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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合同管理8篇

时间:2023-05-31 08:3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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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合同管理

篇1

【关键词】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施工

第一章 合同管理现状及意义

1.1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现状

工程建设合同有“工程宪法”之称,是工程建设的基础文件,对于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方面,合同均有详尽的规定,是将工程建设纳入到法制化管理的重要文件。

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是工程建设阶段的重要工作,项目法人委托监理工程师来实施合同的管理。然而监理在抓“三控制”的时候,往往将合同文件束之高阁,忽视了合同及合同管理。作为项目法人委托进行合同管理的责任人,如何充分利用合同赋予的权力对“三大”监控目标实施全面监督管理,如何通过对施工合同的管理实现合同责任的判定、工程进度、工程价款、工程变更以及索赔控制,已成为目前监理工程师的工作重点。

1.2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意义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建立和完善,工程建设领域工程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风险管理等基本制度的逐步完善,建设市场主体的行为规范化、法制化和国际化,合同管理的意义和作用日益突出和重要。

1.加强建筑活动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建筑业的健康发展。

2.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已经成为推行现代企业制度重要内容,订立和履行建设工程合同,直接关系到建筑企业的生存和行业未来发展。

3.提高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水平,提高建设工程合同履约率,有利于维护各方主体利益。

4.提高我国建筑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努力开拓国际市场。促进我国建筑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更加明显的意义。

第二章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2.1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概念

合同管理是为项目总目标和企业总目标服务的,保证项目总目标和企业总目标的实现。具体地说,合同管理的目标包括:

1.使整个工程项目在预定成本、预定的工期范围内完成,达到预定的质量和功能要求。

2.使项目的实施过程顺利,合同争议较少,合同各方面能互相协调,都能够圆满的履行合同责任。

3.一个成功的合同管理,还要在工程结束时,使双方感到满意,最终业主按计划获得一个合格的工程,达到投资目的,对工程、对承包商、对双方的合作感到满意:承包商不但获得合理的价格和利润,还赢得了信誉,建立双方友好合作关系。

2.2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

1.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主要内容有:检查合同法及有关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检查合同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的贯彻执行情况,检查合同签订及履行情况,减少和避免合同纠纷的发生。

2.建立健全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制度。包括项目合同归口管理制度,考核制度,合同用章管理制度,合同台账、统计及归档制度。

3.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包括工程合同份数、造价、履约率、纠纷次数、违约原因、变更次数及原因等。

2.3 加强合同管理工作应采取的措施

1.加大宣传力度,增强法制观念,树立合同的法律效力意识。

2.强化政府管理职能,建立合同审查和监督制度。通过合同的审查,强行要求承发包双方认真执行国家颁布的有关政策和法规,严格按照示范文本,认真订立施工合同,同时建立必要的合同检查制度。

3.合同管理工作应同招投标、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招投标中承发包双方承诺的内容为合同的签订提供了条件,合同管理是招投标管理的延伸,为招投标的效果提供实施的保证。

4.建立并完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制度。在施工企业内部建立合同实施保证体系,做好合同实施控制、合同变更管理、及合同资料的管理;严格执行成本、工期和质量管理计划。

第三章 施工监理阶段合同管理

3.1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主要内容

建设监理合同可以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合同是指合同文本,即合同协议书、合同标准条件、合同专用条件;广义的合同是指包括合同文本、中标人的监理投标书、中标通知书以及合同实施过程中双方签署的合同补充或修改文件等关系到双方权利义务的承诺和约定。

3.2 工程监理合同管理是施工合同管理的基础

工程建设有关规定指出:“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承担监理业务,要与被委托单位签订监理委托合同,主要内容包括监理工程对象、双方权利和义务、监理酬金、争议的解决方式等。”监理合同也是随着监理工程对象内容的变更而变更的,对监理合同的管理必须与工程进展同步,可以说:搞好工程监理合同的管理是履行工程监理合同的前提,也为施工合同的管理打下基础。

3.3 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是合同管理的重点

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主要是指监理方受业主委托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监理工程师以业主和承包方双方依法签订的合同为依据,以保证工程质量,并用较低的工程成本按期完成工程项目为目的,以公平合理地处理双方的权利和责任为准则,对工程项目进行管理,是施工合同管理的基本内容。

合同管理就贯穿始终,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可避免产生索赔问题。索赔工作是双向的,既包括施工企业向业主索赔,也应包括业主向施工企业的索赔。合同是索赔工作的依据,合同的全面履行是索赔工作的必要前提,严格的索赔管理是索赔工作成功的关键。索赔是合同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因此,加强施工合同的管理是合同管理的重点和难点。

3.4 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

1.合同责任的判定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合同的管理,依据是业主与承包商签订的合同施工合同权利、义务条款的主要内容包括责任界限和实施阶段规范化的管理。

监理工程师对出现的矛盾或争议要有公平公正,有据可依。

2.工程进度的控制

施工进度计划的审批监理工程师在项目监理的管理过程中,依照合同对承包商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进行审批,经批准后不仅要求承包商按计划施工,也是监理协调的依据,同时是判断非承包商责任影响工期顺延的依据。

3.工程价款支付的管理

监理工程师在监理项目时,要按施工合同的有关规定协助业主按期审批工程款,再保证承包人在得到合理的款项后,保证工程正常施工。对于业主提留的保留金的返还以及由于物价上涨、意外事件等,应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处理,防止造成甲乙双方的经济损失。严格控制预付款、暂定金额、价格调整、保留金、工程变更等因素造成的工程失控。

4.合同争议与索赔管理

(1)合同争议的调解。由于当事人的利益不一样,对合同条款理解不一致,以及合同条款不够严谨和设定的条件发生变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对工程进度、质量、造价等具体问题赋予了监理工程师争议调解职能。监理工程师的职责是尽快化解分歧,不使这些分歧久拖不决以致影响合同正常履行。

篇2

关键词:建设项目;工程监理;合同管理;监理工程师

中图分类号:TU7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374(2010)09-0134-02

通过实行建设监理制度,我国建设工程的管理体制开始向社会化、专业化、规范化的先进管理模式转变。这种管理模式,在项目法人与承包商之间引入了建设监理单位作为中介服务的第三方,进而在项目法人与承包商、项目法人与监理单位之间形成了以经济合同为纽带,以提高工程质量和建设水平为目的的相互制约、相互协作、相互促进的一种新的建设项目管理运行机制。这种机制为提高建设工程的质量、节约建筑工程的投资、缩短建筑工程的工期创造了有利条件。根据笔者在多年在监理工作的体会拟谈谈建筑工程项目中工程监理工作的合同管理。

一、合同管理在工程监理中的重要性

(一)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

工程监理是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业主委托或者由建设单位通过招标竞争方式择优委托监理单位,承担其项目管理工作。监理工程师的监理依据是监理委托合同和工程承包合同。委托是一种契约关系工程监理是管理性的经济法律关系政府监理和委托协作性的经济法律关系社会监理的集合,工程承包合同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

监理工作的依据是合同,合同具有法律的约束力即可以说监理工作受到法律保护来自于合同,因此仅仅从这一点就足以说明合同管理在监理工作中的地位是至关重要的。

(二)加强合同管理有助于监理目标的实现

监理目标控制除了采取科学的和有效的方法和手段外,主要是取决于合同控制或管理好坏。满足合同要求的行为和过程是可行的,既满足合同要求的建设行为及施工过程是令监理工程师满意的,达到这样要求的监理工作又是令业主满意的,因此是理想的。合同管理与监理目标控制关系如图1所示:

(三)合同管理是监理工作的基础

在整个监理工作中费用控制是四项控制中的核心,是施行进度控制与质量控制的基本手段。而费用进度质量控制的目标值是事先经合同形式约定的。所以合同管理应该是整个监理工作的基础,监理工程师所进行的管理工作实质上就是合同管理工作。无论是进行质量监督还是费用支付或是进度控制都要依据施工承包合同办事,只有依照合同处理问题才能保证合同各方全面履行合同。因此从充分发挥监理的功能来说做好合同管理在监理施工过程中也是非常重要的。

