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24 08:52:03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房地产企业税务管理,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现代企业全面风险管理理论认为,任何企业都存在管理上的风险,企业经营的风险苗头和最终成果都会通过财务和资金形态体现出来。所以,财务管理自始至终都是企业全面风险管理的晴雨表。而税务风险又是财务风险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房地产企业的税务专员重视税务风险的管理和防范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笔者认为,税务风险体现在税务会计对《税法》等税收法律法规的收集、研究、学习和理解不透,在税种上会因为应纳税而未纳、在税款上会因为没有足额缴纳而被税务稽查发现后给予处罚。另一方面是因为对税收优惠扶持政策不了解,致使能享受的优惠政策却没有申请享受,增加了税收负担。因为没享受优惠政策、补缴税款、加罚滞纳金,不仅会造成企业的财务损失还会造成企业声誉受损。另外就是存在认识误区:例如把建安合同压低使建安税款少交,但是建安合同低,土地增值税会相应提高,得不偿失。再如隐瞒销售收入开具发票会相应减少税收,购房人也许现在无所谓,但在二次交易需要发票抵扣时问题就会暴露无遗,从而形成了税务风险。税务风险究其原因一是税务会计的人员素质、风险管理意识和纳税观念不高;二是重要业务流程环节的涉税控制、税务内控监督不严等等。
二、企业税务风险的防范
1.提高决策管理人员税务风险意识。充分认识税务风险的后果,端正诚信纳税、合法纳税的观念,绝对不能抱有侥幸心理,投机取巧、偷逃税款。
2.从制度入手,建立健全税务风险内控体系。通过执行风险管理的基本流程,设置涉税风险控制点,将税务风险管理贯穿项目开发销售的全过程,实现对企业税务风险的事前、事中自我防控。
3.注重对税务会计人员素质的培养。加强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学习。认真学习税务会计的职能、分类、核算方法。
4.负责税务的会计人员要密切关注税收政策的变动,及时注意信息的收集和比对,建立健全相关信息交流传递制度,对有关政策进行深入研究,正确理解。结合企业实际,正确利用税收政策,降低纳税成本。
三、设立税务会计,建立税务核算体系
针对税收管理的越发严格和越发精细化,要求企业的税务会计必须从财务会计、管理会计中分离出来,使之成为企业专门从事税务筹划、税金核算和纳税申报的一个会计系统。
1.建立税务会计的独立核算。在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分离的前提下,企业应设置相对独立的税务会计部门或机构。例如可在财务部下设税费管理科,明确对企业中所有涉税事项、税金计算、税款申报与缴纳等全面负责的岗位职责和权限,在人力物力上保证税款计缴的及时性。该部门对企业经营过程中的每一笔经济活动,要以会计准则和国家税收法令为依据,独立地进行税务会计核算,计算各项应税收入及相关税金,从而保证企业各项税金计算的完整性和正确性。
2.税务会计的纳税筹划。税收筹划是通过在经济活动中的事先安排和策划,寻找税收法律中的税负下限,以使企业的税收负担最小化,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纳税筹划既不是偷税也不完全等同于避税。通过会计核算方法的选择进行的纳税筹划不是做假账,而是会计方法适当的选择。比如,在材料价格不断上涨的情况下,采用后进先出法可以加大当期的成本费用,成本影响利润,进而影响所得税的大小。
四、建立纳税自查制度,规范纳税业务
企业应当建立纳税自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自查税额计算中有无漏洞和问题,不仅可以保证财会资料及涉税数据准确完整,也可作为接受税务稽查的前期准备。
1.日常定期自查,结合财务核算过程的实际情况,对照现行税收法律法规,检查有无漏报应税收入、多列支出、虚增抵扣税额、漏、错报代扣(收)税项目、错用税率或计算错误等情况。发现错误及时自行纠正。
2.对于税务机关组织的各类专项纳税检查,按照通知的时间、要求和检点,提前组织力量展开自查。对于在自查中发现的纳税错误,主动改正,及时补缴税款、滞纳金,避免不必要的罚款。把专项检查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消灭在自查阶段。
3.由于企业习惯按照旧有模式处理涉税问题,依靠自身力量很难发现问题,此时不排除聘请专业的税务师事务所给予协助,花小钱、省大钱,还可在他们的帮助下进一步规范纳税业务。
五、构建和谐税企关系
【关键词】房地产企业税务风险成因分析管理对策
一、税务风险的特点
(一)难化解
税务风险一旦形成,如果企业不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风险将会长期存在,不会自动化解。另外,税务风险还会随着企业经营活动的开展,呈现出累积效应,从隐形的风险逐渐转化为显性的资金流失,在引起税务机关的注意后,将会给企业自身的经济利益带来严重的损害。对于房地产企业来说,由于行业内部竞争激烈,企业一旦出现税务风险,还会使商业信誉受到损失,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也会一同下降,对未来的发展带来了阻力。
(二)多变性
税务风险的形成原因具有复杂性的特点,其中即包括企业内部管理不善、重视不足,也包括外部税法不完善,以及税务机关自由裁量权过大等。在企业正常的经营活动中,由于随时面临来自各个方面的不确定影响,导致税务风险也呈现出多变性的特点。例如,企业为了减少税费支出,会根据税法规定和自身经营需要,实施纳税筹划。一旦税法做出调整,内容发生变化,而企业有没有及时调整纳税筹划方案,就有可能导致纳税筹划方案从“不违法”变成“违法”,进而引起税务风险。
(三)可控性
虽然企业税务风险具有多变性和难化解的特点,但是税务风险的形成和爆发,也并不是无迹可寻的。企业可以结合以往的税务风险管理经验,一方面提高对税务风险防控和管理的重视,例如通过加强内部各个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减少税务工作中的失误,降低税务风险发生概率;另一方面,也可以提前制定一些应急方案,即便是出现税务风险,也可以第一时间采取控制策略,避免风险损失的扩大化。因此,只要做到快速响应,就可以实现税务风险的有效控制,这也是维护企业利益的一种有效手段。
二、房地产企业税务风险的成因分析
(一)房地产企业内部原因引发的税务风险
