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爱发表,线上期刊服务咨询

会计合同管理8篇

时间:2023-06-01 08:53:11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会计合同管理,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会计合同管理

篇1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信息瞬息万变。如果经济业务执行前期出现失误,将会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和影响,轻则影响效率和效益,重则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但如果在经济业务发生之前加以必要的会计监督,充分发挥会计人员的专业优势,则能够有效地规避这种现象的发生,这就是会计事前监督的意义。

影响会计事前监督作用发挥的主要原因是会计人员缺乏有效的介入途径。受传统的单位组织结构和运转机制限制,会计人员往往没有在经济活动发生之前进行监督的权限。即使有,也仅限于财务负责人对单位重大经济业务的决策与参与,但这没有实现对所有经济业务的事前监督。而且在性质上,财务负责人只是进行决策参与,属于管理,而非监督;在内容上,由于这种监督处于决策阶段,宏观性较强,不够细致,不够深入,不能防微杜渐。严格说来,财务负责人对单位重大经济业务的决策参与一般侧重于宏观层面而非微观层面,这与“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经济活动的事前监督不相符。

二、合同管理之于经济业务的先导作用

市场经济是契约经济。在市场经济中,经济业务大多以合同的方式进行约定。签约人通过签订合同,明确规定其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以此保障经济业务的正常进行和签约各方的利益。即便有的经济业务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其经济行为在性质上也同样是合同行为,同样受合同法等有关法律制约。从范围上讲,合同覆盖了经济活动的方方面面。

经济业务进展情况的好坏,经济业务参与人的权益能否得到有效保障,与合同的约定有着直接关系。合同所具有的事前约定性使其在经济业务中具有先导性作用,至关重要。一个好的合同应同时具有保障和规避作用,即保障权益,规避风险。保障权益就是保障签约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规避风险指的是合同对于经济业务进程中所可能发生的各种情况进行了全面完整地预计,并在合同中就此进行了相应的约定,从而能够有效地避免不利情况的发生;即使这种不利情况实际发生了,合同也可以通过约定相应的违约责任保障守约一方的权益。从这个角度来说,合同所具有的规避作用也可以理解为“止讼”,即通过合同约定,使经济纠纷能够在合同自身的框架内得到解决,使合同纠纷和法律诉讼的发生率下降到最低限度。因此,合同的作用主要是防患于未然,是事前监督。

三、合同管理定位——经济管理

随着我国法治化进程的不断深入,对于合同重要性的认识也在不断提高。合同所具有的对于经济业务的先导作用,使得合同管理成为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单位内部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许多单位尤其是规模较大的单位都设立了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或配备了专职或兼职的合同管理人员。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也把合同管理作为单位管理的一项重要职能,对其进行了相应的规定。如《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规定,企业法律事务机构(指法律顾问机构)履行管理、审核企业合同,参加重大合同的谈判和起草工作的职责。

企业法律事务机构的职责是承担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有关的法律事务和管理职能。对于企业法律顾问的资质也兼具法律和管理的知识背景要求,属于复合型人才。合同管理作为企业法律事务机构的职责之一,虽然与法律密切相关,但是其根本目的则是为本企业生产经营服务,属于企业的管理活动。在实践中,企业法律事务机构往往不负责具体的合同起草工作。合同一般由有关业务部门负责起草,企业法律事务机构只是从法律角度对合同进行审查。从性质上讲,合同管理属经济管理。事实上,许多单位的合同管理机构或人员设置在业务部门或者财务部门,而不是法律事务部门,从事合同管理的人员往往也并非法律专业人员,而是业务人员或财务人员。因为这种做法能够使合同的签订更加符合本单位的实际,更加有利于合同的事前监督。

四、合同管理——会计事前监督的途径

合同所具有的事前监督的性质与会计事前监督具有相通之处,为会计人员进行会计事前监督提供了一条新途径。这是合同管理应用于会计事前监督的理论前提。

从实务上说,合同条文是具体的,每份合同都对应于特定的经济业务。在实践中,企业法律事务机构管理合同的弊端是不切合实际,合同条文空洞,容易遗漏问题;业务部门管理合同的弊端是在对外经济业务往来中,由于存在卖方市场等原因,业务部门往往容易受制于人,在签订合同时易被对方压制,不能保持平等的合同主体地位,被迫接受对方的霸王条款。

相比较而言,财务部门管理合同则能有效地克服二者的弊端。财务部门处于单位经济活动的枢纽,熟悉单位的经济活动,能够使合同签订不遗漏问题;财务部门不与合同方直接发生关系,能够保持相对的独立性,能够在合同签订中保持平等地位,保证合同签订的公平。因此,从合同管理机构设置来说,由财务部门行使合同管理职能较适宜。财务部门应成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指定专职或兼职的合同管理人员,对单位合同进行管理。这样就能将会计事前监督和合同管理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同时,会计人员还可以根据其专长,对单位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价,并以合同为手段,对单位经济活动进行事前监督。这种监督是微观的、实时的、事前的从而也是有效的。会计人员通过对合同进行管理,找到了适当的进行会计事前监督的介入途径,使会计事前监督不再是会计监督的盲区。

五、合同管理——会计事前监督需解决的问题

第一,处理好与单位法律事务机构的关系。财务部门是合同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合同的起草、审核和评价,单位法律事务部门负责从法律角度对合同进行审核,对合同的法律风险和法律后果进行评估和评价,提出法律建议和意见。这是财务部门与法律事务部门在合同管理中的职能分工。

第二,合同管理人员全程参与与合同会审。进行合同管理的会计事前监督要建立合同管理运转机制,使合同管理人员不仅全程参与单位的经济活动而且还参与合同会审,以保证合同管理的质量。为了保证合同签订符合实际,财务部门的合同管理人员应参与到单位经济活动的全过程中,从谈判开始就进行全程跟踪,将谈判成果完整地落实到合同中去。合同管理机构应建立完善的、高效的合同会审流程,集中业务、法律部门的智慧,做到合同签订万无一失,合同技术参数准确,语言文字规范,事前考虑周到。

第三,加强学习与培训,使合同管理人员成为精通经济和法律知识的复合型人才。合同管理要求从业人员具有经济和法律甚至一定的技术知识背景,是复合型人才。从目前看,单位进行合同管理的人员大多由其他职务转职而来,普遍缺乏法律专业知识背景。对于会计人员来说也是如此。因此,从事合同管理工作的会计人员要加强学习与培训,尤其要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与培训,并在干中学,学中干,成为精通财务知识、管理知识、法律知识的复合型人才,从而适应合同管理工作的需要。

参考文献:

[1]徐倩:《关于对我国企业会计监督现状的思考》,《工业审计与会计》2006年第1期。

篇2

关键词:会计事前监督 合同管理 应用分析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发展,企业获得了比较多的发展空间,但因为市场自身的缺陷,也使得企业自身的经营过程中出现了很多风险。会计监督是确保企业能够健康发展的重要途径。但是会计的事前监督则一直都是会计监督中的盲区,很多企业没有重视其作用的发挥。事实是很多的会计风险都是发生在事前,如果在事前,企业的会计人员没有能够有效的参与,企业的财务风险就很难得到有效的控制。企业每年都有一大批合同在订立、履行,以及变更或在解除、终止,合同管理的重要作用也愈来愈明显。所以,强调会计的事前监督在企业的合同管理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这也是本文研究的重点。

一、会计事前监督对于企业合同管理的必要性探讨

(一)开展会计的事前监督符合国家财经法规的相关规定

企业开展各种经营活动,都必须要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如果企业所签订的这些经济合同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很有可能会使得合同的签订无效,或者产生其他的一些不利后果。企业的会计事前监督,能过对企业准备签订的合同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有效评估,从而最大限度的减少可能存在的一些合同风险。

(二)会计事前监督可以给企业经济合同的签订提供比较准确的经济信息

经济合同是企业经济风险中主要的来源之一,所以加强对经济合同的科学管理对于企业提升自身的风险能力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企业的财务部门在长期的工作中应当具备风险识别和控制的能力,在企业签订相应的合同之前,首先就是要对签订合同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有效识别,同时依据各种方式提出相关的建议和意见,从而降低合同风险。通过这种方式可以使得签订合同的决策层获得较为准确的信息,进而依据相应的经济信息判断是否需要签订经济合同,或者是对合同进行修改,以达到降低风险的目标。

