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20 17:5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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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政府审计成本控制
一、政府审计成本控制中存在的问题及影响因素分析
(一)政府审计部门对于成本控制的意识薄弱政府审计部门作为我国政府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是对我国财政支出和使用情况进行监查,对其他部门进行监督审计。而对于审计部门自身的监督和审查工作则很少,对其自身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则缺少有效的评价标准。目前虽然审计署对审计成本控制有所加强,但审计机关的审计人员还没有真正树立起成本控制观念,没有把投入与产出、成本与效用结合起来考虑,部分审计机关只注重一年完成了多少审计项目、收缴财政数量、罚款收入等指标,而不注重对自身效率的考察,导致制定计划不讲科学性,随意变更审计计划的现象时有发生。
(二)政府审计资源的配置不合理目前我国政府审计总体上资金、人力和时间等审计资源的投入不足,但同时也存在对这些现有审计资源缺乏有效的整合利用。对审计项目的工作量和可用的有效审计资源没有进行准确测算,具体落实到审计项目时由执行单位自行安排,基本上是“有则多配、无则少配”,尚无审计项目与审计资源消耗的参考标准。由于缺乏对资源与任务的总体把握和分配,使得对审计对象的监督缺位与重复监督的现象并存;由于任务与人员不匹配,形成了资源不足与资源闲置现象并存;由于审计力量调度不当、分布不均等情况,致使审计项目审得不透,既加大了审计风险,也使投入的大量审计成本未能发挥其效用,无法有效降低审计成本。
(三)政府审计计划和程序的制定缺乏科学性审计计划是指导审计工作进行的纲领,也是设计审计程序的依据。而审计程序既是保证实现审计目标的手段,也是审计成本的直接决定因素。如果审计计划的制定不科学、不合理,则会导致审计程序繁琐;审计程序的执行重点不突出就会提高相应的审计成本,从而导致审计资源的严重浪费,增加不必要的审计程序,增大审计成本。我国的审计计划还没有形成一个科学、系统的管理体系,很大程度还处在一种粗放管理状态,相当多的审计机关实际上是有计划无管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缺乏科学的预见性,缺乏对客观情况的科学分析判断而导致审计计划制定不科学、计划执行效果差的情况屡见不鲜。经常是付出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而审计成果不尽理想,甚至一无所获。
(四)政府审计成果未能有效地利用政府审计成果主要是指政府审计报告,以及被审计单位按照执行审计决定所节约的成本、避免的损失和效益的提高或者揭发的重大违法案件,及时移交司法机关立案查处所避免的社会损失。审计成果扩大就可以相对降低审计成本,而审计成果不理想则会相对加大审计成本。在当前审计工作中,扩大审计成果的挖掘不够充分,措施不够得力,应出的审计成果被埋没的情况较为普遍。
(五)政府审计缺乏有效激励措施目前审计机关仍然采用传统的薪酬制度,未能根据审计人员的绩效进行相应的奖惩。由于审计人员缺乏激励机制,对审计成本的节约或浪费得不到相应的奖惩,甚至得不到客观的评价,因此,审计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在某种程度上未能充分发挥。从而导致目前以审计组为单位的审计项目成本控制基本上处于被动状态,效果不尽理想。
(六)政府审计任务繁重和审计资源不足20多年来我国审计事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尤其是近年来审计公开的力度逐步加大,透明度不断增强,社会公众对审计监督的期望也越来越高。新修订的《审计法》又进一步扩大了政府审计的范围和审计内容:将审计监督范围中的“国家的事业组织”调整为“国家的事业组织和使用财政资金的其他事业组织”;将“国家建设项目”调整为“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新增了经济责任审计和效益审计,并且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也扩大到“对国家机关和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政府审计范围和审计内容的扩大,无疑会增加政府审计的任务。
(七)影响政府审计成本的因素影响政府审计成本的主要因素包括:审计项目的重要性和复杂性。审计项目的重要性一般反映出该项目的重要程度,一般来讲审计项目的重要性越强,审计过程中所投入的资金、人力、时间等资源就越多,这些因素的增加势必会带来审计成本的提高。同样,审计项目的复杂性也会对审计成本产生重要影响,对于一些较为复杂或有较强变化性的审计项目,即使制定了预算,随着项目审计的推进也难免会造成预算的追加或减少,从而影响审计成本;审计项目的规模与风险。审计项目的规模大小决定了审计工作量的多少,而审计工作量的多少又直接决定了审计中耗费的资金量,进而决定了审计成本的多少。同样审计风险也是决定审计成本的重要因素,风险大的项目要制定更加详细的审计计划,采取更加严格的审计程序,这势必会增加投入该项目的人力、财力和物力等资源,进而提高审计成本;审计人员的素质。审计人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决定了审计计划制定的科学性,审计程序执行的有效性,从而决定了审计效率的高低。有一支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审计队伍是提高审计工作效率的关键。审计工作的效率提高了,审计成本自然就会降低;审计的方法和技术。审计技术的先进程度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审计效率的高低。随着知识经济时代和信息社会的到来,审计技术不断进步,新的审计方法也相继出现,审计人员只有不断学习和研究新的审计技术方法,才能在审计过程中降低审计成本。
二、政府审计成本的控制原则
(一)规划性和整体性原则在进行政府审计成本控制的过程中要有整体规划性的意识,既要考虑到审计成本管理与一般意义上的成本管理的共性,又要突出审计成本管理的个性特征。在制定审计计划时,既要突出重点,在重点项目上安排较多的成本预算,又要注意一般项目和常规项目的预算安排;既有审计工作量的科学测算,又要留有一定的余地,以便将一部分资金和时间用于临时性项目。只有通过这样的整体规划才能合理的配置资源进而起到节约成本的作用。如从审计机关的组织结构上要体现规划性和整体性原则,打破以往分派审计任务的格局实行审计项目组,根据具体审计项目的需要抽调能胜任的审计人员组成审计小组,这样可以避免审计工作分配不合理的问题,解决审计资源浪费的问题,节约审计成本。在具体执行审计工作时,各审计项目组要从整体发展要求出发去分析和设计审计程序,避免重复交叉,应将审计程序作为一个系统,将各种程序的重复、交叉与矛盾减少到最低限度。
(二)重要性原则我国政府审计的对象众多,如果没有选择的进行审计,审计人员的工作量就太大会疲于应付,既浪费了审计资源,实际的效果也不好。因此,在确定年度审计计划时,要坚持突出重点的方针和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审计理念。审计机关应该以国家中长期发展规划、宏观调控政策,国家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目标以及当地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为依据,将国家的重大投资项目、
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作为审计重点。审计重点对象确定之后,在执行审计的时候也要遵循重要性原则,即重点审计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及经营管理活动的合法性和效益性,重点审计有权支配公共财政资金的主管领导做出的决策是否有利于国家利益和经济发展的情况。这样可以达到合理使用和节约审计资源的目的。
(三)节约性原则我国经济效益审计工作的开展体现了我国政府要坚持科学发展观,建设节约型社会的目标。审计i作要促进政府各部门和使用财政资金的其他事业组织在使用公共资金时要讲究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为建设节约型社会提供保障。审计机关作为政府的一个部门在开展工作时也要遵循节约的原则,在不影响独立性的前提下,项目安排要尽可能就地就近。长期以来,为了保证审计的独立性,审计署对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的审计项目安排,多采用异地交叉方式。异地交叉审计往往增加了审计外勤费用,而且由于被审计单位对审计人员来讲都是全新的部门,有很多不熟悉的情况和问题需要去了解,客观上也增加了审计成本。所以。在不影响独立性的前提下,应尽可能安排就地就近审计。(四)重质量及创新性原则加强审计成本管理和控制必须以保证审计质量为前提,只能在保证审计质量的前提下讲成本控制,而不能只讲成本控制不讲审计质量。否则审计成本虽然得到了控制,审计质量却下降了,其审计风险将不堪设想。如经济责任审计中,为了赶时间赶进度,致使取证不足、定性不准,而作出了与事实不符合的结论,就会影响对于部的正确使用,甚至会造成严重后果。同时在进行审计成本管理时必须坚持创新性原则,做到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积极引进先进的管理理念和先进的技术方法,解决当前越来越重的审计任务与审计资源相对有限的矛盾,实现审计资源有限条件下审计产出的最大化。