1.财务核算水平不高。财务核算是对企业涉税进行处理的重要一环,它直接对企业的税务情况产生影响。房地产企业财务核算的基础数据对企业的全部涉税行动产生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有很多的税额都是要按照财务核算的基础数据进行计算。房地产企业财务核算的水平,在很大范围内决定了房地产企业涉税行为处理的恰当程度。2.财务制度不健全。房地产企业制度的不完善是企业制度层面的一个重要问题。历史证明,制度在房地产企业管理的过程中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制度是否健全可直接影响到房地产企业的生死。目前,某些房地产企业内部规定的财务制度非常不合规范,且与国家的相关法制规定不相符,还有一些房地产企业在内部没有确立有关的财务制度,以上状况均让房地产企业的涉税行为潜伏一定的风险隐患。
(二)房地产企业外部原因引发的税务风险
1.税法改变后没有及时调整纳税筹划方案。纳税筹划是房地产企业在合法前提下少缴纳税费的一种主要手段,纳税筹划作为一种游走于税法边缘的经济活动,直接损害了税务机关的利益。当税务机关对现行的税法法律进行补充和完善后,原来的纳税筹划方案中部分内容已经不再使用。但是从新税法的实施,到企业更改纳税筹划方案,中间需要间隔一段时间,如果企业没有尽快结合当前的税法内容对纳税筹划方案进行调整,也容易引发税务风险。另外,在激烈的行业竞争中,许多房地产企业将工作中心都放在经营业务上,对于税法的变更缺乏足够的重视,这也会直接增加税务风险的发生概率。2.税务机关的自由裁量权。代替国家行使征税任务的行政机关和纳税人存在着一种行政管理人员与和被管理人员的关系,而他们的权利和义务具有不对等性,这是税收法律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内容。因为现阶段的法制环境不良、文化传统因素等原因,房地产企业作为纳税人,在相互关系中通常处于一个比较不利的位置。而且存在一些税务机关执法不规范、自由裁量权使用不恰当等现象。例如,一些省级的国家税务局自行地把企业正常申报且有能力缴纳的税款延期到下年征收。这反映了税务机关对税法赋予的自由裁量权的滥用,这些行为通常会损害到了纳税人的权益,让房地产企业的涉税问题加大了很多的不确定,同时也把房地产企业税务风险提高了。
三、房地产企业强化税务风险管理的具体对策
(一)建立健全税务风险预警系统
1.推出税务风险评分评级机制。对于房地产企业的管理人员来说,税务风险虽然会带来损失,但是只要做好事前预防和管理,就可以做到风险可控,不会对房地产企业各项经营活动以及经济效益造成大的损失。税务风险的评分评级制度,就是采用定性分析与定量计算相结合的方法,立足于房地产企业当前工作的开展情况,对潜在的税务风险进行评价,对其发生概率、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等进行预测和分析。这样一来,就可以为税务风险管理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参考,便于企业集中人力进行税务风险的防控。2.做好日常税务活动的监督。在房地产企业的日常工作中,由于存在一些不良的习惯,引发税务风险。同时,企业内部没有开展有效的监督和检查活动,也会导致税务风险进一步扩大,最终给企业造成损失。针对这一问题,就要去房地产企业关注细节,从日常税务活动着手,强化监督意识。例如,定期核对应收账款,及时处理死账、呆账。加强仓库存货管理,对于滞销的库存物资要及时采取处理办法,既可以减少库存,腾出空间,又可以防止资金呆滞,对增加房地产企业资金的流动效率也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营造良好的税务风险管理环境
1.提升税务风险管理意识。税务风险的不确定性,决定了要想提高管理能力,必须要从日常工作的各个环节出发,采取有效的税务风险防控策略,以最大限度的避免税务风险。而这些工作的开展,需要房地产企业的税务管理人员要具备强烈管理意识。一方面。房地产企业的管理人员,需要树立长远目光,能够认识到税务风险管理对企业经营活动顺利开展产生的积极影响,进而为管理活动的进行提供必要的支持;另一方面,作为直接负责税务管理的工作人员,也要具备忧患意识,切实从源头上降低税务风险的发生概率。2.重视税务风险管理制度建设。在房地产企业的税务风险管理中,一方面要求税务管理人员具备较强的风险管理意识和丰富的税务风险处理经验,另一方面还必须建立起一套完善的税务风险管理制度,能够为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支持和保障。除了上文中提及的风险预警机制外,像合同管理制度、发票管理制度等,也都需要根据房地产企业工作的需要,尽快建立起来。以合同管理制度为例,作为一种具有法律效率的文件,房地产企业需要对合同中双方的责任、付款时间等做出明确说明,这样既可以方便后期税务机关的稽查,又可以避免法律纠纷和税务风险。
(三)与税务机关建立良好关系
房地产企业要与当地的税务机关保持良好的关系,在交流过程中了解税务机关关于现行税法将要做出的调整和改变,进而提前采取应对策略,这样即便是后期进行了税法修改,房地产企业也不会因为应对不及时,而引起税务风险或法律纠纷。另外,地方税务机关拥有对现行税法的补充和解释权,通过加强与地方税务机关的沟通,也能够了解地方性的补充政策,这也有助于提高对税务风险的预防和控制水平。
关键词:增值税;全面实施;房地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
在当前,更加需要进一步的加强“营改增”工作,“营改增”对于企业的发展也会造成诸多影响,体现在下列两大方面,由于实施“营改增”政策之后,房地产企业经常会出现资金不足、资金短缺的现象,这主要就是由于实施“营改增”政策之后可能会导致企业现金流量被占用。目前我国对于房地产行业也进行了全方位宏观调控,通过宏观调控避免房地产行业过热,但是这样的状况之下,也会对于企业资金流动造成一定挑战,导致资金短缺或不足现象。由于受到政策影响因素以及增值税体系不够成熟和完善,所以,要想对于房地产企业当中的增值部分税额进行抵扣存在着一定的难度,另外无法实现抵扣的情况导致企业税负不降反升,对于企业发展反而会造成一定的阻碍[1]。
一、房地产企业税务风险类型及原因
(一)税务风险类型
对于房地产企业来讲,其税务风险主要划分为下列几大类型:第一,在房地产企业实际核算的过程当中,应当缴纳的税款不能够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要求,会出现税款应缴未缴状况,企业需要补税,并且还需要加收滞纳金,甚至在严重状况之下,还会受到政府部门的处罚[2]。另外,市场经济条件之下很多房地产企业往往为了利益的驱使,少缴纳税款或者故意不缴纳税款,甚至隐藏利润,影响到了房地产企业健康发展。第二,对于当前的房地产企业来讲,在实际核算的过程当中缺乏规范性和合理性,少计收入或者虚增成本,财务管理流程不够健全和完善[3]。成本费用方面不能够根据会计准则核算,成本管理也相对较为混乱,导致税款难以被正确计算,还面临着税务处罚的风险。第三,对于当前的房地产企业来讲,由于自身错误也往往会导致税款多缴纳。对于税款进行计算的过程当中,依据是国家所颁布的各项法律法规,需要相关的工作人员能够严格地按照规范进行合理及科学操作,若房地产企业不能够进行准确的操作,将会直接地影响到税款的计算科学性和准确性。例如很多的企业自己已经缴纳了税款却不能知晓,企业无形成本大幅度的增加,让企业税收负担过重。
(二)税务风险产生的原因
