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育原则论文8篇

时间:2023-04-06 18:3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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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育原则论文

篇1

论文摘要: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环境下,信用交易已成为企业获得市场竞争力的必要手段和经营方式,企业信用管理越来越显现出其重要性。本文力图从企业微观层面入手,选择从内部会计控制视角,利用企业现有可操作的会计控制手段,构建一个切实可行的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即基于内部会计控制的全程信用管理体系。

企业信用管理就是通过资信调查,收集客户的各种信用信息与数据,进行综合处理、判断,对客户的信用质量做出评价,在风险与收益之间权衡,进行恰当的信用决策,并对产生的应收账款进行管理。由于中国大多数企业自身缺乏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尤其是会计内部控制制度的缺失或不健全,导致信用管理缺乏长效机制的保障。信用管理部门是组织的职能部门,必然存在着与其他部门在业务上的协调与监督。信用管理与内部会计控制的结合,利用会计控制的思维和视角去改善现有制度,整合企业价值链管理以达成企业经营目标。

1.基于内部会计控制的全程信用管理体系的提出

对于全程信用管理体系的构建,已有一些学者给出了自己的建议,比如:谢旭提出的基于销售——回款全程业务流程的信用管理体系;陈晓红教授等人提出包含企业授信管理和受信管理的企业信用管理的全过程控制方法;文亚青教授提出的包含经济信用、法制信用、道德信用在内的“三位一体”的企业全面信用管理。但它们都存在过分关注应收账款的回收,微观层面的操作性不强、过于关注宏观环境的探讨等问题。

笔者认为,全程信用管理体系较适合与内部会计控制的思想和制度程序相契合。全程信用管理体系是从销售——回款的业务流程的角度设计的,提出将销售与回款之间的核心业务流程进行整合,通过对整个信用管理流程的关键点进行控制,保障信用管理各项工作顺利展开,保证组织经营目标的实现。

全程信用管理体系主要分三个层次,管理制度、程序措施、控制环节。现代信用管理的控制体现了事前客户资信管理、事中赊销管理、事后应收账款管理的三重控制模式,设置了从客户开发到追收欠款的关键控制反馈节点,形成一个较完整的回环流,保证信息流的畅通、真实、完整,为未来管理控制奠定基础。这样的信用管理体系适应了我国大多数企业设立信用管理部门的初衷——解决现存的大量应收账款欠款、呆坏账等“历史遗留”问题。并在此基础上帮助企业进一步规范客户管理、销售签单的日常管理制度问题,逐步实行成熟、规范化的信用管理,建立起企业自身信用管理体系。

2.基于内部会计控制的信用管理体系的构建

会计内部控制的循环控制体系和以销售——回款业务为中心的全程信用管理体系的对比,从中可以看出两者之间紧密的内在联系。内部会计控制的范围包括:采购及应付账款控制、销货及应收账款控制、会计信息系统控制、生产及成本会计系统控制。全程信用管理的范围包括:客户开发、订单受理、发货管理、货款收回、售后服务及债权管理。会计内部控制的循环包括信用管理体系的循环,信用管理所涉及的业务流程都是会计内部控制的关键环节,是防范风险、降低风险的重要业务流程。

在公司治理越来越重要的今天,内部控制在企业经营管理中已提升到战略高度,而会计内部控制处于战略的中心。因此以会计内部控制的要求对销售——回款为中心的业务流程进行改造,使其更规范严密操作性更强,权责分工更明确。下面我们将说明如何在会计内部控制环境下加强企业信用管理。我们按照信用管理的事前控制、事中控制、事后控制的顺序来重点说明。

2.1事前控制——目标客户控制所谓目标客户管理是指企业在进行客户资信管理的时候,应按照信用管理目标的要求,遵循二八原则(20%的重要客户会为企业带来80%的利润),按照会计内部控制政策及程序,选择获利性客户。做好目标客户管理一般要完成两方面的控制:信用信息的交流与控制、信用分析。

2.1.1信用信息系统的交流与控制信用信息系统中的数据和信息在企业的经营业务活动中广泛流动,形成完整的信息流。其管理与维护可以遵循会计内部控制中的计算机化资讯控制的关键控制程序,重点关注以下两方面。

第一,信息安全性。只有先保证安全才有可能让有用的信息传递和流动,支持基层业务操作和管理层的决策。因此,辨别、规范信息搜集渠道,识别防范信息搜集风险,预防信息搜集过程中信息的干扰和失真将保证信用信息的外部安全;信息的分析、开发、管理职责的分离将保证信息的内部安全。

第二,组织管理控制。按照会计内部控制的要求,信用信息处理作业应遵循权责划分控制。资讯部门及相关部门的职责应明确订出,明确信用信息由信用部门专属控制,避免出现信息由不同部门同时控制的现象。信用经理授权应明确信用信息向上传递给管理层和向上他业务部门传递的口径和方式。

2.1.2信用分析

信用分析是对选择的目标客户的经营管理情况、财务情况、市场环境、产品竞争力等为依据对受信方的信用能力或信用风险程度做出的判断和选择。信用分析的控制应主要关注以下方面。

第一,信用风险分析。风险分析是预测未来最重要、最艰难的工作。运用内部会计控制对信用风险进行分析,有利于最终风险的防范——应收账款的管理。信用风险结构的外部风险大多是由于受信企业的财务恶化导致的,要综合运用有效的财务分析指标结合相关的信用信息对其进行分析。其内部风险的产生首先是由会计内部控制出现漏洞开始的,因此规范销售管理和财务管理的控制措施是管理内部风险的首要政策。信用风险的分析应由信用经理直接负责,垂直领导信用管理人员,与财务主管、营销主管、销售主管协同配合进行,并贯穿整个业务流程始终。

第二,信用额度设置。根据“二八原则”对客户信用额度进行前期管理既可保证稳定的利润来源,又可规范信用额度管理的重点,避免管理分散化。企业对目标客户的信用额度的确定应该以授信企业自身为出发点,受信客户为导向。不同的管理层级应该拥有不同的信用额度授权,不同的目标客户可以得到的信用额度应该符合企业的经营方针和政策。一个可参考的公式是:信用额度=客户预计年销售额/360×信用期限。根据会计内部控制的思想,信用额度的设定应与企业相应的内部价值链活动保持一致。

2.2事中控制——赊销成本控制

这一阶段涉及授信企业的大部分业务活动,并且也是会计内部控制中交易循环控制的重点,基本上包括了销售与应收账款控制、采购与应付账款控制以及生产成本控制。因此企业在赊销管理的控制重点应该关注现金流的风险和成本,产品生产和服务。

2.2.1现金流风险和成本控制

现金循环周期可以反映受信企业和授信企业双方的现金流情况,是现金管理和内部控制(在这里会计控制的现金管理不仅仅是防范舞弊的牵制管理)的重点企业。信用管理应该把信用周期与现金循环周期的时间周期协调起来,使信用周期服从于现金循环周期,尽力达到两者的统一。在企业现金循环周期中会发生下述连锁变化:应收账款占用企业资金产生机会成本,企业会短期融资以保持经营活动持续进行,负担贷款利息成本,并且营业资本的投入也会加大,流动性风险相应变大,企业的现金流成本上升。企业控制应收账款额度及期限的关键在于以企业自身整个现金流运动为出发点,考察目标客户的会计政策、盈利能力、财务风险、营运资本和流动性及现金循环周期来制定应收账款额度及期限的信用政策。

一般来说,企业获得详细的预算表、现金流量预测表或管理报表的可能性相比银行低很多,依靠企业公开报表进行分析的可靠性会大打折扣。通过对客户所运用的会计政策的考察与评估,企业可以更多地了解财务报表处理的本质,对随后的盈利能力、财务风险、营运资本和流动性的分析的针对性也会增强。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对客户定期的拜访,业务人员与客户的愉快交流,会对上述分析活动提供极有益的帮助。再有企业应该尽力获得现金流量表(历史的或预测的都可以),因为与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相比较,现金流量表很难用弄虚作假和寻机性会计的方法进行粉饰,其信息比利润、资产、公积金等数据更为可信。而且债务的偿还必须用现金,掌握客户重要的现金流信息就可以更好地预测目标客户的信用风险,控制好企业自身的现金流风险和资金成本。

