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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的投资价值8篇

时间:2023-05-26 08:53:27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券商的投资价值,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券商的投资价值

篇1

随着住宅市场的“风声”日趋收紧,投资者们纷纷转入不受调控政策限制的商业地产,其中不乏对市场知之甚少的跟风者。现阶段,商业地产已然是楼市中最引人关注的投资热点,但并非所有的商业地产项目都值得期待,比起住宅,对商业地产而言,地段和配套成为更加关键的决定因素。那么,到底应该具体在哪里投资是众多投资者有待解决的困惑。本刊特邀请业内人士解读福州最具投资价值的商圈在哪里?

商业投资势头正猛

在对福州几家中介的调查访问中获悉,目前在二级市场上,所有形态的商业地产的成交量占二手房市场总成交量的5%左右,大概每月成交量为150套左右。从去年4月份开始,受政策调控影响,市场上投资商业产品的人逐渐增加,销售也比较活跃,从成交量上看,与去年同期相比,大约增长10%。

从商业地产售价变化看,总体涨同比达到20%。其中,老商业区店铺售价平均涨幅达到15%~20%,写字楼涨了20%;新城区的商铺平均售价涨了15%。不仅如此,福州各主要路段的商业店面、写字楼租金都有30%~50%的上涨,令不少承租者大为惊愕。部分商铺因无力承担租金翻倍而不得不选择停业,另一方面,五四路CBD的写字楼平均租金也达到100~110元/平方米,而刚刚投入市场的信和广场、海峡金融街万达广场等新型写字楼的租金更是飙升,高达150~170元/平方米。

在采访过程中,当问及哪个区域的商业产品增值最快?得到的答案几乎是一致的,“即将形成商圈的区域涨得最快。”最典型的例子是福州海峡金融街附近,两年前那里只有批发市场和简陋的仓库,自万达商业广场进驻以来,如今周边商铺价格已经涨至3~5万元/平方米。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有如此高的涨幅,这在福州比较少见。

“此番商业门店、写字楼租金普遍上涨,虽有各自因素,但从更深层次角度来说,也是商业地产投资模式从‘出售’改变为‘自持’的一种实际体现。”有业内人士表示,如今的商业地产开发商愈发青睐‘自持’物业,进而影响到个体散户的投资理念,他们也开始重新评估商业地产的投资价值。

剖析福州主要商圈

就商业地产这个领域来说,福州市场发展比较狭窄,过去不发展商业地产,而现在是式的发展,短时间内造成新老商圈激烈交替的局面。

九歌万派(福建)营销策划公司董事长刘波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首先,东街口商圈是福州最早形成商圈性质的商圈,这一带的人气最旺,往南延伸到津泰路一带,到了冠亚广场就弱下来了。我认为东街口商圈毕竟有比较长的历史沉淀,完全取代它是不太可能,但其最大的瓶预就是缺乏高端人流的集聚,相信经过市场的调整,会在这里形成新型的商业形态。

第二个传统商圈就是五四路一带。尽管是办公密集的区域,各方面配套也都不错,但过于分散,没有能够形成扇面空间。停车难是最大的缺陷。另一个就是台江商圈,这个商圈的体量非常大,商业面积有几十万平方米,不过多数项目都是零零散散,比较庞杂,规模有了但档次不够。

随着福州城市的发展,传统商圈已经不再能满足市场需求,一些新型商圈正在慢慢兴旺起来。福建申发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罗新表示,万宝商圈就是针对目前东街口商圈的主要的一些缺陷,做了比较多的补充,两边提供充足的停车位,有足够人流聚集的空间,但是这里做了太多的小商铺,而没有引进真正具有带动人气的大型百货。

“然而,北江滨的万达广场却不存在这样的问题,从城市的核心商圈应具备的条件讲,步行街、大型百货、CBD商务集群、高档住宅,以及其它相关配套都具备。目前,福州很难拿出一个真正大区域的、具有国际化特征、相对比较高端、消费和人流的集聚性也比较好的商圈,这个空白还是要期待海峡金融街项目。”刘波说。

未来5年的市场主力

从今年4月福州在交会上可以看到,商业地产项目大规模亮相市场。纵观今年以来多幅商业地块的拍卖,其中大部分是分布在新区商业氛围较弱之处,或于规划片区内。

有业内人士认为,从民生方面考虑,这些项目可作为新区的配套发展,配套先行,也进而对周边的住宅项目辐射利好的发展效应。而且,福州城市扩容,路网延伸,四通八达,由此带动了沿线新区发展,按照目前推地思路来看,不出三年,福州的金融中心多点分布的格局渐成。

篇2

关键词:经济安全;产业控制;外资并购

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以跨国公司为载体的FDI导致国际产业分工方式发生显著变化,并导致新一轮产业转移。而随着中国逐步融入WTO以及新一轮的经济增长,跨国公司在我国的并购活动也日趋活跃。然而,其隐含的经济风险愈益凸现,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与重视,各国都把保障经济安全置于国家安全保障体系中的战略性位置,提高到事关国家安全和战略利益的高度。

一、外商直接投资对中国产业的控制

垄断优势和内部化优势是外商直接投资的基础,也是它们对东道国实施产业控制的手段和方式。外商对中国的产业控制方式及其对国家经济安全影响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股权控制。股权控制是外商对中国产业控制最重要的方式。母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在东道国的产业扩张,与其他跨国公司的子公司或当地大企业形成寡占竞争的市场结构。伴随中国对跨国并购的逐渐分开,外资对我国的股权控制还会有所增加。

