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30 10:39:24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法学教育论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一)法学课程学习存在的问题
当前,大多数法学课程仍是坚持以教师讲为主,并且只讲授法律理论,围绕教材照本宣科,以法律术语、法律概念、法学理论和法律条文的学习为主,侧重解释法律条文,缺乏实践应用和案例教学。知识讲解概括抽象,脱离实际、脱离生活,不能与法律实践活动紧密结合,理论与实践相脱离。这些做法使得学生在学习法学课程时,往往感到枯燥无味,有时甚至一头雾水,使得学生对法学课程越来越反感,从而降低了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更不要说创新学习了。
(二)法学教育重在实践和运用
高职院校法学课程教学必须与实践工作领域相联系,与学生未来即将从事的法官、检察官、律师、书记员、仲裁员、法律顾问等职业相联系,这样才能有更强的吸引力,做到理论与实践结合,学校与社会结合,课堂与工作岗位结合,才能激发学生学习研究法律知识的兴趣和解决问题的动力。课程设置要符合岗位工作需求,打破学科体系,根据岗位工作内容,合理安排教学课程。法学教育要有训练性,课程教学过程中要有一定的难度和思考空间,让学生动脑子思考,而不是纯粹的背诵式学习法条,促使学生将理论和实践整合起来。
二、教学改革的要求
(一)传统教学模式的不足
受时代和认知的限制,传统教学法已经不能适应现代社会对人才的需要。传统教学是基于教材内容采取讲解的方式传授知识和技能,首要目标是传授知识,其次是培养能力。传统教学通过知识对学生进行评价,看的是分数,但是往往导致“高分低能”的现象,学生在现实中动手操作实践能力较差。传统的法学教学方式是“教师讲、学生听”的教学方法,整个课程是老师主导,主角是老师在课堂中扮演的,学生在教师的引导下被动学习和接收知识。传统教学手段单一落后,基本上还局限于“粉笔加黑板”的模式,教学方法以全盘讲授为主,不利于学生能力的培养和素质的提高。传统的教学模式注重理论教学,导致教学与实际工作要求脱节。传统教育模式下,许多毕业生走出学校走入工作岗位后反映,虽然自己在学校刻苦学习,成绩优异,说起专业知识头头是道,但在工作岗位,却发现自己课堂上学的知识大多用不上,甚至学习的知识落后了,需要重新学习,面对法律案件无从下手,法律专业学生不懂不会法律问题的现象令人尴尬。
(二)项目化教学符合教育改革实践
众所周知,我国教育考试侧重考查学生的记忆力、抽象思维和计算能力等认知方面的能力(这些能力不能说不重要),与之相应的以课堂讲授为主要,课外辅导为辅的形式。传统教学方法,强调靠记忆、抽象思维和计算来完成,掌握书本上的理论知识,这往往导致“高分低能”,不符合素质教育改革发展的实际状况。项目化教学是比较适合高职高专院校学生的学习特点。项目化教学则以职业岗位为基础,以培养掌握工作技能为目标,立足学生为主角的教学格局,重点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将课堂上、书本上的理论知识和实践工作中、职业岗位上的操作应用技能融为一体进行学习,更多地强调了动手操作、实践应用能力的培养,这对高职高专院校学生来说,符合职业教育规律,深受高职院校学生欢迎。
(三)项目化教学有利于提升教师队伍素质
长期以来,教师开展教学的主要方法是围绕教材准备教案和讲稿,课堂上一直采取固定的讲解、提问、讨论、作业和复习的一套程序,内容上以课本知识为主,形式上以教师为主、学生为辅,既不能做到因材施教,教师本身也缺乏创新和激情,甚至有的教师到网上下载一些课件、教案,不管符不符合本门课程和本校实际,就敢到课堂上口若悬河、滔滔不绝,甚至误人子弟。学校对教师素质能力的评价主要参考依据是教师的备课、教案、语言、教学环节等是否合理流畅,教学进度是否符合教学计划和大纲,教学内容是否依据指定教材,教学工具是否合理得当,学生考试成绩是否合格,有时甚至通过听一两次教师的课堂教学来评定成绩。评定教师的业务水平,没有和培养了多少符合岗位需求的学生相挂钩,没有和学生的素质能力提升相挂钩。项目化教学对教师的业务能力有较强和较高的要求,同时具备理论教学与实践操作相结合的能力。吃大锅饭,滥竽充数的教师既没有能力上好一堂项目化课程,更不用说培养符合当前社会需要的复合型专业技术人才了。
三、职业教育的要求
(一)职业教育的目标定位
高职教育是以就业为导向,以专业技能培养为目标。这是职业教育的目标,与此相适应,高职院校课程的教学模式也应以此目标为中心进行改革和创新。在高职法学教育中,拓宽学生的视野、培养逻辑思维能力、提高学生的法律综合素质是现代法学教育的发展趋势。法律相关工作岗位均具有很强的实践性,而目前的法学人才培养重在课程体系,没有从工作岗位出发,致使人才培养目标脱离岗位实际。高职的教育就是为了培养学生的职业能力,采用传统的教学模式很难满足培养目标。
(二)提升学生综合素质能力
法学课程项目化教学对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能力起到了良好的作用:一是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通过各个法学实践项目的设计实施,调研报告的撰写,课程论文的撰写,相关的课件制作,模拟法庭演示等形式,培养学生的检索文献、收集资料、法律应用、论文写作等多方面的专业性综合素质。二是培养了学生团结协作精神。通过项目进行过程中与他人的合作与分工,就个人而言,培养了学生虚心求教、取长补短的优秀品质;就集体而言,培养了学生的团结协作精神、与人交际的能力。三是培养学生的工作能力。通过项目化教学的实施,提高了学生应对复杂的社会的能力,甚至是创新能力,提高了他们利用法律知识解决社会矛盾,从而真正为法学和法律界培养一批合格实用法律工作者。
四、高职院校建设发展要求
(一)高职院校教育教学存在的问题
1.项目化教学所需的师资队伍不健全
目前现有高职高专院校教师队伍结构不合理,未能很好落实专兼职教师合作机制,法学专家进入课程改革团队的没有或者少有,项目实施中的现场指导多由本校教师而非兼职教师担任。专业教师现场指导能力欠缺。因为专业教师缺少实践工作经验和实践操作动手能力。教学过程中不少教师针对项目过程的管理水平有待提高,由于对项目化教学课堂掌控能力和经验欠缺,教学效果大打折扣,造成资源浪费,时间、人员等分配不均。还有一些教师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教学理念,要改变教师“教”、学生“学”的传统教学的模式。教师作为学生学习的组织者、引导者,很多教师没有认识到这一角色定位,对学生自主学习和主导地位认识不够。
2.部分学生对项目化教学不适应
传统“教师讲、学生听”的教学模式,运用新的教学方法时,很多学生都不适应,认为要自己动手的地方太多,完成不了,或者懒得动手。很多学生主导的意识不强,主动动手去做的意识很差。还有学生对项目化教学有滥竽充数的问题。学生对项目化教学缺少必要的角色认同和主观认识,不少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不能很快适应角色转换,不按职业岗位角色来要求自己,“滥竽充数”的现象存在,看别人动手参加。对小组或个人完成工作任务一时难以完成,课后不能及时查找资料,作业完不成,有的工作质量层次不齐,逐渐形成了适应项目化的学生学习日益进步,不适应项目化的学生愈加掉队。
3.教学资源还不能完全满足教学的需要
首先,班级学生数量过多,教学组织安排不容易,只能分组实施具体的项目,很难使每一个学生都有机会独立完成项目或任务。由于人数多确定学生分组也有矛盾,组分得过大,组内少数人做而大多数看,组分得过细,教师指导又不能完全满足,使小组协作学习的效果打了折扣,项目实施过程与质量难以控制。其次,硬件条件不足。学校图书馆专业图书资料不足、部分图书学科知识老化,图书资源和机房数量不够,学生上网查询资料又面临机房不足或时间难以保证等问题,因而查找资料困难较多。实训设备数量不足,布局不合理,许多专业教学设备不能满足分组教学需要,模拟法庭建设标准低,又和其他会议设施共用,导致不能完全满足学生训练使用。而学生一般都是拥有着足够的知识储备,却无法在实践中进行操作,缺乏生成实践的场所和办学条件。
(二)以项目化教学提升高职院校办学层次
1.培养优秀的工作者
学生的知识与实践、实际动手操作能力是职业教育所关注的。储备足够的专业知识也是提高动手实践能力的基础。学生要想拥有足够的工作能力,首先要储备专业知识。其次把学会的知识用到课堂项目中,再实践应用到工作岗位中。再次,知识储备与实践经验相辅相成的理念很重要。因此,项目化教学中,法学课程也是如此,学生不仅要储备专业知识,还需具备自己动手实践的能力。在法学课程教学中项目化教学的核心任务是将法学理论与工作实践相结合,在课堂情境中去解决现实的问题,从而培养和提升学生的职业能力。
2.培养优秀的师资队伍
通过项目化教学实践,更多的教师将加强自身学习,不仅学习本专业的知识,更要学习借鉴他人的经验方法,不仅要学习课程知识,更要学习计算机、网络等技能,做到“一专多能”,改革创新教学思路,不断提升个人业务素质,进而促进学校整个教师队伍的发展。
3.培养优良的学风建设
