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21 08:14:48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合同管理内部控制,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前言:(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已实施,合同管理内部控制是《规范》的一项重要内容。本制度阐述了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内部控制的目标、主要内容、关键岗位及内部工作流程,分析了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的主要风险,并提出了合同管理内部控制的主要措施。
一、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概述利并承担民事义务的法人单位,其在履行社会合同,又称为契约、协议、是平等的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依法成立的合同从成立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
随着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及依法行政的深入推进,行政事业单位作为能够独立享有民事权管理职责,提供公共服务或从事民事法律行为时签订的经济合同正在逐年增加,单位面临的合同风险也日趋加大,合同管理已经成为单位经济管理活动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合同管理指单位为实现合同目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在合同从立项、谈判、起草、审批、生效、履行、变更、纠纷解决以及合同归档的整个工作流程中所进行的一系列行为的统称。从工作实践角度来看,合同管理包括合同立项、合同谈判、合同起草、合同审批、合同签约、合同文件、合同执行、合同结算、合同变更等一系列环节和内容。
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内部控制是指由单位决策层、执行层、监督层共同实施的、旨在合理保证实现单位合同目标、有效维护单位合法权益、降低合同风险、有效提升单位公共服务的效率效果、防范合同舞弊、预防腐败的过程。
二、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内部控制的目标
1.确保合同立项民主科学,合同订立事项须经过决策层的集体科学决策并履行授权审批程序,防止遗漏应订立合同的经济事项,防止以口头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单位名义对外签订担保、代替书面合同办理经济事项,防止未经授权擅自以单位名义签订合同,或者违反投资及借贷合同
2.确保合同订立周密严谨,合同订立前经过公平有效的谈判或协商,确保起草的合内容完整,合法有效,无法律漏洞或权利义务瑕疵;合同文本措辞严谨,逻辑周密;正式合同订立前应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防止因合同文本失当而导致单位利益受到损害。
3.确保合同履行有效监控,时刻关注合同履行情况,遇有特殊情况造成履约困难,
或发生合同纠纷、变更、解除等情况时,确保能及时采取应对措施,维护单位合法权益。
4.确保合同档案安全完整,确保与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等事项相关的档案能够及时整理留存,确保合同档案安全完整,保密,防止以任何形式泄露合同订立与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或者商业秘密。
三、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内部控制的内容
1.职责分工控制。明确划分各职能部门在合同管理方面职责分工,确保单位部门
职责明确,合理分工,各司其职,顺畅沟通。
2.决策机制控制。建立科学、民主、高效的合同订立决策制度,确保合同立项合
理合法能够有效满足单位的管理要求,并最大限度地降低合同风险。
3.订立审批控制。建立合同文本订立审批流程,将与合同管理相关的职能部门均
纳入审签流程,确保合同文本周密严禁,无重大法律或专业疏漏。
4.履行监管控制。重视合同履约监控,在合同订立后及时关注合同履约进展,发
现隐患及时处理,防止签订后因缺乏监管而失控。
5.考核追踪控制。与合同岗位责任制结合,健全合同管理考核追踪制度,定期考
核合同管理情况及合同履行效果,切实实现合同风险防范问责。
四、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内部业务流程
(一)合同管理牵涉的部门及岗位
行政事业单位的合同管理同时牵涉单位内部外部的多个部门及岗位,外部包括:合同对方当事人、技术及法律领域专家等。内部包括:合同事项发起部门(合同执行部门)、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审计、纪检及财务部门,单位决策层及各部门内部的相关岗位工作人员。
(二)合同管理业务流程
1.合同管理业务流程图
2.流程节点简要说明
五、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的主要风险
狭义的合同风险是指在合同订立、履行、变更、终止的过程中因行为不当给合同当事人造成的利益损失,如合同对象选择不当造成履约困难,合同文本不严谨造成单位合法权益损失,合同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造成合同无效等等。合同风险种类多样,形成原因错综复杂,总体来看,行政事业单位的合同风险主要存在于合同调查、谈判、起草、审批、签订、履行、变更及合同保管等环节。
1. 合同调查立项环节。合同调查立项环节,单位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前期未对合
同事项作出恰当的可行性评估,未对合同事项做出科学决策,立项重复或者不合
理,无法满足单位管理要求;或者是在对合同对象进行背景调查时,·对被调查对象的履约能力和商业信誉未给予恰当评价,将不具备履约能力的对象确定为准合同对象,将具有履约能力的对象排除在准合同之外,无形中加大合同违约风险。
2. 合同协商谈判环节。协商谈判环节的风险主要包括:忽略合同关键条款、对合同
中的关键、重大问题做出不当让步;泄露与合同谈判相关的单位机密。比如:对合同标的物的数、质量、技术标准。价款、酬金支付方式、履约期限、地点、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方法等涉及合同双方权利义务的核心条款做出了不当的让步或遗漏。最终损害单位利益。
3. 合同起草审批环节。在合同文本起草及审批环节,行政事业单位面临的主要风险
包括:合同文本内容存在的不合理、不严密、不完整、不明确、表述不当或者可能引起重大误
解的条款;合同文本内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导致合同无效;在合同审核过或国家产业政策导致合同无效;在合同审核过程中没有发现并纠正合同不当内容和条款。
4. 合同签署生效环节。合同签署生效环节的风险包括:空白法人授权书管理不当,
超越法人授权期限或事项签订合同;合同印章管理不当,为未经过审批流程的合同加盖了合同印章;签署后的合同被篡改;已签署合同未妥善保管,发生合同纠纷时无法举证等。
