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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工地安全防护措施8篇

时间:2023-05-31 08:35:10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施工工地安全防护措施,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施工工地安全防护措施

篇1

关键词:低压电气;供配电;分析

在现代经济社会发展速度日益加快,城市化建设规模持续扩大,对供电安全、供电质量的要求、电气设备的要求、供电质量的要求也提出越来越高的要求,对变配电设备的检查修理要求也日益严格和规范。因此,不断加强如何实现并满足这些要求,是我们急待解决的问题,学习新技术新工艺,不断提高检查修理工作的效率和可靠性,提高服务质量才是解决之道,才能为设备发展提供可靠的电力保障,并适应新时期对我们的各项要求。

1 电气设备的安全防护措施分析

在我们的生活中,尤其在商务办公区、化工厂区等场所会经常发生大面积停电事故,更有甚者会导致通讯、交通、能源等损失,为防止和避免这种损失,必须加强对高低压变配电设备安全管理与维修,必须有预防措施,结合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各种演练和安全检查,消除各种隐患,真正做到防范于未然。

大量研究结果和实践表明:多变且复杂的使用环境会直接影响电气设备的正常运行。因此,电气设备的使用环境,也显著影响了电器设备的安全防护的有效性。现阶段,包括粉尘污染、湿度过大以及腐蚀问题的产生均有可能导致其影响环境范围内低压电气设备的有效运行。与此同时,异常物体进入电气设备运行系统当中也有可能导致设备运行出现非正常动作。因此,低压电器设备安全防护的关键是如何将异常物体因素与电气设备的正常运行以及这些环境因素相隔离。

在当前技术条件支持下,可以借助于对密封结构、防护罩以及过滤网的综合应用实现对低压电气设备外壳的有效防护,使外界环境各类因素能够与电气设备之前形成有效的隔离,从而达到安全防护的关键目的。与此同时,基于以上有关低压电气设备安全防护基本原理的分析,现阶段所涉及到的具体防护形式主要可以分为两种类型:首先是有关人为性因素的控制,即相关工作人员在实践工作过程当中应当严禁与电气设备外壳待危险标志的部件发生直接接触,与此同时,还应当通过有效落实日常性监督管理工作,以达到阻止外界异常物体进入电气设备内部的目的;其次是控制有关客观性因素,即应当那个防止电气设备在正常运行过程当中出现以直淋、滴落、直浸、直溅以及直潜形式出现的液体进入问题,以保障相关电气设备的可以正常使用。

2 低压电气供配电设备的安全防护措施

在有关低压电气供配电设备的安全防护过程当中,需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开展工作,确保低压电气供配电设备均能够实现良好且稳定的应用性能:

2.1 在高压线路及低压线路敷设区域的下部位置,应当避免出现任何形式的建筑工程项目施工,也不得在该区域范围内进行建筑施工项目生活设施或是作业棚的临时性搭设处理。与此同时,应当安排专人以巡查的方式,确保高低压线路敷设周边区域内不存在任何杂物或是构建的堆放问题。

2.2 在实际施工过程当中,应当杜绝将脚手架搭设在相邻架空线路位置,确保电压等级在10kV单位以上的架空线路边缘相对于施工现场各种垂吊物边缘位置的有效距离保持在2m单位及以上;再次,在有关低压线路的设置过程当中,需要确保线路敷设位置在地表以下,或是对其进行架空处理(架空处理下应当确保电缆线路金属外皮能够在进户端位置实现可靠性接地)。

2.3 在实际施工过程当中,基于对施工作业人员实践操作安全性因素的考量,应当确保架空线路边线位置相对于架具结构的边缘位置留有一定的安全距离。更为关键的一点在于:在现行施工规范及标准当中,应当针对这一安全距离进行详细的规定。在当前技术条件支持下,多以邻近架空线路的电压等级差异性实现对安全距离的有效划分。一般情况下,在邻近架空线路电压等级低于1kV单位的情况下,架空线路边线位置应当保持与架具结构边缘位置4m及以上的安全距离;而在邻近架空线路电压等级在1kV单位以上且10kV单位以下的情况下,架空线路边线位置应当保持与架具结构边缘位置6m及以上的安全距离。从这一角度上来说,结合低压电器供配电应用实际情况,针对这一安全距离进行合理调整同样是安全防护的重要内容之一。

2.4 若受到客观因素限制影响,无法在施工现场满足以上各类型安全距离的设定,就要求预先针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位置进行必要的防护处理(可采取增设警示标志或是增设防护栏的方式),在确保施工作业人员人身安全的前提条件下有条不紊的展开施工作业。

