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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消费信贷论文8篇

时间:2023-04-06 18:35:28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汽车消费信贷论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汽车消费信贷论文

篇1

据统计,2004年9月,全国汽车贷款余额是1741亿元,而10月份,全国汽车贷款已经到了1833亿,其中整个汽车贷款坏账1000亿。汽车贷款坏账的居高不下,重要的原因之一是,贷款人在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后,不能遵守履约及时还款。

这反映了当前我国社会消费信用环境不成熟和个人信用体系不健全。在目前全社会个人信用评估体系暂时还无法建立的情况下,银行只有对借款人的资质条件进行规定。如新办法中将借款人细分为个人、汽车经销商和机构借款人,对不同借款人申请汽车贷款规定了不同的资质条件,提出了相应的风险管理要求。对个人借款人,除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首期付款支付能力外,强调要求具有稳定的合法收入或足够偿还贷款本息的个人合法资产,具有有效身份证明以及固定和详细的住址。

另一个原因则是因为汽车价格竞争激烈,导致消费者出现心理误区。车价下降得太多太快是汽车消费信贷坏账大幅增加的主要原因,购车者觉得自己以前买的车不断贬值,与其继续还贷款,还不如再买一辆新车,而银行顶多是把车收走,没有其他更好的催还贷款的办法,结果是可想而知的,二手车的价值肯定不足以抵消贷款,银行的车贷坏账只能是节节攀升。

在国外,由于个人信用制度健全、抵押制度完善,一切金融活动均被资信公司记录在案,并将其网络化,免去了银行鉴别申请人相关信息的繁杂劳动,不但节约了贷款成本,也使贷款手续简便化。此外,国外法制环境完善,既扼制了汽车消费信贷者的违法行为,也在违法事件发生时能及时处理。

我国汽车消费信贷发展的根本出路在于:一是建立健全的信用体系;二是完善的法律环境;三是提高消费者素质。

2金融机构问题

在国际上,汽车销售融资机构主要有三类:一是商业银行;二是独立的信贷公司或财务公司;三是汽车公司专属的融资机构(见附表)。

商业银行的优势是资金雄厚,但是,业务范围广泛,难以专注于汽车的销售融资。汽车公司所属融资机构,专业性强,与汽车生产和销售关系密切,有利于专注汽车销售融资,但资金能力往往有限。而独立的信贷公司或财务公司,则介于两者之间。

在欧美国家,仅仅20%的汽车融资业务由银行兼做,80%的市场份额则由汽车金融公司所占据。

3信用担保公司问题

当贷款购车在发达国家大行其道时,我国的汽车信贷却因难以突破风险瓶颈而止步不前。银行界人士认为,汽车信贷模式尚未定型,存在手续复杂、速度慢、收费高等不足,而这一些瓶颈目前只能靠专业的信用担保公司来突破。

3.1手续复杂

按照各银行现行的规定,贷款人必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及户口簿、月收入证明、房产证明、个人名下资产及收益证明等,如果你选择信用担保,还须提供担保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收入证明及住房证明。有的还要提供结婚证、企事业单位及机关单位工作证、公务员证、私营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纳税单据等。

而目前担保公司只需提供申请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有效居住证明和收入证明。

3.2速度缓慢

一般来说,在客户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之后,银行、保险公司通常要花几天时间对客户资信进行调查、审核,加上办理新车上牌、抵押登记所需时间,客户从支付首期款到提车往往要等十几天。

但担保公司通过家访的形式,只要能认定贷款人收入稳定,有还款能力,没有不良信用记录,就能保证在三天内让客户提到车。

3.3收费偏高

在申请汽车消费贷款时,在没有专业的信用担保公司之前,消费者在向银行提供第三方担保的情况下,还要向保险公司购买数千逾万元的贷款保证保险,以获得银行贷款。

但专业的信用担保公司不需要购车者提供担保人,也不要消费者购买贷款保证保险,而且贷款利率比直接到银行贷款低10%。

中国汽车销售市场上车贷的四种主要模式:银行+经销商+保险公司、银行+保险公司、银行+经销商和银行直接面对客户。一般情况下,中国的车贷保险大多是与银行捆绑销售,消费者买车向银行贷款,银行为规避风险,要求消费者必须同时向保险公司购买一份车贷保险,当消费者没有能力或者拖欠贷款时,风险便转嫁到保险公司身上。但保险公司为道德风险埋单的金额超过预支额度时,就不得不选择退出和打破原有的运作链。保险公司此前退出,主要原因是车贷保险的经营风险巨大,不仅赔付率高,而且保险公司还不得不花很大的精力应对层出不穷的骗保事件,使得保险公司亏损严重。在保险公司退出保证保险之际,银行不得不花大力气接过一直由保险公司代劳的风险调查、约束和控制工作。

车贷市场因为风险的存在,才体现出专业的信用担保公司的价值。

4汽车金融公司的出现及受到的限制

汽车金融是指在汽车生产、销售、使用过程中,由金融及非金融机构向汽车生产、流通及消费环节提供的融资及其它金融服务,包括对生产商、经销商提供的短期融资、库存融资和对用户提供的消费信贷或融资租赁等,是汽车生产、流通、消费的各个环节中所涉及到的资金融通的方式、路径,包括从资金供给者到资金需求者的资金流通渠道。

汽车金融公司是从事汽车消费信贷业务并提供相关汽车金融服务的专业机构。汽车金融公司有技术、懂市场,开展业务更专业,在售前售中售后都能和购车者保持密切联络,这也使风险更容易掌控。而且,汽车金融公司可以凭借汽车厂商的强大背景,这是商业银行无法拥有的先天优势。

汽车金融公司在国外的发起形式多为如下三种:一是大的汽车制造企业单独发起设立的汽车金融服务公司,大都只销售自己的产品,属于“大汽车制造企业附属型”,如“福特汽车信贷公司”、“通用汽车票据承兑公司”等;二是一些大的银行、保险和财团单独或者联合发起设立汽车金融公司,属于“银行、财团附属型”;三是一种以股份制形式为主、运作灵活的汽车金融服务公司。这里提到了汽车金融服务。所受到的限制:

4.1汽车金融公司的业务范围受到限制

汽车金融服务是指汽车销售过程中对消费者或经销商提供的融资及其他金融服务,包括对经销商库存融资和对汽车营运机构及用户的消费信贷或融资租赁。从金融服务方式看,除提供信贷业务之外,还包括融资性租赁、购车储蓄、汽车消费保险和信用卡等。但根据2003年10月3日我国出台的《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汽车金融公司不能从事汽车租赁业务,而这项业务恰是国外很多汽车金融公司的重要利润来源。同时,《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中规定,汽车金融公司不得开设分支机构。这一点也就决定了汽车金融公司不可能像国外的汽车金融公司一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业务。

4.2汽车贷款利率受限制

汽车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规定执行,不能像国外的汽车金融公司可以自主决定放贷利率,并且通常执行的是零利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汽车金融公司发放汽车贷款的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利率基础上最高上浮不得超过30%、最多下调不得超过10%。利率浮动本来是汽车金融公司最大的市场竞争优势,但这一规定使得汽车金融公司竞争优势大减。

4.3汽车金融公司的资金来源受到制约

国外的汽车金融公司可以通过发行债券的方式来满足资金的需求。但国内的汽车金融公司只有两个方法来融资:其一是接受境内股东单位3个月以上期限的存款;其二是向金融机构借款。接受股东存款没法从根本上解决资金问题,而向金融机构借款难度更大。因为,银行本身也在开展汽车信贷业务,是汽车金融公司在车贷市场上的竞争对手。如果单单靠自有资金发放汽车贷款来拉动汽车的销售,其间的困难将会相当大。

汽车金融公司只有通过与国内商业银行合作,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市场的细分将是大势所趋。外资汽车金融公司具有专业化优势,其在很多发展中国家积累了成功的实践经验,在全球范围拥有强大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市场信誉。双方会结合各自优势探索建立广泛的合作、合资关系,这种合作可以分为外部合作与内部合作两种方式。内部合作是指汽车金融公司负责消费者的信用评价、贷款回收和还款保证,银行则负责放贷并向汽车金融公司支付一定的费用。实际上,也就是银行业务外包方式。外部合作是指外资金融公司自行向消费者提供汽车信贷,银行向汽车金融公司提供以综合授信、资金结算、相互为内容的各项业务。从目前实际状况来看,最可行的是加强外部合作。

