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7 09:56:23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人才市场档案管理,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1.人事档案制度不完善,档案管理不够规范。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流动人员数量不断增加,社会中不断出现“弃档族”、档案“自揣族”等人群,档案造假、擅自建档、擅自扣档等现象都折射出人才市场的人事档案制度亟待完善,档案管理工作不够规范。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在收集档案材料时没有严格按照管理要求,而将那些手续不完备、档案内容造假的材料混入到个人档案中,影响了档案的真实性和权威性;在档案整理时,档案工作部门没有相关的规章制度予以指导,人事档案分类不合理等都不便于查询利用档案信息;档案转递过程中没有按照规定填写转递通知单、也没有进行及时登记等导致档案无从查询,甚至一些单位并没有按照档案转机要转递等相关规定转递档案;档案的收集和归档不及时,检查核对制度没有贯彻实施等造成档案积压,人事档案内容不能及时更新,影响了档案价值的实现。除此之外,档案的借阅制度还需要完善,同时还需合理处理档案的保密性和公众的知情权之间的关系。
2.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者数量和质量有待提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虽然是人才市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人才市场没有意识到档案工作对社会的重要性,在人力物力方面给予的支持不够。档案工作的专职人员数量少,大多数是兼职行政管理人员,这就导致档案管理工作者的专业素质和信息素质较差。这些都严重影响人事档案信息的开发与利用,且是制约人才市场社会服务能力提升的因素之一。除此之外,公众的人事档案意识淡薄,没有意识到人事档案是自己的重要资料。尤其是弃档族、自揣族的日益增多,甚至,有的公众擅自将档案拆封,使得档案失真,这些从另一个侧面反映这一问题的普遍性。企业对人事档案的利用程度低也是人事档案工作发展滞后的又一因素。
二、新形势下提升人才市场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建议
1.树立档案信息服务意识,加大档案工作的宣传力度。首先,人才市场自身服务功能的正确定位。人事档案工作的根本目的是提供档案信息为社会服务,服务性是档案工作最基本的性质。因此,档案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态度,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改变管理模式、增加服务方式、优化服务手段,加大对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实现人事档案的价值,也使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最大化地为公众服务。其次,在人才市场档案管理工作中要通过各种途径加大档案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档案管理的重视度。领导的重视固然重要,但是公众的档案意识提升能够给档案工作提供动力。普及人事档案相关知识,有必要将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让社会公众知晓,让用人单位和个人了解各级人才市场的人事档案部门就是一个人才信息库,专供人们查阅利用。也让公众意识到人事档案对自身利益的重要性,尤其是维护和利用好个人的人事档案,注意将平时的有关材料及时补充到自己的档案里,以备推荐、受聘、晋升等方面使用。
2.完善人事档案管理相关制度,加强档案管理规范化建设。制度是档案工作的重要保障,没有制度,规范化便无从谈起。各个人才市场在《档案法》的指导下,根据自身档案管理工作情况,继续制定完善人事档案管理鉴别归档、转递、保管保密、检查核对等制度,努力形成一个完整的规章制度体系。尤其是立法部门,可以在法律法规中明确人才市场人事档案工作的相关职责,增设有关公共服务性等问题的相关条款,提高档案工作水平,使我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更加法制化,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由此按照相关法律规章制度对人事档案进行规范化管理,解决档案管理过程中出现的档案销毁、伪造、涂改、丢失等问题,保证档案工作能够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真正发挥人事档案的作用。
3.增加档案工作者数量,提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的素质。在人才市场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中视自身情况,增加档案工作专职人员数量,尤其是专业人员的数量,最重要的是不断提高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的素质。首先,人事档案工作者要具备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人事档案工作是一项政策性、专业性、机密性很强的工作,因此档案工作者要掌握党和国家关于人才和人事方面的政策法规,加强档案工作者坚持原则、严守纪律、遵守制度、保守秘密、严谨认真、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的思想素质教育。其次,档案工作人员应该具有较强的专业素质和信息素质。档案工作者要系统学习档案专业理论知识,掌握人事档案管理的基本原理和方法,用档案方面的新理论知识武装头脑,开阔眼界,提升自己专业素质。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对档案管理人员进行信息化培训,提高档案管理人员信息专业化技能,使档案工作者掌握现代信息管理技术与方法,做一位新型的档案工作者,让档案信息更好地服务于公众。尤其是在知识经济和信息革命时代,如何最大限度地开发利用人事档案,将社会需要的档案信息呈献给公众,对档案工作者的信息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除此之外,管理人员也要进一步培养严谨的工作态度,要利用创新服务模式、管理方式,提高档案工作效率,为公众提供方便快捷的信息服务。
