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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税收风险管理8篇

时间:2023-05-29 08:32:14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境外税收风险管理,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境外税收风险管理

篇1

国际化经营中税务风险的成因可以分为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两大基本方面。

1.1主观原因

(1)人力资源配备。

包括从事税务风险管理的人员数量及其专业胜任能力两个方面。充足的、具有专业胜任能力的专职税务人员是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工作有效、顺利开展的关键保障。目前我国大企业普遍存在税务管理人力资源不足的情况,需要引起企业管理层的足够重视。

(2)管理风险。

第一,石油企业通常采用设立税务部(处)的方式,但由于部门层级较低、从业人员数量较少且受专业背景的限制,缺乏对全集团国际经营活动进行税务管理的能力。第二,税务风险管理制度设计缺乏统筹性,企业各个部门之间需要更加有效的协调与配合。

1.2客观原因

(1)有关国家税法规定和征收管理办法的差异。

我国石油企业国际化经营的业务活动发生在多个国家,每个国家又有各自的税法体系,不同的体系之间有着较大的差异性,多重司法管辖导致石油企业的税务风险成倍增长。在跨国经营的不同国家,计税方法和征收管理办法各有差别,为集团的税务风险管理提出了重大的挑战。因各国税收管辖权限和对经济行为性质认定的差异,企业同样也常面对重复纳税问题。

(2)国内税法体系调整与缺陷。

近年来,税收政策作为一项有力的宏观调控工具在我国得到了广泛的应用,有关政策、法规出现了密集的调整,这无疑是政府对于其面临不断变化的经济、社会形势的积极适应,也是对企业的税务风险管理过程提出的更高要求。依据我国目前实施的企业所得税税法,企业取得的源于境外的所得征税适用的是“分国不分项”原则对其境外负担的企业所得税进行抵扣,造成企业在部分国家的亏损不能得到及时、足额弥补。

2.应对国际化税务风险的建议

(1)强化健全管理机制,推进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制度化。

对于集团涉税经营管理工作进行规范统一的管理和指导,明确集团总部与国外子(分)公司或事业部之间的税务风险管理工作内容范围和职责划分。完善税务风险管理系统,使涉税信息数据的记录、分类和归集等更加及时和准确,将涉税人员的工作重点转向容易出现税务风险的事项。从源头上把风险点找出来,生成风险清单,从而便于企业通过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对可能的税务风险点进行管理和控制。保证风险信息能够在企业不同层级之间迅速、有效交流,保障风险管理制度设计的有效使用。

(2)重视企业税务人员配备,应对税务管理工作。

在国际化经营的过程中,我国石油企业急需高质量的税务专业人才分别在集团整体层面和境外子(分)公司层面对日常和特种业务相关的税务风险进行有效管理。这就需要企业根据集团和境外业务规模设置与之匹配的税务管理人员岗位,并筛选具有胜任能力的人员承担相关工作。建立和完善企业税务管理员的培训制度,提高税务人员的业务能力,奠定税务风险管理和控制的人力资源基础。

(3)增强重视税务风险管理的企业文化,营造合规守法经营氛围。

风险管理文化是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企业需要在整个企业集团的层面明确进行税务管理的重要性和战略意义。提高企业集团高管人员的在境内外市场开发、招投标、投资、资本运作和内部控制等全业务流程中的税务风险管理意识,并传递给企业员工,使得“依法经营、合规经营”的理念真正渗透到企业的经营、管理行为的各个节点,树立“全员参与、全员控制”的风险管理思维和行动方式。

(4)完善税务风险管理工作网络,与税务、法律中介的高效合作。

税收问题具有极高的专业性、复杂型和实效性。通过寻求专业化的外部中介机构合作,使企业对于自身税务风险特别是特种业务税务风险等有更加客观的认识。权威性的税务、法律机构的外部监控能够更为专业、公正地发现和监督企业的税收风险,并为企业提供更为科学、合理的解决方案。企业可以考虑同这些机构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对企业自身经营业务发展和扩展提供动态、连贯的智力支持,并在同时不断提高自身的涉税业务处理能力。

(5)加强企业与税务机关的信息沟通与交流,建立良好税企关系。

与国内和境外的税务机关保持良好的沟通与互动关系,维护企业良好的社会形象。在境外,充分尊重东道国的税收法律,争取在税法的理解上与其主管税务机关达成一致,特别是在对特种业务或政策模糊地带的处理方面,要首先获得其认可,还可以与其达成“预约定价协议”,就其转让定价问题的处理获取首肯。在国内,获取税收政策、法规方面的最新资讯和消息,加强与税务机关指定税收联络员的沟通与联系,特别是与税务机关指派的联络员及时沟通企业所发生的重大财务事项,协调税务机关,积极解决争议与问题。

(6)树立正确的税务筹划意识,维护企业正当利益。

篇2

关键词:境外工程企业;税收筹划;管理

一、境外税收筹划的重要性

一般中资工程承包企业在境外开展业务都有几个特点,一是项目开发投标阶段,人数很少,公司出于成本考虑,通常不配备财务税务的专业人员。二是业务分布区域广,很多国际工程承包公司同时在十几个、甚至几十个国家开发和执行业务。对于业务所在国家的法律和税务环境并不熟悉。三是税务风险高,目前广大不发达国家也日益重视对外资公司的税务检查,特别是对于这些工程企业的业务,项目金额大,工期长,很容易成为所在国税务检查的目标。四是税务风险影响大,由于工程金额大,无论是在投标报价期间出现没有充分考虑税收风险,还是项目执行过程中因为不合规的文件票据出现的税务问题,都可能导致巨额纳税义务和罚款,从而对整个项目的成败产生决定性影响。随着走出去的企业不断发展壮大,过去中资公司那种常见的粗放式的管理已经不合时宜,项目开始后才安排财务人员处理税务事项的方式由于管理时间上的滞后,常常导致当企业开始关注税务问题时,很多税务风险已经形成,事后能采取的补救效果也通常是事倍功半。如何科学地进行税收筹划,在项目的开发阶段就做好整个项目的税务安排,成了目前的涉外工程企业面临的共同课题。

二、税收筹划的启动

税收风险存在于税收管理的整个过程和各个环节,境外EPC工程承包项目的税务风险涉及两个国家的税务,以及所得税、流转税、个人所得税等诸多税种,在实务中,境外工程企业比较常见的风险点主要如下。

(一)企业对项目所在国税收制度缺乏了解

对项目税务风险主体由于各国政治体制、经济发展水平及策略等不同,各国税制及征管方式存在较大的差异,企业对项目所在国税收制度及征管方式不了解,对征管的严格程度缺乏估计。

(二)企业对其涉外项目缺乏科学统筹与管理

企业本部和项目现场缺乏沟通,缺乏前期策划,未选定合适的合同主体、组织形式。

(三)项目执行期间未严格按方案依法办理涉税事务

一般来说,企业的财务人员,特别是负责税务的财务人员,或者驻外的财务经理是组织实施税收筹划的主体。税收筹划的启动时机,主要是综合衡量项目的税收风险和税收筹划的成本。在项目开发阶段,综合评估风险和成本时,财务人员就应该及时介入项目,和业务人员紧密合作,一起了解项目进展,由于项目所在国的环境对于财务人员是完全陌生的,通常税收筹划的起点通常都是业务部门的计划,拟签订的业务合同的主要责任义务条款。财务人员和项目经理进行充分沟通,吃透业务的流程是一个成功的税收筹划的第一步。一般在决定进入这个市场开展业务之初,在有了一些跟踪的项目的基础上,业务开发有了一个整体规划的前提下就要考虑启动税务筹划。特别是在有一些项目双方已经达成意向,在进行工程承包合同的条款的谈判期间是进行税收筹划正式启动的比较好的时机。

