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1-30 14:3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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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思路,严格落实“政府监察、部门监管、企业负责、社会监督”的体制要求和属地管理原则,全力抓好各项制度、措施的落实,积极创新管理方法,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为监管重点,进一步提高监管水平,强化执法力度,健全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确保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工作目标
(一)杜绝3人以上较大安全事故,有效控制一般事故。不断提高企业管理人员和一线操作人员的安全防护意识,改善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
(二)完善各施工企业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增加企业安全管理各专业人员配备,逐步推行项目专职安全员的委派制度,建立健全各项检测数据统计。
(三)积极争创省级安全文明示范、优良工地,达到市级安全文明工地创建标准的全部按要求进行创建,继续开展县级安全文明工地的创建验收工作。
(四)在所有新开工施工现场推广使用标准化安全防护用品,5000平方米以上的施工现场必须创建标准化安全文明工地。
三、主要措施
(一)层层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实现建设工程的全过程、全覆盖监管。
严格依照《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市建管处《关于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建设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安全监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建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机构履职情况检查制度的通知》等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督促各企业、各有关单位完善安全机构的设置、增加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强化对专业承包和劳务企业的监督管理,全面落实建设各方安全生产责任。试行施工、监理企业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现场带班、巡查和企业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例会制度,推行项目部配备专职安全员企业委派制度,有效掌控施工企业履职情况,并与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审查挂钩;督促监理企业重点把好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关、材料设施设备进场关、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审查监控关、隐患整改复核验收关,严格落实旁站监理责任,进一步规范监理企业月度自查上报等自检自控工作。与行政区域内的建筑业企业、监理企业签订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督促企业内部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将责任目标分解到每个施工现场,落实到人。
(二)提高综合管理水平,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稳定。
加强建筑市场执法工作力度,建立各级联动的工作机制,同时对工程项目是否办理建设手续,及总承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资质证书进行审查,对不具备资格进行施工的,除责令停止施工外,分别对发包单位和施工单位予以处罚;严格查处发生安全事故或存在严重违规行为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通过约谈、记入不良行为、责令停工、暂扣或吊销从业人员安全资格证书或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停止企业投标、经济处罚等手段,增加企业的违规成本,形成安全工作的高压态势。
(三)创新安全监管办法,调整安全监管思路,确保建设各方安全责任履行到位。
积极转变安全监管方式,创新安全监管机制,督促各方主体切实履行好安全职责:一是将监管重点由实体隐患向企业安全行为和现场实体隐患并重上转变,对企业安全管理不到位,人员履职不到位的,加大处罚力度;二是进一步强化监理单位安全责任的落实,督促监理企业完善内部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监理制度,严格履行和落实法定安全监理责任;三是重点做好企业人员履职管理工作,对企业安全科、现场安全员、安全监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包括在岗情况、履职情况、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及完整性等。
(四)继续加大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力度,坚决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
严格规范深基坑、高大模板、起重设备拆装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方案编制、审批和专家论证程序,严肃查处未经方案论证擅自开挖的行为;严格危险源公示、过程监控和报告工作,对深基坑工程实行质量、安全联动把关制度;督促建设各方对高大模板梁底扣件紧固力矩进行100%检查;重点加强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严格落实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备案、日常检修保养、大臂安装维护用保险钢丝绳、施工升降机限载等措施,从设备产权备案、使用备案、安装、拆除、拆装队伍资格、从业人员执业资格、成片小区工程塔吊合理选址等各个方面强化监管,严肃查处起重机械未经建设各方联合验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行为;加强施工现场后期安全管理,施工现场使用的吊篮,必须由正规厂家生产、具有产品合格证,安装前施工单位应制定施工方案,安装后进行验收,使用过程中,每个吊篮内只准进入两名工人作业,尽量避免立体交叉作业。坚决遏制群死群伤恶性事故的发生。
(五)进一步强化“两区三村”住房建设改造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的安全监管工作。
对“两区三村”住房建设改造项目,提前介入监督,加强预防和控制。积极协调有关单位做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安全监管,督促建设单位依法选取有资质的总承包或专业承包企业进行施工,严格落实工程监理、方案审批论证、专职安全员配备等制度,督促建设各方严格按照方案组织施工,严把材料和吊篮等设备的进场关和使用关,确保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施工安全。
