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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固定资产管理;存在问题;解决措施
一、对县级医院固定资产管理的认识
县级医院固定资产管理是指县级医院持有的一些单位价值较高,使用期较长的有形资产。特点是具有高价值,移动较多,损耗大,更新快、品种繁杂、各部门共享的特点。单位价值虽然不能达到规定的标准时间一年以上,但大量的同类物资,也作为县级医院的固定资产管理。固定资产作为县级医院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县级医院开展医疗、科研、教学服务等各项工作的物质基础。是保障乡镇人民健康和发展卫生事业的重要条件。是反映医院经济实力、规模级别和医疗服务水平高低的重要指标之一。但如果管理不善,还将影响到医院未来的健康发展,更易导致国有资产变向流失。
二、县级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1.医院固定资产盲目扩大采购规模造成有资源配置不合理
随着基本公共卫生投入的增加,为了提高医疗竞争力和单位等级,县级医院在固定资产投入上多追求规模化、技术新,以争取财政资金来购置最新的医疗设备。但由于缺乏前期的市场调查和可行性研究,在固定资产采购问题上未进行有效的科学论证,对其实用性了解的不够多,购置后不知如何有效使用资产,造成部分固定闲置浪费,致使每百元固定资产医疗收入降低。
2.县级医院固定资产内部控制方面薄弱
在采购过程中存在质检不严造成资产质量不过关,影响使用效果。在固定资产的入库、领用等环节存在漏洞使得固定资产使用过程造成的损坏、丢失等问题得不到有效赔偿。医院固定资产报废程序太过随意,有的县级医院在对固定资产的报废处理上缺乏完善的处理流程,在没有经过财政部门的批准和相应的资产评估就随意地处置固定资产。体现在有的医院房屋基础设施已经拆除,但医院并没有及时地进行固定资产报废处理手续,医院的固定资产账目中仍然包含应报废资产的金额,使得现存的固定资产价值大于了医院实际的固定资产值,因此虚增了医院总固定资产的规模和医院经营成绩。
3.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不规范
县级医院在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工作不规范。主要是对报废处置的账务未能及时处理并将其纳入固定资产管理中。在购买固定资产时的实际发生的支出,如运输、安装费用并没有记录到固定资产中。医院自建、新建的一些项目在竣工之后也没有及时的办理相应的竣工结算手续,导致没有在医院固定资产的账户上登记,这些因素使得医院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严重不符。
三、加强县级医院固定资产有效管理的措施
1.制定科学有效的资产购置论证程序,合理配置资源
首先,对固定资产投资进行可行性的分析和论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在采购过程中对供应厂家进行资质评价,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采购设备。对县级医院大型医用乙类设备投资进行充分效益分析,提高决策水平,合理安排投资项目,促进医院经济效益的提高。进一步加强了医院资产配置管理工作,按照存量制约增量、增量激活存量和资产配置与单位履行职能相匹配的要求,对有规定配置标准的资产,统一按标准配置,对没有规定配置标准的,要厉行节约,从严控制。通过激活存量资产、加强存量资产调控等办法加以解决,原则上不得重新购置,并把资产报废审批作为单位资产配置的参考依据。对医疗单位长期闲置、低效运转或者超标准配置的资产,原则上实行部门内部下属单位之间调剂使用或跨部门(单位)调剂使用,推动闲置资产合理流动,最大限度地发挥资产的使用效益,提高资产配置效率。
2.加强固定资产日常管理的内控制度建设,进行单位资产管理绩效考核
县级医院应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的内部控制,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内外部监督机制。首先,建立固定资产授权制度和报告制度。对内部控制所涉及的各项固定资产要明确规定授权的相关内容,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超越授权做出决定。建立固定资产批准制度和固定资产责任制度。对各项固定资产要明确规定批准的程序、条件、必备文件以及有权批准的部门和人员及其相应的责任。按照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的原则,明确规定各有关部门、各岗位人员应负的责任和奖惩制度。县级医院全体科室应统一思想,提高意识,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岗位责任制。设立各级资产明细账与使用台账,经常性的对各科室的固定资产管理、使用和专业维修人员进行考核,将固定资产的完好程度、维修责任等日常管理作为考核内容,制定科学有效的固定资产管理考评机制,落实责任。
3.着重加强县级医院固定资产报废程序管理
严格控制资产报废,要严格按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执行》。县级医院资产管理科室应组织相关医疗器械专家对需要报废处置的固定资产由其是专用设备进行了严格的报废条件审查并照相备案,以确保报废条件的真实、准确。审查条件是医院单位资产在使用期满或已达到报废年限、老化变形降低标准不能使用、陈旧过时无法改造、精度下降结果不可靠、主要部件损坏严重无修理价值、修理费用接近或达到同种新产品价格、国家规定强制淘汰、不可抗力造成损坏无法修复等情况下,并在提供相关资产报废依据的前提下,方可作报废处理。资产报废须按规定程序和权限进行报批,未经审批不能擅自报废。实行定点集中回收。县级医疗事业单位资产报废,需按照相关部门要求进行处理。除相关部门对资产报废处理有特定要求外,为保证资产报废后不积压、不乱丢,由财政部门指定的具有回收经营资质的专业公司进行回收,确保报废资产处理及时、安全、环保。同时,县级医院的固定管理部门在资产报废后,要及时将类的文件、数据、图形、文字材料等资料进行处理,确保资料不外泄,避免事故发生。
4.加强会计核算措施
财管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对入库的资产实行严格的入库验收,按照固定资产的数量和价格等准确地登记资产购置的总成本,并依据相关的凭证和单据及时入账,并按照固定资产经济利益的收回方式采用合理的方式计提折旧,对要报废的设备应对其可回收利用价值进行评估,经过资产清理,收回利用后才可冲销该设备。另外,月末或季末进行一次资产盘点,盘盈的资产按重置完全价值作为原值入账。医院新建的项目在竣工之后应及时的办理相应的竣工结算手续,并在医院固定资产的账户上登记,使得医院固定资产的核算操作进一步规范。医院应积极构建资产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实现资源信息的共享。增加固定资产管理模块和独立的固定资产理软件,以便网络化的对账,确保账实相符,为医院财务管理决策提供有效的数据保障。
5.县级医院间固定资产管理的创新措施
根据县级医院底子薄、资源有限、财政补助不足的情况,应加强医院间区域诊疗的统一管理。县卫生局应加强各医院之间的固定资产购置管理,特别是大型乙类医疗设备,应统一的地区卫生规划和配置标准,建立区域诊疗系统,医院间实施联营医疗合作,使患者享受到快捷、专业的医疗服务。由医院资产管理部门统一调配,根据“轻重缓急”的原则,将设备和医技人员一同租到有需求的医院科室,实现医院间资源共享的同时,提高医院固定资产使用率,使资产发挥更大效应。
参考文献:
论文摘要: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暂行条例》),允许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抵扣其新增设备的进项税额,对于固定资产较多的物流企业,这样不但降低了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设备投资的税收负担,还改变了通常采用的固定资产核算方法。针对这种变化,通过研究全面转型后的增值税,深入探讨此次变革对福建物流企业在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上的变化,并对工作中的难点问题进行探讨。
0引言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物流企业拥有的固定资产越来越多,其现代化程度也越来越高,性能也越来越先进,固定资产占企业的比重相当大,投资也相当大。在我国加入WTO后,物流企业面临的市场竞争也越来越激烈,企业面临着更为复杂的理财环节。正确地进行固定资产的核算,提高固定资产的利用效率,增强物流企业的经济实力,提高其参与市场的竞争能力,是物流企业资产管理的一项重要任务。
