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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季施工安全防控措施8篇

时间:2023-05-29 08:3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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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季施工安全防控措施

篇1

一、总体打算

年,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的总体工作打算为: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两条主线,进一步夯实建筑施工安全基层基础,继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强化工程参建单位安全行为监督,狠抓重点、突出亮点,实现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杜绝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的发生,有效控制和减少一般事故,轻重伤事故明显减少;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制,落实工程建设主体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全面提高施工现场一线作业人员安全素质;深化安全文明工地创建活动,推进建筑安全标准化工作进程;进一步健全技术标准体系,推进建筑工地数字化远程监控系统的建立完善。

三、工作措施

(一)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层基础

1、继续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模式化、规范化管理,明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督机构、工程参建单位在工程施工中应负有的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强化工程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审查、施工过程监控,严格执行专职安全员配备制度和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带班制度,综合运用行政、经济和法律手段,促进提高全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水平。

2、坚持巡查巡检和大检查相结合方式,实现工程全方位全过程监控。认真组织好春季、秋季和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促进施工现场安全措施的落实;强化“五一”、“十一”、元旦、春节和“两会”、国庆等重要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生产监管,完善高温酷暑、大风、强降雨、严寒等灾害性天气预警机制,强化施工现场应对措施。

(二)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强化重点环节和部位安全监管

3、继续深入开展以高大模板支撑、深基坑施工和建筑起重机械“三大顽疾”为重点的专项整治。高大模板支撑工程严格执行方案编制和专家论证审查制度;深基坑工程抓好设计方案评审、施工方案论证和过程监控三个环节,严格落实深基坑工程边坡检测制度;建筑起重机械方面继续加强产权备案、拆装告知、安全检验和使用登记等环节监管,加强对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单位管理,全面禁止非液压顶升塔吊的使用,根本上提高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水平。

4、突出强化对各类开发园区、旧村改造、城乡结合部、招商引资及私营民营企业工程项目的治理。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审批、谁管理、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

5、高度重视建筑工程周边环境安全。严格执行开工前现场勘验和周边环境评估制度,重点防控在学校、幼儿园、集市和住宅区附近施工的建筑工程,对严重影响周边人员安全的,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进行整改消除。

6、加强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认真落实《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标准》,抓好施工现场的消防水源、消防通道和消防设施配备。全面禁止使用达不到A级不燃材质要求的活动板房,根治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隐患。

7、加强安全防护用品管理,杜绝假冒伪劣产品流入施工现场。凡是不具备《省建设工业产品登记备案证明》的产品,一律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严格安全防护用品市场交易制度,切实维护施工企业合法权益。

(三)深入开展安全文明工地创建,推进建筑安全标准化建设

8、继续深入开展安全文明工地创建活动。提高创建活动的深度和广度,实行定向创优和目标管理制度,鼓励引导施工单位积极开展创建工作,努力打造“临时设施标准化、安全防护定型化、安全管理人性化、安全技术科学化、施工作业规范化”的现代性施工工地。

9、深入开展施工现场综合治理,根治施工现场“脏乱差”现象。督促企业按照《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绿色施工导则》要求,做好施工现场的围挡、临设布置、材料堆放、道路硬化、车辆冲洗、渣土运输、污水排放和垃圾清运工作,全面提高建筑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水平。

10、积极推进建筑安全标准化工作进程,按照《市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提升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的基础化、制度化和标准化,从根本上提高施工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水平。

(四)提高施工企业安全管理水平,落实工程参建单位安全主体责任

11、加强施工企业安全行为监督,对安全生产许可证实行动态监管,将施工企业日常安全行为与安全生产许可证挂钩,对等靠管理、制度不落实、安全保证体系不运行或发生安全事故的施工单位,依法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强化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监督管理。落实好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和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工作;认真组织好证书的延期复审工作,进一步强化持证人员动态管理。

12、强化工程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对工程建设施工安全的主体责任意识。对不足额提取安全文明施工费用、未履行全面业主责任的建设单位,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责任;进一步落实监理单位安全责任,提高监理人员安全监理水平;加强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安全人员配备、重大危险源监控和带班检查生产等行为监督,全面落实施工企业各项安全生产责任。

(五)推广数字化远程监控系统,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各项活动

篇2

19纵观多年来的工程施工实践,从水管单位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实际出发,导致水管单位工程施工存在安全事故隐患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的因素:(1)人的因素。人主要是指工程建设参建各方的现场人员以及进入现场的其他人员。人的不安全意识及其不安全行为往往是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重要因素;(2)物的因素。物主要是指工程施工机电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材料、建筑产品等。物的安全状况或其质量性能往往也是导致工程施工安全事故发生不可小视的一个间接原因;(3)环境因素。主要指气候条件及施工环境。不利的施工气候条件或环境往往会成为施工安全事故的一个诱因;(4)综合因素。人、物、环境有时相互依存,相互作用,有时会对施工安全产生负面影响,是构成施工安全事故产生的综合因素。

2消除安全事故隐患措施

水管单位工程施工安全事故防控主体众多,既有建设、监理、施工、设计等工程建设各参建方,也有灌区工程施工沿线的行人、车辆等第三方。要预防预控好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应从源头上消除以下安全事故隐患。

