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06 18:3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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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宣传价值角度来看从一定程度上讲,一个国家的经济形象,能够帮助这个国家提升国际中的地位,因此,从宣传价值角度来看,巩固市场经济贸易有利于提升我国的对外宣传形象,进而提升国际形象。在我国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事业中,市场经济贸易是一件不容忽视和掉以轻心的大事,因此,巩固市场经济贸易理应得到我国社会各界的足够重视,在巩固市场经济贸易的过程中,政府部门和相关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要深刻理解各项市场经济贸易的有关政策,只有自身对这些政策掌握后,才能在工作中为市场经济贸易发展构建出一个坚实的政策环境和基础。一旦经济贸易政策制度得到切实可靠的落实,市场经济在我国就会朝向健康的方向持续、稳定、健康、和谐地发展。在这样的发展趋势下,我国的城市发展水平才能与我国的整体经济实力相对应,并跟随经济发展而发展,最终实现各个城市和地区的经济贸易水平快速提高。总之,巩固市场经济贸易是构建我国城市经济发展美好愿景的重要元素,只有各个城市的经济贸易得到较好的发展,我国的城市活力才能凸显出来,进而向世界传递正面阳光的中国形象。
2.从社会发展角度来看正如前文所述,人们的生存和发展需要物质基础来作为支撑,因此,巩固市场经济经贸易,能够有效地促进人们的就业,缓解我国紧张的就业形势,为人们带来劳动收入。同时,巩固市场经济贸易的地位,还可以为人们在学习和工作之余,提供多种形式的消费和消遣项目,使人们的生活变得丰富多彩。所以说,巩固市场经济贸易是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的,对人们的生活、工作和学习都是有很大的益处的。
二、当前我国市场经济贸易运营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在过去的几十年时间里,市场经济在我国发挥出了巨大的作用,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使我国找准各个行业和领域的关键突破点,不断实现了经济社会的进步和飞跃。然而,市场经济贸易在我国的发展过程中,也同样充满了荆棘和坎坷,并不是一帆风顺和自然发展的。在当前我国市场竞价贸易的运营中也存在着一些突出的问题,面对这些问题,我们不应逃避或抵触,而是应当客观审视,严阵以待,认真地予以处理和解决。
1.区域经济发展规划不够完善,制约着市场经济贸易水平的提升从当前的整体经济情况来看,我国在区域经济规划方面仍然存在着规划不完善的地方,一定范围内还经常出现一些不必要和欠缺人性化考虑的问题,这都对我国市场经济贸易运营质量的提升和发展水平的提高产生了制约影响。例如,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区域在规划经济时,存在规划内容重复、交叉或冲突等问题,这就导致了这些地区制定出的规划在执行的时候,往往会出现不确定性的问题,最终导致规划停留在了直面,无法切实有效地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最终导致了规划停滞,对这些地区的经济发展带来严重的危害。又如,有一些地区的政府在进行规划时,规划的内容过于注重政绩的实现,有时甚至背离了经济发展的规律和规划的科学性原则而进行不科学的规划,这显然使规划工作成为了实现政绩的一项“权力”手段,最终制造成了不良影响。正是由于这些不良现象的存在,使得我国市场经济贸易的水平总是难以得到质的提升,运营效果也难以得到显著的改善。
2.财政转移支付机制有待进行科学化完善当前,在市场经济贸易的运营过程中,我们经常会看到许多以各种名目而设立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而对于一般性的转移支付项目则设立的十分少。从本质上分析来看,当前出现这些落差和不均衡的原因在于我国许多的专项转移项目一般都具有较大的规模,因而所涉及到的资金支付也比较大。在这种情况下,我国的财政转移支付机制仍然存在一定的不完善之处,在市场经济贸易发展运营过程中,相关的针对性政策也未能及时地建立起来,缺乏一套完整的系统化的支付机制,在很大程度上对市场经济贸易布局的有效调整造成了阻碍影响。
3.公共服务资金投入不多,给市场经济贸易发展带来阻力市场经济贸易的发展,所带来的作用效应是十分广泛的,作用于社会领域的各个层面,也涉及到了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特别是对于社会公共服务的建设,起到了至关重要的资金支持作用。然而,这种支持作用是需要重组的资金投入来完成和体现的,虽然我国的社会公共服务取得了很大的发展,但从当前全国总体来看,我国在社会公共服务方面的资金投入仍然是十分有限的,投入资金的比例也较其他领域来说要少得多。分析其原因,在于很多地方性的基层政府对于我国的整体经济发展形势尚未弄清楚,对于趋于经济的走势和方向也难以有一个清晰的把握,从而在公共服务领域缺乏合理的规划,相应的专项资金也难以及时到位,这就导致了这些地区的公共服务能力往往处于较低水平的状态,制约着人们各项活动的开展。一旦城市的公共服务缺乏力度,就会给人们的生活和社会的发展带来更多的负担,长久下去,将会对市场经济贸易的发展也会造成阻力,最终影响我国整个经济的发展。
4.存在地方贸易保护主义,阻碍了市场经济的前进步伐市场经济贸易要想取得蓬勃发展,在关键在于保持其一定的市场规律和自由度,因而,在市场经济贸易发展的过程中最忌讳的即是地方贸易保护和过多的权力干涉。然而,在实际中,许多地区却存在着严重的地方贸易保护的情况,给市场经济贸易的发展设置了重重阻碍,不仅使市场经济贸易的方向与我国的实际国庆相偏离,还使市场经济贸易的发展目标变得模糊不清而难以实现良性发展。此外,一些地方政府将实现经济效益作为最大的目标,甚至放在了其他一切工作的前头孤立地去开展经济工作,不仅不去与其他地区进行交流和沟通,更不愿意开展区域合作,这使得这些地区在经常往往各搞各,难以实现区域之间经济贸易的合作和互惠的共赢局面。最终导致这些地方的经济贸易长期处于了“关门过日子”的状态,严重了阻碍了地方经济贸易发展的脚步。