(一)开展人才市场档案管理工作是用人单位的实然需要
“得人才者得天下”,知识经济的勃然兴起,使国家之间、用人单位之间的竞争更加聚焦于人才之上。用人单位以“唯才是举”作为选人的重要标准,都从自身利益出发来决定人才的留用和培养。档案记录了一个人所受到的教育、培训、走向社会以后的经历,从事过的工作、收获等信息,这些信息是对一个人做出客观评价的重要依据,可以帮助用人单位对本单位人员做出综合分析和配置。在此过程中一方面可以避免“学非所用、用非所学”,另一方面可以“用其所长,避其所短”。由此看来,档案已不再只是党政机关部门的使用专利,而是关乎整个社会行业的发展。
(二)开展人才市场档案管理工作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
人才市场档案管理模式预示着更大范围内档案管理的一种方向和发展趋势。作为华南地区规模最大、影响最大、专业经验最丰富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南方人才市场,于1997年实现了档案信息网络化。据调查,只要在南方人才市场档案管理覆盖的网络区域就可以搜索到成千上万条各类人才档案信息,不仅如此,它还可以为用人单位提供人才信息网络终端,可以通过已开发成功的人才测评软件系统为个人进行人才综合素质测评,这些都已经经过实践操作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有力地说明了我国实行人才市场档案管理模式既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必将是社会发展的大势所趋。
二、现行人才市场档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据有关资料显示,沈阳人才市场有四千多份找不到“主人”的档案;成都人才中心的“弃档”高达三万多份。根据我国人事部和上海、南京、成都等地大型人才市场的不完全统计,全国至少有70万“弃档族”。不仅如此,如若在网上任意搜寻“人才市场”或“人才中心档案管理”方面事宜,会出现一系列“档案收费不合理、服务人员态度傲慢、后悔把档案托管于人才市场”等差评,这不得不让我们提高警惕,反思人才市场档案管理现状。
(一)档案收费管理不合理,增加流动人员经济负担
当前,人才市场对流动人员档案的保管、利用、转递等业务都要求支付相应的费用。21世纪初我国各地人才市场对托管后的档案要求每月支付100-500元不等的档案管理费。而自2013年元旦起,我国对人才市场托管档案开始实施新的收费标准:个人由每份每月15元降为10元(即120元/年);单位由每份每月20元降为12元(即144元/年);单位或个人委托单纯存档由每份每月5元降为3元(即36元/年)。可是,当前广州、天津等地的收费稍高于国家标准,各地人才市场档案管理部门在对档案人员办理个人业务时收费标准并不一致,往往还会采取单次收费,比如:开一个证明要交“证明费”,加急要交“加急费”,调档要交“调档费”,评职称要交“评审费”等,这类收入已经成为许多国有人才市场的主要收入来源(占收入的60%-80%左右)。社会流动人员不同于在国有单位、事业编制单位的员工,他们在求职、就职的过程中本身就面临着种种成本和风险,而年复一年的档案管理费用俨然已经成为流动人员不小的经济负担。
(二)“人档分离”现象导致档案内容陈旧失真和档案功能的弱化
相对于市场经济条件下人才流动日益活跃的趋势,记载个人经历的档案内容更新速度显然已经跟不上节奏。部分用人单位认为这类缺乏新增记录的档案不能客观真实地反映流动人员的整体素质与面貌,也就无法以此为依据为单位选拔人才。“人档分离”带来的材料搜集困难、信息补充不及时、查阅手续繁杂、工作环节冗杂等现实困扰,更加剧了档案内容陈旧失真的问题,阻碍了人才市场诚信建设和人才素质评价机制构建。由此,档案功能不仅不能得到提升反而会逐步弱化。
(三)档案管理归属关系不明确并伴随信息管理方式不完善
1.人才市场档案管理部门和用人单位双方档案管理归属关系不明,职责不清,成为人才流动的“绊脚石”。
目前,普遍现象是用人单位和人才市场互相依赖于对方对相关材料进行收集、整理、归档、转递、政审等,彼此职责划分不清,一旦出现问题就互相指责、推诿、逃避责任。
2.档案管理分散,查询手续繁杂,增加用人单位档案管理员的工作量。
在单位人事活动中,每年都会产生大量的员工绩效考核表、工资核定表、职称评定表以及学历、技能等级证书等,这些材料的收集、整理、鉴定、移交等工作一般都由用人单位内部人员完成,然后再移交给人才市场档案管理部门。此外,用人单位在办理员工入党、生育证等事宜时,必须要前往人才市场档案管理部门进行一系列借阅程序来查阅员工档案,手续繁琐,这期间明显会增大用人单位工作人员的时间和精力,降低了工作效率。
3.材料更新、移交不及时,缺乏时效性。
当前许多用人单位对档案工作并不重视,有的是兼职人员主持工作或者根本不设置该岗位,这类人员档案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欠佳,不能科学地管理员工档案。加之用人单位到人才市场往往有一定距离,来往不便,常常造成归档材料移交不及时、手续不得当等情况出现,人才市场档案管理部门也就无法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不能全面、动态地反映一个职工的全貌。这使得档案在用人单位和个人之间没有发挥到“桥梁”的作用,不利于人才合理流动及充分就业。
4.管理手段落后,操作程序不规范,管理设备有待更新。
社会流动人员众多,档案管理工作量激增,人才市场档案管理部门的基础设施建设明显滞后于社会人员的流动频率,难以达到市场经济条件下优质高效服务的标准。人才市场档案管理的部分工作人员不具备专业素质,加上资金投入不足,基础设施落后,档案管理工作几乎处于被动应付状态,服务质量很难得到提高。
(四)人才市场档案管理部门的服务理念亟待转变
人才市场档案管理部门有义务、有责任对已经收集到的材料及时整理归档,积极为用人单位和档案人员提供优质服务。然而事实上目前的人才市场档案管理人员的工作过程中没有体现“为人民服务”的理念,很多业务仍是用人单位和档案人员自己奔波办理,比如:明明有更简便的收费方法、办理程序,人才市场档案管理人员往往只字不提,只按最高标准收费,不清楚交代用户在办理相应手续所需证件和具体时间,导致他们多次奔波,浪费大量的时间、精力和车旅费,影响办事效率。这样的人才市场档案管理部门只是提供一个保存档案的“空中楼阁”。
三、现行人才市场档案管理工作建设探索