三、政府审计成本控制的对策
(一)加强审计成本控制的意识,改变审计人员的激励措施审计成本控制意识的提高是控制政府审计成本各种措施的前提,没有审计成本控制意识的提高,其他一切措施皆是空谈。这需要加强对政府审计机关人员的成本控制教育,让其认识到控制成本的重要性。同时要逐步改变审计人员的薪酬评价标准,把成本的节约纳入到薪酬评价体系中来,从而提高审计人员参与成本控制的积极性。审计机关要树立审计成本意识,要做到审计成果以审计成本为前提和基础,建立“审前调查有概算,正式进点有预算,审计过程有核算,项目结束有决算”的项目成本管理机制,强化审计项目成本控制。通过薪酬制度的改革激励审计人员参与审计成本管理,促进以审计组为单位的“预算有约束、执行有标准、决算有考核”的成本管理体系的形成,建立长效控制机制。
(二)整合各种审计资源,提高审计工作效率整合审计资源的利用状况直接决定着审计成本的高低,加强审计组织内部及外部相关资源的协同和联动,促进现有审计力量与审计对象的最佳结合,也是审计成本控制的重要手段。一是计划安排要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将有限的资源用于重点领域。这就要求审计机关必须在现有资源的条件下认真选定审计重点,充分发挥审计资源效用。要将突出重点的思想贯穿于审前调查中,体现在审计方案上,反映在审计实施中,运用于分析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上。只有这样,才能使“全面审计、突出重点”落实到位,从而提升审计成果水平。二是加强调查研究,全面深入把握被审计对象或事项的情况。对某些事关国民经济全局的项目或资金,组织全行业、全系统或全国范围内的分层次审计,是整合审计资源的重要手段。可在无需增加审计资源和力量的情况下,也能从更高层次上、更加深入地发挥审计监督的作用。三是注重利用审计机关外部资源,既包括其它审计机关的资源,也包括法律法规所允许使用的被审计单位的内部审计机构的资源,还包括聘请专家参与审计。
(三)改进审计手段与方法,提高审计队伍的素质大力引进、吸收、使用和推广先进的审计思想与方法,积极探索信息化条件下新的审计方式和方法,提高审计机关技术装备水平,不断改进现有的审计技术方法,增加审计工作的技术含量,总结审计实践中形成的行之有效的技术、技巧、经验与方法等,以求在不增加或不大幅度增加人力、财、物的投入的情况下,较大幅度地提高审计效率和效果。如采取抽查与详查相结合,逐步由账项基础审计、制度基础审计向风险基础审计过渡,充分利用内部控制评估、风险评估、抽样审计等一些先进的方法,将重要性水平的运用、分析性复核的运用贯穿于整个审计实施过程。对一些非重要的项目,用分析性复核程序代替详细测试,强化项目成本控制。同时审计机关要定期对审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不断使其获得现代管理、现代审计的新知识,也会增强审计能力和提高审计水平。
(四)充分利用审计成果,发挥审计资源效益长期以来审计人员忽视对审计结果的利用和管理,使得很多有价值的审计信息被束之高阁,造成审计资源的浪费。在审计成果的挖掘利用方面,一是要实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对所有审计和审计调查项目的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及其他不宜对外披露的内容外,全部对社会公告,实现审计成果的社会共享和利用的最大化。二是建立审计结果跟踪落实制度。审计不仅要查出问题,还要促进问题的解决落实。所以,加强审计成本控制,还要强化对审计决定和审计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做到查出一个问题,就及时处理解决一个问题。
(五)实行审计预算管理,加强成本动态控制预算是成本控制的一种好方式,审计经费预算来源于每个具体项目成本费用的总和,每个具体项目的成本费用又是根据项目要达到预期目标所测算的工作量计算得出的。每个审计项目的成本控制要从立项开始,抓住主要矛盾,统筹作出安排。实行审计项目预算管理就是计划编制部门以审计项目计划为基础,按照经费预算与审计任务相匹配的原则,测算审计成本、核定预算。在准确评估、判断审计成本效益的基础上,作出适当的审计项目选择。在制定科学的审计预算基础上,设立审计项目明细账,分项目核算审计成本。
(六)严格审计质量管理,减少项目费用支出首先要做好审前调查。一方面是摸清总体情况和业务流程,另一方面是初步把握住被审计项目存在的几方面主要问题,掌握管理上的薄弱环节。只有进行了充分的审前调查,才能在正式审计时集中力量,直奔主题和重点,从而减少现场审计时间。其次要写好审计方案。审计方案不仅要目标明确,还要指标详尽,并尽可能地量化。要对现场取证、写审计日记和工作底稿、中期汇报、业务会议、分析证据和底稿、报告初稿、报告征求意见等工作所耗费的时间及各审计事项的最迟开始时间、最早结束时间等做出具体安排;在人员安排上,必须合理搭配有不同专长的各类人,明确完成任务需要什么样的人,各类人的具体人数;在经费的安排上,要编制审计外勤经费预算等。另外,还要加强现场审计管理。坚持推行审计日记制度、审计报告制度和审计责任制度。
一、我国政府审计计划管理的现状及问题
政府审计计划管理是一项综合性系统工程,旨在有效调度审计资源,提高审计的效率效果。包括四个环节。
(一)制定审计项目计划
2002年审计署的《审计机关项目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计划管理办法)规定,我国审计机关每年必须制定审计项目计划。审计项目计划,是按年度对审计项目和专项审计调查项目预先做出的统一安排,包含上级审计机关统一组织项目、授权项目、领导交办项目和自行安排项目等。目前,我国审计项目计划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制。审计署负责审计署统一组织的、署本级的审计项目计划,指导全国审计项目管理工作,不负责安排或检查地方审计机关的审计项目计划,后者由地方审计机关自行管理。随着社会经济环境的快速变化,我国审计项目计划的制定日益暴露出下列问题。
1.中长期战略计划缺位,难以保证各年度项目计划的协调性。根据现行管理要求,各级审计机关只需在年初制定审计项目计划并确保执行即可。至于中长期战略计划,没有任何规定与要求。这导致很多审计机关根本不考虑中长期战略安排,各年度项目计划缺乏全局性、协调性,极易造成审计重复或审计盲区,监督不到位,重点不突出。
2.没有专门设置计划管理部门,难以发挥主导“龙头”作用。一直以来,我国审计项目计划都是由各业务部门提出立项建议,办公厅或办公室简单汇总后,审计机关领导审定下达。各业务部门集计划管理与具体实施职能于一身,根本不能保证时间充裕地提出科学合理的立项计划。2005年9月,审计署出台了《审计署关于改进审计项目计划管理的实施办法》,要求办公厅实行统一管理。虽有一定进步,但不可否认,该办法依然无法保证办公厅——一个同时肩负其他工作责任的非专业性综合管理部门,能够出色完成计划管理任务。
3.立项程序过于简单,难以制定科学合理的项目计划。审计项目计划制定遵循“两上两下”原则,即自上而下提出审计工作设想、自下而上编报计划草案、自上而下布置项目计划指标、再自下而上上报完整详细的审计项目计划备案。上述程序过于简单,每一步到底怎么做,尚无明确规定,致使某些审计机关经常敷衍了事,拍脑袋决定审计计划,调查研究不充分,不考虑实施可行性,执行过程中做临时变动,大大损害了审计项目计划的严肃性。
(二)编制审计方案
审计项目计划下达后,审计机关和审计组应当编制审计方案以指导审计工作的具体实施。审计方案,是指为顺利完成项目计划,达到预期审计目的,在实施审计前做出的计划和安排,包括审计工作方案和审计实施方案。前者是审计机关为统一组织不同级次审计机关或多个审计组对某部门、行业或专项资金等项目实施审计而制定的全面工作计划,原则性较强,对象笼统宽泛,是注册会计师审计没有的,体现出政府审计特色。而后者,是审计组为完成审计任务,从发送审计通知书到处理审计报告全过程的工作安排,其地位和作用近似于注册会计师审计中的总体审计计划(策略)。具体内容包括:编制的依据;被审计单位名称和基本情况;审计目标;审计范围、内容和重点;重要性及审计风险的评估;预定的审计工作起讫日期;审计组组长、审计组成员及其分工;编制日期及其他有关内容。目前我国审计方案的编制存在下列两点突出问题。
1.只有总体计划安排,难以指导具体工作。目前我国政府审计只要求针对被审计单位编制总体审计计划,而不要求编制具体审计计划。这种做法极为不妥,不仅与国际惯例不符,也没有针对审计活动的各组成部分进行具体指导,导致审计组成员具体工作时无所适从,审计项目质量控制无从实施。
2.未充分考虑审计风险,难以抓住工作重点。无论是注册会计师审计还是其他国家政府审计,都已广泛开展风险导向审计,日益强化对风险的评估和应对。我国审计机关虽已开始关注,但在如何识别、评估进而应对重大错报风险方面还有很大差距,严重限制了计划管理水平的提高,成为制约审计质量的一大瓶颈因素。很多审计机关抓不住审计重点。
(三)监控计划执行过程
我国政府审计实施计划执行报告制度。下级审计机关每半年要向上级反馈计划执行情况,包括计划执行进度、审计的主要成果、计划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和建议等。审计项目计划必须确保完成,不得擅自变更。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应当按照规定报批。例如,审计署统一组织项目和授权项目的调整,必须报审计署批准。目前我国审计计划的执行存在下列问题:
1.跟踪监管不得力,难以维护计划执行的严肃性。虽然有定期报告制度,但在实际工作中,有些审计机关缺乏必要的跟踪监控,对执行情况了解掌握不够细致,没有真正从时间、成本、质量三方面进行有效管理。再加上年初立项时考虑不周,审计项目计划本身不合理,造成执行计划时经常随意变动、极不严肃。
2.沟通交流不足,难以实现动态过程管理。审计人员在执业过程中应与上级持续沟通,不断评估事先确定的审计目标、重点、时间及人员安排等是否适当。一旦发现问题,应及时调整,必要时甚至终止审计。而实际上,不少审计机关未能深入审计现场,审计组上报情况不及时,上下级之间缺乏有效的交流沟通,无法实现动态信息网络化管理。