监理行业作为市场主体直接参与建设工程管理,在整个建设项目的施工阶段要想把进度、质量、投资搞好和协调好各方关系,就必须要求所有参与建设项目管理的监理人员真正认识到合同管理在工程监理工作中的地位。

二、监理工作中合同管理的内容

合同管理的内容分为合同履约管理和合同文档管理。

合同履约管理亦称合同控制,就是根据合同条款的规定,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当事人的双方的建设行为和工程建设的过程进行有效的控制和监督,保证合同顺利执行。

合同文档管理亦称为合同档案管理,属监理档案管理的一部分,是对包括合同在内的,以及合同有关的文件、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各种记录、证明、录像、照片、纪要、报告、图纸以及说明等进行的归类、编码、整理、存放、保管、检索、分析和使用等系统管理工作。合同档案是工程技术档案的组成部分,是合同履行的真实记录和有效的法律证据,因此,合同档案管理非常重要。

监理工程师的合同管理工作主要在施工阶段。在此阶段中,合同管理的主要工作如下:(1)工程分包管理;(2)工程变更管理;(3)工程延期管理;(4)合同索赔管理;(5)合同纠纷的协调;(6)合同支付管理;(7)合同档案管理;(8)工程保险管理。

三、监理工作中合同管理的做法

由于我国国情和文化背景所致,许多情况下在合同谈判要约条件时比较重视,一旦合同签订后的执行过程中就重视程度不够,甚至将合同搁置一边;投标单位在思维逻辑上也存在较大落差,认为反正工程已拿到手,把任务完成即可。这种认识在承包人和监理人员中普遍存在,从而导致人们在工程管理中合同约束概念淡薄。为解决这个问题,监理单位接到中标通知后应及时组织派驻现场的监理工程师全面认真地阅读熟悉甲、乙双方和监理的招投标文件,全面掌握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内容。

从工程实践中看,要想在建设项目过程中把握监理工作的主动权,做到办事有根、表态有据,监理工程师应从始至终抓住合同这个牛鼻子不放,才能处于主动地位。目前许多工程不注重合同条款,盲目地干,直到竣工后对方按合同约定算帐时方如梦初醒,导致相互扯皮,给工程投入使用和投资控制带来不利影响,甚至诉诸法庭,这种教训实在太多太深刻了,施工各方应引以为戒。

(一)公平公正履行合同

“守法、诚信、公正、科学”是施工监理工作的基本准则。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程》“监理单位是建设单位在施工现场唯一的管理者”的规定,监理单位派驻现场的监理工程师既代表监理单位在现场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权力和义务,也代表甲方监控施工合同条款和招投标文件的落实。那么,如何履行好责任、权利和义务,就是要坚持公平公正地处理有违合同条款的各种矛盾。

现在建筑市场存在着诸多矛盾点,有相当一部分是由社会条件和商的选择等问题。这些都是当前建筑市场中建设单位司空见惯的违约现象。针对这些行为,监理工程师应当在监理合同约定条件范围内,以积极公正的态度加以处理,做到主动预控,及时书面提示建设单位防止违约,化解风险,一旦发生应及时召开专题会协调解决产生的矛盾。对产生的利益纠纷应明确责任,合理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应各方书面备忘,待时机成熟再行公正处理。

一般来讲,在建筑市场的竞争中尤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总是处于弱势地位,鉴于此,作为建设工程施工监理单位及其委派的监理工程师更应有根据地维护合同和招投标文件要约条件,正视矛盾、运用不同的合理手段和措施适时处理,做到不积压矛盾;既代表建设单位利益,又维护承包人的合法权益。

(二)实事求是 科学管理

建筑工程产品与其他工业产品的最显著区别在于体量大、生产周期长和采用的产成品构配件上千上万种。在长时间的建设过程中,各参建方都可能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违约事件的发生。那么,要使各方做到在合同约定范围内规范性合作,就应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坚持实事求是。

首先建设工程参建各方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应不断地进行目标一致性的协调。在协调问题上,施工监理工程师应当主动牵头进行组织。只有经常协调过程中发生或预测将要发生的违约风险点,本着风险共担、同舟共济的原则,及时化解或消除风险,才能大大降低合同管理中发生的违约现象。

坚持实事求是,就要求合同主体各方应敢于承担责任。建设单位不能一谈到有关自身工作不到位或者社会条件制约因素导致违约责任就如临大敌,视承包人在推卸责任和转嫁风险,甚至一提违约索赔就大为恼火,认为是有悖常理的不规范行为。笔者认为,具有真正市场经济头脑的建设单位应该正视和承认违约责任,将之看作是甲方与承包人在工程施工管理过程中的一种很正常的经常性经济活动,是工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应以积极合作的姿态来对待。

坚持实事求是,就是要求承包人加强合同管理,严肃认真地履行施工合同和抓好分包合同和采购加工定货合同的落实。建设工程承包人绝对不应当从中谋取不正当利益,要自觉地用合同约定去约束企业的施工行为,完成合同要求的任务。依据《经济合同法》的原则,履约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平等的。对于任何一方的违约行为,应是在履约双方之间进行的,如果不执行合同合约而给对方造成损失时,双方有依据合同约定提出合理的索赔要求的权利,要敢于依约据实提出索赔要求。

工程实践中往往会发生建设单位向承包人提出工期和质量问题的质疑,承包人往往会提出许多无证据的理由来回避自身的责任。针对这种矛盾,监理工程师应在监控承包人和建设单位履约过程中,切实加强数据证据和资料的收集整理,用确凿的数据证据来说服各方并做出合理准确的判断。

在施工过程中要切实做到收集各方违约资料,力求完整,手续齐全,及时准确。监理工程师要既有既成事实,又有责任归属证据,同时还要有判断违约的资料和数据。

在处理承包人向建设单位提出违约要因和索赔要求时,监理工程师应进行充分分析。首先要把握事件与合同对照是否出现费用增加或工期延长,是否会对质量和功能造成影响,排除虚拟臆造成分。同时要甄别分析费用增加和工期延长的因果关系,从而划清责任,在此基础上按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协调处理。

监理工程师在以下方面应特别给予重视:

1.向建设单位索要完整的建设工程招投标文件。

2.收集合同变更文件或补充协议,要求承包人和建设单位提供完整的分包合同、采购合同。监理工程师应主动及时收集官方的物价指数和国家法律法规及行政行规章等。

3.收集整理各种会议纪要和往来电函。

4.收集工程照片和音像资料。

5.收集工程进度计划包括被监理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6.积累工程计量和结算资料。

7.整理工程检验资料和各种试验数据。

8.收集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整理好工程图纸及其他设计文件,做好监理日志。

四、结语

篇3

【关键词】水电工程;合同监理;监理现状;措施

一.合同管理监理工作的概述

1、合同管理的特殊性及必要性。因为施工合同是一份具有有效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因此施工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活动都必须完全依照工程签订的施工合同进行。如果一个工程没有签订有效的工程施工合同,那么后续的生产建设活动也就不能正常的实施、监管。一旦施工合同成功签订就意味着施工企业相应的所有生产计划、操作以及各项经济技术的指标都一并归属于施工合同的管理范围内。一些施工企业习惯采用将整个工程用总包、分包以及内部承包等方式来完成,而这些正是按照施工方同建设方所签订的施工合同中所表明的、需要承担的一些权利义务还有经济责任等内容来进行划分认定的,可以认为所有施工合同的具体内容就是一个施工企业对自己承包的项目中所包含的各项任务指标的分解、落实。因此,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工作不论形式、内容,还是管理的范围等都与其他的企业有一定区别,是一个格局十分完整并且自成体系的管理方式。

