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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个人履职报告8篇

时间:2023-01-17 08:28:55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安全生产个人履职报告,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安全生产个人履职报告

篇1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事们:

西南分公司在公司的领导下,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落实中铝公司“一切风险皆可控制、一切事故皆可预防”的理念、按照“3132”安全管理思路围绕分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生产始终保持良好的态势。现就对西南分公司的安全工作做以下汇报:

一、严格落实安全安全责任制,明确安全管理目标

西南分公司目前管理的项目部有:广西项目部、普朗铜矿项目部、东南铜业项目部,年初分公司与所管理的项目部负责任人分别签订了安全环保目标责任书,在责任书中明确了项目部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责任,明确了所管辖项目的安全环保管理目标。根据公司整体安排根据安全环保健康部修订的《安全一岗双责责任清单》,以及各项目部人员调整情况重新进行了清单修订,使清单备案符合实际情况;全员对照清单内容履职尽责,每月将履职尽责情况如实记录,每月对本单位管理人员履职尽责情况进行了考核,并按要求上报。

二、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制定完善安全管理制度。

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分公司按照公司要求将分包商纳入公司安全管理体系中,建立三层次安全管理体系即分公司----项目部-----分包商,分公司安全管理体系由分公司经理、书记、各项目经理、及分公司管理小组组长组成,项目部安全管理体系由项目经理、安全员、项目部各岗位管理员及分包商负责人组成、分包商安全管理体系由分包单位负责人、各专业班长组长组成。根据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分公司制定完善了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狠抓安全教育培训

全面推广逢会必讲安全、会前进行安全分享的做法,营造浓厚热烈、全员覆盖的安全文化氛围,使安全理念深入人心。其次加强安全基础知识培训。春节复工后,施工人员包括特殊工种变动大,安排各项目部组织进行了全员三级安全教育,利用互联网、微信、视频等多种形式,提高培训效果。将中铝集团安全生产十条禁令作为培训重点,对违反中铝集团十条禁令的表现制定防范措施,重点培训,确保每一位员工对十条禁令内容都了然于心,并做好记录、留好资料。建立全员应知应会题库,考试满分方可上岗,提高全员基本安全能力。持续开展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对于中铝集团每次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及时在分公司传达学习,特别要传达到基层作业班组每个人,开展事故分析,采取针对性的预防措施。

四、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加场安全管理

1、、根据新制定的安全管理协议范本,规范项目部在分包单位进场施工前组织与分包单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与承包商签订的安全管理协议内容包含了安全底线内容;重新组织对在建项目所有承包商安全管理能力进行了评估;承包商管控严格执行“七步法”、“五必须”。

2、根据公司安全风险分级审批管控制度,明确分公司存在的风险作业分级原则、管控流程及内容,组织安全、生产、技术、及项目管理专业人员对每项作业进行风险辨识评价,形成风险评价清单,对风险进行有效管理。

3、针对各个项目的特点编制可行的安全施工方案、对于有较大安全隐患的施工项目要编制安全专项方案,现场严格按照安全施工方案实施,要求项目部每月编制安全措施投入计划,并按计划实施,发现施工现场安全措施投入不到位的,要求立即停工整改,对于生产来说,安全有一票否决权,做到生产必须确保安全。结合项目的施工特点,针对易出现的隐患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分析并制定了《重大危险源治理方案和应急预案》狠抓隐患整改,进一步排查施工存在的安全隐患。

4、加大对施工现场的检查力度和重点、危险地点(作业场所)的监管力度,各项目部坚持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对重点、危险地点加大检查力度,进行重点检查。项目部坚持每天例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严格执行公司施工现场底线标准,分公司、项目部在安全检查过程中,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执行情况进行严格监督检查,尤其对隧道、竖井施工,临边洞口、高处作业、施工机械防护不到位的,立即要求认真整改,特种设备安装完成后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要求严格按照规定期限进行校验,并出具报告

5、认真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

分公司全面贯彻和落实执行公司安全大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在重大节日期间及工程复工时,根据公司要求结合项目特点编制切合实际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方案,各项目成立安全检查组,每个月进项一次安全大检查,对于检查出的问题,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落实专人进项整改,有效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顺利进行。

