是改革成功的关键所在(盛洪,1991)。浙江的改革可以说是一种比较典型的帕累托改进,即使是国有粮食企业在改革中也没有明显受损,因为在放开之前,浙江粮食的集市贸易仍然是活跃的,其国有粮店和大多数国有粮食加工企业,经过改制(拍卖、租赁),几乎清一色由个人或合伙经营。这就是说,在正式放开之前,竞争性的市场已经在事实上存在。现在等于承认了多主体存在的合法化。

2001年的粮改之所以只放开了销区而不是全部放开,一个重要的原因同样是要降低改革成本,避免不确定性和可能的混乱。粮改的下一步必然是要把局部改革成功做法推向全国,当然,在这个过程中,要有配套的政策措施,以防止政策偏差和化解政策风险。

3.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减少控制,增加服务。加入WTO后,  面对国际市场的竞争,我国需要按比较优势的原则调整农业结构和发展方向,不断提高农业的国际竞争力。然而,必须明确的是,比较优势的发挥要求有一个高效协调的农业管理体制。

如果说像放开销区之类的改革是立足本土的内源式的主动改革,那么政府管理体制改革就是“冲击——反应”式的被动改革(依靠政府自身有意识地主动改革是一个缓慢的过程)。可以说,WTO  给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带来多方面的冲击,其中最大的冲击也许就是对政府管理体制的冲击,而这个冲击实质上是我国加入WTO最大的好处。

政府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原则应当是“减少控制,增加服务”。减少控制,就是要求政府部门遵循市场经济发展的规律和逻辑,来调控和管理经济,而不是简单地靠权力的流通和行政命令;增加服务,则是要求政府部门根据市场化和贸易自由化的要求为农民提供更多的诸如信息服务、技术指导、信贷便利化和风险保障、环保和生态建设等等方面的公共服务,增加农民的获利机会,减少市场风险和国际农产品的冲击。

对于加入WTO后政府管理体制改革这个问题的重大意义,  我们应当有更充分的认识。我以为,这项被动性的改革将带来中国经济社会的广泛进步,对中国的民主进程和现代化事业将会做出重要的贡献。需要指出的是,这项改革将对改进中国的文官系统和提高公务员的整体素质大有裨益,也将提高对政策执行的效率和效果。

具体而言,在现代政体下,行政管理机构是庞大的组织,它执行着一种关键性的政治功能,即在各种具体情况下执行政策,因此,一项政策得以贯彻到什么程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行政长官对它的解释,以及他们实施该项政策的兴趣和效率。长官们是墨守成规,调和折衷,用标准的手续和大而无当的陈辞滥调来庸庸碌碌地处理问题,还是善于思考,密切关注现实,在变化着的事实前勇于尝试和创新;是一味地迎合上级,玩弄权术,在政治市场上钻营,还是高风亮节,实事求是而又体恤民情,那将对政策实施的程度和效果产生非常重大的影响。此种影响自古而然,于今尤烈,因为现代社会是更为复杂多变的社会。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奥尔森(1982年)把当今时代称为是“执行权统治的时代”。

过去,我们的一些农业和农村经济政策不是没有被执行,就是在执行中走了样,政策执行起来总会遇到许多牵制和障碍,以至最终取得的成果或节外生枝,或适得其反,往往不尽人意。在WTO的冲击下,  政府管理体制改革将会在一定程度上克服“政策好,执行难”问题。

4.加快建立国家农业支持政策体系,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向农业和农村经济适度倾斜。在国际上,美国、欧盟、日本等都对农业部门给予了巨额的补贴,以期改变其相对于其他部门的不利地位,保证务农者与其他就业者大致相当的收入水平。我国现存的农家经营规模十分狭小,劳动生产率很低,加之买方市场条件下农产品的价值实现较之其他产品更为困难,风险更大,所以非常需要政府的支持。

