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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工作报告8篇

时间:2022-05-24 19:12:32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民政工作报告,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民政工作报告

篇1

(一)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完善。一是建立城乡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出台了《关于建立城乡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的意见》,建立了“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城乡居民消费支出30%确定城乡低保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 并将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月人均241元和年人均1 350元,财政补助水平分别提高到月人均197元和年人均1 044元,确保了贫困群众的生活救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二是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出台了《临时救助资金管理使用办法》,采取省及地方财政各分担50%的办法,列支了1.2亿元临时救助专项资金,其中省级财政第一次列入预算6 000万元专项救助资金,将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投入各个市(地)、县(市),为推动临时救助制度深化落实提供了可靠的财力保障。三是实行社会救助工作绩效考评。制定下发了《全省社会救助绩效考评实施意见和实施细则》,对各地社会救助工作进行百分制考评,并将考评结果与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核和有关资金分配挂钩,必将有力地推动社会救助工作的规范化实施和救助效能的提升。四是探索推进农村社会养老服务工作。按照“农村养老服务设施与农村社区统筹建设、实现养老服务资源共享、养老功能优势互补”的思路,在哈尔滨市呼兰区等5个区(县、村)开展了试点先行,着力打造我省农村养老服务新模式。特别是通过与各地签订责任状,分解落实任务,较好地推动了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同时,积极推进城市居民收入信息核对机制建设,将齐齐哈尔、牡丹江、大庆、佳木斯和北安市列入国家第二批试点单位;大力推进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服务,进一步提高了社会救助工作的整体效能。哈尔滨市在社会救助工作上创新机制、提高效能的做法以及七台河市加强低保动态管理的做法等,为全省提供了借鉴。

(二)社会福利事业有力推进。一是着力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相继制定出台了《黑龙江省养老服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示范化、规范化养老服务机构评定标准》,进一步推动了全省机构养老服务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制定出台了公办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向社会提供服务的两个《指导意见》,并在牡丹江市开展了试点先行;制定下发了《全省居家养老服务模范县(市、区)评选活动实施方案》,落实了“以奖代补”资金,推动了居家养老服务的深入开展。特别是制定出台了《黑龙江省资助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符合条件的民办养老机构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和日常运营补贴,在推进我省养老服务社会化上实现了政策性突破。上半年全省新增公办、民办养老床位11 000多张,城市老年人床位占有率达到了1.9%,全省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的城市社区达到了总数的55%。二是着力落实儿童福利政策。制定下发了《关于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的通知》,将全省机构养育和社会散居孤儿养育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1 000元和600元;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出台了《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组织开展了孤困儿童救助月活动,实施了“神华―爱心行动”助医项目,已为符合条件的白血病及先心病患儿实施免费手术60例。同时,联合国家福利协会,举办了3期共487人参加的养老院长、养老护理员和儿童福利信息系统管理员培训班,较好提高了社会福利工作队伍的业务能力,也为我省老年福利规范化水平的提高打下了坚实基础。三是着力发展福彩和慈善事业。截至6月30日,全省福利彩票销量达到13.88亿元,同比增长16.3%。13个地市彩票市场全部实现正增长,全线飘红,有13个单位的增长幅度达到了两位数,其中牡丹江、大庆、农垦总局、黑河、七台河、森工总局等6个单位增长了20%以上,为实现全省今年福彩销量“持续恢复增长、力争历史新高”的目标打下了坚实基础,也募集了更多的社会资金用于福利事业和社会救助工作。同时,在推进全省慈善事业也有了新的进展,举办的首届“龙江慈善奖”颁奖仪式,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一致好评,民政部也给予了高度评价。绥化市开展了慈善工作“六进、六树、三弘扬”活动,有效延伸了慈善工作的基层触角,强化了全社会慈善氛围,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三)优抚安置政策较好落实。一是优抚保障举措深入推进。继续实施了重点优抚对象“住房解困工程”,取得了新的进展;全面启动了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整合改造“安烈保护工程”,实现了开局良好;同时,实施了5个国家级烈士陵园和6个优抚保障基础设施改造项目,为提高优抚保障质量创造了条件。二是“双退”安置工作有序推进。出台了《黑龙江省关于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的意见》和《资金管理办法》,加大了解决退役士兵安置遗留问题督查力度,妥善解决了哈尔滨铁路局部分退役士兵安置问题。三是双拥共建活动取得实效。指导全省各地扎实开展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县)活动,成功通过了国家第一轮检查验收;组织开展的“三联行动”等在促进军地建设发展上做出了新的贡献。大兴安岭地区、鹤岗市积极推进优抚保障“城乡一体化”的做法,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于“革命功臣”的关心和厚爱。牡丹江市率先开通了退役士兵安置网,在宣传安置政策、促进退役士兵就业上收到了实效。

(四)防灾减灾能力得到提升。一是减灾示范社区创建不断深入。二是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有新的进展。三是防灾救灾手段得到完善。四是应急救灾工作及时高效。