2.1消除人的不安全因素

人的不安全因素往往是导致施工安全事故发生的内因,其主要有以下四种情况:(1)人的不安全意识。主要表现在:现场施工及管理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对安全管理盲目自信,对安全事故抱有侥幸心理,对事故隐患视而不见或估计不足。施工中常常表现为:错误地认为施工安全管与不管一个样,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置难以满足现场施工安全管理的需要;使用不安全设备,不按安全防护要求操作,冒险进入无人安全监管的危险场所、区域进行作业等。如:施工作业中不做绝缘保护带电操作、排查潜水泵故障时不拉闸断电所发生的触电事故等往往是人缺乏安全意识所导致的。(2)人的不安全行为。主要表现在:施工作业人员违规施工,违章操作,违章服从,人为失误;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忽视安全、违章指挥等。施工中常常表现为:作业人员面对违章指挥施工时不拒绝或制止;危险源没有有效排除或整改时仍继续施工;对正在运转中的设备进行维护操作。(3)人的不安全素质。主要表现在:现场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安全知识及技能掌握不够,现场处置安全事故能力差,综合素质难以适应安全生产及管理的需要。施工中常常表现为:施工方聘用民工较多,素质良莠不齐,甚至“老弱病残”人员也在其中。如混凝土搅拌机缆绳碾压事故,多系民工自身缺乏安全常识所致。(4)人的不安全状态。主要表现在:施工作业人员精神状态不佳以及身处疲劳状态。施工中常常表现为:作业人员带病或带不良情绪施工;为了赶工,处于疲劳状态下的作业人员仍加班加点、连班作业。为此,做好施工安全管理,预防预控施工安全事故发生的关键还是在于做好“人”的文章。一方面应加强施工现场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提高安全意识,提升安全素质和安全管理水平。另一方面应不断地改善、规范作业人员的行为方式,减少不安全行为,避免人为失误。同时要严防施工作业人员出现不安全状态,杜绝带“病”,或在“亚健康”状态下进行作业的现象,最大限度地减少或消除主观上的安全事故隐患。

2.2消除物的不安全因素

物的不安全因素往往是导致施工安全事故发生的外因,其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况:(1)物的不安全性。主要表现在:施工设备及安全防护产品自身存在的质量问题或缺陷。如机电产品绝缘层因质量缺陷破损而导致作业人员发生触电事故,脚手架扣件质量问题造成的垮塌事故等就是物的不安全性所导致的。(2)物的不安全状态。主要表现在:堆放不当的施工材料及设备,正在拆卸过程中的施工模板、脚手架或支撑平台等。渠道整治工程施工时,因客观施工条件所限,往往因地制宜沿渠旁道路设置移动式拌和站进行施工作业,材料堆放或机电设备摆放有时难免占道,有时发生过往车辆擦碰侧翻,导致人员伤亡事故;工地现场木模板堆放杂乱且铁钉朝上,常导致铁钉扎伤事故;混凝土搅拌机料斗处于提升状态,因故失控跌落伤害事故。这些施工安全事故往往都是因物本身的不安全状态所导致的。为此,规范物的安全状态,加大物的安全状态性巡查整改力度,设置安全事故隐患警示标志,尽量减小施工材料及设备占道面积和减少堆放时间,并做到随用随占、工完料清,是消除物的不安全状态,做好施工安全管理的有效途径之一。

2.3消除环境的不安全因素

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往往也是导致发生施工安全事故的外因,主要表现在:冬季、雨季、夜间及极端气候等不利于工程施工作业的外部环境及施工条件。不良的气候环境及施工条件有时会对施工安全事故起到“负催化剂”的作用。有些施工安全事故往往就是人在不恰当的施工气候条件或外部环境下做出了不恰当的施工作业安排后发生的。抓住有利的施工环境及条件,确保工程施工在有安全保障的条件下进行,可以有效地规避不利环境给施工安全带来的事故风险。为此,在优化施工进度计划时可考虑将不利施工条件下的施工时间作为网络进度计划控制中的自由时差来处理,使工程施工处在较理想的环境条件下进行,这不愧为施工安全管理上策。

2.4消除水管单位工程施工特点所带来的不安全因素

主要是针对工程施工特点,制订出一套切合实际的施工安全管理方案,在消除人、物、环境,三者不安全因素的同时,加强现场安全施工巡查管理,及时排查并整改安全事故隐患,落实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重点加大对工程施工高峰期、关键施工对象和关键施工工序的安全管理力度,以消除因施工特点本身所带来的安全事故隐患。

3结语

篇3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严格落实“五个不能”要求,以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目标,针对我县秋冬季节安全生产规律和特点,深刻汲取省内外典型事故教训,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以更完善的源头治理、更严密的责任体系、更有效的防控措施、更严格的监管执法、更有力的基础保障,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二、主要任务

全县水利系统“秋冬会战”安全整治专项行动,重点突出季节性、针对性、全面性、关键性、创新性。突出季节性,紧盯秋雨秋汛、暴雪冰冻等极端天气易发,国庆节、春节、全县“两会”等重点时段较多,生产经营越发活跃等特点,盯住重点,整治难点消除弱点;突出针对性,深刻吸取去年以来长春“1·30”燃气爆炸、白城“10·14”建筑坍塌、“12·21”道路交通和省外等秋冬季节典型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全面做好重点领域安全防范;突出全面性,全系统开展全覆盖大排查大整治,最大限度地消除死角、盲区;突出关键性,紧扣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这个关键,推动企事业单位进一步建立完善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实现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自主化、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突出创新性,坚持长效制度机制建设贯穿始终,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安全监管,完善“互联网+监管”模式,夯实基层单位安全基础,全面强化系统化、根本性安全治理。

组织领导

水利局成立安全整治“秋冬会战”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四、整治范围及重点

分析研判秋冬季节水利工作特点,深刻吸取山西襄汾“8·29”重大坍塌事故、前郭县哈拉毛都镇“9·10”民房坍塌等事故教训,全面排查风险隐患;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水利工程施工、水利工程运行、农村水电站、河湖管理、危险化学品等领域专项整治行动。