(三)开展企业的会计监督,能够较为有效的提升企业的合同管理水平

企业的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了事前、事中和事后几个比较重要的管理环节,而事前管理则往往是最为重要的一个环节。企业的会计监督如果在合同管理的事前可以做到位,就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减少风险的产生,从而很好的维护企业自身的合法权益,对提升企业的经济效益也会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二、会计事前监督在企业合同管理中的具体应用分析

(一)会计事前监督注重全过程、全合同的参与

企业签订经济合同是一个较为复杂的过程,对于对方企业的财务信息的识别,财务部门则更加专业。凭借财务部门的独立性,可以有效的增加在谈判过程中的话语权,最大限度的保障合同签订的公平性。如果企业的财务部门有足够程度的参与合同的风险管理,那么对于企业的风险规避和风险识别都会有十分积极的意义。所以,在签订合同时,除了组织法律、技术人员外,财务人员也要全过程、全合同参与到合同谈判中。会计的事前监督在企业的合同管理中一定要发挥出应有的价值,进行全过程、全合同的参与,这样才能收到比较好的效果。

(二)会计事前监督要重视对于销售订单的动态管理

有些企业在实际经营过程中,虽然每月都编制生产经营计划,确保生产与销售的匹配,但在具体操作中,销售、生产和仓储等部门之间由于缺少及时沟通,到时会出现由于企业发不出货而造成客户当月订单执行不完的情况。若在价格下降通道中,客户会提出终止未执行完的订单;而在价格上升通道中,客户势必要求公司在次月继续履行订单,造成企业非常被动,该赚的钱赚不到,对企业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的经济影响。为此,会计事前监督要重视对于销售订单的动态管理,换句话说,销售订单也应纳入合同管理及会计事前监督的范畴。

(三)会计事前监督应纳入公司制度考核

企业管理制度是实现企业目标的有力措施和手段。为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企业应制订合同管理制度,会计的事前监督也应纳入合同管理制度范畴,按制度进行规范及有效落实。同时企业也可引入相应的考核机制及问责机制。如一个合同因条款有误或市场变化等因素产生纠纷,给企业带来经济损失,在合同汇签单上应追究相应签字人的责任,做到有奖有罚,让企业有据可依。有力的制度可以使会计事前监督更加注重学习成长,更好的为企业服务。

三、小结

企业的合同管理对于企业有效的规避和识别风险有着比较重要的意义,会计事前监督能够有效的降低企业合同管理的风险,可以有效的为企业经济合同的签订提供科学的经济信息,从而有利于提升企业合同管理的水平。将会计的事前监督有效的应用到合同管理过程中,需要企业领导的支持,使得会计事前监督可以全过程以及全合同的参与。会计事前监督也要重视对于销售订单的动态管理。同时,会计事前监督应纳入公司制度考核,让企业有据可依。会计事前监督在进行应用的过程中,需要注意和企业的相关部门之间的分工协调,不断提升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这样才能够使得会计事前监督能够在企业合同管理中发挥更大的价值。

参考文献:

[1]高莉.浅谈加强会计监督,改善财务管理[J].价值工程.2011年22期

[2]王继东.浅析我国小型民营企业会计监督的现状及对策[J].商业经济.2011年14期

[3]王侠.企业会计内部控制体系的构建[J].产业与科技论坛.2011年07期

篇3

关键词:医院内部控制;经济合同;合同管理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明确相互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其建立在平等、互惠、公平、诚信的基础上。合同在现代复杂的经济活动中是重要的契约形式。经济活动越活跃,签订的经济合同越多。企业对外发生经济行为,除即时即清方式外,均应订立书面合同。由于医院长期以来是公益性的社会团体,对于合同管理的概念意识淡薄,缺乏先进的系统管理理念,存在诸多弊端和问题,因此加强合同监管势在必行。

一、医院合同管理存在问题

1.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

部分医院在合同签订前未认真审核对方的主体资格,且没有制定必要的会签制度,致使签订的合同在内容上存在疏漏。合同常出现内容不完整,表达不准确,条款不全面等现象。不仅影响了合同效力,且容易引发合同争议。医院财务未设立专门岗位管理合同,合同管理人员没有系统学习过合同法,法律意识淡薄,责任心较低,导致医院订立出无效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2.合同格式不统一

医院的合同种类较多,但却没有针对各类经济业务的格式合同文本,一般都是以对方单位提供的样本为合同文本。由于此类文本大多由对方单位拟定,因此会在相关条款上显失公平,给医院造成损失。

3.合同监控不严格

合同履行过程中,管理人员监控不严格,导致合同履行不全面,使医院陷入诉讼困境。合同产生纠纷时,由于缺乏法律知识,处理不当,致使医院声誉和利益遭受损失。

二、医院合同管理总方针

经济合同管理就是对整个交易过程实行监控的行为。具体来说,事前管理就是在签订合同前对合同的抗风险性进行严格控制;事中管理就是合同履行过程的监督;事后管理就是合同履行完成后后续问题管理。合同管理的目的就是规范医院的经营行为,提高经济效益,防范市场风险。

首先,医院应该确定经济合同的归口管理部门。根据卫生部颁布《医疗机构财务内控制度规定(试行)》,由于医院财务部门是合同付款的最终部门,因此作为合同的归口管理部门是恰当的。财务部内应设专门岗位负责全院的合同汇总管理。严禁不具备法人主体资格的部门直接或间接借用法人名义对外签订经济合同,以维护单位的合法权益,确保对外签订经济活动的合法、合规。医院应设相关规定以规范合同签订前各管理部门及其职责。

其次,医院应制定出合同拟定、审批、执行等环节的具体程序和要求,定期检查和评价合同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如可制定如下合同签订流程图:

其中,各经济活动部门是经济合同的承办部门,院长办公室是合同章的主管部门,财务处是经济合同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审核和合同文本归档管理,纪检办公室、审计处是经济合同的监督部门,医院聘请的法律顾问负责对合同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在合同会签审核应同时提交的资料有:合同签订审核表;合同文本;其他文本(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招投标文件、询价资料、报价单)等。

三、合同订立和履行过程中的具体风险控制点及控制措施

1.合同签订前应办理相关的立项申请手续

立项申请由各使用部门填写,申请内容包括:合同的内容、数量、价格、估算的金额等。申请经院领导审批通过后,由承办科室会同医院的财务、审计部门进行细致的市场调研。对于不需要进行集中采购的单项或批量金额达到50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项目、金额1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需进行社会公开招标;对于金额50万元以下10万元以上的项目,部分医院规定需要组织医院办公会或党委会决定项目的立项申请。承办科室在提出申请前不得分解数额较大的经济项目。

2.对对方主体资格的合法性进行考察

合同订立前,承办部门及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应当充分了解对方主体资格是否合法。合法的主体是整个交易的基础,如果主体不合法,会使整个交易处于不稳定状态,随时可能导致合同终止履行。主体资格考察的大致内容有:营业执照是否真实有效,资质及等级证书,审查法人证书及法人委托证书,自然人的检查身份证明或其他证明身份的证件,其他组织或合伙企业检查其执照等。

其次,还要考察对方的信用状况,包括: 对方的社会信誉和履约能力,核实对方的资产(资金)证明,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及近三年是否有重大违约,是否涉及重大经济纠纷或经济犯罪案件等不良记录等。医院应该制定详尽的调查方案和注意事项,使医院占据主动地位。部门经办人审核完成后,应留存复印件,归档保存。合同双方谈判时,必须有两人以上参加,不得由一人办理合同业务的全过程。对于影响重大,涉及金额较高的专业或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应当组织法律、技术、财会等专业人员参与谈判。谈判过程中的重要事项和参与人员的主要意见应予以记录并妥善保存,作为编制合同条款的依据。

3.严格审核合同文本,实行合同示范文本制度

医院应对合同文本进行严格的审核,并实行合同示范文本制度。凡已有统一示范文本的,应按照示范文本补充有关专用条款后拟定合同文本。无统一示范文本的,由合同承办部门组织草拟合同文本。所有合同文本均应按合同审批程序报批。

在制定合同文本的过程中重点关注合同内容的规范性,法定要素的齐全性,违约责任等关键条款的明确性及签章填写的规范性等。对于重大的或复杂的合同文本,应当组织内部相关部门进行审核。相关部门提出不同意见的,应当谨慎对待,必要时对主要条款进行修改。

医院订立的经济合同由承办部门提出,经主管领导审核同意后交财务、审计、纪检、法律顾问审核监督并签署意见,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的委托人签订,加盖医院合同专用章。涉及重大事项的需上报院长办公会讨论。授权签署的合同,应由院长签署授权委托书。医院的经济合同一般应签署六份,双方各执三份。财务处、院长办公室、承办科室各留存一份。财务处为合同最终存档部门,应留存正本。财务处合同管理人员对合同按科室分类归档,并对每份合同逐一编号保存。编号可以以日期结合承办部门进行分类。

