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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常用结算方式8篇

时间:2023-06-01 08:53:10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国际贸易常用结算方式,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国际贸易常用结算方式

篇1

关键词:国际结算;教学;课程

中图分类号:F24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13-0079-02

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中国市场要实现对外经贸的无缝接轨,就需要大量熟知国际金融、国际贸易规则和操作方法的专业人员。为了充分迎合市场需求,很多高校都开设了国际结算课程。国际结算是国际贸易和国际金融专业的核心课程之一,一方面要求学生掌握国际结算的常用规则,一方面要求其熟练掌握实务操作程序,因此这门课程的教学改革着眼点应按照理论充分结合实践的方式来进行。

一、教学内容的适应性调整

1.提高国际结算实践教学内容比重。国际结算课程操作性强,教学内容繁复,知识点细碎,而且国际结算业务多与国际惯例接轨,因此急需在教学中加大实践环节。在实践教学过程中,应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设计合理的实践方式和方法。国际结算授课可加大实践课程课时分配比例,实践课程中的操作指导可以将外贸公司的实物单证作为教学工具,让学生就单证进行审核,例如信用证章节可以让学生充分理解“单单相符、单证相符”的确切含义。

2.国际结算课程可根据学生不同的专业方向和就业方向选讲不同的课程内容。如对国际贸易专业的学生侧重于外贸单证的填写,国际金融专业的学生侧重于各类结算方式的业务流程,例如如何审核信用证、审核单据等等。国际结算课程对于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学生来说与外贸函电、国际贸易实务等课程承上启下,在讲解国际结算课程时外贸知识的注入更有利于学生理解国际结算的规则。

二、教学方法和手段的更新

1.双语教学。国际结算采用双语教学是因这门课程的特点而定的,国际结算内容主要涉及结算方式、融资方式、进出口贸易或非贸易工具的使用。国际结算业务既与商业银行的外汇结算部门紧密联系,又和外贸公司、货运公司和保险公司紧密联系,这些业务环节所使用的工具语言多为英文,并且国际结算课程本身所使用的术语涉及大量的英文表述,国际贸易惯例、外贸单证和票据均使用英文制作。双语教学可以帮助学生顺利掌握结算工具的使用,更好地掌握结算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2.案例教学。国际结算的传统教学方法拘泥于多媒体课件或者板书,教师以课堂讲授理论知识为主。学生对从没接触过的具体操作业务很陌生,在单据和结算方式的讲授过程中,需要结合大量实际案例和设计练习题。在教学实践当中,我运用了案例讨论法来帮助学生理解掌握抽象的理论知识和繁复的实务操作流程。将学生分组,各个组承担不同的业务角色进行案例讨论。案例教学的意义在于:首先,学生可以针对不同的案例情景,站在不同的当事人角度进行讨论,既模拟了实务操作环节,又引入竞争机制。其次,活跃了课堂气氛,增强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同时促使学生主动思维,提高语言表达能力和分析问题的能力。最后,在讨论过程中,教师可以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状况,从而能够加以引导,提高了教学的时效性。

3.实践教学。在实践教学中,本着提高学生动手能力的原则设计实践环节。第一,要解决的是结算工具的使用问题,如单据的缮制,三种主要的结算工具:汇票、本票和支票,学生要学会认识和填写各种英文单据,教学采用课堂练习的方式,当堂练习当堂讲解。第二,认识三种主要的结算方式:汇款、托收和信用证,其中信用证业务实践环节占用时间较多,因其也是最为常用的结算方式之一。具体的实习和实践环节,通过进入外贸企业实习,参与具体业务的操作,通过案例实习让学生较快掌握课堂讲授的内容。第三,实践内容加快更新。向学生介绍最新的银行保函和信用证等的国际惯例和使用规则,加快更新专业知识点。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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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方玲.应用型高校国际结算教学改进探讨――以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为例[J].赤峰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12,(2).

篇2

关键词:国际贸易;国际结算方式;发展趋势;对策

中图分类号:F830.4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0594(2009)12-0046-05

收稿日期:2009-07-07

一、导论

国际结算是指国际间因经济、贸易、文化、政府交流等所引发的债权和债务关系的清偿或货币收付活动。其中,具有贸易背景的国际结算被称为贸易国际结算,而不具备贸易背景的被称为非贸易国际结算。非贸易国际结算以汇款为主,操作比较简单,风险小。而通常情况下,贸易国际结算较为复杂,风险大,也因此成为学者研究的重点。

众所周知,国际结算通常分为三大支付或结算方式,即汇款、托收和信用证。其中,汇款又可以细分为预先付款、延期付款和赊账销售等;托收又可以细分为即期(付款交单)托收、远期(付款交单)托收和承兑(交单)托收;信用证也可以细分为备用信用证、保兑信用证、对开信用证、循环信用证、背对背信用证、红条款信用证等等(黎孝先,2000)。不同的支付方式意味着不同的银行费用、风险程度和办理程序。因此,进出口双方如何选择合适的国际结算方式,对保护其特定国际贸易方式的安全与效益至关重要。

一般地说,国际结算方式的选择是基于各方当事人对该方式的风险程度考量。我们从表1可以清晰看出,出口方最倾向选择的国际结算方式是预先付款(Cash in advance),进口方最希望选择的国际结算方式是赊账销售(Open Account),而这些方式的最大问题是各方的风险程度极度不均衡,即一方的风险极小而另一方的风险极大。相比之下,信用证(L/C)和托收(Collection)则处于对进出口双方来说风险程度相对适中或均衡的位置。通常情况下,信用证对出口方以及托收对进口方的风险相对较小。

在国外,从历史传统的角度看,信用证曾是全球国际贸易中出口方的首选结算方式,在20世纪60和70年代占比高达85%(郭建军,2005),因为这种结算方式总体上对买卖双方所提供的保护比较均衡,不像其它方式那样,对一方非常有利但可能对另一方非常不利。相比之下,信用证结算方式,一方面,使出口方可以通过银行信用凭证,在发货、提交相符单据条件下获得货款安全保证:另一方面,使进口方可以通过规定所需要的信用证单据条款,来获得自己的付款安全和按时收到货物。然而,20世纪80年代以来,特别是进入21世纪以来,以银行信用为基础的信用证结算方式逐步下滑,而以商业信用为基础的非信用证结算方式,如托收和汇款,越来越多地被企业广泛采用,甚至可以说,它们正在逐步取代信用证成为主流的结算方式。

在我国,根据随机抽取的参加2008年4月第103届广交会二期的陶瓷、礼品和玩具行业的共59家企业的调查结果,这些企业在国际结算方式选择方面,最常用的是电汇(T/T)(见表2),使用率在超过50%以上的企业占64.5%,而信用证(L/C)则属于次要位置,并且企业针对不同客户,通常将两种结汇方式进行混合搭配使用。可见,就国际结算方式的选择而言,中国和全世界一样面临相近的基本发展趋势。

另外,伴随着全球金融危机,与国际结算有关的出口信用风险也在不断加剧。如根据新华网广州2009年4月17日电,一张提示恶意逃避债务的美国进口商的“紧急避险令”就张贴在第105届广交会交易团的办公室门口,提醒中国企业注意防范结算风险,这从一个方面显示了在新形势下国际结算风险加剧的现实。