学生上课走神,不认真听讲的现象存在。实践中,平时上课不认真容易走神的学生,很具有实践创新能力。这部分学生不拘形式,不遵守纪律,却敢于大胆创新,提出自己的观点。传统的教学反而不能满足他们的胃口,而项目化教学正好迎合了这部分学生的好奇心,从而带动了原本认真但只听不动脑的学生好奇心。在传统的教学中理论知识要记和背,而项目化教学是在实际操作中理解知识。传统教学课堂满堂灌知识,学生死气沉沉记录;项目教学,学生们分成若干小组,在实际的工作场景中完成理论知识的应用,教师做指导,建立了学与用的快速沟通,把学生由被动变成主动参与,让学生创新,提高学习效率,树立了良好的学习风气。
4.建设良好的学校社会单位合作关系
首先,法律人应当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坚强捍卫者。法是公平与正义的化身,法律人是把公平正义践行到社会生活中的实践者,法律人自身信仰中的公平正义观念是老百姓得以信任法律和国家的最有效途径。作为有良知的法学研究者,未来的法学家、法官、检察官、律师或是立法专家,都应当是是时代良心的体现者。法律人肩负着为国家行法治、为人民争权力、为社会求正义、为万世开太平的重任,为我国法治进程的推进添砖加瓦是法律人的职责所在。法律人不是江湖义士,不是劫富济贫的侠客,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分贵贱是法律人必须养成的思维习惯。做到既不畏权贵,又不同情心泛滥,凡事不先入为主,不主观臆定,均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尽量做到不偏不倚,不骄不纵才是法律人应有的职业素养。
其次,法律人应该是法律的忠实践行者。法律作为国家惩恶扬善、维护国家稳定和促进国家繁荣发展的有效工具,只有法律人严格遵守法律,坚持依法行事,运用其在法学教育过程中形成的良好的价值观、善恶观和是非观来指导自身实践,才能正确辨别孰是孰非,也才能将法律的初衷良好地践行到人民群众的生活中。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事业建设的转型期,让法律成为人民的信仰还有待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进一步深入人心。让人民相信法律、相信司法工作者、相信国家,在很大程度上还有赖于法律人是否运用正确的价值观和判断力去解决人民面临的每一个需要法律人去解决的矛盾。儒家思想的根深蒂固和法治中国的生存发展之道还有待时间来做进一步的磨合,法律人所能追求的就是尽量做到让每一个决定都有理有据,让每一条建议都于情于理能够被法律和当事人所接纳。最后,法律人应该是有着独立思维能力的个人。
法律文字的存在是帮助法律人进行是非判断和解决纠纷所能依据的相对客观的标准,法律人应当坚守自己的法律尊严,做到能够对每一个事件进行独立判断。法律人还应该对自己有着正确的定位,并且能够坚持捍卫法律尊严和保有不被收买的决心和信念。舆论监督作为社会监督的方式之一在司法活动中有着其独特的影响力,法律工作者应当运用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良好的法律职业伦理观去引导舆论方向,不让舆论的声音左右自己对事件的定位。我们国家有着同情弱者的传统文化观念,法律也并非不保护弱者,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客观事实和证据是法律人判断事件和作出决定的最主要依据,主观上的同情心和善良不能够成为支撑法律人做出抉择的重要支撑点。
二、法学教育在法律人职业伦理培养中的地位
先生著有《法律教育》一书,提出法律人应当具备三中素质:一为法律道德,一为法律知识,一为社会常识。真正能够长治久安的稳定社会是法律职业化程度较高的社会。因此,要把法律职业和法律从业人员看得比一般职业和一般从业人员更为重要、更为崇高、在职业准入和认知要求上也更为严格的职业。①以培养“法律职业人”为宗旨的法学教育,承载着塑造法律人思维模式和教会法律人研习法律文字的重大责任,在法治社会中的基础性、全局性和先导性地位日益凸显。
首先,法学教育是法律人职业伦理形成的基础。法学教育是法律人职业生涯的终身伴侣,接受了什么样的法学教育,在很大程度上就决定一个人能够有着怎样的职业生涯。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在有限的学习时间里,学校给老师和同学提供交流的空间,老师影响学生于有形和无形之中。法律人职业伦理未必以单独的一门课进行教授,但是从走进大学校门开始,同学们通过老师的授课内容和方式以及对于各种耳濡目染之学校和老师的行事作风,再加之阅读学校提供的各类相关书籍,便慢慢形成了一种思考习惯,当这种思考习惯根植于内心,也便成了法律人职业伦理观形成的要素之一。法学教育还是法律人从学校走进法律界的一座桥梁,法律人走得稳不稳,不仅要看法律人行的正不正,还要看桥梁结实不结实。扎实的专业知识是支撑每一位法律人走好自己职业生涯路的坚实后盾,所以法学教育作为法律人打基础的一个重要环节,有着其不可动摇的重要地位。
其次,法学教育是法律人职业伦理观得以长期维系的有效保障。从1999年我国《宪法》纳入了“依法治国”的理念到现在对法制中国的倡导,我国的法治进程已经得到了很好的推进。但是,各类司法腐败现象依然存在,人民大众对司法的信任仍然有待加强。我们不得不反思,社会大染缸为何一步步改变甚至腐蚀了一个个纯洁的法律职业者处于经济高度增长而社会生活剧变期的中国,又是如此急迫地需要法学思想和法律制度的有效供给。法学家、法官、检察官与律师等法律职业人自当担负起不可推卸的历史责任。对于形形的“以权压法”、“以钱诱法”和“以情融法”引致的各种司法腐败,知法懂法所以更熟知法律漏洞却目无王法的律师、滥用司法权污蔑司法权威的法官和检察官是不能以法制不健全而推卸责任的。这些现象的发生,归根结底是法律人职业伦理的缺失,而最能够填补这个缺失的恰恰是我们的法学教育。②倘若法学教育能够培养法律人把法律职业伦理视为自己辨别是非曲直的一种习惯性出发点,并时时刻刻用自己习得的法律职业伦理观指导和约束自己的每一个行为,那么法律职业队伍被老百姓所信任的程度就会越高,法制中国的建设也将会迈上更高的台阶。而法律职业伦理的观念形成以后能够得以长期维系的保障便是在法律人职业生涯中的每一个阶段加以巩固和强化。法学教育对法律人职业伦理的培养应该是伴随着法律人一生的教育,学校不是唯一的学习场所,跟随者法律人职业生涯的各种培训和学习活动也是让法律人曾经坚定的法律职业伦理观在踏入社会和工作岗位以后还能够得以长期维系的重要保障。最后,法学教育是完善和发展法律人职业伦理的外在动力。
法律职业伦理的养成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完成的,更不是一经养成就万世不变的。知识的更新、时代的进步、社会的发展都要求我们无论是专业知识还是专业素养都能够与时俱进、扬长避短,不断地向前发展。法学教育是法律人形成法律思维的先导,亦是鼓励和教会法律人推陈出新的先师。人们的伦理观念在随着时代的改变而不断改变,法律人在固守公平正义的底线的同时,也不能固步自封,不接受时代的进步。法学教育不仅为法律专业学生或是法律人创造了良好的学习和成长氛围,也在此氛围下激励着他们不断学习新的知识和技巧,时刻进行教育与自我教育,给予了他们一股强大的成长推动力。
法制中国的建设促进着法律的变革,而新制定或修改的法律在在实践中得以良好运用,还得靠法律人来践行。法律人的阅读能力和实践能力在此时便能够得以体现,而保证法律人能够正确把握立法目的和宗旨的关键不仅在于法律人扎实的专业知识功底,还在于法律人接受了何种教育以及内心秉承着何种理念去解读。在法律条文的规定缺失的状态下,法律从业人员又会秉承什么样的处理原则或是运用哪一条相关法律原则来加以解释和运用到具体情况中也要求法律人有着良好的法律职业伦理去驾驭,这一切也离不开法学教育的跟进和督促。法学教育是法律人职业伦理养成、维系和得以发展的护航者和引路人,没有良好的法学教育,法律人职业伦理就容易缺失,法治中国的建设步伐就会变得尤为缓慢。法学教育在培养法律人职业伦理方面有着其不可替代的地位,我们应该进一步加强法学教育对法律人职业伦理的培养,进而能够向国家和社会输送一批批有法律道德、有法律知识和有社会常识的法律精英。法学教育推动着法律人紧跟时代步伐,不断进步和完善自我,培养了适应时展和符合法制中国建设之需的具备良好法律职业伦理的法律职业队伍。
三、法学教育在法律人职业伦理培养中的作用
教育是培养新生一代准备从事社会生活的整个过程。法律人的职业伦理是法律人走入法律行业从事各类法律活动的思想基础,其形成和发展都有赖于法学教育的培养。法学教育承担着为净化社会法治环境和推动社会文明进步培养一批批有着较高职业伦理的高素质法律职业队伍的历史责任,能在很大程度上对于塑造法律人的法律思维、强化法律人专业知识和提升法律人的法律职业技能等方面都有着巨大的影响力。首先,法学教育能够培养法律专业学生较为职业的法律思维法律职业队伍是我国建设法治国家的中坚力量,严密的思维和紧密的逻辑是法律人必备的专业素质。公平正义是法律人必须始终恪守的思想理念,而法学教育正是教会法律人思考和运用法律的一种及其重要的方式。法理学、法制史和宪法学课程的开设从法学这门学科的历史演进过程到法律的制定修改过程,再到对以往法律制度和现存法律制度的思辨和运用上都授予了法律专业学生一个法学领域内应有的法律思维模式系统图。法理学是法学的基础理论和方法论。法理学的教育为学生提供了学习法律的入门知识,塑造法律专业学生的法学世界观,培养了他们对于人类社会法律生活的哲学态度。同时,通过法的基础理论、法的基本范畴和方法的研习,塑造了学生的法律思维方式。法制史是研究法律及相关制度的发生、发展、演变及其规律的科学,这门课程的开设让学生了解了每一个法律条文背后的历史推动力和社会进步所需要做出的各种相应改变,帮助学生从历史的渊源上去寻求每一个法律部门和每一个法律条文的存在价值和发展方向。宪法规定国家的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通过对宪法的学习和对宪法学的研究,学生可以从宏观上把握国家法治发展的状况和需要完成的目标,进而学会思索为推进我国法治进程而需要进行的努力。
