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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企业的生产能力和产业规模得到了空前的发展,但在技术和创新能力上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一定的差距。美国作为世界上的经济和科技强国,中小企业是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最具活力和创新能力的一部分,在推动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上凸显了一定的优势,其经验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二中美中小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对比
发明专利作为企业创新能力的重要体现和研发活动的主要成果,对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因此,本文选择将发明专利数量作为创新能力的对比指标。
1.专利申请和拥有量对比。
根据美国专利商标局的统计,1963年美国当年的专利授权数为48971件,到1985年年度专利授权量为77245件,而根据中国知识产权局的统计,同期中国的专利授权量仅为138件。2004年时,美国当年专利授权量为181299件,中国为190238件,中国年度专利授权量首次超过美国。根据2012年最新的统计数据,美国当年的专利授权量为276788件,中国的为1255138件,其中有效专利为768655件。由此可见,中美两国年度专利授权量均在不断增长,但中国的增长速度要明显快于美国,但在专利总数方面与美国相比仍有较大的差距。
2.技术成果转化对比。
技术成果转化主要通过专利技术成果对国民经济的促进来衡量,即通过专利密集型产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来测量。所以中美技术成果转化的对比主要是两国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对经济贡献的对比。美国商务部的《聚焦知识产权和美国经济产业》报告显示,2010年美国知识产权密集行业对美国经济贡献了50600亿美元,占美国GDP的34.8%;为美国社会提供了将近4千万的就业岗位,占所有岗位的27.7%;商品输出7750亿美元,占美国商品输出的60.7%。而根据中国区域专利密度统计报告的数据,2012年中国密集型产业对GDP的贡献为26%,截至2012年专利密集型产业对经济的贡献为13.7万亿;创造了3488.66万个就业岗位,占所有岗位的26.11%;商品输出值占中国出口总值的29.85%。通过以上对比可以发现我国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增长速度较快,科技创新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率、就业促进率、商品输出率的贡献较大,但与美国相比无论是专利申请和拥有量还是科技成果转化方面都仍有较大的差距。需要我们学习借鉴美国的政策措施,大力促进我国企业创新能力的发展。
三美国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
美国先进的技术创新能力和其完善的政策支撑体系是分不开的。美国政府通过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财税政策以及建立创新服务体系,大力促进中小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使其成为美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
1.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
为了促进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的发展,美国政府制订了专门的法律和法规,并形成了针对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的完善法律体系。该体系以《小企业创新发展法》为核心,并以一系列鼓励科技创新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法律为支撑,为中小企业创新提供了全方位的法律保障。如1890年,美国政府颁布了《谢尔曼法》,为中小企业对抗大型垄断组织提供了法律基础和保障。其后又先后颁布了《联邦贸易委员会法》《克莱顿法》和《米勒—泰丁法》,进一步完善了美国的反垄断法律体系,为中小企业的创新营造了一个自由竞争的环境。
2.建立完善的创新融资体系。
为了促进中小企业的创新活动,激励其科技投入的增加,美国政府对中小企业的创新活动给予了多种税收优惠政策。美国税法将研发机构都定性为“非营利机构”,使其不用纳税。根据美国1986年指定的《国内税收法》的规定,研发经费较上年增加的公司和机构,可以获得增加额20%的退税。美国税法对中小企业的科技创新活动实行特别税收优惠,规定企业为了进行科研而新建的房屋或添置的设备,可以享受税收减免。这些税收扶持政策极大地加强了美国中小企业的创新活动,有效地促进了中小企业的发展。3.建立创新服务体系。美国在促进中小企业创新的过程中,建立了一系列的创新服务机构。如由政府职能部门、政府服务机构、民间机构和行业协会组成的中小企业创新服务体系,通过实施一系列的科技计划,有效地促进了创新技术向中小企业的转移,并为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营造了良好的环境。
四我国发展中小企业创新能力的建议
1.建立完善的中小企业科技创新法律支撑体系。
完善的法律支撑体系是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持续发展的前提和保障。借鉴美国的经验,我国当前缺少一个针对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的法律支撑体系,使科技创新活动的开展和实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充分保障中小企业的利益。因此,政府要以现有的《中小企业法》为指导,以《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法》为基础,以税法、知识产权保护法、公平竞争管理法和信贷担保法等法律为辅,建立一系列促进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法律体系,使中国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有法可依,营造一个良好的公平竞争环境。
2.改善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的融资机制。
借鉴美国经验,政府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首先,提高国家的研发经费投入,加大对基础研究的投入比例,针对不同规模和发展阶段的中小企业,制定不同的财税政策和基金支持。其次,运用政府的财政手段,构建中小企业创新融资保障体系。利用政府财政的担保作用,分散中小企业的融资风险,引导社会资本进入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过程。
3.健全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的服务支撑体系。
关键词: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创新模式
一、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概念
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以科技人员为主体,由科技人员创办,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制、生产、销售,以科技成果转化及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和高新产品为主要内容,以市场为导向的知识密集型经济实体。简而言之,科技型中小企业是以创新为使命的企业。
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特征
科技型中小企业实行“自主经营、自愿组合、自负盈亏”的组织原则,具有较强的决策能力和适应能力,它们除具有一般企业的特点外,还有明显区别于其他类型企业的特征:
1.规模小
与大型企业相比,科技型中小企业规模小、经营决策权高度集中,实行所有嘤刖营治理权合一,既可以节约所有者的监督成本,又有利于企业快速做出决策。
2.专业化