本文拟就国际结算方式的发展趋势以及产生的原因与潜在的风险进行反思,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可行的对策建议。

二、国际结算最新发展趋势与原因分析

(一)国际结算基本方式中占主导地位的信用证结算方式出现边缘化

长期以来,在汇款、托收和信用证三大基本结算方式中,信用证(L,c)这种以银行信用作为付款保证的支付方式,一直处于主导地位。但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的不断加深,买方市场在全球贸易中逐步形成。与此同时,出口竞争的方式日益多元化,竞争的层次也愈来愈深,出口商单凭商品本身的优势(品质、包装、价格)占有市场已不能完全满足竞争的需求,而是使用商业信用交易方式来进一步增强竞争力。同时,运用有效的手段来防范风险,已成为许多国家出口商的一种常规做法。由此,商业信用重新成为国际贸易发展的重心所在,整个贸易国际结算市场则出现了信用证结算方式被边缘化的倾向。同样基于郭建军(2005)的观点,信用证在欧美发达国家的使用比率已经由20世纪70年代的85%下降到目前的不足20%,其中北美和欧盟分别只有11%和9%(表3),即使在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其使用比例也在逐步的下降之中。

造成信用证方式被逐步边缘化的主要原因也与信用证结算方式本身存在的弱点有关。其主要弱点有:(1)由于信用证结算方式是一种纯粹的“单据买卖”行为,只要“单证相符”,开证银行就一定要付款,进口商也一定要“付款赎单”。因而,进口商有可能得到与信用证规定完全相符的单据,可是,并不一定能得到与单据条款完全相符的货物;(2)出口商在履行信用证条款时,由于种种原因,如所谓的“软条款”或过于苛刻条款,造成“单证不符”,导致开证行的拒付;(3)开证行在开立信用证时,通常向进口商收取一定数目的押金,由于信用证结算的周期较长,该资金被银行无偿占用;(4)信用证与其它方式相比,费用过高(表4),手续过繁,结算所需时间较长,一笔信用证结算业务要经过至少六个主要环节,即买方申请开证,买方银行开立信用证,卖方银行通知、转递、保兑信用证,卖方银行议付、付款、承兑信用证项下的汇票和,或单据并索汇,买方银行偿付或付款,买方赎单提货。这与国内现行各种结算方式相比,无疑手续更繁琐、时间更长。(5)在中国的商业银行中,信用证项下的单据议付多半实行的是“收妥结汇”的办法,即出口方银行收到国外付款行的款项后才将信用证下的款项付给出口企业,并非UCP600新定义中明确的“议付就是对票据及单据的一种买入行为”,这与国际上通用的买单结汇的方法是不一样的,这种结算方式无异于基于商业信用的托收方式。

除此以外,另一个重要的原因还在于,现代国际贸易已由卖方市场转变为买方市场,要求买方出具信用证的方式逐渐落伍。进口商考虑到信用证结算方式对自己意味着费用高、占压资金大、手续繁杂等众多不利,便依赖自身的较强议价力(Bargaining

power)不再接受信用证结算方式。

(二)国际结算中的附属结算方式日益广泛应用

国际结算中的附属结算方式,如保理(Factoring)、保函(Letter of guarantee)和包买票据(Forfeiting)等,越来越被广泛地应用,它们作为新的结算方式,也可能会取代信用证结算方式的主导地位(程祖伟等,2001)。例如,保理业务是一项以债权转让为基础的集商业资信调查、催收货款、应收账款管理、信用风险担保及贸易融资为一体的新型综合金融服务方式。国际保理业务在世界各地发展迅速,在我国的发展方兴未艾。原因在于,发展国际保理业务对出口商、进口商和银行都有独特的优势。对进口商而言,运用国际保理业务最大的优势在于能获得无追索权的、手续简便的贸易融资,出口商出口货物后,就可以获得80%的预付款融资和100%的贴现融资;借助保理业务可以向客户提供赊销、付款交单、承兑交单等商业结算方式,因而,大大增强了产品出口的竞争力:特别是那些出口业务增长性极好的急需资金的中小企业,运用保理业务,不仅可以增强产品出口的竞争力,而且可以得到融资。对进口商而言,可以利用赊销、付款交单、承兑交单三种优惠的支付方式,以有限的资金购进更多的货物,节省了因开立信用证而付出的高额的开证保证金,加快了资金和货物的流动,增加了利润。对银行而言,开展保理业务不仅丰富了业务品种,拓展了金融服务领域,而且可以从中获得更多的利润,找到新的利润增长点。特别是在外资银行和跨国金融集团进入我国金融市场与我国商业银行激烈竞争的情况下,商业银行更应该积极开展保理等新型业务。

(三)国际结算中的混合结算方式日趋增多

国际结算方式的多元化选择或混合选择指多种结算方式的相结合或综合运用,如部分货款采用信用证结算,部分货款采用验货(特别大型设备货物)后电汇付款,或部分货款采用信用证结算,部分货款(尤其指超出信用证金额部分)采用托收结算:或部分货款采用T/T预先付款结算,部分货款采用信用证结算等等。采用混合国际结算方式的优点在于使买卖双方分摊一些结算风险和成本,以有利于达成双方均可接受的结算方式合约。因此,混合国际结算方式日趋受到青睐。如根据对2007年参加广交会企业之一,即江苏医保进出口(集团)公司的调查,发现本公司与墨西哥以家公司的进口业务就采取了10%预付定金,40%发货后电汇付款,50%Ⅱ期付款交单托收等混合方式。

(四)国际结算的电子化程度越来越高

在全球,国际交易中的电子化支付越来越普遍(爱德华等,2002)。当前,我国国际结算方式主要还是以传统方式为主,电子化程度在不断增强之中。目前我国开展国际结算业务的商业银行都已经加入SWIFT网,每天不停运转的电脑系统具有自动加押、核押等安全功能,因此,国际结算的安全性和效率已经逐步提高。但是,新一代贸易、结算合一网,即BO IERO已经出现,并开始运行(周劲,2006)。采用这些新的银行电子清算网络对提高国际结算速度和效率非常重要。

(五)国际结算的汇率风险不断增大

在我国,一方面,人民币尚未实现完全可自由兑换,汇率形成机制不健全,在政府有管制的浮动汇率机制下,国际结算所使用的货币兑换成本和风险较大;另一方面,外汇汇率的市场化机制在逐步完善之中,汇率的浮动幅度在逐步增大,伴随着货币增值或贬值的不确定性增强,同时不断蔓延的全球金融危机还在冲击各国的经济稳定和金融安全环境,国际结算货币的汇率风险必然随之增大(卓小芬,2007)。