法律一直以来都是国家借以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的最有效手段之一,法学教育是帮助学生以最快速和最有效率的方式走进法学的大门的首要选择方式。通过对法制史、法理学和宪法学的学习,学生更容易明白法之“平之如水”的内涵和坚持公平正义的意义。法学教育对培养法律人职业伦理的重大作用之一便体现在帮助法律专业学生塑造职业的法律思维,从而让公平正义的理念深入每一名法律专业学生的内心。其次,法学教育能够强化法律人的专业知识法学是一门专业性极强的研究法、法的现象以及与法相关问题的专门学问,是关于法律问题的知识和理论体系。唯有经过专业系统的学习才能在实践中很好地帮助国家和人民解决具体矛盾和问题。法学教育在我国分为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两个阶段,大多数有法律教育资格的学校在本科教育阶段都为法律专业学生开设了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等基础性的法律部门的课程。法学教育不只是教会了法律专业学生研读法律文字的能力,而且帮助法律专业学生了解了各个法律部门之间的联系、培养了学生融会贯通加以运用所学专业知识的法律功底和强化了法律专业学生将所学专业知识深入和细化的思考能力和分析能力。而研究生阶段大都有着不同的教育模式,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是对于法学本科的同学进行有方向有目的的疏导教育,让学生在自己所报考专业的基础上深入研究自己所学专业,从而在所学专业知识的研究层面和实践层面上都显得更为专业和更具效率。此外,法学亦是学生形成是非观、善恶观和价值观的一个客观参考标准,法学教育在帮助法学专业学生深入学习专业知识的过程,也是培养法律人职业伦理形成和发展的不可替代的力量源泉之一。最后,法学教育能够提升法律人的职业技能法学教育向社会输送着具备各种法律职业技能的律师、法官、检察官、仲裁员等等的法律职业人才。
唯有具备独立的思考能力和掌握一定的专业技能的法律人才能胜任国家和人民赋予他们的权力,即运用所学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解决人民生活中的纠纷和矛盾。法学教育的目的不仅仅在于向学生传授法律系统知识、原理和制度,也在于提高学生的职业动手能力,培养学生的严谨的法律思维,更在于提升法律人处理具体事务的能力和技巧。法学教育活动中的模拟法庭的建设帮助学生提升了自己运用专业知识和运用法律逻辑和思维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这种教学模式让还没有资格走进法律行业的法学专业学生也有机会体验作为一名真正法律人的感觉。一切以法律为依据,模拟各种角色来处理具体案件的教学形式在学生步入社会之前就培养了一定的思维直觉、思考模式和处理方式,并且能够得到资深老师的点评和意见,具备这些一定法律职业技能的学生踏入社会就一定不会是只会纸上谈兵而无法独立工作能力的初生牛犊。此外,组织学生参加学校所在城市处理的各类公开审理案件的旁听也让法律专业学生对日后自己即将从事的行业有着身临其境的感受。从旁观者到日后的参与者,学生可以学会从不同的角度看待问题,在扎实的专业知识基础上进行有目的的思考,也对法律专业学生今后走入法律相关行业奠定了一定的职业基础。
四、结语
卫生法学在我国起步较晚,受传统教学理念等因素的影响,卫生法学的教学方法较为单一,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也没有将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致使教学效果较差。为弥补理论讲授的不足,各医学院校也尝试了多种教学方法,比如假期实习、案例教学法、模拟法庭教学法等,但这些方法或多或少存在一定的缺陷,因而不能切实提高学生利用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1.1卫生法学实践教学环节安排不合理
卫生法学的教学内容以医学和法学并重为教学特色,但在实践教学环节的安排上,医学与法学的比重却有着较大差别。一方面,医学院校对医学专业的实践教学十分重视,一般安排有较长时间的专业实习和临床见习。另一方面,卫生法学的实践教学在医学院校中并没有得到充分重视,与医学专业课程的实践教学学时设置相比较存在很大偏差,大部分医学院校没有开设专门的卫生法学实践课程,仅采用一些传统的法学实践教学方法,此种做法并不能体现学科特色。
1.2卫生法学的实践教学资源匮乏
目前,在卫生医学实践教学的场所安排方面,一些医学院校缺乏政法类院校所必备的模拟法庭、法律诊所等场所。加之,医学院校对于医学专业的重视程度较高,而对非临床专业的教学在经费投入方面支持力度较低,这就注定了卫生法学在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上不会轻易获得学校的高投入,使得医学院校建立的法学实习基地也仅仅是与当地公检法机关和律师事务所进行合作。另外,就卫生法学的实践教学师资队伍而言,具有医法交叉知识背景和医法专业实践经验的高层次人才较少,目前卫生法学的大部分教师来自于各政法院校的法学专业,其中也不乏非法学专业背景的教师,这些因素直接影响了卫生法学的实践教学的开展。
1.3卫生法学的实践教学手段形式化
卫生法学实习原本是学生培养实践技能、提高理论服务于实践的主要教学环节,但基于就业、考研、考公务员的情况,大多数学生对待实习的态度是敷衍了事,只为获取一纸实习证明。加之,学校和实习单位对学生缺乏有效的管理和监督,实习其实已流于形式。另外,在实践教学中,大多数医学院校采用案例教学,而案例教学法的运用流程为教师讲授—引出案例—学生回答—教师评析的模式。在这种模式中,学生并没有进行讨论前的准备工作,在分析案例时也没有激烈的言辞辩论,只是由教师评析案例后便宣告结束。案例教学法过于注重对法条的解释,缺乏生动性,尤其是缺少对具体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的各种非法条解释问题的演练,而模拟法庭教学法是建立在已知案情基础之上,相关的案件事实和证据材料都事先已确定,仅是审判人员、原被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角色事先已拟定,而且学生早已将模拟法庭的全部过程事先演练多遍并形成了剧本,学生在模拟法庭演练时根本不会遇到真实案件中可能出现的突况,这就无法锻炼学生的临场应变能力,模拟法庭教学法逐渐演变成一场表演剧,致使模拟法庭的功能也逐渐在异化。
2诊所法律教育的特点
诊所法律教育的优势在于着重培养法律学生的职业技能和职业道德,以真正实现法学理论与实践的结合[3]。因此,一方面法律诊所可为那些承担不起高额诉讼费的公民提供免费法律帮助。另一方面,诊所法律教育通过为社会弱者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将法学教育与法律援助融合,这不仅是一种全新的法学实践教学模式,而且为法律援助提供了一个新的路径。在美国福特基金会的资助下,诊所法律教育目前已广泛应用于亚洲、欧洲和澳洲等很多国家的法学教育中,国外诊所法律教育对我国的法学实践教学同样也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目前国内很多法学院校都开展了诊所法律教育。法律教育的根本目的,就是既包括“训练守法精神”,也包括“扶植法治”。诊所法律教育在医学院校卫生法学课程中的尝试,对于那些将来走进医疗机构的学生来说意义重大。诊所法律教育所处置的案件具有真实性和不确定性,尤其是涉及卫生法的现实情境总是伴随着医疗救助的全过程,案件的复杂性、针对性、现实性较强,即便指导教师面对此情形有时也难以应付。因此,这对学生而言是一个极大的挑战。但从另一方面看,学生通过亲自案件、了解案件事实、调查取证和参与庭审,能够快速提高他们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能力、独立办案能力和法律逻辑推演能力。另外,诊所法律教育也能完善学生的知识结构,使其以法律专业服务人员的视角观察社会和思考社会,以医生的视角重新审视当前的医患关系。卫生法与社会、医患权益与社会公正、卫生法与医药卫生事业等新的课程教学内容都体现了诊所法律教育的价值趋向,这将有利于培养人格健全的、具备丰富法律专业知识的医学人才。
3诊所法律教育在卫生法学课程实践教学中的应用
3.1诊所法律教育与卫生法学的人才培养目标相契合