(六)深化安全培训教育,不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继续做好“建筑工人安全教育基地”培训工作,深入工地开展教育培训活动,不断增大基地教育的覆盖面,保证培训取得成效。督促企业认真履行安全教育培训职责,保证工人的入场教育、经常性教育、“三级教育”培训到位,工人未经教育培训的,不得上岗。积极组织建设、监理、施工企业相关人员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教育培训等活动。
(七)积极开展安全标准化工地建设,提高安全文明工地创建水平。
继续开展安全文明工地创建活动。凡符合创建条件的施工现场,必须创建市级安全文明工地,有条件的争创省级安全文明工地。以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图集为标准,积极开展标准化工地建设。2011年,所有新开工工程将逐步推行工具化防护用品,力争达到标准化工地要求。
(八)组织开展安全综合和专项检查,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全面提高监管力度和深度,严把跨年度工程开工关。在强化工程实体检查的同时,深入开展企业安全保证体系建设、制度执行、人员履职等安全行为的检查考核,对达不到要求的工程一律不允许复工。根据不同季节和阶段施工特点,组织季节性综合和专项整治检查活动,提高安全监管的针对性和时效性。继续做好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春节、两会、“五一”、“十一”等节日期间的安全检查工作,消除事故隐患,杜绝事故发生。
(九)保证安全措施费用拨付,确保安全投入及时、足额到位。
以《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为依据,加强对安全措施费用拨付情况的监管力度。建设单位必须足额缴纳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费,方可办理施工许可证。同时,加强对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生产费用及时、足额落实到位。
(十)严格手续办理制度,保证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各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指派专人(分管经理或安全科长)负责安全措施备案,塔机拆装告知、产权备案,安全措施费拨付申请等各项手续的办理,保证各项手续办理及时、完整。
一、加强自己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综合素质
在日常工作及生活中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在实践中不断充实、完善自己。学习是迅速成长,走向成熟的重要途径。当前,我们国家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时期,市场经济发展很快,法律关系、经济关系、社会关系更加纷繁复杂,不学习就难以适应形势,不用心就必然做不好工作,不上进就要遭受淘汰。08年我深知监察工作的重要性,作为一名合格的监察人员知识结构不可以单一,应具备法律、财务、管理等综合知识,只有通过不断的汲取各类知识,才可以更加有效的做好的监督工作。这一年认真研究了集团公司纪检监察工作的相关规定、公司内部管理制度、ISO相关知识、5S、6西格玛、初级会计、劳动合同法、合同法等知识,参加了公司的ISO培训、集团法务部的合同法培训,通过学习自己的业务能力有了明显提高。
二、加强自身及我室人员爱岗敬业的教育,增强我室工作人员的责任心和使命感,以企业当家人的态度进行监督管理工作,切实履行公司财产的守护责任。主要是培养新员工,使其尽快熟悉业务,胜任角色,通过到基层学习实际操作业务,并加强与集团公司监察审计室领导、同事交流,经过充分的沟通交流,不断积累知识、经验,业务能力、视野有所提升。
三、加强公司员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依法履职。
为加强廉政教育工作,做到事前监督,防微杜渐,警钟长鸣,我室组织部门主管以上员工签订廉政责任状,市场部全体员工签订廉政自律书。通过建立上级领导对下级领导廉政责任制,层层抓落实,保证廉政教育工作得到有效贯彻落实。
四、充分发挥监察审计的监督作用,尽职尽责的做好监督工作,保证企业健康、稳定地发展壮大。
1、物资采购及工程项目验收监督
20__年度共组织对502项,涉及金额共计约24463.5万元的物资采购合同(订单)、原料采购、外贸合同及其它合同项目审查;参与市场询价共计94件,涉及金额446.1万;参与招投标、采购商务谈判共计11次价值1625.3万元。包括:脱脂清洗线招标及商务谈判工作、机修车间设备、佛洛林公司调试延期费用商务谈判、公司财产保险询价、公司物流供应商招标等。通过对加强各类合同审计监督管理,有效规避经营风险,降低了采购成本,避免了合同纠纷和招投标违规违纪情况的发生。截至今日未发生较大违规案件。参与门卫室门窗、日本生田双面铣边机、水平连铸除尘设备、公司环保新设工程等6项验收工作。本年度所有原辅料到货基本全程参与验收,确保原料安全入库。定期参加车间生产消耗、固定资产等盘点工作,确保盘点工作的公正性。
五、完善公司管理制度。通过组织学习制度,狠抓落实,保证制度的合理性、科学性,并做到持续改进。本年度先后组织了对公司以下制度进行完善和增设。
(1)会同人力资源部对《劳动人事制度》的修订和增加条款共计38项,主要对工作纪律、员工守则、员工仪表、着装以及薪资
保密等。(2)为加强了对公司保安队伍管理工作,提高安全保卫工作的工作效能,我们拟定并试行了《保安管理规定》《保安人员绩效考核办法》《保安班长权责》。经过制定制度将职责明确,责任到人,保安队伍的工作效率和责任心得到明显提高,为公司及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提供保障。
(3)拟定并下发《员工着装和厂区车辆停放管理通知》规范厂区摩托车、小车、自行车的停放区域,明确员工进入生产区域的着装规定,提高企业形象。
(4)拟定并试行《监控系统管理办法》,确定监控室监控系统的使用、维护规定。
(5)拟定《原辅材料验收程序》,规范原辅料自过磅到验收入库程序,明确验收人员的权责,将过磅、检验、复磅等工作进行标准化,防止发生数据记录错误,并明确物流公司在验收过程的责任权限。
(6)拟定《物资采购程序文件》《关于规范物资采购的管理办法》
明确各部门的职责、权限;规范了使用部门对物资使用情况的跟踪与反馈;由于使用需求不同将采购程序进行分类,分为普通、紧急、特殊采购,以保证不同性质的采购能够按照时间和其他特殊要求及时采购到位;明确了公司领导及相关部门主管审批时间、责任权限并制定跟踪监督办法,避免审批效率不高,而影响采购物资供应;提出减少紧急采购的建议,规范了申购程序,降低采购成本。
(7)拟定并发文《关于禁止员工参与“地下__”的通知》,通过管理通知告知全体员工要知法、遵法,维护企业形象,防止参与“__”免于被骗取钱财。
(8)根据ISO要求,修订了监察审计室程序文件和作业指导书,为规范监督打下基础。
六、案件调查和违纪处理
1、设立举报投诉电话、信箱和电子信箱,拓宽监督渠道。受理投诉举报案件5件,通过及时展开调查,查清事实,发文公布,维护了员工权益,监察审计室部门的公平、公正、公开处理违纪行为的职能得到员工认可和信任,提升了监督部门严肃执行的工作形象。
2、其他违规事件调查分析报告共计8件。为领导决策提高数据支持。
3、狠抓制度落实,规范员工行为,为企业创造一个井然有序,和谐共进的工作环境,保证企业高效率的运营。本年度处理员工举报信件13件,处理关于违反劳动纪律、生产违规操作、责任事故等案24件,处理违纪员工34名,其中受行政警告处分有4人、辞退1人。