现在,我国农民又面临着贸易自由化的冲击。按照协议,我国将逐步开放市场、降低关税,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加大国内农业发展政策对农业的支持力度,全面提高我国的农业国际竞争力。其中,很关键的就是要用足“绿箱”政策(《农业协议》第6.1条),  用好“黄箱”政策(第6.2、6.4、6.5条)。在这方面,我国还有很大的政策调整空间,需要细致深入研究,有必要借鉴国际农业支持和保护的经验,设计和构建合理有效的国内农业支持政策体系。比如,日本为应对WTO  冲击,设计制定了“稻作安定经营对策”、“生物系特定产业技术研究推进计划”、“农业转作支持政策”等一系列非常细致周密的政策措施,对保护农民利益发挥了重要作用。日本在设计应对WTO  冲击的政策过程中表现出的认真态度和务实精神很值得有关部门和人士学习。

加入WTO后,  建立农业的国内支持政策必然涉及到宏观政策的调整。最近几年国家实行的积极财政政策在开拓农村市场方面的效果非常有限,现在积极的财政政策应与应对WTO的冲击、  建立国内农业政策结合起来,向农业和农村经济适度倾斜,在更加协调的宏观经济增长的范围内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给予更大的支持。这不仅是公平的需要,更是效率的需要。当前广大农民由于收入增长缓慢,已经限制了其生产投资和生活消费支出,他们的衣食住行、生老病死还面临着较多困难,甚至急需要用钱,因而有较高的边际消费倾向,如果国家能够设法让他们增加一些收入,可能很快就会转化为最终消费需求,拉动投资需求(特别是乡镇企业的投资需求),形成整个经济发展的良性机制。

【参考文献】

[1]刘易斯,1966,《发展计划》,何宝玉翻译,  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91。

[2]世界银行,《共享增长的收入》,中国财经出版社,1998。

[3]李成贵,  “国家干预下的农地有限私有化:一种有选择的激进主义”,《中国社会科学季刊》2000年夏季卷。

篇5

第一,片源自主化

国家广电总局数字管理中心作为全国农村数字院线唯一的内容的提供者,为全国院线提供公益影片和商业影片。由于公益影片相对于商业影片订购费用较低,可供选择的数量较多,因此许多公司大多订购公益影片在农村放映。截止2012年10月,全国287条数字院线均在国家广电总局数字管理中心订购播放内容,而商业影片订购不足整体订购的百分之十。但仅仅依靠公益影片一来难以满足庞大的农村数字电影市场,再则公益影片大多是已经上映很久或没有机会在商业院线放映的作品,在新鲜度上和内容质量上会稍显不足。因此鼓励地方院线自制影片,是农村电影经营市场化的一个重要举措。

中央实施农村电影惠民政策之后,大力拨款以保障地方电影放映的顺利进行。许多地区更是拨专款采购一批先进数字设备,大大改良了基层电影硬件配备。当下中国电影市场被古装、武侠、奇幻等所谓“大片”侵占银幕,针对农村妇女、儿童等特殊群体的电影类型缺乏,增强农村电影放映类型,也是培养农民观影兴趣的途径之一。与此同时,三网融合新形势下,数字电影技术的发展使得影片的拍摄门槛降低,拍电影不再高高在上,电影正在逐渐降低身段成为一种大众娱乐。在此基础上,地方农村数字电影院线可参考一些低成本影片的运作方式,利用自己现有的设备,择取与当下农民生活切实相关的题材,拍摄一些反映农民生活,如干群关系、婆媳纷争、邻里间家长里短等生活题材的片子,让有一定表演能力且在农村有一定知名度的演员演绎农村百姓身边的故事。也许技术上不及国内一流大片的水平,但由于受众是自己所辖地域内的农民观众,只要影片内容紧密联系农村生活,故事的现实感和地域的亲近感则可以掩盖技术层面的粗糙感,正所谓“近水楼台先得月”。

院线主动摄制影片,拥有“自主版权”的影片素材后,就可充分发挥放映队伍的优势,以较小制作成本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如此实现放映片源的自主化,既可以丰富农民群众观影内容,调动观影积极性;又可以缓解农村数字电影公司局限于公益影片订购,逐步实现自主经营。如笔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山西影视艺术制作有限公司自主拍摄的影片《浴血雁门关》,通过在电影频道的播放及与农村放映队的结合,向放映机构收取每场次5元的放映费,在农村市场取得了不俗的票房。针对农民群众的需求,多层次开拓农村电影市场,地市级农村数字院线公司动用自身电影资源制作贴合所辖地域内农民群众日常生活的影片无疑是农村电影市场深度发展的全新路径。