(四)考评计划执行效果
计划管理办法要求各级审计机关对审计项目计划的执行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主要内容包括:计划编制和执行报告的完整性、及时性,计划安排的科学性、合理性,计划完成的质量和效果等。审计计划的考评存在下列问题:
1.缺乏明确的衡量标准,难以体现考评效果。虽然该办法要求对审计项目计划进行检查和评估,但就如何确定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如何建立考核制度,没有明确规定。这使得考评工作无法实现预期效果,难以优化计划控制措施和方法。
2.忽视审计结果的跟踪落实,难以落实计划执行效果。国外审计机关特别重视审计建议的落实,有时对建议的跟踪可能延续几年甚至十几年。而我国审计机关对此不够重视,仍处于起步阶段,未充分关注审计成果是否被采纳或执行,无法收到审计监督的成效。
二、我国政府审计计划管理问题的成因分析
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有很多,如审计体制、审计环境、审计法规等,归根结底,主要是三大成因。
(一)计划管理的意识薄弱,缺乏战略思考和统筹规划
无论是美国、英国、加拿大等国家的政府审计还是注册会计师审计,都非常重视计划管理,通过不断完善审计准则、设立专门的计划管理部门、部署充裕的审计资源、强化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以持续提升审计计划的效率效果。相比之下,我国政府审计仍存在较大差距。目前,我国已《审计机关审计方案准则》、《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办法》以及《审计署关于改进审计项目计划管理的实施办法》。虽然起到一定作用,但各文件之间缺乏衔接,内容零散重叠,有只见树木不见森林之感,无法突出计划管理的战略重要性和系统性,导致审计实务中一直存在重实施轻计划的现象,难以实现1+1>2的协同效应。
(二)计划管理的模式粗放,限制审计计划管理整体效用的发挥
我国审计机关自成立以来,一直沿袭以领导意志为导向,以自上而下的内部管理和严格的等级链条为标志的传统管理模式,注重短期行为,欠缺深层次分析。随着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传统模式越来越显示出不合理、不健全之处。就审计计划管理而言:各环节缺乏科学、细致的管理方法,管理程序和内容过于抽象,操作性不强,计划变更随意性大;未引入先进的管理理念,缺乏创新,难以与时俱进。
(三)计划管理的技术手段落后,降低审计计划管理的效率效果
信息化是当今社会的显著特征,审计计划管理应当顺应时代潮流,通过开发计划管理软件或利用信息化技术工具,不断提高效率效果。我国政府审计信息化建设虽已得到长足发展,但其成就尚未充分体现于计划管理,部分审计机关仍沿用陈旧的管理工具和方法,没有建立必要的审计资源数据库,未将信息化技术运用于计划管理各环节。这种状况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审计计划管理的有效性,无法实现动态管理,阻碍了计划管理的持续创新。
三、改进我国政府审计计划管理的建议
计划在整个审计过程中必将越来越重要,因此,审计工作中心必须前移,审计计划管理必须加强。笔者认为,可以针对上述三大问题成因予以改进。
(一)增强管理意识,从观念上重视审计计划管理的地位和作用
1.完善现行计划管理准则。审计计划管理应当由制定审计项目计划、编制审计方案、控制计划执行过程及评价计划执行效果四部分构成,彼此相互联系,同时又自成体系,缺一不可。建议以现行计划管理文件为基础,进行整合、概括与完善,新审计计划准则,构建审计计划管理基本框架,囊括上述四环节,为计划管理提供全面整体性的规划指导。
2.设置专门的计划管理部门。没有专门负责计划管理的部门,审计计划的控制就无法形成合力,难以真正提高效率效果。美国审计机关非常重视计划管理,审计机关内部都设有专门的计划管理部门,如GAO专门设立了政策和项目计划办公室,形成完整的审计计划工作体系。我国各级审计机关也应单独设置计划管理部门,制定计划管理制度,对审计计划工作进行全面质量管理。
3.制定中长期审计战略计划。中长期审计战略计划,是一定期间内指导、组织和控制全部审计活动的纲领,是制定年度立项计划的重要依据。建议学习国外审计机关的成功经验,采用滚动计划法,处理好中长期战略计划和年度计划的关系,既克服年度审计立项的盲目性、随意性,还有助于确保各审计项目之间的协调配合,避免资源浪费。
4.转变计划管理的组织结构。可以考虑将传统金字塔型组织结构转变为扁平式管理结构。前者强调领导意志和纵向信息流,而后者更加注重横向、内外部之间的信息沟通,打破僵化的部门界限,促进信息资源在组织内部的自由流动,强调团队合作,以灵活的工作角色,而非固定的职位为导向进行人员管理,引入内部竞争机制,以实现审计目标。
5.营造计划管理的氛围。鼓励全体人员积极参与计划制定,主动按照计划执业,落实相关要求,共同致力于审计计划管理的提高。另外,理论指导实践,应深入广泛地开展计划管理理论研究,学习其他国家和行业的成功做法、先进管理技术,不断改进我国政府审计计划管理工作。
(二)完善管理流程,从程序上保证审计计划管理的科学严肃性
1.细化审计项目计划制定程序。依照两上两下原则制定项目计划时,应特别关注下列三点:(1)事前充分调查,列出项目清单。审计立项前,认真分析国家宏观经济发展趋势,结合中长期战略计划,找出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可以采取邀请专家召开研讨会、走访、发函调研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机关内外部对项目计划的意见。然后,将潜在项目列入“项目领域”清单,初步确定审计立项。(2)评估项目风险,确定重点对象。美国、加拿大的审计机关都要进行风险评估,采用加权位列法评定各项目的风险系数,最终将风险系数大的列入当年计划。需要考虑的风险因素包括:是否为社会公众特别关注;政治上是否敏感;审计对象业务活动的复杂程度;最近一次审计时间等。可以考虑引入该风险评估机制,保证审计项目计划的针对性。(3)分析可行性,尽早排除不合理项目。从经济、操作、社会和技术四方面对拟审计的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例如,审计人员是否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审计资源是否足以满足审计需要,审计成本能否带来预期成果等。最后,将结果编制成报告汇总,由审计机关领导研究决定本年度审计项目计划。
2.改进审计方案。最新审计风险理论以“重大错报风险”为导向,将审计业务流程重整为两大部分,分别是,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以评估重大错报风险;针对评估出的重大错报风险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包括控制测试(必要时和决定测试时)以及实质性测试。该理论抓住了审计工作的“牛鼻子”,有利于履行审计责任、实现审计目标,已开始广泛运用于注册会计师审计和其他发达国家的政府审计。我国也应当引入该理论,完善审计方案;(1)搞好审前调查,识别重大错报风险。周密细致的审前调查至关重要。可以借鉴美国审计机关的做法,适当提高审前调查的时间比重,深入被审计单位活动,初步识别出可能存在重大错报风险的领域,为后续审计实施方案的编制打下良好基础。(2)补充具体审计计划,增强审计实施方案的指导性。审计实施方案应进一步细分为总体审计计划和具体审计计划两层次。具体审计计划应包括为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将审计风险降至可接受的低水平,审计组成员拟实施的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内容包括:为识别和评估重大错报风险而拟实施的风险评估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针对评估出的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而拟实施的进一步审计程序(包括控制测试和实质性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认为有必要实施的其他审计程序。
3.促进执行过程的信息沟通。应当在审计组、业务部门和机关领导之间建立畅通、高效的动态信息反馈网络,真正做到“上传下达”、“下情上传”,各项工作能够紧密配合顺利展开。沟通的频率可以是定期或不定期,内容包括审计进度、主要审计成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等。业务部门要及时汇总审计组上报的信息,通报普遍性问题,在审计的内容、重点和方法等方面提出指导性意见。必要时,可以召集情况通报会,各审计组之间交流情况和经验,研究解决共性问题。
4.设计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应当确定客观、适当、可度量的绩效标准,考核计划执行情况。绩效标准包括项目选取的适当性、计划执行的变动情况、审计质量的高低、审计成果的评价等。具体可采用审计覆盖率、审计工作日使用率、审计力量投入率、审计工作完成率、审计成本超支率、审计意见采纳率等指标。另外,还应加强后续调查管理,跟踪落实审计建议。审计工作只是经济监督的一个有效手段,其最终目的在于督促改进。审计机关应当对审计结果进行跟踪调查,要求被审计单位拿出配套处理方案,做到问责与问罚并举。只有同时刮起“责任风暴”,才能落实审计计划管理的目的,真正发挥经济监督作用。
(三)倡导管理信息化,从技术手段上提升审计计划管理的水平和层次