六、审计工作
全年完成审计工作3项,重点开展了对在制品浮亏分析、物流运输等资金的审计,通过审计,促进了公司廉政建设。为领导管理决策提高相关数据。
七、法律事务
1、关于违规发货至乐清富泰问题、屋顶通风器供应商催款律师函问题、绿化工程供应商催款、员工工资索赔纠纷等6项工作进行全面调查分析,并积极协调处理,免遭诉讼之苦。
2、修订了《物资采购合同》、《劳动合同》、《劳动服务协议》等,通过对物资采购合同的修订,完善了采购物资质量、违约责任等条款,并得到集团监察审计室的肯定。
八、通过与集团监察审计室领导沟通交流,不断提高了本部门的业务能力,并积极配合集团监察审计室对我司年度审计工作,并跟踪落实审计报告要求的整改情况。不断完善企业风险控制管理制度,为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九、其他工作:
除认真完成本部门的日常工作外,积极配合、协助其他职能完成相关工作,主要有参与绩效考核的落实、协调工作,加速了绩效考核工作的推进。协助办公室做好重要客户的接待工作,从中也学到社会知识,为后续合作谈判起了一定的作用。本年度除了完成部门日常工作,将效能监督也纳入年度计划中,主要是协助公司领导监督会议纪要议定的事项和各部门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有效地改变了执行力疲软,确定的事项不执行或执行不到位的状态。
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深入铜加工市场研究深度和广度不够;对已有的规章制度执行情况检查、督促的力度不够;学习了解科技发展新知识、新情况不够。目前监察审计室工作主要是监察,由于财务知识的匮乏,审计业务没有很好的开展,下一阶段应该加强这方面知识的学习。
我区11个乡镇、6个街道办事处,总人口69万人,辖区办有1个救助站,1个福利院,25个敬老院,其中1个区级中心敬老院(与区救助站合署),11个乡镇中心敬老院,13个由中心敬老院管理的敬老院。所有敬老院都开办有食堂和医务室,全部未申办餐饮服务许可证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十分严重。
二、主要问题
(一)食堂厨房硬件设施达不到食品安全要求。
1、厨房设施布局不合理,未按生进熟出设置。
2、无专用配餐间,无紫外线消毒设施。
3、部分厨房地面脏、烂,平房未吊顶,无“四防”设施。
4、厨房燃料用天然气的4个,用蜂窝煤、散煤的21个。
5、部分厨房灶台、操作台、厨柜脏、烂,无冰箱、消毒柜,有的已坏或未正常使用。
6、部分食堂无库房,有的库房无货柜、货架,食品与非食品混放,不通风透气,无“四防”设施。
7、部分厨房紧邻猪、羊、鸡舍等有严重污染源的场所。
8、无餐具专用消毒保洁柜。
(二)医务室设置达不到标准要求。
1、一部分医务室与寝室在一起,未分开设置。
2、部分医务室无药品专柜,药品和其它物品混放在一起。
3、部分医务室虽有药品专柜,但是药品和消杀用品、生活用品混放在一起。
3、部分医务室有大量抗生素等处方药和降压、降糖等药品。
4、无药品发放和使用记录。
(三)无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要求,安全意识和卫生习惯差。
(四)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厨师无健康体检证明,未经过专业培训;医务室人员无医师或药师证。
(五)大部分敬老院购进食品未索证索票,未建立进货台账,未实行出入库验收;未建立药品进出台账记录。
(六)部分敬老院使用的井水等自备水源,无卫生部门水源水质检验检测报告。
三、几点建议
(一)落实责任。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由地方各级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主管部门和承办者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二)密切配合。食安委、乡镇、街道、民政、食品药监、卫生等单位,要按照各自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方面的职责分工,在食安委的统一领导下,在民政主管部门的具体组织下,密切配合,加强监管,履职尽责,确保安全。
(三)整改设施。厨房、库房设备设施规范,是食品安全的基本要求。对严重的安全隐患,要加大投入,立即整改,早日达标。建议在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缺乏情况下,敬老院不单独设立医务室,看病用药可联系就近乡镇医院或村卫生室。
(四)完善制度。各相关单位要按照职能要求和法律法规规定,制定食品药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并督促落实。
为深入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切实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根据中央、省、市、区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现就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明确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各级领导责任
(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局长是本局的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全面责任;局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局长组织本局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责任;其他分管副局长根据职责分工对分管部门和行业(领域)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责任。
(二)按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原则,局长与各分管局长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分管局长与分管科室、所负责人分别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各科室(所)的主要负责人,应按季向局及分管局长提交安全生产履职情况报告,年终提交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并接受考核。
二、进一步明确企、事业单位的主体责任
(一)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明确各级、各岗位责任人员的责任内容和考核要求,形成包括各级负责人,全体人员和全部生产管理活动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二)企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定期组织演练和承担相应责任。
(三)所有局属企事业单位必须向局作出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的书面承诺,确保安全生产各项法定职责全面贯彻落实到位。
三、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体系