4.关注合同管理的规范性

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及合同的承办部门,应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制。实行专人登记保管,避免因不及时归档造成合同遗失的问题,健全合同签订部门与财务部门的沟通机制,避免经济业务与会计核算脱节。同时,应针对不同性质的经济业务,按其合同条款严格把关,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对合同履行实施有效的监控。关注合同执行的规范性,强化合同执行力度,及时主张权利并承担义务,对于特殊事项应及时签订补充协议或修订合同文本。

5.加强合同专用章的管理

医院的合同章保管制度应充分运用不相容职责相分离的原则,发挥部门间的监督制约机制,做到合同管理与合同专用章管理岗位相分离。经过会签程序的合同由承办科室的经办人持合同原件与经济合同审批表到合同专用章的管理部门盖章才能生效。对于未经过会签及未经合同归口管理部门编号的合同,不予盖合同章。合同专用章由医院统一刻制,严格按照授权范围使用。医院对外签订的合同一律使用合同专用章,其他印章无效,否则财务部门不予付款。对于多页的合同还需加盖骑缝章,防止合同丢页、漏页。

6.加强合同付款管理

财务部门办理合同付款时,合同管理岗人员应当根据合同条款审核后办理。对于按规定应该签订合同却没有签订合同的,及未按规定进行会签的合同的,财务部门有权拒付。对未按条款进行付款履约的,财会部门也有权拒绝付款。

7.建立合同的归档、保管与查阅制度

承办部门应配合财务部门定期对合同进行清理核对工作。如有遗失、毁损要查明原因,及时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合同原件在无特殊的情况下不得外借。如有关人员应工作需要确需查阅,需经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以复印件借出,并办理登记手续。

8.定期对合同履行、管理情况进行评估

医院应按照内部控制的要求,每年至少对合同履行、管理情况进行评估一次。医院合同管理部门应及时检查合同管理制度的运行情况及其效果,对不适应实际情况的制度提出修订和完善意见。当合同终止或履行完毕,应对该合同签订和履行各环节存在的问题和采取的措施是否适当进行评估,对存在的问题应分析原因,追查责任人。

总之,在医院经济合同的管理中,应以合同法及合同内部控制规范作为工作的指引。对经济合同实行动态的、全过程的跟踪管理。合同管理的相关人员在合同的每个环节,都要严格把关,以提高自身管理水平及业务素质,促进医院经济活动健康有序的蓬勃发展。

参考文献:

[1]陈 凌:探析医院经济合同管理[J].江苏卫生事业管理,2010(1):62-63.

[2]王凯戎:注重合同管理 维护财产权益[J].中国医院,2006(1):48-50.

篇4

1.1 绩效考核

绩效考核为中心监督部门的一个功能模块,其主要为综合绩效考核表,在此表的基础上可以查看浏览具体的绩效情况。综合绩效考核表中主要包括办件情况统计、服务评议统计、出勤情况考核。办件信息考核情况。服务评议信息情况,支持手工录入。出勤情况信息。评议结果汇总信息。

一. 办件情况统计

1.办件情况数据汇总

中心监察人员可以对全市内的各部门的业务审批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可以查看各部门对受理事项的办理情况统计,通过对法定时间内的办结件及超期件的统计数字及时监控各部门的办事效率,为各部门的综合考核提供部分考核依据。具体统计信息参见图:综合绩效考核表

另:部门内的绩效考核也可以参照该中心绩效考核表进行设计。

2.在综合绩效考核表中的超期办结件中(图1),中心监督人员可以点击的办件数(红色部分做超链接)能够查看到具体的超期办结的事项,在另一个页面中显示超期办结的事项名称、办结时间、相关办理人员等信息。

超期办结件

许可

征收

强制

其它

2

2

图1

二. 服务评议统计

1.服务评议汇总中的数据包括计价器评议结果、手工录入评议结果、网上申报评议结果。

在这张综合绩效考核表中的评议结果主要分为满意、一般、不满意三种评议结果。其中的数据就是相关部门办件数的评议数据。见图2

2. 在综合绩效考核表中的服务评议汇总中(图2),中心监督人员可以点击的办件数(红色部分做超链接)能够查看到具体的评议的事项,在另一个页面中显示具体评议的事项名称、办结时间、相关办理人员、评议类型(网上、计价器、问卷调查评议即手工录入)等信息。

 

 

服务评议汇总

满意

一般

不满

2

1

1

7

1

图2

3.中心监督人员可以点击服务评议汇总进入服务评议模块,服务评议模块要显示那些的数据内容可以由客户提供表单文书。可以显示详细的评议内容,包括网上评议、计价器评议、手工录入评议。如图3(本表为初步设计,显示的内容还需客户确认商定)

 

部门

服务评议汇总

网上评议

计价器评议

人工录入评议

 

未做评议

 

办件满意率

满意

一般

不满

满意

一般

不满

满意

一般

不满

环保局

4

2

1

1

80%

财政局

 

安监局

8

7

1

100%

 

 

 

 

 

 

 

 

 

 

 

 

 

 

 

 

 

 

 

 

 

 

 

 

图3

三. 出勤情况考核

1. 出勤情况的显示的数据需根据考勤机的情况而顶。涉及到数据交换问题。在这里举例只显示出勤率和异常情况两部分。(异常情况包括迟到、早退、脱岗等)图4

 

 

考勤情况汇总

出勤率

异常情况

90%

3

100%

80%

6

 

 

 

图4

将以上三部分内容汇总到一个综合绩效考核表中:

 

部门

受理接件

法定时间办结

超期办结件

总办结件

办结率

服务评议汇总

考勤情况汇总

许可

征收

强制

其它

许可

征收

强制

其它

许可

征收

强制

其它

许可

征收

强制

其它

满意

一般

不满意

出勤率

异常情况

环保局

4

2

2

4

50%

2

1

1

90%

3

财政局

100%

安监局

8

2

6

2

2

8

2

80%

7

1

80%

6

 

 

 

 

 

 

 

 

 

 

 

 

 

 

 

 

 

 

 

 

 

 

 

 

 

 

 

 

 

 

 

 

 

 

 

 

 

 

 

 

 

 

 

 

 

 

 

 

 

 

 

 

 

 

 

 

 

 

 

 

 

 

 

 

 

 

 

 

 

 

 

 

 

 

 

 

 

 

 

 

 

 

 

 

 

 

 

 

 

 

 

 

图:综合绩效考核表

系统特殊说明:

1. 表中服务评议是否只显示满意一般不满意?可以显示综合满意度(星级评定)

2. 评议是否为强制性的?(系统可以设置为强制性的,但是由于用户可以选择不使用评议器,所以实际是无法进行控制的。)

3. 如果办事人员不想评议怎么办?(由于是在办事大厅,办事人员不进行评议,我们可以默认一个缺省值。)

4. 未评议的是否做统计呢?(如果设置了缺省值,我们可以设置是否将默认值也汇入统计中)

5. 手工录入评议数据是否做显示?(系统可以设置录入接口,将评议结果手动录入到系统中)

6. 考勤情况牵扯到一个时间问题,表中显示的数据为多长时间内的统计?(系统可以做时间查询。)

7. 异常情况这里还需要同考勤机相对照,是否只显示考勤机的数据?考勤机与我们系统如何连接问题?(需要提供考勤机的数据接口及规范,如果能拿到数据我们就可以做汇总显示。)

篇5

一、管理会计系统整合的影响因素

管理会计是环境的产物,从企业环境角度分析,影响管理会计系统,尤其是管理会计工具整合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技术因素 上世纪对管理会计影响最直接的技术因素有适时制和计算机集成制造系统。适时制的目的是消除不增值作业,减少浪费。计算机集成制造系统(SIMS)是计算机辅助设计(CAD)、计算机辅助制造(CAM)、计算机辅助测试(CAT)、弹性制造系统(FMS)和管理信息系统(MIS)等各个系统的集合。SIMS对管理会计的冲击表现在,成本结构将发生变化(机器折旧与研发费用增加),以及成本控制方法有所改变(如各责任中心变为作业组,标准成本差异控制成本效果减弱)等方面。本世纪对管理会计影响最直接的因素是由智力资本所表现的技术因素,如品牌、技术标准,以及网络技术的发展等。其改变了传统管理会计以大量资金、设备等有形资产投入占主导地位的格局,传统以节约为中心的管理会计理念被技术创新所取代,管理会计将围绕品牌与技术标准的确立开展理论与方法系统的整合与创新。同时,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管理会计手段和功能得到迅速提高;加之金融工具的不断创新,管理会计面临的技术因素正对管理会计系统整合提出了更高要求。

