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28 14:5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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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水利水电;工程地质问题;环境问题;勘测问题
一、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与环境问题
1.1水利水电工程与地震问题水库等水利水电工程建筑物蓄水后,由于地应力的调整或水体下渗等原因,触发了地质断层的复活而诱发地震。研究表明,要触发一个比较大的地震需具备以下三个条件:①水库岩石比较破碎,且处理效果不十分理想;②存在有利于应力集中的地质环境条件;③水库水荷载所产生的超孔隙水压力足够大。关于水库诱发地震的事件国内外均有报道,一般而言,水库的坝址没有较大的断裂带存在,仅仅是水荷载引起的地应力,诱发地震的可能性是很小的。但如果诱发大的地震,那将是灾难性的。从1987年的资料至今,我国已建设的坝高在15米以上的水库共18000多座,已发现水库诱发地震的有13座。
1.2水利水电工程与水文问题水利水电工程建成后改变了下游河道的流量过程或周围环境水域的分布,从而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例如:①大坝水库不仅存蓄了汛期洪水,而且还截流了非汛期的基流,往往会使下游河道水位大幅度下降甚至断流,并引起周围地下水位下降,从而带来一系列的环境生态问题;②下游天然湖泊或池塘因断绝水的来源而干涸;③下游地区的地下水位下降;④入海口因河水流量减少引起河口淤积,造成海水倒灌;⑤因河流流量减少,使得河流自净能力降低;⑥以发电为主的水库,多在电力系统中担任峰荷,下泄流量的日变化幅度较大,致使下游河道水位变化较大,对航运、灌溉引水和养鱼等均有较大影响;⑦当水库下游河道水位大幅度下降以至断流时,势必造成水质的恶化。由此可见,水利水电工程对水文的影响是不容忽视的一个重要问题。
1.3水利水电工程与气候问题一般情况下,区域性气候状况受大气环流和水体分布所控制。如果修建大、中型水库及灌溉工程后,当地水体的分布会发生较大的变化。如原先的陆地变成了水体或湿地。局部地表空气变得较以前更加湿润,形成新的小气候,对当地气候会产生一定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对降雨、气温、风和雾等气象因子的影响方面。
1.4水利水电工程与鱼类、生物物种问题①对鱼类的影响:切断了洄游性鱼类的洄游通道;水库深孔下泄的水温较低,影响下游鱼类的生长和繁殖;下泄清水,影响了下游鱼类的饵料,从而影响鱼类的产量;高坝溢流泄洪时,高速水流造成水中氮氧含量过于饱和,致使鱼类产生气泡病。②对植物和动物的影响:库区淹没和永久性的工程建筑物对植物和动物都会造成直接破坏;同时局部气候变化、土壤沼泽化、盐碱化等都会对动植物的种类、结构及生活环境等造成影响。
二、工程地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1工程地质勘察的质量问题在工程地质勘察过程中,主要问题有以下几种:①工程概念不清,勘探侧重点不明确,针对性不强,方法不当,手段落后;②工程地质分析工作中所选择的理论、方法、计算公式等与实际情况有较大出入,其适应条件的物理意义混淆不清;③地质报告中基本地质条件不清楚。我们遇到的主要工程地质问题有:①界定不准确或论证不充分,有问题遗漏甚至结论性错误;②有些地质报告没有地质结论,也有些工程没有做多少地质工作就先下结论,极不严肃。此类问题产生往往造成阶段性工程审查不能一次性通过,可能延误开发时机;或者尽管通过了审查,但却给工程留下了隐患,这种情况的危险性极大。
2.2勘测周期不合理的问题从工程地质勘察到地质报告的提交需要一定的工作周期,这是再简单不过的道理,然而有些工程却没有进行基础性的前期投入。主要存在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①一旦需要申报项目,立即就要求提交地质报告;②今天刚刚提交可研报告,明天就要求提交初设报告。此类情况多为地方性工程,一般国家投资的大型工程出现这种局面的不多。没有足够的勘测周期所造成的后果是严重的,由于地质条件不清楚,直接导致投资控制不住,施工后修改设计等情况。更可怕的是留下了工程隐患,可能造成重大的工程事故。:
三、结语
工程地质学是20世纪才建立和发展起来的一门地球科学。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是所有行业中涉及面最广、问题最复杂、任务最艰巨、声望最高、最具权威性的龙头行业,它具有自身的特殊性与复杂性。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与环境保护是一项长远的任务,是水利水电工程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之一。保护和改善工程环境是保证人们身体健康的需要,是现代化大生产和保证工程质量的客观要求,是保证工程永久利益的必须条件。工程地质工作的质量,对工程方案的决策和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至关重要。由于地质问题引起的工程事故时有发生,轻则修改设计延误工期,严重时造成工程失事,给人民生命财产带来重大损失。近年来。工程地质勘察质量有下滑趋势,工程地质分析不够深入,有时甚至出现工程地质评价结论性错误这样严重的问题。笔者认为,总结分析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林妙月.区域构造稳定性及地震性危险评价问题[M].北京:地震出版社,2008:99-100.
[2]王连生.水利水电工程地质[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8:13-15.
