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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贸易论文8篇

时间:2023-03-30 10:3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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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贸易论文

篇1

贸易与资本流动之间的关系最早由Mundell1957年提出,他建立了一个标准的2X2X2的贸易模型,该模型假定其中一国具有劳动密集型产业的比较优势,出口劳动密集型产品,该国对进口资本密集型产品设置贸易障碍,从而使该国资本的边际产量上升,引起外国资本流入。根据Rybczynski定理,在商品价格不变的条件下,资本要素的增加将增加资本密集型产品的生产,减少劳动密集型产品的生产,该国劳动密集型产品的出口量减少,从而资本流入替代了贸易出口。此后20世纪80年代Markuson和Svenson在标准的2X2X2模型中假设两国存在技术差异,导致要素价格不同,引起要素的国际流动,每个国家都将获得其出口产品中密集使用的生产要素,根据Rybczynski定理,两国要素禀赋的变化会促使其出口部门的扩张,从而要素流动与商品贸易之间的关系是互补的。

传统的国际贸易纯理论是建立在商品贸易基础上的,而服务贸易存在某些与商品贸易不同的特征,第一,国际服务贸易是劳动与货币的交换,而不是物与货币的交换;第二,服务的生产与消费大多同时同地发生,服务不可储藏;第三,统计方式不同,国际服务贸易在各国国际收支表中统计,而货物贸易由各国海关统计。尽管服务贸易存在这些与众不同的特征,目前主流的经济学观点仍然坚持认为传统的比较优势理论应用于国际服务贸易是有效的。Sapir在1981年进行了一系列服务贸易的实证研究,其主要结论是:“传统贸易理论适用于服务贸易,要素禀赋在服务贸易模式的决定上具有重要作用。”Deardorf1985年在标准的H-O模型框架下,通过改变个别的约束条件成功地解释了国际服务贸易如何遵循比较优势原则。目前国际经济学界比较一致的观点是:“服务贸易领域同样存在比较优势的合理内核”。因此在分析跨国投资对服务贸易的影响时,我们仍然沿用传统的国际贸易纯理论方法。

我们分析的起点是假设经济是完全竞争的,在国际市场上每个国家都是小国,每个国家产品产量的变化不会引起国际市场产品价格的变化,而且假设一国由两个经济部门组成,M是制造业或农业部门,S是服务业部门,两部门都以资本K和劳动L作为要素投入,体现消费者效用的社会无差异曲线是位似的。

外资的流入增加了一国的资本要素禀赋,通常情况下都假定外国直接投资(以下简称FDI)流入后可以在各生产部门间自由配置,但是本文中我们认为跨国投资是与具体的行业相关联的,也就是说,FDI不会在本国的各行业间自由流动,资本流入之后就锁定在特定的行业中,这样的假定对各国生产函数的影响与通常的情况不同。当FDI可以在部门间自由流动时,对两部门的生产能力都造成了影响,而当FDI与具体行业相关联时,只改变该行业的生产能力。

在对跨国投资的特性作出规定之后,我们首先分析外国资本流入发达国家的情形,发达国家一般都具有在服务业方面的比较优势,可以用图1的产品空间来表示该国的生产、消费和贸易的情况。在图1中,坐标横轴和纵轴分别表示该国服务业和制造业的产品产量,M[,1]S[,1]是其生产可能性曲线,P[,1]P[,1]′是相对价格曲线,在不存在要素变化的情况下,可知该国在A[,1]点生产,在C[,1]点消费,该国的净出口量是B[,1]A[,1]。考虑FDI流入该国,由于其具有服务业的比较优势,所以流入的FDI中相当大比例的部分投资于服务业,于是该国的生产可能性曲线向外移到M[,2]S[,2],其中,服务业增产的比例高于制造业。因为国际市场产品价格不变,价格曲线的斜率也保持不变,平行外移到P[,2]P[,2]′,此时,该国将在A[,2]点生产,社会无差异曲线是位似的,所以在C[,2]点消费,服务净出口是B[,2]A[,2],可以看出,该国服务业的生产和消费都增加了,但是可以证明在此服务生产的增加大于服务消费的增加,所以,服务净出口增加了。也就是说FDI的流入增加了该国的净服务出口,增加了该国服务业的竞争力和比较优势。

附图

图1FDI流入导致的生产、消费和贸易变化(发达国家)

其次,我们分析发展中国家的情形,发展中国家一般不具有服务业的比较优势,相对而言其比较优势在制造业或初级产品产业,此时可以用图2的产品空间来表示其生产、消费和贸易。在FID流入前,该国的生产和消费点是A[,1]′和C[,1]′,是服务净进口国,服务净进口量是B[,1]′C[,1]′,FDI流入后,因为该国的比较优势在制造业,所以流入的FDI大部分投向制造业,这样,生产可能性曲线从M[,1]′S[,1]′向外移到M[,2]′S[,2]′,而国际市场相对价格不变,FDI流入后生产和消费点分别是A[,2]′和C[,2]′,净进口量变为B[,2]′C[,2]′,我们发现该国的服务的生产和消费均增加了,可以证明服务消费的增加要大于服务产出的增加,也就是说服务的净进口增加了,FDI的流入增加了该国的服务净进口量,降低了该国的服务业的竞争力和比较优势。

附图

图2FDI流入导致的生产、消费和贸易变化(发展中国家)

综合上述分析我们得到如下的结论:在发达国家,外商直接投资流入促进了净服务出口,扩大了发达国家的服务贸易顺差,增强了其服务业的比较优势;而对于发展中国家,FDI流入增加了净服务进口,扩大了发展中国家的服务贸易逆差,降低了其服务业的比较优势。

外商直接投资对服务贸易的影响除了模型中所分析的改变一国的要素禀赋结构,从而改变其服务贸易进出口量和比较优势外,还有别的作用途径。外资企业的建立必然派生出对服务的需求,而这种需求有明显的国别倾向。由于东道国对外汇的管制、利润税收制度等原因,跨国公司希望将利润转移到其母公司,因此倾向于选择母公司所在国的服务提供者;与东道国在语言、文化方面的差别也促使跨国公司更多地倾向于选择母国的服务供给。但是,这种选择外国的服务供给的倾向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有显著的程度差别,发达国家的服务厂商的国际化水平较高,服务质量较好,企业信用较好。因此,在发达国有境内的跨国公司选择其母国服务供给的倾向性相对较小;而在发展中国家,服务业水平低,服务质量不理想,而且在语言、文化方面的障碍更大一些,所以在发展中国家境内的跨国公司更愿意使用外国特别是其母国的服务。由此我们认为,虽然跨国公司在对服务供给选择上的国别倾向均导致了东道国服务进口的增加,但是,这种效应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程度很不相同,在发达国家较弱,而在发展中国家较强,因此可以认为对发达国家的跨国投资仍然增加了其净服务出口,增强了其在服务业的比较优势,而对发展中国有,跨国投资增加净服务进口的效应更强了,其在服务业的比较优势更小了。

二、计量检验

1.数据和基本模型

从上一节的理论分析中我们得出结论:外国资本的流入对一国的服务贸易存在重要影响,而且这种影响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表现极不相同,由于发达国家多数拥有服务业的比较优势,外资流入的很大比例投入其服务行业,促进了服务出口,扩大了服务贸易顺差,增强了其服务业的比较优势;而对于发展中国家,由于服务业不是其比较优势,流入的外资投向服务业的比例非常小,从而增加了其服务进口,扩大了服务贸易逆差,降低了其在服务业方面的比较优势。在这里,我们希望使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相关数据,建立计量模型来检验上述结论。

当然,存在另外一些重要的因素会影响一个国家服务业的比较优势,在计量模型中我们需要将这些因素考虑进去,作为控制变量,以准确地估计FDI对服务贸易的作用。

在计量模型中,被解释变量是各国的服务贸易比较优势,度量某一行业比较优势的方法较多,本文选用服务业净出口与服务业进出口总额的比值SeRNX作为该被解释变量,各国服务贸易进出口值均来自各国的国际收支平衡表。

附图

其中Xs是服务贸易出口值,Ms是服务贸易进口值。

对外资流入用各国的FDI与其国内生产总值(以下简称GDP)的比值rFDI来度量,FDI数量来自各国国际收支平衡表,GDP数据来自历年《世界银行发展报告》。

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显然会影响服务业的发展,随着人均收入的提高,个人对服务的需求在其支出中所占的份额也相应提高,较高的服务需求会带动服务业较快发展,从而建立起在服务业方面的比较优势,但是另一方面较高的服务需求也意味着对服务进口需求的增加,降低以贸易流通度量的比较优势。这两方面的作用轻重如何,需要用数据来估计,用各国人均GDP值rGDP及rGDP的对数值lnGDP度量,数据也来自历年《世界银行发展报告》。

政府对服务贸易的管制政策显然也是对服务贸易产生作用的一个重要因素。服务业部门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服务行业中的金融、电信、邮政、运输、教育和研究与开发等部门对一个国家的经济、政治和国家安全等都有非常重要的影响,所以多数国家对服务领域的对外开放均采取谨慎态度,发展中国家因为其在服务行业不具有优势,担心在服务业无法与发达国家竞争,对开放本国的服务业市场作出了严格的管制,管制政策在相当程度上抑制了这些国家的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的发展。因此,政府对服务贸易的管制程度是影响服务贸易的另一个重要变量。Hoekmon1994年在《乌拉圭回合服务贸易协定评估》(注:转引自杨圣明主编:《服务贸易:中国与世界》,1999年。)中提出了一种度量各国服务业开放程度的方法,他将服务业开放分为三类:完全自由化、不开放、其他。每一类分别计数为:1;0;0.5。然后,把《服务贸易总协定》中服务业的155项部门的每一项分为4种不同的提供方式:跨境提供、国外消费、商业存在和自然人存在。每个国家在《服务贸易总协定》的谈判中对这155个部门的每一种提供方式作出不同的减让承诺,这样总计有620项承诺,根据对每一项减让承诺的程度按三类计分方式打分,然后把620项分数累计加总,得到一国的总分数,这个总分数即为该国服务业开放程度的度量。我们选用该文中对各国的服务贸易开放程度的估计分数作为变量SeOPEN的数据,这些估计分数是在1994年《服务贸易总协定》谈判结果的基础上计算出的,我们用它度量了每个国家1990年至1999年的开放程度。

一国的人口素质,劳动力受教育的水平对服务业的比较优势显然也有重要的作用,人口素质高,接受的教育程度高,其所提供的服务质量也就相对较好,有利于建立服务业的比较优势,但另一方面,人口素质高,对服务的需求也就增大,也可能会导致对服务进口需求的增加,可见人口素质的高低对服务业优势也有正负两方面的作用,孰轻孰重,需要实证检验。本文用各国15岁以上成年人中非文盲人口的比例HR来度量,数据来自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各国教育和识字统计数据库。需要注意的是,多数发达国家教育水平较高,文盲比例非常低,他们在20世纪80年代以后就不再公布文盲人口比例数据,我们用100%来表示这些国家的非文盲人口比例。lnHR是HR的对数值。

另外还有一些变量如文化习俗、自然条件和对研发的投资等也会影响一国的服务业比较优势。但是这些因素大多难以定量,所以在我们计量回归方程中不包含这些控制变量。

根据以上讨论,我们建立基本的计量模型如下:

SeRNX[,it]=α[,i]+β[,1]RFDI[,it]+β[,2]RGDP[,it]+β[,3]SeOPEN[,it]+β[,4]HR[,it]+ε[,it](2)

其中i是国别下标,t是时间下标,[,i]表示有一个不随时间变化的效应,在这个效应中包含了一些回归方程中不考虑的因素,如各国的文化差异,自然资源等,[,it]是随机扰动项。

本文选用12个发达国家和11个发展中国家从1990年至1999年的相关数据进行计量回归。12个发达国家是:美国、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英国、德国、法国、意大利、瑞典、奥地利和新加坡;11个发展中国家是:阿根廷、巴西、埃及、中国、印度、印度尼西亚、韩国、马来西亚、泰国、菲律宾和墨西哥。

2.回归结果

这是一个跨国的时间系列模型,这类模型对αi的处理有两种方法,固定效应(FixedEffects)方法把α[,i]视为一组具体的常数,随机效应(RandomEffects)方法把α[,i]视为一组随机变量,当α[,i]与回归变量存在相关性时,使用固定效应方法,应用变量的最小二乘回归(LSDV)(注:LSDV(LeastSquaresDummyVariable)是用于估计跨地区(跨部门)时间系列数据(PanelData)的回归方法,在此类模型中假定不同地区(部门)的差别由回归方程的常数项表示,这样相当于对每一个地区(部门)设定了一个变量(DummyVariable),N个地区就有N个变量,在估计解释变量系数值的同时,也要估计变量的系数值,具体的估计算法参见参考文献[9]。)得到的回归系数是一致有效的。我们用Hausman-test检验了模型,发现α[,i]与回归变量SeRNX具有相关性,所以决定用LSDV方法进行回归。为了消除扰动项的异方差和序列相关性,我们选用了可行广义最小二乘法(FGLS)(注:FGLS(FeasibleGeneralizedLeastSquares)及后面提及的Chow-test具体算法参见参考文献[9]。)。