2.技术控制。跨国公司为了克服外部市场的不完全性,往往将其技术转移局限在跨国公司的全球制造网内,其先进技术无法在东道国其他相关企业或行业间扩散,从而无法实现规模效应,无法促进整个行业的技术进步。而且跨国公司向发展中国家输出的技术往往是夕阳技术,其中有些是不利于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淘汰技术。

3.成本控制。跨国公司为了占领东道国市场,往往凭借良好的原材料供应、便于制造生产的产品设计、较宽的产品系列,在经验基础上全力以赴降低成本,甚至不惜承受初始亏损,以攫取市场份额。低成本可使公司在与竞争对手的争斗中受到保护,并有利于形成很高的进入壁垒,而迫使我们国企业进入该市场的难度变高。

4.品牌控制。品牌是跨国公司最重要的工业产权之一。跨国公司在进入东道国时,绝大多数都要求使用它的品牌,并通过强大的销售技能和广告宣传,排挤和打压东道国当地企业的品牌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影响,利用客户对其品牌认同以及由此产生对价格敏感性的下降使公司得以避开竞争,解除替代品的威胁。

二、外资并购对国家经济安全的影响

外资并购可以弥补国内资金不足,解决由于投资不旺而引起的增长乏力等问题,也带来了新技术和新的经营模式,活跃了国内市场。但外资并购在给我国带来帮助的同时,也引起了不可忽视的问题和挑战。

1.国际上的并购,主要是发达国家间的相互并购,一般是平等交易,中国却是贱价出卖,这除了由于人民币汇率偏低而存在实际上的低价出卖外,还因在外资并购中,我国的企业资产长期大量被严重低估,既不计入无形资产,又不如实计算实物资产,加之监管不严或腐败的干扰而导致贱价出卖。

2.外资并购容易形成垄断和控制。外资对我国并购的对象主要是优质的骨干企业,一旦并购成功,就可能控制整个行业,给我国经济带来灾难性后果。而跨国公司利用已有或可能的市场优势地位,取得垄断定位,进行限制竞争活动,严重危害我国正常的竞争秩序,扭曲资源的有效配置,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3.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包括国有、集体在内的公有经济是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基础,一旦公有企业,特别是掌握着国家经济命脉的国有企业被外资并购,就意味着国家的社会主义性质被削弱,淡化或改变。

4.跨国公司由于一般拥有较先进的技术,资本有机构成比较高,当并购我国企业后,必然会排挤工人,造成大批失业,且还会加剧内资企业人才流失。另一方面,跨国公司凭借良好的知名度、优越的软硬工作环境以及高薪优势,也能吸纳到国内许多优秀人才。这样,国内人才竞争将更加激烈,国内企业更难网罗和留住优秀人才。

三、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提高产业国际竞争力

在经济全球化条件下,一国国家经济安全的基础是国家的综合国力。而增强我国综合国力的重点即为提高产业国际竞争力。因此,我国应在正视外商对我国产业的渗透和控制,并采取一些具有针对性的措施。

1.适度保护民族工业,增加中资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的公平参与机会,提高其竞争力。增强外商直接投资的技术含量;在有关国计民生的经济领域强化市场准入的限制,保护民族品牌等。

2.逐步减少并消除外商直接投资的“超国民待遇”和“非国民待遇”,实行统一的国民待遇。长期实施优惠政策必然使内资企业在竞争中的劣势地位越来越明显。

3.加强外商直接投资的产业和区域导向。不要再盲目吸引外资,应根据中国经济结构调整、地区发展平衡、环境生态保护以及其他国家经济发展战略需要进行有选择的引进。

4.实施大企业集团战略,改善我国的产业组织状况,努力培植自己的跨国公司,积极走出国门,参与全球性竞争。

5.培育和完善全国统一的要素市场。打破地区分割和行业限制,消除阻碍要素自由流动的壁垒,使劳动力、资金、技术等生产要素在企业之间及地区之间能自由流动。

6.建立和完善我国竞争政策体系,维护国家经济安全。认真实施《反垄断法》,完善反倾销法律,健全各种相关的市场结构分析标准。

7.建立外商直接投资预警机制。

参考文献

篇3

关键词:长期股权投资 价值分析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企业初始确认时即被认定可以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包括股票、债券、可转换债券等,以及没有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作为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的金融资产以及持有至到期投资。自2007年沪深两市股权分置改革完成以来,上市公司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所持有的被投资单位的法人股都可以转化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这些限售股具备了在沪深交易所上市交易及变现的能力。这类持有限售法人股的股东当中,大部分为控股上市公司,它们因参股其他上市公司而获得较多利益,受到股票投资者的关注。此外,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在每年的上市公司年报中,要对上市公司以前年度在长期股权投资会计科目下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加以披露,并说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对企业股东权益的影响。股票投资者可以依据上市公司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对这些法人股进行价值重估,挖掘出一些持有较大股权投资其价值又被市场低估的控股上市公司,选择性购入这类上市公司股票,可以获得较好的投资回报。