2.2.2产品生产和服务控制

当应收账款正常到期时,客户提出延期或拒绝(全额)付款的最有利的“借口”就是企业销售的商品不符合合同条款,出现产品质量瑕疵、没有按规定运输货物、交付货物等不一而足。企业应首先从操作程序、凭证传递上对采购、库存、生产、配送、支付结算方式严格按内部会计控制思想进行制度管理,标准化流程,这样可以规避该交易纠纷产生的故意违约风险并避免“借口”产生。企业对支付结算方式的选择应格外慎重,特别是对外贸易,我国企业往往吃亏甚大。企业应根据内部会计控制政策的要求选择债权比较有保证的支付结算方式,比如要求以银行票据、信用单(证)、带息商业票据等,甚至可以要求购买方提供信用保险。总之,严格对合同进行管理和控制,及时高效地提供高质量的产品是避免客户延期拖欠或拒绝付款的有效方法。

2.3事后控制——应收账款控制

应收账款的收回将最终反映企业信用销售是否会给企业带来预期的现金和利润,降低现金流风险。一般来说,应收账款监控的常用分析方法有账龄分析和DSO(应收账款变现天数)。账龄分析解决应收账款的存量问题,DSO解决应收账款的流量问题。企业提供信用额度就会产生应收账款存量,每一笔都有它的年龄,对它的年龄进行分析可以知道它的合理寿命和质量,减少坏账的存量。DSO分析收回应收账款的平均天数,当企业提供信用时会预估应收账款收回天数以确定信用额度,保证企业可以承担合理的应收账款流量,控制风险累积。

2.3.1DSO分析

DSO是信用管理部门衡量其工作效果的重要指标。DSO表示每笔应收账款的平均收回时间:应收账款变现天数=(当年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当年总销售量)*365。

企业应设定自身的DSO目标,借以做出授予客,信用期限的决策。DSO应考虑到三方面的共同作用,行业环境的客观可评估性、企业自身的竞争态势和定位、客户的导向性问题。DSO分析的直接服务对象应该是应收账款的管理,通过信用期限的评估,做到账款质量的评估,缩短现金循环周期的末端滞留时间,控制坏账产生的时间性风险。

2.3.2账龄分析法

篇2

关键词:教学内容;选择原则;教材;学生

2007年,随着王荣生教授的《语文教学内容重构》这本书的出版,掀起了语文学界对语文教学内容的热烈讨论。王荣生指出,“‘教学内容’是所有学科的立身之本,合宜的教学内容是有效课堂的首要特质。”[1]教学内容作为语文课堂教学开展的基点,如何确定语文教学内容是语文学界亟待解决的研究命题。

之所以在那么长的一段时间里,语文教学内容被置于研究视野之外,是因为语文教学本身实在难以给予一个明确的“内容标准”。语文新课程标准的教学目标呈现为“语文能力”和“语文素养”的表述。[2]由于“能力”和“素养”是抽象的,无法规限具体的教学内容。于是,这就造成语文教学内容选择的开放、随意甚至杂乱无章。一堂语文课似乎可以被锻造成任何想要的模式,任何被纳入到课堂中的内容也都有其合理解释的一面。一堂语文课结束,老师不知道自己教的内容是否适宜,学生也不知道自己学到了什么。

不同于其他数理学科,语文教学结果的呈现不是即时性的,但对学生的影响却在潜移默化中完成,并且影响深远。语文课堂选择怎样的教学内容,将直接指向学生最后语文能力的培养结果。从教学内容到最后的教学结果,中间有一段微妙的时间发酵。如何让这种发酵走向我们最终想要的结果,这就涉及到教学内容的选择。那选择语文教学内容的原则是什么呢?

一、以语文教材为根据

语文教材的呈现方式是教材编撰策略的具体体现。而教材编撰策略目标即为实现语文课程目标的真正落地。因此,语文教师确定适宜的教学内容必须以语文教材为根据,与教材编撰策略有较高的切合度。

1.1注重教材的言语形式

语文课程的教学内容源于教材中的言语形式。[3]语文课要上出“语文味”,就得做自己的“本职”工作,而附加在文本上的品德教育价值、科普教育价值,政治教育价值等要相应弱化。如小学四年级的《生命 生命》一文,通过阅读课文,学生对顽强生命力的崇敬之情油然而生。在教学中,教师当然要让学生体悟这种生命哲学,但是如果语文课只是停留于此,就变成了品德教育课。教师应该进一步挖掘文本,作者为什么会从“种子”、“飞蛾”等小事物联想到生命的伟大;文本背后的作者在写作时是一种怎样的情绪状态;文章段落的组织对习作有什么指导作用等。语文教学内容,就是透过文质兼美,意蕴丰富、形式多样的文学作品让学生学习言语形式的,从而培养学生阅读方法、习作技巧,获得审美体验等。因此,言语形式是文本真正核心价值所在。

1.2依据教材的学段要求

以小学语文教材编写为例,我们会发现语文知识、语文能力、语文审美三部分要求呈螺旋形分布在每个学段。低年级位于螺旋底端,它的教学内容是整个语文教学的起点,语文知识在教学内容中占的比例稍大,随着学生个体成长,教学内容的重心会逐步偏向语文能力和审美的培养。教材的难度要求,也会随着学段的升高,呈现梯度变化。

如人教版小学语文三年级下册对精读课的要求是:

“(1)继续加强词、句训练。、(2)要重视朗读的指导和训练。(3)逐步培养学生默读的能力。4)精读课文的教学,应该是在教师指导下,学生自己阅读、感悟的过程。(5)给每个学生充分的时间读书、思考、质疑问难。(6)开展合作学习。(7)组织好全班交流。”[4]

到四年级下册时精读课的要求就变成:

“(1)指导朗读、默读。……(2)精读词句,积累语言。着重体会句子含着的意思,结合联想和想象,加深对文本内容的理解,同时积累词句,提高运用语言文字的能力。(3)精读内容,体会思想感情。……要根据课文的内容及文体特点,利用课后习题、文中泡泡等,引导学生理解课文的主要内容,体会作者表达的思想和感情……”[4]

对比两个阶段的精读课要求,我们会发现它们之间不仅有关联性,而且由易到难,上下承接。语文教学中的阅读教学,它的涵盖量非常大,相同的文学体裁在各个年级段重复出现,一堂课的承载量不可能面面俱到,教师在确定教学内容时就要根据教材的学段要求进行取舍,围绕具体的学习目标,逐一渗透到课堂之中。

1.3 依据教材选文的特色

目前,语文教材的编写形式是“文选型”的[5]。编入教材的选文特色不一,在语文教材中的地位、作用也不尽相同。教师在处理教材选文时,一定要抓住选文特色,集中教学内容,从一个切入点展开教学。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什么都“想要”的结果就是什么都“要不了”。有些选文属于优秀文学名篇,

二、以学生学情为基点

学生是教学活动的主体,他们亲历语文教学内容的生成过程,并获得最终的生成结果[5]。语文课堂的教学内容,不仅来源于教材本身,还来源于学生已有知识经验对教材内容的改造和加工。教师在选择教学内容时,必须要充分了解学生的情况,使预设的教学内容在课堂上最大程度地实现学生的主观转化。

2.1 教学内容适应学生的知识能力

教师在选择教学内容时,不仅要考虑整个班级学生的整体语文水平,还要注意到班级内部学生的能力差异。有些教学内容对于基础较好的学生就是“炒冷饭”,对于基础薄弱的学生却还有难度。选择怎样的教学内容作为学生学习和教师教学的起点,需要教师做细致的分析。对于学生都懂的内容不要重复讲解,对于学生不懂的内容,需要考虑是否属于学生语文能力的“最近发展区”,通过教师的辅助引导,学生能否可以达到预期的教学目标。另外,教师在教学内容的难度预设上,需要有梯度的呈现,以满足不同能力基础的学生,使他们都能学有所得。