三、促进市场经济贸易实现高效运营的对策思考
市场经济贸易的运营一定要体现有效性和高效性,为经济贸易发展搭建一个广阔的平台,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办法。当然,这些办法需要综合考虑我国现状加以甄别筛选,使其实现事半功倍的效果,使市场经济贸易的运营水平得到提升。
1.政府发挥好自身职能作用,大力完善区域经济发展规划一是各地政府部门应当意识到自身的职责所在,并对自身的权力有清醒的认知。一旦职责明确,权力运营妥当,就可以使自身的职能作用实现正常的发挥,以此来满足市场经济贸易的需求,使经济贸易在政府的正确指引下健康运营。二是政府对当地的经济发展要有全盘的考虑,而不应孤立地看待地方经济贸易问题。这就要求地方政府要大力完善区域经济的发展规划,使发展规划更加符合客观实际,更加理性科学。如此,规划内容才能以市场经济贸易发展为核心内容,摒弃那些不必要的政绩内容,使政府摆正自身位置和经济贸易发展规划的位置,为经济贸易发展水平的提升减少麻烦。
2.建立健全财政转移支付机制,实现经济贸易布局有效调整市场经济贸易运营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转移支付项目,这些项目也是经济发展的必要环节。但是,我们必须重视这个环节。因此,必须建立健全项目转移支付机制,使资金支付做到有据可依,使资金支付的来龙去脉都能确保真实客观。从而,避免不必要的资金浪费,也有利于杜绝违法乱纪犯罪现象,使经济贸易的发展格局更易于调整,使经济贸易资源达到优质配置整合。
3.加大公共服务资金投入力度,为市场经济贸易发展创造机遇市场经济贸易的发展与社会各个领域的发展都密切相关。而社会公共服务领域更是经济贸易发展水平的一个缩影。因此,公共服务能力是经济发展的自然流露。我国必须以社会保障的高度,来完善社会服务体系,确保社会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社会公共服务能力提升,社会负担会相应减少,也会反作用于市场经济贸易,为市场经济贸易的稳步运营提供机遇。
4.彻底打破地方保护主义,加快市场经济贸易步伐地方保护主义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市场经济贸易的发展步伐。因此,若想实现经济贸易的顺畅运营,就必须打破地方保护主义,充分尊重经济发展规律,确保市场经济贸易步伐迈得稳迈得远。这样,必然是以市场经济贸易运营目标的明朗化为前提,有利于客观评价地方经济的地位,实现地域经济发展中的有效协作和互惠互赢,使各个地域之间的资源实现高效共享,实现生产因素的良性流动,从而全面推动市场经济贸易的发展,彻底告别闭门造车的局面。
四、结束语
(一)人才培养目标趋同化,缺乏特色高校的人才培养目标不但要定位准确,更要有特色化。目前多数高校国际贸易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目标都是“培养具备系统的经济学基本原理,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及谈判技巧,了解国际贸易发展现状和基本格局,熟悉通行的国际贸易规则和惯例以及我国对外贸易的政策法规,了解相关国家和地区尤其是主要贸易伙伴的社会经济状况,能在涉外经贸部门、金融机构、企业、政府部门从事实际业务的管理、操作、调研和策划的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趋同化,没有从为满足地方经济发展实际需求和人才结构现状出发,因地制宜地培养各类应用型人才。
(二)教学重理论,轻实践高校国际贸易应用型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联系不够紧密,难以满足外贸行业快速发展的需要,过分强调基础理论教学,实践教学体系构建不够完善,忽视专业技能和专业素质的培养。受客观条件所限,部分高校实践教学条件严重不足,课程教学中普遍存在理论与现实、教学与市场相脱节的现象。教师在授课过程中对实践教学的理解比较片面,在理论授课中简单穿插一些案例认为是实践教学的组成部分,忽视了学生国际贸易实践能力的培养,难以将学生培养成适应地方经济发展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三)课程设置单一,学生综合素质培养相对薄弱国际贸易是一种复杂的经济行为,要求从业人员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国际贸易实用型人才应兼备经济、法律、外语甚至理工科等多门知识,而目前多数高校国际贸易专业课程设置以专业知识传授为主,注重专业素质培养,相关课程教学以经济学理论为主,很少拓展其他方面知识,课程设置单一,导致学生个人的国际贸易综合素质得不到良好提升,应用型人才培养的质量难以得到保障。
(四)培养方式以课堂讲授为主,实践教学条件落后目前多数高校仍然采用传统的课堂教学方法,此教学方法相对于国际贸易应用型人才培养非常不利,开展校企合作已成为目前国际贸易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有效渠道。而多数高校校外实训基地数量不足,国际贸易实习基地建设相对落后,无法满足学生多样化的实践教学需求。虽然有少数企业与高校也签订校企合作协议,但在合作过程中企业合作积极性不高,校企合作流于形式,弱化了实践教学效果。
(五)教师队伍单一,缺乏实践型专业教师国际贸易专业教师多数直接来源于高校,拥有较深厚的理论基础知识,但没有从事过国际贸易工作,缺少教学必备的实践经验,不能很好地组织和指导实践教学活动。而有些教师虽然长期从事国际贸易专业课教学,但由于教学和科研任务繁重,少有时间深入企业进行锻炼学习,导致专业知识老化,教学观念陈旧,不能满足当代高级国际贸易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需要。高校对教师考评主要参考课堂教学数量和科研成果两个指标,有些高校仅以科研成果作为评价标准,缺少对实践教学的考核,难以促进实践型教师队伍建设。
二、国际贸易应用型人才需求现状及发展趋势
(一)国际贸易应用型人才需求现状近年来我国进出口贸易持续快速增长,贸易总额在世界排名不断提升,对外贸易已成为我国经济发展不可缺少的一部分。随着对外经济贸易的高速发展,社会对国际贸易人才需求势必大幅增长,这就要求包括国内各高等院校和培训机构向市场提供大量的国际贸易应用型人才。