三、合理利用中介机构的工作

不同国家有各自的法律体系和税务系统,而且由于语言障碍,财务人员短时间不太可能全面掌握公司业务涉及的主要法律和税务规定,聘请一个合格的中介机构帮助我们进行税务咨询和税务规划就是在实务中最常用的做法。有的项目本身规模较大,有的业务涉税风险比较高,或者有的市场是公司的重点开发的市场,这种情况下我们建议优先选择一般“四大”事务所或者当地知名的税务事务所以及著名国际律师事务所。这些中介的国际化和专业水准比较高,沟通相对容易,但缺点是成本偏高。如果该市场项目本身规模不大,业务相对简单,税务风险可控,也可以仅仅聘请当地的税务师事务所,或者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直接报税和记账,从而不进行专门的税务咨询来节约成本。尽管中介机构能给税务筹划工作带来巨大帮助,税务筹划的主体仍是财务人员,中介机构的工作具有局限性,不可能替代财务人员完成税务筹划的全部功能。一般情况下,中介机构的工作方式是在和公司充分交流业务模式、交易细节、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纳税主体这些重要信息的基础上,根据公司的要求出具标准化的报告,报告一般只涉及原则性问题,要缴纳的税种,税务筹划的原则和整体思路。通常情况下,大部分操作中的具体问题光凭这一份报告是无法真正解决的。以笔者经验,通常需要就税收筹划报告和中介进行大量的细节沟通,比如:分包合同的发票如何取得;当地雇员的工资如何登记注册,如何可以抵扣成本;和总公司的资金往来是否涉及滞留税;分包合同如何签订;采购合同和建设合同如何分开签订,从中国出口的货物的收货人是业主还是我们的公司等等。实践操作中的每一个步骤都需要认真思考,这些细节,中介机构有的可能认为太简单而不会写在报告上,同时他们关心的重点也不是这些操作层面的细节,出于报告的内容限制,都不会主动告诉企业。只有具体操作的财务人员和业务人员认真考虑每个细节,并充分利用中介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一个个问题的落实和澄清,才能形成真正有操作性的税务筹划方案,所聘请当地中介的真正价值才能得到体现。

四、税收筹划的框架搭建

在中介的帮助下,需要对项目所在国的纳税方案进行整体策划,纳税筹划方案应包括项目全周期、全流程的涉税事项,涉及项目商业谈判阶段的税务管理,主要包括合同税务成本核算、合同的分拆、合同方和负税方的确定;项目启动阶段的税务管理,主要包括纳税主体组织形式和运作模式,转让定价管理和供应链管理;项目运营阶段的税务管理,主要包括运营阶段的税务申报和出口退税管理,税收优惠申请,抵免处理,分包商扣缴税款,项目所在国和母公司所在国的全球税务风险管理。受篇幅所限,只讨论税收筹划框架的几个作为境外工程公司境外税务管理中最常见的问题。

(一)纳税主体的选择

纳税主体一般是也是合同签约主体,需要在项目前期尽快确定。而且考虑如果需要在当地成立分支机构,通常注册、开户、注资都需要一定的时间,所以为了保证项目进度,一般需要优先落实这个问题。通常有以下几个选择:离岸的中资公司、中资公司在当地成立的分公司、中资公司在当地成立的子公司。执行海外工程承包业务,通常都要在当地进行设计、土建等服务,而且工程项目的周期较长,一般都在一年以上,有的要几年才能完成。通常情况执行这些项目的主体会被看成是业务所在国的居民纳税人进行征税,所以如果决定用分子公司执行项目时,一般要避免母公司被认定成居民纳税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母公司派驻人员去执行业务也要考虑当地的相关规定,控制出境时间和频次,尤其签署文件时需要注意。避免留下过多证据让当地税务机关可以根据这些认定母公司为居民纳税人。

(二)工程合同的分拆

对于工程承包交钥匙合同,通常包括大量的土建设计等劳务性质工作,还包括施工材料、机器设备、工具用具的销售。而实物贸易这部分业务如果是出口贸易销售到当地的话,通常不需要缴纳所得税。但是在签订合同时,因为对外承包工程多为交钥匙工程,业主只关注最终整个工程的功能性和质量的实现。在对外合同签订时,如果作为工程承建方不提出来的话,一般是会签订一个总的合同,把所有土建设计和施工都混在一起不进行区分,业主按照总体进度把土建和设备确认工程量量单,并按照工程量单支付进度款。从而会导致整个工程承包合同总额都变成所在国应纳税的业务。实际上,工程总承包项目价款的大部分是设备的进口贸易和机料物消耗,这部分可以归做出口贸易,通常不需要在项目所在国考虑所得税和一些销售税,也就是说这部分收入可以免除部分税种的纳税义务,所以在签约时最好要区分土建和出口贸易部分,签订工程量单时最好也要区分土建部分和贸易部分。避免这部分不必要的税收风险。

(三)税收风险的对策

对于筹划过程发现的税务风险通常有三种方式应对:一是税务风险的规避;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因地制宜的规避税务风险,税务风险的规避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全部税务风险的规避,比如一些政府项目,特别是利用中国优惠贷款的政府项目,很多时候业主有能力争取一些免税政策,努力争取让业主取得免税的政策,从而避免税务方面的支出是解决税务风险的最有力措施。另一类是部分规避,方式是通过工程总承包的合同分拆,把其中机物料消耗的部分分拆成出口贸易形式,从而可以部分减轻税务方面的风险。第二种税务风险的应对策略是税务风险的转嫁,主要是在工程总承包的过程中,要分包商的选择上要充分考虑分包商的税务能力,比如很多时候我们愿意选择价格合理,工作效率高的中资企业作为分包商,但是很多时候,有些中资的建设单位不具备在当地取得合法的成本费用票据的能力,这时候就要综合考虑税务风险和工程成本,审慎选择这种企业,也要考虑一些性价比不如中资公司,但是可以取得合法抵扣成本票据的当地企业。第三种应对方式是税务风险的承担。在充分考虑税务风险的规避和转嫁后,剩下的税务风险就是企业要承担的税务成本了。对于企业来说,最重要的是要在事前充分预计这部分税务风险,准确计算其对项目成本预算中的影响。列入项目的预算,在报价阶段前要完成这部分工作,以避免出现重大税务成本的漏算,如果处理不当的话,甚至会导致整个项目的失败。

五、税收筹划的落地中的注意事项

税收筹划报告完成,整个税收风险管理才完成第一步,如果要实现税收筹划的落地,在整个项目执行中指导项目的财务税务工作,主要注意两点。第一是业务人员的全程参与和充分理解。财务人员在税务筹划中要有意识的引导业务人员参与税收筹划过程。在税收筹划前期,向业务人员充分了解业务的流程,在税收筹划过程,要和业务人员一起探讨项目执行中可能碰到的税务问题,向中介进行咨询。在税收报告完成后,要组织业务相关人员学习,确保业务人员了解税务筹划的思路。只要业务人员也理解和执行了税务筹划的思路,才能保证筹划的真正落地。第二是财务人员对关键节点的把控,业务人员的充分参与不能取代财务人员在税务筹划过程中的主导和控制功能,财务人员需要在控制业务的执行按照税务筹划的思路执行。具体来说,合同签订的审批节点、业务付款的审核节点、发票的取得节点等等都是财务人员需要重点审核的节点,需要在执行中重要关注税务风险,是否符合既定的税收筹划的思路,对于那些比较复杂,财务人员也不好把握的重点税务风险问题,还需要再次就这些专项问题专门咨询中介,实时对税务风险进行把控。

参考文献:

[1]黄建洲.2013境外工程承包项目的税务风险及应对策略[J].财务与会计:理财版,2013(6).

[2]李侠.2011会计评估与税务策划在境外EPC项目中的应用[J].国际石油经济,2011(5).

[3]杨浩.2015境外EPC工程项目财务筹划实践与研究[J].现代经济信息,2015(13).

