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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装饰防火设计规范8篇

时间:2023-06-01 08:53:12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建筑装饰防火设计规范,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建筑装饰防火设计规范

篇1

关键字:趋势 问题 安全 隐患 影响 措施 环境 规范

中图分类号:P624.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我国室内装饰、装修虽然经历几十年的发展,但是在现实工程建设过程中也会面临诸多问题,在设计、施工管理的过程中均能体现出安全防火的重要性。下面就这两方面的问题进行安全分析。

一、室内装饰、装修防火面临的设计问题

1.1、建筑室内装饰、装修防火设计是建筑防火设计的一部分,在建筑设计过程中,首先要根据现行的建筑防火设计规范的要求进行防火设计,然后再考虑内部装修设计的要求。另外,由于建筑内部装修设计涉及范围广,该注意的细节不可能在规范中完全注明出来,这就要求室内设计人员在设计时除了执行建筑内部装修防火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外,还应符合现行的有关国家设计标准和规范要求,并遵照国家有关建筑内部装修绿色环保要求。鉴于装饰装修内部材料是十分重要的火灾引发体,为了避免室内空间火势的迅速发展,影响人员的撤离和消防灭火,所以室内设计人员在设计时必须要考虑材料的防火性能,这对减少火灾损失、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但是目前室内装饰、装修设计人员缺乏应有的装修设计方面的消防法规知识,在设计过程中对材料使用没完全按消防要求考虑,没有做到合理设计。比如在图书馆、资料室、档案室和存放文物房间的装修设计时,其顶棚和墙面应该采用A级装修材料,地面应该采用不低于B1装修材料。但由于设计人员的疏忽,地面材料设计成了B2、B3级的材料,这样会为使用者留下一定的安全隐患。因此,设计师在建筑内部装修设计时应妥善处理装修效果和使用安全的矛盾,积极采用不燃性材料和难燃性材料,尽量避免采用在燃烧时产生大量浓烟有毒气体的材料,做到安全使用,技术先进,安全合理。

1.2、设计师在进行某项设计时,对消防设计说明表达不完善。这就需要施工人员在做每一项工作之前,都应结合设计师设计意图来确定是否符合安全防火的要求。就本人做过的搜宝商务中心项目来说,对消防设计说明做了明确规定。如本工程装饰材料消防检测标准为:顶棚材料A级,墙面材料B1级,地面材料B1级,本工程所用板材必须使用经消防单位备案的防火涂料进行防火处理,涂刷防火涂料2遍。本工程所用壁纸、软包布、皮革等必需经过防火处理,达到B1级标准。本工程在电梯厅、公共走道设应急照明,应急照明采用双路电源加灯具自带蓄电池供电,蓄电池供电时间不小于30min。消防应急照明支线应穿镀锌钢管暗埋在墙内,由顶板接线盒至吊顶灯具一段线路穿钢制耐火波纹管等等一系列说明。只有这样才能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防火安全意识。

二、室内装饰、装修防火面临的管理问题

在室内装饰、装修施工过程中,要严格加强施工管理,杜绝因为违规装修留下的火灾隐患,对保证人民的生命以及财产安全具有重大的意义。

2.1、消防监管对室内装饰、装修的管理

目前室内装饰、装修面临着消防监管部门监管工作不到位、监管不及时的问题。在许多地区有很多公共建筑多在消防法规出台之前建设完成,这些建筑物的消防级别不符合现行的消防要求。消防部门提出了整改意见和措施,但是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工作力度不够,有的不懂变通,给消防整改带了一定的困难。个别消防检查部门人员责任心不强,为贪图小利,疏于检查,以至于安全隐患没有得到有效处置。

2.2、应加大安全消防手续的审核力度

消防建审人员要恪尽职守、秉章办事做好审查工作。在检查过程中,要检查施工单位的消防装修施工许可证,另外还要检查全套图纸、施工方案。资料不齐全的,应下发不受理通知单并注明不受理的原由。要根据不同的装修项目,确定不同的审核依据。《建筑内部装修设计规范》只对装修材料的使用做了规定,而装修审核是对整个装修工程包括装修材料、装饰灯具、电线、装修是否影响原由疏散楼梯等消防设施的使用等进行综合审核,所以审核不仅要依据《建筑内部装修设计规范》,还要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装修审核应该与建筑审核、自动消防系统审核相衔接,审核时应先查看办理建筑、自动消防系统建审手续保存的消防档案、掌握建筑的总体情况,然后再审核建筑的装修材料。在装修审核时,要审核所标明的装修工程的装修范围,未报审通过审核的工程严禁施工,严禁擅自对防火门、消火栓等消防设施进行装修,另外在装修过程中不要破坏、妨碍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对消防安全影响比较大的部位,要特别加以检查,比如门厅、楼梯、楼道、防火墙、防火门。同时也要严格检验室内装饰、装修材料的防火性能。

2.3、施工单位应规范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管理

为加强对室内装饰、装修市场的规范管理,应从如下几个方面入手:建设单位在选择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承包商时要选择那些具有消防水平资质、没有发生过重大消防事故的企业。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单位从事电焊、油漆等特殊工种作业的人员要进行必要的消防知识培训,待培训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管理人员要不定期召开消防管理安全会议,安排安全消防检查工作,指出哪些位置需要改善,总结消防工作,做到工程过程随检随改,把安全隐患控制在矛头阶段。要求室内装饰、装修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在责任书中应该明确装修公司和施工队伍的安全责任,做到“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室内装饰、装修总承包单位应该对工程负总责,分包单位也要对分包的工程负安全责任,施工单位应该安排专人监管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做到事事有预防。在室内装饰、装修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要做到安全工作“四不放过”,即安全工作处置必须坚持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人员不受到处分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我项目搜宝商务中心1#楼装修面积大,施工工期短、装修节点复杂、技术含量高,首层到五层更是面临着消防管线、强弱电、通风空调等专业改造,为使本工程安全、顺利实施,我项目部安排了人员入职前的防火教育,积极宣传消防意识,要求工人在施工过程中注意防火工具以及材料的使用,保护和完善消防设施。尤其是在吊顶装修过程中,会改动一些消防设备(如探头、喷淋头等)位置。我们在取得了消防机关以及其他单位的同意和配合后,才对这些位置进行改动。我们在容易产生易燃、易爆气体的场所配置了通风系统,并采用防爆电器。我项目部按规定要求留出了人员疏散通道和出口,并按要求设置了疏散指示标志以及事故照明设备,在施工现场按照要求配备了一定数量灭火器材……以上措施为安全施工提供了有条件,为工程顺利进行奠定了基础。