表123个国家回归结果

附图

注:*表示通过了显著程度为1%的T检验。**表示通过了显著程度为5%的T检验。#表示通过了显著程度为1%的F检验。系数估计值下括号内数值为T统计量值。

表212个发达国家回归结果

附图

注:*表示通过了显著程度为1%的T检验。**表示通过了显著程度为5%的T检验。#表示通过了显著程度为1%的F检验。系数估计值下括号内数值为T统计量值。

我们用23个国家的数据做了一次总的回归,回归结果如表1所示。

从表1中我们发现,rFDI的系数估计值在所有方程中均是正值,比较稳定,也比较显著;而人均GDP的系数估计值也是正的,但不显著;服务业开放程度SeOPEN对SeRNX的作用为正的,比较显著,也比较稳定;人口素质HR对SeRN

X的影响是负的,比较显著和稳定。所有方程回归都通过了显著程度为1%的F检验,拟合优度不足0.3,拟合的不是太理想。

由此可以判断,总体上来说,FDI流入对一个国家的服务业的比较优势是有一定的促进作用;而人均GDP的影响不是很确定,这与人均GDP水平对服务业比较优势存在正负两方面的作用有关;服务业的开放促进其比较优势的效应非常显著;而人口素质对服务业的优势却有很显著的负作用,这是出乎意料的,可能与所用的数据有关,用非文盲人口比例度量人口素质没有能够更细致地刻划各国间劳动力在技能水平和知识文化水平方面的差距,但是本文主要关注跨国投资与服务贸易的关系,因此不再对人口素质的作用深入研究。

理论分析已经说明,跨国投资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作用是不同的,可以断定,对这两类国家,揭示服务贸易比较优势的决定因素的计量方程有不同的结构,也就是说方程3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有不同的系数。我们用Chow-test检验检查了方程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确实存在结构变化。因此把这两类国家分开进行回归。

表2是对发达国家数据回归的结果,我们发现rFDI的系数估计值都是正号,都通过了显著程度为5%的T检验,比较稳定;而人均GDP对SeRNX的影响同所有样本回归结果一样,也不显著,但是为正号;SeOPEN对SeRNX作用为正的,比较显著;所有方程都通过了显著程度为1%的F检验,而且拟合优度比所有23个国家回归时有明显的提高。

表311个发展中国家回归结果

附图

注:*表示通过了显著程度为1%的T检验。**表示通过了显著程度为5%的T检验。#表示通过了显著程度为1%的F检验。系数估计值下括号内数值为T统计量值。

表4不包含埃及的10个发展中国家回归结果

附图

注:*表示通过了显著程度为1%的T检验。**表示通过了显著程度为5%的T检验。#表示通过了显著程度为1%的F检验。系数估计值下括号内数值为T统计量值。

对发达国家的回归结果我们发现,确实如我们理论分析中所预测的,跨国投资进入发达国家促进了其服务贸易的比较优势,而发达国家的服务业开放也对其服务业比较优势有正向的影响。

表3是对11个发展中国家数据回归的结果,我们看出,rFDI对SeRNX的作用变成了负的影响,而且不显著了;人均GDP对SeRNX的作用也变成了负的影响,也不显著;而SeOPEN的影响仍然很显著地是正面的作用;所有方程都通过了显著程度为1%的F检验,拟合优度也有所提高。

观察我们所使用的数据,我们发现在发展中国家中,埃及是一个比较特殊的国家,它的服务贸易出口远远超过了进口,显示出很强的服务业的优势,甚至于超过了多数发达国家。因此我们将埃及的数据从中删除,对余下的10个发展中国家进行了回归,而且回归方程中rFDI变量用其平方rFDI[2]代替了,结果在表4中显示。

从表4中我们发现,在去掉埃及并用rFDI[2]作为解释变量后,FDI流入对服务业比较优势的影响显著性有明显提高,T统计量的数值比表3中有很大提高,而且这种作用仍然是负的影响,与我们理论分析中对发展中国家的预测一致;人均GDP对SeRNX的作用也变得显著了,表现出负的作用,表明在发展中国家,随着人均收入或人均产出的提高,对服务进口的需求增加较多,而对服务出口的促进作用不是很重要,这样反而导致服务业的比较优势下降;服务业的开放程度对发展中国家的服务业优势的建立与对发达国家一样有促进作用,而且是很显著的。表4中的方程回归都通过了显著程度为1%的F检验。

三、结论和政策含义

综合以上理论分析和计量回归的结果,我们发现,跨国投资对一国服务贸易比较优势的影响,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确实有迥然不同的表现。

发达国家一般在服务贸易领域具有比较优势,多数为服务贸易净出口国,流入发达国家的FDI有很大比例投向发达国家的服务业,服务业资本要素的相对增加更加增强了发达国家在服务业的比较优势。相反,发展中国家不具有服务业的比较优势,多数为服务贸易净进口国,流入发展中国家的国际资本大多投向其有比较优势的初级产业和劳动密集型制造业,而投入到服务业的比例很小,在初级产业和制造业中资本要素的增加增强了这些行业的比较优势,相对来说降低了发展中国家在服务业的比较优势。

跨国投资与服务贸易的关系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完全不同的表现,被我们的实证检验所证实。而这一结论也启发我们,国家吸引外资的政策会对服务业的发展造成重要影响,在发达国家,外资流入自然地就促进了服务业的发展;而对在服务业没有优势的发展中国家,如果没有适当的政策干预,大量的外资流入对该国的服务业和服务贸易是不利的,这些国家的政府应该制定一定的产业政策,引导一定量的外资投向该国的服务行业,以保证在这个重要性日益增强的行业具有一定的竞争力。

这个结论也从一定的角度说明,发展中国家利用外资并非越多越好,外资的进入会对某些经济因素造成反面的影响,适当的利用外资水平和正确的外资引导政策是必需的。

各国在服务业的开放程度对建立其在服务行业的优势有重要的作用,我们的研究表明,各国在《服务贸易总协定》谈判中作出的各项服务行业的减让承诺,增强了其在服务贸易中的比较优势,所以一国服务业的开放并不像通常所想象的那样会使该国的服务业被国外的服务提供者占领,相反,纯粹从经济的角度来看,开放国内服务市场对发展其服务业和服务贸易是有利的。

【参考文献】

[1]Daniels,P.W."ServiceIndustriesintheWorldEconomy",BlackWell,Oxford&

CambridgeUSA,1993.

[2]Deardorf,A."ComparativeAdvantageandInternationalTradeandInvestment

inServices",inTradeandInvestmentinServices:Canada/USPerspectives,editedby

R.Stern,Toronto:OntarioEconomicCouncil,1985.

[3]Hoekman,B.andBrga,C.A.P."ProtectionandTradeinServices:ASurvey",Open

EconomicReview,vol.8(3),1997.

[4]Markuson,JamesR.andMelvin,JamesR.(1983),"FactorMovementsandCommodityTradeasComplements",Journalof

InternationalEconomics,13(1983).

[5]Markuson,JamesR.andSvenson,LarsE.O.(1985),"TradeinGoodsandFactorwithInternationalDifferencesin

Technology",InternationalEconomicReview,Vol.26,No.1.

[6]Mundell,R.A.(1957),"InternationalTradeandFactorMobility",AmericanEconomicReview,June.

[7]Sapir,A.(1982),"TradeinServices:PolicyIssuesfortheEighties",ColumbiaJournalof

WorldBusiness,1982.

[8]Sapir,A.andLutz,E."TradeinServices:EconomicDeterminantsandDevelopment-RelatedIssues",WorldBankStaffWorkingPaperNo.480,1981.

[9]杨圣明、潘悦:“服务贸易领域的理论研究”,参见江小涓、杨圣明、冯雷主编的《中国对外经贸理论前沿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年版。

篇2

在贸易投资一体化的大趋势下,传统的贸易保护前提基本不复存在,导致传统的贸易保护思路过时,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以战略性产业为借口实施保护愈发困难

高科技产业因其具有较强的外溢效应和规模经济效应而被称为战略性产业。为了提高国际分工地位,获取更多的利润转移,对战略性产业加以保护也就成为当代贸易保护的一个重要理由。但是,在贸易投资一体化背景下,战略性贸易政策的实施正变得愈发困难。原因在于:

(1)对发达国家而言,虽然其资本雄厚、科技发达,但目前高科技产业的发展往往涉及许多科学门类、需要高额的财力投入,单靠一个国家、一个企业往往难以完成。

(2)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其科学技术发展本身就相对落后,有的高科技产业是一片空白,保护无从谈起,即使保护,也只会造成封闭和更加落后。

(3)对战略性产业的保护能否奏效需要一系列严格的限制条件,如对市场信息及时、准确地把握,政府决策的高效率等。一旦这些条件得不到满足,保护的初衷也难以达到。

2.以民族产业为界限实施保护已不可能

20世纪90年代以来,由于科技的快速推动,跨国公司内部的分工发展迅速。由于国际直接投资的迅猛发展,跨国并购此起彼伏,导致各国产业、企业的相互渗透更加深入,企业、产品的“国籍”日益模糊了。在一国境内从事某种产品生产的,不含外资成分的“纯本国企业”越来越少,而且有外国独资企业、本国与外国合资企业、合作企业等各种企业形式。在这种情况下,一国很难再明确区分民族企业与外国企业、民族产品与外国产品。政府如果出于民族利益对某一产业加以保护,受保护的很可能不是本国企业,而是进入该产业的外资企业。

3.关税作为传统贸易手段的保护效果弱化

(1)从关税的名义保护率来看,它主要取决于对受保护产品所规定的关税率。关税率越高,保护程度越高;关税越低,保护程度越低。随着跨国公司推动下的全球产业链条将各国纳入国际分工的不同环节,各国市场日益融合,经济的相互依赖程度不断加强,在此情况下,一国制定关税的自不仅受到贸易伙伴的制约,而且受到跨国公司的牵制。从国际范围来看,全球关税水平不断降低,发达国家的平均工业品关税已降低到3.8%,发展中国家降到2.3%,中国2005年已从1992的43%降到9%。

(2)从关税的有效保护率来看,对最终产品的有效保护程度不仅取决于对最终产品进口征收的名义关税率,而且在最终产品的生产使用进口原材料和中间产品的情况下,还取决于一整套的关税结构。在贸易投资一体化下,关税有效保护率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比如,跨国公司可以借助加工贸易的发展暗度陈仓,借助投资在东道国建一条装配线就可以将中间品迅速转化成产品,从而规避东道国对最终产品的保护。4.非关税保护手段的效果具有不确定性

(1)在贸易投资一体化下实施非关税壁垒牵涉到的利益主体比较复杂。由于本国对某种产品进口的限制将可能招致外国对本国其他产品出口的报复,本国出口集团因而成为反对贸易限制的力量。另一方面,在东道国增设非关税壁垒时,一旦影响跨国公司的利益,他们往往会动用各方力量使政策制定偏向有利于自己的方向,并巧妙利用东道国各部门利益的不统一,削弱或避开非关税壁垒。

(2)在贸易投资一体化下实施的非关税壁垒可能是一种自伤行为。投资的流向是双向的,一国不仅吸引外资,同时也对外投资。例如美国是最大的对外直接投资国和吸引外国直接投资国。一国在通过非关税壁垒限制外国商品进口的时候,保护了国内厂商的利益(包括在国内投资的外国厂商的利益),但同时又可能限制了本国的对外直接投资的收益,因为其贸易壁垒限制的进口中很可能有部分甚至相当一部分是本国厂商在国外投资生产的。

(3)贸易投资一体化下反倾销手段的采用困难重重。在贸易投资一体化下,跨国公司在东道国的子公司因为在当地注册,取得国内生产商的资格,当其产量达到一定的程度时,传统意义上的“国内生产商”就很难得到WTO要求的代表25%产量的生产上的支持,不能发起法倾销调查,只能由国内反不正当竞争法加以规范。如果缺乏完善的竞争政策,保护就难以实施。