3 保障低压电气供配电设备安全管理的必要措施

如果将低压电气供配电设备的应用视作一个整体系统,这一整体中最为基础与根本的环节之一则是安全管理。从大量的实践研究中,我们可以得到以下结论:只有先确保低压电气供配电设备管理的安全性,才能够确保真正实现以上各类型设备在整个运行系统中相关功能。在这一过程当中,要求相关工作人员面向低压电气供配电设备终端应用客户进行相关的安全管理知识的宣传与普及,配合相应设备定期性维修检修工作的开展,提高客户方面对于低压电气供配电设备安全管理与使用的认知水平。与此同时,管理方面还应当安排专人以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的方式,针对处于运行状态下的各类型低压电气供配电设备进行系统且全面的检查,在这一阶段发展各种低压电气供配电设备存在的主要安全隐患问题,最大限度的确保用电设备运行的正常性与稳定性。更为关键的一点在于:无论是对于何种类型的低压电气供配电设备而言,均应当在既定的时间范围内进行相应的预防性试验,结合预防性试验所反应的设备运行状态,针对现阶段所采取的防护措施进行必要的调整与优化,借助于此种方式确保接地网以及接地电阻正常使用的安全性与稳定性。在此基础之上,对于自备电源的客户来说,需要重点关注对用电防护措施的有效宣传与落实,定期展开相关机电保护设备的优化升级与维护,确保其所执行的检验工作能够与现阶段低压电气供配电设备安全管理的相关标准相适应。

4 结束语

在生活与工作中,供配电系统是否可靠和安全,将直接关系人身生命安全,因此,任何事故都会将导致难以估计的后果,因此,供配电系统尤其是常用低压电器供配的安全性是及其重要的。

参考文献:

[1] 张冰,许立国.浅析供配电设计中电力监控系统的作用[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1,(07).

[2] 程晓荣.宽带电力线通信信道特性及网管技术研究[D].华北电力大学,2006.

[3] 吴正平.超高层建筑配电系统设计介绍[J].建筑电气,2011,(09).

[4] 徐晓丽.建筑护结构热分析及人工冷源智能控制系统研究[D].天津大学,2007.

篇2

关键词:地铁工程;安全管理;防护措施

U231.3

因为地铁工程与城市发展以及人民生活有着很大的联系,所以其是一项重要的项目,地铁工程施工过程中因为有很多自身结构的安全问题、环境问题、施工方案问题以及员工的安全意识问题所面临着,而这些都会使得施工安全事故发生。基于此,各参建单位需要对施工的安全的重要性进行充分的认识,从而对自身的施工安全管理经验和水平不断加强,积极促进地铁施工的安全发展。

一、地铁施工的安全问题的产生原因

1.地铁施工技术不规范

地铁项目的施工人员和设计人员对地铁施工的技术规范和管理要求把握不够透彻,不能把技术规范和制度体现到施工的各个步骤当中,这提升了发生地铁施工事故和工程质量问题的频率。比如由于技术原因导致的混凝土产生裂缝和蜂窝麻面等等。

2.地铁施工中安全管理存在漏洞

有些地铁项目的施工公司对于安全管理往往直接忽视掉,这使得地铁施工中安全管理在某些情况下成为一个形式,甚至不乏有些地铁施工单位干脆不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只是进行简单的戴个安全帽,使得地铁施工中存在很多严重的安全隐患,这对地铁项目施工的整体都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3.地铁施工的各参与要素协调组织不力

地铁施工的众多要素中,施工环境属于客观存在,如施工现场的地质状况, 施工区域的自然气候条件等,这些施工自然因素如出现较大程度的波动,会对地铁施工的安全性造成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增大了地铁施工出现坍塌等危害的概率。而在地铁施工的其他要素中,如施工机械设备,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上,也较常出现协调组织不力的现象,例如,施工机械设备的操作不够规范,后期维保没有及时跟进,都会给地铁施工造成阻碍,一方面使地铁施工的安全隐患得以增大,另一方面影响地铁施工的建设周期;在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环节,如其施工责任意识较为薄弱、施工操作规范程度不够、施工人员安全管理培训不到位等, 也会导致地铁施工中出现各类安全隐患及安全事故。

二、地铁施工项目的防护措施

1.严查地铁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隐患

在地铁施工中,安全隐患的盘查是其安全防护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每一项工程都包含多个项目的施工,而在每一个项目中,都包含多个施工环节,在这些施工环节中,存在着诸多安全隐患。在地铁施工中,如果施工技术运用不当,很可能会出现塌方或者块状物掉落,进而引发人员伤亡,为此,地铁工程项目承包企业必须成立专门的监察小组,对施工过程中每一个环节可能出现的隐患进行严格盘查,然后督促施工人员在施工工艺以及施工技术运用过程中进行适当地调整,有效避免安全事故的出现。

2.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教育工作

在地铁施工现场中,危险存在每个角落,为了保证地铁施工现场的安全和地铁施工的顺利进行,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是非常有必要,这不仅可以提高施工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还可以使地铁施工人员对地铁施工安全规范有所了解,可以通过开展知识讲座、播放安全教育小短片,有奖知识竞答等活动在潜移默化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为地铁施工的安全管理打好基础。

3.制定安全施工责任制度

制定安全责任制度,是有效规避安全事故的有效手段,在地铁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建立健全相关责任制,制定控制危险源的管理方案;确定现场施工的现场管理,责任到每个负责人,使得施工现场的每项管理都得到有效控制;尽可能的把安全事故系数将到最低,将安全管理落到实处,保证地铁项目在施工预期之内完成。同时地铁部门中的高层领导者,应当重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在合理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成之后,应该将其有效地在地铁施工中得以实施。让地铁工程项目中每一个工作人员都了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意义。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可以明确地铁各部门工作人员的职责,提高地铁工作人员和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与责任,增加地铁工作人员的交流与沟通。

