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24 08:5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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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分析了我国目前建筑施工合同管理所存在的问题,并结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论述了合同管理的必要性和意义。
关键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必要性意义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内容包括施工合同的策划、签订、履行、变更、索赔和争议解决,要求建设项目各参与方在合同订立阶段,合同实施阶段就必须加强合同的研究,分析合同管理的相关要素,尽可能与国际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与惯例接轨,使其成为工程项目管理的有利工具。随着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深入贯彻执行,研究、分析论证与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相适应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随着建筑市场风险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增强,建设市场管理体制的进一步完善,工程招投标普遍开展和施工企业风险意识普遍增强,目前的建筑市场正在发生着质的转变。在这种情况下,强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对建设项目的各参与方来说,都变得越来越重要。合同管理已不再仅仅只是一个签字画押问题,而正变成一个风险管理的问题。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推行,选择相适应的合同类型、作好工程质量控制、进度控制、造价控制,正确处理工程变更和工程索赔,防范和控制合同的风险,对承发包双方来说都是需要研究和探讨的问题。
一、我国建筑施工合同管理目前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国工程建设合同管理与以前相比已取得巨大进步,但仍然存在许多值得探讨并有待解决的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
1、工程管理整体水平低,合同意识薄弱
目前在我国,合同意识薄弱、合同管理水平较低仍是建筑工程中的普遍现象:法律体系尚不够健全,合同的法律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合同签订和实施问题很多,合同管理的水平还不高;合同的签订和执行过程中,双方的非理经常发生。
鉴于当前建筑市场竞争激烈,承包人由于在合同中处于弱势地位,在多数情况下,只得接受发包人在合同中提出的苛刻条件。加之承包人为迎合发包人而无法认真、严格地执行合同,难以提出合理的索赔要求。由此导致了合同约束力不强,合同管理效果不显著等现象的发生。
2、国内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理论尚有差距
目前,国内的大多数合同管理研究是针对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管理进行的,对国内的合同研究较少。在研究过程中,过于注重合同法律和合同条款的介绍、解释与分析研究,而忽视了在工程项目管理中合同在操作层面的指导作用,尤其缺乏对项目现场所必需的合同管理程序和方法的研究。在合同条件的研究上主要集中于FIDIC合同条件,对国内合同管理操作的指导意义不大。
二、合同管理的必要性
1.研究和实施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合同管理的必要性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和发包人支付工程价款的依据,是约束双方义务和权利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合同内容从双方的一般责任、施工组织设计及支付、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变更、竣工与结算,到争议与违约、索赔等方面都作了明确规定。因此,合同管理应是项目参与各方合同的主要内容。
我国于2008年12月1日施行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以下简称"计价规范")是符合我国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总体目标,本着国家宏观调控、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的原则制定的。"计价规范"总结了实施以来的经验,针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中普遍反映的,在工程实施阶段中有关工程价款调整、支付、结算等方面缺乏依据的问题,主要修编了原规范正文中不尽合理、可操作性不强的条款及表格格式,特别增加了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如何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合同价款约定以及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工程价款调整、索赔、竣工结算,工程计价争议处理等内容及条文说明。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改革和完善工程价格管理体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相对于传统的定额计价方法是一种新的计价模式,或者说是一种市场定价模式,是建设产品的买方和卖方根据建设市场供求情况进行的自由竞价,从而使双方最终能够签订工程合同价格的方法。对于这一计价模式下的合同管理的研究和实施有利于计价模式的进一步完善,有利于制定与之配套的合同示范文本等文件体系,有利于提高我国建筑业的合同管理水平。
2.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合同管理意义
1)构建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合同示范文本,以配合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推广和实施,使之满足新形势下建筑市场需要,能够更好地规范建设各方行为。目前,我国工程造价模式已由传统的"量价合一"的计划模式向"量价分离"的市场模式转变,从建筑市场经济活动及交易行为看,由于缺乏与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相配套的合同示范文本,工程建设的参与各方在运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这种方法进行计价的过程中产生了一些问题,进而更加不利于建筑市场经济秩序的维护。因此,研究构建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合同示范文本,能够促使合同双方有章可循、有法可依,规范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2)建立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合同管理体系,对于促进合同管理法制化、完善我国的项目管理、加强工程的风险管理有重要作用。基于历史与现实的原因,我国建筑业科技含量比较低,研究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合同管理,将有助于我们吸收一些先进的项目管理、风险管理理念,对加快合同法制化的建设步伐,促进建筑业的平稳健康发展有积极作用。
关键词:水利工程;合同管理
Abstract: this paper first discusses the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 implementation in the meaning of contract management, and then discusses the current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 contract management, the main problems of finally the issue of the related countermeasures, namely: enhance legal ideas, enhance the contract management consciousness, actively carry out construction contract risk management, use the modern management concept to a contract management and engineering contract performance evaluation, so as to ensure the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 was completed.