(二)环境因素 在我国迅速成为世界“制造工厂”的同时,环境、贸易摩擦等问题也迅速成为管理会计面临的重大课题。如何按照科学发展观,实现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并积极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社会,很多方面需要借助于管理会计理论与方法的整合去加以解决,如环境会计,以往人们偏向于外部的环境会计(属于事后性质的多),而今后更多的要从源头抓起,要强化内部的环境会计问题(环境管理会计)。此外,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竞争已不再是单纯的产品和技术的竞争,而更多的是规则的竞争,是对规则制定与参与程度的竞争。加强管理会计的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的工具开发与整合,并积极投身参与国际经济规则(如会计规则、贸易规则等)的制定,将会在提升我国企业应对反倾销等贸易摩擦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三)人文要素 会计活动既受制于技术性的规定,如记账方法等,更受价值观的支配,其中文化因素的影响极为明显。管理会计是企业文化的一种体现,从构成文化因素的前提条件看,管理会计系统的整合状况体现了一个国家和地区的大众文化与社会习俗。就当前我国国有企业改革而言,其目标是要明确产权主体,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但如果片面强调产权改革而忽视人文因素的作用,往往会带来不应有的发展阻碍。如上世纪末,理论界普遍认为,产权清晰的企业环境才能促进企业的发展,管理会计界也围绕产权问题开展各种问题的探讨,并形成了~系列的创新概念,如产权会计、产权财务、财权等。这些成果普遍认为,经济的增长、企业的发展是技术与制度的产物,是以产权清晰为基础的。进而得出一个结果:一个产权不明晰的企业不可能得到发展。而这种认识也具有片面性,因为其没有注意到文化差异和文化创新对企业发展的影响。事实上,我国乡镇企业尽管没有清晰的产权,但仍然获得了较大的发展,这主要归因于中西文化的差异。因此在进行管理会计系统整合的研究过程中,必须注重会计文化的建设。

作为与技术、环境、文化相适应的管理会计系统,必然从传统的范式中转变过来,并在开展整合的过程中进一步推进管理会计的信息化、系统化和国际化。由此表明,不单纯是管理会计的方法或工具,即便是其基础的管理会计概念等也将发生一种大的整合与转变。

二、管理会计系统整合的动园

任何创新都是基于前人成果的基础上获得的,管理会计系统整合的目的就在于通过各种理论与方法的融合与创新,进一步推动我国管理会计的发展。

(一)引进与消化推动管理会计整合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企业积极引进了欧美各国管理会计技术与方法,同时在学术界的推动与支持下,几乎大部分的先进管理会计工具在我国企业中都或多或少地得到了应用。但现实表明,企业在应用中也客观存在着食洋不化的问题,迫切需要通过管理会计工具的整合来提高其应用效率或效果。当前,应当注意研究、总结这些技术与方法应用中的有益经验,并结合我国企业特点加以整合与提炼。具体思路是:(1)理顺各种管理会计技术与方法之间的逻辑关系,在坚持技术的有效性和方法的实用性原则基础上,实现管理会计工具间的互补,以及管理会计功能的提升,提高整合的综合效应;(2)应结合企业特定环境进行管理会计工具的“个性化”改造,特别是针对我国经济转轨环境与文化特征,进行管理会计工具的“本土化”整合。

(二)我国管理会计技术与方法创新的需要 如何将我国企业已经获得的管理会计经验,从理论上加以提高,使分散的经验更加合理、系统,进而成为具有科学性的方法系统,是现阶段强化管理会计整合的根本目的之一。优化管理会计技术与方法,需要从研究方法上加以整合,寻求突破。管理会计的研究路径大致有两种:

一是由下而上的研究路径。通过对一些管理会计理论上细小问题的研究,提出自己对管理会计问题的看法与认识。这种研究现

象的弱点表现在:(1)都是对一种或者几种管理会计中存在的可能问题的现象性解释;(2)从统计的结果中猜结论找制度和理论解释;(3)没有自己的模式,借用别的学科中的计量模式,或者略对这种模式作些修改,但该模式往往与我国管理会计的实际情况不符;(4)偏离了管理会计的基础,或者缺乏对价值管理问题的深入认识,而使理论的准备显得不足等。上述问题使得这种由下而上的研究路径可能由以往的优势转变为劣势,或者成为一个障碍。

二是自上而下的研究路径。通过对企业战略的制定,围绕政府或市场的要求而展开研究。这种研究往往需要“情景嵌入”及“情景依赖”,“嵌入”是指各类经济行为都受到其所处的社会结构的限定,这种社会结构决定其形式与结果。即管理会计研究要跳出传统的会计框框或企业框框,与政府行为和市场活动相联系。管理会计的课题是被嵌入于网络结构与社会结构中的,这种嵌入的过程就是一种整合。网络位置与结构位置相结合,等于将管理会计的规则嵌入于公司利益相关者财务网络(相当于关系性嵌入),又嵌入于范围更加广阔的社会结构关系(相当于结构性嵌入)。从我国管理会计研究的现实情况看,当前的研究重点是深入挖掘我国企业的实践问题,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调整,选择管理会计的研究课题。即,围绕现阶段全球管理科学各前沿领域,在管理会计学科中形成一批“情景嵌入式”的原创性成果,在管理会计具体应用领域形成“情景依赖式”的原创性成果。

三、管理会计系统整合的着眼点:从工具入手

随着企业国际化中产生的管理会计的合理性和现实性问题,传统管理会计工具“无用论”的观点开始出现。作为与环境相适应的管理会计实务发展,管理会计的范式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必须加快对管理会计系统的整合与创新。传统的管理会计功能,主要包括计划、控制、决策和业绩评价等,而随着会计环境的变迁,人们在进行管理会计分析时,改变了原有的功能结构,并以两个视点为分析的轴心来加以整合。即前述的两种系统功能,一是经济计算功能和信号传递功能,二是生产、技术导向和组织结构的功能。可将第一种功能作为纵轴,第二种功能作为横轴。这种功能结构设计,有助于形成一个较为全面的分析框架,并且可以对经济、金融国际化发展中企业国际化现象,以及管理会计工具的发展做出理论解释。企业应根据公司规模、现有管理水平和管理文化、提升管理的成本效益函数等因素来权变选择管理会计工具的整合方式。在管理会计工具的整合方法上,笔者认为,可采用以下几种对策:

(一)相关工具问的整合 如开展平衡计分卡与EVA、ABC的整合(樱井通晴,2001)。在上世纪90年代,这三个经营系统或者说业绩评价指标,是席卷世界主要国家管理会计的话题。在进行平衡计分卡与EVA、ABC的整合过程中,首先要明确其功能特征,可以通过组织的长期目标与战略、组织与流程的设计、任务的设定、业绩评价与奖惩、信息提供等若干方面进行功能测评。其次,开展具体的整合,其步骤是:(1)在平衡计分卡中整合EVA;(2)将ABC整合人平衡计分卡;(3)形成平衡计分卡与ABC、EVA整合模式,详见图1;(4)选择适合BSC、ABC、EVA的企业。整合结果表明,EVA最适应的企业有实施经营撤退战略的企业、自有资本占企业融资总额大的企业,采用业绩联动型的报酬激励制度的企业;ABC有助于成本结构的可视化,对于优化企业间接费,变革企业组织结构的企业最适合;平衡计分卡适合于顾客导向的,同时采用业绩联动型的报酬制度的企业。

图1表明,平衡计分卡与战略预算管理(ABB)的整合能够充分地实现公司的使命及战略。传统的预算是一种日常经营预算,主要针对维持企业生存的现有产品、业务和客户的预算。作业预算是基于作业分析而对组织预期作业的数量表达,反映完成战略目标所需要进行的各项工作及相应的各种财务、非财务资源需求,同时反映为提高业绩所做的各种改进。战略的预算管理主要是对促进企业发展的新产品、新服务、新的客户关系进行的预算。其与平衡计分卡加以整合,以新增业务单元为对象来确定资源配置方案,这类业务单元可以是新增产品、新增服务或符合公司既定战略意图的新增投资目标,同时从平衡计分卡的四个维度,特别是非财务维度来衡量未来经营目标、所需资源,并结合财务目标导向来确定资源配置方案。另外,利用预算报告系统对战略、经营计划及预算的实行情况进行过程跟踪、反馈与控制。

