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信贷论文8篇

时间:2023-03-30 10:3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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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信贷论文

篇1

建立多层次的消费信贷体系目前我国消费信贷业放贷主要集中于商业银行,并且种类单一。要完善我国消费信贷体系,首先应在保障质量的情况下放开市场准入,鼓励更多金融机构参与进来。如允许资金雄厚、信誉度高的金融公司参与。在美国,消费信贷的提供者除了有商业银行、金融机构之外,还有政府特许机构、零售商等。对于我国现阶段的情况,实力雄厚的大公司也可以成立附属于企业销售的金融公司。如汽车生产厂商成立为客户购买汽车提供贷款的汽车信贷公司,大型家电制造商成立提供家电购买贷款的电器信贷公司。

另外,还可以在现有的基础上,引导商业银行合理安排消费信贷业授权,扩大服务范围。对现有金融制度进行改革创新,突破原有旧体制的束缚,针对不同客户开发特色服务等。最后,可以在加强风险控制的基础上推出不变利率住房信贷、标注固定利率质押贷款等西方流行个人贷款产品,以及逐步开辟抵押贷款证券化等金融衍生工具。

加快建设个人信用评级体系借款人诚信是消费信贷得以健康发展的一个重要前提,但我国建立个人信用档案制度才刚开始起步,信用观念还未得到普及,利用虚假资料骗贷、逃贷的现象仍然存在。对于我国现阶段的情况,首先应当从完善信用档案开始着手。在建立个人信用档案时应当进行综合考量,不仅对个人的资产状况、还款能力进行考察,还应当将个人信用和个人纳税记录、保险记录挂钩,如果发现借款人有偷税漏税或者保险不良记录的应当降低其信用等级。

篇2

(一)模型设定我国的消费信贷

主要包括个人住房贷款、个人汽车贷款、信用卡消费贷款、个人旅游贷款、助学贷款等。在现代经济条件下,消费信贷可能遇到的不确定因素很多,其贷款风险多样,主要包括系统风险、经营风险、制度风险和信用风险。本文中定义当这些因素使得总的消费信贷风险超过一定经济条件下的承受能力时,就认为消费信贷是不安全的。本文在综合考虑消费信贷风险来源的基础上,从宏观上考虑消费信贷安全问题。由于经营风险和制度风险的防范主要依靠完善社会信用环境和银行内部的风险控制与管理制度以及贷款审查制度,难以定量研究。因此,本文中在对消费信贷安全进行量化时主要考虑由于社会动荡、出现金融危机等因素引起的系统风险,以及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借贷人无法按时按量偿还贷款所产生的信用风险。现有研究中专门针对消费信贷安全的定量研究较少,从宏观角度研究总体的消费信贷风险的就更少。本文以商业银行信贷理论、风险管理理论、资产负债综合管理理论以及预期收入理论的基础上,借鉴R.GastonGelos,RatnaSahay[13]对发生金融危机的风险的度量方法,构建了一个消费信贷安全综合指数(CDS)作为衡量消费信贷风险大小的指标。消费信贷安全综合指数CDS是指用不良贷款率(LGD)、房产价格指数(REPI)以及股价指数(SPI)的加权平均计算出来的指数。与现有研究相比,CDS综合反映了与消费信贷相关的系统风险和信用风险,即股票价格和住房价格会出现大幅下跌所带来的系统风险,以及银行不良贷款率的上升带来的违约风险。为了度量消费信贷规模对消费信贷安全的影响,以消费信贷安全综合指数为被解释变量来进行回归分析,选择消费信贷规模(CD)作为解释变量,利率也是影响消费信贷安全的一个重要影响影响,选择利率(IR)作为另一解释变量。Williams,Beranek和Kenkel[1]的研究表明失业率是导致贷款违约的一个重要影响因素,但由于失业率的季度数据无法获得故未包含在模型中。从消费信贷期限上来分,我国的消费又可分为短期消费信贷和中长期消费信贷。1999年后,个人消费贷款快速增长,个人消费贷款占金融机构各项贷款总额的比例2005年为11.27%,2012年为9.85%。在各项消费贷款中,以住房贷款为代表的中长期个人消费贷款占绝大部分。2012年二季度中长期个人消费贷款占个人消费贷款的比例达到83.59%。实证中,为了具体分析不同期限的消费贷款对消费信贷安全的影响,本文分别采用总的消费贷款、短期消费贷款和中长期消费贷款数据构造不同的模型来进行实证分析。

(二)数据说明我们选取的数据

是2007年第一季度至2012年第二季度的季度数据。分别以CD、LCD、SCD表示季度末总的消费性贷款增量、中长期消费性贷款增量和短期消费性贷款增量。其中CD由LCD和SCD加总计算得到,股价指数(SPI)采用的是上证综合指数,中长期消费性贷款增量(LCD)、短期消费性贷款增量(SCD)、利率(IR)、消费信贷不良贷款率(LGD)、房产价格指数(REPI)以及上证综指的数据都来源于中国金融和经济研究数据库。为了防止伪回归的出现,我们首先使用ADF方法对上述变量进行单位根检验,结果表明,在显著性水平为5%时,则消费信贷安全指数(CDS)是一阶单整(I1),在显著性水平为1%时,短期消费贷款增量(SCD)、长期消费贷款增量(LCD)、股价指数(SPI)、利率(IR)、房产价格指数(REPI)和不良贷款率(LGD)都是一阶单整(I1)。实证检验结果还表明,消费信贷安全指数的一阶差分(ΔCDS)是近似为标准正态分布的平稳变量,根据前面对消费信贷安全综合指数的定义,可知当ΔCDS小于某个临界值时,即ΔCDS<CDS=μΔCDS-1.645σΔCDS时,就认为消费信贷是不安全的。宏观经济基本面引发的系统风险加大,消费信贷违约率上升时,消费信贷安全指数增量ΔCDS越小,引发危机的可能性也越大。对各变量进行差分处理,检验结果表明其一阶差分序列ΔIR、ΔREPI、ΔLGD、ΔSCD、ΔLCD、ΔCD及ΔSPI都是平稳的时间序列,若模型中变量之间具有协整性,则可在长期关系模型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相应的误差修正模型(ECM)来考察消费信贷安全与信贷规模、利率之间的短期关系。

二、实证结果与分析利用Eviews6.0软件对模型采用OLS方法进行估计

本文首先对长期关系模型的设定是否合理进长期关系模型的估计结果行单位根检验,以保证为平稳序列。从实证结果中我们可以看出:

1.模型中总的消费信贷增量变量(CD)在10%的显著性水平下显著

模型中中长期消费信贷增量(LCD)在1%的显著性水平下显著,而短期消费信贷增量(SCD)在10%的显著性水平下都不显著,表明相比于短期消费信贷的波动,中长期消费信贷的波动对消费信贷安全的影响更为显著。事实上,我国目前消费信贷80%以上都是中长期贷款,虽然近年来我国以汽车贷款、旅游贷款等为代表的短期消费信贷增长迅速,但中长期消费贷款余额仍然很大,且自2007年以来以平均增长率13.26%的增长率在增加。

2.消费信贷规模与消费信贷安全之间存在正向的协整关系

信贷规模越高消费信贷越安全,这表明我国的消费信贷目前正处于规模经济阶段。通过扩大消费信贷规模,一方面消费信贷种类结构、贷款人结构、贷款期限结构等获得改善,特别是消费信贷带来的消费习惯的改变使潜在的优质贷款人被不断的培养出来,从而在利润增加的同时风险被分散和降低,另一方面通过增加银行从事消费信贷的专业人员和采用控制风险的专业手段等提高管理效能,能不断降低由管理问题产生的经营风险。这些规模经济的获得可能会有一定的限度,当规模很大时,优质的贷款人资源挖掘殆尽,消费信贷的风险可能就会制约进一步的规模扩张,但在本文模型的实证中,我们发现把“规模的二次方”作为变量引入模型后,这个变量不显著,说明目前我国的消费信贷并没有达到规模扩张的上限。

