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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管理长效机制8篇

时间:2023-06-01 08:53:06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税务管理长效机制,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税务管理长效机制

篇1

一、深入贯彻“四个统一”,发挥首都工商职能,努力营造公平公正、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

“四个统一”是我们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依法履行职责、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的工作目标和基本任务。将“四个统一”贯彻到市场监管实际工作中,必须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提高队伍素质,提升监管水平。

(一)坚持科学发展观。为首都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一是强化大局观念。创新工作机制,使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更好地服从和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的大局,将积极履职的责任心和使命感转化为主动、高效的工作。

二是围绕科学发展观、2008年奥运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贯彻科学准入理念,完善市场主体准入规则,积极促进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方向的企业发展,为多种所有制主体资产重组和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为优化首都产业结构做好服务。

三是进一步规范交易行为和竞争行为,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促进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不断健全和完善,进而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积极构建服务型工商,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公共服务。

一是积极推进准入服务改革,完善市场准入服务体系建设。继续推进三级公众服务平台建设,通过网上登记服务系统的全面应用,进一步提高注册登记工作效率。完善电话预约、网上预约等工作模式,不断改善服务环境。进一步完善自助式电子服务系统,搭建多渠道咨询服务平台,对投资者的实际需求提供个性化服务。

二是深化年检制度改革,提高年检服务质量。进一步完善网上年检系统功能,通过电话预约年检、上门年检、集中年检等举措。全面提高年检效率。在年检中,对不同信用级别的企业实施差别化服务,保证无违规记录企业快速通过年检。

三是深化工商行政指导,提高监管服务水平。通过行政提示短信息、网络互动平台等新的行政指导渠道,进一步提高行政指导的即时性、互动性、便捷性。在对行政指导数据进行统计分析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制度、程序,使行政指导工作更加规范,更有效地应用行政指导提示事项办理、消除违法隐患、纠正轻微违法、引导科学消费。

四是整合工商信息资源,提升信息服务能力。充分研究利用信息资源,定期专业研究报告。通过翔实的数据和科学的分析研究,反映市场发展的客观情况。为投资者、政府部门决策提供有益参考。不断扩大工商信息服务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形成一系列较为完善的工商服务产品。

(三)创新和完善维权体系,努力营造安全、和谐的消费环境。

一是继续推进12315两级调度指挥体系建设。2007年,北京12315投诉举报系统共处理信息39.79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239.67万元。通过整合社会信息资源,建立信息预警机制,对执法力量实现定位、定人的信息调度指挥,使现有执法力量发挥出最大的效能,切实提高对消费热点问题的快速反应能力和对市场秩序的控制力,

二是积极推进社区工商工作站建设,通过流动工商工作站和网上工商工作站的建设。使基层维权工作进一步贴近百姓日常生活,解决百姓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三是以食品安全为重点,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积极推进执法抽检、市场自检和经营户送检相结合的三级质量监测体系建设。加大对重点地区、重要商品监测抽查的力度,并及时监测抽查的结果,通过消费提示、消费警示等方式。引导公众实现健康消费。

四是有效利用社会监督,完善消费者投诉举报网络,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将市场监管触角延伸到基层。通过举报奖励等方式,更好地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引导公众支持并参与市场监管,促进行业自律水平不断提高。

(四)规范执法行为,强化专业素质,树立良好的首都工商形象。

一是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通过细化自由裁量权、应用行政执法案件管理系统、建立罚没物品公物仓等措施,实现对案件查办全程的监控和规范,克服执法的随意性。减少执法人员以权寻租的可能,保证工商严格依法行政。

二是继续倡导以“甘当主力、甘当苦力”为核心的首都工商统一职业价值观的教育。强化队伍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到不推不拖,以社会责任为己任。甘于吃苦,乐于奉献,积极履职,真诚配合。培养干部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工商事业的职业信仰。

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贯彻落实惩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深化廉政文化建设和干部廉洁自律教育,不断推进具有工商职业特点的廉政制度改革和机制创新。通过举办“工商开放日”、基层工商所向监管服务对象开展述职述廉等活动。拉近与百姓的距离,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开展经常性的纪律作风督察和节日督察,强化基层纪律作风建设。充分利用内外监督合力,促进机关作风的改进。

二、不断推进“四化”建设,构建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全面提升首都工商行政管理水平

积极推进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建设,努力实现监管领域由低端向高端延伸。监管方式由粗放向精细转变,监管手段由传统向现代化转变,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面临的重大而紧迫的任务。我们充分认识到。只有深刻领会推进“四化”建设的内涵和重要意义,在具体工作中注重创新性和实效性。努力构建长效管理机制。才能做到高效、高质、高水平监管,促进首都工商履职到位。

(一)深化市场监管改革,构建市场监管长效机制。

一是继续完善以网格化管理为基础的经济户口动态监管机制,夯实市场监管的基础工作。着眼于及时发现问题、排除隐患,切实减少辖区市场秩序问题的存量。进一步深化对经济户口动态监管数据的整合分析,客观评估市场主体成长周期和市场秩序状况,建立市场秩序评价指标体系。

二是加强以信用信息平台为基础的信用体系建设,构筑市场监管的长效机制。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信息总量目前已经达到1127.2万条,要进一步提高汇集信用信息的规模和质量,建立各部门信息资源共享的综合执法信息服务平台。继续完善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的制度和标准。深入推进信用信息的社会化应用。

三是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健全消保维权体

系。近年来,我们逐步建立了蔬菜、水产、鲜肉、豆制品、调味品等25个大类食品的市场准入制度,采取备案、抽检、下架、退出四项措施,确保了首都流通领域重点商品的质量安全。通过全面应用商品质量监控系统。我们将进一步深入落实商品准入制度,实施分类监管。提高商品质量监管制度化水平。通过对不同区域、不同时期的商品流通数据的综合分析。把握商品流通的基本规律、重要商品的流通特点以及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中的局部性、多发性问题,从而准确锁定监控重点,有针对性地制定监管方案。

四是规范契约行为,深化合同监管。通过制定和推行60余种合同示范文本,我们目前已在商品房、汽车、旅游等领域构建了完整的签约体系。围绕市场监管重点、垄断行业和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我们将继续扩大合同示范文本应用领域,建立合同欺诈预警机制,加强对不公平格式条款的治理。切实维护交易安全。

五是完善电子商务监控系统。维护互联网交易秩序。目前北京市工商局利用电子商务监控系统,实现了对全市6万余家电子商务网站的全面监控。通过监控数据下放和网络违法线索筛查,实现了对互联网交易秩序的有效规范,有力地震慑了网络交易违法行为。结合落实《北京市信息化促进条例》规定的电子商务监管任务,我们将进一步强化电子商务监控数据在日常监管中的应用,将网上巡查与网格监管紧密结合,重点加强对网络违法行为的发现、跟踪和取证能力。

六是继续强化有形市场规范化管理,稳步推进监管模式创新。结合贯彻《商品交易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全面提升市场规范化管理水平,确保在奥运会召开前100%达标。根据市场风险度和信誉度,科学评定商品交易市场的信用类别,实施分类监管,逐步建立有形市场秩序评价体系。