地理教师要深入挖掘教材中环境教育因素,针对学生的知识水平,选择好教学与环境教育的最佳结合点,不失时机地开展环境教育。例如讲“工农业的区位选择”时,可让学生从正反两方面充分讨论影响区位选择的各种因素,以及可能造成污染转嫁问题,懂得因时制宜、因地制宜的人地关系思想。另外,还可以结合教材内容,引导学生分析我国当前大气环境、水环境、海洋环境以及城市环境问题的发展趋势,关心我国气候变化、水质污染、大气污染以及土地资源利用状况和自然灾害的增减程度,关注我国政府对应的各种环保措施及取得的成果,了解我国目前的环保工作重点。
二、灵活运用多种方法优化环境教育
1、运用对比分析促进环境教育
在地理教学中,通过阅读材料、地理图表进行对比分析,可有效促进学生发现环境问题,受到环境教育。如在教学“地球上的水”这一内容时,单从地球上水的覆盖面积、储量、水循环方面来看,可以说水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但当我们把地球上的各种水体按所占的比例用统计图表进行比较分析,就很清楚地发现其实可供人类利用的淡水资源非常少,加上人类的污染、浪费,可再生的水资源最终也会变成不可再生资源,从而导致地球水资源枯竭。地球上的水除了储量有限外,在地球上的分布也是极不平衡的,通过对各地人均占有的水资源进行对比分析,就可以发现我国人均水资源占有量十分有限,华北地区缺水相当严重,从而引导大家讨论缺水的原因,探讨解决的方法,呼吁大家从身边小事做起,养成节约用水的好习惯。运用对比分析,学生对地理现象的认识更为深刻,环保意识和保护环境的自觉性得到进一步加强。
2、开展交流讨论培养环保意识
世界上的事物都具有两面性,许多事物的存在既对人类的发展有益,也可能存在潜在的危害。环境问题同样受多种因素制约,在不同地区、不同时期人们对同一环境问题也会有不同的看法。因此,在地理教学中设计有争议性的问题,组织学生从不同角度交流讨论,让他们深入理解环境问题,提高自身的环保意识。如在教学高中《地理》“新能源”一节时,可结合日本福岛第一核电站因地震引发的核泄漏事故,提出“要不要发展核电”这一争议性问题,引导学生进行思考,组织讨论。核电站是全世界公众关注的环境问题焦点之一,有些学生认为核能是一种清洁、廉价、能量密集、具有巨大发展前景的新能源,应积极发展核电站;另外一些学生则认为应以前苏联切尔诺贝利灾难性的核事故、日本福岛第一核电站核泄漏事故引以为戒,不能忽视突发自然灾害对核电站的威胁和来自具有很高放射性的核废料的威胁,应削减或停止核电发展计划。学生看问题的角度不同,就会产生对核电不同的看法,通过争论,能有效加深学生对核能利用问题的认识。
3、运用多媒体激发环保热情
在课堂教学中,对一些地理现象和地理问题只运用讲述或学生讨论达不到形象、直观的效果,很难引起学生的关注。我们可以在教学中充分利用现代化教学手段,运用电视、幻灯、投影、多媒体课件等形式,增加教学的直观性和趣味性,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调动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如在讲解自然灾害时,可播放洪涝灾害、沙尘暴、雾霾等一些形象直观的视频资料和新闻报道,学生仿佛身临其境,深刻地体会到了人类破坏环境所导致的恶果,然后组织学生参与讨论,分析形成灾害的根本原因,引发学生思考我们应该采取什么样的办法进行防范和治理。多媒体能以图文并茂、声像俱佳、动静皆宜的表现形式,增强学生对抽象地理知识的理解,从而将课堂引入全新的境界,学生学习兴趣浓厚,思维活跃,能积极参与讨论、探究解决环境问题、保护环境的方法。通过这样的课堂教学,我们就可以把学生的理性思维和感性认识有机的结合起来,达到增强学生环境意识、激发环保热情的教学效果。
三、拓宽学生知识面丰富环保教育内容
1运城市行政村名与自然地理环境因素
(1)地形地貌与行政村名.运城市东南部横亘中条山,呈东西走向,绛县、垣曲县、夏县、平陆县就处于中条山山麓,地形复杂多样,山地、沟谷、丘陵、平川交错起伏.平陆县更有“平陆不平沟三千”之称;闻喜县三面环山,北有紫金山,东有焦山,西有稷王山.所以运城市行政村名中的地形地貌类地名多以“坡”、“沟”、“岭”、“峪”等命名.(2)水文与行政村名.运城市的很多村名都是根据水文的各种特征来进行命名的.从图2可见,运城市以水文命名的行政村大多位于垣曲县、夏县、新绛县.黄河流经垣曲县与夏县,垣曲境内主要有清水河、板涧河、亳清河、沇西河、西阳河等,东南部为国家重点水利工程小浪底水库的回水区中段,水域面积占到库区总面积的60%.夏县境内主要有白沙河、青龙河、泗交河、清水河、温峪河等.黄河支流汾河流经新绛县,自县境东北南梁村入境,长22.5km,其他河流还有浍河、鼓堆泉形成的三泉河,马匹峪河分支,共4条河流.这三个县河流众多,因此以水文命名的村名较多.表征水文类村名的词主要以“河”、“池”、“泉”为主.(3)动植物资源与行政村名.一个地区的植被类村名往往能够反映出当地的植被状况.运城市的植被类型丰富多样,森林资源丰富,尤其是中条山地区,它是山西省现存的唯一的原始森林区.运城市行政村名中表征植物的词主要有:槐、柏、柳、杨、桐、杏、榆、枣、梨等,如枣元村、槐树下村、柏池村、柳沟村等.这说明在运城市此类植物比较普遍.从图2可以看出,盐湖区和闻喜县以植物命名的行政村比较多.运城市行政村名中与动物相关的词有:马、牛、羊.如下马村、羊村、牛庄村等.除了这种家养的动物外还有以野生动物命名的村名,例如蛇虎涧村、雎村、狮沟村、鹿峪村等,但这类村名比较少.