(一)规范档案管理工作收费标准,加大财政投入,深化公益程度,做到“取之有道、收支有据”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指出“人才市场应当以社会效益为主,按照国家和物价局、财政部门的相关规定实行有偿服务”。据此,我们可以得知人才市场档案管理收费是有法律依据的,应当根据规定统一规范各地区收费标准。各地人才市场交流中心应当优先为人民群众服务,不能以盈利为目的,同时,为了更好地为广大人才提供优质、方便的服务,公共财政应当加强财政投入。如若条件允许,各地人才市场皆可向南京人才市场看齐:《南京人才市场档案管理费退费公告》规定“我中心自2009年1月起取消人事档案保管费”,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收费时,人才市场档案管理部门应该合理核定档案收费标准,张贴公告,公开透明,做到取之有道、收支有据。
(二)加强档案信息化建设,及时更新现有档案信息,“人才信息数据库”结合“用人单位信息库”,从纵向、横向加深对档案的开发与利用程度
由于人才流动的日益频繁,人才市场的时效性特征日趋明显,这对档案工作效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人才市场档案管理部门应该在现有档案信息基础之上,及时更新信息,建立真实、可靠、权威的“人才信息数据库”。同时,可根据人才市场所采集的市场信息,做好分析与综合,建立起分门别类、内容丰富、特点鲜明的“用人单位信息库”,从而构造一个各地区、各部门分工协作、纵横相连、具有灵活反应能力的人才供求信息网络。根据需要可进一步开发人才档案信息网页,人才信息,把个人信息档案和业绩档案分类建立、全网络管理,并建立“个人诚信档案专栏”,一方面,可以用诚信档案来约束其道德行为,另一方面,可以为流动人员和用人单位提供及时、准确的供求信息,让档案成为个人的“介绍信”、用人单位的“说明书”,真正发挥其作用和价值。目前我国上海市人才市场已经建立了人才绩效档案,主要是结合了SWOT分析法元素,通过是对优秀人才进行整体测评、分项评估,为单位人才选拔、个人职业规划提供有价值的参考,现已有大量流动人员在此登记建档,让流动人员拥有一份能不断升级的人才绩效档案,使之成为求职者的“新型武器”,从而提高就业率,实现人才充分就业。与此同时,江苏省吴江市人才市场建立了毕业生网络在线管理系统,为毕业生提供查询服务,让用户及其单位随时掌握最新的档案情况。只要在该系统界面输入要查询的用户姓名,点击“搜索”按钮,就可以查询到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的档案信息,还可以在线互动及时反馈信息、解答疑问。
(三)调整现有法规政策,出台配套行为准则,建立系统的档案委托保管工作制度以保证档案代管工作有章可循、良性发展
我们不仅要真正贯彻执行现有的人才市场档案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还应该出台与之相配套的具体行为准则,加强对人才档案的依法管理,规范操作程序,强化服务功能,上级主管部门更应加强对人才市场档案管理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从人才市场档案管理部门和用人单位职责不清、互相推诿的情况来看,人才市场必须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的档案委托保管工作制度,在档案的收集、鉴别、整理、归档、移交、保管等工作中明确各自职责范围,保证档案代管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从而促进人才市场档案代管工作健康、规范、有序发展。从人才市场档案管理分散、档案管理员的工作压力大和材料收集不及时等情况来看,档案部门应该与用人单位加强沟通和协作,理顺办事程序,减少不必要的手续。例如:在出国政审时,人员的政审表填写、上报审查等工作可由人才市场档案管理部门完成。有条件的人才市场可增加人员、购置专用车辆,定期到用人单位接收归档材料,通过主动服务减轻用人单位档案管理员的负担,保证代管人事档案的完整和时效性,用实际行动让广大用人单位及人员体会到人才市场档案制度的优越性。
(四)提升档案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从根本上扭转服务理念,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加强与用户互动反馈,使用人单位与人才市场档案部门成为推动档案事业发展的两股积极力量
人才市场档案管理工作现在还没有比较完善细致的法律进行制约,在档案管理工作上缺乏约束力。虽然早在数年前就有相关的法律对人才市场进行规定,但是对于档案的管理方面法律条文较为笼统。传统的法律只是对人才市场的活动进行了基本的规定,但是相对于档案的管理方面没有明确的做出规定,具体操作起来存在着较大的困难。此外我做人才档案管理立法相对滞后,尚未形成比较完整健全的法律体系。
2.人才市场档案管理工作新路径
2.1规范档案管理,提高责任意识
在进行档案管理时,要确保档案的真实性。档案在进行整理时个人以及学校都应实事求是,做到档案的准确,逐步的提高档案的公信力。档案在人才市场放置时,要缴纳一定的费用避免弃档现象的发生。逐步的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加强对管理人员责任意识和专业技能的培训。在日常的工作中做好对档案的分类管理工作,提高人才市场档案放置的科学性和正规性。
2.2逐步提高档案的信息化管理
将计算机信息技术逐步的应用在人才市场档案管理中,切实的做好档案的信息化管理。对于人才市场档案以电子数据的格式进行备份,将各种信息做好分类管理。一方面网络档案信息便于管理,另一方面又可以和其他部门更好的做到资源整合和共享。在对档案信息进行网络化管理时,要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2.3健全法律法规的建设,提高档案管理的法制化进程
根据档案管理过程中所存在的纠纷,制定出科学有效地法律法规。人才市场工作人员在对档案进行管理时可以对在实践过程中经常出现的问题依据书面的法律法规办事,做到有法可依规范管理行为。以立法的形式将管理工作制度加以完善,提高档案管理的法制化进程。
3.讨论
一、含义
这种模式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立的一种新模式,与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信息化程度密切相关,所以它应是一种社会化、开放式管理模式。这种模式的含义有以下四点。
1人事档案管理机构、管理对象和服务对象具有较强的社会性
