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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管理制度8篇

时间:2023-02-24 12: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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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管理制度

篇1

为进一步强化考勤管理工作,规范和简化签到考勤程序,公司决定将原打卡机考勤方式取消,全面启用指纹签到考勤系统,并制定指纹考勤管理办法。

一、管理办法

1.考勤机是对员工上下班时间的记录和证实。采用指纹考勤机必需本人亲自考勤,能够控制代打卡现象。

2.指纹签到实行每天两次签到制度,按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上班为,下班为签退。员工要遵守工作时间,上下班按时考勤。

3.公司共安装两台指纹考勤机。一台安装在办公楼一楼大厅内,为行政、财务、技术、质量、采购、设备、用户服务部门的员工使用;一台安装在原打卡机的位置,为生产部办公室、机加工段、铆焊工段、装配工段的员工及实学生使用。

4.考勤机上下班时间是已经设定好的,若各部门有什么变化,及个人有什么变动(如换班、公出、病假、事假、婚假、丧假、带薪年假等),需填写相应的表格由领导签字后交到行政部由考勤员留存备查,否则将按旷工处理。

5.各种考勤制度及处罚规定仍依据《员工手册》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6.加班是以规定下班时间以后实际签退时间减去正常下班时间来计算的,为防止不坐通勤车的员工晚签退,多计算加班时间。月末各部门领导需对员工的加班及其他出勤情况进行审核,无误后管理员将对本月出勤情况做出统计报表。作为每月工资发放及各项评比的依据。

7.如根据工作需要,员工在当天二十四小时连续上班后第二天仍继续上班时,为有效记录员工的出勤情况,需在第二天的7:00之前做一次下班签到,7:00之后再做一次上班签到,之间至少间隔3分钟。

8.员工要严格按照考勤机的操作规程及使用方法使用,不得将水、油、灰尘、砂砾等物质留在指纹采集窗口上,也不要用尖硬的东西接触考勤机。

9.考勤机上设定了管理员,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操作。若遇到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可到行政部找管理员,若自己擅自摆弄出现的问题,将对其通告批评并造价赔偿。

二、使用注意事项

1.签到及签退时,手指平压于指纹采集窗口上,指纹纹心尽量对正窗口中心,手指不要倾斜或放在指纹采集窗口太偏的位置。保持手指水平按在指纹采集头上,并且覆盖尽可能大的面积。不要垂直点击指纹在指纹采集头上;不要快速的敲击手指;也不要滑动手指。指纹输入结束后,出现语音提示“谢谢”为成功验证指纹。

2.若手指皮肤干燥无法输入有效指纹,可用力摩擦手指与手掌,因为摩擦可以产生油脂,或可采用哈气等办法,适当湿润手指。

3.每位员工在采集指纹时都采集的两个手指,当其中一个由于某种原因不能及时输入成功时,可采用另一只手指考勤。

4.若不管理怎样都无法正常验证。可采用ID 指纹的验证方式,即先输入自己的编号(数字),然后再输入指纹。

篇2

二、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六为工作日,周日为休息日。公司机关周日和夜间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市场营销部、项目技术部、投资发展部、会议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门自行安排,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间加班的,由各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节日值班由公司统一安排。

四、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的(含3天),由副总经理批准;3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五、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六、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发当月1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10次以上者,扣发当月的基本工资。

九、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

十、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育假、结育手术假时,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员工病假期间只发给基本工资。

篇3

为加强机关工作人员考勤管理,使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养成良好的出勤习惯,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使用范围:所有在机关院内工作的人员。

二、镇组织部负责考勤数据的统计、提报、存档和结果运用。镇监察科负责考勤纪律的监督、检査。各科室负责所属工作人员考勤记录的督导和查验。

三、机关上下班时间(8:30-11:30,13:30-17:00)。上班前10分钟到岗做好准备,正点准时开始工作,严禁迟到早退。各主管领导要对分管部门进行随时监督、检查。