2.4、加大施工现场的检查力度

对那些防火措施工作不到位的施工企业,责令其改正不当行为,并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督促相关单位消除装饰、装修施工中的安全隐患。避免施工期间管理混乱的现象,如可燃、易燃易爆的物品管理;违章作业疲劳上岗的工作作风;消防部门监管不利等都应严格控制。杜绝安全隐患。

室内装饰、装修防火在设计、施工、监管过程中,都会遇到不同的情况,相关单位在工作过程中一定要恪尽职守,做好自己分内的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

【1】 孙洪万 李卫芹 室内装饰装修须防火【J】上海消防 2009,NO.09

篇2

[关键词]导线布线联结接地

1 引言

当前,人们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对电的需求量急剧增长,同时电气火灾的威胁也与日俱增。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设计和施工是一新兴专业,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室内装修工程也越来越多,其电气防火设计是装饰装修工程中的重要环节,其设计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工程的安全及防火的质量要求。

2 室内装修电气火灾的原因分析

在室内装修工程中,发生火灾的原因,主要是线路短路、用电超负荷、绝缘体破坏、接触电阻太大,这些都会造成线路与设备的过热,当其周围有可燃物时,就会引起火灾,造成事故。

2.1 所选导线的截面不当,由于电气设备的过多接入,容易导致线路过载

发生导线过载的原因一般有:一是大量用电设备被私自接入,用电量骤然变大;二是设计的原因,在当时设计时未考虑日后5~10年内的发展需要,导致后来导线截面不足,导线长期过载,绝缘体受热破损,容易诱发火灾。

2.2 进行电气线路的联结不当,接触电阻太大,留下火灾隐患

电气线路联结不当,使局部的接触电阻变大,这些连接点就会产生打电、冒火花的现象,为火灾埋下隐患。在室内装修中,导线与导线、导线与开关、线路的连接部位,是局部接触电阻过大的部位。

2.3 电气线路布线未满足规范

当在较恶劣的环境中布线但没有必要的防护措施,容易引发短路。短路时会在短路点或者线路联结处出现电火花与电弧,其温度高达3000℃,会引燃绝缘体及附近的可燃物,发生火灾

2.4 灯具的烘烤导致高温

现代装饰装修中常常采用各种装饰灯,如果布置不合理或安装粗糙,在亮丽之后会隐藏着更大火灾威胁。一般灯具在通风良好的环境中,其表面仍会产生高温,在设计不合理,安装粗糙的情况下,同时装修时采用了大量可燃物,由烘烤与电火花很易引燃可燃物,形成火灾。

3 室内装修电气设计时应注意的防火设计

3.1 选择导线

根据用户的用电量大小来进行导线的选择,必须满足供电的能力与质量要求,还需要满足防火的规范,所有用电设备最大的负荷电流不应超出导线的额定安全电流。

一般将用户的用电量按照4~10KW的水平进行设计,进户线优先选用横截面积10mm2的铜芯绝缘线,采用横截面积大于2.5 mm2的铜芯绝缘导线作为分支回路导线。对于特别用户应注意特别配线。采用横截面积大于2.5 mm2的铜芯绝缘线作为接地线,并引入每户住宅,以保证用户所有电器设备的可靠接地。进行房屋装修时,所有线路都应使用穿管暗设的方式。尤其要注意避免的是,很多用户在装修时将室内的导线等更换加大容量,但忽略了进户线的负荷能力。

3.2 室内布线

室内布线应保证安全可靠的输电能力,还必须整齐布置,合理安装,根据相关的技术要求进行。内线工程的开展前提是不影响建筑物的强度及其美观要求。 进行室内配线的技术要求有:①根据导线绝缘皮的颜色区分开火线、中性线及地线。②导线的额定电压须大于线路的工作电压,其绝缘要求应符合线路的安装方式与敷设的环境要求。③尽量减少导线的接头,以避免因工艺操作不良导致的发热过多引起事故。当必须设接头时,应务必接触良好,可采用焊接或压接的方式。④应尽量避免导线交叉时的碰线情况,可将每根导线套上绝缘管或塑料管。⑤当采用钢管穿线时,钢管应接地。同一根管中穿入几个回路的导线根数不能多于8根。导线的绝缘电压不能小于500V,总截面面积应小于管内净面积的40%。

3.3 灯具的设计与安装

灯具高度:室内的灯具悬挂应适中,过高不利于维修,且降低了照明,过低易产生眩光,对人的视力不利,还会与人碰撞。灯具高度的确定应注意:保证电气安全,利于维修,限制眩光,并与建筑尺寸协调配合。

布置灯具前,要对建筑室内的高度进行调查,以确定是否需做吊顶等,考虑到灯具的基本功能为提供照明,设计过程中应注意考虑到照明的效率及灯具材料的老化问题,做到绿色节能的要求。一般是荧光灯照度高于白炽灯,直接照明高于间接照明,吸顶安装高于嵌入安装。

灯具的安装,其高度不应高于2.4m,金属灯具要进行接地保护,开关置于门框里0.15~0.2m,灯头与易燃物的距离大于0.3m,必要的环境条件下还需使用防潮、防爆或防雨灯具和开关,为保证灯具的安全可靠,当其质量大于1kg时,应预埋吊钩或加设吊链,导线接头不能留在灯架与管内。

3.4 开关的设计安装

所选开关的额定电压与供电电压应相符,额定电流应大于灯具的额定电流;开关结构的选取,要适应所处的环境条件。开关的高度与开、闭方向应布置一致,且应与通往灯具的相线串联。

3.5 插座的设计

同样,插座应与用电设备的额定电压相符,且插座的额定电流应大于用电设备的,根据用电设备的防触电类别选用插座的型号;固定安装插座,严禁吊挂;插座接线时必须左中性线、右相线、上地线,与所有电器的三线插头相符。插座的布置在住宅设计中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进行设计时不能只根据建筑专业的图纸进行插座的安排,应尽量多的布置一些插座,给用户带来更大的方便,可使用安全型的两孔三孔插座,必要时加上防潮盖。

3.6 防雷保护、接地设计

依据《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要求,确定住宅的防雷类别,进而实施相应的防雷措施。在住宅易受雷击的部位设避雷并带做接闪器,防雷引下线取建筑柱内主筋,主筋直径小于12mm时,最少采用四根,直径大于16mm时,最少采用两根,并且所采用的钢筋应进行焊接以保证良好的导电性能,在地面上一段距离还应引出测试点以便于检测。