Keywords: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s; Contract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TV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前言
水利工程合同管理是指在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涉及的合同的相关的事物而进行的管理工作,其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及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提供了管理目标及内容和管理控制依据。近年来,随着我国水利工程建设速度不断加快,在工程建设中实施合同管理在很大程度上确保了工程的顺利完成。但纵观当前我国水利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的现状,其仍存在着些许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水利工程的建设,因此在本文中主要就其存在的问题及相应的解决对策展开了简要的阐述,以供参考。
2 水利工程中实施合同管理的意义
2.1 由于合同确立了水利工程建设活动有关各方之间在技术、经济、管理、阻止方面的协作关系和工程建设产品及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服务方面的交易关系,并将这些关系建立在法律的基础上。通过合同管理能有效地维系这些管理并将其更加坚实地建立在法律基础上。
2.2 合同管理能够有助于确保签订合同的双方是在资源和平等的基础上进行的,且能确保双方能在合同的有效期内相互监督,从而确保合同得到切实的贯彻。
2.3合同管理能够有助于明确水利工程建设活动有关各方之间的权利、义务与责任界面。如:业主、承包商、工程师之间的权利、义务与责任界面。
2.4合同管理能够有助于有效地处理水利工程建设活动过程中有关各方之间所发生的纠纷。
3 当前水利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3.1 由于水利工程施工合同双方存在着利益上的矛盾,当招标工作不够规范的情况下,就会出现恶意竞标的情况发生,有些承包方为了能中标,在投标的过程中故意压低投标价,或是屈服于不合理的合同条款等,这些都势必导致了招标的不公平,严重影响了水利工程建设的市场秩序,也为合同管理埋下了隐患。
3.2 由于当前我国水利工程建设的招投标市场不够完善,在签订合同时往往是自制合同而不依据合同范本进行规范制作,致使合同内往往会遗漏很多重要的细节内容,如工程材料的价格问题等,这些都会给后期的工程管理留下隐患,使合同根本起不到约束双方的效果,甚至会影响到工程的质量问题,终于导致工程无法顺利完成。
3.3 当前,很多施工企业根本意识不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合同意识淡薄,甚至于有些施工企业中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缺乏可行的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制度和具体的操作规程,在实际工作中不能严格按照合同办事,不能对工程进行及时的跟踪和有效地动态合同管理。
3.4 由于自然条件和社会环境因素等多方面的影响,水利工程建设属于一个索赔多的行业,但纵观当前我国的水利业,由于水利市场行政干预过多,给索赔工作造成了很多的干扰因素,导致合同索赔工作难以进行,严重损害了承包人的经济利益。
4 加强水利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的相关措施
4.1 增强法律观念,依法进行合同管理
目前,我国建设行业法律法规越来越完备,尤其是《招标投标法》《合同法》 等有关法律的颁布实施,对工程招标及合同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各行各业也根据国家法律制定了有关条例。因此,水利工程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当认真阅读有关法律法规,并对所签合同的标的、计量标准、质量要求、价款支付方式、合同履行期限、地点、违约责任以及合同条文的释疑等内容,应作出明确具体的解释,防止出现歧义,增强合同的严密性和可操作性。
4.2增强合同管理意识,建立科学的合同管理组织体系
承包人应全范围地加强合同法律意识和合同管理意识。由于合同管理除涉及合同的相关内容外,还涉及一些法律法规,因此除了加强对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合同管理的基本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外,还应对其加强合同相关知识及法律法规的专门培训,以期能全面增强其合同管理意识。
同时,施工企业还应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重视培养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建立严格的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制度,逐步建立以合同管理为核心的组织机构。由于合同管理是高智力型的,涉及全局的,又是专业性、技术型强的管理工作,其涉及经营、预算、法律、工程管理及公关等方面的知识,因此须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配备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并建立严格的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制度,以期能将合同管理融于投标报价和施工项目管理的全过程中,从而使工程合同管理专业化,最终确保水利工程建设的顺利完成。
4.3积极开展施工合同风险管理,推行工程担保制度,加强施工合同索赔管理工作
在水利工程建设中积极开展合同风险管理,推行工程担保制度,有利于规范业主行为,也有利于保证合同履约,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按时完成工程建设。因此,在水利工程建设合同管理中,应引入工程担保制度,以适当转移合同当事人的风险。
另外,由于水利工程建设工期长、工程量大,且自然环境和社会条件的复杂性,因此在施工中产生索赔是不可避免的。索赔并不可怕,关键是如何做好索赔管理工作,使已发生的索赔事件损失降至最低。首先,在签订合同时要充分考虑各种不利因素,为合同履行时制造索赔机会;其次,在签订合同时应明确规定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预测合同风险,分析合同变更和索赔的可能性,采取最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和索赔策略;第三,在合同整个履行过程中,要随时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结合法律法规进行分析研究,以合理履行合同,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业主方可要求工程技术人员和合同管理人员注意日常资料的收集积累,特别是要对可能引起索赔的项目进行跟踪,以期索赔事件一旦发生,可为索赔提供第一手资料。
4.4 用现代管理的理念进行合同管理
一是要对合同及其合同相关的文件,如招标文件、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等进行认真的研究和分析,并识别出合同所确定项目的各项目标要求及项目经理部的工作范围,并对项目全体人员进行合同条件的交底,使相关管理人员明确合同条件及项目经理部要履行的合同义务,并对合同条件进行评审,提出隐含的合同条件及合同履行中需着重处理的问题等。
二是应根据水利工程项目的特点,建立项目部合同管理工作的分解结构,确定合同管理的具体工作,如合同谈判及签订、合同文件的管理、合同及相关文件的分析与研究、合同交底、合同变更文件的管理、工程量计算、计量和签订、索赔文件的管理、合同的信息反馈等等,然后根据具体的合同管理工作,建立相应的合同管理机构,并明确各合同管理人员各自的管理职责和内容,以期能全面地实施合同管理,确保水利工程建设的顺利完成。
4.5 对工程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评价
由于水利工程施工合同内容多,涉及法律法规也多,工程较大,履行时间较长,工程施工合同是一种丰富的文字信息资料,也是整个工程建设的真实反馈,因此,应认真做好工程施工合同资料的收集、保存、整理、分类、登记、编号、装订、归档备案工作,保证合同档案齐全,使工程施工合同档案管理程序化。同时,通过对水利工程施工合同履行情况与实施计划进行比较、分析,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评价,总结经验或教训,找出差异和干扰因素,分析原因,指导今后工作,提高水利工程施工合同谈判成交率、合同履行率,提高水利工程的现代化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1]李华.水利工程合同管理中主要问题的探究[J].科技创新与应用,2012(8).
[2]冯英,张锋. 浅谈水利工程中的合同变更和索赔[J].治淮,2012(1).