2运城市行政村名与人文地理环境因素
运城市沿黄河分布孕育了古老的华夏文明,遗留下众多宝贵的历史文物古迹,因而人文因素类行政村名在所有行政村名中占有较大比例.将运城市主要的人文要素类行政村名的空间分布以专题地图的形式输出(图3),可以更直观地看出人文类村名在运城西部、中部盆地地区较多.(1)意愿与行政村名.意愿反映了人类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我国深受儒家传统文化思想的影响.儒家的核心思想是:仁、义、礼、智、信、恕、忠、孝、悌.运城市很多行政村名都对儒家思想有所体现,如仁义村、长乐村、尚义村、张孝村、孝子村、太和庄村、集义村等.另外一些意愿地名则表达了人们对现实和未来的美好期盼,如兴盛村、大德村、永利村、安昌村、太丰村、积善村等.意愿类地名主要分布在中西部的临猗县、万荣县、永济市稷山县、盐湖区等.(2)建筑工程与行政村名建筑种类的不同在一定程度上能反映某个地区不同的自然和人文状况,所以建筑也是一个地区的代表符号之一.运城市历史悠久,遗留下众多的古建筑.由图3可知,表征建筑工程类地名的词有:寺、庙、桥、窑、塔、渠、井等;建筑工程类地名在夏县、盐湖区、永济市分布最多.夏县,现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和革命遗址共201处,其中主要的有司马光墓、禹王城遗址、堆云洞等;盐湖区有全国最大的解州关帝庙、魏豹城、舜帝陵、池神庙、太平兴国寺塔等;永济市古建筑有:普救寺、鹳雀楼、石佛寺等.这三个县市除了古建筑之外,还有其他工程类地名,如窑头村、板桥村、青渠屯村、金井村等.(3)军事与行政村名山西省历史时期战争频繁,城池、堡寨多是战争产物.表征军事类行政村名的词有:堡、寨、营、屯、关等.从图3可以看出,军事类行政村名分布最多的是临猗县和永济市.明代临晋县“值元末丧乱,荒地独多,屯营视他县为多,晋府群牧营,蒲州守御千户所,皆与五营声势相应,百里之分六、七营”.现在临猗县的陆喜营、豆氏营、邸家营、王家营、裴家营、焦家营、樊桥营、靳家营等都是当时屯军的驻扎营地[3].
3运城市行政村名与其他地理环境因素
运城市数字颜色类地名共138个,占全部地名的4.18%.数字命名的村名中以“三、五、七”居多,其中尤其以“三”最多.数字在村名中有的表示距离远近,如十里铺村、三路里村、东三里村等;有的表示数量,如八将门村、三甲村、五星庄村等.与颜色相关的村名一般都是根据当地土地或植物的颜色来命名的,颜色类和数字类村名单独形成的很少,一般都和其他地理事物复合形成.经济交通类地名在运城市较少.该类村名一般含有店、铺、市等,都与经济活动有关,如店头村、铺头村、上市村等.运城市以宗教传说命名的村名有78个,这些地名不仅体现了当地的宗教文化,也体现了当时人们的信仰以及思想.运城市人物史事类行政村名最少,只有61个.一些行政村为了纪念本地历史上比较有名或者对本地做出突出贡献的人,以这些人的名字来命名村庄,也有根据这里发生的著名历史事件来命名村落的.
4结语
(一)地质环境质量评价
1.地质环境质量标准
确定地质环境质量的标准是地质环境恶的易发程度和良的易开发程度两个方面。结合勘查区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对环境影响较大的因素,这些因素是潜水位埋深、富水性、煤层埋深、植被覆盖率、沙漠化土地类型、水土流失强度和水质,划分为地质环境质量良好区、较好区、中等区、较差区四个等级。
2.地质环境质量结果
该区内,上部主采4-1煤层埋深211.58m-589.20m之间,以良好型为主;潜水位埋深恶化型为主,富水性以恶化型为主;植被覆盖率25%~70%,以较好~良好为主;水质一般较好;土地沙漠化类型及水土流失强度以中等-较好为主,因此,评价区地质环境质量综合评价的结果总体以中等至较好类型为主。
(二)主要环境地质问题防治措施
防治环境恶化必须以开发煤炭资源为核心,“防”和“治”相结合,以“防”为主。
1.水土流失
施工前编好水土保持方案;固定施工便道,减少对沙土植被破坏;煤炭开发造成的开挖面、取土面、施工场地等破坏原有地表植被,用完后及时种草,合理规划煤矿弃土堆放、排渣等,充分利用天然洼地铺放弃渣,植树种草。对工业场地、居住区采取工程措施与生物措施相结合。加强植树、种草,减少裸地面积,缩小风蚀水蚀面。在防治重点上基建阶段适当加大治理力度,生产阶段侧重于管理维护,应统一规划,分期实施,逐渐形成坡林草、沟坝堤防护体系。煤层开采时,增多增大预留保安柱,以减少导水裂隙带的高度,使地下水不受到较大影响;使用井下排水灌溉农田和人工草林地,以弥补由地裂缝潜水位下降对地表植被生长造成的影响;建议采用水砂胶料充填法采煤或留设相应的安全煤柱,以减少甚至不发生地表变形为目的,保证区内的水源地不受到破坏。
2.矸石堆放
矸石尽可能放置于未有地下水存在的低洼处。谨防矸石自燃,减少残煤量,在排矸石过程中及时洒水以免扬尘,对大气环境造成影响。积极做到矸石再利用和资源化。据西安煤研院《煤矸石肥料研制试验报告》和国外资料介绍,适宜研制肥料的煤矸石为炭质泥岩、粉岩和页岩类,在这类岩石中,一般有机质含量为20%-39%,pH值5.7-7.1,氮含量为0.20%-0.33%,并含有植物生长所必需的微量元素(B、Cu、Zu、Mn、Mo、CO等),这些含量要比矿区相对贫瘠的土壤含量高得多;作为公路、铁路筑路路基铺垫材料,国内鹤壁矿区利用煤矸石修筑专线铁路路基17km效果好,公路路基在各矿区都曾采用过;作为水泥、制砖的原料、燃料,代替黏土和燃煤;利用煤矸石提取和生产化工产品;煤矸石中的热能资源(矸石发热量6.7MJ/kg-8.39MJ/kg),可作为沸腾炉燃料用于发电等。
3.水质污染
把煤炭资源的合理利用,生产过程中的废水、生活垃圾、矿坑水等建立水污染综合治理规划方案,加强水资源的回收再利用,合理利用环境自净能力及净化后的污水,加强人口比较集中地区污染源的控制,压缩污水排放量。
4.煤炭洗选废水的防治
对于井筒及矿坑中的较为洁净的水另行修仓储存,作适当处理后即可作为生活饮用及工业用水;对生活废水及井下排水投加混凝剂沉淀或采用系统工艺沉淀池进行沉淀后回用或排放,既做到水资源化,也避免了水循环污染。充分利用当地丰富的风积沙,它不仅具有透水能力,且具有吸附性的作用,故可利用它实现对污染水的净化。
二、结语
目前,我国政府己经将矿山环境保护列入议事日程。矿山环境治理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国的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大量的治理工作有待于今后逐步开展。从2001年至2007年,全国共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1118个,恢复治理矿山环境面积15.5万公顷。项目分布在31个省(区、市),总投入资金70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投入达37.7亿元,由此可以看出政府正在加大力度对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的投入。