2、合同管理中监理工作的任务。(1)监理工程师上岗前必须每人认真熟悉合同文件,对工作范围内的所涉及的合同文件尤其需要掌握;(2)对承建合同进行跟踪管理,对合同各方执行合同情况进行检查,按合同条款进行全过程全面的监督与管理;(3)承建单位对合同有不同的理解时,举行专门会议,并力争与承建单位进行友好协商解决;(4)对合同内项目及新增、变更和延期项目,以及索赔、争议项目、合同纠纷的管理和处理;(5)协助业主管理设计合同、督促施工图按合同规定时间按时完成;(6)协助业主管理材料、永久设备的采购合同;(7)审查承建单位的分包项目和分包合同;(8)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合同有关规定对承建单位的保险进行检查,包括工程的装备的保险、人员伤亡或伤残事故的保险。(9)协同设计单位认真研究设计,促使设计周全,尽量避免出现索赔。调查和审核承建单位提出的各类索赔事项;对于承建单位延误工期和造成的质量事故,配合业主单位提出反索赔意见。

二、水电工程监理的现状

我国水利工程监理制脱胎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国有企事业设计单位,当时没有独立的监理企业,水利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是在政府的统一指令下完成的。由于建国初期百废待兴、经济落后,水利工程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边生产,形成了当年设计、当年施工、当年建成、当年投入运行的效益低下的工程项目。由于可行性研究不到位,造成前期的咨询工作日益削弱,工程建设有的违背经济规律,甚至无经济效益,达不到或削弱投资人立项初期的经济增值的目的。改革开放以后,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为了适应经济发展需要,特别是我国加入世贸以后,水利工程的分工不断细化,在项目管理上逐渐引进了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形成了从工程立项、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准备、建设实施、生产准备,一直到竣工验收和后评价阶段的建设程序。水利工程监理隶属于建设工程监理的一个专业,建设工程监理又隶属于咨询工程师的项目管理范围,由于水利工程监理的服务对象比较单一,只是对水利工程进行监理,水利工程又是涉及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基础设施类工程项目,所以具有相对性、临时性、目标性、约束性、周期性的因素,导致了水利工程监理任务唯一性、知识密集性、监理因素复杂性、监理视野的前瞻性、监理产品的非物质性等特点。

三.加强水电工程监理合同管理的措施

1、提高水利工程参与单位对监理工作的认识。水利项目工程建设的业主和施工单位应该强化对监理工作的认识,意识到工程监理是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和进度的重要保证,加强监理工作对施工方、业主都是非常有利的。从业主角度来分析,水利工程项目大部分都是政府,所以对各级人民政府来说建设一个高质量、高标准的水利工程是一项目利国利民的工程,能够给人民带来极大的优惠满足人民群众对水资源的要求,要想做到这一点必须重视监理工程。对于施工方来说,如果不按照监理工程的相应要求出现工程问题不仅得不到工程款还会被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水利工程项目的投资者和施工方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这一点,从思想上确实重视工程监理,自觉按照工程监理的要求组织施工活动。

2、要制定完整、有效的合同管理制度。由于水电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涉及面比较广,实施起来比较繁琐,管理环节又多,从合同前期的洽谈、拟定到后期的执行以及合同执行过程中所发生的变更、中止、终止等,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不仅可以促使合同管理的规范性,也保证了合同管理的每一个环节的实施有章可循,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要全方位的对建筑合同进行有效的监管,包括合同的授权、审查、监督、纠纷处理等等,以保证有序的进行预防、控制和后期维护等工作,促进合同管理的规范化和合理化,维护了合同双方的权益。

3、对水电工程合同进行有效的动态管理。也就是对合同的变更和履行阶段进行实时的跟踪和评价。由于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常因各种不利因素的影响,而需要不断更改和补充合同内容,导致合同发生变更。这时合同管理人员要跟踪检查合同的实施情况,看其是否符合合同内容,同时要对合同变更的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和归档,对发生与合同不符的地方及时找出原因,进行改正,尽可能的降低风险。另外,在合同履行阶段,作为合同的管理者要实时的了解合同的履行状况,对合同的履行过程建立一个可靠的档案,制定相应的报表,对合同进行有效的管理,对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不正当的行为积极采取措施,降低损失,以确保工程项目施工的顺利进行,保障工程的质量。

4、提高施工监理队伍的素质。首先,工程监理人员应该根据工程监理的相应要求主动参加业务培训,提高自身素质,从而不断提高自身的监理水平和能力。在提高工作人员素质的同时还要加强总监队伍建设,培养一批综合型、高素质的总监队伍,从而确保监理工程师确实负起相应的责任,解决目前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的高水平的总监理工程师问题。对此,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应该组织好本单位的监理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积极引进各种高素质的人才来补充监理队伍的人才缺口。其次,建立监理检查监督制度,督促工程监理工作人员严格按照相应的监理工作要求来开展监理工作,从而来适应监理工作的需要,加强对现场监理工作的检查、监督,规范监理行为。

结束语

水电工程建设是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水电的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开展监理工作,保证工程的质量以及工程目标的实现。

参考文献:

[1]莫明海.浅析水利工程监理的探讨[J].四川建材,2011

篇4

关键词:工程监理单位;合同管理;财务管理

随着国内市场规范化、社会化的不断发展,工程监理在社会经济建设中的作用越发的突出。自1988年我国工程建设监理事业起步以来,经过近30年的推广和完善工作,工程监理单位逐步成为工程建设中的管理者和协调者,并承担起了协调施工单位和业主之间管理的重要角色。同时,工程监理单位在保障工程项目建设中实现“投资、质量和进度目标”三要素的统一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工程项目建设由于涉及资金规模巨大的特殊性,直接关系到了地区经济、行业发展和国家稳定等众多问题。

一、工程监理单位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根据我国《建筑法》中的法条规定,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之间应以书面形式订立相关的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监理合同是保证监理单位获得建设单位正式授权的重要依据。如果工程监理单位的管理体制中存在合同管理不当的问题,在建设项目开展过程中就容易出现腐败孳生、纠纷不断等现象,同时也会加大监理单位开展工程项目协调管理工作的难度。因此,注重监理单位合同管理工作,对工程监理单位和建设施工单位双方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加强合同管理是监理目标实现的基础

通过规范工程监理单位和建设施工单位之间的合同管理工作,实现合同签订、履行和管理等步骤的有序、稳定,是工程监理单位获得监理授权的重要保证。只有严格制定在建项目合同,并按照法定的程序要求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进行合同的签订和合同中文本条款的履行,才能督促监理单位更加积极、规范地开展监理活动,为在建项目实现规范化建设提供更好的保障。严谨的合同内容是建设单位可以在建设项目中事中保证计划投资、工程进度和建设质量能够按照预期的建设项目目标完成的保证,可以实现在建工程项目建设的效率、进度和质量总体上的提高。

(二)合同管理规范管理是实现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的保障

工程监理单位同建筑单位之间的合同具备的法律效力是实现监理工作开展的主要依据和最权威的文件,也是有效保障监理单位和建设施工单位双方各尽其责、共同完成项目建设的法律约束效力。由于市场因素在经济发展和项目建设中的渗透,监理单位和项目建设施工单位受到市场竞争和自身利益因素的影响,在实际的建设项目进行过程中,业主、建设施工单位等项目涉及的单位之间存在一种相对紧张的博弈关系,如果缺乏全面、科学、有效的合同,必然使得各方在工程项目建设进行过程中分别以自身的利益为先,导致工程建设项目监理失效、经济秩序混乱的情况出现。因此,工程监理单位作为第三方组织,通过规范的合同管理程序和合同履行监督程序将能有效地对项目建设过程中各方的行为进行有效地协调和约束作用,从而保证工程项目能够有条不紊地进行。

二、工程监理单位如何加强合同管理

(一)参与合同的谈判和制定过程

为了保证工程监理单位在建设项目进行过程中工作的开展顺利,工程监理单位应在项目工程业主和项目工程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施工方与监理单位签订授权合同之前就积极地投入到项目工程合同的准备、谈判和制定过程中去。工程监理单位参与合同谈判和制定过程,将为合同管理工作奠定优良的基础。例如,有些业主在实际的工程项目进行过程中其实并不欢迎监理公司的进入,而是由于政府法律法规等相关工作规定,不得不请监理单位进行监理工作。这些业主企业在实际项目进行过程中将监理视为累赘,同时认为付给监理单位的监理费用是一笔额外的资金负担。因此,业主单位认为既然监理单位是自己花钱请来负责监督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的,监理单位只需要根据自身的需求做好相应职责即可,人为性地将监理单位排斥在业主决策和利益分配的过程之外,导致了监理单位在实际的工程建设过程中处于相对被动的地位。为了加强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项目中的实际作用,监理单位需要首先融入到监理合同谈判和制定的过程中去。通过在合同准备和制定期间的全程参与,监理单位可以尽量避免合同中出现文本不规范或者合同条款和项目不清楚造成的经济责任风险和违约责任风险等问题。同时,积极参与合同的谈判过程,也方便监理单位及时掌握后期合同管理的第一手资料和信息,通过规范合同管理的方式,杜绝违法合同的制定与签订,并自觉起到维护合同订立过程中以及后期项目建设开工后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二)对合同项目内容进行分析