科技型中小企业由于自身规模小,人、财、物等资源相对有限,往往将有限的人力、财力和物力专注于某一细小产品的经营上来不断改进产品质量,提高生产效率,以求在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进而获得更大的发展。
3.高风险
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生产的大多是高科技产品,其技术创新活动具有单一性,很少进行多种途径的代替研发,在成长过程中,技术、市场、财务、环境等方面面临巨大的不确定性。
三、技术创新模式与选择
技术创新是一种技术经济活动,是新技术在生产中的运用,是技术与经济的有效结合。基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自身特点和优势,是最有能力、最有条件成为技术创新主体的群体。同时,技术创新是中小企业发展的立身之命,是企业活力的增长点,因此技术创新模式是科技型中小企业经营模式的重要组成。
技术创新模式主要有:自主创新、模仿创新和协同创新,其中自主创新要求企业必须拥有雄厚的资金和技术能力,这不利于中小企业内在优势发挥,因此不适合中小企业选用;后两种模式对于资金短缺、技术实力薄弱的中小企业来说是比较理想的选择,尤其是协同创新比较适用于新兴技术和高新技术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三种创新模式在研发能力、创新效益等评价指标方面各有优劣。见表1
评价指标 创新模式\&自主创新\&模仿创新\&协同创新\& 投入资源\& 多\& 少\& 中等\& 研发能力\& 强\& 弱\& 较强\& 创新效益\& 好\& 中等\& 差\& 创新成本\& 高\& 较低\& 较高\& 发展前景\& 大\& 小\& 中等\& 收益期限\& 长\& 短\& 中等\&]
科技型中小企业选择哪种技术创新模式取决于自身环境和外部环境,可以选择其中某一种技术创新模式,也可以采取两种或者多种创新模式的组合。
四、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对策
技术创新是企业发展的核心,是企业获得经济效益的前提。以下将从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内外部环境两方面进行探讨。
1.政府应为技术创新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1)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政策,鼓励技术创新活动。健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活动的法律法规体系,创造公平竞争的外部环境。通过立法,维护企业技术创新的合法权益,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同时政府应该制定和实施技术创新计划,大力鼓励产学研结合,使大学和科研院所成为企业技术创新的重要源泉。(2)完善金融扶持政策,完善融资手段,拓宽融资渠道。国家要健全信用担保体系,设立专门的担保机构,降低商业银行向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贷款的成本和风险。同时,完善中小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及技术创新基金等相关政策。(3)健全科技型中小企业孵化体系。国家要大力发展创新集群,包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兴产业基地等,加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促进科技资源共享。
2.企业自身营造良好的技术创新内部环境
(1)建立促进创新的激励制度。企业应建立科学合理的技术创新评价系统,采用多种激励机制,针对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创新建立奖励制度,充分调动知识型员工积极性,有效地激励员工为企业创造最大的价值。(2)建设良好的企业文化并切实遵循。企业应根据自己所处的发展阶段、生存环境等,培养全员创新的企业文化,建立学习型组织,营造激发科技人员创造力的工作环境,努力打造协作创新的工作氛围。(3)完善企业技术创新的知识管理系统。科技型中小企业是知识密集型组织,对快速响应能力、信息利用能力和运作效率等与知识管理相关的指标有较高要求。所以企业应选择合理的知识管理系统,提高企业运作效率。同时要加强知识管理信息组织建设,做好企业内部知识管理支撑,提供功能强大的搜索工具,便于对现有知识进行深度挖掘,实现知识共享。
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最具活力、最具潜力、最具成长性的创新群体,在创新发展中具有重要的带动作用。重视科技型中小企业,就是重视科技和经济发展的未来。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推动科技创新的重要主体。在目前的激烈竞争环境中,科技型中小企业只有不断进行技术创新,才能适应市场变化,在国内外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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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科技型中小企业 企业集群 技术创新 创新优势 策略
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以高新技术为基础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一直是各国政府和理论界关注的重点。特别是美国硅谷大量高新技术小公司的成功实践以及由此带来的高技术产业的迅速发展,更是引起了人们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强烈兴趣。也因“硅谷”成功企业集群的示范效应,企业集群现象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与此同时,理论界提出企业集群的自主创新能力才是提升其竞争力的重要动力。科技型中小企业本身就具有天然的、不可替代的技术创新优势,从而可以带动整个企业集群的自主创新,以此成为国家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建立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主体,而且还成为推动产业升级、提高经济综合竞争力的基本力量。
一、科技型中小企业概念及特征
1、概念
科技型中小企业是以高新技术及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转化和销售经营为主体业务的中小企业,但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具体界定,各个国家有很大区别。1999年5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关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做出明确界定:一是企业已在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登记注册,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职工人数原则上不超过500人,其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0%;二是企业应当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和服务业务;企业负责人应当具有较强的创新意思、较高的市场开拓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企业每年用于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销售额的3%,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应占职工总数的10%以上。因此,科技型中小企业可以概括为:由有科技人员领办或创办,实行“自筹资金、自愿组合、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科技成果产业化以及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活动的企业。
2、特征
(1)从事的行业及领域的特殊性
科技型中小企业以高新技术及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为己任。其技术领域主要有电子信息、先进制造技术、新材料、生物工程、新能源、环保技术等。例如,中关村科技型企业产业结构的比重为:电子信息占63.3%;光机电一体化占12%;新材料、新能源及环境科学占10.6%;新药物、生命科学及生物工程占10.7%;其他3.4%。