布置预习任务是很多语文老师都会运用的教学手段。有经验的教师能够很好地运用这一方式分析学生课前的学习状态和知识能力储备,为选择教学内容提供切实的依据。

2.2 教学内容动态调整

学生作为教学活动的主体,他们的行为、心理变化具有不可预设性。课堂教学活动受学生影响,存在诸多不可预料的情况。因此,语文教学内容是在课堂中动态生成的。语文教师在备课阶段预设的教学内容是基于对学生情况的静态分析,而课堂的即时调整则是对课堂的动态把握。只有根据学生的学习情况对教学内容进行不断的修正、调整和补充,才能使其符合学生的接受能力,满足学生的需求认知。本人在教学《井底之蛙》一课时,意图引导学生讨论青蛙与小鸟三次对话的讨论。但是,一位学生却提出这样一个问题:“青蛙为什么天天待在井里不出来。”这个问题是我在教学设计时没有预设到的问题,却很有意义。顺着学生的思路,我马上抛出下面的问题:“是呀,青蛙为什么从来不跳出井呢?”同学们从这个切入点引发了激烈的讨论,有些说“小青蛙从小就在井里长大,他从来不知道有外面的世界。”有些说“小青蛙担心去外面有危险。”有些说“小青蛙喜欢井里面的环境,有食物也有水,还冬暖夏凉。”学生们的想象丰富有趣,我又接着问:“如果青蛙跳出去后发现外面的世界这么精彩美丽,他会怎么说,怎么做?”学生们又展开很多联想,如“小青蛙会和小鸟成为好朋友,一起去探险”、“小青蛙会说外面的空气真清新,花朵真漂亮”等等。学生们的想象锻炼了他们的口语表达能力,也让他们自然而然地找到了这个寓言故事的小道理——外面的世界很精彩,不要自大。在课堂中,像这样的思想小火花时常出现。教师应该要抓住好的契机进行引导,而不能拽着教学设计按部就班。

需要强调的是,动态调整需要把握一个适当的原则,而不能被学生的随意牵引,将课堂陷入无意义的争论之中。如一个教师在教小学三年级上册《奇怪的大石头》一课时,同学们从“化石”中引发讨论,讨论目前化石的种类,年代等等。这位教师没有把讨论及时制止,于是这语文课就变成了科学课。尊重学生的学习兴趣并不等同于课堂无作为。语文课的重心需要时刻围绕文本的核心价值。动态的调整需要适度,也需要正确的引导。

参考文献:

[1] 王荣生.关于语文教学内容问题的思考[J].中学语文教学,2010.

[2] 王荣生.语文教学内容重构[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7.

[3] 王尚文.语言·言语·言语形式──试论语文学科的教学内容[J].浙江师大学报,1996.

篇3

关键词:信守内容意旨;遵从译语习惯;切合语体语域

Abstract:Transmigration,anabstractwholeatlarge,istoogoodtobepracticalandsuchconcretesubwholesunder“goodtranslation”asfidelitytothesource-languagetextincontentandintention,grammaticalnormality,andlexicalappropriatenessaremoreworkableascardinalprinciplesoftranslation.

Keywords:fidelity;grammaticalnormality;lexicalappropriateness

翻译是把一种语言文字所表达的意义用另一种语言文字表达出来,具体说来,就是“换易言语使相解也”。①但是,如何用另一种语言文字把一种语言文字所表达的意义表达出来?“换易言语”之后是否能“相解”?“相解”的程度如何?这些问题归结起来无疑就是:翻译的标准是什么?翻译的方法应如何?

严复是中国近代第一位系统介绍西方学术的启蒙思想家,在介绍西学的同时提出了翻译的标准—“信、达、雅”,对中国现代的翻译实践和理论研究影响巨大,“相信只要中国还有翻译,总还会有人念‘三字经’!”②

虽然严复持论有故,但认真审视不难发现,“信、达、雅”实质上既不是具有高度概括力的抽象标准,也不是具有切实指导性的具体标准,“从纯理论的角度讲,把信、达、雅并列起来作为翻译标准是具有逻辑缺陷的,因为这似乎意味着:原文不达,也可以故意使之‘达’;原文不雅,也可以故意使之‘雅’。那么,这样和‘信’字,岂不自相矛盾?”③

《论语·雍也》说“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意谓朴实的内容多于文采就未免粗野,文采多于朴实的内容又未免虚浮。孔子提倡“文质彬彬”,反对浮华的辞藻,所以说“辞达而已矣”—言辞足以达意就可以了。《尔雅》序题下疏说:“尔,近也;雅,正也。言可近而取正也。”《论语·述而》说“子所雅言,《诗》、《书》、执礼,皆雅言也”,其中的“雅言”是指区别于各地方言的“诸夏的话”—标准语,相当于现在所说的“普通话”。但是,严复的“雅”指的不是“利俗文字”—大众的语言,而是“汉以前字法句法”。为了掩盖“达”的矛盾,严复在“畅达”(如“顾信矣不达,虽译犹不译也,则达尚焉”)和“表达”(如“题曰达旨,不云笔译”)之间周旋,取便发挥,借“辞达而已”求“信”—“为达即所以为信也”,借“言之无文,行之不远”求“雅”—“信达之外,求其尔雅”。不难看出,严复的逻辑是:要“信”则必须“达”,要“达”则必须“雅”,换言之,“雅”是“达”的条件,“达”是“信”的条件,“为达”最终成了“求雅”的借口:“用汉以前字法句法,则为达易;用利俗文字则求达难。”

与“并世译才”的林纾相比,严复所译的书总共不过八九种,而在其所译的这八九种书中,只有《群学肄言》、《原富》、《群己权界论》和《社会通诠》四种“略近直译,少可讥议”,④此前“题曰达旨,不云笔译,取便发挥,实非正法”,⑤此后“中间义忄旨,则承用原书;而所引喻设譬,则多用己意更易。盖吾之为书,取足喻人而已,谨合原文与否,所不论也”。⑥严复虽然提出“信、达、雅”,但他本人并未完全履行。

严复是在译介西学的时候提出“信、达、雅”的,因此“信、达、雅”作为翻译的标准完备与否,必须结合当时特定的历史背景来审视,不能简而单之地就事论事,从而忽视严复“辛苦辶多译之本心”。

严复“窃以谓文辞者,载理想之羽翼”。⑦于是,从“达”来看,洋务派和传教士翻译的书“不合师授次第”,“不合政学纲要”,有悖“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目的,因而“非命脉之所在”。相比之下,“新西学”的命脉之所在则是“维新”,即运用进化论、天赋人权来反对天命论、君权神授论,用自然科学、机械唯物论来论证无神论,从而“开民智,强国基”。正是“于自强保种之事”,严复才“反复三致意焉”。从根本上说,严复的“辛苦辶多译之本心”是“取便发挥”,其所谓“达旨”是“旨”在“达”资产阶级民主主义理论的“民权平等之说”、“资本主义上升时期的自由主义与功利主义学说和自然科学及其方法论。

从“雅“来看,严复以“雅言”来“达旨”是“夫固有所不得已也”,因为当时的白话远未成熟,饱读先秦诗书,受古文的熏陶而成积习,摇头晃脑地读起古书来连平仄也都留心的老夫子大抵不常接触“利俗文字”,对“利俗文字”的运用不像对古文的运用得心应手,但又要翻译,不得已就只能在“利俗文字”和“古文”之中择取后者了,不仅翻译的时候,甚至在日常写作中,大概也会觉得用“用汉以前字法句法,则为达易”。更重要的是,作为复古的维新改良派,严复的翻译所针对的读者是操“雅言”的士大夫阶层,为了使他们能够看自己所译的书,最好的办法莫过于先用“雅言”来吸引他们,借“雅”以破启锢闭,从而使顽固保守的士大夫阶层乐于接受西方学理,正如严复在其《与梁任公论所译〈原富〉书》中所言:“吾译正以待多读中国古书之人”,“若徒为近俗之辞,以便市井乡僻之学,此于文界,乃所谓凌迟,非革命也。”一语道破天机!严复的“雅”诚可谓用心良苦:从表达形式入手,使士大夫们认为“足与周秦诸子相上下”而最终“倾倒”。当然,严复毕竟是带有复古思想的维新改良主义者,后来又沦为保守派,不懂得“利俗文字”是历史的必然,更不懂得“利俗大众”是历史的推动者。

单纯从翻译标准的角度审视,“若是全盘而真实地‘信’了,把原作的思想感情,意思之最微妙的地方,连它的文字的风格、神韵都传达了出来,则不但‘顺’没有问题,就是所谓‘雅’(如果原作是‘雅’的话)也没有问题。‘信’、‘达’(顺)、‘雅’三字,实在作到一个‘信’就都有了。”⑧从这个意义上说,严复的“信、达、雅”在逻辑上确实“先天不足”。

早在光绪二十年(1894年),马建忠(1845-1900)就在其《拟设翻译书院议》中对翻译进行了深入的探讨,提出了“善译”的标准:

夫译之为事难矣,译之将奈何?其平日冥心钩考,必先将所译者与所以译者两国之文字深嗜笃好,字栉句比,以考彼此文字孳生之源,同异之故,所有相当之实义,委曲推究,务审其音声之高下,析其字句之繁简,尽其文体之变态,及其义理粗深奥折之所由然。夫如是,则一书到手,经营反复,确知其意旨之所在,而又摹写其神情,仿佛其语气,然后心悟神解,振笔而书,译成之文,适如其所译而止,而曾无毫发出入于其间,夫而后能使阅者所得之益,与观原文无异,是则为善译也已……。