对于当前房地产企业而言还依然面临着涉税风险问题,主要包括了税收法律法规缺乏完善性,主观趋利动因以及财务人员整体素质和能力不足等等。此外,内部控制制度缺乏完善性和健全性也会造成重大的税务风险。第一,对于当前的房地产开发商来讲,在市场经济的背景之下,往往由于主观趋利动因,而采取一系列偷税、漏税行为。企业故意违反诚信原则以及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导致税款被少缴或者不缴。第二,当前房地产行业发展的过程当中,相关的法律法规还依然不够完善和健全。对于我国市场经济而言,其正处于高速发展背景之下,但是,与之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有关制度却缺乏完善性和健全性,甚至还有很多的税收法律法规实际操作的过程当中存在着诸多阻碍性因素,需要进一步提高其适用性。房地产行业属于国家的支柱性产业,尤其是其税收政策相对较多以及变化较快,容易导致企业忙中出错。第三,对于当前的企业内部相关财务管理人员来讲,其专业能力和专业素质相对较为有限,虽然我国已经成为一个财会大国,但是却依然不是财会强国,缺乏能力突出的高级财会人才。对于财务会计人员来讲,其综合素质、专业能力、专业水平都相对较为低下,这也是经常导致企业出现财务风险。第四,在当前企业开展内部控制过程当中,内控制度还是缺乏完善性和健全性,难以保障企业的健康稳定的发展,同时也难以防范风险事件,这在很大程度上为税务风险的产生提供了相应的条件。
二、“营改增”后税务风险管理探讨
(一)专用发票管理存在的风险及控制措施
针对增值税专用发票来讲,从某种意义上可以将其认为一种有价证券。目前,发票方面有关的犯罪行为基本上都是和增值税专用票密切相关的,主要就是由于增值税发票具有抵扣的能力,通过利用增值税发票能够抵扣企业所要缴纳的一部分的税款。但是,依然存在着一部分的企业为了能够减少自己所要交的税款,通过这样的机会在发票上大做文章。比如虚开增值税发票来开展违法犯罪活动,这样少缴或漏缴税金。目前税务机关需要高度重视,如果发现在增值税发票方面存在着违规违法的行为,就需要及时采取措施对于相关企业进行处置、处罚。对于当前的企业来讲,在对发票管理的过程当中需要采取合理及科学的措施,要从下列几个方面进行必要的防控:第一,对于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充分认知,同时也需要了解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规定。第二,要通过采取更加合法以及科学的手段来获得抵扣进项税发票,并且要在合适时间之内将其交给税务机关进行必要的认证,保障企业税务风险得到降低。由于增值税发票能够促使一部分税额得到抵扣,所以可以称之为一种有价证券,在目前的背景之下,更加需要企业加强发票严格管理,避免产生抵扣联丢失的状况。第三,增值税发票也是一种价外税。换言之就是税款、价款二者相互分离开。对于当前财务人员来讲,在实际财务核算工作开展的过程当中需要对于税款和价款准确合理归集。第四,在实施“营改增”政策之后,对于当前纳税人来讲,在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过程当中,要保障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来进行操作,尤其是不能够虚开发票。否则一旦发现,就会遭受到税务机关严厉处罚,对于企业的健康稳定的发展会造成重大的影响和阻碍。
(二)进项税额抵扣存在的风险及控制措施
在实施“营改增”政策之后,对于当前的房地产而言,还是面临着进项税额抵扣风险。第一,对于当前的纳税人来讲,在没有知晓或者已经知晓情况之下利用虚开增值税发票来将其作为合法抵扣凭证,这属于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需要引起重视。第二,对于当前的企业而言,购进货物以后,增值税发票用在了非应税项目或者是个人消费上,却没有根据税法相关要求和规定将进项税额进行必要处理。第三,应税服务已经出现不能抵扣进项的状况。第四,纳税人在实际税额抵扣的过程当中产生较多的税务风险,为此,需要企业能够采取合理以及科学的控制措施。第一,不管是从何种渠道、何种途径所得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保障和企业的业务实现相互的对应,这样才能够让发票更加具有有效性和真实性。第二,实际财务核算工作开展的过程当中,也需要切实做好进项税额的管理审核工作,不能够抵扣进项税额的也应当实现进项税额转出。这样才能够促使其符合税法相关规定和要求,并且也可以理顺逻辑关系。第三,对于当前的企业来讲,也需要组织员工针对增值税条例进行深入的学习和研究,让员工能够意识到增值税条例的重要价值和重要意义,并且通过条例来对于自身的行为进行规范和约束。第四,对于当前的企业人管理人而言,要采取措施提高企业财务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这样才能够促使会计核算工作更加具有科学性和合理性,否则难以准确有效的对于进项税额进行科学的把握控制。
(三)增值税政策上存在的风险及控制措施
“营改增”也设置了增值税免征项目以及退税项目免征项目,主要包括了退伍军人就业、残疾人就业、著作税转让、以及相关的免税业务等等。对于当前的企业而言,也需要解读相关的政策,避免错误的运用税收优惠政策而对于企业发展造成一定风险和影响。其主要采取的措施包括下列几项,第一,要对于自身的业务进行深入的研究和分析,切实保障自身所开展的各项业务符合税收的各项政策。尤其是对于优惠政策当中的内容,要进行熟练地掌握和了解。另外,对于当前纳税人来讲,也需要明确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内涵,不能够根据个人理解或者是感觉来理解税收优惠政策。不能优惠的必定不能优惠。第二,要在符合税收优惠政策的基础之上,给税务机关提供相关的资料。第三,要对于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企业免税项目之间关系进行合理及科学的处理。
(四)偷逃税风险及控制措施
在当前,依然存在着一部分企业管理人士为了能够有效提高企业利润水平,实际经营管理的过程当中铤而走险,通过采取不良方式来偷税漏税,甚至少记收入方式取得现金收入,企业也不开正规发票,获得了更多的账外收入。税务机关会对于偷逃漏税行为进行严厉的处罚,甚至情节严重的情况之下还会追究刑事责任,所以,企业也需要端正好自身态度,不要存在任何的侥幸心理,平时也需要严格按照规范进行合理科学的操作。
三、结语
综上所述,“营改增”政策就是为了能够有效减少企业的税负,房地产企业更加需要高度重视税务风险问题,要采取措施有效规避税务风险,这样才能够提高企业利润水平,实现企业健康、稳定及持续性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张慧慧.浅析房地产企业税务风险防范[J].科技经济导刊,2020(9).
[2]林传万.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税收风险筹划研究[J].纳税,2020(8).