(一)加强办公场所消防安全监管。各单位要持续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加强办公楼、仓库、食堂等重点部位用火用电安全监管,尤其办公楼要做到下班关闭电源,日常杜绝超负荷用电,有效防范电气火灾安全事故发生。(局安监科牵头,其它单位配合)

(二)秋冬水利工程建设。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中项目法人、施工、监理等单位安全责任制落实和安全保障措施;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以及施工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在建工程防汛安全责任制、度汛方案和事故应急预案;高边坡、地下洞室、基坑、起重机、塔带机、模板、脚手架等危险源的安全防范措施。

冬季停工前,要认真组织安全检查,选派优秀职工留守工地,加强留守人员安全教育,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规定,确保不发生失火、中毒事故。复工前要按照要求,开展安全教育和设备维修保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作业。(局工程科牵头,其它单位科室配合)。

(三)秋冬水利工程运行。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的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和水库安全运行各项规章制度;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制订和事故救援演练;水库大坝安全监测、水情预警监测、日常巡视管理到位情况;安全防护用具到位情况;重点项目及部位的安全检查(包括大坝安全、闸门启闭设备、机械设备操作、施工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的落实。小型水库的管理机构、看护人员、日常巡查管理人员培训等措施落实情况。水库特别是病险水库安全责任制和防洪措施的落实情况。尚未进行除险加固的病险水库,经有关部门批准的调度运行方案的落实以及对病险部位加强巡视检查情况(局运管科、防御科、各水库分工负责)。

(四)秋冬农村水电站运行。水库电站度汛措施;无规划、无审查、无监管、无验收的“四无”水电站的清查和整改;已建电站分类安全管理和“两票三制”执行情况;水电管理和运行人员安全知识的培训教育;水电设备的安全运行;水电站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地方水电管理站牵头,小椅山水库、青顶水库单位协同配合)。

(五)秋冬河湖管理。加强冬春季节冰面安全监管,严格落实“河长制”以江河冰面安全管理为重点,加强安全巡查监测,特别要加强入冬封冻、开春解冻期巡查排查,监督冰上娱乐设施和行人安全;禁止在江河、水库冰面凿冰捕鱼,避免行人误坠危险;禁止机动车辆在河道、水库冰面行驶。设立警示标识,明确安全责任,确保冰面安全。(河道站、河湖科牵头,各水库协同配合)。

(六)秋冬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的存储、使用、运输和废弃处置各环节的安全监管责任不清晰、边界不明、存在监管盲区、应急管理制度不落实、有条件交给专业单位管理未及时移交、多年积存不用的危化品剧未及时处置等。各水库、灌区、施工单位根据设备特点,对备用电源所需用柴油要加强安全管理,原则上随用随运不存储。

五、方法步骤

全县水利行业安全整治“秋冬会战”专项行动从2020年9月23日至2021年3月10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部署(2020年9月23日至9月30日)。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细化措施。

(二)全面整治(2020年9月30日至2021年2月28日)。各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明确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要求,确保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各单位要在2021年2月底前向水利局安监科上报本地水利系统“秋冬会战”专项行动统计和总结。

(三)全面提升(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3月10日)。全面评估安全整治“秋冬会战”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总结专项行动总体情况,上报水利局。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政治站位。开展全局安全整治“秋冬会战”专项行动,是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有力推动全县水利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抓手,是全面防范化解秋冬安全风险的重要招法,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力戒形式主义、,把握主动权,打好主动战,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二)强化责任落实。局分管领导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分管部门冬季安全生产监管的督促检查;各单位按照业务分工抓好管理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安监科协调各单位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特别是对重点单位、重点部位、重要时段加强安全巡查、抽查。

篇4

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按照国务院、住建部、省住建厅、市安委会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加强组织领导,针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高发种类和建筑施工扬尘污染薄弱环节,有计划、有重点地进行专项整治。深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提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和扬尘防治水平,为全市建筑业持续稳定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扎实开展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夯实安全基础,提升建设各方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建筑施工标准化文明工地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生产安全事故,有效控制建筑施工扬尘污染,筑牢安全生产责任网、监督网、保障网,在安全生产方面达到“双降”、“一控”、“一杜绝”工作目标(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有效控制较大事故、杜绝重大事故),在文明施工方面努力形成扬尘控制长效管理机制,提升人民群众对建设文明生态环境的满意度。

三、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范围

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二)重点

1.贯彻落实建筑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标准规范情况。重点是《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的通知》、《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省建筑工地扬尘集中整治“双百日”行动方案》等贯彻落实情况。

2.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是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论证和实施的贯彻落实情况。对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和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开展专项整治。

主要包括深基坑的土方开挖、基坑支护、临边防护、变形监测等各环节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及安全生产技术标准规范要求的情况;高支模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模板支撑系统搭设、验收及使用等情况;有关单位的监督管理是否到位等情况;脚手架工程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安全技术交底是否有针对性,脚手架工程的验收及使用是否符合规程等情况;建筑起重机械的备案登记、安装、拆除、验收、使用和维修保养等各环节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及技术标准的要求等情况。

3.安全培训管理情况。重点是企业落实安全培训主体责任和持证上岗、先培训后上岗制度情况。施工现场从业人员是否存在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等“三违”现象。施工企业对新进、转岗工人进行“三级”教育情况。施工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4.重点时段安全管理情况。(春季复工、冬季防火、重大节日)

(1)春季复工:复工前,项目部对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对新进工人或转岗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在建项目现场的深基坑、模板支撑系统、脚手架、卸料平台、临时用电、起重机械设备、施工现场消防、从业人员居住、饮食卫生和临时设施的安全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标准的情况。

(2)冬季防火:冬季安全生产管理、物料仓库防火、现场平面布置、施工现场及周边办公、生活区域是否符合防火要求;施工监理是否及时掌握现场较大危险源,是否督促施工各方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定,能否及时制止各类违章作业。