关键词:公立医院;合同管理;应用
经济合同是指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承包经营户之间,为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合同。目前已成为市场经济环境下各单位之间来往最重要、最常见的契约形式。合同不仅是商业关系的表达,更具有法律效力。加强合同管理,不仅实现医院内部控制需求,更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医院管理水平,维护医院合法权益。
1审计合同管理存在问题
集团中心审计部于2016年9~10月对中心(集团)各院区2015年签订的经济合同,包括设备采购、物资采购、建筑工程、设备维保、总务类等进行审计,主要采取合同登记审阅,财务查账,付款逐笔核实,仓库调查到货入库情况等方式,对经济合同的合理性、合法性、完整性及合同条款的执行情况,款项的支付情况等方面进行审核。审计出集团各院区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1)合同签订不够规范。审计部门对合同审阅时发现,存在个别10万元以上的零星工程合同没有写明施工期间,且无保修期约定;合同文本没有签订日期、没有签约人签字;个别总务物资采购合同文本重要条款空白或与会签单上内容不一致等欠规范的情况。(2)合同文档编码不统一,文档查阅不便。各职能部门合同各自管理,各院区各部门合同编码没有统一制定,较为混乱。例如各院区的合同编码仍然延续集团合并前的编码方式,集团化后没有进行统一,院区内的总务合同也没有统一编码,整体比较散乱。合同归档采用手工归档,所有履行完成的经济合同均以纸质形式存档,使得查阅合同费时费力,效率低下。(3)合同会签进程、付款进度等难以控制。由于合同会签参与的部门及人数较多,一份合同签订往往需要消耗很长时间,而且难以追踪具体已签至哪个部门,需要逐个部门进行联系,付款签字流程同样需要长时间签字流转,效率较低且流程监管困难。(4)存在合同到期没有续约情况,无预警机制。存在部分房租收款合同没有续签仍然出租,部门维保合同没有续签导致医疗设备存在运行风险。由于合同数量大,单纯靠传统办公软件很难保证所有合同签约时间都能衔接的很好。
2针对合同管理审计问题解决思路
针对审计部门提出的合同签订不规范、编码不统一等一系列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我们组织相关人员与2016年11月参观学习三门核电站的合同管理系统,了解了该系统运行流程以及相应的查询统计功能,一致认为合同管理系统上线基本能解决目前医院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于是2016年年底集团领导层决定与用友公司继续合作,在原有的ERP系统中增加合同管理模块,由系统帮助构建一些常用合同文本,并实现合同流程审查、变更记录、文档保存、文档查阅、预警提示、联查采购入库付款等功能。
3用友ERP合同管理模块应用
(1)提供合同标准模板,统一合同编码。针对审计提出的合同签订不够规范以及合同文档编码不统一的问题,合同管理系统提供了合同的标准模版,合同起草部门只需要输入合同基本要素,使合同得到全集团统一、集中化管理。如果没有符合的文本,系统可以自定义模板,模板按需求设计好后可以保存为标准模板,方便以后直接调取使用;如果该合同模板已经不存在使用的意义,可以选择永久删除。系统实现编码自动生成,解决了各部门合同编号方式方法不统一,编码混乱的问题。(2)实现信息跟踪功能。针对审计提出的合同会签进程、付款进度等难以控制的问题,合同管理系统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解决:①系统可记录合同的每一次变更及变更原因,使合同变更实现全程可追溯。②系统可对合同审批流程进行跟踪,申请人可是随时查看合同审批进度。③系统可对合同收支款项进行跟踪,收付款系统发生收付业务时系统会将款项发生时间及金额反写至合同管理模块,实现全程款项信息跟踪。(3)实现合同快速查询审阅功能。针对审计提出的文档查询不便的问题,合同管理系统提供使用者可按合同编码、合同名称、供应商代码或名称、经办人工号、合同状态等进行查询合同,可查看该合同的所有详细信息及审批状态变更信息等,也可下载打印该合同功能,相比传统手工查阅纸质版合同省时省力。(4)实现预警提示功能并控制付款总额。针对审计提出的合同续约没有预警机制的问题,合同管理系统对即将到期的收款或者付款合同,系统会给予提醒,确保合同顺利续约。另外合同管理系统与采购管理、应付系统进行关联,对设备采购以及合同的付款进度进行监督,对付款总额进行控制,一旦超额系统就不允许付款。(5)实现审核权限界定功能。系统按部门及经济合同类型设置审批流,并将关键签署人单独作为一个字段填写,院办在审核流程完成后最后盖章时再次确认关键签署人是否已签字,严把审核关。(6)实现与其他模块关联整合功能。目前合同管理系统已与物资管理、总账系统整合,可以通过联查,对采购合同标的物的采购、入库、付款情况进行跟踪追溯,实现资源整合。(7)实现数据统计分析功能。通过系统对合同内容、付款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大大减轻职工的工作量,使其从繁琐的统计事务中解脱出来,更加高效高质量地为管理决策提供数据支撑。
4用友ERP合同管理系统后期规划
2017年4月起,用友公司对集团及各院区经济类合同相关部门进行了操作培训,大家对该模块逐渐适应并熟练使用相应功能,截止7月,共计有140份合同录入系统。为了使系统更加人性化,更加完善,集团与用友公司协商对系统进行后期规划。(1)合同管理与移动报销系统关联,进行合同的移动端审批并开通短信通知接口。目前集团正在与红橘公司联合开发移动APP报销,为了实现合同管理能随时随地审核查阅,后期合同管理系统将会与移动APP报销系统关联,实现手机端审批查阅合同,并且在合同进入审批流后,下游审核人员会收到短信通知。(2)合同管理与采购管理模块进行关联,实现对设备采购的监控。ERP采购管理物资模块已正式上线使用,将合同管理模块与物资模块关联可实现物资从合同订立到采购入库数量、单价、型号等是否与合同一致等由系统进行监控。(3)合同管理系统与预算相关联。合同管理系统按照合同签订年限,将各项经济合同按照系统设置的预算项目自动归类,预算管理员可以直接从合同管理系统中读取下一年度医疗设备维保费等项目的预算,也可以获取大额资金付款项目。
参考文献
关键词:供用电合同 企业管理 意义
随着近几年来,中国社会的全面深化改革,电力体制改革也随着逐步深入,依法供电已经不仅是社会各界对电力企业的要求,更是供电企业自身发展的迫切需要。在我国十大类经济合同中,《供用电合同》就是其中之一。是它确立了电力供应与使用的关系,是它明确了供用电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旦合同签订,供用电双方的供用电行为都将受到合同的约束,同样其合法权益也受到法律保护。
一、供用电合同在法律意义上的重要性
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电力供应与使用是一种商品交换关系,这种关系需要一项法律制度来维系,《供用电合同》正是最好的体现了用合同形式确定电力供应与使用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的法律制度。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也提到了供用电合同是供电人向用电人供电,用电人支付电费的合同。《电力法》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电力供应与使用双方应当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按照国务院制定的电力供应与使用办法签订供用电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通过此条,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到供用电合同作为确立供用电关系的一项重要法律形式,并把《经济合同法》中有关供用电合同的规定具体化了。而实际在供用电合同中,规定了供电方(供电企业)应根据客户的需要和电网的可供能力,在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符合国家供用电政策的基础上,与用电方(客户)有明确供用电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时签订的合同。