1固体废弃物的治理和利用
20世纪70年代以来,我国对矿山固体废弃物的利用给予了重视,并取得了显著成绩。据统计,国有重点煤矿利用煤研石3470万吨,占当年排出量的48.5%,其中用于发电、燃料800万吨,建材原料590万吨,筑路材料360万吨,充填材料990万吨。尽管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国矿产资源和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水平还比较低,两者的利用率都只有30%左右。目前,我国矿产资源综合回收的矿种只占可综合利用矿种的一半,综合利用指标为50%,比国外低30个百分点左右,采主弃副、采富弃贫的现象仍较为普遍。
2废水治理
我国矿山排放的废水主要有酸性废水、含悬浮物废水、含盐废水和选矿废水等。煤炭采选业矿井水的处理和利用能力提高较快。1990年外排达标率为90.56%,利用量为12亿吨;洗煤水排放量及煤泥流失量减少,实现洗煤水闭路循环的洗煤厂1990年为100个。有色金属工业废水治理从单项治理发展到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工业用水复用率逐年提高,1973年仅12%,1987年达到了58%,从废水中回收有价值金属己初见成效。
3废气治理
据统计,矿业采选行业中采盐和黑色金属废气处理率最高,高于40个行业的平均水平(406%),煤炭采选业处理率则最低,整个采选行业处理率为17.24%,低于全国40个行业的平均处理率。
4土地复垦
目前,我国政府每年拨专款加速矿山土地复垦工作。2001-2003年国土资源部共安排国家投资土地整理复垦项目731个,组织开展了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工作,完成了河北省鹿泉市、江苏省盯胎县等18个典型矿山的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示范工程,项目建设总规模47.39万公顷。江苏省、浙江省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取得实质性进展。
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存在的问题分析
1固体废弃物污染
矿山开采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由于没有经过规划而任意堆积,也没有结合实际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理和合理利用,不但占压矿山边缘土地,毁坏地表植被地貌,而且受不良气候影响时容易产生安全隐患。
2废水污染
采矿活动使矿区周围地表水及地下水系遭到严重污染,由于矿井废水中含有各种有害物质,未经处理超标排放会对地表植被!农作物等造成破坏;矿井排水疏干了地下裂隙水,引起地下水位下降;采空区灌浆导致当地水资源日益匮乏,从而打破了整个区域水均衡系统,造成水资源逐步枯竭及河水断流等生态环境问题和矿山水资源短缺问题。
3废气污染
矿山开采中产生废气!粉尘等多种有害气体,使得长期坚守生产一线的职工成为矽肺患者;另外矸石山自燃,煤层自燃排放的大量有毒有害气体对矿区人体健康带来很大威胁;还有冬季采暖排出严重超标的烟尘、二氧化碳、二氧化硫等大气污染更不容忽视。
4地表环境的破坏
由于生产技术水平落后,多数矿山开采之后都没有进行有效回填矿坑,导致矿区采空区地表沉陷,严重破坏了部分建设用地和耕地,造成了我国大量土地荒废,生态环境恶化。同时也破坏了周边很多民用建筑和自然地貌景观,不仅使矿区与周围居民纠纷不断,而且极大影响了整个区域环境的完整性。在矿山投产建设和资源开采过程中,由于剥除和大量占用矿体表层土壤,严重破坏了矿区地表植被;对不断产生的固体松散废弃物(废石、废渣等)也随意堆放,长期经受雨水冲刷和风化影响极易发生流失,从而加速了对周边土壤的破坏,也使岩体失稳造成塌方和滑坡等地质灾害,给人们的生活和财产带来极大损失。
三治理措施与建议
1对矿山地质环境进行调查与评价
通过对矿山地质环境进行调查与评价,能够有效了解矿山地区地质环境和自然环境,为矿山地质环境监测、进行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工作提供有效的数据资料,也有助于相关部门决策提供科学合理的理论依据。
2对矿山地质环境进行监测
随着矿山环境破坏日趋严重,使得矿山环境污染程度加剧,进而引发多种地质灾害#针对这种情况,政府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加大对矿山环境和灾害源头的监管和治理力度,避免产生新的安全隐患。矿山企业在开采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化及科学化的行业标准进行开采,合理开发矿产资源,促进矿山资源开采可持续发展。矿山企业要加强矿山地质灾害的防治措施,做好各方面预防控制工作,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加大先进技术和开采工艺的应用,减少矿山环境污染源,修建污水处理厂,减少废水排放量,保证矿山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控制。
3加快矿山环境恢复治理
a)对已经封闭的矿山,政府机构要加大宣传力度,鼓励和支持社会企业投资开矿,相关部门要实行招商引资政策,通过租赁承包等方式,吸收社会资金进行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环境改造,也可以向国家申请专项治理资金,对一些闭坑矿山的生态环境进行改造和治理,确保矿山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控制,进而降低地质灾害发生率;b)政府部门和矿山企业要加强矿生态环境治理新技术、新方法的开发利用,根据不同的受污染程度,制定科学合理的治理方案。对多种地质灾害发生的特点,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治理措施,确保生态环境得到恢复,保证矿山环境地质灾害不再发生。要学习国内外先进的治理经验,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积极开展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
四结语