局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本局本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督促直属、挂靠、租赁等企事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并协助企事业单位所在地区安监部门加强对此类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局党政办)具体负责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日常协调配合等工作。
四、进一步明确监督管理责任
(一)局各科室、所要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等有关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对相关条线和领域的安全生产依法实施监督和管理。
(二)资产经营公司下属未完成转改制的生产经营单位市无线电九厂,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仍有由局经管办负责。
租赁局在胡埭工业园房产的生产经管单位,由胡埭镇属地管理,我局经管办主动配合管理。
(三)我局的水利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按“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由审批该工程的部门负责;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设施)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由各分管科室、所负责。
五、具体要求
(一)局向各有关科、室、所下达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任务和控制指标和考核办法。
为深入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省、市最近先后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精神,进一步明确并有效落实全区各级安全生产责任,真正做到政府依法行政,企业诚信守法,有效提高全区安全生产监管水平,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意见》,现就进一步完善全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法》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的规定,自*年起,在全区生产经?营单位实行《安全生产告知承诺书》制度,所有生产经?营单位都要向上一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单位作出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的书面承诺。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并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保证安全生产的必备条件,切实加强内部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内部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严密的责任体系,确保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定职责和义务全面贯彻于生产经?营活动的始终。
二、进一步落实各级安全生产领导体系和责任
(一)?各镇、开发区、街道都必须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并设立办事机构,具体负责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各镇、开发区、街道设立的各类经?济园区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并设立专职办事机构(安监科),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体负责组织、指导、检查、监督园区内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业务上接受园区所在地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安委会的指导;
(三)?各村(社区)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并设立专职办事机构(安监办),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体负责组织、指导、检查、监督在本村(社区)行政区域内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业务上受所在地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安委会的指导。
具体责任根据《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区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三、进一步落实各镇、开发区、街道和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一)?进一步明确各镇、开发区、街道和主管部门领导班子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镇、开发区、街道和主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本地区、本部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区、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各镇、开发区、街道和主管部门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协?助第一责任人,负责具体组织本地区、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其他分管领导根据职责分工,负责在分管(联系)部门和行业中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按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原?则,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与区政府各分管领导以及各镇、开发区、街道的行政主要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区政府各分管领导与所分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分别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各镇、开发区、街道应根据区政府的方式相应签订责任书,并根据《滨湖区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锡滨政发[*]21号)规定的职责、责任,落实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三)?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履职报告制度。各镇、开发区、街道行政主要负责人和区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应按季向区政府及分管区领导提交安全生产履职情况的报告。年终时,应提交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总结,接受上级政府和领导的考核。