在这段文字中,马建忠不仅指出了“善译”的条件—自如驾驭“所译者与所以译者两国之文字”的能力,而且指明了“善译”的过程—“一书到手,经营反复,确知其意旨之所在,而又摹写其神情,仿佛其语气”。对原文能够达到“心悟神解”的程度,翻译起来就自然能够“振笔而书”,“译成之文”就自然能够成为“善译”了—“无毫发出入于其间,夫而后能使阅者所得之益,与观原文无异。”

马建忠的“善译”,一言以蔽之,即是“信”—从内容意旨到风格效果无所不信,较诸严复的“信、达、雅”则更具高度抽象的概括力,使“直译”、“意译”和“信、达、雅”在“无毫发出入于其间……与观原文无异”中得到了统一。如果说“直译”是为了“信”而“意译”是为了“达”的话,那么,既然译者已经“确知其意旨之所在,而又摹写其神情,仿佛其语气”,并达到了“心悟神解”的程度,“信”自然就不会成为问题;既然译者已经“考彼此文孳生之源,同异之故,所有相当之实义,委曲推究”,又“审其音声之高下,析起其字句之繁简,尽其文体之变态,及其义理精深奥折之所由然”,则“达”自然也不会成为问题。同时,以译者能够“摹写其神情,仿佛其语气”为前提,原文“雅”,“译成之文”则定然不会“俗”,反之,原文“俗”,“译成之文”也定然不会“雅”。

马建忠的“善译”无疑就是翻译的最高境界,无论是奈达的“等效”,还是傅雷的“神似”,抑或钱钟书的“化境”,均未跳出“善译”的圈子。然而,在实际翻译活动中如果采用“善译”—或者“等效”、“神似”、“化境”—作为标准去衡量译文,可以断言,没有任何译文能够“达标”,因为“彻底和全部的‘化’是不可实现的理想”⑨。虽然高标准是为了严要求,但是既然“法乎其上”最终也只是“仅得其中”,那么与其取法“不可实现的理想”毋宁提出切实具体的要求作为翻译的基本原则:1)信守原文的内容意旨;2)遵从译语的语言习惯;3)切合原文的语体语域。

有人偏重“精心的再创造”,视翻译为艺术;有人偏重“一定的客观规律”,视翻译为科学。但是,不管视为艺术,还是视为科学,翻译的根本任务即在于“传真”,译者不能充当“说谎的媒婆”,⑩否则就会怨偶无数。翻译无非是用新瓶子装旧酒,虽然瓶子—语言文字类型—换了,但是酒—内容风格效果—却不能变。

翻译必须“忠实”,这是共识。但是,“忠实”什么?“忠实”的应该是原文的内容意旨和风格效果,而不是原文的语言表达形态。如果斤斤于原文的语言表达形态,译文无疑就会“异彩纷呈”,因“隔阂”而不“合格”。译文的语言表达如果连“贯通”都做不到,读者还怎么去“融会”?结果又怎么可能“与观原文无异”?语言文字类型不同,语言表达习惯也就大不相同。

吴岩出其《从所谓“翻译体”说起》中针对操汉语的译者将外语译成汉语的情况一针见血地指出了“翻译体”的实质:一些译者“一条腿走路”,“未能辩证地对待两种语言文字”,译文“是外国化了的中文”,未能“忠实地融会贯通地把原作翻译和表达出来”。叶圣陶称自己“不通一种外国语,常常看些翻译东西”,在《谈谈翻译》一文中坦言“正因为不通外国语,我才要读译本呢”,揭示出这样一个浅显的道理:“别人不懂外文,所以要请教你译;如果大家懂得,就不必劳驾了。”正是凭着“不通一种外国语”的“外行”眼光,叶圣陶才看到并指出了问题的实质。叶圣陶的核心思想是反对“死翻”。“死翻”,一言以蔽之,就是“用中国字写的外国话”。“各种语言的语言习惯都是相当稳定的”,“既然是两种语言,语法方面,修辞方面,选词造句方面,不同之处当然很多”,“同样一个意思,运用甲种语言该怎么样表达,运用乙种语言该怎么样表达”,不能“死翻”,即便“接受外来影响”,也“要以跟中国的语言习惯合得来为条件”。据叶圣陶想,“翻译家是精通两种语言的人,也就是能运用两种语言来思维,来表达的人”,反观之,“能运用两种语言来思维,来表达的人”才算是“精通两种语言的人”,“精通两种语言的人”才能成为“翻译家”。叶圣陶的意思是:“死翻”者自然成不了“翻译家”,之所以成不了“翻译家”,其根本原因就在于不精通两种语言,不能运用两种语言来思维、表达,而不精通两种语言,不能运用两种语言来思维、表达,最终结果就只能是“死翻”—“用中国字写的外国话”。

吴岩以“内行”的眼光审视“外国化了的中文”,站在“辩证地对待两种语言文字”的思想认识高度来批语“翻译体”,指出:“根据中国语言文字的特点,忠实地融会贯通地把原作翻译和表达出来”。叶圣陶以“外行”的眼光旁观“用中国字写的外国话”,立足于“精神两种语言”的基本条件来批评“死翻”,指出:“各种语言的语言习惯都是相当稳定的,咱们接受外来影响要以跟中国的语言习惯合得来为条件”。吴岩与叶圣陶二人看问题的角度不同,观点却完全一致:“根据中国语言文字的特点”并“跟中国的语言习惯合得来”。吴岩和叶圣陶所针对的是操汉语的译者将外语译成汉语的情况,主张译文要“根据中国语言文字的特点”,要“跟中国的语言习惯合得来”。若就“所译者”和“所以译者”而言,吴岩和叶圣陶的主张无非是:遵从译语的语言习惯!

篇4

(一)概念。

风险预防原则是指在环境资源保护工作中,采取可能的各种预防措施,防止环境问题的产生;在遇到严重或不可逆转损害的威胁时,不能以缺乏科学的、充分的、确定的证据为理由,迟延采取预防措施以防止环境恶化。

环境问题的产生是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相伴的,西方发达国家在走过了一段“先污染后治理”的弯路以后才逐步认识到,环境问题是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忽视自然规律的结果。如果在发展过程中注意统筹兼顾、采取预防措施,许多环境问题是可以防止的。即使出现一些问题,也可以控制在一定限度内。风险预防原则强调在科学上存在不确定性的前提下,也必须采取预防措施,这是对预防为主原则的进一步深化。这一原则符合环境问题所具有的高度科技不确定性的特征。一般情况下,只有在有科学证据证明存在严重的环境问题时,法律才要求采取适当措施,这使法律在解决环境问题上显得较为被动。为此,我们认为,应该贯彻风险预防原则,只有这样才能以较小的经济代价取得较高的环境效益,才能真正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特征。

从国际立法和国内立法的规定来看,法律对风险预防原则的规定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环境风险的危害被怀疑达到了一定的程度,如严重的、不可逆转的或重大的风险。

第二,从风险预防原则的目的来看,它是处理科学不确定性问题的。从一般的角度看,这种不确定性包括:是否存在环境风险的危害;如果存在,这种危害是否会发生;导致这种危害发生的原因即因果关系存在不确定性。

从目前大多数法律的规定看,风险预防原则设计的不确定性更多的是因果关系方面的。这种因果关系不确定的原因很多:缺乏科学知识或者证据;缺乏充分的确定的科学证据;没有结论性的证据;没有绝对明确的科学等。这些差异的存在因风险预防原则被运用的具体场合而不同。

第三,不确定性不能成为拒绝行动或迟延行动的理由,法律上的不行动至少是不正当的。一旦风险预防原则适用的门槛——严重的或者不可逆转的环境损害的威胁等满足后,就必须采取风险防范的措施预防环境损害的发生。当然,风险预防原则并没有解决应当采取什么样的措施,哪些措施是风险防范性的,在哪个时间点和在活动的那个阶段采取风险防范的措施,但这并不妨碍采取行动的必要性,如果不采取行动的话,至少是不正当的。