因此,对于汽车金融前景,我们应该乐观一些,未来3年内中国将释放出500万辆以上的消费潜能,汽车消费保持20%至30%的增长率,到2008年,中国的汽车市场将达到740万辆,成为仅次于美国和日本的全球第三大汽车市场。无论是外资金融公司还是中资银行都会在中国汽车信贷市场上大显身手。

参考文献

1尚春香.解读汽车金融管理新办法[N].国际金融报,2005-03-24

2杨金凤.车贷市场即将变局谁来分食汽车金融大蛋糕[N].华西都市报,2003-10-20

篇2

关键词汽车消费信贷金融金融公司

所谓汽车消费信贷服务,是一种由汽车经销商自筹资金,经销商作为贷方向消费者提供分期付款服务。1993年,中国北方兵工汽车贸易公司第一次提出汽车分期付款概念,首开我国汽车消费信贷先河。1998年10月,中国人民银行正式《汽车金融管理条例》,四大商业银行被授权经营汽车贷款业务。目前中国汽车销售中,最多只有10%~15%涉及汽车信贷,而全球市场的这一比例平均达到70%。但由于种种原因,目前国内汽车经销商有40%倒闭,80%的汽车经销商处于亏损状态。这种银行坐收利息,汽车厂商出售了汽车,对于汽车消费人而言,是花未来的钱,享受今天的生活三方都满意的事,为何面临瓶颈。

1消费者诚信问题

据统计,2004年9月,全国汽车贷款余额是1741亿元,而10月份,全国汽车贷款已经到了1833亿,其中整个汽车贷款坏账1000亿。汽车贷款坏账的居高不下,重要的原因之一是,贷款人在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后,不能遵守履约及时还款。

这反映了当前我国社会消费信用环境不成熟和个人信用体系不健全。在目前全社会个人信用评估体系暂时还无法建立的情况下,银行只有对借款人的资质条件进行规定。如新办法中将借款人细分为个人、汽车经销商和机构借款人,对不同借款人申请汽车贷款规定了不同的资质条件,提出了相应的风险管理要求。对个人借款人,除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首期付款支付能力外,强调要求具有稳定的合法收入或足够偿还贷款本息的个人合法资产,具有有效身份证明以及固定和详细的住址。

另一个原因则是因为汽车价格竞争激烈,导致消费者出现心理误区。车价下降得太多太快是汽车消费信贷坏账大幅增加的主要原因,购车者觉得自己以前买的车不断贬值,与其继续还贷款,还不如再买一辆新车,而银行顶多是把车收走,没有其他更好的催还贷款的办法,结果是可想而知的,二手车的价值肯定不足以抵消贷款,银行的车贷坏账只能是节节攀升。

在国外,由于个人信用制度健全、抵押制度完善,一切金融活动均被资信公司记录在案,并将其网络化,免去了银行鉴别申请人相关信息的繁杂劳动,不但节约了贷款成本,也使贷款手续简便化。此外,国外法制环境完善,既扼制了汽车消费信贷者的违法行为,也在违法事件发生时能及时处理。

我国汽车消费信贷发展的根本出路在于:一是建立健全的信用体系;二是完善的法律环境;三是提高消费者素质。

2金融机构问题

在国际上,汽车销售融资机构主要有三类:一是商业银行;二是独立的信贷公司或财务公司;三是汽车公司专属的融资机构(见附表)。

商业银行的优势是资金雄厚,但是,业务范围广泛,难以专注于汽车的销售融资。汽车公司所属融资机构,专业性强,与汽车生产和销售关系密切,有利于专注汽车销售融资,但资金能力往往有限。而独立的信贷公司或财务公司,则介于两者之间。

在欧美国家,仅仅20%的汽车融资业务由银行兼做,80%的市场份额则由汽车金融公司所占据。

3信用担保公司问题

当贷款购车在发达国家大行其道时,我国的汽车信贷却因难以突破风险瓶颈而止步不前。银行界人士认为,汽车信贷模式尚未定型,存在手续复杂、速度慢、收费高等不足,而这一些瓶颈目前只能靠专业的信用担保公司来突破。

3.1手续复杂

按照各银行现行的规定,贷款人必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及户口簿、月收入证明、房产证明、个人名下资产及收益证明等,如果你选择信用担保,还须提供担保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收入证明及住房证明。有的还要提供结婚证、企事业单位及机关单位工作证、公务员证、私营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纳税单据等。

而目前担保公司只需提供申请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有效居住证明和收入证明。

3.2速度缓慢

一般来说,在客户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之后,银行、保险公司通常要花几天时间对客户资信进行调查、审核,加上办理新车上牌、抵押登记所需时间,客户从支付首期款到提车往往要等十几天。

但担保公司通过家访的形式,只要能认定贷款人收入稳定,有还款能力,没有不良信用记录,就能保证在三天内让客户提到车。

3.3收费偏高

在申请汽车消费贷款时,在没有专业的信用担保公司之前,消费者在向银行提供第三方担保的情况下,还要向保险公司购买数千逾万元的贷款保证保险,以获得银行贷款。

但专业的信用担保公司不需要购车者提供担保人,也不要消费者购买贷款保证保险,而且贷款利率比直接到银行贷款低10%。

中国汽车销售市场上车贷的四种主要模式:银行+经销商+保险公司、银行+保险公司、银行+经销商和银行直接面对客户。一般情况下,中国的车贷保险大多是与银行捆绑销售,消费者买车向银行贷款,银行为规避风险,要求消费者必须同时向保险公司购买一份车贷保险,当消费者没有能力或者拖欠贷款时,风险便转嫁到保险公司身上。但保险公司为道德风险埋单的金额超过预支额度时,就不得不选择退出和打破原有的运作链。保险公司此前退出,主要原因是车贷保险的经营风险巨大,不仅赔付率高,而且保险公司还不得不花很大的精力应对层出不穷的骗保事件,使得保险公司亏损严重。在保险公司退出保证保险之际,银行不得不花大力气接过一直由保险公司代劳的风险调查、约束和控制工作。

车贷市场因为风险的存在,才体现出专业的信用担保公司的价值。

4汽车金融公司的出现及受到的限制

汽车金融是指在汽车生产、销售、使用过程中,由金融及非金融机构向汽车生产、流通及消费环节提供的融资及其它金融服务,包括对生产商、经销商提供的短期融资、库存融资和对用户提供的消费信贷或融资租赁等,是汽车生产、流通、消费的各个环节中所涉及到的资金融通的方式、路径,包括从资金供给者到资金需求者的资金流通渠道。

汽车金融公司是从事汽车消费信贷业务并提供相关汽车金融服务的专业机构。汽车金融公司有技术、懂市场,开展业务更专业,在售前售中售后都能和购车者保持密切联络,这也使风险更容易掌控。而且,汽车金融公司可以凭借汽车厂商的强大背景,这是商业银行无法拥有的先天优势。

汽车金融公司在国外的发起形式多为如下三种:一是大的汽车制造企业单独发起设立的汽车金融服务公司,大都只销售自己的产品,属于“大汽车制造企业附属型”,如“福特汽车信贷公司”、“通用汽车票据承兑公司”等;二是一些大的银行、保险和财团单独或者联合发起设立汽车金融公司,属于“银行、财团附属型”;三是一种以股份制形式为主、运作灵活的汽车金融服务公司。这里提到了汽车金融服务。所受到的限制:

4.1汽车金融公司的业务范围受到限制

汽车金融服务是指汽车销售过程中对消费者或经销商提供的融资及其他金融服务,包括对经销商库存融资和对汽车营运机构及用户的消费信贷或融资租赁。从金融服务方式看,除提供信贷业务之外,还包括融资性租赁、购车储蓄、汽车消费保险和信用卡等。但根据2003年10月3日我国出台的《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汽车金融公司不能从事汽车租赁业务,而这项业务恰是国外很多汽车金融公司的重要利润来源。同时,《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中规定,汽车金融公司不得开设分支机构。这一点也就决定了汽车金融公司不可能像国外的汽车金融公司一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业务。

4.2汽车贷款利率受限制

汽车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规定执行,不能像国外的汽车金融公司可以自主决定放贷利率,并且通常执行的是零利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汽车金融公司发放汽车贷款的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利率基础上最高上浮不得超过30%、最多下调不得超过10%。利率浮动本来是汽车金融公司最大的市场竞争优势,但这一规定使得汽车金融公司竞争优势大减。

4.3汽车金融公司的资金来源受到制约

国外的汽车金融公司可以通过发行债券的方式来满足资金的需求。但国内的汽车金融公司只有两个方法来融资:其一是接受境内股东单位3个月以上期限的存款;其二是向金融机构借款。接受股东存款没法从根本上解决资金问题,而向金融机构借款难度更大。因为,银行本身也在开展汽车信贷业务,是汽车金融公司在车贷市场上的竞争对手。如果单单靠自有资金发放汽车贷款来拉动汽车的销售,其间的困难将会相当大。