(3)重大节日:施工企业有无完善应急预案并加强应急演练;是否健立应急值守机制,有无应急物资设备保障和应急抢险队伍;强雨、台风、寒潮、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下的是否有针对性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节日期间仍进行生产的项目是否严格执行到岗带班制度。

5.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情况。施工单位是否严格实施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要求,制定并落实扬尘防治措施。在建项目现场的围挡、道路硬化、沙石堆放、出入口等是否按照扬尘防治措施的要求严格进行落实。绿色施工创建项目的专项方案的编制,推广发展绿色施工的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推动绿色施工技术的创新情况。

6.监督管理情况。办理安监许可的项目是否统一使用《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档案》,《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资料》,在建项目是否纳入“省建设工程项目现场监管信息系统”实现动态管理,起重机械设备是否录入《省建筑起重机械管理系统》统一管理,是否建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督管理制度。

四、时间安排和整治内容

第一季度(2月-3月):复工和扬尘整治

复工整治内容是以“全员教育,全面排查,严格责任”为主题,全面开展“2014春风行动”。整治的重点是复工前新进、转岗、换岗工人上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机械设备、施工用电等运行前检查维护验收,开工复工前隐患排查、整改。

扬尘整治内容是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扬尘防治。整治的重点是参建各方落实施工扬尘防治主体责任、施工现场围档封闭和出入道路硬化、车辆出入冲洗、裸土覆盖、粉尘作业控制和建筑垃圾清运等。

第二季度(4月-6月):深基坑和高支模整治

深基坑整治内容是建筑工程土方开挖阶段的深基坑支护。开挖深度超过3米(含3米)或深度虽未超过3米但地质情况和周边环境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整治的重点是基坑支护设计方案、基坑放坡、边坡支护、基坑边沿临时设施距离及物料堆放等。

高支模整治内容是模板支撑工程。模板工程包括直接接触混凝土的面板及支撑面板的支撑体系。整治的重点是模板支撑体系的设计、施工方案、支撑体系的基础、支撑体系所用材料材质及搭设过程中的安全操作等。

第三季度(7月-9月):建筑起重机械和脚手架整治

建筑起重机械整治内容是塔式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等起重机械设备安全运行情况。整治的重点是建筑起重设装拆方案、塔吊基础、安装顶升、安全装置及安装队伍资质和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等。

脚手架整治内容是工具式脚手架,包括附着式升降脚手架、高处作业吊篮、外防护架的设计、制作、安装、拆除、使用及安全管理,以及高处作业安全防护。整治的重点是脚手架搭设、“三宝”的使用、洞口临边的防护和吊篮使用等。

第四季度(10月-12月):施工消防整治

施工消防整治内容是施工现场防火安全和生产安全各项规定落实情况。整治的重点是施工现场临时消防水源设置、消防器材配备布点、特殊部位防火管理、易燃易爆作业监控、生活区域用电管理、重大火险源掌控监管、值班巡查和应急处置制度建立情况等。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部署。各辖市(区)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辖区内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专项整治组织机构,针对本地区工程实际和以往事故高发类型,制定切实可行实施方案和落实措施。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及其项目部要结合企业和工程特点深化完善整治方案,并落实到每个施工现场和施工环节。

(二)广泛宣传、强化措施。要以“全省建筑工地扬尘集中整治双百日行动”为契机,把建筑工地扬尘整治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并加强与城管、公安、环保等部门的联合执法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理扬尘问题。要按照标本兼治的原则,以标准化考评为手段,加强扬尘防控源头管理,巩固整治成效。要建立网络举报平台,进一步健全群众投拆、举报机制,强化社会监督。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对集中整治行动成效显著的经验做法加强宣传报道。

(三)突出重点、力求治本。各地要结合实际扎实开展整治工作,有效落实四个季度不同重点的专项整治工作。要进一步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的检查,督促企业制订和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并结合工程实际确定不同施工阶段、施工环节隐患排查治理的重点,强化对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高大模板支撑系统、脚手架等建筑施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整治和对坍塌、火灾等施工现场易引发群死群伤的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对于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坚持边查边改,及时消除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必须停工整改,确保施工安全。

篇5

关键词:土建; 监理 ;安全施工

Abstract: Construction Supervision Supervision security includes two categories: one is the project after the completion of the safety, the safety of project; two is in the process of construction safety, construction safety. Therefore, supervision units in the implementation of safety supervision to the active control is given priority to, well before construction of prevention and control, strengthen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supervision, examination and acceptance control, real play of civil supervision in the action in safe construction.

Key words: Civil Engineering; supervision; construction safety

中图分类号:TQ639.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 工程监理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中的责任范围

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生产承担以下监理责任:

1 .1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发现工程建设不具备相应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签发工程开工报审表。

1.2在监理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立即进行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2 土建监理安全施工

2.1 建立健全安全监理机构

严格执行相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建立健全现场安全监理机构,在监理规划的编制中,明确安全监理责任内容和相关人员的安全监理职责,制定各项安全监理制度、工作程序、监理方案及制度措施,并针对工程具体情况,制定安全监理的实施细则。(2)监理人员要树立安全意识,提高专业素质。了解和掌握施工安全法规、安全知识、安全技能、设备性能及操作规程等相关内容,加强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督促施工单位健全施工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切实做好自控,根据工程专业特点对施工作业危险源采取预防措施加以预控,落作业环境的不安全状态、施工现场不安全因素以及安全生产管理缺陷的有针对性的控制。对施工人员不安全行为予以警告、制止。