1.采用滚动计划法制定中长期战略计划。所谓滚动计划法,是指按照一定标准将所有审计对象分类排序,确定计划周期后(如3年),按照重要性高低计算各对象的审计频率,如每年1次、2年1次和3年1次,以此确定中长期战略计划,再制定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前一周期进行1~2年后,马上评价执行情况,并着手制定下一周期计划。该技术能够克服短期计划的盲目、随意性,有助于确保年度计划与中长期战略计划的协调一致。
关键词:政府审计成本控制
一、政府审计成本控制中存在的问题及影响因素分析
(一)政府审计部门对于成本控制的意识薄弱政府审计部门作为我国政府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是对我国财政支出和使用情况进行监查,对其他部门进行监督审计。而对于审计部门自身的监督和审查工作则很少,对其自身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则缺少有效的评价标准。目前虽然审计署对审计成本控制有所加强,但审计机关的审计人员还没有真正树立起成本控制观念,没有把投入与产出、成本与效用结合起来考虑,部分审计机关只注重一年完成了多少审计项目、收缴财政数量、罚款收入等指标,而不注重对自身效率的考察,导致制定计划不讲科学性,随意变更审计计划的现象时有发生。
(二)政府审计资源的配置不合理目前我国政府审计总体上资金、人力和时间等审计资源的投入不足,但同时也存在对这些现有审计资源缺乏有效的整合利用。对审计项目的工作量和可用的有效审计资源没有进行准确测算,具体落实到审计项目时由执行单位自行安排,基本上是“有则多配、无则少配”,尚无审计项目与审计资源消耗的参考标准。由于缺乏对资源与任务的总体把握和分配,使得对审计对象的监督缺位与重复监督的现象并存;由于任务与人员不匹配,形成了资源不足与资源闲置现象并存;由于审计力量调度不当、分布不均等情况,致使审计项目审得不透,既加大了审计风险,也使投入的大量审计成本未能发挥其效用,无法有效降低审计成本。
(三)政府审计计划和程序的制定缺乏科学性审计计划是指导审计工作进行的纲领,也是设计审计程序的依据。而审计程序既是保证实现审计目标的手段,也是审计成本的直接决定因素。如果审计计划的制定不科学、不合理,则会导致审计程序繁琐;审计程序的执行重点不突出就会提高相应的审计成本,从而导致审计资源的严重浪费,增加不必要的审计程序,增大审计成本。我国的审计计划还没有形成一个科学、系统的管理体系,很大程度还处在一种粗放管理状态,相当多的审计机关实际上是有计划无管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缺乏科学的预见性,缺乏对客观情况的科学分析判断而导致审计计划制定不科学、计划执行效果差的情况屡见不鲜。经常是付出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而审计成果不尽理想,甚至一无所获。
(四)政府审计成果未能有效地利用政府审计成果主要是指政府审计报告,以及被审计单位按照执行审计决定所节约的成本、避免的损失和效益的提高或者揭发的重大违法案件,及时移交司法机关立案查处所避免的社会损失。审计成果扩大就可以相对降低审计成本,而审计成果不理想则会相对加大审计成本。在当前审计工作中,扩大审计成果的挖掘不够充分,措施不够得力,应出的审计成果被埋没的情况较为普遍。
(五)政府审计缺乏有效激励措施目前审计机关仍然采用传统的薪酬制度,未能根据审计人员的绩效进行相应的奖惩。由于审计人员缺乏激励机制,对审计成本的节约或浪费得不到相应的奖惩,甚至得不到客观的评价,因此,审计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在某种程度上未能充分发挥。从而导致目前以审计组为单位的审计项目成本控制基本上处于被动状态,效果不尽理想。
(六)政府审计任务繁重和审计资源不足20多年来我国审计事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尤其是近年来审计公开的力度逐步加大,透明度不断增强,社会公众对审计监督的期望也越来越高。新修订的《审计法》又进一步扩大了政府审计的范围和审计内容:将审计监督范围中的“国家的事业组织”调整为“国家的事业组织和使用财政资金的其他事业组织”;将“国家建设项目”调整为“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新增了经济责任审计和效益审计,并且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也扩大到“对国家机关和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政府审计范围和审计内容的扩大,无疑会增加政府审计的任务。
(七)影响政府审计成本的因素影响政府审计成本的主要因素包括:审计项目的重要性和复杂性。审计项目的重要性一般反映出该项目的重要程度,一般来讲审计项目的重要性越强,审计过程中所投入的资金、人力、时间等资源就越多,这些因素的增加势必会带来审计成本的提高。同样,审计项目的复杂性也会对审计成本产生重要影响,对于一些较为复杂或有较强变化性的审计项目,即使制定了预算,随着项目审计的推进也难免会造成预算的追加或减少,从而影响审计成本;审计项目的规模与风险。审计项目的规模大小决定了审计工作量的多少,而审计工作量的多少又直接决定了审计中耗费的资金量,进而决定了审计成本的多少。同样审计风险也是决定审计成本的重要因素,风险大的项目要制定更加详细的审计计划,采取更加严格的审计程序,这势必会增加投入该项目的人力、财力和物力等资源,进而提高审计成本;审计人员的素质。审计人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决定了审计计划制定的科学性,审计程序执行的有效性,从而决定了审计效率的高低。有一支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审计队伍是提高审计工作效率的关键。审计工作的效率提高了,审计成本自然就会降低;审计的方法和技术。审计技术的先进程度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审计效率的高低。随着知识经济时代和信息社会的到来,审计技术不断进步,新的审计方法也相继出现,审计人员只有不断学习和研究新的审计技术方法,才能在审计过程中降低审计成本。
二、政府审计成本的控制原则
(一)规划性和整体性原则在进行政府审计成本控制的过程中要有整体规划性的意识,既要考虑到审计成本管理与一般意义上的成本管理的共性,又要突出审计成本管理的个性特征。在制定审计计划时,既要突出重点,在重点项目上安排较多的成本预算,又要注意一般项目和常规项目的预算安排;既有审计工作量的科学测算,又要留有一定的余地,以便将一部分资金和时间用于临时性项目。只有通过这样的整体规划才能合理的配置资源进而起到节约成本的作用。如从审计机关的组织结构上要体现规划性和整体性原则,打破以往分派审计任务的格局实行审计项目组,根据具体审计项目的需要抽调能胜任的审计人员组成审计小组,这样可以避免审计工作分配不合理的问题,解决审计资源浪费的问题,节约审计成本。在具体执行审计工作时,各审计项目组要从整体发展要求出发去分析和设计审计程序,避免重复交叉,应将审计程序作为一个系统,将各种程序的重复、交叉与矛盾减少到最低限度。
(二)重要性原则我国政府审计的对象众多,如果没有选择的进行审计,审计人员的工作量就太大会疲于应付,既浪费了审计资源,实际的效果也不好。因此,在确定年度审计计划时,要坚持突出重点的方针和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审计理念。审计机关应该以国家中长期发展规划、宏观调控政策,国家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目标以及当地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为依据,将国家的重大投资项目、
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作为审计重点。审计重点对象确定之后,在执行审计的时候也要遵循重要性原则,即重点审计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及经营管理活动的合法性和效益性,重点审计有权支配公共财政资金的主管领导做出的决策是否有利于国家利益和经济发展的情况。这样可以达到合理使用和节约审计资源的目的。
(三)节约性原则我国经济效益审计工作的开展体现了我国政府要坚持科学发展观,建设节约型社会的目标。审计i作要促进政府各部门和使用财政资金的其他事业组织在使用公共资金时要讲究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为建设节约型社会提供保障。审计机关作为政府的一个部门在开展工作时也要遵循节约的原则,在不影响独立性的前提下,项目安排要尽可能就地就近。长期以来,为了保证审计的独立性,审计署对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的审计项目安排,多采用异地交叉方式。异地交叉审计往往增加了审计外勤费用,而且由于被审计单位对审计人员来讲都是全新的部门,有很多不熟悉的情况和问题需要去了解,客观上也增加了审计成本。所以。在不影响独立性的前提下,应尽可能安排就地就近审计。(四)重质量及创新性原则加强审计成本管理和控制必须以保证审计质量为前提,只能在保证审计质量的前提下讲成本控制,而不能只讲成本控制不讲审计质量。否则审计成本虽然得到了控制,审计质量却下降了,其审计风险将不堪设想。如经济责任审计中,为了赶时间赶进度,致使取证不足、定性不准,而作出了与事实不符合的结论,就会影响对于部的正确使用,甚至会造成严重后果。同时在进行审计成本管理时必须坚持创新性原则,做到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积极引进先进的管理理念和先进的技术方法,解决当前越来越重的审计任务与审计资源相对有限的矛盾,实现审计资源有限条件下审计产出的最大化。
三、政府审计成本控制的对策