(二)国际贸易应用型人才需求发展趋势1.服务贸易人才需求增加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各行业的相互影响促进,服务贸易的范畴越来越广,除了金融、保险、通讯服务,数据处理、技术咨询、广告策划等服务项目的发展势头也越来越显著,远远超过了诸如旅游、运输等传统项目的服务贸易。服务贸易的部门结构也发生着明显变化,从过去的主要以劳动密集型服务行业为主开始向知识密集型和资本密集型转移,这就需要一批既熟悉理论知识又能够及时掌握新兴贸易知识的国际贸易应用型人才。2.电子商务与国际贸易相融合基于电子商务平台的国际贸易方式与传统国际贸易方式不同,它主要以虚拟的信息网络为载体,而非通过传统的现场当面交流或是交换的形式才得以实现。这种新的贸易形势与传统的国际贸易形式相比,具有更好的时效性和更大的灵活性,能够极大地促进国际贸易的广度和深度,并作为一种新事物、新方式为国际贸易的发展提供了新的动力。电子商务的发展,突破了以往的贸易形式,要求从业者既能够掌握国际贸易的各种实际操作技能,又能够快速运用各种电子商务作为交易的媒介。为此,基于市场需求发展的国际贸易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改革势在必行。
三、高校国际贸易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的构建
对于一个应用型本科院校来说,在规划其人才培养体系时,首先必须保证其本科教育的基础性,并在此基础上着力培养和提高学生的职业针对性和适应性。
(一)科学制订人才培养目标应用型本科高校的主要职能是为社会培养合格人才,为科技创新提供人才保障,办学目标是为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培养应用型人才。高等教育正从精英教育向大众教育转变,应用型本科高校必须把人才培养目标从学历教育转移到能力培养上,更要注意学生在学习、科研和创新等方面的能力培养。应用型本科高校要根据自身的办学条件,充分发挥自己的特色和优势,努力探索国际贸易高级应用型人才的培养体系。
(二)完善专业培养课程体系课程是学生获取知识的重要渠道,对高校培养出的人才是否符合社会需求、是否实现人才培养目标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对于高校本科层次中培养本科人才最多的应用型本科院校来说,其课程体系中存在着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导致培养出来的人才没有足够的竞争力,不能满足社会对人才的要求。高校应基于对学生核心能力的培养,从学生需求、专业需求和市场需求三者统一的角度去设计和优化课程体系,使培养出的应用型本科人才具有开阔的知识视野、突出的实践应用能力、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学习创新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以及较高的身心调节能力。
(三)优化专业培养师资队伍应用型本科高校要始终把培养高素质的应用型人才作为根本任务,积极利用各种资源,努力培养一批德才兼备的应用型人才。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应用型人才应该具备包括专业技能、外语技能、沟通与适应能力、职业道德修养、终身学习能力等职业素质和能力,这同样对师资队伍提出了要求,如果教师自身都无法达到培养上述能力的要求,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就是纸上谈兵。当今高校的教师大多是硕博毕业后直接进入高校工作,可能缺乏行业及企业的工作背景,导致理论水平高而实践操作能力相对低。应用型人才培养,要求教师既要掌握深厚的学科知识,又要拥有专业领域的实际工作经验,掌握行业前沿动态,因此,建设由具有行业背景、丰富实践经验的应用型教师与专业理论教学教师组成的应用型教学团队势在必行。
(四)提高专业培养教学质量教学质量的监控从一定层面上来说决定了学校教学工作的质量,良好的质量监控有助于学校教学工作向健康、有效的方向发展,要研究和运用现代教学质量管理理念,通过确订目标、制订标准、落实责任,加强对教学过程的控制和对教学效果的评价,加强对影响人才培养目标实现的关键因素及关键环节的监控,构建全程、全面、全员的教学质量管理体系。从管理学上来说,教学质量的保障取决于学校对教学体系的控制能力大小,要做好控制工作,需要在每一次新的教学过程实施前做好前馈控制,在实施中做好同期控制,并在阶段结束前做好反馈控制。对于学校培养应用型人才来说,由于鉴定人才培养是否成功取决于市场需求和市场评价,只有人才流入各个具体行业、企业,才能知道人才的适用性,为此,做好专业培养的反馈工作尤其重要,它是做好新的前馈控制和同期控制的重要依据。
国际贸易就是世界各国之间进行的商品和劳务的相互换取,构成主要是世界各国的对外贸易,也是一定的时期内世界贸易的总量。国际市场营销是指跨越国界的市场营销行为。两者之间是有共性的,如两者均会有商品和劳务的输出,也会产生很大的经济效益,不过由于两者之间的本质和所面对的对象不对,所以会存在差异,它们之间是确确实实存在着相互影响和促进这一关系。
(一)性质存在差异
对于国际贸易而言,其包括采购及出售两个重要环节,国际贸易活动的展开是覆盖全世界范围内各个地方的。进一步而言,各个地方的对外经济贸易自然又涵括了进口与出口环节,从而国际贸易体现出购进售出的性质特征。而国际市场营销从字面意思上来理解就能够较为清楚地了解到其重点凸显的是“售出”部分,换句话来说,便是借助对国际市场的实际要求分析,面对国际市场开展商品或劳动力的销售,在这一活动中取得相应的利润回报。
(二)组织者存在差异
国际贸易的实质是国际范围内产品与劳动力的交流互换,产品与劳动力的服务者全是国家,从某种意义上而言,国家是国际贸易活动开展的组织者。国际市场营销在这一问题上则存在一定的差异性,其是现代企业所输出商品及所劳动力和国际市场实际需求进行持续磨合,商品与劳动力所针对的服务者是企业、商家或者是国家等。因此,国际市场营销和国际贸易在组织者问题上存在一定的差异性,国际市场营销通常而言是通过企业所组织控制的,同时也是在一个国家经济体制、国情及法律制度的制约下得以进行的。
(三)交易性质存在差异性
国际贸易的开展一定是跨越了国界的,换句话说一定是在两个或多个国家之间进行的,如果没有满足这一条件,便不能称为国际贸易。国际市场营销即使从行为上来说其同样跨越国界,不过只是单纯地跨越国界,不是必须两个或多个国家的资源互换,因此能够加以整体化的整顿与调节。设计符合自己需求的战略条款,站在这一角度上而言,国际市场营销比国际贸易更具随意性质。国际贸易和国际市场营销的这一点不同,导致了在现实中国际市场销售额往往会超过国际贸易额度。
二、国际营销给国际贸易所带来的制约与作用