(2)从业人员的特殊性
科技型中小企业是由科技人员自主创办或领办,并以科技人员为主体实行运作的。其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比例超过30%,在一些知识密集、技术密集地区,科技人员超过50%。据对北京110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统计,从业人员21万人,其中科技人员13万,占61.5%。
(3)规模一般趋向小型化
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从业人员少则几人或几十人就可以经营运作,但大多数在100人左右,规模较大的也在500人以下,这也使科技兴中小企业在经营管理上具有相当的灵活性,更好地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
(4)拥有较强的创新意识
科技型中小企业没有规模经济和资金雄厚的优势,较弱的自身实力和激烈竞争的市场决定了它们必须不断通过各种方式经行创新,并及时将这些创新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以维持其生存和发展。事实证明,科技型中小企业在技术创新机制和创新效率方面有着其他企业无可比拟的优势,因而已成为我国科研成果转换和科技创新实现的主要载体。
(5)特有的机制特征
在发展实践中形成了别具特色的运行机制体系:创造物质财富、讲求精神文明的动力机制;坚持自主开发、把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技术创新机制;政企分开、独立自主的决策机制;技工贸相结合、以市场为导向的经营机制;同效益效率挂钩、按贡献大小分配的分配制度;自我积累、自我约束的行为机制;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等。
二、企业集群理论发展概述及其积极作用
最初的产业集群经济的思想可以追溯到亚当・斯密,他以分工的角度给中小企业集群下的定义,即中小企业集群是由一群具有分工性质的中小企业为了完成某种产品的生产联合而形成的群体。马歇尔从“外部经济”的角度对中小企业集群问题进行了探讨,他通过对英国一些传统工业的企业集群现象的考察,发现了外部规模经济与企业集群之间的密切关系,得出企业集群是基于外部规模经济而形成的这一理论。区域经济学家韦伯把集聚因素引入中小企业集群的定义。他在《工业区位论》一书中把区位因素同为区域因素和集聚因素。在高级集聚阶段,各个企业通过相互联系的组织而形成的地方工业化就是企业集群。威廉姆森从生产组织形式的角度给中小企业集群做了如下定义:中小企业集群是基于专业化分工和协作的众多中小企业集合起来的组织,这种组织机构是介于纯市场和科层组织之间的中间性组织。它比市场稳定,比科层组织灵活。以波特为代表的战略管理学派对企业集群的研究和应用做出了很大贡献。他在《国家竞争优势》中对企业集群做了以下定义:即在某一特定区域下的一个特别领域,存在着一群相互关联的供应商、关联产业和专门化的制度和协会。按波特的观点,产业集群是产业发达国家的核心特征。它不仅包括对竞争起重要作用的、相互联系的产业和其他实体,而且还经常向下延伸到销售渠道和客户,以及一些辅机构、职业培训机构,当然也包括政府及相关联机构提供的一些基础性设施。
我国企业集群的实践先于理论探讨。到20世纪90年代,在我国东南沿海地区(包括江浙、福建和广东)出现了大量的中小企业集群。针对这些企业集群现象,国内经济学者结合我国的实际,分别从区域经济发展、非正式制度、制度变迁、企业和企业家网络、企业创新、历史传统以及政府政策等视角切入,较为深入地进行了企业集群生成、发展和演变的理论研究和实证分析。其中,仇保兴对中小企业集群给出了较为全面和具体的定义:由一群彼此独立但相互之间又存在着专业化分工和协作这么一种特定关系的中小企业组成;这些中小企业在地域上的结合可以有效地获取外部资源、销售产品和劳务、促进知识和技术的尽快积累,同时为了谋求企业间的关系能长期维持而及时解决成员间的不一致和环境的不确定性而相互适应;集群中存在企业间的互补与竞争关系;中小企业间以“信任和承诺”等人文因素来维持集群的运行,并使其在面对外来竞争者时,拥有其独特的竞争优势。中小企业的发展在世界各地方兴未艾,集群化发展成为世界各国的共同特征,集群化对中小企业发展起着重要的积极作用。
第一,众多企业集中于特定的区域使得企业之间实现了资源共享。企业集群内单个企业的资金、人才和技术等创新资源极为有限,难于取得技术突破,即使有所进展也往往在开拓市场方面受到自身能力和资源的限制。但从集群整体看,各个企业拥有的资源具有一定的互补性,通过创新网络形成专业分工,无异于将其他企业的技术专长嫁接到自己的核心能力上,集中精力发展自己的核心专长。
第二,聚集可以产生广泛的市场化,批量购买和销售降低了成本,提高了效率。集群内各个企业基于相同的产业结合一起,促使他们以整个集群为单位对原材料供应商形成影响,同时也可以集中开发市场。
第三,信息的溢出可以聚集企业的生产效率高于单个的分散的企业,特别是通过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促进知识在该地区的溢出。在集群中,用户、供应商、竞争对手和其他配套的相关企业相互靠近,很容易获得有关上游供应商、同行竞争对手、下游客户的相关信息,可以更好的洞察市场需求、产业发展趋势、新市场开拓情况以及技术演变和革新的信息等。
第四,集群内企业间合作竞争的协同性提高了企业、集群的技术创新能力和竞争力。企业集群强化了企业间的关联性,关联性的强化会产生二重放大效应,一方面会加剧企业之间的竞争,另一方面也增强企业间的合作,使同行业之间形成是对手又是朋友的局面。
三、集聚化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特征分析
近年来,在中小企业集群中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很快,这些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在技术创新和发明创造上呈现处独特的优势,为中小企业集群的成长和发展起到了独特的推动作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特征具体表现为:科技型中小企业依靠相对规模小、专业化程度高和组织结构简单使研发及自主创新产品或技术能在短时间内形成较强的竞争力,以及它涉足的技术领域很广从而体现了创新的广泛性;科技型中小企业可以较快适应市场及用户需求变化,以较高的效率根据市场需求进行研发,并提品或服务;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研发及自主创新往往更多地采取合作和模仿模式,具有较大的外生性;科技型中小企业十分重视研发及自主创新活动,以增强其竞争优势,本身既是研发及自主创新成果的创造者,又是需求者。那么,相对于单个科技型中小企业,集聚化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优势通常表现为以下方面。
第一,有利于形成区域创新网络。依靠单一企业难以形成强大的创新力量,而科技型中小企业集群中聚集着若干高技术企业及相关配套企业、大学和科研院所、政府机构、中介服务组织等各种组织。这些组织彼此间相互依赖、相互合作、互通有无、同舟共济,就形成了一个跨组织合作创新网络。如硅谷的成功就是依赖于群内各种组织就技术创新活动展开相互学习与合作而形成的具有旺盛生命力的区域技术创新网络。
第二,容易获得创新资源。如果企业能够比竞争对手较快地获得创新资源,就能够取得竞争优势。创新资源包括人才、资金、技术和信息等方面。科技型中小企业集群聚集了大量相互补充的各种人才,企业很容易就近找到所需人才,而不需要花费很大的精力和时间。群内企业间建立了长期信任和合作的关系,这种氛围也有利于企业间筹措资金。而且人员之间、组织之间的广泛经常的接触还有利于企业获得有关产品市场、销售渠道、技术活动等方面的信息。
第三,组织之间相互协作、共享成果。集群经济条件下企业技术创新通常不是由某一企业单打独斗来完成的,而是依靠多方参与、群体攻关、资源整合完成的。这不仅包括集群内的企业,也包括高校、科研机构和风险投资机构等非生产部门和单位。集群技术创新的动力来自集群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共同需要,创新成果受益于参与的各方,因而具有多赢共享性。因此,集群成员的利益趋于一致,使集群区的企业和各种非企业组织产生一种社区共荣意识。
第四,群内组织之间的竞合相携性。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之间的竞争变得越来越激烈,在激烈的竞争面前,能否取得优势,避免淘汰出局,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企业能否正确处理竞争和合作的关系。竞争能够产生创新的动力,合作同样是创新不可缺少的因素,合作能力越强,创新的机会也就越多,创新成功的几率就越大。
四、集聚化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发展策略