【关键词】 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土地增值税所得税
一、纳税筹划及其内容
纳税筹划,是指通过对涉税业务进行策划,制作出一整套完整的纳税操作方案,从而达到节税的目的。任何纳税筹划行为产生的根本原因都是经济利益的驱动,即经济主体追求自身经济利益的最大化。纳税筹划的内容包括避税、节税、规避“税收陷阱”、转嫁筹划和实现零风险五个方面。
1、避税筹划。避税筹划是相对于逃税而言的一个概念,是指纳税人采用不违法的手段,利用税法中的漏洞、空白获取税收利益的筹划。因此避税筹划既不违法,也不合法,而是处在两者之间,是一种“非违法”的活动。对于这种筹划,理论界有一定争议,很多学者认为这是对国家法律的蔑视,应该一棍子打死。本文认为,这种筹划虽然违背了立法精神,但其获得成功的重要前提是纳税人对税收政策进行认真研究,并在法律条文形式上对法律予以认可,这与纳税人不尊重法律的偷税、逃税有着本质的区别。对于纳税人的这种筹划,税务机关不应该予以否定,更不应该认定为偷税、逃税并给予法律制裁。国家所能做的应该是不断地完善税收法律规范,填补空白,堵塞漏洞,避免类似的情况再次发生,也就是采取反避税措施加以控制。
2、节税。节税是指纳税人在不违背税法立法精神的前提下,利用税法中固有的起征点、免征额、减税、免税等一系列的优惠政策和税收惩罚等倾斜调控政策,通过对企业筹资、投资及经营等活动的巧妙安排,达到少缴国家税收的目的。这种筹划是纳税筹划的组成部分之一,理论界早已达成共识,国家也从各方面给予了扶持。
3、规避“税收陷阱”。规避“税收陷阱”是指纳税人在经营活动中,要注意不要陷入税收政策规定的一些被认为是“税收陷阱”的条款。如《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劳务,应分别核算,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增值税税率。如果人们对经营活动不进行事前的纳税筹划,就有可能掉进国家设置的“纳税陷阱”,从而增加企业的税收负担。
4、税收转嫁筹划。税收转嫁筹划是指纳税人为达到减轻自身的税收负担,通过对销售商品的价格进行调整,将税收负担转嫁给他人承担的经济活动。由于通过转嫁筹划能够实现降低自身税负的目标,因此人们也将其列入纳税筹划的范畴。
5、涉税零风险。涉税零风险是指纳税人生产经营账目清楚,纳税申报正确,税款交纳及时、足额,不出现任何税收违法乱纪行为,或风险极小,可忽略不计的一种状态。当谈及进行纳税筹划,一般人都认为是指企业或个人运用各种手段直接减轻自身税收负担的行为,其实这种认识是相当片面的。因为,纳税人除了减轻税收负担之外,还存在不会直接获得任何税收上的好处,但可以避免涉税损失的现象,这也相当于实现了一定的经济收益,这种状态就是涉税零风险。本文认为,实现涉税零风险也是纳税筹划的重要内容。
二、纳税筹划在房地产企业财务管理中的运用
1、选择合适的建房方式。大部分房地产企业倾向于自行建造并销售房地产,这种方式的纳税筹划空间较小,若用代建、合建等方式则筹划空间较大。首先,代建方式。这种方式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代客户进行房地产开发并向客户收取代建收入的行为。就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收入,但始终没有发生房地产权属的转移,其收入属于劳务报酬,为营业税的征税范围,不是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畴。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利用这种方式减轻税负,但前提是在开发之初就能确定最终用户,实行定向开发,从而避免开发后销售缴纳土地增值税。其次,合作建房方式。根据《营业税问题解答(一)的通知》的规定,“合作建房”是指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权,另一方提供资金,双方合作建造房屋的行为。建成后按比例分房自用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建成后转让的,再按规定征收土地增值税。此外,以土地入股合作建房或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的,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对股权转让也不征收营业税,企业可充分利用这些优惠政策,实现共赢。
2、进行借款利息的筹划,合理确定利息的扣除方式。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如果能够按转让项目划分利息支出,并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可以据实扣除利息,但不能超过按同期商业银行规定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如果不能分清房地产项目的借款利息和其他生产经营的借款利息且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则按土地成本和开发成本的两项之和的5%作为利息扣除的限额。因此在项目开工过程中,企业可以合理估计并比较“项目借款的实际利息支出”与“土地成本和开发成本的两项之和的5%”孰大,从而在项目筹建之初选择对企业最为有利的利息扣除方式。
3、充分考虑土地增值税的起征点的税收优惠。根据规定,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20%的,按超率累进税率交土地增值税。由于土地增值税的税率较高,所以在项目销售时可以适当测算增值额的比例,充分考虑增值额增加所带来的收益与超过“20%”这一起征点所增加的税收负担这两者之间的关系,从而选择合理的售价。
4、房地产企业营业税的筹划。合理拆分业务,剥离价外费用。根据营业税税法的有关规定,营业税的应纳税收入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房地产企业在销售房产的过程中,往往同时要代收天然气初装费、有线电视初装费等各种费用。因此,房地产企业在销售房产的过程中的上述各项代收款项,均应并入房产销售收入,计算缴纳营业税,这就加大了房地产企业的税收负担。如果能将上述代收款项从房地产企业的计税收入中分离出去,就可以将原本不属于房地产企业收入的代收费用从其销售收入中分离出去,最终达到降低税负的目的。另外,房地产企业销售的商品房有精装修房和毛坯房两种,可以将精装修房的装潢、装饰以及设备安装费用单独签订合同。在房屋销售的过程中,纳税人将销售房屋的行为分解成销售房屋与装修房屋两项行为,分别签订两份合同,向对方收取两份价款。在征税中分别按“销售不动产”交5%的营业税和“建筑业”交3%的营业税,可节约2%的营业税。
5、迟延纳税的筹划。企业可以通过推迟完工时间的方式来推延纳税时间,缓解企业的资金压力,考虑上货币时间价值,这其实也达到了税收筹划的效果。根据国税发[2009]31号《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经营业务如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之一的则视同已完工:开发产品竣工证明材料已报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开发产品已开始投入使用;开发产品已取得了初始产权证明。已完工的开发产品不能按照计税毛利率的方式来交企业所得税,而必须按预售或者实际销售收入扣除成本费用来计算企业所得税。如上述三个条件一个都不满足者,可按计税毛利率的方式来预缴企业所得税。由于国税发[2009]31号里规定的计税毛利率较低,扣除完营业税及附加后基本没有所得可预缴所得税。所以企业应注意文件规定的完工条件,尽量拖延完工时间,达到合法延迟纳税的目的。