3.模型中利率变量

都在1%的显著性水平下显著,表明利率对消费信贷安全有显著影响。长期内,消费信贷安全与利率之间存在正向关系。利率提高消费信贷就越安全,这是因为模型中的利率采用的是央行的基准利率,当宏观经济处于繁荣期,央行往往通过调高基准利率进行调控,防止经济过热,而经济处于繁荣期时,居民收入上涨,消费信贷面临的风险会降低。当然,经济如果真的过热,就会存在经济下行甚至是大的金融风险爆发的风险,但这种风险很难进行预测和度量,故本文构建的综合指数只能反映在当前的经济形势下消费信贷面临的风险,因此利率与消费信贷是正向的关系。然后,对上述模型的残差进行单位根检验,以期考察长期关系模型的残差序列的平稳性。由上述协整检验结果可知,以长期消费信贷增量(LCD)和利率(IR)为因变量的协整方程的残差序列在l%的显著性水平下不含有单位根,为平稳变量;同时包含短期消费信贷增量(SCD)、长期消费信贷增量(LCD)和利率(IR)为因变量的协整方程的残差序列在l%的显著性水平下也不含有单位根,为平稳变量,但此模型短期消费信贷增量(SCD)不显著;而以总的消费信贷增量为因变量的协整方程的残差序列即使在l%的显著性水平下也不含有单位根,表明其也是平稳变量。因此,消费信贷安全(CDS)与总得到消费信贷增量(CD)、中长期消费信贷增量(LCD)、利率(IR)之间都存在着长期均衡的关系,消费信贷安全度会随着中长期消费信贷增速和利率的增加(降低)而增加(降低)。根据协整理论,如果变量之间存在协整关系,则一定存在一个与之等价的误差修正模型,它能够将变量的短期关系和长期关系囊括在同一方程内。误差修正模型是用来对存在协整关系的变量起调节作用的模型,它的调节作用防止长期关系的偏离在规模或数量上的扩大。任何一组相互协整的时间序列都存在误差修正机制,反映短期调节行为。由于在模型中短期消费信贷增量(SCD)不显著,故在模型和模型的基础上建立相应的误差修正方程。

三、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篇3

消费信贷对居民消费需求的影响存在一个传导机制,归纳而言,消费信贷主要通过以下三个途径对消费需求产生拉动作用。

1.1消费信贷能减弱消费者的流动性约束从而促进消费增长流动性约束的存在是制约居民消费水平提高的主要因素。消费信贷的发展可以减弱居民当期可支配收入的约束,改变预算约束线的位置,从而提高消费者的效用水平并且缓解大额刚性支出对消费的抑制作用。居民一生中会经历置业、结婚、子女教育、养老等阶段,这几类支出可以称作“大额刚性支出”,当不存在消费信贷时,居民为实现“大额刚性支出”就不得不提前进行储蓄,在积累足够多的储蓄前,居民会尽量减少开支,谨慎消费。而且近几年,随着住房、教育、医疗的成本大幅提高,居民为购买此类产品,需要进行一个较长时间的储蓄,这严重制约了居民的消费水平。当居民能够从金融机构获得信贷支持时,那么就能摆脱预算约束,提前实现“大额刚性支出”,从而减少目标性储蓄,增加当期消费。若所有的消费者都可以通过消费信贷来实现对耐用消费品的购买,根据个人需求相应调整消费品组合,则有利于形成新的消费热点,促进社会消费结构的优化升级。

1.2消费信贷通过扩大货币创造乘数从而刺激消费需求由于信贷市场资金供求的不均衡和交易成本的存在,在满足法定准备金的前提下,商业银行提供的信贷资金并不能全部与需求者匹配成功,从而产生部分沉淀资金,即超额准备金。随着消费信贷业务的发展,信贷市场效率得到提高,信贷资金的更容易找到合适的贷款对象,从而降低了超额准备金率,货币创造乘数也随之增大。这样,等量的基础货币供应创造的货币供给总量增加,若货币需求保持不变,社会上的货币供给大于需求,市场利率就会下降,又投资为利率的减函数,因此投资需求会增加,社会总产出和国民收入随之增加,从而拉动居民的消费需求增加。

1.3消费信贷有利于提高消费的边际倾向从而提高消费水平消费信贷能够促进社会边际消费倾向的上升,主要有以下两方面的原因。第一,根据凯恩斯的绝对收入理论,消费是收入的递增函数,但消费增加的幅度小于收入增加的幅度,即边际消费倾向小于1。现实生活中,边际消费倾向一般与收入呈反向关系,即低收入群体有较高的边际消费倾向,而高收入群体的边际消费倾向偏低。通过发展消费信贷,能够提高低收入群体的消费水平和能力,使他们的边际消费倾向提高,而高收入群体的边际消费倾向不会受到影响,从而使整个社会的边际消费倾向上升,扩大居民的消费需求。第二,根据莫迪利安尼的生命周期理论,居民的消费不是取决于当期收入,而是由一生的收入所决定。居民会根据生命的不同阶段有计划地安排自己的消费和储蓄,将一生的收入均匀地分配至生命的各个周期,以实现消费的最优配置。居民的一生可以粗略的分为青年、中年和老年三个时期。一般来说,中年时期收入较高,收入大于消费支出,因为其收入不仅要用来还清以前的债务,还要为养老进行储蓄,此时的边际消费倾向相对较低;青年和老年时期收入较低或没有收入,只能依靠信贷和储蓄来进行消费,收入小于消费支出,此时的边际消费倾向相对较高。通过消费信贷,居民可以将未来收入提前用于当期消费,使青年和老年时期的边际消费倾向得到提高,平滑人们一生之中的消费,从而有效提高整个社会的边际消费倾向。

2消费信贷对居民消费需求影响的实证分析

2.1变量的选取、数据的来源和处理为了实证分析消费信贷对居民消费需求的影响程度,本章以居民人均消费信贷余额CL反映消费信贷的变化情况,以居民人均消费支出CE来衡量居民的消费水平。鉴于消费信贷的统计口径最近几年才完善,2005年以前的数据缺失,所以选取2005-2013年的季度数据作为样本数据,共36期,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与中国人民银行官网。在实证分析之前,先对数据进行预处理。首先,以2005年第一季度的CPI为基期,将每个季度的数据折算为实际的余额,消除价格因素的影响。其次,由于所采取的数据为季度数据,包含季节变动因子和不规则要素,为消除这些因素的影响,我们采用移动平均乘法比率模型对数据进行季节调整。最后,为避免数据的剧烈波动以及模型可能出现的异方差性和多重共线性,我们对所有的变量数据进行对数化处理,表示为LNCE、LNCL。取对数后并不会改变变量之间的经济意义和因果关系,变量之间的关系变为弹性关系,变动体现为百分比关系,误差变为相对误差。

2.2实证过程

2.2.1单位根检验对于所选取的时间序列数据,首先考虑的就是其平稳性问题,若把非平稳时间序列当作平稳时间序列进行回归,就会出现“伪回归”现象,回归结果变得不可靠。统计学中常用的检验序列平稳性的方法为单位根检验法,下表1为各变量进行ADF单位根检验的结果。由上表数据可知,经过一阶差分后,两个变量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能够拒绝原假设,接受备选假设,即ΔLNCE和ΔLNCL为平稳序列,表明原序列是一阶单整序列,记作I(1)。

2.2.2协整检验两个时间序列变量都为同阶单整,可以对它们进行协整检验,协整关系主要用来说明时间序列变量间是否存在长期稳定的关系。先以LNCL为自变量,LNCE为因变量做OLS回归得到方程,再对其残差序列进行单位根检验,ADF检验的结果如下表2所示。由此可知残差序列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不存在单位根,为平稳序列,说明回归结果不是“伪回归”,序列LNCE和LNCL之间存在(1,1)阶协整关系,即两变量之间存在长期稳定的均衡关系。