(五)城乡社区建设加快发展。一是“两项工程”全面启动。各市(市)对社区建设重要性认识和重视程度普遍大幅提高,投入进一步加大。全省启动实施了城乡社区基础建设“双百”示范工程和社区专业化社工服务“百千万”工程,目前,全省200个城乡示范社区建设项目进展顺利,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和土建作业的达到了150个。全省100个专业化社区服务实验基地即将命名挂牌,各地招聘了550名专职社工充实到社区工作岗位,并分层培训了6 000多名专职社区工作者。二是社区服务能力得到加强。持续开展了城市 “百项服务进社区、打造特色型社区”和农村“打造新社区、构筑新家园、共享新生活”主题实践活动,过去相对薄弱的县级以及农村社区建设普遍得到了加强,以庆安、北安、爱辉为代表的一大批先进典型不断涌现,为全省带了好头。同时,会同省委组织部、省公安厅下发了《关于选拔优秀驻村(社区)民警到全省城乡基层组织任职的通知》,将进一步强化社区日常管理能力和治安服务能力;出台实施了《全省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室)管理办法》,提高了社区养老服务规范化水平。三是基层民主建设有效推进。会同省委组织部实施了村“两委”联动换届选举,第九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正在有序进行;全省255个民主管理难点村,已经有247个得到治理转化;全省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普遍提高,工作热情日益高涨。特别是召开了第三次省社区建设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议定了一系列加强城乡社区建设的推进措施,必将推动全省社区建设在更高的起点上实现更好更快的发展。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伊春等地在社区建设上重视程度高,推进力度大,服务效果好,走在了全省前列。哈尔滨前不久召开了全市社区建设大会,对社区建设做出了一系列部署,并成立了副局级的社区办专门指导社区建设,一批6 000平方米、4 000平方米的大型精品社区建成并投入了使用;牡丹江市委主要领导上任后,市委下发的第一个文件就是关于加强社区建设的文件,这些都充分说明了全省社区建设正在步入一个崭新的、跨越发展的新阶段。

(六)社会组织管理探索创新。一是创新培育手段。二是创新服务载体。三是创新管理办法。

(七)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成效显著。在区划地名管理上,围绕“经济区、十大工程”建设及“十二旅游名镇”建设等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深入调研,为省委省政府提供了可靠的决策依据和建议,并对有关行政区划调整问题积极研究,稳妥提出审核意见,并批复一批调整意见,使区划调整真正起到了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大力推进了地名信息系统建设,基本完成了各地标准化地名数据录入工作;全面启动了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认真组织了2010年平安边界建设检查工作,国家综治办和民政部给予我省平安边界建设工作满分的评价;加快了《黑龙江省界线管理办法》的立法进程,有望在年内出台实施。在婚姻殡葬管理上,召开了多年未开过的全省社会事务管理工作会议,对社会事务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和部署;进一步推进了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全省婚姻登记实现了零差错;参与了全省妇女儿童2001年―2010年发展规划终期评估和全省妇女儿童、计生工作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制定了《黑龙江省民政厅关于加强殡葬管理的意见》,组织开展了殡葬行风建设和优质服务活动,开展了公墓清理整顿和殡仪收费调查,对出现的违规经营、侵害群众权益的行为进行了查处。同时,大力推进殡葬惠民政策的出台和落实,目前,全省10个市(地)、41个县(市)实施了惠民政策,困难群众丧葬费用得到大幅度减免。大力倡导文明祭扫新风,确保了第四个清明长假群众祭扫的平安、文明,得到了民政部、省政府及社会各界的一致认可。

同时,全省民政事业“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进展顺利,完成了全省民政事业“十二五”总体规划、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社区建设发展规划、防灾减灾规划、殡葬事业建设规划等5个规划,形成了总分结合、紧密衔接、各有侧重的“十二五”民政事业规划体系,为牵引我省民政事业在“十二五”期间的创新发展赢得了先机和主动,并得到了省政府的认可和好评。全省基层民政能力建设、民政工作、民政法制工作、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等都有了新的加强。尤其是各市(地)的民政工作呈现了全力创新发展、全面提档升级的良好态势,为顺利推进年初确定的各项民政工作任务落实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当前,党和国家把加强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摆上了与经济建设并驾齐驱的位置上大力予以推进。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对“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做出了重要部署,中央举办了省部级领导干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专题培训班,总书记发表了重要讲话;同时,省委召开了十届十七次全会,专题研究部署我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问题,出台实施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若干意见》,可以说,在当前形势下,推进社会建设,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已经成为了全党、全国的重大任务。民政部门作为党开展群众工作和政府实施社会管理与服务的重要部门,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自然责无旁贷。为此,在下半年,乃至今后的工作中,全省各级民政部门一定要注重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角度来审视、定位、谋划、推动民政工作,紧紧抓住省委出台实施《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的有利时机,着眼促进“平安、和谐、幸福”龙江建设,乘势而上,勇于担当,积极发挥民政的职能作用,切实履行好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应尽之责。对于全省各项民政业务工作,会上印发了省厅各业务处的总结和措施,进行了具体部署,各级要切实抓好落实,着重做好以下四项工作。

一是加强社区建设,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发挥好平台支撑作用。

二是加强社会服务,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发挥好直接推动作用。

三是加强社会保障,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发挥好基础保证作用。

四是加强社工队伍建设,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发挥好人才支持作用。

篇2

今年贵局保密检查给我局下发反馈意见后,局党委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积极整改。先后邀请市保密局的领导对全体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保密教育,并对保密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制定完善整改方案;汤才顺局长亲自在机关全体工作人员会议上进行部署,明确工作要求:在市保密局指导下,指定专业人员对局机关办公电脑和网络进行彻底的清理,全面消除泄密隐患。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完善保密组织体系

调整充实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重点处室分管领导和负责人作为领导小组成员,并明确各自工作范围和职责。建立了“岗位处室领导局办公室专人审核局领导把关”的双层保密管理工作体系,严格岗位工作的程序化管理,将定密、保密、检查等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有机结合。

二、健全管理制度保障体系

结合我局实际,对原有的保密制度进行全面清理,对缺项部分重新制定,以健全完善保密管理制度。制定了包括《保密工作领导责任制》、《镇江市民政局机关工作人员保守国家秘密规定》、《镇江市民政局和非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镇江市民政局办公自动化设备保密管理制度》、《镇江市民政局和非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镇江市民政局计算机维修、更换、报废保密管理规定》、《镇江市民政局涉外工作保密管理制度》、《镇江市民政局宣传报道保密工作规定》、《文件管理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文件资料的传阅、使用、保存、销毁工作制度》等在内的保密工作制度和规定,以及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和保密宣传、培训、教育制度,进一步严格规范日常保密工作,使保密工作做到有章可循,确保保密制度落到实处。