卫生法学的人才培养目标是着眼于培养“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即培养具有医法交叉知识,擅长处理医疗纠纷案件的法律服务人才。这一培养目标的实现不仅要依靠课堂理论讲授,更重要的是要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法律教育的根本目的就是要培养一种法律职业技能和法律思维方式。因此,法律教育不是单纯的法律知识传授,而是一种法律职业训练。而传统的法律教育只注重理论层面的讲授,这种纸上谈兵的做法忽视了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从诊所法律教育的基本要求来看,它对学生的职业能力训练具有极大地帮助,使学生有机会接触到真实案例,并以主体的身份去解决问题,全权负责整个案件,学生通过运用所学到的法律知识,对调查收集的证据进行独立的分析判断,使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语言沟通能力、司法文书写作能力等都得到了较大地提高。这既克服了案例教学法易被条文化的缺陷,也解决了模拟法庭虚拟化的难题。
3.2诊所法律教育的教学方式已日渐成熟
我国开始启动诊所法律教育始于2000年,当时在美国福特基金会的支持下,北京大学等7所高校开设了诊所法律教育课程,2002年中山大学、四川大学等4所高校陆续开设了该课程。2002年7月28日,上述11所高校共同成立了“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诊所法律教育专业委员会”,该会目的在于与国内外实施诊所法律教育的院校加强合作交流。截止到2013年7月18日,全国640多所法学院中已有163所加入了该专业委员会。目前,国内著名的法学院几乎都开设了诊所法律教育课程,并在不同院校中开设了各具特色、有所偏重的专业性法律诊所,例如:诉讼法律诊所、弱者权利保护法律诊所、妇女权益保护法律诊所、民事法律诊所、劳动者权益保护法律诊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诊所、公民权利保护法律诊所、刑事法律诊所、环境法律诊所、公益法律诊所、社区法律诊所等。这些富有成效的法律诊所可作为卫生法学课程的实践教学场所。
3.3诊所法律教育能更好地确保实践教学的效果
卫生法学是一门具有鲜明特色的新兴医法交叉学科,目前卫生法学教学工作大多由更易获取医疗卫生资源的医学院校承担。由于医学院校向来注重医学生的见习和专业实习工作,而医学院校对实践教学的重视和支持又是开展卫生法学课程实践教学的基石。然而,鉴于卫生法学课程在医学院校中的办学地位,现阶段医学院校对卫生法学课程实践教学的支持力度不够,而诊所法律教育实际上是借鉴了医学实践教学的模式,这更易为医学院校所理解和认同。同时,也有利于形成一套独特的卫生法学课程实践教学模式。
4提高诊所法律教育实践教学质量的建议
4.1加强卫生法律诊所基地建设
医院学校,一方面可以积极申请参加“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暨中国卫生法法律诊所专业委员会”,进而以会员的身份接受该专业委员会的指导,以加强与其他医学院校的合作与交流。另一方面,可以利用医学院校教学医院丰富的资源,加强与教学医院医务科等医患服务机构的合作,建立有特色的卫生法律诊所,这样既保证了医疗纠纷案件的来源,又能发挥卫生法学的学科优势,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卫生法律诊所在实施教学功能的同时,还具有一定的社会服务功能,因而就其设置模式来看,它可以是附设在校内的内置式,也可以是附设于校外的外置式。内置式可考虑将卫生法律诊所设在模拟法庭,使其起到律师事务所的作用,学生可以在教师的指导下利用模拟法庭会见当事人,提供卫生法律咨询,司法文书等。当学生积累起丰富的办案经验时,还可以代为调查取证和参加庭审,学生承办的案件数量应以1-2件为宜。外置式可考虑加强与一些社会组织的联系与合作,比如当地卫生局、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法院、社区基层组织、检察院等,将卫生法律诊所附设于上述机构中,以便共同构建卫生法律诊所。
4.2开设卫生法律诊所教育课程
鉴于卫生法律诊所教育实施的现状,医学院校应当增设卫生法律诊所教育课程,明确其课程性质、授课学时、课程学分、开课对象等。可考虑将该课程设置为限定选修课,具体学时可参照各医学院校的教学计划而定。在课程时间安排方面,该课程可以考虑在大三年级的学生中开设。这主要基于两方面的考虑:一是,受师资力量和教学成本所限,不能在所有学生中启用诊所法律教育;二是,该课程只有在学生完成了法律和医学基础知识的学习,并基本掌握了医疗卫生法的相关知识,才能真正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另外,在课程内容设置方面,应涵盖卫生法律诊所教育的目的与意义、卫生法律诊所教育的基本方法、会见当事人的基本流程、律师职业的基本技巧与策略、提供卫生法律咨询的技巧、司法文书的写作、案件前的准备工作、谈判的策略、民事案件的策划方案等内容。在考核方式上,应重点对学生的综合办案能力进行考核,不宜采用传统且机械的纸质笔试结业考试,应当探索出一套科学的、富有人性化的、灵活多变的考核方式。
4.3多途径解决经费问题
诊所法律教育的开展需要一定的物质基础。长期以来,卫生法学的教学经费问题是制约诊所法律教育发展的最大障碍。鉴于诊所法律教育需要较高投入和卫生法学课程在医学院校办学规模较小的现实情况,医学院校应为诊所法律教育多途径的筹集经费。一方面可积极寻求同类型院校联合办学,以降低办学成本;另一方面要积极寻求社会组织的支持,如与当地的律师事务所、卫生行政部门、附属医疗机构、妇联、法律援助中心、工会、消费者权益保障协会等建立联系,通过学生的案件工作,既可推动法律援助工作在基层地区的开展,又能在锻炼学生办案能力的同时,获取一定的工作报酬。
4.4加强卫生法学专业教师队伍的建设力度
目前,在卫生法学课程的师资队伍中,相当一部分教师只具备了法学背景或医学背景,具有医法交叉知识背景的教师较少,甚至有些专业教师还没有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缺乏处理医疗卫生纠纷案件的经验,这些因素都制约着诊所法律教育在医学院校的开展。对此,一方面要积极鼓励教师通过各种方式外出深造,加深对医法交叉知识的学习,激励教师在取得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基础上,通过外出兼职,提高其实践能力,使其成为教学和实践的双师型教师。另一方面可以采取外聘的方式,邀请一些资深的卫生法学专家、法官、检察官和律师对学生进行指导,让学生更多地了解社会,掌握法律流程运作技能。
4.5建立科学的法律诊所管理制度
依法治国、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实践需要为教育法学学科发展提供了现实依据和实践动力,但是一个学科的发展还需要有其内在的生命力。这个生命力就是教育法学本身的独特视角,其固有的学科内涵和特点。教育法学的独特之处,在于它是教育学和法学的结合,而且这种结合不是简单的1+1=2,而是“1+1>2>N”,起的不是简单的拼接作用,而是化合的作用。教育法学的特点,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教育法学关注法律的主体性
中国优秀的文化传统特别重视人的主体性。有的西方汉学家认为,中国思想的精髓就在于强调流动的主体性。对于流动的主体性,可以从纵向和横向两个方向来理解。纵向历史的角度来看,中华民族的精神一直是在生生不息的流动,在每个时代都焕发各自夺目的色彩。从法律发展看,历史上有不同的法律、法典,从秦律、汉律、唐律直到明清律,生生不息的发展流动。从横向空间的角度来看,中华文明空间主体也在不断的发展变化,空间功能在不断的转换。这说明中华民族具有一种空间上主体的流动性。中国的教育法律文化要注重这样的主体性。法律的主体性就是要强调法律的价值导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包含了国家、社会、公民个人三个层面,这三个层面始终贯穿的是法律的价值,都蕴藏着法制的精神。教育法律上的人更有特点。教育法律上讲的“人”,比简单的法律上的“人”含义更加深厚。比如说在教育法律上,把人分成未成年人和成年人,比刑法、民法上的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含义更深,体现了对人的主体性更加深刻的关注。教育法律的主体性有其独特的属性。学生作为教育法律的主体,和一般的“人”是不一样的,和一般的公民也不一样。比如学生有发展性,发展性是学生的本质。发展可能不是一个成年人最核心的本质,但对学生来说,发展性是最核心的本质,德智体美诸方面都在发展,是在流动当中发展的人。学生具有开放性,他的心思是开放的,可以接受好的东西,也可以接受坏的东西,所以古人讲“染于苍则苍,染于黄则黄。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再比如教师,教师也有不同于一般的人的特点,教师具有神圣性,古来今往、各大文明的早期文化都强调教师的神圣性。孔子所谓的教师“万世师表”,强调的也是神圣性。神圣性就是具有献身的精神。现在有的教师没有这种神圣性,有的是世俗性,比的是工资待遇。此外,学校作为一种社会组织也有它的特点。
2.教育法学关注法律的教育性