存在的主要问题

西南分公司的在建项目为矿山类建设项目,项目的施工战线拉得很长,且项目大多处于边远山区,特别是存在爆破作业、隧道有限空间作业,给项目的安全管理带来很大的挑战。

下一步的工作措施

1、认真组织做好全员的安全教育和学习培训工作,对公司文件和安全信息及时组织进行传达与学习,并切实落实到实处。同时,继续加强对班组班前会议召开情况的检查,督促班组做好班前检查及班后小结。

2、继续做好每月的专项安全检查,特别是重点针对施工脚手架搭拆、安全设施投入、起重机具维护、消防器材配置等方面的自查自纠工作,对现场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与复查,切实消除一切事故的隐患。

3、做好重大和危险作业项目的安全技术防范措施的审查工作,加强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的动态监督检查,并严格按相关要求执行。

4、进一步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特别是针对雨季防汛及自然灾害、爆破作业、吊装作业、高大模板及脚手架支撑体系作业等加大检查力度,发现安全隐患,立即进项整改,绝不放过任何安全问题。

5、强化安全管理考核。分公司每季度组织对各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一岗双责责任清单落实及安全履职情况的考核。各分公司、各项目部将员工个人20%的绩效工资收入与员工安全履责过程及安全绩效挂钩,同时加强对违反中铝集团安全生产十条禁令的考核及督查整改问题的考核,凡违反“十条禁令”的,第一次下岗学习,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第二次,上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对整改问题不力或发生安全事故的,严格按照强基固本专项行动问责规定进行问责。

篇2

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导,深化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进一步深化渔业安全工作制度建设、队伍发展、专项整治、督导检查、宣传培训、应急处置和安全保障,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有效预防重特大事故和减少事故总量,推动全区渔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工作目标

杜绝重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控制一般事故。

渔业船舶事故死亡人数和较大以上事故起数控制在区政府下达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控制指标内。

工作内容

㈠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1、扎实开展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评。下达2014年渔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进一步强化渔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确保实现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定我区渔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评办法,计划于7月份、12月份开展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评。

2、强化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渔业船舶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责任单位和每一个人,确保安全生产责任有人担、有人管。

3、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和“责任落实年”活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提升渔业安全管理水平。

4、加大事故查处力度。《渔业船舶水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则》已通过农业部,并自2014年2月1日起施行。要按照规则要求,及时对每起事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以强化船东对其所拥有的渔业船舶、船员及设施安全的主体责任和船长作为渔船航行生产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㈡切实深化宣传教育培训。

1、举办两期渔业安全生产培训班,认真学习好、宣传好、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省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及《省渔业船舶救助专项补助暂行办法》。

2、围绕“安全生产月”主题,深入开展好安全生产咨询、警示教育等安全生产月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宣传普及安全知识。

3、充分利用平面媒体、互联网、手机短信、户外宣传栏等各种载体,加大对“打非治违”、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活动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推动“打非治违”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常态化。

4、加强五等职务船员培训,积极组织渔民参加职务船员培训,提高渔船持证上岗率。

㈢切实夯实基层基础工作。

1、根据上级统一部署,继续推进60马力以上渔业船舶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6月底前,全区所有渔船达到标准化三级以上水平;对于新造、从外地购置的渔业船舶必须按达标时限要求参加标准化建设活动。

2、继续做好渔船“小改大、木改钢”工作。严格执行老旧渔船管理办法,特别是加强对达到限制使用年限的老旧渔船的检验,拆解安全隐患多的小型木质渔船,从源头上解决安全隐患。

3、进一步做好渔船数据库的清理工作,推进小型渔业船舶手机终端的配备;加强宣传新渔业船舶登记办法,注销一些长期不申请检验、登记有效期已满不申请延续的,船舶已灭失或拆解但不申请注销登记的渔船。

4、继续推进海洋与渔业执法中队尽快履职,加强已设置到位执法中队的业务指导和日常督查。

㈣切实加强专项执法检查

1、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扎实开展“打非治违”、“护渔2014”等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海上安全生产秩序,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渔业生产经营行为,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渔业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重特大渔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2、加强港口检查和海上巡查。指导和督促执法机构认真履职,全面执行上级制订的港口检查制度、海上巡查制度,坚决完成上级下达的钢性指标任务,重点抓渔船编队生产、值班了望、进出港签证、职务船员配备、船员持证上岗、船载终端开启等制度的落实情况,并做好台帐记录和报表的统计上报工作。