一、股权重估价值被市场低估的根本原因

在股权分置改革以前,在原会计制度核算模式下,类似巴菲特的伯克希尔・哈撒韦公司通过持有优质上市公司的股权获得股票资本升值带来账面收益的模式难以实现,上市公司所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上市公司的股权增值无法体现在其财务报表中。这是因为上市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投资的股权份额的多少,采用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即成本法或权益法进行核算,并不计算所持有上市公司股权市价变动的“公允价值”。具体表现为:企业对被投资交易市场不具有重大影响、共同控制或控制,且在沪深证券交易市场没有上市交易、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可采用成本法进行核算。在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受被投资单位盈亏的多少和其他权益份额变动的影响,在取得被投资单位分配的现金股利时,才确认投资收益。不论被投资单位的业绩高低,如果被投资单位不进行现金分红,股权的投资收益就无法体现在投资方的利润表中。反之,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控制或共同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可采用权益法核算。在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根据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变动份额的多少而变动。只要所有者权益发生变动,投资方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就要进行相应调整。在被投资单位实现盈利时,所有者权益的留存收益增加,投资方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需要调增,确认为投资收益;发生亏损时,所有者权益的留存收益减少,投资方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需要调减,应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核心是投资方在被投资单位拥有多少净资产,被投资单位实现多少净利润、出现多少亏损、分派现金股利的高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上下变动都会引起投资方净资产份额的相应变动。

但不论控股公司采用成本法还是权益法进行会计核算,其所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不会因为会计核算方法的不同而发生改变,上市公司潜在的实质价值并不受影响。例如,上市公司所持有的股权如果以每股1元的价格买入,当期市场交易价值上涨为每股10元时,上市公司无论是采用成本法还是权益法核算,公司财务报表仍然将其长期股权投资以每股1元的价值反映,每股增值9元部分,并不计算股权资本的市场增值,因此,在原会计制度核算模式下,在股权分置改革以前,上市公司所持有被投资单位股权的潜在市场价值得不到充分体现,正因如此,上市公司股权投资的潜在价值被证券市场所忽视而被低估。

二、股权分置改革所带来的市场机遇

会计制度就像一根纽带,会计政策的变更将上市公司和其所投资的上市公司联系在一起。股权分置改革后,长期股权投资所具备的潜在市场价值,成为投资者分析上市公司价值的重要参考因素,自2007年以来,因会计政策的变更,证券市场发生了巨大变化。上市公司之间互相持有股份的现象相当普遍,上市公司按控股份额的不同分为三类:

第一类,绝对控股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占被投资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达到51%以上,处于绝对控股水平,限售股流通后大规模套取现金的可能性较低。如中国石油、中国石化等这类控股股东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属于现行会计准则中规定的投资方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权益法进行调整。

第二类,上市公司控股比例较大,属于相对控股水平,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或共同控制。此类公司属于现行会计准则中规定的按照权益法进行计量和核算的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如东方集团、新希望、辽宁成大、吉林敖东等上市公司,此类公司所持有上市公司的股票市价高低的变化,会对控股公司的净资产和净利润产生相应影响。

第三类,上市公司持股比例较小的股票投资,目的是取得股票短期差价,会计核算上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处理,期末按股票交易价格计量,以股票收盘价作为公允价值计价入账。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资本公积,影响公司的净资产。如两面针、雅戈尔、太极集团等上市公司通过沪深证券交易市场购入的股票。

上述三种类型的上市公司按照现行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所持有的股权将出现在“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三个会计科目中,而且必须以公允价值入账计入资本公积。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限售法人股进入全流通领域,第一、二类控股股东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可以将此类持股确认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应当计入投资收益。资产负债表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当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应将取得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的利得或损失,计入投资损益;同时,将原直接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

例: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相对控股的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股10.67亿元,2015年12月31日民生银行的股票收盘价为9.64元/股,2015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日,东方集团如果按照原会计准则计算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为10.67亿元,按现行会计准则计算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为92.19亿元,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增值92.19亿元(即10.67×9.64-10.67×1),同时,东方集团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相应增加了92.19亿元。假如东方集团所持有民生银行的限售股开始流通,并出售持有民生银行股票的10%,即1.067亿股,按民生银行的股票市场交易价格每股9.64元出售,则东方集团将取得投资收益9.22亿元(即1.067/10.67×92.19),同时,“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相应减少9.22亿元,仅出售部分股权,每股收益0.55元。

也就是说,上市公司控股其他上市公司的股权价格的变动,影响着控股公司的净资产,出售时将影响控股上市公司本身的盈利,沪深股市股权的市场价值得以体现,这就意味着一批股权重估增值的上市公司将浮出水面(见表1)。

三、股权投资价值分析

在现行会计制度下,控股上市公司可以通过持有优质上市公司的限售法人股股权,获得股权升值所带来的账面收益,使巴菲特所掌管的伯克希尔・哈撒韦公司的盈利模式成为现实。笔者认为,从上市公司所拥有股权潜在增值的视角,可以动态市净率、动态市盈率两个指标分别分析对长期股权投资的价值影响。