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这次增值税改革的核心是实行消费型增值税,这一变革必然导致物流企业固定资产的相关会计处理发生根本性变化。
1转型后增值税的科目设置
2009年1月1日开始推行的消费型增值税,是一次彻底的增值税转型改革。国家要求在维持现行增值税率不变的前提下,允许全国范围内(不分地区和行业)的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抵扣其新购进设备所含的进项税额,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结转下期继续抵扣。为预防出现税收漏洞,将与企业技术更新无关,且容易混为个人消费的应征消费税的小汽车、摩托车和游艇排除在上述设备范围之外。同时,作为转型改革的配套措施,将相应取消进口设备增值税免税政策和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政策,调整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将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统一调低至3%,将矿产品增值税税率恢复到17%。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不能纳入增值税的抵扣范围。
根据这次增值税转型改革方案,福建省物流企业固定资产购进环节的增值税就像购进原材料、存货等涉及增值税的物品一样,增值税进项税额直接在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因此,增值税进项税额直接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核算。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很多文章提到“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抵扣固定资产增值税”明细科目,这种设置方法是2004年7月1日起,我国东北老工业基地等试点地区在增值税转型试点时期所采用的科目,从2009年1月1日起,这个明细科目已不再使用,而福建省不属于试点范围,故本文对这个明细科目不做任何介绍。
2福建物流企业对消费型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2.1外购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
2.1.1不需安装的固定资产
物流企业购入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按照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如果购进固定资产涉及运输费用时,运输费按照7%的扣除率计算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金额,借记“固定资产”,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等科目。
【例1】福建盛辉物流集团有限公司购入不需安装的货车两辆,买价为280 000元,增值税47 600元,支付运输费5 000元。已取得增值税合法抵扣凭证,款项以银行存款支付。
应抵扣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计算如下:
47 600+5 000×7%= 47 950
借:固定资产 284 650=280 000+5 000×93%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47950
贷:银行存款332600
2.1.2需安装的固定资产
物流企业购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按照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金额,借记“在建工程”,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等科目;发生的安装费用等,借记“在建工程”账户,贷记“银行存款”等账户;安装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其实际成本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借记“固定资产”账户,贷记“在建工程”账户。
【例2】福建盛辉物流集团有限公司购入需要安装才能使用的车辆检测线一条,买价80 000元,增值税税额为13 600元,支付包装及运输费2 000元。设备由供货商安装,支付安装费2 000元。款项均以银行存款支付。
(1)支付设备价款、税金、包装及运输费
借:在建工程82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3 600
贷:银行存款95 600
(2)支付安装费
借:在建工程2 000
贷:银行存款 2 000
(3)安装完成交付使用时
借:固定资产84 000
贷:在建工程84 000
2.2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
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是指物流企业为了新建、改建、扩建固定资产或者对固定资产进行技术改造、设备更新而由物流企业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其建造实施方式的不同,可分为自营工程和出包工程两种。由于本次增值税转型只对自营工程的账务处理有影响,出包工程的账务处理并无变化,故本文只对自营工程的账务进行阐述。
自营工程,是指物流企业自行组织工程物资采购、自行组织施工人员施工的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
【例3】福建盛辉物流集团有限公司自行建造一大型器械,为工程购入各种专用物资200 000元,支付增值税34 000元,专用物资与当期全部用于机器设备类工程建设,工程已竣工交付使用。
(1)购入工程物资时
借:工程物资2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4 000
贷:银行存款234 000
(2)领用工程物资和原材料时
借:在建工程——建筑工程200 000
贷:工程物资 200 000
(3)工程完工时
借:固定资产 200 000
贷:在建工程200 000
2.3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
投资转入的固定资产,按照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确认的固定资产价值,借记“固定资产”、“工程物资”等科目,按照增值税与固定资产价值的合计数,贷记“实收资本”等科目。
2.4捐赠转入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
捐赠转入的固定资产,按照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确认的固定资产价值(已扣除增值税),借记“固定资产”、“工程物资”等科目;如果捐出方代为支付了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则按照增值税进项税额与固定资产价值的合计数,贷记“营业外收入”等科目。
【例4】福建盛辉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接受捐赠新固定资产一台,发票价格为200 000元,增值税34 000元,支付运输费1 000元。增值税由A企业支付,各项合法凭证均已取得,款项以银行存款支付。
借:固定资产200 93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4 070
贷:营业外收入234 000
银行存款1 000
2.5视同销售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
纳税人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固定资产:
(1)将自制或委托加工的固定资产专用于非应税项目;
(2)将自制或委托加工的固定资产专用于免税项目;