二、 关于风险预防原则的极端说法

从各种法律文件对风险预防原则的规定可以看出,风险预防原则有强弱之分,因此就会存在关于风险预防原则的两种极端说法。

(一)极端弱的风险预防原则。

极弱一段的风险预防原则近乎于防止原则,它持这样一种思想:当行为与危害之间的因果关系得到了科学上的证明时,才应当采取行动防止该损失。

(二)极端强的风险预防原则。

极端强的风险预防原则是这样一种思想:任何形式的活动如果不能被证明在环境上是安全的,都需要加以预防,这是正当的。

极端强的风险预防原则有两个近乎绝对的特征:其一,零风险。极端强的风险预防原则认为,无论何时,当判断存在一定的环境风险,预防措施便是强制性的,即使某一活动与其环境影响之间的因果关系存在不确定性;其二,不在乎代价。成本-效益分析可以说贯彻在人类生活的的各个方面,但极端强的风险预防原则认为,防范环境风险措施的代价或技术上的可行性与否不能被援引作为不履行防范风险义务的原因。只要风险达到一定的程度,有关的活动就不应当进行,无论做出禁止该活动进行的决定对工农业活动的收益会产生多大毁灭性的影响。

三、 风险预防原则中的平衡因素

尽管风险预防原则呈现出上述两个近乎绝对的说法,但风险预防原则在实际中的运用处于极强和极弱的两端之间,这种中间状态的产生是在风险预防原则中引入平衡因素的结果,而且事实上,合理的和政治上能被接受的风险预防原则也必须纳入成本等考虑因素,平衡问题因此成为风险预防原则中的重要问题。

(一)内部平衡。

首先,风险预防原则作为原则意味着它不规定任何绝对的义务,仅仅确定通过其他规范手段实施的政策。因而,有必要在风险预防原则中引入平衡因素,风险预防原则并不必定要求做出的决定能够预防一切风险的发生。如果合适的话,在贯彻风险防范原则时可以考虑其他的原则和因素。在这一点上,风险预防原则与其他目前通行的原则,如污染者支付原则并没有区别,因为尽管许多人认为,污染者的一切费用应由污染者承担,但污染者支付原则不能也不应当绝对地理解,在适用该原则时不能不顾其环境的或经济的后果,应当看到污染者支付原则也有例外的情况。风险预防原则也是一样,它允许对环境风险和其他的风险进行平衡,并不要求对环境风险的重视压倒一切。

其次,有的环境风险可以存在。从社会的发展看,不需要消除一切风险。在有的情况下,有些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消除这些风险就同时消除了风险带来的收益。例如在严格消除石棉产生的风险上,如果在汽车刹车上也禁止使用石棉并不一定利于人体健康的保护,因为刹车的替代材料已被无可辩驳地证明没有石棉有效,禁止使用可能增加高速公路上的死亡率。因此,合理的石棉政策应当对石棉产生的健康风险与死亡风险进行细致的平衡。

此外,在有些情况下,平衡对于保护整个社会的福利更有保障。例如,水中的石棉产生的水污染威胁公众的健康时,消除石棉作为风险防范性的措施对于保护公众的健康被证明是正当的。但在提供此种救济时应考虑社会的和经济的利益等关键因素。如关闭工厂可以消除石棉产生的一切健康风险,但却给公司的雇员、社区以及整个地方的经济带来巨大的负担。不利的经济影响会产生不利的健康后果,不考虑风险防范原则产生的经济的或社会的不利影响,最终可能使风险防范原则自己打败自己。

总之,绝对的风险防范原则不可取。风险防范的关键问题是,如何实现一方面促进风险防范原则追求的避免风险的目标,另一方面在风险防范原则中引入适当的平衡因素,使该原则得到更合理的运用。

(二)外部平衡。

经济学家强调,严格的风险预防原则要得到贯彻,代价将非常高,而且以后可能出现的新的信息将表明,先前采取的风险预防措施,根本是不必要的。因此,采取风险预防措施的社会代价可能极高,尤其当环境影响最后表现得不如预料的严重。这给成本-效益分析方法在风险预防原则中的运用留下了十分有利的空间。

但有效的成本效益分析依赖于对该环境风险有良好的科学理解,并且有充分的时间进行成本效益分析。除了成本效益分析外,非经济的价值判断在是否运用风险防范原则以及在多大程度上运用该原则中也起着重要的作用。例如,如果可能的不利后果会潜在扰乱社会的自然秩序或者破坏社会最基本的平等、以致使整个社会产生强烈的不安全感,那么风险防范原则体现的安全价值就足以说明根据该原则采取预防性的措施是值得的。风险防范性的措施要坚持成本效益分析,还是可以不计任何代价采取措施,各国际条约对此规定不一。不过大部分要求采取的措施是有效益的,即是符合成本的。比如,《里约宣言》第15条规定:“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应当是符合成本的。”

(三)从环境法的发展看风险预防原则中的平衡。

1、 环境法产生于环境权益与其他多种利益的平衡。

环境法的发展阶段一般是根据人类社会的发展阶段即原始社会、农牧业社会、工业社会加以划分。此种划分的优点在于对环境问题的历史发展阶段一目了然,但缺点在于用现代的环境保护观念去诠释所谓的环境问题,而当时的人们根本没有环境保护的观念。因此,在原始社会、农牧业社会不存在真正的环境问题,从而也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环境法,环境法的萌发始于工业革命开始后的时代。从法是权力的表达和保障的角度看,环境法是部门法之一,这决定在保障环境权利之实现上不是绝对的,而是与保障其他权利的其他法律相互平衡的结果。所以,从环境法的功能看,环境法的发展阶段也就是环境权定位和与其他权利平衡的问题。

2、 环境成为生存之必需之一。

环境为人类提供了生存的物质基础的特点,决定了在宪法没有明确规定环境权之前,依据生存权并对之作扩大解释作为环境权的宪法基础,应当是自然的事情。日本一些学者就从《日本国宪法》第25条即生存权条款寻求环境权的立法根据。该见解认为,人类的生存和生活是直接建立在衣食住行等物质与文化之基础上的,而只有有了良好的健全的环境,这样的基础才能得到保证。鉴于此,对健全而舒适的生活环境的保护,就成为生存权的基础性内容。

因此,到宪法有关生存权中去寻求环境权的理论根据是有其正当性的。因为要生存下去,就须获得生存必需的各种条件,这包括清洁的水、空气、土壤、木材等等。而饮用水的污染、土壤的污染、森林的砍伐,都是环境法得以产生和发展的背景,环境法也正是为解决这些日益严重的环境问题并对其做出反应的产物。因此,可以认为环境法是应急的学科,在环境法的初始阶段,其保护的是生存所必需的环境条件。

3、 环境成为发展、幸福必需。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时代的发展,人们要求有更清洁的、更优美的、更舒适的、更安静的环境。当生态旅游作为新型旅游发展起来之时,就是环境权的另一重要功能凸显之际。因此,环境不仅仅具有作为生存意义的基础,更是人们放松身心、提高生活质量的条件,环境权利的内容也随之发生变化。环境不仅为人类提供了生存的物质基础,也提供了发展的基础,环境权从而可以定位为幸福权。

因此,从环境法的兴起看,它是由于环境利益极度被忽视的结果。环境法的基本概念——环境权,最初是定位为生存权的。但随着环境法的发展,我们不能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即只强调环境利益而忽视其他利益。当然,在不同的时期和不同的条件下,某一种利益压倒其他利益的情况也是有的,但坚持利益的平衡仍是总的原则。在这一点上,风险防范原则的平衡因素也是如此。所以,在适用该原则时,要根据该地区的基本情况,判断环境法是主要倾向于实现生存还是发展的目标。当环境法主要倾向于实现生存目标时,对风险防范原则的适用就很不利,风险防范原则中的平衡因素就越多;相反,当环境法主要是实现发展的目标时,风险防范原则适用中的平衡因素就少,风险防范原则更可能多地得到适用。

(作者:北京交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2010级经济法学研究生)

参考文献:

[1]张梓太主编.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12页.