完整的管理控制系统离不开业绩计量、评价。建立以平衡计分卡为主体的业绩评价系统,其中以EVA及其改进指标来嵌入财务业绩考评中,是创新企业业绩评价的主要思路。单一的EVA工具存在若干难题,如:(1)彻底授权问题。EVA管理系统要求将企业经理人当成准所有人,并将投资决策权下放给予企业下层,但这一要求对于多数企业并不现实。(2)战略执行问题。EVA系统认为财务资本驱动着企业的成长(而不是非财务资本),故EVA管理所谓的战略实际上是一个“黑箱”。(3)信息系统和沟通机制过于单一,公司管理行为被“简单化”、“理性化”了。(4)EVA管理无法有效实施“全员管理”。由于财务责任分解只是针对某种程度而言的,难以分解到员工层次,其对年度EVA增量的贡献往往难以区分,因而无法解决员工的“偷赖”与“搭便车”行为。在公司组织层面和内部经营层面,对照价值驱动因素,建立多维业绩评价系统是必要的,作业成本法与平衡计分卡等管理会计工具与EVA方法的结合,使EVA的价值创造特性得以充分发挥。平衡计分卡的战略管理功能与经济增加值、作业成本管理系统的整合,不仅促进了战略预算的全面优化,同时也提高了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由此可见,这种若干工具的整合是管理会计功能扩展的重要途径。

(二)某种工具内部的整合 如预算管理工具内部的整合。目前有关预算管理改革主要有两种观点,一是改进预算;一是超越预算。有迹象表明,这两种观点将会得到融合(冯巧根,2005),即将传统预算管理多功能合一的设计思路进行重新整合,而将预算管理的计划制定功能与业绩评价功能进行分离。又如,在作业成本法中嵌入时间因素。2004年11月,卡普兰(Kaplan)在《哈佛商业评论(Harvard Business Review)》发表了“时间驱动的作业成本法(Time-Driven Activity-Based Costin)”一文,将作业成本法内部整合推行一个新的。自1988年提出作业成本法后,到1996年已形成管理会计的一大热点,此后有逐渐冷淡的趋势。

作业成本法在实践中遇到问题主要有:(1)向职工作调查确定分割的系数,太麻烦且主观性强;(2)对一个作业只算出一个费率,太过简单,难以应对复杂的现实情况。时间驱动法是一项创新,在时间驱动作业成本分析的模型中,嵌入了计算时间的等式,从而能够反映出订单和企业活动的不同特点所导致的处理时间差异,这

大大简化了数据估测过程,能够提供相对于原模型准确率高得多的成本分析信息。时间驱动的作业成本法具有公开透明、可扩展、便于实施与更新的特点。该方法利用公司现有数据,将不同订单、流程、供应商和客户的具体特点考虑在内,大大简化了公司作业成本财务核算系统,而且实施成本也大大降低。借助这种创新性的方法,公司管理人员能够快捷又经济地获得有价值的成本和盈利(预测利润)的信息。卡普兰在“时间驱动作业成本法”一文中,通过案例分析,发现了以下提高利润的方法:(1)“确定最小订货量”,这项因素对利润总额的影响是22%;(2)“要求供应商补偿处理退还货款的费用”这一项,对利润影响为21%;(3)“对新业务进行情境假设式的盈利分析”的影响是20%;(4)“对供应商进行评估”的影响占5%。

(三)通过整合引导创新 近年来,由整合引导出的创新比较有代表性的是前馈机制在管理会计中的应用。前馈是应用事前的信息,传递(沟通)、监督、评价系统控制计划,将接近目标的现实情况在事前通过各种手段加以作用的过程。“前馈”是相对于“反馈”而言的,其作为“控制”的一对基础概念形成于上世纪60年代,并随着控制论和系统论理论的普及,使许多学科在相互整合中创新。这些概念的内涵与外延因学科层面的不断丰富而形成多样性的内容。将前馈概念应用于管理会计工具的整合是一项新的课题(丸田,2001)。前馈机制的应用具有很强的延展性,可以在作业成本、成本企画、预算管理等许多管理会计工具中得到应用。从短期的部分控制,经过短期的整体控制再到长期的整体控制的转变,将作业成本管理的“业绩分析――作业分析――动因分析”融合到管理会计的前馈机制中去,实现一种由反馈向前馈转变的管理会计控制新思路。

前馈机制在成本企画中的应用,即在设计阶段的上流对未来产品的成本管理进行前馈控制,在制造阶段的下游,通过对既有产品成本管理进行反馈的基础上,将成本企画的前馈机制与成本改善的反馈控制作出对应的设置,从而使成本改善也更强调其具有的前馈控制功能。通过以上结合前馈和反馈对成本企画的整合,使传统的成本企画得到了创新与发展。相对于传统的管理会计成本维持(标准成本)的“反馈”,现代管理会计已明显地通过成本企画的路径变迁表现出前馈结构的特征。

篇6

关键词:传统会计;管理会计;融合路径

经济发展对传统会计职能提出了新的要求,企业需要对原有的会计管理体系和管理模式进行创新,完善管理体系。企业为应对复杂的市场环境,需要通过会计提供更多的市场信息来源。传统会计职能无法完全满足企业的要求,需要传统会计模式进行创新,而管理会计正符合了这一特点。

一、传统会计与管理会计融合的必要性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为适应不断变化的发展环境,充分应对市场变化,防范抵抗风险的能力,增强发展后劲,对企业的会计信息的要求较高。在传统会计核算管理模式下,会计业务基于企业发生的经济活动情况进行会计核算和会计監督,具有事后监督的性质,即只有当企业的经济活动发生时,传统会计才进行会计业务处理,通过会计核算处理提供的会计信息具有延后性,这就不能满足企业对信息需求的提前预测的需要。如果企业运用管理会计模式就能很好地补充传统会计中的不足。管理会计具有比传统会计核算管理更大的灵活性,取得和掌握的信息资料更加丰富,能够通过对各项经济信息进行全面分析预测和控制,这就能为企业发展提供所需的决策信息,从而帮助企业做出正确的决策,抓住发展机遇。

对于企业而言,传统会计与管理会计单独运行表现出各自的局限性,二者必要进行有融合:一是可以实现企业的会计业务由传统的“事后监督”向“事前预测”转变。传统会计通过对企业发生的经济活动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而管理会计需要借助传统会计的基础信息,通过对企业的各项数据对比分析,对企业的经济未来的情况进行预测,为企业发展提供规划目标。二是可以实现企业的会计业务由提供外部信息向加强内部控制转变。传统的会计业务需要对外提供各项会计资料,会计信息处于公开状态,可能受到外界模仿威胁;而管理会计属于内部控制范畴,能够成为企业加强内部控制的核心武器。因此,将传统会计与管理会计融合,能够充分发挥二者的优势,有利于促进企业快速发展。

二、传统会计与管理会计融合的可行性

(一)会计基础信息来源的统一性为传统会计与管理会计融合提供了基础条件。在会计体系中,传统会计与管理会计都属于企业会计管理的范畴,它们的基础对象、经济实质和工作目标是一致的。它们的共同目标任务就是做好会计核算和实现会计监督企业。对于传统会计核算管理而言,其核算对象是企业已经实现的经济活动,通过会计核算等一系列的会计业务处理流程实现对企业经济活动的监督,从而为企业发展提供一定的依据,其结果运用财务报告的形式反映,提供给各级使用者。因此,以会计核算为代表的传统的会计,无论在传统企业还是现代企业,都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其作用无法替代。然而,面对复杂的市场环境,企业又需要传统会计能够跳出传统管理局限,为企业发展提供更大助力,这就为管理会计职能实现提供了契机。管理会计借助传统会计基础核算信息,着眼于内部控制管理,盯着发展目标,对企业的现有资源运用科学方法进行分析,为企业发展提供科学性、合理化地指导,目标是为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基于二者间多重一致性,为二者融合提供了可能。