明确了合同双方的出处,我们再来看一下国务院制定的《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中有关供用电合同的条款。《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供电企业和用户应当在供电前根据用户需要和供电企业的供电能力签订供用电合同”,本条文的“供电前”是指客户申请用电,经供电企业同意,正式接入电源之前。电力的特点决定了只要供电企业为客户接入电源,客户就可以连续使用,因此合同要在正式供用电之前,即正式接入电源之前签订。未签订供用电合同,供电企业不应给客户接线、供电。客户也不得擅自接入电源,否则,应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就上述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文说明,与客户签订供用电合同,是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在电力企业管理中供用电合同因其的法律意义而占据了重要地位。
二、供用电合同在用电管理中的作用
用电管理是要疏通销售渠道,使用户安全、经济、合理地用电,使电能发挥最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供用电合同的签订使得用电管理有了近一步的保障。
1.保障相关用电政策的落实
现在实行的供用电合同条款中详细描述了供用电基本情况,其中明确了用电地址、用电性质(包括行业分类、用电分类、负荷特性)、用电容量、供电方式、自备应急电源及非电保安措施、无功补偿及功率因数、产权分界点及责任划分供用电设施产权分界点、用电计量、电量的抄录和计算、计量失准及争议处理规则、电价、电费、电费支付及结算等几个方面。与以前只通过行政手段来推动计划用电工作不同,原先一些不按计划用电的现象得不到有效控制,会给电力企业带来经济损失。现在供用电合同中详细的条款将权利与经济责任、与法律挂起钩来,有力地保障了国家有关用电政策的落实。
2.保障正常的供用电秩序得到维护
供用电合同中明确了供电人义务,包括电能质量、连续供电的要求、中止供电程序、越界操作的规定、禁止行为、事故抢修、信息提供、信息保密;及用电人义务,包括交付电费、保安措施、受电设施合格、受电设施及自备应急电源管理、保护的整定与配合、无功补偿保证、电能质量共担、有关事项的通知、配合事项、越界操作、不得在用电中实施如下行为、减少损失等方面的内容。使得减少任意超负荷用电的现象和由此引起的无计划的停电、限电次数,电网的安全、稳定、经济运行得到保证,供用电的秩序得到明显保障。
3.保障促进双方改善经营管理
供用电合同中明确了供用电合同是一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的方法。合同条款中明确了供电人的违约责任及用电人的违约责任,使得合同的履行直接关系到供用双方的经济利益和法律责任。使双方在各自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对电力的供应和使用,都能进行严格的控制和考核,做到合理地使用电力,自觉遵守合同规定的要求。
4.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供用电合同作为法律制度,一旦订立,双方的合法权益就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按合同的规定用电方有权按时按质得到电力供应;同样按合同规定供电方有权收取相应的费用。一旦出现违反合同的现象,如在发供电系统正常情况下,供电人没有连续向用电人供电,或用电方有窃电行为,各自都要按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5.保障用电安全,有力推动安全用电工作
供用电合同中有专项条款明确产权分界点及责任划分供用电设施产权分界点,并分别以文字和附图(供电接线及产权分界示意图)表述。并确定了分界点电源侧产权属供电人,分界点负荷侧产权属用电人。双方各自承担其产权范围内供用电设施上发生事故等引起的法律责任。合同的签订能促进双方加强对所属设备及人员的安全管理,加强做好用电安全管理工作,尽量避免因电气事故的发生而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供电公司对供用电合同签订的新认识
近年来,供电公司为适应新的供用电形势,在不断寻找新的突破口,积极维护供用电双方的合法权益中,供电公司也日益意识到供用电合同的重要性。并通过对原《供用电合同管理办法》及《供用电合同示范文本》进行修订完善;制定《供用电合同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方法来加强供用电合同管理。
在供用电合同实际签订工作中,从宣传《电力法》及相关法规入手,通过发放用电调查书或走访用户的方式,将宣传工作按先易后难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做到细一些,再细一些。对一些新报装的用户,应按《供电营业规则》的规定,从报装开始,围绕签订《供用电合同》所要明确的内容与责任,在办理新装用电手续的各个环节中事先协商处理好。在了解用户对电力需求的意见后,利用合同签订工作这一环节使得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均得到妥善的确认。这样,把签订《供用电合同》工作融合到用电管理的各个环节之中,逐步实现以系统工程管理的模式,加强对《供用电合同》签订工作的管理。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对用电管理这件综合性很强的工作来说,供用电合同是做好这件工作强有力的后盾,只有重视供用电合同,用电管理工作才能有法可依,才能做到有理有据,因此供用电合同对用户管理工作意义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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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合同管理;项目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
目前我国房地产企业在项目开发过程中普遍存在着履约意识不强、项目合同管理水平不高、管理机制不健全的现象。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每个开发楼盘的施工进度、质量和成本决定了资金回收的速度、企业产品的自有生命周期和企业的获利空间。项目在开发过程中的施工进度、质量和成本控制归根到底都是通过各种合同的履行来实现的。提高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水平是十分必要的。
一、项目合同管理在工程项目中的意义与作用
(一)合同对整个工程项目的设计计划和实施有决定性作用。