篇3

【关键词】一带一路;税收服务

从当前和今后发展趋势看,一方面,大规模“走出去”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的趋势性特征之一,另一方面,世界各国普遍加强了对跨国投资的反避税力度,国际税收合作的重点由过去的“避免双重征税”转向“避免双重不征税”。因此,以“一带一路”建设为契机,定位并扮演好“服务”的角色,搭建起一个全方位的服务平台,强化税收对参与“一带一路”企业的服务,加强税源监控,及时提醒涉税异常,帮助“走出去”企业规避涉税风险,是基层税务部门服务“一带一路”战略的应有义务和必然的担当。

一、全面落实税收协定优惠

与当地政府、企业和税收政策融合,在当地实现业务属地化,是“走出去”企业能够生存并持续发展的最重要的基础,充分掌握我国与对方国家签署的税收协定的作用和使用方法是企业“走出去”之前必须做好的功课。基层税务部门应当在认真执行我国对外签署的税收协定及相关解释性文件,保证不同地区执法的一致性,减少涉税争议的发生的同时,落实好税务总局的顶层设计,做好非居民享受协定待遇审批改备案相关工作,为跨境纳税人提供良好的税收环境。不仅如此,税务部门还应充分利用税务纠纷受理专门通道,及时提供防止双重征税、发生税务纠纷等双边磋商服,在第一时间受理“走出去”企业(个人)遇到的涉税诉求并限期反馈。对税收争端和纠纷,及时告知企业申请启动《税收协定相互协商程序》,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

二、多渠道提供政策和信息服务

基层税务部门应针对企业的实际情况,及时建立“一带一路”政策及信息专栏,及时更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税收指南,介绍有关国家税收政策,提示对外投资税收风险。同时我国有关税收政策解读、办税服务指南等,为跨境纳税人提供税收服务。编印以“服务‘走出去’企业、支持‘一带一路’战略”为主题的税收协定宣传册,分发至企业手中。同时,在门户网站上提供走出去企业对外投资经营的所需税收业务知识和境外税制情况,为企业境外投资提供信息化服务。依托税务咨询平台,设置专门岗位,加强对专岗人员培训,及时解答“走出去”企业的政策咨询,回应服务诉求,解决走出去企业遇到的各类税收问题。

三、了解企业需求,辅导投资税收知识

江苏省日前公布的《“一带一路”产业投资计划项目汇总表(第一批)》中,就有102个项目入选,产业合作涵盖了省内13个大市的相关特色产业,包含了光伏、LED照明、纺织、物流、服装、印染、化工。基层税务部门必须紧密结合“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搭建好税企沟通桥梁,对产业投资项目涉及到的本地拟“走出去”企业进行深度大走访,采取召开座谈会、高层对话、发放调查表等形式,宣传政策、收集意见,深入了解企业境外生产经营状况、税收待遇情况和跨境涉税需求,全面查找并及时解决“走出去”税收管理与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帮助纳税人了解税收协定内容,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积极与“走出去”企业联系,通过纳税人学堂等平台,对企业出境办税人员进行涉税业务知识培训。重点做好我国税法、投资所在地国家税制以及对两国已签订的税收协定或税收安排的讲授和辅导工作,做好境外企业办税人员与国内地税管征机关之间的沟通和交流,使“走出去”后企业在境外能够适时更新和补充涉税业务知识。

四、助力企业开展税收维权,规范跨境税收风险管理

在认真落实国家有关税收抵免的政策规定,协助辖区内居民企业和个人在境外享受应有的优惠待遇,及时维护“走出去”企业的合法利益的同时,税务部门还应当依托现有征管数据,进一步拓展第三方数据,及时跟进本地企业投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情况,了解投资分布特点、经营和纳税情况。汇编“走出去”企业税收分析年度报告,强化对外投资税收分析,提示“走出去”企业规避税收风险,助力企业行疾步稳。

“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将大力推进我国企业“走出去”,参与沿线国家的投资建设和贸易往来。当前要积极推进税收协定谈签,推动国际税收合作,优化国内税制,强化纳税服务,充分发挥税收在“一带一路”战略中的作用。

参考文献:

篇4

【关键词】国际EPC项目财务管理

【中图分类号】F285/F426

近年来,在国家“走出去”战略的指引下,我院扎实推进国际优先发展战略落地,不断加大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EPC工程市场开拓。当前,我院已从业务单一的水电勘测设计企业初步转型升级成为以技术和管理为核心能力的国际型工程公司。国际工程市场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但准入门槛低,市场竞争异常激烈,工程项目易受所在国政治、经济、法律、风俗习惯等各方面因素影响,风险较大,这些给勘测设计企业传统财务管理带来了显著挑战。

一、勘测设计企业财务管理国际化面临的挑战

相比较投身国际市场较早的施工类工程企业,勘测设计企业转型较晚,财务管理工作转型随之较慢。从上世纪80年代起,海外工程行业对劳务的渴求带动了我国施工类企业的国际化发展。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对资本和技术的输出更为迫切,在此背景下,勘测设计企业顺应时代的发展潮流,积极探索转型升级,财务管理模式也在不断推陈出新。

国际工程地处境外,业主为外国政府、私人公司或上市公司,资信或支付能力各异,加之工程本身不确定因素较多、周期长、风险大,致使国际工程财务管理工作较为复杂。当前,勘测设计企业传统财务管理需要应对以下挑战:

(一)境外工程财务管理模式的构建

国际工程面宽点散,广阔的市场空间让勘测设计企业有机会在世界各地获得项目。但出于对项目所在国经济政策或税收法规等制度的片面认识,商务团队往往忽视了合同投标、谈判及签订过程中对境外工程财务管理模式的构建和对业主决策的互动反馈,未选择合适的商业模式为项目后期执行带来较大的财务管理工作不确定性。

(二)外汇及境外资金管理难度大

境外工程结算一般涉及外汇(如美元或欧元等)和当地币,外汇的获取往往与信用证关联,专业性强。外汇汇率风险防范是境外工程财务管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各种外汇避险工具由于勘测设计企业缺乏外汇理财专业人才而未轻易尝试,外汇敞口风险仍较大。在经济稍好的国家或地区,境外资金管理一般与发票管理紧密相连,资金流与货物流(劳务流)匹配,需票款两清,导致境外工程往往需要垫资,但所在国融资难度大。此外,资金跨境调配还需获得中外两国外汇管理部门的许可,导致境外资金管理难度。

(三)境外财务核算风险及税收风险大

境外工程为满足国内和境外规定需设置两套账,即内账和外账。境外项目员工能严格按照勘测设计企业国内财务规定收集整理票据报销或结算,但对于所在国有关核算规定或要求则不能很好地适应,不能及时索取合规票据,甚至可能会出现违规购票以填补所在国账套资金缺口的现象。各种不规范操作增加了当地财务报表不能顺利通过境外审计的风险或对真实成本大打折扣,增加税收成本。此外,境外税务局可能就不合规事项进行罚款等,加大了税收风险。

二、勘测设计企业国际EPC项目财务管理内容

国际EPC项目是目前国际市场上流行的项目管理模式,即“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强调项目的全过程管理,一般采用里程牌式进度结算。在从项目的投标、合同谈判、合同签订、项目实施到项目竣工决算整个项目生命周期中,财务管理工作贯穿始终,并随项目周期变动而变化。在项目不同阶段,财务管理侧重点各有不同。国际EPC项目财务管理的目标为以项目为载体,树立“现金为王”理念,紧密围绕项目,灵活运用财务管理各种手段,合理配置资源,防范项目财务风险,实现项目利润最大化。财务管理内容主要包括项目筹资管理、项目营运资金管理和项目利润分配管理等。

(一)在国际EPC项目前期阶段,精细测算项目现金流,优先实施项目筹资管理,构建适合项目的财务管理模式

在国际EPC项目四大类64个风险因素研究中,除政局不稳和政府信用风险两项风险外,业主资金能力风险排名第三。因此,资金的持续供应保障资金流不断裂是国际EPC项目成功实施的关键点。在项目前期策划阶段中,需充分做足所在国人、机、物的询价工作和国内分包的询价工作,根据工程的进度计划,精细测算项目实施期间的现金流,提早发现资金供应紧张期,预先准备项目筹资。积极运用境内境外两个市场融资,寻找低利率资金,合理运用信用证、商业信用等手段延期付款降低资金短缺压力,不断降低资金成本。融资EPC项目则对市场资金的利率更为敏感,事关项目成败。在项目前期理清各项成本后,可积极与业主协商,将境内外的外汇政策及税费政策融入项目商业策划中,实施税收策划、转移定价等财务管理手段,构建符合项目特点的财务管理模式。

(二)在国际EPC项目实施阶段,执行资金预算管理,分类管理境内外资金,强化境内外现金流策划,防范外汇风险,合理控制所在国货币支出

国际EPC项目资金预算管理是项目财务管理的重心,是财务管理过程控制的重要手段。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执行资金预算管理,需要项目落实收入预算与支出预算,结合项目实际执行情况,需滚动调整项目各期的现金注入和流出情况,准确预计资金缺口和资金富余金额,为项目融资或资金调配提供有力支持。国际项目境内资金主要来源于外汇和出口退税收入,对外汇收入可适时运用金融产品防范汇率波动风险,可使用远期结售汇匹配未来支出,确保境内现金流良性循环、满足生产需要;对出口退税收入,需认真研究采购策划、货运报关出口策划与出口退税策划三者协调统一,争取尽早退税实现效益最大化。国际项目境外资金主要来源于业主预付款和结算款,所在国货币的收付需紧密融合所在国税收法规和操作惯例,将所在国的现金流管理与税收筹划相结合,合理控制所在国货币支出或经营当期以支定收,力争在不影响项目正常实施情况下,实现项目所在国税费负担最小化。