(一)市净率。市净率是指股票价格与净资产的比率。一般来说,市净率较低的股票投资价值较高,相反,则投资价值较低;它有助于投资者以较少的资金投入获得较高的资金产出。对证券投资机构而言,它能够帮助其辨别股票投资风险。每股净资产是标的股票的账面价值,它是用初始投资成本计量的,而每股市价是资产负债表日这些标的股票资产的现在价值,它是证券市场上投资者交易的结果。例如:浦发银行、南京银行、工商银行等银行类的股票市净率低于2倍,而创业板类股票的市净率远远高于2倍。这类现象,在我国沪深股票交易市场中屡见不鲜,股价的高低与其净资产不匹配,究其原因,这与股本结构、股本大小以及投资者偏好密切相关,同时,也反映了我国证券市场的不成熟,以及投资者投资理念的不成熟。通常情况下,股价是净资产的2倍左右,对该股票投资较为安全。对发展前途有良好预期的上市公司股票市净率可以达到2倍以上,甚至远远超过2倍。该股票股价与其净资产的关系具有密切的正相关性,更多的是体现投资者对于投资标的股票的未来预期,假如现在的投资标的股票能够在未来给投资者带来较高的投资回报,那么现阶段该投资标的股票的市场需求也会增加,从而推动投资标的股票市场价格的走高。如上页表1所示,东方集团2016年3月31日的收盘价为每股6.84元,每股净资产为6.29元,计算出的市净率为1.08倍(即6.84/6.29);若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计算,股权投资总溢价为92.19亿元,每股溢价5.3元,溢价后每股净资产为11.82元,溢价后的动态市净率仅为0.58倍(即6.84/11.82),投资该股票比较安全,若股价按净资产的2倍计算,该股票市价应为23.64元(即11.82×2),而该股票2016年3月31日的收盘价仅为每股6.84元,因此,该股预期具有近17元的上升空间。同样,新希望、吉林敖东、辽宁成大、北京城建等上市公司潜在的股权增值对其每股净资产的贡献分别高达6.33元、22.02元、12.85元、3.38元,这类股票价值的被低估程度可见一斑。

(二)市盈率。市盈率是股票价格与股票收益的比率,用来比较不同价格的股票是否被高估或者低估。一般认为,一家公司股票的市盈率如果过高,那么该股票的价格存在泡沫,股价被高估。市盈率的高低反映了对该股票投资相对成本的高低,同样也体现了对该股票的投资风险。一般情况下,市盈率越高,表示投资该股票的风险越大,市盈率越低,则表示投资该股票的风险就越低。例如:浦发银行、南京银行、工商银行等银行类的股票市盈率低于20倍,而创业板类的股票市盈率远远高于20倍。这种现象在我国沪深股票交易市场中较为常见,股价的高低与其收益不配比,究其原因,同样与股本结构、股本大小以及投资者偏好相关,反映了我国证券市场的不成熟,以及投资者的不成熟。通常情况下,20倍的市盈率,表示投资该股票较为安全。具有良好预期的股票市盈率远远高于20倍以上。股价与收益具有较高的正相关性,如果现在投资的品种能够在未来给投资者带来好的收益,投资者对于该投资品种的未来预期趋于乐观,它的市场需求也会增加,从而进一步推动该股票的市场价格走高。反之,投资者对于投资品种的未来预期则趋于谨慎,股票的市场价格走低。例如:东方集团2016年第一季度每股收益为0.139元,2016年12月31日收盘价为每股6.84元,计算出的市盈率为49.2倍(即6.84/0.139),表面上看投资该股票风险较大;但是,从其持有民生银行10.67万股股票中出售股份的10%,即1.607万股,若以2016年3月31日民生银行的收盘价每股6.94元计算,1.067万股的套利,将给东方集团带来近9.22万元的巨额投资收益,仅此一项公司每股收益将达到0.55元,按预期收益计算出的动态市盈率仅为9.91倍(即6.84/0.69),若股价按每股收益的20倍市盈率计算,该股票市价应为13.8元(即0.69×20),而该股票2016年3月31日的收盘价仅为每股6.84元,因此,该股票预期具有7元的上升空间。同样,新希望、吉林敖东、辽宁成大、北京城建等若按10%的比例出售其所持股票,潜在的股权增值对其每股收益的影响分别高达0.63元、2.20元、1.29元、0.34元,新希望、吉林敖东、辽宁成大、北京城建一季度每股收益将分别为0.32元、0.41元、0.19元、0.11元,其动态市盈率分别为16.75倍、10.10倍、10.91倍、27.53倍,若按20倍的市盈率计算,该类股票同样预期具有巨大的上升空间,该类持股对该公司业绩有着重大的积极贡献。

综上所述,随着股权分置改革的完成,以及新会计准则的实施,控股上市公司所持有的被投资单位的限售法人股所潜藏着的巨额增值将得以实现,选择一些持有较大股权投资而其价值被市场低估的控股上市公司进行投资,可以取得较高的投资回报。S

参考文献:

篇4

参股券商概念股有望王者归来

10月份以来,以中信、广发为代表的券商股全面走强、行业指数一度大涨超过40%,从而一举扭转了此前“跌跌不休”的弱者形态,并显著提升了参股券商股的投资价值。沿着大券商-中小券商-参股券商行情纵深化的逻辑,参股券商将受到更多关注;而市场趋势的进一步确立,将引爆参股券商股的价值重估。

参股券商具备较高弹性,将随着市场走牛而愈加精彩纷呈。历史经验表明,在市场上升周期,参股券商股不仅远远跑赢指数,甚至能够战胜纯券商股。我们认为,市场趋势向好使得市场对券商股预期高涨,参股券商股所持券商股的市场价值将被市场重估、其相对于正股的折价也将收窄甚至可能消逝,这应是参股券商股随着市场走牛而愈加精彩纷呈的主要原因。

当前,以辽宁成大为代表的广发系参股券商概念已经开始得到市场的发掘,但整体涨幅仍然远逊于纯券商股,且板块中仍存在较多未被市场充分认识到的蒙尘珍珠,值得我们重点关注。

六大种类与三大主线

据不完全统计,当前两市的参股券商概念股超过200多家。个股如此众多,投资者淘金券商概念股该从何人手?