5. 合同履行环节。合同履行过程汇总的风险主要包括:本单位或对方没有恰当地履行
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发生合同纠纷处理不当损害单位利息;危机时发现对方的违约行为并采取补救措施;对方违约时未及时追究其违约责任。
6. 合同变更、终止环节风险。此环节包括:应当变更合同内容或条款但未及时给予
变更;合同变更未履行内部审批手续至合同变更不当或无效;未达到终止条件的合同终止;合同终止未及时办理相关的手续等。
六、合同管理内部控制的主要措施
1.建立健全内控制度,明确职责分工。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内控制
度,明确设置经济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并根据需要设置合同审核部门,同时应明确归口管理部门以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在合同管理各个环节的职责。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应负责组织合同订立会审、合同档案管理等工作,配合合同执行部门监控合同履行,在发生合同纠纷时协调相关部门介入处理;合同订立事项的发起部门(执行部门)应负责开展合同项目可行性研究、
合同履约对象背景调查,经济事项谈判、合同文本起草、对重大合同提出会审申请等工作,同时也应对部门牵头订立的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控,并在合同发生纠纷时介入处理;合同审核部门负责对拟定的经济合同进行审核,重点关注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经济学和严密性。
2. 建立科学民族的合同决策机制。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科学、民主、高效的合同订
立决策制度,合同订立事项立项前应充分论证项目的必要性,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合订立决策应坚持民主、回避原则、对于部门影响重大或者涉及较高专业技术或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应组织技术、法律、财会等领域的专家参与讨论决策,必要时可聘请外部专家参与相关工作,以确保合同订立周密严谨,最大限度地保障单位单位的合法权益。
3. 完善合同订立审批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建立经济合同订立审批制度,明确合
同在订立。签署、变更、解除等环节的授权审批权限,将单位的审计、纪检、财务等职能部门纳入合同订立审批流程中,与合同事项发起部门(执行部门)及合同归口管理部门一并作为合同审签的环节;明确合同的签署权限;妥善保管印章和空白法人授权书,明确法人授权的期限和事项,防止未经授权擅自以单位名义签
订合同或者是无权越权情况出现。
4. 加强合同履行监控,有效防范违约风险。单位应建立经济合同履行监管制度,明
确由合同执行部门跟踪合同履行情况,遇合同履行困难或合同纠纷由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协调解决;确保合同当事人遵循诚信原则严格履行合同,发现履行隐患时及时反馈,并采取保护性措施;确保在发生合同违约或合同纠纷时,能够迅速反应,在规定时效内依合同约定选择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防止因履约监控缺失损害单位权益。
【关键词】合同 内控 措施阐述 重要性
一、加强对合同管理内部控制措施阐述的意义
对内部控制措施作一阐述,有利于内控人员加深对相应措施的理解和延伸创新措施;进一步提高监督作用;提高风险控制人员对风险预测的能力;更重要是对合同管理制度完善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合同管理内部控制应对措施制定的有力保障
首先,建立健全落合同管理的机构、人员配备和人员培训,建立合同归口审查和分级管理制度;其次,建立合理的内部分工合作机制,及明确合同业务部门和承办人、合同审查部门和承办人、合同批准机构和人员及合同归档部门和承办人的职责;然后,提高相关人员的业务素质,在充分掌握公司经营理念的基础上,从相关专业、财务、法律的综合角度,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最后,合同签约双方秉着诚实守信的原则,严把结算环节,完善合同登记制度。
三、合同管理内部控制应对措施的具体阐述
合同管理中主要存在三大类风险,它们的存在都会使企业的有形和无形利益遭受损害。
(一)第一大类,签订合同方面:
1.对于“未订立合同或合同对方主体资格未达要求,可能导致企业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风险,在经济活动中,发生的可能性较少,但是某些外包主体还就是发生过。在我从事财务工作的山西吕梁某地煤矿,当时,为了加快资源整合推进速度,该煤矿执行“先上车,后买票”的原则,山西大同一支施工经验丰富的井巷掘进队,在不具备主要施工资格的条件下,为该矿盲目施工,半年后,向矿方结算施工进度款,掘井队才发现双方从未订立合同,进而发现由于自己无相关资质,不具备法人资格,不具备订立合同的能力,造成千万元的经济损失。所以,企业对外发生经济行为,必须先订立书面合同,而且合同订立前,应当充分了解合同对方的主体资格、信用状况等有关内容,确保对方当事人具备履约能力,还有,对于应签订书面合同而未签订的,财会部门有权拒绝付款,并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
2.对于“未经授权对外订立合同或合同内容存在重大疏漏和欺诈,可能导致企业合法权益遭受损害”的风险,虽然未经授权订立合同一般被认定为无效合同,但《合同法》规定“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权的,该行为有效,这样就会对企业造成损害”,为此,主要针对合同订立人员,进行考察和素质教育、懂法知法;办理合同章加盖前,必须首先确保合同已经被合理编号与审批,并且企业法人及经授权的人已经在合同上签署或加盖个人印章,合同章加盖后,保管人员应立即收回并妥善保管。与此同时,做好合同章的使用登记以备查。倘若遗失或被盗,应立即采取妥善措施并报告负责人,尽可能将影响和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授权书要按规定程序办理,同时要实行备案制度和超过规定时限及时收回的要求。对于可能存在的疏漏或欺诈,应当组织法律、技术、财会等专业人员参与谈判,谈判过程中重要事项和参与人员的主要意见,应予以记录并妥善保存,这样,根据协商谈判的结果,按照自愿、公平的原则,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拟定合同文本,做到条款内容完整,表达严谨准确,相关手续齐备。合同订立后,应当对合同文本进行严格审核,对影响重大或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文本,组织内部相关部门进行审核,根据不同意见,认真研究,慎重对待,必要时,需对合同条款作出修改。
(二)第二大类,履行合同方面