(三)在国际EPC项目竣工移交阶段,加快回收项目各类保函及临时进出口押金,积极催收应收账款,清理各类债务,实现利润的货币转化

国际EPC项目合同在生效前,一般需向业主开具预付款保函和履约保函,保函期限需覆盖项目验收移交日,保函效期则随工程工期的延长需要更新。一般业主要求的保函条款苛刻且金额巨大,项目往往容易忽视保函的日常维护和保函的违约赔付责任。在出现保函索赔情况下,将对企业造成难以弥补的经济与信誉损失。因此,在项目竣工移交阶段,需严格履行商务合同条款,加快回收项目各类保函,充分释放保函的潜在财务风险。加快退回临时进出口押金,促使现金及时回笼。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降低坏账风险,加快应收账款现金转化,进而实现利润的货币转化,提高收益质量。另外,认真清理各类债务,做好后续资金安排,持续跟踪项目质量保函并及时收回注销。

三、勘测设计企业EPC项目财务管理持续改进

国际EPC项目财务风险因所在国环境复杂多变而各有所异,勘测设计企业实施国际EPC项目面临的困境更大。作为知识密集型企业,勘测设计企业优势更多集中在知识创新与经验的系统集成,在国际EPC项目上则体现为较强的资源整合能力,在资金方面更显优势,在项目管理上更具特色。为在国际EPC市场培育较强的盈利能力,实现国际业务的可持续发展,仍需在以下方面持续改进:

(一)重视国际EPC项目前期财务筹划工作,评估项目投标报价风险,以项目利润管理为出发点规划项目商业模式,构建满足项目需求的财务管理模式

国内项目在合同未签之前可先行进场实施或合同签订后仍可与业主协商调整或变更合同模式,国际EPC项目与之不同,合同签订后具有前期工作不可逆特性,需严格按照合同条款履约。这要求勘测设计企业在承接国际EPC项目前需充分掌握所在国政策法规、市场要素价格水平等,研究标书条款,全面预估工程各项内容,避免出现投标漏项。因此,勘测设计企业需高度重视项目的投标报价评审工作,通过评估既可加深对项目技术与商务招标规定和要求的理解,查漏补缺,也可检验投标报价的可行性与全面性,实现投标报价经济适用。通过评审获得国际EPC项目的成本概算,统筹考虑所在国经济法、税法、海关规定等商业要素,以项目利润管理为出发点再评估建筑工程、设备工程与技术服务的产值分配,结合外汇政策、转移定价和不平衡报价等方式谋划项目商务条款,嵌入满足项目需求的财务管理模式。

(二)以执行《建造合同准则》为契机,提升项目成本预算管理,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适时调整预计总成本,加强国际EPC项目财务管理的过程控制

勘测设计企业实施国际EPC项目需执行《建造合同准则》,以此对国际EPC工程进行会计确认、计量与披露。建造合同预计总成本是基于工程技术方案、项目经营策划方案、资源配置方案、分包方案等情况的价值计量,是提升项目成本预算准确性的重要抓手,也是衡量成本合理性的重要依据。对预计总成本的适时调整是基于工程实际情况的成本预算调整的动态管理,是加强国际EPC项目财务管理过程控制的重要内容,是对工程价值量化的准确把握和适时纠偏。执行《建造合同准则》有助于及时发现国际EPC项目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或困难,通过制定改进或管控措施,加强项目成本管理,可防范项目财务风险,提升项目财务管理水平。

(三)聘请项目所在国经济适用的会计中介机构,严格执行所在国的财经税收法规,结合税收筹划合理设置国际EPC项目内账与外账,降低税务风险

根据国际EPC工程规模及遵循经济合理原则,可在所在国聘请经济适用的会计中介机构或资深会计师开展项目的外账工作,以其审核后的票据为依据进行项目内账与外账核算,除进行税收筹划安排的经济事项外,均应以外账为基础,通过定期移交、索引编号等方式确保外账与内帐一致或可调整一致,降低外文票据的合规风险。加强项目票据经办人与会计中介机构或会计师的沟通与交流,使其掌握所在国票据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当地的财税法规,从源头上索要合规票据,为执行税收筹划夯实基础。聘请当地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对会计中介机构的成果进行检查和复核,防范会计中介机构的核算风险。积极开展项目税务风险评估工作,不断深化对所在国税收的认识,培养并提升项目税费节约的意识,适时调整经营方式或方法开展税收筹划工作,节约税收成本,降低国际EPC项目的税务风险。

主要参考文献:

[1]杨帆,朱毅,蒋超,张娟,史瑞凤,李小冬.国际项目风险因素研究――以刚果布国家一号公路为例[J].建筑经济, 2013,(1).

[2]高维科.对外承包工程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国际商务财会,2013,(3).

[3]崔俊庆.国际石油工程承包项目的财务会计运作[J].会计之友,2013,(2).

[4]叶宝松.基于财务视角的国际工程项目风险控制[J].中国建材产业发展研究论文集,2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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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带一路”的国家发展战略背景下,云南作为国家向东南亚开放战略中的前沿和窗口,税源国际化是发展外向型经济的必然结果。面对跨境税源数据信息缺乏、分散,税收管理信息不对称、难以采集、监控、分析等问题。我们不仅需要减少“税源盲区”,加大税源管理力度,维护国家税收权益,还需要维护外向型企业的经济利益,使外向型经济企业有一个良好的税收外部环境。

关键词:

一带一路;外向型经济;税收管理

一、加强税源管理

(一)强化跨境税源的风险监控管理工作。将风险管理贯穿跨境税源管理的全过程,根据风险类别实行分类分级管理,提高管理质量和效率。加强跨境税源分析监控,深化涉税信息分析应用,建立国际税收信息分析平台,加强各类数据信息的整合分析,形成境外信息、国内信息、典型案例和征管系统互为补充的信息集中管理机制。加快数据仓库等新型技术手段的应用步伐,提高涉税信息分析应用能力。在分析涉税信息后,及时将有效的风险加以分析、总结,形成案例,完善风险模型,并就发现的问题与外汇管理部门定期交换意见和信息反馈,强化跨境税源风险应对。外汇管理部门、税务部门应当密切配合,定期交换信息,制定跨境税源风险的应对策略。

(二)建立非居民税源管理系统。管理税源需要采集非居民税源数据,建立非居民税源管理系统。将国税局、商务局、外汇局等第三方非居民税源数据整合到一个平台,实现部门间的对接和共享。非居民税源流动性和隐蔽性较强,需要及时识别并控制税收风险。加强对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受益所有人身份的判定,落实税收协定中财产转让收益特别是股权转让所得相关规定,防范非居民滥用税收协定。

二、加强国际税收信息化建设

(一)深化国际税收征管协作交流机制。完善情报交换和征管协作制度,推动建立征管、进出口、稽查等部门与国际税收管理部门联动机制。充分利用协作机制,加强与国际社会的税收合作,识别和打击各类跨境恶意避税行为,维护国家税收权益。认真履行协作义务,按照税收协定、情报交换协定规定的义务,认真落实纳税人各类日常登记、报告、备案制度。

(二)信息互联共享。计算机技术为国际税收管理的信息化创造了很好的条件,我国税务部门应在此基础上加快国际税收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培养税务计算机、通信技术人才和信息管理、综合规划人才,加强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应对开放型经济体系中国际税收管理业务量不断增加的趋势。强化数据信息电子化分类管理,计算机技术可以对国际税收管理实现低成本的税后评估,为税务部门管理工作的改进提供直接依据。两地税务部门都应加强自身信息化建设,加强对基础数据的分类管理,夯实信息交流基础。对数量不断增加的国际税收管理信息进行有效分类、存储、筛选、调取和分析,使税务部门有效掌握管理对象的业务情况,提高国际税收管理工作的效率。

