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7 09:56:22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投资基金与证券市场,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关键词:基金风格 股票市场 波动
一、脉冲响应和两者因果关系分析法
分析经济变量的间的关系可采用格兰杰因果关系来检验,通过验证方法来预测行情的发展,对比过去行情走势来分析未来走势。若A价格是引起B价格的变化原因,那么A价格的变化应当在B价格的变化之前,且A价格能够帮助B价格进行下一步行情分析判断。在通过脉冲响应分析市场行情中可根据经济上产生的变量所存在的关系进行判断,通过对脉冲响应的函数关系来分析随着各个变量的变化基金了解走势变化,在随着模型中一个内生变量冲击给其他行情内在变量带来的关系影响,通过此方式来分析基金行情内在因素并与股票市场波动对比。
二、研究中指标的选取
上证指数综合收益率反应了组合市场中的收益率,这其中主要原因是A股市场很大体现了我国市场效益的相关性,在上证指数中是国内较为认可的权威性指标,他的大盘走势与我国内大部分板块相结合,上证指数涵盖了基金指数和债券指数等一系列的指数。因此,我将选取2008年1月6日至2012年3月6日的上证指数作为综合指数来代表股票市场和基金市场行情中的走势状况,分别记作为SCI与SFI,样本中的容量为1019。
三、实证分析
(一)协整中的检验
从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指数和综合指数的数据整理后得出,其中两个序列发生一定的下跌趋势,整个趋势在下降中表现的不明显,因此文章根据数据的检验来选择趋势项中的漂移变化,选择漂移项放入差分序列当中。如表1检验出平衡性的结果,可见单位根均存在于SFI和SCI序列当中,唯有在差分序列中比较平稳,序列整体并非很平稳。所以,SFIt和SCIt为时间序列1阶,记作为I(1)。
[ 变量\& ADF值\& 1%临界值\& 是否平稳\& SCI\& -3.925239\& -3.967088\& 否\& ΔSCI\& -31.89509\& -3.436561\& 是\& SFI\& -2.432016\& -3.967088\& 否\& ΔSFI \& -31.11435\& -3.436561\& 是\&]
表1 平稳性的检验结果
对SFI和SCI序列进行了协整,并进行了单位根上的检验对回归中残差部分进行检测,依照残差序列中是否存在着单位根上的关系,判断SFI和SCI之间是否存在的关系。模型回归为 SCIt= βSFIt+ μt,在对残差部分检验使用的是自回归模型为Δμt=ωμt - 1+ εt。得出的结果模型为SCIt= 0.692409SFIt+ μt,参数的t值为232.6444。进行平稳性残差部分检验结果显示,ADF检验结果为-5.657504,低于1%中的显著性水平(-3.435574),序列残差平稳。因此,个人认为SFI与SCI关系上存在长期的性质。
(二)检验脉冲和因果
结合以上检验结果,文章中用到了Eviews软件系统SFI和SCI做了格兰杰检验其中的因果关系。显示出水平条件在0.05下方,上证指数未波及到基金指数所以算来的假设撤销,原假设不被撤销。意味基金与股票市场只存在单向关系,因此判定为股票市场行情的走势能够影响到基金行情中的走势,股市影响到基金指数的变化。为此,文章将进一步的验证SFI和SCI在脉冲响应中的关系。两者的关系如图1所示。
从图中信息可以了解到,在一个正冲击给到了本期的上证基金指数之后,上证指数显示零,随后行情中的作用力才慢慢的上升,最大值在第2期中达到,这就表明基金并未受到上证指数的影响,若存在上证指数的影响,那么基金指数较小的影响到上证指数,与现实情况相符合。因此在脉冲响应中可以检验出与格兰杰中的因果检验结果相一致,即是基金影响股票较小,股票影响基金较大。
四、结束语
文章在探讨证券投资基金对股票市场的影响上,采用了格兰杰的因果关系与脉冲响应来检验2008年1月6日至2012年3月6日证券基金与股票的市场行情走势,最终得出我国股市与基金市场行情之间存在着同跌同涨的关联性,证券投资基金对股票市场影响较小。
参考文献:
关键词:证券投资基金;动量交易;市场状态
中图分类号:F830.9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09)22016002
我国证券投资基金作为市场的中坚力量是否是“追涨杀跌”的动量交易者?是否在上升的市场条件下推波助澜,而在下跌的情况下又惯性杀跌呢?这些问题是理论界的研究热点,也是市场人士的关注焦点。本文首先研究证券投资基金总体的动量交易行为,然后在此基础上把市场分为上涨和下跌两个状态,对比研究不同市场条件下的交易特点。
1 文献综述
Grinblatt、Titman和Wermers(1995)研究发现,美国共同基金大多是采用动量策略的动量交易者,而且倾向于购买过去的赢家组合股票,不倾向于卖出过去的输家组合。Badrinath和Wahal (2002)研究表明美国共同基金总体表现为动量交易者,且建仓时表现为动量交易者,清仓以及持仓调整时表现为反转交易者。国内的研究结论则不够一致,黄静和高飞(2006)与谢赤、禹湘和周晖(2006)研究结果表明,我国基金在交易策略上整体采用动量交易,但倾向于买过去表现好的股票,不倾向于卖出过去表现差的股票,徐捷和肖峻(2006)研究发现则与之相反,基金总体并不表现为动量交易者,基金在买人股票时表现为动量交易者,而卖出股票时表现为反转交易者。
2 研究样本及方法
【关键词】证券投资基金;资本市场;稳定性影响
引言
证券投资基金属于一种投资方式,在发展这种投资方式的过程中,其利益是共享的,同样的,其风险也是共同承担的,也正是因为这一点使其具备较为明显的优势,受到了大众的广泛喜爱。但是,任何事物在发展过程中都存在着两面性,其在发展过程中,如果存在不恰当的地方就会对资本市场造成一定的影响,使得市场变得不够稳定。为此,笔者主要对其进行了以下的分析。
1 发展证券投资基金对资本市场稳定性的影响
1.1发展不同类型的证券投资基金对资本市场稳定性造成的影响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证券投资基金在发展过程中,设立了不同类型的投资方式,其主要表现为封闭型基金以及开放型基金这两种。在设立的过程中,其类型不同,使自身特点也有所不同,在发展过程中也会对资本市场稳定性造成不同的影响。其中,封闭型基金在发展过程中,其交易价格虽然会受到效益的影响,但是最主要的还是取决于市场供求关系,投资者在选择这种投资方式的时候,其主要的目的就是为了博取价差,获得风险利润,这种情况下,一旦基金有了一定的经济效益,投资者就会抛售股票追买基金,进而就很容易造成市场的不稳定。开放型基金在设立之后,投资人员可以按照相关报价申购或者是赎回基金单位,其本身不具备任何炒作性,所以投机性相比较而言也很小,投资者在购买这种基金的时候,其主要的目的就是为了获得投资收益,因此,这种投资方式能够有效的促进市场的稳定发展。
1.2证券投资基金的运作策略对资本市场稳定性所造成的影响
为了更好地保证投资者能够获得相应的回报,在发展证券投资基金的过程中,相关人员会采取相应的策略,主要表现为中长期投资策略以及短期投资策略这两种,同样的,不同策略也会对市场稳定性造成不一样的影响。其中,中长期投资策略在使用过程中对于市场稳定性有着积极促进作用,因为在使用这种运作策略的过程中,其所注重的是投资回报的稳定与增长,所以,在具体运作工程中,基金不会追涨杀跌,为此,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确保资本市场稳定发展。在使用短期投资策略的过程中,运作人员为了给投资者较为丰厚的回报,在操作过程中就会追逐高额的利润,在这种这种情况下,会增加买卖证券次数,加大买卖证券的价格差,而这种运作策略就容易对市场的稳定性造成不利影响,不利于市场的健康发展。
1.3证券投资基金经理人行为模式对资本市场稳定性所造成的影响