在项目工程合同签订后,监理单位要及时认真组织对合同内容和各项目条款尽心认真的分析和研究工作。项目建设工程中,部分施工材料,如三大主材、管材和部分装饰材料等将由施工方供给,监理单位需要确切地掌握这些材料的来源、采办过程,才能加强对投资控制和项目工程监理的工作效率。在捋顺合同条款和弄清合同内容的基础上,对合同中所包含的各个项目条款进行有条理的分类研究和解释。通过研究分析,及时找到合同中的缺陷和合同在实际项目建设操作过程中的弱点,并组织建立相应的应对方法预案。通过对合同内容及条款项目的分析,监理单位能够提前预测到建设项目进行过程中可能发生风险的关键点,并根据合同内容督促签订合同的双发严格履行合同条款中标注出的义务和责任,防止风险出现和扩大的可能。同时,对于实际建设项目中出现的对合同部分项目管理条款有争议的地方,监理单位可以在预防该类情况发生和处理其发生后的索赔事件时掌握更多必要的有效信息。

(三)提高监理队伍的专业性

为了保证监理单位合同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提高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的专业性和合同管理的能力是目前保证监理工作中合同管理能力提高的重要保障。因此,工程监理单位为了保证能建立一支专业水平高、应变能力强并且坚持合同内容原则的高素质人才队伍,就要通过积极开展和举办监理工程师在职专业基础知识培训课程和工程实践经验讲座等培训工作,全面提升各类监理人员的专业技能水平。在这一过程中,监理单位应加强监理工程师对新技术和新工艺的学习、加强对新的管理模式和管理系统的了解,并加深对当前新型建筑材料的认识,让新的建筑理念通过监理工作进入到业主单位和具体的施工单位之间,从而不断提高行业的发展。同时,还要不断加强对监理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个人素养的提高,积极鼓励和约束监理人员能够公平公正地处理工程项目建设合同管理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四)对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跟踪和检查

在工程项目进行过程中,监理人员要时刻注意合同中各个项目和条款的履行情况,对违反合同规定中的行为和内容应予以及时的指正,并责令其整改,对于已经造成不良后果的行为,要及时予以仲裁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然而,目前一些工程建设项目中,业主认为自身已经将工程监理项目委托给了项目监理公司,那么自身只需要向工程监理单位要质量、要工期即可。在实际的工程项目进行中并不同监理相互配合,而是采取遇事则拖,拖不过再解决的方针,一旦出了问题就是监理单位的责任。为了尽可能的避免这种情况的出现,监理单位应积极主动同业主单位沟通,根据合同履行的情况和跟踪检查的结果,及时向业主单位回报,对于其中发现的问题,责令业主单位按照合同中规定的相应内容进行履约,确保合同内容执行的履行效率。因此,监理单位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要严格把握和审查合同执行的情况及执行过程中产生的问题,尽量提高合同的履行率,从而保障工程建设项目能够按照既定计划顺利完成。

(五)审核并处理合同有关的索赔工作

对于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违反合同规定的行为,监理工程师在发现后应按照合同内容对违反合同的情况进行鉴定和审查,并在审核后提供公正公平的赔偿方案。按照相关程序和法律内容,及时处理好工程项目进展过程中出现的索赔工作。在审核并判定索赔事件成立后,监理工程师还应按照合同内容对承包方提出的赔款额度进行计算和进一步的核查,以保证提出的赔偿数额正确、合理。作为第三方的调解机构,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项目中不单单要确保索赔工作审核和执行的顺利,同时还要制定并采取相应的防过度索赔的机制和措施,减少无理索赔事件的发生概率及其影响,从而保障项目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六)加强合同资料归档管理工作

通过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合同进行分类、整体、编码和归档,不但能起到监理单位对合同文件的科学性、系统性的分管的作用,还能实现工程项目的规范化并提高合同管理工作的效率。合同资料的分类整理和归档工作是监理单位发挥其合同管理职能的最后一环,也是对合同管理工作的必要总结,方便今后的备案、存档和利用。监理单位在实行项目工程建设的合同管理工作中,不单单要重视合同签订前的管理、签订后的分析、履约情况的落实和针对性管理措施的实施,同时还要加强对合同管理归档和管理经验的总结和归纳,才能实现监理单位专业能力在实践中不断增长的发展战略。

三、工程监理单位加强财务管理的重要性

财务管理工作对于加强工程监理单位资产的完整性与安全性、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有效性有着重要的意义。所谓财务管理工作,就是以财务资金运作为对象、以提高经济效益为目的、以科学管理决策为手段进行的经济管理活动。目前,随着国家经济建设步伐的逐步加快,工程项目监理单位作为新兴的服务行业,其服务中心集中在对工程项目的投资、进度和工程质量的监督和控制上。因此,工程监理单位的服务内容和性质决定了其在实施监理活动时必然要加强其自身的会计核算能力与财务管理的规范化,才能进一步保障工程监理单位在实际应用中的有效性。

四、工程监理单位如何强化财务管理

为了实现工程监理单位在行业技术增长和市场竞争环境日趋激烈的环境中获得更好的发展,加强工程监理单位财务管理工作主要可以从资金管理、资产管理、债权管理和风险管理四个方面入手。

(一)资金强化管理

资金管理是工程监理项目中财务管理的中心环节。而加强财务资金管理的主要方式是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因此,从资金管理角度上来说,为了提高工程监理单位的财务管理能力,首先要加大对资金的管理和考核力度。通过加强对建筑项目中资金使用的具体情况、款项的收支情况入手,严格审核每一笔自己的使用,对预算外的资金支出要进行审核和原因的分析,从而保障资金的安全使用。其次,加强资金管理要实现对建筑项目中的资金的集中化管理,通过资金的资金集中管理,能够实现对建筑项目进行过程中的限制资金进行集中利用,从而更好地实现项目资金的高效、灵活的运行。再次,在监理单位资金管理工作中,要做到尽量减少和避免资金的在途时间和资金分散的情况,从而实现对项目中各项资金的更好地控制。为了实现监理单位强化资金管理的目的,监理单位可以选择加强同项目进行过程中同各大银行之间的交流和业务流量,从而起到扩大建筑项目进行过程中的融资空间,不断通过对资金管理的加强来保障项目资金链的弹性和现金流使用效率。

(二)资产强化管理

监理单位的资产具有分布分散、项目资产使用率较低等问题。目前监理单位的资产管理中存在着资产管理无法实现动态化、资产处置不够规范等问题,造成了监理单位资产管理中的弱项。由于监理单位资产的管理效率和管理安全均关系到监理单位的稳定和所有资本的增值情况,监理单位的资产是实现工程监理项目进行的重要保障。因此,在监理单位的资产管理工作中,不但要根据相关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当前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同时还要加强项目资产的评估工作,推动监理单位资产管理制度不断走向健全和完善。在项目进行过程中,监理单位要指派专人固定对资产进行专项处理,准确地合适工程监理项目中的资产问题,并对资产进行准确的核实,尤其是要根据监理项目中的人员编制情况和实际业务的需要,对监理项目的办公用地、职工宿舍、交通运输设备、专业设备等进行统计核算和调配工作,实现监理单位固定资产的集中管理工作,和项目资产的优化配置和资产使用效率的全面提高,从而保障项目资产的安全和资产管理运营中的有效性,确保工程监理项目的顺利开展和实施。