2.2.3向量自回归模型分析协整分析的结果说明消费信贷与消费支出之间具有长期稳定的静态关系,为了研究两者之间的动态关系以及各变量滞后期所带来的具体影响强度,我们利用ΔLNCE,ΔLNCL两个平稳序列作为内生变量,建立VAR模型进行分析。依据AIC和SC准则取最小值,经过反复比较,将变量滞后期确定1-3期的值作为内生变量。从(2)(3)式的各系数T统计量看,大部分变量是显著的,有少数变量不显著,这是由于模型各滞后项之间存在多重共线性所致,这种VAR模型中常见的问题并不影响模型的效果,可以忽略不计,不需对模型中的变量进行剔除。模型有2个内生变量,3阶滞后项,共6个单位根,经AR根检验后发现所有根的模的倒数小于1,都位于单位圆内,因此,该模型满足平稳性条件。模型的结果显示,人均消费支出受自身滞后一期的影响很大,从第三期开始,影响逐渐减小。滞后一期的消费信贷对消费支出产生抑制作用,从第二期开始,才产生正向的影响,并且影响程度逐渐增大。符合前文协整检验的结果,说明消费信贷会对消费需求产生长期拉动作用。

2.2.4脉冲图形基于VAR模型的结果,我们建立脉冲响应函数,绘制脉冲响应图,以求直观形象地分析消费信贷与消费支出之间的关系。通过脉冲分析,可以衡量来自随机扰动项的一个标准冲击对内生变量当前和未来取值的影响。横轴表示滞后期数,纵轴表示对冲击的响应程度。从图中可以看出,消费支出(ΔLNCE)对自身的一个标准差信息立刻产生了较强的反映。第一期的响应值达到0.023,前5期的响应程度都较大,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冲击的影响逐渐减小,从第10期开始,消费支出波动趋近于0,受到自身的影响趋于平稳。根据“荆轮效应”的解释,居民的消费不仅受本期绝对收入的影响,还受以前消费水平和消费习惯的影响。所以,本期的消费支出与过去几期的消费支出有较强的关联性。期初,消费支出对消费信贷(ΔLNCL)的扰动做出的响应为负值,在第二期达到负向最大的0.043,从第四期开始转为正值,在第五期达到正向最大值,之后这种响应逐渐减弱,趋于稳定的正向反映。这说明消费信贷在前四期对消费支出会产生微弱的负效应,但在以后较长时期内会形成一种稳定的正向影响。

2.3实证结论分析

2.3.1协整检验的结果分析消费信贷的扩张对消费支出的增加有着长期拉动作用,消费信贷规模扩大1%,会使消费支出增加0.3214%。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不够完善,支出的不确定性大,居民的预防性储蓄较强,而通过消费信贷,居民可以在形成较稳定的消费预期,从而减少预防性储蓄,增加消费支出。但是,相比于发达国家的高刺激作用,我国消费信贷对消费需求的正向影响程度偏低。这是因为我国的消费信贷市场发展水平较低,信贷体制和结构不完善,导致其对消费需求的拉动作用没有充分发挥。

2.3.2VAR模型和脉冲响应图的结果分析消费信贷短期内会对消费需求产生滞后的抑制作用,但从长期来看,消费信贷能有效扩大居民的消费需求。现实生活中确实如此,居民在利用消费信贷完成购房、结婚等大额支出后,会背上还款的压力,期初的一段时间内,大额负债的冲击会使居民变得谨慎,从而增加储蓄,减少近期的消费支出。但是会产生一个长期的正向影响,因为消费信贷助居民提前完成了置业结婚等大额消费,居民为未来特定支出进行储蓄的压力大大减小,消费倾向增加,未来时期的消费支出也随之增加。另一方面,消费信贷的存在,能够减弱居民的流动性约束,实现消费的跨期转移,使得居民的消费行为更具有计划性,将现在和未来的收入结合起来,平滑各期消费支出,提升整体的消费水平。综述所述,继续完善消费信贷市场,扩大消费信贷规模,对于拉动居民消费需求有重要意义。

3促进消费信贷发展的政策建议

3.1大力发展消费信贷,完善信贷体制虽然我国消费信贷近几年保持高速增长的趋势,绝对规模不断扩大,但占GDP的比重仍然偏低。在居民消费需求日益增长的形势下,继续推动消费信贷的发展,显得尤为重要。目前制约我国消费信贷市场健康发展的关键因素是信贷体制的不完善,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的不足:个人征信系统和风险管理体系。加强个人信用体系的建设。我们可以借鉴美国的做法,成立一个专门搜集和保管申请人信用资料的商业信贷报告部门,贷款人通过一定的费用可以从该机构获得申请人的信用资料,这样既能减轻银行系统的调查负担,又保证了信息的全面性和准确性。另外,可以引入国外金融行业普遍采用的“5C个人信用分析模型”即:品德(Character),能力(Capacity),资金(Capital),担保品(Collateral)和商业条件(Conditionofbusiness),结合我国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实际情况,建立适用于我国的个人资信评估模型,以更好的反映个人资信水平。加强信贷资金风险管理。近年来,随着我国消费信贷规模的不断扩大,贷款发生逾期、违约甚至损失的概率也逐步上升,出现信贷风险的主要原因在于商业银行信贷管理机制不健全,信贷管理方法和技术落后,信贷人员风险防范意识欠缺。为此,可以从三个方面完善信贷管理体系:第一,规范信贷操作流程,重点强化贷前调查、贷款审批和贷后管理三个部分的分工和职责。第二,改进信贷管理方法,在坚持财务因素和非财务因素并重的分析原则的基础上,更多地引入定量分析技术,使决策结果更具有科学性和合理性。第三,强化贷款风险意识教育,重视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信贷人员的综合素质。

3.2优化消费信贷的外部环境消费信贷的外部环境和内部体制同等重要,良好的法律担保体系在规范消费信贷市场,扩大消费信贷规模,提高消费信贷的可得性和便利性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优化消费信贷的外部环境。第一,构建消费信贷的法律体系。针对日益繁荣的消费金融市场,有必要尽快制定专门的法律来规范市场参与者的行为,明确借贷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加大对违约行为的惩罚力度,提高失信成本,防止金融欺诈,切实维护消费者和贷款者的权益。除了制定完善的消费信贷法律体系,还应注重提高法律法规的可行性和操作性,立法时不仅要涵盖所有消费贷款业务,还要对特殊的消费信贷品种做出专章规定;对于消费信贷业务开展的每个程序,既有定性又有定量的规定,提高可执行性。第二,进一步完善信贷担保制度。在强化债务人担保为主要方式的同时,加快建立专门的担保机构。由政府主导,通过财政投入和社会融资的方式建立政策性担保机构、消费贷款担保基金,以此形成稳固的担保网络,降低信贷风险。另外,商业银行可以与保险机构合作,开发消费信贷类保险业务,如住房抵押贷款保证保险,汽车贷款履约保证保险,确保商业银行债权的实现,丰富信贷担保的层次,从而促进消费信贷的健康发展。

3.3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稳定消费预期前文的分析表明支出不确定性的存在是制约我国居民消费水平提高的重要因素。在预期收入不变的条件下,出于对养老、医疗、教育等不确定性因素的考虑,居民不得不紧缩当前消费,提前进行储蓄。一直以来,我国社会保障资金占财政支出的比重相对较小,社会保障覆盖面不全、保障力度和保障水平不够,使得居民的预防性储蓄动机较强。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有助于改变居民未来支出的不稳定预期,提高居民的风险承受能力,增强消费信心,从而增加对消费信贷的需求。因此,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障的覆盖面,加大对社会保障的投入,多渠道的筹集社会保障资金,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不仅是缓解居民后顾之忧,改善储蓄率过高的有效方法,也是提高居民消费需求,扩大消费信贷的重要途径。

篇4

住房消费信贷业务涉及银行、承贷人、开发商、评估、公证、保险、产权交易等多个部门和多种行业。目前,我国住房消费信贷规章、制度不完善,给现实工作造成困难。例如,《个人住房担保贷款管理办法》对办理住房贷款时的抵押担保作了明确要求,但实际操作困难:一般是房产抵押。当购房者失去稳定的经济来源而无力还贷时,虽然规定了抵押权人可以拍卖抵押物,但实际操作时,银行不得不考虑可能引发的社会问题而难以付诸行动。此外,我国缺乏成熟的住房价值评估机构和完善的拍卖转让机构,处理抵押房产更为困难,最终导致银行资产质量严重下降。