1、政府加以正确引导和扶持,创造一个良好的创新环境
政府通过制定一系列的税收、金融等政策或法律,构造一个有效的持久的创新激励环境,矫正市场在企业创新过程中的缺陷,使创新者能更公平地享有创新收益;选择一些机制灵活、产品附加值高、有发展后劲的企业重点扶持,促使其成为有较强创新实力的企业。
2、建立完善的“产学研”相结合机制
美国硅谷信息产业集群就是以斯坦福大学为创新源,并且在发展过程中始终得到斯坦福大学在技术人才上的支持,从而使硅谷成为美国经济最活跃、创新最积极的地区。为此,我国政府应鼓励大学和科研院所的科技人员以各种形式直接参与集群创新活动,鼓励大学教师、研究生到公司兼职,有名的教授兼任公司顾问或者董事会成员,鼓励这些人才积极创业并予以资金、技术等各方面的支持和优惠。
3、完善集群内服务体系
科技型中小企业集群不是孤立地发展的,必须有一个完善的服务体系。一个完善的服务体系主要包括各种规范的咨询和中介服务机构、创业服务中心和教育培训体系。这些服务机构为群内中小企业的成长和发展提供技术、人才、资金、信息等各方面的支持和帮助。因此,创造一个良好的服务体系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更具有迫切性和现实性。
4、完善融资手段,拓宽融资渠道
建立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的政策性金融机构,使那些有广阔市场前景的、产品经济附加值高且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企业,可以以较低的筹资成本获取创新资金。在融资渠道上,还应积极拓展中小企业的融资形式,如提供融资租赁、放宽科技型中小企业上市条件促使其上市以及降低债券发行额度使一些优秀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可以发行企业债券。
5、加强集群内部与外部的联系
科技型中小企业集群的技术创新不仅需要群内企业间就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发展进行相互沟通、交流和联系,而且还需要与集群外部的组织或群体加强联系,从而吸收外部的新知识和新技能。如果集群只在内部相互联系,由于这种经常的交往和合作,就会形成企业间的强联系,而这种强联系会形成“技术锁定”,阻碍技术创新,排斥新知识和新技能的学习和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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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科技创新;主体;研究
中图分类号: F279.2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1069(2017)03-10-3
0 引言
截至2014年12月底,海南省企业法人单位数达33404个,2014年度新增1672个,减少1456个,其中中小企业企业法人单位数32330个,占全省企业总数的97.36%。较2013年增长了14.3%,海南省作为经济欠发达地区,中小企业起步晚于内陆沿海地区,但建省30多年里,中小企业发展从最初的几千家,发展到今天的3万余家,海南省中小企业创造的经济增加值占全省经济总量比重在逐年增大,中小企业对全省财政收入的贡献份额已经增大至三分之二以上,成为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
1 海南省中小企业现状结构分析
依托本地资源发展,海南省的中小企业基本上都是依托本地资源,如以热带水果、水产品为主的农副产品加工业等,普遍缺乏高新技术支持,高新技术企业主要集中在生物和制药领域。而电子信息、高端制造等高附加值产业基本属于空白区。
传统服务行业占主体,工业和传统服务业仍是海南省中小企业高度集聚的领域。海南省中小企业数量最多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占全部中小企业数量的33.6%,其次是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以及其他服务业占26.34%,现代高端服务业发展严重不足。
海南省中小企业的主体仍然以资源开发型、产品初加工型、服务低层次型为主,近80%以上的中小企业集中在海口、三亚两市,海口市中小企业数量占全省的58.8%。海口、三亚两市的中小企业发展的质量与速度远超过其他地区。
2 海南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优劣势分析
2.1 中小企业科技创新优势分析
海南省中小企业的发展具有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海南背靠珠三角,与香港有定期航班,东临东南亚,是珠三角经济带、北部湾经济圈、中国东南沿海经济带的交汇点,国家“一带一路”战略规划的战略支点,具有良好的战略区位优势;海南省还是我国唯一的热带农作物大省,热带物种丰富,旅游资源、南海油气资源、渔业资源与全国其它滨海城市相比具有独一无二的优势,这些资源为中小企业增加了发展机会。
①信息获取便利。海南靠珠江三角洲,与香港为邻,东临东南亚,对外获取产品、科技信息较为便利,珠江三角洲更是我国科技、经济、信息的桥头堡。
②体制机制灵活。海南省中小企业由于规模小、产品相对单一,按现代企业管理理念建立管理体系的中小企业数量较少,大部分中小企业为私营自办,还有一定的合伙制企业,获得产品、科技、经济信息后,可以迅速而准确地进行决策,因没有系统的管理机制制约,机制灵活的同时,决策上受管理者的约束较强,对产品、技术、机制的创新性也就不足。
③创新转换成本小。生产性企业的创新是企业产品、技术的创新上的创新,而企业要上新产品,就要在产品的研发、产品的生产设备、产品生产工艺上投资,原有的产品生产就要停下来,海南中小企业普遍的固定资产较少、在技术产品换代过程中的代价就相对较小,这有利于海南中小企业利用科学技术的创新,实现跳跃式的发展,进行产品的更新换代或进入新的行业、新的产业,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
④容易获得各方参与和支持。海南省出台了《海南经济特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对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给予政策上的支持,建立了海南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搭建了“省中小企业创新服务平台”,实现了“省-市-县”三级联动构架。在科技创新方面有政府的政策支持和全程服务。
2.2 海南省中小企业创新劣势分析
①创新型人才短缺。任何地区产业经济的发展都面临着人才短缺的问题,但海南人才短缺问题尤为突出,一是海南产业基础薄弱,没有基础产业作支撑,专业人员队伍就相对较少;二是海南建省较晚,以前是以农业为主,在体制上、经济上、认识上制约因素较多,虽先后出台了《海南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海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 试行)》等政策,但总体上对人才的重视程度与内地省份相比还存在不少差距。三是现有的人才很难留住并且充分发挥作用。现在海南的许多中小企业对高层次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引进和培养需求日益增,制定出台了较为详细的人才引进计划,但是本企业的科技人员提出的科技创新建议和意见却很难得到落实,高端人才引进后,企业管理者的意识和科技人才的意识不能统一,企业管理者呼喊没有人才,科技人才说“我发挥不了作用”,导致科技人员“二次出走”,创新活动无法开展。
②创新资金投入不足。海南省中小企业一般较小,营业性收入较低,企业利润较少,企业产品研发、生产技术更新、经营销售拓展投入就相对较少,中小企业财务管理又不是很正规,很难获得银企的授信,政府在政策制定上,没有充分考虑中小企业共同存在的问题,造成海南中小企业不仅很难得到银企业的信贷支持,也很难得到风险投资机构的资金支持。
1、科技发展政策不配套
科技政策的不匹配及缺乏科技政策实施监督机制和执行反馈机制,导致政策实施效率不高、政策无法及时修缮和完善等现象。科技发展政策制定和信息公布的渠道不通畅,许多政策是少数人掌握,一方面政府有文件规定,另一方面中小企业无法得知相关的政策,很多中小企业无法获得政策的有效指导。
2、公共服务系统不健全
技术市场是连接科技与经济的桥梁,既是技术成果的交换场所,也是技术成果交换关系的综合。缺乏科技创新及科技成果转化的中介机构和平台,技术转移服务平台应该给企业提供技术需求、成果、企业合作等信息,为科技成果转移提供信息支持。政府技术市场服务中心的信息功能已经远远不能满足企业科技创新的需求,无法将科研机构、高校、企业这三大研发主体有机地联系起来,不利于企业科技创新及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开展。公共服务系统的缺位导致中小企业获得外部信息的不及时和滞后,严重阻碍了企业的发展。