3、继续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深入排查、治理渔业船舶安全隐患,在重点地区、重点时段、敏感时期适时开展渔业安全监督检查,排查安全隐患,有针对性地对重点部位、重点环节进行检查,进一步强化对渔港码头、渔船集中停泊点的安全管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㈤切实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1、加强应急指挥中心建设,按照新颁布的《渔业船舶水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则》要求,建立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并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受理事故报告。

2、根据实际情况修订完善《防台风应急预案》、《水上突发事故应急预案》,按预案要求安排专项经费,购置设备、进行预案演练,预防和减少海洋渔业灾害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

篇3

1、目标管理的由来,目标管理是20世纪50年代在美国出现的一种新的管理体制。是由美国管理学家杜拉克首先提出来的。1954年,杜拉克在《管理与实践》一书对目标管理进行了具体的介绍;之后西勒在《根据结果的管理》中,作了进一步的发挥;70年代,在美国出现了改造目标管理制度的浪潮,亨利莱文森发表的《根据谁的目标进行管理》的文章,丰富了目标管理的基本理论,充实了目标管理的具体做法,有力地推动了目标管理的应用实施。

2、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内涵。通常意义上的目标管理是一种通过使组织的成员亲自参加工作目标的制定来实现自我控制,并努力完成工作目标的管理制度。目标管理以目标为中心,要求把管理的重点转移到行动的目的上去而不是行动本身。对目标管理来说,实现目标的行为是从属于目标的,目标本身就对行动有着控制能力。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终极目标是零事故、零伤亡、零财产损失。对于社会来说,在现有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条件下,这是暂时不可能实现的目标。但从一个单位来说,是完全有可能的。因此,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实际上是一个单位或部门有组织,有计划地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降低事故发生。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实现控制指标的一种管理方式。目标管理控制指标可以是长期的,也可以是中期和短期的。比如各单位安生生产五年规划中的控制指标就是中期目标,每年层层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就是短期目标。

3、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特点和作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其他目标管理一样,除具有客观性、层次性、多样性、时限性、可考核性等特点外,还具有更强的严肃性、明确性、社会影响性和层级性等特点。它具有指明方向、激发动力、凝聚人心、提供考核依据等方面的作用。

二、科学构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体系

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确定是一项复杂的工作。需要在对一个地区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订出科学、明确的控制指标。这一指标既不能高不可攀,也不能触手可及;既要有利于一个地区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又要能激励和提高广大安全生产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目标体系制定过程中要注意三个方面:

1、目标制订要体现民主性。目标管理是通过目标制定与分解的过程,把一个区域内参与都动员起来参加管理活动。因此,它的制定过程要求广泛参与,体现民主,突出组织成员的“自我控制”。对生产者来说,目标是明确的,责任也是明确的,奖罚标准同样是明确的,每个人都可以用目标指导自己的行动,实现自我管理。

2、目标内容要体现全面性。目标管理一个明显缺点是没有被列入目标体系的,工作易受到忽视,会影响到安全生产工作的效率和效益。在安全生产目标制定中,既要充分考虑目标的全面性、继承性、稳定性,又要根据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按照科学的程序,增加新的目标,保证目标管理的覆盖性。如在安全生产目标体系设置责任落实、宣传教育、危险源监控、安全标准等各项目标,既突出了重点目标,又兼顾到次要目标。其中“指标控制宣传教育、危险源监控、事故隐患整改”等重点工作,在目标体系中占了很大比重。

3、目标重点要体现针对性。目标重点的针对性包括两方面含义:一是针对不同单位和部门,制定不同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二是同一单位和部门不同时期(通常指年度)应该有不同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因此,要根据各单位、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的不同特点和不同时期的工作要求,将总体目标和个体目标、多样性目标和单一性目标结合起来,分时期、分类别制订不同的目标体系。

三、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过程控制。

1、建立领导班子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保证安全生产各项目标落到实处。每年初,单位法人分别与各单位、各部门及经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然后各单位、各部门、各经营单位负责人分别与所属单位的员工签订责任书,并将责任制全面推进。同时,各单位按要实地管理原则,向上级主管及政府上交安全生产责任承诺书。

2、实行行政正职安全生产季度或半年履职报告制度。为了进一步提高各级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保证履职到位,每季度或每年各单位和部门的行政正职,都有要向上级安委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填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报告书,保证各项措施的顺利实施。