第二,放映商业化

电影放映是处在惠民工程最基层的链条,电影放映由原来的计划式放映到自主性的商业放映的转变是农村电影经营市场化的一个重要条件。

1、改变放映机制,激活放映队伍。作为电影文化的传播者与电影放映活动的主要实施者,放映员直面观影群体,通过电影与民众交流沟通,天然地“主宰”着电影放映活动中最后也是最为重要环节的优劣效果,承担着与民观影息息相关的任务职责。但许多地区因放映任务繁重,缺乏编制,工作时间不稳定等,导致放映员队伍出现一定问题。电影映前宣传不到位,现场无海报、节目无预告;仓促到场,不准时放映;声画调不好,时亮时暗、时虚时实等现象常存在。为了改善这种情况,一些地方实行政府公开招标,个体自主承包放映工程,实行国家补贴与自主经营相结合。唯有放映员设身处地为客户着想,发挥主动积极性,认真仔细负责地工作,增加院线公司本身的市场活力,是我们进行企业经营、市场运作的前提。

篇6

关键词:农村经济;市场化;多元化;国际化

一、农村经济市场化的必要保障

(一)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逐步转变

我国城乡之间存在的二元经济结构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农村经济的市场化程度,进而阻碍了中国经济的整体市场化程度。因此,转变二元经济体制将对中国农村经济的市场化程度产生重要影响。首先,在制度建设上应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将社会保障事业纳入法制化轨道,重点解决农民的养老和医疗问题,使农民在无后顾之忧的前提下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在农业经济上逐渐与市场接轨。其次,在户籍上打破城乡分割模式,解除城乡之间劳动力要素流动的壁垒,促使农村剩余劳动力合理有序地向城市迁移,为农村经济提供足够的发展空间。最后,提倡城市反哺农村,城市应为农村提供必要的技术创新支持,促进农业科研开发,提高农业的科技竞争能力。这都保障农村经济市场化的运行。

(二)国家财政的必要支持

农业生产具有脆弱性,农业经济的发展需要财政的大力支持。财政对农业的支持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防范保护,农业受自然灾害的影响很大,因此加强对防汛抗旱、水利设施的财政支持有利于农业发展的稳定性。二是资金支撑,农业若想提高其市场化程度,必须走生态、节能、高效的发展之路。而财政对于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提高农业的科技水平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财政是农业发展的保险,加大财政对农业的支持促使农业向着好科技、市场化之路稳步迈进。

二、中国农村经济市场化需解决的问题

(一)现代农业走向问题

1.城乡互动发展模式。农业的市场化强烈地依赖城市的市场化,城市的市场化程度也受农村市场化程度的制约。农产品的产供销一体化的实现依靠城市市场化的带动,城市工业发展的基础原料供应需要农村的稳定供给,建立两者之间的有效互动机制将为农村经济的市场化扫清障碍。

2.创新农业演进。特色是现代社会的追求,农村经济在发展应注意在摆脱传统的同时保持传统,突出特色,充分利用特色文化,形成特色化的农产品,以提高在市场中的竞争力。生态是时展的主题,农业发展应注意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合理利用。发展立体化的农业,加强管理的精细化程度,注重生产技术的规范化,提升农业的亮点化程度。同时,加强生态园的建设,形成特色的农业生态景观旅游带。这样,农村经济在生态发展中将实现多重经济收益,从而提高农民生活水平。最终为农村经济市场化奠定坚实的经济、科技基础。

(二)平衡发展问题

农业在经济发展中起着非常重要的基础性作用,各种农业经济的发展都将对国民经济的要素产生影响,因此平衡农业各领域的发展和平衡农业在地区的发展同样重要,它们都是农业健康发展的前提。没有农业的健康化何谈农业的持续化,更何谈农村经济的市场化。只有农村经济各领域平衡发展才能有序推进农村市场化。

三、我国农村经济市场化的走向

(一)多元市场化

1.土地要素市场化。土地是农业生产与发展的基础,它为农业经济发展提供了空间要素。在我国,土地形式分为国有和集体所有,这种土地所有制形式或多或少限制了土地的流转。而土地流转的频次和广度影响着土地的市场化程度,所以鼓励农村土地流转、给予农民对土地的自由处置权将提高土地要素的市场化水平。在我国城市化和工业化的进程中,越来越多的农村土地被转化为非农非农土地,但在此过程中存在非法征用土地的问题,也就是本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被用于非农生产。因此加强对土地非农使用的监管,减小未经依法批准的用地占征用地的比例将会提高土地在非农使用中的市场化程度。无论是农业用地还是非农业用地都要提高其土地要素的市场化水平。