市场经济的建立,产生了多种经济组织形式,这有利于人才的吸纳、流动,但与旧的人事制度发生了巨大的碰撞,新型的人事管理制度如人事制应运而生,人事管理变成了一种社会化的活动,因此,作为人事管理重要组成部分的人事档案工作,也必然具有这种社会化的性质。从管理机构来说,不像计划经济时代仅有各单位内部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只收集管理本单位人事档案,市场经济条件下已建立了具有较强社会性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如各省市人才市场建立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这种机构不是管理本单位人事档案的机构,而是面向社会,其管理对象包括该社区范围内所有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其服务对象更具有社会性,可以为整个社会提供人事档案服务。
2人事档案来源的广泛性和内容的复杂性
人事档案管理机构、管理对象和服务对象的社会性,决定了人事档案来源的广泛性和内容结构的复杂性。在传统的人事档案管理中,人事档案的收集、处理和提供利用往往由各单位内部人事机构行使,该机构人事档案来源单一,仅限于本机构人员,内容也较简单;而社会化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其来源要广泛得多,可以来自该社区范围内各类人员,又由于每类人员身份不同,集中起来显得人员复杂,其档案内容也非常丰富多样。
3利用者对人事档案需求的多样性
市场经济的发展离不开人才,无论是外资、合资、国有企业招聘新的管理人才、技术人才,选拔合格或优秀人才,还是考核、任免、招聘国家公务员以及大中专毕业生社会就业,都不会忽略人事档案的利用。利用者类型、利用用途的多样性,导致对人事档案内容、载体、传递方式等方面需求的多样性;也使得人事档案不可能局限于单位组织部门使用的狭窄范围,不仅组织上需要,而且许多个人也需要,那些与个人生活和切身利益密切相关 的人事档案,经常会被组织和个人查阅利用,但它们的要求不完全一样,呈现出多种多样的需求。
4人事档案管理方式和服务方式的开放性
市场经济的建立,减弱了人事档案政治化、神秘化的程度,与此同时,信息技术和因特网的飞速发展,改变了人事档案管理和服务方式。可以采用现代化管理手段与方式管理人事档案,还可以将不属于个人隐私内容的人事档案上网,采用网络化管理和服务方式,使人事档案管理部门与外界的人才信息交流,由单一的途径变为开放式的交流模式。
二、特点
1人事档案社会化开放式管理模式,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一种新模式,是对人事档案管理模式的补充,与传统人事档案管理模式处于并存发展阶段
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新模式,与计划经济时代传统人事档案管理模式有所不同。传统模式中,人事档案是由各单位内部组织人事机构分别管理,比较封闭和内向,在过去人事管理中起到了重要作用,在今天也还有一定的适用范围。但这种模式不应成为现代人事档案管理中唯一的模式,而应更新、改革旧的模式,建立新的模式,社会化开放式人事档案管理模式就是一种新的模式,是对现代人事档案管理模式的补充。
这两种管理模式处于并存发展阶段,各有利弊。传统人事档案管理模式对人事档案的保密、保护,方便本机构使用具有优势,但过于封闭,利用面不广,实行规范化、网络化管理难度较大;新的管理模式服务面广,便于社会各种机构和人员利用,易采用现代化、网络化管理方式,但存在易泄密、丢失等问题。我们应充分发挥两者优势,克服各自弊病,使人事档案管理模式更加充实与完善。
2人事档案社会化开放式管理模式目前主要适用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
由于流动人员是辞职、辞退、脱离原单位和没有工作单位的科技人员、管理人员等,其档案与一般人事档案比较而言,具有一定特点,因而在管理模式与方法上也应有所不同。
流动人员一般没有固定的单位、工作变动较大,与原单位没什么联系,他们的人事档案由县级以上政府所属的人才交流中心管理,这种机构具有社会性、开放性和市场性的特点,适用于社会化、开放式档案管理模式。但有的人才市场还不规范,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中还存在不少问题,有待进一步改进。
3社会化开放式管理模式预示着更大范围内人事档案管理的一种方向和发展趋势
即将到来的21世纪,是一个更加开放的社会。知识经济的发展,人才资源的比较优势将越来越明显,人才流动的数量与质量会逐步增强,在更大范围内实行社会化开放式人事档案管理模式将成为可能。
今后我国政府机构改革的幅度和力度将进一步加大,机构庞杂臃肿、人浮于事的现状将得到整治,精简机构、合署办公、联合办学的大口径管理方式将被采用,每个小单位自行管理人事档案的模式将被取代。同时,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化,会使政府对人事管理逐渐淡化,人才将成为一种没有任何政府色彩的产业,人事档案社会化开放式管理模式可能成为一种通用的管理模式。
企事业职工、科研人员及教师等类人事档案的内容大多是关于其业绩、专长、爱好等经历经验的记载,值得保密的内容不多;同时,这些人员“干部本位”思想逐渐淡化并趋于消失,政治身份级别看得并不重要,特别是企业破产、兼并出现之后,企业干部任用上出现招聘厂长、经理,企业干部自己可自由择业,教师和科研人员可转岗下岗,企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科研人员变动日益频繁,构成逐渐复杂,不可能也不必要严格按照干部、职工等级由组织人事部门分开管理,完全可以实行社会化开放式管理模式。
三、意义
在中国,人事档案与户籍对人才的流动具有极大的制约作用。如果某人想调到更适宜于发挥自己专长特点的地方和单位工作,原单位领导若不同意调走,其人事档案和户口就不能转走,那么,既便是这个人调走了,但在工作、家庭、婚姻、住房等方面都会遇到很多麻烦。如果建立人事档案社会化开放式管理模式,每个人是社会人而不只是单位人,每个人的人事档案由社会化的人才机构集中统一管理,与户籍制度、人事制度协调运行,那么许多问题都会迎刃而解。可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立一种社会化的开放式人事档案管理模式是非常必要的。
一、含义
这种模式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立的一种新模式,与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信息化程度密切相关,所以它应是一种社会化、开放式管理模式。这种模式的含义有以下四点。
1人事档案管理机构、管理对象和服务对象具有较强的社会性