(3)将自制、委托加工或购进的固定资产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4)将自制、委托加工或购进的固定资产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5)将自制、委托加工的固定资产专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6)将自制、委托加工或购进的固定资产无偿赠送他人。
纳税人有上述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而未作销售的,应视同销售货物计算应交增值税,借记相关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例5】福建盛辉物流集团有限公司2009年1月份发生下列业务:
(1)1月11日,该企业将一套自制的价值1 000 000元大型设备用于该企业内部生产,设备成本为700 000元。
借:固定资产870 000
贷:库存商品7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 000
(2)1月17日,该企业将交付使用的大型设备作为股利分配给某股东。
借:利润分配——应付股利1 170 000
贷:固定资产1 0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 000
(3)1月25日,该企业向当地红十字会捐赠一台价值50 000元的生产用固定资产。
借:营业外支出58 500
贷:固定资产 5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8 500
2.6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处理
企业购入固定资产时已按规定将增值税进项税额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的,如果相关固定资产专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不允许抵扣的不动产项目,专用于免税项目、专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以及发生非正常损失的,应将原已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的金额予以转出,借记有关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例6】福建盛辉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将购入的固定资产50 000元(已取得专用发票),其中50%用于本企业的厂房改扩建工程,另外50%发生非正常损失,增值税税率为17%,则会计处理如下:
借:在建工程 29 250
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29 250
贷:固定资产 5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8 500
借:营业外支出29 25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29 250
2.7销售本企业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区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税:(1)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2)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例7】福建盛辉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出售一台使用过的设备,原价为234 000元(含增值税),购入时间为2009年2月,假定2012年2月出售(该设备恰好使用3年),折旧年限为10年,采用直线法折旧,不考虑残值。若2012年的售价为210 600元(含增值税),该设备适用17%的增值税税率。
由于设备购入时间为2009年2月,则购入的增值税已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故在2012年3月出售时会计处理如下:
(1)固定资产清理时
固定资产原价=234 000/1+17%=200 000(元)
3年累积计提折旧=200 000/10×3=60 000(元)
2012年出售时应缴纳增值税=210 600/1+17%×17%=30 600(元)
借:固定资产清理140 000
累计折旧 60 000
贷:固定资产 200 000
(2)收到价款时
借:银行存款210 600
贷:固定资产清理18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0 600
借:固定资产清理40 000
贷:营业外收入40 000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该设备购入时间为2008年10月1日,则固定资产的原值为234 000元(购入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计入设备成本),设备出售之日为2009年1月1日之后,则设备出售视为旧货销售,按照不含税销售额与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相关增值税计算及会计处理如下:
(1)固定资产清理时
3年累积计提折旧=234 000/10×3=70 200(元)
2012年出售时应缴纳增值税=210 600/1+4%×4%×50%=4 050(元)
借:固定资产清理163 800
累计折旧 70 200
贷:固定资产 234 000
(2)收到价款时
借:银行存款210 600
贷:固定资产清理206 55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4 050
借:固定资产清理42 750
贷:营业外收入42 750
参考文献
[1]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会计[M]. 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8:111-127.
(一)生产经营用可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包括专用于生产经营和既用于生产经营也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动产固定资产。其分类依据一是该类固定资产不在新条例第十条规定的不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之列,二是新细则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即既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也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固定资产,其增值税进项税额允许抵扣,但这里的固定资产仅指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
(二)非生产经营用不可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包括专用于职工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动产固定资产。其分类依据是新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即购进固定资产用于非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其增值税进项税不得从销项税中抵扣,与其相关的运输费用,也不得计算抵扣进项税。