二、解决对策

1.贸易保护政策应由单纯注重商品流动转向兼顾商品和要素流动

贸易投资一体化下,要素流动性增强,一国的要素已不再成为其独有的“专利”,而可以被国外通过投资所利用,同样,一国发展经济、增进居民福利的手段除了依靠国内要素外,也可以借助国外要素。国际贸易分工中比较优势地位下降,竞争优势地位上升。一国贸易政策的重点应由依靠贸易保护以发挥静态比较优势,向鼓励要素流入以弥补比较劣势、创造竞争优势转变。对发展中国家而言,因为其经济发展的瓶颈在于资本和技术的缺乏资本的积累需要过程,技术的研发需要人才和高昂的费用,通过引进可以迅速到位。

2.投资政策与贸易政策的综合使用是新时期贸易保护的有效措施

贸易投资一体化下,国际贸易、国际投资的主体是跨国公司。跨国公司对东道国选择投资还是出口,取决于一系列条件。国际折衷理论认为,当跨国公司具备所有权优势、内部化优势和可以利用的东道国区位优势时,往往他们选择投资;当缺少可供利用的区位优势时,往往选择商品出口;当之具备所有权优势时,选择技术转让。很显然,第一种方式最有利于弥补相对落后国家的资金和技术缺口。在经济全球化条件下,引进国外要素一方面可以帮助东道国发展新的产业(如发展中国家的高新技术产业),壮大已有产业的生产规模,提高东道国的国际分工地位;另一方面通过引进要素开展加工贸易,可以解决东道国的劳动力就业问题。国际贸易理论认为,国际直接投资与国际贸易之间存在一定的替代关系,资本输出国的对外直接投资将减少其对东道国直接的商品出口,从而减少东道国进口竞争的压力,对东道国经济发展更为有利。

投资政策与贸易政策交叉使用的依据还在于,跨国公司出于全球经营战略的考虑,在某些情况下对某种产品会根据成本效益的比较,选择向东道国出口产品,而非直接投资。在此情况下,出于对国内产业的保护,就需要进口国运用贸易政策,一方面限制商品进口,另一方面通过贸易障碍,迫使跨国公司前来投资。

3.对本国比较弱势产业的保护要更新观念,采取新的标准

当代的贸易保护毫无疑问不能再漫无边际,而只能是遵守国际规则条件下的适度、动态保护。保护对象只能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具有显著的产业间联系的主导部门,如中国的汽车、金融、保险等部门;关税水平只能是与已处于同一发展层次的国家的平均水平,对WTO成员国而言,还要遵守通过双边、多边贸易谈判所达成的关税约束;而非关税壁垒的使用也要符合国际规范。另外,适应关税水平的不断下调,为了提高关税的实际保护率,逐步升级的关税结构虽然效果相对于以前有所下降,但它仍然是不可忽视的选择。

4.东道国应对外资企业实施“国民待遇”

在一国国境内,不管是外资企业还是民族企业,都是国家经济发展的积极力量,都能给国家带来税收、就业,他们同为“国内企业”,贸易保护政策的对象不单单是民族企业,而是“国内企业”,当然包括外资企业。有关的贸易与投资政策措施是为了吸引国外资本在国内从事生产和服务,以促进经济发展、居民收入增加。要逐步扩大对外资的市场准入,一旦允许外资进入相关投资领域,就应给予国民待遇,这也是WTO规则所要求的。

篇3

在世界经济中,国际直接投资是最能体现经济全球化概念的经济运作方式之一,且与国际贸易有着密不可分的内在联系。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进程加快,从总体上看,国际对外直接投资与国际贸易相互作用、相互促进,都在大幅度增加和日益扩大。但具体而言,在经济全球化的条件下,一国的对外直接投资与国际贸易究竟存在着何种关系,是具有互补性还是具有替代性?对外直接投资是促进了国际贸易的发展还是相反?在加入WTO之后,我国政府和企业如何充分利用WTO的规则,在对外直接投资中促进贸易出口的增长,本文试图对这些问题做一分析。

一、国际直接投资与贸易的理论解析

影响国际贸易增长的因素有许多,从理论上讲,仅就国际贸易与国际直接投资的关系而言,直接投资究竟是构成对贸易的替代,还是产生了对贸易的创造,这主要取决于国际直接投资的类型。

按照小岛清对外直接投资的理论,从一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动机分析,国际直接投资可分为三种类型:①(1)自然资源导向型投资。在东道国寻求某种自然资源既是为了满足母国本国的需要,也可以向其他国家出口。因此,资源导向型的投资不仅扩大了母国自然资源的生产规模,而且也促进了母国与东道国之间的国际贸易发展,甚至还扩大了与其他国家之间的国际贸易发展。(2)市场导向型投资。如细分起来还可以分为突破贸易壁垒型投资和占领市场型投资。因此,在这种类型中,国际直接投资与国际贸易之间的关系比较复杂。如:跨国公司在东道国投资后的初始阶段,因各种需求的存在,贸易是创造性的;当投资和生产形成一定规模时“,就地生产,就地销售”的结果势必会减少贸易的往来,因而具有贸易替代效应。但如果是突破贸易壁垒型投资,也许这种投资对贸易的间接促进会使贸易的规模进一步扩大。但全面地分析,即使是前面所述的替代贸易时,在东道国进行市场导向型投资也可能会带来服务贸易方面新的需求。(3)生产要素导向型投资。这主要是指在东道国寻求低成本劳动力的投资。这种类型的投资,因国家之间比较优势而形成的国际分工,在初始乃至相当长的一个阶段中无疑是加大了贸易的发展,如发达国家在发展中国家投资而进行的加工贸易。但因比较优势是动态而非静态的,这种投资与贸易的关系也要视具体情况而进行具体分析。

在理论上阐述对外直接投资对母国贸易的替代关系的还有佛农(Vernon.R),他在其著名的产品周期理论中,通过对新产品、新技术的创新、模仿和扩散的动态分析,阐述了母国的出口与对外直接投资的关系。在新产品的第一阶段,产品在技术创新国国内的生产、销售主要以满足国内需要为主(也存在向收入水平和消费结构比较接近的其他国家出口的可能性);但是,随着技术的成熟化,同时又面对其他国家企业的竞争,降低产品成本成为技术创新企业维持其海外市场占有率的必然要求,这时便出现了技术创新企业的对外直接投资。佛农认为,一般地这种对外直接投资不会产生对母国出口的替代效应。但是,如果这种投资发生得过早,就有可能替代母国的出口。在技术进步日益加快的情况下,随着跨国公司国际化程度的提高,新产品的生命周期不断缩短,对外直接投资对母国出口贸易的替代影响将越来越明显。①总之,对外直接投资与国际贸易的关系即存在互补性,也具有相互替代性,这要根据母国(或跨国公司)投资的动机、类型和发展阶段而定。

二、国际直接投资与贸易的实证检验

当我们从实证分析的角度再来看对外直接投资与贸易的关系时,会发现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在这方面存在一些异同。因此,在下面的分析中,我们将对这两类国家分别进行研究。

(一)发达国家对外直接投资与贸易的关系

国外一些学者将对外直接投资与某些产业的实际出口联系起来进行了实证研究。如,伯格斯坦(Bergsten.C.F.)认为,在美国不同的对外直接投资产业中,那些对外直接投资程度较低的产业,其出口水平也较低;随着对外直接投资水平的提高,出口规模也相应上升;但是当对外直接投资超过一定规模后,追加的对外直接投资对出口的促进效应就逐渐消失了。因此,对外直接投资与出口贸易之间既是互补关系也是竞争关系。随着跨国公司国际化程度的提高,其对外直接投资与出口的竞争(替代)也将不断加剧,因而海外子公司的生产将逐渐替代美国的出口。②同时,学者们也有相反的发现,利普赛(Lipsey.R.E.)和威斯(Weiss.M.Y.)的研究表明:无论在发达国家还是在发展中国家的市场上,美国的出口与美国海外子公司销售额都是高度正相关的,而且美国海外子公司的生产销售都部分替代了美国出口竞争伙伴中的发达国家企业的出口③。

(二)发展中国家对外直接投资与贸易的关系

发展中国家的对外直接投资,除去个别的现象,较大规模的起步应从20世纪60年代算起,拉丁美洲的阿根廷、巴西、墨西哥和委内瑞拉,亚洲的印度、韩国、新加坡、菲律宾和中国台湾地区都是从那时起陆续向国外或境外进行直接投资的。20世纪70年代后期,中东石油输出国组织一些成员的投资方式也从贷款转向间接投资,再由间接投资转向直接投资。④发展中国家的对外直接投资虽起步较晚,但发展速度较快,而且由原来主要投资于邻近的国家和地区,逐步转向向发达国家进行直接投资。

伴随着经济实力的提高,发展中国家企业进入世界级大企业的数量也在逐渐增加。1997年,发展中国家企业进入“全球500强”的仅有22家,平均营业收益率为3.6%;而2000年入围企业增加到33家,平均营业收益率提高到5.2%,且高于“全球500强”4.7%的平均收益率①发展中国家对外直接投资的健康发展对贸易的促进也有其特点。首先,小规模和特殊商品是发展中国家跨国公司的优势。由于发展中国家跨国公司大多数属劳动密集型的小规模生产,资本劳动比率比发达国家跨国公司低许多,发展中国家东道国更愿意接受劳动密集型高的项目投资。即使是进行规模较大的生产性投资项目,与发达国家相比,作为母国的发展中国家也占据劳动力成本低的优势。同时,这种生产性投资也将给母国带来原料、设备的出口增加,因而具有很强的投资与贸易互补性。其次,发展中国家的对外直接投资一般侧重于扩大出口的市场销售战略。无论是为保护原有的出口市场,或是开辟新的市场,还是避开贸易壁垒,发展中国家多采取各种方式保障出口,在达到一定实力和经验积累后,逐步再向全球经营战略发展。

考察韩国的经济,其迅速发展得益于通过出口把国内产业与国际市场紧密连接的结果,从而使国际市场容量的不断增大,并对国内经济的增长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从1991年韩国全国经济学家联合会的一份《韩国制造业的国本外投资经营成果调查表》②中,我们看到韩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动机总的来讲与贸易联系较多,所占比重也较大。如开拓市场与回避进口限制两项都与贸易紧密相连,其之和所占比重在韩国整个对外直接投资动机中达到35.7%。当然,从表中还可以看出,韩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动机因区域不同而有所差异。在北美洲和欧洲地区,开拓市场的动机比重最高,占到29.3%,比其他动机的比重平均高出10个百分点,这是为适应当地区域化经济和确保新产品市场的结果;在拉丁美洲、大洋州地区,最高比重的动机为回避进口限制,占27.3%,也比其他动机高出10.4个百分点,这说明韩国对外直接投资在此两个地区对贸易壁垒的突破动机占据很重要的地位。

但具体到韩国对外直接投资的行业,还有更进一步的动因分析。如李宏格(音译)(Lee,Honggue)对韩国电器行业的研究。③电器是韩国最重要的制造业部门,在20世纪90年代初韩国就已成为世界第五大电器生产国。李宏格指出,韩国电器行业在1989年的对外直接投资额比1979年增长了85%,显示出韩国在该行业的对外直接投资于20世纪80年代末达到了顶峰———尽管与韩国电器产品的出口相比其投资的规模是非常有限的:1976-1992年间电器行业对外直接投资为5亿美元,而1992年电器产品的出口额却高达161亿美元。李宏格分析,韩国电器行业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动因主要表现为维持和扩大出口的需要,即通过对外直接投资提高出口产品的竞争力。那么,这种对外直接投资的压力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方面,是韩国本身国内劳动力成本不断上升所造成的压力,迫使电器行业利用对外直接投资,在国外寻求廉价劳动力以降低生产成本(主要是在亚洲地区);另一方面,则是来自欧美国家贸易保护主义的压力,在韩国扩大对欧美出口的同时,其电器产品也已成为反倾销的对象———这一点对我国在加入WTO之后,重新审视海外投资与贸易的关系时,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综上所述,尽管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对外直接投资的动因有所不同,但总的趋势是积极的,对外直接投资有利于一国的对外贸易乃至国际贸易;由于对外直接投资与贸易的互补关系和替代关系在不同的发展阶段表现不一,所以对外直接投资对母国出口的影响具有动态效应;在经济全球化的今日世界,对外直接投资已不仅仅是发达国家的“专利”,它对发展中国家来讲同样是必不可少的经济运作方式。

三、中国海外投资发展与贸易的关系

为了论述的方便与国土概念上的准确,我们把以下涉及的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称为“海外投资”。

(一)中国海外投资的发展与现状

中国海外投资的发展,比较准确的提法应该从1949年算起。但因那个时期的海外分支机构都是一些贸易企业,规模又非常小,一般不在我们的讨论之内。从1978年的改革开放至今,中国海外投资的步伐越来越大。截至2001年年底,经外经贸部批准的企业就达6610家,中方海外投资总额已达83.5731亿美元,遍布全球153个国家和地区①。