市场经济的建立,产生了多种经济组织形式,这有利于人才的吸纳、流动,但与旧的人事制度发生了巨大的碰撞,新型的人事管理制度如人事制应运而生,人事管理变成了一种社会化的活动,因此,作为人事管理重要组成部分的人事档案工作,也必然具有这种社会化的性质。从管理机构来说,不像计划经济时代仅有各单位内部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只收集管理本单位人事档案,市场经济条件下已建立了具有较强社会性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如各省市人才市场建立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这种机构不是管理本单位人事档案的机构,而是面向社会,其管理对象包括该社区范围内所有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其服务对象更具有社会性,可以为整个社会提供人事档案服务。
2人事档案来源的广泛性和内容的复杂性
人事档案管理机构、管理对象和服务对象的社会性,决定了人事档案来源的广泛性和内容结构的复杂性。在传统的人事档案管理中,人事档案的收集、处理和提供利用往往由各单位内部人事机构行使,该机构人事档案来源单一,仅限于本机构人员,内容也较简单;而社会化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其来源要广泛得多,可以来自该社区范围内各类人员,又由于每类人员身份不同,集中起来显得人员复杂,其档案内容也非常丰富多样。
3利用者对人事档案需求的多样性
市场经济的发展离不开人才,无论是外资、合资、国有企业招聘新的管理人才、技术人才,选拔合格或优秀人才,还是考核、任免、招聘国家公务员以及大中专毕业生社会就业,都不会忽略人事档案的利用。利用者类型、利用用途的多样性,导致对人事档案内容、载体、传递方式等方面需求的多样性;也使得人事档案不可能局限于单位组织部门使用的狭窄范围,不仅组织上需要,而且许多个人也需要,那些与个人生活和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人事档案,经常会被组织和个人查阅利用,但它们的要求不完全一样,呈现出多种多样的需求。
4人事档案管理方式和服务方式的开放性
市场经济的建立,减弱了人事档案政治化、神秘化的程度,与此同时,信息技术和因特网的飞速发展,改变了人事档案管理和服务方式。可以采用现代化管理手段与方式管理人事档案,还可以将不属于个人隐私内容的人事档案上网,采用网络化管理和服务方式,使人事档案管理部门与外界的人才信息交流,由单一的途径变为开放式的交流模式。
二、特点
1人事档案社会化开放式管理模式,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一种新模式,是对人事档案管理模式的补充,与传统人事档案管理模式处于并存发展阶段
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新模式,与计划经济时代传统人事档案管理模式有所不同。传统模式中,人事档案是由各单位内部组织人事机构分别管理,比较封闭和内向,在过去人事管理中起到了重要作用,在今天也还有一定的适用范围。但这种模式不应成为现代人事档案管理中唯一的模式,而应更新、改革旧的模式,建立新的模式,社会化开放式人事档案管理模式就是一种新的模式,是对现代人事档案管理模式的补充。
这两种管理模式处于并存发展阶段,各有利弊。传统人事档案管理模式对人事档案的保密、保护,方便本机构使用具有优势,但过于封闭,利用面不广,实行规范化、网络化管理难度较大;新的管理模式服务面广,便于社会各种机构和人员利用,易采用现代化、网络化管理方式,但存在易泄密、丢失等问题。我们应充分发挥两者优势,克服各自弊病,使人事档案管理模式更加充实与完善。
2人事档案社会化开放式管理模式目前主要适用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
由于流动人员是辞职、辞退、脱离原单位和没有工作单位的科技人员、管理人员等,其档案与一般人事档案比较而言,具有一定特点,因而在管理模式与方法上也应有所不同。
流动人员一般没有固定的单位、工作变动较大,与原单位没什么联系,他们的人事档案由县级以上政府所属的人才交流中心管理,这种机构具有社会性、开放性和市场性的特点,适用于社会化、开放式档案管理模式。但有的人才市场还不规范,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中还存在不少问题,有待进一步改进。
3社会化开放式管理模式预示着更大范围内人事档案管理的一种方向和发展趋势
即将到来的21世纪,是一个更加开放的社会。知识经济的发展,人才资源的比较优势将越来越明显,人才流动的数量与质量会逐步增强,在更大范围内实行社会化开放式人事档案管理模式将成为可能。
今后我国政府机构改革的幅度和力度将进一步加大,机构庞杂臃肿、人浮于事的现状将得到整治,精简机构、合署办公、联合办学的大口径管理方式将被采用,每个小单位自行管理人事档案的模式将被取代。同时,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化,会使政府对人事管理逐渐淡化,人才将成为一种没有任何政府色彩的产业,人事档案社会化开放式管理模式可能成为一种通用的管理模式。
企事业职工、科研人员及教师等类人事档案的内容大多是关于其业绩、专长、爱好等经历经验的记载,值得保密的内容不多;同时,这些人员“干部本位”思想逐渐淡化并趋于消失,政治身份级别看得并不重要,特别是企业破产、兼并出现之后,企业干部任用上出现招聘厂长、经理,企业干部自己可自由择业,教师和科研人员可转岗下岗,企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科研人员变动日益频繁,构成逐渐复杂,不可能也不必要严格按照干部、职工等级由组织人事部门分开管理,完全可以实行社会化开放式管理模式。
三、意义
在中国,人事档案与户籍对人才的流动具有极大的制约作用。如果某人想调到更适宜于发挥自己专长特点的地方和单位工作,原单位领导若不同意调走,其人事档案和户口就不能转走,那么,既便是这个人调走了,但在工作、家庭、婚姻、住房等方面都会遇到很多麻烦。如果建立人事档案社会化开放式管理模式,每个人是社会人而不只是单位人,每个人的人事档案由社会化的人才机构集中统一管理,与户籍制度、人事制度协调运行,那么许多问题都会迎刃而解。可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立一种社会化的开放式人事档案管理模式是非常必要的。
一、含义
这种模式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立的一种新模式,与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信息化程度密切相关,所以它应是一种社会化、开放式管理模式。这种模式的含义有以下四点。
1人事档案管理机构、管理对象和服务对象具有较强的社会性