国际营销是针对潜藏的尚未呈现的市场加以筛选与决策,针对可行的经营手段及方式加以设计,以达到市场实际发展需求而加以应用,同时获取可观的经济利益回报,从而提升自身的竞争优势,在日益激烈的国际市场中占据一席之地。国际贸易所针对的是两个国家或者多个国家间的贸易往来,换句话而言,交易必须是以国家为单位的,只有这样才可以顺利完成该交易活动,而国际市场营销就不存在如此多的原则性要求,其所针对的服务目标可以是国家、企业或者是个体。因此,与国际贸易相对比来说,国际市场营销具有更加显著的灵活性特征。在当前经济全球化的带动下,全世界范围内各个国家都融入到了竞争的冲击中,作为企业如果想要在这一形势下生存,为自己创造更加可观的利益,就一定要更新自身的国际营销理念,同时结合各个目标市场的特征,规划最为合理的营销方案,站在各个国家的企业立场上来看,国际市场营销是一个绝佳的渠道,销售对象不再局限于国内市场而是进一步延伸到了更为宽阔的国外,这在很大程度上为企业制造了更多的利益机遇。国际市场营销在企业国际贸易能力的问题上是十分关键的决定性因素,它能够连接客户实际需求和企业对信息的反馈,同时也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企业在国际分工中的参与情况,制约着企业国际贸易的最终实施结果,也就是说国际营销对于国际对外贸易能力有重要的制约性影响作用。
三、技术创新给国际贸易所带来的影响与作用
根据相关的国际经济学理论知识,技术创新在国际贸易活动开展的过程中是至关重要的一个因素。所以,在国际贸易中,出口方通常是那些在某项技术十分先进的国家或地区。技术创新给国际贸易所带来的影响与作用主要表现在下面几点。首先,从静止状态的层次上来说,只有实现了技术的创新,才可以进一步提升技术水平,从而创造出全新的商品,并最终符合出口的要求标准。所以,对于一个国家而言,必须要针对自身的技术加以创新与完善,从而为自身创造更加显著的优势,并最终促进商品的出口。其次,在信息对称的情况下,国际贸易能够依靠进口国所传递出的市场反映情况,针对输出国技术进行调整与完善,或者是再一次进行创新行为。最后,从活动状态的层次上来说,在国际贸易活动实施的带领下,商品输出国原本所具有的创新优势往往会在技术扩散的影响下慢慢逝去。它所带来的影响可能是任其自由发展,在创新优势逝去中慢慢失去自己的出口位置;还有一种可能就是对自己技术进行更进一步的创新,维持自身的优势状态,这对于出口国的国际贸易活动开展起到极大的推动意义。
四、国际贸易与国际市场营销发展趋势的分析
(一)经济交换和社会交换
站在宏观的角度上来分析,国际市场营销所延伸到的区间较为广阔;站在围观的角度上来分析,跨国企业在进行市场扩展的过程中所能够运用的工具及思维模式很大一部分都是国际市场营销。比较优势要想成为竞争优势就必须要进一步增强比较优势,所以国际贸易所凸显的核心问题就是交换的经济性,但是国际市场营销所凸显的关键问题是社会交换和经济交换的有效融合,同时借助社会交换来实现对经济交换的有效促进。
(二)一体化和全球化
随着市场经济体系的不断发展与完善,主要衍生出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趋势,这里所说的经济一体化其实就是国际融合机制满足经济全球化的前提,这是很多政治实体主观意志一起显示的成果。如果对经济全球化保持抗拒的立场,不仅不符合现实发展所需,同时还会给企业制造很多负面的影响。不过,经济全球化的持续推进同样为部分国家和地区的经济稳定与名族文化带来了更大的冲击,使其陷入危机当中,所以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快速崛起与前行。经济一体化和国际贸易、国际营销这几个问题间存在十分紧密的关联。针对自由贸易和保护贸易两个环节,加以注重权衡,把持两者的平稳发展同样是国际贸易当前面临的关键性事项。资本国际间流通最为突出的便是国际市场营销活动的开展,其摒弃了保护主义,同时突破了保护主义所带来的限制,在产品劳务的持续输出过程中,将成本投放到相对回报更充分的地区,从而对经济主体实现更加有效的控制。一般而言掌握全世界最有力市场控制的国家制约着国际贸易整体的规则与方向。在世界这个大市场上,一个国家的竞争地位如何,不仅由该国技术、文化等因素所决定,还要由该国拥有的跨国公司数量及该跨国公司的国际营销能力所决定。国际贸易规则的形成由市场控制力所主导,市场控制力又因贸易规则得到进一步强化。因此,相互补充、相互促进是国际贸易和国际市场营销的关系,对于一国参与国际竞争的作用二者是密不可分的。
五、结语
1.从宣传价值角度来看从一定程度上讲,一个国家的经济形象,能够帮助这个国家提升国际中的地位,因此,从宣传价值角度来看,巩固市场经济贸易有利于提升我国的对外宣传形象,进而提升国际形象。在我国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事业中,市场经济贸易是一件不容忽视和掉以轻心的大事,因此,巩固市场经济贸易理应得到我国社会各界的足够重视,在巩固市场经济贸易的过程中,政府部门和相关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要深刻理解各项市场经济贸易的有关政策,只有自身对这些政策掌握后,才能在工作中为市场经济贸易发展构建出一个坚实的政策环境和基础。一旦经济贸易政策制度得到切实可靠的落实,市场经济在我国就会朝向健康的方向持续、稳定、健康、和谐地发展。在这样的发展趋势下,我国的城市发展水平才能与我国的整体经济实力相对应,并跟随经济发展而发展,最终实现各个城市和地区的经济贸易水平快速提高。总之,巩固市场经济贸易是构建我国城市经济发展美好愿景的重要元素,只有各个城市的经济贸易得到较好的发展,我国的城市活力才能凸显出来,进而向世界传递正面阳光的中国形象。
2.从社会发展角度来看正如前文所述,人们的生存和发展需要物质基础来作为支撑,因此,巩固市场经济经贸易,能够有效地促进人们的就业,缓解我国紧张的就业形势,为人们带来劳动收入。同时,巩固市场经济贸易的地位,还可以为人们在学习和工作之余,提供多种形式的消费和消遣项目,使人们的生活变得丰富多彩。所以说,巩固市场经济贸易是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的,对人们的生活、工作和学习都是有很大的益处的。
二、当前我国市场经济贸易运营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在过去的几十年时间里,市场经济在我国发挥出了巨大的作用,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使我国找准各个行业和领域的关键突破点,不断实现了经济社会的进步和飞跃。然而,市场经济贸易在我国的发展过程中,也同样充满了荆棘和坎坷,并不是一帆风顺和自然发展的。在当前我国市场竞价贸易的运营中也存在着一些突出的问题,面对这些问题,我们不应逃避或抵触,而是应当客观审视,严阵以待,认真地予以处理和解决。