1.中国海外投资的区域分布。中国海外投资在全球的区域分布正逐步由集中化向多元化方向发展。但目前从投资的额度来看,集中化的表现还依然存在。截至2001年底,中国海外投资企业数量在全球主要63个国家和地区的分布见表1。从基本格局看,发展中国家和地区(亚洲、非洲和拉丁美洲)占28.99%,发达国家(欧洲、大洋州和北美)占27.99%,加上中国港澳地区33.46%的分布,大致呈现出各占1/3的态势,可以说是一个多元化的分布。具体的投资额度和比重见表1。

通过以国家和地区分布的形式进一步对投资额排序,我们就可以看到中国海外投资分布的集中化:即地缘优势和人缘优势使相邻国家(地区)和海外华侨聚集的国家(地区)成为中国海外投资的集中区域。至于在拉美地区和非洲投资额分布得较高,一般为投资行业的原因所致,这将在下面进一步阐述。

2.中国海外投资的行业分布。中国海外投资是从贸易

型企业起步的。这些贸易型企业开始在海外做的商业性工作是为对外贸易企业提供信息、进行市场调查和客户联系服务的。20世纪90年代以后,在中国政府有关政策的引导下,生产加工型企业有所增加。但总的来看,服务贸易型的投资行业特点仍十分突出。根据对外经贸部的统计,截至1999年,中国海外投资中服务贸易型企业,无论从企业数量上还是在投资额度上仍占绝大多数;生产加工型企业虽然在企业数量上增加较快,但在投资额度上还处于较小规模;而资源开发型企业在投资额度上比生产加工型企业还要大些。详见表2。

一般地,中国海外投资在发达国家的多为服务贸易型和研究开发型,即非生产性项目。服务贸易型企业的运作主要是为了服务于国内企业的出口,以促进中国产品的出口;在海外投资于研究开发型企业则是为了更有利地接近发达国家或地区的先进技术,以提高我国产品的国际竞争力。而中国在发展中国家的投资则大多为资源开发型和生产加工型,即非贸易性项目。资源开发型的投资,主要是为了获取国外开采条件较好或储量、品位较高的石油、矿产、林业、渔业等资源,以满足国内经济发展的需要;生产加工型投资,主要为转移国内长线产品的生产能力或发挥中国在技术、管理上的比较优势以占领当地的市场,同时带动相关材料、设备、零配件的出口。因此,这也是生产加工型的投资大多集中在非洲、拉美和东南亚地区的主要原因。

(二)中国海外投资与贸易的互动

1.中国进行海外投资的动因。从外部条件上看,经济全球化使各国经济进入生产、销售、采购的全球体系成为必然。中国既然已经实行了“引进来”的改革开放,也必然要实施“走出去”的对外开放,以充分利用国内外“两个市场”和“两种资源”,实现资本、技术和人力等生产要素的双向流动,提升国内的产业结构,促进本国经济的发展。

从中国国内经济发展的需求上看“,走出去”到海外投资不仅是政府的政策号召,更主要的是国内企业自身发展的利益驱动和内在要求。如前所述,一国的对外直接投资有许多动因,具体而言,中国海外投资的动因主要有如下五点:(1)寻求资源开发。中国虽地大物博,但人均资源占有率很低。在进入21世纪中国现代化的进程中,资源短缺对中国经济将是一个严重的制约。其中,开发的重点放在对我国经济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的对外能源投资,即对石油、天然气的开采;此外,还有一般性资源(如:黑色和有色金属矿产资源、树林资源等)的开发。在海外投资开发资源,主要是为了保障我国资源长期、有效和稳定的供应。(2)扩大出口贸易。无论是从中国政府政策的角度,还是从企业投资的角度,利用对外直接投资带动材料、机器设备、零部件的出口,甚至带动服务业的出口,都是目前进行对外投资最多的动机。在政府定的有关海外投资政策中,着眼点基本上都是扩大出口,是与对外直接投资有关的贸易措施;综合对中国海外投资企业的动机调查,扩大出口也占了相当大的比重。①(3)开拓国外市场。在中国国内需求不足以及同类企业竞争激烈的情况下,积极开拓新的国外市场是企业利益驱动的内在动力所致,也是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主要动机之一。这与理论上阐述的发展中国家对外直接投资的动机之一———寻求市场型是相同的。(4)规避贸易壁垒。从对外直接投资的理论上讲,规避贸易壁垒或突破贸易壁垒都是寻求市场型的种动机。由于我国现已加入WTO,关税逐步下调后,规避各种贸易壁垒已成为扩大出口和占领国外市场的一个重要手段。特别是近年来,出口配额限制、对中国出口产品的反倾销等情况越来越严重,因此利用海外投资建厂生产可谓是突破贸易壁垒的一个有效方式,也是对特殊贸易限制的一个反应。(5)获取高新技术。在海外投资是中国企业获取高新技术的一条重要途径。中国的一些航天、航空、电子、生物化学和机械业的大型企业已经开始通过对外直接投资的渠道学习国外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少数中国企业还在国外投资建立了研究和开发机构,用最近的距离、最快的时间学习、研发最新、最前沿的技术。当然,这种类型的投资需要雄厚的资金支持,但它将是最具潜力的海外投资。

2.中国海外投资对贸易的影响。如前所述,无论是从理论研究还是实证分析上,对外直接投资与贸易即存在互补关系也不乏替代关系,即存在贸易创造效应也有贸易替代效应。具体到中国的实际,由于投资行业的特点和投资区域的不同,海外投资对中国对外贸易的影响要视具体的投资行业和投资区域而定。首先,服务贸易型企业的投资,动机与目标非常明确,肯定是为扩大出口服务的,因此这类企业的海外投资对中国对外贸易的影响无疑是积极的;其次,资源开发型企业的海外投资,进口的资源都是我国相对成本低或战略的需要,同时还能带动设备、制成品(如钢材)、技术和劳务的出口,虽然会带来一定的进口贸易增长,但从整体上看对我国出口贸易还是起到了促进作用;最后,生产加工型企业的海外投资对我国对外贸易的影响情况较为复杂。我们将对生产加工型企业的海外投资做一个具体分析。(1)机械行业。机械行业中如汽车、摩托车零配件组装,家用电器中的CKD、SCD①等,由于绝大部分甚至全部都要使用国内的零部件,在初期设备投资之后,后续的零部件就成为组装生产的必备条件。因此,从总体上看,机械行业在海外投资对我国出口的带动作用是持续且长期的。特别是大型家用电器,这是典型的加工组装型产品,根据外经贸部的有关统计,家电行业投资带动出口的系数比其他产品高达20-30倍。金城集团的案例也显示,摩托车产品在海外投资建厂生产后,大幅度地带动了该集团的出口:1997年海外销售收入250万美元,带动出口近150万美元;1998年海外销售收入近600万美元,带动出口达400万美元②。实证分析表明,机械行业由于技术与原材料、散件的高度结合,海外投资就可带来明显的贸易创造效应。(2)轻工行业。严格地讲,轻工行业中也有属于机械行业的产品,区分出来的主要是体积较小的机械产品如自行车以及其他轻工产品。这类产品的特点是,体积较小,出口运费没有体积较大的机械产品高,与海外加工的生产成本比,在国内的生产成本更低,因此这类产品的海外投资与出口很可能出现替代关系。也就是说,在国内生产此类产品后出口更经济,就很少会有企业再到海外投资生产;即使在海外投资并形成规模生产,对国家的出口带动作用也不大。(3)纺织服装行业。纺织服装业的投资主要是规避贸易壁垒,由于根据多种纤维协议,在投资国的出口配额已经用尽时,如果东道国尚有未使用的配额,投资国便可以使用。中国在纺织品领域受欧美出口配额的限制非常严重,因此不少的纺织服装企业到海外投资主要动机都是为了突破配额的壁垒,在海外寻求更广阔的市场。这种类型的企业在海外的投资也要视情况而定:一次性投资建厂可以带动国内纺织机械的出口,但对出口贸易没有持续的带动作用;使用国内材料多的,可以促进国内原材料、面料的出口,但有原产地规定比例的国家对此也有一定的限制;在有的国家(地区)可以享有免配额、免关税的优惠,则可以大大提高我国产品出口或向第三国出口。因此,纺织服装行业在海外的投资对我国出口贸易的影响是扩大还是替代,兼而有之,目前尚未找到实证数据。超级秘书网

四、结论

1.综合国际直接投资与贸易关系的理论,回顾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对外直接投资与贸易关系中的发展,以及中国海外投资与贸易的现状与特点,论述了中国海外投资对中国对外贸易的影响,我们进一步证实了对外直接投资与对外贸易既存在互补又存在替代关系、中国的海外投资既有贸易创造效应又有贸易替代效应的理论。有意义的是这些互补和替代关系,或称贸易创造和贸易替代效应,在不同的投资领域、投资行业、不同的投资区域以及不同的发展阶段中是有所差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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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年来,随着中美贸易顺差问题的不断凸显,外商投资企业在中美贸易顺差中的影响和作用也受到关注。经分析发现,贸易逆差转移效应和贸易替代效应的发生是外商在华直接投资导致中美贸易差额形成的主要原因,这两种效应的发生加剧了中美贸易的失衡。由此,我国的外贸战略应做出适当的调整,以缓解外商直接投资对我国形成的对美贸易顺差的巨大压力。

关键词:中美贸易差额;外商直接投资;贸易逆差转移;贸易替代

中美两国的贸易差额问题一直伴随着中美贸易发展的整个过程,且矛盾日益突出和尖锐,已经成为中美两国之间贸易争议的焦点。关于中美贸易不平衡问题产生的原因,众多学者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研究。在众多影响因素中,外资因素的作用不断突显,越来越受到关注。外资和外贸是推动我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如何协调利用外资与我国贸易平衡发展是当前理论界研究的重要课题。因此,本文以外资引致的贸易差额为视角,针对外商对华直接投资与中美贸易顺差的关系展开分析,从FDI的角度探讨中美贸易顺差不断扩大的原因,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我国相应的外贸战略调整,以最大限度的避免外资引致效应的不利影响。

一、问题的提出

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进出口贸易发展迅速,进出口总额从2001年的5096.5亿美元猛增至2008年的25616亿美元,增长了5.03倍,而与此同时,贸易顺差从2001年的225.5亿美元剧增至2008年的2954.6亿美元,增长了13.1倍。其中美国是我国贸易顺差主要来源地,以2008年为例,中美贸易顺差为1708.6亿美元,占我国贸易顺差总额的57.8%。我国外贸顺差规模过大蕴涵了国内经济运行风险,也面临着贸易摩擦等越来越多的矛盾,因此,如何提高对外贸易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实现进出口贸易平衡发展,尤其是中美贸易平衡发展就成为当前理论界研究的重点。

在注意到中美贸易顺差问题的同时,也注意到近年来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进出口贸易中所占的份额越来越大。2008年,外商在华投资企业完成的进出口额达到14105.8亿美元,占当年全国进出口总额比重为55.1%。而且,1998年以来,外商在华投资企业对外贸易出口中,出口市场最大的是美国。2007年外商在华投资企业对美国商品出口达1590.04亿美元,占全国出口美国总额的68.3%,占当年外资企业对外总出口的22.85%;同年,外商在华投资企业从美国进口商品总额为396.74亿美元,占全国从美国进口总额的57.2%,占当年外资企业从外总进口的7.07%。两者相比,外商在华投资企业对美商品出口和从美商品进口是非常不对称的。依据中方统计,中国对美贸易顺差中70%以上都是由外商在华投资企业完成的。因此,外资因素是中美贸易顺差形成的主导因素,而对于外资因素与中美贸易顺差的关系以及形成贸易顺差的原因则是研究中不能回避的话题。

二、外商对华直接投资与中美贸易顺差的关系

据中国海关统计显示,1993年外商在华投资企业对美商品出口仅为67.4亿美元,而到2007年这个数字已飙升到1590亿美元,同期外商在华投资企业从美国进口却显得相对滞后。两者相抵,外商在华投资企业造成的中美贸易顺差有了持续增长,由1993年的33.2亿美元增加到2007年的1193.3亿美元,占中美贸易顺差的比重也由52.9%上升至73.1%。而在此期间,外商在华实际投资额也从1993年的275.15亿美元增长至2007年的747.68亿美元。由此可见,外商在华直接投资与中美贸易之间存在着相互联系。