保护接地可与防雷接地共用基础的钢筋作为接地装置,其钢筋应连接成距地大于0.8m的闭合环。同时还需在防雷引下线所对应的室内,由被利用的钢筋上焊一条40*4mm的镀锌扁钢,其埋深1.0m左右,伸出外墙皮大于1m的距离,有时自然接地无法满足防雷接地电流要求时,需进行外接人工接地体的利用。

为了防止因接地故障而发生火灾,应在住宅楼进线处设漏电保护器,其漏电动作电流应小于500mA,并带延时的三相漏电保护,但还必须应与室内插座回路的漏电保护器相配合。

《住在设计规范》要求:采用TT、TN-C-S、TN-S作为住宅楼供电系统的接地方式,还应进行总等电位的联结;但是卫生间等要做局部的等电位联结。浴室、卫生间等特超市的地方,人的皮肤已经完全湿透,导电力大大增强,像金属管道、结构等传来的电压,十几伏就能使人致死,漏电保护器、隔离变压器是不能防范这种事故的,因为这种电压是沿着非电的金属管道来传导的,唯一可以防范的措施就是做局部等电位联结。因此,不论从哪一根钢筋或金属管道导入的不正常电压,有了等位联结使场所内所有导电部位的电位同时被升高到相同的电位水平,没有了电位差,就避免了电击的发生。

篇3

关键词: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设计

中图分类号:TU9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前言

近几年,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高层民用建筑也得到了长足的发展,而高层民用建筑防火成为了人们关注的焦点,如何做好高层建筑防火设计需要大家的共同努力,下面我们就来探讨一下高层民用建筑的防火设计。

1 高层民用建筑的火灾特点及造成原因简介

近年,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深化,高层建筑如雨后春笋般拔地而起,城市面貌也日新月异。民用建筑由于其楼层多、建筑高的特点,火灾发生时,火势发展迅猛,消防人员难以扑灭,这些隔墙在发生火灾时能起到有效的防止火势蔓延的作用,但因其高层内部结构较为简单,在国内在高层建筑中发生大的火灾的实例较少,所以在建筑设计中对于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设计在思想和技术上都存着着忽视。目前在高层住宅建筑中设计、施工部分多数情况下因对消防安全意识的不到位,所以在工作过程中没有严格遵守相关的高层防火设计规范,公安消防机关对高层的消防防火工作在宣传和监督上也不到位,这些问题与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存在着较大的矛盾,所以无形中就造成了城市高层建设火灾隐患的发生。

2 高层民用建筑防火分类

一般地说可将建筑防火设计分为主动防火系统和被动防火系统两大部分。所谓主动防火系统是由自动(或手动)控制的报警、灭火、防排烟以及消防用电、消防给水等设备系统所组成,其基本功能是早期发现和扑灭火灾。建筑的被动防火系统,则主要由不燃与难燃的装修材料;防火门、防火卷帘、防火吊顶、钢与混凝土结构的防火墙、电缆防火管(井)、通风排烟管井、挡烟垂壁、管道的穿墙封塞等构成,其功能是利用适当的建材和构件将一个大空间划分成若干个小空间,在火灾发生与蔓延的过程中,将火势尽可能地控制在一个小范围内,并保证建筑结构的整体或局部在设计规定的时间间隔内不出现倒塌破坏。在目前的我国国情下,被动防火系统的设计更具普通性、可靠性、长久性和经济性。

3 高层民用建筑主动防火系统设计应把握的防火要点

3.1建筑专业防火设计

防火分区是否正确高效划分,防火分区尽量方正,疏散线路尽量简洁,这对防火疏散能否进行和疏散快慢影响很大。每个楼层根据建筑规模的大小用防火墙、防火门及防火卷帘隔分为几个防火分区,《高规》要求高级住宅、19层以上的普通住宅每个防火分区控制在1000平方米以内;10层至18层普通住宅每个防火分区在1500平方米以内。各设备管线能否穿越防火分区必须符合相关规范要求,穿防火分区处须进行有效阻燃处理,阻挡各防火分区间的火势蔓延,如给排水管道、消防管道穿越防火分区时应该设置防火套管。

3.2 给排水专业防火设计

在高层住宅消防设计上,应立足于以室内消防给水系统自救为主要灭火方式,所以在高层住宅建筑群应采用区域集中或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高层住宅设置的消防水箱,应满足室内最不利点灭火时的水压与水量需要,否则应设高气压给水,稳压泵等增压设施,其水箱容量应根据建筑平面类型(通廊式、塔式、单元式)层数和建筑面积而合理确定;高层住宅的室外消防给水管网应布置成环状,其消火栓尽量露明便于消防车取水,设置数量应符合规定,给水压力不应低于0.1MPa。高层住宅的室内消防给水系统宜与生活给水系统分开设置,室内消防给水管道也应布置成环状,其中进水管和区域高压或临时高压给水系统的引入管不应少于两根。消防水泵是消防给水系统的心脏,其工作性能、数量、安装及开启方式必须保证消防泵及时、可靠地运行,在同一小区内,消防水池和消防水泵房可以共用,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和高级住宅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还应设置水泵接合器,其设置数量与水流量必须符合规定,其距室外消火栓或消防水池的距离宜为15~40 米,至于室内消火栓,《高规》要求设置在住宅走道、楼梯间、消防电梯间前室等明显部位,要点是方便取用和保证两股有效水柱的同时到达,但目前的住宅建筑设计经常没考虑消火栓箱预留位置。

3.3暖通专业防火设计

高层建筑因其层数多,高度较高,一旦发生火灾时烟气很难排出,大多数的火灾事故证明,在人员死亡中多数是由于吸收过多烟气,所以对于高层建筑防火设计中的排烟设计是非常重要的环节。在进行防排烟设计是可分为两类。一是自然方式,即通过外窗、阳台及至竖井将烟排出。二是机械方式,它又分为加压防烟和减压排烟两种。自然方式因易受风向、地区影响而效果难以保证,因此国家规定居住建筑超过100m 时不应采用自然方式排烟。在居住建筑中设置天井,使位于内部的防烟楼梯间、消防电梯前室等向其开窗自然排烟,是非常有效的方式。

