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24 15: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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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中小企业近年发展迅猛,并已经形成相当规模,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据统计,我国中小企业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9%,对GTP贡献率达到60%、提供75%就业机会、创造了50%左右的出口和财税收入,却普遍出现资金链严重吃紧现象,是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主要因素。
融资渠道单一。据统计,我国目前中小企业在融资渠道上,自身积累56%,亲友筹借14%,金融机构融资30%(绝大多数是期限不超过6个月的银行贷款),金融机构融资只能填补流动资金的缺口。
融资成本高,负担沉重。中小企业类型多,资金需求一次性小、频率高,加大融资成本。对于银行来讲,中小企业的贷款规模小、次数多、信用担保弱,造成银行经营成本高,管理费用上升。对此银行采取提高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导致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明显提高。
融资风险大,影响企业生存。中小企业获得的银行贷款期限短,企业本身资产少,受经营影响,可能会导致银行贷款归还困难;同时各家银行为控制风险,不会为还贷困难的企业提供后续资金,直接威胁到企业生存。
二、金融危机形势下,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
从中小企业自身来看:
(1)经营风险大。中小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一般都集中在老板手里,在经营管理过程中,一般比较缺乏长期的企业发展战略,企业的生产经营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银行审批贷款的时候,要考虑这一经营风险。金融危机下,中小企业订单减少、原材料涨价、劳动力成本上升等,使得经营成本上升,生存盈利空间大大压缩,经营风险更大,银行更加不会轻易批准这些企业的贷款。
(2)财务制度不健全。中小企业规模小、成立时间短、人员变动频繁。导致财务管理不规范、不稳定。很多企业为逃避税收,出具虚假财务报表。金融危机下,财务状况进一步恶化,为得到贷款,就有可能出现企业掩饰财务上的亏损,进行财务作假。这就使银行有可能无法真实辨别企业真正的财务状况,直接影响银行放贷的积极性。
(3)资产担保不能令银行满意。由于中小企业自身的弱点和弊病使得银行在提供贷款时,要求中小企业提供必要的资产担保抵押品。金融危机下,银行从整体市场环境和自身利益出发,对资产担保抵押品要求更加严格。而且中小企业一般比较缺乏足够的固定资产和可以担保的其他资产,资产评估的费用也较高。这些都降低了中小企业得到银行抵押贷款的可能性。
从金融机构方面来看:
(1)国有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政策失衡。我国目前仍然是以国有四大银行为主的金融机构体制。中小企业由于自身的经济实力、财务管理等原因,使的银行在审批中小企业贷款的时候比较谨慎。金融危机下,银行为了保持最佳盈利水平,为了规避风险,银行信贷“保大放小”的做法成为必然。这样中小企业得到及时贷款资金的机会就更小了。就算有少部分的中小企业获得贷款,其利率水平也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普遍上浮30%到40%,直接造成对资金需求强烈的中小企业资金链渐趋紧张。
(2)缺乏专门为中小企业贷款服务的中小金融机构。目前我国的银行组织体系里,还没有像发达国家那样,有众多专门针对中小企业融资的银行。有一些中小商业机构,从总体看自身经营管理水平不高,发展能力不足,这也减弱了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在金融危机下,这些中小金融机构也会更加考虑自身的盈利性和贷款安全性,对中小企业的贷款审批也会更加谨慎。
(3)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不畅通。融资的渠道可以是直接融资,也可以是间接融资。就目前来说,我国中小企业通过发行股票和债券融资的直接融资渠道不成熟、不畅通。中小企业只能依靠间接融资,也就是依靠银行来达到融资的目的。金融危机下,银行对中小企业提供贷款的条件也比较刻薄,增多粥少,最终获得银行贷款,难上加难。
从政府方面来看:
政府部门的扶持一直倾向大企业,对大企业实行大规模的优惠政策,而对于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相对来说,明显不够;相应的优惠政策,中小企业很难享受到。金融危机后,众多的中小企业倒闭,政府也采取了一些措施,但距中小企业的需求还是相距甚远。
三、金融危机形势下,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对策
1.完善自身体制
(1)事前做好论证,充分评估融资资金的使用效益,是中小企业做好融资的前提。中小企业正是因为资金短缺,融资困难,所处的经济发展环境复杂多变,存在诸多不利因素。所以,中小企业在筹划每一笔融资时,首先要对资金的投放做好充分的可行性分析,充分论证资金是用于企业的基本生产经营保障,还是用于市场竞争的规模扩张,或是用于高收益的风险投资项目。