(二)科技发展为传统会计和管理会计融合提供了技术支撑。由于受技术条件限制,原先传统会计管理依靠手工方式处理会计核算业务,财务人员会计核算工作量大,没有能力和精力思考企业发展问题。如今,企业面临市场竞争激烈,对于会计信息需求增加,对会计人员提出了更高要求,需要提供更加精准的预测信息和目标方案,通过手工方式是无法实现的。现在,信息技术和科技管理手段十分发达,传统会计与管理会计融合的各方条件较为成熟。首先,电脑硬件和上网条件在许多企业已经普及,这为企业推行传统会计与管理会计融合提供了硬件基础。其次,会计软件运用与开发在一些企业得到推广应用,这为会计系统平台搭建提供了保证。随着信息应用技术日趋成熟,为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融合提供了技术支撑。计算机网络能够帮助企业根据流程设计自动处理相关数据信息,大大提高了会计核算工作效率,使会计人员有时间做好数据信息分析,提供具有应用价值资源。最后,会计人员的业务水平相对较高为传统会计与管理会计融合提供了核心人力资源保障。现在的会计人员会计政策、业务相对熟悉,有一定的会计软件操作基础,通过平台实行人机互动,可以按照企业目标及时提供相关信息,为企业的战略决策提供相对充分的依据。

三、传统会计与管理会计融合的路径分析

做好传统会计与管理会计融合,必须对企业基本情况充分掌握,对传统会计与管理会计在企业的运用情况进行分析,从而采取相应措施。本文为此提出对传统会计与管理会计融合的路径分析。

(一)做好会计制度设计,健全财务管理,为传统会计与管理会计融合提供制度保障。一是做好制度设计,建立健全企业会计管理制度。传统会计以核算为中心,必须做好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根据企业目标,制订管理会计相关规定,对企业的会计管理制度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优化,从而使用企业的会计制度更加全面完整。特别是要界定管理会计的性质与内容,使之与传统会计做到无缝对接,充分融合。二是合理进行会计岗位布局。由于传统会计侧重会计核算方面设置,因此,在实行两类会计融合过程中,企业在进行会计岗位设计上要进行合理布局,结合会计管理软件流程做好岗位优化,使传统会计岗位与管理会计岗位间保持协调,做好匹配。三是做好会计人员岗位培训。要根据岗位设计做好会计人员的合理配置。对会计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岗位实训,提高会计人员适应多个岗位能力。在传统会计与管理会计融合的过程中,会计有作用将进一步加强,对会计人员的专业化、综合性素质要求更高,只有优秀全能的会计人才,才能在传统会计与管理会计中发挥独特作用,满足企业发展多样化的需要,能够提高会计工作效率,提高企业管理水平。

(二)搭建统一财务系统,为传统会计与管理会计融合提供对接平台。为做好传统会计与管理传统融合必须依靠先进的科技技术,做好二者的有效对接。一是对现有财务流程体系进行梳理,完善管理体系。要充分梳理企业现有管理体系,重点做好管理会计预测指标体系设计,使企业管理目标能够通过管理会计方法得以实现。二是做好财务系统设计。分二类进行:一类为没有实行财务管理系统的企业,要根据企业实际做好财务软件开发,并做好人员培训;另一类是实行财务管理系统的企业,要分析现有财务软件功能,对企业现状进行梳理,检查现有财务管理系统能否与企业需求相适应,从而决定对体统升级或者开发,以期使之与企业要求相符。

(三)加强传统会计与管理会计融合的实践。企业实现传统会计与管理会计融合,需要有一个融合的时间过程,企业要根据自身的经营状况,把握好融合过程中的关键节点,将复杂的会计核算过程交给系统处理,使传统会计与管理会计在数据采集上保持同步,并使计算结果得以简化,数据更为全面,从而为企业发展提供决策依据。传统会计与管理会计通过系统联接实现信息共享,完成传统会计与管理会计有效对接,并在实践上做好沟通、协调,使之充分融合,必将大大提高会计工作效率,促进企业发展目标的实现。

篇7

[关键词]合同能源管理 会计核算 会计准则适用

2010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2010]25号,下简称25号文),意见提出了一系列完善和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其中包括完善会计制度。

我国现行的会计准则及会计制度暂未对合同能源管理的会计核算进行明确规范。近年来关于合同能源管理会计核算的理论研究也有不少,而在实践中,不同的节能服务公司及用能单位、或合作方式不同的合同能源管理业务,其会计处理也是方法各异。在此笔者想结合自身的工作经验,对合同能源管理的会计核算提出自己的一些看法。

一、合同能源管理的概念及特点

所谓合同能源管理,就是由能源服务公司与用户签订节能服务合同,向用户提供节能诊断、设计、融资、改造、培训、维护甚至节能量监测等一条龙综合,并通过与用户分享项目实施后产生的节能效益来回收投资成本及取得利润的一种商业运作模式。

合同能源管理具有以下主要特点:

1.用能单位在零投资、零资金风险的前提下实现节能效益,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支付节能改造项目成本,合同期满后可免费获得该节能设备;

2.能源服务公司先垫付资金为用户进行节能改造,因此承担了资金使用成本和投资回收的风险,但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下投资的收益往往比节能设备即时卖断方式的利润空间要大。

3.节能设备由能源服务公司投资建设,在合同期内设备的所有权属于能源服务公司,使用权属于用能单位。合同期满,节能设备一般无偿赠送给用能单位。

二、合同能源管理的会计准则适用

合同能源管理主要依赖于特定的节能设备进行,因此合同能源管理会计核算的关键是节能设备的核算,而会计核算的基础是会计准则的适用。在理论研究和实际工作中,根据不同的合同条件,对节能设备的会计核算主要有以下观点或方法:

1.适用存货准则

节能设备生产企业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向用能单位提供自产的节能设备及节能服务,并分享节能效益,这种情况下,节能设备作为存货核算,其实质类似于分期收款的节能设备和节能服务的混合销售。

2.适用租赁准则

认为合同能源管理适用租赁准则的理由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的解释:确定一项协议是否属于或包括租赁业务,应重点考虑两个因素:一是履行该协议是否依赖某特定资产,二是协议是否转移了资产的使用权。合同能源管理中,节能改造需依赖特定的节能设备进行,在合同期内节能设备由用能单位使用和管理。可见,合同能源管理符合会计准则关于租赁的规定。虽然。合同能源管理的合同条款表现为效益分成而不是租金的收付,但《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亦提到:某些情况下企业签署的协议所包含的交易虽然未采取租赁的法律形式,但该交易就经济实质而言属于租赁业务。因此,合同能源管理适用租赁会计准则。

由于租赁又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因此合同能源管理应归类融资租赁还是经营租赁,也有不同观点。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定,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的,应当认定为融资租赁,融资租赁以外的为经营租赁:

(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2)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3)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4)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收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按照前述分析,合同能源管理至少具备了融资租赁的第1、2、5项特点,应视为融资租赁的一种特殊形式。

另有观点则认为合同能源管理下未来的节能收益并不能确定,且在合同期内节能效益由双方共享,与节能设备所有权有关的风险和报酬实质上没有全部转移给用能单位,再者合同期通常远短于设备的正常使用寿命,因此,建议按经营租赁核算。

3.采用BOT处理

BOT(buiId-operate-transfer)即建设―经营―转让,是指政府通过契约授予私营企业以一定期限的特许专营权,许可其融资建设和经营特定的公用基础设施,并准许其通过向用户收取费用或出售产品以清偿贷款,回收投资并赚取利润;特许权期限届满时。该基础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认为合同能源管理可采用BOT处理的理由是:该项业务有着明显的建造一经营一转移这一过程,与《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规定的BOT模式一致,因此,可参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进行处理。

4.作为长期摊销的费用处理

又有观点认为由于未来的节能收益不能准确确定,每期的节能收益都不相同,如果节能设备作为固定资产核算,则按合同期平均计提的折旧与每期的节能收益不配比,因此可考虑把节能设备投资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在合同期限内按与确认收入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尤其是在25号文未前,相关的财税优惠政策不明确,如果节能设备作为固定资产核算,考虑到加速折旧及合同期满节能设备无偿移交给用能单位的涉税问题,在实务中不少能源服务公司采用此种处理方法。

三、合同能源管理会计核算方法的应用

前述的几种会计准则适用,就形式特征而言。似乎适用租赁准则的理论依据比较充分,在理论研究领域倾向于适用租赁特别是融资租赁准则的观点也比较多。但笔者在实际工作中接触到的能源服务公司,特别是非上市的小型能源服务公司却绝大部分将节能设备投资作为待摊销的费用处理,在合同期内进行摊销;个别上市的、或纳入上市公司报表合并范围的、或规模较大的能源服务公司则把节能设备作为固定资产核算,按直线法以合同期为限计提折旧;销售自产节能产品同时提供节能改造服务的生产型能源服务公司则将节能设备作为存货核算;按融资租赁或BOT处理的极少,甚至可以说是零个案。