3.4电气专业防火设计

高层住宅建筑的电气防火设计主要有两个方面的意义,一是从被动防火意义上来增强电气安全,避免因线路长期超负荷运行,绝缘老化严重而引起电气火灾的可能,甚至要考虑因地震、雷击等突发灾祸诱发的电气火灾的防范;二是从主动防火意义上如何保障消防电源及配电,如何保障火灾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和实现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总控。这里需要强调的有三点:

a.对于超过十二层以上的住宅小区,其消防水泵和电梯为了保证其供电的可靠性,在安装时要进行双回路供电,同时还要准备好备用电源。

b.高层住宅的消防用电设备应采用独立的供电回路,确保火灾发生时消防总控制室、消防电梯、消防水泵、事故照明、防排烟系统的消防用电及对上述消防用电设备的两个电源的切换方式,切换点和自备电源的启动时间都必须符合《高规》的规定。

c.火灾实例证明,事故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对于人员伤亡轻重关系较大,对当前高层住宅居住现状及城市消防机动与登高能力之不足具有针对性和必要性,还必须重视与加强。

2.5 灭火器材方面(其它消防用具配备方面)

目前高层建筑防火器材的配置中,除了必不可少的消火栓、破拆工具等,灭火器是消防器材中必不可少的工具,灭火器使用方便,可随便移动,所以是发生火灾时第一线的灭火器具。所以在高层建筑的消防配置中,需要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这样在火灾发生时才能在第一时间有效的把火灾扑灭,同时灭火器具有多样性,所以在平时的检查过程中要对灭火器的存放、更新等重点进行检查。

4 结束语

近几年来,随着高层建筑的大量兴起,由于多方面的因素影响,高层建筑在设计过程对防火意识较为薄弱,再加之建设部门在建设过程中把关不关,消防监管不利等多方面的原因导致火灾隐患时刻威胁着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高层建筑是关系着人们安居乐业的百年大计,所以在建筑的防火设计上要杜绝隐患的发生,这就要求设计人员努力提高自身的文化素质,吸取国外在高层建筑防火方面优秀的理论和经验,在高层民用建筑的防火设计上做好规划,做好高层建筑规划中的防火问题。同时消防监管部门要做好消防检查工作,对于干扰消防工作的行业要进行严厉的惩处,并保证执法的公正性。只有通过一系列的具体措施和行火来对防火问题进行规范,这样才能保证高层民用建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证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参考文献:

[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

篇4

关键词:高层建筑;建筑消防;消防防火;排烟系统;排烟设计

一.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土地资源逐步稀缺,高层建筑已逐渐成为城市建筑的主体,并朝向多功能化、大型化方面发展。高层建筑的出现为城市增加了活力和生机,但同时高层建筑的防火工作也日益严峻。大量的火灾事故证明,在火灾事故中,大多数人员伤亡都是由于吸入烟气造成窒息或中毒死亡,对于高层建筑来讲,由于建筑层数较高,人员逃生设计是否合理直接关系到住户的生命安全。为了最大限度减少火灾事故中的人员伤亡,必须要做好消防防火设计,尤其要做好排烟设计。

二.高层建筑消防防火排烟系统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1.机械防烟设施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由于高层建筑消防防火设计中,部分正压送风系统的余压值和送风口的尺寸无法达到规范的要求,导致送风口的实际送风量无法满足设计的需要,门洞位置的风速几乎为零。导致此类问题出现的主要原因包括:(1)选择的风机机型不合理。(2)送风管道的阻力较大,导致风压损失较为严重。(3)送风机风口的位置设置不合理,送风口的设置不符合要求。(4)机械排烟设施的排烟量无法达到规范的要求。(5)未按照规范要求设置机械排烟设施,排烟口和排烟风机未实现联动。(6)机械排烟设施相关部位未按照规范要求进行设置。(7)机械加压送风风量设计不合理。部分单位为减少资金投入,对空间的计算不够严格,导致风量无法满足空间的需要、排烟功能无法达到应有效果。

2.自然排烟设施无法达到排烟要求。

在《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指出,建筑高度低于50米的一类公共建筑和高度低于100米的民用住宅,需要设置自然排烟系统。自然排烟系统建造具有经济性,设置较为简单,维护比较方便。但是在高层建筑自然排烟系统设计过程中依然存在较多问题,主要表现在:(1)自然排烟窗位置设置不合理。从自然排烟窗的排烟效果进行考虑,一般要尽量设置在靠近屋墙上部的位置,部分建筑设计中为了保证外墙的美观性,将自然排烟窗口设置在墙的下部或中部位置,由于位置设置不合理,不利于自然排烟效果的发挥。(2)排烟窗的面积不符合设计规范的要求。在《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中,明确规定了排烟窗的开窗面积,在消防设计中设计人员未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实施,计算方法不合理。部分工程将固定窗的面积计入排烟窗面积之内,以至于自然排烟窗的面积不符合规定的要求,导致排烟效果不佳。(3)排烟窗安装不合理,高度位置影响开启的便利性。开启时较为困难,不利于火灾情况下逃生人员展开自救。

3.高层建筑消防防火排烟设计问题产生的原因。

高层建筑消防防火排烟设计出现的各类问题,主要是由于设计过程中设计人员对《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及相关规定不熟悉或未严格实施所导致的。在部分设计中,往往将消防排烟系统纳入暖通设计,划为空调系统类。即便在设计中设计了排烟送风系统,通常都和空调系统及通风系统混杂在一起,而未单独绘制施工图。由于对排烟设计的重视度不够,导致高层建筑消防防火排烟设计无法满足高层建筑防火的需要。

三.高层建筑消防防火排烟设计

1.建立独立的防火排烟系统。

高层建筑消防防火排烟系统属于直接接受消防中心控制的独立系统,其自身有独特的功能。系统构造主要包括风井、风管、送风风机、排烟风机、排烟防火阀门、联动系统和风口等设施。将防火排烟系统和空调系统、通风系统独立开来,和气体灭火系统、自动报警系统、喷淋系统平等对待。高层建筑消防防火设计过程中要重视排烟系统,依据建筑设计相关规范和要求,从暖通图中将消防排烟系统独立出来,形成单独的消防防火排烟图。重点做好防火排烟系统的设计,以确保高层建筑防火排烟的实际效果。