汽车金融公司只有通过与国内商业银行合作,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市场的细分将是大势所趋。外资汽车金融公司具有专业化优势,其在很多发展中国家积累了成功的实践经验,在全球范围拥有强大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市场信誉。双方会结合各自优势探索建立广泛的合作、合资关系,这种合作可以分为外部合作与内部合作两种方式。内部合作是指汽车金融公司负责消费者的信用评价、贷款回收和还款保证,银行则负责放贷并向汽车金融公司支付一定的费用。实际上,也就是银行业务外包方式。外部合作是指外资金融公司自行向消费者提供汽车信贷,银行向汽车金融公司提供以综合授信、资金结算、相互为内容的各项业务。从目前实际状况来看,最可行的是加强外部合作。

因此,对于汽车金融前景,我们应该乐观一些,未来3年内中国将释放出500万辆以上的消费潜能,汽车消费保持20%至30%的增长率,到2008年,中国的汽车市场将达到740万辆,成为仅次于美国和日本的全球第三大汽车市场。无论是外资金融公司还是中资银行都会在中国汽车信贷市场上大显身手。

参考文献

篇3

国外汽车工业经过百年的历史发展,在汽车消费信贷方面,由最初的全款支付方式,转化为一个完整的“融资—信贷—信用管理”的运行过程,这为汽车工业的迅猛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目前,国外汽车消费信贷已经比较成熟。本文以美国、德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的汽车消费信贷为研究背景,得出了其消费信贷的特点。

2.1汽车金融服务主体多样化

国外汽车金融服务的机构主要有:汽车金融公司、银行、信贷联盟、信托公司等。在汽车融资销售方面,以美国为例,汽车金融公司占39%,银行占26%,其他机构占35%。在国外,银行在汽车消费信贷方面的优势已逐步被其他金融机构所取代,因为其他机构相较于商业银行在这方面具有更明显的竞争优势。它们更多的是与汽车公司的利益紧密相关,在汽车行业不景气时,银行往往出于风险的考虑,会逐步收缩汽车消费信贷的规模;相反,其他机构由于与汽车公司的利益休戚相关,不但不会减少信贷规模,还会以零利率的汽车贷款换取汽车销售的增长。其次,在经营的专业化程度方面,其他机构也比银行具有更多的优势。风险控制、业务营运等方面,其他金融机构都形成了一套独立和标准的业务系统,不仅降低了交易费用,而且也提高了工作效率。

2.2汽车消费信贷业务全面

随着汽车消费信贷市场的扩张和竞争的加剧,毕业论文金融服务公司的业务范围也逐步扩大,应消费者的要求,设立了产品咨询、融资、租赁、保险、零部件供应、维修保养、新车抵押和旧车处理等领域,从而形成了一条完整的产业链,对汽车生产销售的发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辅助作用。在德国,大众汽车公司为客户提供信用卡,使其在保险、维修、燃油的同时也享受了低利率透支的待遇。在美国,客户不仅可以获得汽车贷款服务,也可销售各种形式的汽车租赁服务。

2.3风险管理比较完善

目前,国外在汽车消费信贷风险管理方面已经形成了一套比较完备的体系,不仅降低了信贷的风险,而且也扩大了汽车消费信贷的规模,从而促进了汽车销售的增长。为降低汽车信贷的风险,国外已建立一套较为完善的汽车信贷社会服务体系:信用评级机构、信用调查机构、抵押登记部门、催收和追缴部门、旧车拍卖中心等,这些机构大大降低了汽车消费信贷的成本,减少了汽车信贷风险。健全科学的资信评价体系,是保证汽车消费信贷的关键,是促使汽车公司正常运作的重要环节。国外的信用机构采用的是高度的货币电子化将个人消费信用档案、个人收支状况等重要信息通过信息网络反映出来,银行及其他相关机构可以通过互联网获得比较全面的资料[1]。为了进一步降低信贷的风险,对融资的车辆要求设定抵押权或取得所有权,要求购买者对融资车辆购买保险,要求经销商及主要股东对融资合同做连带保证,并对逾期未缴款客户进行催收,并且通过健全的网络系统对有效追踪催收后客户付款情况进行及时记录,以便以最快方式采取必要措施保障债权。

2.4具有健全的法律保证

完备的法律体系是汽车消费信贷、汽车工业发展的关键。在美国,统一的《商法典》、《贷款条件表示法》和《公平交易委员会法》等相关法律,对买方与卖方的权利义务、担保责任等问题都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如汽车消费信贷的流动抵押权、分期付款融资与汽车消费信贷相关问题均做出了明确的法律界定。在日本,《分期付款销售法》则对通商产业省的责任进行详细周全的介绍,着重于对分期付款销售的监控与调节,保护购买者的利益。这些法律的制定与实施大大提高了汽车消费信贷市场的运转效率,减少了贷款呆帐的风险,避免了汽车消费信贷市场秩序的混乱。

3我国汽车消费信贷存在的问题

随着生活水平提高,人们对高级消费用品的需求也日益增强,尤其是近年来,随着消费信贷的兴起,国家比较成熟的金融市场来看,汽车消费金额的60%~70%都依赖于贷款。然而,我国汽车工业发展比较晚,汽车市场还不能与发达国家的相比,特别是中国汽车金融市场起步不过10年,还存在着包括市场主体、服务产品单一以及风险防范机制不够完善和不规范等问题。

3.1汽车金融服务主体比较单一

在我国;商业银行是目前开办汽车消费信贷的主要机构,约占汽车消费信贷市场的95%。医学论文而其他相关的金融机构由于受资金来源限制较大,所占的比例很小不到5%。这些都不适应汽车工业发展的要求。

3.2汽车消费信贷服务质量低

消费信贷其实是一种金融服务,所以服务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着该市场的发展。所以,汽车消费信贷并不是单指将车卖出,还必须将售后服务纳入这一过程中。目前,多数提供消费信贷的机构已清楚认识这一问题的重要性,均以自营或联合等不同的形式提供汽车销售一条龙服务和售后服务。然而售后服务的深度与细致度方面,国内与国外之间还是有一定差距的。

3.3风险防范机制不规范

金融机构从事消费信贷业务都把防范风险、保证安全放在首位。金融机构贷款与否,首先要考虑的是借款人的信用状况。目前,我国还没有建立起完善的个人征信制度,因此金融机构对借款者的偿债能力及资信状况都难以及时准确地把握。这就极大的缩减了信贷的规模及范围,从而影响了汽车消费信贷市场的发展,也不利于汽车工业的发展与壮大。在信用制度不完善而消费者可提供的抵押物有限的情况下,银行为了降低汽车消费信贷违约所带来的风险,往往会要求保险公司开办履约保证保险[2]。然而,保险公司这时既要承担车贷保险的风险,又要承担道德风险,巨大的风险则是保险公司难以承受的。这种情况下,银行极有可能失去有效保障银行信贷资产安全的重要手段,从而延缓了汽车销售速度。

3.4法律制度不健全

汽车消费信贷业务在我国起步较晚,还未形成比较完善的法律制度。尽管《贷款通则》、《担保法》针对消费信贷有一些介绍,但还没有形成汽车消费信贷的相关立法、司法、执法成套的法规。这就造成了商业银行开展汽车消费信贷业务的无章可循,而且一旦借款人违约,会出现耗时耗力、执行难的局面。相对于汽车消费者的权益尽管受到现行《民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的保护,但是与上述法律相配套的法律法规还是不完善,执行过程中也存在着一定的困难。

4我国汽车消费信贷市场发展的对策分析

(1)在汽车消费贷款方面,应该打破银行一家独汽车市场也得到了迅猛的发展。有关统计显示,从发达大的现状,当然单纯采用国外的措施(商业银行退出大部分市场份额,让汽车专业金融公司占居主导地位)也是不明智的。我国应根据现实国情采取适当可行的方法。银行和汽车金融公司合作打开市场,利用银行资金充足的优势,把资金贷给汽车金融公司,由汽车金融公司做贷款零售,银行与其共同分享利益。在汽车信贷服务质量方面,应尽量涵盖汽车售前、售中、售后的全过程,同时还要开展购车储蓄、融资租赁、汽车消费保险、信用卡、汽车旅游信贷等业务[3]。这些举措不仅推动汽车消费信贷市场的发展,也有利于汽车销售的迅猛发展。