三、完善跨境经营税务风险服务体系

我国需要实施风险管理,建立跨境经营税务风险服务体系来应对反避税和打击偷逃税,避免重复交税,维护企业的利益。

(一)积极与东南亚国家签署国际税收协定。我们需要积极的与东南亚国家签署国际税收协定,同时规范一些关联交易行为。明确规定涉及海外投资的各项税收政策,确保企业在海外投资过程中遇到税收问题时有法可依。在最大限度的享受税收优惠,减缓税负的同时使我国的项目符合当地财税法规,努力做到利益最大,风险最小。

(二)按风险程度高低对企业进行分类分级管理。对所管辖的纳税人按风险程度高低对企业进行分类分级管理、强化税收分析、风险分类应对、强化监督保障,避免国家税收流失,充分了解税务风险。

四、关注重点行业境外税收

(一)对进行外向型经济的行业进行分类管理将需要进行境外税收管理的企业分类,例如对外承包工程,对外直接投资等行业。按照企业对外投资筹划准备、投资运营、成长发展及利润分配等环节,系统梳理和归集存在的涉税问题,进行分类分重点监控、分析和管理。

(二)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优化跨境纳税服务。采取“点对点”工作模式,由专人全程协助重点企业办理税收服务。引导重点领域、特殊行业龙头企业正确纳税,考虑在符合一定前提下对需要扶持的特殊行业给予一定的税收减免。

(三)构建两地电子商务税收管理体系。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迅速,两地税务部门应加强电子商务税收管理合作,共同研究跨境电子商务税收理论、政策和原则,制定相应措施和工作方案,共同加强电子商务税收管理,打击利用电子商务的跨境偷税行为。两地税务部门可以签订电子商务税收管理协议,明确管辖权、征税原则、常设机构等,广泛开展税收征管协调,两地税务部门可以对跨境电子商务纳税人进行登记及全程监控,防止利用避税地开设网站进行避税的行为。提高税收管理信息技术水平,实现跨境电子商务税收监控网络化,对跨境纳税人各项活动自动进行跟踪管理并及时相互通报。

五、跨境经营纳税便利化机制

(一)简化审批流程,切实降低办税成本,提高办税效率。大力推进对现有审批权限的下放力度,实行纳税信息传递电子化。减少纳税人报送的资料、办税环节、办税次数、办税时间。

(二)培养专业化税收管理人员。实行国际税收机专业化和国际税收管理人员的专业化,培养专业化、有经验的、业务水平高的、素质较高的国际税收管理队伍。加强业务素质培训,提高办税效率。开展云南省与“一带一路”辐射国税务局、税务人员业务交流与培训合作,增进对相互税制和征管模式的认识和理解,建立相互信任和理解的沟通平台。相互邀请对方的专家对税务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定期举办税收业务特别是国际税收管理研讨会或交流会,定期互派税务人员挂职工作,为跨境经营纳税的便利化提供更好的服务。

参考文献:

[1]夏斌.对上海自贸区的认识与建议[J].全球化.2013(11).

[2]吴国才.促进西部欠发达地区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财政政策研究[D].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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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民营企业 税务风险 风险管控

党的十三中全会胜利召开,为新时期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指明了方向,也为我国民营企业“走出去”提供良好的发展机遇。据中国商务部统计,2013年,我国境内投资者共对全球156个国家和地区的5090家境外企业进行了直接投资,累计实现非金融类直接投资(下同)901.7亿美元,同比增长16.8%。对外劳务合作派出各类劳务人员52.7万人,比去年同期增加1.5万人,其中承包工程项下派出27.1万人,劳务合作项下派出25.6万人。对外承包工程业务完成营业额1371.4亿美元,同比增长17.6%;新签合同额1716.3亿美元,同比增长9.6%。我国实施“走出去”战略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我国民营企业如何把握好国际金融危机中的新机遇,不失时机地加快“走出去”步伐,积极稳妥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尤其是我国民营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如何规避税务风险成为企业面临的一个巨大挑战。

1 我国民营企业“走出去”面临的税收风险

1.1 “走出去”民营企业经营管理和组织形式潜在的税务风险 许多民营企业家习惯了国内经济环境、政府关系、税收法律环境,往往喜欢用国内的管理经验来处理国外税收事项,不注重“走出去”事前税务筹划和税务风险评估,等发现决策错误时造成的税务风险已为时晚矣。加之,民营企业中一般较为缺乏跨国经验人才,尤其缺少国际税务专业人才,许多第一次“走出去”的民营企业派驻海外人员缺乏管理经验和税务筹划经验,也很难熟悉和掌握投资国的税收法律法规,使企业在跨国经营的过程中不自觉地违反了投资国的税收法律法规,造成多交税、不交税或少交税的税务风险,使企业遭受到不必要的反避税调查或惩罚。同时,民营企业“走出去”时,还要认真考虑在海外投资公司的组织形式。在目标国是设立分公司,还是设立子公司,不同组织形式各有利弊。如果没有根据目标国的税务环境考虑好投资企业的组织形式,将增大企业税务成本和税务风险,有可能造成“走出去”企业的投资失败。

1.2 各国税法制度差异及税收协定的税务风险 各国由于税收基本征管制度明显不同所带来的税法遵从风险,在对外投资税收活动中因税收协定理解不同或其它征管因素的干扰,难以避免各种税收争议引发的税收风险等。比如美国现行税法是世界上最复杂的税法体系之一。美国税收管辖权分属联邦政府、50个州和哥伦比亚特区及各县市。所有美国公民、在美国从事经营和投资业务的外国个人和企业都受美国税法的约束。美国现行税制以所得税为主体税种,辅以其他税种构成。美国联邦政府主要征收联邦所得税、财产税与赠与税;州政府和地方政府主要征收州所得税、消费税、使用税及财产税等。美国的联邦、州、地方三级政府根据权责划分实行彻底的分税制,联邦与州分别立法,地方税收由州决定。三级分开,各自征收。因此,美国所得税率各州千差万别,各地征收税种并不统一,各地税负均衡不一。在美国投资的“走出去”中国民营企业如果不了解当地税制的话,不可避免带来税务风险。还有比如欧盟税收政策由《欧洲共同体条约》确立欧盟委员会在贸易中财税中立原则。各成员国仍保留除关税外其他税收政策的制定权和行使权。1992年为防止税收差异影响欧洲内部成员国贸易流动,避免内部贸易投资壁垒,欧盟委员会统一制定了欧盟增值税最低基本税率标准为15%,其中社会文化性质产品或服务最低基本税率为5%。这个税率是目标性质的,具体执行以成员国制定为主,且各成员国规定各异。比如卢森堡税率最低为15%,德国、西班牙为16%,而瑞典、丹麦高达25%。正因为各国税种、税率和税制与中国税制存在较大差异,如果不了解和掌握投资国的税收制度,就会给“走出去”跨国经营的民营企业带来经营风险和税务风险。

1.3 “走出去”民营企业投资规划的税务风险 在投资模式上,企业“走出去”方式的不一样所面临的税务风险也是不同的,如果企业“走出去”的方式是产品销售或劳务输出,这时需要考虑关税、增值税退税、对劳务分摊的所得税可能发生的反倾销税等税收风险;如果企业“走出去”的方式是资本并购,这时需要考虑资本利得税、股权投资增值产生的所得税等相关风险。在投资布局上,很多的公司都会选择一些避税地设立中转公司,因为这些避税地不仅税率很低,还有着很宽松的外汇管制措施,然而也有弊端,由于这些避税地很多都不具备商业实质,各国的税务当局都其的利润存有疑虑。在投资方式上,为了限制本国企业向国外关联公司转移利润,很多国家都会规定债务与股本比例,所以必须掌握债权性投资和权益性投资的适当比例及相关国家的具体规定。

2 “走出去”民营企业的税收风险防范与化解措施

民营企业“走出去”必定面临着一些风险,要想降低这些风险,必须合理降低经营的税收成本,形成一系列的措施体系,形成完整的税务管理体系,该体系应该包括从战略设定到制度建设的全过程,并且应该与企业的发展荣辱与共。