(六)跨境人民币结算日趋普遍

在当前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不断扩散的情况下,为顺应国内外市场和企业的要求,保持我国与周边国家和地区的贸易正常发展、为企业提供更多便利,国务院于2009年4月8日决定在上海市和广东省广州、深圳、珠海、东莞4城市先行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境外地域范围暂定为港澳地区和东盟国家,并且由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银监会共同制定的《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于2009年7月2日正式实施。中广网北京7月6日消息(记者冯雅)上午8点半,我国首笔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在中国银行顺利完成,这标志着人民币国际化向前迈进了一大步。今后,跨境人民币结算必将日趋普遍。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可以使我国进出口企业在跨境或国际贸易中通过选择本国货币办理结算而规避汇率风险,对推动我国国际贸易稳定增长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国际结算发展趋势的潜在风险与对策

上述国际结算发展趋势同时意味着一些潜在风险增大,例如,混合结算方式的广泛应用、电子化程度的提高均意味着银行操作安全风险加大;附属结算方式的日益广泛应用也意味着银行操作难度加大,安全风险增大。除此以外,信用证结算方式的逐步边缘化也并非一种很好的趋势。这是因为,进出口方与任何新的客户、大的定单客户或缺乏完全了解和信赖的客户开展国际贸易,信用证才是一种风险最均衡的或对双方都比较安全的结算方式。依赖商业银行信用的信用证结算方式无疑还是比以赖商业信用的汇款或托收结算方式更加安全和可靠。

鉴于目前国际结算方式的发展趋势与潜在风险,本文建议政府、商业银行和进出口企业从以下几个方面积极采取措施加以应对:

(一)权力机关应积极完善机制,健全法规制度,为国际结算发展提供一个安全、可靠和便利的发展环境

一是中央政府应加快推动人民币汇率机制的改革步伐,以减少汇率风险与成本;二是中央银行应考虑整个金融系统电子化建设的全面规划,努力建立统一、安全、高效的现代化电子网络国际结算系统,实现各商业银行的网络资源共享;三是法规部门应根据UCP600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RC522托收统一规则、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国际保理惯例规则等国际惯例的有关规定,努力完善相关法规,积极推动采用EDI进行国际结算,使单据通过电子网络传输,实现国际结算业务处理的标准化、程序化和自动化。

(二)商业银行应大力发展国际结算业务新品种,加大国际结算人才培养力度,以满足相关业务发展需要

国际结算方式的发展趋势对商业银行的国际结算业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国的商业银行业要抓住这一历史机遇,加大对国际结算业务的关注程度和投入力度。一是商业银行应重视对以争揽国际结算为目的的贸易融资新业务的拓展与研究工作,加大投入,加大人才培养力度,提高国际结算从业人员素质,大力开展信用证打包贷款、议付、押汇、保理、包买票据等各种融资新业务,在为客户提供安全、资金融通的同时,为自己创造更多的业务收入和利润;二是商业银行应简化信用证业务手续,提高效率,节

约成本。商业银行应根据UCP600的条款,进一步简化信用证业务处理程序,缩短结算时间,降低结算费用,以增强信用证业务对客户的吸引力;三是商业银行应依托人民币业务,相互促进,发展国际贸易结算。人民币业务可以带来国际结算业务,国际结算中的结售汇业务需要配套人民币资金的支持,因此商业银行应依托人民币业务,大力发展国际贸易结算业务,同时,也可以依靠国际结算业务推动人民币存、贷、汇等各种业务的发展;四是商业银行应积极建立有效、完备的内控管理制度和风险防范机智,要求国际结算操作必须严格按规定、按权限、按职责的明确规范办理业务,同时明确对外授信与业务操作流程的不同责任划分,在符合国际惯例的基础上建立科学有效的管理体系。

(三)进出口企业应积极选择信用证、混合结算方式,以及保理、包买票据等附属国际结算方式,合理选择国际结算货币等多种措施加以有效应对

一是对任何新客户或大单业务,进出口企业,特别是出口方,应首先坚持使用信用证结算方式或对自己完全有利的结算方式结算,在以后逐步了解情况或建立相互信赖的基础上再考虑采取托收或汇款方式进行结算;二是在定单签约僵持不下的情况下,建议进出口企业采用多种方式相结合的混合结算方式结算,相互做到妥协和让步,以利于顺利达成交易,并确保各方可以承受的风险程度;三是出口方应积极办理保理、包买票据等附属国际结算方式以及外汇远期交易、信用保险、担保等金融服务降转嫁或低收汇风险,增强风险防范能力。四是建议在国际贸易中合理选择国际结算货币,一是在现有跨境外贸易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力争以本国货币计价,即力争以人民币作为国际结算货币的原则,从而规避汇率风险的发展;二是遵循“收硬付软”的原则,防范汇率风险,即在出口贸易中,力争选择硬货币来计价结算,而在进口贸易中,力争选择软货币计价结算。另外,也可以采取软硬货币对半策略、进出口货币一致原则等,使买卖双方平等互利,并将汇率风险进行有效的相互抵消。

另外,建议进出口企业还应加强资信调查,建立客户信息数据库,对所有往来客户逐一建立档案,设基本资料和往来资料两部分。基本资料反映客户的整体实力,包括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等,往来资料则反映与客户的交易记录及内部评价,包括与客户的交易时间、金额、付款情况等。根据客户的具体情况,评定信用等级,给予客户不同的信用额度,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对资信好的客户可以做远期结算,额度也可以放大,而对资信差的客户,尽量做即期结算,降低额度,甚至改回银行信用结算方式,力争规避风险。

四、结束语

篇3

关键词:国际贸易;支付方式;风险分析;理性选择;汇付;托收;信用证

中图分类号:F74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2374(2010)01-0100-02

在目前的国际贸易结算方式中,最基本的有三种:汇款、托收、信用证。另外,还有一些延伸的结算方式,如银行保函、备用信用证等。在实务中,现在还出现了一些比较新的结算方法,如电汇中加入第三方(船方)来控制风险。

对于贸易双方而言,不同的支付方式在贸易结算中的风险及经营中的资金负担各不相同。支付条款是国际贸易合同的一个主要内容。选择正确支付方式能使进出口双方在货款收付方面的风险得到控制,并在资金周转方面得到某种通融,从而促进交易目的的实现。在一般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通常只单独使用某一种方式。但在特定情况下,也可在同一笔交易中把两种甚至两种以上不同的方式结合起来使用。总之,在选择中应从贸易双方共同的利益点出发,本着风险分摊的原则,选用综合结算方式,从而促成进出口商的双赢。

一、常用支付方式简介以及风险分析

(一)方式简介

贸易中最常用的支付方式有三种:

1.汇付(Remittance),是指汇款人(债务人)主动将款项交给银行,委托其使用某种结算工具,通过其在国外的分支行或行,将款项付给国外收款人的一种结算方。其分为:电汇(T/T),票汇(D/D),信汇(M/T),其中电汇使用较其余两种普遍。

2.托收(Collection),是指由债权人(出口商)开立汇票,委托银行通过其海外分支行或行,向国外债务人(进口商)收取货款或劳务价值的一种结算方式。在国际贸易托收方式下大多采用跟单托收,跟单托收根据交单条件的不同,可以分为付款交单(D/P远期,D/P即期),承兑交单(D/A)。

3.信用证(L/C),信用证支付方式是近年来国际贸易中最常见、最主要的支付方式。信用证(L/C)是开证行根据买方(开证申请人)的请求,开给卖方的一种保证承担支付货款的书面凭证。