在发展证券投资基金的过程中,证券投资基金经理人行为模式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对资本市场稳定性造成影响,其具体表现为以下两个方面:首先,证券投资基金经理人对市场信息反应不足,或者是反应过度都会对市场价格造成影响,使其产生波动,进而就会不利于市场的稳定发展。证券投资基金经理人在进行决策的过程中,多种因素都有可能会造成决策的失误,而这些也都不利于市场稳定发展。其次,在发展过程中,证券投资基金的羊群效应也会对市场稳定性造成较大的影响,在操作过程中,市场中证券投资基金会出现一种现象,也就是相互模仿的一种群体行为及其效应,这种效益就能将其称之为羊群效应。羊群效应在一定程度上可能会促进某种证券价格水平向稳定趋势发展,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对市场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羊群效应也有可能会使得市场变得更加不稳定,对市场造成不利的影响,羊群效应发生之后,市场证券价格会产生较为明显的变化,这种情况下,如果其变动结果和证券正常价格不一致,就很容易使得市场变得更加不稳定。或者是基金经理在判断决策过程中,对市场信息没有一个较为良好的把握,就有可能会使得证券价格出现不正常的现象,从而就会对市场造成不利影响,如果现象较为严重的话,还会使整个市场崩溃。
2 发展证券投资基金对资本市场稳定性政策建议
2.1在发展过程中加快法制建设
在发展证券投资基金的过程中,其主要的问题就是在发展过程中缺乏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约束,进而使其不能稳定健康发展,因此,要想更好保证资本市场的稳定,一定要加快法制建设,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就目前而言,我国针对证券投资基金也建立了相应的法律,其中就包括了《证券法》、《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但是,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却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对其进行监督,进而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不了市场的稳定性。因此,在发展过程中,一定要加快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以及落实,这样才能更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促进我国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2.2在发展封闭型基金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开放型基金的试点
就目前而言,开放型基金已经慢慢成为了投资基金的主流趋势,使用这种投资方式能够更好地促进市场的稳定性,针对这一现象,我国可以在发展封闭型基金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开放型基金的试点,这样就能使得我国基金规模得到一定的扩展,同时保证市场的稳定性。除此之外,开放型基金对于信息披露有着更高的要求,所以能够更好地促进我国市场的规范性,进而就能更好地促进其稳定发展。因此,在发展证券投资基金的过程中,一定要加强开放型基金的重视程度,通过开放型基金促进基金经理人水平和能力的提升,这样就能更好地保证其应变能力,从而也能更好地保证市场稳定发展。
2.3在发展过程中加强监管力度,完善相应的监管机制
证券投资基金在发展过程中,政府一定要加强监管力度,并且完善相应的监管机制,这样就能避免羊群效应的出现,从而就能更好地促进资本市场的稳定发展。市场出现羊群效应其主要就是基金经理人员在操作过程中,过分重视自身利益却忽视了投资者的利益,因此,在完善相应的监管机制的过程中,还要加强对证券投资基金内部的管理和监督,这样才能更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而要想实现这一目的,首先可以完善相应的投资机构内部稽查机制,对机构内部组织人员进行细化和分工,以此来让内部组织进行相互监督,之后还可以建立起相应的监管机构或者是基金评价机制,这样就能更好地对其进行管理和监督,从而就能更好地保证市场的稳定发展。
2.4在发展过程中对投资基金经理加大培养力度
在发展证券投资基金的过程中,基金经理人员也会对市场造成一定的影响,同时也会对投资者利益产生影响,因此,在发展过程中,一定要加大对投资基金经理人员的培养,确保其专业素质,以此来提升其决策的准确性。在对其进行培养的过程中,除了要对其进行专业技能知识培训之外,还需要对其进行相应的心理培训,让其保持稳定情绪和心理,这样才决策过程中才更加冷静客观,以更好地促进资本市场的稳定发展。
3 结语
综上所述,发展证券投资基金对于资本市场稳定性会造成一定的影响,其中,证券投资类型、运作策略以及投资经理人的行为模式都会在一定程度上对市场稳定性造成影响,因此,为了更好地保证市场稳定健康发展,一定要加快法制建设、积极推进开放型基金的试点、完善相应的监管机制、对投资基金经理加大培养力度,这样就能更好地促进我国资本市场的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1]亓彬.证券投资基金对股票市场稳定性影响及其作用渠道研究[D].山东大学,2013,22(16):104108
[2]闻岳春,卢杰,程天笑.发展证券投资基金对资本市场稳定性的影响及政策建议[J].武汉金融,2015,15(6):48
[3]张铁滨.证券投资基金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1,56(16):226226
[4]高金刚.我国证券投资基金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经济视野,2014,45(24):365365
论文摘要: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发展主要受制于外部客观问题和内部治理问题。来自外部环境的主要是政策市场特征、投资者参与意识淡薄、产品单一及相关法规不健全等。完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要从拓宽资本来源渠道,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加速监管的市场化进程以及推进产品创新,实现产品多元化。
随着《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颁布实施及“开元”、“金泰”证券投资基金的规范设立,我国证券投资基金业迅速发展,并已逐步成长为我国证券市场上影响力最大的机构投资者之一。但是,我国证券投资基金在高速发展的同时,仍然面临着一些问题,主要包括来自外部的客观问题和基于内部治理范畴的问题,本文仅对我国证券投资基金面临的来自外环境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所面临的非内部治理范畴问题
(一)我国证券市场的政策市特征加大了证券投资基金系统风险
我国的证券市场是在政府主导下发展壮大起来的,尽管市场因素所发挥的作用在增长,但是政策仍然是决定我国证券市场走向的首要因素。有关专家曾对我国证券市场的风险进行实证分析,结果表明我国证券市场的系统风险高达60%,非系统风险为40%,而西方成熟证券市场的系统风险一般为25%,非系统风险为75%。从股票市场十年的发展历程来看,每一次转折都伴随着重大政策的出台,市场在政策的干扰下发挥着微弱的作用.因此我国的证券市场很难发挥作为我国经济运行晴雨表的作用。一般而言,证券投资基金投资组合只能分散非系统风险,却对系统风险无能为力。由于我国证券市场的政策市特征,只有能够准确预测和及时掌握政策的变化,并采取相应的投资决策,才能够分散系统风险,而对于政策的变动,证券投资基金是难以准确预测的。因此,我国证券市场的政策市特征无疑加大了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系统风险。
(二)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健全、不明确严重影响证券投资基金的健康发展
目前,国内证券投资基金业监管的法律体系尚未完全建立起来。在基金业发达的美国,对共同基金的规范和监管,不仅有证券法、投资公司法、投资顾问法,而且有基金行业的自律,国内目前基金监管所依据的是《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行业自律和基金管理人的自我监控尚处于探索之中。