4.注意特定工程阶段的安全防护

在地铁施工中,往往会包括多个特点工程阶段,做好这些特点阶段施工的安全防护意义重大。例如,在桥梁地铁施工中,特点路段施工包括高墩施工、路堑 高边坡、隧道施工等,而在隧道施工过程中,为了确保隧道施工的安全进行,施工人员首先应该对施工隧道的地理特征进行深入考察,其中,包括隧道的地貌特点、岩层特点等,而且在施工人员最好使用多种手段进行地址超前预测,如果勘察出有质地不理想的岩溶、断层地段,则必须采取特定的施工工艺。在隧道阶段施工中,采用超前支护的地段,应严格控制超前支护施工的质量,并把握好支护时机。在隧道施工中,施工人员还应该坚持与支护衬砌施工相协调的原则并对开 挖方法进行及时调整,决不可出现隧道超挖或者欠挖情况。其次,要做好涌水风险控制。隧道涌水是桥梁地铁施工中,常见的现象,为此,施工人员要加强水探测,以便及时采取相应的对策对地层进行加固,以避免突水涌泥事故的发生。在隧道防排水过程中,最重要的工作就是要对裂缝进行封堵,并且将水源隔离,以此来有效减少隧道内的出水量,通过一系列的施工操作,为桥梁建设提供一个良好的施工环境。

5.高空作业安全施工措施

物料吊装严令禁止高空抛物。吊物时长度不能长于1.2米,否则物料必须通过容器进行吊运,而长度超过1.2米以上物料必须牢固绑扎,禁止混吊不同类型尺寸的材料。模板吊装必须严格遵循方案和交底要求,交由专门负责人进行监管。进行钢结构吊装时,必须有专人负责指挥,禁止人员在吊装区随意走动。

6.做好地铁施工各要素的协调组织

第一,在进行地铁施工前,应对地铁施工区域的自然环境及地质状况加以调研,根据地铁施工技术标准要求,合理确定地铁施工的施工周期,避免地铁施工过多地受施工区域自然气候环境的影响。第二,在施工机械设备的管理中,要根据地铁施工的周期及工序要求,做好施工机械设备的使用调度计划,以保障地铁施工各流程的施工效率。在施工机械的操作级维保上,要制定细致的操作及维保规程,严格按照操作程序开展机械施工,地铁施工机械设备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要及时检查施工人员的操作行为,第一时间排除安全隐患。第三,针对地铁施工人员,要做好地铁施工安全管理培训工作,提高其施工安全责任意识。

7.地下综合管线保护方案

(1)实施工程前,必须先向现场的施工技术管理人、工区长、班组长以及每位操作人员报告施工现场地下管线的具体情况以及制订的管线保护具体方案,双方要进行细致的技术交底,并且即使填写《交底纪要》,除此之外还要建立“保 护公用事业管线责任制”,使各级人员责任明确。(2)没有事先针对施工进程中可能出现意外状况的地下管线制订应急方案,将抢修器材配备完善,从而能在管线出现危险信号时进行抢修,做到防患于未然。

8.加强对地铁施工项目的监管

在地铁的施工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各种可控和不可控的安全隐患,因此加强对施工现场安全隐患的监督管理是有效防范地铁施工项目安全事故的有效手段。在地铁施工过程中,对于基坑、旁通道、施工缝、变形缝等可能对过程后期造成影响的安全隐患,加强监督管理,注意地表和地面周围建筑物是否有下沉,基坑有没有发生变形、支撑是否发生变形扭曲,施工缝和变形缝是否完全吻合,防止涌水和塌方的出现。这不仅仅是监督管理人员的职责,地铁施工现场的每一个施工人员都应该行使起监督的责任,把防范措施真正落到实处,真正做到消除地铁施工的安全隐患,地铁施工管理部门,应当重视对地铁施工原材料的管理,尤其是一些易燃易爆性|的原材料;安排相应的地铁工作人员对原材料进行看管,合理的对原材料进行堆放,看管人员还要认真仔细的核查原材料是否达到国家规定中的质量标准,对不同类型的原材料进行分类放置。

三、结语

综上所述,地铁施工是一项复杂的工程,地铁施工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就会造成难以估计的财产损失,严重的还会危及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所以在地铁施工中,一定要加大对地铁施工的安全管理和防护措施,防止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未来我国地铁事业的发展一定会迎来一个更好的明天。

参考文献:

[1]罗富荣.地铁建设安全管理创新研究[J].都市快轨交通,2009(02).