3、融资支持的程度较低
科技创新资金来源结构简单,科技创新资本市场尚未形成。目前科技创新资金主要来源于企业自筹、政府补贴、金融机构贷款三个方面。大多数的企业资金来源的主体是自筹资金。科技创新的风险性和不确定性使得金融机构对企业科技创新的投入,科技创新资本市场尚未形成,缺乏风险投资,企业无法获取科技创新充足的资金,也无法分散科技创新的风险,不利于企业科技创新活动的开展;另一方面,由于科技型中小企业主要依赖研发人员,相较于传统的制造企业,其生产经营的有形资产规模相对较小、金额相对较低,资产总体流动性高,可用于抵押、质押的资产较少,无法满足金融机构、融资担保机构对于融资安全性的要求,无法获得银行等金融机构抵押、质押贷款。
4、专业技术人才缺乏
人才是企业创新的根本要素和主要依托。创新人才短缺一直是阻碍企业创新的普遍问题,而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而言,创新人才不足问题尤为严重。这些企业由于受到企业性质、科研条件、工作环境、个人发展前景等方面方面的影响,缺少吸引优秀技术人才的条件,又缺乏技术入股、收益分享等有效激励乎段,使这些企业吸收不到真正有创新能力的人才。
二、为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创造良好成长环境
1、结合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在生产、经营等方面的特点,制定、出台相应政策及法规,让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在技术创新、提高自我创新能力方面的提供法律保障,建立和完善包括技术转移、技术推广、知识产权保护等全方面的法律保护体系,鼓励中小企业提高技术,加大创新力度,同时推进技术创新成果的转化。并建立良好的政企沟通渠道,让政府的政策制度能够传递到企业。
2、强化和完善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服务平台。政府建立汇集各类专业机构的公共服务平台,为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的提供网络支撑,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包括技术转移机构、科技孵化器、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创新公共服务中心和各类金融中介机构等。涉及科技创新指导性政策、科技投入、科技平台建设、科技成果转化、科技人才培养等方面提供支持。
3、为企业提供良好的融资环境,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同时设立专门的科技金融机构,协调好银企关系,加大银行的贷款投放力度,组织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利用集合性债权融资方式,发挥股权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作用。另外加大财政资金投入,最大程度发挥资金的效用,并加强对资金使用效率的考核。另外制定税收优惠政策,完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4、人才是创新型中小企业的根本,政府结合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的情况制定和实施,有利于科技型中小企业吸引人才的政策,针对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的人才需求,提供信息咨询、专业培训等服务。弥补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人才缺口,对于高层次创新人才还应该出台更有力、更务实的实施办法。设置一些激励政策比如成果转化、奖金提成等来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同时加快对企业管理者的培养,增强他们的管理素质。
三、总结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模式创新;杭州
科技型中小企业因其自身的创新性,已成为支撑我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国家战略的有生力量,对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起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但由于科技型中小企业自身基础薄弱、缺乏抵押物、投融双方信息不对称等,科技型中小企业很难从传统金融体系中获得融资,融资难已成为制约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关键问题。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能适度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本文以杭州67家科技型中小企业为例,对杭州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模式进行调研分析,并对引入互联网金融进行融资模式创新的三家企业进行案例分析,提出互联网金融背景下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模式创新的相关建议。
一、杭州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状况调研分析
(一)样本简介
本研究对杭州市67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状况进行了问卷调查,具体样本信息如图1所示。
(二)融资现状
1.融资难问题仍是制约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首要难题。在67家样本企业中有64家企业认为公司目前存在融资困难,占比95.52%。其中,有57家企业认为资金困难是公司目前发展面临的首要难题。在存在融资困难的样本企业中,中型企业占比3.13%,小型企业占比38.59%,微型企业占比58.28%。可见,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问题更为突出。2.科技型小微企业获得政府政策性资金支持的困难相对较大。在67家样本企业中获得过政府政策性资金支持的有21家,占比31.34%,其中中型企业13家,占比61.91%;小型企业6家,占比28.57%;微型企业2家,占比9.52%。科技型小微企业获得政府政策性资金支持的比例明显低于中型企业。3.中型企业仍以传统融资模式为主,小微企业互联网融资模式显现。将样本企业按规模分成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不同规模企业融资模式的比较如图2所示。其中,中型企业的融资模式以银行贷款融资、风险投资和股权融资模式为主,分别占到64.29%、14.29%和14.29%,传统融资模式仍占有主导地位。小型企业除银行贷款之外的融资模式占63.64%,其中互联网平台融资占13.64%。而微型企业除银行贷款之外的融资模式占93.55%,其中互联网平台融资占29.03%。可见,互联网金融对小微企业特别是微型企业融资的助力已充分显现。4.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对企业的融资状况有所改善。样本企业中有近60%的企业认为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对企业的融资状况有所改善。在这近六成的企业中,中型企业占3.52%,小型企业占31.14%,微型企业占65.34%。可见,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对小微企业特别是微型企业的融资状况改善更为明显。
二、杭州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分析
(一)自身原因