6、变房地产销售为投资。按照现行税法规定,以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的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缴营业税。而且自2003年1月1日起,对于以不动产投资入股后转让股权的行为,也不再缴纳营业税,这种规定为房地产企业开展税收筹划提供了空间。如果房地产的购买方是具备一定条件的企业或公司,则可以考虑采用先以不动产投资入股,再向购买方转让股权的房地产销售方式。例如:甲房地产开发企业,2007年商品房销售收入为2亿元,按税法规定计算的可扣除项目金额为1.6亿元,如果直接出售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1200万元,缴纳营业税100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100万元。而如果甲企业与购买方乙企业达成协议,甲企业先以该房产向乙企业进行股权投资,稍后再以2亿元的价格向乙企业转让该股权,则可以合法地免除1000万元的营业税和100万元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与教育费附加。同时,为了调动购买方乙企业参与筹划的积极性,甲企业可以作出一些让步,给予乙企业一定的利益补偿,但是其数额应以甲企业节约的税款1100万元为限。
7、房地产企业纳税筹划应遵循成本收益原则。房地产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是为了获得整体经济利益,而不是某一环节的税收利益,各税种之间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某一税种的应纳税额减少可能导致其他税种税额的增加。因此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要进行成本收益分析,以判断经济上是否可行。以房地产企业增值税筹划为例,合理合法地控制、降低增值率对房地产企业具有重要的意义。从计税原理上讲,控制、降低增值率有三个办法:降低产品售价、增加可扣除项目与合并核算低增值率业务,同时这些做法会造成收入减少或者其他成本、税负的上升,企业应着眼于总体税后净收益最大化,对筹划方案进行综合考量。红星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一批普通住宅,销售价格共计3100万元,按税法规定计算的可扣除项目金额为2500万元。该企业应缴纳土地增值税计算如下:增值额=3100-2500=600万元,增值率=600/2500=24%,取第一档税率30%,应纳土地增值税额=600*30%=180万元;如果该公司降低商品房售价,按3000万元的价格销售这批商品房,其他条件不变,则纳税情况为:增值额=3000-2500=500万元,增值率=500/2500=20%,此时企业免征土地增值税,与筹划前相比,企业收入减少100万元,应纳税额减少180万元,所得税前实际收益反而增加80万元,税收筹划的效果显著。假定其他条件不变,商品房价格仍为3100万元,红星房地产开发公司增加商品房内部设施,使其可扣除项目增加为2600万元,则应纳土地增值税情况为:增值额=3100-2600=500万元,增值率=500/2600=19.23%,由于增值率小于20%,此时企业免征土地增值税,与筹划前相比,企业不仅提高了房屋质量,还减少了净支出,获得了净利益的增加。这种筹划使商品房买卖双方均受益。在增加可扣除项目时,应注意税法对可扣除项目的具体规定。税法规定,开发费用的扣除比例不得超过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金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总和的10%,而各省市在10%内确定了不同的比例,纳税人要注意把握。
【关键词】 房地产企业 宏观调控 财务管理
自2010年1月10日出通知要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之后,国家先后出台“国十条”、“新国五条”以及最新出台的“新国八条”等多项房地产调控政策,意在遏制投资、投机性购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照市场经济环境下适者生存的不二法则,经历了此轮房地产宏观调控,房地产各参与方必然会转换其自身的发展方式,朝着管理层和政策导向希望的方向发展。房地产企业要想走出困境并且持续发展,首先要管理的核心是自身内部的财务管理,应该说在房地产行业高速发展的昨天,房地产企业并没有将财务管理纳入企业管理应有的地位。因此,在目前这种经济形势下房地产企业加强自身内部财务管理是必须的。
一、房地产企业财务管理的概念和特点
1、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其财务管理的概念
房地产开发企业,是指进行城市土地及房屋综合开发、经营和管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自主经营和管理,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济组织。
房地产企业的财务管理,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所需各种资金的筹集、使用、耗费、收入和分配进行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并正确处理各种财务关系的一项经济管理工作,它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2、房地产企业财务管理的特点
(1)开发周期长,资金筹集任务繁重。房地产开发具有长期性、资金周转期较长、周转率比较低等特点。由于土地和房屋工程造价需要巨额的资金投入,而开发建设需要经历从征地、土地开发、房屋建设到竣工、交付使用等过程,所需时间往往在三年甚至更长的时间,因此在目前经济形式较差、企业融资较为困难的情况下,房地产企业需要通过各种融资手段来筹集开发资金,并进行项目滚动开发。
(2)房地产企业开发风险较大。宏观调控给房地产企业开发带来了财务风险,房地产开发企业筹资风险加大了企业的财务风险。房地产企业的财务关系包括投资者、承包单位、被迁单位和居民、勘察设计单位、材料供应单位、房屋购买者、土地转让单位以及工商、税务等行政单位。由于财务关系复杂,房地产开发敏感性强,其自身调整能力较差,因而管理风险较大。
二、房地产企业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
“新国八条”的出台,一方面与2010年末房地产市场的持续火爆有关,另一方面也表明国家对地方调控的结果不甚满意。因此,“新国八条”在对以往调控政策深化的同时,明确要求各地限购,实行约谈问责机制。房地产企业也应该及时发现自身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根据国家相关政策以及内部调整增强自身的竞争能力。
1、房地产企业缺乏财务风险控制意识
财务风险是指在企业的各项财务活动中,因企业受内外部环境及各种难以预计或无法控制的因素影响,在一定时期内,企业的实际财务结果与预期财务结果发生偏离,从而蒙受损失的可能性。将其具体到房地产开发企业上,主要是指由于财务状况恶化而导致实际开发利润与预计利润之间发生较大背离,给企业带来经济损失的可能性。
有些房地产开发商认为,只要能够取得土地的使用权,工程项目能够按期竣工就会产生经济效益,其实则不然。由于开发商前期没有对财务风险进行周密细致的可行性研究,对投资风险的认识不足,信息不全面,导致盲目投资,投资无法按期收回,使投资项目不能获得预期的收益,因而会给企业带来巨大的财务风险。应该说缺乏财务风险控制意识既影响了企业销售收入的实现,又影响了企业的整体偿债能力,成本负担会不断加重,随着资金的循环使用,一旦资金链条发生断裂就会面临资金短缺的风险,从而产生损失。
2、房地产企业更倾向于举债增加成本负担,不能进行合理的财务预算
“新国八条”相对于此前两轮调控,最大的特点是“抬高门槛,强化力度”,以抑制过度消费和投资需求。央行加息、上调存款准备金率等措施的推出,将提高房屋开发成本。目前,央行已连续三次加息和八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大型金融机构调整后的存款准备金率达19.5%的历史高位。加息和存款准备金率上调的叠加效应也将逐步释放,进一步影响市场预期。这样一来,严重影响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的回笼。年内央行继续加息和上调准备金率的可能性也比较大,信贷全面收紧将是2011年房地产金融市场的主基调。
当前,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金70%来自银行,这种单一的举债经营管理模式促使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负债率加大,相应的债权人的债权保证程度就会大幅地降低,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房地产开发企业从其他渠道增加负债筹资的能力。