目前,我国政府己经将矿山环境保护列入议事日程。矿山环境治理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国的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大量的治理工作有待于今后逐步开展。从2001年至2007年,全国共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1118个,恢复治理矿山环境面积15.5万公顷。项目分布在31个省(区、市),总投入资金70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投入达37.7亿元,由此可以看出政府正在加大力度对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的投入。
1固体废弃物的治理和利用
20世纪70年代以来,我国对矿山固体废弃物的利用给予了重视,并取得了显著成绩。据统计,国有重点煤矿利用煤研石3470万吨,占当年排出量的48.5%,其中用于发电、燃料800万吨,建材原料590万吨,筑路材料360万吨,充填材料990万吨。尽管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国矿产资源和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水平还比较低,两者的利用率都只有30%左右。目前,我国矿产资源综合回收的矿种只占可综合利用矿种的一半,综合利用指标为50%,比国外低30个百分点左右,采主弃副、采富弃贫的现象仍较为普遍。
2废水治理
我国矿山排放的废水主要有酸性废水、含悬浮物废水、含盐废水和选矿废水等。煤炭采选业矿井水的处理和利用能力提高较快。1990年外排达标率为90.56%,利用量为12亿吨;洗煤水排放量及煤泥流失量减少,实现洗煤水闭路循环的洗煤厂1990年为100个。有色金属工业废水治理从单项治理发展到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工业用水复用率逐年提高,1973年仅12%,1987年达到了58%,从废水中回收有价值金属己初见成效。
3废气治理
据统计,矿业采选行业中采盐和黑色金属废气处理率最高,高于40个行业的平均水平(406%),煤炭采选业处理率则最低,整个采选行业处理率为17.24%,低于全国40个行业的平均处理率。
4土地复垦
目前,我国政府每年拨专款加速矿山土地复垦工作。2001-2003年国土资源部共安排国家投资土地整理复垦项目731个,组织开展了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工作,完成了河北省鹿泉市、江苏省盯胎县等18个典型矿山的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示范工程,项目建设总规模47.39万公顷。江苏省、浙江省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取得实质性进展。
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存在的问题分析
1固体废弃物污染
矿山开采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由于没有经过规划而任意堆积,也没有结合实际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理和合理利用,不但占压矿山边缘土地,毁坏地表植被地貌,而且受不良气候影响时容易产生安全隐患。
2废水污染
采矿活动使矿区周围地表水及地下水系遭到严重污染,由于矿井废水中含有各种有害物质,未经处理超标排放会对地表植被!农作物等造成破坏;矿井排水疏干了地下裂隙水,引起地下水位下降;采空区灌浆导致当地水资源日益匮乏,从而打破了整个区域水均衡系统,造成水资源逐步枯竭及河水断流等生态环境问题和矿山水资源短缺问题。
3废气污染
矿山开采中产生废气!粉尘等多种有害气体,使得长期坚守生产一线的职工成为矽肺患者;另外矸石山自燃,煤层自燃排放的大量有毒有害气体对矿区人体健康带来很大威胁;还有冬季采暖排出严重超标的烟尘、二氧化碳、二氧化硫等大气污染更不容忽视。
4地表环境的破坏
由于生产技术水平落后,多数矿山开采之后都没有进行有效回填矿坑,导致矿区采空区地表沉陷,严重破坏了部分建设用地和耕地,造成了我国大量土地荒废,生态环境恶化。同时也破坏了周边很多民用建筑和自然地貌景观,不仅使矿区与周围居民纠纷不断,而且极大影响了整个区域环境的完整性。在矿山投产建设和资源开采过程中,由于剥除和大量占用矿体表层土壤,严重破坏了矿区地表植被;对不断产生的固体松散废弃物(废石、废渣等)也随意堆放,长期经受雨水冲刷和风化影响极易发生流失,从而加速了对周边土壤的破坏,也使岩体失稳造成塌方和滑坡等地质灾害,给人们的生活和财产带来极大损失。
三治理措施与建议
1对矿山地质环境进行调查与评价
通过对矿山地质环境进行调查与评价,能够有效了解矿山地区地质环境和自然环境,为矿山地质环境监测、进行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工作提供有效的数据资料,也有助于相关部门决策提供科学合理的理论依据。
2对矿山地质环境进行监测
随着矿山环境破坏日趋严重,使得矿山环境污染程度加剧,进而引发多种地质灾害#针对这种情况,政府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加大对矿山环境和灾害源头的监管和治理力度,避免产生新的安全隐患。矿山企业在开采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化及科学化的行业标准进行开采,合理开发矿产资源,促进矿山资源开采可持续发展。矿山企业要加强矿山地质灾害的防治措施,做好各方面预防控制工作,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加大先进技术和开采工艺的应用,减少矿山环境污染源,修建污水处理厂,减少废水排放量,保证矿山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控制。
3加快矿山环境恢复治理
a)对已经封闭的矿山,政府机构要加大宣传力度,鼓励和支持社会企业投资开矿,相关部门要实行招商引资政策,通过租赁承包等方式,吸收社会资金进行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环境改造,也可以向国家申请专项治理资金,对一些闭坑矿山的生态环境进行改造和治理,确保矿山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控制,进而降低地质灾害发生率;b)政府部门和矿山企业要加强矿生态环境治理新技术、新方法的开发利用,根据不同的受污染程度,制定科学合理的治理方案。对多种地质灾害发生的特点,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治理措施,确保生态环境得到恢复,保证矿山环境地质灾害不再发生。要学习国内外先进的治理经验,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积极开展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