(三)应纳消费税不可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包括应纳消费税且因难以区分生产经营或个人消费使用而全部不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的小汽车、摩托车、游艇等固定资产。其分类依据是细则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即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四)不动产等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固定资产主要指应缴纳营业税的不动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其他土地附着物及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为载体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其分类依据是新细则第二十三条中对条例第十条所称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解释,即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是指提供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另外,2009年9月9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在《关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中进一步说明,《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第二款所称建筑物,是指供人们在其内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的房屋或者场所,具体为《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GB/T14885-1994)中代码前两位为“02”的房屋;所称构筑物,是指人们不在其内生产、生活的人工建造物,具体为《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GB/T14885-1994)中代码前两位为“03”的构筑物;所称其他土地附着物,是指矿产资源及土地上生长的植物。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为载体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无论在会计处理上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均应作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组成部分,其进项税额不得在销项税额中抵扣。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是指: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和配套设施。
二、固定资产相关业务会计处理分析
(一)生产经营用可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从新条例和新细则的规定可以看出,该类固定资产取得及销售环节涉及增值税的会计核算应同存货一样,取得时根据有关增值税凭证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销售时根据有关增值税凭证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发生新条例和新细则规定的不允许抵扣进项税的事项如改变用途、非正常损失时应将原已记入“进项税额”的增值税转出,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例1]万通公司(一般纳税人)发生的有关固定资产的业务如下:
(1)2009年1月1日,用银行存款购入一台需要安装的设备,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80000元,增值税13600元(假定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符合抵扣条件,下同),支付长途运输费2000元。
借:工程物资 8186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3740
贷:银行存款 95600
(2)2009年1月10日,设备投入安装,并领用库存原材料一批,实际成本6000元。
借:在建工程 87860
贷:工程物资 81860
原材料 6000
(3)2009年1月18日,领用库存产成品若干件,实际成本8000元,计税价格10000元。
借:在建工程 8000
贷:库存商品 8000
该处理并不违背新细则第四条视同销售货物的规定。新细则第四条第(四)款的规定是“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而上例中自产的货物不是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所以不用作视同销售,也即不用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同时因库存商品并未流出企业,也不应确认收入。
(4)2009年1月2113,安装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支付安装费3740元。该项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10年,预计净残值为零,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
借:在建工程 3740
贷:银行存款 3740
借:固定资产 99600
贷:在建工程 99600
(5)2009年11月5日,假设因某种原因该项固定资产发生如下业务,其会计处理分别为:
第一种情况:将该项固定资产出售,不含增值税售价80000元,收到价款并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另外支付清理费300元。
转入清理及支付清理费时,
借:固定资产清理 91600
累计折 1138300
贷:固定资产 99600
银行存款 300
出售时
借:银行存款 93600
贷:固定资产清 8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3600
该例销售的固定资产是2009年1月1日后取得的,购入时已确认“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销售时也应确认“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但若销售的固定资产是2009年1月1日之前购入的,因购入时并未确认“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而是把增值税进项税记入了固定资产的成本,则现在销售时应按照通知的规定按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即为1800元[2%×93600/(1+4%)]。
借:银行存款 936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918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800
结清“固定资产清理”账户:
借:营业外支出――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 116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11600
第二种情况:企业将该项固定资产对外捐赠,其他资料同第一种情况。
转入清理及支付清理费以及结清“固定资产清理”账户的会计处理与第一种情况相同,只需将出售的分录换为:
对外捐赠时,
借: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 93600
贷:固定资产清 8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3600
若将该项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或分配给股东,会计处理同此理。其依据是新细则第四条: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应视同销售货物。
第三种情况:该项固定资产发生非正常损失。
若是管理不善引起的被盗、丢失等,应转出进项税额15521元(91300×17%)。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106821
累计折旧 8300
贷:固定资产 996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转出) 15521
若是地震、水灾等引起的非正常损失及正常报废等,则无需转出进项税额。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91300