四、考勤实行人脸识别打卡制度,工作日每天打卡两次,即上岗及离岗前需于考勤机处(政府前楼一层、政府后楼一层或社保大院一层)进行打卡,每次打卡须得到考勤机确认方为有效。工作日打卡签到有效时间段为6:00-8:30,签退有效时间段为17:00-22:00;迟到或早退1小时以上的,当天考勤状态记为缺勤。以打卡记录作为考勤登记的依据。

五、机关工作人员因公外出或其它特殊原因无法按时进行正常考勤登记的,需报请科室负责人备案,经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按出勤处理。

六、每月5日前由各科室向镇组织部报上一月科室工作人员因公外出、请休假等考勤异常情况说明(附件),由科室负责人和主管领导签字。考勤异常的原因说明需正当、合理。

七、如因设备故障导致了多数机关工作人员均有打卡异常的情况发生,由镇组织部统一处理。仅有少数人遇设备故障、无法识别等考勤异常情形的需即刻联系镇组织部处理,由镇组织部核实情况。

八、镇机关各部门要严格执行考勤制度。请假需严格按照《漷县镇关于请销假制度及相关福利待遇的实施办法》执行相关程序。

九、各级负责人对所属人员考勤情况应严格审批,如有虚假情况通过审批, 一经查明将严肃处理。

十、由镇组织部每月10日前对上一月的考勤进行数据整理后,报主管领导和主要领导。

十一、本考勤制度从2021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十二、本制度的修订权和解释权归镇组织部。

篇4

员工考勤制度

编 号

 

页 码

共 7 页

一、目的

   为规范本公司员工考勤、请休假及职务等相关事项,特制定本办法,以作为出勤管理遵循依据。

二、范围

    本公司全体员工之考勤、请休假以及全体员工之职务相关作业。

三、职责:

3.1 工作时间、考勤及差假管理均由行政人事部负责。

3.2 请休假、员工职务人之确定与核准由员工所在单位负责。

四、作业内容:

4.1 每日工作时间

9:00至17:00为工作时间,中午12:00-13:00为午餐和休息时间,周工作时数以符合每周法律规定的时数为原则。

4.2 休假、请假

4.2.    依照国家规定结合公司时间,下列节日期间安排员工休假。(遇休息日顺延)

4.2.1 元旦(一月一日)一天。

4.2.2 春节(农历除夕、初一、初二)三天。

4.2.3 国际劳动节(五月一日)一天。

4.2.4 国庆节(十月一日、二日、三日)三天。

4.2.5 清明节(农历清明当日)一天。

4.2.6 端午节(农历端午当日)一天。

4.2.7 中秋节(农历中秋当日)一天。

4.2.8 其他节假日以公司总裁签发的放假通知为准。

4.2.9 公司规定其他休假:事假、病假、婚假、丧假、带薪年假、孕检假、产  假、工伤假。

4.2.10 请假规定:详见《员工请假规定明细表》。

4.2.11 请假方式:

4.2.11.1 员工请假应事前填写《请假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核准提交行政人事部作为考勤依据,因病或发生紧急事件而无法事先请假者,应于当天内以电话告之其单位直属主管,于休假后上班当天补办请假手续。

4.2.11.2 员工未请假或请假未经核准擅离工作岗位或不到岗者,除因临时发生疾病或重大事故经部门负责人核准者外,均以旷工处理。

4.2.11.3 需附凭证的请休假(如病假、婚假、产假等),由申请人提供部门负责人核准后的《请假申请单》及凭证一起送交行政人事部。

4.3 假期计算单位

4.3.1 带薪年假、事假、病假以“小时”为计算单位。

4.3.2 孕检假以“4小时/半天”为计算单位。

4.3.3 婚假、丧假、产假、工伤假、旷工均以8小时/天”为计算单位。

4.3.4 请假核决权限之界定依当次请假(含各种假别)天数计算。

4.4 职务人之规定

    员工请假或出差时,无法亲自处理本人工作职掌之内工作时,须请职务人代行其职务,人应于请假、出差申请单上签字确认。

4.4 员工考勤规范

4.4.1 员工上下均需在指定地点刷卡。

4.4.2 员工上班中途外出需报备部门主管,并在《办公人员出门备查表》上登记。

4.4.3 行政人事部每月依据员工刷卡和《办公人员出门备查表》进行考勤汇总,呈部门主管核准后作为计薪依据。

4.4.4 新员工自报到之第二日起开始打卡,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发放考勤卡。出差人员出差期间不需打卡,但应在考勤员处做好记录并及时销差。