对于“合同未全面履行或监控不当,可能导致企业诉讼失败、经济利益受损”的风险,单位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严格履行合同,未按合同条款履行的,财会部门有权拒绝付款。对合同履行实施监控,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先失公平、条款有误或对方有欺诈行为等情况,或因政策调整、市场变化等客观因素,导致企业利益受损,应当按规定程序及时报告,并经双方协商一致,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办理合同变更或解除事宜。其实,合同能不能履行,对其监控到不到位很重要。人们往往只注重合同数量、金额,对合同规定双方权利和义务及附加条件,忽略不计,但合同纠纷常常就在忽略的地方出现,发生时,经常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和声誉等方面不可估量的损失。
(三)第三大类,合同纠纷处理方面
对于“合同纠纷处理不当,可能损害企业信誉和形象”的风险,企业应当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规定实效内与对方当事人 协商并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及时报告。若经协商一致的,双方应当签订补充书面协议;若经协商无法解决的,应当根据合同约定选择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另外,合同纠纷既然已发生,说明该合同为不成功合同。亡羊补牢,为时不晚,企业应当组织法律等相关专业人员,精细策划,制定方案,积极应对外来诉讼,力求把损失降到最小程度。
另外,在合同修改方面,应采取的措施,1、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审核程序与合同订立前审核程序相同。2、对于合同订立、履行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应当追究有关机构或人员的责任。3、若对方违约的,应当按合同条款约定收取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企业损失时,应当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必要时应当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若自身违约的,应当由合同承办部门以书面形式报告企业有关负责人,经批准后履行相关赔偿责任。
企业在合同签订与履行的过程中,都会潜伏着各类风险因素。总体来讲导致合同风险的既有外部因素,又有企业内部因素。只有通过全面的分析与评估,并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才能将风险控制在预期范围内。通常企业的合同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1.1营运风险
这类风险是指企业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如果在合同管理过程中出现某一环节的管理失误或缺失,所引起的预期目标无法实现或产生重要经济损失。通常营运风险的主要原因有,业务评价不完整、不正确,导致决策失误,这一点主要表现在合同需求与业务目标不一致,合同审核不当以及定价策略失误等方面;在合同制定时,如果存在合同条款不严谨、不合理,合同双方权利及义务表述不清,违约责任划分不明确等问题,所导致的经济损失及纠纷等;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双方沟通不及时或相关信息缺失,也会带来一定的营运风险;另外,如果合同一方无法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进而造成对方经济损失,或者自身违约需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等违约风险也随时存在。
1.2财务风险
财务风险是指企业在签订与执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由于合同条款或合同方信用等原因而产生收益偏差、经济损失风险。导致企业出现财务风险的主要原因为:没能合理的对预算进行制定,不能对成本进行有效的控制;合同的支付条件、付款进度、结算审核等不合理、不准确,导致资金占用增加或产生资金损失;合同双方在约定各方的权利及义务时,如果约定不清,有可能产生额外的费用,进而导致成本控制失利;另外,在税收方面对可能产生的税费没有考虑全面,对哪一方该承担哪部分的税款没有约定清楚所导致的经济损失。
1.3合规风险
合规风险是指,企业在订阅与履行合同的过程中,不能够全面考虑到相关的法律法规、执行标准以及行业规范等,所受到的法律制裁或处罚,甚至引发重大经济损失或声誉损失。在合同管理方面主要存在的合规风险有:在订立合同时,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合同有可能被确认为无效,同时还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对合同主体进行选择时,并不具备合同所需要的资质,因此项目质量或产品质量不能得到有效的保证;在合同审核期间不能认真审核,审核流程或审核工作不能严格执行,导致企业利益受损;另外,一些人员违反制度、,甚至侵吞公款、接受贿赂等现象也会造成合规风险的产生。
2合同的内部控制对策
企业在进行内部控制时,相关的制度与管理流程应该覆盖到合同管理的全过程当中,实施精细化管理,尤其要对可能产生较大风险的因素进行重点控制。笔者结合多年合同管理经验,对合同管理过程中的具体控制措施提出相应看法:
2.1准备阶段的合同管理及控制措施
在准备阶段首先需要建立起系统的合同需求申请制度,对未经批准的需求进行严格控制,以保证合同需求能够符合企业的实际;对市场行情、行业信息等相关情况进行深入调查,对合同主体的合法性、履约能力及资质等情况进行核实,并对相关信息进行分析、比选,对合同的谈判策略进行拟订。并建立起信用资料库以及一系列的评价机制与管理制度;将合同资金纳入到全面的预算管理之内,在进行合同谈判定价时,合同预算是基础,也是成本控制的依据;另外,还需要建立起相应的合同文本示范文库,针对合同类型的不同,编写出标准化的合同文本格式,合同文本的建立必须在合法、公平、合理的基础之上。在进行合同谈判前,主动向对方提供本单位的合同文本,并争取让对方接受,对于存在分歧或事项不明确的条款,应该留待谈判阶段进行协商。
2.2签订阶段的合同管理及控制措施
对于重要、重大的项目合同,应该由技术部门、财务部门以及法律部门等组成谈判小组,对合同价格、付款方式、技术要求、违约责任、变更处理等主要内容进行重点解决;谈判小组应该对权限范围内的各类事项作出合理决策;对谈判的过程及结果进行详细记录,并由谈判各方统一签字;在合同文本形成之后,应该由企业的相关职能部门或管理人员进行严格审核,审核的内部不仅要包括合同的合法性及可行性,还需要考虑合同的经济性;建立健全合同的分级授权等管理制度,在限额范围内批准签订合同,但限额范围外的合同,需要经过有管理权限的上级部门进行审核。当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以后,相关管理人员应该根据相关条例对合同审批文件、合同编号等进行核对与确认;另外,还应该建立完善的合同档案管理体系,对合同档案进行妥善保管。在合同签订之后,应该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合同正本移交给档案管理人员进行归档,其中如果有涉及财务收支的合同,必须保存一份原件,作为财务记账依据。
2.3履行阶段的合同管理及控制措施