累计折旧 8300
贷:固定资产 99600
此会计处理依据新条例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发生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新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条例第十条第(二)项所称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新细则第二十七条规定: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发生条例第十条规定的情形的(免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除外),应当将该项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扣减;无法确定该项进项税额的,按当期实际成本计算应扣减的进项税额;通知第五条规定:纳税人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发生条例第十条(一)至(三)项所列情形的,应在当月按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净值×适用税率。
第四种情况:企业将该项固定资产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借:固定资产 15521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转出) 15521
此会计处理依据为新条例第十条第(三)款、新细则第二十七条和通知第五条。
(二)非生产经营用不可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和应纳消费税不可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划分为这两类的固定资产要么是明确用于职工福利和个人消费,要么是与企业技术更新无关且容易混为个人消费的小汽车等,取得时发生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均不允许抵扣销项税,应记入取得固定资产的成本。
[例2]万通公司为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决定为50名中层以上技术人员各租赁住房一套,并配备电脑、彩电、小汽车各一供其在任职期间内使用:
(1)2009年1月15日,用银行存款购入电脑、彩电各50台,增值税发票上注明电脑价款400000元,彩电价款300000元,增值税款119000。电脑使用寿命4年,彩电使用寿命5年,假设无残值,按直线法折旧。
借:固定资产――彩电 351000
――电脑 468000
贷:银行存款 819000
(2)2009年1月20日,领用本企业生产的小汽车50辆,每辆80000元,每辆市价120000元,消费税率5%。假设使用寿命4年,无残值,直线法折旧。
借:固定资产 5320000
贷:库存商品 4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020000
――应交消费税 300000
该例会计处理依据是新细则第四条第(五)款,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应视同销售。
(3)2010年1月31日,因某种原因上述技术人员不再继续享受以上非货币利,企业将租赁的房屋退回,小汽车、电脑转为管理部门使用,彩电对外出售收到银行存款,开出的增值税发票上价款200000元,税款34000元。
彩电出售时,
借:固定资产清理 280800
累计折旧 70200
贷:固定资产――彩电 351000
借:银行存款 234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2295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500
借:营业外支出 513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51300
对用于职工福利和个人消费的固定资产,如果使用一段时间后销售,新条例、新细则和通知均未对此作出明确规定,本文借鉴通知中第四条第(三)款关于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以前未抵扣过增值税的,可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的规定,即确认4500元[2%×234000/(1+4%)]销项增值税,而买方依然可以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34000元增值税进项税额。
小汽车无论用于个人消费还是生产经营,其增值税进项税均不允许抵扣,因此,改变用途时只需登记其使用人的变化,总账金额无需调整。
电脑取得后用于职工福利和个人消费不允许抵扣进项税,但若用于生产经营则允许抵扣进项税,那么在用于个人消费一段时间后改变用途用于生产经营,则应允许抵扣一部分进项增值税51000元[17%x(468000-468000/4)/(1+17%)],其会计处理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51000
贷:固定资产――电脑 51000,
(三)不动产等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固定资产该类固定资产因不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所以其外购、出售或对外投资、捐赠、改变用途、非正常损失等均不涉及增值税,而只在销售或捐赠时征营业税,但若是自行建造,在建造过程中购入的工程物资,如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购入时会发生增值税进项税额,并且按新条例和新细则的规定该增值税进项税不允许抵扣,而应计入工程物资成本。
[例3]万通公司拟自建仓库一座,有关业务如下:
(1)2009年1月8日,用银行存款购入工程物资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80000元,增值税13600元,支付长途运输费2000元。
借:工程物资 95600
贷:银行存款 95600
(2)2009年1月10日,领用工程物资,并领用库存原材料照明设备一批,实际成本6000元。
借:在建工程 102620
贷:工程物资 95600
原材料 6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转出)1020
上述会计处理依据是新条例第十条第(一)款和新细则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发生条例第十条规定的情形的(免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除外),应当将该项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从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
(3)2009年1月18日,领用库存产成品通风设备一批,实际成本8000元,计税价格10000元。
借:在建工程 9700
贷:库存商品 8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00
上述会计处理依据是新细则第四条第(四)款的规定: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应视同销售。
(4)2009年1月21日,仓库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辅助生产部门为工程提供水电等劳务支出740元,工程应负担直接人工费3000元。该仓库预计使用年限10年,预计净残值为零,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
借:在建工程 3740
贷:生产成本 740
应付职工薪酬 3000
借:固定资产 116060
贷:在建工程 116060
关键词:ERP系统 固定资产 管理
固定资产管理包括固定资产年度购建计划编制和固定资产的采购、盘点、报废等管理。供电企业属资产分散型企业,资产使用部门多,使用范围大,结构分类复杂,特别是电力资产更新快,资产增减、转移、状态变更、改良、租借、重估、拆分与合并等业务发生比较频繁,更增加了资产管理的难度。近年来,电力系统对固定资产实行标准化、精细化管理要求,因此县供电企业必须采取更加科学、更为高效的固定资产管理体系,才能适应集约化管理需要。