篇3

一、检查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是在8月份开展的安全防护专项整治和施工、监理单位进行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进行的。共查工程64项,检查的重点内容包括: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贯彻执行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建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工地落实“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及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三项建设”情况;施工现场(特别是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及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工地防坠落、防坍塌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工地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的情况;工地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和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情况等。从检查情况来看,全市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各方安全生产意识有了进一步提高,大部分施工企业和项目部按照要求开展了安全防护专项整治和节前安全生产检查等各项工作,对工地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了整改和回复,纠正了违章操作和违章指挥,遏制了事故苗头。

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通过本次检查,发现受检工地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少数工地安全管理力度不足,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履职情况较差,有的工地未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二)部分工地“三项行动”、“三项建设”工作开展滞后,未及时建立各类工作台帐。

(三)少数工地对危险性较大工程(深基坑、高支模、起重机械设备、脚手架等)安全管理力度不够,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未严格按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防护措施不到位。

(四)部分工地脚手架存在搭设跟不上施工进度、与建筑物间距过大、操作层未满铺、安全网质量低劣破旧、没有按要求设置水平防护等问题;部分工地临边、洞口、起重设备层间平台等危险部位安全防护措施不足等现象得不到彻底根治。

(五)部分工地施工、监理单位没有按要求认真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工地文明施工、标准化施工现场执行不到位,施工现场材料堆放混乱,工地存在脏乱差现象。部分施工现场消防设施配备不足,未对消防安全工作引起足够的重视。

(六)部分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不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未办理安全监督手续,现场防护不到位,无安全管理资料。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1、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切实加强领导。各方责任主体要从讲政治高度,提高认识,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要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与影响企业生存紧密相连,严格隐患排查整改,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2、继续加强安全防护专项整治活动,预防高坠事故。从此次检查来看,安全防护专项整治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效果不显著,建筑施工、监理企业贯彻力度不坚决。为此,我委将脚手架的搭设和安全防护专项整治作为今后一个时期安全管理的工作重点。各企业对新开工程项目要严格执行脚手架搭设规范标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要切实履行职责,督促到位,要按照要求建立脚手架搭设验收档案。对达不到规范标准要求的将责令拆除,并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进行严厉处罚。

篇4

今年县结合工作实际,为切实做好今年的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及时制定出台了严格的工作措施,全县陆续开展六项专项整治活动,全方位保障建筑施工安全。

把工程施工作业对周边建筑物的影响降到最低,一是开展深基坑工程专项整治。严格执行深基坑工程专家论证评审制度、设计方案安全可靠性论证制度和分段开挖、分段支护与分段验收制度。建设单位必须委托有监测资质的第三方对深基坑的沉降、位移和周边建筑物等进行监测。确保深基坑及周边建筑物的安全。

强化日常检查,二是开展大模板、脚手架工程专项整治。对大模板、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工程设计方案的编制、审查、论证、审批和实施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存在各类安全隐患。

对全县建筑起重机械实施登记注册管理,三是开展起重机械设备专项整治。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和安全防护用具监督管理。全面开展再用建筑起重机械(包括塔机、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安全检测工作,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一律不准使用。全面禁止使用和强制淘汰qtg20qtg25qtg30等型号的塔式起重机。

构建科学规范、高效严谨的高处悬挂作业安全管理体系;加强定型化、工具化安全防护装置的推广使用,四是开展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规范高处悬挂作业备案登记、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持证上岗、现场安全管理、应急救援处置等工作。安全防护设施达不到标准要求的一律不得在施工现场使用;加强对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等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加大对假冒劣质产品的查处力度,新购买的安全防护用品使用前要进行抽检,重复使用的要按照标准规范进行测试,使用过程中要确保安全防护用品的合格有效;强化临边、洞口安全防护的管理,建筑工程各类临边、洞口安全防护设施的安装要确保牢固、严密、齐全、有效,严格落实防护设施验收制度,未经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联合审批不得拆除,强化对脚手架操作层等易发高处坠落事故隐患的排查,确保作业人员施工安全。

篇5

安全生产事故多有发生,以广东省为例,2011年上半年共发生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15起,死亡15人。其中,责任事故12起,共死亡12人。从事故类别分析来看,高处坠落事故死亡有6人,占广东省施工安全责任事故死亡人数的50%;坍塌事故共死亡2人,占总数的16.7%;物体打击共发生2起,占总数的16.7%;机具伤害事故发生1起,占总数的8.3%;起重伤害发生1起,占总数的8.3%。

二、安全事故产生的原因分析

从人员上来看,房地产企业中从事建筑活动的人员基本都来自农村,这部分人员的文化程度较低,缺乏足够的安全意识与自我保护意识,基本也不了解安全生产的基本常识和安全操作规程。从材料上来看,有一些安全防护用品本身就存在着较多的安全隐患,例如材质不合格、没有合格证以及相关的检测报告等等。这些安全防护产品的价格通常比正规厂家生产的安全防护用品低很多。还有一些施工单位为了单方面的追求经济利益,“降低成本”,经常使用一些破旧的安全网;施工工地上所用的也是一些在市场上购买的价格低廉的所谓安全防护用品。从机械上来看,施工工地上有些施工机械设备处于年久失修的状态,或者干脆就是带“病”作业,在加上为了赶工期,这些机械在施工中超负荷运转,让这些设备加速老化,很容易造成安全事故。从方法上来看,主要包括了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与安全管理方法。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是否正确,对建筑施工安全也有很大影响。企业安全管理方法简单或不正确,未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责任制,没有很好地以制度管理人,以制度约束人,只是一味地凭口说。从环境上来看,在施工的过程中经常会遇到一些不利于施工的天气,例如刮大风、下大雨等等,此时如果进行施工就很不安全,尤其是高空作业更危险。