(二)积极推进工商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提升市场监管专业执法能力。

一是继续完善三级公共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保证全市登记注册工作标准统一。程序规范,口径一致。强化平台的服务功能,完善登记政策信息化、受理核准规范化、绩效考核标准化、微笑服务人性化的服务体系建设。严格规范准入流程。确保登记数据的真实、准确,降低市场秩序风险。

二是加强以风险预警为基础的风险管理水平,切实提高市场秩序控制力。通过对辖区市场秩序特点和发展趋势的研究,找出可能带来市场秩序风险的关键点和关键环节。建立风险分析机制,深入分析风险的来源和发展趋势。根据风险的类型和等级,确定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建立风险控制机制,确保有效控制市场秩序。

三是实施科学的人力资源管理,优化执法资源配置。建立科学的人力资源管理机制,着力培养拥有丰富监管经验的高技能人才和具备高层次、高素质的专业人才。同时充分挖掘现有潜能,对现有的专业化人才队伍,加强整合和调配使用。我们在全系统推行岗位职责管理,通过细化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共制定5436份岗位说明书、12272项工作规范、14518项工作流程,解决了“干什么、谁来干、怎么干、干得怎样”的问题,干部管理更趋规范化,为构建“数字工商”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四是积极推进工商执法装备的标准化建设。近年来,围绕建设数字工商,提高监管效能的目标,北京市工商局按照标准化、规范化、现代化的原则,不断改善执法装备。我们将继续强化现代化的装备对工商执法的保障,完善移动执法终端的应用。配备现代化的特种装备车,通过装备的标准化、规范化、现代化,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市场的快速反应能力。

(三)利用现代化手段实现科学的流程管理,切实提高工商执法效能和服务水平,

一是进一步强化工商数据管理,夯实经济户口监管数据基础。通过数据中心建设。实现内、外网及各应用系统数据层面的整合和集成。不断完善登记、企监、信息、档案等相关部门的数据衔接工作机制。建立数据录入、更新、维护、检测、修补的长效制度。对工商系统掌握的信息资源进行更有效的整合利用。

二是通过智能化监管系统的应用,推进市场监管方式的创新。近年来。北京市工商局相继建设了互联审批、企业信用信息、食品安全监控和企业网上年检等四个重要的市级电子政务平台。12315投诉举报系统、广告监测系统、企业登记系统、电子商务监控系统等重点应用系统也先后投入运行,通过工商行政管理综合业务、政务管理和统计分析三大应用体系,保证了工商部门对市场竞争和交易行为的有效监控,也使公众在办理企业登记、年检申报、消费投诉等事项时更加快捷、方便,享受到了高质量的政府服务。

三是创建工商技术中心,为市场监管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为提高北京市食品安全监管及商品质量控制能力,我局组建了商品质量控制技术中心和食品安全监控中心,实验室技术要求。实验室环境、硬件设施以及分析评估能力均已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通过专项分析工作的不断深入,有力地促进了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预警体系逐步健全,大大提高了商品质量监管工作的技术含量。

(四)积极推进工商法治化建设,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

一是清理执法依据,积极促进市场监管立法工作。2007年北京市工商局对655件法规进行了清理,理清了工商153项具体职责。明确了工商行政执法依据。案件管理系统得到全面应用,案件评查和执法监督工作继续推进,推动了执法水平的稳步提升。历时3年,修改30余稿的《北京市食品安全管理条例》已获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通过,于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为进一步提升首都食品安全及奥运食品安全监管水平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是以制度建设为重点,深入推进具有工商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结合北京工商实际情况,北京市工商局正在编制贯彻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五年工作规划,以权力观教育为核心。形成反腐倡廉教育长效机制:健全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制度体系;以规范权力运行为重点,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以依法依纪查办案件为重要手段,强化惩治腐败工作机制。

三是针对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进一步加强效能监察和综合治理。将围绕重要岗位和重点环节。深入开展效能监察和执法监察。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和运行规范,充分发挥各种监督形式的作用。形成监督合力。利用科技手段有效规范执法行为,堵塞制度漏洞,杜绝执法寻租,确保执法公平。结合工商实际,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实现“阳光工商”。

三、紧抓奥运契机,全面提升首都市场秩序整体水平

2008年。成功举办一届有特色、高水平的奥运会和残奥会,是北京对全世界做出的庄严承诺,是首都城市管理、政府公共服务实现飞跃式发展的难得机遇。也是工商部门提高市场监管水平的重要契机。

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和北京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我们将立足工商职能出发,扎实做好各项奥运市场秩序保障工作。加强重点地区的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抓好奥运期间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做好奥运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组织体系、明确监管任务、落实工作责任,打造高素质干部队伍。为保障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通过落实各项奥运保障措施,全面提升首都市场监管能力。

篇2

    论文关键词 规范 税务 稽查 执法

    一、规范税务稽查执法行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一)税务稽查执法当前面临的形势。

    税务稽查执法是税务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和环节之一。随着广大税务工作者的不懈努力,我们在规范税务稽查执法行为方面取得了很大成绩,但与充分发挥地税职能作用,促进地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推动地税事业实现新跨越的要求相比,税务稽查执法行为的现状仍然不容乐观,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尚未从根本上消除。在推动地税转型发展的新形势下,如何理性地把握和分析这些矛盾和问题及其根源,并积极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是当前地税稽查建设的一项重要的任务。

    (二)规范税务稽查执法的主要内容

    税务稽查规范性的主要内容包括:完备的税务稽查法律体系;规范的税务稽查运行机制,包括科学选案、严格检查、公正处理税收违法等机制;有力的税务稽查保证机制,包括税务稽查管理体制,人员、经费、技术支持,考核评价,内外协作等机制。

    (三)规范税务稽查执法在建立税务稽查长效机制中的地位

    根据税务稽查的基本职能和内在属性,税务稽查长效机制的基本特征是规范性、有效性和持续性,而规范性是建立税务稽查长效机制的先决条件和重要基础。税务稽查只有具备了健全的法律规范、科学的操作流程和明确的质量标准,才能保证其持续有效运行。

    二、制约税务稽查规范执法的因素

    (一)法律法规不够完备

    税务稽查法律体系不够健全。缺乏一部比较系统、权威的,全面规范税务稽查职能定位、组织机构、运行机制等内容的税务稽查法律法规。信息共享、第三方提供涉税信息、部门协作等法律责任不明确,在税务稽查工作中难以操作。

    (二)运行机制不够规范

    征、管、查及纳税评估的职责划分不够明确,造成多头检查,重复检查。稽查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四环节运行不够规范。选案的准确性、发现的及时性、检查的全面性、处理的公正性不够。税务检查的针对性不强,科技手段落后,税务稽查方式与手段,难以适应新形势下查处团伙化、智能化、隐蔽性日益增强的税收违法活动的需要。部门配合乏力,税务稽查与公安、工商、海关、金融等部门协作存在诸多缺位现象,影响税务稽查职能的有效发挥。