1.自身基础薄弱。样本企业中,67.86%的企业是以引进的技术为创新基础创办起来的,自主研发能力相对薄弱,由于自主创新能力不强,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产品的开发就受到限制,进而影响企业盈利的持续增长能力。在被调查的样本企业中,有38.25%的企业认为不能获得银行贷款融资的主要原因是企业的盈利水平达不到银行的要求,有56.84%的企业认为不能获得风险投资的主要原因是投资人对企业的持续盈利增长能力没有信心。2.可供抵押资产数目较少。大多数中小企业的资产结构中固定资产比例小,特别是科技型企业,无形资产占企业资产的比例较高;甚至相当一部分中小企业没有自己固定的厂房和生产设备,其大型机器设备和厂房一般采取租赁的形式获得,因此浙江科技型中小企业缺乏可供抵押的资产,难以满足金融机构的放贷要求。而且,即使中小企业拿出一定的固定资产抵押,由于金融机构所设定的抵押率,通常在折抵后中小企业最终能够取得的资金对于其资金流动周转的频率来说也只能一时解决问题,后续资金问题的出现仍然无法解决。3.财务信息不透明。与国有企业、大型企业不同,科技型中小企业大多属于私人企业,财务信息基本都不公开、私有化,所签合同只需与对接的企业之间签署即可,所以银行难以从公开渠道来获取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息,而且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财务报表不需要通过独立审计机构进行审计,所以金融机构无法判断企业所提供的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导致无法判断企业的经营质量,不给予贷款。另外,企业在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时,也无法提供更具说服力的证明。
(二)外部原因
1.实际可操作的融资渠道狭窄。企业融资从理论上而言有多种方式,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对于中小型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可使用的融资渠道非常狭窄。虽然,近些年我国金融市场不断完善,但债券市场以及证券市场在市场经济的影响力还偏弱,中小企业无法享受到资本市场给其带来的融资渠道,这使得我国科技型中小型企业在外部融资过程中只能选择银行以及金融机构的贷款业务,所供选择的融资渠道狭窄自然也就无法让中小企业获取到更多的融资方式。2.互联网金融还处于发展阶段。现今我国的互联网金融还处于发展阶段,互联网金融平台参差不齐,而且互联网金融平台为了规避相应的风险,采取分散投资的方式,使得互联网金融平台无法给予单一企业提供大量的贷款,造成互联网金融对于浙江科技型企业,尤其是中型企业的帮助作用下降,难以给予企业所需要的融资额度,并且互联网金融由于近些年发展乱象频发,尤其是P2P平台跑路事件频出,导致许多投资者对于互联网金融不信任,使得互联网金融平台融资效率也出现下降态势。
三、互联网金融背景下杭州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模式创新研究
基于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所面临的内外环境,大部分企业特别是小微型科技企业只依靠传统的融资环境和融资模式很难从根本上解决融资难的困境,必须利用互联网金融环境对融资模式进行创新。本文以杭州三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模式创新为例,提出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模式创新的可操作性建议。
(一)杭州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模式创新案例研究
1.股权众筹融资模式。杭州南广影视制作公司成立于1998年,其主营业务为影视剧及电影等的制作,属于园区创新型试点企业。2014年起,公司拟扩大业务范围,开设摄影产品研发及制作公司。为解决资金缺口,在2014年12月,公司向人人投平台提出申请,希望借助人人投平台为其开设摄影产品研发及制作公司提供启动资金,在规划书中提出预期整体资金投入需要90万元,其中企业出资30万元,其他的60万元准备通过人人投平台进行融资,其企业占股权为51%。人人投平台接到杭州南广影视制作的融资申请后对企业征信及项目进行考核,判断摄影产品研发及制作项目前景良好,具备可行性,同意其项目申请,向公众开放进行融资,在1个工作日内便达到60万元的资金申购目标。在第一个营业年度,摄影公司就获利48.92万元,投资人的年回报率达到39.95%,投融双方取得双赢(如图3)。2.P2P融资模式。杭州敏探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其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生产天气雷达系统的DIFR系列宽带数字中频接收机。为保持产品的先进性和市场占有率,公司准备研制激光雷达信号处理系统,研发费用预计会达到50万元以上,这对于一家新成立5年的公司是一笔庞大的开支,其2014年所有研发费用总预算不过110万元,因此公司准备对外融资。经多方比较,最终选择宜人贷作为融资平台。由于研发工作到投入量产大概需要6~9个月的时间,所以公司在宜人贷上于2014年7月40万元为期1年的融资活动,融资利率成本为11%。宜人贷在对公司近些年营业收入报表等进行验收和实际调查后判定该项目可行,于是挂牌上架,在不到3天时间内获取到40万元,经过7个月的研发,公司研制成功激光雷达信号处理系统,在2015年的3~6月,该项目所获得的营业收入就达到70万元,迅速成为公司主营业务之一。正是因为宜人贷给予了其研发费用支持,并且借款时间长达1年,才使得该业务得以研制成功,而且所付出的利率仅为年化11%,虽然与银行还有一定差距,但是相较于18%的民间贷款融资成本大幅降低,缓解了杭州敏探科技的利息支付压力(如图4)。3.基于互联网金融平台的小额风险融资。杭州房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5月,是一家新兴的互联网科技企业。房侣科技致力于用大数据和互联网创新变革传统房地产营销模式,公司依托阿里大数据、联合淘宝房产、开发淘经纪、淘房云拓客、淘房宝、云选房、云拍卖等N种互联网创新营销模式,与“绿城”“万科”“融信”“金地”等全国多家百强房企形成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公司成立初期由于抵押物匮乏、盈利状况不确定,很难从银行等传统融资渠道融资,经过多番寻找向“投哪儿”互联网金融平台提出融资需求。“投哪儿”平台对房侣科技进行调查后看好其未来发展前景,为其提供了天使轮融资。经过一年半的快速发展,房侣科技已于2016年12月获得千万级A轮融资(如图5)。
(二)互联网金融背景下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模式创新建议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为了让互联网金融更好地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在完善企业自身因素的同时,加强互联网金融机构的建设和监管也是关键。1.建立和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征信体系。科技型中小企业由于自身基础薄弱、抵押物匮乏、财务信息不透明等,征信因素将成为资金提供方为企业提供融资时的首要参考。因此,可利用互联网金融大数据的特征,将科技型中小企业在互联网金融平台上的融资信息、还款信息、财务信息等信息汇总起来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征信体系。2.提升互联网金融机构的经营和监管水平。目前,互联网金融机构的经营水平参差不齐。然而,互联网金融机构在整个融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提升互联网金融机构的经营水平已刻不容缓。监管部门不仅要对互联网金融机构进行资本金核准,还应该对公司的治理、财务制度、风控制度等方面有较高的要求,不断提升互联网金融机构的经营和监管水平。3.提高投资者对互联网金融机构投资的风险意识。目前,互联网金融还处于发展阶段,不确定性因素较多。例如,投资大众受高回报驱使进行投资,而对以众筹、P2P为主要模式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互联网金融融资及可能产生的风险知之甚少。在大力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互联网金融融资模式的同时,应向投资大众广泛宣传其运作机理及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提高投资者的风险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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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不对称;互助担保;创新
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由来已久,虽然信用担保机构的设立为解决该问题提供了契机,但是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仍存在着配给现象。本文采取随机抽样方法,对杨凌示范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区内唯一的担保机构)2009年上半年在保及新申请担保企业进行调查,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模式及其获得担保的能力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担保创新对策。