合同分配着工程任务,具体地规定着工程任务相关的各种问题,工程所涉及到的生产材料和设备供应、运输,各专业设计和施工的分工协作关系由签订的各合同协调并统一工程各参加者的行为;合同确定了项目的组织关系,规定着项目参加者各方面的经济责权利关系和工作分配情况,直接影响着整个项目组织和管理系统的形态和运作;合同作为工程项目任务委托和承接的法律依据,是工程项目各参加者之间经济关系的调节手段,也是工程实施过程中双方的最高行为准则和解决双方争执的依据。
(二)合同管理在项目管理中居于核心地位
建设项目点多、面广、战线长,合同标的涉及的范围宽、内容复杂、金额巨大,通过合同管理,能够落实项目的目标和计划,将项目的工期、成本、质量目标有效统一起来。工程项目管理的制度化要求严格合同管理,无论是设计、施工还是项目的运营,只有严格合同管理,才能按期保质地完成工程项目。
二、建立项目合同管理系统
房地产项目在开发过程中会涉及建设单位、设计部门、监理公司、材料设备供应商、银行、保险、政府职能部门等众多错综复杂的关系,妥善处理和协调各种公共关系是房地产项目开发成功的关键。因而需要一些专业扎实、业务精通的合同管理人员在充分了解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业务流程后,识别企业各职能部门合同管理要素,系统地分析各要素相互间的关系,建立合理科学的合同要素网络,合同要素网络要确保建设项目合同在谈判、签订、履行、变更、终止、争议解决等一系列过程中能妥善处理好与各关系人之间的经济关系与法律关系,是建立项目合同管理体系的依据。建设项目合同管理体系的设计应能确保提供对合同文本和条款的拟定、研究、审查、谈判、签订、履行、变更、终止、争议解决等的总体原则和操作方案,合同管理体系的框架应能有效保证在合同“两期”内合同要素网络的协调性和一致性。
(一)合同形成期
坚持“遵守、补充、审核”相结合的原则,保证签订的各类合同从过程体系上维护企业的根本利益。1)遵守各类合同标准文本的合同条款,结合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的特点,保证签订合同的总体方向,维护合同各方基本的责、权、利关系;2)补充合同条款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以保证不同工程项目、不同时期、不同签约方签订合同的差异性,最大限度地维护公司的利益;3)审核补充条款由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合同责任人提出,项目部等职能部门参与会签,以保证合同补充条款在合同日后顺利履行。
(二)合同履行期
建立合同目标管理责任体系,全面落实合同标的,实现合同目标。
1.确定合同执行责任人,明确责任人在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同时期的管理目标,并要求合同责任人根据目标制定完成管理目标的工作计划。
2.建立合同责任部门定期汇报和合同管理部门定期检查制度,从宏观上监督责任人按计划履行合同的情况,保证合同管理工作计划的落实和合同目标的最终实现。
3.建立合同考核制度,把合同考核标准和指标纳入企业部门绩效考核体系中,激发合同责任人的工作潜能,保证合同网络各要素之间的协调性。
三、完善合同管理制度
制度化和标准化是合同管理的基础。建立一套适应企业目前发展状况的比较完善、切实可行、合理合法、能有效调动各合同管理责任人积极性的管理制度,通过管理过程中的各类管理标准强化管理制度的执行力,能够有效堵塞各类漏洞,避免企业在签订、履行、变更合同时遭受经济损失。程序化是合同管理的保障。把合同管理工作要求和工作方法转变成工作程序,有利于将合同和合同分析文件下达到责任人;在项目组织和项目管理体系的建立过程中,落实各合同规定,有利于协调各合同关系,明确合同规定的各项权力,执行合同档案管理,监督合同实施过程,调解合同争执,处理索赔与反索赔,从而对工程实施跟踪诊断,来实现对工程进度、成本、质量控制。
1.合同台账及档案管理程序:在程序的设计上除要考虑按标准编号收发、归档、保存合同外,还要记录合同从谈判、签订、履行、变更、终止、争议解决等一系列过程,为合同后评价提供原始素材;
2.合同签订管理程序:要明确各类合同实施的目的,充分考虑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情况,坚持程序化管理和例外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制定合同签订管理程序,从源头上控制合同执行的方向,保证签订的合同最大限度地维护企业的利益;
3.合同履行管理程序:为及时预测、发现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监督、追踪、反馈各类合同信息,必须在坚持全面履行原则的前提下,坚持合同目标管理与合同考核管理相结合的原则,设计并优化合同履行管理程序,保证项目相关的各个合同按计划高效率地执行,保证房地产开发项目按期保质地正常实施;
4.合同变更及索赔程序:由于合同的变更和索赔发生后,意味着企业在运作过程中偏离了预测的方向,因而在程序设计方面要明确合同变更及索赔的提出方、决策权属的相互关系,明确企业处理变更和索赔的原则,保证按程序办事既能有效减少变更和索赔的发生,又能及时处理变更和索赔对企业经营活动的影响,为企业管理者的决策提供依据。
【关键词】建筑施工;合同管理;企业合同
前言
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市场经济属于法制社会,也是合同和契约经济的社会;我们国家的市场经济改革不断深入,现代社会其实是一个典型的合同社会,企业的经营与管理的好坏直接受到企业合同管理的影响。自从我国2001年加入了WTO以后,中国的建筑市场逐渐步入国际轨道,因此国家也非常重视对建筑市场的秩序的整顿工作。然而,我国不完善的法律体系,较为淡薄的法律和合同意识,导致很多建筑市场不依照法律办事、不严格执行法律现象的发生。所以,建筑施工企业须紧抓施工合同的管理工作,只有这样才能切实降低工程的施工风险,进而增加企业收入。
合同的管理是指合同的审批、签订、执行、变动、休止以及违约的相关处理等过程,并对全过程的计划组织与调节控制以及诉讼和督查的总称。然而,企业合同的管理的整个过程都潜伏着各种各样的风险,建筑施工的企业也同样存在着这样的风险,因此,在建筑施工的企业在合同管理的过程中,必须高度重视而且加以识别合同管理中的潜在法律风险,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防范控制,尽可能地降低法律风险的发生几率,以最大限度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免受侵害。
建筑市场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实行的是首先进行定价然后成交的期货式交易方式,这也就决定了建筑行业蕴含着较大的风险。同时,因为建筑工程一般投资量大、施工周期长、材料设备损耗多、质量要求较高、产品的地点固定、受自然和环境影响等特点,在关系复杂的市场中,发包方与承包方在进行市场交易时,责、权、利三方面并不是完全对等的。市场中关于约束业主的规范法规还是比较少的,合同常出现仅对单方面有约束力的现象,把施工的承包方置于劣势地位。目前,建筑市场的法制环境逐渐趋于规范化,且当事人具有自治原则,在这种新形势下,怎样强化企业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并有效防止和避免市场中的合同风险,保障企业在自身保护和科学化管理中的效益最大化,这是目前施工企业要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常见存在于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风险