在合同履行期间,需要建立起相应的合同管理台账,对合同内容、金额、付款方式以及执行重点等情况进行记录。并对合同双方的履行情况进行实时监控。近年来,随着合同管理工作越来越庞大化、复杂化,很多企业都会请一些有资质的软件公司结合企业实际情况,来定制开发一套有效的合同财务管理软件,以便提高合同管理、审查及协调等工作的效率;在合同签订之后,合同主管部门还需要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对合同的相关条款进行进一步的分析,以便及时对合同履行阶段的风险进行预测及防范;如果出现重大环境变化,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该及时与合同单位进行有效沟通与协商,同时,根据变更条款,签订变更补充合同或解除合同;另外,还需要建立起相应的合同纠纷处理机制,在协商无法进行时,由法律部门根据合同纠纷进行依法处理,并在处理完后,对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归档。
3结论
房地产企业和其他企业之间的经济往来,一般都是通过合同的形式来进行交易的,所以如何在内部控制中做好合同管理工作就显得尤其重要。在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的今天,房地产企业应当以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作为基本的背景,在此基础之上进行的合同管理则会有效提升其合同管理的效率。
一、房地产企业合同管理常见的问题
(一)合同内容不严谨
当前,在我国大部分房地产公司中,都有着较高的合同签订率,其注重的也往往是以经济交易为基础的合同,但是这其中却忽略了合同的严谨性,造成了一些不法行为有机可乘。一方面,合同中的条款不够完善,由于对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没有进行明确的表述,对于违约的责任也表达的模糊不清;另一方面是合同的表述存在着一些错误。由于合同的文本没有使用规范性的格式,在表达的过程中,要么烦琐冗长,要么太过于间断,容易造成合同发生歧义,使房地产企业承担一定的风险。
(二)缺乏对合同管理正确的认识
在很多企业中,都提高了对合同签订的重视,但是却忽略了合同签订之后在执行和控制方面的管理,比如有的合同管理人员将合同交给相关的项目管理人员,但是却没有进行详细的交流,更没有经过严格的监督和审查。从而,造成了合同的签订与执行之间经常脱节的现象,使得其他人员对于合同的具体内容没有全面的了解。导致了在项目的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就容易出现与合同不相符的现象和纠纷。
(三)合同执行过程中忽视监管
必要的监管能够保证合同顺利的执行,能够降低企业运营中的风险。然而在实际工作中,却有很多企业忽略了对合同的有效监管,没有针对合同监管建立起相应的调整和控制体系,或者是由于管理的不够科学和规范,使得控制制度无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我们应当看到,合同的管理不是一个部门或者是一个人员的责任,它需要企业中多个部门和岗位进行合作与协调共同完成,只有这样才能够确保企业合同的有效执行,确保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
二、规范房地产公司合同管理的建议
(一)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
房地产企业要结合自身的行业特点,在国家法律法规的指导下,建立和健全有效的合同管理制度。以企业的发展战略作为根本出发点,在此基础上对合同进行全面的管理,制定合同的管理、审查等制度,并且对合同签订之前的准备工作、合同签订的过程以及合同执行的过程、执行后的评估等进行全面的管理,确保合同管理过程中的每个环节都能够顺利的进行,并且确保每个环节之间实现有效的衔接。另外,在合同管理制度中,应当确保合同的内容符合规范,通过对合同的有效管理,能够对企业内部进行明确的权责和分工。
(二)设立规范的组织机构
作为房地产公司,要以全面管理和全员参与作为基本原则,对合同管理部门进行全面的管理。首先需要在思想上进行统一,提高管理者对合同管理的重视程度,并且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选用具备熟练的业务以及较强的思想政治素质的人员,将他们分配到合同管理的各个岗位中,使合同管理的队伍不断壮大。合同管理部门要以企业发展的实际情况为准,对企业合同管理的具体模式和内容进行确定,并且将具体的合同管理制度以及合同的签订与监督等制度进行确立,对合同管理部门的人员定期组织学习和培训,使他们的综合素质得到不断提升,从整体上提高合同管理部门的管理效率。
(三)加强对合同管理的监督
房地产企业需要加强对合同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督工作。事前指的是合同签订之前的准备阶段,需要做好各方面的防范工作。事中则主要指的是合同的执行过程,防止出现违约的情况。房地产企业的合同管理人员,应当深入到部门的具体工作中,对合同记录进行定期的检查,对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确保能够及时发现并且及时解决问题,这样既能够确保合同双方的权利不受侵犯,也能够对合同双方都产生一个约束作用,督促他们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履行义务。事后则主要是对合同执行情况的反馈,通过分析,加强对合同的管理。
三、结束语
在房地产企业中,对合同进行有效的管理是十分重要的,本文则主要分析了基于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下,当前房地产企业合同管理中的不足之处,并且提出了几点建议,以期能够为房地产企业的发展提供可行性建议,不断增强房地产公司合同管理的效率,提高房地产公司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促进我国房地产行业持续、稳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聂锐,陶学禹,李若仁.合同管理效果综合评价的研究[J].煤炭经济研究.2004(11).
[2]张成.加强合同管理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J].航天工业管理.2001(09).
关键词:医院内部控制;经济合同;合同管理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明确相互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其建立在平等、互惠、公平、诚信的基础上。合同在现代复杂的经济活动中是重要的契约形式。经济活动越活跃,签订的经济合同越多。企业对外发生经济行为,除即时即清方式外,均应订立书面合同。由于医院长期以来是公益性的社会团体,对于合同管理的概念意识淡薄,缺乏先进的系统管理理念,存在诸多弊端和问题,因此加强合同监管势在必行。
一、医院合同管理存在问题
1.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
部分医院在合同签订前未认真审核对方的主体资格,且没有制定必要的会签制度,致使签订的合同在内容上存在疏漏。合同常出现内容不完整,表达不准确,条款不全面等现象。不仅影响了合同效力,且容易引发合同争议。医院财务未设立专门岗位管理合同,合同管理人员没有系统学习过合同法,法律意识淡薄,责任心较低,导致医院订立出无效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2.合同格式不统一
医院的合同种类较多,但却没有针对各类经济业务的格式合同文本,一般都是以对方单位提供的样本为合同文本。由于此类文本大多由对方单位拟定,因此会在相关条款上显失公平,给医院造成损失。
3.合同监控不严格
合同履行过程中,管理人员监控不严格,导致合同履行不全面,使医院陷入诉讼困境。合同产生纠纷时,由于缺乏法律知识,处理不当,致使医院声誉和利益遭受损失。