(2)汽车消费信贷必须建立在以个人信用管理为业务核心的基础之上,要具备一套完整的、有效的个人信用管理技术和办法,从而保障金融机构信贷资金的安全性。信用管理体系应分为贷前、贷中、贷后三部分。贷前的工作主要是针对个人资信水平、财产状况、收支状况调查与评价;贷中的工作主要是个人信用状况监控,观察是否及时的偿还贷款,财产状况有无重大变故等;贷后工作则是对个人信用风险处置,并对其结果利用网络实现资源共享。

(3)建立完善的风险防范机制。车贷险的风险广泛复杂,单凭保险公司的能力是远远不足的,而由于贷款银行的业务比较多,在这方面的专业人才也较少,其力量也是不足的,所以更科学的方法是加强多方合作。贷款银行、保险公司、汽车经销商三者形成一个联盟,共同拟订合作协议,共同承担风险,共享利益。这样就可以借助银行资金的优势、保险公司人员的专业、经销商的担保,减少风险,化解危机,维护汽车金融市场的繁荣与稳定[4]。

(4)应进一步建立与汽车消费信贷相配套的法律制度,使得银行和保险公司在贷款人发生违约行为时,能够做到有据可依、有章可循。英语论文健全的法律制度应该对个人的信用制度、银行等相关金融机构的贷款行为等进行严格的规范,对消费者的还款行为的监控责任也应进行明确。

5结语

汽车消费信贷作为一种重要的经济手段已经越来越受到关注。它不仅可以调节汽车供求矛盾,而且可以提高居民购买力、扩大内需,对国民经济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对于我国汽车市场而言,我国己经形成一个巨大的买方市场,发展个人汽车消费信贷对于有效地刺激消费、扩大内需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因此,建立和完善汽车消费信贷制度,对我国经济发展起着巨大的推动作用。

参考文献:

[1]李玉泉,卞江生.论保证保险[J].保险研究,2004(5):1-6.

[2]吴勇.浅谈国汽车消费信贷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发展出路[J].重型汽车,2004(3):1-4.

[3]赵萍.我国汽车消费信贷发展的问题与出路[J].北京市财贸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0(9):3—5.

[4]郭珩.我国汽车消费信贷的现状、问题、及对策初探[J].市场周刊,2003(10):23—25.

篇4

关键词:消费信贷;二叉树理论;利率市场化

中图分类号:F830.5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11-0096-02

一、期权二叉树定价模型的基本原理

(一)期权定价的基本原理

1973年,Myron Scholes 和Fisher Black 在《政治经济期刊》上发表了题为《期权定价与法人义务》的论文,突破性地为欧式期权的价格确定提供了精确的解释。该方法根据一些基本假设得出了欧式看涨期权价格(C)和看跌期权的价格(P),其公式为:

C为无收益资产欧式看涨期权价格;P为无收益资产的欧式看涨期权价格;N(x)表示标准正态分布图的累计概率函数。

(二)二叉树定价模型基本原理

Sharpe(1978)最早提出以股价的上升和下降来评价股票的买权的价值。1979年,J.Cox、S.Ross和M.Rubinstein发表《期权定价:一种被简化的方法》一文,用一种比较简单的过程推导出了实用期权定价模型——二叉树(the Bmomial Model)模型。与期权定价模型相同的是,二叉树模型也是在一些假设条件的基础之上:(1)市场无摩擦;(2)投资者是价格的接受者;(3)可以使用全部卖空所得款项;(4)允许以无风险利率为标准借出和借入资金;(5)未来的股票价格是两种可能数值中的一种。

假设,S为证券价格的初期值,X为期权的协议价格。第一期,股票价格或者上涨至Su或者下跌至Sd;同理,若此欧式期权的买权价格为C,第一期结束时,买权价格或者上涨至Cu或者下跌至Cd。

欧式买权到期(第一期期末)的价值为:fu=max(0,Su—X);fd=max(0,Sd—X)假如S、u、d、X已知,那么Cu、Cd就比较容易计算求出。

由于期权到期时,其价值要么是fu,要么是fd。所以,我们可以建立一个投资组合,买进h股的股票并卖空一张买权,那么,组合的期初价值为:V=hS—f

股票上涨时,到期价值为:Vu=hSu—fu;股票下跌时,到期价值为:Vd=hSd—fd

(三)基于期权二叉树模型的消费信贷定价公式的推导

在风险中性的假设下,证券的预期收益率等于无风险利率,若期初的证价为S,那么在很短的一个时间间隔末的证价的期望值为。所以,参数p、u和d的值需要满足如下要求:,,

由以上三个假设条件可得,当很小时:

, ,

二、汽车消费信贷定价模型实证研究

(一)数据的选取及处理

1.无风险利率。选取回购期限为7天(R07D)的加权平均利率值来估算定价模型中的无风险利率。资料来源于中国债券信息网2010年1月至2011年7月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运行情况周报权平均利率数据。初始利率选自2010年第一周平均利率:r=0.0141。利用CIR利率模型,根据在统计软件Eviews5.0的统计结果,得到其参数取值为:μ=0.0326、σr=0.0181。

2.行业波动率。由于没有直接跟踪汽车行业随时间变化的数据,而且从汽车价格历史数据中估计汽车行业波动率参数较为不合理。因此选取以汽车行业景气指数为原始数据求取汽车行业波动率。在参数估计时,将季度数据换算为年度汽车行业指数数据。利用Eviews5.1估计汽车波动率参数为:σ=0.1641。

3.汽车当前价格选自汽车之家网站主要家用车型报价平均数值,为16万。首付比例和还款期限选自招商银行个人汽车消费贷款‘零首付’业务。据此计算得出还款额为16万,还款期限为5年,按月还款。即,X=16万,S=16万,=0.0833。

(二)计算过程

1.构造二叉树模型,把期权有效期分为6段,每段一个月(等于0.0833年)。根据式可以算出:=1.04851

=0.9537

该二叉树模型的节点总数为27个,在时刻,股票在第j个结点(j=0,1,……,i)的价格等于Sujdj。

2.建立汽车消费信贷定价的二叉树期权模型

q=1-p=0.4832

汽车贷款定价上涨概率总是等于0.5168,下降的概率总是等于0.4832。在最后的那些结点处,期权价值等于。

根据汽车消费信贷的二叉树模型的演化进程可知。与欧式股票期权一样,在i=5时,即T=5,该汽车消费贷款的的定价自上而下分别为0.74、2.12、3.37。根据公式(5.6)可得:

根据倒推定价法可得:

由公式(5.6)可得:

用相同的方法可以算出各结点处的期权价值,并最终倒推算出初始结点处的f值。

3.结果说明(见表1)

表1 汽车消费信贷定价节点计算表

本文运用二叉树方法对汽车消费贷款定价模型进行求解,通过Matlab6.4软件的编程运算,在期初的贷款价格为16万元,贷款本金的市场价值为16万元,采用按月还款的方式,还款期限为5年,最终得出其利息价格总额为1.1148万元,所以认为该汽车消费贷款的合理定价为6.96%。

三、我国商业银行消费信贷定价的对策建议

(一)建立基于期权理论的二叉树模型定价系统

随着我国金融业的逐步完善,市场效率的逐步增强,信息化的广泛应用,消费信贷借款人将会更加有效地利用自身所拥有的期权价值等,我国在这些金融方面的革新将会进一步扩大期权定价理论的适用性。各银行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即银行信息系统的构建能力、银行内部政策框架的健全程度、银行员工素质、客户结构等,结合本论文基于期权理论的二叉树模型定价系统,仔细分析影响消费信用贷款价格的各种因素,灵活地选择相应的定价策略,随着业务的发展和内部管理能力的提高,不断地改进和修订已有的定价方法,逐步建立起适合本行的期权定价体系。

(二)建立以单一基准利率为基准的市场利率体系

在金融体系中,利率的作用十分重要,确定一个单一的基准利率,使利率定价体系更加完善,需要一个很长的过程。它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相关机构的协调与配合,它是伴随着我国金融发展的广化和深化而渐渐实现的。第一,央行应公布基准利率定价方法,给商业银行带来一个清晰的参照标准。第二,应该以同业拆借利率作为基准利率。利率管制放开后,利率水平不可避免的成为了商业银行消费信用贷款定价的主要因素。同业拆借率是以央行再贴利率为和再贷款利率为基准,然后根据社会资金的供求关系和松紧度情况,由拆借双方自由协定的,可以使用同业拆借率反映市场上资金供求的变化。

(三)加强消费信贷定价人才培养

培养建立一支贷款定价的专业化人才队伍,对于建立科学的贷款定价模式具有重要的意义。可以从以下方面进行这方面的建设:一是要长期进行储备、培养甚至挖掘这方面的人才,维持人员的稳定性,同时对关键的技术注意知识的分散化,防止技术外溢;二是加大对现有人员专业知识的培训力度,使其专业知识及时得到更新。

参考文献:

[1] 龙海明,邓太杏.基于期权定价理论的消费贷款定价模型分析[J].求索2008,(8).