    (三)长效作用不够突出

    税务稽查的目标不够明确。部分税务机关把税务稽查只当作组织收入的手段,对其打击涉税犯罪、规范税收秩序、促进依法纳税的职能重视不够。收入任务吃紧时,关注税务稽查;收入形势好转时,放松税务稽查。只顾治标,不重治本。稽查选案的准确率不高,查处的力度不够,涉税违法成本较低,使纳税人存在侥幸心理,以致出现屡查屡犯。没有建立通过税务稽查使涉税违法逐渐减少、依法纳税不断增加的考核评价机制。

    (四)思想认识和能力有待提高

    部分稽查干部缺对涉及稽查案件的重大问题进行前瞻性、全程性的研究和思考,缺乏在税收实践中摸索、探索和创造性的工作;同时,熟悉政策法规、稽查业务、财会核算及电子查账的复合型稽查人才匮乏,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税务稽查作用的持续、高效发挥。

    三、如何规范税务稽查执法行为

    (一)树立税务稽查长效理念

    构建税务稽查长效机制是税务稽查工作的重要理念,也是实现税务稽查目标的根本要求。税务稽查的根本目标是:规范税收秩序,促进依法纳税,提升税法遵从度,提高税收征收率。检验税务稽查工作的标准,可界定为税收秩序是否规范、依法纳税意识是否增强、税收违法是否减少、税法遵从度是否提升、税收征收率是否提高。因此,税务稽查必须选准对象、深入检查、依法处理。发挥稽查威慑力,促进纳税人自觉依法纳税。坚决克服税务稽查工作中的短期、低效现象,实现稽查执法由低效向高效转变,由眼前向长远转变,由治标向治本转变。

    (二)构建科学的选案机制

    从税收管理现状看,逃税与反逃税的斗争将长期存在。如果纳税人的涉税违法行为能及时发现,并依法查处,税收违法行为就会逐渐减少。关键是要全面收集信息,科学分析信息,有效利用信息,选准检查对象。一是要建立征管查信息共享制度。将纳税人提供的税务登记、发票使用、纳税申报、税款缴纳、财务报表等信息,以及税务机关内部征收、管理、稽查环节的执法信息,全部纳入税收征管综合管理系统,实现信息即时、全面共享。二是要建立向第三方采集涉税信息制度。建立第三方定期向税务机关报送涉税信息制度,全面掌握纳税人的涉税信息。与税收联系紧密的信息要实现网络共享,如银行的资金信息、运输部门的货物运输信息、海关的商品劳务进出口信息、水电油气部门的能源资源消耗信息、工商管理部门的登记注册信息、土地房产车船管理部门的财产信息等,都要与税务机关建立信息联网。三是健全涉税违法举报制度。各级税务稽查局设立举报中心,受理和管理涉税违法举报业务,设立上门举报、信函举报、电话举报、信息举报、网络举报等方式,畅通举报途径。鼓励法人和公民举报涉税违法行为,对经查实的按贡献大小给予奖励,并为举报人保密,维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四是开发运用稽查选案软件。在从纳税人申报、税务机关执法、第三方提供、涉税举报和相关部门交换等环节获取涉税信息的基础上,开发运用稽查选案软件,提高稽查选案的准确性,构建及时发现涉税违法行为的机制,为有效开展税收检查提供条件。对没有涉嫌违法的纳税人,尽量减少税务检查,这是对守法纳税人的一种激励。

    (三)构建严格的检查机制

    依法严格查处税收违法行为,是发挥税务稽查职能作用的关键。构建严格检查税收违法的机制,关键在三个方面。一是要做好查前准备。查前充分了解和分析纳税人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申报纳税等情况。选准检查切入点,制定有针对性的检查方案。编写行业税收检查指南,组织查前培训,熟悉相关税法,掌握查账技巧。二是要明确检查职责。成立税收检查组,实行组长负责制。明确组员分工和职责。签订税务检查责任书,落实检查责任制。三是要深入细致检查。明确各税种必查项目,规范稽查工作底稿。灵活运用账簿检查、第三方信息比对、实地查证、外围调查、发票协查等方法,重点检查纳税人票、货、款运转情况。加大交叉检查和上级检查下级的工作力度,减少执法干扰。推行分级分类检查,对不同的检查对象,配备相应的检查力量,采用针对性的检查方法,增强税务检查效果。

    (四)构建公正的处理机制

    一是要完善集体审理制度。根据稽查案件查补税款大小及违法情节轻重,对稽查案件实行三级审理制。查补税款较小、情节较轻的案件,由稽查局审理部门集体审理;查补税款较大、情节较重的案件,由稽查局集体审理;对重点企业以及查补税款巨大、案情复杂的案件,按照《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由同级税务局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审理。确保案件查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正当,定性准确,处理得当。

    二是建立分类处罚制度。对纳税人的涉税违法行为,要区分是主观故意还是无意失误,是初次违法还是屡查屡犯,是积极纠正还是应付对抗,进行分类处罚,鼓励纳税人自查自纠,积极整改。加大重大典型违法案件公开曝光力度,促使纳税人自觉依法纳税。

    三是严格处理决定执行制度。构建坚决抵制干扰、各方协作、依法强制执行的刚性执行机制,确保处理决定及时执行到位。

    (五)构建有力的保障机制

    1.健全税务稽查法规体系。修改完善《税收征管法》,设立税务稽查专章,明确税务稽查的定位、机构、职责、权力、手段、规程等内容。明确第三方向税务机关提供涉税信息的法定责任。抓紧修订《税务稽查工作规程》,规范《税收征管法》与相关法律的衔接,增强税务稽查执法的可操作性。 完善稽查管理体制。推行全国统一垂直领导的税务稽查管理体制,组建跨行政区域的税务稽查机构。构建科学、规范、高效的稽查组织体系。 加强人才、经费、科技保障。严把稽查人员入口关,把政治素质高、业务素质强的干部选拔到稽查工作岗位。完善稽查人才库管理办法,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稽查人员业务技能。保障税务稽查经费,建立大要案件查办激励机制。积极构建税务稽查信息化平台,提高信息化条件下的稽查执法能力。 制定税务稽查中长期规划。以全面规范税收秩序、促进依法纳税、提高税法遵从度为根本目标,制定涉税案件查处、税收专项检查、税收专项整治等中长期工作规划,确保税务稽查职能得到全面、有效、持续发挥。 建立税务稽查效能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对内规范管理,对外规范税收秩序、促进依法纳税等全面反映稽查成效的指标体系,严格考核,科学评价税务稽查成效。

    (六)构建高效的协作机制

    1.要完善内部协调制度。以职责明确、运转有序、目标一致为导向,构建稽查与征收、管理的互动协调平台,实现征管查信息共享。加强典型案件和行业检查剖析,总结税收违法的特点和趋势,及时向征管部门提出加强征管的建议。 要完善外部协作制度。健全外部协作法规,明确职责,规范流程,落实责任。通过联席会议、设立联络员、网络互动等方式,实现信息共享,加强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 建立违法情报交换制度。在国税、地税、纪检监察、公安、检察、法院、审计、海关、工商、银监等部门,建立相关违法情报交换制度。发现重大案件,实行联合检查,形成查处合力。