2.排烟系统参数的设计。

(1)合理划分防烟分区。高层建筑相关管路一般都是有序且紧密的分布着,为了建筑美观性采用吊顶的形式将消防系统隔离开来。在设计过程中一般都会在吊顶下挡烟垂壁来划分防烟分区。在房间的整体高度中,挡烟垂壁高度约为0.5米左右,所占空间较大。为了建筑装饰的美观,要设置活动型的挡烟垂壁,平常保持收起状态,在火灾时联动自动下垂。设计过程中划分防烟分区时,不得跨越划分的防火分区。

(2)合理选择排烟的方式。

为了满足高层建筑消防防火的需要,确保排烟系统具有较好的排烟效果,要选择合理的排烟方式。结合高层建筑防火需要,可选择机械排烟方式进行排烟,在进风和排烟过程中,能够形成对流循环系统,排烟效果较好。

(3)合理布置排烟口。

高层建筑消防防火排烟设计采用机械排烟系统,其排烟效果主要受到排烟口的位置布置和尺寸影响。由于造成建筑发生火灾时,烟气一般都位于房间的上部,因此要在顶棚平面或者距离顶棚较近设置排烟口,设置的排烟口最小面积应超过0.04。为了避免排烟口过多吸入下部空气,确保排烟量不减少,不宜将排烟口设置在较低位置上。为避免排烟口卷入大量的空气,导致排烟效果的降低,因此要注意排烟口的风速,一般情况下要将排烟口的风速控制在5~9m/s。排烟口布置过程中,为避免排烟口和房间最远点的水平距离过大,导致无法吸入远处的烟气,因此要将排烟口和房间最远点的水平距离控制在30米以下。同时在疏散出口的附近不能设计排烟口。设置排烟口时要确保排烟方向和火灾时人员疏散的方向相反,避免造成火灾发生后人员疏散时吸入大量烟雾。

(4)机械排烟系统设计要点。

机械排烟方式主要包括负压机械排烟方式和全面通风排烟方式两种。高层建筑采用机械排烟系统时,在系统设计过程中,位于房间的机械排烟系统应该按照防火分区进行合理设置,位于走廊位置的机械排烟系统要进行竖向布置,要将机械排烟系统和通风系统、空调系统分开设置。排烟口平时保持关闭状态,应设置自动或手动开启装置。排烟口设置在顶棚上时,同可燃物或可燃构件的距离要保持1米以上。位于防烟分区的排烟口和最远点的水平距离要控制在30米以内。排烟支管上应当设置在烟气温度超过280℃时能够自动关闭的排烟防火阀。设置的排烟风机应保持在280℃内能够连续工作三十分钟。设置机械排烟系统时,应确保任一排烟阀开启时,排烟风机都能够自行启动,以确保排烟效果。

四.结束语

高层建筑消防防火排烟设计是消防防火设计的重点,同时也是保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的重要措施。排烟系统设计时,要合理划分防烟分区,选择合理的排烟方式,合理确定排烟,补风量,做好排烟口的设置,确保排烟系统在火灾中能够发挥正常作用,以确保建筑安全,为人员疏散提供有利条件。

参考文献:

[1]杜毅.高层建筑消防防火排烟设计探讨[J].科技创新与应用 ,2013,(29):235-235,236.

[2]郭秀艳.高层住宅消防设计探讨[J].消防科学与技术,2013,32(9):990-992

[3]齐鹏.高层中庭排烟系统的设计探讨[J].科技信息,2012,(21):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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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高层建筑消防;防排烟系统;问题原因;防排烟设计

火灾发生的初期是人员逃生的关键时刻。高层建筑一旦发生火灾烟气扩散的速度非常快,容易对逃生人员造成窒息,严重情况下会危及逃生人员的生命安全。高层建筑设计中,消防防火设计非常关键,要充分发挥排烟系统的关键作用,避免对逃生人员造成窒息伤害。

一、高层建筑消防防排烟系统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1、自然排烟设施无法达到排烟要求。在《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指出,建筑高度低于50米的一类公共建筑和高度低于100米的民用住宅,需要设置自然排烟系统。自然排烟系统建造具有经济性,设置较为简单,维护比较方便。但是在高层建筑自然排烟系统设计过程中依然存在较多问题,主要表现在:(1)自然排烟窗位置设置不合理。从自然排烟窗的排烟效果进行考虑,一般要尽量设置在靠近屋墙上部的位置,部分建筑设计中为了保证外墙的美观性,将自然排烟窗口设置在墙的下部或中部位置,由于位置设置不合理,不利于自然排烟效果的发挥。(2)排烟窗的面积不符合设计规范的要求。在《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中,明确规定了排烟窗的开窗面积,在消防设计中设计人员未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实施,计算方法不合理。部分工程将固定窗的面积计入排烟窗面积之内,以至于自然排烟窗的面积不符合规定的要求,导致排烟效果不佳。(3)排烟窗安装不合理,高度位置影响开启的便利性。开启时较为困难,不利于火灾情况下逃生人员展开自救。

2、机械防烟设施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由于高层建筑消防防火设计中,部分正压送风系统的余压值和送风口的尺寸无法达到规范的要求,导致送风口的实际送风量无法满足设计的需要,门洞位置的风速几乎为零。导致此类问题出现的主要原因包括:(1)选择的风机机型不合理。(2)送风管道的阻力较大,导致风压损失较为严重。(3)送风机风口的位置设置不合理,送风口的设置不符合要求。(4)机械排烟设施的排烟量无法达到规范的要求。(5)未按照规范要求设置机械排烟设施,排烟口和排烟风机未实现联动。(6)机械排烟设施相关部位未按照规范要求进行设置。(7)机械加压送风风量设计不合理。部分单位为减少资金投入,对空间的计算不够严格,导致风量无法满足空间的需要、排烟功能无法达到应有效果。

3、高层建筑消防防排烟设计问题产生的原因。高层建筑消防防排烟设计出现的各类问题,主要是由于设计过程中设计人员对《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及相关规定不熟悉或未严格实施所导致的。在部分设计中,往往将消防排烟系统纳入暖通设计,划为空调系统类。即便在设计中设计了排烟送风系统,通常都和空调系统及通风系统混杂在一起,而未单独绘制施工图。由于对排烟设计的重视度不够,导致高层建筑消防防排烟设计无法满足高层建筑防火的需要。

二、高层建筑消防防排烟设计

1、建立独立的防排烟系统。高层建筑消防防排烟系统属于直接接受消防中心控制的独立系统,其自身有独特的功能。系统构造主要包括风井、风管、送风风机、排烟风机、排烟防火阀门、联动系统和风口等设施。将防排烟系统和空调系统、通风系统独立开来,和气体灭火系统、自动报警系统、喷淋系统平等对待。高层建筑消防防火设计过程中要重视排烟系统,依据建筑设计相关规范和要求,从暖通图中将消防排烟系统独立出来,形成单独的消防防排烟图。重点做好防排烟系统的设计,以确保高层建筑防排烟的实际效果。