三、彻底清理载体

组织专业人员对局机关现有计算机、移动存储介质、办公自动化设备及其存储处理电子文档进行全面彻底的清理,确保不遗漏一台机器,并建立日常保密工作台帐。

1、立即将办公网络与互联网断开,并抽调懂技术的人员对机关所有台式机、笔记本电脑的情况和感染木马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检查和登记,并根据工作需要分两批对部分计算机开通网络连接。

2、对存在问题的计算机,按保密要求进行清理和删除,并升级为计算机用于岗位,严格遵守与其他网络物理隔离的规定。

3、明确机数量,在我局现有计算机的基础上,为保密重点处室配备机和保密u盘,根据目前工作情况,我局计算机数量增加到6台。并加大经费投入,在以后工作中根据需要逐步增加。

4、对移动存储介质、办公自动化设备进行清理。对、办公、信息传递等不同用途的移动存储介质进行严格区分、登记,建立计算机、移动存储介质台帐,加强动态管理。对报废机硬盘及介质按保密规定存放,待日后销毁。并将局办公网络oa系统与互联网断开,结合明年机关搬入新行政中心大楼,着手对办公自动化设备进行重新布局。

四、加强硬件基础设施建设

篇3

2013年至今,全市共投入项目建设资金1.91亿元,实施民政公共服务项目131个,极大的提高了民政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1、坚持规划引领,科学统筹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我市坚持把规划作为促进民政事业发展的第一资源,以规划引领项目,以项目推动发展,将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区域中心城市发展战略,纳入民政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体系,科学编制项目规划,强化项目储备,引导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按照“总量适度、分布合理、设施配套、功能完善”的目标发展。2013年,我们将一系列与民生关系密切、保障民政对象基本生活所需、提升民政公共服务现代化水平的项目,列入《市民政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明确了“十二五”期间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六大体系”和53个重点建设项目。其中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10个,城乡社区建设体系项目38个,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建设项目1个,优抚安置双拥体系建设项目1个,社会福利体系建设项目2个,专项社会事务管理体系建设项目1个。

2、坚持项目带动,全面推进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我市以民政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建设为抓手,连续三年开展“项目建设年”活动,不断加大投入,加快建设,着力推动了三个体系建设。一是以公办福利机构建设为重点,推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投入4500万元,新建了市社会福利中心综合服务大楼,总占地面积23711平方米,建筑面积20250平方米,可满足500名老人入住需求。争取国家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试点项目,投资1130万元,改造扩建了市社会福利院养老护理楼,新增供养床位180张。开展农村福利院整顿提升活动,投资630万元,新建了镇养老服务中心,迁建了沙嘴办事处农村福利院;投入886多万元,对沙湖、杨林尾等6所农村福利院进行新改扩建,新增供养床位300多张,极大地提升了五保供养能力。开展了农村互助养老和社区居家养老试点,在318国道沿线20个村建设了农村互助养老服务中心,在城区“三办一园”选择了4个社区建设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探索开展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二是以服务平台建设为抓手,推进城乡社区建设。我们采取向上争取一点,公共财政投入一点,驻区单位扶持一点,社区自筹一点的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不断加大对社区服务平台建设的投入。全市累计投入资金8000多万元,其中争取中央和省级补助金700多万元,市和街道(乡镇)两级财政拨付5700万元,社区自筹1600万元,开工新建了8个社区服务站,改造升级了13个社区服务站,巩固完善了17个社区服务站,共计新建社区服务站9000多平方米,改建社区服务场所5000多平方米。全市79个城乡社区中,已建成1个街道社区服务中心,56个社区服务站,其中办公面积超过1000平米的有8个,达到或超过300平方米省级标准的有48个。三是以专项社会事务项目为基础,推进社会福利体系建设。投资400万元,新建了市儿童福利院,设置床位100张;投资670万元,建成了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和家庭寄养中心,设置救助床位100张。投入资金92万元,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支持48个村兴建了农村生态公墓;投入2800万元,兴建了市城区殡仪服务中心,新建的殡仪服务中心占地面积120亩,总建筑面积9000平方米,设有高中低档别墅式吊唁厅11栋,可同时容纳13户办理丧事,为我市实施丧事集中办理,推进生态、绿色、文明殡葬奠定了基础。

3、坚持多元投入,合力推进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我们坚持“政府主导、社会支持、民间参与”的多元投资模式,不断加大政府公共财政投入力度和政策支持力度,积极整合各类资源,吸纳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一是主动争取资金支持。我们找准国家宏观政策和决策中推进民政公共服务建设的切入点,加大了对改善民生的投入,通过扎实做好基础工作,积极争取,在资金上做到了人无我有,人有我多。社会福利中心开建之初,上级没有任何口径下达资金,我们在福利院床位紧张,养老服务急需拓展的情况下筹措资金,主动建设,随后争取省级下拨了资助资金800万元。全国养老服务体系试点项目全国只资助四个省,我省只安排四个点,全省4000万元,全省17个地市州争取到资金500万元。同时,用项目资金带动地方政府投入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我市通过不断完善公办养老机构设施,充分发挥其示范作用,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300多万元,新建了镇养老服务中心和沙嘴办事处城南福利院,带动地方政府投入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资金300万元。二是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发挥政府投入的主渠道作用,按照“广覆盖、保基本、树标杆”的原则,加大对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投入力度。2013年以来,市、镇两级财政投入约1.325亿元用于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占总投资的69.3%以上。三是积极引进社会资金投入。我们积极争取相关政策扶持,吸纳武汉中招实业有限公司等社会企业投资2500万元,在毛嘴镇征地100亩,兴建全省首家农村区城性社会养老机构——江汉明珠养老服务中心,在全省率先探索农村福利院向区域性社会化养老机构转型。四是探索开展合作开发。在民政公共服务设施筹建过程中,建设用地成为制约发展的“老大难”问题,我们通过精心策划、科学论证,采取合作开发的方式,与市皮肤病防治医院签订合作开发协议,将皮肤病医院所属的麻风村长期闲置的100亩土地用于市城区殡仪服务中心建设用地,开发期20年,市殡仪服务中心分年度支付麻风村效益款共计70万元,有力地促进了该项目的建设。