同我国的上市公司一样,我国基金管理公司也普遍存在委托问题。基金持有人委托信托人行使基金持有人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基金管理人受托管理基金,基金托管人监督基金管理人的实际运作。目前在我国基金的实际运作中,尚无信托人这一法律主体,基金托管人在某种程度上兼任了信托人的角色。根据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只能由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担任。由于法律法规上的缺陷,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托管人职责仅仅限于基金的会计核算和基金资产的托管,而面对基金运作中违规操作和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时,采取何种法律行动,履行何种法律程序,还没有明确的规定,对于基金的管理和惩罚完全通过证监会的行政处分来实现。且处分多来自行政手段,极有可能为基金管理公司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而不受法律制裁留下隐患。
从实际的运作效果来看,我国基金管理中的委托人和人只是法律形式上的关系,委托人无法通过法律手段和制度安排来防范人的道德风险,当人未能履行诚信义务的时候,利益损失就不可避免,而当利益损失发生后,也没有相应的法律制度来保障委托人追偿由于人行为不当所形成的损失。
对于现阶段的基金管理公司而言,虽然在形式上构筑了公司治理结构和各项规章制度,但是由于国有化的倾向,现代企业制度所要求的约束和制衡精神却远未在实际公司运作中得以真正体现,自律程度的高低决定着基金管理公司的规范程度。因此,委托问题就不可避免。
(三)投资者参与证券投资的意识淡薄,对基金缺乏认识
投资基金最初产生于英国,但目前最发达的是美国。投资基金在美国成为共同基金(MutualFund),把许多投资者不同的投资份额汇集起来,交由专业的投资经理进行操作,所得收益按投资者出资比例分享。投资基金本质是一种金融信托。目前国内投资者对基金缺乏认识,一方面认为投资基金不如投资股票;另一方面认为投资基金不如存款,因为后者安全系数更高。其实,基金既有股票的收益性,又有存款的安全性,不过程度都略低些它是一种介于股票和存款之间的投资品种。投资者没有认识到这一点的主要原因可能是因为国内居民金融投资意识淡薄,参与证券投资的程度较低,我国居民证券资产占金融资产的比例尚不足5%。
(四)证券投资基金品种单一
西方成熟证券市场,经过一百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门类众多的基金产品。就投资对象而言,由股票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衍生金融产品基金、混合基金等,股票基金内部又有成长型基金、价值型基金、平衡型基金、小企业型基金、科技型基金、行业型基金、地区或国家型基金、指数基金等。
目前我国基金品种比较单一,从基金类型上而言,有开放式和封闭式;就投资对象而言,仅有股票基金或者说股票债券混合基金。一般而言,一个国家金融产品的丰富程度与该国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的发育程度及开放程度是密切相关的。基金产品创新所面临的问题需要证券市场的不断开放和不断成熟来解决,而不仅仅通过模仿西方市场的产品来解决。
(五)基金管理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目前国内证券投资基金从业人员的从业时间还比较短,投资技巧及防范风险能力等方面缺乏经验,整个管理人员队伍还有待建设;我国基金管理公司成立的时间也较短,企业形象尚未完全建立,管理体系、运作机制等方面还有待完善。
二、完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的对策
(一)拓宽基金业发展的资金来源渠道
积极引导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将资金用于购买基金凭证,机构投资者的资金不仅量大而且稳定,可以为基金业的发展提供可靠的“输血”通道。为此,可进一步放宽保险资金投资于基金的比例,逐步允许社会保障资金进入基金市场。美国、英国等发达国家的证券投资基金发展历程告诉我们,真正推动基金业发展的动力来自于养老基金的发展。随着我国老龄人口的不断增加,企业养老基金和居民养老基金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势在必行。
(二)完善证券投资基金法律法规体系
随着证券投资基金的不断发展,许多问题由于法律法规的缺乏而无法得以及时公正的处理,往往是由行政政策取而代之,而行政政策的透明度和持续性通常很难得以保证,法律法规的滞后性已经在某种程度上阻碍了证券市场的良性发展,其后果就是市场参与者自行其是,从而导致普遍违规甚至普遍违法。
因此,建立健全以《投资基金法》为核心的基金法律制度体系,使基金持有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信托人、基金管理人的地位和相互关系通过法律的形式得以确立,明确市场运行规则,从而逐步摆脱过去过分依赖行政指令的发展轨道,逐步实现我国基金业发展的规范化和法制化。
(三)建立完善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绩效评价体系及机构
建立完善证券投资基金绩效评价体系及机构对投资者而言是大有裨益的,首先,投资者可以借此评价基金经理完成汇报率目标情况如何以及在投资过程中对风险的控制如何。其次,投资者还可以对基金之间、基金与实行被动投资战略的基准指数之间进行比较,评价其绩效情况。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绩效评价及机构的建立与完善,不仅可以切实保护投资人的利益,加强对基金管理公司的风险防范,而且有助于基金管理公司之间的竞争,起到优胜劣汰的作用,使证券投资基金真正发挥“专家理财”的作用,充当我国证券市场的“市场稳定器”。
(四)加速基金监管市场化进程
随着我国证券市场开放程度和市场化程度的不断提高,监管层应逐步调整对于证券投资基金的监管目标,加速基金监管市场化进程。市场化的监管包括:维护和促进市场的公正、公平、公开、高效和透明,保护基金持有人利益,防止基金业内的犯罪和欺诈行为。
为达到上述监管目标,监管部门可以利用下列监管途径:对于基金公司、托管银行及基金从业人员特别是高级管理人员行为的监督;促进基金从业人员的自律,遵守道德标准和职业规范;加强向社会公众进行基金业的信息披露,维护公众对于基金的信心;利用社会媒体的力量加强对基金业的监督;加强对于基金公司、托管银行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检查力度等。
(五)完善基金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及激励机制
人才素质是决定基金业发展的根本,建立科学的管理体制和有效的激励机制,不断培养和吸引优秀人才加人到基金行业是监管层和基金管理公司所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因此,要完善基金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制度,组织基金从业人员的资格考试和认证,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要完善从业人员的道德操守和行为规范,建立包括社会监督在内的监督机制,督促从业人员格守职业道德。
论文关键词:证券投资基金资金来源产品多元化
随着《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颁布实施及“开元”、“金泰”证券投资基金的规范设立,我国证券投资基金业迅速发展,并已逐步成长为我国证券市场上影响力最大的机构投资者之一。但是,我国证券投资基金在高速发展的同时,仍然面临着一些问题,主要包括来自外部的客观问题和基于内部治理范畴的问题,本文仅对我国证券投资基金面临的来自外环境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所面临的非内部治理范畴问题