1.固定资产管理的先进经验和做法
自2011年ERP系统上线运行以来,费县供电公司不断加快ERP系统应用,优化固定资产管理流程,建立了统一的固定资产管理平台,将设备厂家、 规格参数、卡片记录纳入字典管控,实施设备生命周期管理,实现了信息的有效整合。管理决策层和专业管理人员实时查询资产的运行状况,做到数据共享和信息传递,保障资产管理部门和价值管理部门的有效协同,实现固定资产新增、盘点、报废等资产变动状况的“可控、在控”。
健全组织机构。为加强和规范固定资产的管理,费县供电公司成立以公司经理任组长,各分管经理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固定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固定资产的组织、协调工作。职能部门和单位依据各自职责与权限,严格落实责任,纳入流程管理,具体为:财务资产部是固定资产管理的牵头部门,具体负责固定资产资金预算管理、价值管理和综合管理;发展策划部负责固定资产新增计划的下达;物流服务中心负责固定资产的招标采购管理、废旧物资的管理;生产技术部负责35千伏及以上线路及设备的管理;调度所负责通讯设备、通讯线路、远动设备、调度及配网自动化设备管理;乡镇电管部负责低压配电线路及设备的管理;营销部负责用电计量设备等固定资产管理;物业公司负责辅助生产用设备及器具管理;运输公司负责运输设备等固定资产管理;监察审计部负责固定资产管理的全过程监督;人力资源部负责固定资产管理的绩效评价,组织实施考核,如图所示。
2.规范管理流程
2.1每年十一月份,由财务资产部下发通知,组织各生产、经营单位根据实际需要,详细列出下一年度的购置计划,经审核、汇总后,最终形成年度固定资产管理计划和资金计划,并上报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和临沂供电公司审批。
2.2资产管理部门根据年度计划,提报购买计划和申请,在ERP系统中创建固定资产购置项目,分解WBS结构。物资采购部门根据采购申请,在ERP系统中创建采购订单,严格履行程序,组织招标、采购、收货、验货,并为新增设备贴标签,创建资产卡片,从前端业务保证固定资产实物信息和价值信息的有机统一,有利于强化固定资产管理的有效性。
2.3财务资产部在ERP系统中进行设备主数据维护,发票校验,生成预制发票凭证(事务代码MIR7);输入价值信息后,联动生成固定资产卡片。
2.4为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保证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安全、完整,达到账、卡相符,卡物相符,财务资产部制定盘点方案,定期或不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通过对固定资产盘点,明晰了固定资产新增工作中重大工作节点的界定,确定了横向部门间的具体职责,增强了部门间的整体协作。资产清查结束后,由资产管理部门将盘点情况汇总,形成固定资产盘点报告。
2.5根据管理权限和要求,相关管理人员严格审核固定资产盘点报告,审核通过后上报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和临沂供电公司资产管理部门再审核。如果未通过上级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审批,则退回资产管理部门,修改盘点报告,再次上报。如果通过上级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审批,则由财务资产部组织进行盘盈或者盘亏处理,聘请中介机构开展评估,出具评估报告。
2.6盘盈的固定资产,资产管理部门应进行设备主数据维护,财务资产部调整固定资产盘盈主数据。盘亏资产报税务机关审批,并根据结果进行账面调整,确保盘点结果有效落实,各环节数据的一致性。同时,领导小组认真分析盘盈盘亏的原因,确定整改措施,并会同有关部门对相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2.7资产报废
资产管理部门根据资产使用状况,提出“固定资产报废审批单”,列明固定资产报废原因及固定资产原值、累计折旧、净值等基本情况,报财务资产部审核鉴定。
财务资产部聘请中介机构进行报废资产评估,对于需要上级部门审批的,则上报上级部门履行审批手续。如果未通过上级单位审批,则退回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修改数据,重新上报。如果上级部门审批通过,则财务资产部对固定资产报废进行账务处理(事务代码ABAVN),提交税务部门进行审批,并按照程序进行固定资产处置、备案。
3.全面绩效管理
为保障和规范固定资产管理,公司成立固定资产绩效评价小组,实施固定资产的绩效管理工作。坚持每月收集数据,采取ERP管理系统的数据查询、部门自报和考核小组现场检查三种方式,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考评的公平合理。同时,绩效评价小组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及时掌握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情况,实行月考核、月兑现的办法,以月考年。
4.效果评价分析
基于ERP系统固定资产管理平台运行以来,我公司的资产从工程项目的确立、施工、到竣工决算达到事前控制和事中监督的效果。固定资产的增加严格按程序办理;固定资产的内部调拨得到进一步规范;固定资产的报废及时准确完整,实现了制度约束、流程管理、绩效考核全过程控制,固定资产的有效利用率达到了100%,不良资产率为0。
5.持续改进和完善
5.1将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与预算管理系统、工程管理系统有效集成,购建全新的资产管理平台。对固定资产管理从预算安排就进行控制,从源头就进行监控,建立资产购建申请和审批流程,对已纳入预算管理系统的资本性支出及时转入工程管理系统,确保工程造价及投入运行的资产质量。
5.2切实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的基础工作,利用先进的ERP手段加强固定资产过程管理,不断探索最佳工作流程和管理方法,改进目前流程中的不足,删除各环节中的不合理因素,在深层次上进行流程的重组和优化,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促进部门间的有效联动,实现跨部门、跨业务的协同工作。加大制度执行力建设,细化考核体系,通过动态绩效考核来改进对固定资产管理各个环节的控制。
(一)疏于管理,账实不符比较严重。
(二)重购轻管思想普遍,存在资产闲置浪费现象。
(三)岗位职责不明确,造成了管理脱节。
(四)财务制度有缺陷,影响了核算的准确性。
二、固定资产管理存在问题的成因
(一)管理体制不健全。一些领导对资产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够,认为国税系统“家大业大”,没有必要精打细算,花起钱来大手大脚,管起家来马马虎虎,对家底心中无数。一些单位管理制度存在漏洞,缺乏法律规范与强有力的政策指导,法律与政策滞后于资产管理的实际是目前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存在诸多问题的重要原因。
(二)会计核算不规范。核算程序不严密,账簿设置不齐全,账外固定资产大量存在,管理缺乏有效的约束机制,资产损失现象严重。一些会计人员政治思想素质不高,责任意识淡薄,业务素质难以适应新会计制度和财务规则的核算要求。特别是在单位负责人不重视的情况下,往往不愿负责,得过且过,工作失职。
(三)监督考核弱化。一些单位没有将资产管理纳入到机关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考核,资产管理工作显得无足轻重;固定资产在转让、出售、处置、变卖等活动中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请管理部门审批,也没有进行严格的资产评估工作,而多半是协商交易,使固定资产产权变动脱离了有效监督。尤其是私自低价转让、出售、变卖和处置固定资产现象的存在,导致了固定资产产权被侵蚀。
三、加强国税系统固定资产管理的建议
(一)转变思想,把握重点。如今资产种类越加庞杂,资产变动日益频繁,对固定资产的管理不能停留在原来的思维模式上,要加大管理力度,重视内部管理,按规定建账设卡,定期进行清理盘点。要将固定资产使用效率和完好程度作为考核单位负责人政绩、业绩的一个重要指标,确保国有资产的合理利用。