篇5

[摘要]本文认为:我国保险公司应适应变化,在汽车保险产品开发上、汽车金融保险服务上、汽车保险行业信息共享上加强建设,从而推动汽车产业链的做大做强。

[关键词]汽车保险汽车产业链

当今中国的汽车行业正处于一个令世界瞩目的发展速度:汽车产销量以每年15%的速度增长,是世界平均速度的10倍。

另一方面,包括保险在内的下游服务行业的发展也将有力地推动汽车产业上批量、上水平。因此,我国汽车产业的高速发展,需要保险业的有力支持,同时也为保险业创造了巨大的商机。

一、从国外的经验上看,保险贯穿于汽车生产、销售和售后服务各环节

1.就制造商而言,产品责任险和产品召回险可为其转嫁巨大的经营风险。在产品责任上,据JVR(JuryVerdictResearch)资料表明2,在1995年4月至2005年4月的10年间,汽车与汽车配件(如:座椅、安全带、轮胎等)产品责任险的案均赔款高达400万美元,交通工具类的案均赔款为270万美元;汽车配件在不同事故中的赔款差异最大,从1.3万美元到2.85亿美元不等;

在汽车召回上,自上个世纪60年代起,美国共召回超过2亿辆整车和2400多万条轮胎;在日本,自1969年至2001年间,也共召回缺陷车辆3483万辆。而且,当今随着科技的进步、汽车车型的日益多样化、复杂的制造工艺以及研发时间较短,汽车召回越来越频繁,2004年美国汽车召回创纪录,通用汽车公司当年召回约2500万辆汽车;在2002年到2004年两年间,雷诺被迫采取召回行动18次,宝马10次,尼桑9次,马自达、奔驰各8次,奥迪、KIA、沃尔沃、大众各7次;菲亚特、本田、美洲豹和SAAB各5次等,在召回的汽车中,约40%属电子系统出现故障,60%则是由于汽车存在机械方面的隐患。

可见,汽车整车或配件的潜在缺陷、汽车召回制度是汽车产业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其产生的损失和费用也是昂贵的,因此,发展汽车产业,建立与之相配套的风险规避机制是必要的。

2.就销售商而言,汽车金融将有力推动汽车的销售。国际汽车企业发展的经验表明,汽车金融公司既是汽车公司推动销售的利器,也是公司的盈利点。在美国,80%的新车是通过贷款购买的,即便是印度也有60%~70%的贷款购车比率;同时,通过汽车金融公司,汽车企业可以培养用户的消费忠诚度——当用户二次购车时,可以通过汽车金融公司直接置换该汽车品牌的新车,从而实现用户持续购买的功能。

3.就车主而言,机动车强制保险和商业保险可为其自身和公众的风险损失提供保障。对于车主而言,车辆保险是对自身或第三方提供一种风险保障,不少国家采用了强制保险制度。对于发达国家,如美国,其各州在强制车险的保额设计上,不但依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设定最低的责任险保额,使得当交通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负责理赔受害者本人的医疗费用,而且还考虑了对受害人治疗恢复期间的收入损失进行经济补偿,有些州的责任险甚至将治疗期间伤者的护理费用和家庭内未成年子女的看护费用也纳入其承保范围,该车险保险制度最大限度地解除受害人在经济上的后顾之忧,并保障其家庭经济来源不受影响。

二、群策群力,发展我国汽车系列保险,共同推动汽车产业发展

1.共同开发和推动汽车系列保险产品发展,推动汽车产业协调发展。积极开发和推动汽车召开保险,为汽车制造商解除后顾之忧。我国于2004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一汽集团则于2004年开创我国首次汽车召回的先河,对马自达6CA7230AT型轿车进行召回维修;同年11月,上海通用则由于真空软管问题可能影响制动,首次召回2.7万辆2.0升型君威轿车;而最大的一次召回当属重庆长安铃木,于2004年9月对15.7万辆电喷奥拓轿车实施召回并免费维修。随着我国汽车工业的不断发展,探讨开发和推动汽车召回保险产品,为汽车厂商提供风险转嫁机制,是十分必要的。

同时,应积极开发商业车险新产品,提高其保障程度。2006年7月1日,我国已正式实施了交强险,但在商业车险上,目前仍处于较低水平的保障,主要体现在产品较单一,保险责任限额较低,在间接损失的保障上不足等,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应使商业车险的保障范围和保障程度与之相对应。

2.风险共担,恢复和经营好汽车信贷保证保险,促进汽车销售。我国自1998年10月银行开展汽车消费信贷业务至今,信贷购车比例不足汽车总销售量的10%,保险公司也积极开办汽车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予以配合。然而,由于我国个人诚信体系的缺失,加上汽车销售商在售车商的信用行为不一,银行和保险公司在风险管理、风险管控上的认识和做法不一,以致在爆发井喷的2001年~2003年里,出现汽车个人消费信贷的大量坏账。从2003年底起,保险公司退出汽车消费信贷保证保险,银行退出汽车信贷市场。目前,随着个人诚信体系的逐渐健全等制约汽车消费信贷的障碍逐渐消除,车贷市场出现复苏的迹象。但是,汽车销售商、银行和保险公司能否形成风险共担的机制,共同在风险的识别、管理以至最后的风险承担上,建立起有效的分担机制,则是汽车消费信贷保证保险重新开办并取得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

3.信息共享,共筑诚信,做大汽车产业价值链,服务好共同的消费者。保险业和汽车产业应建立信息共享的机制。一是在公共信息上。二是在私有信息上,各行业间应进行互利的共享,以推动产业做大。

篇6

Abstract: "SWOT Analysis" is a method that comprehensively considers the internal factors and external factors, applies the system thinking to evaluate the enterprise making enterprise strategic plan more scientific. By the SWOT comparative analysis of the auto finance companies and commercial banks in automobile consumption market, the paper summed up their strengths, weaknesses, opportunities and threats, and pointed out the complementary advantages under the cooperation between auto finance companies and commercial banks, which provided theoretical reference for their cooperation in automobile consumption credit market.

关键词:SWOT分析法;汽车信贷;商业银行;汽车金融公司

Key words: SWOT Analysis;auto loan;commercial banks;auto finance companies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1)22-0134-03

0引言

目前,我国汽车信贷消费占汽车市场的比例仅为8%左右,远远低于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但伴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汽车消费信贷市场呈现快速增长势头,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统计与预测数据,全国各金融机构共发放汽车消费贷款余额1583亿元;到2025年,中国汽车金融业将有5250亿元的市场容量。面对中国汽车金融业的巨大消费市场,汽车金融公司与商业银行作为汽车金融业的两种主要信贷主体,各有自身的特点。本文运用SWOT分析法,对两者进行SWOT对比分析,提出了汽车金融公司与商业银行合作下的互补性优势,为汽车消费信贷市场中汽车金融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提供了理论上的借鉴。

1汽车金融公司与商业银行两种信贷主体

1.1汽车金融公司汽车金融贯穿于汽车生产、流通、购买、消费等环节,并为其提供包括资金筹集、信贷运用、抵押贴现、证券发行和交易,以及相关保险、投资活动等金融服务,具有资金量大、周转期长、资金运动相对稳定和价值增值性等特点[1]。中国银监会对汽车金融的定义为汽车金融公司是指经中国银监会批准设立的,为中国境内的汽车购买者及销售者提供贷款并从事相关金融业务的非金融机构,包括中资、中外合资和外资独资的汽车金融机构。作为汽车消费信贷主体的汽车金融公司,它是对购买者的资信进行调查、担保、审批,并向购买者提供分期付款,它的信用风险主要由汽车金融公司和保险公司共同承担,其信贷流程如图1所示。

1.2商业银行商业银行与汽车金融公司运作基本一致,商业银行作为信用管理的主体,直接面向客户开展业务,购车人到银行办理贷款手续获得一个汽车贷款额度,通过贷款额度到经销商处买车。在这种以银行为主体的“直客式”方式中,银行直接开展汽车信贷业务所涉及的各个环节,而不需直接与汽车经销商发生关系,这样客户不仅减少了中间环节,还节省了时间和中介费。