2.排烟系统参数的设计。(1)合理划分防烟分区。高层建筑相关管路一般都是有序且紧密的分布着,为了建筑美观性采用吊顶的形式将消防系统隔离开来。在设计过程中一般都会在吊顶下挡烟垂壁来划分防烟分区。在房间的整体高度中,挡烟垂壁高度约为0.5米左右,所占空间较大。为了建筑装饰的美观,要设置活动型的挡烟垂壁,平常保持收起状态,在火灾时联动自动下垂。设计过程中划分防烟分区时,不得跨越划分的防火分区。(2)合理选择排烟的方式。为了满足高层建筑消防防火的需要,确保排烟系统具有较好的排烟效果,要选择合理的排烟方式。结合高层建筑防火需要,可选择机械排烟方式进行排烟,在进风和排烟过程中,能够形成对流循环系统,排烟效果较好。(3)合理布置排烟口。高层建筑消防防排烟设计采用机械排烟系统,其排烟效果主要受到排烟口的位置布置和尺寸影响。由于造成建筑发生火灾时,烟气一般都位于房间的上部,因此要在顶棚平面或者距离顶棚较近设置排烟口,设置的排烟口最小面积应超过0.04O。为了避免排烟口过多吸入下部空气,确保排烟量不减少,不宜将排烟口设置在较低位置上。为避免排烟口卷入大量的空气,导致排烟效果的降低,因此要注意排烟口的风速,一般情况下要将排烟口的风速控制在5~9m/s。排烟口布置过程中,为避免排烟口和房间最远点的水平距离过大,导致无法吸入远处的烟气,因此要将排烟口和房间最远点的水平距离控制在30米以下。同时在疏散出口的附近不能设计排烟口。设置排烟口时要确保排烟方向和火灾时人员疏散的方向相反,避免造成火灾发生后人员疏散时吸入大量烟雾。(4)机械排烟系统设计要点。机械排烟方式主要包括负压机械排烟方式和全面通风排烟方式两种。高层建筑采用机械排烟系统时,在系统设计过程中,位于房间的机械排烟系统应该按照防火分区进行合理设置,位于走廊位置的机械排烟系统要进行竖向布置,要将机械排烟系统和通风系统、空调系统分开设置。排烟口平时保持关闭状态,应设置自动或手动开启装置。排烟口设置在顶棚上时,同可燃物或可燃构件的距离要保持1米以上。位于防烟分区的排烟口和最远点的水平距离要控制在30米以内。排烟支管上应当设置在烟气温度超过280℃时能够自动关闭的排烟防火阀。设置的排烟风机应保持在280℃内能够连续工作三十分钟。设置机械排烟系统时,应确保任一排烟阀开启时,排烟风机都能够自行启动,以确保排烟效果。

结束语

大量的火灾事故证明,在火灾事故中,大多数人员伤亡都是由于吸入烟气造成窒息或中毒死亡,对于高层建筑来讲,由于建筑层数较高,人员逃生设计是否合理直接关系到住户的生命安全。为了最大限度减少火灾事故中的人员伤亡,必须要做好消防防火设计,尤其要做好排烟设计。

参考文献:

[1]杜毅.高层建筑消防防排烟设计探讨[J].科技创新与应用,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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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消防工程 常开防火门 发展 趋势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新型的现代建筑大量出现。这些现代建筑特别是高层建筑的体量越来越大,大空间、通透性已经是建筑设计常用的方法。同时,这些建筑内部设备复杂,建筑装饰较多,人员疏散至室外距离长、火灾的扑救难度大,因此对于此类建筑的消防安全必须充分立足于自救。为了提高建筑物的消防安全性能,引入防火门防火的思路尤为重要。

1、防火门概况

防火门是一种活动的防火分隔物,它除具有普通门的作用外,在一定时间内,连同框架能满足耐火稳定性、完整性,具有防火、隔烟、阻挡高温的特殊功能。通常防火门用于防火墙的开口、楼梯间及其前室的出入口、疏散走道、管道井和电缆井的井口、重要设备用房门等部位,对于防止火灾蔓延、减少火灾损失、利于人员安全疏散起着重要的作用。

1.1 防火门组成

防火门是由门框、门扇、控制设备和附件等组成,它们的构造和质量对防火门的防火和隔烟性能都有直接影响。

1.2 防火门状态

一种是平时呈开启状态,火灾时自动关闭,称之为常开式防火门,一种为平时关闭状态,又人走动时,要推动门开启,人走过后在闭门器作用下自动关闭,有恢复到关闭状态,称之为活动式防火门。另外一种,平时保持关闭状态,只有通过授权的人才能通行,在紧急情况下自动释放防火门使人员通行,称之为常闭防火门。

1.3 防火门分类

防火门按其耐火极限分为:甲级防火门、乙级防火门和丙级防火门,其耐火时间分别为:甲级≥1.2h、乙级≥0.9h、丙级≥0.6h;确定防火门的耐火极限,主要是看门的稳定性、完整性是否被破坏或是否失去隔火作用。

防火门按其所用材质分为:木质防火门、钢质防火门和无机防火门。防火门按其门扇结构分为:单扇防火门和双(多)扇防火门。防火门按其平时开启的方式分为:常闭防火门和常开防火门。

2、防火门的实际应用

2.1 防火门在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从防火门的应用来看,常闭防火门因为安装使用方便,维护成本低,在工业与民用建筑尤其是高层民用建筑领域被广泛应用。但常闭防火门在使用和管理上存在的诸多问题,没有发挥其应有作用。根据笔者在实际工作中总结来看,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些单位或个人为了使用上的方便将常闭防火门长期处于开启状态(尤其是商场等公共活动场所使用疏散通道频繁的建筑);有的公共娱乐场所考虑到装修效果,为了追求整体上的统一和美观在公安消防机构验收后,立刻拆掉或换作普通门;有的医院为方便重症患者,在突出门槛处设置缓冲支架,使得防火门闭合不严;一些人在搬运大件物品受阻时,使劲开启防火门,使常闭防火门闭门器超越最大极限,轻则造成常闭防火门闭门器损坏,致使防火门不能正常回位,重则导致防火门门框和门板破坏,使其失去应有的隔烟、阻火的作用,完全丧失了其应有的功能,根本无法保障人员的安全疏散之需要。上述现象的出现,导致了防火门在火灾中不能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相反,极有可能因防火门的损坏造成阻塞安全疏散现象的发生。其原因主要是:一是我国当前人们的消防安全意识淡薄;二是建设单位、使用单位管理不善,对其管理没有引起高度重视。