当前,个人住房消费信贷业务存在贷款品种单一、期限短、额度低、借贷手续繁杂等问题。各大商业银行的住房信贷基本实行固定利率等额偿还方式,无法满足不同收入和不同偏好的居民需求。贷款期限在实际操作中多在10年以下,且按规定贷款者必须在贷款银行存足相当于房价30%以上存款,造成居民还贷负担过重,更限制了中低收入者贷款买房。此外,借贷手续繁杂,涉及多个部门,使承贷者苦不堪言,也使消费信贷者望而却步。

住房信贷资金融资渠道过窄,住房抵押贷款二级市场尚未形成。我国各商业银行住房信贷资金主要来源于居民储蓄存款,不确定性高、流动性大,缺乏稳定的长期资金来源。

我国住房消费信贷中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是零售式贷款,贷款对象是分散的居民个人,银行较难对借款人的真实资信状况作出准确的判断,信用风险较大;抵押物价格机制尚未建立,贷款易受抵押物市价下跌的影响,同时住房市场不完善,抵押物的处置没有保障,导致市场风险较大。目前这种贷款缺乏政府担保、保险制度以及抵押贷款二级市场的配套,贷款人债权不能转移、又导致住房消费信贷流动性风险大。

住房消费信贷发展的对策研究

必须改变现有商业银行贷款资金来源主要依赖居民储蓄存款的做法,大力发展住房产业投资基金、住房债券、房地产开发债券、房地产投资信托等融资工具,将金融市场与资本市场结合起来。同时,借鉴国外经验,引导保险基金、养老基金、共同基金等大规模稳定的长期信贷资金进入住房金融市场。另外,应根据不同贷款群体的多样化需求,推出可变利率抵押贷款、递增递减还款等多种贷款种类。

尽快建立统一的面向全社会的个人信用体系,实行存款实名制,每个人只能用自己的实名在一个银行拥有一个帐号,从而为确定居民实际收入水平、确认消费者贷款资格奠定基础;建立个人信用调查与评价的专业中介机构;建立网络化信用消费管理体系,对个人资信状况、信用等级进行全面了解。同时,银行应尽快设立风险预警机制,建立动态统计分析监控体系,加强房地产政策、市场及客户研究,提高风险预警能力;形成定期对一些行业或地区进行预警通报、确定高风险贷款范围的风险预警机制,以便及时采取防范化解风险的对策。

积极稳妥推进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建立住房抵押二级市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及住房金融二级市场的建立,除了需要解决技术层面的问题,更需要政府的扶持与适当的干预。一方面政府应该制定详尽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和引导市场的发展,另一方面是设立若干准政府机构,通过它们的市场活动来影响抵押贷款市场的发展。美国的联邦国民抵押协会、政府国民抵押协会和联邦住房抵押公司等都是政府设立的准政府机构,值得我国借鉴。

完善消费信贷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消费信贷行为。在消费信贷开展较好的西方国家,对消费信贷的每一过程、环节、消费信贷合同的订立、内容,合同的履行、违约及责任处理,都有相应的法律法规予以规范。而我国缺乏此类法律法规,导致消费信贷业务的开展出现了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当前,我国亟需制定《消费信贷法》对消费信贷的主体、对象、程序、方式等作出规定,并配套出台适于实际操作的实施细则,保护消费者和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为银行资金安全、开展社会信用调查及维护个人隐私提供司法保障,使消费信贷走向法制化轨道。

篇5

缺乏理想的社会经济环境

消费者承受能力较弱,限制了消费信贷的规模根据国外消费信贷发展的经验,居民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即承贷能力的大小,是决定其是否负债消费的根本性因素。居民家庭承贷能力越大,消费信贷所能发挥的作用就越明显。虽然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城乡居民收入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相对于住房、汽车等高值商品而言,其现有收入水平还是难以接受。

社会保障制度体制不健全,使消费者对消费信贷仍有疑虑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目前还相当脆弱,尤其是接轨时期变革的社会住房制度、医疗制度、教育制度等改革措施的不断出台,安身之处、子女上学、医疗保健、退休养老等将越来越多地有个人承担,使消费者对消费信贷有疑虑。

社会法律环境不规范完善的法律对于保护消费信贷各方,特别是信用消费者的正当权益至关重要。世界上消费信贷业务开展得较好的国家都有一套专门的完善的法律体系,如美国颁布有《统一消费信贷法典》、《真实贷款法》、《公正信用法》、《信用机会公平法》等法律来规范消费信贷双方的行为。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至今仍未制定消费信贷方面的专门法律、法规,因无法可依,在目前业务操作上存在不少问题,严重制约了消费信贷的发展。

运行机制不健全及业务操作不规范

个人信用机制个人信用机制是国家监督、管理和保障个人信用活动正常开展的一套规章制度和运作模式。目前我国完整的个人信用机制尚未健全,银行获取信息的渠道不畅通,获取的信息不准确、不全面,且成本高,这都无形加大了消费信贷的风险程度。

消费贷款担保机制实行消费信贷往往要求消费者提供担保,担保是还款的第二来源,担保是否真实有效,直接关系到消费贷款风险的大小。但我国现行的《担保法》只有生产性信贷规范,没有针对消费信贷的相关规定,致使许多消费者在申请消费信贷时难以提供借款人要求的担保而无法获取贷款。

消费信贷风险防范和转移机制不成熟当前消费信贷的一个突出现象是,除住房贷款外,其他各种消费信贷的贷期均较短,首期付款比例较大。这是因为贷款的银行承担的风险较高。在“效益性、安全性和流动性”的经营原则下,不可能不做出严格的要求。形成这种状况的原因在于缺乏消费信贷风险的防范机制。同时,我国的贷款安全保障制度,如办中低收入阶层提供的政府担保,保险公司提供的信用保险担保尚未健全,致使银行的贷款风险不能有效地转移和分担。在这种情况下,银行不得不提高贷款的“门槛”,以达到自我防范风险的目的,这就使得许多消费贷款的条款设置与消费者的愿望大相径庭,限制了消费者信贷的使用。

传统消费观念的制约

长期以来,受短缺经济的影响,我国绝大部分消费者仍然抱有传统的消费观念。“先入为主”、“无债一身轻”等观念仍然是统治消费领域和消费信贷领域的主导思想,现代消费理论和消费观念还没有深入到广大消费者心中,更谈不上成为广大消费者的自觉行为。消费观念不更新,传统消费观念不破除,消费信贷市场将很难有所发展。

发展我国消费信贷的主要措施

为消费信贷的发展营造一个理想的社会经济环境

发展消费信贷,重要的是优化社会经济环境。一是优化政策环境,要调整国家的收入分配政策,抑制贫福差距的扩大,使社会公众的收入稳定在一个大体平衡的水平;要调整消费体系,取消限制消费的政策,出台鼓励消费的政策;要完善社会保障政策,使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规范化。二是优化金融环境,要改善中央银行的金融监管方式,使中央银行的金融监管有利于商业银行消费信贷的发展;要制定灵活的利率政策,使商业银行消费信贷的产品价格增大调整的空间与弹性;要完善消费信贷的发展。三是优化法制环境,借鉴西方发达国家发展消费信贷的经验,建立健全我国消费信贷的法律法规体系,营造有利于消费信贷发展的良好法制环境。

健全和完善消费贷款担保机制

消费信贷与保险业务相结合英国的银行在提供新建房屋抵押贷款时,都要求申请人参加人寿保险和房屋保险,以保证其死亡之后有足够的资金偿还贷款。我们亦可开展以保险公司的合作,推出寿险、财产险、信用险三者合一的新险种,使银行、保险公司、借款人三方受益,以此推动消费信贷的发展。

加强与开发商、经销商的合作在香港的房屋按揭贷款中,房屋开发商是借款人的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这样不仅降低了风险,而且还可按照固定模式批量处理贷款,简化了手续,降低了成本。

建立消费信贷担保基金公司由政府部门出资筹建信贷担保公司,专门为消费信贷,尤其是长期消费信贷提供担保。

建立个人信用法律制度

根据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消费信贷业务的推广必须以个人资信判断为基础,因此建立完善的个人信用法律制度,也就成为现阶段我国消费信贷急待解决的一项重要工作。

首先,树立个人信用观念。第二,建立个人信用调查和评估机构。第三,推广信用卡的使用范围,使信用卡成为每个具有行为能力公民的个人信息记录,以形成个人信用档案的基础;然后结合存款实名制,建立以信用卡为核心的个人信用总帐户。