(二)常用支付方式下的风险分析

1.汇款。汇付的缺点是风险大,资金负担不平衡。因为以汇付方式结算,可以是货到付款,也可以是预付货款。预付货款的结算方式有利于出口商,对进口商不利,对于出口商来说,就资金而言,货物运出前已得到一笔货款或称之为无息贷款,出口商可以先收款后购货出运,主动权在出口商的手中,就风险而言,一方面,预付货款的支付对于进口商日后可能出现的违约行为起到了一定的制约作用;另一方面,一旦进口商违约,出口商预付货款抵扣部分货款及费用,减少其损失。

因此,汇款方式结算,资金负担和风险承担在买卖双方之间不均衡。结算的风险(如货物运出后能否顺利收回货款以及货款付出后能否顺利地收到货物)和资金压力由一方完全承担,另一方则相对有利。

2.托收。使用托收方式时,对于出口商来说,承担了较大的风险。在D/P条件下,代D/P远期业务最大的风险在于有些国家的银行有将D/P远期等同于D/A处理习惯。在D/A条件下,由于承兑交单是进口人只要在汇票上承兑之后,即可取得货运单据,凭以提取货物。也就是说,出口人已交出了物权凭证,其收款的保障依赖进口人的信用,一旦进口人到期不付款,出口人便会遭到货物与货款全部落空的损失。因此,出口人对接受这种方式,一般采用很慎重的态度。

3.信用。在信用证贸易中,作为信用出借方的银行面对风险其实也难以独善其身。虽然有UCP500作为银行的“免责条款”,但信用证的一个重要特征――“银行付第一性的付款责任”。如果在Applicant不能按期付款的情况下,则为第一付款人的银行也得必须将信用证项下的款项付给Beneficiary。这样银行便会面临大量的呆坏账,从而会给银行自身的生存与发展带来巨大的风险。所以在当今世界市场竞争激烈的情况下,信用危机的加剧,国际金融市场动荡不定,因此出口企业应当采用不同收款方式,其所承担的风险不同,从而影响到外汇的及时收回,这对企业的经济效益将产生重大影响。所以在国际贸易中要选择正确的支付方式,使贸易风险降低到最小,从而得到利益的最大化。

二、选择支付方式时货币时间价值对经济效益的影响

货币时间价值是指资金对时间指数的变化关系。例如为一个组织收购出口产品或出口产品的生产,一次贷款为a元,利率为1;经过n段时间后,累计偿还国家的本利和为b-a(1+I)b,b为资金的外来值。现在从动态角度来考虑时间因素对出口企业的经济效益的影响。1994年,我国出口总额为1210亿美元,假如我们能从支付方式上争取早收汇一天,短短一天之差,而货币的时间价值对出口可使国家全年增加或减少利息收入为5041.7万美元,可使外贸企业全年增加或减少的贷款利息支出为3.056亿人民币元。

因此在国际贸易中,支付方式的合理选择,决定收汇时间的长短,决定单据所经过的路线,必须正确选择支付方式。

1.汇付方式中的时间对经济效益的影响。在国际贸易汇款方式中,电汇最为常见,电汇通常是银行间的直接通讯,中间环节少,电汇速度极快,一般卖方在一两天即可收到。货款汇付的收汇时间则取决于买卖双方采用的汇付方式。对于预付货款,随订单付现,卖方可以取得利息而且不必担心国际上汇率变动的风险,有利于企业提高经济效益。但是对于交货付现,买方有可能拖欠货款,使其承单贷款利息支出,而且可能有汇率波动风险,从而影响企业经济效益。

2.托收方式中时间对经济效益的影响。托收方式下结算时间是先发货后付款,其收款时间又因托收种类的不同而不同。在托收方式中,由于银行的介入,加长了单据和货款的寄送距离,同时,委托人在委托银行收取货款时,还必须加上办理托收手续的时间,在代收行收到货款时,通过邮告(或电告)托收行,款已收安转账,托收行收到款后再将货款划拨出口方,这样收汇时间大大加长,我们从货币的时间价值来考虑,影响企业资金周转和丧失利息收入。

3.信用证付款方式对经济效益的影响。信用证支付方式下,卖方收款时间在发货后备齐所需单据后到银行议付货款,若果单据齐全并符合要求,议付银行就可支付货款。由于信用证方式是银行信用,只要单证相符,不必因进口人故意阻拦而推迟收款,时间短于托收。由于我国中国银行不采用真正意义的议付,往往等到付款行把钱汇到通知行(或议付行)才付款给出口人,影响外贸企业及时收汇,从而影响外贸企业的经济效益。

在国际外贸过程中,对于金额数目稍大款项,往往在出口企业订立合同时,订立电报索汇条款来缩短收款时间,并且采用即期付款信用证方式收款,加快资金的国收。在以上三种分析中,由于支付方式不同,收汇路径不同,收款时间的长短也不相同,从而使企业在利息收入,支出方面产生很大影响。同时还必须承受汇率变动的风险,影响企业经济效益。

三、支付方式的合理选择

在国际贸易业务往来中,买卖双方对于支付问题的矛盾始终存在,其中最重要的两个问题是资金的周转和双方的信任。要想顺利的促成交易的达成,就必须找到一种双方都能接受的方式,有时一种方式并不能解决这种矛盾。但一笔交易的货款结算,可以只使用一种结算方式(通常如此),也可根据不同的交易商品、不同的交易对象、不同的交易方式将两种以上的结算方式结合使用,使之或有利于促成交易,或有利于安全及时收汇,或有利于妥善处理付汇。因此从国际贸易实践情况来看,单纯用某一种结算方式并不能满易各方的要求。面对不断变化的市场,有必要采用综合支付方式进行结算。

托收与信用证结合使用。信用证与托收结合也是一种双方容易接受的支付方式。信用证和D/A和银行保函结合在一起使用,或要求使用由代收银行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这样原来的商业信用就被转变为银行信用,出口商的风险转嫁给银行。在这种方式下,一笔交易的货款,余额用托收方式结算,部分用信用证方式支付。这种结合形式的具体做法通常是:信用证规定受益人(出口人)开立两张汇票,属于信用证项下的部分货款凭光票支付,而其余额则将货运单据附在托收的汇票项下,按即期或远期付款交单方式托收。

此外,还有汇付与托收结合、汇款与信用证相结合等形式。我们在开展对外经济贸易业务时,究竟选择哪一种结合形式,必须酌情而定。

汇付与托收相结合如:定金的部分以T/T办理,主要的货款采用L/C的方式进行支付,至于一些余款,以T/T的方式进行。汇款与信用证相结合如:先采取T/T的形式预付定金10%,在装船后T/T合同款的40%,剩余的50%采用D/P即期付款的形式。这种选择既能保证供货方及时履行发货的义务,又能约束进口人及时付款,同时节省了更多银行费用的支出,也节约了宝贵的贸易时间。

综上所述,国际贸易支付方式选择恰当与否,会直接导致出口人能否安全、快捷地得到货款。因此,我国出口商在国际贸易往来中,对支付方式的选择除了要考虑自己的风险、对方的成本外,还要考虑更多的因素,如应出口商的经营意图、货物的供求状况、综合考虑对方的资信等级、合同金额的高低、运输方式和种类、财务结算成本高低、尽最大努力达到双赢的目标。同时,灵活熟悉地运用组合的、综合的支付方式来进行国际贸易的结算,对于分散结算的风险有着重大的意义,对促进国际贸易更顺利地发展也起着很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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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黎孝先.国际贸易实务[M].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3.