3、推进安全生产履职保证金制度。凡是与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的部门和经营单位都要按安全生产责任大小,向单位缴纳一定的安全生产履职保证金,并将此作为一项指标列入考核细则,如有不到位者,年底考核按百分率扣分,并不得参加评优。

4、创新安全产生活动载体。有效的活动载体,能突出工作重点,集中力量,营造氛围,强化过程管理,对推进各项目标的实现,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个单位要坚持创新思路,每年都要确定一个主题,设计一个主载体,推进工作。如“队伍建设年”、“安全生产基础年”、“企业安全年”等,每年突出一个主题活动,推进重点目标的完成,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5、开办多种形式监督。一是定期督查。各单位、部门对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每月过一堂,每季或半年一督查,总结推广典型、督促鞭策前进,全力推动各项目标的实现。二是专项督查。把各项活动载体列为重大督查项目,由安委办每季或半年专项督查,督查结果与干部的实际考核直接挂钩,对未能按序时进度完成目标的,及进查清原因,制订措施,落实整改。三是每季度或半年之管安全的要亲自主持安全生产工作督查会议,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确保各项目标如期推进。

四、严格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考核。

1、目标考核必须客观准确。如何才能保证目标考核的客观准确呢?主要取决于是否有科学的考核办法。常用的考核方法是将平时考核与集中考核相结合,借助平时的考核记录和多形式的集中考核,将被考核单位的工作成效考核清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平时考核非常重要,有很多指标只要平常注意考核记录,年底检查就一目了然。如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宣传教育培训、事故伤亡情况和其它工作任务完成等重要指标,平时都有详细记录,年底考核就有据可依。但不管用哪种方法,都必须在考核中贯彻“严”、“细”、“安”等工作要求,才能不偏颇,不夸大,不缩小地把工作成果及映出来。“严” 就是考核态度要认真,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不走过场,不打和牌;“细”就是紧紧围绕考核标准,项对照考核指标,一项项量分,不能简单的打分;“实”就是坚决反对弄虚作假,反对做表面文章,把虚报的水分挤干。

篇4

徐汇区在会务安排上做“减法”,缩减开支,精简高效。大会会期由三天半压缩至三天;会场外的彩旗气球、会场内的花草不见了;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不再照文宣读,而是择取重点,精简至30分钟;简报不再刊登区“四套班子”领导讲话等。在服务工作上做“加法”,通过细致周到的服务,保障人大代表积极履职,为民进言,发挥代表主体作用。简报中,尽可能全面、原汁原味地收录普通代表的发言;引导代表将精彩的审议发言直接转化为书面意见;涉及市级单位办理的意见通过列席的市人大代表转化为提交市人代会的代表书面意见;在产业结构优化、促进文旅融合、重点功能区规划等专题审议上,留出更多时间让代表发言,增强代表与分管区长的互动,让区领导更多地听到代表的真知灼见;网上微博大会信息、网友互动讨论多了。

杨浦区人代会上新增三场专题询问会。分别以2013年预算(草案)编制、社会管理和民生工作为主题,同时举行专题询问会。代表们按意愿分别参加会议,结合审议政府工作报告、计划报告和计划草案、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积极向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提出问题。大会期间举行专题询问会是会议开法上的创新。代表和政府职能部门事先都作了认真准备,做到了提问直奔主题,回答简明扼要,有利于保障代表知情权、监督权,更好地促进政府工作。

闵行区充分利用新媒体手段,邀请@上海闵行、@闵行报直播人代会情况,代表们也纷纷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在个人微博上发表与会感言,形成了会内会外互动的良好局面。此次会议延续去年做法,就财政预算与经济发展、社会保障与民生事业、城市建设与公共安全开展三次专题询问。

黄浦区人代会围绕增强经济发展后劲、发挥文化引领作用、关注城区精细化管理、发展社会事业改善群众生活的主题,新增四场专题审议,代表发言积极踊跃,分管副区长携相关委办局主要负责人到场听取代表建议。审议结束后,分管副区长还针对代表发表的意见建议做出回复,与代表互动。会前,区人大还与黄浦区选举产生的市十三届、十四届市人大代表密切联系,邀请代表通过旁听会议,将区人大代表反映的、需要市级层面协调解决的问题带到市人代会上。代表们履职热情高涨,市十三届人大代表纷纷前来听会,站好最后一班岗;新当选的市十四届人大代表也提前进入角色,认真聆听、记录区人大代表的发言。(傅蕴恺、瞿坚敏、胡晓楠、孙霄隽)