选取1993年至2008年的中美贸易以及外商在华直接投资统计数据(数据来源于美国商务部经济分析局和中国商务部外资司),经过对各变量序列进行ADF单位根检验,判定各变量序列的一阶差分是单整的,随后应用协整方法以及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分析了外商在华直接投资与中美贸易之间的长期均衡关系。经过协整检验结果显示,FDI与中美进出口总额、FDI与对美出口额、FDI与对美进口额、FDI与中美贸易差额之间都存在着长期的协整关系。也就是说“外商在华FDI”这个变量在长期内确实对中美贸易总额、中国对美国的出口、中国自美国的进口以及中美贸易顺差等因变量有显著影响,且呈同方向变化关系。尤其是FDI对中国向美国的出口以及中美贸易顺差的促进作用很强,即外商在华直接投资导致中国向美国出口的增加,对美国贸易差额的扩大有引致效应。

具体到我国的主要投资来源国(或地区)如美国、欧盟、日本以及中国香港和台湾地区,他们各自的在华实际投资也与中国对美贸易顺差存在着同方向变动关系。依据相关性测算,1993-2006年中国对美贸易顺差与美国在华实际投资之间相关度为0.97[1],而中国对美贸易顺差与台湾香港在大陆实际投资以及日本、欧盟的直接投资都存在较高的相关度(均大于0.89)。这与JiawenYang等(2004)指出的“中国大陆的外贸伙伴中国香港、中国台湾、日本和韩国已将纺织品与服装等劳动密集型生产设备转移到中国大陆,通过在中国加工对美出口,这些产品占了美国从华进口的很大份额”的结论是一致的。

三、外商在华直接投资对中美贸易差额的影响

(一)外商在华直接投资造成的贸易逆差转移效应

研究发现外商在华直接投资的持续增长会产生贸易转移效应,造成美国大部分进口商品的生产从投资国或地区转移至中国,从而导致美国从华进口商品持续增加,美中贸易逆差不断加大。华盛顿国际经济研究所一项调查显示,中国对美贸易顺差中75%是这种“转移效应”产生的结果[2]。

1.东亚①国家在产业转移的同时,也将部分对美的贸易顺差转移至中国。随着产业结构的不断转移,日本、韩国、新加坡等东亚国家也纷纷进行产业结构的升级和调整,把其国内已经丧失比较优势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和对欧美出口摩擦较大的商品的加工组装工序通过在华设厂的方式向中国转移,其产品在中国加工、组装后按原来的销售渠道,主要经香港等地转口到美国、欧洲等传统市场。这种贸易流程导致了中国大部分的加工贸易进口原辅材料、零配件市场与出口市场的分离,加工产品的出口国就转移到中国,美国贸易逆差的主要来源国也转移为中国。与中国成为美国主要贸易逆差来源地相对应的是,中国对东亚其他经济体的贸易逆差也在增加。

从统计数据上看,虽然中美贸易差额呈现出逐年上升的态势,但中美贸易差额占美国全球贸易逆差的比重却几乎一直稳定在20%-30%之间;与此同时,整个东亚地区对美贸易差额占美国全球贸易逆差的比重却急剧的下降(从1992年的116.8%下降到2006年的69.3%)。显然,美国对东亚地区贸易逆差比重的下降是来自中国以外的国家,主要是日本和东盟。中国加入WTO以后,美中贸易逆差明显背离了整个东亚地区的下降趋势,而呈现出逐步上升的态势,因此,有理由认为,东亚地区的部分对美的贸易顺差已经转移到了中国。这与徐明珠(2009)进行实证计量分析的结论“美国与东亚各国的贸易逆差越小,美国与中国的贸易逆差就随之扩大”是一致的。

2.中国大陆、中国香港、中国台湾之间发生的贸易逆差转移,加剧了中美贸易的失衡,中国台湾和香港在中国大陆的直接投资部分地对中美双边贸易逆差增长负责。根据美国商务部的统计资料显示,1990-2006年期间,美台贸易总额占美国贸易总额的比重在逐年下降,与此保持一致的是,美台贸易差额占美国贸易差额的比重也从1990年的10.9%降至2006年的2.3%。与此同时,这种变化趋势更为明显的体现在美国和香港之间的贸易上,美国和香港贸易差额占美国贸易差额的比重,1990年是4.82%,1995年后美国香港贸易由逆差转为顺差(2000年有小幅逆差),差额比重到2006年为-0.65%。那么,美国与台湾、香港地区的贸易逆差转移到哪里了呢?

如果将中国大陆、香港和台湾作为一个大中华区加总起来考虑,可以非常直观地看到这样一个事实,那就是在美中贸易逆差占美国贸易差额比重不断上升的同时,美国对台湾和香港的贸易差额所占比重却一路下降。与美国同大陆、香港、台湾贸易差额比重的巨幅跌宕形成鲜明对比的是,1990-2006年间,美国同整个大中华地区的贸易总额和贸易差额所占的比重都非常稳定,而中国大陆对整个大中华地区的贸易逆差的贡献率却从最初的35%上升到了90%以上。份额变化在时间上的同步性表明了中美贸易差额是随着中国大陆承接香港和台湾的产业转移而转移过来的。而这种差额的变化与香港、台湾在中国大陆的直接投资变动趋势也表现出超乎寻常的一致性。

3.随着美国的产业升级和对华产业转移,通过美国在华直接投资所产生的贸易逆差转移放大了中美贸易之间的不平衡。美国一直以来都是中国最主要的贸易伙伴国和外资来源国之一,截至2008年底,美国在华累计投资项目达到56610项,实际投资累计达到595.15亿美元,仅次于香港的在华投资。美国越来越多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和加工环节通过FDI形式被转移到了中国,把原本由本国生产的大量商品和服务转化为海外子公司的巨额生产和出口,并相应的增加美国公司从其海外子公司对美国的进口,在大量最终产品返销到美国市场的同时,也扩大了中美贸易之间的差额。比较典型的如美国耐克公司在中国广东、福建设有10余家鞋厂,其产品全部用于出口,90%以上返销美国市场,年出口额达2.5亿美元[3]。

可见,美国在华投资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中国对美的出口和对美贸易顺差。究其原因,一方面是美国在华的投资企业利用中国的廉价劳动力、原材料等资源优势在中国投资生产了美国国内不愿生产但又必需的劳动密集型产品,然后出口到美国;另一方面,美国的在华投资企业利用中国生产加工方面的优势,采用来料加工等形式生产了特定行业资本密集和技术成熟型产品,然后返销回美国。由此,美国的在华投资发生了贸易逆差转移效应。陈艳林、方齐云(2007)通过对美国FDI和中美贸易数据进行协整回归分析结果表明,在华美国FDI每增加1美元,中国对美国的出口会增加约7.5美元[4]。王洪庆、张浩、朱荣林(2005)通过美国在华直接投资对中美贸易影响的协整分析也得出类似的结果,即美国对华直接投资每增加1%,中国对美国的总出口将增加1.02%[5]。

(二)外商在华直接投资造成的贸易替代效应

贸易替代效应是蒙代尔(R.A.Mundell)于1957年提出的。蒙代尔认为一种商品可以通过贸易和投资两种方式进入他国市场,投资是对贸易的替代。当两国之间存在着关税或非关税贸易壁垒时,投资对贸易的替代就会加速[6]。不过,当前投资对贸易的替代主要是出于接近廉价生产要素市场和产品销售市场的考虑,美国在华投资企业有相当部分是基于这种目的到中国来的。对此,Bucklye和casosn(1981)指出,相对于国内生产,外国生产具有更高的固定成本和较低的可变成本。这意味着在东道国市场扩大的时期存在着一个时点,在这个时点上由出口向在外国生产的转变是有效率的[7]。更进一步,Markusen(1998)、Markusen和Venables(1995)提出在发达国家和不发达国家之间,FDI和贸易可以是同时存在的。但是随着不发达国家市场的扩大、要素禀赋的变化以及生产效率的提高,它们之间的要素禀赋越来越接近,这时跨国公司的国内和国外生产会趋同,也就是说会出现FDI对贸易的替代[8][9]。

1.随着中国市场和投资环境的不断完善,出于在接近市场效应利益和母国集中生产效应利益之间的权衡,如果前者的利益大于后者利益,美资企业就会越来越多地从对华出口转向对华直接投资,从而替代出口。也就是说,随着中国经济条件的改善,在进口替代部门的直接投资会越来越多,而这种投资是替代贸易的。而且根据Blonigen(2001)的论述,如果发生投资对贸易的替代,那么这种效应不是渐进式发生的,而是短时间急剧变化的。从这个意义上看,随着美资企业更多地从对华出口转向直接投资,在短期内直接投资对贸易的替代效应会很大。

当然直接投资的流入对进口也会有促进作用,这主要表现在直接投资的流入对投资必需品(如资本品和原材料)的大量需求。但在短期内,投资引致的需求没能够抵消替代效应的影响。李捷(2004)通过面板数据模型方法,采用中国7个行业同美国进口、出口及美商直接投资相关数据分析发现,在进口方程中,直接投资变量前系数为负,说明在这些行业内来讲,美国对华直接投资对中国进口贸易在短期内具有替代作用。另据调查,2004年美国在华投资企业在中国市场上共销售了750亿美元的产品[10],这750亿美元的美国企业生产的产品销售作为贸易品的替代,加剧了中美贸易的不平衡。

2.中国广阔的市场特别是招商引资的各项政策,使得许多跨国公司把中国看作为外贸出口的生产平台。造成这一状况的因素,并非如人们所想象的是中国劳动力廉价所致。实际上,一向被认为中国劳动力成本低的状况正在发生变化。资料显示,外资企业的中国职员的劳动力成本已高于泰国、马来西亚、越南。而且,随着外资大量流入和国内企业吸引力的提高,使得对合格人才的竞争更加激烈,加上中国社会福利保障制度正在不断完善,这些都在加大外企的投资成本。因此,影响中国外资流入的劳动力价格优势开始下降。其实,真正影响和加快外资流入的决定性因素,是中国的市场优势和制度优势(如投资政策及其透明度)正在上升。巨大的市场发展潜力和加入世贸后鼓励外资进入的政策保障,都坚定了跨国公司的投资信心。仅从中国的外资政策方面看,2007年对《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进行了修订,进一步扩大了对外开放的领域。鼓励类比原目录增加了94条,占目录的比重由原来的69%提高到73%。

近几年来,由于中国的外资政策中明确了高新技术产业和跨国公司政策为引进外资的战略重点,美国大公司利用其技术优势,在对中国的投资和技术转移中,更加强调和寻求中国市场的开放。

3.美国在华直接投资通过生产技术知识溢出,金融和营销基础设施的构建,以及中间商和贸易公司网络的建立,直接促进了中国出口部门的增长和竞争力。这种间接效应的结果一方面是使美国对华出口受到影响,面对激烈的国际竞争,美国在中国设立大量子公司,把原本由本国出口的大量商品转化为在华子公司的生产与出口,由此美国在华生产企业能够替代美国对华出口销售;另一方面,随着越来越多的外资企业在中国设厂,数量的增加和质量的不断提高,使得生产的供应配套能力得到增强,国产化率越来越高,减少了对中间产品、资本品和配套服务的需求,产生替代出口效应。因此,随着美国对华投资的不断向纵深发展,通过在华子公司的出口而不是由美国直接对华出口将造成美国对华出口份额的进一步减少,美中贸易逆差因此有可能进一步扩大。

4.从投资的行业结构和贸易结构的角度分析,由于国际分工格局的转变,直接投资的增加从某种程度上代替了中国从美国进口。实际上,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美国跨国公司利用其拥有的多种垄断优势,在发展中国家大量投资,将劳动密集型、资源和能源消耗型及污染大的行业和低附加值的加工行业和工序向发展中国家转移,使美国与发展中国家在原有的垂直分工体系外日益建立起水平分工体系。这种分工体系反映在商品结构的变化中就是制成品出现大量逆差。王洪庆,张浩,朱荣林(2005)在对美国在华直接投资与中国向美国的总出口、总进口、工业制成品进出口等数据进行协整检验表明,在短期内美国对华直接投资替代了美国向中国的总出口和工业制成品出口[5]。另据美国海关统计,美国在机械设备、电机电气、家具玩具和服装等商品上对华逆差增长较快,2008年1-12月占美国对华逆差总额32.4%的机械设备(HS84)逆差额达到553.98亿美元。由此大量外资在华投资生产替代了美国的出口。

四、结论

综上所述,外资企业对中美贸易顺差具有促进作用,在华外商通过贸易逆差转移以及贸易替代效应直接或间接的加剧了中美贸易的不平衡。特别是中国加入WTO后,外资因素成为引致中美贸易顺差的主导因素。因此,我国的外贸战略特别是外资策略应当作出适时地调整。

1.从重视外资数量向强调外资贡献转变,把着眼点更多地放在新技术产业以及吸收外资研发、设计、品牌和营销技术等方面。有选择地吸收外资,并从技术、产业、环境等多个角度设立外资进入标准,注重外资企业对国内企业或者产业竞争力的带动作用。

2.进一步完善靶向型的外资政策,加强对外资流向的引导,加大对高科技产业与服务业的引资政策支持,最终抑制美国、亚洲各国或地区对中国的劳动密集型加工产业转移,降低其对美中贸易逆差的“引致”扩大效应。

3.正确处理投资与贸易的关系,更加合理有效的利用外资,建立有效的投资和贸易预警机制,引导优化外资企业出口的国别结构,加快加工贸易的转型升级,避免造成投资-出口-贸易逆差的简单循环,从源头上防范外资利用的低效率。

4.促进加快与发展中国家的投资活动,通过对外劳动密集型产业的转移来减少中美之间的巨额顺差。进一步融入全球生产网络,不断提升在国际分工体系中的层次,缓解外商直接投资引致的对美贸易顺差的不利影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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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王锦锋.中美贸易逆差的转移性分析[J].经济研究参考,2005,1896(32).