2.1 民营企业“走出去”前要做好涉税风险战略控制规划 民营企业在实行“走出去”计划之前必须先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全面的税务筹划,把相关的税收战略制定出来,从公司层面控制好税务风险。这说明企业在选择投资国的时候就需要考虑到税务方面的因素,对各个国家的相关的规章制度了如指掌,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税收成本尽量最低,同时也应该注意规避各国越来越严格的反避税措施。比如,一般来说企业进行国家并购的目的有两个,一是上市,二是短期套现,企业首先把目的定下来,然后才能为此制定相关的战略,考虑将来上市或脱手阶段能降低税费来进行现在的架构设置。此外企业在选择投资国的时候,还需要考虑到一些限制条件,比如对投资资本回收、资金汇回等方面。如果企业“走出去”的方式是通过国际并购进行,需要聘请可靠的中介机构参与其中,对被并购的企业展开全面彻底的调查,对该企业的各相关实际情况组做到心中有数,如此有利于确定合理的并购价格,采用合适的并购方式来降低企业的风险。

2.2 民营企业“走出去”合理选定组织机构和投资目标国 民营企业在跨国经营中,企业税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合理的投资架构和交易安排。应该考虑:一是通过设立一定的海外投资架构,让中间持股公司进行投资并参与运营,可以降低整体税负;二是通过供应链安排、交易安排等合理进行功能分配,运用包括贸易、服务、融资等方式在内的转让定价安排降低整体税负等。这些安排中,需要考虑很多的因素,比如我国民营企业“走出去”是要在投资地设立子公司还是分公司?假如是子公司,那是直接投资设立还是通过中间持股间接投资设立?这些问题需要考虑投资目标国(地)税收法律体系和税收优惠政策,研究与东道国避免双重征税的税收协定等等,从税务角度衡量得失。因此,“走出去”企业要善于根据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及税负水平选择最适宜的组织形式。

2.3 “走出去”民营企业要搞好企业内部控制和税务管理体系 企业要做好税务管理,控制税务风险,对于“走出去”民营企业做好以下工作尤为重要:一是根据《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相关制度规定,制定一套符合自身特点、行之有效的内部税务风险管理体系和税务管理机构,合理控制税务风险,从而依法履行纳税义务,避免因没有遵循投资目的国(地)的税务法律法规而可能遭受的法律制裁、财产损失和声誉损害;二是设立专门国际税务管理岗位。由专业人才根据投资所在国及国际税收相关法律法规,从集团整体层面设计、构建税收框架体系,对经营过程中各个项目进行税收统筹和规划,并确定相关业务流程和业绩考评,降低“走出去”民营企业在跨国经营过程中供应、生产、销售及提供社会服务等各环节所涉及的税务风险。

参考文献:

[1]吴铮.“走出去”企业面临的税收风险及防范[J].中国财政,20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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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海外工程技术服务;风险管理

中图分类号:F28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5)010-000-01

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增长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对能源的需求量在不断增加。虽然能源结构正在逐步转变,但石油、天然气能源仍然会长期占据主导地位,在国内油气产量无法大幅提高的情况下,开发海外油气资源就成为了中国石油企业的战略重点。

海外工程技术服务是中国石油企业海外开发的一项重要内容,与国内工程技术服务项目相比,承担海外项目投资回收期长、不确定性高、地缘风险大,项目的运行效果不仅取决于公司经济、技术实力,更取决于公司整体管理水平,特别是风险管理水平。因此,对海外工程技术服务项目的风险管理研究,对中国石油海外工程技术服务发展有着一定的指导意义。

大庆钻探经过十几年在海外工程技术服务市场的打拼,目前主要服务于苏丹、南苏丹、伊拉克、蒙古、印尼等国家的油气开发市场,在各项工程技术服务项目运行中,主要面临的风险有如下几类:

(一)政治风险

石油能源对于任何一个国家都是重要的战略资源,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各国都在尽全力获取更多的油气资源。

因而,各个资源国制订的制度和政策都更多地偏向本国的油气企业,采取各种手段维护本国的利益。另外,资源国的政局和政策稳定性很难预测和控制,政治的稳定性往往直接影响到石油工程技术服务企业所进行国际石油项目进展的成败。例如资源国关于石油勘探开发的政策变动会影响对石油勘探开发的投资,进而影响到工程技术服务项目的运行。

(二)经济风险

海外工程技术服务项目所面对的经济风险包括利率风险、税收风险、资金移动风险和汇率风险等。其中利率和税收风险是指汇率和税收方面等不确定性因素影响项目预期收益的可能性;汇率风险是指因汇率的变动给外汇持有者带来的经济损失。大庆钻探海外工程技术服务项目通常工期较长,汇率的变化又不可知,在结算时往往因业主延期结算、汇率变动影响到企业的利润。

另外,市场方面各种不确定因素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工程技术服务项目的投资收益,例如,目前石油价格的持续走低,已经达到50美元左右/桶,甚至低于某些国家的原油开采价格,从而导致石油开发项目亏损。大量的油气公司不得不削减勘探开发项目投资,通过降价、裁员等方式减少成本支出。在这样的环境下,作为工程技术服务项目承包商的企业利润就被大幅压缩,甚至亏损,大大影响了项目的投资收益。

(三)法律风险

海外工程技术服务项目所面临的法律风险主要是指工程技术服务企业中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所涉及到的与资源国公司法、税法、油气资源法、知识产权、劳动法、环境保护法相关的会产生法律后果的风险,这会极大的影响企业的名誉,带来后续一系列的市场和经济损失。造成法律风险的原因很多,除了企业的外部经营环境外,很大程度来源于企业本身各级管理制度、流程、管理者素质等等。

(四)安全风险

安全风险是海外工程技术服务项目执行过程中最重要的风险之一,目前,大庆钻探很大一部分市场是在中东、北非等国家,这些国家正是恐怖活动的重灾区,社会安全形势极其严峻。在这样危急的局势下,大庆钻探伊拉克北部和中部地区只得暂停项目运行,紧急对人员进行疏散和撤离。这样的安全形势一是损害企业的资产安全,二是阻碍了项目的运行进度,从而大大提高了项目的运营成本。

(五)技术风险

设备方面主要是包括设备不配套或者不合格、生产所需材料供应不及时或不合格、维修保养不当等;研究方面主要是研究方法不恰当、基础数据不够准确等原因导致的分析结果有误或者技术水平不达标等情况。工程技术服务项目是高风险的项目,在技术方面的失误很可能会造成重大事故,给企业造成生命、财产的重大损失。

综上,大庆钻探海外运行工程技术服务项目的风险存在于项目运行过程始终,所导致的负面影响也始终存在。对海外工程技术服务项目进行风险管理的目标就是要控制风险事件的发生,减少其负面的作用,这样可以最大程度减轻对项目预期收益的影响,使其负面影响的后果减少至最低。风险虽然可以被控制,但无法全部消除,因此在我们无法控制风险事件发生的情况下,减轻损失,减少影响,控制其发展。一般而言,对于风险通常采取回避、控制、自留、转移等方式来处理。

(一)政治风险

对于政治风险,通常可以采取回避、保险、谈判特许和组织投资四种措施。作为工程技术服务企业而言,除了所在国家已经发生战争、国有化等极端情况而停止投资,一般都采取有限度的风险回避方式,设法从其他方面获得相应补偿。保险是目前最有效的规避政治风险的方式,通过投保战争险、国有化险等险种,可以使得企业集中精力进行经营活动。使得所经营的项目对企业的服务和市场渠道产生依赖,提高项目所在国政府征用项目资产的成本,由此减轻可能的政治风险。

(二)经济风险

对于经济风险,最重要的就是对外汇风险的管理。在大庆钻探海外工程技术服务项目执行中,可以采用优化货币组合、提前或者延后支付保值、与业主签订保值条款、投保汇率险、进行套汇交易等来转移风险。

(三)法律风险

对于法律风险,大庆钻探目前服务的主要国家市场法律法规相对不够健全,很多项目执行的细节无法可依。针对这样的局面,企业首先应该尽可能详细了解目前项目所在资源国对外资企业的立法形式和内容,以便合法合规的在海外从事工程技术服务项目;其次也应该合理利用所在国法律法规中的不完善为项目的发展和运行提供便利。

(四)安全风险

对于安全风险,安全始终是企业的生命线,对于项目所在资源国极其严峻的安全形势,在不发生极端情况的状况下,企业将大力投入安保成本,保障项目人员和财产安全。除了做好安保工作,企业还要为员工投保人身安全险等保险,进而转移企业面临的安全风险。

(五)技术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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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国际避税与反避税 转移定价 价格瞒骗 海关税收征管机制 电子口岸