(一)我国证券市场的政策市特征加大了证券投资基金系统风险
我国的证券市场是在政府主导下发展壮大起来的,尽管市场因素所发挥的作用在增长,但是政策仍然是决定我国证券市场走向的首要因素。有关专家曾对我国证券市场的风险进行实证分析,结果表明我国证券市场的系统风险高达60%,非系统风险为40%,而西方成熟证券市场的系统风险一般为25%,非系统风险为75%。从股票市场十年的发展历程来看,每一次转折都伴随着重大政策的出台,市场在政策的干扰下发挥着微弱的作用.因此我国的证券市场很难发挥作为我国经济运行晴雨表的作用。一般而言,证券投资基金投资组合只能分散非系统风险,却对系统风险无能为力。由于我国证券市场的政策市特征,只有能够准确预测和及时掌握政策的变化,并采取相应的投资决策,才能够分散系统风险,而对于政策的变动,证券投资基金是难以准确预测的。因此,我国证券市场的政策市特征无疑加大了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系统风险。
(二)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健全、不明确严重影响证券投资基金的健康发展
目前,国内证券投资基金业监管的法律体系尚未完全建立起来。在基金业发达的美国,对共同基金的规范和监管,不仅有证券法、投资公司法、投资顾问法,而且有基金行业的自律,国内目前基金监管所依据的是《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行业自律和基金管理人的自我监控尚处于探索之中。
同我国的上市公司一样,我国基金管理公司也普遍存在委托问题。基金持有人委托信托人行使基金持有人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基金管理人受托管理基金,基金托管人监督基金管理人的实际运作。目前在我国基金的实际运作中,尚无信托人这一法律主体,基金托管人在某种程度上兼任了信托人的角色。根据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只能由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担任。由于法律法规上的缺陷,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托管人职责仅仅限于基金的会计核算和基金资产的托管,而面对基金运作中违规操作和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时,采取何种法律行动,履行何种法律程序,还没有明确的规定,对于基金的管理和惩罚完全通过证监会的行政处分来实现。且处分多来自行政手段,极有可能为基金管理公司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而不受法律制裁留下隐患。
从实际的运作效果来看,我国基金管理中的委托人和人只是法律形式上的关系,委托人无法通过法律手段和制度安排来防范人的道德风险,当人未能履行诚信义务的时候,利益损失就不可避免,而当利益损失发生后,也没有相应的法律制度来保障委托人追偿由于人行为不当所形成的损失。
对于现阶段的基金管理公司而言,虽然在形式上构筑了公司治理结构和各项规章制度,但是由于国有化的倾向,现代企业制度所要求的约束和制衡精神却远未在实际公司运作中得以真正体现,自律程度的高低决定着基金管理公司的规范程度。因此,委托问题就不可避免。
(三)投资者参与证券投资的意识淡薄,对基金缺乏认识
投资基金最初产生于英国,但目前最发达的是美国。投资基金在美国成为共同基金(MutualFund),把许多投资者不同的投资份额汇集起来,交由专业的投资经理进行操作,所得收益按投资者出资比例分享。投资基金本质是一种金融信托。目前国内投资者对基金缺乏认识,一方面认为投资基金不如投资股票;另一方面认为投资基金不如存款,因为后者安全系数更高。其实,基金既有股票的收益性,又有存款的安全性,不过程度都略低些它是一种介于股票和存款之间的投资品种。投资者没有认识到这一点的主要原因可能是因为国内居民金融投资意识淡薄,参与证券投资的程度较低,我国居民证券资产占金融资产的比例尚不足5%。
(四)证券投资基金品种单一
西方成熟证券市场,经过一百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门类众多的基金产品。就投资对象而言,由股票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衍生金融产品基金、混合基金等,股票基金内部又有成长型基金、价值型基金、平衡型基金、小企业型基金、科技型基金、行业型基金、地区或国家型基金、指数基金等。
目前我国基金品种比较单一,从基金类型上而言,有开放式和封闭式;就投资对象而言,仅有股票基金或者说股票债券混合基金。一般而言,一个国家金融产品的丰富程度与该国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的发育程度及开放程度是密切相关的。基金产品创新所面临的问题需要证券市场的不断开放和不断成熟来解决,而不仅仅通过模仿西方市场的产品来解决。
(五)基金管理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目前国内证券投资基金从业人员的从业时间还比较短,投资技巧及防范风险能力等方面缺乏经验,整个管理人员队伍还有待建设;我国基金管理公司成立的时间也较短,企业形象尚未完全建立,管理体系、运作机制等方面还有待完善。
二、完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的对策
(一)拓宽基金业发展的资金来源渠道
积极引导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将资金用于购买基金凭证,机构投资者的资金不仅量大而且稳定,可以为基金业的发展提供可靠的“输血”通道。为此,可进一步放宽保险资金投资于基金的比例,逐步允许社会保障资金进入基金市场。美国、英国等发达国家的证券投资基金发展历程告诉我们,真正推动基金业发展的动力来自于养老基金的发展。随着我国老龄人口的不断增加,企业养老基金和居民养老基金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势在必行。
(二)完善证券投资基金法律法规体系
随着证券投资基金的不断发展,许多问题由于法律法规的缺乏而无法得以及时公正的处理,往往是由行政政策取而代之,而行政政策的透明度和持续性通常很难得以保证,法律法规的滞后性已经在某种程度上阻碍了证券市场的良性发展,其后果就是市场参与者自行其是,从而导致普遍违规甚至普遍违法。
因此,建立健全以《投资基金法》为核心的基金法律制度体系,使基金持有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信托人、基金管理人的地位和相互关系通过法律的形式得以确立,明确市场运行规则,从而逐步摆脱过去过分依赖行政指令的发展轨道,逐步实现我国基金业发展的规范化和法制化。
(三)建立完善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绩效评价体系及机构
建立完善证券投资基金绩效评价体系及机构对投资者而言是大有裨益的,首先,投资者可以借此评价基金经理完成汇报率目标情况如何以及在投资过程中对风险的控制如何。其次,投资者还可以对基金之间、基金与实行被动投资战略的基准指数之间进行比较,评价其绩效情况。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绩效评价及机构的建立与完善,不仅可以切实保护投资人的利益,加强对基金管理公司的风险防范,而且有助于基金管理公司之间的竞争,起到优胜劣汰的作用,使证券投资基金真正发挥“专家理财”的作用,充当我国证券市场的“市场稳定器”。
(四)加速基金监管市场化进程
随着我国证券市场开放程度和市场化程度的不断提高,监管层应逐步调整对于证券投资基金的监管目标,加速基金监管市场化进程。市场化的监管包括:维护和促进市场的公正、公平、公开、高效和透明,保护基金持有人利益,防止基金业内的犯罪和欺诈行为。