四结语
1推动依法合规治理的外部压力不足
当前,治污设施“建而不用”、治理“做而不实”等问题比较突出。根源在于排污单位守法意识不强,法律法规对违法的处罚过低,执法不够严。环境处罚与实际违法和造成的环境损失相比,还是杯水车薪,这往往又导致排污单位产生侥幸心理,守法意识更为淡薄。
2委托第三方治理的内生动力不足
国际经验表明,基于市场机制的第三方治理,主要驱动力是排污单位在达标合规前提下的成本导向。其中既有标准的技术可达性问题,也有治理的综合经济成本比较。现行政策在这两方面对排污单位都缺乏足够的推动。尽管部分行业实施了特别排放限值或严于国家的地方标准,但是标准水平总体不高,排污单位无需多少技术或成本就可达标;同时,排污费标准也远低于社会平均治理成本,例如在上海SO2、NOx、COD、NH4-N的社会平均治理成本分别为8.0元/千克、9.0元/千克、5.0元/千克、6.0元/千克,约为现行收费标准的5~7倍,排污单位缺乏进一步减少污染排放的动力。
3第三方治理市场环境不够规范
一方面,排污单位、第三方治理企业的责任义务不清晰,制约机制不健全,相关方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存在低价竞争、忽视责任义务、出现问题推诿扯皮的现象,有的甚至相互勾结偷排漏排。另一方面,市场监管和行业诚信自律体系尚不健全。特别是2014年初,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许可取消后,尚未及时构建有效的政府监管体系,行业协会等尚未承担起市场自律的主体作用。
4第三方治理缺乏有实力的参与主体
第三方治理企业总体上规模小,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参差不齐,难以承担引领行业发展和规范自律的重任。这既有产业发展阶段性问题,也有现行政策不够配套的问题,突出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现行生产业、节能环保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都有配套支持政策,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服务没有明确列入支持名录,各地区、各部门对政策解读不一;二是污染超量减排、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改造等激励政策对象是排污单位,而实际承担治理的第三方企业未能享受政策优惠;三是缺乏市场培育机制,部分有技术的企业因缺乏资金而拿不到项目,抗风险能力弱。
二、攻坚破难,加快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作为生态文明制度改革的关键点,既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更是现阶段环境治理和管理转型的需要。上海将继续主动作为、攻坚克难,坚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与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相结合,坚持强化约束机制与完善政策引导相结合,坚持市场培育与规范管理相结合,在试点基础上加快推进完善排污者负责、第三方治理、政府监管、社会监督、排污者和第三方治理企业通过经济合同相互制约的市场运行机制,以推进第三方治理加快推动环境治理机制改革,不断提升环境治理水平。
1完善责任体系
落实《环境保护法》,完善地方性环保法规,强化排污单位和第三方治理企业的责任机制和制约机制。一是在强化排污企业主体责任的同时,明确第三方治理的法律地位和引导方向;二是明确第三方治理企业依照法规标准和排污单位委托要求开展有效治理的责任,以及对因管理不善、弄虚作假造成污染的行政法律责任和连带责任;三是建立健全排污单位和第三方治理企业间依据市场规则确定的合同法律关系、相互监督制约机制和赔偿补偿机制。
2强化约束监督
通过技术、经济、执法监管、社会监督等多个方面形成合力,增强排污企业依法治污和委托治理的动力。一是按照严于国家、接轨国际的要求,以大气和水污染防治为重点,抓紧出台锅炉、餐饮油烟、挥发性有机物、电镀等行业性和大气综合地方排放标准;二是按照逐步反映治理社会平均治理成本的原则,提高排污费征收标准,按照排放水平实施阶梯收费,对淘汰和限制类产业实施惩罚性差别收费;三是进一步扩大污染源自动连续监测的实施范围,推进建筑工地和餐饮油烟在线监测,加强污染排放的实时监控和数据应用。四是按照法规标准,严格执法追责,对逃避监管行为严厉惩治,对排污单位和第三方治理企业一视同仁;五是推动污染治理和排放信息公开,按月公布环境违法信息,同步公开涉及的第三方治理企业,强化社会共同监督。
3完善政策引导
积极创造条件培育市场,促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健康发展。一是整合聚焦现有生产业、节能环保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等支持政策,做好支持名录的细化和解释。二是优化调整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改造补贴、污染超量减排奖励等环保激励政策支持对象,由排污单位转为治理单位,发挥政策效益;三是研究出台政策性融资担保等培育政策,鼓励商业银行、商业性融资担保机构和保险公司开展第三方治理企业融资担保相关业务,支持第三方治理主体和市场发展;四是聚焦污染治理重点领域,支持第三方治理企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五是政府和国企带头,并在政府购买服务上加大支持。
4推动行业自律
依托社会公共服务平台和行业组织,加快形成开放、规范、有序的良性竞争市场环境。一是强化第三方治理企业诚信管理,将不规范经营和运营设施未达环保要求等信息纳入企业征信系统和社会公共信用服务平台,并与融资担保等政策挂钩;二是依托行业组织,建立行规行约和自我约束机制,加强行业自律;三是研究出台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管理办法,建立第三方治理合同登记、政府部门之间、政府部门与行业协会之间的信息互通和协调联动等管理制度,依法加强市场监管,保障市场规范运行。