(二)明确职责,环节控管。作为垂直管理机构,国税系统在固定资产管理要自觉接受地方财政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同时,上级国税机关应健全和完善固定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制定资产配置标准,开展财产清查,在全面摸清所属单位资产存在、使用状况的基础上,根据下级国税机关承担的任务量合理调剂,有计划地进行配置。
(三)加强核算,掌握实情。针对现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固定资产账面不能反映资产真实价值的问题,建议借鉴企业会计制度关于固定资产会计核算的规定,结合行政事业单位购建固定资产时一次性列支的实际,增设“累计折旧”会计科目列于资产负债表“固定资产”科目下方,作为固定资产的备抵调整科目,同时增设专栏反映固定资产净值。
一、当前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目前,由于管理要求的不断细化,以及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本身的复杂性,一些基于历史原因和现有体制不完善之处而产生的问题逐步显现出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资产调拨手续不规范。突出表现在上下级之间调拨资产的口子多,如稽查、税政、人事、征管、信息中心等部门的信息化设备、办公设备,有些是由上级对口部门直接调拨,其中,绝大部分的调拨设备无相关调拨手续。下级对口单位接到实物后未向管理部门及财务部门申报,导致该资产无法入账,因此造成资产管理家底不清,给工作上造成被动。
(二)固定资产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主要是对资产的使用者、保管者的跟踪检查制度落实不到位,即使将责任进行了落实,但有些部门的财产保管者也只是虚设,没有真正做到专人负责、跟踪监管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等,更重要的是没有比较完善和详细的责任追究制度来进行约束和监督。
(三)资产管理认识不够高。表现在一方面资产管理者的责任意识比较淡薄,认为公家的资产只要自己不带走,不有意破坏,就没有其他责任。另一方面表现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先购买后审批、先处置后报批、新分配后报告等现象还时有存在。
(四)历史遗留问题不好处理。实行固定资产电算化核算是从开始的,由于当时对资产的估价不准,虽然有些可以查找原始凭证,但更多的则无法查起(如国地机构分设前的资产、调拨资产),造成了资产计价价格千差万别。同时,随着机构、部门的多次改革,资产的频繁调动,也给资产的账实核对造成了很大的麻烦。
(五)账实不符问题依然存在。主要表现为有账无实、有实无账和账实不匹配。造成账实不符的原因,一是有些固定资产采购项目的计划指标被挪用,形成固定资产虚列;二是会计处理上的问题,即已报废、盘亏的固定资产未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六)闲置固定资产的处置问题。主要表现为闲置房地产及闲置电子设备处置不及时,处置手续不完备,程序不规范。闲置固定资产的产生主要源于以下三种因素:一是国地税分家时遗留的资产闲置;二是在进行征管改革的过程中,对部分农村分局(所)进行了撤并,造成了撤并机构房地产闲置;三是科技进步造成固定资产无形损耗而产生的闲置,这在电子设备的更新换代上表现得尤为突出。
二、强化固定资产管理的对策
为了防止系统内固定资产的闲置浪费,提高其使用效率的最好办法,就是进一步加强管理和监督,做到统一政策、分级管理、加强监管、杜绝各类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
(一)加强固定资产的购置管理。一是对采购的固定资产,要注重分析和可行性研究,不搞盲目采购。二是完善政府采购管理体制及监督机制,并切实做到政府采购的信息公开、过程透明、行为规范、手续简化。三是要对集中采购机构和工作人员实行全程跟踪监督和管理,把监督机制贯彻始终,以确保采购质量。四是固定资产购置,必须归口管理,统一购买,统一调配。
(二)加大资产日常管理力度。一是各单位应严格执行省局制定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并细化成“申报-审批-购置-核算-管理-处置”基本程序进行分段管理。购置固定资产环节重点监督需求部门是否做出购置计划和安排相应的预算;审批环节重点监督是否按照审批权限分别审批,有无擅自增加固定资产。购置环节重点监督是否属于政府采购范围,是否实行了政府采购。核算环节重点监督是否及时登记有关账册,并侧重于无偿调入固定资产的登记管理。管理环节重点监督有无固定资产流失。实行“谁使用、谁保管、谁负责”和卡片对应管理,形成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处置环节重点监督是否经过局长办公会议研究,是否依照规定权限审批后合法处置。二是资产调拨应只由一个部门负责,并做到先开单、后提货,统一凭财务的调拨手续办理,不得由多部门分配、调拨。三是对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应成立专门管理小组。成员应来自财务,监察、信息中心、服务中心、专家及使用单位,共同参与项目论证、公开招标等环节的工作,并实行全程监控管理。四是杜绝“重采购,轻管理”的现象。固定资产购建完成后,对设备及时进行测试和清点,并贴上标识铭牌。验收不合格,不得办理结算手续,不得交付使用,并按合同条款及时向有关责任人提出退货或索赔。定期对设备进行盘点,核对账、卡、物,保证账账、账卡、账物相符。要抓落实,不搞形式,不走过场,真正做到物物有人管,环环紧相连,依法办事,照章理财。五是对精密贵重以及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仪器设备,归口管理部门应制定具体操作规程,指定专人进行操作。
(三)完善资产核算软件。由于国税系统的固定资产规模庞大,种类繁多,各项管理工作仅靠传统的手工管理、手工统计已远不适应工作要求,必须实现管理工作的电算化,建
(河南电视台 河南·郑州)
摘 要:随着国家财税体制改革的持续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预计将在2015年底前全部完成,增值税征税范围进一步扩大,对电视台各项经营业务的影响日益巨大,为了更清晰的了解电视台增值税业务的全貌,本文从电视台业务实际出发,简要分析增值税销项税额业务,重点对可抵扣进项税额的业务类别进行归纳分析,真实客观反映电视台增值税业务的特点,加强增值税业务管理。
关键词 :电视台;增值税;营改增
按照国家部署,从2013年8月1日开始,交通运输业及7个部分现代服务业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执行营改增,并把广播影视服务业首次纳入试点范围。电视台从原来缴纳营业税首次面临增值税业务,本文对电视台各项业务所涉及的增值税事项做了充分的调研和归纳分析,对相关业务类别做了比较详尽的梳理和探讨。
一、应税范围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3]37号和106号文件规定,其中与电视台应税项目直接相关的主要是文化创意服务中的广告服务和广播影视服务。根据电视台收入特点,应税项目主要是广告服务收入、节目制作收入和技术服务收入等,均按6%的增值税率计算缴纳销项税额。
结合增值税层层抵扣的内在机制,营改增后,电视台税负的升降主要取决于是否能够取得充足的、符合抵扣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越多,税负降低幅度就越大,税制转换的效益就越明显。因此,从电视台业务实际出发,经过深入调研和分析,以下这些支出业务能够取得专用发票。
二、可抵扣进项税额的支出类别
营改增后,增值税应税范围扩大为:应税货物、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三大项。结合电视台支出业务的特点,可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支出业务主要包括下列项目:
(1)固定资产购置及维护维修类:主要包括专业设备购置支出(如摄像机、投影设备、演播室灯光设备、非线编系统等),车辆购置(如转播车、小轿车等),专用设备、通用设备以及其他固定资产的维护维修类支出等。
(2)外购电视剧及节目素材:主要指从外部专业影视制作机构购买电视剧以及其他短剧、栏目剧、专题片、电影、新闻素材、娱乐节目素材、视频、音频素材等的版权或播映权而发生的支出。
(3)水电冷暖费:指用于节目制作、业务宣传及办公等方面的水费、电费、冷暖费支出。
(4)宣传推广类支出: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其一,媒介宣传费:指通过纸媒体、流媒体、户外媒体、互联网等其他各类媒体的宣传推广费用,如公交车体、报纸、杂志、广播、互联网、灯杆幕旗、报刊亭、电梯、户外大屏等媒介宣传费用。