篇5

[关键词]贸易投资一体化贸易保护对策

所谓贸易投资一体化,从广义上讲,是指当代国际贸易和国际直接投资之间高度融合、相互交叉与依赖、合为一体的一种国际经济现象。从狭义上看,是指跨国公司通过在全球范围内配置和调控资源,使得越来越多的国际贸易和国际直接投资围绕着跨国公司国际生产的价值链,表现出相互依存、互相推动、共生增长的一体化现象。

一、贸易投资一体化对贸易保护的负面影响

在贸易投资一体化的大趋势下,传统的贸易保护前提基本不复存在,导致传统的贸易保护思路过时,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以战略性产业为借口实施保护愈发困难

高科技产业因其具有较强的外溢效应和规模经济效应而被称为战略性产业。为了提高国际分工地位,获取更多的利润转移,对战略性产业加以保护也就成为当代贸易保护的一个重要理由。但是,在贸易投资一体化背景下,战略性贸易政策的实施正变得愈发困难。原因在于:

(1)对发达国家而言,虽然其资本雄厚、科技发达,但目前高科技产业的发展往往涉及许多科学门类、需要高额的财力投入,单靠一个国家、一个企业往往难以完成。

(2)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其科学技术发展本身就相对落后,有的高科技产业是一片空白,保护无从谈起,即使保护,也只会造成封闭和更加落后。

(3)对战略性产业的保护能否奏效需要一系列严格的限制条件,如对市场信息及时、准确地把握,政府决策的高效率等。一旦这些条件得不到满足,保护的初衷也难以达到。

2.以民族产业为界限实施保护已不可能

20世纪90年代以来,由于科技的快速推动,跨国公司内部的分工发展迅速。由于国际直接投资的迅猛发展,跨国并购此起彼伏,导致各国产业、企业的相互渗透更加深入,企业、产品的“国籍”日益模糊了。在一国境内从事某种产品生产的,不含外资成分的“纯本国企业”越来越少,而且有外国独资企业、本国与外国合资企业、合作企业等各种企业形式。在这种情况下,一国很难再明确区分民族企业与外国企业、民族产品与外国产品。政府如果出于民族利益对某一产业加以保护,受保护的很可能不是本国企业,而是进入该产业的外资企业。

3.关税作为传统贸易手段的保护效果弱化

(1)从关税的名义保护率来看,它主要取决于对受保护产品所规定的关税率。关税率越高,保护程度越高;关税越低,保护程度越低。随着跨国公司推动下的全球产业链条将各国纳入国际分工的不同环节,各国市场日益融合,经济的相互依赖程度不断加强,在此情况下,一国制定关税的自不仅受到贸易伙伴的制约,而且受到跨国公司的牵制。从国际范围来看,全球关税水平不断降低,发达国家的平均工业品关税已降低到3.8%,发展中国家降到2.3%,中国2005年已从1992的43%降到9%。

(2)从关税的有效保护率来看,对最终产品的有效保护程度不仅取决于对最终产品进口征收的名义关税率,而且在最终产品的生产使用进口原材料和中间产品的情况下,还取决于一整套的关税结构。在贸易投资一体化下,关税有效保护率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比如,跨国公司可以借助加工贸易的发展暗度陈仓,借助投资在东道国建一条装配线就可以将中间品迅速转化成产品,从而规避东道国对最终产品的保护。

4.非关税保护手段的效果具有不确定性

(1)在贸易投资一体化下实施非关税壁垒牵涉到的利益主体比较复杂。由于本国对某种产品进口的限制将可能招致外国对本国其他产品出口的报复,本国出口集团因而成为反对贸易限制的力量。另一方面,在东道国增设非关税壁垒时,一旦影响跨国公司的利益,他们往往会动用各方力量使政策制定偏向有利于自己的方向,并巧妙利用东道国各部门利益的不统一,削弱或避开非关税壁垒。

(2)在贸易投资一体化下实施的非关税壁垒可能是一种自伤行为。投资的流向是双向的,一国不仅吸引外资,同时也对外投资。例如美国是最大的对外直接投资国和吸引外国直接投资国。一国在通过非关税壁垒限制外国商品进口的时候,保护了国内厂商的利益(包括在国内投资的外国厂商的利益),但同时又可能限制了本国的对外直接投资的收益,因为其贸易壁垒限制的进口中很可能有部分甚至相当一部分是本国厂商在国外投资生产的。

(3)贸易投资一体化下反倾销手段的采用困难重重。在贸易投资一体化下,跨国公司在东道国的子公司因为在当地注册,取得国内生产商的资格,当其产量达到一定的程度时,传统意义上的“国内生产商”就很难得到WTO要求的代表25%产量的生产上的支持,不能发起法倾销调查,只能由国内反不正当竞争法加以规范。如果缺乏完善的竞争政策,保护就难以实施。

二、解决对策

1.贸易保护政策应由单纯注重商品流动转向兼顾商品和要素流动

贸易投资一体化下,要素流动性增强,一国的要素已不再成为其独有的“专利”,而可以被国外通过投资所利用,同样,一国发展经济、增进居民福利的手段除了依靠国内要素外,也可以借助国外要素。国际贸易分工中比较优势地位下降,竞争优势地位上升。一国贸易政策的重点应由依靠贸易保护以发挥静态比较优势,向鼓励要素流入以弥补比较劣势、创造竞争优势转变。对发展中国家而言,因为其经济发展的瓶颈在于资本和技术的缺乏资本的积累需要过程,技术的研发需要人才和高昂的费用,通过引进可以迅速到位。

2.投资政策与贸易政策的综合使用是新时期贸易保护的有效措施

贸易投资一体化下,国际贸易、国际投资的主体是跨国公司。跨国公司对东道国选择投资还是出口,取决于一系列条件。国际折衷理论认为,当跨国公司具备所有权优势、内部化优势和可以利用的东道国区位优势时,往往他们选择投资;当缺少可供利用的区位优势时,往往选择商品出口;当之具备所有权优势时,选择技术转让。很显然,第一种方式最有利于弥补相对落后国家的资金和技术缺口。在经济全球化条件下,引进国外要素一方面可以帮助东道国发展新的产业(如发展中国家的高新技术产业),壮大已有产业的生产规模,提高东道国的国际分工地位;另一方面通过引进要素开展加工贸易,可以解决东道国的劳动力就业问题。国际贸易理论认为,国际直接投资与国际贸易之间存在一定的替代关系,资本输出国的对外直接投资将减少其对东道国直接的商品出口,从而减少东道国进口竞争的压力,对东道国经济发展更为有利。

投资政策与贸易政策交叉使用的依据还在于,跨国公司出于全球经营战略的考虑,在某些情况下对某种产品会根据成本效益的比较,选择向东道国出口产品,而非直接投资。在此情况下,出于对国内产业的保护,就需要进口国运用贸易政策,一方面限制商品进口,另一方面通过贸易障碍,迫使跨国公司前来投资。

3.对本国比较弱势产业的保护要更新观念,采取新的标准

当代的贸易保护毫无疑问不能再漫无边际,而只能是遵守国际规则条件下的适度、动态保护。保护对象只能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具有显著的产业间联系的主导部门,如中国的汽车、金融、保险等部门;关税水平只能是与已处于同一发展层次的国家的平均水平,对WTO成员国而言,还要遵守通过双边、多边贸易谈判所达成的关税约束;而非关税壁垒的使用也要符合国际规范。另外,适应关税水平的不断下调,为了提高关税的实际保护率,逐步升级的关税结构虽然效果相对于以前有所下降,但它仍然是不可忽视的选择。

篇6

关键词:对外直接投资;协整检验;误差修正模型

改革开放以来,浙江对外贸易发展迅速,进出口总额从1978年的0.7亿美元增加到2005年的1073.91亿美元,年均增长31.2%,高出全国同期年均增长速度14.2个百分点。尽管浙江对外直接投资与对外贸易相比仍有较大差距,但在政府实施“走出去”战略之后迅速增长,对外直接投资额从1989年的499万美元增加到2005年的17000万美元,处于全国领先水平。可见,浙江的对外直接投资与进出口贸易都呈现不断增长的态势。为了衡量对外直接投资对进出口贸易的影响,有必要进行相应的实证分析。在国内,有关外商直接投资与中国对外贸易关系的研究已经取得了不少成果,但对于我国对外直接投资与对外贸易之间关系的研究却很少,实证研究尤其是具体到某一省份的实证研究就更少。究其原因,主要是我国的企业开展对外直接投资的时间较短,对外直接投资的数量少,占GDP和进出口的比重都不大,对中国经济的影响尚不显著。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程度的不断深化和经济实力的增强,对外直接投资对我国经济,尤其是对进出口贸易的影响会进一步凸现,研究这一经济现象无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文献回顾

迄今为止,虽然对各国对外贸易与对外直接投资关系的研究为数众多,但众多的理论分析所得出的代表性结论只有二个:一是以芒德尔为代表的相互替代关系理论(Mundell,1957);二是以小岛清(1987)为代表的相互补充关系理论。芒德尔于1957年提出了著名的贸易与投资替代模型。芒德尔认为,由于受贸易保护主义的影响,一国的对外贸易常常遇到难以逾越的障碍,而对外直接投资可以有效地避开贸易壁垒,成为对外贸易的替代物,从而也就出现了“贸易替代型对外直接投资”。而小岛清的互补模型则认为,国际直接投资并不是对国际贸易的简单替代,而是存在着一定程度上的互补关系:在许多情况下,国际直接投资也可以创造和扩大对外贸易。小岛清模型的基本含义是:在要素可以自由流动、生产函数不同的条件下,一国对另一国的直接投资可以扩大对方的生产可能性边界,改变双方的比较优劣势的态势,从而直接创造了对外贸易。无论是芒德尔的替代模型,还是小岛清的互补模型,都是从传统理论的分析框架上衍生出来的,并没有经过实证的检验。这既有统计数据残缺不全的限制,也有统计方法与工具上的瓶颈。

从总体上看,对外直接投资与投资国对外贸易之间的互补性要大于替代性,为数不少的经验统计显示,贸易与直接投资是相互促进、相互补充的。Lipsey、Ramstetter和Blomstrom(2000)依据日本、美国、瑞士的统计数据,研究了这些发达国家对外直接投资对母国出口贸易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发达国家的对外直接投资对同行业的国际贸易更多地显示的是正面的积极影响。Markuson(1983)和Svensson(1984)对要素流动和商品贸易之间的相互关系做了进一步的分析,指出它们之间表现为替代性还是互补性,依赖于贸易和非贸易要素之间是“合作的”还是“非合作的”,如果两者是合作的,那么,贸易和投资表现为互补关系,如果两者是非合作的,那么,贸易和投资表现为替代关系。以上主要是对发达国家国际贸易与对外直接投资关系的理论分析,而对于有其自身特点的发展中国家的对外直接投资和国际贸易关系的分析,最具代表性的是Agarwal(1986)对印度进行的分析,研究结果表明,对外直接投资对贸易既有积极影响又有消极影响。

上述结论的差异表明,在对外直接投资与对外贸易之间并不存在清晰的替代或互补关系,且这些研究大多数是针对发达国家,对于处在转型经济的中国来说意义甚微。由于国内对对外直接投资与对外贸易关系的实证研究甚少,而具体到某一省份对两者关系的研究更鲜有人为之,本文试图弥补这方面的不足。本文基于浙江省的历年统计数据,采用协整分析方法,分析对外直接投资对国际贸易的影响,研究两者之间的长期均衡关系,并在此基础上,建立误差修正模型,研究两者之间的短期均衡关系。