(三)债权强化管理

项目监理过程中出现的工程款拖欠的现象是工程监理项目中债权形成的主要原因。因此,为了保障工程监理项目的顺利进行,就要加强监理项目的债权管理,并形成合法合规的管理制度和管理机制。在监理项目的债权管理工作中,要保证债权计算的准确和各项手续的完整,并采取定期和不定期对债券进行确认和金额核对的办法来加强管理,从而减少坏账产生的可能。随着建设工程项目的增加和工程监理行业竞争的日趋激烈化的发展现状,债权问题给项目监理单位带来的财务风险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工程监理单位的生存和发展。因此,工程监理单位不但要做好债权管理工作,同时还要对欠款方的信资状况做好调查和管理工作,进一步降低项目进行过程中应收账款的增加给工程监理工作带来的风险。

(四)风险强化管理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监理单位在进行项目工程监理过程中面临着更大的财务风险。一方面,随着监理单位行业的扩大和市场风险的增加,工程监理单位财务管理的外界风险在逐步增长。另一方面,由于工程监理单位本身财务信息系统不够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尚未健全、内部审计工作无法得到保障,随着建筑工程项目设计资金额度的快速增长,监理单位自身的内部财务风险也在不断提高。为了应对来自外部风险和内部风险的双重财务风险的压迫,工程监理单位需要全面提高财务风险的识别的应对能力、建立健全完善的财务风险评估体系、并将加强对监理项目进行中财务风险关键点的控制作用,从而降低监理活动的运行风险。作为监理单位的财务管理人员,更应积极地投入到财务风险管理的工作中去,既要找到风险发生的源头,也要控制项目监理实施过程中风险发生的因素,才能全面降低建筑项目实施过程中风险发生的概率。

五、结语

综上所述,工程项目在进行决策过程中就需要慎之又慎。工程监理单位可以通过为建设单位提供有价值的项目修改意见和建设方案等,规范工程项目建设和发展,从而避免和减少当前建设工程不合理和盲目投资的概率,降低经济泡沫产生的可能。为了提高监理单位在实际建设工程项目中的作用,不断加强监理单位合同管理能力和财务管理能力能将成为新的经济环境下推动监理单位发展的核心动力。

参考文献:

[1]李霖.建设工程监理单位逆向选择对策及评标决策[D].浙江大学,2015.

[2]黄健雄.建设工程监理行业发展的影响因素分析[D].华南理工大学,2013.

[3]庞宏利.工程监理合同研究[D].中国政法大学,2009.

[4]钟晓宇.浅谈如何加强工程监理单位的财务管理与合同管理[J].财经界(学术版),2015,23:266+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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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合同管理 工程监理 重要意义 主要内容

中图分类号:F293.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1)06-279-02

合同,又称契约,它是当事人双方或数方设立、变更和终止相互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协议应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签订。经济合同是法人与法人之间为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这种协议以法律的形式确认和调整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工程合同属于经济合同的范畴,是指业主就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等环节,与各经济人(承包人)为实现工程目标而以书面协议形式缔结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契约,工程监理合同就包含于其中,因此受经济合同基本规则的约束。

施工监理是指监理单位参加监理投标、中标后与业主签订监理合同并依据合同要求在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对工程质量、费用、进度和合同事宜进行全面的监督和管理。施工监理的依据是合同,监理工作实际上是合同管理工作,无论是进行质量监理,还是进行进度控制或计量支付,监理工程师都应按合同办事。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限一旦在监理合同和施工承包合同中予以明确,就变成了业主和承包商应遵守和执行的承包合同条款,监理工程师一方面要尽职尽责,不能越权;另一方面业主和承包商应服从监理工作,配合监理工作。监理工程师的独立地位和公正要求,决定了他在合同管理中,能督促合同双方全面地履行合同,公正地解决工程变更、延期、索赔等合同管理事宜,协调双方的合同关系,及时避免或减少合同产生的争议或纠纷,维护业主、承包商的合法权益。

我国实行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制度以来,国际惯例的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例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尤其在引入外资项目上更是如此。工程监理实践证明:公路工程施工监理的关键是熟悉合同,掌握合同,利用合同对工程施工过程的质量、进度、费用实施管理。在工程监理过程中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工程变更、工程延期、费用赔偿、争端与仲裁、违约、工程分包、工程保险等方面。理解和熟悉合同的主要内容,对监理工程师、业主、承包人都十分重要。

工程变更是合同变更的表现形式,按《合同法》规定,合同变更一般由一方当事人或第三方提出合同变更的建议,经合同双方或多方协商一致后生效。作为监理工程师,在处理工程变更问题时,应与业主和承包商协商,正确处理工程的变更工作。工程变更,不仅变更工作本身会产生额外工程成本,延长工期,还经常会影响其它相关工作,埋下索赔隐患,甚至会使业主对其工程投资失去控制。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工程变更通常是不可预见的,但工程变更一般均对工程费用、工期产生影响,涉及业主和承包人的利益,因而监理工程师应谨慎的按合同条款实施工程变更管理。一般来讲,工程变更要求可以由业主、监理工程师、承包人提出,但必须经过监理工程师的批准才能生效。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根据合同有关规定变更工程时,应经业主同意;业主提出变更时,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合同有关规定办理;承包人请求变更时,监理工程师必须审查,必要时报业主同意后,根据合同有关规定办理。监理工程师应就颁布工程变更令而引起的费用增减,与业主和承包人协商,确定变更费用。

工程延期是合同管理的内容之一。按合同规定,由于非承包人自身原因造成的,经监理工程师书面批准的合理竣工期限的延长,它不包括由于承包人自身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延期的原因主要有:额外的或附加的工作;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由业主造成的延误、妨碍、阻止;不是承包人的过失、违约或由其负责的其他特殊情况;合同中所规定的任何延误原因。监理工程师必须在确认下述条件满足后才受理工程延期:①由于非承包人的责任,工程不能按原定工期完成;②延期情况发生后,承包人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工程延期意向;③承包人承诺继续按合同规定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有关延期的详细资料,并根据监理工程师需求随时提供有关证明;④延期时间终止后,承包人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正式的延期申请报告。

合同管理的费用索赔是指工程实施过程中,非承包人自身原因而造成的费用损失或增加,根据合同的有关规定,承包人通过合法的途径和程序,正式向业主提出认为应该得到的额外费用的一种手段。监理工程师根据合同规定处理费用索赔时,一般分两个步骤进行,即查证索赔原因、核实索赔费用。在收到承包人的正式索赔申请时,监理工程师首先应看到所要求的索赔是否有合同依据,然后将承包人所附的原始记录、帐目等与驻地监理工程师的记录核对,以弄清承包人声称的损失是否由于自身工作效率低或管理不善所致。如果经监理工程师查证,承包人所提供索赔理由成立,则应该核实承包人的计算是否正确。在允许索赔事件中,承包人常有意或无意的在计算上出差错,监理工程师必须严格审查计算过程,特别是承包人计算中所采取的合同条款依据、价格、费率标准和数量等方面。

在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以及合同中止前或以后,业主和承包人对合同以及工程施工中的很多问题将可能发生各种争端事宜,包括由于监理工程师对某一问题的决定使双方意见不一致而导致的争端事宜。对于争端的管理按照合同要求,无论是承包人还是业主,都应以书面形式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并呈一副本给对方。监理工程师应在收到争议通知后,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完成对争议事件的全面调查与取证。同时对争议作出决定,并将决定书面通知业主和承包人。如果监理工程师发出通知后,业主或承包人未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要求仲裁,其决定则为最终决定,争端事宜处理完毕。只要合同未被放弃或终止,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继续精心施工。当合同一方提出仲裁要求时,监理工程师应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对争议进行友好调解,同时督促业主和承包人继续遵守合同,执行监理工程师的决定。在合同规定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调查时监理工程师应以公正的态度提供证据和作证,监理工程师应在仲裁后执行裁决。一般而言,仲裁人的裁决是最终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再诉诸于法院或其他权利机构,以改变此裁决。