篇4

关键词:国际贸易;国际结算;信用证;风险类型;风险防范

一、引言

随着世界经济的一体化和全球化,国与国之间的商业交往愈来愈多,信用证作为国际贸易最主要的结算方式也得到了更为普遍的使用。然而信用证并不是非常完美的,由于信用证结算下的进出口商、各银行等相关人在贸易的过程中以信用证条目为根本,以卖方交付的单据为核心,并且信用证项下卖方提交的单据和真实发运的货品相分离,所以信用证项下各方人员可能会遭到更复杂的风险。国际贸易的当事人通常位于不同的国家,货款的接收要牵涉到各个国家的法律和国际惯例,交易的环节愈来愈多,可能遭遇的损失也不断增多。此外,国际上到现在依然没有较大影响力的国际公约,只能用国内法和国际惯例,《跟单信用证统一管理》来约束。所以,信用证结算在促进商业发展的同时,其自身也是存在风险的。应该怎样预防风险,降低风险带来的危害就成了国际性的研究内容。

二、加强和规范信用证操作流程

(一)严格审证与改证

在进口商和出口商都确认由信用证付款后,受益人在装运前必须认真审核条款,防范陷阱条款,降低由于信用证支付形成的经济损失。

卖方应选取最优的贸易术语,特别是要充分考虑不同的贸易术语与付款方式的组合的风险或是不利的状况,做到风险最小化。在国际贸易中,海洋运输已经成为重要的运输方式,所以在信用证所需的单据中,进口方通常要去海运提单。一些出口商将1/3原始提单直接发送给进口商,这是绝对不可行的,对出口国而言有极大的风险。所以,在平时单据制作方面,进出口公司必须小心谨慎,察觉有任何问题或是风险条款,必须要求开证申请人对信用证做出修正。在审查信用证时要细致严格地对每项条款进行审查,要谨慎对待没有把握完成或有完成难度的条款,要确保进口方答应修正信用证,一直到各项条约都可以全部做到,力争做到不修改信用证就不发货,防止将来陷人被动。具体情况如下:协定信用证货物一定要经过进口方签字确认合格之后出具有关单据后才能生效。

通常进出口公司实际运作中总是会遇到信用证中要求买卖双方出示有关的质量检验证书,应该衡量是不是具有难度,但凡有任何难度或对公司不适的条件都应尽量规避,商议修改或帮助删掉,这样才能确保公司的权益。

(二)提高业务人员水平与素质以保证准确制

基于出口操作流程的复杂性与繁复性,贸易风险屡出不断。特别是对于进出口公司贸易操作中发生的风险,使我们更加认识到增强从业人员的能力和素质,精准无误地制做单子的重要性。进出口公司应从下列几个方面来增强业务职员的能力和素质。

企业职工的水平和素质,直接作用于进出口贸易企业的前景和命运,一个专业的业务员能够避免和防止信用证业务的危害,因此有能力和有水平的业务运营人员是出口贸易公司的重要力量,应该大力引进。业务员必须不停地学习国际贸易基础知识,既要懂得理论知识,也要有实战经验,并在不断提高经验的基础上,学习国际贸易方面的相关理论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的水平和素质,并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伴随国际贸易的不断壮大,应当加大对业务人员的培养,持续研究新形势,就新发生的问题进行概括,并定时号召相关业务员对国济贸易有关理论的学习,包含货物运输、商品检查。在国际经贸的大潮中崭露锋芒,因此对进出口公司来说,必须要培养专业精干务实的团队,仔细检查信用证条款,认真识别“软条款”,从而减少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沉重的负担,进而实现利润最大化。

培育专业人才,在国际经济贸易中全面提升业务员的整体贸易知识和实践经验。在国际经贸的大潮中崭露锋芒,因此对公司来说,必须要培养专业精干务实的团队,仔细检查信用证条款,认真识别“软条款”,从而减少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沉重的负担,进而实现利润最大化。

三、灵活运用信用证与其他付款方式相结合

(一)信用证和汇付相结合

信用证和汇付方式相结合,指的是一部分货款采取信用证方式结算,另一部分货款采取汇付方式结算。在现实的出口买卖过程中,汇付大都采取电汇的付款方式,这种付款方式对卖方较为有利。最常用的付款方式是百分之三十的汇款作为预付款,剩余百分之七十使用即期信用证付款,若买方资信较好或是有着长时间合作的客户,可以根据情况决定余款使用远期信用证支付。

(二)信用证和托收相结合

信用证和托收方式相组合,即一部分的货款使用信用证结算方式,另一部分货款采用托收结算方式支付。这种组合方式,对于买方来说,能够降低开立信用证的保证金和银行的支出费用,有助于资金流转。

(三)汇付和银行保函或信用证相结合

汇付和银行保函或信用证相组合,通常是指一部分钱款采取汇付的付款方式,剩余部分钱款采取信用证或银行保函的方式付款。此种方式大多有助于大型的机械设备或交货周期长的货品交易。为了降低卖方的损失,常常要求进口商以汇付的方式预先支付部分钱款为定金,剩余部分采取即期或者远期信用证结算,此外需要银行保函来担保。

在现实的国际贸易操作过程中,除去上述几种最常用的信用证和其他结算方式相结合的付款组合之外,仍有许多其他类型的交叉组合付款方法,在对外贸易中为了避免和降低风险,至于应当选取何种组合方式,要视实际情形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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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国际贸易;国际结算;信用证;风险类型;风险防范

一、引言

随着世界经济的一体化和全球化,国与国之间的商业交往愈来愈多,信用证作为国际贸易最主要的结算方式也得到了更为普遍的使用。然而信用证并不是非常完美的,由于信用证结算下的进出口商、各银行等相关人在贸易的过程中以信用证条目为根本,以卖方交付的单据为核心,并且信用证项下卖方提交的单据和真实发运的货品相分离,所以信用证项下各方人员可能会遭到更复杂的风险。国际贸易的当事人通常位于不同的国家,货款的接收要牵涉到各个国家的法律和国际惯例,交易的环节愈来愈多,可能遭遇的损失也不断增多。此外,国际上到现在依然没有较大影响力的国际公约,只能用国内法和国际惯例,《跟单信用证统一管理》来约束。所以,信用证结算在促进商业发展的同时,其自身也是存在风险的。应该怎样预防风险,降低风险带来的危害就成了国际性的研究内容。