2汽车金融公司与商业银行的SWOT对比分析

汽车金融公司依托自己独特的竞争优势,在汽车信贷消费市场中竞争力越来越强,截至2009年7月底,我国共有资产总额为378亿元的10家汽车金融公司角逐于潜在的汽车信贷消费市场。目前我国汽车信贷消费市场的放贷主体是商业银行,其放贷总额占信贷余额的比例约为三分之二。如图2所示。

总体上看,两种汽车信贷消费主体各有特点,表现在优势、劣势、机会和威胁上存在着较大的差异与一定的相似性。现将两种信贷主体进行SWOT对比分析。

2.1优势、劣势对比分析评价汽车金融公司和商业银行两种信贷主体的优劣势方面很多,本文主要分析它们在风险控制化、服务便利与规模、专业化与综合化等三个方面的对比。

2.1.1风险控制化在风险控制化上,根据表1比较分析,我国汽车金融公司的利率虽然略高,在这方面占劣势,但是在贷款条件、贷款期限、和抵押担保上相对有优势。而商业银行在利率上有优势,但是它的贷款门槛相对高些。

我国汽车金融公司对汽车消费者的贷款条件是:借款人不需担保,但要具有固定的职业、居所和稳定的收入,个人信用良好。虽然汽车金融公司的利率比商业银行的高些,但首付比例相对低,并且抵押担保灵活,这些降低了贷款的门槛,方便了消费者。对于商业银行的汽车贷款条件来讲,借款人需要第三方担保,并且具有本地户籍。同时我国商业银行对汽车消费贷款确定的期限一般为三年,最多不超过五年。总之,汽车金融只是商业银行的一个业务分支,所以商业银行只管收取利息差,不关心汽车产业的持续发展。

2.1.2服务便利与规模在服务便利与规模上,根据表2比较分析,我国汽车金融公司在贷款手续、还款方式和对客户需求的把握上较有优势。与之相对比,商业银行在这些方面处于劣势,但商业银行资金规模大、营业网点多,拥有覆盖全国较为完备的服务网络和广泛的融资渠道。

我国汽车金融公司信贷手续简单,放贷速度快,可以选择自己灵活的还款额方式,有些公司甚至可以“旧车置换抵消首付”,但汽车金融公司分支机构较少,服务网点少。商业银行资金实力雄厚,营业网点众多,各大中心城市不仅有服务网络,还延伸到了中小城市,但在消费贷款的业务操作上,手续繁琐,审批环节过多,同时需要经过经销商、银行、保险公司、车管所、交管局(负责征收汽车购置税和养路费)以及公证机构等诸多部门,在国外几个小时就办好的业务,在国内至少需要两三天[2]。 北京亚运村汽车交易市场2005年《全国汽车消费市场现状调查报告》中有30%左右的消费者正是因为惧怕手续繁琐而放弃贷款购车。

2.1.3专业化与综合化在专业化与综合化上,根据表3分析,与商业银行相比,我国汽车金融公司明显处于优势,因此商业银行想在汽车消费市场上做大做强,所面临的任务就是研究如何绕过此方面劣势,为汽车消费者提供金融服务。

汽车金融公司具有专业化、综合化优势。汽车金融公司熟悉汽车市场行情,拥有汽车方面的技术人员、市场销售人员,能够较准确的对贷款客体做出专业化的价值评估和风险评估,在处理抵押品和向保险公司索赔等方面具有熟练的专业技巧[3]。汽车金融公司与汽车制造商、经销商的关系紧密,因而它的汽车业务和金融业务并非简单的相加融合,它可以为消费者提供“维修保养”“旧车处理”“车型置换”“汽车美容”等更多服务,大大拉长了产业链。与汽车金融公司相比,商业银行服务单一,收入单一,缺乏与客户的沟通和联系,无法及时了解贷款购车者的基本经济变化情况。商业银行懂汽车、懂金融、具备实践经验的人才非常少,再加上汽车产品非常复杂,售前、售中、售后都需要专业的服务,如产品咨询、签订购车合同、办理登记手续、零部件供应、维修保养、保修、索赔、新车抵押、旧车处理(因不能继续付款收回的旧车)等。商业银行由于不易熟悉这些业务,因此做起来有较大困难[4]。

此外,在没有建立信贷风险信息控制体系这个劣势方面,汽车金融公司与商业银行是相似的。这是因为风险信息控制过程中信息收集及信息处理水平较低,汽车金融公司与商业银行无法将操作流程中借款人信用、还款行为、抵押担保等相关信息有机的结合起来,导致有价值信息相对分散,风险控制能力不足。

2.2机会、威胁对比分析从两种信贷消费市场主体面临的机会与威胁看,其分析如表4。

很明显,汽车金融公司在行政干预、与母公司利益关联度、体制障碍上面临着很多的机会,而银行在这些方面很欠缺,面临着很多的威胁。

典型的汽车金融公司是汽车制造商附属的财务公司,它们同其母公司,即汽车制造商关系紧密,能够相互配合,提供一系列服务,促进汽车产业的发展。而商业银行只提供贷款,与母公司联系很少,再加上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规模不是充分竞争中高效率的结果,而是国家对竞争的市场准入限制的结果。由于缺乏竞争以及较多的政府干预导致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缺乏市场观念,不注重控制成本和提高效率,而是采取粗放式信贷策略,以致产生大批低质量的贷款,信贷业务的效率低下[5]。

2.3 商业银行与汽车金融公司所面临的机会和威胁存在的相似性

2.3.1 广阔的发展前景汽车信贷在中国汽车消费市场方兴未艾,发展潜力巨大。图3的统计数据是我国2005-2010年的汽车销量。

根据图3所示,很明显,目前我国正进入汽车销量的增长阶段。我们按悲观、中性和乐观三种情形对汽车销量做出测算,中性情况下预计2016年汽车销量将达到2650万辆。而目前中国的汽车信贷消费比例不足10%,不仅远低于美国80%的信贷购车率,和同属于发展中国家的印度和泰国等国家相比,仍低5~10个百分点。在今后一段时间内,中国汽车市场将是世界上增长最快的市场,我国信贷消费市场前景广阔。

2.3.2 国家政策的鼓励我国对汽车消费信贷主体采取宽松的利好政策,积极促进我国汽车产业的发展。国家正在修改并完善汽车消费信贷制度,制订汽车消费信贷管理条例,支持符合条件的车企建立汽车金融公司,支持符合上市条件的国有商业银行上市,大力推进汽车信贷资产证券化。这一系列政策必将大大加快国内汽车消费信贷的发展,并为信贷主体的快速成长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

2.3.3 消费者缺少金融理财意识由于长期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量入为出”、“无债一身轻”的传统消费观念根深蒂固,居民的信贷意识薄弱,消费习惯偏好于储蓄,消费者对推出的汽车消费信贷业务不够了解,金融意识不强,从而影响他们参与汽车信贷的积极性。

2.3.4 社会信用体系的缺失我国处于市场经济发展的初期,社会征信系统发展很不完善,消费者信用记录有限,汽车金融缺乏一个完整、系统、有效的个人信用体系。虽然个人征信系统在2008年底收录自然人数为6.4亿人,占中国人口数的一半,但是由于这个数据库中收录的人数少,数据不全面,再加上个人消费贷款信息没有实现共享,这些都提高了我国汽车金融公司的信用评价成本,制约着我国汽车信贷的发展。

3加强汽车金融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

两种信贷消费市场主体都有自己的优势、劣势、机会和威胁,它们要想获得长远的持续的发展,必须认清自身的优势和劣势,善于避开威胁、把握好自身的机会。建议汽车金融公司与商业银行合作,分别在各自的优势领域开展业务。

3.1商业银行有充足的后备资金商业银行资金雄厚,筹资渠道广泛,可以发挥资金规模优势将工作的重点放在汽车生产商贷款和向汽车金融公司拆借等批发业务上,而汽车金融公司的融资渠道窄,资金规模有限,可以将优势放在经销商贷款和消费者购车贷款等批发、零售业务上。

3.2商业银行有密集的网络优势汽车金融的整个结算系统可以依靠商业银行来做,银行向汽车金融公司提供以综合授信、资金结算、相互为内容的各项业务,这时商业银行可以利用其网点优势通过向汽车消费者提供服务并收取相关手续费,从而真正起到了资金中介作用[6]。

3.3汽车金融公司有专业人才与客户管理优势汽车金融公司有技术、懂市场,懂金融的专业人才,开展业务更专业,更灵活,能在售前、售中、售后都与汽车购买者保持密切联系,更容易掌控风险,而银行对车贷业务不很熟悉,缺乏专业人才优势,在风险评估、客户关系管理方面未能形成有效的运营模式。两者的整合,既能发挥汽车金融公司的人才优势,客户管理优势,又能弥补银行在这些方面的不足。

面对信用体系在逐步发展的汽车信贷消费市场,汽车金融公司与商业银行通过合作机制,在优势、劣势、机会和威胁的互补性特点中,取长补短,以合作的方式实现了优势互补。金融资本与产业资本的联动经营,形成了商业银行、汽车金融公司、消费者、经销商和汽车制造商之间多方共赢的局面,从而推进我国汽车消费信贷市场化、规模化、专业化,支持着我国汽车产业连续和稳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邵红玲,秦远建.如何完善汽车金融服务传递体系[J].汽车工业研究,2008,(5):40-42.