市场经济的建立,产生了多种经济组织形式,这有利于人才的吸纳、流动,但与旧的人事制度发生了巨大的碰撞,新型的人事管理制度如人事制应运而生,人事管理变成了一种社会化的活动,因此,作为人事管理重要组成部分的人事档案工作,也必然具有这种社会化的性质。从管理机构来说,不像计划经济时代仅有各单位内部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只收集管理本单位人事档案,市场经济条件下已建立了具有较强社会性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如各省市人才市场建立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这种机构不是管理本单位人事档案的机构,而是面向社会,其管理对象包括该社区范围内所有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其服务对象更具有社会性,可以为整个社会提供人事档案服务。
2人事档案来源的广泛性和内容的复杂性
人事档案管理机构、管理对象和服务对象的社会性,决定了人事档案来源的广泛性和内容结构的复杂性。在传统的人事档案管理中,人事档案的收集、处理和提供利用往往由各单位内部人事机构行使,该机构人事档案来源单一,仅限于本机构人员,内容也较简单;而社会化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其来源要广泛得多,可以来自该社区范围内各类人员,又由于每类人员身份不同,集中起来显得人员复杂,其档案内容也非常丰富多样。
3利用者对人事档案需求的多样性
市场经济的发展离不开人才,无论是外资、合资、国有企业招聘新的管理人才、技术人才,选拔合格或优秀人才,还是考核、任免、招聘国家公务员以及大中专毕业生社会就业,都不会忽略人事档案的利用。利用者类型、利用用途的多样性,导致对人事档案内容、载体、传递方式等方面需求的多样性;也使得人事档案不可能局限于单位组织部门使用的狭窄范围,不仅组织上需要,而且许多个人也需要,那些与个人生活和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人事档案,经常会被组织和个人查阅利用,但它们的要求不完全一样,呈现出多种多样的需求。
4人事档案管理方式和服务方式的开放性
市场经济的建立,减弱了人事档案政治化、神秘化的程度,与此同时,信息技术和因特网的飞速发展,改变了人事档案管理和服务方式。可以采用现代化管理手段与方式管理人事档案,还可以将不属于个人隐私内容的人事档案上网,采用网络化管理和服务方式,使人事档案管理部门与外界的人才信息交流,由单一的途径变为开放式的交流模式。
二、特点
1人事档案社会化开放式管理模式,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一种新模式,是对人事档案管理模式的补充,与传统人事档案管理模式处于并存发展阶段
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新模式,与计划经济时代传统人事档案管理模式有所不同。传统模式中,人事档案是由各单位内部组织人事机构分别管理,比较封闭和内向,在过去人事管理中起到了重要作用,在今天也还有一定的适用范围。但这种模式不应成为现代人事档案管理中唯一的模式,而应更新、改革旧的模式,建立新的模式,社会化开放式人事档案管理模式就是一种新的模式,是对现代人事档案管理模式的补充。
这两种管理模式处于并存发展阶段,各有利弊。传统人事档案管理模式对人事档案的保密、保护,方便本机构使用具有优势,但过于封闭,利用面不广,实行规范化、网络化管理难度较大;新的管理模式服务面广,便于社会各种机构和人员利用,易采用现代化、网络化管理方式,但存在易泄密、丢失等问题。我们应充分发挥两者优势,克服各自弊病,使人事档案管理模式更加充实与完善。
2人事档案社会化开放式管理模式目前主要适用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
由于流动人员是辞职、辞退、脱离原单位和没有工作单位的科技人员、管理人员等,其档案与一般人事档案比较而言,具有一定特点,因而在管理模式与方法上也应有所不同。
流动人员一般没有固定的单位、工作变动较大,与原单位没什么联系,他们的人事档案由县级以上政府所属的人才交流中心管理,这种机构具有社会性、开放性和市场性的特点,适用于社会化、开放式档案管理模式。但有的人才市场还不规范,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中还存在不少问题,有待进一步改进。
3社会化开放式管理模式预示着更大范围内人事档案管理的一种方向和发展趋势
即将到来的21世纪,是一个更加开放的社会。知识经济的发展,人才资源的比较优势将越来越明显,人才流动的数量与质量会逐步增强,在更大范围内实行社会化开放式人事档案管理模式将成为可能。
今后我国政府机构改革的幅度和力度将进一步加大,机构庞杂臃肿、人浮于事的现状将得到整治,精简机构、合署办公、联合办学的大口径管理方式将被采用,每个小单位自行管理人事档案的模式将被取代。同时,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化,会使政府对人事管理逐渐淡化,人才将成为一种没有任何政府色彩的产业,人事档案社会化开放式管理模式可能成为一种通用的管理模式。
企事业职工、科研人员及教师等类人事档案的内容大多是关于其业绩、专长、爱好等经历经验的记载,值得保密的内容不多;同时,这些人员“干部本位”思想逐渐淡化并趋于消失,政治身份级别看得并不重要,特别是企业破产、兼并出现之后,企业干部任用上出现招聘厂长、经理,企业干部自己可自由择业,教师和科研人员可转岗下岗,企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科研人员变动日益频繁,构成逐渐复杂,不可能也不必要严格按照干部、职工等级由组织人事部门分开管理,完全可以实行社会化开放式管理模式。
三、意义
当今和未来的国际国内竞争,说到底是人才的竞争。当前,欠发达地区人才工作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从国际上看,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人才全球化趋势进一步增强,发达国家凭借强大的经济和科技实力,以优厚的条件在全球范围内加紧吸引人才,包括我国在内的很多发展中国家已成为一些发达国家争夺人才的重要战场,而且现在有急剧蔓延到欠发达地区的倾向,这对我们无疑是一个新的挑战。从国内看,我国加入wto后,人才问题引起各地普遍重视,从欠发达地区看,人才资源特别是高中级人才和专门人才的大量外流,以及现有人才的年龄老化、素质滑坡,已使传统的人才优势逐步丧失,而新的人才优势尚未培育起来,人才队伍建设和人才工作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存在着较大的差距。作为欠发达地区,在激烈的人才争夺战中,如果不加大力度做好人才的培养、吸引、使用工作,那么,在当今和未来的竞争中,我们就将处处被动挨打,并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为此,一定要在人才问题上增强忧患意识和危机意识,充分认识人才工作形势的严峻性和紧迫性,增强做好人才工作的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把人才工作提高到战略高度上来研究和部署。