4.4.5 凡考勤记录上有未打卡记录者,须本人直接上级签卡说明情况,否则公司有权按迟到、早退处理。

4.4.6 员工因故不能及时打卡应立即到行政人事部处进行登记确认。丢失损坏考勤卡,应立即到行政人事部补办考勤卡,同时交补办费20元。

4.4.7 迟到:员工因个人原因未能及时到岗延误时间在10分钟之内者(含10分钟)不记迟到,超过10分钟—20分钟之内者(含20分钟)视为迟到。

4.4.8 早退:员工未经允许提前20分钟(含)内离岗者视为早退。

4.4.9 员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旷工:

4.4.9.1 凡迟到、早退超过20分钟在2小时(含)之内者按旷工半天处理,超过2小时者按旷工一天处理。

4.4.9.2 当月迟到、早退累计三次按旷工一天处理。

4.4.9.3 因紧急情况不能履行请假手续,事后未按要求及时补办手续者。

4.4.9.4 无故不到岗者。

4.4.9.5 上班时间未办理外出手续或未经部门领导同意,擅自外出者。

4.4.9.6 请假期满未及时向行政人事部销假者。

 

附件:

附件一:员工请休假规定明细表

附件二:员工请假申请单

 

附件一 

员工请休假规定明细表

假别

假期规定

特别规定

证明文件

薪资计算

备注

事假

全年不得超过15天

一次不得超过7天

依请假时间扣发

遇节假日、休息日顺延

病假

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1、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区县级(含)以上医院

1、医院诊断证明

2、病历

依请假时间1/2扣发,如病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80%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核发,如当地有特殊规定,按当地规定执行

1、从首次病休日期起享受医疗期待遇;

2、遇节假日、休息日包括计算

婚假

男:25周岁(含)以上、女:23周岁(含)以上:10天

男:25周岁以下、女:23周岁以下:3天

结婚登记日期一年内可分两次休完

结婚证书

照发

1、年龄以出生日周岁计算

2、遇节假日、休息日顺延

丧假

父、母(本生、养、继)、配偶、子女之丧亡:6天

祖(外)父母、配偶之父母(本生、养、继)之丧亡:3天

兄弟姐妹或为人养子女遇本生父母之丧亡:2天

遇死亡事情发生,假期可于一个月内分两次休完

1、死亡证明

2、关系证明

照发

遇节假日、休息日顺延

带薪年假

员工在公司内连续工作一年的对应日起得休带薪年休假,当年度得休假天数为:(当年度在职日历天数/365天)*员工应享受的年休假天数,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员工在不同单位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照发

遇节假日、休息日顺延

孕检假

定期检查按当地卫生部门规定办理,每次1天

必须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及卫生部门规定

《孕产妇保健手册(卡)》

照发

分别于怀孕20周、28周、32周、34周、36周各检查一次,38 周后每周一次直至分娩

产假

1、女员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假十五天

2、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

3、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胎增加产假十五天

1、必须符合计划生育规定;

2、参照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办理

出生证

医院诊断证明

照发

1、遇节假日休息日包括计算

2、若公司投保生育险提供生育津贴者,公司则不支付薪资

女员工怀孕流产

1、不满四个月流产,给予休产假十五天至三十天

2、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给予产假四十二天

医院诊断证明

工伤假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参照国家《工伤保险条例》办理

指定医院诊断证明

发放工伤津贴

1、遇节假日、休息日包括计算;

2、投保工伤险者,薪资以当月工伤险投保基数发放。

旷工

一个月内连续或累计旷工不得超过3天

三个月内累计旷工不得超过6天

扣发2倍

 

编制人:

日期: 年 月  日

审核人:

日期:

批准人:

篇5

一、工作人员守则

1、拥护党的领导,忠于宪法,忠于政府,严守纪律,保守秘密。

2、爱岗敬业,清正廉洁,诚实守信,团结合作,乐于奉献。

3、仪容整洁,热情饱满,保持紧张有序、高效的工作节奏。

4、办事公正,认真负责,不敷衍推卸,不徇私枉法。

5、实行“首问制”,对前来办事、查询的外来人员,要热情接洽,以礼(理)相待,文明用语,微笑服务。

6、保持办公桌、办公室内和周围环境整洁卫生。

二、考勤管理

1、工作人员考勤管理由各办、局组织实施。

2、本机关上下班作息时间按市府办通知执行。

3、全体工作人员上班,实行考勤签到制度,不得迟到或早退,迟到或早退每月累计5次或全年累计15次以上者扣除相应奖项。遇到特殊情况,迟到或早退者,应主动说明原因,征得所在办局领导同意,可以不作处理。办公室对出勤、迟到、早退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

4、因工作、出差在外不能当日签到,回单位做好补签手续。

5、工作时间不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因公外出须向办、局领导说明去向、目的;个人有急事需短时间外出(一般不超过2个小时)须征得办、局领导同意。

三、请销假

1、工作人员因事请假须写请假条。请假三天及以内,由相关办、局负责人批准;三天以上,经相关办、局负责人审核,报管委会主任批准。

2、请病假须凭市级以上医院证明。七天及以内,由相关办、局负责人批准;七天以上半月之内,经相关办、局审核,报管委会分管副主任批准。半个月以上的,报管委会主任批准。

3、各办、局领导成员、党委、管委会领导成员请假报管委会主任批准。

4、凡请假返回要及时销假,按时上班;需要续假的,应及时办理续假手续。

5、请假手续须报管委会办公室备案。

6、对未经准假擅离工作岗位或超假的,均作旷工处理。

四、加班

1、工作人员确因公务紧迫,需要加班的,由相关办、局主要领导作出安排,并签发加班条。

2、工作人员加班,须在指纹考勤钟或考勤表上签到。加班后,加班人员填写加班清单,并附领导签发的加班条,经办公室审核后于次月5日前将加班批条汇总至财务以计算加班补贴。集体加班的由各办局统一办理。

篇6

为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内部管理,经研究,制定本规定:

1、全台人员实行电脑刷卡考勤。工作人员每天上下班应持考勤专用磁卡进行刷卡。

2、考勤刷卡及电脑统计实行专人管理,专管人员应不定期进行抽查,现场督促工作人员按规定刷卡。

3、考勤卡每人一张,工作人员只准持本人磁卡刷卡,不得代他人刷卡,如发现有他人替代或替他人刷卡者,一次扣发双方三个月奖金,二次以上扣发年奖。

4、工作人员应按时上班,不得早退。凡迟到早退每次超过10分钟,每月累计五次(含五次)以上,扣发月奖;迟到早退每月累计十次(含十次)以上,扣发月工资。全台大会迟到者,每次扣发奖金100元,无故缺席者,扣发月奖。

5、因公出差或请假而不能按作息时间刷卡的工作人员应及时办理补卡手续,并由部室主任签名证明,交办公室考勤人员汇总登记。部室主任若出具假证明,视同替代他人刷卡进行处罚。出差单或请假条于竖月1日前送交办公室登记、核销,逾期不予受理。

6、当班外勤记者必须按采访任务通知时间提前15分钟到位,若每月迟到一次者,扣发半个月奖金,迟到两次者,扣发当月奖金。因迟到而影响重要采访任务或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给予公开批评,扣发月奖、年奖、调换岗位,台内待岗以至纪律处分。外勤记者及驾驶员允许每天早晨上班和下午下班各刷一次卡。

7、工作时间内离开工作岗位要请假,未经批准擅离工作岗位,每次超过一小时者,视为旷工。旷工一次者,扣发当月奖金;旷工两次以上者,扣发当月工资、奖金,全年旷工累计三次以上者扣发年奖;经常旷工和擅离职守者给予行政纪律处分直至下岗、辞退。

8、工作人员请假,应事先填写请假单,请假两天(含两天)以内由部室主任审批;部室主任请假两天(含两天)以内由分管台长审批;请假两天以上者,报台长批准。非突发病等特殊原因口头请假的,视为擅离工作岗位。