因此。笔者认为,在以会计准则为标准的前提下,结合我国能源服务公司的发展现状,本着简化核算和便于操作的原则,可根据不同情况对合同能源管理业务进行以下会计核算处理:

1.节能设备作为特殊的固定资产核算

节能设备作为能源服务公司一类特殊的自有固定资产核算,既不作融资租赁处理,也不完全等同于经营租赁。因为,合同能源管理下未来的节能效益只是一个理论上的预期值,每期的实际收益一般不能在合同明确,也不会规定一个利率。但在融资租赁的会计

核算中。需要确定租赁内含利率和最低租赁收、付款额,从而计算资产及融资费用或融资收益的入账价值;再者,合同期内与节能设备所有权相关的风险与报酬并没有完全转给用能单位,所以从可操作性的角度看,不主张采用融资租赁的处理;而如果作为经营租赁的固定资产处理,按会计制度规定应合理确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并预计净残值,按税法规定生产设备的最低折旧年限是+年,为了使会计与税法处理趋同。企业往往按税法的规定制定折旧年限,并预留残值。但合同能源管理下,合同期一般都远短于上述规定的折旧年限,目前实际工作中合同能源管理的合同期多为五年左右。因此,笔者认为节能设备可按合同期为折旧年限进行平均摊销。又因合同期满时节能设备一般会无偿赠送给用能单位,对于能源服务公司而言预计残值的意义不大,建议残值预计为零。相应地用能单位按合同约定比例实际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的节能效益分成建议作为费用列支,不再区分购建资产和接受服务的支出。合同期满用能单位接受无偿移交的节能设备时,将其作为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入账。笔者认为这样处理与25号文的精神也是一致的,据25号文的意见:能源管理合同期满后,节能服务公司转让给用能企业的因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形成的资产,会计上按捐赠处理,税务上按折旧或摊销期满的资产进行处理,并免征增值税;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符合税法有关规定的,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企业所得税实行“三免三半”;对于用能单位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的支出,如果用能单位是政府机构或事业单位,该支出作为能源费用或相关支出列支,如果是企业,其购建资产和接受服务能合理区分且单独计量的,应分别核算,不能合理区分或单独计量的,作为费用列支。

至于现阶段实际工作中,很多能源服务公司通过“长期待摊费用”或直接在“在建工程”进行核算,一定程度上是考虑了节能设备作为固定资产核算时计提折旧以及合同期满设备转交用能单位时的涉税问题,随着25号文的公布及具体实施办法的陆续出台,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得以明确,节能设备如按前述作为特殊的自有固定资产核算,其实质与按“长期待摊费用”处理并无太大差别。

2.采用BOT处理

对一些政府招标的公共基础设施节能改造项目,也可参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采用BOT处理,但这种情况下能源服务公司可能要确认一项金融资产一能源服务公司可以无条件地从合同授予方收取的确定金额的货币资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或者确认一项无形资产一合同授予方授予能源服务公司的特许经营权力,即用基础资产向第三方提供服务并向其收取服务费用的权力。如果由能源服务公司确认金融资产或无形资产,则要由合同授予方确认固定资产。如前述在合同期内与节能设备所有权相关的风险与报酬并未完全转移给用能单位,因此笔者认为采用BOT的处理不如按能源服务公司自有固定资产核算恰当。

3.节能设备作为存货核算

能源服务公司用自产节能产品为客户提供节能改造服务,属于正常的销售产品和提供服务,设备部分按产品销售处理则可,在此不赘述。

4.后续服务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能源服务公司在合同期内为用能单位提供的设备维护、技术咨询等后续服务支出,直接计入发生当期的损益。

按照“十二五”规划,我国实现节能减排目标的任务是难巨的,但同时节能的潜力也是巨大的,节能产业将迎来历史性发展的机遇。在此背景下如何本着创新和扶持的原则完善、细化合同能源管理的会计核算制度以及财税优惠政策,切实推动合同能源管理的发展有着更大的现实意义。而对这些问题进行一点思考,亦是笔者拟写本文的初衷。

参考文献:

[1]《企业会计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33号2006年2月15日

[2]《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人民出版社,2008年12月第1版

[3]《完善会计核算方法加速推进节能减排》作者:尹桂凤宋佳璐《经济视角》2007年第10期

篇8

【关键词】 合同能源管理(EPC); 租赁; 建造―经营―转移(BOT)

【中图分类号】 F206;F275.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5937(2016)21-0107-05

近年来,雾霾天气、水污染等环境问题越发显现出来,环境保护刻不容缓。目前,国家要加大环境治理力度,要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采取合同能源管理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举措。由此可见,对合同能源管理相关的会计问题有必要进行探讨。

合同能源管理(Energy performance contracting,EPC),是指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签订合同,由节能服务公司为用能单位提供节能所必要的设备和服务,并负责合同期内设备的运营维护;用能单位以节能效益支付节能服务公司提供的服务收入,具体支付比例按合同规定有所差异。合同期内,节能设备所有权归属节能服务公司,合同期满后设备所有权无条件转让给用能单位。

一、合同能源管理业务会计处理模式的现状

目前,在针对合同能源管理时,会计方面的相关文献主要采用融资租赁的方式进行处理,认为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具有自身特征,与传统节能项目所发生的费用与损益有着本质区别,集中体现为明显的“融资租赁”特征,即具有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融资与融物相统一的特点[1],因此可以作为融资租赁处理;也有观点提出,应将合同能源管理的过程套用经营租赁的准则进行相关的会计处理,因为其项目收益不稳定,与设备相关的所有权和相关风险均未转移给用能单位[2];另一种观点认为合同能源管理业务有着明显的建造―经营―转移(BOT)这一过程,这与BOT项目具有一定的相似性[3],因此可以参照BOT项目进行处理。在实务中,多数节能服务公司将合同能源管理标的资产作为固定资产入账,之后通过经营租赁的方式进行会计处理,用能单位只按照经营租赁支付租金,在租金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也有一些企业按照BOT项目模式进行会计处理。

本文认为,对于合同能源管理这种创新的业务模式,无论采取租赁方式还是BOT项目方式都有一定道理,一方面,节能服务公司在合同存续期间拥有节能设备的所有权,而用能单位拥有使用权,并支付节能服务公司一部分节能效益,这符合租赁业务的定义;另一方面,合同能源管理首先是进行建造,在合同期内是提供运营维护服务,最后是将节能设备无偿交给用能单位,这也符合BOT项目的处理思路[4]。对于这两种不同的思路,可由节能服务公司和用能单位的管理层按照企业节能项目特点来分析选择不同的处理方法,但是对于涉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合同能源管理一般应按照BOT项目处理。作为一项会计政策,企业确定合同能源管理业务的会计处理方式后,以后类似的项目,都应采用相同的方式进行处理,不应随意变更会计政策选择,以保证会计处理的一贯性。

那么,在选择这两种会计处理方式时需要注意什么呢?合同能源管理合同是否包含租赁?如果作为租赁方式处理,是应该作为固定资产租赁还是作为无形资产租赁呢?如果包含租赁,究竟应该作为融资租赁还是经营租赁?如果作为BOT项目,BOT项目中涉及的特许经营权应该作为固定资产、金融资产还是无形资产处理?

二、作为租赁方式处理

(一)合同能源管理是否包含租赁

在判断合同能源管理是作为融资租赁还是经营租赁处理之前,首先要明确合同能源管理合同是否包含租赁,是否可以按照租赁的方式处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解释公告(IFRIC)第4号――确定一项协议中是否包含租赁》指出,若协议的履行取决于某特定资产或资产组的使用或协议转移了该资产的使用权,则可将协议认定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合同能源管理中节能服务企业提供的节能设备是合同履行的关键,同时,设备的使用权转移给了用能单位,因此,可认为合同能源管理包含租赁,可以作为租赁方式处理。

(二)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选择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号)第三十条规定,纳税人购买计算机硬件所附带的软件,未单独计价的,应并入计算机硬件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单独计价的软件,应作为无形资产管理。对于节能服务企业和用能单位来说,虽然节能设备需要依靠节能技术,但由于节能技术是凝结在设备中且无法单独计价的,因此,本文认为节能服务公司应该作为固定资产核算;在融资租赁的情况下用能单位也应该将标的资产确认为固定资产。