[2]韩德培主编.环境保护法教程(第3版).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第6~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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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小学语文 有效教学 阅读教学 原则

中图分类号:G623.2 文献标识码:C 文章编号:1672-1578(2017)04-0162-01

1 自主原则

不可否认,人与人之间永远存在着个体差异性,而这种个体差异性在推进社会的发展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也正因为个体差异性让整个人类社会变得灿烂多姿。不敢想象,一个所有人长着相同面孔,说着相同腔调的语言,举手投足一模一样的社会是多么的可怕,如果这个假设成立,人类社会一定没有牛顿,没有了爱因斯坦,也不会出现霍金。古老的中国的“私塾”正是以个别教学的典型代表。个别教学,正是满足这种个体差异以及需求的差异的最好教学方式,它符合因材施教的原则,也符合“多元智能”理论指导下的教学。随着班级授课制度的引进,以寻求教学规模为出发点的班级授课制替代了寻求个体差异的个别教学。应该说,班授课制在“促进学生社会化”这个过程中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但是整齐划一的目标、内容、方法也抹杀了学生的个体差异,两者之间格格不入,似乎有不可调和的矛盾。要想在班级授课与学生的个性化教育两者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那就是只能是自主学习。

“以学定教”是有效教学的基本规律。教师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确定教学内容、方法、组织形式,从而满足绝大部分学生均能在原有基础上增长,这个增长就是生成,就是效果。自主学习是相对于传统“灌输式”教学方式提出的概念,完全有别于“被动学习”和“机械学习”。钟启泉教授将“自主学习”的特征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学习者参与确定对自己有意义的学习目标的提出,自己制定学习进度,参与设计评价指标。学习者积极发展各种思考策略和学习策略,在解决问题中学习。学习者学习过程中有情感的投入,有内在动力的支持,能从学习中获得积极的情感体验。国内研究自主学习,以及通过自主学习实现高效教学的名校不少,如江苏的洋思中学、山东的杜琅口中学等。其中洋思中学的“先学后教,以教导学,以学促教”理念就是学生自主学习为主,保证学生每节课不间断自学 30 分钟。教师在课堂教学中的不再是真正意义上的教,而是对学生的自主学习做出评判,个别不会的由教师指导,所有作业当堂完成,课后不留作业。这样的教学模式充分发挥了学生“学”的自主性,从而解放了教师的“教”,解决了传统教学中后进生面积大,学生负担重,教学效率低的痼疾。在语文阅读课上,教师同样只讲几分钟,学生通过自学、思考、讨论、交流、练习达成教学目标。从这个角度上看,洋思中W真正实现教师职业角色转变,那就是从“知识的传授者”到“学习的促进者”。从这个意义上看,洋思中学的的高效不是“教”的高效,而是“学”的高效。这里的学,即自主学习,学生通过自主学习达成有效阅读教学的目标。

2 对话原则

义务教育课程标准认为“阅读教学是学生、教师、教科书编者、文本之间对话的过程”。从学生学的角度出发,阅读教学是学生与教师之间的对话,是学生与教科书之间的对话,是学生与编者之间的对话,是学生与文本之间的对话。从这个意义上讲,阅读教学的课堂既应有深沉的静思,也应有热烈的讨论。对话,应以问题为中心,问题是对话的基础。师生之间,生生之间,学生与文本之间的对话均应是“问题”这座桥梁联系起来,当然,这里的“问题”首先要避免教师一个问题接一个问题似的“满堂问”。学生通过自己的自学,在分析文章主题以及人物形象或价值取向时通常会有与不同的个性化的见解或疑惑,这样的问题也许并不一定是老师预设的问题,但这样的问题也许往往具有一定的代表性,能激发学生好奇心与探究欲,能让学生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甚至不探究明白不罢休。问题也可以是师生或生生对话过程中碰撞出的新的有价值的问题。教师一言堂犹如一潭死水,让人生厌,而师生对话或生生对话却如同一湾清泉,往往能在学生的心中荡漾起一丝丝涟漪,学生畅游其间必能收获无尽甘甜。

3 读写原则

多年来,语文语阅读教学通常是“为读而读”,相当部分教师的潜意识里,文阅读教学就是教学生读懂课文,教大家理解文章内容,即关注文章“写什么”,却很少关注“怎么写”,前者重文章内容,后者重文章表达形式。只关注文章内容的教师通常情况下为了让学生把文章的字面义、引申义等弄清楚而不得不翻来覆去地咀嚼,而学生的认知水平必然有所不同,所以实在不行的情况下,就只能自己嚼碎了再喂给学生,而学生要做的就是记好笔记,背好标准答案。这样的阅读教学,学生没有了个性化的理解。随着语文课程标准的推进,一部分教师在阅读教学中对文章表达形式的关注达到了另一个极端,他们几乎忽略了对文章内容的关注,而把主要精力放在文章“怎么写”,关注文章的表达顺序、表达方法、文章线索、文章结构等表达形式。部分教师反对“教课文”,主张“用课文教”,关键是把课文作为一个范例教学生学会写作,他们忽略学生“言为心声所发”的写作需求,把表达技巧、写作方法作为了阅读教学的第一要务。有关阅读教学的争论从未停息,既有“阅读本位”论,也有“写作本位”论,前者以阅读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后者以写作为出发点,以写作为落脚点。著名特级教师管建刚从写作教学研究转型阅读教学研究,他彻底否决了传统的为读而读的阅读教学,甚至不赞成传统的“听说读写”能力定位,他认为阅读教学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教会学生书面表达――写作。显然,管老师的“为写而教”观点太过偏颇。阅读教学不仅仅要学习文章的写作技巧、写作方法,促进书面表达,也要教会学生“运用语言文字获取信息、认识世界、发展思维、获得审美体验”。

4 结语

综上所述,阅读教学应以阅读为出发点,以写作为落脚点,即以读促写,读写结合。值得表明的一点是,新型的教学关系并不反对教师的教,而是更多地强调了学生的学,倡导学生学习形式的变革。在这里,既不赞成教师主体论的教师凌驾于学生之上,是课堂上具有绝对统治力的权威,也不赞成学生主体论的没有原则的学生自由发展,为所欲为,师生关系应是平等、尊重、对话。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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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毕业班复习时的教学任务就是教师通过复习阶段使学生更系统地掌握语文知识,从而提升学生的整体语文素养。由于最后学生将会面临毕业考试和升学考试,所以语文基础知识的复习尤其受到教师和学生的重视。由于语文能力没法在试卷中完全体现出来,所以,教师往往就会在复习阶段忽视对学生能力的培养和提高。但是语文能力偏偏又是在以后的学习和生活中最重要的。因此,在初三语文复习阶段,教师要从语文最基础的知识开始引导学生去感悟语文、体会语文,形成自己运用语文的技巧和方法,从整体上培养和提高学生的语文能力。初中最终复习阶段是学生提高自身综合语文素养的关键时期,一旦学生的综合素质得到了顺利提升,学生就能以最快的速度适应高中学习,缩短了他们在高中语文学习的徘徊期,增强了学生学习的实效性。因此,我们一定要坚持好复习的原则,采取积极有效的复习策略,增强语文复习的计划性和目的性,提高语文复习的效率。

一、复习原则

无论是做事还是教学都要讲究原则性,这样才能够拥有科学的依据和指导,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下面,我们就来谈谈语文教师在初三复习阶段应该坚持的原则。

1.复习要结合课程标准。课程标准是很多教育专家们经过大量的实验研究得出的最科学的教学标准。教师在教学的过程中一定要根据教材中的教学内容,依据课程标准进行全面的知识复习。复习过程中,教师要严格按照课程标准进行复习,不能漏掉最重要的语文知识,并要以语文中最突出的语言文字为复习主线,来巩固和拓宽学生已经学到的数学知识,从而达到温故而知新的复习目的。

2.在复习阶段坚持查漏补缺的原则。教师首先要清楚地知道我们所处的教学环节是复习阶段,因此在教学引导和教学设计上就要有别于新课的传授环节。复习阶段,教师不能像新课传授那样引导学生去全面探究和学习知识,因为在复习阶段学生已经牢固掌握了很多语文知识,如果再次全面开展学习过程就会给学生带来无聊、乏味的感觉,让学生对语文复习产生厌恶的心情,导致最后复习效果很差。因此,在语文复习阶段,我们一定要坚持查漏补缺的原则,通过多种形式与方法来发现学生遗漏的知识,查出学生掌握知识的薄弱环节。教师应有效组织学生进行讨论、研究或是以讲述的方式把漏掉的知识及时加以补充。学生在弄懂自己的疑难问题之后,会更加牢固地掌握语文知识,而且记忆也很深刻。也就是说,教师一定要从学生掌握语文知识的实际情况入手,设计和实施比较有效的复习策略。

3.复习要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新课程标准要求教学过程中学生是学习的主人,这就要求教师在语文教学中无论是新知识的传授过程还是旧知识的复习过程都要坚持学生的主体地位,让学生发挥自己的能力来顺利完成语文学习。因此,在初三语文复习阶段,教师要想方设法激发学生开展复习的积极性和主动,让学生能够自觉参与到复习环节,找到自己遗漏的知识,并且自己主动寻求解答。教师还应培养学生勤学好问的良好学习品德。在学生自主复习的过程中,教师要引导学生利用自己的各种能力,努力把语文知识补充完成,让知识变得更加系统化和全面化。教师还要把复习的主体时间和主体活动都放在学生身上,不能自己喋喋不休地说个不停,忽视学生的课堂表现和主动权。