四、进一步明确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属地监督管理
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意见》(锡政发[*]373号)和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采取分级、属地管理的精神,结合我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实际,为便于集中统一监管,切实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预防各类事故发生,提出以下监督管理原?则:
(一)?已经?完成改制或转制的原?区属生产经?营单位,包括集体资产已经?全部退出的生产经?营单位、租用集体房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挂靠在各资产经?营公司的生产经?营单位,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由其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的镇、开发区、街道实行属地管理。
实行母子公司体制的子公司,或由生产经?营单位对外投资所组建的各种经?济类型的合资公司,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方式,由其子公司、合资公司生产经?营所在地的镇、开发区、街道实行属地管理。
生产经?营单位与其经?工商登记设立的分公司在同一镇、开发区、街道范围内的,其分公司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仍由设立该分公司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生产经?营单位与其经?工商登记设立的分公司不在同一镇、开发区、街道范围内的,其分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由分公司所在地的镇、开发区、街道实行属地管理。生产经?营单位在外设立的未经?工商登记的生产经?营场所(车间或单元),其安全生产管理仍由该生产经?营单位负责管理。
(二)?区各资产经?营公司下属的未转改制或尚未完成转改制的生产经?营单位(不包括租用集体房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挂靠在资产经?营公司的生产经?营单位),仍由各资产经?营公司负责安全生产管理。
(三)?区政府组建的各类投资性公司(集团),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由区级层面进行管理,其所属的分公司、子公司、合资公司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有关原?则处理。
(四)?除已明确由市管理或代管的驻锡中央、部属和省属企业、单位外,无明确管理部门的生产经?营单位,原?则上市属企业、单位均由其生产经?营所在地的镇、开发区、街道直接实行属地管理,中央、部属和省属企业、单位暂由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进行管理(是否下放另定)。
(五)?本区行政区域内的其他企事业单位或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由其生产经?营所在地的镇、开发区、街道实行属地管理。
(六)?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指标的统计口径与考核,与属地管理的原?则相一致,即列入事故单位所在地的镇、开发区、街道进行统计并纳入考核。
五、具体要求
(一)?从*年起,区政府向各单位、各部门下达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任务和控制指标,向纳入区考核的重点生产经?营单位下发《安全生产告知承诺书》。
(二)?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领导,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确保全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有效落实。
(三)?各单位、各部门将纳入本级管理的生产经?营单位名单向区安监局备案,原?则上不得将实行属地管理后接收的单位逐级下放到村、社区管理。
(四)?实行属地管理的生产经?营单位应主动接受所在地镇、开发区、街道政府的领导,依法接受当地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为深入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省、市最近先后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精神,进一步明确并有效落实全区各级安全生产责任,真正做到政府依法行政,企业诚信守法,有效提高全区安全生产监管水平,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意见》,现就进一步完善全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法》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的规定,自*年起,在全区生产经营单位实行《安全生产告知承诺书》制度,所有生产经营单位都要向上一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单位作出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的书面承诺。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并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保证安全生产的必备条件,切实加强内部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内部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严密的责任体系,确保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定职责和义务全面贯彻于生产经营活动的始终。
二、进一步落实各级安全生产领导体系和责任
(一)各镇、开发区、街道都必须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并设立办事机构,具体负责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各镇、开发区、街道设立的各类经济园区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并设立专职办事机构(安监科),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体负责组织、指导、检查、监督园区内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业务上接受园区所在地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安委会的指导;