为达到上述监管目标,监管部门可以利用下列监管途径:对于基金公司、托管银行及基金从业人员特别是高级管理人员行为的监督;促进基金从业人员的自律,遵守道德标准和职业规范;加强向社会公众进行基金业的信息披露,维护公众对于基金的信心;利用社会媒体的力量加强对基金业的监督;加强对于基金公司、托管银行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检查力度等。
(五)完善基金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及激励机制
人才素质是决定基金业发展的根本,建立科学的管理体制和有效的激励机制,不断培养和吸引优秀人才加人到基金行业是监管层和基金管理公司所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因此,要完善基金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制度,组织基金从业人员的资格考试和认证,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要完善从业人员的道德操守和行为规范,建立包括社会监督在内的监督机制,督促从业人员格守职业道德。
论文摘要: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 发展 主要受制于外部客观问题和内部治理问题。来自外部环境的主要是政策市场特征、投资者参与意识淡薄、产品单一及相关法规不健全等。完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要从拓宽资本来源渠道,完善 法律 法规体系,加速监管的市场化进程以及推进产品创新,实现产品多元化。
随着《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颁布实施及“开元”、“金泰”证券投资基金的规范设立,我国证券投资基金业迅速发展,并已逐步成长为我国证券市场上影响力最大的机构投资者之一。但是,我国证券投资基金在高速发展的同时,仍然面临着一些问题,主要包括来自外部的客观问题和基于内部治理范畴的问题,本文仅对我国证券投资基金面临的来自外环境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所面临的非内部治理范畴问题
(一)我国证券市场的政策市特征加大了证券投资基金系统风险
我国的证券市场是在政府主导下发展壮大起来的,尽管市场因素所发挥的作用在增长,但是政策仍然是决定我国证券市场走向的首要因素。有关专家曾对我国证券市场的风险进行实证分析,结果表明我国证券市场的系统风险高达60%,非系统风险为40%,而西方成熟证券市场的系统风险一般为25%,非系统风险为75%。从股票市场十年的发展历程来看,每一次转折都伴随着重大政策的出台,市场在政策的干扰下发挥着微弱的作用.因此我国的证券市场很难发挥作为我国 经济 运行晴雨表的作用。一般而言,证券投资基金投资组合只能分散非系统风险,却对系统风险无能为力。由于我国证券市场的政策市特征,只有能够准确预测和及时掌握政策的变化,并采取相应的投资决策,才能够分散系统风险,而对于政策的变动,证券投资基金是难以准确预测的。因此,我国证券市场的政策市特征无疑加大了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系统风险。
(二)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健全、不明确严重影响证券投资基金的健康发展
目前,国内证券投资基金业监管的法律体系尚未完全建立起来。在基金业发达的美国,对共同基金的规范和监管,不仅有证券法、投资公司法、投资顾问法,而且有基金行业的自律,国内目前基金监管所依据的是《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行业自律和基金管理人的自我监控尚处于探索之中。
同我国的上市公司一样,我国基金管理公司也普遍存在委托问题。基金持有人委托信托人行使基金持有人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基金管理人受托管理基金,基金托管人监督基金管理人的实际运作。目前在我国基金的实际运作中,尚无信托人这一法律主体,基金托管人在某种程度上兼任了信托人的角色。根据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只能由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担任。由于法律法规上的缺陷,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托管人职责仅仅限于基金的 会计 核算和基金资产的托管,而面对基金运作中违规操作和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时,采取何种法律行动,履行何种法律程序,还没有明确的规定,对于基金的管理和惩罚完全通过证监会的行政处分来实现。且处分多来自行政手段,极有可能为基金管理公司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而不受法律制裁留下隐患。
从实际的运作效果来看,我国基金管理中的委托人和人只是法律形式上的关系,委托人无法通过法律手段和制度安排来防范人的道德风险,当人未能履行诚信义务的时候,利益损失就不可避免,而当利益损失发生后,也没有相应的法律制度来保障委托人追偿由于人行为不当所形成的损失。
对于现阶段的基金管理公司而言,虽然在形式上构筑了公司治理结构和各项规章制度,但是由于国有化的倾向, 现代 企业 制度所要求的约束和制衡精神却远未在实际公司运作中得以真正体现,自律程度的高低决定着基金管理公司的规范程度。因此,委托问题就不可避免。
(三)投资者参与证券投资的意识淡薄,对基金缺乏认识
投资基金最初产生于英国,但目前最发达的是美国。投资基金在美国成为共同基金(MutualFund),把许多投资者不同的投资份额汇集起来,交由专业的投资经理进行操作,所得收益按投资者出资比例分享。投资基金本质是一种 金融 信托。目前国内投资者对基金缺乏认识,一方面认为投资基金不如投资股票;另一方面认为投资基金不如存款,因为后者安全系数更高。其实,基金既有股票的收益性,又有存款的安全性,不过程度都略低些它是一种介于股票和存款之间的投资品种。投资者没有认识到这一点的主要原因可能是因为国内居民金融投资意识淡薄,参与证券投资的程度较低,我国居民证券资产占金融资产的比例尚不足5%。
(四)证券投资基金品种单一
西方成熟证券市场,经过一百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门类众多的基金产品。就投资对象而言,由股票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衍生金融产品基金、混合基金等,股票基金内部又有成长型基金、价值型基金、平衡型基金、小企业型基金、科技型基金、行业型基金、地区或国家型基金、指数基金等。
目前我国基金品种比较单一,从基金类型上而言,有开放式和封闭式;就投资对象而言,仅有股票基金或者说股票债券混合基金。一般而言,一个国家金融产品的丰富程度与该国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的发育程度及开放程度是密切相关的。基金产品创新所面临的问题需要证券市场的不断开放和不断成熟来解决,而不仅仅通过模仿西方市场的产品来解决。
(五)基金管理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目前国内证券投资基金从业人员的从业时间还比较短,投资技巧及防范风险能力等方面缺乏经验,整个管理人员队伍还有待建设;我国基金管理公司成立的时间也较短,企业形象尚未完全建立,管理体系、运作机制等方面还有待完善。
二、完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的对策
(一)拓宽基金业 发展 的资金来源渠道
积极引导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将资金用于购买基金凭证,机构投资者的资金不仅量大而且稳定,可以为基金业的发展提供可靠的“输血”通道。为此,可进一步放宽 保险资金投资于基金的比例,逐步允许社会保障资金进入基金市场。美国、英国等发达国家的证券投资基金发展历程告诉我们,真正推动基金业发展的动力来自于养老基金的发展。随着我国老龄人口的不断增加, 企业 养老基金和居民养老基金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势在必行。