根据梳理,我们可以将参股券商股分为六大种类:(1)参股未上市券商且以权益法核算:(2)参股未上市券商且以成本法核算,(3)参股即将上市券商且以权益法核算;(4)参股即将上市券商且以成本法核算;(5)参股已上市券商且以权益法核算;(6)参股已上市券商且股份已解禁。实际上,被参股的券商类型众多,从对参股上市公司受益来看,受益最大的是已上市券商(特别是股份已解禁的可以直接在二级市场抛售获益),其次是即将上市券商(所持股份将有增值空间,受益参股券商上市后业务增长和解禁期逐步明朗),最后是未上市券商(受益相对较大的是以权益法进行核算的)。

我们对参股券商投资策略的判断是“一体两翼”三条主线,“一体”即业绩弹性,“两翼”即因IPO、借壳上市及券商股上涨而带来的参股公司财务状况优化和股价安全边际提升。一体两翼的说法,表明我们对参股券商的关注重点依然在于市场好转后,能切实地为上市公司带来多少当期利润贡献。

投资建议

在自身主业价值既定的背景下,参股券商股的重估价值取决于所参股券商的质地及其持股比例。大比例持有优质即将上市券商的参股公司重估价值较高。

我们认为每股券商含量(所持券商股数/自身股本)是衡量上市公司所含券商多少的关键性指标。是否能够权益法核算也是衡量券商含量的重要指标,由于券商的业绩能够有效传导至权益法核算的上市公司,这类参股公司业绩上相对稳定,但一般而言,其与前者重合度较高、且在牛市中市场对是否能够权益法核算收益(即业绩传导)不敏感;而所持券商在行业中的地位以及上市进度(是否上市/何时上市)是衡量所持券商质地的两大核心指标。

篇5

【关键词】证券分析师 选股建议 有效性

信息技术的发展在丰富金融市场的同时,也吸引了越来越多的普通散户投资者,我国股市更有“散户驱动”之说。根据上海证交所2012至2014统计年鉴,此间上交所散户投资者交易额占比超85%,深交所也不相上下。可见,但是散户在全部投资者中所占的比例非常大。作为普通投资者,多数散户并不能直接获得上市公司相关信息,受自身条件限制也不能清晰研判股市,最直接的选股投资建议往往来自于媒体报刊上的券商研究员。

但供职于证券公司的分析师们如何进行股票预测?在范围经济内,分析师选股时又呈现出怎样的特征?散户投资者能从选股建议中获利吗?本文将从这几个问题出发探讨答案。

一、问题分析

(一)分析师如何选股

目前股票市场中,分析师多通过技术分析或者基本面分析研究股票,二者虽然分析的项目不同,但本质上都是“分析+预测”。通过技术分析的流派,以道氏理论为假设,以“跟随市场趋势”为核心,对市场内的历史指标、技术图形进行趋势分析来决定投资方向,也即买点和卖点。而进行基本面分析的流派,比如巴菲特式公司财务分析、彼得林奇式的公司和行业发展类分析和宏观经济进行分析,也多指货币系统分析,如索罗斯等,更关注市场外的信息,侧重价值分析。目前,比较流行的观点是讲两种不同的分析方法结合起来,也即“基本面觉得做不做,技术面决定何时做”,用基本面分析策略选择可投资股票,用技术分析选择合适的时机做空或做多。

(二)分析师荐股时有哪些特征

(1)喜唱多。一方面受融资成本影响,我国上市公司更倾向于股权融资,存在严重的唱多情节,使股票市场泡沫堆积。另一方面,证券分析师身处范围经济内,在股价预测时难免掺杂私人因素,荐股建议会产生偏差。同Mcnichols和O'Brien(1998)的研究相似,王怔(2006)研究显示我国分析师推荐增持评级的股票数目约是减持评级的股票数目的两倍,这说明分析师们更愿意看好市场。此外,从行为金融学角度分析,这或许也与我国股民心理因素有关联。

(2)羊群效应。当考虑现实中的信息收集与处理成本、股价预测风险等因素时,证券分析师更倾向于追随其他分析师的预测,其预测报告在相当一定程度上会偏离实际信息。例如宋军和吴冲锋(2003)认为,当股市中历史收益率增加、投资者乐观情绪上涨或者分析师预测能力下降时,分析师的预测报告存在明显的一致性。

尤其我国证券市场信息成本较高,加上我国目前虽然分析师队伍壮大,但具有专业分析能力和良好职业声誉的分析师却没有很多,也因此往往会存在“一拥而上”的情况。这一方面对选股建议的有效性提出挑战,另一方面也呼吁更多真正高质量的券商研究员出现。

(三)分析师荐股是否具有投资价值

(1)有效市场存在与否?根据Fama(1970)的定义,在强式有效市场上,所有类别的信息都会及时反映在价格上。因此,无论分析师利用公开或非公开信息给出的投资建议不具备参考价值。而在半强式有效市场,所有的公开信息会及时反映在股票价格上,非公开信息则受阻。因此如果分析师的信息来源仅为公开信息,其投资建议依旧不会为投资者带来超额收益。