二、医院合同管理总方针
经济合同管理就是对整个交易过程实行监控的行为。具体来说,事前管理就是在签订合同前对合同的抗风险性进行严格控制;事中管理就是合同履行过程的监督;事后管理就是合同履行完成后后续问题管理。合同管理的目的就是规范医院的经营行为,提高经济效益,防范市场风险。
首先,医院应该确定经济合同的归口管理部门。根据卫生部颁布《医疗机构财务内控制度规定(试行)》,由于医院财务部门是合同付款的最终部门,因此作为合同的归口管理部门是恰当的。财务部内应设专门岗位负责全院的合同汇总管理。严禁不具备法人主体资格的部门直接或间接借用法人名义对外签订经济合同,以维护单位的合法权益,确保对外签订经济活动的合法、合规。医院应设相关规定以规范合同签订前各管理部门及其职责。
其次,医院应制定出合同拟定、审批、执行等环节的具体程序和要求,定期检查和评价合同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如可制定如下合同签订流程图:
其中,各经济活动部门是经济合同的承办部门,院长办公室是合同章的主管部门,财务处是经济合同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审核和合同文本归档管理,纪检办公室、审计处是经济合同的监督部门,医院聘请的法律顾问负责对合同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在合同会签审核应同时提交的资料有:合同签订审核表;合同文本;其他文本(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招投标文件、询价资料、报价单)等。
三、合同订立和履行过程中的具体风险控制点及控制措施
1.合同签订前应办理相关的立项申请手续
立项申请由各使用部门填写,申请内容包括:合同的内容、数量、价格、估算的金额等。申请经院领导审批通过后,由承办科室会同医院的财务、审计部门进行细致的市场调研。对于不需要进行集中采购的单项或批量金额达到50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项目、金额1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需进行社会公开招标;对于金额50万元以下10万元以上的项目,部分医院规定需要组织医院办公会或党委会决定项目的立项申请。承办科室在提出申请前不得分解数额较大的经济项目。
2.对对方主体资格的合法性进行考察
合同订立前,承办部门及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应当充分了解对方主体资格是否合法。合法的主体是整个交易的基础,如果主体不合法,会使整个交易处于不稳定状态,随时可能导致合同终止履行。主体资格考察的大致内容有:营业执照是否真实有效,资质及等级证书,审查法人证书及法人委托证书,自然人的检查身份证明或其他证明身份的证件,其他组织或合伙企业检查其执照等。
其次,还要考察对方的信用状况,包括: 对方的社会信誉和履约能力,核实对方的资产(资金)证明,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及近三年是否有重大违约,是否涉及重大经济纠纷或经济犯罪案件等不良记录等。医院应该制定详尽的调查方案和注意事项,使医院占据主动地位。部门经办人审核完成后,应留存复印件,归档保存。合同双方谈判时,必须有两人以上参加,不得由一人办理合同业务的全过程。对于影响重大,涉及金额较高的专业或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应当组织法律、技术、财会等专业人员参与谈判。谈判过程中的重要事项和参与人员的主要意见应予以记录并妥善保存,作为编制合同条款的依据。
3.严格审核合同文本,实行合同示范文本制度
医院应对合同文本进行严格的审核,并实行合同示范文本制度。凡已有统一示范文本的,应按照示范文本补充有关专用条款后拟定合同文本。无统一示范文本的,由合同承办部门组织草拟合同文本。所有合同文本均应按合同审批程序报批。
在制定合同文本的过程中重点关注合同内容的规范性,法定要素的齐全性,违约责任等关键条款的明确性及签章填写的规范性等。对于重大的或复杂的合同文本,应当组织内部相关部门进行审核。相关部门提出不同意见的,应当谨慎对待,必要时对主要条款进行修改。
医院订立的经济合同由承办部门提出,经主管领导审核同意后交财务、审计、纪检、法律顾问审核监督并签署意见,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的委托人签订,加盖医院合同专用章。涉及重大事项的需上报院长办公会讨论。授权签署的合同,应由院长签署授权委托书。医院的经济合同一般应签署六份,双方各执三份。财务处、院长办公室、承办科室各留存一份。财务处为合同最终存档部门,应留存正本。财务处合同管理人员对合同按科室分类归档,并对每份合同逐一编号保存。编号可以以日期结合承办部门进行分类。
4.关注合同管理的规范性
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及合同的承办部门,应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制。实行专人登记保管,避免因不及时归档造成合同遗失的问题,健全合同签订部门与财务部门的沟通机制,避免经济业务与会计核算脱节。同时,应针对不同性质的经济业务,按其合同条款严格把关,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对合同履行实施有效的监控。关注合同执行的规范性,强化合同执行力度,及时主张权利并承担义务,对于特殊事项应及时签订补充协议或修订合同文本。
5.加强合同专用章的管理
医院的合同章保管制度应充分运用不相容职责相分离的原则,发挥部门间的监督制约机制,做到合同管理与合同专用章管理岗位相分离。经过会签程序的合同由承办科室的经办人持合同原件与经济合同审批表到合同专用章的管理部门盖章才能生效。对于未经过会签及未经合同归口管理部门编号的合同,不予盖合同章。合同专用章由医院统一刻制,严格按照授权范围使用。医院对外签订的合同一律使用合同专用章,其他印章无效,否则财务部门不予付款。对于多页的合同还需加盖骑缝章,防止合同丢页、漏页。
6.加强合同付款管理
财务部门办理合同付款时,合同管理岗人员应当根据合同条款审核后办理。对于按规定应该签订合同却没有签订合同的,及未按规定进行会签的合同的,财务部门有权拒付。对未按条款进行付款履约的,财会部门也有权拒绝付款。
7.建立合同的归档、保管与查阅制度
承办部门应配合财务部门定期对合同进行清理核对工作。如有遗失、毁损要查明原因,及时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合同原件在无特殊的情况下不得外借。如有关人员应工作需要确需查阅,需经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以复印件借出,并办理登记手续。
8.定期对合同履行、管理情况进行评估
医院应按照内部控制的要求,每年至少对合同履行、管理情况进行评估一次。医院合同管理部门应及时检查合同管理制度的运行情况及其效果,对不适应实际情况的制度提出修订和完善意见。当合同终止或履行完毕,应对该合同签订和履行各环节存在的问题和采取的措施是否适当进行评估,对存在的问题应分析原因,追查责任人。
总之,在医院经济合同的管理中,应以合同法及合同内部控制规范作为工作的指引。对经济合同实行动态的、全过程的跟踪管理。合同管理的相关人员在合同的每个环节,都要严格把关,以提高自身管理水平及业务素质,促进医院经济活动健康有序的蓬勃发展。
参考文献:
[1]陈 凌:探析医院经济合同管理[J].江苏卫生事业管理,2010(1):62-63.
[2]王凯戎:注重合同管理 维护财产权益[J].中国医院,2006(1):48-50.