房地产企业一方面着急上项目而没有将成本合理的测算并且层层落实,另一方面当自身缺乏资金的时候更倾向于向银行或其他单位借款,而没有从财务管理内部挖掘资金潜力,没有对项目资金做整体的财务规划,加大了房地产项目的投资风险度。例如,在项目前期阶段,财务人员如何根据调整的项目总体设计方案来不断调整项目总体预算是财务管理的关键问题。在土地征用方面,国家一方面不断收紧地根,控制土地的市场供应节奏;另一方面在土地出让方式上,禁止协议出让土地,继经营性土地全面实施“招拍挂”方式后,进而提高了开发商的拿地成本。再如,对建筑材料的价格变动预计不足,市场是不断变化的,市场价格与合同价格往往会出现差距。对房地产企业来说,如果其无法合理估计其中存在的误差,做好财务预算,企业的资金管理链条很可能会出现问题。而房地产项目工程成本管理的基础资料,均来自于企来内部各职能部门及施工一线的管理部门,管理者认为成本管理和核算是财务部门的职责,而忽视了内部各职能部门进行全过程成本核算的重要作用,致使财务收集资料有限,成本管理偏离预算。
3、税收筹划困难
长远来看,未来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将进一步细化,保持房地产政策的统一性和稳定性。如加强对土地增值税清算监督,以综合调控税收等手段来多方面协调推进房地产调控政策。“十二五”规划建议也提出,要研究推进房地产税收改革。目前重庆、上海已试行房地产税。未来,随着试点的成熟,房产税将逐步扩大至全国范围,并从仅对增量征收推广至对存量也征收,这对房地产市场短期和长远健康发展影响重大,税收的综合调控政策使得房地产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更加困难。
三、新形势下加强房地产企业财务管理控制的对策
1、谨慎投资,严控风险
房地产企业在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中要树立风险管理意识,要实行财务集中管理模式,建立集中的现金管理、筹资管理以及投资管理系统,要逐步规范公司重要财务决策的账务处理程序以及审批程序,提高财务报表的可靠性。
房地产公司融资结构的一个重要步骤是完成对项目风险的分析和评估。能否采用以及如何设计项目融资结构的关健之一是要求项目投资者对与项目有关的风险因素进行全面分析判断,确定项目的债务承受能力和风险,设计出切实可行的融资方案。融资结构以及相应的资金结构的设计和选择必须全面反映出投资者的融资战略和要求。
2、根据国家的政策及时优化资本结构,加强资金管理
在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下,企业要充分考虑税率、利率风险,合理安排资金的筹资渠道及方式,加强资金管理内部控制。企业要在税法许可的范围内税收筹划,尽可能获得纳税节约的好处。企业要准确估计每个时期项目所需要的现金流入和流出,做到与银行贷款金额、时间相匹配,加强资金回收和集中管理。企业应对国家宏观调控的货币政策作出合理的判断,如果预期国家利率会上升,那么企业应该签订长期合同,以免增加财务费用,如果预期国家利率会下降则应该签订短期合同,提早归还借款。
房地产企业还应充分挖掘自身潜力,用好留存资金,实施多元化融资策略。企业可通过合理安排产权资本与债务资本比例,寻求最佳资本结构,降低财务风险。
3、充分考虑财务预算的决策作用
房地产企业运用不同的方法进行项目成本的归集,这对收入、利润的确认都将产生不同的管理效益。因此,在制定项目计划时,充分考虑财务预算的作用,对企业降低成本、防范风险、加强内部控制是非常重要的。制定成本预算目标时,需要将项目建设中发生的前期可行性研究费用、规划设计费用、工程开发成本、开发间接费用、经营收入等纳入到整体预算中来,对成本费用进行正确的归集和核算,重视基础数据的收集和整理,做好成本预测,挖掘内部潜力,设立目标成本,对投资成本开支进行预先的控制。为了更好地推进全面预算管理,房地产企业只有将预算管理绩效考评与奖惩机制相结合,才能确保企业预算管理目标和战略目标的最终实现。
在企业管理过程中,财务管理是最直接、最有效的影响企业获得经济效益的管理环节。许多企业的兴衰史充分说明,重视并加强财务管理,企业才能充分获益,迅速发展。这就要求企业各级领导层牢固树立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的核心这一基本理念,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体系,并不断创新,以利于房地产企业整体管理水平的跟进。
【参考文献】
关键词 营改增政策 房地产开发企业 财务管理 税务管理
在我国经济转型期间,营改增政策的提出,不仅优化了我国税收制度的结构,而且还有效地避免了重复征税现象的出现,对国民经济与社会之间的协调发展起到了很好的作用。在这大好前提下,房地产开发企业想要保证并提升企业财务管理的工作成效,财务管理人员就必须要紧抓营改增政策实施的契机,对其给企业财务与税务管理方面带来的影响进行全面分析,在提高其实施成效的基础上有效地促进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更好的转型升级。[1]
一、营改增政策的概况
营改增政策是我国税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其主要是将企业应该缴纳的营业税变更为增值税,而变更后的增值税不仅包含营业税,而且还包括有产品增值后产生的税款。我国自2012年开始试点以来,营改增政策的实施已经覆盖各行各业,主要包括交通运输业、现代服务业、铁路运输业、电信业、建筑业、金融环保业以及不动产业等。在营改增政策实施以前,我国房地产营业税的税率为5%,建筑行业营业税的税率为3%。而在营改增政策实施以后,根据财政部与国家税务局联合下发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中的相关规定要求,房地产和建筑行业的营业税税率要提升到11%,[2]这从根本上影响了建筑业与房地产业的经营和发展。其具体影响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分析,即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管理和税务管理的影响。
二、营改增政策的实施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
在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财务管理中,营改增政策的实施对其产生了诸多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负债表的影响
固定资产作为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发展过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一旦发生变动会直接影响到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整体结构,从而影响到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产负债表的数据波动。从营改增政策实施以来,房地产开发企业固定资产的原值入账金额和累计折旧都相应地减少,而且房地产开发企业除去本身应缴纳的营业税之外,其期末余额也相应地降低。在这种情况下,营改增政策的实施会使得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产负债金额得到降低,而其内部的流动资产与负债的比重则会提升。同时,从长远发展来看,营改增政策的实施还推动了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身的发展规模,对其发展制度的建设还能起到完善的作用。
(二)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利润表的影响
从现阶段来看,营改增政策的实施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利润表的影响主要包括长期影响和近期影响。从长期影响来看,营改增政策的实施不仅起到有效降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纳税成本和负担的作用,而且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来说,为其进行资金积累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让房地产开发企业能够有更多的资金投入到其他项目中,避免资金被套牢,起到扩展企业发展项目的作用。而从近期影响来看,营改增政策的实施免除了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原值税金,而税金金额和企业成本也得到了有效降低,从另一个方面来看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经济效益的增加还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3]