二、实证分析

(一)数据选取

由于浙江省对外直接投资起步较晚,加之统计数据并不完善,样本仅设定在1989-2005年之间。本文选取浙江年鉴和2005年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中的对外直接投资额(CFDI)衡量对外直接投资量,以外商直接投资(FFDI)衡量外商对浙江省直接投资量,以出口额(EX)、进口额(IM)来衡量对外贸易。蔡锐和刘泉(2004)认为,FFDI在中国发挥作用时,中国的吸收能力存在时滞问题,同理,浙江省对外直接投资的效应也可能存在时滞问题。所以本文在模型中加入了到上一年度为止累计的浙江省内外向对外直接投资值总和(ACFDI、AFFDI)。同时浙江省经济增长较快,其影响不容忽视,于是引入变量“浙江省生产总值指数(GDP)”来度量浙江省经济规模和经济增长。

(二)时间序列的平稳性检验

在对经济变量的时间序列进行最小二乘回归分析之前,首先要进行单位根检验,以判别序列的平稳性。只有平稳的时间序列才能进行回归分析。在此对序列采用ADF检验,其结果见表2。由表2可知,LnGDP、LnCFDI、lnACFDI分别在1%、5%、10%的显著性水平上通过了平稳性检验,表明这些变量是平稳的时间序列变量,即零阶单整。LnEX和LnIM在5%的显著性水平上都没有通过平稳性检验,而其差分后的两个变量在5%的显著性水平上都拒绝了存在单位根的假设,表明这两个变量是一阶差分平稳的,即一阶单整。同理可知,LnAFFDI差分后在10%的显著性水平上拒绝了存在单位根的假设,表明该变量也是一阶单整。对LnFFDI进行二阶差分后,在5%的显著性水平上通过平稳性检验,即二阶单整。

综上所述,序列lnEX、lnIM、lnCFDI、lnACFDI、lnFFDI、lnAFFDI、lnGDP均为二阶单整序列。依据协整理论,对于通过平稳性检验且为同阶单整序列来说,可以进行协整检验,分析它们之间的协整关系。

(三)协整检验

近年来,不少国内外研究对外直接投资与对外贸易关系的文献均重视对外直接投资对出口的拉动作用,着重分析两者直接的相互影响关系,得到出口贸易与对外直接投资有长期均衡关系而进口与对外直接投资没有长期稳定关系(张如庆,2005)。其研究的重点只放在对外直接投资对出口贸易的作用上,低估甚至忽视了对外直接投资对进口贸易的滞后推动作用。因此,本文为避免忽视进口的作用,首先单独分析浙江省对外直接投资及其滞后因素、外商直接投资及其滞后因素与出口、进口之间的关系,建立如下模型:

lnEXt=a0+a1lnCFDIt+a2lnACFDIt+a3lnFFDIt+a4lnAFFDIt+a5lnGDPt+ε1t(1)

lnIMt=b0+b1lnCFDIt+b2lnACFDIt+b3lnFFDIt+b4lnAFFDIt+b5lnGDPt+ε2t(2)

综合考察这些变量之间的协整关系,并依据DW值与t值,运用向后回归法进一步筛选可以被替代的变量,删除t值不显著变量,同时消除模型中的多重共线性和自相关。

对浙江省对外直接投资、外商直接投资(解释变量)与出口额、进口额(被解释变量)做OLS回归分析,结果见表3。其残差序列平稳性检验结果如表4所示。

回归方程(1)表示LnEX与LnCFDI、LnFFDI、LnAFFDI、LnGDP之间的线性关系;回归方程(2)表示LnIM与LnCFDI、LnAFFDI、LnGDP之间的线性关系。根据表3与表4结果,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浙江省对外直接投资额、外商直接投资额对出口总额、进口总额的作用较显著,模型拟合优度较高,且不存在序列相关与异方差。模型估计式(1)、(2)的残差序列为平稳性,变量lnEX、lnIM与lnCFDI、lnFFDI、LnGDP之间存在协整关系,即浙江省对外直接投资、外商直接投资与对外贸易存在长期稳定关系。

由回归方程(1)可知,CFDI每增长1%,EX将增长0.0709%;FFDI每增长1%,EX将增长2.5622%;AFFDI每增长1%,EX将减少0.312821%;GDP每增长1%,EX将增长2.2407%。原因在于浙江省的对外直接投资(CFDI)起步较晚,相对于外商直接投资(FFDI)来说总量较少,所以对出口的贡献程度没有外商直接投资来得明显,但由回归结果可知,对外直接投资已经对出口贸易产生了正向影响,即通过对外直接投资,带动了浙江省出口贸易的发展;从短期来看,当年外商直接投资对出口贸易产生正向影响,而从长期来看却对浙江省出口贸易产生负面的影响,与一般看法和直接统计结果相反。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外商直接投资中跨国公司赚取垄断利润的动机越来越明显,市场导向型外商直接投资与出口贸易的替代作用将逐步显现。

由回归方程(2)可知,CFDI每增长1%,IM将增长0.054923%;AFFDI每增长1%,IM将减少0.241292%;GDP每增长1%,IM将增长2.333%。同理,浙江省的对外直接投资(CFDI)对进口的贡献程度也没有外商直接投资来得明显,但由回归方程可知,浙江省对外直接投资导致了进口的增长,说明对外直接投资中为了获得自然资源、技术与管理经验的投资对浙江省进口贸易有一定的促进作用,符合浙江省自然资源相对缺乏、原材料稀少的实情,从而带动了浙江省进口贸易的发展;而外商直接投资对浙江省进口贸易产生负面的影响,说明更多的外商在浙江省实现了生产和销售的本土化,需要进口的原料更多地来自本土,从国外的进口减少了。

(四)误差修正模型

误差修正模型(ErrorCorrectionModel)是一种具有特殊形式的计量经济模型,成为协整分析的一个延伸。若变量之间存在协整关系,即表明这些变量之间存在着长期稳定的关系,而这种稳定的关系是在短期动态过程的不断调整下得以维持的。如果由于某种原因短期出现了偏离均衡的现象,必然会通过对误差的修正使变量重返均衡状态,误差修正模型将短期的波动和长期均衡结合在一个模型中。

由协整检验可以知道浙江对外直接投资额、外商直接投资额、浙江省生产总指数与进、出口贸易之间存在着惟一的协整关系,因此可对各模型分别建立误差修正模型,结果如下:

lnEXt=0.027ΔlnCFDIt+0.099ΔlnFFDIt-0.346ΔlnAFFDIt+2.412ΔlnGDPt-1.062ECMt-1

t:(0.839666)(1.154311)(-2.395444)(5.941397)(-3.837613)(3)

lnIMt=0.042ΔlnCFDIt-0.313ΔlnAFFDIt+2.425ΔlnGDPt-1.115ECMt-1

t:(1.332574)(-2.847501)(6.042488)(-3.679680)(4)

在误差修正模型(3)中,协整关系对EX的增长起到了反向修正作用,当超出对外直接投资的均衡约束(ECMt-1)时,则误差修正作用降低了当期EX(弹性系数为-1.062),EX的动态调整过程具有一定稳定性,而且误差修正模型ECM项对应t值较高,说明浙江对外直接投资、外商直接投资与出口贸易之间短期比较稳定。

在误差修正模型(4)中,协整关系对IM的增长也起到了反向修正作用,当IM超出对外直接投资的均衡约束(ECMt-1)时,修正作用也降低了当期IM(弹性系数为-1.115)。IM的动态调整过程具有稳定性,这体现着短期内浙江对外直接投资、外商直接投资与进口贸易的稳定关系。

三、结论与建议

通过浙江对外直接投资额CFDI、外商直接投资额FFDI、生产总指数GDP与进口贸易额、出口贸易额之间的协整检验,并在此基础上建立误差修正模型来分析对外直接投资与进口增长、出口增长之间的关系,可得出以下结论:

(1)从长期关系看,CFDI、FFDI、GDP与出口贸易之间存在惟一的协整关系。浙江省对外直接投资对出口贸易产生促进作用,两者之间存在较强的互补关系。究其原因,在浙江省加大对外直接投资规模的若干年内,对外直接投资在浙江省已经逐渐转型,从追求人力资源优势的生产型投资逐步转向追求市场的市场型投资。这样的转变从长期的趋势来看是十分明显的,无疑明显影响到了浙江省出口的增长规模。同时,对外直接投资也能产生出口引致效应,即由于对外直接投资而导致的原材料、零部件或设备等出口的增加。

从前文实证分析来看,CFDI、FFDI、GDP与进口贸易之间也存在惟一的协整关系,即它们之间存在长期稳定的均衡关系。浙江省对外直接投资表现为对进口贸易增长的促进作用。究其原因,首先在于对外直接投资有利于母国原材料的进口(邱立成,1999)。浙江省经济实力虽位于全国前列,但资源极其匮乏,人均资源占有量很低,许多重要的资源,如黑色和有色金属矿产资源、森林资源等,几乎完全依赖外省或是从国外进口。因而通过对外直接投资能在国外获取自然资源、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而它们对进口贸易无疑有强劲的促进作用。其次,随着浙江省国际贸易地位的提高,已经或者将要遭受到越来越多的外国政府为保护本国利益所设置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的限制。为规避贸易壁垒而进行的对外直接投资能缓和双边经济关系,化解贸易(张如庆,2005),从而进一步促进对外贸易的发展。

纵观全局,现阶段浙江省对外直接投资额与贸易额相比,比重还很小,2005年对外贸易与对外直接投资比例为1∶0.00158(注:根据2005年浙江省统计年鉴相关指标计算得出。),而世界对外贸易与对外直接投资比例为1∶0.5634(注:根据2004年《世界数据报告》相关指标计算得出。)。表明浙江省的对外直接投资尚处于起步阶段。通过加快对外直接投资带动国际贸易的发展是非常必要的,也是可行的。

(2)从短期关系看,浙江省对外直接投资CFDI与出口贸易短期均衡关系显著。从误差修正模型可以看出,其中CFDI与出口贸易的关系存在着一个由短期向长期均衡调整的机制,且t值显著,证明了对外直接投资能促进母国出口贸易(邱立成,1999)。浙江省对外直接投资可以说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从限制到鼓励的发展历程(齐晓华,2004)。由于其规模太小,对进出口的影响还不及外商直接投资FFDI来得大。但据权威研究报告预测(王亚平,2004),“十一五”期间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将进一步扩大。浙江省作为全国经济强省也首当其冲,必然大幅提高对外直接投资额。随着浙江省对外直接投资金额的进一步增大,对外直接投资与出口贸易直接的正相关关系将逐渐增强。

本文实证表明,浙江省CFDI与进口贸易也存在短期均衡关系显著,CFDI与进口贸易的关系也存在着一个由短期向长期均衡调整的机制。相比之下,CFDI对进口贸易的短期调整作用更强。

从浙江省当前贸易战略出发,政府相关部门有必要充分重视对外直接投资的作用,对能产生进出口贸易互补、创造效应的对外直接投资给予各种政策优惠,从而鼓励企业积极“走出去”进行对外直接投资。以往政府有关对外直接投资政策的制定大多涉及与对外直接投资有关的贸易措施,而并不直接制定与贸易有关的对外直接投资政策。我们必须跳出这种思维模式,直接制定切实可行的对外直接投资政策,使浙江省企业步入国际化发展阶段,逐步建立自己的跨国公司,提升产业结构。

对企业界而言,加入WT0后,国内市场上国内外企业的竞争日趋激烈,如果只是固守本地市场而放弃进入国际市场,那么其国内市场份额势必逐渐被吞食。在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大背景下,浙江省企业必须增强国际竞争意识,积极“走出去”,进行对外直接投资,进一步拓宽企业的生存空间,增强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以投资促进贸易,为国际贸易的发展注入新的血液,在国际竞争中掌握主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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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

关键词: 国际投资与贸易,环境法律问题,环保标准,绿色壁垒

1 引言

环境、资源和人口问题是当代人类面临的三大社会问题。就投资与贸易领域的发展趋势而言 ,无论是国际还是国内 ,环境指标都正在变成一个影响产品竞争力和进入市场的重要因素 ,环境问题日益成为国际经贸合作的重要内容。世界贸易组织 (WTO)的前身关贸总协定 (GATT)也非常关注环境问题 ,将乌拉圭回合后的下一个回合确定为讨论环境与贸易关系的“绿色回合”。因此 ,有必要对环境与国际投资、贸易的关系及有关法律问题进行探讨。