二、公共服务设施运营管理情况

为了发挥民政公共服务设施的效能和作用,我们坚持建设与管理两手抓、两手硬,不断加大管理力度,创新体制机制,创新运营模式,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一是养老服务体系初具规模。随着市福利两院的建成投用、农村福利院的新改扩建、农村互助养老服务中心的建立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的展开,我市初步建立了以居家养老为主、机构养老为辅、互助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目前,全市2个城区养老机构、24个农村福利院和1所区域性社会化养老机构床位总数已达4000张,供养农村五保对象4320人(其中集中供养1290人,分散供养3030人,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率达到29%);供养城镇“三无”对象1030人。在满足五保、三无老人供养基础上,我们还积极探索向社会提供代养服务,福利两院代养社会对象245人。农村互助养老服务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也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20个互助养老试点村都成立了互助养老协会,指导互助照料中心开展活动,极大地丰富了农村空巢、留守老人生活。4个居家养老服务试点社区也在积极探索为老年人提供家电维修、清洁护理、送医送药、配餐送餐等多样化、多层次服务。

篇4

一、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主要做法、取得成效

(一)社会救助工作

1、实施“脱贫攻坚最低生活保障支持计划”。制定了《县民政局脱贫攻坚社会救助支持计划》、《关于做好扶贫对象全面排查工作的通知》和《县民政局关于集中开展脱贫攻坚农村低保核查排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安民发〔2020〕45号),按省政府确定的“两线合一”指导标准,将我县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年人均3300元。

2、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继续提高。2020年4月,县政府印发了《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批复》,将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月人均440元提高到月人均50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年人均2900元提高到年人均3300元,按省财政建议数配套低保资金357万元。

3、全面落实重特大疾病救助制度。出台《县医疗救助实施意见》,重点对象资助参保参合100%,重点对象重特大疾病住院合规医疗费用救助比例为70%,低收入家庭救助比例为30%。截至9月底,累计救助22719人次,支出598万元。继续全面开展救急难工作,设立了临时救助专户,解决了一些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的群众救助问题,发挥了救急难功能。

(二)救灾减灾工作

4、做好冬春救助各项工作。对因灾缺少衣被和缺少口粮的受灾困难群众,及时给予救济救助,并做好救灾款物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受灾群众积极开展生产自救、互助互济活动和余粮户帮扶缺粮户、冬借秋还活动,积极组织开展劳务输出、以工补农等多种形式的生产自救活动,解决部分灾民生活困难。并积极开展乡(镇)村党员干部包户活动,把包保责任落实到人头,帮助灾民安排好生活,帮助他们安排好冬季副业生产和明年春耕生产。

5、做好救灾应急物资储备及紧急调运工作。为应对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积极筹划和储备救灾应急物资并建立救灾物资紧急调运机制。今年与县内两家规模较大的仓储超市签订了《县自然灾害应急物资供应协议》,与县交通运输局签订了《县自然灾害应急物资运输协议》,确保突发灾害后救灾物资能及时运抵灾区,保障受灾群众吃、穿、住等基本生活。

6、开展农房保险工作。积极协调县安华保险公司,调研农房保险工作的具体险种和办理、理赔程序等相关事宜,初步掌握第一手资料,为下步全面落实好农房保险有关工作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三)五保供养和养老服务工作

7、五保供养情况。我县已纳入农村供养范围的五保老人有659人,其中:分散供养461人,集中供养188人。县内有七所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总床位731张。集中供养标准为5600元/年/人,分散供养标准为3850元/年/人。

8、养老服务情况。县社区爱心助老协会及县镇心连心互助协会获得中央拨付的100万启动资金,这项目主要内容就是居家养老服务。现项目运行了6个月得到了居民的好评。对养老服务机构的服务工作人员和各类涉老组织或自愿者组织中有意愿参加培训的人员进行了养老护理员培训,养老服务机构、居家养老服务站、日间照料中心养老服务人员培训率达到100%。

(四)残疾人福利情况

9、积极做好残疾人福利保障工作。县现有残疾人10240人,困难生活补贴发放对象为残疾等级四级及以上、并享受低保的残疾人群;重度护理补贴发放对象为残疾等级二级及以上、需要护理的残疾人群。困难生活补贴标准80元/人/月,重度护理补贴标准80元/人/月,符合条件者可享受双项补贴,截止到10月底,符合申领条件的残疾人数量为3986人,实际领取的残疾人数量为3885人。共发放困难生活补贴2,208,240元,重度护理补贴978,480元。

(五)基层群众自治工作

10、圆满完成全县村民委员会第十次换届选举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我县自1月25日起至4月30日截止,圆满完成了换届选举任务。共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成员589名,其中主任180名(女性9人),委员438人(女性197人),实行“一肩挑”的村100个,达到了全县村党支部总数的56%,村委会成员中党员239名,占村委会成员总人数的41%,村委会成员平均年龄47岁、村主任平均年龄46岁,35岁以下村“两委”委员比例达100%。