(二)完善证券投资基金 法律 法规体系
随着证券投资基金的不断发展,许多问题由于法律法规的缺乏而无法得以及时公正的处理,往往是由行政政策取而代之,而行政政策的透明度和持续性通常很难得以保证,法律法规的滞后性已经在某种程度上阻碍了证券市场的良性发展,其后果就是市场参与者自行其是,从而导致普遍违规甚至普遍违法。
因此,建立健全以《投资基金法》为核心的基金法律制度体系,使基金持有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信托人、基金管理人的地位和相互关系通过法律的形式得以确立,明确市场运行规则,从而逐步摆脱过去过分依赖行政指令的发展轨道,逐步实现我国基金业发展的规范化和法制化。
(三)建立完善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绩效评价体系及机构
建立完善证券投资基金绩效评价体系及机构对投资者而言是大有裨益的,首先,投资者可以借此评价基金经理完成汇报率目标情况如何以及在投资过程中对风险的控制如何。其次,投资者还可以对基金之间、基金与实行被动投资战略的基准指数之间进行比较,评价其绩效情况。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绩效评价及机构的建立与完善,不仅可以切实保护投资人的利益,加强对基金管理公司的风险防范,而且有助于基金管理公司之间的竞争,起到优胜劣汰的作用,使证券投资基金真正发挥“专家理财”的作用,充当我国证券市场的“市场稳定器”。
(四)加速基金监管市场化进程
随着我国证券市场开放程度和市场化程度的不断提高,监管层应逐步调整对于证券投资基金的监管目标,加速基金监管市场化进程。市场化的监管包括:维护和促进市场的公正、公平、公开、高效和透明,保护基金持有人利益,防止基金业内的犯罪和欺诈行为。
为达到上述监管目标,监管部门可以利用下列监管途径:对于基金公司、托管银行及基金从业人员特别是高级管理人员行为的监督;促进基金从业人员的自律,遵守道德标准和职业规范;加强向社会公众进行基金业的信息披露,维护公众对于基金的信心;利用社会媒体的力量加强对基金业的监督;加强对于基金公司、托管银行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检查力度等。
(五)完善基金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及激励机制
人才素质是决定基金业发展的根本,建立 科学 的管理体制和有效的激励机制,不断培养和吸引优秀人才加人到基金行业是监管层和基金管理公司所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因此,要完善基金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制度,组织基金从业人员的资格 考试 和认证,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要完善从业人员的道德操守和行为规范,建立包括社会监督在内的监督机制,督促从业人员格守职业道德。
论文摘要: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发展主要受制于外部客观问题和内部治理问题。来自外部环境的主要是政策市场特征、投资者参与意识淡薄、产品单一及相关法规不健全等。完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要从拓宽资本来源渠道,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加速监管的市场化进程以及推进产品创新,实现产品多元化。
随着《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颁布实施及“开元”、“金泰”证券投资基金的规范设立,我国证券投资基金业迅速发展,并已逐步成长为我国证券市场上影响力最大的机构投资者之一。但是,我国证券投资基金在高速发展的同时,仍然面临着一些问题,主要包括来自外部的客观问题和基于内部治理范畴的问题,本文仅对我国证券投资基金面临的来自外环境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所面临的非内部治理范畴问题
(一)我国证券市场的政策市特征加大了证券投资基金系统风险
我国的证券市场是在政府主导下发展壮大起来的,尽管市场因素所发挥的作用在增长,但是政策仍然是决定我国证券市场走向的首要因素。有关专家曾对我国证券市场的风险进行实证分析,结果表明我国证券市场的系统风险高达60%,非系统风险为40%,而西方成熟证券市场的系统风险一般为25%,非系统风险为75%。从股票市场十年的发展历程来看,每一次转折都伴随着重大政策的出台,市场在政策的干扰下发挥着微弱的作用.因此我国的证券市场很难发挥作为我国经济运行晴雨表的作用。一般而言,证券投资基金投资组合只能分散非系统风险,却对系统风险无能为力。由于我国证券市场的政策市特征,只有能够准确预测和及时掌握政策的变化,并采取相应的投资决策,才能够分散系统风险,而对于政策的变动,证券投资基金是难以准确预测的。因此,我国证券市场的政策市特征无疑加大了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系统风险。
(二)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健全、不明确严重影响证券投资基金的健康发展
目前,国内证券投资基金业监管的法律体系尚未完全建立起来。在基金业发达的美国,对共同基金的规范和监管,不仅有证券法、投资公司法、投资顾问法,而且有基金行业的自律,国内目前基金监管所依据的是《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行业自律和基金管理人的自我监控尚处于探索之中。
同我国的上市公司一样,我国基金管理公司也普遍存在委托问题。基金持有人委托信托人行使基金持有人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基金管理人受托管理基金,基金托管人监督基金管理人的实际运作。目前在我国基金的实际运作中,尚无信托人这一法律主体,基金托管人在某种程度上兼任了信托人的角色。根据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只能由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担任。由于法律法规上的缺陷,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托管人职责仅仅限于基金的会计核算和基金资产的托管,而面对基金运作中违规操作和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时,采取何种法律行动,履行何种法律程序,还没有明确的规定,对于基金的管理和惩罚完全通过证监会的行政处分来实现。且处分多来自行政手段,极有可能为基金管理公司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而不受法律制裁留下隐患。
从实际的运作效果来看,我国基金管理中的委托人和人只是法律形式上的关系,委托人无法通过法律手段和制度安排来防范人的道德风险,当人未能履行诚信义务的时候,利益损失就不可避免,而当利益损失发生后,也没有相应的法律制度来保障委托人追偿由于人行为不当所形成的损失。
对于现阶段的基金管理公司而言,虽然在形式上构筑了公司治理结构和各项规章制度,但是由于国有化的倾向,现代企业制度所要求的约束和制衡精神却远未在实际公司运作中得以真正体现,自律程度的高低决定着基金管理公司的规范程度。因此,委托问题就不可避免。
(三)投资者参与证券投资的意识淡薄,对基金缺乏认识
投资基金最初产生于英国,但目前最发达的是美国。投资基金在美国成为共同基金(MutualFund),把许多投资者不同的投资份额汇集起来,交由专业的投资经理进行操作,所得收益按投资者出资比例分享。投资基金本质是一种金融信托。目前国内投资者对基金缺乏认识,一方面认为投资基金不如投资股票;另一方面认为投资基金不如存款,因为后者安全系数更高。其实,基金既有股票的收益性,又有存款的安全性,不过程度都略低些它是一种介于股票和存款之间的投资品种。投资者没有认识到这一点的主要原因可能是因为国内居民金融投资意识淡薄,参与证券投资的程度较低,我国居民证券资产占金融资产的比例尚不足5%。