长期看来,虽然中国人才资源配置市场化的进程已展开,并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果,但由于诸多因素的制约,我国人才的市场化程度还不够高,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一、户籍制度的制约。因为现行的户籍制度,很多毕业的大学生考虑到落实户口,很多人不愿意到私营企业里找自己合适的工作,尤其是北京、上海等大城市落户仍然受到严格限制,这些都严重地制约了人才的跨地域流动,成为影响人才要素市场的重要因素。
二、人事档案制度改革的滞后。传统的人事档案管理制度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不适应之处主要表现在:单一的国有单位人事档案管理模式不适应多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并存的新形势;现行的“人档分离,收费管理”的流动人员档案管理办法不符合建立统一开放的人才市场的需求;而且传统人事档案的采集利用制度也不符合“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要求。
长沙市人才市场管理办法完整版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人才流动,合理开发利用人才资源,维护人才市场秩序,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人才市场中介机构和人才流动活动均须遵守本规定。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 市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门负责全市人才市场的综合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人才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制定和组织实施人才市场发展规划,培育、指导人才市场;
(三)负责各类人才市场中介机构的管理;
(四)负责人才流动活动的管理;
(五)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人才市场中的各类违法行为;
(六)负责人才市场的其他管理工作。
县(市)、区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人才市场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工商、公安、劳动、物价等行政部门依照各自的职责配合人事行政部门共同做好人才市场管理工作。
第二章 人才市场中介机构
第五条 本规定所称人才市场中介机构是指为用人单位和人才提供中介服务的组织。
第六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可申请设立人才市场中介机构。
设立人才市场中介机构,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符合开展人才市场中介服务活动要求的场所、设施和资金;
(二)有受过人事管理专业培训的5人以上的专职工作人员;
(三)有组织章程和管理制度;
(四)能够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条件。
第七条 申请设立人才市场中介机构,应按管理权限报经人事行政部门审批并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报告;
(二)主要负责人身份、资历证明;
(三)从业人员名册及接受人事行政部门培训的合格证书;
(四)资金信用证明和有效期一年以上的场地使用证明;
(五)组织章程。
第八条 人事行政部门接受申请后应当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由市、县(市)人事行政部门颁发《人才市场中介服务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在10日内予以答复。
依照有关规定需要办理工商登记的,由申请人凭《人才市场中介服务许可证》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第九条 人才市场中介机构的主要业务是:
(一)受用人单位委托,选聘人才或代办招聘事宜;
(二)收集、储存和交流人才供求信息;
(三)开展职业介绍;
(四)组织人才培训、开展人才测评;
(五)法律、法规、规章允许的其他业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门设立的人才市场中介机构除从事前款规定的业务外,还可受人事行政部门委托,从事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管理等业务。
第十条 人才市场中介机构实行有偿服务,收费标准严格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人事行政部门对人才市场中介机构实行年度检审。各类人才市场中介机构应当按人事行政部门的要求提交年度检验报告书。
第十二条 人才市场中介机构变更、歇业、终止,应当在变更、歇业、终止前30日内向原批准机关提出报告,经批准后办理有关手续。
第三章 人才流动管理
第十三条 人才流动实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十四条 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以及有中等专业以上学历人员可以进入人才市场进行交流。
第十五条 下列人员要求流动,须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
(一)国家和省、市重点科研项目的主要负责人和业务骨干;
(二)从事特殊行业特殊工种流动后对原单位可能造成重大损失的人员;
(三)从事国家、单位的机密性工作,在规定的保密期限内的人员;
(四)聘用合同期未满的人员;
(五)经司法或行政机关决定或者批准,正在接受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