    (七)加强稽查专业化人才建设

篇3

论文关键词 规范 税务 稽查 执法

一、规范税务稽查执法行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一)税务稽查执法当前面临的形势。

税务稽查执法是税务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和环节之一。随着广大税务工作者的不懈努力,我们在规范税务稽查执法行为方面取得了很大成绩,但与充分发挥地税职能作用,促进地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推动地税事业实现新跨越的要求相比,税务稽查执法行为的现状仍然不容乐观,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尚未从根本上消除。在推动地税转型发展的新形势下,如何理性地把握和分析这些矛盾和问题及其根源,并积极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是当前地税稽查建设的一项重要的任务。

(二)规范税务稽查执法的主要内容

税务稽查规范性的主要内容包括:完备的税务稽查法律体系;规范的税务稽查运行机制,包括科学选案、严格检查、公正处理税收违法等机制;有力的税务稽查保证机制,包括税务稽查管理体制,人员、经费、技术支持,考核评价,内外协作等机制。

(三)规范税务稽查执法在建立税务稽查长效机制中的地位

根据税务稽查的基本职能和内在属性,税务稽查长效机制的基本特征是规范性、有效性和持续性,而规范性是建立税务稽查长效机制的先决条件和重要基础。税务稽查只有具备了健全的法律规范、科学的操作流程和明确的质量标准,才能保证其持续有效运行。

二、制约税务稽查规范执法的因素

(一)法律法规不够完备

税务稽查法律体系不够健全。缺乏一部比较系统、权威的,全面规范税务稽查职能定位、组织机构、运行机制等内容的税务稽查法律法规。信息共享、第三方提供涉税信息、部门协作等法律责任不明确,在税务稽查工作中难以操作。

(二)运行机制不够规范

征、管、查及纳税评估的职责划分不够明确,造成多头检查,重复检查。稽查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四环节运行不够规范。选案的准确性、发现的及时性、检查的全面性、处理的公正性不够。税务检查的针对性不强,科技手段落后,税务稽查方式与手段,难以适应新形势下查处团伙化、智能化、隐蔽性日益增强的税收违法活动的需要。部门配合乏力,税务稽查与公安、工商、海关、金融等部门协作存在诸多缺位现象,影响税务稽查职能的有效发挥。

(三)长效作用不够突出

税务稽查的目标不够明确。部分税务机关把税务稽查只当作组织收入的手段,对其打击涉税犯罪、规范税收秩序、促进依法纳税的职能重视不够。收入任务吃紧时,关注税务稽查;收入形势好转时,放松税务稽查。只顾治标,不重治本。稽查选案的准确率不高,查处的力度不够,涉税违法成本较低,使纳税人存在侥幸心理,以致出现屡查屡犯。没有建立通过税务稽查使涉税违法逐渐减少、依法纳税不断增加的考核评价机制。

(四)思想认识和能力有待提高

部分稽查干部缺对涉及稽查案件的重大问题进行前瞻性、全程性的研究和思考,缺乏在税收实践中摸索、探索和创造性的工作;同时,熟悉政策法规、稽查业务、财会核算及电子查账的复合型稽查人才匮乏,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税务稽查作用的持续、高效发挥。

三、如何规范税务稽查执法行为

(一)树立税务稽查长效理念

构建税务稽查长效机制是税务稽查工作的重要理念,也是实现税务稽查目标的根本要求。税务稽查的根本目标是:规范税收秩序,促进依法纳税,提升税法遵从度,提高税收征收率。检验税务稽查工作的标准,可界定为税收秩序是否规范、依法纳税意识是否增强、税收违法是否减少、税法遵从度是否提升、税收征收率是否提高。因此,税务稽查必须选准对象、深入检查、依法处理。发挥稽查威慑力,促进纳税人自觉依法纳税。坚决克服税务稽查工作中的短期、低效现象,实现稽查执法由低效向高效转变,由眼前向长远转变,由治标向治本转变。

(二)构建科学的选案机制

从税收管理现状看,逃税与反逃税的斗争将长期存在。如果纳税人的涉税违法行为能及时发现,并依法查处,税收违法行为就会逐渐减少。关键是要全面收集信息,科学分析信息,有效利用信息,选准检查对象。一是要建立征管查信息共享制度。将纳税人提供的税务登记、发票使用、纳税申报、税款缴纳、财务报表等信息,以及税务机关内部征收、管理、稽查环节的执法信息,全部纳入税收征管综合管理系统,实现信息即时、全面共享。二是要建立向第三方采集涉税信息制度。建立第三方定期向税务机关报送涉税信息制度,全面掌握纳税人的涉税信息。与税收联系紧密的信息要实现网络共享,如银行的资金信息、运输部门的货物运输信息、海关的商品劳务进出口信息、水电油气部门的能源资源消耗信息、工商管理部门的登记注册信息、土地房产车船管理部门的财产信息等,都要与税务机关建立信息联网。三是健全涉税违法举报制度。各级税务稽查局设立举报中心,受理和管理涉税违法举报业务,设立上门举报、信函举报、电话举报、信息举报、网络举报等方式,畅通举报途径。鼓励法人和公民举报涉税违法行为,对经查实的按贡献大小给予奖励,并为举报人保密,维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四是开发运用稽查选案软件。在从纳税人申报、税务机关执法、第三方提供、涉税举报和相关部门交换等环节获取涉税信息的基础上,开发运用稽查选案软件,提高稽查选案的准确性,构建及时发现涉税违法行为的机制,为有效开展税收检查提供条件。对没有涉嫌违法的纳税人,尽量减少税务检查,这是对守法纳税人的一种激励。

(三)构建严格的检查机制

依法严格查处税收违法行为,是发挥税务稽查职能作用的关键。构建严格检查税收违法的机制,关键在三个方面。一是要做好查前准备。查前充分了解和分析纳税人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申报纳税等情况。选准检查切入点,制定有针对性的检查方案。编写行业税收检查指南,组织查前培训,熟悉相关税法,掌握查账技巧。二是要明确检查职责。成立税收检查组,实行组长负责制。明确组员分工和职责。签订税务检查责任书,落实检查责任制。三是要深入细致检查。明确各税种必查项目,规范稽查工作底稿。灵活运用账簿检查、第三方信息比对、实地查证、外围调查、发票协查等方法,重点检查纳税人票、货、款运转情况。加大交叉检查和上级检查下级的工作力度,减少执法干扰。推行分级分类检查,对不同的检查对象,配备相应的检查力量,采用针对性的检查方法,增强税务检查效果。

(四)构建公正的处理机制

一是要完善集体审理制度。根据稽查案件查补税款大小及违法情节轻重,对稽查案件实行三级审理制。查补税款较小、情节较轻的案件,由稽查局审理部门集体审理;查补税款较大、情节较重的案件,由稽查局集体审理;对重点企业以及查补税款巨大、案情复杂的案件,按照《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由同级税务局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审理。确保案件查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正当,定性准确,处理得当。

二是建立分类处罚制度。对纳税人的涉税违法行为,要区分是主观故意还是无意失误,是初次违法还是屡查屡犯,是积极纠正还是应付对抗,进行分类处罚,鼓励纳税人自查自纠,积极整改。加大重大典型违法案件公开曝光力度,促使纳税人自觉依法纳税。