■奉贤区四团镇开展区、镇人大代表述职评议活动。12月6日下午,奉贤区四团镇对不同选区的8位区、镇人大代表任职以来的工作情况进行评议,为代表的工作成绩是否满意投上神圣的一票,100余位选民代表参加活动。代表们依次就当选人大代表后的履职情况进行述职后,选民分别进行了评议和投票。述职采用无记名投票,分数高低直接反映选民对代表履职的满意程度,这激励了人大代表们认真履职的积极性,反映解决基层群众的心声和困难。与会选民表示:“评议活动开展得很好,拉近了选民和代表之间的距离,同时,也是检验我们选出的代表做事效率的一个平台。通过这个平台,可以让我们知道自己选举出的代表究竟做了哪些好事、实事。”(徐晓华)

篇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规范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根据住建部《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建质〔2011〕111号)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市各类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人脸识别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关键岗位人员)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是指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质量员、施工员、机械员;监理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是指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员。

第四条(考勤时间)

本细则规定的考勤时间为关键岗位人员在岗履职的基本考核要求,各项目关键岗位人员根据法律法规要求须在岗履职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配备标准)

施工项目部、监理项目部岗位人员配备标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

人脸信息采集与考勤

第六条(信息录入)

施工现场必须在监督机构召开的首次监督会议时完成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录入工作。

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人脸录入时,应本人到场,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录入个人人脸信息。

第七条(人脸考勤)

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日常考勤通过“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官方微信小程序”中的人脸识别来实现。

第八条(考勤起止)

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考勤起止时间,从首次监督会议召开后的第二天开始,到项目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安全生产标准化竣工确认为止。

第九条(停工规定)

停工必须将《停工报告》报监督机构,在关键岗位人员人脸识别考勤系统设置后方能停止人脸识别考勤。复工前需现场检查符合开工条件,并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确认后报监督机构,恢复人员考勤。

第十条(请假规定)

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因事请假一周以内的,需事先安排好工作,报建设单位同意;因特殊情况需要连续请假一周以上的,应事先安排具备同等证书或资格的人员顶岗,并提交暂不到岗履职请假申请,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后报监督机构备案。准予请假的,请假天数(请假时间内包含的实际施工天数)可在当月应到岗天数中扣除,否则作缺勤处理。建设单位应及时将请假情况报监督机构录入考勤系统。

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异常频繁请假的,建设单位应核实该人员履职情况,发现未履职的要及时责令更换。

第十一条(到岗率规定)

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考勤月到岗率不得低于当月施工天数的80%,(当月施工天数如无放假、请假及其他特殊原因的按当月日历天数计,下同)。考勤天数如有合同约定,则按约定执行,但不得低于上述到岗率。

第十二条(有效考勤)

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在项目的有效考勤为:每日考勤时间应与施工作业时间相符,考勤次数不得少于两次,当日最早和最晚考勤时间间隔不得小于5小时。不满足以上要求的为无效考勤,按当天缺勤计算。

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月到岗率=当月关键岗位人员实际到位总天数/当月施工天数;项目关键岗位人员综合到岗率=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周期内项目部月到岗率平均值;人员考勤到岗率以月为单位进行统计,统计数据由关键岗位人员人脸识别考勤管理系统自动生成。

第十三条(人员变更)

人脸识别考勤阶段发生关键岗位人员变更的,按相关规定进行变更后才能办理人脸信息录入。

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开工到岗后6个月内不得变更,除特殊情况外。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十四条(管理要求)

建设单位负责对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实施考勤管理。总承包单位负责对分包单位实施考勤管理。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负责对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人脸识别考勤系统的建设,同时负责对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考勤的监管。

第十五条(企业要求)

施工、监理企业应积极主动做好人脸识别考勤工作,为项目所有被考勤人员人脸识别考勤提供条件。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及其人员在人脸识别考勤中弄虚作假、伪造的,一经发现,按未到岗履职处理。

第十六条(建设单位要求)