2.2 防火门防火设计在使用过程中改进措施

针对常闭防火门在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结合笔者的几年来工作经验,一是在辖区内广泛开展消防设施使用、维护、管理宣传教育,努力提高人们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二是对安装有防火门的单位广泛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培训,力争让每名职工都了解防火门的使用、维护、管理基本常识,自觉参与到生命之门的维护、管理、使其时刻处于战备状态。

防火门防火是运用消防安全工程学的原理和方法,考虑火灾本身发生、发展和蔓延的基本规律,结合实际火灾中积累的经验,来确定性能指标和设计指标。然后再预定各种可能起火的条件和由此所造成的火、烟蔓延途径以及人员疏散情况,来选择相应的消防安全设计调整、优化。防火门有效的控制火灾的发生和蔓延,把保护人员的生命安全作为防火设计的最终目标,体现“以人为本”的设计理念。防火门防火设计一般先提出消防安全所需要的性能要求或指标,而不直接要求设计人员为此所必须采用的某些特定的解决方法,如何达到这一指标要求,采取什么样的工程措施则由设计人员自己确定。

3、常开防火门自动控制原理

对于常开的防火门,民用建筑一般是平开门,单扇时装一个防火门释放开关及一个单联动模块,双扇时装二个防火门释放开关及两个单联动模块。

防火门任一侧的烟探头探测到烟雾后,通过总线报告给火灾报警控制器,联动控制器按已有设定发出动作指令,防火门专用的单联动模块接收指令后模块的无源常开触头闭合,接通防火门释放开关的DC,24V线圈回路,线圈瞬间通电释放防火门;防火门借助闭门器弹力自动关闭,DC,24V线圈回路因防火门脱离释放开关而自动被切断,同时,防火门释放开关的辅助触头将防火门状态信号输入单联动模块,再通过报警总线送至消防控制室。消防控制室也可通过总线直接控制现场的联动模块关闭防火门并得到防火门关闭的确认反馈信号。

防火门的复位必需现场人力拉动防火门复位,复位后防火门状态信号也将同时反馈至消防控制室。

还有一种不是平开门的常开防火门,叫做防火滑动门(如北京新型防火装备厂的产品),其工作原理是:平时依靠电磁门吸的吸附力,将防火滑动门固定在常开状态,火灾时,烟探头将所探测到的信号传至烟感开关,烟感开关切断通向电磁门吸的电源,门吸失电松开,门靠自重下滑关闭,这种装置可自成系统也可与火灾报警系统联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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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和其它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承包范围:

1.4、承包方式:

1.5、工期:____天,本工程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1.6、工程质量:

1.7、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条 甲方工作

2.1、开工前____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消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了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2、指派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委托 监理公司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公司任命 为监理工程师。其职责在监理合同中应明确,并将合同副本交乙方____份。

2.4、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

2.5、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问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2.6、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3条 乙方工作

3.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2、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有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等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清运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4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4.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4.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5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88)等国家制定的施工及验收现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_________标准。

5.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5.4、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6、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____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第6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____种:

(1) 固定价格。

(2) 固定价格加____%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____________内容。

(3) 以可调价格:按照深圳市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

6.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____次,按下表约定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结算时一次结清。

拨款分____次进行,拨款____%金额

6.3、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____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____天内,

结清尾款。

第7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的约定

7.1、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一),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凡约定由乙方提货的,甲方应将提货手续移交给乙方,由乙方承担运输费用。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应支付材料价值 %的保管费。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2、凡由乙方采购的村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8条 有关安全

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8.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8.3、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8.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9条 奖励和违约责任

9.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大,按付款额的____%支付滞纳金。

9.2 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 元违约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赶工措施费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元,作为奖励。

9.3、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全部或部分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除按本合同5.2款增加优质价款外,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元,作为奖励。

9.4、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9.5、甲方未办理装修的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7、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10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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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外墙施工合同范本一

甲方:

乙方:

甲方将 工程, 发包给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责任,保证施工顺利进行,经双方充分协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有关规定 ,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工程名称:。

第二条 工程地点:。

第三条 工程内容、涂料品牌、色号:

1、工程内容:

2、涂料品牌:

3、使用颜色号:

第四条 工程造价及结算方式

1、本工程平涂面积约为 M2 ,单价为: 元/ M2

(此单价不含税金、配合费)

2、工程总造价约为: ,以现金结算,乙方包工包料,完工后按实际完成工作量展开计算并结合签证按实结算。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天内,由乙方负责将工程造价结算书送交甲方审核办理结算手续。

第五条 合同工期

甲方发出进场通知后, 天内乙方必须安排工人进场施工,有效工期为 日历天。

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工期顺延:

1、遇到不可抗拒的灾害或事故(包括雨季停工)。

2、甲方要求变更设计图纸、工程内容或增加项目。

第六条 工程质量等级

1、甲方对工程质量的要求; ,在保质期内不脱皮,基本不褪色。

2、由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对本合同项目工程质量进行评定,达到本款要求。

3、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提请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仲裁。

第七条 工程款支付

乙方进场施工三日内甲方支付乙方30%工程款备材料,乙方完成腻子施工甲方支付乙方75%工程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总造价的99%,预留1%保修金,保修期为壹年,保修期满十五天内甲方一次性付清乙方。

第八条 竣工验收

双方对工程施工质量按《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73-91标准进行验收。

第九条 甲方、乙方责任范围

一、甲方责任

1、甲方提供用水、用电和工人住宿的位置,甲方承担由此费用。

2、按第七条款支付乙方进度款。

3、负责提供与施工相关的资料。

4、甲方派 为工地现场代表,帮助乙方解决应由甲方负责的问题,与乙方协商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办理乙方送达的关于工程进度、现场签证工作。

5、负责组织工程的竣工验收。

二、乙方责任

1、严格按甲方确定的施工图及说明进行施工,保证质量,按时完工并交付使用。

2、乙方委派 为工地现场代表,负责行使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3、负责提供外墙涂料验收资料,参加甲方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办理竣工结算。