[2]王爱梅.个人汽车消费信贷的管理研究[D].哈尔滨理工大学硕士论文,2008.

[3]宋炳坤.当前汽车金融公司发展策略分析[J].上海汽车,2004,(12):11-15.

[4]陈伟.中国汽车金融服务问题研究[D].苏州大学硕士论文,2007.

篇7

[摘要]我国商业银行一度几乎垄断了国内所有的汽车金融服务业务、其简单地将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导致了2003年保险公司退出汽车金融控制系统。当前银行缺乏对汽车经销商的制约、银行在贷款管理中的“审贷分离”原则也存在一定漏洞。汽车金融风险是系统性的,银行或汽车金融公司、保险公司、经销商只有通过合作、建立战略联盟才能实现各自利益最大化。

[关键词]汽车金融风险控制战略联盟

风险产生的根本原因可以归结为金融机构与消费者之间的关于知识和行动的不对称性。汽车金融公司的风险一般是由公司自己承担的,所以专业汽车金融服务机构对客户资信调查都是非常严格的。有的已经建立起一套较为系统的风险控制体系和客户资讯评估系统”,从而对客户进行筛选,按还款能力的强弱对客户采取不同的按揭政策,有效地缓解了车贷风险的发生。但是商业银行由于缺乏专业人员对贷前、贷后及贷中的管理,只是简单的将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这种做法对于降低银行的风险是没有任何好处的,最终导致了2003年保险公司的退市。

一、汽车金融服务领域的主体分析

我国的汽车金融服务市场具有极其广阔的发展前景,使得各类企业纷纷加入其中。具体说来,主要有如下服务机构:汽车制造商、商业银行、外资汽车金融公司、汽车经销商、保险公司。目前在我国市场上提供汽车消费信贷的金融机构有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销售商二种。

商业银行一度几乎垄断了国内所有的汽车贷款和金融服务业务。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统计,到2003年年底,全部金融机构提供的汽车消费贷款余额达1700.06亿元,比年初增长620.14亿元。其中四大国有商业银行1445亿元,占85%,股份制商业银行206亿元,占12%,城市商业银行45.9亿元,占2.7%;财务公司5.1亿元,占0.3%。但是截至2004年上半年,我国金融机构汽车消费贷款余额为1833亿元,而呆坏账近1000亿元,坏账率有40%左右。而在北京,坏账率更高达50%以上。各大银行陆续停止或者提高了个人汽车贷款业务的门槛,汽车信贷萎缩。直到2006年随着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的开通,银行凭借其密集的网络优势和充足的资金是银行汽车信贷的优势所在。汽车信贷业务也逐渐回升。总体来说,现阶段在我国汽车金融服务领域处于主导地位的还是银行。

二、我国汽车金融风险控制中存的在问题

目前我国汽车金融服务领域主体的银行在汽车金融风险的控制中存在以下问题:

1.对汽车金融风险的认识不足,风险控制不到位

银行开办汽车消费贷款之初,通过采取财产抵押、质押、保险公司担保等贷款担保形式,银行认为贷款万无一失。为了抢占市场份额,各行纷纷降低贷款条件。由于贷款客户分散,对贷款人的信用状况缺乏应有的审查,也没有做到贷后跟踪监测,因此造成贷款客户良莠不齐,这些都为信贷风险留下了隐患。而且汽车消费贷款在银行贷款业务中占有很小的比重,不是其主业,在实际业务操作中存在人员配备不足,催收不及时,只管贷不管收,加重了汽车贷款的风险。

2.银行缺乏对汽车经销商的制约,使得经销商将风险转嫁到银行

在汽车消费贷款业务中,银行和汽车经销商的关系只是基于资金供求基础上的商业合作关系,银行为到经销商处购车的客户提供贷款,促进汽车销售。经销商在贷款客户提供物质担保的基础上,为汽车消费贷款提供全保证担保,这种合作应该是双赢的合作关系。但仔细分析就会发现,这种商业关系存在责任不对称,风险分担不平衡。银行提供资金承担了资金损失的风险,相反经销商借助银行贷款促进汽车销售,对其有利,不存在风险。其虽然提供贷款保证,但这种保证通常只是一般贷款保证,是在贷款人落实物质担保之后附加的信用保证。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汽车消费贷款设定的物的担保价值肯定要超过贷款金额,但在执行时却存在许多障碍,不能及时变现,因此可以说经销商的保证责任通常形同虚设。加之银行对经销商缺乏强有力的制约,经销商为了自己的利益不惜牺牲银行的利益,与客户串通办理假按揭、降低购车首付比例等,这样经销商就把业务风险全部转嫁给了银行,形成银行汽车信贷的高风险。

3.银行汽车金融服务品种单一,产业链短

银行办理的汽车金融业务仅局限于汽车消费贷款,赚取利息收入,不仅造成收入单一,而且缺乏与客户的沟通和联系,无法及时了解贷款客户的基本经济变化情况。银行汽车消费贷款是一项独立的资金服务业务,提供贷款以后除客户按时归还本息外,基本与客户断绝了联系,对客户、担保人等在贷款期间经营状况、经济情况的变化基本处于失控状态,对出现的贷款风险不能及时采取保全措施。

4.银行信贷风险控制机制存在漏洞

当前银行在贷款管理中普遍实行“审贷分离”的原则,即:贷款业务人员负责考察贷款人的信用状况和抵押担保落实情况,将考察结果和意见呈报给贷款审查委员会或部门负责人,其本身没有贷款的权利,最终决定发放贷款的是贷审会或部门负责人。表面看分工明确、相互制约,加强了贷款的安全性。但在实际操作中,这一机制存在很大的弊端:了解情况的业务人员没有放款权利,有决定权的人不了解具体情况。在贷款责任上,由于最终决定权在贷审会,不仅损害了业务经办人员的积极性,而且减轻了其应承担的责任,形成业务人员只管放款,不管风险的消极态度;贷款出现风险时相互推脱责任,最终结果是责、权不统一;分工明确,但责任不清,而且由于这一机制手续比较繁琐,在执行中往往流于形式。这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商业银行信贷管理制度“越来越完善”,不良贷款比例却居高不下。

三、建立战略联盟、共同防范汽车金融风险

银行或汽车金融公司要加强与保险公司、经销商的协作。汽车金融风险是系统性的,银行或汽车金融公司、保险公司、经销商任何一家单打独斗都难以化解其中的风险,每一个体都有自己的利益,只有通过合作、建立战略联盟才能实现各自利益最大化。这就要求共同对客户的资信状况进行认真调查,确认其是否具有《汽车消费贷款管理办法》规定的资信资格,防范贷款风险。汽车金融服务的各机构间应加强合作建立战略联盟,形成合力,全力打击信用不良客户。银行或汽车金融公司间要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将违约严重的客户列入“黑名单”,并互通情况,实现资源共享,切实防范一车多贷、一人多车多贷现象的发生。另外,必要时银行或汽车金融公司还要取得车辆管理部门的配合,认真办理车辆抵押手续。

篇8

摘要:个人消费信贷业务近年来以巨大的市场潜力和较高的预期收益成为金融市场竞争的热点,大力发展个人消费信贷业务,有利于扩大国内消费需求?熏拉动经济增长?熏其前景不容忽视。目前,我国消费信贷业务仍存在诸多局限性,如何完善和发展消费信贷业务成为一个重大的现实问题。

关键词:消费信贷;个人消费信贷;内需

个人消费信贷是银行以货币或契约形式向消费者提供用于购买商品或劳务的贷款。消费信贷是拉动我国内需的一项重要货币政策,是在社会再生产过程中实现消费与生产均衡的助推器。自1999年央行了《关于开展个人消费信贷的指导意见》以来,我国消费信贷发展迅速。2007年“两会”上,总理强调,近几年仍应坚持扩大内需方针,重点扩大消费需求,而消费信贷在拉动消费需求上的作用不容忽视。