2 . 2 做好事前控制的施工前安全准备

(1)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和相关行业监理规范的要求,编制包括安全监理内容的项目监理规划,明确安全监理的范围、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以及人员配备计划和职责等。(2)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监理实施细则,明确安全监理的方法、措施和控制要点,以及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方案。同时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审查包括施工单位编制的地下管线保护措施方案,基坑支护与降水、土方开挖与边坡防护、模板、起重吊装、脚手架、拆除、爆破等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者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冬季、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临时设施设置以及排水、防火措施等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3)检查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上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监管机构的建立、健全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督促施工单位检查各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情况。(4)审查施工单位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5)审查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具备合法资格,是否与投标文件一致。(6)审查包括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工长等人员的配备数量以及安全培训、持证上岗情况,审核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是否合法有效。(7)审核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8)检查所有进场的机械设备、材料和安全防护用品的报验情况,禁止使用质量证明资料不全、检测报告过期或现场检查未达安全要求的机械设备、材料。

2 . 3 做好事中控制的施工中安全监监督检查

(1)监督安全保障措施的落实和安全保证体系的有效运行;督促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2)对基础工程土石方施工、高大模板支护,起重机械吊装以及起重吊装等多发生事故的危险源和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实行重点监控。发现安全隐患当场下达口头指令,要求施工单位按照“定人、定时、定措施”的原则立即进行整改,并做好书面记录。

(3)督促并检查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监督施工单位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4)加强现场巡视检查;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并检查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定期巡视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情况。每次检查结束后,都进行讲评,总结经验。

(5)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并对施工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参加或组织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

(6)对各项施工机械、施工用电设备和其它施工进行验收,办理相关手续。核查施工承包单位施工现场施工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和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并签署意见。责令其不得投入使用未经安全监理人员签署认可的机械设施。

(7)利用监理通知单、工作联系单、监理周报与月报等资料信息的网络传输共享,使公司领导、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及时掌握安全方面的真实情况,指导和改进工程的安全工作。

(8)监督施工单位要紧随施工进展及时整理安全资料,不得后补。

(9)跟踪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对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坚决做到原因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施工,措施不落实不松手,教育未奏效不放松。

(10)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突发性事件时,立即下令停工,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单位做好应急救援,控制事故扩大蔓延、排除险情;注意保护现场、作好标识;积极配合调查处理工作,如实介绍事故发生相关情况。

3解决施工安全问题,要有完整的思路和政策设计

施工安全问题源头还在于责任主体的不良行为。从微观层面上看,施工企业的安全职责在《建筑法》中已有明确规定,相对薄弱因而急需加强的应是从企业外部形成能迫使施工企业自我校正其不良行为的环境和机制。这也正是监督主体应该强化的职能。

3.1施工企业的资质应包括安全资质的内容

施工安全状况应成为施工企业资质动态管理的基本条件和内容,为此,应尽快研究建立评定企业安全资质的量化指标。

3.2充分利用经济制衡机制和手段

一方面要保证施工企业进行安全施工能获得合理的收益,企业对施工安全措施和设施的投入应有必要的补偿。另一方面,又应大大提高施工企业不良行为的违法成本。不需要等到事故发生后才来处罚,即使尚未酿成事故,但经查实已形成不安全状态或有不安全行为时即应处罚。处罚的方式可以反映在企业资质量化指标上,也可以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有效的处罚必须要有较大的力度,才能造成企业的“痛点”。

3.3区分两种施工安全的监督行为,落实政府的执法监督

从施工企业个部对施工安全的监督,包括监理人员的监督和政府部门的监督。前者,本质上属企业经济行为,后者则是政府执法行为。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凡其行为后果与企业经济利益一致时,企业才愿意去办,并会努力办好。监理的监督因从属于业主的利益,它对施工的监督是不充分的。而施工安全涉及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及公共财产安全,又更需加强监督。这种因不单纯是经济问题,由监理单位办不了、办不好的事就应属政府的职能了。

4结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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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公路工程;建设;安全监管;措施

中图分类号:X731文献标识码: A

一、实施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监管的意义

公路工程安全监管的加强和完善,不仅能够有效降低公路工程安全事故发生的概率,减小工程伤亡的人数;同时,还能够加快工程建设的进程,保证公路工程建设的质量,为公路运输工程的后期安全运营提供有效的保障。更重要的是,公路工程的建设能促进我国社会发展、加快新农村及城市化建设的进程。

二、公路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

(一)、公路工程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体系还不完善,安全施工标准系统性不强。随着公路工程复杂性的不断提高,多工序、多分包商交叉作业的大量增加,这极大的增加了安全生产管理的难度,是一个严峻的、全新的挑战。由于大部分承包商、分包商实力参差不齐、素质良莠不齐,造成其施工技术与管理水平也较差,社会声誉普遍较低,且在施工中不具备良好的安全意识,经常出现违章指挥、冒险作业等情况,甚至出现只顾自身利益而偷工减料的情况;又因为工程施工人员分属情况复杂,这也是对安全管理造成阻碍的重要因素之一,导致安全生产,统一管理难以实现。

(二)、公路工程各参与方对于自身职责不明确或是没有严格履行相应职责。建设单位现场管理人员配备不足,管理力度不够。部分施工企业没有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程序办事,擅自分包工程,签订一些不合理合同,并提出垫资施工,对工程款项进行拖欠,造成施工费用严重不足,导致安全防护设施不完善,极大削弱了公路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防护能力;加上为了获取更大利益,一味赶工期,导致交叉作业、疲劳施工时常出现,不仅忽视了施工质量,更忽视了施工生产安全,最终造成事故发生。还有就是一些监理人员不具备专业的安全生产知识,无法做到及时发现施工安全隐患、迅速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三)、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监管支撑体系落后。保障体系不全,同时监管手段缺乏,相关检测技术与设备落后、短缺。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人员编制受限,导致无法满足公路工程发展需求。为了降低工程成本,部分工程的监督人员还身兼多职,不仅监管质量,还监管安全。施工现场管理,通常只重视显露于外的施工质量问题,而忽视了安全监管。