在建筑施工企业合同中,经常出现的风险有两种类型:一种是合同自身所产生的风险,另一种是潜藏于合同条款中的“陷阱”。
(一)工程款中支付条款存在的风险
按照时间进行划分,支付建筑施工企业的合同工程款一般按照预定款、工程进度款以及尾款和退还保质金来进行。目前,在具体施工过程中,工程款的拖欠问题一直是困扰施工企业的最大最严重的问题。很多施工企业带资施工或垫资施工,严重扰乱了施工企业的正常发展与运营,以此同时,很多“烂尾楼”现象也随之出现,导致施工企业蒙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二)合同前后不一带来的风险
在具体的建筑施工中,工程的变更和洽商等多方书面文件与协议在众多合同文件中是最具有法律效益的,而且,后来补充的签署文件与协议与之前签署的相比,具有更高的法律效力。在展开工程施工管理的工作过程中,若工程管理人员在执行合同时,遇到签署的文件和协议与之前遇到的不一致,且存在对自身的不利因素,那么就会给企业带来更大的经济损失。
(三)合同中采用固定价格的风险
合同中将价格固定,即在双方签署合同时,应该在专用的条款内容中把合同的价格条款事先约定好,具体包括风险费用与风险波及范围的有关计算方法,且不再调整那些在约定风险范围内的合同条款。这种合同方式,使建筑施工企业承受了最大的风险。若合同采用总价固定,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可以减少双方的价格争议,承包商便不再有那么多索赔机会,同时承包商承担了更大的价格风险和工作量风险。承包商市场处于进退两难的尴尬境地,虽具有较高的工作量预算却没有很具竞争力的报价,中标难度大,若降低工作量预算,势必会使自己承担更大的亏损风险。
(四)工程变更时带来的风险
工程项目一般具有较长的施工时间和较大的项目复杂性,因此,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时常会涉及到工程变更的有关问题。若是承包商在施工中,对施工的有关设计提出更改意见或者提议更换设备材料等合理建议时,须经过业主双方的同意才能进行变更。否则,若进行擅自变更,即使有一定的合理性,也要让承包商来赔偿因此带来的损失,且还要延长工期,导致业主的反索赔。
二、防范和规避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风险的措施
在管理建筑施工企业的相关合同时,要探索该怎样降低和避免风险,尽可能地减少损失。
(一)采用合同担保的方式避免欠款的风险
目前,建筑市场的竞争十分激烈,许多承包商应开发商要求自行垫资或不付预付款等方式,直接进行施工,这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企业风险。为了能够保证施工且可以收回自行垫资,承包商要要求业主给出书面担保,且在合同条款中对担保的期限和范围给出明确的规定,让业主出示支付担保,以保障工程款可以如期付给承包商。合同担保这一形式的实施,可以很好地避免拖欠工程款现象的出现。
(二)减少避免合同中的矛盾和文字的二义性解释
施工企业的合同一般条款很多,因此合同的矛盾与文字的二义性在所难免。尤其在国际工程中,因为不同的语言和国家的工程惯例之间存在差异,对同一条款的理解却不同。根据一般惯例,承包商要对合同的理解负责。所以,若承包商对合同的意义和标准理解不是特别透彻,而且对于那些出现前后矛盾的地方,应向业主征询以彻底搞清楚。若业主没有给出及时回复,那么承包商有权利按照自己的理解去争取对自身最有利的解释。
(三)做好调研工作,完善专用的条款
建筑施工企业在项目投标之前,要及时发现并分析项目中潜在的风险因素,特别是在工程中标后进行合同谈判时,必须用专业条款切实对风险范围作出规定,这个规定的范围越明确详细,施工企业在执行合同的管理时担受的风险越小。
(四)在施工过程中全方位的实行合同管理制度
在对合同实施制度化、标准化和规范化进行管理时,必须找准合同这个核心,对工程项目进行管理。所以,承包商要在签合同时检查合同的内容,保证合同文件齐全、内容和条款完整性、公平合理性以及准确清晰性。检查合同的内容和结构是否完整,将合同文本和标准的合同结构与文本进行对比,以做到为合同的谈判和签订提供决策指南。在执行合同时,应严格遵照施工合同的有关规定,对施工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坚决杜绝违反合同的有关条约与规定现象的出现,将合同的风险最低化。
小结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筑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是施工企业单位管理的一个核心,这项工作具有十分繁重且复杂,贯穿于企业内部管理的始终,与企业管理工作的中的风险的防止与规避息息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是企业获得巨大经济效益的关键环节,可以大幅度提升企业的品牌和形象,保持建筑施工企业在经济市场中长盛不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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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施工过程;合同管理;成本管理控制;研究分析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15-000-01
前言
在当前的社会中,各类建设事业在飞速的发展,施工企业也逐渐发展起来。在施工工程中,合同的管理对于工程的经济效益有着直接的影响,同时它关系着施工工作是否能够顺利进行。而成本的管理是施工管理最基本的内容,它是工程管理中的核心工作。因此,做好合同管理和成本控制对于施工工程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如何做好相应的合同和成本管理,是相关行业领域重点关注的问题,本文根据当前的施工过程合同和成本的管理现状,分析了工程合同管理和成本控制的具体方法,并提出了相关的建议。
一、施工中工程的合同管理
1.施工中的合同
在工程管理中,要规范合同管理,最重要的是做好合同的文本管理。随着计算机技术和各项新技术的发展,传统的文本格式已经不满完全满足合同的需求,且如今我国建筑市场对外开放的程度在加深,对合同文本的要求也与从前有所不同。而目前很多企业都是使用的传统的文本格式,这就无法有效的与国际接轨,满足市场的需求。在施工企业中,只有不断的改革与发展,积极的推行能够适应市场发展与需求的合同文本,才能真正的适用于我国的建筑市场。
2.基础的管理工作
工程合同管理中,管理的质量与合同的基础管理工作有着直接的联系,因此首先要做好基础的管理工作,才能做好相应的合同管理工作。在合同的管理中,首先要不断的加强对建筑合同的管理,保证在建筑合同管理的过程中能够全面的执行相关的制度,并结合财务部门对相关的数据等进行控制,准确的计算出合同的收入,从而反映出企业经营的真实业绩。此外,需要提高企业预测成本和控制成本的能力,做好科学的监督,对目标成本进行规范的管理。总而言之,要做好对合同的基础管理工作,合理的预算和控制成本,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3.财务的核算管理
建筑合同执行过程中,给予工程化的核算程序,结合会计准则的基础方法,在建筑合同的执行过程中体现核算程序的全面强化,基于施工企业的合理应用,不仅仅在当前采取核算对合同收入控制,同时也要做好费用的控制,对会计年度核算结果进行全面的分析,并在数据的整理分析中,结合市场经济对合同行为进行全面规范,在施工企业会计制度应用中,注重结算和收入的综合性核算和分析。
二、施工工程中企业的成本控制建议
1.完善相关的质量管理体系