2.劳动力要素的市场化。劳动力要素的市场化主要体现在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上。劳动力由农业向非农业的转移面临许多问题,其中最重要

的是社会保障问题。今后,政府将逐渐解决农村人口在城市务工的基本社保问题,加大对此方面的财政支持,使得农村劳动力特别是剩余劳动力选择在城市从事非农就业岗位。未来农村劳动力要素的市场化程度将越来越高,农民选择职业越来越自由,农民在劳动力市场越来越平等,这一系列的变化将是我国农村经济市场化程度的重要特征。

3.农产品的市场化。我国农村经济的市场化是从放开农产品市场开始的。农产品市场化的前提农产品质量的上升,提高农产品质量不仅需要外界的科技支持,而且需要农民由传统型向创新型转变,对农民进行创新意识的培养及生态技术的培训显得非常必要。在素质和知识上有一定提升的农民将在集约利用土地的情况下倡导生态,生产出高品质的特色农产品,提高其在市场中所占的份额。此外,在城市也会打开对农产品的吸纳和深加工市场,在城乡联动的条件下,农产品将更适应市场的需求变化,中国的农产品将进一步提高现代农业的综合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

4.农村金融的市场化。农业的发展离不开资金,农业资金的来源主要有农民自有资金、国家财政支持和金融机构的融资,其中最重要的部分是金融机构的融资。在我国主要的支农金融机构有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以及农村信用合作社。由于农民数量庞大,融资依然存在一定的障碍。今后,应进一步拓展农村资金的来源渠道,扩大融资规模和资金扶持的领域,逐步引领农村金融向市场化方向迈进。金融的市场化是一项惠农利农的好政策,它将给予农业或是农业企业足够的资金支持,使得农民取得更多的经济效益。

(二)农业的国际化之路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快速发展,我国对外开放的进程也不断在加快,农业在对外开放的进程中充分利用了国际国内两种资源和两个市场,在机遇与挑战并存的前提下,我国必须不断推进现代农业的发展,提高其市场化程度,以更好的质量和更高的标准在国际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我国农业的国际化一直秉承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基本原则,利用国外自贸区的引进农业技术,逐步优化我国农业的经济结构,进而推进农业贸易的自由化,同时加强农产品质量的管理,不断向国际标准迈进。下面简单介绍一下我国农业在国际化进程中应重视的几点问题。

1.完善战略布局。农产品走向国际,开拓市场是重点。对于周边国家而言,我国农产品的优势在于运输成本小,价格相对低廉,因此我国应抓住优势,开展与这些国家的长久合作。非洲和拉丁美洲人口众多,具有较大的市场需求,相对与这些国家而言,我国在农业生产上具有比较优势,所以我国更应该充分开发这个新兴市场,为农产品出口开拓新路。

2.新技术在农业上的推广。西方发达国家农业科技水平高,我国应加强与这些国家的农业技术交流,以消除我国农产品出口的某些技术壁垒。同时,在农村推广使用太阳能、风能、沼气等新能源,这样,既能起到节约能源的作用,又能发挥生态效益,进而对我国农业的可持续发展铺平了道路。

3.国内资源整合。我国国土面积大,资源分布不均衡,只有充分利用各地的优势资源,发展具有当地优势的农业生产,利用地形地貌开发新能源,才能提高我国资源的使用效率,真正提升农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篇7