第十六条 在职人员拟流动到其他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向本单位提交辞职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申请,本单位应当在30日内答复。逾期不答复,或者因辞职、解除劳动合同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 用人单位通过人才市场招聘人才,应当出具有关部门批准其设立的文件或营业执照(副本),并如实公布拟聘人员的数量、岗位,以及所要求的学历、职称和有关的待遇等条件。
引进外地人才应当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用人单位招聘人才应通过下列方式进行:
(一)委托人才市场中介机构进行招聘;
(二)通过人才市场的各项交流活动进行招聘;
(三)在新闻媒体上刊播人才招聘广告;
(四)其他招聘方式。
第十九条 用人单位招聘人才的广告信息,必须报经人事行政部门审批。未经批准,不得刊播人才招聘广告信息。
第二十条 人才市场中介机构举办各种类型的人才交流会必须在举办交流会15日前向人事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
(一)营业执照(副本)或《人才市场中介服务许可证》;
(二)场地使用证明;
(三)20个以上用人单位参会申请书;
(四)大会组织实施方案。
未经人事行政部们批准,不得举办人才交流会。
第二十一条 用人单位与受聘人达成协议,应签订聘用(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聘用(劳动)合同须报经人事或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招聘人才,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应聘者收取费用,也不得采用不正当手段招聘人才。
禁止用人单位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利用人才招聘骗取钱财。
第四章 处罚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分别由人事、工商、公安、物价等行政部门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违反本规定,未经批准非法设立人才市场中介机构或者非法从事人才中介服务活动的,由人事、工商行政部门予以取缔,由人事行政部门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但不得超过30000元;无违法所得的,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二)违反本规定,伪造、涂改、借用、租用《人才市场中介服务许可证》的,由人事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处20xx元以下罚款,直至收回《人才市场中介服务许可证》。
(三)违反本规定,未经人事行政部门批准,非法举办人才交流会的,由人事行政部门依法取缔并没收违法所得。
(四)违反本规定,人才市场中介机构或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过时的虚假的人才供需信息以及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钱财的,由公安行政部门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违反本规定,未经批准,在公开媒体招聘广告、私自张贴招聘广告以及广告内容虚假的,由工商行政部门依照广告法规处罚。
(六)违反本规定,用人单位以招录人才为名,收取任何形式的报名费、报考费或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以及人才市场中介机构私自设立收费名目,提高收费标准,由物价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四条 上述行政处罚应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收违法所得应开具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罚没款收据,罚没收入统一交财政。
被处罚的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人才市场现有问题报告认为,虽然中国人才资源配置市场化的进程已展开,并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果,但由于诸多因素的制约,我国人才的市场化程度还不够高,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一、户籍制度的制约。因为现行的户籍制度,很多毕业的大学生考虑到落实户口,很多人不愿意到私营企业里找自己合适的工作,尤其是北京、上海等大城市落户仍然受到严格限制,这些都严重地制约了人才的跨地域流动,成为影响人才要素市场的重要因素。
二、人事档案制度改革的滞后。传统的人事档案管理制度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不适应之处主要表现在:单一的国有单位人事档案管理模式不适应多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并存的新形势;现行的人档分离,收费管理的流动人员档案管理办法不符合建立统一开放的人才市场的需求;而且传统人事档案的采集利用制度也不符合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要求。
三、人事制度改革尚未完全到位。但是由于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与管理人员的辞退、辞职的暂行规定与公务员辞职、辞退的暂行规定的不完善之处,影响了国家机关与事业单位人员的出口,造成了想出去的人出不去,不胜任的人该走却走不了的局面,这些都导致了人才市场供需主体难以完全到位,人才市场运行机制不够健全,市场供求、价格、竞争机制对人才资源配置的调节作用不能充分发挥。
四、人才市场管理体制没有完全理顺。就全国范围而言,很多地方还没有建立起人才流动与人才市场活动的执法检查制度,未对人才流动与人才市场活动实行日常即时性的监督管理,人才市场的就业歧视、职业安全、权益保护问题突出,影响了人才市场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