要对企业的成本进行有效的控制,首先需要有完善的管理体系,以对成本进行规范性的管理。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主要是指施工企业在施工之前根据相关的质量标准制定的要求,并在工程的设计中对其进行指导,使工程的一切环节变得规范、有序。这样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加强管理的质量,使施工过程井然有序。在具体的管理工作中,要由专门的管理人员来负责各项事务,并明确相关人员的责任,通过层层的把关,真正的落实制定的各项制度和政策。
2.做好成本核算管理
在成本的管理中,成本核算工作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它在很大程度上关系着工程的实际成本。在成本的核算工作中,最主要的就是对成本的均衡性及那些合理的控制。如果是在分包工程的成本核算中,可以通过自主完成工作量的形式来进行核算,同时也可以选择不自行完成工作量的形式。如果在成本核算中可能会遇到与实际产生差异的,那么成本的预算控制就必须加强,全面的考量实际成本,再开始进行预算,防止在实际施工的过程中超出预算的成本。
3.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人员的素质
在任何管理工作中,人都是作为主体而存在的,因此在管理中要以人为本,坚持对施工人员进行综合性管理。在管理中要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只有当企业的管理人员素质有所提升,管理的质量才能得到提升。企业在管理人员的选拔上,一定要选择专业素质、文化素质较高的人来担任,提高选拔的标准,任用专业的管理人才。在管理人员上岗之前,要开展相关的培训工作,提高其道德素质和文化素质,提高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在任职期间,要定期的进行抽查,保证管理人员在管理上尽量的不出现问题,使企业的成本管理质量有所提升,从而提高企业的效益,促进企业的发展。做好用户服务观念的合理应用,在以数据说话观念的结合中,体现出社会效益和企业效益的综合获取。
三、结束语
在施工企业的项目管理中,需要在保证施工质量的基础上,做好合同管理与成本控制,才能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其中,企业需要全面的分析工程的状况和合同的条款,有计划的对合同中的内容进行管理,控制住工程的成本。只有当合同的管理科学合理,且项目成本得到有效的控制,才能保证企业的经济效益。在这个控制过程中,需要对影响成本的因素进行全面的分析,了解相关的材料、劳动力的费用,使项目的成本能够最大限度的受到控制,这样不仅为企业带来了更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同时也大大的推动了企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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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工程施工;造价控制;工程合同;选择;管理
前言:
建设项目的实施阶段,是建设投资和建设产品的物化过程。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大部分是在这个阶段完成的。因此,加强在建设项目实施阶段的造价控制,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和作用。作为控制工程造价的主要依据―――建设工程合同,是关系工程造价能否进行有效控制的关键因素。
建设工程合同是建设项目顺利实施的法律保障,也是进行工程造价有效主动控制的依据。在合同订立、实施阶段,加强对工程合同的研究,与国际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接轨,使其成为工程项目管理、工程造价控制的有力工具。在工程建设实践中,由于我国现行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是1999 年制定的,对当前的工程项目管理改革特别是工程造价管理的改革,已经是极大的滞后。因此,分析论证在建设项目实施阶段对工程造价控制的合同管理,进一步完善对工程项目管理理论及应用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加强合同订立阶段对工程合同类型的选择
按照我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对建设工程合同类型划分为固定总价合同、固定单价合同及可调价格合同。
我国建设工程行业长期以来都习惯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即按实结算合同,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数量与工程价格可以随实际情况变化而调整。这种合同的实质,是使承发包双方约定的合同造价成为一个毫无约束性和操作性的“暂定价”。从表面上看,这种合同在签订前,对工程造价不需要经过仔细严格的核算,按照实际情况调整也部分反映了市场的变化,发包人承担通货膨胀的风险,承包人承担其它风险。但从实际来看,由于事前未对工程造价进行严格核定和控制,造成太多不确定因素,其结果,是把对工程造价的控制完全变成了事后的被动管理。由于合同约定不清楚,价格模糊,工程合同在实施中会发生大量的纠纷。工程合同的司法诉讼纠纷,大部分都是由这种合同引起的。
因此,在工程中应当少用或不用可调价格合同这种形式,尽量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在贯彻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今天更因如此。其一,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是与国际工程管理接轨的一个形式。国际上通用的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制订的FIDIC 合同条件,英国的NEC 合同条件以及美国的AIA 系列合同条件等,主要采用的就是固定单价合同,这是已经被实践证明了的加强工程造价管理的有效形式。其二,采用固定单价合同,能够真正体现风险分担的风险管理原则。发包人承担工程量清单的风险,承包人承担综合单价的的风险。发包人在施工准备阶段,应精心编制工程量清单。承包人由于综合单价不可调整,应认真理解招标文件,在施工组织设计中选用先进的施工工艺及合理的施工方案,确定较低的工程造价方案并运用策略进行合理报价,以技术和经济相组合为手段,充分发挥企业的主观能动性,在保质保量完成工程建设的同时也实现了企业既定的利润目标。如此以来,使整个承发包双方的工程管理能力都得以提高。其三,由于综合单价的固定,有利于发包人合理组织资金,以保证工程建设。因此,选择正确的工程合同类型,是工程造价事前控制的主要环节。
二、加强合同中工程造价支付条款的具体约定
工程造价支付条款,涉及预付款、工程款、工程变更款、竣工结算款的具体约定。这是在签定工程合同时必须明确的内容。
1.预付款可以分为预付备料款和预付工程款两种形式。工程中大部分是以预付备料款形式支付的。在合同中,应明确发包人支付预付款的比例和支付时间。预付款的比例,视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一般在30 %之内,目前以10%较为常见。在合同中,应特别约定不能按时支付预付款的违约责任和处理方式。由于目前的建筑市场基本是买方市场,承包人处于相对劣势,很多承包人提出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及处理方式不能在合同中明确,使承包人在工程管理中处于不利的位置,也直接影响了工程的顺利进行。同时,合同中应明确规定预付款的扣回方式和扣回比例,这一点也是许多工程合同忽视的问题。