三、健全和完善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监管措施

(一)、建设单位要思想重视,加强现场监管,落实安全责任

1、建立监管体系

人员设备配置到位,保障经费落实。加强现场巡查,开展安全检查。不断开拓创新,努力提高监管水平。

2、加强对监理单位的监管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照监理投标文件,考核落实人员、设备等到位情况。落实其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3、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管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施工招标文件,监督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制度的建立,考核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到岗履职情况;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的保障措施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需整改到位。

4、依法考核施工监理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工程参与方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意识。

5、落实安全生产措施费的到位情况

在编制工程招标文件时,确定工程项目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的安全生产费用。在工程实施期间,建设单位应及时划拨工程进度款,保障施工安全保障体系的建立及运转。

(二)监理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监理,对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1、加强安全风险管理,实现安全控制提前

监理部首先应结合公路工程的特点、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以及公路工程历来事故事件的教训,全面认真地进行危害辨识及风险评估,对在现有控制措施条件下风险等级仍然高的危害,制定补充控制措施,形成完整的“监理项目部风险库”。使监理人员对本工程项目的安全风险有一个整体认识,明确工程存在的主要安全风险及控制预防措施,达到占领安全控制的制高点、把握安全控制的主动权的目的。监理项目部必须精心进行监理策划:建立健全以总监理工程师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机构,配置合格人员,明确安全职责,规定安全监督程序、方法,完善安全工作制度;在编制的《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专业监理实施细则》、《旁站监理实施细则》中,充分运用风险评估成果,明确工程施工各环节存在的主要安全风险及相应的控制预防措施,细化对安全风险的控制。通过对安全风险的控制实现安全控制的提前。

2.督促施工企业健全项目安全保障体系

施工企业是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单位,居于安全首要地位。在工程施工中,施工企业负责安全保障,监理机构负责安全监督。两者的目标一致,职责不同。面对多专业、多工种、多地点同时施工,靠几个既对施工组织、装备、人员情况不很熟悉,又无处置权利的监理工程师,要保障安全是做不到的,也是不现实的。监理的第一位工作应是督促施工企业健全项目安全保障体系。控制重点:1)体系建设:机构完整、横向到边、不留死角,人员配置数量适当、资格合格,职责明确,制度完善;2)体系运行:人员到位,措施落地,履责认真严格,运行有序有效、良性循环。控制方式:审查、检查、督促、沟通等。

3.严格审查施工项目部报审文件

施工项目部报审的文件归纳起来为施工策划、施工实施两类,人、机、料、法、环五方面。这些施工依据性指导性的文件,关乎工程安全生产全局。监理项目部应事先就安全生产方面一一确定审查项目、控制要点,据此进行严格审查,合格后方可签批。如:

1)控制项目:承包/分包商资质。控制要点:施工单位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进网许可或资信备案,分包工程依据、范围、数量。

2)控制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控制要点:组织机构健全,管理人员配备适当,方案是否先进合理、是否违反“强条”,质量、安全保证体系是否完善,控制保证措施是否完备等。

3)控制项目: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策划。控制要点:编制《安全风险及文明施工实施方案》、《危险源、环境因素辨识评价和预控措施》及《应急预案》,是否进行应急演练等。

4)控制项目:专项施工方案。控制要点:应编制的是否全部编制,安全风险评估是否全面准确,预防控制措施是否完备,是否附具安全验算书,需组织专家论证的是否附有专家论证报告等。

5)控制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策划方案(或实施细则)。控制要点:施工总平面布置是否合理,办公、宿舍、食堂、仓库、道路、施工用电等临时设施及排水、防火、防雷电、防台风等措施是否满足安全技术标准及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4.加强施工现场的管控

施工现场是安全生产的主战场。监理人员应采取定时现场巡视、重点部位全面检查、关键部位旁站监理等方式,实施监理安全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处理,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其管控要点为:

1)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运行及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到岗到位、履行职责情况。

2)各项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班前会、安全例会、安全检查、安全施工作业票、安全技术交底、安全监护、安全评价等)在现场的落实情况。

3)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文明施工策划方案(或实施细则)在施工现场的落实情况。

4)投入现场的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等的安全管理。

5)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

6)危险部位的安全防护,现场防滑坡、防坠落物等控制措施,施工用电以及消防设施等管理。

7)防暑降温、防雷击、防食物中毒、防汛、防台风,冬季防冻、防火、防煤气中毒,以及其他灾害防范措施的落实。

8)检查安全措施补助费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使用。

9)协调交叉作业和工序交接中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落实。

10)参与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检查,并跟踪检查整改措施的落实。

11)对重要及危险的作业工序及部位(如大件吊装、重要脚手架安装拆除、大型起重机械安装拆除、临近带电体作业等)进行旁站。

12)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施工行为及存在其他事故隐患时,必须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情况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暂停施工令,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13)监理人员应对施工单位的整改过程及结果进行监督检查,直至确认满足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并形成相应的闭环管理文件。

结束语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措施的完善和健全,对保障公路工程施工的安全具有重要的意义。加强公路工程施工的安全监管,能够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参考文献

[1]孙洁.公路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问题的研究[J].科技创新与应用.20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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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理部安全保证体系建设情况