(三)各村(社区)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并设立专职办事机构(安监办),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体负责组织、指导、检查、监督在本村(社区)行政区域内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业务上受所在地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安委会的指导。
具体责任根据《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区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三、进一步落实各镇、开发区、街道和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一)进一步明确各镇、开发区、街道和主管部门领导班子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镇、开发区、街道和主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本地区、本部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区、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各镇、开发区、街道和主管部门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协助第一责任人,负责具体组织本地区、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其他分管领导根据职责分工,负责在分管(联系)部门和行业中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按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原则,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与区政府各分管领导以及各镇、开发区、街道的行政主要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区政府各分管领导与所分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分别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各镇、开发区、街道应根据区政府的方式相应签订责任书,并根据《*区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锡滨政发[*]21号)规定的职责、责任,落实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三)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履职报告制度。各镇、开发区、街道行政主要负责人和区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应按季向区政府及分管区领导提交安全生产履职情况的报告。年终时,应提交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总结,接受上级政府和领导的考核。
四、进一步明确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属地监督管理
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意见》(锡政发[*]373号)和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采取分级、属地管理的精神,结合我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实际,为便于集中统一监管,切实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预防各类事故发生,提出以下监督管理原则:
(一)已经完成改制或转制的原区属生产经营单位,包括集体资产已经全部退出的生产经营单位、租用集体房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挂靠在各资产经营公司的生产经营单位,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由其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的镇、开发区、街道实行属地管理。
实行母子公司体制的子公司,或由生产经营单位对外投资所组建的各种经济类型的合资公司,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方式,由其子公司、合资公司生产经营所在地的镇、开发区、街道实行属地管理。
生产经营单位与其经工商登记设立的分公司在同一镇、开发区、街道范围内的,其分公司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仍由设立该分公司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生产经营单位与其经工商登记设立的分公司不在同一镇、开发区、街道范围内的,其分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由分公司所在地的镇、开发区、街道实行属地管理。生产经营单位在外设立的未经工商登记的生产经营场所(车间或单元),其安全生产管理仍由该生产经营单位负责管理。
(二)区各资产经营公司下属的未转改制或尚未完成转改制的生产经营单位(不包括租用集体房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挂靠在资产经营公司的生产经营单位),仍由各资产经营公司负责安全生产管理。
(三)区政府组建的各类投资性公司(集团),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由区级层面进行管理,其所属的分公司、子公司、合资公司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有关原则处理。
(四)除已明确由市管理或代管的驻锡中央、部属和省属企业、单位外,无明确管理部门的生产经营单位,原则上市属企业、单位均由其生产经营所在地的镇、开发区、街道直接实行属地管理,中央、部属和省属企业、单位暂由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进行管理(是否下放另定)。
(五)本区行政区域内的其他企事业单位或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由其生产经营所在地的镇、开发区、街道实行属地管理。
(六)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指标的统计口径与考核,与属地管理的原则相一致,即列入事故单位所在地的镇、开发区、街道进行统计并纳入考核。
五、具体要求
(一)从*年起,区政府向各单位、各部门下达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任务和控制指标,向纳入区考核的重点生产经营单位下发《安全生产告知承诺书》。
(二)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领导,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确保全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有效落实。