推动消费者消费观念的转变

发展消费信贷并不仅仅是银行增加一个信贷业务品种,要把它提高到促进国民经济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高度来认识。目前在很多家庭的消费观念中,对购买住房、子女读书、儿女婚嫁等消费支出,还是依赖自身几年或几十年的积蓄,这种先积蓄,后消费的观念已落后于现代经济生活。因此,要增加人们的金融意识和信用观念,合理确定人们收入与消费的组合方式,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消费观念、消费方式和消费行为,使人们运用消费信贷等多种手段享受更好的生活安排和生活质量。

参考资料:

1.谢渡扬.略论我国消费信贷的发展.《金融研究》.2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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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强化政府的引导作用,积极引导人们树立新的消费观念。要积极鼓励人们敢于消费,提高消费水平和消费质量。在消费需求不足的情况下,提倡适度负债消费就显得十分重要。因此,政府要积极引导,舆论上要正面宣传,引导居民转变"无债一身轻"的消费观念,从无债消费转变为适度负债消费,逐步提高居民的消费信用水平;并根据消费市场的特点,对消费信贷的政策导向、市场导向和基本操作知识进行多渠道、全方位的宣传,不断增强居民的消费信心,使消费信贷的好处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其次,要推广积极的消费和收入分配政策,适当增加居民收入,提高消费者的经济承受能力。消费是收入的函数,要扩大消费需求,必须增加居民的收入,实行积极的消费和收入分配政策。目前,我国居民有10万多亿元储蓄存款,提高消费率是有潜力的,关键是要有与之配套的政策措施。

最后,要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降低居民支出预期。西方国家社会保障制度健全,居民没有后顾之忧,是个人消费信贷得以迅速发展的原因。我国消费需求长期不足与人们的收入与支出预期不稳定有关。所以,建立商业性和强制性相结合的社会保障统筹体系是解决为一问题的关键。

二、商业银行要加快发展消费信贷业务

首先,要转变经营思路,把发展消费信贷提高到调整信贷资产结构的战略高度。银行的决策者,应当深刻的认识到消费信贷作为新一轮银行业务竞争焦点和银行业务新的增长点,具有十分广阔的市场前景,在银行的整体业务中应当进行科学的定位并从战略高度加以发展。从整体思路上,既要有中长期的发展规划,又要确定近期的业务拓展重点;既要积极推进消费信贷业务的发展,又要规范管理,完善有关制度,加强风险防范。

其次,要从体制上创造消费贷款业务发展的宽松环境。商业银行要取得消费信贷的发展,必须调整经营管理体制,从组织、人员、制度等各方面为消费信贷业务的推广创造条件。一是要组建独立性、专业性的消费贷款经营机构,专门研究、推进消费贷款业务的营销工作,如建立金融超市、个人贷款事务中心、汽车按揭贷款中心等,为消费者提供贷款咨询、受理、审查、审批、发放的一站式服务,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简化贷款审批程序,缩短管理半径,建立起市场反应敏捷、运作高效快捷、前后台协调配合、上下级行高效联动的消费贷款运行体系。二是实行个人客户经理制。随时了解客户的现时需求,分析预测其未来需求,研究满足其各种需求的办法,以客户需求为开拓动力和工作规划的依据,并负责向客户宣传、推销本行的新产品。个人客户经理制应向单柜单人制服务方向发展,即客户只需面对一位客户经理,即可得到所有问题的答复和各种消费信贷服务的环节和时间,避免因贷款手续和效率问题把一部分消费者的需求拒在门外。三是完善个人信贷管理机制,创造宽松的政策环境。如从信贷授权上要明确并增加对消费信贷营销机构的授权额度,对超授权贷款实行审批人审批制,建立消费信贷审批制,建立消费信贷审批的"绿色通道";在贷款规模上,对质量高、风险小的消费贷款可以考虑取消个贷中心规模限制,报告期末根据实际投放金额追加核定贷款规模。四是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在考核方面,要突出利润指标,让创利多的分支行投入更多的资源发展个人消费信贷业务,实现良性发展;而不良资产清收工作应以处罚责任人为主要手段,不要作为全行性的考核指标。在分配机制上,必须建立稳定的分配制度,弱化人治因素,减少费用分配的随意性,使"做大蛋糕"者,能分得更多的"蛋糕",使各分支行更加重视通过拓展个人信贷业务提高经营效益,而从中受益的员工也会主动做好公关、配合。在激励机制方面,必须将个人消费信贷业务拓展业绩与客户经理、产品经理、员工的收入直接挂钩,建立一整套激励办法。五是完善培训教育机制。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拓展与员工的业务素质息息相关,而业务素质的高低又与培训方式密切相关。对在一线经常与顾客直接打交道的员工,业务培训方式应该多样化、实战化,应创造更多的机会让员工跟班学习,使每个员工对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处理流程有具体的了解,利于宣传促销。应建立制度化的调岗制度,让员工有机会接触更多的业务,既培养视野开阔的多面手人才,又可以从中发掘在个人消费信贷业务方面有专长的员工,安排到适合的岗位。

第三,要制订有效的消费信贷业务营销方案,加强市场营销。一是要切实建立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为客户提供差别化服务。必须从了解、分析、研究客户开始,细分客户的不同群体,建立起按照具体分类客户提供特殊化专门服务的服务方式。消费贷款营销人员要提出不同贷款偿还期、利率、贷款方式的建议,并尝试与客户一起制定在考虑客户其他负债的情况下,能适合目前及目标家庭收入的偿付计划。二是对新业务品种的推出,应根据每种业务及目标市场的不同特点,从宣传规划、促销渠道、促销手段、效果考核等各方面制订有针对性的营销方案。要重视利用新闻媒体、电脑网络信息等渠道,并充分发挥电话银行、网上银行在消费信贷业务营销中的应用,同时要注重通过贷款特约商户、经销商的销售网络进行消费信贷业务宣传。三是消费信贷应有重点、有策略地主动营销。营销体制成功的核心和关键在于是否能够及时捕捉信息,并有专人负责落实处理,牢牢抓住商机,不能留空档。要区分不同的客户分别采取不同的营销措施:对个人客户,因面广量大,应根据业务发展进行利益分配,采取有效的激励措施,以调动各营业网点的积极性,对所辖区域个人客户进行主动拜访,宣传产品、了解需求、建立联系;对集团性、收入稳定的客户,如公务员、电信、新闻、大专院校等单位客户,应由个贷中心列出公关名单,负责重点联系,争取消费信贷业务的批量性营销和办理。四是营销过程中应重各业务品种相结合、各相关部门相配合,形成银行业务经营部门在与客户接触过程中,应当就银行所有业务品种进行整体营销,并根据客户的需求将有关信息及时反馈有关部门,以促进各项业务的整体发展。

第四,要进行新产品创新与现有业务品种的整合并重,开发建立多层次消费信贷品种体系。应根据居民的不同贷款要求,以及不同商品和不同消费者阶层的特点,为不同客户群"量身定做"能满足其个性化、特殊化需求的个人信贷业务产品,建立多层次的消费信贷品种体系,拓宽消费信贷领域。一是加快新产品创新的频度和效率,除提供家用住房、汽车等高价值商品的消费信贷外,还应不断开发提供家用电器、通讯设备、教育、旅游、婚庆、医疗、高档家具、健身器材等消费品的消费信贷,使居民能够根据自己的消费意愿有选择性地购买消费信贷。二是加强对现有业务品种的整合,包括尽快完善各有关管理办法,简化贷款手续,形成切实适应客户需求、高效便捷的贷款操作流程;推出组合性消费信贷业务品种,如住房与住房装修组合、住房与耐用消费品组合等,通过组合消费信贷最大程度地满足消费者的消费需求。

最后要努力探索多种形式的消费信贷的经营策略。针对目前消费信贷需求不旺的现实,为适应消费信贷业务发展的需要,应当努力探索行之有效消费信贷的经营策略及其创新。各商业银行可以根据消费信贷的业务特点,针对不同的消费信贷品种和贷款对象,在利率、期限、还款方式等方面,向消费者提供多种选择。