从1994年以来,中国金融市场已经初步建成以商业金融、合作金融、政策性金融相互并存的组织体系。随着我国经济与金融的不断发展,农村金融市场也向更为广阔的空间成长,但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型的初期阶段,农村金融市场成长暴露出诸多现实性问题。中国农村金融市场成长的低质现状已严重制约着本国农村经济的可持续性发展。中国农村金融市场的现状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中国农村金融市场垄断严重;农村金融市场服务不足;农村信贷资源萎缩;农村金融市场价格被扭曲;农户及农村中小企业贷款难。在中国农村金融市场中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贷款难是一个极为普遍的现象。农业银行的经营模式逐渐向商业化和集约化改革,实行在农村地区撤并机构、减少网点的措施。农户和农村经济发展与信用社的服务手段及方式不相适应;小额信贷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农户贷款,但显著减少了农村中小企业的贷款。而且由于农户小额信贷的交易成本较高,贷款额度较低,贷款利率封顶等情况,信用社发放小额信贷的积极性并不高。特别是中西部地区,农村信用社大部分亏损,其无能力向农户提供贷款,我国人民银行所发放的支农再贷款相当于杯水车薪,广大农户还是只能够寄希望于民间借贷。政府发放的扶贫贴息贷款由于不良贷款率居高、无法真正到户等问题,不能从根本上实现扶贫帮困的美好初衷。农村正规金融市场贷款难问题在制约农村金融市场自身发展的同时,也严重地阻碍了农村经济的蓬勃发展。

二、农村金融市场的理论成长模式

农村金融市场的成长路径取决于农村金融市场的成长模式选择。成长模式的选择要依据农村金融市场的理论成长模式来做出理性决定。农村金融市场的理论成长模式分为以下三种类型:

(一)市场主导型农村金融市场成长模式

市场主导型农村金融市场的成长模式,简称内生成长模式,是在农村经济体系中凭借市场“看不见的手”的力量,内生演化而来的一种农村金融市场成长模式。在刘易斯古典模型中,欠发达国家的农业部门仅仅能够维持生计,并不能够充分发挥资本形成能力,需要依靠工业部门来形成其自身的资本以及实现现代化。但刘易斯却忽视了农业和工业两部门间资源的流动对整体的资本形成所产生的影响,而是将农业部门与工业部门二者独立,这不仅低估了农业部门金融市场的内生成长能力,而且高估了工业部门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能力以及资本形成的能力。农业部门是能够自己内生农村金融市场的,即使在我国“以农养工”的阶段中,农村仍然存在着大量民间金融。基于市场中金融需求的诱导角度来看,市场主导型农村金融市场的成长模式又称需求诱导型农村金融市场的成长模式。在这一模式中,当农村企业和农户对农村金融的需求强烈时,有经营实力的农村经济体为追求利益,就会自发地组建各种形式的金融组织,满足人们对于农村金融服务的需求。因而在农村经济发展的过程中随着金融需求的诱导,就会自发形成民间金融组织。政府不会在这一成长模式中做出明显的金融干预,政府的作用主要是提供必要法律制度,以维持农村金融市场的交易秩序。当农村金融市场选择市场主导型成长模式时,农村的经济主体就会占有较大的农业收入份额,因为市场主导型农村金融市场成长模式是由下而上逐步形成的。当农村企业和农户的收入水平相当,并且能够自主支配由此产生的储蓄份额时,才能形成农村金融市场的内生成长基础。市场主导型的农村金融市场成长模式依靠的是市场,能够有效实现主导农村金融资源的横向配置。然而,这种形式的农村金融市场成长模式会导致农村金融市场的成长速度缓慢。农业的自身储蓄能力和资本形成能力由于农业本身的弱质产业属性而不健全,即便是农村金融市场的内生成长机制得到满足,而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农村金融需求是无法依靠内生的农村金融市场供给来满足的,最终造成的结果就是,非正规金融机构所发放的高利贷盛行,农村的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受到制约。