三、运用安全生产动态管理模式加强管理

篇6

关键词:高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弊病;管理措施

引 言:建筑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建筑产品为国民经济的发展奠定了重要的物质基础。建筑业一直是一个高危险性、安全事故率发生较高的行业之一,各类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屡屡发生,如高处坠落、坍塌、物体打击、触电、起重伤害仍是主要事故类别,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很大损失,直接影响着建筑业在社会上的健康稳定发展。从我国的建筑安全事故来看,违规设计、违章指挥、违章施工、违章操作和工人素质低是事故率较高的主要原因。随着新技术的层出不穷,个性很强、特点突出的建设工程的施工和管理难度在不断加大,相应的安全与健康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难以及时跟上,出现的风险得不到有效控制。因此,从国家、行业、企业和项目等不同层次提倡和加强安全管理,建立科学的管理机制,推广有效的管理方法和手段,是当前进一步提高我国建筑安全管理水平的根本出路。

一、高层建筑的安全特点

高层建筑工程由于投资大、参与主体多、组织关系复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确定因素多,所以施工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的几率很大。当前,高层建筑施工中的安全事故主要有触电事故、高处坠落事故、物体打击事故、坍塌事故、起重机械伤害事故等五方面。根据高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事故的特点和事故发生原因,进行数理统计分析,删除某些次要因素,确定主要的安全事故影响因素包括安全管理、施工工艺、设备设施和施工环境。

二、高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问题

1.安全管理方面的弊病

新进场工人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没有真正落实;项目部虽然制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但是没有真正落实;承包单位不合理低价中标;必要的安全资金投入捉襟见肘;安全防护设施大打折扣,甚至不符合安全规范要求。

2.施工工艺方面的问题

新材料、新工艺施工时无指导方案(或为应付方案),蛮干、瞎干导致安全事故发生;垂直面交叉施工安排不合理;无隔离防护措施,物体打击事故时有发生;国家明令淘汰的工艺,实际施工中仍然在采用。

3.工人操作方面的原因

特殊工种无证上岗现象严重;面对新工艺按老方法做,存在安全隐患;作业前无安全技术交底、或交底无针对性流于形式,工人蛮干现象严重。

4.机械设备方面的弊病

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无专项方案,即使有方案但是没有按照方案实施,且超载现象严重;不重视机械设备维修保养,管理无序,不少机械设备已到了甚至超过了报废年限,导致机械设备的事故不断。

5.现场作业环境方面的隐患

作业现场不具备施工条件,但承包单位为了赶工期强令工人冒险作业;现场自然环境复杂,还未探明就开工,埋下安全隐患。

三、工程案例探讨与分析

1.触电事故

工程已经进入收尾阶段,电工班长安排工人小吴(无电工上岗操作证)到19楼电梯走廊间,布置天花板正式用电照明线路和安装插座电源线,小吴在作业过程中触电,经抢救无效死亡。直接原因:工程施工阶段擅自接通工程正式用电;小吴违章单独带电作业,作业前未按规程检验线路是否带电。间接原因:用电管理混乱,提前使用正式用电;安装作业人员未经专业培训,无电工上岗操作证;电气安装工程无施工方案,雇佣无证人员进行电气安装;监理单位对现场用电和作业人员未实施有效监理。

2.高处坠落事故

某工程施工现场工人小张在绑扎电梯剪力墙钢筋时,由于双脚踩在一根木方上,造成木方从中间折断,小张不慎从4.5m高的工作面坠落,臀部插在了地面竖向钢筋上,经抢救及时挽回了性命,但仍造成了较大的人身伤害和经济损失。

直接原因:高处作业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虽然身上系了安全带,但未挂在固定位置;高处作业时未检查防护设施是否安全。

间接原因:施工单位对高处作业监管不到位,未禁止违章作业行为;施工单位安全管理混乱,对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不严格,敷衍了事;安全管理人员对安全防护上存在的隐患没有及时发现。

3.物体打击事故

工程施工现场,一根长约3.0m、重10.0kg的钢管从16层卸料平台附近坠落,掉到一墙之隔的某工地,击中正在进行场地平整的两名工人,其中一人经抢救无效死亡,另一人受轻伤。

直接原因:外脚手架在卸料平台附近缺少密目式安全网防护或密目式安全网防护不严、失效。

间接原因:施工单位安全检查不到位,未及时发现存在的防护隐患;卸料平台的使用和验收管理不到位。

4.外脚手架坍塌事故

某工程施工现场,安装班组小赵等8名工人在6层进行悬挑装饰板钢梁的安装施工。当8名工人抬着长5.3m、重约300kg的钢梁,站在斜挑脚手架上为钢梁就位时,斜挑脚手架一个扣件断裂,脚手架局部坍塌,小赵从脚手架上坠落至地面死亡。

直接原因:斜挑脚手架搭设不符合规范要求;人员、材料过于集中,超过脚手架的承载能力,引起局部坍塌。

间接原因:斜挑脚手架搭设前未按全面计算、搭设方案流于形式,搭设后未严格验收、量化验收;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混乱,施工单位对作业人员只使用不管理,钢结构施工无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现场监督,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工人冒险作业。