【关键词】规范合同管理;加强企业内控
合同,是指企业与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等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企业应当加强合同管理,确定合同归口管理部门,明确合同拟定、审批、执行等环节的程序和要求,定期检查和评价合同管理中的薄弱环节,采取相应控制措施,促进合同有效履行,切实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下面,笔者结合企业加工实际,从合同订立和合同履行环节的关键控制点以及采取的控制措施作一浅析:
一、合同订立环节的关键控制点及控制措施
(一)企业对外发生经济业务,应当订立书面合同
企业应当根据协议、谈判的结果,拟订合同文本,按照自愿、公平原则,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做到条款内容完整,表述严谨准确,相关手续齐备,避免出现重大疏漏,合同文本一般由业务承办部门起草,法律部门审核。笔者单位从事服装承揽加工业务,由于服装加工款多量小,基于相互信任,在加工时初步协商了一个价格,而合同有时未及时签订,以至于到月底结算时价格还没有确定,这样给结账催款带来不便,而且这样也有潜在风险,因为服装已加工完毕,而加工费还不能确定,容易发生纠纷。
(二)合同订立过程中需关注几个问题
加工企业采购、销售、工程建设、业务外包、担保等业务均应订立书面合同。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应关注:1、格式条款。格式条款是指一方当事人为了与不特定多数人订立合同重复使用而单方面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不允许对方协商变更的条款。格式条款的适用可以简化签约程序,加快交易速度,减少交易成本,避免道德风险,因此,往往有利于交易双方当事人。《合同法》对格式条款的效力及解释作有特别规定,以保证合同相对人的合法权益:(1)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已尽合理提示及说明义务承担举证责任。(2)格式条款具有《合同法》规定的合同无效和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3)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服装承揽加工合同因使用频繁,多数情况下使用格式条款,不论是定作方还是承揽方提供,都应注意理解格式条款的内容。2、定金和违约金。定金,系以确保合同的履行为目的,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前后,合同履行前预先交付于另一方的金钱或者其他代替物的法律制度。给付定金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如果超过20%的,超过部分无效。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适用定金罚则。违约金,是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法律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货币。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在同一合同中,如果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在一方违约时,当事人只能选择适用违约金条款或者定金条款,不能同时要求适用两个条款。3、承揽合同。目前监狱企业加工业,频繁签订的就是承揽合同。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合同是双务、有偿、诺成的合同。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合同约定由承揽人提供材料的,承揽人应当按照约定选用材料,并接受定作人检验。合同约定由定作人提供材料的,定作人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材料。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材料,应当及时检验,发现不符合约定时,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更换、补齐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承揽人不得擅自更换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不得更换不需要修理的零部件。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等价款的,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这是承揽合同的一个特点。因承揽合同是为满足定作人的特殊需要订立的,订立合同后其如需要改变,应允许定作人解除合同,以免给其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定作人因此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监狱企业加工业目前多数情况下是定作人提供材料,但随着加工产业的延伸,自己提供材料的情况也有所增加,因此要把握好承揽合同各方的权利义务,维护企业的自身利益。
(三)企业应当对合同文本进行严格审核
重点关注合同的主体、内容和形式是否合法,合同内容是否符合企业的经济利益,对方当事人是否具有履约能力,合同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条款是否明确,并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与对方当事人签署合同。
1.企业应当建立合同会审制度。合同承办部门应当将起草的合同文本交由合同关键条款涉及的其他专业部门和法律部门会同审核并出具书面意见。合同审核的重点订要包括:经济性、可行性、严密性、合法性。正式对外订立的合同,应当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由其授权的人签名或加盖有关印章。2.关于“三重一大”事项。企业的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及大额资金支付业务,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实行集体决策审批或者联签制度,任何个人不得单独进行决策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策意见。“三重一大”的具体标准由企业自行确定。笔者认为,监狱企业重大的承揽、工程建设、采购及对外担保等应当按照“三重一大”事项的原则处理,实行集体决策。比如重大的工程项目合同,应当报经董事会或类似决策机构集体审议和批准。总会计师或分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应当参与项目合同决策,严禁任何个人单独决策工程项目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策意见。
(四)企业应建立合同专用章的保管制度并加强合同信息安全保密工作
合同经编号、审批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由其授权的人签署后,方可加盖合同专用章,对于重要合同,原则上应与合同对方当事人当面签订。单位对加盖公章的空白合同应当进行严格管理,防范业务人员利用加盖公章空白合同带来的风险。未经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合同订立与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
二、合同履行环节的关键控制及控制措施
(一)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有显失公平,条款有误或对方有欺诈行为等情形,或因政策调整、市场变化等客观因素,已经或可能导致企业利益受损,应当按规定程序及时报告,并经双方协商一致,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办理合同变更或解除事宜。
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当由合同双方达成书面协议。变更或解除合同的程序与合同订立前的审核程序相同。企业应当健全合同管理考核与责任追究制度。对合同订立、履行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应当追究有关机构或人员的责任。企业应当建立合同违约处理制度。对方违约的情形,应当按合同条款约定收取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企业损失时,应当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必要时应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企业自身违约的情形,应当由合同承办部门以书面形式报告企业有关负责人,经批准后履行相应赔偿责任。
(二)企业财会部门应当根据合同条款审核后办理结算业务。
未按合同条款履约的,或应签订书面合同而未签订的,财会部门有权拒绝付款,并及时向企业有关负责人报告。加工企业除采购、工程等合同应送一份于财务部门外,每份承揽合同都要留存一份于财务部门,据以办理开票结算。
参考文献:
[1]《高级会计实务》教材.