1.区域经济发展规划不够完善,制约着市场经济贸易水平的提升从当前的整体经济情况来看,我国在区域经济规划方面仍然存在着规划不完善的地方,一定范围内还经常出现一些不必要和欠缺人性化考虑的问题,这都对我国市场经济贸易运营质量的提升和发展水平的提高产生了制约影响。例如,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区域在规划经济时,存在规划内容重复、交叉或冲突等问题,这就导致了这些地区制定出的规划在执行的时候,往往会出现不确定性的问题,最终导致规划停留在了直面,无法切实有效地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最终导致了规划停滞,对这些地区的经济发展带来严重的危害。又如,有一些地区的政府在进行规划时,规划的内容过于注重政绩的实现,有时甚至背离了经济发展的规律和规划的科学性原则而进行不科学的规划,这显然使规划工作成为了实现政绩的一项“权力”手段,最终制造成了不良影响。正是由于这些不良现象的存在,使得我国市场经济贸易的水平总是难以得到质的提升,运营效果也难以得到显著的改善。
2.财政转移支付机制有待进行科学化完善当前,在市场经济贸易的运营过程中,我们经常会看到许多以各种名目而设立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而对于一般性的转移支付项目则设立的十分少。从本质上分析来看,当前出现这些落差和不均衡的原因在于我国许多的专项转移项目一般都具有较大的规模,因而所涉及到的资金支付也比较大。在这种情况下,我国的财政转移支付机制仍然存在一定的不完善之处,在市场经济贸易发展运营过程中,相关的针对性政策也未能及时地建立起来,缺乏一套完整的系统化的支付机制,在很大程度上对市场经济贸易布局的有效调整造成了阻碍影响。
3.公共服务资金投入不多,给市场经济贸易发展带来阻力市场经济贸易的发展,所带来的作用效应是十分广泛的,作用于社会领域的各个层面,也涉及到了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特别是对于社会公共服务的建设,起到了至关重要的资金支持作用。然而,这种支持作用是需要重组的资金投入来完成和体现的,虽然我国的社会公共服务取得了很大的发展,但从当前全国总体来看,我国在社会公共服务方面的资金投入仍然是十分有限的,投入资金的比例也较其他领域来说要少得多。分析其原因,在于很多地方性的基层政府对于我国的整体经济发展形势尚未弄清楚,对于趋于经济的走势和方向也难以有一个清晰的把握,从而在公共服务领域缺乏合理的规划,相应的专项资金也难以及时到位,这就导致了这些地区的公共服务能力往往处于较低水平的状态,制约着人们各项活动的开展。一旦城市的公共服务缺乏力度,就会给人们的生活和社会的发展带来更多的负担,长久下去,将会对市场经济贸易的发展也会造成阻力,最终影响我国整个经济的发展。
4.存在地方贸易保护主义,阻碍了市场经济的前进步伐市场经济贸易要想取得蓬勃发展,在关键在于保持其一定的市场规律和自由度,因而,在市场经济贸易发展的过程中最忌讳的即是地方贸易保护和过多的权力干涉。然而,在实际中,许多地区却存在着严重的地方贸易保护的情况,给市场经济贸易的发展设置了重重阻碍,不仅使市场经济贸易的方向与我国的实际国庆相偏离,还使市场经济贸易的发展目标变得模糊不清而难以实现良性发展。此外,一些地方政府将实现经济效益作为最大的目标,甚至放在了其他一切工作的前头孤立地去开展经济工作,不仅不去与其他地区进行交流和沟通,更不愿意开展区域合作,这使得这些地区在经常往往各搞各,难以实现区域之间经济贸易的合作和互惠的共赢局面。最终导致这些地方的经济贸易长期处于了“关门过日子”的状态,严重了阻碍了地方经济贸易发展的脚步。
三、促进市场经济贸易实现高效运营的对策思考
市场经济贸易的运营一定要体现有效性和高效性,为经济贸易发展搭建一个广阔的平台,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办法。当然,这些办法需要综合考虑我国现状加以甄别筛选,使其实现事半功倍的效果,使市场经济贸易的运营水平得到提升。
1.政府发挥好自身职能作用,大力完善区域经济发展规划一是各地政府部门应当意识到自身的职责所在,并对自身的权力有清醒的认知。一旦职责明确,权力运营妥当,就可以使自身的职能作用实现正常的发挥,以此来满足市场经济贸易的需求,使经济贸易在政府的正确指引下健康运营。二是政府对当地的经济发展要有全盘的考虑,而不应孤立地看待地方经济贸易问题。这就要求地方政府要大力完善区域经济的发展规划,使发展规划更加符合客观实际,更加理性科学。如此,规划内容才能以市场经济贸易发展为核心内容,摒弃那些不必要的政绩内容,使政府摆正自身位置和经济贸易发展规划的位置,为经济贸易发展水平的提升减少麻烦。
2.建立健全财政转移支付机制,实现经济贸易布局有效调整市场经济贸易运营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转移支付项目,这些项目也是经济发展的必要环节。但是,我们必须重视这个环节。因此,必须建立健全项目转移支付机制,使资金支付做到有据可依,使资金支付的来龙去脉都能确保真实客观。从而,避免不必要的资金浪费,也有利于杜绝违法乱纪犯罪现象,使经济贸易的发展格局更易于调整,使经济贸易资源达到优质配置整合。
3.加大公共服务资金投入力度,为市场经济贸易发展创造机遇市场经济贸易的发展与社会各个领域的发展都密切相关。而社会公共服务领域更是经济贸易发展水平的一个缩影。因此,公共服务能力是经济发展的自然流露。我国必须以社会保障的高度,来完善社会服务体系,确保社会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社会公共服务能力提升,社会负担会相应减少,也会反作用于市场经济贸易,为市场经济贸易的稳步运营提供机遇。
4.彻底打破地方保护主义,加快市场经济贸易步伐地方保护主义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市场经济贸易的发展步伐。因此,若想实现经济贸易的顺畅运营,就必须打破地方保护主义,充分尊重经济发展规律,确保市场经济贸易步伐迈得稳迈得远。这样,必然是以市场经济贸易运营目标的明朗化为前提,有利于客观评价地方经济的地位,实现地域经济发展中的有效协作和互惠互赢,使各个地域之间的资源实现高效共享,实现生产因素的良性流动,从而全面推动市场经济贸易的发展,彻底告别闭门造车的局面。