5加快试点推进
摘要:地方环境行政管理体制是我国环境管理体制的基础,科学有效的地方环境行政管理体制对于促进我国现有的环境管理体制的发展,改善环境状态,推行可持续发展等政策,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对我国现有的地方环境行政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具体论述造成我国目前地方环境行政管理体制不科学、不完善的主要原因,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努力探寻实现我国地方环境行政管理体制科学发展的途径。
关键词:环境管理体制;问题;对策。
环境管理体制是指国家有关环境管理机构设置、行政隶属关系和管理权限划分等方面的组织体系和制度。它具体规定了中央、地方、部门、企业在环境保护方面的管理范围、权限职责、利益以及相互关系,核心部分是关于管理机构的设置、各管理机构的职权分配以及各机构之间的相互协调等问题。一些西方学者在对环境管理体制问题进行讨论时,往往会把公众参与的问题考虑进去。他们认为,在环境管理体制的结构关系中,除政府的行为之外,还有社会利益团体和管理行为人,它们都是较为重要的组成部分。环境保护事业在西方一些发达国家,已经具有较高的社会化程度,企业和公众在环境管理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在这方面,我国与西方国家相比还存在很大的差距。较长时间以来,我们所说的环境管理体制仅指政府内部机构的设置,而公众的监督和参与则被视为是外部作用机制,一般不纳入进来。
一、我国地方环境行政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
我国长期以来采用的是地方政府对辖区内环境质量负责的环境管理体制,这种体制,由地方政府通过计划、组织、调节和监督,来协调社会中的各种关系。这一体制的优点在于能够很好地发挥地方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国已经形成了“由国务院统一领导、环境保护部门统一监管、各部门分工负责、地方政府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并逐步形成了“五级管理”、“四级机构”的组织体系。这种管理体制对于推动我国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自然资源相对较少,环境保护工作起步也比较晚,正处在经济发展速度过快、管理手段较为薄弱、环境意识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的转轨时期,因此该体制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然而我们也应该看到它还存在着不少的弊端,部门分散、地方分割、条块分离的现象比较严重,管理手段相对滞后,很难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对于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具有一定的阻力。
我国政府对于环境管理机构的设置,大体上是一个倒“金字塔”的结构,即中央设置的环境管理机构数量较多、规模较大、人员充足、技术设备好,对环境监管的执法能力比较强;相对中央管理机构来说,各地方设置的环境管理机构,越往下数量越少、规模越小、人员越缺乏、技术设备越差,环境监管的执法能力也越弱。就拿我国的县级环境保护部门来说,它的技术人员编制较少,但实际工作人员的数量却严重超编,大多数人员没有环境保护方面的相关专业知识,其中还有一部分是在机构改革中被分流到了环境保护部门,同时又没有较好的方法对人员进行培训。同时,环境保护部门的技术设备配置也比较落后,缺乏基本的监测手段,不能有效地对排污总量和违法排污现象进行监测,有些甚至还需要将监测项目送到市一级部门进行分析。由于缺乏必要的管理手段,监管人员在现场进行执法主要依靠自己的感性认识和已有的工作经验,这样及时取证就有一定的困难。由于缺乏必要的交通工具与通信工具,一旦发生违法排污现象很难及时到达现场,从而做出快速应急反应[1]。我国地方环境行政管理体制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以地域管理为主的环境管理体制,导致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存在行为差异。
中央政府对于环境保护的态度非常重视,制定了一系列关于环境保护的政策法规,把保护环境上升到了基本国策的战略高度。从中央政府的角度来看,由地区间的环境质量得到改善所带来的外溢效应是不存在的,因为任何一个地区的环境质量得到改善都意味着整个国家的环境质量在不断提高。但从地方政府的角度来看,对于环境保护的态度就比较复杂,因为环境本身具有外溢性和跨区域性等特点,该地区对环境问题加大投入进行治理,可能得到收益的并不是该地区而是邻近的其他地区,这样就使得一些地区忽视环境保护而片面地只追求经济效益。在发展与环境的目标选择上,地方的目标函数与中央存在差异。中央政府强调全局的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可持续性,而地方政府的目标则明显偏重于局部、眼前的经济发展。在环境保护政策的决策与实施上,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存在着“讨价还价”和“对抗”的倾向。地方政府在落实环境管理的具体政策时,会与中央政府的要求产生一些矛盾与冲突,而地方政府则会凭借自身所拥有的经济资源和信息优势,以“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方式,尽可能地减少或避免自身利益的损失[2]。所以,在环境管理中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存在一定的行为差异。有学者认为,从环境保护的纵向管理上来看,我国是以地域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在这种体制下,各级政府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只对本级政府负责,在环境保护机构内部上级与下级之间只是一种业务指导关系,上级对下级缺乏应有的制约力,执法过程中容易受到人为因素的干扰[3]。由于区域间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不同地区对于环境污染问题的严重性和保护环境的重要性认识也不相同,因此,在资金投入上也存在着较大差异,有些地区投入了较多的资金用于环境保护,而有些地区则投入较少。这种现象必然造成地区之间环境管理力度上的不均衡,时间一长可能就会导致一些原来重视环境保护的地方政府向不重视环境保护的地方政府看齐,减少资金投入。即使某些地方政府一些有远见的官员真的下大力气治理本地区的环境,但由于环境的特殊性,我们也很难全面衡量其治理环境的业绩,这就使得地方政府的环境保护流于形式。