但就我国市场而言,由于信息公开程度不足,加上传导机制不够健全,所以我国股市尚不可称为半强式有效市场。因此,分析师们如果对信息进行搜寻和加工,快人一步甚至挖掘出非公开信息来推荐股票,则理论上存在着投资价值。

(2)经验数据说明荐股的投资价值?有关我国券商荐股价值的实证分析最早的要从林翔(2000)开始,但考虑到样本周期,数据覆盖率,和周期趋势等因素,王征、张峥和刘力(2006)关于中国市场经验数据的研究最具代表性。其根据16个月内各咨询机构研究员推荐的19310次股票构建增持-中性-减持评级组合,并利用三种不同的风险调整模型,检验各组合的市场收益率表现,最终发现分析师增持评级组合可以获得23.85 %的年化超额收益率。而张烨等(2009)的研究则表明,买入持有期与收益率之间存在反向相关关系,即随着持有期的延长,分析师所荐股票的市场影响力的下降,收益率也在下降,由此更推荐短线操作。

由此可见,我国证券分析师的选股建议中买入短线投资意见具有一定的投资价值。但考虑到交易成本、散户投资者自身分析能力和性格特点等因素,在具体投资时依旧应当谨慎选择,不要盲目听从。

二、结论及建议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得出,我国分析师在进行选股时应注重技术分析和基本面分析的相结合,价值和技巧兼顾。此外,券商研究员选股时受到范围经济因素影响,往往会选择给出增持意见,存在“唱多情节”。更有分析师在考虑信息收集和处理成本、预测风险等后,不再挖掘新的信息,转而利用已经反映在股价中的历史数据,或者干脆不劳而获追随其他分析师的预测,存在“羊群效应”。

然而,从有效市场理论出发,在市场不完全有效的情况下,分析师如果进行信息搜寻和加工,先人一步甚至挖掘出非公开信息,则其投资建议理论上存在投资价值。从国内权威实证分析来看,我国证券分析师的短线增持买入建议具备一定的参考价值。

总之,虽然券商的选股建议可供参考,但我们在期待更多具有专业分析能力和高职业素养的分析师出现的同时,也希望散户投资者在选择选股预测报告时尽量选择权威性、有良好业绩的券商或证券媒体,且仔细甄别,谨慎投资,切忌盲目听从。

参考文献:

[1]朱宝宪,王怡凯.证券媒体选股建议效果的实证分析[J].经济研究,2001,(4).

[2]王征,张峥,刘力.分析师的建议是否有投资价值[J].财经问题研究.2006,(7).

篇6

截至6月23日,共有1156家上市公司公布2018年中期业绩预告,其中594家预增、191家预降、48家预盈、80家预亏。其中预增翻倍的公司有139家。预计中期业绩增长率(净利润同比按公布区间折中计算)最高的公司有启明星辰(002439)、世荣兆业(002016)、国创高新(002377),净利润同比增幅分别为12803.48%、3850.39%、2863.61%。

对投资者来说,券商股破发并不完全是坏事。有分析认为,破发可能会带来更大的投资价值。某券商人士指出:“市场上一些中小板、创业板的股票跌得很低也没人敢买,相对而言,券商股是很好的白马股、蓝筹股,具有较高的投资价值。一旦市场活跃起来,最先反弹的也会是券商股。”

对于今日行情的反弹,某业内人士认为:“其实行情反弹一般是靠银行股或者券商股的上涨来带动人气,产生轮动性。先是金融、券商板块上涨,然后影响到军工、白酒、医药,接着是中小板、创业板。等到行情慢慢回温,市场交易渐渐活跃,券商的经纪佣金收入也会提升,政策面也会有所缓和,券商股的日子也会更好过。”

由于可以满足发行股票或CDR要求的创新企业数量有限,而上巿审核继续从严,德勤预计,2018年下半年,内地新股发行活动将会与上半年相若。全年大约会有120-160家企业上巿融资1,700-2,000亿元人民币。大量中小型制造、科技和消费企业在申请上巿队伍当中,这意味着今年余下时间,A股巿场的新股发行数量将会以此三类行业企业为重。

篇7

日前,酝酿已久的证券公司参与非上市公司直接股权投资(券商直投),终于得到中国证监会首肯。中信证券9月11日宣布,公司已取得直投业务试点资格。此外,据媒体报道,中金公司也获批该项业务。中信证券公告称,公司现出资8.31亿元人民币、设立全资专业子公司――金时投资有限公司,开展直接投资业务试点,其业务范围限定为股权投资,并且以自有资金开展直接投资业务。

管理层首肯券商直投业务,这让我们不得不思考,中国目前开展券商直投业务的条件已经具备了吗?