二、加强和规范信用证操作流程

(一)严格审证与改证

在进口商和出口商都确认由信用证付款后,受益人在装运前必须认真审核条款,防范陷阱条款,降低由于信用证支付形成的经济损失。卖方应选取最优的贸易术语,特别是要充分考虑不同的贸易术语与付款方式的组合的风险或是不利的状况,做到风险最小化。在国际贸易中,海洋运输已经成为重要的运输方式,所以在信用证所需的单据中,进口方通常要去海运提单。一些出口商将1/3原始提单直接发送给进口商,这是绝对不可行的,对出口国而言有极大的风险。所以,在平时单据制作方面,进出口公司必须小心谨慎,察觉有任何问题或是风险条款,必须要求开证申请人对信用证做出修正。在审查信用证时要细致严格地对每项条款进行审查,要谨慎对待没有把握完成或有完成难度的条款,要确保进口方答应修正信用证,一直到各项条约都可以全部做到,力争做到不修改信用证就不发货,防止将来陷入被动。具体情况如下:协定信用证货物一定要经过进口方签字确认合格之后出具有关单据后才能生效。通常进出口公司实际运作中总是会遇到信用证中要求买卖双方出示有关的质量检验证书,应该衡量是不是具有难度,但凡有任何难度或对公司不适的条件都应尽量规避,商议修改或帮助删掉,这样才能确保公司的权益。

(二)提高业务人员水平与素质以保证准确制单

基于出口操作流程的复杂性与繁复性,贸易风险屡出不断。特别是对于进出口公司贸易操作中发生的风险,使我们更加认识到增强从业人员的能力和素质,精准无误地制做单子的重要性。进出口公司应从下列几个方面来增强业务职员的能力和素质。企业职工的水平和素质,直接作用于进出口贸易企业的前景和命运,一个专业的业务员能够避免和防止信用证业务的危害,因此有能力和有水平的业务运营人员是出口贸易公司的重要力量,应该大力引进。业务员必须不停地学习国际贸易基础知识,既要懂得理论知识,也要有实战经验,并在不断提高经验的基础上,学习国际贸易方面的相关理论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的水平和素质,并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伴随国际贸易的不断壮大,应当加大对业务人员的培养,持续研究新形势,就新发生的问题进行概括,并定时号召相关业务员对国济贸易有关理论的学习,包含货物运输、商品检查。在国际经贸的大潮中崭露锋芒,因此对进出口公司来说,必须要培养专业精干务实的团队,仔细检查信用证条款,认真识别“软条款”,从而减少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沉重的负担,进而实现利润最大化。培育专业人才,在国际经济贸易中全面提升业务员的整体贸易知识和实践经验。在国际经贸的大潮中崭露锋芒,因此对公司来说,必须要培养专业精干务实的团队,仔细检查信用证条款,认真识别“软条款”,从而减少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沉重的负担,进而实现利润最大化。

三、灵活运用信用证与其他付款方式相结合

(一)信用证和汇付相结合

信用证和汇付方式相结合,指的是一部分货款采取信用证方式结算,另一部分货款采取汇付方式结算。在现实的出口买卖过程中,汇付大都采取电汇的付款方式,这种付款方式对卖方较为有利。最常用的付款方式是百分之三十的汇款作为预付款,剩余百分之七十使用即期信用证付款,若买方资信较好或是有着长时间合作的客户,可以根据情况决定余款使用远期信用证支付。

(二)信用证和托收相结合

信用证和托收方式相组合,即一部分的货款使用信用证结算方式,另一部分货款采用托收结算方式支付。这种组合方式,对于买方来说,能够降低开立信用证的保证金和银行的支出费用,有助于资金流转。

(三)汇付和银行保函或信用证相结合

汇付和银行保函或信用证相组合,通常是指一部分钱款采取汇付的付款方式,剩余部分钱款采取信用证或银行保函的方式付款。此种方式大多有助于大型的机械设备或交货周期长的货品交易。为了降低卖方的损失,常常要求进口商以汇付的方式预先支付部分钱款为定金,剩余部分采取即期或者远期信用证结算,此外需要银行保函来担保。在现实的国际贸易操作过程中,除去上述几种最常用的信用证和其他结算方式相结合的付款组合之外,仍有许多其他类型的交叉组合付款方法,在对外贸易中为了避免和降低风险,至于应当选取何种组合方式,要视实际情形而定。

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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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支付方式;选择;综合

【论文摘要】:支付条款是国际易合同的一个主要内容。不同的支付方式对于贸易双方而言,在贸易结算中的风险以及经营中的资金负担都是不相同的。选择正确支付方式能使进出口双方在货款收付方面的风险得到控制,并在资金周转方面得到某种通融,从而促进交易目的的实现。在选择中,应从贸易双方共同的利益点出发,本着风险分摊的原则,选用综合结算方式,从而促成进出口商的双赢。

在现有的结算方式中,基本的有三种:汇款、托收、信用证。另外,还有一些延伸的结算方式,如银行保函、备用信用证等。在实务中,现在还出现了一些比较新的结算方法,如电汇中加入第三方(船方)来控制风险。不同的支付方式对于贸易双方而言,在贸易结算中的风险及经营中的资金负担各不相同。

一、常用支付方式简介及风险分析

汇款是指汇款人(债务人)主动将款项交给银行,委托其使用某种结算工具,通过其在国外的分支行或行,将款项付给国外收款人的一种结算方式。它是产生最早、使用最简单的结算方式,也是其他各种结算方式的基础。

汇款按照使用的结算工具不同,可以分为电汇、信汇和票汇。按货物、货款的运送及支付顺序不同,汇款方式在国际贸易实务中有两种运用方式:预付货款和货到付款。其中,预付货款对于出口商而言较为有利:既可以降低货物出售的风险,同时减轻了资金负担;货到付款则对于进口商较为有利:既可降低资金风险,也能先收货后筹款,相当与得到资金融通。如付款的期限较长,甚至可以将货物售出后,用所售收入支付款项。因此,用汇款方式进行结算,风险承担和资金负担在买卖双方之间不均衡。结算的风险(如货物运出后能否顺利收回货款以及货款付出后能否顺利地收到货物)和资金压力完全由一方承担,另一方则相对有利。

托收是指由债权人开立汇票,委托银行通过其海外分支行或行,向国外债务人收取货款或劳务价值的一种结算方式。虽然托收与贸易汇款都属于商业信用基础,但是跟单托收通过用单据代表货物控制货物所有权,从而将结算风险及资金负担在进出口双方之间进行了平衡。对于出口商来说,出口商通过控制货权单据来控制货物,不付款或承兑就不会交单。一般不会受到"银货两空"的损失,比赊销安全。对于进口商来说,只要付款或承兑,马上就能取得单据,从而得到货物的所有权,比预付货款方式安全。

在贸易实务中,托收按照是否附有货运单据可以分为光票托收和跟单托收。对不附有全套货运单据的款项的托收称为光票托收;对附有全套货运单据的款项的托收称为跟单托收。其中,根据交单条件的不同,跟单托收可分为D/P(付款交单)和D/A(承兑交单)。D/P(付款交单)按照付款的时间不同又可以分为D/P即期和D/P远期。不同的托收方式中存在的结算风险也有所不同。在D/P条件下,代收行在买方支付了全部票据金额以后才能将有关票据交给买方,这样卖方的货款得到了有效的保障。而在D/A下,代收行在买方承兑有关汇票后就可以将有关单据交付买方,这时卖方已经交出了货物的物权凭证,一旦买方的信用出现危机,到期不付款,卖方手中仅有一张已承兑汇票能约束买方的义务,仍可能遭受钱、货两空的损失,对于出口商来说选用D/A一定要慎重。