5.起重机械伤害事故

工人们在施工现场用塔吊向工作面吊运砖块,因穿钢绳方法不当,吊钩钢丝绳拧在一起。塔吊指挥人员(无塔吊指挥上岗证)便指挥吊篮转至17层脚手架防护棚上进行处理。两名工人站在防护棚上处理钢丝绳时,防护棚因承受不了荷载重量而坍塌,致使两名工人从高53m处坠落至地面,一人当场死亡,另一人重伤。

直接原因:塔吊作业严重违章,工人擅自将吊篮放在防护棚上,冒险登上防护棚作业。

间接原因:塔吊指挥无证上岗,欠缺基本的起重作业安全常识;在现场出现设备故障时处置不当;施工单位特种设备管理不到位,

雇佣无证人员进行起重作业;监理单位对起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监管不力。

四、高层建筑安全防护措施

1.触电安全防护措施

施工现场电工应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执行;实行TN-S用电线路和三级配电系统。施工现场配电箱及用电设施设备应接零接地,加强配电箱责任管理;实行一机一闸一箱一漏,严禁一箱多机;实行二级漏电保护系统。配电箱和开关箱漏电保护开关选型应与用电负荷相匹配,严禁使用铜丝代替。

电工每天认真记录《电工巡视记录》,不能记流水账。大型用电设备的保养检查应不少于每周一次,小型施工机具的保养检查应不少于每月一次。高处作业前必须由电工先确定周围外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及隔离防护设施的安全性。

2.高处坠落安全防护措施

患有恐高症、心脏病、高血压的人员不得登高作业;高处作业、悬空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正确使用;高处作业、临边作业、悬空作业时施工现场应具备安全可靠的脚手架、操作平台等安全防护设施;夜间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足够的照明措施,确保高处行走和作业安全;遇到6级及以上大风或雷电暴雨等恶劣天气应禁止高处作业。

3.物体打击安全防护措施

施工时所用的小型工具应随手携带或放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随意乱放,以防坠落伤人;施工中所用工具、材料不得随意抛掷,应使用工具包传递;外脚手架上不得堆放材料,及时清理外脚手架上的杂物;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加强施工组织协调,减少垂直面交叉作业;楼层模板拆除时,临边应有安全防护措施,以防模板、木方等坠落伤人。

4.外脚手架安全防护措施

根据工程特点编制脚手架搭设、拆除方案,经审批后实施;严禁使用弯曲变形、锈蚀严重的杆件、扣件;立杆基础、扫地杆的设置,架体与建筑物的拉接位置、数量、连接方式均应符合规范要求;脚手板必须满铺,离墙面不大于20cm,不得有探头板;卸料平台须经设计计算,科学搭设,并在明显位置标明允许载重值;脚手架搭设前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搭设完毕后要进行量化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5.起重吊装安全防护措施

严格按审批后的施工方案施工;特种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体检;起重吊装前必须检查机械保险、限位装置是否有效,并做试吊;严格遵守高处作业的有关规定;根椐工程特点对参加吊装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五、高层建筑安全管理经验

1.在建筑工地实行“平安卡”管理制度

平安卡是一张内含芯片的卡片,形状和普通居民身份证差不多。芯片内涵盖了建筑施工人员的基本信息、安全教育培训内容等。凡在工地进行一线作业和现场管理的人员,包括建筑工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监理人员等,均应经考核合格并取得平安卡,凭平安卡进入建筑工地。未取得平安卡的,不得进入建筑工地。建筑企业、监理企业不得在建筑工地雇用未取得平安卡的人员。

“平安卡”制度实施以来,在很大程度上增强了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做到了“不伤害别人,也不被别人伤害”,对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起到了一定作用。

2.编制“重大危险源专项整治方案”

方案包括:施工用电、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临边及洞口工程、起重吊装、施工井架等。明确各个项目的检查监督部门和责任人,制作“重大危险源公示牌”,牌上列明潜在危险因素、可能导致的事故、控制措施等内容,在每次安全检查过程中针对这些项目逐项检查。

3.建筑安全知识学习

企业质量安全部门可编制《建筑工人安全手册》发放到各个项目部;组织晚间不加班的班组观看有关安全知识的影片;同时在工人食堂不间断播放安全知识光碟。项目部定期出安全黑板报,讲解一些安全法律法规、安全常识、工地安全先进事迹、安全罚款单等,保证工作中不忘学习安全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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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近几年我国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研究结果看,施工现场发生事故主要是由高处坠落,机械伤害,起重伤害,物体打击,触电,坍塌,车辆伤害,火灾,中毒和窒息以及爆炸等方面因素引起的。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况以及发生频率。建筑施工现场存在大量的安全隐患,因其施工工序繁多,且作业交叉,现场流动性强,如果仅仅依靠管理人员来维护现场安全是远远不够的,应该从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开始培养,然后再从施工现场的布置以及零件的摆放问题上着手,一点一滴为安全防护做好准备。以下是几点关于事故发生的原因分析。