项目建设单位应对考勤情况进行督促落实和日常检查,发现人员不按本细则进行人脸识别考勤的,应责令其改正;对拒不改正的,应及时报告监督机构。

第十七条(监管要求)

监督机构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应加强对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的抽查,及时处理建设单位报告的事项,发现被考勤人员到岗率达不到要求或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按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八条(处置规定)

施工、监理企业关键岗位人员月到岗率及项目部月到岗率低于基准到岗率的,监督机构应对相关项目重点监控,并根据各类检查情况,相应采取责令停工整改、约谈项目及企业负责人、季度通报批评、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及行政处罚等措施,同时按规定作信用扣分处理;项目综合到岗率低于基准到岗率的,取消其项目评优评先等资格。

第十九条(负责解释)

本办法由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篇6

一要严格落实责任,完善安全监管机制。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客运站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必须对安全生产全面负责。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实行领导集体责任制,明确党政主要领导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领导班子人人有责。要每月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分析研究当前的安全生产形势,并结合上级会议和文件精神及时和部署。要制定《安全生产综合治理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安全会议制度》、《营运客车安全检查制度》等,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客运站要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安全生产管理目标、任务和职责,实行风险抵押,对安全生产严格执行“一票否决”。

二要抓好氛围营造,增强全员安全意识。良好的安全氛围是实现生产安全的灵魂。客运站要把建设高素质职工队伍,作为全部工作的突出重点,将提高安全意识作为安全管理重要内容。利用候车大厅LED电子显示大屏天天滚动播放“安全带――生命带”等宣传片和法律法规 ;利用醒目位置张贴温馨安全标语,统一设置“珍爱生命、拒乘黑车”可移动宣传展板,设黑板报、安全栏等各种载体营造安全氛围;利用每日的班前会时间,学习安全小常识,安排安全生产注意事项等;利用车站广播天天播放“安全乘车注意事项”等安全知识。利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人人都是安全员”等活动,同时,每年定期的举办各类安全教育培训班,并邀请安全、消防等各方面专家开展安全生产专题讲座,营造了“月月学安全、天天讲安全“的浓厚氛围。

三要严格隐患排查,全面整治事故隐患。抓安全要从源头管理,防隐患要从小处着手。近年来,客运站运输安全变数大、隐患多,危险无时不在,无处不有。因此,客运站应把安全检查作为查隐患、堵漏洞、防事故的长效武器,对生产环节中的“危险源”和事故隐患紧盯不放。明确检查人必须对检查过程、检查项目、整改结果全权负责。建立自查责任制,规定值班领导、当班人员对事故隐患做到“谁在岗、谁检查,谁发现、谁报告,l漏查、谁负责”,让职工成为安全防范的“t望哨”和“监督岗”,使事故苗头能够得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

四要严抓安全标准化建设,夯实安全基础工作。标准化建设是单位生产安全的基础。客运站要正确认清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找出安全管理误区和弊端,不断改进和优化安全工作,是保证客运站安全工作质量处于良好受控状态的前提和良策。近年来,枢纽中心不断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在本单位全面推行内部安全评价,对客运站的安全管理现状进行全方位的“体检会诊”,安全评价为控制安全工作质量、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开辟了新的途径。每年由市局邀请相关专业人士对枢纽中心安全生产质量体系进行认证,扎实推进行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

篇7

一、健全组织网络,实行规范管理

年初,镇党委、政府专门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议事日程,重新调整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多次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全镇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并配备1名专职安全员,承接上级安监部门布置的各项工作和负责全镇安全生产的具体事务工作。有效落实县里组织的安全生产监督与检查,建立健全了镇里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监督检查台帐,落实了县里组织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措施,按季及时上报《宁海县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报告书》,严格按“四不放过”原则查处,补救措施到位,及时做好善后工作;300人以上企业,建立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为了加强责任制落实,镇政府与多家企业签订了安全生产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有些企业相应调整企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责任制落实到班组及个人,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安全管理网络。如*杰友升电气有限公司为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生产责任纳入职工年终考核当中,要求各车间制订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安全措施。