三、全社会要建立有效的消费信贷风险防范机制

首先,要建立社会化的个人信用制度体系。社会化的个人信用制度的建立是顺利拓展消费信贷业务的必要基础条件,也是有效防范消费信贷风险的一项重要措施。个人信用制度体系包括个人信用登记、个人信用评估、个人信用风险预警、个人信用风险管理及个人信用风险规避等多项制度。当前我国应从如下方面入手,致力于建设社会化的个人信用制度体系。一是逐步建立个人资信档案登记制度。个人资信档案的建立是建立个人信用制度的基础工作,在个人信用制度还不完善的情况下各有关金融机构要先从银行信用记录做起,对每一位消费贷款客户建立个人档案,登录包括个人收入、居住、婚姻、财产、职业及其他基本情况、贷款和担保情况、还款记录等信息作为历史资料留存,还应包括有关金融机构和专门的资信评估机构对其调查核实的补充材料。目前,应当以现有信用卡持卡人的信用资料为基础,建立个人基本账户,同时结合对持卡人的资信调查,初步建立起小范围的资信档案,并在实践过程中逐步完善,最终形成个人信用的完整动态记录。二是建立并完善个人信用评估制度。个人信用评估,是在建立个人信用档案的基础上,对每一位客户的授信内容进行科学、准确的信用风险评级,为消费信贷的决策提供依据。这就要求我们研究并完善消费信贷信用分析技术,其核心是全社会统一的、硬性的消费信贷准则,同时,以此为基础,建立消费者信用的评价指标体系。三是建立个人资信的调查制度。要有意识地培育和扶植提供个人信用信息服务的社会中介机构。银行可以通过向这些机构进一步了解消费者的信用状况,来决定是否可以提供信贷,并会将信用记录差或是没有记录的个人列入拒绝往来的客户名单。四是建立个人破产制度。个人破产制度是个人信用制度的一个重要内容,要详细规定申请破产的条件,破产后消费者的资产处理办法、债务偿还及免除办法以及相应的惩罚措施。其核心是当消费者确实不能偿还到期债务的时候,只应承担有限责任而不必承担无限责任。通过申请破产,消费者可以在不影响其工作和家庭生活的情况下终结其债务关系。对社会而言,它起到一种"减震"作用,既减轻了消费信贷债务过重给社会带来的影响,又保障了消费信贷的健康发展。

其次,政府积极参与,建立消费信贷担保体系。目前我国消费信贷业务的担保主要有抵押、质押、第三方保证和抵押(质押)加保证四种方式,在实际操作这些担保形式对消费信贷的健康发展存在着较多的阻碍作用。从而使担保成为了消费信贷发展的"瓶颈"。政府的介入是突破担保"瓶颈"的有效措施。不少发达国家的政府在本国消费信贷的发展中都扮演了重要角色。20世纪30年代的世界经济危机后,美国政府介入了住房抵押贷款市场。先后成立了联邦住房管理局(FHA)和退伍军人管理局(VA),给住房抵押贷款提供相应的保险和保证。这两家机构的成立,消除了提供抵押贷款的金融机构的不安全感,增强了它们在一级市场的信心,从而推动了消费信贷的发展,使众多的中低收入的家庭获得子住房抵押贷款,拥有了自己的住房。我们可以借鉴他们的经验,建立专门对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抵押贷款提供担保。此外,也可考虑由政府部门出资或参股,建立担保基金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担保基金公司,专门为消费信贷,尤其是期限较长的消费信贷提供担保,以解决当前消费信贷发展中存在的担保问题。

参考文献:

1.林晓楠:《消费信贷对消费需求的影响效应分析》,[J]载《财贸经济》2006年11月。

2.国家统计局课题组:《如何实现经济增长向消费拉动为主的转变》,[J]载《统计研究》2007年3月。

3.贺英:《对美国个人消费信用制度的考察》,[J]载《上海金融学报》,1998年4月。

4.韩科智:《论消费需求与消费信贷》,[J]载《开发研究》2000年4月。

6.张启富、林朝霞:《我国个人消费信贷问题分析与对策思索》,[J]载《经济界》2002年4月。

7.王桂敏:《论消费信贷的条件》",[J]载《东北财经大学学报》2003年5月。

篇7

1、长期以来资源配置的不合理造成了供求结构上的不平衡。

短缺经济条件下粗放的重复建设、盲目生产,导致不少产品质量差、技术含量低,不符合消费者的潜在需求,加之供给与需求结构上仍然存在着相当程度的脱节,直接阻碍消费需求的增加、结构层次的提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民经济一直保持着较高的增长速度,国内总供给水平大大提高;同时,由于国民经济的结构不合理,盲目扩张,粗放经营,低水平竞争,只求规模不计成本,政府和企业投资缺乏远见,重复建设和过度投资造成成了生产能力的过剩。据统计,我国目前绝大多数商品都处于过剩状态。在社会商品供给总量过剩的同时,一些高技术含量、适销对路、消费者真正需要的商品又供不应求,供给能力的提高受到了长期形成的经济结构的制约。

在社会产品供给总能力过剩的情况下,一些产业内部结构不合理,应该集中的行业集中程度不高,可以分散经营、适合竞争的行业又由国家垄断,造成部分行业产品价格偏低,不足以补偿其生产成本,而另一部分行业产品价格偏高,消费者负担能力不足。

2、居民收入下降,收入预期过低,消费预期增高。

由于近年来我国国民经济处于调整的时期,国有企业经济效益下降,企业职工收入下降,一部分国有企业职工下岗,国家机关人员分流,造成这些人员的收入大幅度下降,加之农产品价格下跌,乡镇企业发展处于低谷,农民收入也呈下降趋势。城镇居民人均实际收增长已从1993年的9.5%下降为1997年的3.4%,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1997年仅为4.6%,而1996年则为9%。伴随着收入水平下降的是收入级差的扩大。公款消费、公款私存、国有资产流失以及住房、医疗、教育制度改革的不完善造成了城镇居民名义和实际收入差距拉大,城镇居民中明显出现了收入阶层,高收入与低收入阶层之间的差距日益扩大。城镇居民收入差距拉大的同时城乡差别也在不断扩大,农民近几年收入增幅明显放慢,而这种情况是在国家高度重视农民利益,下大力气减轻农民负担,投入大量财力维护农民利益的前提下出现的。

在城乡居民即期收入下降的同时,人们的收入预期也呈下降态势,由于预期未来的收入下降,人们通常采取预防性措施。首先是紧缩预算,减少即期消费,减少奢侈性消费,只维持基本的生活必需消费;其次是减少或推迟非必要的消费支出,具体表现为居民储蓄倾向持续居高不下,消费倾向呈下降趋势且难以改变。

近年来,我国直接关系到城镇居民切身利益的改革措施较多,如就业制度、退休制度、医疗制度、住房制度和教育制度等各项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使消费者对未来支出的确定性、依赖性心理演变为不确定性心理,居民为了防范未来的支付风险也减少了即期的消费。

3、目前市场上无消费热点,居民多有持币待购心理。

一年多来,我国出现了通货紧缩的现象,物价水平持续下降,居民普遍认为物价有可能进一步回落,因此目前居民的消费预期心理表现为持币待购心理。居民的消费预期心理是指消费主体在对市场和经济状况作出判断下的消费倾向的变化。其主要动向是:在即期市场活跃、收入变动不大或下降、价格下滑的情况下,消费就倾向于等待和观望。并且,消费心理具有强烈的从众倾向,当社会上一部分消费表现出某种消费行为时,就会强烈地带动其他消费者的模仿行为。

通过二十年来的改革开放,我国部分居民实际生活水平已达到小康水平,居民消费结构发生了一系列变化,主要表现在需求由低档向高档转变,由单一型向多样化转变,由单纯的物质消费向精神消费方面转变。而市场上商品的供给与需求结构之间存在着差距,居民希望购买的消费品要么供给不足,难以买到,要么价格过高,难以承受。城镇居民对生活基本品的需求趋于饱和,下一步的消费目标是住房和汽车,但由于收入水平及传统分配体制的问题,居民的购买力还难以满足其需要。农民的收入水平不普遍偏低,支付能力明显不足。