券商们对直投业务跃跃欲试

其实,券商直投并不是一个新鲜话题,但历史留给市场的却是惨痛的教训。在这一市场上,一些曾经参与直投的券商输得片甲不留,但却仍旧保持着对直投业务的冲动。

20世纪90年代,已有券商通过各种方式进入实业投资领域,最典型案例是南方证券曾一度掌握海南省某县的大块地皮。后来,由于券商直投形成的不良资产数额巨大,有关部门对该业务进行清理整顿,并对证券公司投资方向作出了严格限定。

2000年前后,大鹏证券等部分券商曾成立创司,部分券商甚至声称已“掌握”创业板。但创业板在当时未能成立,参与直投的券商资金血本无归,损失惨重。2001年,证监会再次下令,规定“证券公司严禁进行风险投资”。

现在管理层给券商开放直投业务,不仅意味着其未来利润来源的多元化,更在于券商们又可以向大投行的角色又前进了一步。

目前,券商们普遍看好直投业务,由于拓宽了业务渠道,内地券商们心驰神往。创新类券商们纷纷加速向管理层提交相关方案,如果管理层发放直投牌照,国内的创新类券商将抢得先机。而一些规范类券商也在摩拳擦掌,跃跃欲试。

除中信证券和中金公司外,光大证券也正在联手淡马锡,计划设立合资公司,从事创业投资、风险投资等直投业务。华泰证券也在紧锣密鼓地筹备开展直投业务,其投行部负责人表示:“世界上,非传统投行业务增速非常快,而且利润相当高。国外的大投行们都可以从事创投业务,直投业务比IPO(首次公开新股发行)业务还要重要。”

从数据来看,高盛和美林的非传统投行业务增长极快,在2005年,两者的非传统投行业务已占其总收入的70%以上,特别是美林的直投业务比2004年底增长59%。

券商与创投基金的角逐

此前,券商与创业投资基金之间不存在明显的业务竞争。但券商开展直投业务后,也将以非上市公司股权为投资对象。二者的最终目的趋同,都是在所投资企业上市后获利退出。

数据显示,自2006年下半年新股开闸后,深圳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集体打包上市”,在半年时间内,深圳中小企业板就井喷般冒出了50多家新上市公司,创投基金们狂赚了一笔。这也使得各路资本对从事风险投资越发兴趣高涨。

其实,在实际业务中,无论是创业投资、风险投资,还是投行的战略投资,业务界限已经非常模糊。市场只有一个,各方对业务资源的抢夺将不可避免。与以往不同的是,在直投业务被批准后,好的项目将迎来券商这个新的追逐者。

券商做直投业务有天然优势。券商在做IPO过程中,往往会发现一些有潜力但不具备上市条件的公司。如果券商以直投资本注入,未来将有机会获取更大的收益。在一定程度上讲,IPO项目的资源就是其直投业务的项目资源,券商有强大的实力,判断项目有没有投资价值。

券商在资金来源方面同样有优势。券商可以发行相关证券产品募集资金。就国内而言,券商的服务可以涵盖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不管是投资还是融资,也不管是场内交易,还是场外交易,券商的资源在一定范围内都是独一无二的。而且,在企业未来上市、并购方面,券商的优势是创投基金比不了的。

上海一家创投基金的副总却认为,“券商作为资本市场中非常重要的中介机构之一,其在投资银行、并购、重组等方面有很多人脉,不像我们这些创投基金,往往是一个人负责多个项目。券商的这些能力将有助于其在直投业务上的发展。但创投要求非常强的专业性,并不是拥有足够的上下游资源就能从中获益。而且,目前只有创新类券商才能做直投业务,中国现有的创新类券商一共17家,就算他们都参与直投业务,中国市场这么大,竞争也是有限的。”

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首席分析师桂浩明认为:“券商直投会给创投基金带来一些压力。但企业的本身是创造价值,创投进入后,通过投资提高企业价值,再经过投行辅导、规范,直至上市,再提升企业价值。从某种程度上讲,创投和券商同处于一个价值链条上。”

合理规避直投业务风险

券商开展直投业务,看似有极高的预期收益,但不可否认的是,直投业务对券商的风险控制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如何选择有投资价值的企业而规避风险?如何提高投资业务的上市成功率?如何安然抽身退出??这一切都是券商们需要考虑的。

券商开展直投业务主要有两种模式选择,一种是在券商内部成立相关机构,以专项理财计划的形式募集资金,另一种是由证券公司成立单独的投资公司,或产业投资基金 管理公司。未来,这两种模式可能同时存在。

一位业内人士认为,如果券商同时操作两种模式,就应该把两种资金严格分开。如果以募集资金的形式操作,应该是通过独立公司运作,向客户募集资金,门槛设定应相对较高。券商做直投不仅考验券商的风险承受能力,也在考验券商内部的管理能力,比如道德风险的防范。

华泰证券的投行人士告诉记者:“国外券商直投业务大都采取设立独立子公司的形式,这样有利于隔离风险。一般来说,券商可以组织有资历的投资人,成立专业公司,然后在市场上选择一些有专业管理能力的人来管理。”

巴黎百富勤首席经济学家陈兴动认为,券商做直投的风险在于项目选择,一旦失败,后果不堪设想。券商自有资金有限,再去做直投,风险系数很大。

也有业内人士表示,“券商参与直投业务风险确实比较大,但不开放直投业务风险更大。”

从日前券商公布的2007年中报来看,无论规模大小,券商们的业绩增长都十分喜人。但券商们真的可以高枕无忧吗?未必。

长期以来,内地券商只有经纪、投行、资产管理和自营四张牌照。由于这些业务都与证券交易相关,所以股市行情对券商的业绩影响非常大。券商们依然没有改变“靠天吃饭”的命运。