(四)证券投资基金品种单一
西方成熟证券市场,经过一百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门类众多的基金产品。就投资对象而言,由股票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衍生金融产品基金、混合基金等,股票基金内部又有成长型基金、价值型基金、平衡型基金、小企业型基金、科技型基金、行业型基金、地区或国家型基金、指数基金等。
目前我国基金品种比较单一,从基金类型上而言,有开放式和封闭式;就投资对象而言,仅有股票基金或者说股票债券混合基金。一般而言,一个国家金融产品的丰富程度与该国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的发育程度及开放程度是密切相关的。基金产品创新所面临的问题需要证券市场的不断开放和不断成熟来解决,而不仅仅通过模仿西方市场的产品来解决。
(五)基金管理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目前国内证券投资基金从业人员的从业时间还比较短,投资技巧及防范风险能力等方面缺乏经验,整个管理人员队伍还有待建设;我国基金管理公司成立的时间也较短,企业形象尚未完全建立,管理体系、运作机制等方面还有待完善。
二、完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的对策
(一)拓宽基金业发展的资金来源渠道
积极引导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将资金用于购买基金凭证,机构投资者的资金不仅量大而且稳定,可以为基金业的发展提供可靠的“输血”通道。为此,可进一步放宽保险资金投资于基金的比例,逐步允许社会保障资金进入基金市场。美国、英国等发达国家的证券投资基金发展历程告诉我们,真正推动基金业发展的动力来自于养老基金的发展。随着我国老龄人口的不断增加,企业养老基金和居民养老基金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势在必行。
(二)完善证券投资基金法律法规体系
随着证券投资基金的不断发展,许多问题由于法律法规的缺乏而无法得以及时公正的处理,往往是由行政政策取而代之,而行政政策的透明度和持续性通常很难得以保证,法律法规的滞后性已经在某种程度上阻碍了证券市场的良性发展,其后果就是市场参与者自行其是,从而导致普遍违规甚至普遍违法。
因此,建立健全以《投资基金法》为核心的基金法律制度体系,使基金持有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信托人、基金管理人的地位和相互关系通过法律的形式得以确立,明确市场运行规则,从而逐步摆脱过去过分依赖行政指令的发展轨道,逐步实现我国基金业发展的规范化和法制化。
(三)建立完善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绩效评价体系及机构
建立完善证券投资基金绩效评价体系及机构对投资者而言是大有裨益的,首先,投资者可以借此评价基金经理完成汇报率目标情况如何以及在投资过程中对风险的控制如何。其次,投资者还可以对基金之间、基金与实行被动投资战略的基准指数之间进行比较,评价其绩效情况。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绩效评价及机构的建立与完善,不仅可以切实保护投资人的利益,加强对基金管理公司的风险防范,而且有助于基金管理公司之间的竞争,起到优胜劣汰的作用,使证券投资基金真正发挥“专家理财”的作用,充当我国证券市场的“市场稳定器”。
(四)加速基金监管市场化进程
随着我国证券市场开放程度和市场化程度的不断提高,监管层应逐步调整对于证券投资基金的监管目标,加速基金监管市场化进程。市场化的监管包括:维护和促进市场的公正、公平、公开、高效和透明,保护基金持有人利益,防止基金业内的犯罪和欺诈行为。
为达到上述监管目标,监管部门可以利用下列监管途径:对于基金公司、托管银行及基金从业人员特别是高级管理人员行为的监督;促进基金从业人员的自律,遵守道德标准和职业规范;加强向社会公众进行基金业的信息披露,维护公众对于基金的信心;利用社会媒体的力量加强对基金业的监督;加强对于基金公司、托管银行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检查力度等。
(五)完善基金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及激励机制
人才素质是决定基金业发展的根本,建立科学的管理体制和有效的激励机制,不断培养和吸引优秀人才加人到基金行业是监管层和基金管理公司所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因此,要完善基金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制度,组织基金从业人员的资格考试和认证,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要完善从业人员的道德操守和行为规范,建立包括社会监督在内的监督机制,督促从业人员格守职业道德。
关键词:证券投资基金;证券市场;稳定发展
伴随着我国经济的全面发展与投资者投资意识的不断提升,证券投资基金成为如今证券市场的核心构成环节。因为证券投资基金的资金筹措方式具有较为独有的特征,在资金方面也有明显的优势。与此同时,基金管理人员大多都拥有较为丰富的投资与资金管控能力和经验。这诸多正向化因素的共同影响,有力证明了证券投资基金借助证券市场可以获得一定的效益。
一、证券投资基金与证券市场稳定的关系解析
(一)证券投资基金的整体介绍
证券投资基金,是指通过发售基金份额募集资金形成独立的基金财产,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托管人托管,以资产组合方式进行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其所持份额享受收益和承担风险的投资工具。证券投资基金的特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由专家进行专业化管理证券投资基金由专业的基金管理公司来运作管理,基金管理公司的管理人员一般都受过高等教育和专业训练,具有丰富的证券投资实践经验,提高资产的运作效率。2.投资费用低投资者是通过购买基金而间接投资于证券市场的。由基金管理人来具体管理和运作基金资产,进行证券买卖活动。3.组合投资,风险分散投资人只要买了一份基金,就等于买了几十种或几百种股票和债券,分散了风险。4.流动性强封闭式基金可以在证券交易所或者柜台市场上市交易,开放式基金的投资者可以直接进行赎现。5.收益稳定基金的投资者按照持有的“基金单位”份额分享基金的增值效益,收益比较稳定。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范围为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目前我国的基金主要投资与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非公开发行股票、国债、公司债券和金融债券、公司债券、货币市场工具、资产支持证券、权证等。经过数十年的全面发展,证券投资基金已逐步演变成为核心的投资模块,其迅速扩张的势头甚至已经展现出欲取代以中小型投资为核心的投资市场模式,所以能否在相关规定允许的范畴内开展行之有效的投资,对证券专业市场的长期发展无疑有着非常关键的影响。
(二)证券投资基金与证券专业市场的平稳性关系解析