关键词:合同 内部控制 合同管理
企业合同管理是指企业对以自身为当事人的合同依法进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以及审查、监督、控制等一系列行为的总称。其中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是合同管理的内容;审查、监督、控制是合同管理的手段。合同管理必须是全过程的、系统性的、动态性的。
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现代企业管理的一个核心内容,对市场来说,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在于:实现企业对市场的承诺,承担社会责任,体现企业的诚信,提升企业的品牌形象,使企业更牢固的立足市场。对企业而言,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在于:使企业的生产经营与市场接轨,满足市场的需要,提高企业适应市场和参与市场的竞争能力;同时,使企业在履约过程中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避免和减少企业损失,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一、建立健全的合同机构
首先,落实合同管理的机构、人员配备和人员培训,建立合同归口审查和分级管理制度,使合同管理逐步规范化、制度化;其次,明确合同业务部门和承办人、合同审查部门和承办人、合同批准机构和人员及合同归档部门和承办人的职责;最后,规章制度一经制定,除了严格遵照执行外,还应有相应的措施以保证该项制度的得以更新。
二、建立静态和动态相结合的合同管理制度
采取静态和动态相结合的管理方式,以减少合同管理中期和后期争议的发生及避免措施建立的滞后性,对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全程跟踪。在合同纠纷处理完毕后,公司应对整个事件过程做出评估和总结,在根据成因分清责任基础上实行责任追究制。
健全的合同管理将能有效地防止决策的随意性、准确地分析和判断交易对手、设计出技术性条款、妥善处理履行中出现的问题、合法合理地解决纠纷等。合同管理能力的提升能有效地避免不必要的争议和诉讼出现,而且相比诉讼,合同管理的成本也小得多,同时,其还能化解不特定的法律风险出现。因此,提升合同管理能力和完善合同管理制度是公司追求的终极目标,是公司合规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司“重合同、守信用”企业文化形象的体现,更是公司依法治企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有力保障。
三、完善合同签署程序
1.合同订立前,企业应当进行合同调查,充分了解合同对方的主体资格、信用状况等有关情况,确保对方当事人具备履约能力。
主要管控措施:第一,审查被调查对象的身份证件、法人登记证书、资质证明、授权委托书等证明原件,必要时,可通过发证机关查询证书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关注授权人的行为是否在其被授权范围内,在充分收集相关证据的基础上评价主体资格是否恰当;第二,获取调查对象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以往交易记录等财务和非财务信息,分析其获利能力、偿债能力和营运能力,评估其财务风险和信用状况,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持续关注其资信变化,建立和及时更新合同对方的商业信用档案;第三,对被调查对象进行现场调查,实地了解和全面评估其生产能力、技术水平、产品类别和质量等生产经营情况,分析其合同履约能力;第四,与被调查对象的主要供应商、客户、开户银行、主管税务机关和工商管理部门等沟通,了解其生产经营、商业信誉、履约能力等情况。
2.初步确定合同对象后,企业内部的合同承办部门将在授权范围内与对方进行合同谈判,按照自愿、公平原则,磋商合同内容和条款,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主要管控措施:第一,收集谈判对手资料,充分熟悉谈判对手情况,研究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监管、产业政策、同类产品或服务价格等与谈判内容相关的信息,正确制定本企业谈判策略;第二,关注合同核心内容、条款和关键细节,具体包括合同标的的数量、质量或技术标准,合同价格的确定方式与支付方式等;第三,对于影响重大、涉及较高专业技术或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组织法律、技术、财会等专业人员参与谈判;第四,必要时可聘请外部专家参与相关工作,并充分了解外部专家的专业资质、胜任能力和职业道德情况;第五,对谈判过程中的重要事项和参与谈判人员的主要意见,予以记录并妥善保存,作为避免合同舞弊的重要手段和责任追究的依据。
3.企业在合同谈判后,根据协商谈判结果,拟定合同文本。主要管控措施:第一,企业对外发生经济行为,除即时结清方式外,应当订立书面合同;第二,严格审核合同需求与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企业整体战略目标的关系,保证其协调一致;考察合同是否以生产经营计划、项目立项书等为依据,确保完成具体业务经营目标;第三,合同文本一般由业务承办部门起草,法律部门审核;重大合同或法律关系复杂的特殊合同应当由法律部门参与起草。国家或行业有合同示范文本的,可以优先选用,但对涉及权利义务关系的条款应当进行认真审查,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修改。各部门应当各司其职,保证合同内容和条款的完整准确;第四,通过统一归口管理和授权审批制度,严格合同管理,防止通过化整为零等方式故意规避招标的做法和越权行为;第五,由签约对方起草的合同,企业应当认真审查,确保合同内容准确反映企业诉求和谈判达成的一致意见,特别留意“其他约定事项”等需要补充填写的栏目,如不存在其他约定事项时注明“此处空白”或“无其他约定”,防止合同后续被篡改。
4.合同文本拟定完成后,企业应进行严格的审核。主要管控措施:第一,审核人员应当对合同文本的合法性、经济性、可行性和严密性进行重点审核,关注合同的主体、内容和形式是否合法,合同内容是否符合企业的经济利益,对方当事人是否具有履约能力,合同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条款是否明确等;第二,建立会审制度,对影响重大或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文本,组织财会部门、内部审计部、法律部、业务关联的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内部相关部门应当认真履行职责;第三,慎重对待审核意见,认真分析研究,慎重对待,对审核意见准确无误地加以记录,必要时对合同条款做出修改并再次提交审核。
5.合同作为企业承担独立民事责任、履行权利义务的重要依据,是企业管理活动的重要痕迹,也是企业风险管理的主要载体,为此,合同管理内部控制指引强调企业应当建立合同管理的后评估制度。企业应当建立合同履行情况评估制度,至少于每年年末对合同履行的总体情况和重大合同履行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对分析评估中发现合同履行中存在的不足,应当及时加以改进。企业是中国经济成长的重要基础,合同的管理在企业中占据主导位置,完善的合同管理可以使企业双方达到一种双赢的局面,合同与企业好比人类与腿,只有“腿”达到最好状态,健康完善才能使企业站稳、行走、奔跑。拥有良好的合同管理也可使企业逐步的强大与完善,能在今后的发展中为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发挥更重要的作用。
由此可见,我们只有依法实施规范的合同管理,对违反制度的行为作坚决斗争,全面履行合同,我们还要实现合同管理信息化,只有这样,才可以维护企业的良好信誉、合理规避市场风险、保证其顺利实现预定的经营目标,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进而促进企业的事业不断发展和完善。
参考文献
[1]张晓远.《项目合同管理》.机械工业出版社.2008年10月.