9、请事假一周以上,扣发当月奖金;请病假按假期长短扣发奖金;请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在国家规定期限内,按月奖比例扣发奖金。超过期限请假的,视同事假;超过准假期限没有补假的,视同旷工。

篇7

一、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敬业精神,并使员工的工资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三、管理规定

1、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夏季

上午

8:00——12:00

下午

14:30——18:00

冬季

上午

8:00——12:00

下午

14:00——17:30

[周六]

上午

9:00——11:30

2、打卡时间:上班时间开始后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上午下班卡和下午上班卡应间隔30分钟以上。

3、打卡制度

①员工打卡须亲身为之,若托人或受托打卡,均以旷工1日论。

②员工确实按规定上、下班而忘记打卡者,应于三日内填写《未打卡情况说明单》由本部门主管领导签证后送于总经理办公室备案,否则以旷工论。当月填写说明单超过2次,记迟到1次。依次累计计算。员工打卡时应确认打卡完成,如因操作不当未记录的,视为忘记打卡。

③员工填具《未打卡情况说明单》有不实之处,经查明属实均以旷工论。签证之主管应负连带责任,当月考核系数下降0.01。

④因打卡机发生故障或停电时,员工无法打卡,应在临时签到本上登记。

⑤员工跟班、加班或上连班的按实际到岗和离岗时间打卡,中途吃饭时间在半小时内不需打卡。如发现中途(下班)离开不打卡或故意延长加班时间的,视情节严重处罚50-200元。

4、违纪界定

员工考勤违纪分为:迟到、早退、脱岗和睡岗等四种,管理程序如下:

1、迟到、早退:指未按规定时间打卡迟到或早退的,以月为计算单位,第一次迟到或早退扣款10元,第二次迟到或早退扣款20元;第三次迟到或早退扣款30元,依次累计增加,下月重新开始计算。

2、脱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未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脱岗一次罚款20元。

3、睡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打瞌睡的,睡岗一次罚款20元,造成重大损失的,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四、批假权限

员工休假(含补休)按公司假期及薪酬管理规定和相关请假制度执行。

1、中层管理人员:

3天内(含3天)分管领导批准总经理办公室备案;

3天以上分管领导审批总经理批准总经理办公室备案。

2、一般人员:

3天内(含3天):部门领导批准;

4~9天:部门领导审批总经理办公室备案;

10天及以上:部门领导审批分管领导批准总经理办公室备案。

3、产假、婚假、计划生育假按国家规定享受:个人申请部门审批办公室批准。

4、上班期间需外出办事者,应向部门领导报备,并在办完事回公司后报告。

5、特殊情况无法当面请假的需电话请示,并在销假后第一时间补办书面手续。

五、监督管理

1、车间生产一线(按产量考核)人员上下班按实际时间打卡,由各车间(部门)考核。其他人员由人力资源部统一考核。

2、公司销售业务人员、公司高管等属不定时工作制的人员,如在公司期间应按时打卡,但不做考核。

3、各部门负责人为考勤制度实施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4、总经理办公室负责本制度的监督和管理,指定专人负责打卡的现场监督和考勤记录的定时检查和信息反馈等工作。

每月3日前(节假日顺延)将上月考勤记录中的异常情况反馈至各部门,由部门领导调查缺勤的实际情况,并书面说明后随考勤一并交人力资源部。

六、本制度由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制定并负责解释。

七、本制度自二0一六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篇8

一、考勤内容

1、假期类别和期限

⑴病假:社区干部因病、伤、残确需住院治疗和休养的,可以请假。病假需有县级以上医院的病历资料作为证明材料,否则不得按病假计。

⑵事假:社区干部因本人或家庭有紧急事务需处理的,可以报请领导批准给予事假。

⑶婚假:达到国家婚姻法规定的结婚年龄,办理结婚的职工给予结婚假7天,男25岁、女23岁初次登记结婚为晚婚,增加奖励婚假7天,婚前登记检查视同事假或按婚假折算。

⑷丧假:社区干部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及公婆、岳父母、本人供养的祖父母去世,给丧假5天。