1.施工人员缺乏安全意识

建筑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缺乏安全意识,他们平时没有经过正规的安全防护培训,因此在施工中忽视安全,忽视警告,并且违规操作。在日常所见的施工工地上,我们可以看见有些工地的施工人员没有佩戴好安全帽,在高空作业中也没有做好防护措施,系好安全带,在操作中也没有严格按照施工规定来进行,一味地依照自身经验和感觉来进行施工操作。他们这种缺乏安全意识的做法是对他们自身的不负责任,也是对他们家人的不负责任,往往很多家庭的悲剧由此发生。

2.项目部没有做好安全防护

项目部没有专门拨款给施工人员购买安全防护用品,在安全预防、保险、警示等方面做得不够全面。同时还有机械装置的配备上也不够安全。施工组织为了节省经费,并没给施工人员购买足够数量的安全帽、安全带、手套、防护面罩等保护工具设备,甚至有些工具还是循环利用;另外一些大型常用的机械设备没有定期维修养护,出现故障也没有及时处理,诸多方面的疏忽造成了不可挽回的伤害。

3.施工现场存在隐患

施工现场对于施工材料的运输以及摆放问题没有提前安排好,导致施工现场秩序混乱,从而威胁到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其次,作业现场中临边洞口没有做好防护,预留孔洞、电梯井洞、楼梯口都没有采取防护措施,通道口没有搭建防护棚。另外,地下室照明光线不足,施工重地没有标志安全指示牌等等细小方面的隐患都可能引发安全事故。

二、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技术管理的措施

1.培养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

建筑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太多,可能在不经意间就发生了不可挽回的伤害,因此我们需要加强施工人员对于自身保护的意识,具备能够自保的能力。施工单位应该定期对施工人员开展安全防护讲座,对施工人员培训安全防护知识,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使他们能够严格按照施工规定来进行操作,并且正确佩戴好安全防护工具,避免因为人为的因素而导致事故的发生。笔者认为这一项工作政府应该配合施工单位强制执行,定时进行检查测试,对于不合格者要实施重罚。

2.定期对机械进行维修养护

近几年,建筑事故中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由于机械和设备出现故障而导致施工人员坠落或者被砸伤的情况,因此施工单位应该定期对大型的机械设备进行维修养护,在施工运作前要仔细检查机械的零件是否有所松动,建筑设备类似脚手架是否扎稳扎牢,一旦在这项工作上出现疏忽就会出现很大的安全隐患。2008年10月10日,张家店某工地由于起重机的悬臂断裂而导致相邻幼儿园的5名幼儿死亡,其事故发生的技术管理原因就是未按规定对起重机进行日常维护,缺失对关键部件的检查。希望通过加强对安全技术的管理,能够避免这些惨剧的发生。

3.施工组织做好安全防护

首先,施工单位应该利用围墙或者立网将施工场地与外界隔绝,采取全封闭防护措施,避免周围的居民以及行人受到干扰。其次,再将施工区、办公区、生活区进行三分离,做到生活和工作两不误。施工人员要对施工现场的雨水通道、线路架设、起重机位置选择,以及大型机械回旋半径的规划等都要做好安全预防,同时在预留孔洞、电梯口、楼梯口和通道口要采取人防措施和安全隔离。另外,30m以上的外脚手架和安全挑架要设置全封闭的立网或者防坠落的平网。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设备也要齐全,同时还要设置标准的消防通道和安全通道,在意外发生时能够让施工人员紧急撤离。

4.营造良好的施工环境

与我们施工作业息息相关的施工机械设备以及材料的摆放问题是营造良好施工环境的一大挑战,所以要安排机械设备所处的位置,同时还要考虑机械设备回旋半径的安全防护,避免出现机械撞击施工人员的情况。而施工材料的堆放问题也要进行周密的规划,放置在较为安全的地方,如果堆放不合理可能会发生坍塌事故,严重者还会危害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现场管理混乱,狭小的作业空间都会导致人与机械设备的触碰,从而出现安全事故。因此施工单位应该制定一套科学系统的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分工分块地进行管理,高度整治施工现场,定期进行安全隐患的排查,做到人与机械、施工环境的和谐相处,确保生产安全。

三、结束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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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建筑工程;施工监理;责任主体;措施费;监管

中图分类号:U44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2374(2010)03-0144-02

所谓的“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下简称“措施费”)就是指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措施费用是由《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中措施费所含的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安全施工费组成。

一、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现状

“要生产必须要安全,要安全必须要投入”。但是,有些施工单位看不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投入所潜在的独有特性与经济效益,只管收取企业管理费,制定的安全检查制度等于一张白纸,缺少组织日常的具体监管,更谈不上措施得以落实。尤其是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施工单位为求生存、图发展,不得不采取低标以嬴得工程项目。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在安全投入方向的选择上存在侥幸心理,能省则省,措施费用还经常被占用或挪用,该投入的而不投入到位。有些建设单位在建设资金不到位,不给或减少工程定额规定的安全措施费情况下,又盲目地要求施工单位赶工期,从源头上埋下了安全隐患;监理单位虽是建设单位的代表,但在施工现场这一微观监管环节,并无强制力;安监站的监督人员虽是具体检查事务的执行者,但对各责任主体的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具体的行政执法处罚权,难以保证措施费用的落实,安全监督工作往往处于被动状况。安全投入不足使施工安全生产条件得不到保障,防范措施不到位,直接结果是容易导致施工事故的发生。