2.明确工程款的支付方式,这是控制工程造价的一个主要因素。工程款的支付,可以采用定期(按月) 结算和按形象进度结算这两种方式。具体采用何种方式,必须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从工程实践来看,采用按月支付工程款较好。即每月结算一次工程款、竣工后清算的办法。根据工程进度,以已完分部分项工程这一假定的建筑产品为对象,按月结算。采用这种方式,承包人可以较准确地计算已完分部分项工程量,对已完工程进行验收和考核月度成本情况,干多少活,拿多少钱,使工程价款收入符合其完工进度,生产耗费能得到及时合理地补偿,有利于企业的资金周转。同时,有利于发包人对建设资金实行有效控制,根据进度控制分期拨款。
3.工程变更是个复杂的问题,也是工程造价难以控制的主要所在。工程变更款的大小多少是直接关系到工程造价能否有效控制在投资限额以内的关键。因此,在工程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工程变更款的计量计价方式和依据,哪些工程变更可以计量计价,哪些不能计量计价,工程变更后综合单价的调整方式,技术措施费的调整方式,规费和总承包服务费的调整方式等等。社会上发生的大量工程合同纠纷,主要的争执点就是工程变更问题,而这也是目前工程合同中最薄弱的环节。我国目前使用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上述内容基本没有,已不能完全适应实施工程量清单计价后带来的变化和产生的问题。因此,当承发包双方对工程造价控制和管理缺乏一定的水平和能力,又没有相关资料可参考时,在合同约定时就会“缺位”。在合同管理时,就会产生纠纷。因此,合同中必须对价款调整的范围、程序、计算依据、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材料价格的签发、确认及工程变更款项的具体支付时间、支付方式作出明确约定。
4.竣工结算是指承包人完成工程合同规定的全部施工内容并经竣工验收后,向发包人办理工程造价竣工价款结算的文件,是承包人获得经济效益的关键环节。同时竣工结算也全面反映了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是发包人建设投资的具体体现。因此是承发包双方都高度关注的内容, 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办理竣工结算价款依据、时间及方式。如竣工图的要求和份数,有效、合理的现场签证,设计变更,材料认质认价单,工程造价的计价模式,适用的政策法规等等。除此之外在合同中必须约定工程索赔条款,如索赔的依据和程序,索赔的证据,索赔费用的计算方式等等,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三、加强合同中对工程造价变更的管理
工程变更是指在工程项目过程中,对于已有的条件、要求、计划等改变和修改。由于工程项目在技术、过程、管理等方面的复杂性,工程变更往往是不可避免的。工程变更干扰工作流程,可能造成工期延误、成本超支、质量缺陷等问题。因此,全面认识工程变更的类型、原因及后果,加强工程变更的管理,对于工程项目的有序进行和预期目标的顺利实现是十分重要的。
工程变更涉及到设计变更通知书、现场签证记录、签证记工单等资料,这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实效性是反映工程变更的重要依据。因此,在合同中应对工程变更的发生作出明确的界定,对变更后工程造价的计量计价作出明确的约定。
1.工程合同应约定工程变更必须真实,即发生了非承包人原因的原设计或原招标文件中所没有的工程内容。在工程变更的管理中要有资料确切的反映变更内容的部位和范围,并具体说明这些变更是由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所提出的。
2.工程变更的有效性是指在合同中必须明确工程变更资料的会签程序,只有完全符合会签手续的工程变更资料才是有效的。由于大部分工程变更都涉及到工程造价的增加,因此,在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工程变更必须有造价人员的签字。而目前大部分工程合同中没有约定谁有签字权,谁没有签字权,更没有约定造价人员的签字权,这是很容易使工程造价失控的。工程造价的确定和计算,是一个很专业的技术工作。对工程变更的内容,造价人员应预先进行测算和分析,当分析结果发现工程造价增长较大时,造价人员应及时向发包人反映,取消变更或者找出替代方案,以控制工程造价的增加。只有合同中对工程变更资料的有效性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后,在施工过程中合同管理才是有据可行的,才能避免“干了再算”的被动管理现象的发生。
3.工程合同应约定工程变更资料办理的时间限制程序和违约责任,即变更资料的时效性。工程建设是一个期间很长的过程,施工的内容也复杂多样。工程变更均要进行及时的签证工作,以达到预期的目标。
四、加强合同中工程造价的风险管理
采用固定单价合同的工程项目,主要是综合单价的确定。按照规范规定,综合单价包含了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在构成综合单价的各个要素中,主要是材料价格起决定性的作用。因此控制工程造价的风险,在很大程度上是控制材料价格的风险。因此,在合同中应明确材料价格的风险管理办法。
目前大部分工程合同中都约定了综合单价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进行调整,即材料价格也不能调整。但当市场材料上涨波动很大时,承包人就不能完全靠自身力量来承担材料价格上涨的风险,不调整将使承包人面临亏损较大的危险,反过来也会影响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按工程项目管理的原则,此时采用风险分担的办法,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因此,在合同中应约定材料价格变化时的调整方式,在一定范围内不予调整,将其视为是承包人应承担的风险。在此范围外应调整,将其视为是发包人的风险。这样约定有利于承包人认真考虑投标报价,中标后及时采取备料措施,加强施工中的材料管理工作。这样做也基本反映了市场变化的情况,使最终竣工结算的工程造价真实合理。
有些时候发包人为避免承包人对材料设备价格的高报冒算,由其提供主要的建筑材料,承包人必须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甲供材料的方式、品种、数量和相应的责任承担条款。对承包人自购材料的情况,发包人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需对材料“认质认价”,并规定“认质认价”的程序和方法,认质认价表的会签制度。
五、结束语
随着中国经济日益融入全球市场,在我国的跨国公司和跨国项目越来越多,项目管理的国际化正形成趋势和潮流。承发包双方的管理人员应加强对工程合同的研究,学习国际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先进经验,提高自身对工程项目管理的理论水平。在建设项目实施阶段要重视和加强对合同的订立、合同的实施、合同风险的防范等方面的主动管理,确保工程造价的有效控制, 以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