1、完善组织机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20xx年来,根据工作需要,监理部除第一责人和专职安全工程师外,其他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和安全监督管理体系成员有所调整。调整后的监督管理体系全面落实安全监督管理责任,明确各分部项目监理工程师“管生产的同时必管安全”,有责任组织或参与各类安全检查活动、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措施。总部专职安全监理由原来一人增加至两人,确保了安全巡查和日常安全监理工作的有效连接,进一步足进了监理部各项安全工作的开展,加强了监理部内部安全管理及对标段承包人安全生产的监管能力。

2、加强内部学习教育,进一步提高安全监理标准

监理部利用业余时间,全年开展了多次的专题安全学习和教育,通过放映幻灯片、讲解实案例、组织应急逃生演练等多种形式,形象生动宣传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并通过专题例会或监理周例会传达国家安全生产动态以及上级部门安全指示和要求,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在监理工作中应用,极大提高了全体监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监管能力。

3、各级人员团结协作,共同营造安全生产氛围

监理部明确要求:全体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开展监理活动的同时,必须遵守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管理规定,接受建设施工方安全监督和检查,严于律己。要积极履行各自岗位的安全职责,严格控制承包人安全生产行为,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协调,对于较大隐患,通报施工单位负责人的同时向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汇报,共同应对和整改。危险性较大施工作业项目没有通过监理部安全检查验收合格的,不允许开工,严格规范施工程序,加大对承包人的安全监管力度,有效消除了各类安全隐患,营造出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二、安全监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逐步改进实施

20xx年是乌弄龙电站工程施工的高峰年,防洪度汛、场内公路工程施工、临时用电、高边坡防护、衡重脚手架搭设、钢模台车安装运行、桥梁灌注桩施工、龙门吊等特种设备使用,跨行业、战线长、施工作业点分散,安全生产任务十分艰巨,针对上述特点,按工程施工顺序划分阶段,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检查活动,并在工作中结合实际施工进度安排,适时调整管理重点,逐步实施完善,为全年安全监理工作尊定了坚实的基础。

2、密切配合业主安全管理,履行安全监理职责

按照《监理合同》及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管理目标,监理部始终坚持“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工作理念,密切配合业主安全管理,履行安全监理职责。及时准确地传达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要求,积极督促各标段承包人落实和执行,协助业主开展季度安全大检查、专项安全检查、季度例会、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强化措施考核等各项管理工作。全年有效处理业主下发的安全类管理文件50份,安全类工作联系单2份,并做到及时传达督促落实

3、继续加强对承包人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审查

按照合同文件约定,监理部在对各标段承包人20xx年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审查的基础上,继续加强对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程序、过程和资源的审查力度,包括组织机构调整申报、安全生产指导性文件的适时增补和修改、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资质审核、特种设备进场检验检测、危险源识别评价、风险分析和控制的更新、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和审批、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技术交底的落实、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复查记录、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和总价等,有力保证了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正常运转。

4、适时开展危险源辨别,督促落实预防控制措施

承包人投入的机械、设备、人员以及施工店面随着工程进展不断发生改变,安全隐患随之增加。为此,筹建处安全质量环保部及监理部及时督促各标段承包人适时开展危险源辨别活动预见安全风险,及时下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及《安全生产监督通知书》要求承包承包人提前预防事故的控制措施。另外,协同筹建处通过日常巡查、专项检查等方式查处承包人在安全管理和施工现场安全上存在的较大安全隐患和管理漏洞,下发《安全隐患整改指令》责令承包人限期整改,对于不能按照要求期限彻底整改的,除继续要要求整改外,按照《乌弄龙、里底水电工程安全生产与环保水保管理制度汇编》有关条款给予经济处罚或通报批评,直至停工整顿。

今年以来,监理部共下发安全类《监理工程师通知书》11份,《安全隐患整改指令》9份,跟踪落实整改、复查闭合隐患20项次。

5、重点和危险性较大施工作业项目的安全控制

根据《乌弄龙、里底水电工程安全生产与环保水保管理制度汇编》有关条款分,本年度各标段承包人存在的重点和危险性较大施工作业项目包括:冬季施工防火防滑防坠落、雨季施工防坍塌触电防雷击、防洪度汛、衡重式脚手架、桥梁桩施工高处交叉作业、龙门吊等特种设备使用、高边坡下的基坑支挡结构、现场临时用电等。监理部适时要求各标段承包人对重点和危险性较大施工作业项目提前做好危险源辨别和分析,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和《预防事故安全措施》,并实行专项安全检查验收制度,现场做出检查验收和记录,未能通过安全检查验收的施工作业项目,或专项验收检查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未能彻底整改前,现场监理不予该项目开工或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6、定期组织参与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机安全例会

今年1月份至12月份,由监理部组织定期安全大检查6次,例会26次。每次安全大检查均结合当月施工生产特点,分别对各标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运转情况、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实施检查外,对初“春节期间安全生产稳定”、“春节后复工生产”、“冬末春初高边坡稳定”、“强制标准宣贯”、“防洪度汛准备”、“雨季施工安全措施”、“两节期间安全生产稳定”、“冬季施工安全措施”等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也做出重点检查。查后于各标段现场营地及时召开总结会,对各标段存在体系资料不完整、体系运行不正常、安全生产隐患、文明施工部规范等问题及时下发检查通报,要求限期整改,并跟踪落实执行,检查、复查结果均留有记录和影响资料,以备归档和查验。

7、督促、检查、落实防洪度汛及季节施工安全措施

监理部对标段制定的防洪度汛预案和季节施工安全措施适时进行了专项检查。汛期,专项检查各标段的挡土墙施工、钢筋石笼安置,各类防洪物资准备,汛期值班人员和制度的落实,生活、办公营地及施工现场排水系统疏通情况,并加强了对高边坡以及简易工棚等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的检查;春冬季节,督促落实放人身伤害、防火爆炸、防中毒和防交通事故的“六防”工作,雨季,督促落实防洪灾、防内涝、防触电、防坍塌、防雷击、防中毒的安全工作,并加强了对深基坑开挖、特种设备、高处作业、交通运输、临时用电及临建设施等重点部位和重要环节的监控,强化做好施工人员的季节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确保汛期和季节施工安全。