关于工程违约原因则是多方面的,既有业主的原因,又有承包人的原因。作为监理工程师应分清原因,及时协调、处理违约,避免违约现象发生,目前由于公路建设资金紧张,业主在资金支付上违约时有发生,这样监理工程师必须想法进行协调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按照惯例,获得整个工程的工程合同的承包商,可以将该工程专业性质或工程范围再分包给若干家分包商实施任务,业主也可将一些专业性强的部分工程或单项工程直接授予指定的分包商。分包商一般直接与承包商签订合同,监理工程师应兼顾业主和承包商的利益,加强组织、监督与管理承包商和分包商,处理好一般分包合同与指定分包合同,避免和禁止出现不必要的层层分包。合同规定合理的分包一般在30%以内,监理工程师必须掌握分包情况,切不可放松对分包人的管理,使质量出现漏洞,影响进度、质量、投资三大控制目标。

合同转让强调无业主同意,承包商不得将合同及合同名下的利益随意转让他人,工程分包须经业主和监理工程师同意,承包商并不能解除合同中分包工程部分的责任与义务,仍要协调、督促、照管整个工程,承包商不能将全部工程分包出去,自己一定要执行主体工程合同。承包商并不因搞了部分工程分包,从而减少其对分包工程在承包合同中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指定的分包合同直接涉及到业主和监理工程师。业主或监理工程师指定的分包合同,最好得到业主和承包商的共同批准。在标书中,应明确写出指定分包的项目或指定分包商的名单。指定分包合同所用的指定金额应包括在合同的工程量清单之内,指定分包商应当向承包商承担如同承包商和业主所承担的同样的义务和责任,以保证承包商对指定分包商满意并合作共事。

土木工程实施阶段的保险,是指通过专门机构保险公司以收取保险费的方式建立保险基金,一旦发生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参加保险者的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时,即用保险金给以补偿的一种制度。它的好处是参加者付出一定的小量保险费,换得遭受大量损失时得到补偿的保障,从而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有关规定,督促承包人进行保险。

总之,合同管理在工程监理过程中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只有对合同进行科学管理,在工程监理过程中合理的运用和实践,才能做到精心组织,合理安排,优化施工监理,创造优质工程。同时合同管理不但使企业在建设市场有充分的自,还可预防和减少纠纷。因此,签订合同必须受法律、法规的约束,具有法律效力,才能为反对垄断、进行公平竞争提供保护。但目前合同管理在公路工程建设中的运用和实践还存在着较多的问题和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1、少数合同由于低价中标,有些合同条款明显对承包商不利,致使个别承包商在实施这样的工程合同时,为了使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失,就会采取偷工减料等手段,工程质量低劣,工程材料以次充好,给工程带来隐患。2、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造成承包商资金紧张,削弱企业竟争力,影响其经济效益,直接造成庞大的债务,危及社会稳定。3、施工单位非法转包现象时有发生,存在“高资质投标,低资质进场,无资质施工”的做法,直接影响施工质量和进度。4、承包商对有限的建设资金没有得到有效的利用,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挤占、挪用的现象,由于资金未能及时用于建设工程,影响施工进度,延误了工期,同时加大了工程费用。5、施工单位主要人员随意更换和私自离开施工现场,设备不能及时按合同到位,致使施工现场管理混乱。

针对以上公路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常见的问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就应该制定相应的工程合同管理制度,明确施工监理和合同管理的关系,严格监督检查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和监理服务合同执行情况,确保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费用三大指标的有效控制,因此,要保证合同的正常履行和工程的投资效益,必须理顺施工监理和合同管理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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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监理工程师;施工合同;管理

中图分类号:U415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引言

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主要是指监理单位受业主委托对施工合同的管理,监理工程师以承包方和业主依法签订的合同为依据,用较低的工程成本,并且保证工程质量按期完成工程为目的,以公平合理地处理双方的权利和责任为准则,对施工项目进行管理,是施工合同管理的基本内容。实际工程中,有些人认为维护了业主利益,就必然要损害承包人的利益,因而在监理工作中不按照正常合同要求办事,甚至违背监理工程师的执业公正性。施工合同当事人双方最根本的利益是在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责任和义务前提下,享有合同约定的权利。严格履行施工合同就是维护承发包双方的利益,体现监理工程师执业公正性。监理工程师通过对施工合同的科学合理的管理,以便使工程变更、工程工期管理、合同索赔管理、合同纠纷的协调、保险合同管理、工程价款支付控制以及工程竣工等方面的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因此,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合同的监督管理非常重要。

一、关于工程变更管理

工程变更指的是针对已经正式投入生产的产品所构成的零件进行的变更。由于施工设计文件中存在一定问题或者施工过程中存在许多不确定因素,工程变更在所难免。设计变更通常由承包人、发包人以及工程师三方提出。对设计变更的管理,监理工程师要注意完善申报、审查程序。无论是承包人还是发包人提出的变更,都需要经过工程师审查并且同意后,才由发包人向原设计单位提出变更文件。在施工过程中提出的变更要满足规范要求,要尊重设计者。另外,在变更通知发出以后,承包人要及时向发包人或工程师提交工程计量申报表。对变更项目计量,要确定最后变更总价、单价、工程量。在实际工程中,业主方经常要求对项目个别部位使用功能进行修改,由于施工技术的要求、现场施工环境或者业主要求的变化而产生设计变更等,在施工过程中经常出现设计变更,引起施工进度、工程量调整等情况,导致合同价格、工期的调整。因此,作为监理工作人员要认真耐心地对待工程变更。

二、关于工程工期管理

在完成工程建设项目的过程中,保证工程项目按期建成交付使用。工程竣工时间通常是科学、全面的分析与工程项目相关的各种因素来确定的。但是在施工过程中有许多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导致工期不能如期完成。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在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前提下提出缩短或者延长工期的合理化建议,经建设单位认可、同意,双方应签订工期调整和相关费用补充合同,并应办理缩短工期合同变更备案手续。如缩短后工期压缩幅度超过原确定工期标准的15%,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施工工期进行评估,并出具专家评审认可的施工工期评估报告。施工工期评估报告作为缩短工期合同变更备案的条件。监理工程师对工程项目施工进度进行合理控制,保证整个项目施工能按期完成。

三、关于合同索赔管理

目前,许多合同当事人索赔意识比较淡薄,有的承包人不会索赔,有的业主对索赔非常反感,很少存在工程索赔的行为。我国颁布实施了一些涉及工程索赔的法律法规,工程索赔也进入法制化轨道。监理工程师应学会索赔处理的方法、原则以及技巧,克服只注重工程进度、质量控制,而忽视施工项目的索赔,把索赔工作当作一项重要的工作,努力搞好索赔管理工作。

(1)、保持协商一致原则,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地与承包方和业主进行沟通,保持经常联系,处理好索赔问题。特别是在决定工期、调整价格以及费用补偿时,应充分与合同双方协商,取得共识,达成一致,有效避免索赔争议。

(2)、保持公正原则,如果遇到索赔事件,监理工程师应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上,根据合同约定审查索赔,审查索赔一定要合理、正确。

(3)、要注意搜集积累原始凭证、资料和验收资料等一些重要的记录。这些证据是工程索赔的关键,如果证据不足索赔就不能够受理。监理工程师开始进入工作,就要安排专人从事资料管理工作,建立严密的工程日志以及来往文件档案制度。

(4)、监理工程师应该认真履行工程师职责,减少和杜绝工作失误、疏忽、预测可能引起索赔的事件,及时采取合理方法措施,避免可能发生的索赔。

四、合同纠纷的协调

(1)、签订合同时坚持原则。在处理合同纠纷时要控制事态发展,对一些不能立即解决的问题可以暂停处理,等冷静后在处理分析,对合同理解有误的一方要解释清楚合同本意,促使双方严格履行合同。

(2)、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追究产生问题的一方,不要不偏袒任何一方。

(3)、监理工程师一定要提高自身素质,及时了解产生分歧的具体原因,做到心中有数,弄清是非曲直,对症下药。

(4)、监理工程师平时应注意与项目经理和业主代表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以便发生争议时能够在一个比较好的气氛中和解。