(三)融资租赁或经营租赁选择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中指出,融资租赁实质上是指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对于节能服务企业,(1)每年获得固定报酬,该报酬的金额与节能效益的多少无关;(2)每年获得基本确定的报酬,即尽管根据节能效益获得报酬,但对于未来取得的节能效益可以准确估计并有极大可能获得;(3)合同规定节能服务企业可以获得一个固定的保底收入,且该保底收入能够弥补节能企业所有投资成本。如果合同收入属于以上三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就可以看作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此时,节能服务企业可以作为融资租赁来进行会计处理,用能单位相应地应确认固定资产。对于节能服务企业,(1)获得的报酬金额不确定或不能可靠估计,并与节能效益相关联;(2)合同规定的保底收入不能弥补所有投资成本,此时,表明与资产所有权相关的风险和报酬并未完全转移给用能单位,节能服务企业应该按照经营租赁来进行相关会计处理,用能单位相应地不应确认固定资产,而应在租金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①

三、作为BOT项目处理

(一)合同能源管理是否可作为BOT项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第五条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解释公告(IFRIC)第12号――服务特许权协议》中对BOT项目的界定,BOT项目是指政府通过合同授予某企业一定期限的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企业承担特定公用基础设施的工程投资、建设、经营与维护,在协议规定的期限内,允许经营企业向用户定期收取费用,以此来回收工程的投资、融资、建造、经营和维护成本并获取合理回报,特许经营期结束,经营企业将基础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的一种投资模式。关于EPC与BOT项目的比较见表1。

从表1可以看出,合同能源管理业务中节能服务企业提供服务的单位未必是政府,所建设的设备也未必是公共基础设施,除此之外,合同能源管理与BOT项目基本一致,因此,合同能源管理在一定情况下也可参照BOT项目进行会计处理。对于政府招标的公共基础设施方面的合同能源管理则必须按照BOT项目处理。

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解释公告(IFRIC)第4号――确定一项协议是否包含租赁》中具体指出,如果项目符合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解释公告(IFRIC)第12号范围中的公办民营服务特许权协议,则该项目不属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解释公告(IFRIC)第4号的范围,此时的合同能源管理只能作为BOT项目处理,不能选择租赁方式。

(二)无形资产或金融资产选择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第五条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解释公告(IFRIC)第12号――服务特许权协议》中的规定,节能服务企业提供建造或升级服务,通过特许经营权获得收入或者公允的对价可作为金融资产或者无形资产的收入权利。如果合同能源管理规定了:(1)每年获得固定报酬,该报酬的金额与节能效益的多少无关;(2)每年获得基本确定的报酬,即尽管根据节能效益获得报酬,但对于未来取得的节能效益可以准确估计;(3)合同规定节能服务企业可以获得一个固定的保底收入。此时,代表节能服务企业处于具有无条件向用能单位收取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约权利范围之内,节能服务企业应该将标的资产确认为金融资产。如果节能服务企业获得的报酬与节能效益相挂钩且金额不确定时,代表该权利不构成一项无条件收取现金的权利,而是依据用能单位使用节能设备获得的节能程度而定,此时,节能服务公司应该将标的资产确认为无形资产。

综上所述,有关EPC项目会计处理方式判断图如图1所示。

四、EPC项目会计处理案例分析应用

案例1:M酒店拟对空调系统进行节能技术改造,计划采用同时具备供热、供冷、供热水三种功能的三联供技术。技改工程由N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工程投资1 260万元,为设备购置费用,由N节能服务公司投资。设备寿命为10年,双方合作时间为6年,合作期满后,设备无条件转让给M酒店,并由M酒店进行运营维护。

情形一:如果合同规定合作期间无论节能效益多少,M酒店都需要给N节能服务公司每年支付600万元的费用。

案例分析:在情形一中,合同规定N节能服务公司每年获得与节能效益无关的固定报酬600万元,可以看作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此时,可按照融资租赁方式处理;M酒店相应地应确认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

N节能服务公司租赁资产确认时:

借: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 3 600万

贷:融资租赁资产 1 260万

未实现融资收益 2 340万

收款时:

借:银行存款 600万

贷: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 600万

用能单位M酒店:

计算租赁内含利率:1 260=600×(P/A,i,6)

利用插值法计算得:i=42%

租赁资产确认时:

借:固定资产 1 260万

未确认融资费用 2 340万

贷:长期应付款 3 600万

第一年未确认融资费用分摊时:

借:财务费用 529.2万(1 260×42%)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529.2万

计提租赁资产折旧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210万

贷:累计折旧 210万

支付租金时:

借:长期应付款 600万

贷:银行存款 600万

情形二:如果合同规定合作期间,M酒店每年至少支付N公司210万元,当M酒店某年节能效益高于420万元时,则按照该年节能效益的50%支付给N节能服务公司。收益情况见表2。

案例分析:在情形二中,合同规定N节能服务公司每年可以获得一个固定的保底收入210万元,该保底收入能够弥补N公司所有投资成本,此时可以看作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可按照融资租赁方式处理;M酒店相应地应确认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

N节能服务公司租赁资产确认时:

借: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 2 085万

贷:融资租赁资产 1 260万

未实现融资收益 825万

收款时:

借:银行存款 210万

贷: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 210万

用能单位M酒店:

计算租赁内含利率:1 260=210×(P/F,i,1)+280×(P/F,i,2)+390×(P/F,i,3)+400×(P/F,i,4)+410×(P/F,i,5)+395×(P/F,i,6)

利用插值法计算得:i=14.85%

租赁资产确认时:

借:固定资产 1 260万

未确认融资费用 825万

贷:长期应付款 2 085万

第一年未确认融资费用分摊时:

借:财务费用 187.11万(1 260×14.85%)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187.11万

计提租赁资产折旧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210万

贷:累计折旧 210万

第一年支付租金时:

借:长期应付款 210万

贷:银行存款 210万

情形三:若合同规定合作期间内,M酒店每年至少支付N公司190万元,当M酒店某年节能效益高于380万元时,按照该年节能效益的50%支付给N节能服务公司费用。收益情况见表3。

案例分析:在情形三中,合同规定N节能服务公司每年可以获得一个固定的保底收入190万元,但该保底收入不能够弥补N公司所有投资成本,此时不可以看作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应按照经营租赁方式处理;M酒店相应地在租金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N节能服务公司确认收入时:

借:应收账款 190万

贷:主营业务收入 190万

借:银行存款 190万

贷:应收账款 190万

借:主营业务成本 210万

贷:累计折旧 210万

用能单位M酒店:

第一年支付租金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190万

贷:银行存款 190万

案例2:N节能服务公司参与S市政府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基础设施项目,拟对锅炉房进行集中供暖技术改造。锅炉房由N公司投资、建设和经营,工程投资成本1 260万元,特许经营期6年。特许经营期满后,该锅炉房将无偿转交给S市政府。

情形一:如果合同规定经营期间,锅炉房收入归N公司所有。每年锅炉房经营收入300万元。

情形二:若改造前后,预计能耗费用很可能将从1 150万元/年降到350万元/年,年节约费用约为800万元。合同规定经营期间,S市政府按照节能效益的50%支付N公司。

情形三:若合同规定经营期间,S市政府按照节能效益的50%支付N公司,并且,如果当年节能效益低于420万元,则该年支付N公司210万元。

情形四:如果合同规定经营期间,S市政府按照节能效益的50%支付N公司,但年节能效益无法合理估计。

案例分析:在案例2中,项目来源于S市政府并且标的资产属于基础设施,因此,在处理时应该按照BOT项目考虑。在情形一、二、三中,代表节能服务企业N公司具有无条件向用能单位收取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约权利,应该将标的资产确认为金融资产核算。而在情形四中,N公司获得的报酬与节能收益相挂钩且金额不确定,代表该权利不构成一项无条件收取现金的权利,而是依据节能程度而定,此时,应该将标的资产确认为无形资产核算。

合同能源管理作为一种新型的业务模式,在节能环保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由于目前在会计处理上尚没有形成一个具体的、统一的系统处理方法,使得实务中合同能源管理在会计处理方式上不够规范。本文依照我国会计准则和IFRIC相关规定,对合同能源管理的会计处理提出了一些见解。同时,在对合同能源管理核算进行探讨时,有的文献资料将其分为节能效益分享型、节能量保证型和能源费用托管型三类,且只对节能效益分享型进行会计处理。本文认为在考虑合同能源管理的会计核算时,最为关键的应是考虑与标的资产相关的风险与报酬是否转移或者是否有无偿获得现金的权利的方面。

【参考文献】

[1] 马勇.合同能源管理中的会计处理问题研究[J].会计之友,2013(6):87-89.

[2] 李全.刍议基于合同能源管理的财务处理[J].财政研究,2013(11):13-17.

推荐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