一、调查企业担保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一)科技型中小企业现状
杨凌示范区是国家级农业高新区,区内科技型中小企业众多。此次调查的样本企业共30个。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公司占比13%,其余87%均为民营有限公司。行业类别上,生物技术类企业包括生物制药、生物农资等,占比33%,加工制造类企业占比23%,地产、园林建设类企业占比10%,教育类占比7%、其他类占比13%,分散在能源、印刷、商贸等领域(见图1)。样本中,生物技术及部分加工制造类企业均为高新技术企业,有较强的科研团队,拥有较多自主知识专利,在示范区众多科技型企业中均有行业代表性。
申请担保的企业发展潜力较大,经济效益明显。新增申请担保的企业17家,其中有14家处于上升扩张时期,其2008年的平均产值为2800万元、平均销售为3100万元、平均利润为350万元、平均纳税为65万元,对示范区经济发展贡献作用较大。由于生物技术类、食品加工类、农资类等涉农科技企业的示范和带动作用较强,对于及时满足这些企业短期担保融资需求(短期流动资金需求占比达70%)显得意义重大。
(二)科技型企业融资担保中存在的问题
从本次调查中可以发现,科技型企业在融资担保申请中遇到了诸如信贷配给、知识产权及动产难以作为反担保资产、担保机构也存在着收益与风险不对称、政策性与商业性不兼容等突出问题,科技型企业融资担保仍存在着瓶颈。
1、贷款担保配给问题突出,获贷能力弱化。2009年上半年示范区新增的17家申请企业,担保贷款需求量为2.04亿元,但最终核准的企业仅9家,金额6700万元,担保满足率仅33%,担保投向上呈现出向大型企业集中的态势。同时,65%的新增企业获得担保贷款前已获其他类别的银行信贷,平均水平为900万元,担保资源存在明显的信贷配给现象。
2、反担保创新程度较低。样本企业的主要反担保措施中:涉及房地产抵押占比56%;涉及设备抵押的占比20%,涉及股权、存货、收费权质押的占比仅16%(见图2)。由于土地、房产、通用设备抵押率较高,存货、专用设备、受益权等标的物抵质押率较低,科技型中小企业往往因动产及无形资产占比较大而获得较少的贷款额度。而知识产权的具体交易尚未形成规范,其流通变现能力较弱,加之知识产权价值的变现与专用生产设备、科研人力资本紧密联系,因此难以实现以知识专利质押作为科技企业反担保措施,限制了其担保融资能力。
3、担保的收益与风险不对称。目前担保公司采取统一的定价策略,而风险分担上采取的是银行分担20%、省再担保公司分担24%、担保机构自身分担56%的分担比例。对于不同的抵质押反担保费率制定了较低的统一价格容易刺激出于降低资金成本目的的大企业的担保需求,反而排斥了真正需要担保的企业。单一定价也降低了担保收益覆盖风险的范围和程度,而风险分担机制的不完备则导致担保机构抗风险能力的进一步下降。
4、政策性与商业性不兼容。金融危机过后担保投向受政府“保增长”政策目标的影响较大,获得担保的主要焦点在于企业是否为重点及规模企业,而非科技含量、发展潜力的高低。加之担保与银行机构的审批权限不兼容,导致总体的审批周期较长,贷款无法及时发放到位,影响到科技型企业的资金周转。
总之,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担保虽有一定进展,但其整体融资发展步伐因为上述几个问题而受阻,影响了企业的持续发展和进一步的科技创新投入。
二、科技型企业融资担保发展受阻的深层原因分析
(一)信息不对称与逆向选择
市场中信息不对称将导致逆向选择及配给现象,担保或信贷决策者与申请担保科技型企业管理者的专业知识不对称,前者注重信贷制度及风险控制上,而后者可能更注重科技创新与品质管理。信息上的不对称会导致信贷投放更偏向于技术含量易于观察的生产加工型企业而非高技术企业,另外动产及不动产担保物变现的信息不对称,更促成了对企业的逆向选择,使那些靠规模化加工获利企业的融资条件优于潜力大的科技企业,使得科技企
业信贷配给的问题更加突出。
(二)担保制度的不完备
杨凌示范区担保公司的融资机制安排,在解决科技企业担保问题上,因难以有效区分企业是否有发展潜力致使交易成本增加,也因业务开拓的步履维艰而使获利能力下降。经济发展结果因制度不同而异,制度总是向着节约交易成本的方向发展。示范区担保公司在政府对企业融资支持政策要求和公司自身发展的双重压力下,必然导致诱致性制度变迁,创新现有担保制度体系,使担保机构与科技企业均能从中获得收益,既扩大业务覆盖面,支持企业发展,又能提升担保业务质量,降低因信息机制不完备造成的潜在风险。
三、科技型企业融资担保模式的借鉴与创新方案
(一)模式借鉴
在信息机制优化和担保制度变迁上,有两种模式可资借鉴:自发的企业互助担保的“李庄模式”;构建包括政策性、商业性及互担保在内的担保机构体系。
李庄模式中并没有正式的担保中介机构,但众多小企业依赖于互助担保机制仍为自身谋得了发展机会。解决企业担保问题最关键的是建立一种担保制度体系,而非简单的机构体系,因而在市场容量不大的杨凌示范区无需设立过多的担保机构来组成正规担保体系。本文在调查中发现示范区科技企业(如生物医药行业)之间已经有互助合作的雏形,只是仍停留在共享厂房设备等生产资料上,还未达到资金融通上的合作,但已为互助担保合作奠定了一定基础。李庄模式对于解决小规模、小范围的担保融资作用明显,但由于企业互助担保组织自身实力有限、无法抗击较大风险。因此,只能借鉴,不可照搬。示范区中小企业大多有高科技、高集群程度、高附加值的特征,示范区也有相应的正规担保支持机构,且区内金融体系对于科技主导产业发展有倾向性的支持。因此,区内企业融资面临的境况与李庄的中小企业有天壤之别,需要采用符合本地特色的新模式来解决。
(二)混合协同担保模式创新
科技企业由于其知识创新的属性,企业家与担保决策者之间,尤其在研发及生产专用设备、知识产权的担保价值信息掌控方面,存在着难以逾越的专业知识鸿沟,目前迫切需要的是一种中介组织或机制作为二者的桥梁而存在,而担保制度也会在原有正规担保体系发展的路径上因担保的风险收益不对称而产生诱致性变迁。基于上述原因,在示范区建立一种由担保机构、合作银行、互助担保协会合作的混合协同机制(见图3),采取信息机制创新、风险分散机制创新和业务创新机制的联结:信息上除担保机构的政府信息优势及银行的金融交易信息优势外,引入行业动态技术及市场信息;风险分散上,除利用担保机构的再担保分散机制和银行风险资产管理机制,引入行业互助协会风险共担机制,由协会及企业分担部分担保风险;在发挥信息和风险处理机制前提下,实现行业互助担保合作创新、反担保创新及银行担保贷款创新。
混合协同担保模式的作用机制如下:
1、建立互助担保基金。设立科技行业互助担保协会,与正规担保机构联合发起设立互助担保基金,提高生物技术等科技行业通用设备和技术专利等无形资产的质押率,解决信贷配给问题,同时也能建立起担保机构与再担保公司、合作银行、互助合作企业的风险共担和分散机制。
2、创新反担保措施。充分发挥行业互助协会在信息处理和行业监督方面的优势,在此基础上创新担保业务种类,如行业通用设备抵押反担保,技术专利、行业通用存货、商业票据、收费权质押反担保,并根据不同风险程度制定差异化的价格,由行业担保协会的信息和自律机制保证资金安全性,即使发生代偿,也可由协会成员承接反担保资产。
3、整合信息与资金。将金融机构、政府、企业的信息资源进行整合,同时利用正规担保机构的资本金及管理优势,能够对企业的持续性的科技创新提供充足、便捷的资金支持,促成科技企业担保的政策性与商业性、合作性的兼容,促进企业科技创新和生产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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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投贷联动;新疆;科技创新
1引言