二、狠抓宣传教育,强化安全意识

结合安全生产隐患排摸及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大力营造安全生产的舆论氛围,将开展安全生产教育融入全镇政治和业务学习活动中,一是利用镇有关会议反复强调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讲明安全生产和经济建设的关系,讲解安全生产相关知识。二是要求全镇各企业大张旗鼓地宣传安全生产工作,通过悬挂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安全告示、编写黑板报等形式,切实增强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一年来,全镇各企业悬挂横幅40余幅,张贴宣传标语400余张。三是加强安全知识培训,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开展各项安全培训,指导企业内部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知识教育,提高企业经营者和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今年11月,专门邀请县安全专家对全镇100余家企业的厂长(经理)负责人、安全员及行政村治保人员参加了全员安全培训。

三、加大检查力度,消除事故隐患

为确保全镇企业生产安全,镇安全办结合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的专项整治活动,加大对企业的检查力度,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方式,重点加强对船厂、冲压行业等事故高发行业的检查,全年共检查企业累计277家,提出整改措施361余条,对检查中提出的整改要求,及时组织“回头看”,确保隐患及时得到整改。在镇安全办及上级相关部门的努力下,我镇截止今日没有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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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机构设置

成立*市建设与管理局工程建设主体行为综合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

办公室内设5个组:

*

(二)工作职责

1、办公室职责

(1)建立健全综合整治工作体制、机制,分解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2)制定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安排综合整治阶段性工作任务,统筹安排各组开展综合整治督查、检查活动。

(3)督促各组或有关业务处(室)落实综合整治工作任务,督办案件查处工作。

(4)筹备综合整治会议,起草会议文件和领导讲话。

(5)编发简报、新闻宣传材料,对内、对外联络沟通。

(6)收集汇总综合整治行动有关材料,了解和掌握各区和各组工作动态,总结工作经验。

(7)参加局有关综合整治专题会议。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各组职责

(1)现场组

1)提出阶段性全市工程建设主体行为综合整治行动现场检查及对各区督查的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衔接做好“两场联动”工作。

2)制定重大危险源管理文件,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负责重大危险源台帐的日常管理。

3)牵头制定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相关文件。

4)提出开展工程监理单位清理整顿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5)提出加强现场管理的相关措施。

(2)市场及资质核查组

1)建立和完善建筑市场长效制度。

2)提出市场行为检查方案并组织实施,对企业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提出处理意见。

3)提出开展招标和造价咨询单位清理整顿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4)完成涉及市场管理的其他工作。

5)开展企业资质核查,并依法提出处理意见。

(3)法规组

1)对综合整治期间拟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

2)对综合整治期间由市建设局直接查处的案件,根据调查取证情况,依法提出处理建议。

3)综合整治期间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与研讨。

4)综合整治期间典型案例的评析与交流。

5)综合整治期间对市建设局拟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提出法律意见。

6)综合整治期间相关法律咨询服务。

(4)勘察设计组

1)提出检查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等工作的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2)完成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等检查的其他工作。

(5)综合组

1)起草会议文件、领导讲话和办公室文件等文字工作。

2)督促各区、各组或有关业务处(室)落实综合整治工作任务,督办案件查处工作。

3)收集、汇总综合整治行动有关材料,做好数据、报表等信息统计工作。

4)联络宣传工作。

5)了解和掌握各区、各组工作动态,总结工作经验。

6)会签综合整治文件。

(三)办公室工作机制

1、统筹协调综合整治工作,加强与局机关各业务处(室)和各区建设局联络沟通,督促各组、各区落实工作计划。

2、建立例会制度。主任、副主任、各组组长、副组长参加。原则上每两周召开一次,遇到特殊情况可召开临时会议。

3、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牵头向领导小组汇报阶段性工作和每次检查行动汇报。

4、信息通报制度。根据各组和各区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不定期编发简报,分送省建设厅、市政府、安监局、发改委、监察厅和各区。在*市建设与管理信息网上开设专栏。

5、投诉举报受理制度。开通举报电话,受理有关投诉举报。

6、重大案件挂牌督办制度。对省厅、市建设局督查和各区上报的重大案件,指定专人负责跟踪落实。

7、各组负责提出工作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每半个月向办公室书面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二、工作安排

根据省厅的总体安排,我市的综合整治行动拟分为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9年4月,成立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全市动员部署会,进一步宣传发动,落实部署。各区也应成立相应的综合整治机构,机构设置及组成人员名单应于4月28日前报送市建设局。