(一)加强审计成本控制的意识,改变审计人员的激励措施审计成本控制意识的提高是控制政府审计成本各种措施的前提,没有审计成本控制意识的提高,其他一切措施皆是空谈。这需要加强对政府审计机关人员的成本控制教育,让其认识到控制成本的重要性。同时要逐步改变审计人员的薪酬评价标准,把成本的节约纳入到薪酬评价体系中来,从而提高审计人员参与成本控制的积极性。审计机关要树立审计成本意识,要做到审计成果以审计成本为前提和基础,建立“审前调查有概算,正式进点有预算,审计过程有核算,项目结束有决算”的项目成本管理机制,强化审计项目成本控制。通过薪酬制度的改革激励审计人员参与审计成本管理,促进以审计组为单位的“预算有约束、执行有标准、决算有考核”的成本管理体系的形成,建立长效控制机制。
(二)整合各种审计资源,提高审计工作效率整合审计资源的利用状况直接决定着审计成本的高低,加强审计组织内部及外部相关资源的协同和联动,促进现有审计力量与审计对象的最佳结合,也是审计成本控制的重要手段。一是计划安排要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将有限的资源用于重点领域。这就要求审计机关必须在现有资源的条件下认真选定审计重点,充分发挥审计资源效用。要将突出重点的思想贯穿于审前调查中,体现在审计方案上,反映在审计实施中,运用于分析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上。只有这样,才能使“全面审计、突出重点”落实到位,从而提升审计成果水平。二是加强调查研究,全面深入把握被审计对象或事项的情况。对某些事关国民经济全局的项目或资金,组织全行业、全系统或全国范围内的分层次审计,是整合审计资源的重要手段。可在无需增加审计资源和力量的情况下,也能从更高层次上、更加深入地发挥审计监督的作用。三是注重利用审计机关外部资源,既包括其它审计机关的资源,也包括法律法规所允许使用的被审计单位的内部审计机构的资源,还包括聘请专家参与审计。
(三)改进审计手段与方法,提高审计队伍的素质大力引进、吸收、使用和推广先进的审计思想与方法,积极探索信息化条件下新的审计方式和方法,提高审计机关技术装备水平,不断改进现有的审计技术方法,增加审计工作的技术含量,总结审计实践中形成的行之有效的技术、技巧、经验与方法等,以求在不增加或不大幅度增加人力、财、物的投入的情况下,较大幅度地提高审计效率和效果。如采取抽查与详查相结合,逐步由账项基础审计、制度基础审计向风险基础审计过渡,充分利用内部控制评估、风险评估、抽样审计等一些先进的方法,将重要性水平的运用、分析性复核的运用贯穿于整个审计实施过程。对一些非重要的项目,用分析性复核程序代替详细测试,强化项目成本控制。同时审计机关要定期对审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不断使其获得现代管理、现代审计的新知识,也会增强审计能力和提高审计水平。
(四)充分利用审计成果,发挥审计资源效益长期以来审计人员忽视对审计结果的利用和管理,使得很多有价值的审计信息被束之高阁,造成审计资源的浪费。在审计成果的挖掘利用方面,一是要实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对所有审计和审计调查项目的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及其他不宜对外披露的内容外,全部对社会公告,实现审计成果的社会共享和利用的最大化。二是建立审计结果跟踪落实制度。审计不仅要查出问题,还要促进问题的解决落实。所以,加强审计成本控制,还要强化对审计决定和审计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做到查出一个问题,就及时处理解决一个问题。
(五)实行审计预算管理,加强成本动态控制预算是成本控制的一种好方式,审计经费预算来源于每个具体项目成本费用的总和,每个具体项目的成本费用又是根据项目要达到预期目标所测算的工作量计算得出的。每个审计项目的成本控制要从立项开始,抓住主要矛盾,统筹作出安排。实行审计项目预算管理就是计划编制部门以审计项目计划为基础,按照经费预算与审计任务相匹配的原则,测算审计成本、核定预算。在准确评估、判断审计成本效益的基础上,作出适当的审计项目选择。在制定科学的审计预算基础上,设立审计项目明细账,分项目核算审计成本。
(六)严格审计质量管理,减少项目费用支出首先要做好审前调查。一方面是摸清总体情况和业务流程,另一方面是初步把握住被审计项目存在的几方面主要问题,掌握管理上的薄弱环节。只有进行了充分的审前调查,才能在正式审计时集中力量,直奔主题和重点,从而减少现场审计时间。其次要写好审计方案。审计方案不仅要目标明确,还要指标详尽,并尽可能地量化。要对现场取证、写审计日记和工作底稿、中期汇报、业务会议、分析证据和底稿、报告初稿、报告征求意见等工作所耗费的时间及各审计事项的最迟开始时间、最早结束时间等做出具体安排;在人员安排上,必须合理搭配有不同专长的各类人,明确完成任务需要什么样的人,各类人的具体人数;在经费的安排上,要编制审计外勤经费预算等。另外,还要加强现场审计管理。坚持推行审计日记制度、审计报告制度和审计责任制度。
关键词:政府;投资项目;审计
《审计法》规定,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是国家审计的法定职责。随着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各地党委政府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步伐,政府投资的力度在提升,政府和公民对投资审计的期望也在加大。但通过以往的审计,发现项目投资建设过程中建设程序执行不严格、成本核算不规范、损失浪费等现象还时有发生。因此,审计部门必须自觉地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履行好审计职责,切实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
一、工程项目建设的基本程序
工程项目建设有严格的管理程序,建设程序的依次履行是工程建设逐步完成的过程,该过程一般可分为项目立项(编制估算)、初步设计(编制概算,报批项目计划)、施工图设计(编制预算)、工程招投标、工程施工、竣工结算及决算、项目竣工验收转资产七个阶段。
二、开展审计的重点
开展投资项目审计时,应着重从项目的建设程序、基建财务、工程结算三个方面进行重点审计。
(一)建设程序审计
1.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一是审查投资立项决策程序是否规范、有效。重点审查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的审批是否严格遵守审批程序。如去年对某市500万元以上的57个政府性投资项目进行了审计调查,发现有24个项目未编报项目建议书;10个项目未编报可行性研究报告;3个项目未编报初步设计和概算,决策程序有待于进一步规范。二是审查承担政府投资决策咨询业务、项目可行性研究业务、项目评估业务的各种中介机构是否具有独立性和超脱性,对项目的论证是否充分,可行性研究是否确实可行。三是审查行使项目最终决策权的有关部门、人员是否履行和尊重可行性研究和项目评估的科学结论。
2.计划管理。国家建设项目要求“不准搞计划外项目,不得擅自扩大建设规模,任意变更建设项目的主要工程内容,如因特殊任务或情况变化,需要增加投资,调整工程内容时,应按审批权限报上级计划管理部门批准。”但在审计工作中发现,项目建设中违反计划管理的表现形式有:一是超计划投资,主要是扩大建筑面积和提高建设标准引起的超计划投资;二是计划外项目,主要是批复概算外增加建设内容及未经报批擅自改变建设内容;三是计划执行不利,主要是未完成概算批复的建设内容或擅自变更减少建设内容。上述情况需要审计人员认真查阅项目前期资料,并与实际建设内容进行对比分析得出结论。如在审计某河道治理工程时,审计人员通过查阅可研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批复概算等资料,发现建设单位未完成概算批复的建设内容,主要表现为未按概算要求对河道底泥进行彻底清理,造成河道内残存的底泥重金属含量明显超标,对水环境造成了污染。
3.“四制”管理。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国家建设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度、招投标制度、工程监理制度和合同管理制度。因此,我们在审计工作中重点关注的内容是,建设项目是否确定了项目法人,工程建设中的设计、施工、监理、材料及设备采购是否订立了合同,合同金额达到招标规定的金额(设计、监理、施工等招投标的起点金额各地均有相应规定)后是否进行了招标,项目法人(业主)或代建单位选择承担设计、监理、施工任务的单位是否具有相应的资质等级;同时还应对合同条款的完整性进行审查,即合同金额与招标金额是否一致,合同是否明确具体的工程内容,是否明确合同外工程调整的条件、计价方式和计算依据,工程进度款支付是否明确规定付款时间、控制接口及付款比例,是否明确索赔程序,索赔的支付、争议的解决方式等。如在对某公共建筑的基坑土石方工程合同管理情况进行审计时,发现招标文件明确规定“结算工程量超投标工程量5%以内的,结算单价按投标单价的95%,结算工程量超投标工程量5%以外的,结算单价按投标单价的90%”,但建设方与施工方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结算的条款却未包括将该项规定。在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根据合同解释的优先顺序,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超出投标工程量的项目单价进行了调整。
(二)基建财务