二、《规定》出台的重要意义

建设部于2005年出台了《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广东省建设厅、湛江市建设局先后出台了《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粤建管字[2005]116号)、《关于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实行统一管理的通知》(湛建管[2008]60号)。规定中强化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安监站的责任,对措施费的有关工作事项,进行了细化和深化,可操作性较强,从而对施工安全的管理提供有效的经济手段,使施工安全防护的措施费得到合理使用,形成一个有效的、闭合的监管体系,对于保障安全文明施工有着较大的现实意义。

三、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与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管

(一)招标管理机构要认真对招标文件进行审查

1.招标人(或)在编制工程概算、预算或确定标底价时,按照《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省府第40号令)、《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和《关于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算补充规定的通知》(粤建价函[2007]489号)确定措施费。招标文件中应具体说明此项费用单独列支,其费用不参与工程施工投标竞争。否则,不予受理。

2.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成员要认真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投标人应当依据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测定的相应费率,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和自身技术和管理水平等条件,对措施费用单独报价,且不得低于招标人或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测定的措施费用的90%,否则,不得将其确定为中标单位。

(二)建设单位作为项目的投资主体,在建设工程活动中居于主导地位,应承担更多责任

1.建设单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之前,设立指定银行的措施费专户,按核定的措施费一次性存入该专户,携带银行的收款凭据作为申请办理建筑安全监督手续和施工许可。

2.对施工单位已落实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建设单位驻工地代表或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应当及时审查已完成的工作量和发生的费用并进行签认;施工过程中,如必须改变方案的,应对施工单位上报的措施项目方案进行审核、批准,按照规定及合同约定条款,随工程进度及时向施工单位支付措施费。工程结算时按造价管理机构核定的标准执行。施工单位未落实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建设单位驻工地代表或监理人员必须要求整改,情节严重应暂停施工。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可汇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权拒付相关措施费用。建设单位不按粤建管字[2005]116号文规定支付措施费的,由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该建设工程停止施工,造成事故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依据企业负责的安全原则,总承包单位对措施费用的使用负总责

1.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由分包单位实施的,由分包单位提出专项安全防护措施及施工方案,经总承包单位批准后,按照本规定及合同约定及时向分包单位支付所需费用。总承包单位不按本规定和合同约定支付费用,造成分包单位不能及时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导致发生事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主要责任。

2.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措施费的使用实行现场监督检查,并有权向建设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3.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工前需制定专项的安全措施费使用计划,经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审查批准后实施。施工单位提供该项目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计划清单,经监理单位审查和安监站核查后可分三个阶段将措施费拨付给施工单位使用:(1)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申请首期措施费。合同工期在一年以内的,可申请措施费总额的50%;合同工期在1年以上的(含1年),首期可申请安全措施费总额的30%。(2)工程项目施工进度完成50%时,可申请第二期措施费,申请额为措施费总额的40%。(3)剩余的措施费,在该项目主体工程完成后,由施工单位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申请拨付,但总额不得超支。施工单位应及时向安监站申请安全阶段性评价,凭安监站做出现场核验意见的《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审批表》和相关单位审查认定的《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账户付款通知书》,银行方可从措施费专户中支付措施费用。未经申请程序,发现弄虚作假的,不得提取措施费。

4.施工单位未落实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应按监理要求整改,情节严重应暂停施工,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建设单位或监理方可汇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不予支付相关措施费用。

(四)监理单位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理

对施工单位已经落实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总监理工程师或者造价工程师应当及时审查并签认所发生的费用。监理单位发现施工单位未落实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中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的,总监或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发出整改指令,有权责令其立即整改;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未按期限要求完成整改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必要时责令其暂停施工。如监理单位不对施工单位措施费用审查、控制和专款专用,视为失职,由安监站责令改正或提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通报,情节严重的给予降低资质或注销资质证书,并将监理单位和项目总监的不良行为录入企业不良信誉档案。

(五)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监站与委托的银行签订《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户管理协议》

1.银行协助监管建设单位在其营业银行开立的措施费专户,而且提供网上银行服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监站可以通过查询平台和查询渠道随时对专户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查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核颁发施工许可证时,要对该工程是否落实安全措施费进行审查,对不具备条件的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对未按规定支付与使用安全费用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2.安监站要按照现行标准规范对措施费支付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将其作为开工前施工条件审查的内容,并且把这项工作纳入日常的安全检查当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措施费支付到位和使用。如安监站没有按规定操作,弄虚作假,则依法追究管理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四、结语

总之,加强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落实和管理工作,需要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协调运转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和格局。把建设部、省建设厅关于《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落到实处,保证措施费的专款专用,消除安全隐患,为彻底扭转建筑安全生产的严峻局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参考文献

[1]安全生产法[S].2002.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S].2004.

[3]于路.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浅析[J].建筑经济,2007,(4).

[4]王波,徐光超,李景泰.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使用现状与解决对策[J].建筑安全,2008,(2).

[5]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省府第40号令)[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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