有人会问,法律是刚性的东西,怎么还有教育性?法律不是天生就是刚性的、利益导向的。古代的法律注重法的精神性、道德性、价值性和教育性。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法律越来越追求解决利益问题、解决权利问题。在这样的法律引导下,社会大众的思想就变得越来越世俗,越来越利益化。有的人出来维权,维的不是尊严,而是金钱。这样一些观念在法律上得到了正当的确认,法律的精神性、教育性日益降低。1878年德国著名法学家耶律内克讲,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这一点是值得商榷的。为什么守法变成最低的道德,为什么守法、执法不能成为最高的道德,甚至起码达到道德的中间度?按照这个逻辑,在符合法律的前提下,僭越道德的行为越来越多。这个问题要在法律当中得以解决。教育法学要关注法学的教育性,在执法立法的同时想到要提高人的思想觉悟、思想价值,要促进人们的精神发展,只有这样法学才会有新的活力。
3.教育法学关注教育的规则性
过去讲教育的时候,更多的是说“教育就是爱”。是的,这个话没有错,强调教育的弹性,是很重要的,但也是不完全的。教育也要强调规则,甚至是某种程度上的强制。比如说,《义务教育法》就特别强调它的强制性。如果教育法学在教育的规律性和规则性方面取得进展的话,就会解决学校和教育活动当中的很多问题。现在在教育问题上,有一种观点是学校不敢作为,老师不敢作为,政府不敢作为,因为一旦作为,就可能会受到各种各样的批评和指责。所以,必须要加强教育的规则性。如果没有这样的规则性,教育事业就不能取得进一步的发展。
二、教育法学面临的问题与任务
教育法学作为一个学科,其独特魅力和价值已经日益显现。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发展完善。教育法学学科体系建设有待于得到进一步重视。教育法学作为一门学科,已经在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等高校形成了以“教育法学”或“教育法律”与政策命名的博士、硕士学位点,但是教育法学的学科地位还有待提升。在很多高校,教育法学的博士、硕士培养还位于教育经济与管理或教育学原理等专业下面,作为一个培养方向进行招生。甚至在一些高校,师范专业的本科生、甚至是教育学专业的本科生都没有将教育法学列入必修课。在法学研究当中,教育法学往往被列为行政法学的一个方向,也缺乏独立的学科地位。教育法学学术著作的创新性有待于进一步突出。近些年,出版了一系列题为《教育法学》或近似的学术专著,但是一些教育法学专著照搬法理学、民法学、行政法学的理论体系,而缺乏教育法学的独特性视角,正如有的学者指出的“已经形成一种相似的固定结构,即首先比照法学的概念对教育法学的基本原理做些移植工作,在分别对现有的各部教育法逐一进行阐释”。这也是教育法学难以在法学研究领域取得应有地位的重要原因。因此,今后的教育法学研究,尤其是教育法学方向专著的出版,要在现有研究的基础上取得新的突破。要突破教育法学研究对其他法学研究的依赖性,就必须加强教育法学本身的原创性,形成教育法学自身的概念体系、话语体系,使得其研究在原有基础之上取得新的突破。交叉学科的复合型研究有待于进一步深入。教育法学属于典型的交叉学科,其研究需要教育学和法学两门学科基本理论的复合型应用。但是由于研究者知识结构的单一性,法学研究人员往往仅从法理的角度对教育法律问题进行法理性分析,而脱离人的发展规律的教育法学研究无疑是机械的教育法学研究,甚至有可能是局限人的潜能和个性发展的教育法学研究。另外,教育学研究人员习惯于教育学的研究思维与研究范式,缺乏对法学研究的深入学习、借鉴。教育法学的研究也是法学研究体系当中一个部门法的研究,脱离法律的语言、法律的思维、法律的体系、法律的理论,这种研究是难以取得可持续进展的。所以,以上这些情况使得属于交叉学科教育法学研究难以得到实质性的突破,这是应当引起我们重视的问题。教育法学的实践指导作用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当前的教育法学研究过于集中于学术性的探讨,这是必要的,但是教育法学研究的实践意义和价值没有得到充分的体现。在法学的分类当中,有以研究内容区分理论法学与应用法学的分法。而教育法学的研究,在注重理论研究的基础之上,更加偏重于应用研究。但是,在当前我国教育法学研究当中,应用研究无论在数量上还是质量上,同教育法学偏重应用法学的分类都是不相适应的。在推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推进教育的依法行政、学校的依法治校过程中,教育行政部门、校长、班主任和教师对于教育行政管理以及教育教学当中基本的法律问题掌握还缺乏一定的引领,需要更多的学者深入学校教育教学一线去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让教育法学的研究成为真问题的研究,并且通过教育法学的研究确实推进基层学校依法治校的进程,提高办学水平。教育法学的研究视角有待于进一步拓展。在当前的教育法学研究当中,对于新出台的教育法律法规关注较多,对于当下教育热点问题关注较多,这些都是必要的。但是教育法学的研究更要发挥引领实践发展的作用,在研究的视角上进一步拓展。例如对于即将立法的教育法律,教育法学的研究人员应当充分对其立法的体例、立法的原则和立法的内容进行充分的研究。对于尚未纳入立法机关视野的教育法律、甚至是今后的教育立法趋势,教育法学的研究人员都应当进一步的关注。这样才能更有效的为教育立法服务,发挥教育法学的应用法学作用。
三、加快推进教育法学二级学科建设
案例一:在教语法各种时态时,不免要将各种时态放在一起比较。老师常常要花大量时间去解释:1.动作发生在过去要用一般过去时,动词要用动词的过去式2.发生在将来要用一般将来时,动词用原型。3.动作正在发生要用正在进行时,要用动词的现在分词。4.习惯性的动作要用一般现在时,动词用原型,主语为三人称单数时动词用三人称单数形式。结果解释了半天概念:什么是一般现在时,什么是一般过去时,什么是动词过去式,学生完全迷迷糊糊似懂非懂。而更有学生站起来问道:“老师为什么现在时动词用原型,一般过去时用动词过去式,正在进行时用动词的现在分词形式啊?”可见在语法教学中光清晰地向学生解释概念是没多大用的,因为初学英语的中国学生脑子里还没有时态这个sense,听起来像雾里看花,更别指望他们能立即运用到口语中去了。
解决:听到学生这么一问我不好意思地向他说:“英语里本来就是这么规定的,没有什么为什么你只要记住就好了。”(其实这句话是我小时侯学英语时老师常对我们说的,或者老师被问烦了还会说学英语:少问为什么,多记是什么)不好意思用老师的权威去压制这么有钻研精神的学生,又要回答学生的问题。我灵机一动想出了回答的办法:在肯定学生问了个非常有创意的问题后,我给他打了个比方,我问:
大家想老师今天去游泳穿什么衣服?(游泳衣)
睡觉穿什么衣服呢?(睡衣)
参加晚宴又穿什么呢?(晚礼服)
“不同场合和时间老师得穿不同的衣服,对吧?对!同样在英语中动词在不同的时态中当然也得穿上不同的衣服了。”
然后我给学生列举了一组例子:
1.我昨天打篮球了。Iplayedbasketballyesterday.(play穿游泳衣)
2.我现在正在打篮球Iamplayingbasketball.(play穿睡衣)
3.我明天要去打篮球Iwillplaybasketballtomorrow.(play未穿衣)
4.他经常打篮球Heusuallyplaysbasketball.(play穿晚礼服)
学生脑子里马上浮现出一幅动词穿衣服的画面,他的问题也得到了满意的答复。知道了为什么不同时态要用不同形式的动词,同时再通过简单的数轴图形学生知道各时态分别所表示的动作发生在什么时候,趁机还给他们解释了什么是动词的现在分词、过去式等等。
V动词原型(动词未穿衣)
Vs/Ves动词的三人称单数形式(动词穿职业装)
Ved动词的过去式或过去分词(动词穿泳衣)
Ving动词的现在分词(动词穿睡衣)
二、学生喜欢看各种图形,利用图形讲理会在学生脑中留下深刻的印象
案例:比如在讲英语里的量词时,最通常的做法是把杯、瓶、罐、听等词直接教给学生,在A班上课我是用了这种传统的教学方式,学生们好象觉得这些不就是我们常用的吗?听听也就过去了。可是第二次做复习课时,我发现学生根本记不住,掌握不了。于是在B班我改变教学方式,我将这些相同的内容加上可爱的图示,讲的时候发现学生都特别认真,还认真地把我随手画的图画都搬到了笔记上,结果在第二次复习时,这个班的学生个个都举手回答。还有个喜欢漫画的学生一脸期待地对我说:“老师,我会,我还会画出来呢。”
一杯水aglassofwater
一杯咖啡acupofcoffer
一瓶酒abottleofwine
一盒牛奶acartonofmilk
一听可乐acanofcoke
一罐鱼罐头atinoffish
一罐蜂蜜ajarofhoney
除了以上这些图画,还有很多,只要大家动脑筋,想出些可爱形象,也方便学生记忆的图形,无疑能给教学带来很好的效果。
三、学生喜欢听各种故事、笑话和典故
老师如果能讲出一些好听的故事和典故,学生会佩服老师,觉得老师一点也不闷,知识渊博。其实不止是学生,任何人都喜欢听一些轻松的、幽默的,不喜欢板起脸严肃的说教。
1.比如在将honey这个词的时候,我穿插一段和的故事,说两人喝过洋墨水,所以结婚后以honey作为彼此的呢称,讲完后教学生读几次,读的时候让他们感觉honey的词境是否甜蜜而温馨,学生都觉得是。为了活跃气氛,再让班上的“一对”来当场给全班做示范(因本人教的是成年人,未成年人就不要这样了),结果全场气氛好得不得了,同时学生也在轻松愉快中记住了这个单词。后来还真听说有学生从此不叫另一半叫老公,而改叫honey了,我也小有成就感,想想当老师能改变别人的生活呢。
2.同样,在讲husband这个单词时,我告诉他们hussy(轻佻的)+band(绷带)=husband,能绑住轻佻女子的人,就是丈夫了,幽默一下学生立刻记住这个单词了。
3.在讲各种银行时:
中国建设银行CBC存不存?