四、结束语
关键词:当事人违约;损害赔偿;国际货物销售合同
国际货物销售合同中,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和《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以下简称“公约”)中的义务后,另一方当事人可采用多种补救办法,其中损害赔偿就是公约违约补救制度中运用最广泛的一种补救办法,损害赔偿额的确定与当事人有重大利害关系。因此,合理确定损害赔偿责任范围具有重要意义。公约第74条确定了损害赔偿额的一般规则,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此条进行解析:
一、概述
公约第74条规定了在受损一方当事人有权获得损害赔偿的情况下适用于各种情况的一般规则,它的适用并不只限于宣告合同无效。
(一)损害赔偿请求权不因当事人采取其他补救办法受影响
根据公约第45条和第61条规定,如果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他在合同和本公约中的任何义务”,那么受损方可以按照第74-77条规定要求损害赔偿,且这种损害赔偿的权利不因他行使其他补救办法的权利而丧失。也就是说,即使他已采取了其他补救办法或宣告合同无效,他仍可要求违约一方给予损害赔偿。
(二)责任构成采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在确定民事责任时,大陆法系采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不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只有存在过错时才构成违约。英美法系采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只要当事人没有履行合同即构成违约。由于公约规定损害赔偿条件时没有要求违约方具有主观过错,因此公约执行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换言之,除发生某种非当事人所能控制的障碍,在满足第79、80条的规定的条件下,可免除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外,任何当事人违反合同和公约规定义务均构成违约,不得以无故意违约动机或过失作为免责根据。①
(三)损害赔偿额的确定采用补偿原则
世界各国在确定损害赔偿额的基本原则方面有不同规定,总的来说分为两种理论,一种是补偿原则,一种是惩罚原则。从公约的立法历史来看,公约草案第70条(公约第74条对应条款)规定:受损一方当事人应得到“违约损害的损失额相等的赔偿,其中包括利润的损失”,这揭示出公约规定损害赔偿的目的是使受损一方当事人处于合同如期履行时本应有的经济地位。可见公约采用了补偿原则,明确这一原则对实践中不同情形下确定损害赔偿范围具有重要意义。
二、损害赔偿额的确定
(一)损害赔偿额的范围——全额赔偿
1.损失的基本分类
各国法中有不同的关于损失分类的方法,其中大陆法系国家对损失的基本分类是实际损失和所失利益,如《法国民法典》第1149条规定:对债权人的损害赔偿,一般应包括债权人所受现实的损害和所失可获得利益。实际损失是指现有财产或利益的毁损、减少或灭失,所失利益指本应得到而未能得到的利益。英美法系国家对损失的基本分类是期待利益损失和信赖利益损失,期待利益损失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预期应从合同中获得的利益和好处的损失,信赖利益损失是指一方当事人因信赖另一方当事人允诺而付出的各种代价和费用。此外,美国法中还将损失分为间接损失和附带损失。虽然各国对损失的分类及名称略有不同,其内涵宽窄不同,但也有相互重叠一致的地方,如所失利益基本相当于期待利益损失,实际损失既可能为信赖利益损失,也可能为期待利益损失,如卖方为履行合同租用船舶,后来买方宣布他不再履行合同,卖方预先为履行合同支出的租赁费在大陆法属实际损失,在英美法中属信赖利益损失。卖方未按合同约定供货,买方以高于合同价格购买替代物,则这种损失在大陆法属于实际损失,在英美法属于期待利益损失。②
2.公约规定的损失分类及确定损害赔偿额的原则
公约第74条第1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应负的损害赔偿额,应与另一方当事人因他违反合同而遭受的包括利润在内的损失额相等。”可见,公约的规定在文字上是与大陆法相近的。这句话可用一个简单的公式表示:
损害赔偿额=实际损失+利润损失
由此看出,公约在损害赔偿额的确定方面采取的是全额赔偿,这与公约规定损害赔偿的目的也是相符的。在实践中,实际损失具有直接性、直观性、易于计算性,举证相对较容易。而利润损失因可能还没有发生而比较难以举证,但对于每一笔交易,其合理利润应该是可以计算出来的,因此利润损失应具有确实性,应当是可以合理预见的,如果提出这一要求的人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主张也得不到法庭或仲裁庭支持。③值得注意的是,在确定损害赔偿额时,受损一方当事人已提出赔偿利润损失情况下,应当将受损一方当事人为获取利润而必须支出的费用予以扣减。如卖方通过合同价与时价之差计算利润损失,则在确定损害赔偿额时不必再将企业日常管理费计入其中,因为这些费用是获取利润必须支出的费用。“某人不得纯粹主张交易的好处,而不承受其坏处,……如果原告对这些好处获得赔偿的同时,又将它们的成本转嫁给被告,这是不合适的。”④
尽管这一句仅作原则性规定,没有对如何计算损害赔偿额提供具体方法,实践中对于各种费用和支出是否应计入损害赔偿额内仍有争议,但正如Honnold教授所言,“第74条建立的这一标准是简洁的,又是强有力的”,法庭和仲裁庭只要依案件具体情况、紧扣公约规定损害赔偿目的——使受损一方当事人处于合同如期履行时本应有的经济情况、充分考虑受损一方因违约而额外支出和节省的各种费用,该句的信息就足以使其合理确定损害赔偿额。
(二)损害赔偿的限制——可预见性原则
1.可预见性原则