11、城乡社区协商全面推进。出台了(关于成立县城乡社区协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县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乡社区协商工作的通知》(安民发[2020]2号)、《关于进一步确定开展基层民主协商和村(居)民代表会议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等六个规范性文件、一个协商目录、一个协商工作流程和十项协商工作管理制度,确保了城乡社区协商工作有章可循。同时,在全县180个行政村和10个城乡社区建立和完善了议事协商机构,并将基层民主协商工作纳入年度民政重点工作考核项目。选择了九龙、、瓮声、兴华社区、亮兵镇新胜村五个单位为试点开展基层民主协商工作。

(六)社区建设工作

12、加强农村社区建设。我县新建和改扩建了48个农村社区,并将、五个村作为农村社区建设试点。按照试点现行、节约资源、科学配置的原则,分别在48个农村社区内设置了“一站式”便民服务大厅、多功能室,并制定了工作职责和相应的社区服务和协商工作制度;在室外设立了文化健身活动广场。并按要求统一制作悬挂了印有“中国社区”标识的社区公共事务服务中心标牌。48个试点社区依托各种会议载体,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农村社区协商和服务活动。

13、进一步开展社区减负工作。2020年我县社区减负工作领导小组大胆实践,以规范政府行政行为、提升基层自治能力、激发社会组织活力为主要任务,制定出台了《县社区公章管理办法》、《县关于落实权随责走、费随事转”政策的落实》、《县关于建立社区工作准入制度的意见》等文件,在明晰权责基础上,以《县社区工作准入审批表》方式,明确委托社区事务的项目内容、经费保障和违约责任,正确处理了社区党工委与自治组织、自治组织履行法定职责与协助政府管理、居民民主管理与社区干部自行管理三者的关系。从机制上保证“居民自治”,改变了政府采取行政手段干预自治事务、以行政命令下达指标任务的工作方式进一步理清了政府和社区的职能边界,重点加强了社区党工委的监督考评,建立了评估结果与绩效考核挂钩的有效机制,初步探索出了新型城乡社区治理模式,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基层民主建设和创新社会治理开辟了一条新途径。

(七)社会组织工作

14、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2020年在社会组织行政执法检查当中对2所未登记营业的民办养老院下达了取缔通知书。符合评估条件有5家社会团体及5家民办非企业,暂时未完成评估工作。

(八)优抚安置工作

15、优抚对象档案信息规范管理。优抚对象数据核查任务100%完成、身份证信息和电子档案采集工作100%完成,优抚对象纸质档案一人一卷,归档材料齐全,有专门档案室集中管理。

16、圆满完成烈士公祭日活动。9月28日,县委办公室下发《关于举行烈士公祭活动的通知》,9月30日9时,在县烈士陵园举行烈士纪念日公祭活动。县委书记韩长发、县人大主席金斗河、县政协主席马革新、县人武部部长张亚忠、县政府副县长等县级领导参加活动向烈士敬献花篮,县电视台进行了相关报道,得到社会群众的一致好评。

17、认真做好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制定了《县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实施方案》。2015年共接收81名退役士兵,选择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75名。2020年3月21日县民政局开展了2015年秋冬季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宣传动员大会,向退役士兵传达了省和县里组织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退役士兵教育培训政策知晓率100%,县民政局与省退役士兵中等职业教育中心、县东远驾校、县职业技能培训中心签订培训协议,开设了汽车驾驶、SIYB创业实用技能培训班,共有3名退役士兵参加省退役士兵中等职业教育,32名退役士兵参加了汽车驾驶专业的培训,17名退役士兵参加参SIYB创业实用技能培训,培训率达到67%。

(九)社会工作

18、社会工作稳步推进。2020年,我县承接了省“三区”计划项目。制定了《县“三区”计划项目书》、《县“三区”计划社会工作服务总体实施方案》。选派了8名德能勤绩素质高的持证社工,到受援社区开展为期1年的社会工作服务,根据目标任务和实际需求确定了4名培养人员,设立了“阳光守护”服务项目。为了保证本年度“三区”社会工作计划目标的全面实施,我县加强了对受援单位和被选派人员的管理,研究制订了相应的考核评估制度,达到了量化管理和绩效考核。截止目前,我县承接的2020年度“三区”计划项目已经开展完成了6个个案、5个小组和18场大型活动,受益人群1000多人。按项目计划目标任务要求,完成了3名人才培养任务,培育完成了1家社会工作民办社工机构。

(十)社会事务管理工作

19、做好节地生态安葬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工作。拟定了《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实施办法》,制定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实施意见》,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

(十一)民政法治建设和标准化建设

20、统筹安排民政法治化、标准化工作。与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相应职责和任务,积极配合落实标准化工作。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制订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组织领导干部集中学法活动。把依法行政知识和新颁布基本法律、民政法律制度列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通过立法调研、执法监督检查、案例讨论、工作研讨等形式,取得学习实效。

组织局机关全体干部参加通用法律知识培训、专门法律知识轮训和新颁布法律制度专题培训。参加县法制办组织的法律知识讲座学习参加人数22人。参加机关法律知识问卷作答,参考率100%。

(十二)民政安全监管工作

21、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对全县民政系统7所民政社会福利中心、4所民办养老院及3所事业单位基本信息全部录入了省安全生产网格化信息平台,并做到及时更新有关信息。各单位安全生产网格化公示版已全部制作并上墙。全年多次联合县安监局、县公安局、县消防大队等部门共成立15个检查组,出动检查人员70余人次,对全县民政系统各单位进行了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结合省、州安全生产联合督查组对我县养老机构进行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今年,在检查中累计发现各类安全隐患81项,其中公办福利中心51项,民办养老院30项,现已整改53项,正在整改28项,已投入22.7万元整改资金。