中国银行BC不存!
国家开发银行CDB存点吧!
中国农业银行ABC啊!不存!
汇丰银行HSBC还是不存!
中国工商银行ICBC爱存不存!
除此之外还有很多方法可以活跃课堂气氛,帮助学生掌握知识,比如顺口溜:来是come去是go等等。
四、公式化的语法结构更能让学生接受,这与学生在小学和初中阶段接受的教育有关
在教授比较级和最高级时,我发现学生不是忘了比词than就是忘了加er或是est,怎么提醒都没用,做作业错一大堆。后来我想了一个办法,以前不是学过数学吗,有个求根公式,任何方程只要带值进这个公式就能得出正确的解。我何不借用一下,也给学生造一个写句子的公式,让他们套公式,大家就可以省很多工夫了。于是我将比较级和最高级写句子的公式总结如下:
比较级:A+V+形容词或副词比较级+than+B
最高级:A+V+the+形容词或副词比较级+比较的范围
这样再让他们练习造句,他们就会自己套公式,一般不会出错。除此之外,我还可以让他们按照这个标准相互检查,检查partner写的句子,这样可以他们加强巩固知识点,学生还能过一次当老师的瘾。如法炮制,还能总结出各个时态的写句子的公式,以供学生记忆和使用。
一般现在时:主+V+…或he/she/it+Vs/Ves…
一般过去时:主+Ved+…
一般将来时:主+will+V+…或主+be(is/am/are)goingto+V+…
现在进行时:主+be(is/am/are)+Ving+…
现在完成时:主+have/has+Ved+…
过去完成时:主+had+Ved+…
五、学生喜欢在课堂上听到自己的名字
心理学上有个术语叫“自我关注”,就是任何人都会首先关注到自己,其次才是别人。不信你拿出一张集体照,每个人第一反映都是找自己的位置。何不利用学生的这种心理规律来加强教学效果呢?因此在上课的时候常常用自己班上的学生来举例子,会起到很好的效果。比如在讲到最高级我会举例:Tinaisthemostbeautifulgirlintheclass.(Tina是漂亮女孩)Stevenisthetallestboyintheclass.(Steven身高最高)BarbraistheyoungeststudentinclassA.(Barbra最小)Tinplaysbasketballthebestinourclass.(Tin打篮球很棒)每个听到自己名字的学生这节课都会很认真地听讲,很用心地抄笔记。特别调皮,不爱听讲,性格内向,或成绩不佳的学生,对他们多用此法。他们会有一种被关注被重视的感觉。会燃起他们的学习热情,激发他们的潜能。或者在教授表示人物性格的单词时,不妨列出单词让学生自己对号入座。比如Steven大方慷慨generous;Tina温柔tender;Barbra聪明smart;Tin幽默humorous等等。学生能将这些词记忆的很牢固。第二天复习时让某同学站起来,班上其他同学回忆说出代表此同学性格的形容词,这样不但复习了还可以让班级气氛变融洽。
六、让学生通过自己比较得出结论,会印象深刻
记得自己在学英语时little,few,alittle,afew,some,many,much,alotof这些词总是分不清哪个修饰可数名词,哪个修饰不可数名词,哪个表示的数量多哪个少,因为它们都表示一点,一些。而老师也一遍遍给我们重复:little修饰不可数名词,few修饰可数名词……回家很用心的背下来了,就是一考试就写错,一张口就用错,气得老师吐血。后来自己摸索总结了一个好方法:让学生自己比较得结论。
我在讲课前先在黑板上写下二组例句:
Ihavelittlemoney.(1)IhavefewfriendswhenIfirstcametoGuangzhouin2004.(1)
Ihavealittlemoney.(11)Ihaveafewfriendsin2005.(3)
Ihavesomemoney.(111)Ihavesomefriendsin2006.(6)
Ihavemuchmoney.(1111)Ihavemanyfriendsnow(20)
Ihavealot/lotsofmoney.(1111)Ihavealotof/lotsoffriendsnow(20)
解释左边例句的时候我先拿出1元钱说:“Ihavelittlemoney”。可怜,谁能借我10元?(这时候很多人掏钱包),有了11元我就对学生说:“Ihavealittlemoney.”。然后我再装做掏口袋找出100元,有了111元后我说:“Ihavesomemoney.”。在最后我说:“等发了工资我就有1111元,那时候我就可以说Ihavemuchmoney.或者Ihavealot/lotsofmoney。”讲完这些我让学生自己比较这些词表示的数量,学生马上比较后总结出little<alittle<some<much.我再问看看money是可数还是不可数名词呢?学生马上回答:不可数名词。在我的提示下学生立即意识到这些词都是修饰不可数名词的。同样学生能通过第二组例句自己比较得出few<afew<some<many,它们修饰可数名词。于是整个复杂的内容被简化为二个式子:
little<alittle<some<much/alotof/lotsof(不可数名词)
few<afew<some<many/alotof/lotsof(可数名词)
七、让学生自己总结语法规律,学生会很有成就感并且记忆的很牢固
在讲不可数名词时我事先不直接告诉学生什么样的词是不可数名词。我先考学生单词,比如水,牛奶,可乐,酒,油用英语怎么说。这个简单,学生会七嘴巴舌的说,我同时在黑板上写下这些单词,并表扬能拼写正确的同学,这会给他们信心,觉得这节课不难。列出所有词后我在前面留个空如下:
________water,milk,coke,wine,oil,tea,beer…
然后我再问学生:“这类词有什么共同特点呢?能数吗?能用1,2,3……去计数吗?”学生马上能总结出:数不清,没法数,共同点都是水,是液体的。我趁机在事先留好的空上写下“液体类物质”。于是黑板上列出了不可数名词的第一类:
液体类:water,milk,coke,wine,oil,tea,beer…同理列出其他的
食品类:butter,bread,cheese,cake,chocolate,jam…
质地疏松类:rice,wheat,flour,hair,dust,sand…
物质材料类:wood,metal,plastic,cotton,paper…
学生自己总结出语法规律后不失时机的夸(下转第172页)(上接第170页)一下他们:“你们真厉害,自己把语法规律总结出来了,你们可以坐我的位置了,我下岗”。这样教室气氛轻松,学生也自豪,觉得这是他们自己发明的东西,会特别重视,自然记忆也会特别深刻。
做完这只是第一步,还有要让学生在课上记下这些内容也不容易。我的方法供大家参考:1.擦掉上黑板上的中国字,问学生:今天我们学了几类不可数名词?分别是什么呢?学生很快就能回答出,因为这些是他们自己的成果。2.给学生二分钟让他们记住黑板上所有单词的中文意思,接着二分钟后请4名(成绩中等的)学生回答。这也不难,因为黑板上有单词提示。3.再给学生二分钟记住黑板上所有英语单词,二分钟后再请4名(成绩比较好的)学生回答,一般能顺利答出。
这时我告诉学生这节课的学习目标:只要能记住这几类词是不可数就证明这节课学到东西了,对自己要求严格的同学若能背下这些例子就最好,成绩好的同学要能拼写这些单词。这样做是因材施教,成绩平平的同学也觉得学到了东西,尝到了学习的甜头,不会讨厌语法课。中等的学生会努力做到对自己要求严格,因为记住例子这个目标不是遥不可及,经过努力很容易就能达到。而成绩好的同学做到记住所有单词会更自信。
课后练习巩固不可少,同时提醒学生复习,因为下次课还会检查提问。老师检查的时候不妨多检查成绩中等的同学因为他们的回答更具代表性,便于老师检查学习成果。
【参考文献】
[1]贾冠杰.外语教育心理学[M].广西教育出版社,1996.