三是严格处理决定执行制度。构建坚决抵制干扰、各方协作、依法强制执行的刚性执行机制,确保处理决定及时执行到位。

(五)构建有力的保障机制

1.健全税务稽查法规体系。修改完善《税收征管法》,设立税务稽查专章,明确税务稽查的定位、机构、职责、权力、手段、规程等内容。明确第三方向税务机关提供涉税信息的法定责任。抓紧修订《税务稽查工作规程》,规范《税收征管法》与相关法律的衔接,增强税务稽查执法的可操作性。

2.完善稽查管理体制。推行全国统一垂直领导的税务稽查管理体制,组建跨行政区域的税务稽查机构。构建科学、规范、高效的稽查组织体系。

3.加强人才、经费、科技保障。严把稽查人员入口关,把政治素质高、业务素质强的干部选拔到稽查工作岗位。完善稽查人才库管理办法,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稽查人员业务技能。保障税务稽查经费,建立大要案件查办激励机制。积极构建税务稽查信息化平台,提高信息化条件下的稽查执法能力。

4.制定税务稽查中长期规划。以全面规范税收秩序、促进依法纳税、提高税法遵从度为根本目标,制定涉税案件查处、税收专项检查、税收专项整治等中长期工作规划,确保税务稽查职能得到全面、有效、持续发挥。

5.建立税务稽查效能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对内规范管理,对外规范税收秩序、促进依法纳税等全面反映稽查成效的指标体系,严格考核,科学评价税务稽查成效。

(六)构建高效的协作机制

1.要完善内部协调制度。以职责明确、运转有序、目标一致为导向,构建稽查与征收、管理的互动协调平台,实现征管查信息共享。加强典型案件和行业检查剖析,总结税收违法的特点和趋势,及时向征管部门提出加强征管的建议。

2.要完善外部协作制度。健全外部协作法规,明确职责,规范流程,落实责任。通过联席会议、设立联络员、网络互动等方式,实现信息共享,加强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

3.建立违法情报交换制度。在国税、地税、纪检监察、公安、检察、法院、审计、海关、工商、银监等部门,建立相关违法情报交换制度。发现重大案件,实行联合检查,形成查处合力。

(七)加强稽查专业化人才建设

“人才是第二税源”,稽查干部工作能力如何,直接关系到稽查工作质效,关系到稽查事业成败。

一是提升执行能力。通过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稽查干部队伍建设、文化引领、绩效激励等措施相结合,激发干劲,凝聚合力,进一步强化责任、强化管理、强化制度,确保政令畅通,使各项稽查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提升业务能力。通过建立激励机制,突出“三抓”(抓学习、抓培训、抓考试),以老带新,相互交流,建立学习交流园地,充分调动干部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从要我学转变到我要学,做到以考促学、以学促查,以训促学、以训促查,全面提升稽查干部业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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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央决策部署,税务总局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地推进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以整改开局亮相,从活动一开始,就推出了“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突出“便民”两个字,以“打连发、呈递进、抓落实、重实效”的方式分批推进,打出便民办税“组合拳”,最大限度为纳税人提供便利。

谋实策,强化活动组织领导。税务部门95%左右的税务干部在市县及以下地区,人数多、战线长、分布广,直接与群众和纳税人打交道,税收执法和纳税服务的好坏,直接关系到税务部门乃至党和政府形象。税务总局党组高度重视,将“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作为扩大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推动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的有力抓手,专门成立“便民办税春风行动”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深入讨论研究。要求各级税务机关分批进行,从措施推出、落地跟踪、明察暗访、绩效考核、责任追究到制度完善形成管理闭环,建立环环相扣的持续改进长效机制。全国70个省级税务机关已全部成立“便民办税春风行动”领导小组,共推出公开行政审批清单、提高办税服务效率、全面推行首问责任制、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促进诚信纳税、公开执法权力清单六项重点行动。

出实招,打出便民“组合拳”。2月17日,税务总局公布87项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对审批事项实行清单管理。截至4月11日,先后推出16项便民措施,比如,为治理雾霾打出一套涉及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车船税等多税种并举的防治大气污染“组合拳”;逾期未办理的出口退(免)税可延期;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在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已经取消11项的基础上,再次取消4项税务行政审批项目,第一批服务提速通知等,一系列“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受到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欢迎。办税人员王润勇对于简化丢失专用发票处理流程的做法连连称赞:“今后不用报税务局审核了,可以少跑一趟,不仅节省了费用,更节省了时间。”4月还陆续推出了机动车网上办税(车购税)系统试运行、减并涉税报表和公开执法权力清单等一系列便民办税措施。

见实效,唱响“最炫服务风”。各地税务机关积极响应,迅速行动,从简并纳税环节、减少附送资料、自助网上办税、纳税咨询培训、国地税局共建热线、跨县同城通办等方面改进工作,全力推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在基层落地生效。河南省兰考县国税局提升办税效率,把81.2%的依申请涉税事项变为“即办类事项”,对不能即时办结的涉税事项实行限时办结,共减少106个办税环节。兰考县地税局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集中办公,推进“一窗式受理、一站式服务”,提高了效率,方便了群众。重庆市璧山县国税局提速办税效率,推行手机申报、网络申报、网络发票和网上发票认证,网络申报率超过60%;与地税局联合进户检查,避免多头进户、重复检查。江苏省国税局陆续出台《税收检查任务管理办法》、《纳税服务工作任务管理办法》等措施,努力形成便民办税的长效机制。江西省国税局打好“六零六化”组合拳,将总局六项重点行动细化为18项具体措施。山东省国税局在全省运行“出口退税服务微信平台”,由专人负责解答咨询问题,大大增强了出口退税宣传和服务的“落地率”。广东省国税局推行“行政审批业务进大厅”,将行政审批工作前移至办税服务厅。陕西省国税局、地税局共同联合公布A级信用纳税人名单、联合曝光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和推进联合检查等九项联合措施。

受欢迎,社会各界充分肯定。福建省国税局推出“方便出口退税、促进外贸出口”等十项便民办税举措,社会各界对此纷纷“点赞”。省长苏树林批示:“省国税局认真贯彻总局要求,在全省国税系统开展‘六提速、三减负、三公开、一首问’便民活动,推出方便出口退税、促进外贸出口十大措施,将总局的‘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落到实处,赢得了各界好评,支持了福建经济社会发展,感谢省国税系统同志的努力。”吉林省农安县国税局开通流动办税服务车上门服务,为残疾纳税人、偏远地区纳税人开展预约上门服务。省委书记王儒林在当地调研时,对税务部门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方便纳税人办税的举措给予充分肯定。重庆市国税局、地税局高起点谋划、高效率启动、高标准推进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中央第十二巡回督导组对该局工作给出了“真抓”、“真学”、“真听”和“真改”的评价。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翁杰明批示:“国税局以‘扎根工程’和‘春风行动’为载体,推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行业特色鲜明,内容既丰富又实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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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会计监督 长效机制 有效措施

会计监督是财政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会计监督情况关系到经济资源的合理配置,关系到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整个社会的诚信建设。医院会计监督作为会计监督的一个具体的行业表现,也关系到社会的方方面面,尤其在医院的财务管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如何建立一种长效机制对财务管理的意义非常重大。