一、我国发展消费信贷的重要性分析

(一)拉动内需需要消费信贷支持

尽管近些年来我国消费品市场出现了持续快速增长的势头,但是与投资和出口的高速增长相比,消费需求增速仍显不高,内需不足已成为制约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障碍。据统计,2007年前三季度,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37%,从世界各国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来看,消费是拉动经济增长的最终动力,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一般应为80%左右。扩大内需已成为我国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战略性问题,消费信贷的支持有利于潜在需求向现实需求转变,是拉动居民消费需求的重要途径。

(二)提升居民消费结构需要消费信贷支持

2006年国民经济生产总值为26971.64亿美元,年增长10.7%,这标志着我国已经进入中低收入国家水平;此外,近几年我国努力扩大居民消费,居民在住房、医疗、旅游、文化、体育、娱乐等方面的消费与日俱增。通过消费信贷方式把消费资金的剩余部分暂时贷给消费资金不足者?熏有利于促进即期消费和居民消费结构的升级。

(三)金融机构效率提高和业务发展需要消费信贷的不断完善

消费信贷作为商业银行的基本业务之一,对于提高银行资金配置效率,扩宽金融业务发展空间,通过合理的消费信贷配置资金比例,合理安排资源在投资和消费领域的分配,可以提高信贷资金配置的整体效率。此外,消费信贷业务种类繁多,创新产品不断,可以丰富银行金融业务。

二、个人消费信贷业务发展现状分析

从总体上看,中国个人消费信贷目前的发展呈现良好趋势,但忧患并存,具体体现在以下一些方面:

(一)我国个人消费信贷业务发展特征

1.发展迅速。自1999年扩大个人消费信贷以来,消费信贷业务规模不断扩大,据统计,2007年上半年,居民户贷款余额4.6万亿元,同比增长25.7%,增速同比提高10个百分点,比年初增加6741亿元,同比多增3074亿元。居民消费性贷款比年初增加3800亿元,同比多增3699亿元,其中居民户中长期消费性贷款同比多增3206亿元。其中个人住房贷款增长迅速,相当于1999年的30倍,汽车消费贷款也呈现较快增长势头。

2.信贷品种呈多元化发展,方式更加灵活丰富。从消费领域看,拓宽到住房、汽车、助学、医疗、旅游和耐用消费等多个领域;信贷工具方面,有信用卡、存单质押、国库券质押等多种方式;贷款期限也有不同程度的放宽,从一年短期到20年中长期贷款不等;同时贷款保证方式方面,保险贷款合作方式有较大幅度上升,占比在12%左右。

3.信贷品种发展不均衡,国有商业银行占据消费信贷市场的绝大部分。较发达国家相比,虽然我国信贷品种存在差距,但基本还是具备了个人消费信贷产品体系,只是个人住房贷款占据了绝大比例,汽车贷款、其他综合贷款也发展迅速。据统计,2005年底,住房贷款余额达18430亿元,2007年上半年,全国消费贷款余额达22070亿元,占人民币贷款余额的10.2%。在各项消费贷款中,住房贷款和汽车贷款余额分别为18547亿元和960亿元,分别占全部消费者个人消费贷款余额的84%和4.4%。此外,工、农、中、建四家商业银行,凭借其传统业务优势,率先开拓了消费信贷市场,据统计,四家合计占全部消费贷款余额的80%左右。

4.受从紧货币政策影响,银行消费信贷发放将更为审慎。央行近期调整货币政策,2008年将实行货币从紧政策,这是近十年来首次改变稳健的货币政策。我国在1997年面临通货紧缩的危险,货币政策由防止通货膨胀转为主要防止通货紧缩,出台了多项支持消费信贷的政策措施,为消费信贷发展创造了良好趋势。近期数据显示,消费信贷增长呈现萎缩趋势,今后两年,银行将会比较重视银根,因此对于消费信贷款项的发放将趋于严谨。

(二)个人消费信贷业务发展存在问题

虽然近几年我国消费信贷发展迅速,规模不断扩大,但仍然存在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且与国际上发达国家相比,差距还甚大。这些问题不同程度地制约了我国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发展,也给我国金融业的发展带来阻碍。

1.农户贷款难。2006年末,农户贷款余额0.92万亿元,只有7072万户农民获得贷款支持,仅占全国农户总数的31.2%,还有1/3的农民没有获得贷款支持。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的农村经济,具有高度分散、生产技术水平低和组织化程度低和组织化程度低的特征,农户缺乏有效的抵押、担保手续,与金融机构防范风险的要求差距较大。且由于农户投放信贷资金成本高、风险大,金融机构不愿意给农民过多贷款,这无疑与中央大力强调的支农政策相违背。

2.征信体制不健全。权威的个人资信评估标准和评价体系未能建立起来,缺乏行之有效的消费信贷跟踪、监控体系,给银行的信贷投放带来诸多不确定性风险,不利于银行信贷授信额度的确定,制约了金融机构消费信贷业务推广。同时受宏观环境影响(如利率、资产价格变化等),贷款抵押物品也存在贬值风险,借款者逃避偿还贷款的风险不容忽视,这无疑加大了消费信贷的流动性风险。

3.交易成本阻碍消费信贷的实现。由于我国个人消费信贷发展较迟,目前贷款手续环节仍过于繁杂,涉及银行之外的如房产、评估、保险、公证等诸多部门。个人需支付的信贷交易成本较高,商业银行对申请贷款者的要求过于严格,如要求借款人具有当地户口、稳定收入、担保等等,使不少人失去贷款资格。

4.产品缺乏创新。目前中国几大商业银行的个人消费贷款品种大同小异,主要集中在住房贷款、汽车贷款两大类上,信贷品种在利率、期限、抵押、担保等方面同质化程度很高,缺乏特色。与发达国家相比,品种范围仍局限在传统业务,但在美国,分期付款贷款、开放性循环贷款、一次性偿清贷款、住宅抵押贷款等都具有丰富而灵活的类别,而我国许多消费信贷产品还未开始涉及,与国外相比存在相当大差距,这不利于我国银行业的国际竞争力发展。

5.还有诸多因素抑制消费信贷业务发展。如居民对消费信贷的认知度偏低。不少居民仍热衷于将收入存入银行,且由于存贷利率上调,居民储蓄愿望趋强,储蓄在近几年仍将是城乡居民选择投资的重要渠道。居民收入低,也抑制了消费信贷的发展,受经济体制改革的影响,就业仍然是一大难题,许多人收入在支付家庭基本生活支出后节余较少,大多数没有申请消费贷款的意愿。此外,社会保障制度的落后也是影响因素之一。

三、拓展消费信贷的政策性建议和现实选择

针对我国目前消费信贷的存在问题,结合其特征和我国国情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加大农村消费信贷支持力度

农村信用社应继续加大对现有农村消费信贷品种的营销力度,适度增加农户购置生活用品、建房、治病等生活性消费信贷,同时积极扩大农村消费信贷的覆盖面,扩大农村消费信贷支持的对象和范围,如加大对乡镇企业、个体销售经营户等的资金支持力度。

(二)建立健全有效征信体制,防范风险

首先要积极参与社会个人征信体系建设。中国人民银行组织开发的全国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于2005年12月开始运行,各商业银行应按其要求,及时、准确和完整地报送本机构所有个人贷款、贷记卡和准贷记卡的信息,从而逐步使个人借款信息在全国内实现互联互通;其次要加强对借款人的资信状况调查。贷款审查人员要加强对借款人贷款申请材料真实性审查,对一些有重大嫌疑的借款应实地走访,要进一步完善个人资信评定标准,规范个人资信评定程序,逐步实现消费信贷与个人征信体系的科学化、标准化、程序化结合。

(三)完善金融机构个人消费信贷操作体系

一是要简化贷款手续,提供“一条龙”服务,减少不必要的交易程序,降低金融机构的交易成本。二是要放宽申办条件。适当调整对借款人的限制,不应仅把借款人眼前的经济状况作为贷款决策的唯一标准,还应综合考虑其预期收入、素质和未来发展潜力等等。

(四)市场需求和客户需求是信贷产品创新的源泉和动力

这要求银行提高对市场和客户的感知度,有针对性地对产品功能、价格策略及服务手段进行科学组合和优化。如创新符合农民消费特点的消费信贷品种,如对农户可积极开展农机具贷款、住房装修贷款、小额生活贷款、打工消费贷款等消费贷款业务。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尝试性发展新型消费信贷业务,如住房二次抵押贷款、综合循环贷款等等,同时可以考虑开发与保险相结合的金融工具和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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