公约第74条第2句规定了对受损一方可得损害赔偿额的限制,即“这种损害赔偿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在订立合同时,依照他当时已知道或理应知道的事实和情况,对违反合同预料或理应预料的可能损失”,这就是各国法中普遍存在的“可预见性”原则,这种原则的确立是非常合理的,使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就能预测到合同的风险,即能计算出若不履行合同,将承担多大的责任。该原则是由1854年英国Hadleyv.Baxendale案确立的,该案确立了限制损害赔偿范围的两项原则:一是这种损失必须是可以公平合理地认为依照事物的一般过程系由违约情事自然发生的;或二是这种损失必须合理推定为当事人双方在订约时曾预料到的违约的可能后果。⑤也就是说,在买卖双方未就货物的特殊目的、风险作出约定的通常情况下,违约与损害后果之间的联系是一个与违约方具有同等资格、通情达理的人处于同等情况下凭常识就可以判断的。但是如果需要对货物适用于一些特殊情况、目的作出保证时,则只有在这种特殊情况事先声明,被双方理解的情况下,才可推定违约方能合理预见,如买方为一零售商时,卖方对其将货物转卖给第二买方是可以合理预见的,而当买方为一生产单位时,违约卖方在不知其与第二买方合同条款下,对买方从与第二买方合同中取得利润无法预见。应当指出的是,根据已有判例,这里所指的“可预见”针对的是违反合同的可能后果,而不是是否出现违反合同的情形或违反合同的类型,且公约第74条没有要求提供损害的具体细节或可预见损害的准确数额。⑥
此外,除了可预见性原则外,公约第77条所确立的“减轻损失”原则作为损害赔偿的限制性原则也已得到普遍承认,受损一方应采取合理措施减轻损失,否则违约方可要求从损害赔偿额中扣除本应可以避免的损失。
2.案例
由于可预见性原则对违约方权利保护十分重要,而其本身又有一定的抽象性,下面用一案例说明该原则在实践中的运用。
美国一卖方与墨西哥一买方于2003年12月签订了关于3150磅经认证的嫁接覆盆子用的砧木买卖合同,由于这些砧木不足以种植74亩,于是买方用这些经认证的砧木繁殖了新的植株,种植后产出的果实易碎且畸形。买方向美国地区法院要求损害赔偿,卖方认为双方就要件事实不存在真正争点而申请即决裁判。
卖方主张:买方对经认证的砧木进行了繁殖,新的而非原来的植株产出的果实畸形,且被卖往另一家农场的同一代砧木同预期一样生长,因此买方不能证明砧木在交付时就存在缺陷;即使能证明,买方的损害赔偿也应由不可预见受到限制,因为根据公约第74条,买方得到的损害赔偿限于订立合同时卖方基于已知或应知事实对违约预料或理应预料的后果。而商业覆盆子种植农场的标准做法是将经认证的砧木直接种到土地上,在墨西哥行业标准是每亩种植用砧木300磅,卖方卖出的砧木仅够种11亩。买方违反了行业标准,对砧木进行繁殖,这时造成的损失是卖方不能预见的,即使卖方应当损害赔偿也应仅限于11亩而非74亩造成的损失。
买方反驳:用经认证的砧木繁殖新的植株再用于种植是墨西哥的行业惯例,且他用的繁殖方法是墨西哥覆盆子行业的标准做法,新植株是原砧木的精确复本,因此原砧木存在缺陷;此外,买方指出卖方清楚他将种植74亩的意图,而他购买的砧木只够种植11亩,因此卖方对于买方将繁殖砧木且由此造成的损失是可以预见的。
卖方对买方的反驳作出回应:在对经认证的砧木繁殖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各种情况,新一代的植株可能已不再拥有原植株的主要特点了,而且买方也不能够证明为何果实易碎畸形,因为可能有很多因素如土壤、疾病、气候等会影响果实生长;另外,双方订约时买方并没有告知他繁殖的意图——他只说了将种植74亩,双方订约的电子邮件显示买方将还会寻找其他的砧木货源。因此基于买方向卖方表达的是要种植而非繁殖,推定卖方基于墨西哥的行业惯例理应预料到是没有根据的,由此卖方对超过11亩的损失是没有预见的。⑦
笔者同意卖方的观点,买卖双方未就货物的特殊用途作出约定时,卖方对于因此造成的损失是不可预见的。最终,法院支持了卖方的观点,认为买方没有证明货物在交付时存在缺陷,批准即决裁判申请。
三、我国《合同法》关于损害赔偿的规定
我国《合同法》第7章第113条对一方违约,另一方当事人请求损害赔偿作了一般性规定,即“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可以看出,我国合同法不再区分国内国外合同,实施严格责任、全额补偿原则,并以可预见性对损害赔偿加以限制,与公约规定基本一致。
注释:
①王追林.国际贸易法律与实务.武汉大学出版式社.2006年版.第160页.
②李巍.《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评释.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第307-308页.
③张丽英.国际贸易法专题研究.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48页.
④虞汪日.国际商事合同违约损害赔偿计算若干问题探讨.中南民族大学学报.2007.27(3).第112页.
关键词:人文贸易;增长方式;可持续发展模式
一、国际贸易人文化的内涵
进入21世纪后,随着世界经贸的变化和发展,在多边贸易体制的制度框架下,一种新的价值取向正在国际贸易领域内悄然形成,即贸易的人文化(即人文贸易)——现代人文主义思想在国际贸易领域的体现,它通过以WTO为基础的多边贸易体制的制度安排,特别是“贸易与环境”等问题纳入WTO新一轮多哈发展议程,使国际贸易活动不仅重视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问题,而且关注人类发展中的社会问题。
在传统人文主义的影响下,国际贸易的指导思想以谋取最大限度的经济利益和对物质财富的最大限度占有为目的。不管是重商主义理论,还是亚当•斯密的绝对成本理论、李嘉图的比较成本理论和H-O原理都只是重视贸易的总量,很少顾及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和人类社会的承受能力。传统人文主义对国际贸易的影响集中体现在以GATT为基础的多边贸易体制的宗旨之一是“对世界资源的充分利用”。过分地强调人的“主体性”一方面导致个人发展与社会发展的脱节,另一方面导致人类发展与自然发展的对立,使人类社会在取得巨大进步的同时也付出了沉重的代价——环境污染、资源短缺、生态失衡、贫富分化等。
现代人文主义思想从根源上改变了传统人文主义思想对国际贸易理论与政策的错误价值导向。以1995年建立的WTO为基础的多边贸易体制旗帜鲜明地将可持续发展写入前言,作为一个重要宗旨,这是对GATT宗旨的重大发展。在发展国际贸易的过程中牢记可持续发展的重大目标,是着眼于全球的长远利益和子孙后代的幸福,防止片面追求眼前利益的倾向,防止由于一味地追求某一时期生产与贸易的发展,而造成对环境的污染和生态的破坏,以至从根本上动摇国际贸易的基础,降低人类的生活水平。从GATT对世界资源的“充分”利用,演变成WTO对世界资源的“合理”利用,一方面反映出WTO寻求的人类对资源利用能力的扩大主要表现在对资源利用质的提高,而非对资源利用量的扩大;从更深层次上讲,也是现代人文主义思想在国际贸易的体现,是贸易人文化发展进程中的一个里程碑。