二、大力发展消费信贷是扩大内需的有效途径扩大内需是今年宏观调控的重要任务。扩大国内需求,理论上讲可以从扩大投资需求和消费需求入手。然而去年通过积极的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虽然有效的扩张投资需求,但是并没有引起消费需求的扩张,投资需求拉动消费需求的传导机制受到阻碍。笔者认为消费需求能否随投资需求的扩张而相应扩张是当前我国宏观调控需要解决的问题。因为投资需求是中间需求,扩大投资需求最终还是要由消费需求来实现,只有消费需求才是经济增长真正持久的拉动力量。去年一些改革措施出台,改变了消费者的收入预期和支出预期,消费倾向明显减弱,使政府扩大投资的政策效果打了折扣。因此,目前应采取有效措施,刺激消费需求的增长。根据我国现阶段经济发展和消费结构状况,我认为大力发展消费信贷是支持需求扩张的有效手段。

从现实状况看,经过改革开放以来的快速发展和近10年积累准备,我国居民的消费已经开始进入“住”和“行”为主要内容的消费结构升级阶段。但由于我国消费信贷的发展水平已严重落后于生产信贷的发展水平,居民消费几乎是建立在自我积累的基础上。居民在实现购买前的积蓄时间太长,就会出现生产能力与消费能力之间的巨大差距,由此造成生产能力过剩。据统计,仅1992年各家银行发放房地产生产贷款达8000亿元,至1998年加上利息,各家银行未收回的贷款本息共达1万亿元之多。因此,只有加速发展消费信贷,逐步把居民的自我积累型滞后消费转变为有信用支持型适度超前消费,才能在发达的生产信用与发达的消费信用之间达到均衡,才能充分发挥消费需求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

从我国居民收入层次的判别,不同地区及城市居民消费结构,消费市场潜力及市场容量的特点来看,应通过消费信贷支持住房、汽车、大件耐用消费品和教育(子女教育、个人职业终身教育)的发展,使其尽快成为消费热点和新的经济增长点。

首先,城镇居民开始具有消费信用基础。到1998年底我国城市居民储蓄达到5万亿元,手持现金6000亿元,外币存款300亿美元,居民共有金融资产达到6万亿之多。1997年我国居民人均收入已达4377元,人均储蓄8581元,户均金融资产在4万元左右,不少城镇居民已经存在住房、汽车、大件耐用消费品和教育(子女教育、个人职业终身教育)千元、万元、十万元级潜在消费结构。

其次,从住宅、汽车业在生产和消费的关系来看,不仅其自身的产业关联度较大,而且两者从生产到消费的联系也是十分紧密的。住宅产业的发展将使城区扩大并向郊区扩展,而住宅与工作地点的远离又会使居民对汽车的需求的增加。同样,居民拥有汽车之后,对远离城区住宅的需求将大量增加,这样反过来又可以促进城郊住宅业的发展。另外,去年我国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其中用于公路建设的投资计划达1800亿元,而公路建设的回报靠的是汽车量的增加,因此,公路建设与汽车的应是同步的。显然,我们把住宅和汽车作为消费信贷的重点,既是保证投资需求与消费需求协调的需要,也是提高经济增长质量以及保持经济长期快速发展的需要。

再次,把教育作为消费信贷的重点是因为我国是穷国办大教育,经费不足是主要问题。我国民间具有不惜财力办教育的传统,发展民间投资用于教育是一条可行的途径。发展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是吸引民间投资的主要途径,政府应提供便于民间投资教育的政策环境,总理关于发展高等教育的讲话为启动民间投资教育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契机。高等教育作为一种十万元级的投资项目对于国内居民来说通过储蓄来支付是困难的,需要消费信贷予以必要的支撑,从而为消费信贷在我国的发展提供的有利条件。

三、发展消费信贷的具体途径由于体制和认识等原因,我国消费信贷长期严重滞后于生产信贷,消费信贷基本上处于探索起步阶段。因此,大力发展消费信贷,必须营造一个有利于消费信贷发展的政策环境。笔者认为,消费信贷的发展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1、切实提高中下收入居民的实际收入水平。

居民的消费主要是由居民的即期收入水平决定的,即期收入水平有助于消费水平的提高;中下收入居民的消费倾向高于高收入居民的消费倾向,切实提高中下收入居民的实际收入水平可以直接提高国内消费水平。未来两年内,实际消费可能继续受居民收入增势减缓和职工下岗待业的影响持续走低。因此,国家在收入政策上要采取有利措施提高公务员工资、下岗职工生活保障和社会救济金,同时在分配政策上要进一步缩小收差距,加快和健全社会保障体系,让居民有钱敢花,从而改变居民的收入和消费预期,以刺激消费的合理增长。

2、进一步降低利率水平,降低贴现率,促进利率市场化进程。

居民的消费信贷受利率水平的直接影响,消费信贷必须是在低利率的环境下形成,目前经过七次降息,具有标志性的一年期存款利率由1995年的10.98%降为2.25%,一年期贷款利率由12.06%降为5.85%.为了刺激消费和消费信贷应进一步降低利率水平,从而支持居民适度超前消费;降低贴现率便于形成灵活的市场化的信贷结构。

3、形成居民信用评估体系。

目前,居民信用评估体系尤其是消费信用评估体系基本没有形成,而居民信用评估体系是消费信贷的基础,因此建立消费信用评估体系就显得必要而迫切……笔者认为消费信用评估体系的培育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通过国家信用的转移使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职工的个人信用产生。建议具体由所属单位人事部门和同级财政部门利用个人档案和组织考察对个人进行信用评级,提供相应信用担保;同时银行部门提供手续费给提供担保的同级财政部门建立信用担保损失准备,所属单位也要负信用担保损失责任,从义务和利益的关系上建立银行、财政、单位、个人之间的信用框架,由此作为居民信用评估体系的突破点。

2)发展民间信用评估体系。成立民间信用评估机构以及银行系统联合成立银行信用评估机构,由中国人民银行具体进行政策指导。

3)发展民间信用保障体系。居民在使用个人信用时,应由实物保障升华为法律法规保障、个人信誉保障和国家信誉保障。由国家立法建立一整套完备的法律体系对发展民间信用保障体系作出具体规定,明确处罚和偿还程序4)简化居民使用个人信用进行消费信贷时的审批手续。简化审批手续有利于居民经常使用消费信贷。目前各专业银行和商业银行推出的住房和汽车信贷手续繁琐,办理时间长,并且要提供本银行大额定期存单或抵押品,即使条件符合,也要多次往返办理,尤其大件耐用消费品信贷为甚。

篇8

【关键词】旅游消费信贷商业银行个人征信信用卡

近年来,我国商业银行个人消费信贷业务发展迅猛,旅游消费信贷也应运而生,它是旅游者向银行借款用于个人旅游消费的一种信用消费形式。据统计,2006年中国国内旅游人数超过13.8亿人次,全年旅游总收入达到8800多亿元人民币。在此形势下,商业银行积极拓展新业务,大力发展旅游消费信贷业务对我国金融业和旅游业都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自1999年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个人消费信贷的指导意见》以来,我国银行业开展了多种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然而目前我国开展旅游消费信贷业务的银行却不多,即使有些银行开办了这一业务,也是发展得极其缓慢。据了解,较早推出旅游贷款业务的中国工商银行已经不提供单独的旅游贷款服务,将旅游贷款与其他一些品种贷款一并归入个人综合消费贷款。此外,2005年中国农业银行叫停了包括旅游贷款业务在内的5类个人贷款业务。西方国家的成功实践证明,旅游消费信贷能够实现银行、消费者和旅游业“三赢”,在我国却没有形成应有的热潮,针对其原因和我国今后大力发展旅游消费信贷的对策,本文进行了探讨。

一、我国个人旅游消费信贷发展制约因素分析

1、旅游信贷消费主体

(1)传统消费观念的制约。从消费者心理角度分析,中国目前的消费水平和消费观念,还没有达到使旅游贷款蓬勃发展的状况,这种情况的转变需要多方面、长时间的努力。贷款旅游与贷款购房、买车相比,所不同的是,我国的消费者认为后二者与日常生活密不可分,是生活必需品,而前者是一种奢侈消费。因此,消费者愿意贷款购买必需品,而不愿意去贷款享受奢侈而徒增负担。少数能够接受旅游贷款这一观念的人又普遍收入较高,不需要借钱旅游。