三、本年度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本年度存在的问题:1、我监理部安全内业资料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归档不及时、台账更新不及时、未严格执行内业资料收集、整编、归档(整改措施:加强对档案人员的培训,时常组织不定期检查);2、安全监理工程师严重流失,相关安全监理人员专业素质偏低,安全监管能力不足,基本丧失只能(整改措施:加强安全监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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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在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推动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级政府的安全监管责任,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严格安全生产许可,淘汰落后生产力;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深入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切实解决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落实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加强企业安全基础管理,加大安全投入,提高各类企业安全生产整体水平。

二、工作内容

(一)综合整治内容

1、各地各部门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建立应急救援体系,查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及督促防范措施、责任追究落实等情况。

2、全面排查治理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投入、管理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职工培训、事故查处等环节。

(二)重点行业专项整治内容

1、非煤矿山的安全整治。严格按照西政办发〔〕34号文件精神要求,切实加强对非煤矿山的安全监管,做好非煤矿山和尾矿库专项整治工作,同时要加大地方政府和企业资金投入,抓紧治理存在重大隐患的尾矿库。

主要责任单位:有关乡镇(场、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县安监局。

2、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安全整治。继续深入开展危化品生产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严格把握安全准入条件,加快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化工企业关停转产和搬迁;强化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备案证明发证和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生产、储存,运输、销售和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储存、经营、运输和使用行为。

主要责任单位:安监局。

3、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深化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各项工作措施,加强源头治理和路面管控。大力推进以排查治理危险路段隐患为主要内容的“安保工程”,在继续深入实施国省干线公路“安保工程”的同时,积极推进“安保工程”向农村公路延伸;大力推进适时动态汽车行驶记录仪的安装使用,全面推进省市两级GPS监控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大对超长、高速和旅游客运车辆和危险品运输车辆及营运驾驶员的动态监管力度;以安全运营为条件,围绕人、车、路和环境状况,深入开展道路运输企业和车站安全评估,严把运输企业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技术状态关、营运驾驶人从业资格关。严厉查处无证驾驶、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以及拖拉机、农用车载人等严重违法行为;在全县开展“安全带行动”,确保每一个驾驶员、乘客、乘员正确系好安全带;深入开展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力争把摩托车事故降下来;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创建“平安畅通县”、“平安农机”等活动,以创建“平安畅通县”、“平安农机”为载体,努力构建城乡道路交通安全的源头管理、执法监控、宣传教育“三大防线”。

主要责任单位:公安局、交通局、农机局。

4、水上交通安全整治。持续开展“防船舶碰撞、防泄漏”、渡口渡船和砂石船等水上交通安全整治,继续深入推进水上“救生衣行动”;深入排查治理航运企业、水运施工企业和水运船舶的安全隐患,加大公益性渡口码头安全投入,改善客渡船适航条件,强化签单管理制度;深入开展“平安渔业”活动,加强渔船、自用船检测检验,加强对安全隐患较多的老旧高危渔船的淘汰工作,逐步完善渔船安全防护设施;规范河道采砂作业行为。

主要责任单位:交通局、水利局。

5、建设工程安全整治。深入排查治理在建公路、隧道、桥梁、房屋、水利、电力等重点建设项目施工安全隐患;深化以防范工地脚手架、高支撑、起重机械倒塌、施工坍塌和高处坠落等为重点的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切实加强水电施工边坡治理,严防泥石流、山体崩塌等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

主要责任单位:交通局、建设局、水利局。

6、民用爆炸物品安全整治。开展民爆企业防“超员、超量、超产、超时”专项整治,加强生产现场管理。加强民爆器材生产、储存、运输、销售和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储存、经营、运输和使用等行为。

主要责任单位:经委、公安局。

7、消防安全整治。深入治理“三合一”、“多合一”生产经营单位火灾隐患,加大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力度,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开展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公众聚集场所安专项整治,加大对非法经营和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威胁公共消防安全的单位、场所、加油站、网吧、歌舞厅、医院、学校和其他易燃易爆场所的整治力度;重点整治易燃易爆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设施、装修装饰、疏散通道、应急管理和消防安全培训教育等方面的问题。

主要责任单位:公安局。

8、其他行业和领域安全整治。质监、旅游、教育、电力、国土等部门要结合自身特点,抓好相关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加大对锅炉、压力容器、游乐机械等特种设备的监管力度;加强县内风景名胜景区(景点)安全管理,完善旅游安全应急预案,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开展对幼儿园、学校楼房安全、寄宿制学校学生安全和学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专项整治;加强对地方电力企业和农村电网改造过程的安全监督;重点防范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引发安全事故。

主要责任单位:县政府相关部门。

三、工作步骤

年全县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第一阶段(5月10日至31日)

按照国家、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年”活动及开展“三项行动”的工作安排部署,及时制定本地方、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工作方案。

(二)第二阶段(6月1日至9月30日)

围绕季节性特点,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针对汛期安全生产特点,重点排查治理非煤矿山和存在山体滑坡、垮塌、泥石流威胁的露天采场和建筑施工工地,存在溃坝溃堤危险的病险水库、河流,重要建筑物防雷设施等存在的隐患,特别要做好尾矿库的专项整治工作。建立完善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等各项措施。抓好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旅游、消防等事故易发行业(领域)的排查治理。

(三)第三阶段(10月1日至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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