4.讲解和练习同步进行。只讲解印象不深刻,理解也不透彻;只练习容易缺乏科学的知识依据,让学生机械性地做题。为此,教师在语文复习过程中一定要让讲解和练习同步进行,二者相互帮助,相互依存。教师可以让学生先练习,发现自身的不足和知识的遗漏点,然后针对性地进行讲解和补充,最后再巩固练习的方法;或是教师根据自己的经验将容易被学生遗忘的知识进行复习和巩固,并在学生练习中进行检查。这里的讲不要只局限于教师自己,有些语文知识也可以让学生讲解,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

二、复习策略

有了复习原则,接下来就是教师精心设计教学策略,开展复习教学的环节了。在初中语文复习中,我们可以采用以下复习策略进行有效的复习。

1.学生质疑,教师帮助解决疑惑。学生自己发现自己的不足并及时改善要比他人发现再去改正的效果更加理想。因此,在语文复习阶段,教师可以给学生制定出复习的范围和一些重要的知识点,然后组织学生看书复习这些内容,使学生经过生生或师生之间的讨论后发现自己知识的遗漏处,从而开展积极有效的补充和复习。在这个复习过程中,教师一定要引导学生去理解质疑和学习效果之间的关系,养成良好的自我质疑习惯,这样有利于学生及时发现自己的不足。同时,教师也要传授给学生质疑的方法和科学性的原则,不要去胡乱质疑,以便使学生能够更加准确地找对自己真正的问题所在。并且,教师要积极给予学生正确的指导和指点,让学生顺利排除疑点、解决问题。

2.教师分类整理法。语文包括语言基础、阅读和写作等多种类别。在复习过程中,教师可以按照相应的类别把其中的重点、难点讲述清楚,组织学生开展训练,检测学生的掌握现状。然后,教师应与学生共同解决训练中遇到的问题,达到巩固训练的复习目的。这样的复习方法,能够帮助学生更好掌握语文知识的重点和难点,能够较高效率地解决学生存在的问题。

3.命题互测法。在这个复习方法中,教师首先要为学生限定试题的数量、范围或是试题的要求和分值分布情况,并给学生留出一定的自我复习时间。然后,教师应让学生按照要求出自己认为重要的测试题,并让学生交换测试题进行答题。最后,教师将试题收回,全面分析学生掌握这部分语文知识的具体情况,以便进一步开展复习的策略。

篇7

关键词:中医药学,英文术语,同一性,规范

中图分类号:N04 ;H059;R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8578(2013)01-0038-04

引 言

中医药英文术语规范在对应性、系统性、简洁性、同一性、回译性、民族性、约定俗成等七项原则的指导下进行,同时还受到中文术语规范原则的间接影响。其中,中文的单义性及英文的回译性与同一性关系最密切,因此,本文拟从同一性与单义性的承接关系及它相对于回译性的优先性角度,论述中医药英文术语规范的同一性原则。

一 中医药英文术语规范的同一性原则

同一性是中医药英文术语规范的一项基本原则,是指“同一概念的名词只用同一词对译” [1]。它强调概念与英文规范术语之间应具有单参照性,亦即“一义一译”,一个概念只对应一个英文规范术语,而一个英文规范术语也只表示一个概念。当某一术语与其所属概念建立起一一对应的关系时,即被确立为规范术语,这一概念所属的其他术语则统归为非规范术语。

二 同一性与单义性的承接关系

英文规范的同一性原则与中文规范的单义性原则存在密切的联系。单义性是指“一个概念应确定一个与之相对应的规范中文名”[2]。作为中医药中文术语定名的一项基本原则,它要求规范术语要具有唯一性。当一个术语与多个概念对应时,采用分化法或淘汰法实现“一词一义”;当一个概念对应多个术语时,确定一个为规范术语,即正名,其余为非规范术语,即异名,分为又称、曾称、俗称等。单义性原则把规范术语与非规范术语区分开来。在此基础上根据同一性原则分别予以翻译,“一词一译”,使译名在形式上也与原文保持一致。譬如“热邪”与“温邪”表示同一概念。根据中文术语的单义性原则,“热邪”被确立为规范术语,“温邪”确立为又称,“热邪,又称‘温邪’”即表述为:heat pathogen, also known as warm pathogen。

由此可见,中文定名的单义性原则是英文规范同一性原则得以实施的先决条件。两者在基本理念上具有极大的相似性,虽然针对的语种不同,但都立足于建立概念与规范术语之间一一对应的关系。

三 同一性优先于回译性

回译性是指“译名结构在形式上与中文一致或相近”[1]。它是中医药英文术语规范的一项基本原则,强调译名要在形式上忠实于原文。用于指导同义术语、多义术语及同音异义术语英文规范时,与“一义一译”的同一性原则相悖。同义术语与概念之间具有“多对一”的特点,而多义术语、同音异义术语与概念之间具有“一对多”的特点。按照回译性的要求,其规范译名与概念之间也应“多对一”或“一对多”。但显然,这违背了英文术语规范“一义一译”的同一性原则。针对两原则相悖的情况,译者需权衡轻重设定优先执行级别。就同一性与回译性而言,前者是英文术语规范的一般要求,而后者是对译名形式的特殊要求。特殊服从一般,因此,当同一性与回译性不能兼顾时,优先遵从同一性。

下面从同义术语、多义术语及同音异义术语角度分别进行论述。

(一)同义术语

同义术语是指一个概念对应多个术语,即“多词一义”。多个术语分别从不同角度命名,各有侧重,形成了各具风格的同义词。这一现象在中医药术语中颇为常见。

1.涉及解剖部位者以指称义为英文规范术语

东西方文化有别,对于一个事物的属性与功能的认识也存在差别。古代医家从不同角度与层面来认知一个事物,因而出现了除表示指称外,还同时具有表示功能、属性、特点的名词。譬如“胃腑”“太仓”与“水谷之海”即分别从六腑分类、属性及功能角度命名,三者指称义与“胃”相同,都是胃的异名。在跨文化传播中,对一个事物的阐释需借助两种文化交叉、重叠的共识部分来进行。西医解剖器官的指称义与中医对人身部位的理解虽不尽相同,但经历了西学东渐以来四百余年的磨合,西医解剖观已渗透到中医对人身部位的认识之中。因此,涉及解剖部位的术语用指称义——西医解剖学名词作为英文规范术语,即“胃腑”“太仓”与“水谷之海”的英文规范术语同为stomach。

2.人名、地名、中药名以音译词为英文规范术语

人名、地名属于专有名词,按国际通则,对外翻译时统一采用音译。部分中医药人名、地名具有多词一义的特点,英译时以中文规范术语的音译词作为英文规范术语,而不另设其他非规范术语,以避免指称上的混乱。如“刘完素”“刘河间”同指一人,“刘完素”是中文规范术语,因此以Liu WanSu为“刘完素”及“刘河间”共同的英文规范术语。

部分中药名亦存在多词一义的特点。对于中药名,既往的英文术语主要使用拉丁译词、英译词及音译词三种形式。拉丁语使用者日益减少,因此不宜用作规范术语。英译词在对外交流中与原词相互转换难度较大,因此实用性也不高。音译词缺乏理据性,且音调缺失,故偶有同音异义的现象出现。但它方便双语之间的交流沟通,近年来在中药国际化进程中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同时,音译词富有异域感的发音赋予了它鲜明的地域性和文化归属性。出于推广中医药文化的考虑,将音译词确立为中药名的英文规范术语,英译词及拉丁译词分别为第二译名及第三译名,每一词首字母要大写。如“檀香”的英文规范术语的表达形式为:Tanxiang; Sandalwood; Lignum santali Albi。

对于多词一义的中药名,取其中文规范术语的音译词作为英文规范术语及第一译名,余者同上。如“泽泻”“水泻”“芒芋”为多词一义,“泽泻”为中文规范术语,则其英文规范术语即为Ze Xie; Oriental Waterplantain Rhizome; Rhizoma Alismatis。

随着今后的推广与普及,音译词必将更大地方便中医药汉英双语的沟通与交流。

3.其他同义术语

中医药英译三百余年历史,产生了古籍译本近50种。译者所处时代、翻译标准、目标受众不同,所出译文亦千人千面。许多中文术语有多个不同译名,优劣不等、风格各异。如“命门”被先后译为Gate of Life、vital gate、Mingmen;“正气”被译为vital qi、righteous qi、healthy qi。一些译名沿用了多年,已深入人心;一些译名伴随时代的进步,还在不断地更新、与时俱进。譬如“任脉”先后有Conception Vessel, Conception Meridian, Conception Channel, Ren Vessel, Ren Meridian, Ren channel等译名。其中,“任”字经历了从表示“妊娠”之意的conception到音译词Ren的转变,“脉”也经历了从“血管”vessel到“子午线”meridian再到“通道”channel的认识过程。