(三)各单位、各部门将纳入本级管理的生产经营单位名单向区安监局备案,原则上不得将实行属地管理后接收的单位逐级下放到村、社区管理。
(四)实行属地管理的生产经营单位应主动接受所在地镇、开发区、街道政府的领导,依法接受当地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一、做好企业治安保卫工作的重要性
内部安全稳定是企业生产经营有序开展的根本保证。一是各级领导必须高度认识到治安保卫工作是企业经济发展、稳定发展的重要保证,认识到治安保卫工作是单位大安全格局中的重要内容,把治安保卫工作与生产安全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同表彰。二是增强和提高各级领导和职工的治安保卫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紧紧抓住治安安全管理工作不放松,切实把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营造一个和谐稳定,安全生产的良好环境。三是易燃易爆、危化品、煤炭、特种设备制造企业更要认识到治安保卫工作重要性,如果遭到不法分子破坏,不但给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而且造成更大的社会影响。四是要认识到治安保卫工作是维护企业财产安全、安全生产、职工人身安全等重要性。
二、建立治安保卫机构,健全规章制度,为做好治安保卫工作打下扎实基础
要做好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必须建立治安保卫组织,健全各项安全保卫规定制度。一是单位要根据《企业事业单位治安保卫条例》(国务院令第421号)设立治安保卫机构,并配备足够治安保卫人员。条件不够未设立保卫机构单位,应确定负责治安保卫工作的部门和人员。二是建立各项规章制度。要按照治安保卫工作要求,建立健全治安保卫规章制度,用规章指导、规范各项治安保卫工作,规范管理人员行为,发挥制度作用,防止治安保卫工作出现偏差。如:门卫、值班、巡逻、检查、考核和奖惩、重点要害部位、民爆物品、危化品、流动人口、信息报告、治安和刑事安全报告等制度。三是要认真做好工作中的相关记录,形成完备的资料。对各种表、簿、卡、册要及时整理、补充,分类存放,做到规范有序。四是制定治安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为建立统一领导、分级实施、联动有序、保障周密的应急处置体系,确保治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顺利进行,维护企业稳定,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给企业和职工造成的影响和损失。要按照标准,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和修订完善治安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演练。
三、明确责任主体,完善工作机制,强化了内部治安保卫责任制的落实
一个企业的治安保卫工作不是哪一个部门,哪一个人就能够做好的,要靠企业各级领导、各级部门、全体职工的共同努力,才能确保企业内部安全稳定。因此,要明确单位、部门和各级领导、职工在治安保卫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充分调动开展内部治安管理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一是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担责,谁在岗、谁有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单位内部治安保卫责任书的各项具体内容。二是要结合实际,制定适用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责任书内容,逐级签订责任书,明确主体责任,强化工作落实,加大检查考核力度,实现治安保卫责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真正体现各级领导干部有压力,职工群众有责任,推进治安保卫责任制的扎实开展,维护企业内部安全稳定。
四、加强治安检查,严格考核奖惩,促进治安保卫工作
为促进企业各级部门做好治安保卫工作,确保企业内部安全稳定。要按照《企业事业单位治安保卫条例》和《治安保卫责任书》内容,加强治安检查。一是开展日常巡逻。单位的保卫部部门和各部门要按照要求开展人员密集场所、重点要害部位、民爆物品、危化品等的日常检查,及时发现治安防范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提出科学、合理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确保安全发生问题。二是加强重点时段的治安巡逻检查。在重大节日、重要会议、大型活动前期,要深入细致的进行重点检查,做好防范工作。三是严格考核奖惩。对在治安保卫工作不按要求安排布置和工作中出现问题、问题和隐患不按要求整改的进行严格考核,要与经济和干部履职情况挂钩。对治安保卫工作做得扎实,全年未发生问题的单位和人员进行经济上和精神上进行表彰奖励,以达到促进各级部门和全体职工做好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
五、加强防范措施,发挥其作用,确保企业内部治安安全
人防、物防、技防在在治安保卫工作中,起到决定性的作用。企业要按照治安保卫工作要求,健全治安保卫防控体系,在人防基础上做好物防、技防工作。首先,在大门、大楼、招待所(宾馆)、重点要害部位等地方做好人防工作。做好来客来访登记,防止无关人员和机动车辆进入。其次,做好物防工作。对企业的机房、财务、档案、重要物资、民爆物品、危化品库房等重点要害部位安装“三铁一器”:(铁门、铁窗、铁柜、报警器),确保安全。三是加强技防工作。要在人防、物防的基础上,技防投入,不断完善技防设施,不断提升安全防范能力。如报警装置、监控装置、防火防爆技术装置等。同时,要对现有物防、技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要及时修复、更新、升级损坏的视频监控设备,保证各种安防设施正常运行,确保其在安全防范工作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六、加强培训教育,提高整体素质,为做好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提供保证
关键词: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
Abstract: the construction safety is life safety, the current rapid development of construction, building safety production management has always been our priorities, but construction safety accident is still high, as our country construction laws and regulations of the perfect, the construction of safe production in the conduct of parties subject more explicit legal responsibility, but also to of the competent administrative department of management put forward higher request.