(二)自查自纠阶段。2009年4月至5月,组织本市工程建设项目的各方主体及时开展自查,在各区建设局报备的项目由各区组织开展自查;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要围绕上述内容认真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将自查自纠情况向市建设局和各区建设局报告。各区建设局应汇总本区自查自纠情况,每月填写汇总表(详见附表2),于次月5日前报送市建设局,市建设局于次月10日前将汇总情况报省厅。

(三)检查阶段。2009年4月至9月,组织对本市工程建设项目的各方主体行为开展全面检查,在各区建设局报备的项目由各区组织全面检查,各区建设局应汇总本区检查情况,每月填写汇总表(详见附表2),于次月5日前报送市建设局,市建设局于次月10日前将本市汇总情况报省厅。

(四)总结完善阶段。2009年10月至12月,对综合整治行动中发现的主要问题进行总结分析,研究采取相应措施,出台相应政策规定,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各区建设局要汇总本区分析总结材料,于12月15日前报送市建设局,市建设局于12月20日前将总结材料报省厅。

市建设局对综合整治工作开展不间断督查,并随机抽查工程建设项目。对工程建设各方主体不改正施工安全隐患的行为,将依法予以严肃处理;对各区建设主管部门不及时跟踪、督促工程建设各方主体改正安全隐患,或不采取行政手段对拒不改正的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进行处理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市建设局督查的情况,于每月填写汇总表(附见附表2)于次月10日前报送省厅。

三、综合整治对象和内容

综合整治对象包括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行为和监管主体行为。综合整治行动以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建设各环节为切入点,对各责任主体依法建设、依法履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一)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建设、施工、监理、检测、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招标、造价咨询等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行为,检点如下:

1、建设单位:工程项目实施阶段基本建设程序履行情况;工程建设合同签订情况,重点检查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和不按规定确定生产安全措施费的行为。

2、施工单位:依法承揽业务情况,重点检查有否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和转包、违法分包、签订“阴阳”合同行为;施工现场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建筑起重器械、高大模板、深基坑、脚手架工程等重大危险源防护措施是否到位;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重点检查项目施工负责人有否在施工现场依法履行义务;建立安全机构、制定安全生产制度和专项方案、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大型施工设备验收和备案、建立特种设备维护档案等安全保证资料情况,重点检查安全保证资料是否有针对性,与施工现场是否相符。

3、监理单位:依法承揽业务情况;监理项目部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重点检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有否在施工现场依法履行义务;施工安全方案、措施审查质量情况;施工现场安全隐患督促整改情况。

4、检测单位:依法承揽业务情况;执行检测标准、检测报告质量情况,重点检查检测报告的真实性。

5、勘察设计单位:依法承揽业务情况;设计文件遵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情况;在图纸中对防范安全生产事故提出指导意见和措施建议情况。

6、施工图审查机构:依法承揽业务情况;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安全性审查质量情况;审查人员持证和审后施工图签章情况。

7、招标和造价咨询单位: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工程预算造价编制情况。

8、拆除单位:依法承揽业务和安全措施方案实施情况。

对工程建设各方主体重点检查的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

(二)监管主体。建设主管部门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行为,检点如下:

1、基本建设程序监管。施工图审查、招投标、施工许可监管情况;起重器械设备备案管理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建立及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层级监督指导情况。

2、工程项目监管。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履行职责情况,落实工程建设主体责任和设备到位情况;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整治情况,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情况;重大危险源监管制度建立情况。

四、查处违法违规行为重点

要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在检查督查中发现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做好行政执法询问笔录,收集有关证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建设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规定的程序依法做出行政处罚。该暂扣或吊销市场法人许可证书的要坚决暂扣或吊销,该降级的要坚决降级;该吊销个人资格证书的要坚决吊销。重点严厉查处下列违法违规行为:

(一)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到施工现场履行义务的行为。

(二)建设单位采用虚假证明文件骗取施工许可证;集开发、施工和监理等多位一体、虚假招标、签订“阴阳”合同的行为。

(三)建设单位违反规定降低安全生产费用的行为;施工单位挪用列入建设工程合同的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的行为。

(四)施工单位允许他人以本公司名义组织施工、签订“阴阳”合同、转包、违法分包的行为;使用未经验收或者不合格的建筑起重机械和自升式架设设施等重大危险源的行为;不按照监管部门隐患通知书要求改正或逾期未改正的行为;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行为;施工安全保证资料与施工现场实际不相符,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

(五)监理单位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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