(二)政府主导型农村金融市场成长模式

政府主导型的农村金融市场成长模式,简称外生成长模式,是在农村经济体外部凭借政府的强制力量人为地植入到农村经济体内的一种农村金融市场成长模式。这种成长模式基于对外部金融模式的移植,几乎不需要农村经济主体和农村金融主体做出贡献。农村经济体系在政府金融因素刺激条件下,依然缺乏金融市场成长因素的积累,为回应政府外部金融刺激,只能够强行启动,表现出一种效率低下、有量无质的弱质量性增长。在此成长方式下,政府部门采取由上而下的模式建立农村金融体系及运行机制。即在政府主导型农村金融市场成长模式中,政府部门先强制介入农村金融市场的成长过程中,后组建农村金融机构,从而在农村经济中布局。然而,农户和农村企业自行组建的非正规农村金融组织和机构在这一过程中被视为非法组织,将受到不同程度的排斥和打压,导致其交易转入“地下”。这种方式与“以农养工”的工业化战略思想相适应,与后进国家工业化战略有着十分紧密的联系。在这种成长模式中,农村金融市场的金融体系的规划与运作是依据政府的效用偏好而完成的,往往采取自上而下的垂直型结构,因而这种体系在一定程度上脱离了农村经济的现实状况。政府主导型的农村金融市场成长模式又是一种供给主导的农村金融市场成长模式。政府是通过事先的金融供给,以诱导和满足农村金融的需求,而此种情形下,金融需求的市场化程度十分低下,大多是满足政府指令性的生产和消费。在政府主导型模式下,农村金融市场的成长表现为金融资产规模量性扩张。农业金融资产规模量的扩张取决于政府对农业的重视和政策走向,若政府采取重视的态度和积极政策,规模扩张是有可能的,若政府采取歧视农业的态度和消极政策,规模难以扩张,质的提高更无从谈起。在此种方式下,农业经济各主体间不能够通过真正的金融手段来调剂余缺,农业金融主体的参与和努力程度十分低;微观经济主体的金融行为由于政府的集中承担收益和风险而缺乏利益激励与风险激励,这无疑会导致农村金融资源的低效率配置。即使此时有金融资产的增加,也难以完善市场、优化结构,如果此时选择依赖行政力量来予以维系,金融风险将逐渐积累。

(三)市场与政府相结合的混合型成长模式

市场主导型农村金融市场成长模式和政府主导型农村金融市场成长模式都存在相应的缺陷,政府主导型成长模式较市场主导型所存在的缺陷更为突出。市场内生型为主、政府引导相结合机制的混合型成长模式是最佳的农村金融市场成长模式。特别是就发展中国家而言,农村金融市场应该从外生为主导的成长模式向内生为主导的成长模式转变。农村金融市场在成长过程中应努力发挥好市场机制的作用,保护、发挥市场机制在农村金融资源中的配置职能。农村金融市场成长效率的提高也应该依靠市场机制力量,使农村金融市场成长的低质状态得以改善,还应该依靠政府的力量来弥补市场机制存在的缺陷。政府介入的理由如下:一是在工业化转型的过程中,农业部门的利润率远低于工业部门的利润率。因为在这时如果没有政府的干预,农业部门一定会在工业化进程中不断出现资本净流出。二是在市场条件之下,完全依赖于市场机制来实现农业增收是不可能的,因为农业是一个弱质经济产业,是自然再生产和经济再生产相结合的过程,并且受自然因素的影响较大,这就导致农业部门对外部资金缺少了吸引力。三是农村金融市场具有一定程度的公共产品属性,需要政府的介入。农村金融市场的成长在提供农户融资场所和发展农村金融的同时,还增进了农村的社会福利,因此政府应该在农村金融市场内生成长中给予适度的政策鼓励,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政府不仅要以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和保护农村金融市场安全的方式介入,而且要出资建立农村政策性金融机构,实现对农业的政策性诱导和扶持,增强对贫困农户的扶贫救济,满足公共产品融资以及农村贫困人口的金融需求。混合型农村金融市场成长模式依据政府介入农村金融市场成长过程的程度可分为以下两种类型:

1.市场导向型农村金融市场混合成长模式。在这一模式中,农村金融市场在市场机制导向下成长,政府介入的目的是通过制定税收减免、补贴、降低市场准入门槛等政策以保护和放大市场机制的作用,并且组建政策性金融机构以弥补市场机制失灵。因而,农村金融市场成长在市场导向型混合成长模式中应以内生和需求引导为主、政府外在供给和引导为辅。此模式往往常见于市场经济体制较为成熟的发达国家,在这些国家中,政府的干预较少。

2.政府导向型农村金融市场混合成长模式。在这一模式中,市场和政府机制在农村金融市场成长中并存,而政府机制所起到的作用较市场机制要大。政府不仅要组建并运营政策性金融机构,来向贫困农户提供政策扶持性信贷,而且要在一定程度上控制农村合作金融,从而实现政府支持农村金融的目标。政府应该注重在农村金融市场中配置金融资源、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此过程中如果政府直接的干预力度较大,则会损害市场机制,从而导致农村金融市场内生成长机制无法顺利建成,因此,此种农村金融市场成长模式应该以外生为主、内生为辅。然而,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市场导向型农村金融市场混合成长模式将逐渐取代政府导向型混合成长模式。政府导向型农村金融市场混合成长模式往往在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型的发展中国家或农业重视度和重要性较高的国家中常见。