在国内的专业证券市场之中,证券投资基金便是最为核心的机构投资者,对于证券专业市场稳定的影响核心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证券投资基金的规模效应与证券专业市场平稳性的关系证券投资基金可以将相关投资方的非集中资金进行有效的聚合,因此自身的运作能力非常可观。因为基金所运作资金的体量通常较大,在运作阶段需要极为谨慎,并且由于基金更为关注价值与长期投资,因此通常对上市公司开展专项的解析,全面吸收一定程度上被低估的股票,将高估的股票进行卖出操作,以有效控制证券市场产生比较大的波动性。不过由于基金的运作规模较为可观,因此无法排除其会产生操控市场的违规行为,从而造成证券市场波动的进一步加剧。2.证券投资基金专业分工优势与证券专业市场平稳性的关系证券投资基金本质上是金融市场专业化发展的产品,证券投资基金配备有专业化的资产管理人员,此类人员都具有着较为丰富的投资经验,对于资本市场的专业化探究也较为深刻。倘若公司基础面产生改变,相关的信息可能会导致证券市场的股价产生剧烈波动,而证券投资基金因自身信息运作开发成本和技术把控难度相对较低的显著特征,从而可以更为精准化地把控信息优势。所以在专业证券市场当中,基金一般处于优势地位,因其可进行高抛低吸的操作,这也有效推动了证券专业市场的平稳运作。不过证券专业市场自身的不确定性,还会让套利活动存在着显著的风险性特征,基金成本和风险也相对较大。这需要借助自有的技术方面优势,来预判投资者今后的买与卖的普遍行为,造成股票价格尽管很高,但仍然会持续购进股票,以进一步提升股票的价格,从而出现高估股票的情况。3.证券投资基金的委托关系与证券专业市场平稳性之间的关系首先,证券投资基金属于间接投资,有别于直接投资,存在着委托的关联性。证券投资基金的拥有者将资产交付由专业的基金管理人员进行规范化投资,此种委托关系可能会产生道德风险,因此需要借助基金有关的内外部管控机制对风险进行有针对的防控。有效的管控机制可以保证基金管理人依据委托人的利益开展相关的投资决策,同时其行为对于其他投资人员也可以起到一定的示范作用,这对于推动证券专业市场的稳定性也具有很重要的价值。4.证券投资基金的组合投资模式与证券专业市场平稳性之间的关系投资组合是证券投资基金经常运用的投资方式,其借助创建有针对性的投资组合来达到收益与风险互为平衡的效果。此种投资方式对于证券市场的长期稳定性也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如果证券市场有效性、股票投资价值等环节出现负面影响,则势必会导致此种投资方式的作用力大幅度下降。
二、证券投资基金对证券专业市场平稳发展的作用解析
(一)基本分析法推动证券专业市场的平稳发展
在探究证券投资基金的具体阶段中,基本分析方创建行之有效的分析结构,以保障分析机制与解析框架体系有关新型的关联性都可以得到全面落实。在证券投资基金分析法的体系之中,公司价值是最为基础的探究基础,相关的探究工作人员需要全面统筹经济学、财务管理学等专业内容,同时落实投资学的相应要求,整体化解析公司现阶段的运作情况与发展前景,对公司内部的价值开展科学评估,从而融合影响股票价格的全局经济趋势,立足于相关解析,以期对被探究的上市公司安全范围等进行全面的估算与评定。与此同时,在证券投资的基金体系之中,可以规范化筹措体量可观的资金,以更好支持上市公司的流通股票,可以让融资或资产重组中具有否决权,让公司的治理情况与公司所有权结构之间可以形成较为有效的互动关系。换而言之,公司内部的有关所有权结构对公司日常化治理的运作机制与运作目标皆会产生一定程度上的影响。上市公司只有持续提升其运作水准,才可以形成有效的公司运作机制与基金收益体系之间的有效循环。例如,运用较为普遍的方式包括有指数型基金、价值型基金等。立足于此,证券投资基金的基础解析方式便是为投资者在挑选具体投资项目后创建长效性投资行为的根本,作为机构投资类体系。证券投资基金不但展现了机构投资的多样化运作目标,也可为公司内外部管理构架非常重要的平台,形成正向的互补与融合模式,为证券专业市场的平稳发展提供有效保障。
(二)技术分析法推动证券专业市场的平稳发展
技术分析法相比基本分析法而言,最为显著的区别是探究的目标不同,在证券投资基金技术分析法体系中,会将股票的具体价格作为探究的基础,融合相关的基础证券专业学内容,依据股票市场的波动图像等基础类数据作为参考,对市场今后的走势做行之有效的预测,同时科学化评定存在的价格波动趋势。需要尤为关注的是,在技术解析具体运用的阶段,市场的最终交易价格、市场内部的成交体量变化等都是非常关键的探究数据。有关的投资专业人士需要对其开展系统化的解析与探究,从而针对指定问题创建相应的专业化技术解析理论。现阶段,在相对成熟化的技术理论当中,比如技术指标理论、切线理论等都成为涉及面较为广泛的理论模型。在技术解析机制创建之后,有关的专业工作人员便会对市场行为开展评定,也就是市场行为可预判,具体的走势便可以依据定量解析形成有效的预测。在证券投资基金的发展过程之中,机构投资队伍持续扩张,且投资结构也发生显著的变化,这也切实改变了散户占据相对较多盘口的投资运作现状。也因为证券投资基金的技术解析方式极为专业,同时展现出专家模式,可以在充分保障信息资料数据相对完善的基础之上,运用合理化的投资方式来有效指导具体的投资行为。所以,证券投资基金不仅可以保障中小投资者进行专业化的投资服务,同时也可以有效引导证券投资基金机构树立较为正向的投资理念,以顺应不断变化的投资市场,全面落实证券投资运作的可管控性与平稳性目标,在具体的发展历程中推动证券专业市场达到较为均衡的状态,以更好发挥调控功能价值。
(三)演化分析法推动证券专业市场平稳化发展
在证券投资基金的发展运作中,运用演化分析法可以全面探究股市的具体波动情况,它的基础理论依托便是演化证券学,将波动与生命运动特征进行有机融合,并且充分考究股票市场的变异性等,全面解析规律性要求,从而维护探究的实际价值与优势。需尤为关注的是在证券投资基金运用演化分析法开展判定的阶段中,需要全面依据数理模型与信息终端数值模拟体系,有效运用市场数据实时化追踪多样化类型的基金空间,以切实保障直观解析的有效性,并且,将基础性信息与投资者投资信息进行第一时间的公布,基础性投资之中需要设计证券的估值、运作并创建有针对性的举措等,可以创建基础性数据解析结构与对应的解析模型,从而显著提升数据融合信息的完善性。值得深入关注的是,在信息化演化分析的基础之上,便可以有效为投资人给予更为合理化的认知角度与观察解析指导。举例而言,在证券投资基金的专项管理项目之中,开放式基金便可以在每日对净值变化开展有效的披露,同时在所有季度中,都需要集中公开持仓的基础化结构与实际的投资数据解析项目等。证券投资基金的演化分析法,创建更为合理且完善的观察视角,这也为证券投资基金赋予了较为清晰的逻辑解析架构,同时更为相关投资者创建了优异的空间判定依据,显著提升了投资解析阶段的完善性与实效性,以切实保障信息的可靠性且具有很强的运用价值。在专业证券市场当中,演化分析法为投资行为资源调配给予了关键的保证,可以为证券投资基金机构同时提供全面提升合理化投资效率与资源调配效率的改进建议,这无疑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证券专业市场的长期良性化发展。融合国内证券投资基金的具体特点与相应的发展需求,其的关键价值便显得尤为突出,其作为核心的机构投资者是保障市场平稳化运作的基础支持,也可以为其和谐进一步带来积极的影响作用。不管是基本分析法、技术分析法亦或者是演化分析法,都是互为贯通的,依据交叉化运用互为验证,以实现全面的推进。正是因为投资金额本身的份额相对有限,所以,运用多样化投资结构与管控模式,以全面提升其富集水平,切实维护好证券专业市场管控运作的实效性,全面落实整合较大规模资金的相关方针与政策,健全了利益共享与风险共同承担的集合性投资规划。伴随着如今证券投资基金规模的持续扩张,倘若想要切实从本质上健全机构投资者的整体市场价值,便需要对市场运行趋势开展明晰的把控,融合资源新型与运作维护管理举措。专业市场中的有关投资机构在证券专业市场中开展激烈博弈,在多项市场因素的共同影响之下,市场之中的相关问题便会陆续出现,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阶段也会面对投资市场内的不对称情况等,倘若实现整体化有效发展,则需要对价格差异化等问题进行第一时间的调整。依据市场运作的具体发展需求,证券投资基金有效展现出其应有的价值,在融合资金结构与投资框架体系的基础之上,为证券专业市场的平稳化发展方面给以关键保障,以更好实现市场可持续发展的长远目标,并全面推动证券专业市场的繁荣发展。
三、结语
综上所述,在专业市场持续发展的过程中,证券投资基金需要进一步展现出其独有的价值,在充分融合管理流程的同时,展现出自身的具体机制,转变以往的投资运作理念,对投资取向进行有针对性的科学指导,创建更为多样化的市场投资类型。与此同时,相关维护管控工作的全面落实,也可以有效为证券专业市场赋予正确的走向,健全其机制化与结构化功能,推动证券市场平稳化发展的同时,也可有效为我国经济长期良性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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