基建财务包括资金来源和支出两个方面。按照财政部印发的《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建设成本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支出、设备投资支出、待摊投资支出和其他投资支出。建筑安装工程和设备投资支出属工程结算审计的范畴,应结合施工合同、图纸、工程变更记录、预算及费用定额等数据进行审计。其他投资支出是指建设单位按项目概算内容发生的构成基本建设实际支出的房屋购置,以及取得各种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发生的支出。因此基建财务审计应重点关注项目资金来源和待摊投资支出科目。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对待摊投资支出的内容和范围进行了界定:“待摊投资支出是指建设单位按项目概算内容发生的,按照规定应当分摊计入交付使用资产价值的各项费用支出,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费、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可行性研究费、招标投标费等。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标准控制待摊投资支出,不得将非法的收费、摊派等计入待摊投资支出”。因此,在审计过程中,要严格审查各类费用入账是否符合上述规定。此外,由于工程建设项目审计对审计人员驾驭财务与工程两个专业知识的技能和审计经验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在提高现有审计人员业务素质、拓展知识面的同时,做好财务与工程两个专业的合理分工与协调配合显得十分重要,审计项目实施前要对工程建设项目的专业要求进行全面分析,合理安排财务审计与工程管理审计人员知识结构的分工与合作,为工程建设项目审计的顺利实施奠定相应的专业基础。
)工程结算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颁布实施后,中国工程计价的模式,也由量价合一的静态定额计价逐步转变为量价分离的工程量清单动态计价。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后,工程结算审计重点也由过去从审核工程量、审查定额套用、审查差价计算等转为审查工程招标文件、工程建设的内容及标准、施工合同约定条款、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数据等方面。常用审计方法有:
1.观察法。指审计人员对被审计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实地察看,通过眼见为实,取得第一手审计资料作为审计证据。通过现场观察辨别工程的真实性是建设项目审计最常用的方法之一,也是审计过程中很重要的一个环节,因为工程量的落实需要到现场去观察,利用各种先进测量仪器丈量、测算,然后再与工程结算书比较,从而发现有无虚列工程量的舞弊行为。如在某高速公路跟踪审计中,采用路面取芯机、光电测距仪、GPS卫星定位测量系统等工程检测仪器作为辅助审计手段,对部分标段路基的原地面测量结果进行了实地复测,通过现场检验、试验,审查出部分项目存在工程质量隐患以及部分施工单位原始计量资料存在弄虚作假等问题,通过试验数据审减工程造价约1500万元。
2.计算法。审计人员对工程建设项目中的各项数据进行验算或者另行计算。此种方法的目的在于验证被审计单位提供的决算资料及计算结果的正确性。当计算结果与被审计单位的记录不一致时,审计人员一般应再次验证计算过程。必要时,与被审计单位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沟通,沟通不一致时,应以审计人员的计算结果为准。
3.审查复核法。对被审计单位提供的和审计人员收集到的各种资料,运用审计人员的专业技术知识与经验,在审查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和一致性的基础上复核并进行合理的计算、验证、分析与推断。如对工程量计算结果的审查复核,结合图纸审查复核有无多计、重计、漏计工程量,有无人为错算、多算情况。通过审计人员理性的审查复核与分析判断做出具有证明力的审计结论。
关键词:政府绩效审计;动因本质;发展趋势
一、政府绩效审计的涵义
绩效审计(performance audit)这一概念近年来已逐步引起人们的重视和关注,但对其定义目前尚无统一的界定。第九届最高审计机关国际组织会议《利马宣言—审计规则指南》“总则”中称,除了其重要性和意义都不容置疑的财务审计之外,还有另一种类型的审计,即对政府当局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进行审计。这种审计的范围不仅包括各个具体的管理活动,而且还包括政府当局的组织和管理系统的全部活动;第十二届最高审计机关国际组织会议《关于绩效审计、公营企业审计和审计质量的总声明》中描述:“除了合规性审计,还有另一种类型的审计,它涉及对公营部门管理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的评价,这就是绩效审计。”《深圳经济特区审计监督条例》根据《审计法》关于对财政收支效益性审计的规定,提出了绩效审计的概念(《条例》第二章第十三条),“是指审计机关在对政府各部门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计的基础上,审查其在履行职务时财政资金使用所达到的经济、效率和效果程度,并进行分析、评价和提出改进意见的专项审计行为。”可以看出,对一个组织的绩效审计,主要包括对资源投入的经济性,管理的效率性和工作的效果性的审计。
二、政府绩效审计的特点
由于我国绩效审计工作尚处于探索阶段,系统、完整的绩效审计理论尚未形成,对绩效审计的定义目前仍是各持己见,众说纷纭。大多数人认为,政府绩效审计作为几十年来政府审计发展的一种新趋势,是指由独立的审计机构和人员对政府部门、单位或项目的经济活动进行审查,分析评价其公共资源的使用效益以及所取得的效果是否与预期目标相一致,以进一步改善经济管理工作,提高政府部门、单位或项目绩效的经济监督活动。绩效审计作为一种独立的审计方式,是现代审计的标志之一,与传统的财务审计相比,在审计的范围、内容和作用等方面都具有自己的特点。
1、在审计目的上,传统的财务审计主要是为了查错防弊,保证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性;而绩效审计则是为了评价各项投入资源的经济和有效程度,并藉以寻找进一步提高绩效的途径,实现由查处达到控制和提高的目的。
2、在审计对象上,财务审计主要是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的经济活动;而绩效审计的对象具有广泛性。绩效审计的被审计单位不仅包括政府部门及其所属单位,而且包括其他使用公共资金的单位。因此,其审计范围既包括物质生产部门,也包括非物质生产部门,还有对投资项目的审计等;既包括被审计单位各项业务活动,也包括其他非经济范畴的管理活动。
3、在审计方法上,财务审计主要采用的是会计资料的检查法,如顺查法、逆查法、详查法、抽查法、审阅法、复核法、核对法、调节法、盘点法等;而政府绩效审计的评价方法具有科学性和综合性。政府绩效审计的评价方法视不同情况而异。经济性、效率性的审计方法,可借鉴财务审计所采用的方法,如顺查法、逆查法、抽查法等。对于效果性审计,除了可以借鉴财务审计的审计方法外,还可以采用费用效益分析法,多项目系统评价方法,如矩阵评价法,最小费用法或综合评价法等。因此,审计人员需要针对不同的审计项目制定不同的审计方案,选择适当的审计方法,更具科学性和综合性。
4、在审计作用上,财务审计主要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正确、合法,保护国家和集体资财的安全完整,其职能是保护性的;而绩效审计不仅要监督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更重要的要全面评价其经济活动和业务活动的经济和有效程度,揭示影响绩效高低的原因所在,向被审计单位提出改进建议,指出进一步提高绩效的具体途径和办法。其建议性作用尤为突出。
三、绩效审计的动因和本质
同其他类型审计一样,政府绩效审计产生和发展的理论基础也是受托经济责任关系。政府绩效审计起源于这样一种经济责任关系:政府作为受托方对公共资源进行管理和经营,对公共资源的所有者——公众负有不断提高公共资源的使用效率和效果的责任。
(一)受托责任关系是审计产生的动因
在委托关系下,由于双方目标的非完全一致性和信息的非对称性,会产生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从而产生对人监督的问题。因此人必须向委托人报告履责业绩。但仅凭人所呈报的履责报告这种一面之词,委托人会对其真实性产生怀疑。因此对履责报告进行审查就成为必要。早期的这种审查工作主要是由委托人自己或由其授权的认为最亲近可靠的人来完成的。随着业务和受托责任内容的日趋复杂,用以表明人业绩的履责报告特别是财务会计报表也越来越复杂。而委托人往往并不具备相应的财务会计方面的专业知识和技术。由于受到个人禀赋以及时间和地域的限制,委托人要想事必躬亲地进行经常性的监督已不可能。因此求助于具有专门知识和技能,并与委托人和人都没有直接利益联系的独立的第三人,对人的履责业绩进行审查,以保证对履责业绩的审查评价客观公正就成为必然。这样便产生了审计。
(二)公共受托财务责任是现代政府财务审计的动因
当公民一旦成为政府的纳税人,纳税人与政府就发生了分离,形成了委托———关系。政府有责任在具体规定的质量、成本以及时间范围内向公众提供优质的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政府有责任依法使用资金并定期就资金去向和资金使用效果等问题通过正式渠道向社会公众及各利益相关主体公开信息。定期编制财务报告以解除上述受托责任,但由于政府行为的复杂性和财务报告的专业性,这样就需要审计机关这个专职监督机构来审查,并公布大家都看得懂的结果,这样就产生了政府财务审计。
(三)政府绩效审计的本质是对受托公共管理责任的监督和评价