总之,农村金融市场成长若要加快从政府导向型转变为市场导向型,就需要政府构建良好的农村金融市场成长的内生机制和制度环境,并通过改善工农贸易条件来创造城市金融要素向农村领域延伸的必要条件,同时还要利用有效的措施来组织农村金融资源的大量外流,增加农村金融资源净流入,实现农村金融市场的高质量成长。

三、中国农村金融市场的成长模式选择

我国正处于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型的初期阶段,基于以上对农村金融市场的理论成长模式的分析,政府导向型农村金融市场混合成长模式是当前我国农村金融市场成长的最佳选择。在政府导向型农村金融市场混合成长模式的建立中应达到以下三点基本要求:

(一)产权关系明确化

产权是通过社会强制实施的权利,体现社会经济活动主体之间经济利益关系的一种社会工具,如法规条例、法律法令、社会公德、社会习惯以及决定政策,社会强制力是产权实施的必要条件。明确的产权关系既可以使产权关系的制度成本有所下降,还可以使社会经济的交易成本降低,并且农村金融资源的边际效益也会相应提高。当产权关系清晰时,凡影响产权交易双方的损益关系的经济信息,必然会改变金融资源配置状况,因而金融资源的动态调整是非常及时迅速的,及时迅速的金融资源动态调整有利于金融资源配置效率的提升。在明确产权界定的条件下,各种经济主体在市场交易中具有非常清楚的损益关系,农村金融资源配置的结构会更为科学化、合理化,农村金融资源配置效率会达到最优化。如果没有明确产权关系,市场交易后的结果不能够被金融资源的所有者判断,金融资源的流动性会随着下降,难以纠正金融资源配置的扭曲现象,这将使农村金融资源配置的优化和改善出现阻碍。

(二)政府边界合理化

政府导向型农村金融市场混合成长模式的建立要求合理地界定政府行为的边界,包括政府的干预领域和市场定价的边界。基于国际经验和经典理论研究,政府的干预领域应该局限在市场失灵领域和自然垄断领域,因而,政府的决策行为必须采取法制手段来进行规范,从而避免微观农村金融市场被政府部门过度干预,其别要注意对价格体系的过度干预,不合理的价格干预易产生农村金融市场的供给不足,这样农村金融市场便会长期陷入短缺状态。政府部门也存在失灵状况,仅依赖政府干预去实现农村金融市场长期均衡发展是不现实的,过度依赖政府干预不能够有效的优化农村金融资源配置效率,会让农村市场陷入危险境地。

篇8

关键词:农村信用社;利率市场化;应对策略

一、我国利率市场化的基本概述

利率市场化是指金融机构自身掌握利率的决策权,并以资金状况和对金融市场动向的判断作为利率调节的参考依据,最终形成以中央银行基准利率为基础,以货币市场利率为中介,由市场供求决定金融结构存贷款利率的市场利率体系和利率形成机制。

对利率市场化的定义加以分析,可以发现:一是利率市场化与政府放开对存贷款利率的直接行政管制相关。中央银行只是作为利率调节的主体;二是利率市场化的主体是市场,利率的变化起决定作用的是市场。在利率市场化的条件下,如果市场竞争充分,则任何单一的市场主体都不能成为利率的单方面决定者;三是利率市场化是指通过市场和供求规律发挥作用的机制,利率的形成体现了供求关系的作用;四是利率市场化最终将形成一个以中央银行利率为核心、货币市场利率为中介,由市场供求决定存贷款利率的体系。简言之,就是将中央银行对存款利率的上限和贷款利率的下限完全放开,其利率高低由各金融机构根据自身的经营决策自主决定。我国自1996年6月1日开始放开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此举被视为利率市场的突破口,此后经过近十年的历程,从货币市场和债券市场利率市场化,再到存贷款利率市场化,标志着中国全面放开存贷款利率市场。