4、在施工期间做好现场防火、防盗及安全生产工作,工作中甲方不对乙方材料失窃负责,施工中若发生因乙方原因引起的人身安全事故及其他事故,乙方应负责。

5、乙方进场人员由专人管理并服从甲方统一管理。

6、做好文明施工、工完场清工作。

第十条 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办法

1、合同生效后如有色号更改应征得乙方同意,否则因为更改造成乙方定货损失的,则要求更改方应按更改色彩油漆内墙工程量造价的50%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2、乙方按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进行施工,如属乙方责任所发生施工质量问题,乙方必须返工,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果无法达成协议,提交有关仲裁机构或向法院起诉解决。

第十一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 壹 式 叁 份,甲方执 壹 份,乙方执 贰 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工程价款全部结清后自动失效。

3、合同签定地点: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人委托代表: 法人委托代表: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外墙施工合同范本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经双方友好协商,就 外墙保温施工工程,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分包内容:外墙外保温施工、挤塑板( )厘米厚,粘贴、薄抹面层施工。厚度按照规范要求。

其它施工内容:

4、工期要求:本工程工期自乙方进场之日起至 日竣工。

5、外墙外保温面积(暂按): 。

6、外墙外保温面积每平方米造价( )元/米2

7、合同价款总额(约人民币大写):

8、实际结算:依据外墙外保温相关计算规定按实际完成面积计算。其中,窗、门、洞口按展开面积,累计计算。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开工前 天,向乙方提供已确认的施工标准和要求说明,并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及现场交接。

2、委派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审核乙方工作量,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甲方工地代表就履行本合同工作所发生的行为视为甲方实际确认行为。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需要的脚手架或吊篮、水、电由甲方负责提供,费用由甲方承担,现场与其他施工单位的相关配合甲方现场协调,乙方不承担费用。

4、甲方清除地面、墙面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包括眼预留洞、钢筋头、施工洞等),并会同乙方对基墙的平整度、垂直度实际情况共同确认,基本达到建筑标准规范要求,方便乙方开展施工。

5、甲方委托乙方修整基墙,发生合同外工程量和材料时应书面协议或通知乙方,注明承担费用,以备工程完毕后乙方向甲方结算。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要求的技术交底和现场交接,向甲方提供《外墙外保温技术规程》和本工程《施工方案》

2、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实施管理及乙方责任的诸项事宜。

3、乙方必须严格执行施工规章、操作规程、安全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保规定。遵守甲方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诸项的规定。乙方保证施工人数 人。

4、按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积极与现场甲方代表、监理,接洽、配合工作,做好各项交接工作记录及质量检查记录。

5、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6、如乙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违章作业,造成后果由乙方自负。

四、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本合同生效日起甲方分 次。按下表约定支付工程款,竣工后尾款一次结算。

2、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交工程结算书及相关资料给甲方。甲方接到上述资料须在 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 天内结清工程尾款。

3、乙方对工程质量负责。

五、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范》、《建筑安装工程安装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3、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4、由于乙方的责任,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生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六、奖励和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影响施工,乙方有权停工,工期顺延。

2、因设计变更,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以及天气因素如降雨,大风等影响施工的,工期合理相应顺延。

3、因单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4、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给乙方工程款,按违约处理,违约金按总价款的1%/天支付。甲方承诺主动放弃对违约金比例的一切争议。乙方不按工期完成的,按总价的1%/天支付违约金。

七、争议或纠纷处理

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调解。

2、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不成,同意按以下第 条款执行。

(1)淮安市仲裁委员会;

(2)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八、附则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执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3、本合同依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一九九七年七月制定的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乙种本(GF-96-0206)条款制定。

九、其它约定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经双方友好协商,就 外墙保温施工工程,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分包内容:外墙外保温施工、挤塑板( )厘米厚,粘贴、薄抹面层施工。厚度按照规范要求。

其它施工内容:

4、工期要求:本工程工期自乙方进场之日起至 日竣工。

5、外墙外保温面积(暂按): 。

6、外墙外保温面积每平方米造价( )元/米2

7、合同价款总额(约人民币大写):

8、实际结算:依据外墙外保温相关计算规定按实际完成面积计算。其中,窗、门、洞口按展开面积,累计计算。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开工前 天,向乙方提供已确认的施工标准和要求说明,并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及现场交接。

2、委派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审核乙方工作量,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甲方工地代表就履行本合同工作所发生的行为视为甲方实际确认行为。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需要的脚手架或吊篮、水、电由甲方负责提供,费用由甲方承担,现场与其他施工单位的相关配合甲方现场协调,乙方不承担费用。

4、甲方清除地面、墙面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包括眼预留洞、钢筋头、施工洞等),并会同乙方对基墙的平整度、垂直度实际情况共同确认,基本达到建筑标准规范要求,方便乙方开展施工。

5、甲方委托乙方修整基墙,发生合同外工程量和材料时应书面协议或通知乙方,注明承担费用,以备工程完毕后乙方向甲方结算。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要求的技术交底和现场交接,向甲方提供《外墙外保温技术规程》和本工程《施工方案》

2、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实施管理及乙方责任的诸项事宜。

3、乙方必须严格执行施工规章、操作规程、安全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保规定。遵守甲方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诸项的规定。乙方保证施工人数 人。

4、按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积极与现场甲方代表、监理,接洽、配合工作,做好各项交接工作记录及质量检查记录。

5、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6、如乙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违章作业,造成后果由乙方自负。

四、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本合同生效日起甲方分 次。按下表约定支付工程款,竣工后尾款一次结算。

2、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交工程结算书及相关资料给甲方。甲方接到上述资料须在 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 天内结清工程尾款。

3、乙方对工程质量负责。

五、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范》、《建筑安装工程安装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3、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4、由于乙方的责任,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生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六、奖励和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影响施工,乙方有权停工,工期顺延。

2、因设计变更,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以及天气因素如降雨,大风等影响施工的,工期合理相应顺延。

3、因单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4、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给乙方工程款,按违约处理,违约金按总价款的1%/天支付。甲方承诺主动放弃对违约金比例的一切争议。乙方不按工期完成的,按总价的1%/天支付违约金。

七、争议或纠纷处理

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调解。

2、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不成,同意按以下第 条款执行。

(1)淮安市仲裁委员会;

(2)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八、附则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执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3、本合同依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一九九七年七月制定的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乙种本(GF-96-0206)条款制定。

九、其它约定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 委托人: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 委托人: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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