组织开展了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各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法”学习培训班,共培训安全管理人员20人次。及时要求各单位制定更新了2020年度应急预案。在县内主要街路口进行安全生产咨询宣传工作,印发了《县民政局202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十三)工作

22、认真做好维稳工作。开放民政局热线,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同时安排专人答复百姓热线平台问题,力争做到24小时内完成答复。将矛盾消灭在基层,全年无进京访、进省访。

(十四)福利企业管理工作

23、做好福利企业管理和规范化建设。2020全县共有3户企业、共有职工98人,安置残疾职工41人,福利企业上半年总产值964万元,销售收入1026万元,利税总额48.7万元,其中:利润-30.7万元,减免税额79.4万元。残疾职工的均工资由1120元提到1280元,残疾职工均“四险”由6400元提到8400元。明确了各福利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职责,责任落实到人。对各安全生产重点单位存在的隐患均进行了普查、分类,并由消防队及食品药品监督局的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指导,制定了隐患整改措施:对消防器材、设施,进行了及时更新或配备,目前已基本整改完毕。协助残联对福利企业39名残工进行逐一审核,建立了规范档案,提高福利企业规范化管理。对企业的残疾职工上岗、工资发放、福利待遇、养老保险、劳动合同、一人一档等情况进行了认真全面的检查和核算,了解他们在企业的工资、福利待遇上的实际情况,对个别未能按规定及时为残疾职工购买保险、通过银行工资的福利企业,要求进行限期整改,并在整改后再次进行现场检查时已达标,确保了残疾职工的各项福利待遇落实到位,切实保障和维护了残疾职工的合法权益。

(十五)亮点加分工作

24、全年民政工作获得多项国家和省级表彰。

2020年3月,我县社会救助工作顺利通过民政部、财政部低保绩效评价考核组对评价考核。社区协商工作代表省通过中央改革办督察组验收。8月,县获得“省级双拥模范城”荣誉称号。

2020年5月30日,在全省社会救助工作会议上做了题为《抓实家计调查细化分类施保推进农村低保补差式救助》的典型发言。应省厅推荐,向来我县学习的市、市、市铁东区民政局介绍经验做法。

县救助工作积极申报民政部2020年社会救助领域创新工作,救助档案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院到参加中国红十字会养老培训交流会,交流了我县“医养结合”养老新模式,并且光荣院和东北师范大学达成“共建教育实习基地”协议。光荣二院主体工程竣工,建成后将是全州首家收住失能半失能人员的养老院。

县民政局被中国社会报评选为2020年度民政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孙志强同志荣获十佳通讯员称号。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是基层民政队伍人员少、力量薄弱、基层交通工具缺乏,民政工作领域拓宽工作量加大,加之党委政府的党建工作、扶贫攻坚等一系列中心工作的任务加重,基层工作存在严重超负荷想象。特别是基层从事党建、社会救助工作的人力、物力明显不足。

二是《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出台后,形成了政府主导、民政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的社会救助工作格局,建立了由27个部门组成的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通过工作发现,社会救助管理部门还处于碎片化阶段,不能有效的结合,各执其责,如何将其进行整合,是今后的难题,光靠民政牵头办事,遇到很多棘手的问题。

三、2017年工作安排

(一)实施脱贫攻坚计划,不断提高幸福指数。巩固农村“补差式”救助成果,开展城乡低保统筹发展试点工作,保障标准不低于当地城乡居民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和30%,实现“应保尽保、精准施保”。加大对“三无”、“五保”、“支出型贫困”、“尿毒症”以及“因灾致贫”等重点群体的救助力度,开展“千人白内障民政救助项目”公益活动,实现“应救尽救,综合施救”。扩大慈善募捐渠道,借助社会力量和社会组织推动脱贫攻坚活动的开展。全面建立、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强化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推进扶贫政策和低保政策“合力”脱贫,对通过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无法实现脱贫、并符合低保条件的,全部纳入低保保障;对实现脱贫致富的,及时有序退出低保。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当地农村居民年人均生活消费总支出的80%”的标准,进一步提高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水平。

(二)拓展优化救助平台,提升管理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结算系统,争取实现医疗救助与医保无缝对接,提高结算的准确率。深入开展“阳光救助”活动,实施社会救助服务大厅(窗口)规范化建设,抓好“社会救助智能服务平台”救助模式和社会救助档案管理,全面提高社会救助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适应户籍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建立居住地申请低保相关措施。完善和规范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协调机制,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大力推进阳光福彩,多方争取福彩公益金支持,不断增强救助能力和水平。

(三)着眼规范与提升,大力发展养老服务。加快推进公办养老机构建设,确保县社会福利中心(光荣院二院)养老服务综合楼投入使用,积极筹划县第六福利中心建设项目。扶持民办养老机构发展,落实好扶持优惠政策,对新建机构要严格按规定审批准入,推动民办养老机构规模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社会化,采取多种形式引入社会力量,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广泛推广委托经营、延伸服务、资源共享等服务方式,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全县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指导意见》、《全县农村福利中心管理实施细则》,统一规范农村福利中心财务管理,加大财务人员培训力度。加大农村福利中心维修改造力度,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实行“公建民营”、“公办民营”、“医养结合”管理模式。

(四)完善应急保障机制,提高紧急救助能力。修订完善《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制定出台《县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县救灾储备物资管理实施细则》。深入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进一步增加救灾物资数量和种类,全面提升救灾物资储备保障能力。探索建立社会组织、志愿者队伍参与救灾工作机制。扎实做好各类灾情的应对和管理,认真做好自然灾害冬春生活救助工作,确保受灾人员的基本生活。