券商直投业务刚刚开闸,一旦事成,将对本土券商乃至整个证券行业产生深远影响。

篇8

阿里巴巴11月6日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全球市值第四大的上市公司工商银行也入股阿里巴巴成为基础投资者。

“这不但是工行首次涉足新股投资市场,而且也是金融机构首次涉足直投实体业务。”证监会机构监管部主任李小雪告诉记者。

打破内地最大规模

据记者了解,将在香港首次发行上市的中国最大电子商务公司阿里巴巴在确定价格区间10港币-12港币之后,按照价格上限计算,其融资额预计将提高到13.2亿美元,这相对于此前一直盛传的10亿美元(78亿港币)的融资额整体提高了3.2亿美元,表明资本市场对阿里巴巴显示出极大的热情。

截至15号,阿里巴巴已经引入7个基础投资方,其中工商银行是最新确认的新投资者,这也是这家内地金融巨头首次购买新股。高盛发表研究报告称,以国际上众多电子商务上市公司的收入计算,阿里巴巴2006年在全球的市场占有率达66%;如仅计算内地电子商务公司,其市场份额更高达70%。而作为香港股市第一个电子商务概念股票,阿里巴巴受到关注,以至于有人戏称,除非与马云有关系,否则投资者想购买阿里巴巴网站的IPO股票非常困难。

消息称,阿里巴巴此次将发行8.589亿股,占总股本的17%,此外,消息预测市盈率在79~94倍之间,而在香港主板上市的腾讯(0700)今年预测市盈率只有68倍,阿里巴巴呈现明显的溢价。

阿里巴巴每手500股,入场费为 6060.54元,集资最多为 103.07亿港元,是2004年腾讯IPO融资规模的7倍多。阿里巴巴融资规模也直逼 2003年8月全球范围内最大规模的网络公司上市融资事件――Google,其将打破内地科技股最大规模集资记录。

金融机构青睐直投业务

辽宁证券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司维表示:“其实,券商直投并不是一个新鲜话题,但历史留给市场的却是惨痛的教训。在这一市场上,一些曾经参与直投的券商输得片甲不留,但却仍旧保持着对直投业务的冲动。”

他介绍到,20世纪90年代,已有券商通过各种方式进入实业投资领域,最典型案例是南方证券曾一度掌握海南省某县的大块地皮。后来,由于券商直投形成的不良资产数额巨大,有关部门对该业务进行清理整顿,并对证券公司投资方向作出了严格限定。

2000年前后,大鹏证券等部分券商曾成立创司,部分券商甚至声称已“掌握”创业板。但创业板在当时未能成立,参与直投的券商资金血本无归,损失惨重。2001年,证监会再次下令,规定“证券公司严禁进行风险投资”。

“现在管理层再次给券商开放直投业务,不仅意味着其未来利润来源的多元化,更在于券商们又可以向大投行的角色又前进了一步。”司维如是说。

目前,券商们普遍看好直投业务,由于拓宽了业务渠道,内地券商们心驰神往。创新类券商们纷纷加速向管理层提交相关方案,如果管理层发放直投牌照,国内的创新类券商将抢得先机。而一些规范类券商也在摩拳擦掌,跃跃欲试。

李小雪告诉记者:“其实,在实际业务中,无论是创业投资、风险投资,还是投行的战略投资,业务界限已经非常模糊。市场只有一个,各方对业务资源的抢夺将不可避免。与以往不同的是,在直投业务被批准后,好的项目将迎来券商这个新的追逐者。”

她还强调,券商做直投业务有天然优势。券商在做IPO过程中,往往会发现一些有潜力但不具备上市条件的公司。如果券商以直投资本注入,未来将有机会获取更大的收益。在一定程度上讲,IPO项目的资源就是其直投业务的项目资源,券商有强大的实力,判断项目有没有投资价值。

“券商直投会给创投基金带来一些压力。但企业的本身是创造价值,创投进入后,通过投资提高企业价值,再经过投行辅导、规范,直至上市,再提升企业价值。从某种程度上讲,创投和券商同处于一个价值链条上。”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首席分析师张南表示。

合理规避直投业务风险

“券商开展直投业务,看似有极高的预期收益,但不可否认的是,直投业务对券商的风险控制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如何选择有投资价值的企业而规避风险?如何提高投资业务的上市成功率?如何安然抽身退出?这一切都是券商们需要考虑的。”申银万国首席分析师桂浩明表达了他的担心。

他还说,券商开展直投业务主要有两种模式选择,一种是在券商内部成立相关机构,以专项理财计划的形式募集资金,另一种是由证券公司成立单独的投资公司,或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未来,这两种模式可能同时存在。

张南认为,如果券商同时操作这两种模式,就应该把两种资金严格分开。如果以募集资金的形式操作,应该是通过独立公司运作,向客户募集资金,门槛设定应相对较高。券商做直投不仅考验券商的风险承受能力,也在考验券商内部的管理能力,比如道德风险的防范。

“国外券商直投业务大都采取设立独立子公司的形式,这样有利于隔离风险。一般来说,券商可以组织有资历的投资人,成立专业公司,然后在市场上选择一些有专业管理能力的人来管理。”巴黎百富勤首席经济学家陈兴动告诉记者,券商做直投的风险在于项目选择,一旦失败,后果不堪设想。券商自有资金有限,再去做直投,风险系数很大。但不开放直投业务风险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