审计的本质是对受托人的自我认定、自我计量和自我编制的受托责任报告,按照审计准则的要求进行重新认定、重新判定受托责任的过程。政府绩效审计的本质是作为委托者的利益代表对人—政府机构的受托公共管理责任履行情况按照合理的标准进行的再认定、再监督,并据此作出评价,提出建议,以进一步改善委托人和人的关系,促进社会的协调发展。
四、我国政府绩效审计的发展趋势
绩效审计是财务审计发展到一定阶段后走向深化的必由之路,它是适应现代行政管理和经济管理的需要而产生、并伴随其发展而发展。探讨其发展趋势,对于认清审计工作的发展方向,认识、掌握和运用审计规律,不断提高审计效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在审计主体上,逐步形成国家审计为主,其他审计为辅的格局。由于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特殊地位,由国家审计机关实施强制性的审计监督较为适宜。但是,随着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管理活动的日趋复杂和单位数量众多、涉及面广、分工越来越细等因素影响,国家审计机关必须发挥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的补充作用,从而发挥审计体系的整体功能,逐步建立起强有力的审计监督网络体系。
2、在审计目标上,绩效审计将由评价、反映被审计单位的工作绩效为主,扩大到帮助被审计单位查找管理漏洞、防止损失浪费、挖掘工作潜力、改进管理等方面,促进其进一步提高工作绩效,使其达到管理活动的全面优化。
3、在审计目标上,绩效审计将由评价、反映被审计单位的工作绩效为主,扩大到帮助被审计单位查找管理漏洞、防止损失浪费、挖掘工作潜力、改进管理等方面,促进其进一步提高工作绩效,使其达到管理活动的全面优化。
1.1一般资料
选取笔者所在医院2012年1月-2014年2月收治的50例精神病急腹症患者,其中男28例,女22例,年龄为60~72岁,平均(65.2±3.6)岁。原发病为:阑尾炎22例,胃肠道穿孔18例,肠梗阻10例。将所选患者按照随机数字表法分为快速康复护理组(n=25)和传统护理组(n=25)。两组患者年龄、文化层次、病情等方面的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1.2统计学处理
所得数据采用PEMS3.1处理,计量资料以(x-±s)表示,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采用字2检验,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两组患者术后各项护理观察指标比较显示,快速康复护理组的下床活动时间、术后进食时间、住院时间均明显短于传统护理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并发症发生率及医疗费用均低于传统护理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3讨论
精神病患者是在情感、行为、认知、人格、意志、智力等多方面均会出现异常表现的特殊的患者群体。尤其在并发急腹症时,该类患者因长期服用抗精神病药物,较易出现反应迟钝,不能正确的描述其疾病症状,加之缺乏自知力,对疼痛不敏感,从而导致不易准确检出腹部阳性体,延误病情。然而此类患者一经确诊,病情往往较危重。围手术期的各种临床治疗措施以及常规手术的实施,均有可能引起患者的应激反应,严重时甚至会冲击患者的心理,不同程度的影响了其术后疼痛反应、胃肠功能的恢复,最终导致术后并发症增多,住院时间延长,加大了护理难度。而本文所介绍的FTS护理方法,则是优化原有的传统护理措施,以减少各种应激反应为最终目的,促进精神病急腹症患者的临床康复。
3.1心理护理和健康教育
精神病患者因受自知力影响,精神疾病易反复发作导致反复住院,且不易配和治疗,为此当其发生急腹症时,更是抗拒治疗。责任护士列举成功术例,发放健康教育手册、利用多媒体讲解FTS的理念,图文并茂、形象生动,有利于患者及家属了解手术情况,缓解其紧张焦虑,提高就医的依从性。对于自知力缺乏的精神患者,可邀请精神科专科护士来科室进行术前心理干预,以取得配合。在患者及家属同意手术后,责任护士应根据治疗方案,在术前迅速制定出快速康复计划,根据计划对每阶段知识、配合要点向患者及家属进行宣教。
3.2术前肠道准备及胃管留置
传统护理理念要求急腹症手术前需进行肠道准备并留置胃管,而快速FTS理念则认为清洁灌肠属于创伤应激,增强围术期的应激反应,增加麻醉过程中低血压的风险,因而不提倡术前肠道准备。另外,精神病患者对该操作过程不易能很好配合,如强迫操作,往往会引起相关操作的并发症,甚至还会诱发精神疾病,从而影响手术的进行。因此,对于实施FTS的患者仅在存有胃肠功能较差的情况下,术前才予口服缓泻剂及肠道抗菌药物,手术麻醉后放置胃管以便胃肠减压。
3.3术中保温护理
FTS理念认为,手术室温度相对较低、使用品后易导致机体散热加快。此外,术中大量输注低温的液体,或使用低温液体冲洗腹腔或手术部位,均可导致机体温度降低。因此,术中需保持手术室内温度在24℃~26℃,加温输入或冲洗液体至37℃,必要时可使用保温毯,以减少术中出血、术后感染以及降低分解代谢,促进快速康复。
3.4胃管、引流管的护理
对于胃肠道手术而言,胃管留置难以起到降低肠道压力、防止吻合口瘘的作用,反而会增加患者不适感、咽喉炎等不良反应的发生。对于精神病患者而言,术后留置胃管及引流管,易导致更大的安全隐患。部分患者因精神症状会反复拔管,造成出血和损伤。FTS观点认为,某些引流管会增加切口感染的机会,影响术后活动,增加卧床并发症。FTS组患者术后立即拔除胃管,未放置引流管,并加强了腹部症状及生命体征的观察。若因特殊原因留置胃管及引流管,术后24h应尽早拔除。
3.5术后止痛护理
患者术后的剧烈疼痛可能诱发或加剧其精神症状,导致出现过激反应,从而影响术后的康复治疗。FTS护理组使用镇痛泵72h持续镇痛,多数患者术后安静休息,没有烦躁不安表现。
3.6术后饮食护理
传统的护理理念认为,为避免肠麻痹和吻合口瘘,患者术后排气后方可进食,而FTS理念认为,术后早期进食,可减轻口干舌燥、咽喉疼痛等症状。且早进食还可促进切口愈合刺激胃肠蠕动,促进消化功能的尽快恢复。患者手术清醒后,如生命体征较为平稳,即给予5ml温开水漱口,每隔0.5~1h一次,术后6~8h可流质饮食,并根据对饮食的耐受性在术后24h内进食流质饮食,3d后恢复正常饮食。对于术后精神症状比较稳定的患者,还可予每天2~3次咀嚼口香糖的“假饲”治疗,以便能促进术后肠运动功能的恢复,缩短术后肠麻痹出现的时间。
3.7术后活动护理
FTS理念认为,患者术后早期活动可明显降低下肢深静脉血栓、肺部感染、压疮等并发症的发生率。术后6h可在床上进行更换,术后12h可下床适度活动,术后第1天下床活动需>5次,第2天开始可正常活动。制定术后康复运动计划,实行“起床三部曲”。
3.8输液与营养支持
研究表明控制急腹症患者术后的液体补充量有助于减少其术后并发症,缩短住院时间。此外,FTS的理念也表明,术中提倡控制性补液,及时调整输液量及速度。应注重术后液体限制性的补充,鼓励患者宜尽早进食。未出现营养不良的患者通常无需常规的营养支持。
3.9出院护理
【关键词】 政府审计 独立性 缺失 措施
政府审计是指有独立的第三者依法对公共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所进行的监督、评价和鉴证。它是政府审计机构独立检查会计账目,监督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的行为。我国政府审计机构自成立以来属于行政模式,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政府审计的发展,审计机构存在的独立性缺失问题日渐明显,严重影响并阻碍审计监督职能的发挥和进一步发展。然而,政府审计缺乏独立性会导致错误的审计原理,使得审计人员出具不恰当的审计报告,不能向纳税人负责,审计工作失去意义。因此,政府审计独立性的研究有助于国家完善政府审计职能,使政府审计更好地执行。
1. 对我国政府审计内涵及其独立性的理解
我们日常意义上的政府审计与法律制度和章程中的国家审计内涵基本一致,根据李季泽先生在《国家审计的法理》中的阐述:国家审计可以表述为由国家法律确认的,向全体纳税人负责,审查国家成本核算和国家实现公共财政效能的国家监督。政府审计的基本职能就是对政府部门实施监督,各项审计工作从不同角度对政府部门的管理权力进行监督制约。
审计的独立性,是指审计机构和人员在进行审计活动时,不存在影响审计客观性的利益冲突状态。所谓的独立性包含下列几层含义:机构独立、经济独立和人员独立。独立性是审计监督最根本的属性,现行体制毫无疑问缺乏足够的、必要的独立性。缺乏独立性的审计制度必然存在重大的甚至是致命缺陷的审计制度。
2. 我国政府审计独立性缺失问题的表现形式
2.1审计组织机构的独立性不完善
我国政府审计属于行政型,政府审计隶属于国务院和地方各级政府,审计机关是各级政府的一个组成部门。将审计机关放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使政府处于自己用钱,自己办事而又自己审计这种模糊的位置,此外,双重领导机制也制约了审计的监督职能,与审计的独立性相冲突。
2.2政府审计过程中经费不完全独立
李金华审计长曾说道:审计监督的有效性突出地依赖于审计监督的独立性。当前我国各级审计机关既要依法对本级财政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又要将本机关的预算报财政部门审核。这种状况不利于审计机关充分获得依法履行职责必需的经费支持。审计机关履行职责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由本级政府予以保证,因此经费不足或财务方面受制约也会影响审计的独立性、客观性。
2.3审计的法律体系不明确
我国的政府审计准则并不像注册会计师准则那样完善,可操作性不强,政府审计机关虽有检查权、调查权、建议权等,但是对于相关的处理权和经济处罚权,我国相关的《宪法》、《审计法》并没有对此做出说明。政府审计机构只有拥有法定执行权和判决力,才可不依赖于其他组织机构,才能独立行使监督职能。