Keywords: construction safety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TU7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一、突出重点、转变管理方式
我们建筑施工事故高发,一个重要原因是工人素质低,“无知者无畏”,不知道危险就最容易违章作业造成事故。作为管理部门就应该对症下药狠抓工人教育,让教育落到实处。比如采取现场的提问等形式对工人的教育情况进行检查,而不是单看项目的安全教育资料。在对现场的检查中,我们过去对照JGJ59-99标准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仅和项目交换意见,提出整改要求,但企业往往整改不力,致使同样的问题反复出现,管理部门成了“头痛医头”,企业的施工安全工作始终处于被动状态。作为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其现场安全检查主要还是查机构、查人员、查资金、查工人的安全教育、大危险源的监控等。因此在每次现场检查之前,项目经理都应该首先对现场的安全管理、防护设施、设备在自查的基础上,接受监督机构的抽查,不能以监督机构的检查代替项目的自查。监督机构应从现场的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情况来反查各级责任制度的的落实情况,利用不良行为扣分、经济处罚。业绩评价等手段来促使企业对安全责任,达到实现安全的目的。
二、加强建设单位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中的作用
建设单位由于在整个建设工程中的重要地位,对项目施工安全好与坏起着重要的作用。比如建设单位安全费用不到位,导致企业无安全经费;还有的建设单位压缩合同工期,致使工人长期加班疲劳作业,引发了事故。另外,现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单位的管理缺乏有效的监督手段,约束力不足,建设单位就利用其买方市场的优势地位,把其应当履行的责任转嫁到施工单位头上,从而规避或减小了主管部门对建设单位的监督力度。作为安监机构要认真检查建设单位这个责任主体在安全经费、合同工期、提供地下管线资料和产品的选用等方面是否符合《条例》的要求,让建设单位真正懂得安全施工是我们必须承担的社会责任。调动建设单位安全管理的积极性,也应该尽快出台相关的配套措施,加强对建设单位的监督,行成由“龙头”牵头抓安全的好局面。
三、加强建立管理作用,构筑安全管理的第二道防线
按照《条例》要求,建立要对施工企业的施工方案经行审批,是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对施工现场进行旁站管理。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责令施工企业进行整改。但在实际工作中有一部分监理单位只注重对施工质量、进度和投资的监控,对施工安全却放任自流,自身不熟悉安全的标准规范,仅仅对方案进行了审批,审批后施工企业按方案施工与否检查督促少,对下达的隐患整改通知,施工单位不行动也不向有关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致使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无人过问。作为安全监督机构在检查中一定要按《条例》的要求检查监理是否履职到位,对没有履职的监理应进行严肃处理,使监理做到懂安全又管安全,构筑起施工安全管理第二道防线。
四、抓好现场管理,切实体现“企业负责”的安全管理体制核心
当前我国安全生产管理体制的核心是企业负责,企业如何负责应该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对照工地进行检测。作为管理部门应该检查6个方面的内容:1、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方案是否制定、落实,重大事故应急预案是否制定、演练,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是否制定、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是否制定执行,作业人员及新进场、转岗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如何。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置情况。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情况。4、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情况。5、施工项目安全监督手续办理情况,是否存在无证施工、分包单位有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越级承包、非法转包及违法分包等问题。6、安全防护用具配置及使用情况。总结检查,应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的手续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进行严肃处理。必需贯彻“以人为本”的安全思想。把“人”作为培养安全文化的对象和立足点,工作的开展围绕着“人”的安全需求出发,凡是责任到人,杜绝安全管理缺位现象。
五、建立有效的职工培训教育体制
由于建筑施工是一个劳动密集型产业,民工素质不高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再加上建筑工人流动性强的特点,许多企业不愿投入培训经费。要从根本上改变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扭转施工事故多发的局面,最重要的措施之一就是要提高建筑施工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从源头上抓好一线职工的安全培训工作。努力提高员工安全文化素质,增强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的自觉性。按班组为单位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而对教育培训由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统一发放职工学习登记卡。现场检查时我们就检查职工教育登记卡并现场抽取职工提问,对持有教育卡而对安全知识一无所知的,对该职工受教育企业进行严肃处理。
六、加强自身建设,健全安全管理机构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是一项新兴的系统管理科学,要提高安全监督管理的能力,最重要的还是人才。安监队伍自身建设尤为重要,需要一批既懂管理又懂技术的复合型管理人才。他们既是管理的行家里手,又必须熟悉土建、电气、机械、消防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目前,许多安检机构人员自身的管理和业务水平,与安检工作的要求尚有一定的差距。安检机构应通过引进人才使队伍的专业配置合理,通过不断地培训与学习,以安全意识教育为先,以提高安全技能为重,以养成安全生产行为规范为目的,培养员工的安全行为规范,全面提升安全防范技能,确保安全生产。在工作中不断探索总结提高管理水平。
建设施工安全管理是一项具有挑战性的系统工作。系统中要做的工作比较多,系统的问题亦需要逐一来解决,我们坚信有政府对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视和指导,我们一定会开创关爱人、尊重人,良好的安全生产新局面。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