信用证支付方式是近年来国际贸易中最常见、最主要的支付方式。信用证(L/C)是开证行根据买方(开证申请人)的请求,开给卖方的一种保证承担支付货款的书面凭证。这种方式把应由买方承担的付款义务转化为银行的付款义务,从而加入了银行信用,由于银行承担了第一性的付款责任,有审单的义务,使得结算的程序更为严格、规范,对于买卖双方而言,结算的风险进一步得到控制;资金融通也更为便利。因此,该种方式被贸易各方广泛接受。

二、选择支付方式时应考虑的因素

由于各种支付方式的特点不同,因此在选择合适的支付方式时,应该考虑以下因素。

1.客户信用等级的高低。如果客户的信用等级很一般或是贸易双方是首次进行交易,应该选用L/C的方式;如果客户的信用等级较高,可以选用D/P,既可以达到即节省开证费的目的,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把握物权凭证的安全性;如果客户的信用等级非常高,就可以选用D/A甚至是直接T/T的方式。

2.货物供求状况不同。如果是畅销的货品,卖方可选择对自身有利的支付方式,如要求用L/C进行结算,甚至要求买方预付货款。如果是滞销的货品,则所选择的支付方式可能会有利于进口商,如D/A,甚至可以货到付款。

3.选用的贸易术语和合同金额的高低。不同的贸易术语对于买卖双方的责任规定以及风险分担有所不同,因此也应根据贸易术语不同来选择合适的支付方式。对于象征货组中的CIF和CFR,就可以选用托收和L/C的方式;而对于FXW和实际交货的D组术语,一般就不会采取托收的形式进行结算;对于FOB和FCA等术语,由于运输的事宜是由买方安排的,出口人很难控制货物,所以在一般情况下也不会选择托收的方式。另外,合同金额如果不大,则可以考虑选择速度较快、费用低廉的T/T方式或光票托收方式。

选择支付方式的最终目的是尽量降低结算的成本,分散结算的风险,促使进出口贸易的顺利进行。以上所列举的各个因素会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国家和地区、不同的历史阶段、不同的具体客观情况而对货款的支付有不同程度的影响。

三、正确选用支付方式的建议

从国际贸易实践情况来看,单纯某一种结算方式总是不能满易各方的要求。面对不断变化的市场,有必要采用综合支付方式进行结算。

1.汇款和托收相结合。如:先采取T/T的形式预付定金10%,在装船后T/T合同款的40%,,剩余的50%采用D/P即期付款的形式。这种选择既能保证供货方及时履行发货的义务,又能约束进口人及时付款,同时节省了更多银行费用的支出,也节约了宝贵的贸易时间。

2.汇款和信用证相结合。如:定金的部分以T/T办理;主要的货款采用L/C的方式进行支付;至于一些余款,以T/T的方式进行。

3.托收与信用证结合使用。这样的组合既可尽量地避兔不必要的开支,也能对作为物权凭证的单据起到保护的作用。如将D/A和信用证和银行保函结合在一起使用,或要求使用由代收银行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这样,原来的商业信用就被转变为银行信用,将出口商的风险转嫁给银行。

综上所述,国际贸易支付方式选择是否恰当,会直接导致出口人是否能够安全、快捷地得到货款。在选择时,不仅要考虑自己的风险,也要考虑对方的成本,力图达到双赢的日标。所以,要根据对方的资信等级、货物的供求状况、合同金额的高低、运输方式和种类、财务结算成本高低等因素来决定。同时,灵活运用组合的、综合的支付方式来进行国际贸易的结算,以分散结算的风险。

参考文献

[1]王立武.国际贸易支付方式的选择与风险.中外企业文化,2004(1).

[2]高增安.国际贸易出口方支付方式的理性选择.经济体制改革,2002(4).

[3]任晓燕,任哓鸿.论国际贸易支付方式的选择.商场现代化,2007(9).

篇7

关键词:贸易 支付 方式 结算

一、常用的支付方式简介及存在的风险

汇款人是指(债务人)将款项主动交给银行,并委托其使用某种结算工具,通过其在国外的分支行或行,将款项付给国外收款人的一种结算方式。它是产生最早、使用最简单的结算方式,同时也作为其他各种结算方式的基础。

按照使用结算工具的不同,我们可以将汇款分为电汇、信汇和票汇三种。在国际贸易实务中,按货物、货款的运送及支付顺序的不同,汇款方式主要有预付货款和货到付款两种运用方式。预付货款有利于出口商的利益,既能够降低货物出售的风险,也能减轻资金负担;而货到付款有利于进口商,在降低资金风险的同时也能先收货后筹款,相当于得到资金融通。此外,如果付款的期限长,就要用所售收入支付款项。由此可见,结算时采取汇款方式,就会出现风险承担和资金负担在买卖双方之间不均衡的情况。

收付款人要注意的问题:

(1)确保客户名称、账号与银行信息的正确、完整。因此,对收款人提供信息的完整性、正确性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集中管理应收付款项。对付款人来说,办理汇款一般要承担手续费和电报费两部分费用。对收款人来说,收取汇款一般要承担银行的清算费用,也是按笔数收取。

托收是指由债权人开立汇票,并委托银行通过其海外分支行或行,向国外债务人收取货款或劳务价值的一种结算方式。尽管托收与贸易汇款都属于商业信用基础,但是跟单托收通过用单据代表货物控制货物所有权,从而将结算风险及资金负担在进出口双方之间进行了平衡。对于出口商来说,出口商通过控制货权单据来控制货物,不付款或承兑就不会交单。一般不会受到"银货两空"的损失,比赊销安全。对于进口商来说,只要付款或承兑,马上就能取得单据,从而得到货物的所有权,比预付货款方式安全。

采用托收方式结算时,出口企业要注意的问题:

(1)提供完整正确的代收行、进口企业名址。托收银行是完全按照出口企业的指示来处理托收业务,主要涉及到代收行和客户信息,缮制出口托收函件并进行邮寄等。通常情况下,托收银行几乎无法,也不可能负责审核代收行的名称、地址等信息。在实务中,经常有出口企业提供代收行、进口企业的名称或地址不完整、不正确。如果代收行邮寄地址错误,将会延误收汇,甚至是单据遗失而无法收汇。如果进口企业信息不完整(尤其是没有地址、电话),还会令代收行无法及时联系到进口企业而延长收汇时间。

(2)必须使用明确规范的业务术语。

托收使用的术语主要有D/A和D/P两种形式,对于这两种方式,在托收统一规则等国际惯例中都有详细的规定,一般进出口企业和相关银行很少发生争议。而在实务中,很多进出口企业可能被要求使用其他术语。比较常见的有D/P远期,CAD等。