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是供给侧改革下的重要战略。总理在多个重要会议上都强调过科技创新对经济社会发展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而无可否定的是技术创新能力的提高离不开金融的支持。在当前的经济发展趋势下,中小科技型企业科技创新的投入需求在加大,投资风险也在加大,而融资需求难以得到满足,这就在一定程度上需要我们采取新的模式和方法,尽力为企业,特别是中小科技型企业创造良好的融资环境。新疆地处我国西北边陲,工业基础较差,经济发展相对滞后、金融发展不充足,科技型企业的发展也比较落后,整体创新能力亟待提高。为了解决这一问题,2014年以来新疆管理当局采取了积极的政策措施,不断鼓励支持各地州中小科技型企业的发展,通过创新创业等大型赛事活动的展开、科技创新专项基金级风险投资专项资金的设立以及商业银行对科技型企业的信贷支持的增加,科技型小微企业的融资环境得到了些许改善,发展势头也在变好。据统计,单就2015年上半年来说,新疆的专利申请数量增速较快,达到5412件,同比增长了49.46%,其中工矿企业占比最大,申请量为3010件,占到总量的50%以上,科技型企业在提升新疆创新能力的任务中扮演着日益重要的角色。通过随后一系列的变革,财政资金和社会资金对科技型企业的支持力度也在加大,主要表现为“引流”和“放大”两大作用,而中小科技型企业的创新能力和活力都在涌流,呈现出较好的趋势。“投贷联动”作为新兴的融资服务模式,在扶持中小科技型企业方面具有较大的优势,有助于扶持该类企业获得融资扩大规模,在种子期及成长期得到有效的资金配置,进而实现科技型企业创新能力的提升以及做大做强目标的实现。当前,关于“投贷联动”的研究处于初级阶段,但仍然取得了较多的成果,广大专家学者以及实践领域的工作者就“投贷联动”的内涵、模式、风险控制、流程监管以及应用推广等问题展开了详细的讨论和研究,如周驷华、倪涛(2015)前瞻性地从理论分析的角度论证了商业银行在发展“投贷联动”模式的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机遇与挑战;蔡苓(2016)探索了采用商业银行牵头采用“投贷联动”模式来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而张慧(2016)则紧密结合当前的国家政策形势,研究了供给侧改革中“投贷联动”模式在我国的应用;此外,魏国雄(2016)以及郑超(2016)分别从“投贷联动”模式的风险防范与控制以及运作模式的改进与发展方面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们的观点很看法对本文的研究有参考价值,但是当前研究者并没有专门对新疆的“投贷联动”模式的相关问题进行研究。因此,本文在分析新疆中小科技企业的发展现状及其面临的科技创新投入不足的基础上,对投贷联动这一名词进行解释还阐释了投贷联动的应用范围及益处,同时,还分析了新疆当前推行该模式存在的问题。最后,结合新疆的实际情况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希望能为实现新疆科技、金融与经济发展的对接,增强区域经济竞争优势、促进新疆丝绸之路经济带献计献策。
2投贷联动的内涵及应用
在2016年的两会上“投贷联动”这一名词开始正式出现,专家学者对这个概念进行了推广并引起了公众的广泛的关注。首先,解释一下它的内涵:字面上来看,投贷中的投字主要指的是风险投资和股权投资,而贷字主要指贷款,与商业银行有关,这个模式的本意就在于发挥股权和债权的作用,打破原来股权和债权不互动的局面,形成一个股权和债权有机联动的新模式。与以往模式相比,我们不难发现“投贷联动”有着较大的优越性,它融合了债券和股权这两个原本未能融合在一起的东西,实现了历史性的进步,在风险和收益的天平上找到了更好的平衡,实现了双赢,这可能也是大家关注和看好这一模式的原因所在。尽管投贷联动试点还没有在新疆开始试点实施,但国内商业银行已经开始探索相关的业务。总结起来,当前主要存在四大类模式。第一类是依托五大国有商业银行,这一类以中国银行最为突出,出现比较早的就是其境外子公司与境内母公司一起联合开展实现投贷联动。第二类主要依托股份制银行及城商行,例如南京银行通过附属的投资公司开展此类业务,南京银行已找到了“小股权+大债权”这一具体开展模式,实现了更好地为科技企业服务的目标。第三类是开展“认股期权贷款”,以江苏银行为例,该行推出来一款“投融贷”模式的业务,该模式通过优先选择创投机构并签订相关协议,在所投资企业上市获得融资后,就超额收益部分按比例进行划分,最大可能地保证自身利益。第四大类是共设科技创业基金,这一模式往往是银行和创投机构一起完成的,主要就是为了帮助那些成长空间大,盈利可观的创新型小微企业,有利于破解其融资难的问题。从应用层面来看,“投贷联动”的模式主要针对的就是中小科技型企业。由于该类企业自身存在的科技含量高、成长性高、附加值高以及创新能力强等主要优势属性,同时还具有投资风险高、资金需求量较大、稳定性较低等问题,上述这些属性及问题导致中小科技型企业成为“投贷联动”模式的“宠儿”。“投贷联动”模式的进一步应用和推广必将促进新疆乃至全国的中小科技型企业的发展壮大,而该类企业的走强也将给相关金融机构带来可观的风险投资回报,进而达到“双赢”甚至“多赢”的局面。
3存在问题
“投贷联动”的模式虽然有优越性,但是运用初期还是存在诸多问题,需要不断探索才能进行试点的拓展,目前,新疆尚未正式发展该类业务,但要积极学习先进模式,未雨绸缪。现阶段,新疆试点及推广“投贷联动”的模式可能遇到以下阻碍:首先,金融生态环境落后,金融机构的服务意识较为淡薄。新疆的金融发展是比较落后的,金融机构的服务意识、服务水平、服务质量以及服务效率都有待提升,在这样的情况下,新疆发展“投贷联动”的模式就遇到先天不足、后天缺失的局面,如何打破这些障碍和困境是必须首先面对并解决的问题。其次,信贷评价体系缺失,投贷联动机制不健全。以商业银行为例,当前全国乃至新疆都还没有建立起一套完善的信贷评价体系以及投贷联动机制,这也就导致前期工作开展困难,很难想象,商业银行在没有信贷评价的基础上去给中小科技型企业发放贷款,因此发展投贷联动机制就更加不现实,因此,必须要把完善的信贷评价体系以及投贷联动机制放在首要位置来做。再次,风控管理水平较低也是亟待解决的问题。众所周知,呆账坏账严重侵蚀着国有资产,阻碍着商业银行的发展壮大。稳健经营提高风控水平将有助于商业银行降低不良率,促进商业银行的资产业务健康化阳光化。而当前新疆商业银行整体的风控水平仍处于较低的水平,这必将在一定程度上阻碍“投贷联动”模式的发展及投贷联动机制的建立。此外,专业人才缺乏,队伍建设不足。投贷联动模式是一个新事物,也是专业事项,因此人才资源是保证该模式顺利试点、推广的关键因素,要吃透投贷联动机制及各个模式,建立风控模型测算、预计风险监管水平,才能更好地为中小科技型企业进行融资,提升服务质量以及风险投资的回报水平。当前新疆的高端金融人才匮乏,也没有形成核心的建设行动队伍。因此,引进人才并进行队伍建设显得尤为重要。最后,服务能力不强等问题都需要得到尽快的解决。现阶段,新疆各商业银行还没有较高的全方位的金融服务能力,不能全面解决中小科技型企业从种子期、成长期到成熟期可能遇到的各种融资难题。同时面对相关产品的开发能力欠缺、信贷评价水平低、定价水平不高以及风控制度不健全等诸多问题,新疆各商业银行当前还没有承接“投贷联动”模式试点的必备条件,更不要谈推广发展该模式了。因此,全面提升新疆商业银行的服务能力是需要着重解决的问题。4对策及建议综合前文提到的新疆在承接“投贷联动”模式试点前存在的问题,结合相关理论知识,先提出以下五点对策建议:第一,改善金融生态环境,增强服务科技型企业的意识。要提高新疆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服务意识,进一步完善技术创新的金融服务配套设施,增强金融支持力度。为中小科技型企业提供更多的信贷资金和融资渠道,加快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科技投融资体系,进而加速技术创新进程的作用加大银行业对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第二,完善信贷评价体系,优化模式的联动机制。由于受到传统信贷文化及信贷模式的影响,现有的信贷评价模式较为单一,信贷评价体系并不健全。而信贷评价在发展推广“投贷联动”模式的过程中是至关重要的一环。从操作层面来看,信贷评价关系到是否给具体的某家中小科技型企业进行融资。因此,做好信贷评价体系的完善是模式发展的基础,同时,在试点及拓展推广该模式的同时,还要积极进取,稳中求变,不断创新,在实践中不断优化“投贷联动”模式的联动机制,更好地为科技型企业服务。第三,加强风险监管和控制。我们知道,由于中小科技型公司经营状况可能是不稳定的,不排除有财务危机或经营危机的出现,为保证参与的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或第三方公司、机构减少坏账、呆账损失,尽可能促进科技型企业在初创期和种子期的发展,促进企业长远健康发展。相关金融机构和监管部门要加强风控意识和水平,建立起有效的风险监管模型。对中小科技型公司企业进行跟踪监督,努力维护审慎经营目标的实现。第四,加强队伍建设,大力引进相关专业人才。投贷联动的过程需要经过很多复杂的程序,如市场评估、法律咨询、会计核算等,应该建立与之相对应的金融服务体系,引导金融资源向科技领域配置,打破金融约束瓶颈此外,还应建立完善的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吸引更多资金的投入,让支持中小科技型公司的资本涌流。第五,要增强中小科技型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高核心竞争力。这一点尤为关键,要加快中小科技型企业的科技成果转化,同时,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产业,努力提高新疆科技型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在此基础上增强经济增长的动力。努力实现科技、金融与经济发展的有效对接,落实供给侧改革政策,进而为促进丝绸之路核心区的建设添砖加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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