(2)消费者收支预期不确定。我国正处于社会结构和经济结构大调整时期,不合理的就业制度、福利制度等旧的体制正在消失,但社会保险制度、失业保险制度、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新的体制尚未完全建立和到位,人们对于未来的收入、支出缺乏准确的预期,产生和增加了对未来的担忧。另外,购房、子女教育、医疗数额较大的支出,需要消耗数年甚至数十年的积累。正是对未来收支预期的不确定,消费者会选择将省下的钱存入银行,以防万一,而不是贷款旅游了。

2、旅游信贷消费提供者

(1)利益驱动乏力。商业银行作为企业,当然应该追求企业利益最大化,所以商业银行往往青睐盈利较大的信贷项目,普遍对金额较小的旅游消费信贷业务积极性不高。业务量小且风险难以控制,是商业银行慎重发展旅游消费信贷的主要原因。

(2)信贷申办程序过于复杂。目前的消费信贷中,商业银行既是消费受理方,又是授信方,独资承担了信贷消费的资金压力和风险,这就制约了信贷消费的进一步发展。贷款银行为了减少风险,必然以苛刻的信贷条件要求贷款人履行繁杂的贷款手续。而旅游信贷的需求往往是突发性的,烦琐复杂的信贷申办程序必然影响贷款方和借款方的积极性。对每笔贷款,银行要求出具的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很多;贷几千元有的甚至还要提供担保、办理抵押、评估等手续。繁琐的手续造成较长的申请周期(至少10天),此时,消费者可能尚未确定是否出游或出游的具体线路,当然不可能去申请旅游贷款。这种过于复杂的信贷申办程序严重制约了消费者的信贷热情。

(3)旅游信贷消费的环境。信用机制不健全,信用丧失是我国社会的最大浪费。商业银行虽然吸纳了大量储蓄,占有大量闲置资金,但却不敢轻易贷给个人,即使要贷也只能通过担保、强化申请审批程序等措施,从而达到防范和降低风险的目的。旅游分期付款可以让很多暂时没有很好的经济基础、却对旅游有需求的人进入旅游消费的行列,但是在信用机制严重缺失的情况下,这个业务在风险控制上存在很大的难度。旅游作为无形的服务类消费品,在抵押上没有完善的保障。房子或者家电是有形的消费品,如果贷款者还不起贷款,可以收回房产或者家电来弥补或降低风险。但在旅游产品的消费过程中,银行却没有办法用物质的形式降低风险。

二、培育和发展我国个人旅游消费信贷的对策思考

要使旅游消费信贷在我国真正发展起来,除了制订与信贷消费相关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担保、评估、保险、公证等一系列制度外,针对旅游消费信贷的实际情况,提出以下几个方面建议:

1、正确选取旅游消费信贷的市场定位

首先需要考虑的是目标消费人群。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支撑市场的主体是中等收入阶层。所以,在旅游信贷消费对象的选择和拓展上,应将中等收入阶层和有较高消费预期的青年消费群体作为我国旅游信贷消费的主体,着力启动他们的消费信贷活动,并根据他们的经济承受能力和消费倾向来制定相应的配套措施。其次需要考虑的是旅游消费的类型定位,应该着重从境外旅游入手。中国人外出旅游的兴趣与日俱增,但人们的实际收入水平相对于出境旅游的食、住、行、游、购、娱六大要素的开支来说,存在一定的差距。利用旅游消费信贷,实行分期付款,是一种很好的平衡手段。

2、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消费者对未来收入的预期

消费者未来收入预期越高,其消费信贷承贷信心就越强。自上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由个人负担的支出范围急剧扩大。居民支出的不确定因素和心理压力随之增加,进一步导致了消费意愿下降、储蓄意愿增强,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消费信贷的发展。因此,政府应加快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和完善,使劳动保险、医疗、住房、养老、教育等制度改革尽快明确和定型,解除消费者的后顾之忧,稳定和改善消费者对未来的预期,使他们可以自然地借助消费信贷的方式,满足当前的需要,从而推动个人旅游消费信贷的健康发展。

3、更新银行的经营理念

银行要认识到个人旅游消费信贷必将成为业内竞争的一个领域。银行要加强旅游消费信贷的宣传营销工作。旅游信贷刚刚起步,银行方面宣传甚少,众多旅游消费者对信贷消费知之甚少。银行可以与旅游部门联手推动,加大信用消费的宣传力度,使人们逐步认识、了解、接受旅游信贷消费。政府、金融机构、旅游企业和媒体要加大旅游消费信贷的宣传力度,普及信贷消费知识。应正确引导一些人特别是青年人,培养正确的消费倾向;引导青年人消费结构的转变,多在购书和游历增长知识,这对于提高青年人的整体素质大有裨益,同时也给社会创造一个良好的消费环境和氛围。

4、简化银行信贷手续

银行应扩大营业服务网点,加强员工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服务质量,完善售后服务体系,健全信贷产品质量保障机制,在风险防范的前提下尽可能简化信贷手续,让大多数有偿还能力的消费者感到旅游消费信贷手续方便。目前,银行可以大力发展旅游信用卡消费。信用卡在一定时期内可以多次透支,不受时间、地点、支付对象的限制,具有“一次授信,循环使用”的特点,是其他信用方式不可替代的。据了解,信用卡分期支付旅游费用的业务现在已经开始逐渐在一些商业银行中展开。例如,招商银行同全国近百家旅行社合作,全面推出境外游免息分期付款业务,消费者持招行信用卡,无须担保即可申请参加分期付款线路。总之,银行可以在防范风险、考虑自身经济利益的前提下,采取各种简便手段培育和发展个人旅游信贷消费市场。

5、加强协作,建立个人信用等级评价体系

我国现行的个人信用消费是在尚未建立个人征信制度的情况下推行的,银行不得不设置很高的贷款门槛,阻碍了个人消费信贷尤其是旅游消费信贷的增长。因此,必须尽快建立健全个人信用等级评价体系和个人消费信用快速认定系统。可以从如下途径切入:一是个人信用信息收集。根据一套完整的个人信用等级评定办法,进行数据收集,汇集潜在的旅游贷款申请人年龄、职业、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等信息。二是划分个人信用等级。根据不同的指标体系,对个人信用赋予不同的分值,进行量化处理。三是根据前述分析结果决定是否予以贷款和额度大小,建立个人消费信用快速认定系统。目前,仅有上海等少数城市建立了“个人信用联合征信体系”,对居民的个人信用进行评级打分。如果有一套完整的全国联网的个人信用等级评价体系和个人消费信用快速认定系统,对于促进个人旅游消费信贷将大有裨益。

6、发挥旅行社在旅游消费信贷市场中的中介作用

消费者申请旅游贷款希望手续简捷,银行面对的是极其分散的客户,旅行社可以作为旅客和银行的中介机构,可以借鉴汽车经销商发放汽车消费贷款的经验,将过去消费者自己到银行去办理贷款手续变为通过旅行社来办理,可以免去贷款者诸多不便。同时,旅行社担任借贷双方的中介,可以充分利用所掌握的消费者资料,一定程度上帮助控制商业银行贷款的风险。发展旅游信贷消费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各有关部门、旅游企业和金融机构都要密切配合,商业银行应配备必要的信贷消费营销人员和管理人员,多与旅行社和消费者沟通,积极采取措施,充分利用旅行社的中介作用。

三、结论

国内外的实践证明,信贷消费形式的运用与发展,是国民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和消费结构变化的客观要求。个人旅游消费信贷有助于提高我国公民的生活质量,又可以为银行开辟利润来源,提高其市场竞争力,只要商业银行、政府、旅游企业以及社会各界统一认识,共同努力,采取综合措施,我国个人旅游消费信贷一定会有较大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孙从海:消费信用理论研究与经验考察[M],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3.

[2]许金超:大力拓展个人消费贷款业务[J],金融理论与实践,2003(1).

[3]马强:我国居民消费需求不足的成因与对策[J],宏观经济管理,2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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