(五)强化基本公共服务,创新社会管理机制。切实加强地名管理,继续推动地名公共服务体系示范县活动,在全省率先开展全国地名地址库试点示范创建活动。切实加强基层民主管理,在全县选择5个以上社区(村)进行基层民主协商示范点建设。认真落实社区减负工作,执行社区工作准入制度。完成第十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切实加强社会组织管理,做好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和社会组织与行政机关脱钩前的准备工作,积极推进直接登记、一业多会。培育15个以上“名牌”协会。深入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年检和执法监察工作,及时处理社会组织违法、违规问题。切实加强专项社会事务管理,进一步创新流浪乞讨救助、婚姻登记、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等工作方式。认真抓好社工人才队伍建设,落实职称待遇。加强福利企业监管,继续做好政策引导和政策扶持,想方设法安置更多残疾人就业。

篇5

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首先,非常感谢各位领导、同志们一年来,在工作、学习以及生活各方面给予我的热心指导和帮助。自任民政工作以来,我始终将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管理服务水平、服务能力,认真履职做为根本,调动发挥了大家积极性,较圆满地完成县民政局、乡党委及民政工作服务中心的各项工作任务。

下面,结合年度干部考核工作要求,现将本人一年来学习、工作、以及道德、廉政建设方面情况向各位领导、同志们报告如下:

一、着力加强学习,重视道德修养,提高驾驭工作的能力,提升为民服务水平。

为更好适应工作需求,本人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的学习、培训,向兄弟单位老同志学,向群众学,向身边工作人员学,向书本学,坚持学中干,干中学,认真撰写读书笔记和学习心得。在理论学习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重点加强了党的方针政策的学习,尤其是科学发展观的学习,并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运用学到的理论知识指导工作实践。通过学习,进一步加强了宗旨观念,全局意识,拓宽了视野,开阔了眼界,提高了自身素质,提高了理论基础,掌握了工作的主动权。

二、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回顾一年来,在乡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分析、研究下达的责任目标的基础上,及时进行任务分解,不断创新工作思路,不断加大目标落实力度,使各项工作取得成效。一是把乡党委、政府下达的目标认真分解,落实到人,切实做到了有计划、有措施、有落实、有检查;二是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坚持用制度管理民政工作,把民政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三是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三、强化职业道德,遵守廉政纪律,践行党的宗旨。

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努力做到:一是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中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决不推诿,勇于担当;二是严格要求自已,要求其他同志做到的,自已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已坚决不做。工作透明,不谋私利;三是勤俭节约,艰苦奋斗,自已能够以身作则,勤俭敬业,从节约一张纸做起,从小处着眼,顾全大局,灵活运用社区经费;四是心系群众,时刻把群众需求放在第一位,把群众答应不答应,满意不满意,做为社区工作的标准,关心群众疾苦,身先士卒,扑下身子,全心投入于民政工作,以自已的行动感染和影响身边的每位工作个人。

四、存在问题和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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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沿村辖1个村民小组,占地面积6.14平方公里,耕地面积7707亩,其中水浇地4877亩,旱地2830亩(流转至圣峰枣业)。全村总有651户2249人。

我村享受低保人员共计357人(其中农村低保236户301人,城市低保26户56人。兜底户13户24人。),残疾人87人,高龄27人。五保户3户,困境儿童1名。2019年临时救助与救灾款共发放2次,共计发放资金36600元,救助74人。大病救助4人,发放救助资金3.244万元。

我村对低保对象严格按照低保申请的程序暨老百姓本人写申请交到村委会,村委会召开三分之二的村民代表进行评议,通过评议后形成会议记录,公示无异议后,以正式文件上报管委会,管委会按照上报人员进行上网,信息录入结束提交民政局审核,最后根据民政局反馈的审核报告进行入户调查并再公示,公示期后无异议的人员提交民政局进行审批。申请对象是患重大疾病的、重度残疾的、主要劳动力丧失的、无人赡养的孤寡老人和因灾或因学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农村低保里残疾每月380元,兜底户每月320元,正常的每月190元,高龄每月270元,事实孤儿每月500元,纯孤儿每月700元,困境儿童每月530元,五保每月从一百多涨到现在的四百六拾多元。

我认为民政工作的宗旨是“以民为本、为民解困”,做到“上为政府解忧,下为群众解愁”。我认为民政工作有以下三点特点。

一是民政工作的群众性,要求我们在有职业责任的同时,必须具有服务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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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民政科按照上级要求,对全镇541户五保户、1549户低保户、232人各类优抚对象,补助金严格按照规定全额发放,确保他们的生活问题,对特困户及优抚对象住房进行调查,今年以来,全镇调查落实65户危房,镇政府及时采取措施,组织镇有关部门及各村对这些房屋进行改造、修缮,重点帮助了7户房屋损坏较为严重的农户进行修建改造,有效地解决了他们住房问题,保障了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加大宣传力度,深入扎实地做好“慈善一日捐”工作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慈善工作,早动员、早发动正在积极准备实施,活动结束后我们将严格按比例足额上交市慈善总会。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日趋完善,根据上级出台的有关大病医疗救助政策,改进救助方式,采取比例救助与定额救助相结合,事后救助与事前、事中救助相结合,大病住院救助与慢性门诊救助相结合的救助方式,重点救助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户和优抚对象,使我镇困难群众就医难问题得到了保障,今年已救助100人次,发放大病救助款20余万余元,有效地缓解了特困家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

三、大力推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

实行严格的责任制。每月10号前,镇组织专门成员单位对各村进行统一检查,各村村务监督小组每月8号前对本村的村务公开情况进行自查。并将检查结果以信息的形式予以通报,组织科存档,作为年终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今年根据市民政局要求统一制作高标准的村务公开栏,努力把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推向一个新水平。