(5)、调解结束后要及时形成文字,做好相关记录,补充协议或双方签认等。

五、保险合同管理

当事人双方必须严格地、全面地按保险合同约定的条款履行各自的义务。监理工程师应该做好监督工作,在订立保险合同前,当事人双方均应履行告知义务。在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有责任采取一切措施,避免扩大损失,并将保险事故发生的情况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对保险事故所造成的保险标的损失或者引起的责任,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履行赔偿或给付责任。对于损坏的保险标的,保险人可以选择赔偿或者修理,监理工程师可进行适当的调节。如果选择赔偿,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已支付了全部保险金额。并且保险金额相等于保险价值的,受损保险标的全部权利归于保险人;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时此保险标的的价值取得保险标的部分权利。

六、工程价款支付控制

监理工程师在项目监理过程中,要按施工合同的有关约定按期审批工程款,在承包人得到合理的款项后,督促承包人确保工程正常施工。对于业主提留的保留金和保留金的返还以及由于物价上涨、意外事件等,应根据施工合同约定具体情况具体处理,防止造成甲乙双方的经济损失。

七、关于工程竣工

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督促承包方整理工程竣工文件以及相关验收资料,并提出监理意见。根据施工单位的竣工报告,提出工程质量检验报告。同时竣工验收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工程竣工是工程按照施工合同及设计文件要求,完成全部施工内容,且按照施工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后,交付给发包人的工程。工程竣工验收的依据是设计、施工有关规范、批准的设计文件、合同及协议文件以及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等。工程具备验收条件后工程师应及时进行该项工作,确保承发包双方最大利益。

(2)、施工单位按规定编写和提出验收交接文件是申请竣工验收的必要条件,竣工文件不正确、不清晰、不齐全以及其他情况,不能验收交接。

(3)、施工单位应在竣工验收前将已经编好的竣工文件及绘制的竣工图,提供监理工程师一份,审查确认完整后,报建设单位,其余分发有关接管、使用单位保管。

结语

总之,监理工程师是履行合同的代表,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处于中心地位。在合同管理中,监理工程师应以合同约定为依据,以业主满意为准则,以不损害承包人合同权益为前提,在授权的范围内代表业主行使监督、检查权力,并根据合同条件的变化,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地处理合同事件。

【参考文献】

[1]王芳.浅谈建筑工程项目中工程监理的合同管理.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10(6).

[2]全国监理工程师培训考试教材编写委员会.建设工程概论。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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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监理工程师;施工项目;合同管理

在日益激烈的建筑市场,监理工程师对施工项目的合同管理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加强监理工程师对施工项目的合同管理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使用合同来引导和管理建筑市场,是进行有效项目管理的核心。

一、有效保障监理工程师的权力

1.正确理解监理工程师和业主的相互关系。在建筑市场中,监理工程师与业主的关系是通过合同确定的,他们之间是相互平等的关系。业主授权给监理工程师一定的权力,监理工程师在业主授权的范围内进行监理。监理工程师超越合同或未完全履行合同都会导致监理工作的失误。通过这种现象来看,监理工程师与业主是授权与被授权的关系。我们有时把监理工程师称为“第三方”管理。在监理工程师的工作中,监理工程师要做到公平、公正,顾及到承发包双方的利益,使双方都达到满意。只有正确理解和处理好双方的关系,才能有效保障监理工程师的权力。2.监理工程师应处理好与业主的关系。在施工项目中,大多数的参建单位的任务是三管三控一协调,监理工程师也不例外。要做到安全、信息、合同管理,投资、进度、质量控制和组织协调。有时,监理工程师只重视质量、进度、投资的管理,而忽略了安全、信息、组织协调等内容。因此,应注意它们之间的协调发展。同时,监理工程师要充分利用组织、管理、经济、技术措施来行使自己的否决权、审批权、建议权。3.监理工程师要争取业主的支持和信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项目进行监理,取得业主的支持和信任是关键。而如何得到业主的支持与信任是一个深思的话题。一方面,业主让监理工程师对施工项目进行管理,要充分信任监理工程师,最大限度的支持监理工作;另一方面,监理工程师要严格职守,不弄虚作假,全心全意的进行监理,对工程质量负责,对业主负责。另外,业主和监理工程师应密切配合,光有分工是远远不够的,无保留的合作是开展工作的重要基础。只有做到上述几点,才能得到业主的支持和信任,保证工程项目目标的顺利实现。

二、加强施工项目的索赔管理

1.树立正确的索赔观念。索赔工作从项目开始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一直伴随其中。做好这项工作,有利于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提高市场竞争力,有利于我国的建筑企业与国外的建筑企业接轨。2.监理工程师应正确处理索赔工作。索赔工作是监理工程师进行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中必不可少的环节。监理工程师必须坚持自己的原则,在处理索赔事件时。具体应做到以下几点:第一,监理工程师要有正确的索赔意识。第二,监理工程师在处理索赔时不能信口开河、无凭无据,要有科学的依据,包括法律法规、合同依据和事实依据等。第三,认真阅读施工合同,详细了解合同内容。第四,监理工程师要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尽量减少索赔。

三、提高监理工程师的管理水平和整体素质

1.熟悉监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合同和职责。国家和监理方面的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工程监理合同等是监理工程师对施工项目进行合同管理的依据。监理工程师只有熟悉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才能从整体上提高自己的管理水平,运用掌握的专业知识技能,更好地为业主提供相应的服务。2.监理工程师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加强监理工程师的从业道德;对监理工程师进行职业道德方面的教育等。独立自主的对工程进行监理;对于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坚决不做,按照监理工程师的执业准则进行执业;监理工程师只有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才能从整体上提高监理工程师的管理水平和整体素质。3.监理工程师要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素质。在处理各方利益时,要尊重客观事实,做到公平、公正。既不损害承包商的利益,也不损害业主的利益。

四、加强合同的过程管理和动态管理

1.加强合同的过程管理。通过合同的过程管理,将工程在各阶段所涉及到的各个单位确定他们的权力和义务,以保证项目目标的实现。建立合同管理的工作程序;对合同的过程建立文档系统;对工程目标进行追踪,合同的实施进行监督;工程量的计量、工程价款的审批等,这一系列的施工工作都是在过程中进行管理的。2.加强合同的动态管理。动态管理是不断的进行目标分解、检查、纠偏、处理的过程。当检查的结果不符合要求时,应对项目目标进行调整,调整后回到第一步,继续实行PDCA循环。对合同的动态管理应做到:严格按照合同条款履行职责和义务;涉及到工程文件,应不断进行追踪更新;对于造成的工程损失,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进行处理等。

五、规范合同内容并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体系

1.重视施工合同文本的制定。在签署施工合同之时,要重视施工合同文本的制定。合同文本形式上要选用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合同的制定上,培养专业的合同制定人员,提高合同制定人的法律水平和文字能力。重视合同文本的制定,健全合同要素,明确合同当事人的责任义务。从合同实施的条款上,严厉打击不公平合同的出现,合同双方要签订公平、公正的合同,责任义务分工要明确,对意外伤害和其它情况也明确规定,减少对承包商利益的损害。2.提高对施工合同管理的效率。施工合同管理作为监理工程师重要的工作之一,从项目开始一直伴随到项目结束。加强对施工项目的合同管理有利于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体系。提高施工合同管理的效率,首要的条件就是拟定完善的工程项目施工合同,建立并不断完善合同管理制,明确合同管理分工。监理单位应组织监理工程师制定完善的合同实施细则,对监理工程师进行教育培训。只有项目部全体同心协力,共同努力,方能提高效益。3.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体系。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体系是保证项目顺利完成的依据。因此,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体系是关键。首先,业主和工程项目承包商要对合同管理机构的设置给予充分的重视。其次,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体系,必须进行定期检查。检查合同管理内容是否完善,顺应市场发展的潮流。若出现体系中不适合的部分应进行必要的调整,完善合同管理体系。

参考文献:

[1]张殿福.谈工程建设监理在施工监理过程中的合同管理[J].科技创新导报,2008(9):173-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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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水利工程;合同管理;监理

Abstract: this paper discusses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 contract the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management and puts forward measures for your reference.