[2]杨孟萍.教育心理学[M].天津:天津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
[3]苏霍姆林斯基.教育的艺术[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1980
(一)对法制教育工作的重视程度欠缺在当前的高中教育工作中,针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工作还是呈现出一种过于形式化。在高中的教学当中,学生基本都是处于青少年时期,而学校又是学生接受法制教育的主要环境,但是在当前的学校教育当中,相对于其他的教学课程,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工作远远没有达到指标,学校对法制教育的工作根本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即使目前社会各界都开始认识到学生素质教育的重要性,但是传统型的应试教育体系还是无法完全抹去,学生的学习成绩以及学校的升学率仍然是老师和家长最为关心的问题。虽然学校当中的一些教育工作认为学生的法制教育也是非常重要的,但是却没有足够的能力和权限去改变这一状况,因为在法制教育的工作中需要真实的纳入到学校教学的大纲体系当中,在学校的课程安排上,有的只是在政治的课堂上稍有体现,或者是在课余的时间里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还有的学校根本就没有对学生开放相关的法制教育课程。在法制课程的所使用的教材方面,当前还没有一套完整的法制教育教材系列,除了在初中所开设的《思想政治》课程意外,在小学和高中都没有非常正式的法治教材。所以使得小学和高中乃至大学当中,在法制教学的模式过于形式化,很多学校都是走走形式,一学期开展一次法制教育课,这种形式基本无法达到法制教育的应有效果。
(二)法制教育的质量低下在当前学校法制教育工作中,师资队伍缺乏专业性,任课教师在法制教学的水平上有很大的差异性,学生在学习法律教育知识方面的热情不够高涨。当前的法制课程,任课教师很多都是以带班的形式上来的政治教师,甚至还有的是由班主任或者是学校教学的领导来兼职,很多的教师还从来没有接触过相关的法律教育,还有一部分的教师虽然学过一些法律知识,但是缺乏一些相关的实践经验,很大程度上都是要依靠自身对教材的理解和自学,当遇到教材意外的问题时就会感到无从下手,有的甚至无法对学生所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这样就大大降低了教学质量,还有的学校教学聘请懂得专业法制教学的人员来担当副校长,这样就可以兼职学校的法制教育课程,但是由于个人的精力总是有限的,实际的实施情况并不能很好的满足学校法制教学的空缺,使得法制教学课程完全变成了单纯的知识讲授,学生对法制教育也没有任何的热情可言。
(三)法制教育的管理缺少整体性在学校的法制教学当中,因为缺少较为硬性的任务或者是硬性的指标,所以也就缺少清楚明了的职责和具体的目标,造成了法制课的达不到实际的效果。同时,在学校的法制教育和管理当中因为缺少整体性措施以及和学生的家庭。社会的环境不能达到有机结合,学生在脱离学校教学环境之后,主要是处于家庭和社会的环境当中,而且现在很多的家长将孩子的教育工作完全的寄托在学校方面,很少对自己的孩子进行各方面的教育,即使做到了一定程度的教育,那也是很少见和片面的。在脱离了学校和家庭两大环境下的学生,智能通过社会的大环境来对其进行约束,这就造成了法制教育工作出现了严重的脱节和诸多教育死角的显现。
二、对学校法制教育所存在的问题的解决路径探讨
学生是祖国未来发展的基础,是一个民族发展的希望,加强学生的法制教育,避免青少年出现违法犯罪的状况,这单单是提升青少年的本身的素质,保证青少年健康发展和成长的需求,同时也是为了振兴和发扬我们民族的重要决策。针对如何把握好青少年年的法制教育工作,我们大致分为以下几年对策:
(一)教育主管部门需要加强学校教学的法制建设要充分开展青少年的法制教育,提升青少年在法律的意识以及法制的观念,为了降低和避免青少年的违法犯罪,保证青少年的健康的发展和成长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各级管理部门和学生的家长要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引起充分的重视,在教育行政的主管部门需要制定出一套具体的教学管理措施,将法制教学的工作纳入到法制化管理的形式中,要充分的设立起专业的法制教育机构,真正做到有人教、有人管的效果,同时还要加强对法制教学的检查和推进的力度。
(二)教学内容要丰富多样化各个学校需对第二课堂以及社会环境中的实践活动加以充分的运用,对学生实施较为直观和生动的法制教育课程。例如给学生播放相应的法制教育宣传片或者是法治电影以及专题广播等等,多在学校举办法制教育的各种各样的法制知识有奖问答,带领学生去参观监狱的环境,组织学生模拟和演习真实的法庭,去聆听和刑事、行政、民事以及经济方面相关的审理过程,请正法部门的干警来对学生进行法制课程的讲授,让学生从根本上提升法制观念的心理的重视程度。
(三)教学要趋向规范化在法制教学的国产容纳观众需要彻底落实《有关基础教育和发展的规定》、《关于深度加强社会治安的综合管理意见》以及《关于深度规范中小学生的法制教育意见》等要求,提升中小学在法制课程中的建设,深度改革和不断完善法治教育的教学内容,要将法制教学的内容纳入到教育大纲当中,对具体的课程内容进行有效的规划,力争在升学考试当中参入相关的法制知识的考核[4]。(四)教学的整体质量需要不断的提升学校需要对相关的法制任课教师、法制监理教师以及班主任等人员进行相关的法律知识的讲解和培训,并且需要对法制教育课程配备专业的法律教师,不断发展和壮大法制教育的规模。于此同时,在教学方面需要平等对待各个科目,并将法制教学课程列入到正规的考试纲要当中。
三、结语
一、教师转变观念,教学中加强渗透法制教育的意识
事实上,在新课改培养目标下,小学数学教材设计了大量生动活泼的情景,许多教学情景都含有潜在的法制教育元素,教育性极强。小学数学教师要树立和强化在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的观念和意识,将法制教育列入教学目标。在备课和教学实施过程中积极挖掘数学教材中的法制元素,开展数学教研活动时要将此列为研讨内容。以苏教版小学数学教材为例,如讲授《认识人民币》,通过给学生展示各种面值的人民币,配以图片说明,指出人民币的特征和防伪标记,帮助学生认识人民币,体会人民币在实际生活中的作用,并有机渗透《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相关内容,教学生爱护人民币,勤俭节约。
在教学“轴对称图形”时,可结合课本中练习辨识交通标志哪些是轴对称图形,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内容,学生通过讨论,增强对交通标志的认识和理解,进一步提高交通安全意识,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在学习统计知识教学《统计与可能性》时,结合课本练习“全国47个环保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日报情况摘要”和“上海市的空气质量日报情况摘要”以及对空气、空气污染、空气与人体健康、空气污染指数,以及空气质量状况的介绍,可渗透《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有关法律知识,教育学生爱护环境。
二、教师加强学习,提升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的能力
法律意识的形成源于生活,为了在课堂中渗透教材中所蕴含的法律知识,抓好法制教育,小学数学教师要加强学习和研究,提升在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的能力。一方面,小学数学教师必须学法懂法,提升自身法律素养,每位小学数学教师都应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列为学习内容,去研读领悟。只有教师知法、懂法,才能在小学数学教学中自觉地向学生讲法,否则就可能对小学数学教材中存在的契机“视而不见”。
另一方面,小学数学教师也要深研教材,善于研究教学活动,在相应教学内容、环节、形式中去发现契机。法制教育不是简单的说教,教师要关注社会与生活,注重调查研究,讲究方式方法,善于创设话题,把法制教育寓于数学教学中,在课堂教学中抓住一切有利时机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如在苏教版教材中,在教学《百分数的应用》时,结合课本中有关纳税习题和纳税知识的介绍,安排学生进行调查,了解纳税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在小学数学教学中有目的地渗透法制教育,不但让数学教学不再枯燥,也让学习过程更加有趣,学习结果更加有效。
三、教师把握好度,以免将数学课变成法制课