其二,数据购买费:指为宣传、业务需要与各种数据检测机构或数据服务平台之间发生的数据购买、数据检测、数据查询等费用。
其三,委托宣传推广费:指根据宣传推广的需要,委托外部专业机构或公司,进行节目制作、广告招商、宣传推广等费用,如大型活动承办费、包装支出费等。
其四,宣传品印制费:定制各种特色宣传品的设计、印刷、制作等费用,如印制宣传册、演播室门票、活动出入证、手提袋、挂历、台历、靠背垫、雨伞、明信片,文化衫等。
其五,咨询服务费:指在节目制作、宣传推广和管理工作过程中,针对栏目策划、数据分析、监播监看及管理咨询等事项邀请外部专业机构发生的咨询服务等费用,包括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经济管理、金融支付服务、内部数据分析、呼叫中心和电子商务平台、业务流程设计等服务的各类业务活动。
其六,会议会展费:指为宣传展示电视台节目、招商推广过程中发生的会议会展费用支出。
(5)车辆费用支出:指因工作需要发生的车辆燃油费和修理费支出。
(6)办公类支出:办公机具、办公设备购置及维修,其他办公文具等零星办公用品、耗材以及办公软件购置与维护维修支出等。
(7)资料材料费支出:包括节目生产制作过程中购买的用于存储节目内容的磁带费,以及因节目制作需要,委托外部专业机构制作的专题音乐、背景音乐等,或从专业机构购人的音频资料等所支付的费用,如MIDI,背景音乐制作或购买等音乐制作费。
(8)服装道具制景化妆费支出:包括在录制节目过程中,通过专业机构或商业组织设计、购买、制作或租用的嘉宾、演员、主持人和观众等所需服装费;节目需要的道具费、制景费和化妆费等。
(9)租赁费支出:包括在节目制作、宣传推广及业务管理过程中发生的设备租赁费、交通工具租的生产生活和工作带来极大的便利。为此,中小学的固定资产管理也应该与计算机技术挂钩,通过建立起有效的信息化管理系统,更好地对学校固定资产进行管理。例如,引进信息化流程管理方式。对于实物的管理要从项目立项开始,到工程完工、资产验收为止,要将申请、批复、付款情况、发票等资料完整地纳入信息化管理系。引进电子标签管理方式,要将实物资产的信息,如资产名称、种类、购置时间、购进价值、净值、存放地点、使用人等以条形码的形式标示,贴到相应的资产上。这些计算机管理系统能够更好更方便地帮助中小学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对固定资产进行管理。
4.加强固定资产管理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
为了全面规范和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管理,提高erp系统操作应用,完善各项工作流程,中小学校相关部门的固定资产专责进行固定资产管理培训。培训的目的关键是要让管理人员进一步学习根据分类标准、设备与固定资产对应目录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台账,保证账、卡、物相符,提高ERP系统的实际应用水平,保证管理系统中的资产信息的完整性。
三、结语
关键词:学校 规范 固定资产管理
伴随着我国财政收入的持续增加,对教育事业的投入也逐渐增加。学校翻新、添加教学设备、异地建新校舍等,固定资产规模的范围逐步扩大,这些都需要学校对固定资产的管理更加细致。但是,以目前的管理制度来看,整体还不够规范,不能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要求来运作,使得学校资产的安全体系不够完善、账目不清、资产流失现象严重,因而不能更好的适应教育和经济发展的需要。
一、建立健全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建立完善而科学的资产管理制度,能有效的提高学校对固有资产的管理,同时也是管理的基本保证、学校运行民主管理和依法治校的关键组成部分。此外,也是保证合理有效使用固有资产的主要前提条件,也是保证其能够发挥使用效益的关键。学校要根据财政部门的《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以及相关制度,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拟定与固定资产的管理制度相关体制,而且还要确保其制度能够有效实施。
1.建立固定资产的采购制度
资产采购部门一定要严格按照财政部门所审批的年初部门的预算进行资产采购,没有经过审批的固定资产通常不能进行采购,要是真的急于使用,一定要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被收录到政府采购范围内的固定资产采购,一定要经过政府采购中心的审批之后再进行采购,没有被收录到政府采购范围的固定资产,学校应该组织相关单位,用竞标的方式进行采购,以此来节省采购费用以及防止腐败现象发生。
2.加强固定资产的验收保管制度
学校获得固定资产的方式日新月异,如自购、自建、自制和接受捐赠等。这些资产都要统一由资产的管理人员、保管人员、采购人员以及使用等人员验收,分清楚各自的责任,坚决杜绝以次充好和质量达不到标准要求的产品进入学校,严格把手质量关。
3.严格执行固定资产的清查及报损制度
固定资产的报损、处理,要严格按照规定章程进行审批。要定期完成对固定资产的核对与清查工作,明确惩处措施,依照资产管理的需求,定期进行财产清查工作。学校财务的明细分账和总类分账要每个月核对一次,将学校财产管理部门存放的实物与财务室的明细分账最少每学期进行一次核对,做到帐证、账账、账实相符。
4.建立相应的奖罚制度,奖优罚劣
设备的使用,需要保管人员进行监督和考核,并和岗位职责联系在一起。对固定资产管理、使用得当的人员进行奖励,对没有责任心、工作懈怠、管理不善从而导致流失和损失的人员给予处罚。
二、加强核算工作,建立网络平台
1.确定工作范围,确定标准准则
按照固定资产的定义,并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分别对各个科室的财产进行分类管理,按照规定的管理政策执行。管理人员要明确方向,将工作职责落实到个人,使得资产能够得到有效的增值。
2.设置明细科目,做好分类登记
按照学校固定资产的现实状况,同时结合上级行政部门对报表编制的要求,根据固定资产的属性进行分类整理,具体可以分成以下几种:第一种是建筑物和房屋;第二种是专门设备;第三种是一般设备;第四种是陈列品和文物;第五种是图书;第六种是其他固定资产。
3.根据资产来源,计算好单价
为了准确地反映出学校固定资产的实际占用额和变动情况,就一定要对固定资产依照一定标准进行价格统计。而在学校的固定资产核算中,依照重置完全价值、原始价值和折余价值这几种,来对学校的固定资产进行计价。其中,计价标准有以下几种:第一,采购的固定资产要按照实际的支付情况进行记账;第二,自行建立的固有资产,要按照实际发生的支出进行记账;第三,在现有固定资产的基础上进行固定资产的改建。
4.建立账册制度,合理运用网络兼管
1.财会部门:要设立“固定资产”总账制度,将明细账进行分类核算,依照固定资产的类别来核算明细,设计固定资产登记本、固定资产卡片,可以明确反映出各个类别下面的每一项固定资产的产品名、型号、规格、单价、数量、金额等。
2.财产保管部门:设置登记固定资产登记簿、固定资产卡片,要确保和财会部门的入账口径相一致。
3.使用部门:设置固定资产的领用及发出登记表。对资产的流动进行详细记录,在每学期期末进行核对,并且定期进行清查、盘点,确保账账、账实、账卡相符。
三、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监管
1.学校要设立对固定资产进行监督的领导管理小组,直接由校长担任组长,具体的工作则由财会室进行组织和实施。学校的财产管理部门通常分成三个归口部门:总务处、教务处、图书馆。校财务室要经常对这三个归口部门进行固定资产检查,确保能够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这就要求财产管理部门要随时掌握资产的流动状态,及时核对,确保财产安全完整。
2.上级教育部门应该要加大对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力度,在每年的暑假进行一次资产管理抽查,将抽点放在固定资产的记录情况上,看是否可以做到帐物相符、账账相符。
结语:
学校的固定资产管理作为一个系统工程,需要管理人员转变观念、建章立制,应用计算机技术来加强核算效率,通过学校自身和上级教育部门的双重努力,对学校固定资产做到多维、实时的监管,这样才能真正的管理好学校的固定资产,真正体现其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吕玉梅.对固定资产会计核算的几点思考[J].皖西学院学报,2006,12(03).
[2]李纯.关于强化新形势下税务稽查工作的思考[A].改革与探索――吉林省税务科研优秀论文集[C].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