(三)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现金流量表的影响
营改增政策的实施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现金流量表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首先,营改增政策的实施使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各项投资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房地产开发企业为了得到更好、更全面的发展,承接多个工程项目,需要购置大量的施工装备设施,但是由于增值税的进项税额可以用于相抵,在一定程度就减少了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现金流出情况。因此,在保证资金稳定的同时,可以让房地产开发企业有多余的资金用于投资其他项目。其次,营改增政策的实施使得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现金活动受到了影响。在营改增政策实施之后,其中的增值税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生产成本起到了有效降低的作用。最后,营改增政策的实施还使得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筹资活动受到了影响。在如今的房地产行业,各个开发企业之间的竞争愈演愈烈,而为了更好、更多地占领房地产市场,企业就要不断地进行融资与筹资。营改增政策的实施让这种局面得到了很好的缓解,主要让房地产开发企业内部的现金流逐步壮大。但是,从长远发展来看,这种融资、筹资是具有阶段性的,具备很大风险隐患,反而会逐渐加重企业的负债金额。
三、营改增政策的实施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税务管理的影响
在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税务管理中,营改增政策的实施对其产生了很深的影响,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对采购房地产建筑材料的影响
在房地产开发企业中,建筑材料的采购工作一直是重中之重。在采购房地产建筑材料时,不仅要注意采购的数量,而且还要着重注意质量,其中还包括一些大型的建筑材料,如钢筋,混凝土等,同时还有一些小型的建筑材料,如铁钉等。针对大型建筑材料的采购通常都是首选大店面,大店面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开具相关增值税的专用发票,若选择一些规模较小的店面进行采购,则无法开具出相关增值税的专用发票。因此,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采购建筑原材料这一环节上就无法对税务的增值税情况实行进项扣除,从而增加了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生产成本。[4]
另外,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采购建筑原材料时,即使能够开具发票,但依照我国现有的税务法规定,建筑原材料的砂石、混凝土等也需要缴纳6%的增值税,而施工企业缴纳的施工成本税却比材料税要低上一个百分点,从这里也可以看出营改增政策的实施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税务管理的影响。因此,企业想要更加适应营改增政策,就必须要不断地进行改革,对使用的物资材料进行相应的税收筹划。例如,可采用招标的方式来采购建筑原材料,在要求材料供应商提供专用发票的情况下再对建筑原材料的质量和价格提出自己具体的要求。
(二)对房地产建设人力成本的影响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进行房地产工程的建设时,离不开人力资源。现阶段,房地产企业的人力资源大多都是来源于农村的农民工,这些农民工在某种程度上解决了房地产企业人力资源稀缺的问题,而且也让房地产工程的成效获得了一定的保障。但这些农民工由于没有正规的劳务公司对其负责,其流动性也比较大,因此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这方面也无法获取增值税发票。这样不仅使得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税收支出得到了增加,而且也影响到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生产成本。对此,可通过人力外包机构来获得人力资源,如人力劳务公司等,通过其出具相关专业发票来降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税收支出,从而降低企业生产成本。
(三)对房地产税务负担的影响
营改增政策的实施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税务负担情况也造成了影响,如上文所分析,在营改增政策实施以前,房地产与建筑业的营业税的税率为5%,而自从营改增政策实施之后,房地产与建筑业的营业税就提升到了11%。以某房地产公司为例进行分析,假设该房地产公司的年收入为1000万元,而生产成本为400万元,以增值税的税率11%和进项税率17%来计算,在营改增政策实施以前,1000万元乘以5%,计算出其营业税为50万元,而在营改增政策实施之后,最后计算出其增值税为40.97万元。从这里就可以看出,对于规模较小的房地产企业而言,营改增政策的实施显然是利大于弊的,但是对于年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房地产企业而言,只有进项金额大于营业收入额时,这项政策的实施才能起到降低企业税务负担的作用。对于房地产企业而言,由于其本身特殊的性质,在税务工作经常出现税上加税的情况,通过营改增政策的实施则有效避免了这种重复缴税的情况发生,在间接上也减少了房地产企业的税收负担,提升了企业的经济效益。
总之,营改增政策的实施,对于我国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来说,不仅有利于企业税负的降低,而且在一定程度上还能优化企业的财务管理体系结构。在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同时,对于企业未来长期的发展具有非常好的促进意义。
四、结语
本文通过对营改增政策进行概况分析,探讨营改增政策的实施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与税务管理的影响。对财务管理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即对企业负债表,利润表以及现金流量表造成影响。对税务管理方面造成的影响同样体现在三个方面,即对房地产建筑材料的采购,对房地产建设人力成本以及对房地产税务负担的影响。希望通过本文的分析与探讨可以让我国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实施营改增政策所造成的影响有一个全面的了解,从而能够制定相应的对策措施。
(作者单位为成都地铁实业有限公司)
[作者简介:陈英(1978―),女,硕士,会计师,主要从事财务管理工作。]
参考文献
[1] 高涵.“营改增”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影响分析[J].全国商情(经济理论研究), 2015(21):84-85.
[2] 陈素娣.“营改增”对房地产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分析[J].经营管理者,2016(09): 62.