一、医院会计监督现状

我国经过了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经济生活逐步与国际接轨,会计监督体系逐渐建立,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现阶段出还存在着很多不足。医院会计监督也不例外,还存在很多的问题。

(一) 监督体制不完善

在内部监督方面,很多医院尤其是小型医院、私立医院,负责人缺乏监督意识,内审机构得不到重视,力量薄弱,形同虚设,发挥的监督作用极其有限。

在外部监督方面,以财政、税务、审计为代表的政府监督重点是对财政资金收支的监督,通常对于不同行业不同企业采用同样的检查标准,从而忽略了医院自身的特点和需要,导致出现很多不协调现象,而且相关法律法规的滞后制约了会计监督的手段和力度。

(二) 医院会计监督不力

会计工作者作为医院的一份子,往往要无条件的服从管理者的意志,失去了会计工作者应有的独立性,造成很多会计人员根本无法自由行使其监督职能。

(三) 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观念不强

一方面我国很多会计人员知识结构不完善,业务水平偏低,还不够专业,另一方面,会计人员的监督意识不强,法制观念淡薄,缺乏职业风险意识和职业判断能力,自我管制能力差,会计监督弱化,使得会计信息失真。

(四) 信息技术使会计造假手段多样化

信息技术的发展给社会带来了巨大的变化,它在会计行业的应用使得会计工作更加简单、更加便捷。但另一方面也给一些人可乘之机,他们利用先进的技术使得会计造假更加隐蔽和复杂化,会计造假的方式也多样化,从而大大增加了监督检查的难度。

二、建立医院会计监督长效机制的重要性

会计在医院财务管理中发挥监督职能,对于改善单医院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有非同寻常的意义。建立了医院会计监督长效机制首先能保护医院的各项资产安全性和完整性,医院的资产结构复杂,更新迅速,通过定期的财产清查,能确定各项资产的实存数和账面数,加强对资产的保护;其次财务收支中的违法违纪问题都会得到有效的控制和制止,从而保证企业各项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再次加强会计监督是防止医院会业计信息失真现象,从而正确真实的反应医院的经营状况,最后建立医院会计监督长效机制能规范这个行业的会计行为,为促进社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良性循环做出相应的贡献。

三、建立医院会计监督长效机制的有效措施

(一) 完善相关法律体系建设,为医院会计监督提供法律保障

会计监督的有效实施,离不开一系列的法律法规,要在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下进一步完善我国法律体系的建设。尤其对一些特殊行业,最好形成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形成以《会计法》为中心辅以相关配套法律及相关法规的实施的会计法律、法规体系,使得会计监督真正做到有法可依。

(二) 认真贯彻各项法律法规的实施

当然,法律法规只有执行了才算发挥它的效力。一方面医院的管理层必须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充分认识有效会计监督的重要性,认真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和统一颁布的会计制度,积极支持会计监督人员的相关工作,另一方面,管理层应该经常收集相关的会计法律法规和政策,对会计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增强会计工作者的职业风险意识、职业判断能力、自我管制能力以及法律意识。

(三) 建立和完善的医院内部控制体系

一方面要充分保证工作人员的独立性,对参与医院经济业务事项所有过程的工作人员要相互分离、相互制约,重要经济事项的决策和执行要明确相互分工和制约的程序,明确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实行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另一方面,要对参与医院经济业务事项所有过程的工作人员进行定期考核审查,对不履行自己职责义务的人员进行依法处理处罚,切实提高监督成效。

(四) 加强外部监督,内外监督相结合

加强外部监督主要体现在加强政府监督和加强社会监督两方面。政府监督主要是加强财政、审计、税务机关对医院会计工作的监督,加强社会审计监督主要是加强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监督。只有在建立健全医院内部监督制度的基础上,加强外部,将内外监督结合起来,保持内务监督协调一致,才能真正会计监督的有效性。

(五) 应用信息技术会计监督手段

在信息化时代,医院也几乎都实现了信息化管理,药品管理系统、收费管理系统、财务管理系统等都是医院的财务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彼此独立的工作却又是紧密相连的,构成了医院完整的财务管理网络化体系。因此医院要大胆探索会计监督检查的方式方法,提高检查的技术手段和科技含量,改进检查的组织方式和形式。这样才能够大大提高医院会计监职能的作用,提高信息的准确性和使用价值,强化医院会计监督职能。同时,利用信息技术,还有助于财务处与管理人员之间的沟通协调,能够缩减工作量并提高工作效率,有利于加强对医院的综合管理。

有效的医院会计监督在医院的综合管理中的重要地位。可以说,有效的医院会计监督就是医院管理的有机组成部分,没有完善的会计监督就没有科学的综合管理。要做好医院会计监督工作,在重视会计监督职能的同时还要结合医院自身的实际情况和医院所处的外部环境,充分认识把握当前医院会计监督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积极面对各项挑战。只有将会计监督作为一项重要的内部控制机制工作,并建立一种长效机制,才能确保医院各项经济业务的合法性、合理性,推动医院的可持续性发展。

参考文献:

[1]贾秀芹.浅谈如何建立医院会计监督的长效机制.财会天地.20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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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认真落实组织收入原则。继续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坚决杜绝寅吃卯粮收过头税、转引税款等行为。大力清缴陈欠,严格控制新欠,坚决防止和制止以各种名义拖欠税款。科学分析税收政策调整对经济税收的影响,及时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充分发挥税收调控经济的职能作用。

2、加强税收经济分析。及时掌握影响税收收入的主要经济参数和企业财务指标变化情况。建立多级政策反馈机制,认真分析和评估重大税收政策调整效应。继续深化税收收入能力估算和税源分析工作。深入开展税收征管状况监控分析,努力形成点面结合、逐级递进的分析机制。

3、深化两个系统应用。完善保障机制,通过改进工作讲评、加大复审复核力度、加强督导考核、强化责任追究等手段,进一步提高系统运行成效。丰富评估方法和模板,强化生产要素分析方法应用,有针对性地加大重点行业、重点税源企业评估力度,积极拓展评估范围,以主体税种带动其他税种实现综合评估。依托两个系统,全面落实税源监控、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的互动机制。

4、继续开展管理增收工作。在去年管理增收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管理增收工作长效机制。结合税源调查工作,确定管理增收工作的任务目标和工作措施,并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基层税源管理单位和稽查部门,明确工作责任,抓好督导检查,按月通报完成情况,确保管理增收工作取得明显效果。

二、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加大依法治税力度

5、强化执法监督。制定重大执法事项听取意见制度、听证制度、合法性审查及集体决定制度,提高税收执法透明度。严格执行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做好审核把关、备案备查工作,健全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反馈评价及内部管控机制。落实新的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调整和优化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标准,强化对审理质量的考核。加强税务行政听证、复议、应诉工作,探索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完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的内部工作机制,增强税收执法监督效果。