2.4审计人员专业素质不够
审计人员应当坚持独立性、客观性的职业原则,而更多的基层审计人员专业素质不高,对审计独立性的理解不深刻,知识结构单一,缺乏必要的审计业务知识和技巧,现代审计技术手段掌握不够。
3. 提高我国政府审计独立性的措施
3.1改革现行的审计体制
纵观审计体制比较完善的国家及审计工作的发展规律,我国的审计体制应该逐步由行政型体制转变为立法性审计体制。在领导体制上实施垂直领导体制,即省、市、县国家审计机关的人事、工作及经费均由国家审计署实行统一的领导和管理。立法模式的审计机构要求最高审计机关具有像司法部门的立法机制,但是这种改革无论在实行和接受方面都需要过程。
3.2政府审计在法律地位上的确立
在立法型国家审计的模式下,政府审计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宪法》和《审计法》的规定下确立了政府审计的法律地位,独立于其他权利,不受其他权利的制约和干预,是审计权向人民负责,只服从于法律。在我国,将国家审计隶属于最高权力机关,但在组织上独立,在职权上向最高国家权力报告工作,接受最高权力机构监督,使其职权在行使时具有独立性。
3.3合理有效地确立经费来源
改变传统模式下,由本级人民政府提供经费逐渐转变为实行垂直领导模式,这样避免了在经济独立方面受本级政府的制约,保证审计经费充裕,审计人员的工作独立性不受客观因素干扰,全面真实地做出报告。
3.4加大审计人才建设力度
人是审计业务执行的主体,也是审计文化建设的客体。首先,要健全审计人才工作机制。执行“逢进必考”制度,以“公开、择优、公平”的原则选拔人才,挑选专业素质强的人员;其次,要强化审计人才培养工作。鼓励审计人员参加专业资格考试,采取教育培训体系与实践相结合,增强审计人员的工作技能。除此之外,也可以聘请专业性较强的注册会计师帮助指导审计工作,使政府审计人员深刻理解独立性在工作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且使审计人员明确应当承当的经济责任。
3.5实行政府审计的同级监督,接受其他机构监察
我们可以通过各级政府审计人员之间相互检查来督促审计工作中的独立性。我国也可以设立一个专门监察政府审计的审计监察署来监督政府审计工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并且公开地披露政府行政事业审计工作信息。
4. 在立法论的基础上,引进国外先进的政府绩效审计制度
一些西方国家审计机关最初同中国一样也是归属于政府,像英国和美国最初就是属于行政型,后随着国家政权格局的变化逐步脱离于政府而纳入了立法服务体系。中国政府审计也是世界上为数不多的隶属于政府体制的国家之一,所以审计机关独立于政府也是经济发展的必然。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政府政务公开的趋势下,对政府绩效的评估越来越受重视,政府绩效审计的开展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我国可以通过分析发达国家英国、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法国等独立的专业审计机构不仅参与政府绩效评估,而且英美审计署的绩效审计也是一种主导型的政府绩效评估。国家审计机关在参与政府绩效评估中不仅发挥监督职能,而且要进一步发挥评价和鉴证职能,提高审计独立性和审计评估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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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审计方法
工程造价审计在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中,占有及其重要的地位,对节约资金、提高管理水平起到明显的作用。近些年,投资审计备受关注,各级政府部门高度重视投资审计工作,但是政府的审计任务繁重而审计力量又不够,因此,各种有效的审计方法对工程造价审计工作的开展极其有利。
1、重点抽查法
此种方法的审计重点是:单价高的或者工程量大的项目、有关的计费标准等。目前,政府在投资项目的结算中普遍存在高估冒算现象,“三超”现象比较严重,重点抽查可以发现违法乱纪的行为并予以纠正,有效的节约了政府的财政资金。这种方法风险小、效果好、审计时间短。
例如,深圳某区的海关大厦进行工程造价审计时,发现其投资较大,工程项目多,因此审计人员采用重点抽查进行了工程造价审计。经过排查,发现其天花进口矿棉板的报价80元/㎡,比市场同类高出好多,审计人员要求单位提供该海关报关单、合同和发票,同时又实地进行直接查询,经过多方取证,在证据面前,有关单位终于同意按56元/㎡结算,为政府节省了大量的资金。
2、典型法
在造价审计中,经常会遇到不同的项目中出现类似的问题,是工程结算的典型问题。
2.1虚列工程项目、涂改原始签证资料
有些单位在送审资料时私自涂改签证,虚列项目,试图蒙混过关。所以就要求审计人员认真检查核实每一份文件的真假。例如,某单位在某工程造价结算时,在资料中把土方改成石方,人为的把工程的造价抬高。
2.2增加工程
有的承包商中标得到工程后,故意增加工程签证来弥补损失,造成某些管理者为了利益乱签证、补签证,审计人员通过仔细审查,发现签证的工作量远远大于实际。例如,一些管理者土石方的签证中会用到“大约”等模糊字眼来计算,土方数据不经过计算和说明,其真实性就大打折扣。
2.3重复签证
现场的管理人员对工作不负责任,或者素质不高,都会导致重复签证的产生。例如,某单位在进行潜水泵抽水台班的签证时,同时又签证了普通工人工日,多少技术工人等。潜水泵抽水台班价格中实际上包含人工工日价格,如果审计人员不清楚这些的话,很容易被这些人钻了空子。
2.4变更项目不变通
变更增加的项目需要增加造价,但是减少了项目以后反而反复计算而不扣除。例如,有些单位的竣工图纸上只标了增加的项目,减少的项目不做标注;有的拿走送审文件中的不利自己的资料,试图骗取财政资金。
2.5私立奖励项目、乱发奖金
某些单位自己设立一些比如节约奖、组织奖、合格奖等奖励项目,通过检查,会发现这些奖项好多都属于变相的自我嘉奖,大都不属实,所以不应该计算入工程造价。例如,某单位在合同条款中的质量要求等级为“合格”,但是同时又规定如果达到等级的话奖励10万元,工程建设达到合格是基本要求,本来就应该做到,所以设立这个奖项是变相的套取公共财政资金。
3、指标筛选法
该方法是通过常用配件、构件的材料指数和造价指数来审计。审计人员在工作过程中要分析项目的经济状况,找出误差相对较大的项目审计。比如标准的住宅楼或者厂房的建设,通过对建筑面积和钢筋的含量的具体分析,就能得出使用钢筋的大概数量。此方法发现问题迅速,审计效率高,但是必须要有相关的造价指数和工程指标。例如在对某个村镇的扶贫宿舍和厂房审计的时候,用此方法审计,发现厂房的造价成本较高,经查证,单位为了在固定资产登记的时候向银行贷到比较多的资金,所以把二次装修的造价并到一起,从而增加了成本。
4、分组法
在工程预算上,把一些工程量相近或者,有某种关系的一些项目编成一组,通过计算某个项目从而判断其他相类似的项目的工程量。例如楼面面积、装饰层、找平层、天棚抹灰、脚手架等可以编成一组,把楼面面积计算出,其他工程就能得到类似的量。分组法虽然可以节约审计时间,提高效率,但是对预算项目分组要耗费比较多的时间,对分组法实行成本效益的分析以后才考虑使用此种方法。
5、参照法
结算工程的时候,建筑材料的品种和价格差别大,很伤脑筋。所以,查阅价格表,并对之前的结论进行借鉴吸收,通过比较,得到正确的数据。例如,某个信号灯工程中所用到的设备控制器价格参照了之前审计结论的价格;一些交通设施的价格的制定就是参照了交通管理部门的赔偿价格。使用参照法质量高、简单易操作,对建筑领域的新设备、新技术、新材料等都适用。
1、对招标文件及相关条款要严格把关
为了防止在招标过程中出现一些不必要的索赔事件,在招标时招标文件的各项条款应该严谨,工程造价应该尽可能的明确,按照招标设计要求合理制定施工方案以及造价,把结算时可能产生的矛盾降到最低。
2、严密审核合同
应关注招标环节与合同环节的衔接,合同语言应表述完整清晰,对于在结算过程中容易出现分歧和各类影响的问题在合同中要提前明确。
3、工程量需要定期申报审批
建筑方在施工过程中的进度要严格按照合同执行,施工方工作量的申报有固定的时间,并不是自己随意控制的,过期付款顺延。
4、材料设备验收手续要完善
为了便于获得供应价格的优惠,也方便以后更好的开展维修保养工作,审核好的材料设备要办理核对验收手续,以确保和买卖一致。不同的施工单位要给出相同或相近的价格。
5、材料批价的审核制度要健全
核价单的准确与否,直接关系到申报厂家的产品能不能被使用,因此,材料的核价单不仅要精确,还要有统一的流程。
6、现场变更的技术审核要加强
现场变更要根据实际情况,避免后期施工造成的费用增加等一系列不必要的麻烦。
7、现场签证的审核要加强
为了减少签证发生,对隐蔽工程的签证应该客观,隐蔽部位要标示清楚,项目和质量完成情况要标明,现场签证的数据要写清晰。签证必须严格按照合同处理,不得随意更改。目前大多数甲方在办理签证后,缺少验收手续,对于乙方在获得签证后是
否按签证要求去施工,则很少注意,这是应该引起重视的环节。例如,在地下室施工中,乙方常常以地下室容易渗透为理由,要求将基础部分素土回填改为3:7灰土回填,甲方在办理签证后,并没有很注意乙方是否按照规定来完成,结果乙方仅用少量石灰粉,用挖掘机洒几遍,用原土就回填了。8、竣工图纸要认真审核
为了不出现竣工后图纸与实际不符的情况,在施工完成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应严格把关竣工图纸,以便结算的精确以及后续维修管理的便捷。
工程造价审计方法多,优缺点不一,学会正确的选择对提高审计工作起到很重要的作用。政府投资项目的标准和建设难度不一样,所以对审计方法进行选择时,要进行多方面考虑,做到科学使用。
参考文献:
[1]李永梅.浅析如何做好建筑工程造价的审计[J].企业技术开发,2014,01(12):12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