上海市教委创新项目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09YS504

全球经济一体化必将对各国经济产生广泛而深远的影响。而跨国公司在生产、投资、贸易、技术等方面切实充当了经济全球化的发动机,其推动力量无可替代。据统计,2000年全球跨国公司达63000家,设立分支机构70万家。其生产总值已超过世界总产值的30%;其平均跨国指数为37%;其对外直接投资约占全球直接投资的90%;其内部及互相贸易占世界贸易量的60%以上,其海外附属企业货物和服务出口占世界货物和非要素服务出口的46%;其研发经费占全球研发经费的70%。但是,跨国公司的迅猛发展在使促进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同时,跨国公司全球避税问题也日益突出。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撰写的《有害税收竞争的报告》披露全球90%以上的跨国公司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国际避税。其中通过转移定价实现的避税总额占整个跨国公司避税总额的60%。跨国公司国际避税不仅严重侵蚀东道国的财政权益,也扰乱了东道国的经济秩序和公平竞争的市场原则。

所以,打击和防范跨国公司国际避税是世界各国政府共同面临的一个棘手问题。因此,必须加强国内、国际在国际税收方面的合作与协调,才能成功遏制国际避税,保护各国税收权益。

一、中国目前国际避税与反避税的基本态势

我国自1979年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2009年我国出口总额跃居世界第1位;在全球500强的跨国企业中,有400多家都已经在我国设立了分支机构。我国利用外商直接投资规模居世界第2位,并连续19年居发展中国家首位;外商投资企业在全部进出口贸易、出口贸易和进口贸易中分别占到55.2%、56.0%和54.2%;外商投资企业的贸易顺差占全部顺差的64.7%。显然,快速扩张的跨国公司不仅主导了我国的对外贸易,也使中国成为全球产业链的一个重要环节。

但是,跨国公司是把双刃剑,也会对东道国产生消极影响。如跨国公司利益与东道国财政权益的冲突。而中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是跨国公司转移定价的东道国,财政权益造受的冲击更大。据商务部统计,在我国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50%以上是亏损。其中有相当部分是为了避税而制造的人为亏损。据国家税务总局估算,跨国公司每年国际避税给中国造成的税收损失至少在300亿元以上。其中,通过转让定价避税占其避税总额的60%。当然,跨国公司的转让定价也必然体现在进出口贸易价格方面。而征收关税是海关的职责,海关完税价格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国家的税收权益和贸易政策的实施。因此,海关也是监管跨国公司转移定价的主要力量,与国家税务机关共同构成了我国反国际避税的中坚力量。

据海关统计,2008年――2010年期间,全国海关审价补税案分别为22.37万宗、28.01万宗、33.64万宗;审价补税额分别是72.6亿元、105.14亿元、108.22亿元。可见,价格瞒骗的案发数量及补税额不断增长,且呈现出集体化、专业化、行业化、智能化等特征。其中,转移定价成为价格瞒报的一种技术性、隐蔽性很强的方式。因此,反价格瞒骗是海关开展反国际避税工作的一项长期和艰巨的任务。所以,海关应该建立现代化海关税收征管长效机制,完善我国海关反国际避税工作机制。

二、完善我国海关税收征管机制,是完善我国海关反国际避税工作机制的基础和核心

(一)以贸易便利为基础,倡导分类管理,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

1、建立关企合作伙伴关系,引导企业守法经营

海关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首先必须通过执法来履行国家赋予的各项职能,并且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国际经济的协调,海关职能已经从传统的征税、缉私等向社会安全、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战略武器控制等方面扩展。同时,我国政府必须更多地为纳税人的利益服务,最大限度地促进贸易效率。不但要管得了,而且要管得好。因而,实现执法和促进贸易效率两者的平衡,最大限度地提高贸易效率、促进经济发展,构成了现代海关制度重要特征。为此,必须在海关征管部门与纳税人之间建立起一种执法与守法、服务与合作、信任与沟通的良性互动关系。一是要在继续完善关税立法、强化依法征管方面严于律己。征管人员要学法、懂法、守法,牢固树立依法征管的观念,严格依法行政,既重实体,又重程序,坚决制止各类违规操作行为的发生。二是要深入推行“行政公开”。“行政公开”包括税收征管的依据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首先,行政公开是企业学习法律、自觉守法的基本前提,起到普法教育和警示作用,应该作为促进企业守法自律的基础来抓。其次,行政公开为企业营造公开公平的经营环境,即“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行政公开使相对人对海关税收有明确的了解和预期,也能提高纳税人的税收遵从度,从而降低征管成本。

2、创新监管方式方法,整合税收征管作业模式

贸易便利化是企业对海关的基本要求。随着商品、劳务、资本、信息大规模跨国界自由流动,跨国经营、全球采购、电子商务、零库存等现代商业模式不断出现,现代物流业蓬勃兴起,海关税收征管理念、征管模式和方法手段已与现代经济条件下不断变革出新的商业模式、金融模式和物流模式不相适应。因此,要满足企业对贸易便利化的不同需要,海关就必须结合经营模式、贸易方式和物流方式等对企业进行分类征管,实行一是打破关区壁垒,按照供应链自身流向实现无障碍监管,实现税收征管的严密性。建议充分考虑各区域的不同发展程度和口岸与内陆海关不同的监管资源状况,努力在大宗散货数量确认、装卸运输等方面探索一种高效规范的监管模式,除“属地报关、口岸放行”模式外,可更多采取“一点报关、多点放行、区域联动”来缓解口岸通关压力。二是实行无纸化通关等新模式后,口岸直接清关成为主要趋势,内陆监管点的职能将会弱化。建议根据实际监管需要,将监管点的资源在口岸及其他监管现场之间进行合理调整或机动,实现税收征管的高效性。

(二)以服务企业为导向,扩大税源税基,开拓广阔的征管空间

1、优化通关监管服务,增强税收工作主动性

海关作为国家改革开放的窗口,肩负着促进对外贸易发展和维护进出口秩序的艰巨任务。“改造服务意识,重新定位海关与企业的关系”是进一步深化海关改革、提高海关税收征管水平的关键。根据“六西格玛”企业管理法,海关作为国家行政机关,提供的服务应该是监督进出动的合法性,最大程度地促进贸易便利化。海关在监管企业的过程中,要及时和企业沟通,简化程序、提高效能,逐步建立税收大客户联络员制度,将各项海关各项服务经济的措施与预期目标的对比情况通告企业,实现海关对企业量体裁衣式的纳税服务。为此,各级海关必须认真探索落实税收抽样考核制度,提高税收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及时总结和推广税收征管工作中的经验和做法,对于在税收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要予以表扬和奖励。

2、净化执法环境,提升税收征管效能

可采取一系列措施,如在媒体上新闻素材,召开新闻会、记者招待会、编辑出版宣传性出版物,制作影视作品等,协调与公众的关系、优化海关执法环境、实现海关税收管理目标。针对一些重大经济问题,海关应当主动与社会团体、守法经营者开展磋商洽谈工作,根据各自权利和义务签订MOU,并利用学术理论研究等机会促进相互间的理解,大力开展海关业务工作信息化建设,实施网上办事、网上咨询、红绿通道、便捷通关等措施,进一步强化海关队伍的服务意识和为民意识,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海关工作效能,建设一个高效便民的服务型海关。具体而言,一是要推进有关减免税制度改革,清理不合理的减免税政策规定,使企业在依法缴纳海关税收的基础上,真正享受到国家进出口贸易优惠政策;二是要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对加工贸易、保税物流税收优惠政策进行清理,加快转型增值税转型进程,在进出口环节尽量缩短转型过渡期,促进加工贸易的健康发展;三是要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引导关员自觉学习,培养税收征管专家型人才并建立相应的人才管理库,加强对进口软件及软件特许权使用费等的审价和征税,保证海关单位和关员个人的发展适应形势要求。