小学数学教学中一定要明确数学知识的传授与法制教育的关系,应以数学知识为主,法制教育为辅。教师在课堂上要把握好度,法制教育不应占用太多教学时间,以免将数学课上成法制课。课堂上,渗透法制教育在内容上要尊重小学生的认知能力,要以数学知识为基础,与实际生活相联系,在分量上要恰到好处,不可为了渗透而渗透,切忌不顾数学知识牵强附会。
在小学数学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要将教学内容与法制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既不能把数学课上成法制课,也不能忽视教学内容中蕴藏的法制教育元素。教师要明白渗透法制教育是数学课堂教学中的一个重要环节,而非设置专门时间来进行法制教育,在课堂中渗透教育的内容根据数学教材内容确定。教师无需改变教学计划或教学大纲,也无需重新编印专门法制教材。小学数学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没有固定时间,教学中很多内容都可以找到法律知识的渗透点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
关键词:交际法;英语教学;师生角色;课堂互动
交际法英语教学的特点是:以学习者为中心,以任务为基础,以情景为依托,以整体为指向,一切活动围绕交际,尽量重现交际过程,允许学生出现语言错误。根据这些特点,在运用此教学法进行大学英语课堂教学时,其对教师和学生的要求与传统教学法有很大的区别,要求教师和学生分别“扮演”新的角色。文章将分别探讨在交际法英语教学中的教师角色,学生角色和课堂互动。
一、教师的角色
在交际法英语教学中,教师不再是课堂的中心,不再是课堂的主人,他在课堂上所做的一切都要有助于学生开展交际活动,都要有助于提高学生的语言交际能力。与传统教学法相比,教师角色发生了根本变化。
(一)组织者
交际法教学中,任何课堂交际活动都由教师组织发起,学生在教师的统一安排下围绕这一活动主题进行言语、行为上的交际。因此,在每次课堂活动开始前,教师要设计出引起学生兴趣的各种交际活动。同时在英语课堂上又要具备教学机智,随时处理活动过程中出现的各种不可预料的情况;既要组织全班和小组活动,也要关照个人需要;既要让活动开展的生动活泼,又要把握住活动的目标,使教学进度和交际效果达到预期的目的;既要想方设法鼓励内向的和胆怯的学生投入交际,又要巧妙地避免少数学生主宰交际活动同时不能挫伤他们的积极性。因此,大学英语教师应具备崇高的师德修养和独特的人格魅力,使学生“信其师而亲其道”,从而让课堂交际活动良好地开展下去。
(二)语言支持者
开展课堂交际活动时,由于受已有知识、语言能力限制,学生肯定会遇到各种各样的表述困难,甚至有无法进行表述的时候。这时,教师及时给与语言支持,或是直接给出表述内容,或是引导学生换种角度进行表述思维。否则,教师一旦不能做到这点,课堂活动很可能会无法正常进行下去,从而挫伤学生参与的积极性,甚至不与配合。因此,大学英语教师不仅应具备较高的英语语言水平,还应具备丰富的英语国家的民族的、文化的、历史的以及政治经济和社会的背景知识,才能真正做好语言支持者的角色。
(三)鼓励者与参与者
布林与坎德林(BreenandCandlin1980:99)指出:在交际教学法里教师有两个重要角色,一是在课堂上促进所有参加者之间的交际过程,二是在学习教学小组中扮演一个相互依赖的参加者的角色。后一个角色与前一个角色的目标紧密相连并且来自前一个角色。布林与坎德林所谓的“参加者之间的交际过程”也就是学生通过投入各种交际活动在听、说、读、写方面学习外语的过程。
教师积极鼓励、促进所有学生全面地参加教师所设计出的交际活动,使所有学生都能在这一活动过程中有机会进行表述。同时教师尽可能地参与到各小组讨论或模拟活动或角色扮演中去,作为一个在活动中与学生相互依赖的参加者的角色,这样,教师此时就起到一个“模范学生”的作用,能很好地带动所有学生积极投入交际活动中。
(四)学习者和研究者
除上述以外,教师在组织、参与交际法课堂英语教学过程中,通过观察学生的具体表现以及课堂中各种参与因素,经过分析、研究,得出哪些因素是积极、有助于开展交际活动的,哪些因素是消极、不利于培养学生交际能力而需要避免的。由此,教师的角色转变为研究者,也是学习者。因为通过研究课堂上出现的这些问题可以改进交际法教学的策略方法,提高交际法教学水平,而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到解决问题的过程就是学习的过程。
二、学生的角色
对教学的研究离不开对学习主体的研究。学生的角色正反映出交际法英语教学的特色优势。
(一)主人
在传统教学法里,教学过程中教师是教的主体,学生是学的主体,教学应以学生为中心。大学英语交际教学法中,教师的“教”成为一种补充,学生才是真正的主人,学生的需要才是教学目标。不论是何种课堂交际活动,学生的行为都构成了教学活动的中心。课堂就好比成了一个公共场所,大家都可以围绕某一话题或者某一情景展开讨论或者真实扮演。交际法教学就是要给学生创造一个自由学习的环境:在这个环境中,学生的解释、表达和争辩都被看作是合理的和有价值的,学生的一切努力,无论成败都被看作是朝着学习的目标迈进。学生的学习成了一种主动的学习,学生的交际成了一种主动的有意义的活动。(二)合作者
在交际活动进行过程中,各成员通过思考、调查、讨论、交流和合作等方式,学习和使用英语,完成学习任务。这就是说,外语学习是以同学之间和师生之间的相互依赖的方式进行的。学习不是一个人的事情,而是相互依赖的行为,学习者应在相互合作的环境中进行。每个学生自己的学习期望、学习过程和学习目标,既受到同学和老师的影响与引导,也可能会给别人产生影响;每个学生所做的贡献——解释、表达和争辩,既可能受到同学和老师的启发与鼓励,也可能启发或刺激别人。因此,整个活动的过程也是学习者团队合作的过程,小组成员之间交流与协商、互帮互助,使每个人都在参与合作中感受齐头并进的集体力量和共同向上的集体荣誉感,也让每个人认识到自己在团队中的作用。
(三)信息反馈者
在交际法教学里,学生的另一个重要角色是信息的反馈者。根据自己的学习经历和教学法的适用性向教师提出看法。比如在小组讨论中,教师提出的讨论话题与学生的实际一旦偏离太远或讨论无法进行下去时,学生应该积极向教师提出这一问题,以便教师在得到这一反馈信息后能及时就相关问题作出合适的处理。改进并完善交际活动。由此,这种信息反馈能优化课堂交际活动的正常安排和增进教师设计交际活动的能力,提高学生参与活动的积极性,从而提高交际教学法的效用。
三、课堂互动
在运用交际法进行大学英语教学过程中,教师与学生的角色不是孤立存在和出现的,而是在课堂教学互动中随时随地进行相互转换的,也即师生互动和生生互动。在实际教学中,大学英语教师应该注意在每一个环节让师生、生生之间做到积极地互动。
1.英语教师深知交际法英语教学的目的是教会学生用英语进行交际。交际是英语教学的主要内容,是教学的客体。教师作为组织者,把课堂教学设计成交际过程,给学生提供尽可能多的互动交流空间。教师以参与者的角色从课堂活动开始就坚持说英语,师生、生生间用英语交流、表达思想。教师以参与者的角色参与到学生中指导学生用英语做值日报告、甚至做会话游戏。没有做值日报告的学生以合作者的角色认真听讲,然后就报告的内容轮流提问或者发表看法,教师此时以语言支持者的角色从旁指导,帮助学生表达一些他们较难表达以及无法表达的思想,这样,从一上课开始,课堂上就很好地形成了一种运用英语进行交际的活跃氛围,为下一步课堂活动热身。
2.在课堂互动中,要多确立合作性目标学习任务而不是竞争性目标学习任务。合作性学习更加有助于学生学习积极性的提高。合作学习可以采取配对学习、小组学习等方式。学生可以在集体自学的过程中学会与他人合作,可以加强学生之间的互动。师生、生生互动频繁,学生以课堂主人角色主动参与各项活动,教师也以研究者与学习者的角色随时了解学生学习的状况,并且能针对作为信息反馈者角色的学生学习方面的弱点,有的放矢地重点给与语言支持。
3.在交际法英语教学课堂上,师生、生生之间也可以采取以合作者的角色来提问的方式进行互动。提问互动不仅是教师问学生问题,也可以是学生问学生、学生问教师的形式。互动的提问方式可以活跃课堂气氛,激发学生的思维和想象力,加强师生、生生之间的融合,提高教学效果以及学生获取语言交际的能力。教师应该尊重学生差异,尽量设置有一定梯度的问题,对于不同学生提不同难度的问题。这样,学生在回答问题时才不会轻易失去对英语学习的兴趣和动力。在学生回答结束时,教师应进行适当的评点,多用鼓励性言语,使每个学生皆有展现其优点的机会。
4.良好的课堂互动建立在师生课堂角色的灵活转换中。这种转换不是单一的,而是融合的统一体。它推动着课堂互动高效地展开,师生、生生为着同一教学目标,互相配合,团结合作,共同完成教育教学活动。
四、结语
语言是人类用于交际的一种工具,语言学习的最终目的是使得学习者获得运用该语言进行交际的能力。大学英语交际教学法的运用,不但在课堂上增进了师生、生生之间的情感互动关系,而且有效地提高了学生的运用英语进行交际的能力。因此,大学英语教师除了要提高自身的各方面素养外,在进行交际法教学时,更应深谙在课堂教学中自身及学生在各个场合所应扮演的角色及其之间融合的统一的转换,促进课堂互动,提高课堂教学效率,最大限度地发挥出交际法教学的特色优势。
参考文献
[1]隋铭才.英语教学论[M].南宁:广西教育出版社,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