6、规范执法行为。加强和改进税收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工作,建立分级分层次的检查模式,优化检查结果评价考核办法,加强发现问题的整改力度,提高检查质量和效率。深化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应用,严把申辩调整质量关,及时处理系统运行中发现的问题,不断提高运行成效。深化税收执法责任制考核,与目标管理考核有机结合,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7、加大稽查力度。全面完成上级安排的检查项目的同时,结合全市征管状况,选择部分项目开展检查。积极利用现有信息系统,实行信息化选案,重点对医药、水泥等行业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和区域专项整治。巩固和扩大打击发票违法犯罪专项斗争成果,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严厉查处各类虚开和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抵扣凭证等税收违法行为,保持对骗取出口退税行为的高压态势。加大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的查处和曝光力度,增强税务稽查的震慑力。发挥以查促管作用,深入分析税收违法案件规律,有针对性地加强税收管理。

三、深入推进信息管税,提高征管服务水平

8、大力实施信息管税。加强信息采集和信息共享,严把数据采集关,保证各项数据及时、完整、准确。积极推进税务机关内部之间、与政府有关部门和相关社会组织之间信息共享。做好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信息交换等工作。加强信息综合分析利用,进一步拓展信息集中的范围,健全税收风险预警等指标体系,加强信息比对,查找和堵塞征管漏洞。强化信息系统支撑,提高税源管理实效。

9、继续夯实征管基础。严格户籍管理,充分利用两个系统,加强非正常户监管。深化外部信息应用,加强社会综合治税网络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发票管理条例,按照上级部署推进普通发票改革。加强与地税部门配合,积极稳妥地做好税控收款机推广应用工作。强化行政监管和行业自律管理,不断提高涉税鉴证业务质量和执业信用。

10、做好信息技术保障工作。按照省局要求,做好金税三期工程建设相关工作。深化数据处理分析,创新数据处理分析工具和手段,拓展数据利用范围,加强数据预先应用和预警。加强数据质量分析,探索有效避免异常数据产生的方法,建立及时检测和修改异常数据的长效机制,为深化数据分析应用奠定基础。应用数据综合分析利用平台,提高数据采集层级,扩大数据交换范围,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利用应用系统运维管理平台,加强运维和安全管理。加强网络运行监控,提高网络与信息安全防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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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管理创新实行系统管理与人工管理相结合。近年来,税务机关普遍重视信息系统的开发和利用,而忽视了管理思想和管理体制的创新,导致网络与数据在不同部门间相互孤立,投入与效益难以匹配。应积极推进管理创新,不断研究高新技术条件下的税收征管流程再造和组织结构优化,提升信息系统的技术标准和功能作用;借助网络简化信息传递的中间环节,降低征纳成本,提高效率。

推进税务机关与相关部门信息化建设协调发展。目前,银行、贸易、通信等主要经济部门信息化发展迅速,无论是机器设备的现代化更新,还是操作人员的业务素质,都优于税务系统,而企业的信息化建设相对于税务机关又整体滞后。在这种现实面前,税务机关应调动各方面的力量,推进与相关部门和企业的信息化建设协调发展。

建立全国统一的计算机网络。当前,全国各地信息化建设水平差距很大,制约了网络功能的发挥。税务机关可借助政府和社会的力量,在全国各地建立税务管理计算中心,形成全国计算机网络。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在计算机系统中建立其在银行存贷款开户。力求纳税人的纳税申报、纳税核算、税款征收、催缴欠税等全部由计算机处理。

二、监控拓展推进政府监控向社会监控拓展。实施税源监控不只是政府部门的职责,税务机关更不能单打一,因为税源监控涉及经济活动的各个领域,相关部门和人员都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税务机关应积极主动地加强与社会相关部门的联系,建立社会化监控网络,扩大监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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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机构扁平化; 农村; 纳税服务

当前,各地税务机关正在推行机构扁平化改革。这项改革的目的是实现扁平化管理,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它是税务机关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能力的重要战略举措。机构扁平化改革给优化农村纳税服务工作带来新的挑战。如何在机构扁平化条件下优化农村纳税服务,是值得研究的问题。

一、机构扁平化对农村纳税服务的影响

直接影响农村纳税服务工作的是县级税务机关的扁平化改革。县级税务机关扁平化改革的基本做法是,撤销税务分局、税务所等二级单位,县税务局不再是领导机构,主要职能变为管理和服务,减少了管理层次。同时,按照税收业务流程化的要求设置税费服务科、税费管理科、稽查局等内设机构。由于乡镇税务分局撤销,所有税务人员集中到县城上班。

机构扁平化改革对优化农村纳税服务的直接影响是不利的。机构没有了,人员撤走了,服务的主体从纳税人身边离开,税务咨询、税款缴纳、发票领购都没有以前方便,纳税人的办税成本提高了。可以说,机构扁平化改革导致了农村纳税服务的缺失。

出现这种情况的根本原因是税务机关在实施扁平化改革过程中错误理解了扁平化管理。扁平化管理是一种将内部组织进行简化、减少管理层次、使原有的金字塔式的组织结构扁平化的管理方式。扁平化管理的优势是减少管理人员、降低管理成本,使信息传递的速度加快,有利于对环境变化作出迅速、灵活的反应,并可让基层得到更多的决策权。扁平化管理要求在机构扁平化的同时,重组业务流程,实现业务对应的扁平化。

机构扁平化改革的目标是实现扁平化管理,提高管理效率。其核心在于减少管理层次,优化业务流程,下放管理权限。县级税务机关进行扁平化改革,撤销乡镇税务分局是正确的,但并一定要将所有人员集中在远离农村纳税人的县城。

二、自建纳税服务点是优化农村纳税服务的长效机制

各地在扁平化改革后,面对农村纳税服务的缺失,提出了许多有益的办法,如开通流动纳税服务车、委托农村信用社代办纳税服务等。这些措施的实施,取得了较好的纳税服务效果,但它们无法从根本上优化农村纳税服务。

流动纳税服务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满足农村纳税人的需要,但它不能一直呆在农村纳税人身边。农村纳税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申请服务,错过了流动服务车,只能等下一次流动服务车的到来,或自己前往设在县城的纳税服务大厅申请纳税服务。流动服务车在服务的主动性、持续性、及时性等方面都无法满足农村纳税人的需要。

农村信用社遍布各个乡镇,甚至村庄。委托农村信用社代办纳税服务能够为农村纳税人提供持续的纳税服务。但纳税服务毕竟不同于一般的商业服务,它是一种依法行政行为,既是服务也是管理。税务机关能够将部分服务项目委托给农村信用社,但许多项目是不能委托的,如税款征收、税收强制执行、发票管理等。作为税务机关的行政行为,实施这些管理服务活动,既是法定权利,也是法定义务。税务机关把这些事项委托他人,是滥用权力,也是转移义务,是不合法的。再者,农村信用社有自己的主业,代办纳税服务只是副业,是顺便做的事情。他们代办纳税服务的积极性、主动性、全面性、有效性、合法性都不如税务机关直接提供纳税服务。

从根本上优化农村纳税服务,还得税务机关自己。可行措施是自建纳税服务点,即在乡镇、集市建立纳税服务点,派驻纳税服务员,由税务机关直接提供纳税服务。这些纳税服务点不是一级税务机构,仅是县税务局纳税服务与管理科的一个办公点。派驻其中的纳税服务员代表县税务局履行纳税服务与管理的职责,向纳税人提供“一窗式”服务。