2 环境与国际经济贸易的关系

2 1 自由贸易对环境的影响

自由贸易对环境的影响 ,犹如一把“双刃剑” ,既有有利的一面 ,也有不利的一面。积极、有利的影响在于 :(1)、通过技术贸易带动发展中国家的技术结构调整和整体技术水平的提高 ;(2)要求取消补贴 ,可以减少那些有害于环境的经济活动的数量。消极、不利的影响在于 :(1)、通过促进经济发展而刺激土地、矿产、森林、水等资源以及能源的消耗 ,形成新的环境压力 ;(2)、在现行条件下 ,自由贸易制度同样存在忽视环境损失的“市场失灵”问题。

2 2 环保标准对产品竞争力和国际资本流向的影响

各国生产力发展阶段 ,环境问题的严重性及重要程度、环保资金和技术水平等的差异 ,决定了各国环保标准的参差不齐。而环保标准对产品的生产成本、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以及国际资本流动的方向都会产生影响。可以说 ,各国间环保标准的不一致 ,会使那些投资于环境管理严格的国家或地区的企业的产品竞争力受到削弱 ,从而使工业迁移到那些环保标准较低的国家或地区 ,甚至出现“生态殖民”。而在发达国家 ,产品制造商往往要求所在国的政府对来自环保标准较低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征收“污染倾销税”、“绿色关税”等 ,以消除因环保标准的差异给产品竞争力带来的不同影响。

2 3 环境标准与非关锐贸易壁垒在逐步降低、直到取消多边贸易中的关税壁垒的情况下 ,具有合法身份的环境保护逐渐成为一种服务于各国贸易保护主义政策的武器。从乌拉圭回合“最后文件”的规定看 ,关税水平进一步降低 ,传统非关税壁垒的活动余地明显减少 ,“自愿出口限制”等灰色区域措施将被限制使用。因此 ,今后国际贸易中的保护主义将更多地使用环境保护名义 ,通过设定种种环境等方面的障碍即“绿色壁垒” ,抵制外国商品的进口 ,形成国际贸易中的“绿色保护主义”。

3 国际条约和公约有关环境与贸易的规定

3 1 国际环境条约、公约中的贸易条款

为了控制跨国界的污染转移 ,保护候鸟、鱼、海洋动物以及濒危物种 ,控制危险产品和物质的危害 ,保护全球生态环境 ,许多国际环境条约、公约规定了贸易条款 ,把贸易措施作为保护环境的一个重要手段。

(1 )、规定许可证基础上的进出口。如《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国际贸易公约》规定 :如果确认为是濒临灭亡物种的贸易 ,应全面禁止 ;对于有可能面临灭亡威胁的物种 ,除非这些物种的贸易受到严格控制 ,应该在科学和管理当局批准承认的出口许可证的基础上准许出口 ,同时规定进口国只能在出口国政府颁发许可证的前提下才允许进口。

(2 )、禁止或限制进出口。如《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控制危险物品越境转移及其处置的巴塞尔公约》、《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等 ,不仅要求缔约国限制或禁止与其它缔约国之间的贸易 ,还要求限制或禁止与其它非缔约国间的贸易。

3 2 关贸总协定 (GATT)中的环境条款

GATT第20条允许国家采取“保护人类和动植物生命或健康所必需的措施 ,以及在与国内生产和消费的措施相结合的情况下 ,采取有效保护可能用竭的天然资源的有关措施” ;乌拉圭回合《贸易技术壁垒协议》规定 :“任何国家可在其认为适当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环境 ,只要这些措施不致成为在具有同等条件的国家之间造成任何不合理的歧视 ,或成为对国际贸易产生隐蔽限制的一种手段。”但在实际上 ,该规定为发达国家的“绿色壁垒”提供了“依据”。

4 环境问题对我国外经贸发展的影响

4 1 环保标准差异对我国引进外资的影响

在投资方面 ,由于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环保标准已相当严格 ,在这些国家或地区被限制或淘汰的重污染产业正在向发展中国家转移 ,而这种转嫁污染的行为又使发展中国家的环境状况更趋恶化 ,国家经济利益受到损害 ,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受到不利影响。我国在利用外资过程中也存在上述现象 ,而目前在对外商投资项目进行审批的过程中缺乏对环境因素的适当考虑 ,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也没有得到严格的实施。

4 2 绿色贸易壁垒及其对我国外贸出口的影响

国际贸易中的“绿色壁垒” ,以一系列的国际条约、公约和国内法律法规为根据 ,以保护人体健康、环境与资源为表面目的 ,涉及与保护人类健康、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有关的各种产品 ,因而具有合法性、隐蔽性、广泛性等特点。就实施效果而言 ,发达国家制定的较高环保标准和相应的限制措施绝大多数对来自环保水平较低的发展中国家的产品不利。

从目前国际贸易的实践看 ,常见的绿色非关税壁垒主要有下述几种形式 :(1)单边主义 ,即一国对其内部及外部的商务活动单方面制定法律、标准 ,并加以实施。 (2)境外裁决权 ,即某一项法案 ,它有权对发生在本国之外的活动加以裁决。这方面最著名的案例就是美国与墨西哥之间的金枪鱼-海豚事件。 (3)国家环境管制法律法规 ,即根据GATT第20条的规定 ,国家可以采取“必要的保护人类、动植物生命与健康”的环境措施。 (4)多边环境措施 ,即有些国家利用国家间缔结的环境条约、公约的某些条款建立新的非关税贸易壁垒。

我国外贸出口的主要市场是香港、日本、美国、欧盟、东南亚、韩国 ,以及我国的台湾省等发达或较发达的国家和地区 ,这些国家或地区的产口进口标准 ,大都包含我国产品在短期内难以达到的严格的标准 ,如防污标准、噪声标准、电磁辐射标准等。如果这些国家、地区凭借自身在环保方面的优势将贸易与环境紧密挂钩 ,将使我国在产品出口范围、出口速度上遭受打击。在产品结构方面 ,绿色产品在国际贸易商品结构中的比重日益增大 ,而初级产品的比重将进一步下降 ,这对以初级产口出口为主的我国显然不利。面对这一国际性趋势 ,我国必须大力发展环保产业 ,进一步提高出口产品的技术含量 ,以优化我国的出口产品结构。就对出口企业国际竞争力的影响而言 ,由于绿色壁垒的制定涉及从产品生产、销售到报废处理的各个环节 ,制造商、出口商为了达到进口国的环境标准 ,必须增加有关环境保护的检验、测试、认证、鉴定等手续及其相关费用 ,从而使企业生产成本进一步提高 ,影响到出口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5 对策和建议

5 1 完善环境法律和强化环境执法

应当进一步完善环境资源法律法规 ,特别是制定和完善环保产业专项法规 ,促进环保产业和环保技术的发展 ,并强化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在外商投资项目中的实施力度 ,防止发达国家通过污染转嫁对我国进行“生态侵略”。

5 2 利用双边或多边贸易体系中的非歧视原则 ,抵制国际贸易中的“绿色保护主义”

如果发达国家或地区根据其环保标准对我国产品在当地的销售采取歧视性做法 ,我国一方面可以根据双边或多边贸易协定所确认的相互给予非歧视待遇和国民待遇的规定和有关环境保护的国际条约、公约中对发展中国家给予特殊照顾的规定 ,向有关国家提出抗辩 ,力争通过磋商、谈判解决此类贸易纠纷 ,同时也可以向有关国际组织提出申诉 ;另一方面可依据《对外贸易法》的有关规定采取必要的反报复措施 ,维护我国在国际贸易中的合法权益。

5 3 尽早推广实施ISO 14000环境体系国际标准并从法律上完善有关制度

国际标准化组织制定的ISO 14000系列国际标准已于1996年正式公布。该标准以改善全球环境、促进国际贸易为目标 ,涉及从原材料的开发生产到产品制造、使用及报废处理的所有环节和活动。对于任何不符合该标准的产品 ,任何国家都可以拒绝进口。因此 ,为了适应国际市场对出口产品环保标准的要求 ,我国应制定和实施与ISO 14000环境体系国际标准配套的国内法律法规以及适合我国国情的环境标志法律法规 ,通过立法程序把ISO 14000环境体系国际标准转化为国家标准 ,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实施。

5 4 加强国际立法合作

应积极参与国际社会现在和将来环境与贸易所进行的讨论和谈判 ,表明我国在环境与贸易关系问题上的立场 ,为包括我国在内的广大发展中国家争取公正、合理的地位。

参考文献

① 曲小如 ,环保时代国际贸易发展的新趋势 ,国际贸易问题 , 1996(1)。

② 王瑜 ,中国社会标志规划 ,环境 , 1996(3)。

③ 孙昌华 ,国际贸易与环境保护 ,法学评论 , 1996(4)。

④ 曲小如 ,论多边环境协定的贸易条款与关贸总协定条款的相容性 ,国际贸易问题 , 1996(7)。

⑤ 谈臻 ,国际经贸中的环境壁垒及其法律对策 ,国际贸易问题 , 199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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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许多国家将交通、电力、通讯、仓储等基础设施称为“社会间接资本”,其建设水平对吸引外商直接投资具有重要的影响。在承接产业梯度转移中,长沙要加大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力度,完善各项配套设施,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

【关键词】许多国家将交通、电力、通讯、仓储等基础设施 称为“社会间接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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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优化长沙外商投资环境许多国家将交通、电力、通讯、仓储等基础设施称为“社会间接资本”,其建设水平对吸引外商直接投资具有重要的影响。在承接产业梯度转移中,长沙要加大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力度,完善各项配套设施,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一是加快跨省市区的交通干线建设,尤其要重点打造连接粤、港、澳和出海快速通道,提高与粤、港、澳和出海港口之间的人流、物流速度,降低运输成本,为商品进出口和粤、港、澳地区出口导向和劳动密集型产业转移创造条件。二是着力加强长株潭路网建设,建成长株高速、黄萍高速、长潭西线高速,形成长株潭高速外环。三是完善骨架干线,加快国省道、县乡道改造步伐,全面形成市区到县(市) 、县(市) 到辖区乡镇“一小时交通圈”。四是在水路方面,长沙市要大力提升航道等级,完善港口设施和码头功能及吨级结构。重点建设好霞凝新港工程, ,将其建成中国内陆最具影响力的现代化航运港口;配套建设好霞凝物流园区,形成干支相通、通江达海的内河水上通道;加强与上海、中部口岸的“大通关”合作,积极探索区域通关改革,缩短长沙出海航程;五是着力加快市、县(市) 、乡(镇) 三级客货运站场建设,基本形成以公路主枢纽为中心,各县(市) 、乡(镇) 为连接点的客货运输网络;六是加快电力基础设施建设,优化水、火、电比例结构,加快推进地区性电网与省网相连促进区域间电力互补,使电力供应充足。

三、利用外资,促进长沙加工贸易的发展那么长沙如何利用外资,促进加工贸易的发展? 笔者认为可以采取下列政策措施:在贸易政策制订的过程中将加工贸易的发展置于一个战略的高度,重视和鼓励其发展。在吸引加工贸易转移方面制定较进取的策略,提供比珠三角和长三角更优惠的引资条件,在政策、交通设施、电力和劳工等方面发挥长沙的吸引力,同时保持加工贸易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为产业转移创造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积极开展加工贸易招商,实施外资带动,推动加工贸易实现大跨越和大突破。将产业招商与加工贸易招商项目紧密结合起来,重点吸引一批科技含量高、辐射带动性强、发展前景好的“配套协作型”加工贸易龙头项目,延长加工贸易的产业链,提高加工贸易产品的深加工和精加工程度,释放加工贸易的辐射能力和聚集效应,促进加工贸易由低层次向高层次转移。我市的农业资源和天然资源丰富,出口以粮食和其他原料等附加值较低的产品为主,如果能利用外资,大力发展配套的加工工业,会有助于提升长沙的出口产品结构。充分发挥长沙在资源、人才、技术、交通等的比较优势,吸引跨国公司建设生产基地,设立研发中心和地区总部,更大范围地聚集为跨国公司配套的加工制造商,形成大规模产业群。重点发展以IT为代表的关联度大、技术含量高、辐射带动强产品的加工贸易,不断提高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比重。积极吸引和承接产业链中附加值更大的产品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营销、服务等环节的加工贸易。各区县可结合本地实际,特别是结合本地的特色经济,培育潜力大、前景好、竞争力强的加工贸易龙头产业,带动上下游企业配套发展,逐步建立起加工贸易出口基地。积极利用长沙金霞海关保税物流中心的优势,降低加工贸易企业的物流成本。长沙金霞保税物流中心将实现保税仓储、国际物流配送、简单加工和增值服务、进出口贸易和转口贸易、口岸功能和退税功能、物流信息处理等多项功能,集海关、检验检疫、物流基地、金融服务等功能于一体。我市加工贸易企业可充分利用其政策优势,将深加工结转产品直接出口到保税物流中心,然后由下游企业从保税物流中心进口,节约物流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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