二、国际贸易人文化对国际贸易的影响
(一)国际贸易人文化对国际贸易理论基础的动摇
第一,对指导国际贸易理论价值取向的哲学思考。理性经济人的假设是现代经济学基本的核心假设,是现代经济学产生、发展和研究工作的核心与起点。经济学研究主要建立在人们受自身利益驱动并能做出理性决策的假设基础之上。因此,从哲学意义上讲,该假设其实是基于人本主义、功利主义的,把人看作是理性、自利、谋求利益最大化的。现代人文主义思潮的兴起,在国际贸易内形化的新价值取向。人文贸易的哲学基础——现代人文主义坚持“以人为本”,追求人的全面发展。人文主义关注人的发展与完善,强调人的价值和需要,关注生活世界存在的基本意义,并且在现实生活中努力实践这种价值和意义的精神。其哲学价值取向与传统国际贸易理论是完全不同的,对谋求利益最大化的“理性经济人”假设提出严重挑战。
第二,对传统自由贸易能增进社会财富和福利的增长的质疑。关于自由贸易可以改善经济福利的论断是经济学中最古老和最广泛接受的原则之一。它在构造国际政治、政府和制度框架(比如,单一市场地区,如欧盟和WTO)中起到相当重要的作用。然而传统自由贸易理论(不管是斯密的绝对成本理论、李嘉图的相对成本理论还是H-O模型等)论证的条件假设中都没有把环境污染及生态破坏的负面影响计入生产成本。没有考虑环境成本的“社会财富和福利”的增长,其实是一种“虚拟”、“现时”的增长,其增长的背后忽略了“现实”、“延时”的补偿成本,如果考虑环境成本带来的财富和福利的损失,传统的自由贸易会增进社会财富和福利的增长的结论实际上可能站不住脚。
(二)国际贸易人文化对多边贸易体制的挑战
随着国际贸易人文化的发展,如何协调环境与贸易的关系,对多边贸易体制的许多基本原则提出了挑战。如生产过程和方法(PPM)问题和双重环境标准的争论对现有国民待遇原则提出了质疑;国内禁止产品出口或对外投资问题及缔约国和非缔约国不同待遇对非歧视原则和最惠国待遇原则提出了挑战;环境补贴和与环境成本内在化有关的生态倾销问题使得人们重新思考公平贸易原则;发展中国家在保护环境方面能否享有特殊待遇,还有数量限制是否符合多边贸易规则等。众多的多边、双边环保协议,大量的国家环保法规、政策和措施与现有的多边贸易存在很多不协调之处,国际贸易人文化的发展,将从新的角度思考两者的协调问题。
(三)国际贸易人文化考验着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较量
国际贸易人文化发展一方面促进发展中国家积极转变对外贸易的增长方式,将环境成本纳入贸易利益的评价体系中去,阻止其对自然资源的过度开发和生态环境的破坏;另一方面,国际贸易的人文化发展也考验着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较量,从是否应该将贸易与环境议题纳入WTO新一轮谈判议程这一激烈争论中也可略见一斑。以美国、欧盟为主的发达国家积极倡导,因为如果在WTO中进行贸易与环境问题的谈判,要求各成员实施严格的环境法规和标准,发达成员就可以阻止发展中成员低环境标准和低附加值的产品进入本国市场;同时,发达成员可凭借自身在经济实力和环保科技上的优势,在庞大的国际环保市场中占据领先位置。而发展中成员(包括我国)则普遍反对,因为保护环境固然能为发展中成员提供可持续发展的环境资源,但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执行严格的环境法规和标准,无论从提高生产成本还是从限制出口潜力来说,对发展中成员都是严峻的挑战;一旦发达成员所主张的严格的环境法规和标准为WTO所肯定,很可能被发达成员滥用,成为“人文壁垒”(如绿色壁垒、技术壁垒等),发展中成员的产品将无法进入其市场。
三、建立以人文贸易为基础的可持续贸易发展模式的初步探讨
(一)建立可持续贸易发展模式的目标
建立可持续贸易发展模式必须以对外贸易的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促进对外贸易的人文化发展。国际贸易的可持续发展目标应与人文化发展方向内涵是一致的。国际贸易的可持续发展应跳出传统意义上的片面追求贸易额的“可持续”增长,而是在关注贸易总量的同时还应关注贸易的实际质量,从以物为中心的可持续发展到以人为中心的可持续发展,从追求短期利益的可持续发展到追求长期综合利益的可持续发展。
(二)建立可持续贸易发展模式的主要措施
第一,重新审视对外贸易效益来源,转变对外贸易增长方式。转变外贸的增长方式,必须重新审视外贸效益来源。首先必须建立人文贸易的评价体系,在衡量外贸效益的经济指标体系中增加生态指标和社会指标,客观评估外贸对国家经济、生态、社会带来的整体影响。在此基础上,重新思考外贸效益的来源,对资源投入与贸易收益严重失衡的产业进行技术革新,减少其负外部性,促进产业结构和贸易结构优化升级,实现外贸收益的现实增长。
第二,建立贸易与环境的有效协调机制。建立贸易与环境的有效协调机制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是加强贸易与环保法规、政策的协调,充分考虑贸易政策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及环境政策对贸易的扭曲代价,实现贸易与环境的双赢;其二是建立人文贸易措施保护体系,推行绿色贸易行动计划,合理建立中国产品绿色标准体系,既可以增加我国在国际贸易中产品的实际竞争力,又可以实现以人为本,自然、社会的协调发展的保障体系。
第三,构建应对国际贸易“人文壁垒”的预警和快速反应系统。国际贸易的人文化发展伴随着“人文壁垒”的产生,为了防止其带来的负面影响,需构建相关的预警和快速反应系统,对人文贸易发展过程中有可能引起的“人文壁垒”的变化因素进行监测、识别、评价、预测、预防控制并及时矫正不良发展的趋势,以保证国际贸易人文化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OtaSik.FredEidlin.WilliamGraf:ForaHumaneEconomicDemocracy.Journal
ofEconomicLiterature[M].Vol.24,No.3(Sep.,1986),pp.1233-1234.
[2][美]理查德•T•德•乔治.经济伦理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
[3][美]马克•A•卢兹.经济学的人本化[M].成都: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