摘 要:合同是企业进行经济活动的重要法律文件,同时也是产生争议和纠纷的根源,企业需要建立一系列制度体系和机制保障来完善合同管理,促进合同管理的作用得到有效发挥,使企业在履约过程中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避免和减少企业损失,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关键词:合同 合同管理 诚实信用 登记管理
合同是企业与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等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企业合同管理是指企业对以自身为当事人的合同依法进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以及审查、监督、控制等一系列行为的总称。合同的管理也成为企业发展的一个重要组成步骤,加强合同管理,有利于规范、约束市场主体交易行为,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秩序。
一、企业合同管理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问题
1.在合同签订前错误判断被调查对象的信用状况,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没有持续关注对方的资信变化,致使企业蒙受损失。对被调查对象的履约能力给出不当评价,将不具备履约能力的对象确定为准合同对象,或将具有履约能力的对象排除在准合同对象之外。
2.合同法制观念淡薄,风险意识差,重大的经济行为仅靠个别领导表态或一纸“意向书”,不签订合同就开始履行,一旦发生纠纷,企业的合法权益很难得到保护。
3.忽略合同重大问题或在重大问题上做出不当让步。谈判经验不足,缺乏技术、法律和财务知识的支撑,导致企业利益损失。泄露本企业谈判策略,导致企业在谈判中处于不利地位。
4.选择不恰当的合同形式,合同与国家法律法规、行业产业政策、企业总体战略目标或特定业务经营目标发生冲突。合同内容和条款不完整、表述不严谨准确,或存在重大疏漏和欺诈,导致企业合法利益受损。有意拆分合同规避合同管理规定等。对于合同文本须报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审查或备案的,未履行相应程序。
5.合同审核人员因专业素质或工作态度原因未能发现合同文本中的不当内容和条款。审核人员虽然通过审核发现问题但未提出恰当的修订意见。合同起草人员没有根据审核人员的改进意见修改合同,导致合同中的不当内容和条款未被纠正。
6.企业或合同对方当事人没有恰当地履行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合同生效后,对合同条款未明确约定的事项没有及时协议补充,导致合同无法正常履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能及时发现已经或可能导致企业利益受损情况,或未能采取有效措施。合同纠纷处理不当,导致企业遭受外部处罚、诉讼失败,损害企业利益、信誉和形象等。
二、加强企业合同管理内部控制的措施
(一)建立健全的合同机构
合理的合同管理模式不应是针对某个时点、不应是静态的、也不仅仅是某个部门的事务,而应该是连续、动态、相关责任部门共同的管理过程,其中包括:对合同相对人资信状况的调查、合同条款的谈判、合同样本的起草和制定、技术性条款的设立、特别条款的约定、争议事项解决机制的设立、合同的签订、合同的履行及争议发生时相关部门的联动等一系列环节。
合同的法律审查就是围绕这一系列具体环节而展开的风险预防和实时控制活动,是整个合同管理的核心,但其也离不开相关部门依各自职责和从各自角度的密切合作。在具体操作上,对合同管理实行归口、分级、划块管理模式;合同归口管理部门为合同一级管理部门;负责为业务部门提供法律服务,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和考核合同管理情况,参与重大合同的论证、谈判、起草、审查、签订及合同纠纷的处理,统一管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公证事宜,负责合同备案文本的管理,考核合同管理人员,组织合同管理知识培训等;各业务部门为合同二级管理部门,负责本部门的合同立项、可行性调查、文本草拟、签订、履行、争议解决和履行过程中的档案管理等,并向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定期汇总、上报合同履行情况;相关部门负责合同专用章的使用及合同履行完成后的文本归档工作。
(二)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
一要选好合同审查和管理的专职人员;二要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责、权、利。除此之外还应加强业务和法律培训,通过学习培训,使得公司全员都能掌握基本合同常识和签约技巧。例如,能认识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和有效合同的差别;在合同签署过程中,合同承办人会有意识地看拟盖章的合同全部条款是否与已审查的合同条款相一致,合同对方加盖的公章是否为有效的公章(而不是加盖部门章,分公司是否获得总公司授权,签字的经办人是否有有效的授权书),加盖的公章是否清晰可辨及拟盖章处的合同主体名称是否与合同约定权利义务一致(如有的合同保证人名称被变更见证人),在合同文本上修改过的地方对方当事人是否盖公章予以确认;此外,还能加强和提高防诈骗(刑事)、反欺诈(民事)的识别能力等等。
(三)企业应当与合同对方当事人一起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1.强化对合同履行情况及效果的检查、分析和验收,全面适当执行本企业义务,敦促对方积极执行合同,确保合同全面有效履行。
2.对合同对方的合同履行情况实施有效监控,一旦发现有违约可能或违约行为,应当及时提示风险,并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将合同损失降到最低。
3.根据需要及时补充、变更甚至解除合同。一是对于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内容,通过双方协商一致对原有合同进行补充,无法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二是对于显失公平、条款有误或存在欺诈行为的合同,以及因政策调整、市场变化等客观因素已经或可能导致企业利益受损的合同,按规定程序及时报告,并经双方协商一致,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办理合同变更或解除事宜;三是对方当事人提出中止、转让、解除合同的,造成企业经济损失的,应向对方当事人书面提出索赔。
4.加强合同纠纷管理,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应当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规定时效内与对方当事人协商并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及时报告。合同纠纷经协商一致的,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协议;合同纠纷经协商无法解决的,根据合同约定选择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企业内部授权处理合同纠纷,应当签署授权委托书。纠纷处理过程中,未经授权批准,相关经办人员不得向对方当事人做出实质性答复或承诺。
(四)严把合同结算的重要环节
合同结算既是对合同签订的审查,也是对合同执行的监督,一般由财会部门负责办理。主要管控措施:(1)财会部门应当在审核合同条款后办理结算业务,按照合同规定付款,及时催收到期欠款;(2)未按合同条款履约或应签订书面合同而未签订的,财会部门有权拒绝付款,并及时向企业有关负责人报告。
(五)完善合同登记管理制度
(1)合同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合同登记管理,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定期对合同进行统计、分类和归档,详细登记合同的订立、履行和变更、终结等情况,合同终结应及时办理销号和归档手续,以实行合同的全过程封闭管理;(2)建立合同文本统一分类和连续编号制度,以防止或及早发现合同文本的遗失;(3)加强合同信息安全保密工作,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合同订立与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国家或商业秘密;(4)规范合同管理人员职责,明确合同流转、借阅和归还的职责权限和审批程序等有关要求。
由此可见,企业的合同管理已不再是简单的要约、承诺、签约等内容,而是一种全过程、全方位、科学的管理。我们只有依法实施规范的合同管理,对违反制度的行为做坚决斗争,全面履行合同,我们还要实现合同管理信息化,只有这样,才可以维护企业的良好信誉、合理规避市场风险、保证其顺利实现预定的经营目标,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进而促进企业的事业不断发展和完善。
参考文献:
[1]刘赫.《怎样进行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中国电力出版社.2009年01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