(三)以风险管理为手段,整合监管资源,实现部门间联动协作

1、开展税收动态分析,全面推行风险管理

要建立贯穿于综合治税各项工作的风险信息流转公共平台,以风险信息流转公共平台为纽带,将综合治税各部门有机连接起来,体现风险信息在各部门间的运行状况及相互关系,形成左右联动、上下配合的生动局面。一是要建立前台与风险管理、后场的信息互动机制。现场海关要加强实际审核和实际查验,认真总结分析现场监管动态与风险线索,及时移交风险管理、后续管理部门;要及时向风险管理部门反馈风险布控指令,便于及时改进布控,提高命中率;要主动接受职能部门、风险管理部门的指导,建立起风险管理在通关监管全过程中的“链锁”机制。二是要建立风险管理与前台、后场的联系配合运作机制。要以完善税收分析监控制度为载体,通过参与风险管理的各职能部门在自身专业领域内开展税收风险分析和监控,认真分析和处置税收征管工作中的突出风险,把握与控制当前税收风险,查找税收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风险点,形成税收分析报告,充分发挥对现场海关决策参考的支持作用,提高后续管理工作的准确性和针对性。

2、统一思想认识,实现税收工作“全国一盘棋”

海关税收工作涉及到关税、通关、监管、稽查、缉私等职能部门。加强各部门之间联系配合形成合力是提高综合治税的根本保障。面对目前的一线监管、后续管理和打击走私等3支力量相互衔接不紧密,整体合力不明显等问题,一是要以建立健全税收征管长效机制为目标,要以“优化配置、优势互补、深度融合”为要求,充分利用风险管理平台和执法评估系统,做到前期实际监管到位,突出加强后续管理和风险管理,形成信息互通、管理相容,实现风险布控与分析评估、前期严密监管与高效运作、后续稽查与规范行为的有机统一和深度融合,形成环环相扣,相互作用的管理模式。二是必须转变观念,树立以税收征管工作“轴心”全局意识,摒弃各部门自身利益,充分把握工作规律,创新体制、创新机制,从抓好“结合部”建设这一关键入手,以“分工明确、责任清晰、配合密切、反应敏捷、运作高效”为要求和目标,建立综合治税联动配合机制,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形成有机整体。

(四)以后续核查为保障,落实内控机制,确保税款的应收尽收

1、加强后续管理,延伸监管链条

后续管理是一线实际监管的延伸和扩充,是构筑综合治税大格局的关键之一。要以“三查合一”为新起点、新契机,建立完善后续管理工作制度,创新工作方法,做到风险分析与稽查工作相结合;常规稽查与专项稽查相结合;稽查工作与规范企业相结合的“三个结合”。要以企业为单元、重点敏感商品为对象,按照点面结合的要求,选择重点企业和敏感商品进行重点分析,确定稽点。建立完善常规稽查与专项稽查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从行业、渠道、商品等不同方面确定稽查对象,积极开展常规稽查,适时组织专项稽查。要健全完善税收风险预警监控与核查机制。适时对重点行业及政策调整期的敏感商品和重点领域开展全国性的税收核查和稽查。要从资金流、信息流、货物流入手,积极探索贸易调查的新思路、新方法,严厉打击商业瞒骗行为,达到“调查一类商品、摸清一种行情、规范一个行业、促进企业守法”的目的。为此,必须要动员各方力量保全税收,综合运用关税分析监控、风险管理、执法评估等手段,防控主要纳税企业及重点行业和商品的税收风险。打私工作要研究新形势,发挥打击走私促进税收的作用,以打私促进税收保全,防范和打击各类政策性、行业性、倾向性商业瞒骗,加强对一些重点海关、商品的税收专项审计。

2、落实关警融合,形成打私整体合力

现场稽查和缉私部门要根据打私会的部署和安排,以货运现场低报价格、伪报品名规格数量的情报搜集和风险分析为先导,切实加强对重点企业、敏感商品和高风险口岸的筛选分析,挖掘走私线索,不断提高打击走私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特别要通过对敏感商品走私案件的深挖细查,发现带有行业特点的价格瞒骗走私活动线索,作为打击重点进行专项打击。要深入开展贸易调查和价格调查,紧紧围绕关系我国国计民生、进口量大、对税收影响较大的商品和有境外特殊经济关系的重点企业在进出口环节的单证流、货物流、资金流开展调查,认真查处价格瞒骗走私违法行为。要重点加强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各主要贸易伙伴国海关之间的行政互助和司法协作,利用国外海关和警方合作渠道,联手打击跨境商业瞒骗走私行为。要切实加强物流监控。积极务实地推进舱单管理改革,建立同审单作业系统相匹配的物流监控系统。规范监管场所管理,加强人工核查,做到有效掌控。强化保税货物在保税区域、监管场所、加工企业及流转过程中的全程监控。要切实加强对缉私工作的组织领导,发挥缉私部门作为海关打私工作的主力军作用,保持反走私高压态势,以“贴近业务现场,融入监管一线”的思路,推动缉私办案部门与海关业务部门的深度融合,形成操作规范、高效运作、统一协调的缉私工作体制。要以建立齐抓共管的打私格局为目标,密切与地方党政、打私办的联系配合,与地方公安、检察院、法院等执法部门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建立打私协作关系,实现海关主管、企业自管、社会共管。

三、充分发挥中国电子口岸的功能,构筑我国海关、税务、工商、外汇等部门共同合作的跨部门反国际避税工作新机制

中国电子口岸是2000年经国务院批准,由12个部委共建的公众数据中心和数据交换平台。它依托国家电信公网,实现工商、税务、海关、外汇、外贸、质检等部门以及进出口企业、加工贸易企业、外贸中介服务企业、外贸货主等单位的联网,将进出口管理流信息、资金流信息、货物流信息集中存放在一个集中式的数据库中,随时供国家各行政管理部门进行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的数据交换和联网核查,并向企业提供应用互联网办理报关、结付汇核销、出口退税、网上支付等实时在线服务。

电子口岸的服务功能不断进行拓展和强化,即服务于国家宏观经济、服务于海关建设、服务于共建部门、服务于进出口企业。电子口岸已经构建“一站式”服务平台实现企业便捷通关的应用项目28个,整合物流商务信息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应用项目11个,为企业提供贸易便利、加快通关速度、减低贸易成本等方面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目前,入网企业超过55万家,日均登录电子口岸办理业务的企业达15万家,日处理电子单证数量140万笔。

同时,电子口岸在为政府部门之间信息共享、提高效率、加强监管等方面具有独特的作用。电子口岸已实现了与国务院12个部门和香港工贸署、澳门经济局等单位,以及14家商业银行的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在线运行项目达到65个。目前典型应用项目主要有:出口退税联网核查系统、进口增值税联网核查系统、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系统、深圳陆路口岸快速通关系统、CEPA原产地证明核查系统、集成通系统等。国家应进一步加强电子口岸建设,使其真正成为集口岸通关执法管理和相关物流商务于一体的大通关统一信息平台,成为有中国特色的“单一窗口”工程。

当然,电子口岸也能建设成为我国一个跨部门反国际避税的综合信息平台。在此基础上,逐步构筑海关、税务、工商等部门密切配合的跨部门的综合反国际避税工作机制,维护国家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此外,加强海关与各国海关之间以及与世界海关组织的合作,加大打击通过价格瞒骗进行国际避税的行为。目前主要是通过《WTO海关估价协定》统一各成员的海关估价行为规范,消除估价的非关税壁垒作用和提高通关效率,而针对反价格瞒骗开展的国际合作也主要依靠双边合作。在这个方面,可以借鉴各国之间国际税收合作方面的经验。有关国家通过谈判签订估价协定或条款中增加反价格瞒骗国际避税、偷漏税的合作条款,由各国海关负责执行。主要是相互交换价格情报,包括交换关联企业的情报、交换防止跨国公司利用转让定价逃税避税的资料、互为对方海关在本国进行价格调查提供帮助等,提高国际反避税的实际效果。

综上所述,以建设现代化海关税收征管长效机制为基础,完善海关反国际避税工作机制;以电子口岸为纽带,逐步构筑我国海关、税务等部门密切配合的跨部门综合反国际避税工作机制;加强海关与各国海关及世界海关组织在反国际避税方面的合作,在世界范围内形成反国际避税的天罗地网,保护各国政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创造一个公平、公正的贸易环境。

参考文献:

[1]冼国明:《跨国公司与中国经济发展》,凤凰大讲堂

[2]陈渊.跨国公司转移定价剖析[J],《企业研究》,2010

[3]丁丽柏.海关估价制度研究.西南政法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8

[4]罗伯特.史密斯.解析转移定价与海关估价[J],《中国经贸》,2006

[5]朱伟.电子口岸十年[J],《中国海关》,2011

[6]李九领,马永飞等.我国海关反价格瞒骗工作面临的挑战与对策研究[J].《财经界》,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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