一、BT融资模式的定义
BT是政府利用非政府资金来承建某些基础设施项目的一种投资方式,是Build(建设)和Transfer(转让)两个英文单词的缩写,直译为建设―转让,是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领域中采用的一种投资建设模式,其含义是:政府通过合同约定,将拟建设某个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融资权授予某个建筑商,在一定时间内,由建筑商负责该项目的投融资和建设,合同期满,建筑商考虑一定利润后将该项目有偿转让给政府。
一般来说,确定BT模式需通过如下特征:1.它是一种投资方式;2.只有政府的基础设施项目才能采用BT方式;3.他采用的是非政府资金,即不由政府直接投入而由建筑商自己筹集资金(包括自有资金和出面借取的资金等);4.项目的投融资和建设者是建筑商(施工单位);5.项目在规定的时间建成后(是指按法定建设程序竣工验收备案后)立即有偿转让给政府,收回投资并赚取一定的利润。
二、会计处理
BT融资的存在三大模式:
1.完全BT:即通过招标确定项目建设方.然后建设方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融资、投资和建设,项目建成后由业主回购的形式。(即实务中先由地产集团与地方政府签定BT合同,然后由项目公司进行全程运做)
2.工程总承包方式:简单如下流程即招标==确定建设方==建设方==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的承包,并承担项目的全部投资,==由业主委托指派工程监理,==项目建成后==业主回购。
3.施工承包方式:即招标==确定建设方,建设方==对工程项目的工程施工及投资负责==验收合格==业主回购。
下面以我公司承建延津玉湖(引黄渠改造工程)为例,对其进行会计核算:
河南地产集团地产集团2013年8月与延津县政府达成引黄渠改造工程改造协议,由名门地产集团成立项目公司(名门地产延津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承担引黄渠改造工程的改造工作.工期10个月,合同转让总价3000万,毛利率10%,管理费10%,根据实质大于形式原则,应采用模式一方式进行核算。
地产集团: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名门地产延津有限公司 3000
贷:银行存款3000
名门地产延津: 8-12月根据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1120
贷:银行存款等1120
根据已结算的合同价款:
借:应收账款――延津县政府 1200
贷:工程结算1200
2013年末,按照完工进度40%,确认当年的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时
借: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80
主营业务成本 1120
贷:主营业务收入1200
完工时,将“工程施工”科目的余额与“工程结算”科目的余额对冲
借:工程结算 3000
贷: 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2800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200
三、税务处理
对BT的税务处理规定,各地有不同的规定::下面分别介绍一下重庆和河北及河南的规定
1.重庆市规定。《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渝地税发[2008]195号)规定:BT是通过融资进行项目建设的一种融投资方式。对BT模式的营业税征收管理,明确为:
(1)无论其是否具备建筑总承包资质,对融资人应认定为建筑业总承包方,按建筑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2)融资方取得的回购价款,包括工程建设费用、融资费用、管理费用和合理回报等收入,应全额交纳建筑业营业税,并全额开具建安发票。
(3)融资人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按BT模式合同规定的分次付款时间,合同未明确付款日期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总承包方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分包方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分包方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
2.河北省规定。《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建设-移交”模式有关营业税问题的公告》(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2号)“建设―移交”模式有关营业税问题公告如下:
纳税人采用“建设―移交”模式从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取得的全部收入,应按“建筑业”税目缴纳营业税。若该纳税人将建筑工程承包(分包)给其他施工企业的,则以取得的全部收入扣除支付给其他施工企业的承包(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缴纳营业税。
3.河南省规定。《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的公告》第八条规定:建设项目实行BT模式的,纳税人为:
(1)项目的建设方(或投资方)与施工企业为同一单位的,以项目的建设方(投资方)为纳税人。
(2)项目的建设方(或投资方)将建筑安装工程承包或分包给其它施工企业的,分别以建设方(或投资方)和施工企业为纳税人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的公告》第十九条 纳税人实行BT模式的,营业额按以下方式处理:
(1)项目的建设方(或投资方)与施工企业为同一单位的,建设方(或投资方)在取得业主支付回购款项时以实际取得的回购款项为计税营业额。回购价款包括工程建设费用、融资费用、管理费用和合理回报等收入。
关键词:“营改增”;税务风险;影响因素
一、基本理论
(一)“营改增”的基本理论
2011年,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方案。目前,“营改增”在我国全面推进,并在我国落实中,财政部门及税务部门颁布了有关政策法规,对改革行业及计税方法进行了明确规定,同时还对税种税率进行计算。
(二)房地产企业税务风险基本理论
(1)房地产企业税务风险定义。房地产企业税务风险隶属于风险范围内,税务风险实际上就是税务责任所具有的随机性,在企业所作出的涉税行为内,没有按照税法规章制度,可能遭受到的利益损失。(2)如何降低房地产企业税务风险。“营改增”税收政策在落实前后,房地产企业需要面对税务风险。“营改增”在房地产企业内开展,必然对房地产企业运营管理活动造成影响,不断是“营改增”税收政策所起到的何种影响,都会产生不同程度税务风险,进而对房地产企业价值最大化目标造成影响。所以,房地产企业对税务风险进行管理,提升对税务风险防范意识。
(三)将税务风险管理归纳到公司治理层面上
调整企业治理结构,提高税务风险管理能力构建专门税务风险管理机构,可以有效对“营改增”之后房地产所应对的税务风险进行管理。房地产企业决策在制定中,必须从企业战略层面进行研究,充分认识到税务风险管理在房地产企业发展建设内重要性,将税务风险管理归纳到企业战略层面内,设置税务风险专门管理机构,承担起对税务风险管理制度监督职责。按照我国房地产企业原有部门结构,笔者认为房地产企业在董事会下面应该设置税务风险管理机构,主要承担税务风险监督管理职责。
(四)完善税务风险管理人员结构
(1)税务风险管理委员会内人员构成。房地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委员会内人员主要由两部分构成,分别为企业内部税务风险管理工作人员及社会内专家。首先,税务风险管理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相似,全部隶属于董事会直接管理,对经理层决策制定起到监督作用。因此,税务风险管理委员会内成员必须包含企业董事会成员,并且其中具有“营改增”税务方面专业管理人员;其次,为了能够对税务风险管理规章制度进行完善,提升税务风险管理质量,房地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委员会需要积极了解企业运营实际情况,听取不同人员意见。所以,房地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委员会在具有企业内部税务管理人员情况下,还可以向社会内聘请专业税务风险管理人员。(2)税务筹划科人员。税务筹划科是税务风险管理落实主要机构,需要对企业涉税事项进行全面管理,进而税务筹划科工作人员必须了解税法内容,进而才能够开展日常管理工作。首先,房地产企业税务筹划科需要具有掌握税务有关知识的管理人员,改名管理人员还需要对税务风险管理工作有着一定了解,直接由房地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委员会进行统一管理;其次,房地产企业可以借助人员培训或者是外聘等方式,提升自身复合型人才数量,分配到税务筹划科不同税务岗位上面,从源头对房地产企业所存在的税务风险进行管理。
(五)明确税务风险管理岗位职责
房地产企业为了能够保证税务风险管理工作顺利开展,提升税务风险管理质量,就必须对税务风险管理不同工作岗位职责进行明确。(1)税务风险管理委员会职责。税务风险管理委员会作为房地产企业税务风险整体管理部门,必须从企业战略层面上,对房地产企业税务风险进行管理,提升房地产企业经济效益。首先,税务风险管理委员会需要参与到企业决策制定上面,为房地产企业管理活动运营提供税务风险管理数据,帮助房地产企业获取更高价值;其次,房地产税务风险管理委员会需要对税务风险管理制度进行制定及完善,定期对有关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构建完善税务风险管理制度,自动对房地产企业税务方面所存在的风险进行识别及评估,进而采取针对性解决措施。(2)税务筹划科岗位职责。税务筹划科岗位工作人员需要提升对税务风险管理工作重视程度,积极参与熬税务风险管理制度编制内,并且向税务风险管理委员会递交有关运营情况及处理结果,为税务风险管理委员会提供有关数据依据,同时对税务风险管理委员会进行监督管理。明确税务筹划科不同工作岗位职责,从源头对税务风险进行防范管理,增加税务筹划科与不同部门之间的关联,听取房地产企业内其他部门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