近年来,信用证支付方式成为了国际贸易中最常见、最主要的支付方式。信用证(L/C)是开证行根据买方(开证申请人)的请求,开给卖方的一种保证承担支付货款的书面凭证。一般采取该方式将应由买方承担的付款义务转化为银行的付款义务,从而加入了银行信用。因此第一性的付款责任就由银行承担,承担了审单的义务后,也使得结算的程序更为严格、规范,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了结算的风险,资金融通更加便利,由此该方式被贸易各方广泛的接受。

二、选择正确的支付方式应注意的事项

目前,从国际经济贸易的实践情况来分析,如果只坚持某一种结算方式,那么要满易各方的要求是极为不现实的。面临长期不断的市场变化,我们所要采取的是综合支付方式来进行结算。

1.将汇款与托收结合起来。例如:先采取T/T的形式预付定金10 %,在装船后付T/T合同款的40%,采用D/P即期付款的形式付剩余的50%。这种选择可以保证供货方及时履行发货的义务,也能约束进口人及时付款,节省了更多银行费用的支出和贸易时间。

2.汇款和信用证相结合。如:定金的部分以T/T办理;主要的货款采用L/C的方式进行支付;至于一些余款,以T/T的方式进行。

3.托收与信用证结合使用。将其组合的目的是尽量地避兔不必要的开支,并对作为物权凭证的单据起到保护的作用。可将D/A、信用证和银行保函结合在一起使用,或要求使用由代收银行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由此一来,原来的商业信用就被转变为银行信用,出口商的风险就会转嫁给银行。

总之,在国际贸易中,确定一笔交易的支付方式必须通过进出口双方协商。另外,对于不同的情况,包括交易商品不同,交易对象不同,交易习惯不同等,进出口双方就可以采用组合支付方式来结算,将上述所说的其中两种方式结合在一起使用。我们常见的形式主要有:信用证与汇款结合、信用证与托收结合、汇款与托收结合等。还要注意的是,灵活的将支付方式组合在一起,并得到很好的运用是有前提的,即外贸企业要透彻地理解和掌握上述基本支付方式。如果运用得当,组合支付方式可以更利于促成交易降低费用,更利于安全及时收汇,和妥善处理付汇,从而更好地实现进出口企业的互惠双赢。参考文献:

[1]胡楠.对当前国际经济贸易结算的分析[J].达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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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控制措施;风险;国际贸易

一、国际贸易存在的风险

(一)托收结算风险

受托的结算方式,是国际贸易结算普遍采用的方式,针对我国受托结算的发展现状去存在着很多的风险。承兑交单方式及跟单分期付款交单方式是托收结算一般所采取的两种方式。在贸易结算之中,许多的企业采取的都是付款的方式,是因为承兑交单方式上存在着较大的风险系数。实际上,付款简单依然存在着相应的风险性,所导致的付款交单中收不到实际款项,是因为一些国家的商业银行,在贸易的过程中对习惯问题的强调,所以风险由此产生。

(二)票据结算风险

一些国外的不法商人利用票据原始支票进行货物诈骗,且在国际贸易结算时伪造银行汇票潜在的风险,是国际贸易结算过程中票据结算所存在的风险。一些国外的不法商人,利用几天时间将账户中的存款取走,在我国银行通过确认的方式进行货物诈骗,还将其注销成为废票,促使在贸易结算之中我们国家银行遭受到风险;国内的居民因为长时间的居住在国外,在国际贸易结算中是难免和国外票据产生摩擦的,但是针对众多的国外货币接触不多,所以不法分子就会通过自身伪造的外国货币对国民进行诈骗,就带来了极大的经济风险损伤。

(三)信用证结算风险

信用证方式,是当前我国常用的结算方式,所以信用证结算风险较多的存在于国际贸易结算之中。在国际贸易结算中,通过伪造信用证单据引发的风险,时常会有一些出口商在货物未发的情况之下,为了谋取国际商会的利益和银行进行相关协议,通过自身伪造的信用证单据,当取得货款后就会消失;除此之外,也存在着伪造信用证进行诈骗的风险,一些不法分子为了可以骗取相应的货物,会伪造信用证,所以就造成了银行和货物方承受了相应的经济风险。

二、国际贸易风险防范控制策略

(一)合理应用贸易方法

汇率的浮动会对产品的利润产生较大的影响,且在对外贸易之中,进行货币结算会出现货币汇率的变化和浮动,所以采取有效的方式进行核算业务是至关重要的。在通常的情况下,为了保证可以取得好的结算结果,就需要贸易双方选择合适的结算方式。当前托收和汇付是国际上普遍使用的方法,甚至于还借用信用证支付的方式,可以很好的降低贸易双方在实际贸易中出现的风险,以及达到双方在核算中的共赢,是较好的规避风险的方法。

(二)对贸易对象的慎重选择

在进行国际贸易合作的时候,不可以盲目选择轻易的下决定,要按照实际的情况选择贸易对象。我们国家和国外贸易中所应当注意的问题,应当是在贸易之前做好信誉度及资产的调查,为了想要在国际贸易中将存在的风险最大程度的得到防范,需要进行详细的了解。企业信誉及资产最基本保证的方式,是其具体的情况,所以在考察的过程,必须尽可能多的了解到企业的实际情况,从而更好的规避在贸易中存在的风险。

(三)合作需严格依据国际贸易习惯

我们国家在国际贸易中仍然是处于劣势的,尽管已经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那是因为我们不懂得通过有效的办法,在贸易中保护自己,且没有将国际贸易的标准和规则真正的搞懂。因此在日后的国际贸易中,应当合理的利用其中的准则,加强利用国际标准,积极的调整好相关的国际贸易策略。不管是各种货物的交付,还是签订相关的协议,都需要依据国际惯例进行严格的操作,提升抵御贸易风险的能力,强化贸易风险的意识。

(四)技术转移风险

为了减少因为风险所带来的经济损失,需要在国际贸易之中积极的应用技术策略。针对实际情况定下防范贸易风险的方法是非常重要的,且技术规避的方法在国际经济形势的转变中是非常重要的。针对当下的情况,在采取技术措施的时候要按照我们国家的具体国情来定,因为我国经济形势存在着一定的特殊性。银行保函、货物运输保险等,在企业遇到国际贸易风险的时候会起到极大的价值作用,可以尽可能的减少风险对企业发展和运行的影响,以及保证企业在困难时期安全的转移风险。

三、结语

现在的世界贸易社会是变化万千的,所以我们国家的国际贸易,需要不断的采取科学有效的风险控制策略,要跟上时代的步伐,保证我国在国际贸易中占据有利地形,尽可能的接近和国际社会的要求,占据话语权。因此关于国际贸易方面的企业和学者,为了尽最大的可能提升风险防控的能力,加大对这方面的研究力度。

参考文献:

[1]徐娜.国际贸易中的市场风险及其防范[J].品牌(下半月),2015,(12):187+189.

[2]王思怡,王燕.浅析国际贸易结算风险与防范策略[J].新经济,2016,(11):58-59.

[3]杨丽君.刍议国际贸易中信用证拒付及其防范策略[J].北方经济,2012,(16):89-90.

[4]杨楠,李铁岗.国际贸易中的法律风险及其防范[J].经营管理者,2011,(18):110+109.

[5]石晶晶.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及对策研究[D].河南大学,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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