四、强化低保管理措施,做好动态管理下的低保工作

我镇城市低保主要是原平板玻璃厂下岗职工的生活保障,今年严格按照民政局要求搞好入户调查摸底,审核办证,实行公正、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做到应保尽保。

五、加强婚丧管理,开展移风易俗活动

广泛深入地进行婚丧稽查活动,同时与计生办一起利用重要节日搞好婚事稽查,严禁大操大办,严厉查处非法婚姻,在全社会影响较好。同时严查封建迷信用品销售,有效遏制了封建迷信活动。

六、加大拥军优属工作力度,认真做好优抚工作

积极做好“八一”、春节期间走访工作,严格兑现政策,认真解决“三老”人员的就医、生活、住房等方面的困难,切实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稳定他们的情绪,避免一切因政策不到位而造成的上访事件。

七、认真做好老龄工作,拓宽服务领域

2013年我们把落实老年政策作为老龄工作的落脚点和总抓手。把资金投入作为衡量抓好老龄工作的重要标志。因此,在政策上用活,在资金上最大争取。设立了专门老年人救助基金。从镇财政、社会捐款中筹集部分资金,为特困老年人解决就医、生活、住房等方面困难。今年在广泛宣传发动的基础上,加大对老年人意外保险工作的宣传力度,共完成对6000余名老年人的投保工作,超额完成30%,受到了市老龄委的表彰。2013年共办理老年人意外保险50余人次,理赔金额达4.6万元,切实维护了老年人的利益。创新形式,重点抓好开发式助老扶贫活动,取得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进一步巩固了磨庄村大棚葡萄、二村和邢庄村冬暖大棚养老基地建设,在今年民政部门落实五保、农村低保工作中,首先,五保老人的补助金全部足额发放到位,保障了他们的利益;二是为五保老人统一解决了新型合作医疗,较好地解决了看病难问题;三是为困难老人办理了农村低保。四是广泛深入地宣传《老年法》活动,切实维护老年人的权益。开展丰富多样走访慰问活动,利用老人节、仲秋节、春节对老年人进行走访慰问,并在九九重阳期间对老年人进行免费健康查体,为80岁以上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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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生工程开展的基本情况:

(一)农村低保:月保障5005人,保障金额31.8万元,人均补差63.5元;一季度累计保障15015人,保障金额95.4万元,发放各类补贴127.8万元。

(二)城乡医疗救助:一季度,医疗救助共直接救助243人次,发放金额93.7万元。其中城市90人次,发放金额34.6万元;农村153人次,发放金额59.1万元。“一站式”救助平台共救助328人次,救助金额30.4万元。

(三)五保供养:加强了五保供养对象的核查,实行了动态管理,第一季度核减五保对象156人,及时发放了第一季度五保供养资金,总计发放资金83.66万元。同时加大了敬老院的安全管理工作,下发了文件,下达了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确保敬老院的安全管理。

二、民生工程开展的主要做法:

(一)精心组织谋划,强化绩效考核。

根据民政工作职责,及早谋划民生工作,做到早安排、早部署、早启动。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一季度及时调整充实了城乡医疗救助、五保供养、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廉租房补贴四个工作小组,由局长和党组书记分别担任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及镇、街道办事处负责民政工作的同志为成员。二是层层分解任务。民生工程目标任务下达之后,区政府分管领导代表区政府和各镇、街道办事处签订了民政工作目标责任书,区民政局局长和三个分管局长及三个涉及民生工程的业务部门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将民生工程细化量化、落实到人。三是健全督查机制。对民生工程一周一调度,一月一督查。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及时会同镇、街道办事处进行整改,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深入宣传政策,彰显公平公正。

根据民生工作特点,我们建立了区、镇、村三级宣传和监督网络。通过区政务网、电台、电视台、村镇广播、宣传展板、横幅、宣传单等多种方式向全区人民广泛宣传民政民生工程。通过深入宣传,使广大群众对民政民生工程有了较为深刻的了解。为确保民生工程的公开、公平、公正,我们在每个村(居)聘请了一名民政工作监督员,开设了民政工作公开栏;在局机关和各镇、街道办事处设置了民政工作举报箱,公布了举报电话;在强化区、镇、村三级公示的基础上,增加了市、区政务网公示。在救助对象的审核审批过程中,全面推行了民主评议、代表票决、三级联审、三榜公示制度。真正做到了程序规范、对象准确、公平公正。

(三)全面进行审核,确保应保尽保。

我区共三个镇,其中宋疃、古饶镇农村低保户,全面实行重新申报,本月底将完成;镇在原有的基础上进行严格审核,基本上杜绝了拆户、合户现象,在重新审报的基础上,农村低保户将增加到5500人左右。

三、落实创新工作机制的主要做法:

(一)农村低保:全面推行了民主评议、代表票决、三级联审、三榜公示制度。“三级联审”是指在农村低保申办过程中,严格遵循个人申请、居委会初审、镇(街道)审核、区民政局审批三道程序,同时区、镇(街道)、居委会成立审批小组,集体研究审批。“三榜公示”是指在居委会初审后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上报镇(街道),镇(街道)审核后再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到区民政局,区民政局进行审批后将结果最后进行公示。

(二)医疗救助:为确保医疗救助资金及时、准确发放到位,让医疗救助申请人及时得到救助信息。一季度,我局与中国移动分公司合作,以短信方式将医疗救助审核审批情况及领取时间及时通知了受助者,并对受助者发放明白纸,有效地提高了救助时效。

四、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对重新申报的低保户严格进行审批,完善各类申报资料,对手续不全的一律不予审批。加大核查力度,抽调低保工作人员,全面对新户进行审核,形成资料。做好公示工作,区、镇、村全部留有公示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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