⑸产假、哺乳假等:社区干部产假为90天,晚育(年满24周岁后生育)增加晚育假30天,剖腹产凭医生证明增加15天;在婴儿一周岁之内,每天有一小时的哺乳时间。

⑹计划生育假:已婚社区干部计划内怀孕流产,按规定采取了长效节育措施的,可根据国家规定凭医生证明休假,按计划生育假处理;社区干部未采取长效节育措施造成计划外怀孕采取措施的按病假处理。

⑺年休假: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社区干部每年休假3天,满10年至20年的休假6天,满21年及以上的休假9天。

年病假累计超过30天的,事假累计达到或超过年休假时间的,当年不再享受年休假。

2、假期计算

病假、婚假、生育假,均包括法定假日和公休假日。

事假、丧假、年休假,均不包括法定假日和公休假日

3、请假程序和要求

⑴社区干部请假需提出书面申请,经领导批准后有效,填写“社区干部请假审批表”,一律实行请假条制度。如因病或急事不能事先书面请假时,可电话先请假后再办理补假手续。

⑵凡请病假的,须出具病历和医院证明;连续请假3天以上的,还需提供在二级以上医院就诊的疾病证明、医疗票据等。

⑶社区一般干部请假1天以内由社区书记、主任批准,2天以上(含2天)须经社区书记、主任及挂点领导同意,报分管领导批准,并报告街道党政主要领导。

⑷社区书记或主任请假必须经挂点领导、分管领导同意后报街道党政主要领导批准。

⑸社区干部一次请病假原则上不超过10天,危急病除外。

⑹年休假原则上不能与其它假连请。

⑺因遇特殊情况需续假的要在休假期满的前一天通知,必须来电或来函说明,但一次续假不得超过3天,病假原则上不超过5天,返后及时补办续假手续。

4、旷工的界定

⑴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擅自离开岗位的;

⑵请假时间已满,不履行续假手续或续假未获批准而逾期不归的;

⑶不服从组织调动和工作分配,不按规定到工作岗位报到的。

二、考勤的方法

考勤的方法主要采取:表格统计、专人登记、个人签到。各社区应在每月5日前将上个月本社区每个人的出勤情况汇总报挂点领导及分管领导审签,考勤要实行自我约束、群众监督和领导检查相结合。

三、考勤中一些具体问题的处理办法

1、一个月中病假两天(含)以内的,病假期间发放所有工资,超出部分从考勤奖中按每天5元扣除。请假在半个月以内的(含),停发当月考勤奖;超过半个月的,停发补贴工资只发给基础工资。一年中病假累计超过30天(确因重病、重伤需住院除外),视为不称职,扣除全部绩效工资。

2、社区干部请事假期间,从考勤奖中按每天10元扣除。但一年事假期限一般控制在10天以内,超过者年终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全年累计事假超过20天的,视为不称职,扣除全部绩效工资。

3、经批准占用工作时间去进修学习的一天按5元扣除当月考勤奖金。

4、关于旷工的处理:旷工1天,扣除30元工资,连续旷工5天的,视为不称职,扣除全部绩效工资;并在全街道范围内通报批评;连续旷工7天的视为自动离职;年累计旷工5天的,除罚款外,实行诫勉谈话,当年不得评先评优,并扣除全部绩效工资。

下列情况不扣:

1、有医院诊断证明、相关部门的事故鉴定证明且经过批准的工伤假;

2、有一周岁以内孩子的女同志,每天一小时喂奶假;

3、计划生育采取长效措施的休假和长效措施失败后的补救措施假;

4、婚假、丧假的。

四、考勤要求

1、社区干部的考勤表由社区主任审核签字,考勤截止每月最后一天,各社区于次月5日前将考勤表统一报街道办事处。

2、各社区未能按本规定进行考勤管理、监督、检查的,对负有主要责任的领导给予效能告诫。

3、凡考勤记录虚假,被分管领导发现后仍不改正的,予以效能告诫并通报批评。

4、被效能告诫的干部,扣发当月考勤奖。

5、社区干部工作时间内不得同时外出,要留人值班。如遇特殊情况,需用文字告示居民。

6、社区干部工作时间上学进修(市、区、办事处组织的培训除外)必须经街道分管领导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