Keywords: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s; Contract management; supervision

中图分类号:TV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水利工程是利用自然资源,获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工程。在其开发与利用的过程中,会对自然环境产生改变,不确定因素比较多,因此,施工合同自然就成为明确承发包双方责任、保证工程建设活动得以顺利进行的主要调控手段。施工过程中加强合同管理,时时用合同条款约束参建各方的行为,以确保工程建设任务能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概述

(一)施工合同管理的概念

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是指在水利建设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对施工合同的履约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水利工程施工项目的实施,都是通过签订一系列的承发包合同来实现的。通过对承包内容、范围、价款、工期和质量标准等合同条款的制订和履行,业主和承包商可以在合同环境下调控建设项目的运行状态。通过对合同管理目标责任的分解,可以规范项目管理机构的内部职能,紧密围绕合同条款开展项目管理工作。因此,对水利工程承包商的管理,水利工程施工合同始终是水利工程施工项目管理的核心。

(二)施工合同管理的依据

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依据主要有法律依据和合同依据。法律依据是指与水利工程建设及合同管理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主要有合同法、招标投标法、水利法、安全生产法、民法通则、担保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水利建设市场管理办法、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水利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合同依据为施工合同文件,主要包括合同协议书及附件、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投标书附录、合同通用条件、合同专用条件、技术规范等。

二、当前水利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合同一方不能兑现承诺

在施工过程中,如果有一方本应提供资源但是由于某种原因不能及时提供,或者根本无法提供,这就会导致项目不能启动或处于一种非常被动的局面。一些在施工过程承包商以及人员的资质,或者设备的数量和类型,以及工作安排和与合同不符,甚至是具有非常大的差异,使得在招标的承诺不能完全实现,这就给项目的顺利实施带来了负面的影响。

(二)合同条文不够完善

合同条文不够完善主要是在工程招投标违规行为,例如投标过于简单,并不构成邀约和承诺的基础上签订合同。构建双方使用一些不规范合同模式,而是由双方协议成立的一个合同,而且在大多时候,由于经验不足,或者是对项目没有进行认真的分析,这就会在项目实施后期带来很大的麻烦,导致许多约定无法根据合同内容进行,出现一些不可预知的争执问题,还有一些合同条款不够严密,这种歧义性就会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容易产生一些不必要的争论,影响水利工程项目的进度和项目的顺利执行。

三、加强合同管理的建议

(一)增强管理意识

随着我国建筑业的飞速发展和市场经济的完善,我国公民的法律和合同意识在逐步提高,但由于我国受过去计划经济、传统观念的影响,人们的法律意识和合同意识是极为淡薄的,合同管理仍然是我国工程管理中的最薄弱环节之一。在许多工程实施过程中,承包商、分包商和业主由于合同和合同管理失误造成了许多损失,有些案例是触目惊心的,为我们敲响了警钟。迫使我们在项目管理中加强合同管理,提高项目管理人员素质,加强法律、合同知识的学习,提高合同意识。水利工程监理作为承发包外的第三方,应提高合同法律意识,以合同作为法律依据,做到公平公正。发挥合同管理在工程建设中的重要做用,对工程建设各个目标的顺利实现有着重大意义。

(二)合同签订要严格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水利水电监理合同示范文本并结合水利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签订完备的监理合同,来约束合同双方严格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合同签订的及时性和合同条款的合理性,为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减少和杜绝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必要的纠纷奠定基础。

(三)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合同管理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坚持贯穿合同管理这根主线,坚持”按合同办事,按规范办事,按程序办事”的三按原则,在实施阶段,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是合同的履行、检查、变更、违约和纠纷的处理,是建设管理中一切行为的唯一依据。时刻要以合同来规范、约束施工单位的行为,对拖延工期、施工质量不合格应严格执行合同中的处罚措施,特别是要把工期进行合理排布,严格按各分部工程工期要求逐阶段检查落实。对月支付、签证、变更应严格按照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进行审核,不得提前支付、超前支付,合同中不允许签证的项目不得签证,变更部分应按照合同规定的计价办法进行计价。在实施过程中抓好合同的履约检查环节,以保证有效的履行合同。履约检查,是事先或事中发现问题和疏漏的唯一办法,只有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定期检查,才能及时发现问题,制订防范风险的对策,从而将风险损失程度降到最小,将收益获得最大,这是加强签证、索赔管理的最有效的办法。

(四)加强合同动态管理

(1)重视现场签证。在按照合同条款支付时应该防止过早、过量签证,特别是合同变更补充协议的签认须格外谨慎,签证必须依据相关合同条款衡量,起到相互制约的作用。尤其要重视设计变更与施工图错误,此类签证只需签变更或修正的项目,原图纸不变的勿重复签证。已经下料和购料的,务必签写清楚材料名称、规格、型、数量、变更日期、运输情况、到场情况、成品情况、有无回收或代用等详细情况。

(2)及时记录、收集和整理工程所涉及的各种文什(如图纸、计划、技术说明、规范、变更指令等),对合同变更部分进行审核与分析。在实际工作中,合同变更应该与提出索赔同步进行,须业主与承包商双方达成一致后再进行合同变。

(3)及时处理停工损失(包括由非承包商责任造成的停工损失),双办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按合法程序签认停工的相关具体内容。

(4)格执行定额规定,对于末对定额进行规定的情况,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或卉参考相同类定额及有关的规定做出补偿。

(五)合理转移合同风险

在谈判和签订施工合同时,对于能够预测到的合同风险,应尽量采取承发包双方合理承担各自相应的风险。为了尽可能把风险降到最低,对于不无法预测的风险,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以采取以下发放转移风险:①推行索赔制度是转移风险的有效方法,通过索赔可以提高合同价格,增加工程收益,补偿由风险造成的损失。在实际工程中,索赔是双向的,发包人可以向承包人索赔,承包人也可以向发包人索赔。一般来说,发包人索赔可以通过扣拨工程款及时解决索赔问题,但承包人的索赔就相对的困难。②一方面可以采取分包的形式,把风险大的分项工程转移到分包商;另一方面,可以以组建联营体的形式,与其他承包商共同承担风险。③发包人和承包人转移风险的一种重要手段即为购买保险,向第三方转移风险。因此,承包人应充分了解所保的风险范围、保险金计算、赔偿方法、程序、赔偿额等详细情况,当出现保险范围内的风险,承包人可以向保险公司素赔,获得一定数额的赔偿,以减少财务损失。

(六)加强合同信息管理

建立进度款变更索赔安全环保等合同信息平台,形成业主监理和施工三方合同管理信息资源共享,将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融为一体定期对合同问题进行归纳梳理能有效地避免前后审核标准不一致,重复申报等问题也能对合同内的遗留问题进行追踪清理,由于水电工程建设周期长,员流动性大。如果对合同问题申报审核的时效不能有效控制就会造成部分变更索赔事件追溯困难,从而降低合同执行效率,因此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已建立的合同信息,有针对性解决遗留问题,尽可能避免信息衔接不到位的情况发生。

(七)提高管理人员的素质

由于合同管理涉及经营、预算、法律、工程管理及公关等方面知识,专业性强,必须有专门的监理人员从事这项工作。建立工程项目监理合同管理系统,建立更加科学的,包括合同管理职能的项目管理组织机构、工作流程和信息流程、规章制度,确定合同与投资、工期、质量等合理关系,将合同管理融于工程项目管理全过程中。合同管理是高智力型的涉及全局的,同时又是专业性技术性强、极为复杂的管理工作。要提高工程监理管理水平,就必须培养一批掌握合同管理技能的监理人才。

结束语

总之,水利工程的施工合同管理是至关重要的,相关人员和部门应当增强合同管理的责任和意识,建立新的合同管理制度。在合同制定前,各方一定要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进行充分的沟通,对涉及到的水利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要认真的研究,确保合同的规范性、合理性、合法性;在水利工程中,涉及到的设计变更等问题,各方之间要加强沟通与协调,尽量避免日后矛盾的出现,同时要做好合同变更的记录,规范合同变更的程序,进而为水利工程的顺利施工和竣工核算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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