自建纳税服务点并不影响机构扁平化改革的成果。它仅是变税务管理与服务人员集中办公为分散办公,实现从“坐等纳税人”为“走近纳税人”的服务转身。县级税务机关的机构设置不用改变,人员隶属与管理关系不用改变。

机构扁平化改革为自建纳税服务点提供了有利条件。一方面,机构精减,使大量人力和资源向征管服务一线倾斜,有足够的人力用于自建纳税服务点。如湖北省黄梅县,机构改革前总人数为194人,各分局征管人员共132人,占总人数的68%;机构改革后,通过清退临时工、提前退休等方式,人员精减为144人,直接从事征管和服务人员共107人,其中纳税服务科22人,税收管理设5个科共85人,占总人数的74%,征管与服务的人力得到了加强。机构扁平化改革后,黄梅县设置了四个管理科,安排了54名税务干部,负责全县15个乡镇的税收管理。按照自建纳税服务点的思路,在不动用纳税服务科人员的前提下,平均每个乡镇可以安排3名以上干部负责征管与服务。

另一方面,与机构扁平化配套的业务流程优化和权力下放,使纳税服务有了明确的操作规范,纳税服务人员有了明确的工作职责和较大的工作权限。如江苏省淮安市地方税务局在机构扁平化改革中大胆探索,在全国率先取消各项涉税审批权,只要纳税人提供的申请资料准确、完整,一律由前台窗口工作人员履行以往分局长、局长的职责,实行当场备案(审批)。纳税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由事后调查环节负责;数据分析部门通过内外部信息交换、比对,加强对纳税人申报真实性的审核;稽查部门对虚假申请行为进行严厉查处,确保税法刚性和威慑力。自建纳税服务点作为设在乡镇的服务窗口,驻点税务人员也可按此模式为农村纳税人提供纳税服务。

三、优化农村纳税服务的保障条件

税务机关在各乡镇建立纳税服务点,就是在农村纳税人身边建立了一个固定的服务场所,使税务机关向农村纳税人提供直接的、全面的纳税服务成为可能。但要真正实现优化农村纳税服务的目标,必须建立相应的保障条件。

(一)人员保障

优化农村纳税服务,不仅需要有足够的税务人员,更需要有高素质的税务人员。后者是优化农村纳税服务的关键。由于农村纳税服务点人手少,每个驻点税务人员必须能够为纳税人提供全面的纳税服务。这些服务包括税款计算与纳税申报的辅导、纳税申报提醒、发票供应、税收政策的分析与培训、税款征收、证明服务等。提供这些服务对税务人员提出了以下要求:一是掌握税收政策法规的基本内容和新变化,能够为农村纳税人提供准确的咨询服务;二是掌握企业会计核算的基本方法,能够辅导纳税人的会计核算和税款计算;三是掌握发票管理的政策要求,能够为纳税人办理发票供应业务;四是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能够以通俗的方式准确地向纳税人阐述税收政策和纳税要求;五是具有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能够熟练地操作税收征管软件和办公软件。

从现实情况来看,基层税务机关同时具备以上能力的人员并不多。这是制约税务机关优化农村纳税服务的主要障碍,也是税务机关在转变职能、优化服务、提高效能的过程中必须跨越的障碍。为此,税务机关必须加大干部教育与培训的力度,构建学习型组织。一方面对基础差、业务能力差的税务人员开展集中培训,使其达到纳税服务岗位的基本能力要求;另一方面建立并实施税务干部定期轮训制度、自主学习制度、技能考核制度,让税务人员及时掌握新的税收政策和征管办法,熟练掌握征管与服务的各种新要求、新方法和新工具。

(二)制度保障

为了使农村纳税服务点真正发挥税收管理与服务的功能,必须建立相应的保障制度。其中,最重要的是税务执法行政责任制。税收执法行政责任制是以我国现行的税收法律、行政法规所确定的税务机关的法定职权和职责为基础,依法确定执法主体资格,通过对法定职权职责的分解,明确执法责任,规范执法程序、考核执法质量、追究执法过错责任的一项执法监督制度。农村纳税服务点分散在各个乡镇,远离上级领导,只能通过制度明确其职责、规范其行为,才能有效保证服务质量,规避执法风险。

农村纳税服务与征管税务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应包含以下四个内容。一是明确农村纳税服务岗位职责,确定工作标准,解决“做什么”的问题。与一般岗位不同的是,农村纳税服务岗是综合管理岗位,其职责应包括税法宣传与咨询、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发票管理、证明管理等。二是规范涉税事项,减少审批环节,解决“怎么做”的问题。农村纳税服务岗位任务多、责任重,高效完成任务的前提是纳税服务与管理人员拥有独立自主处理事务的权力。因此优化农村纳税服务的必然要求就是减化业务流程,减少审批环节,象淮安地税局那样,只要纳税人提供的申请资料准确、完整,一律由前台窗口工作人员履行以往分局长、局长的职责,实行当场备案或审批,当地完成纳税服务。与此同时,作为对服务与管理质量的保障和权力行使的规范,必须制定业务操作规范,使农村纳税服务岗位人员的工作有章可循。三是建立考评机制,实施责任追究,解决“做得怎么样”的问题。根据农村纳税管理与服务岗位工作职责,确定考核指标,制定考核办法。同时,将考核结果与奖金、收入挂钩,并与公务员年度考核、评优评先等评选相结合。四是健全制约机制,强化监督运行,解决“做得不好怎么办”的问题。首先强化档案管理,农村纳税管理与服务岗位工作人员各项操作均应按业务操作流程的要求,保存好相关档案和工作底稿,以备检查与考评;其次加强考评监察,及时对农村纳税管理与服务岗位人员的工作进行跟踪监督,及时纠错,及时追究相关责任。

税务行政执法责任制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在实施的过程中,必然要建立农村纳税管理与服务岗位责任制、农村纳税管理与服务业务操作规范、农村纳税管理与服务岗位考核办法等一系列制度。除此以外,还应建立相应的税源管理办法、税款征缴办法等。特别应该建立与农村条件相适应的税款缴纳制度,避免农村纳税管理与服务人员接触税款。银行批扣税款是一个很好的选择,即对定期定额的个体户,纳税人在自愿的前提下,与金融机构签订协议,实行批扣方式缴纳税款。

(三)技术保障

农村纳税管理与服务岗位人员提供纳税服务,需要信息技术支持。当前亟需开发农村税收征管服务系统,通过计算机网络技术、通讯技术、数据库技术建立起完整、动态、实时的农村税收征管服务信息交互平台,使得每一个纳税服务点都能够按照“一窗式”的标准接待农村纳税人。同时,应改造税收征管核心软件,建立与农村税收征管信息系统的接口,使农村税收征管服务系统的数据能够批量导入征管核心软件,实现信息的统一处理,也实现县局机关对农村纳税服务点业务工作的监控。

综上所述,税务机构扁平化改革给优化农村纳税服务工作带来了挑战,更带来了机遇。通过开通活动服务车、委托农村信用社代办纳税服务等方式,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弥补机构撤并后农村纳税服务的缺失,但不是优化农村纳税服务的根本途径。优化农村纳税服务的长效机制是在乡镇建立纳税服务点,持续全面地向农村纳税人面对面地提供纳税服务。为此必须建立人员保障、制度保障和技术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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