当前的术语规范工作力求全面地占有资料,收集同一术语的不同译名。在同一性的指导下,从对应某一概念的英文术语中遴选一个等价术语充当英文规范术语,不仅与原文表示同一概念,而且内涵及外延原则上与原文完全重合。对于无合适译名者,则另行制定译名。针对中文非规范术语中的又称、曾称及俗称等,按其分类一一予以翻译,使译名在形式上也与原文保持一致。

(二)多义术语

多义术语是指一个术语具有几个彼此不同但相互关联的意义,这些意义是由该词的基本含义引申、扩大或转移而来。虽然多义术语与它所代表的概念成一对多的关系,但在特定的上下文语境中,它通常只表示其中的某一含义。规范术语时将多义术语按义项进行分解,再分别予以翻译,使一个义项对应一个译名,以实现“一义一译”的同一性要求。如术语“结”根据上下文不同,或表示“积聚阻滞”,或表示“纠缠混杂”。在与“郁”搭配时,“结”取“积聚阻滞”之意,“郁结”二字合译为stagnation。其中,“结”为“郁”(stagnation)含义的延续,因而不再另行翻译。在与“困”搭配时,“结”取“纠缠混杂”(intermingling)之意,因而“困结”译为retention and intermingling。

(三)同音异义术语

同音异义术语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发音相同,书写形式或相同或不同,但意义不同的术语。因具有相同或近似的语言外壳,同音异义术语在交流中时常被混为一谈,如“证”“症”与“征”。英译时应遵从同一性优先、回译性次之的原则,打破中文术语在语言形式上的相似性,根据各词的词义确立相

应的英文规范术语。即:“证”反映的是疾病的本质,英译为pattern;“症”表示病人主观的异常感觉,英译为symptom;而“征”是医生发现的异常变化,则英译为sign[3]。

英文译名中的同音异义现象,大都是由源语言中的多个术语译为译入语中的同一术语所造成,称为“多源术语”。如以往“中气下陷”中的“下陷”与“阳脱”中的“脱”都英译为collapse,造成collapse一词同时指代源语言中的两个不同术语,而成为多源术语。为了消除这一不良现象,完成英文术语规范后,需在中医药学各分支学科间开展术语工作。同音异义词一经发现,需协商调整,根据各原文概念另择合乎规范的译名。

四 结 语

中医药英文术语规范的同一性原则与中文规范的单义性原则、英文规范的回译性原则关联度最大。单义性与同一性虽针对中英两个不同语种,但基本理念相似,都立足于建立概念与规范术语之间的一一对应关系。回译性强调译名形式上贴近原文,用于指导同义术语、多义术语及同音异义术语时,与“一义一译”的同一性原则相悖。两者不能兼顾时,优先遵从同一性。对于同义术语,涉及解剖部位者,以指称义为英文规范术语;涉及人名、地名、中药名者,以音译词为英文规范术语;余者以等价术语为英文规范术语。对于多义术语,先分解义项再予翻译。对于同音异义术语,打破其固有语言形式并消除多源术语。

参 考 文 献

[1]中医药学名词审定委员会. 中医药学名词审定原则及方法[M]. 2012: 4.

篇8

关键词: 英文电影 片名翻译 翻译原则 翻译方法

1.引言

随着人们对精神文化追求的进一步提高,作为现代艺术手段与形式,英文电影越来越走进人们的生活。英文电影以其高投入、离奇的情节、宏大的艺术效果吸引人的眼球。当然一部好的英文电影需要有个吸引观众的影名,影片名是对一部电影核心思想的关键影射,对语言要求独特,再加上其中包含多元的民族文化,使其意义更加鲜明。本文在此基础上就英文电影片名翻译的原则、方法作了进一步探讨。

2.英文电影片名翻译原则

2.1经济效益原则

就片商的目的看,他们不仅要借助电影这一艺术形式丰富人们文化生活,促进人际间的交流,还要产生商业价值。刘宓庆(1999:49)指出:“既然原语所含的内容值得翻译(即有社会效益),那么就应以社会能接受的目的语来实现转换,而不应拘泥于原语的可读性程度。”“社会效益是检验翻译的意义、翻译的质量和翻译的价值的标尺。”(1999:48)影片的经济效益常在于片名对观众的吸引程度,片名的好坏直接关系到票房收入的高低。观众水平参差不齐,对片名的理解不尽相同,但译名的可读性是基本要求。如“Sound of Music”,在台湾曾被译为“仙乐飘飘何处闻”就令观众颇为不解,后该片译为“音乐之声”,就被广泛接受。

2.2信息原则

语言的首要功能就是传递信息。这里的信息不仅指形式的信息,更包括原文的语气和风格。因此一个贴切的译名不但要在意思上准确,还要在风格和语气上忠于原题。片名虽然客观上要求简练、整洁,但每个字、每个词都包含丰富的信息内容,使人一看便可猜出它属于哪类电影。如“Pulp Fiction”译为“黑色追缉令”;“Meet the Parents”译为“拜见岳父大人”;“A Rather English Marriage”译为“鳏夫二重奏)”。

2.3审美原则

中国观众对电影名的审美期待体现在形式和内容两方面,从形式上来说,西方人崇尚语言简洁美,而中国人讲究语言对称和谐,尤其喜欢那些表现力强、匀称悦耳的四字词语。大量的英文电影的四字格中文译名受到观众的喜爱,如“Fugitive”译为“亡命天涯”;“Happiness”译为“童年往事”;“Beautiful”译为“美若天仙”……体现在内容上,观众喜欢那些具有丰富文化韵味和联想意义的词,如“淑女,君子,情”……

3.英文电影片名翻译方法

3.1直译法

所谓直译,就是既保持原文内容又保持原文形式的翻译方法或翻译文字。译文的语言与原文的语言常用相同的表达形式体验相同的内容,并达到同样的效果,这时候就可以采用直译。英文电影名采用直译可直观地反映其内容,易于迎合观众的心理期待,并且可以一定程度地保持原语的民族特色,使译语读者逐步熟悉并接纳异域的文化,有利于文化的交流与融合。如电影名“The age of innocence ”译为“纯真年代”;“Schindler's list”译为“辛德勒的名单”;“King Kong”译为“金刚”;“Star Wars”译为“星球大战”等。

3.2音译法

如果说直译是把原语按字面的意义进行翻译的话,音译则是将原语的语音形式转换成目的与语音形式的方法。根据发音将片名译成另一种语言,在片名翻译中使用较少。主要涉及专有名词,如人名、地名多为人所知,翻译之后不会让人费解。这时应尽量采用已有的定译,不要重译,如:“Jane Eyre”译为“简·爱”;“Casablanca”译为“卡萨布兰卡”;“Titanic”译为“泰坦尼克号”;“Elizabeth”译为“伊丽莎白”;“Aladdin”译为“阿拉丁”。曾在各大影院热映的“Harry Potter”译为“哈利·波特”采用的就是音译,因为通过原著的畅销和电影前期大规模的宣传,大家都已熟悉主人公哈利。

3.3意译法

由于中英两种的差异,如果片面强调保留片名的形式,就会影响意译的准确传达,不能实现中英文片名的对等。既然是意译,就要以改变片名的语言形式为代价,最大限度地保持中文片名所表达的内容。根据英文同名小说“Gone with the Wind”改编的同名影片在中国公映时被译为“乱世佳人”,既切合题意又赏心悦目,乃成功的典范之作。如直译为“飘”或“随风飘逝”,虽无可厚非,但逊色不少。下列英文片名都是运用这一方法翻译的:“The Wizard of Oz ”(“绿野仙踪”);“Ghost ”(“人鬼情未了”);“The Legend of the Fall”(“燃情岁月”);“All Colors of the Rainbow”(“赤橙黄绿青蓝紫”)等。

4.结语

片名翻译不是简单机械地照搬原片名的内容和形式,而是在充分研究分析原片内容、片名来源、语言功能、风格特征的基础上,根据目的论,以音译、直译、意译翻译方法为手段,同时根据受众的不同心理、不同文化背景和语言习惯等进行电影名的再创造。

参考文献:

[1]刘宓庆.当代翻译理论[M].北京: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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