(二)地方环境管理机构在设置上不能满足实际需要。
目前全国有不少环境保护部门,特别是县级环境保护部门仍挂靠在城市建设系统上,仅属于城市建设系统的一个部门,这种现象给环境保护的执法工作造成了一定的障碍。城市建设往往引发一定的环境问题,而作为城市建设系统内的机构自然无法对其进行有效的环境监督管理,环境监管难免会流于形式。因为没有独立的机构,人员编制、工作经费等问题也都难以保障。有些地区环境保护部门内的自然保护监督管理机构不健全或者根本没有自然保护监督管理机构,而环境污染防治和自然保护是环境保护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两个部分,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反映在机构的设置上,污染防治和自然保护监督管理机构都应该进行强化,不能侧重于任何一方。有些自然保护任务非常繁重的资源或农业大省,到目前为止还没有自然保护监督管理机构,有的省有自然保护监督管理机构但力量薄弱。在一些县和农村,环境和自然保护工作仍然很繁重,但机构的设置和人员的编制则远远不能适应实际需要,甚至还有些地方出现了没有人管理这方面的工作的情况。
(三)行政区划的地方环境管理体制,不利于跨区域环境问题的协调。
环境问题具有较强的外部性和区域性,一个地区的环境污染可能会影响到周边其他地区,往往会超越行政区划的边界,不受行政辖区界限的限制,如酸雨污染、流域水污染、海洋环境污染、生物多样性等问题,都具有跨行政区域的特点。针对这一现象,设置相应的强有力的流域环境管理机构,同时制定与之相适应的流域环境保护立法就显得尤为重要。
然而我国在这方面的建设还很不够。虽然在几个大的流域建立起了水资源保护委员会,但从隶属关系、职责、权限的配置和法律地位上来看,该类机构并非强有力的流域环境管理机构。而我国目前实行的是以行政区划为单位的环境管理体制,地方环境保护局隶属于地方政府,这就使得一个有机的整体被这种体制分层切块,个别地区为谋求经济的发展而不惜损害其他地区的利益以及阻碍环境管理的地方保护主义现象时有发生。同时,由于部门之间的协调不畅,跨区域执法难度比较大[4]。
(四)中央政府监督乏力,难以落实地方政府责任制。
依照《环境保护法》的规定,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辖区内的环境质量负责。也就是说,环境质量的好坏,地方人民政府是责任主体,但相关法律既没有明确规定政府部门如何履行其责任,如何保证其履行责任,也没有明确规定如不履行职责应承担何种责任[5]。在经济增长水平仍然是衡量和反映各级政府和领导政绩的主要标准的情况下,考核干部实行的是自上而下、以GDP增长为依据的体系。在对地方政府官员进行政绩考核时,各种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仍然是重要的内容,尤其是GDP的增长,把本地区的经济生产总值、财政收入、企业规模、招商引资情况等作为衡量政绩的硬性指标,而对于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设、和谐社会与党的建设等方面则没有硬性要求。这种考核体制某种程度上鼓励了地方发展经济的热情,挫伤了地方提供环境保护等公共服务的积极性。“这就促使一些地方将完成经济指标作为本地区发展的首要任务,把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片面地理解为以GDP为中心,把发展才是硬道理片面理解为GDP增长才是硬道理,不顾资源、环境的可承载能力,盲目上项目,搞投资,造成大量低水平重复建设,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现象十分严重”[6]。地方政府中的部分领导从个人和本地区的短期经济利益出发,环境保护意识不强,缺乏紧迫感,甚至把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对立起来,错误认为要大力治理污染、保护环境,就会阻碍本地区的经济发展,影响政绩目标的实现,甚至出现干扰环境执法行为,明目张胆地保护污染和破坏环境的行为。在地方政府的默许甚至支持下,一些企业采取暴力手段阻止环境执法,甚至抗法。中央政府对于地方政府是否依法履行对本辖区环境保护质量负责的义务,是否采取有效措施改善环境质量,仍然缺乏有效的机制和手段进行监督和制约。
二、实现地方环境行政管理体制科学发展的思路。
(一)按照政企分开的原则,转变部门职能。
国家应将环境保护的执法监督作为各项工作的重点,由微观管理转为通过宏观调控进行指导和服务,转变工作理念,由单纯的管理转为真正的为基层和企业服务。不断加强环境保护总局在宏观决策管理方面的职能,积极推进环境保护事业单位的改革,理顺中央与地方、环境保护部门与经济发展部门的关系,初步建立起科学的行政运行规范。同时要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在充分发挥中央与地方主动性、积极性的同时,运用必要集中和适当分散相结合的工作方法,把环境保护方面的法规、政策、标准等的制定权集中到中央,同时又要按照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方法,根据各个地区发展存在的差异,环境标准可以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政策。而对于跨区域的环境问题,如大气污染、水污染等问题的处理权限都应该集中到中央,将局部性的环境问题,如噪声、固体废弃物处理等问题的处理权限放到地方,环境保护方面的国际合作问题其处理权限应该放到中央,而环境保护合作项目则可以放到地方,环境主管部门在工作中所起到的只是引导或指导的作用。
(二)加强人员和机构方面的建设。
精简机构主要针对的是非政府部门职能的部分,而政府部门职能的部分不但不能精简,反而要不断加强。从整个国家的发展趋势上来看,在对其他国家机构进行精简的情况下,对于环境保护方面的国家机构应该不断加强。因为长期以来,地方政府只注重发展经济,对于环境问题重视不够,导致环境污染欠账较多。在今后的发展过程中,仍然需要投入较多的资金对环境问题进行治理,但环境的改善需要一定的时间,在这段时间里现有的生态环境可能还会进一步不断恶化,在将来的20年甚至30年里,我国的环境污染问题可能仍然不会有明显好转,所以,从整个国家的长远发展来看,要实现国家的可持续发展,就必须不断加强环境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