利率市场化的意义。一是利率市场化是市场经济体系建立的客观要求,是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作用的一个重要方面。二是利率市场化可以体现金融机构在竞争性市场中的自主定价权,提高市场效率。三是利率市场化反映了差异性、多样性金融产品和服务的供求关系以及金融企业对风险的判断和定价,从而增强金融市场主体的竞争力。四是有利于消费者获得更多的选择权及更为优质的金融服务。五是利率市场化有利于宏观调控。央行的货币政策是以间接调控为主要特征的,一个顺畅而且有效的传导机制是其发挥作用的必然条件。

二、利率市场化给农村信用社带来的挑战

农村信用社本身存在着资产规模偏小、传统业务竞争力弱、中间业务发展相对落后、资金定价能力弱、风险管理能力弱、法人治理不够完善、社会责任负担较重、服务经营成本高、电子信息化程度低等问题,利率市场化给农村信用社带了巨大的挑战。

(一)经营风险的增加,包括利率风险和信贷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在一定时期内由于利率的变化和资产负债期限不匹配而给金融机构带来的净利息收益损失的可能性。可以说,利率价格的变动会直接影响到存贷单一的农村信用社的收益与成本。而受利益驱动,利率市场化使得农信社实现当期利润最大化成为现实,尤其是对垄断性与随意性并存的当前农信社利率定价而言,高利率的状况十分普遍。另一方面利率价格的高低与信贷风险的高低很大程度上呈正相关的关系,高风险高利率,低风险低利率。然后受短期利益的驱使,信贷逆向选择问题会出现,从而形成风险激励。一方面为了获取较高的信贷资金利息回报增强盈利能力,农信社会忽略掉项目本身的一些风险因素,更倾向于高收益高风险项目的选择;另一方面借款人若是偏好风险则会把贷款用于高风险项目来支付更多的利息,从而成为农信社客户。风险越高的贷款业务虽然能够带来高收益,同时也意味着在贷款业务整个环节要投入的人力、精力、物力要比其他贷款业务多,一旦出现收息不及时的情况,造成的风险要高于其收益。

(二)市场竞争更为激烈

利率市场化的逐步开放与农村金融市场的开放同步而来。农村信用社本身底子薄,包袱大,业务少,客户群狭窄,受政策的影响大,虽然一直在进行深化改革,改革也初见成效。但是随着国家不断加大对农村的扶持力度,农村市场逐渐成为商业银行的又一阵地,众多商业银行纷纷进军农村市场。同时随着民间金融限制的逐步解除,农村信用社将面临新的一轮竞争。农村金融市场这一被农信社占有60余年的阵地正面临被瓜分的危险――各种担保公司、邮政银行、村镇银行、各种合作社的出现,这都实实在在给农村信用社带来了挑战。总之,在市场利率化的条件下,农村信用社与他们相比不占优势。在这点上,农村信用社面临的不是发展问题,而是生存问题。

三、农村信用社应对利率市场化的策略

(一)确立完善的资金定价体系,实现以风险管理为中心的利率形成机制。在利率市场化的大背景下,农村信用社要建立以效益为中心,各方面协调的金融产品定价原则。通过核算自己的风险成本和财务成本,根据客户情况、市场变化、资金情况及时调整定价方案。首先核算按照业务品种、部门、网点进行,并以客户的信用风险、综合收益、筹资成本为依据建立综合的测算体系,并将成本核算的结果用于不同的利率水平的确定,使农村信用社的决策能够依据实际的利率变化进行,做到理性。其次是风险监测体系的建立。成立风险经营管理部,并专人负责,通过对客户情况、资产负债情况、利率变化、政策变化等引起的风险进行监测和评级,将每个级别授予不同的利率额度,建立动态的利率风险监测体系,一旦出现不同层次的风险预警,及时采取措施,避免给信用社带来巨大的损失。三要建立利率定价的授权制度和追责制度。根据客户种类、利率额度、区域划分确立不同层次的利率授权制度,利率授权制度的建立还要考虑资金使用额度,使用周期等因素,资金使用周期短,额度小的业务可以将权限下放到微贷分中心,对于有固定资产、信用良好并与信用社有多次合作关系的客户可以考虑将权限下放到大客户经理部,但是这种授权是在已经对客户进行详细的调查基础上。权限的下放并不意味着可以任意授信,应同时考虑建立追责制度,对于授权经办人和客户经理以及部门负责人建立追责台帐,对于出现损失的利率授权业务及时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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