(2)扎扎实实运营资金,不断提高资金收益,是中小企业实现融资需求的基础。市场经济,经济效益是第一位的,只有具备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美好发展前景的企业,银行才会放心地把资金投放给他,让企业投入其生产经营,从中获取预期收益。中小企业在其资本实力还不够雄厚的情况下,必须立足现实,健全制度,完善管理,抓好生产,优化经营,扎扎实实运营好现有资金,加速资金周转,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这是中小企业实现良性融资需求的基础,也是中小企业求生存谋发展的基础。
(3)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是中小企业获取融资的必备素质。中小企业的融资不论是融资规模,还是融资渠道和融资方式,都无法与上市公司等大型企业相比拟,因其既没有专门的机构和人员,又没有健全的融资制度,要想建立良好的融资环境,那么出色的沟通能力将是企业能否顺利融资的关键。中小企业必须主动与银行进行沟通,向其详细说明企业的经营方针、发展计划和财务状况等企业基本情况,重点说明企业的技术创新优势和产品的未来广阔发展前景,如实说明企业当前所面临的资金困难,并向其提供详细的资金使用和回收计划,用真诚取得信任,用实际行动和企业的发展前景赢得其认可。在资金的使用过程中,仍然需要与银行保持密切的沟通,以维系良好的合作关系,定期邀请银行人员到企业生产现场进行视察,加深其对企业的了解,验证资金投放到企业的实际使用状况,认识企业未来的发展前景和资金按期回收的安全性,从而增强对企业的信心,使其能够自愿给予企业的更多支持。可以说,对每个中小企业,能够保持与银行的良好沟通关系,是其实现融资策略的必备素质。
(4)树立良好的融资信誉,扩大长期融资规模,是中小企业改善融资的关键。当前,我国的中小企业绝大多数是民营性质,企业信誉整体而言比较差,从而造成各类融资渠道都比较谨慎,加之国际金融危机的爆发,致使中小企业的融资之路更加艰难,特别是长期融资项目很难达成协议。形成了制约中小企业长期稳定发展的瓶颈。中小企业要想扭转这一被动局面,唯一方法就是珍惜每次得到的中长期融资机会,抓好企业自身管理,优质运作投资项目,实现项目的超预期收益,这是与融资方建立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的根本和基础。长期融资的实现程度成为中小企业能否做大做强的关键。
(5)培养风险意识,重视融资风险,是中小企业融资所必须考虑的重要因素。保持一个合理的财务结构和资本结构,把财务风险控制在安全水平范围内,是其必须充分考虑的一个重要融资因素。然而,现在有许多中小企业不是这样,他们无视自我发展的实际,不注重自我积累,不依靠内在发展,而是尽可能把项目做大,盲目上规模,超负荷借贷,最终导致将企业的利润消耗殆尽,造成经营“透支”,不但没有加强企业的发展后劲,反而给企业带来新的负担。我国许多中小企业的破产就是因融资规模失控,不堪承受高额负债而走向死路的,对此,中小企业必须引以为诫。(6)中小企业在利用银行贷款融资的同时,充分利用内部融资方式。金融危机下,就业环境不乐观,在这样的形势下,员工不会轻易离职,但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也不会太高,因此可以通过类似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方式融资,设定若干业绩和工作年限等限制条件,激励员工更加努力工作,通过这种方式,既能达到融资的目的,也能留住核心的员工,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企业的长期发展,同时也增强了还贷能力。
2.完善金融体系
(1)国有商业银行应适当调整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政策。金融危机下,国有商业银行应该以市场为导向,以利润最大化为经营目的,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积极寻找和培养有市场、有潜力、有信用的中小企业。帮助中小企业度过难关,也给自身带来新的利润支撑点。
(2)建立和发展地方中小银行等金融机构。相对于大金融机构而言,中小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贷款拥有交易成本低、监控效率高、经营机制灵活、适应性强等特点,充分发挥其对当地经济情况比较熟悉的优势,为中小企业服务,缓解金融危机下中小企业资金紧张问题。
3.政府加大扶持。金融危机下,及时的资金补充是中小企业的救命稻草。政府应该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给予中小企业一定的政策支持、资金扶持,比如税收优惠、政府补贴等。帮助中小企业度过金融危机。
总之,金融危机下,只有中小企业、金融体系、政府共同努力,才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关键词中小企业;融资;措施
中小企业在县域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中占有重要的地位。目前我市县域中小企业绝大多数是民营企业或股份制企业,它们发展迅速,吸纳就业多,市场拓展能力活,在促进经济增长、推动新农村建设、深化社会生产专业化等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或缺的积极作用,已成为县域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中小企业在发展中还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比如政策环境不完善,创业门槛高,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不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滞后,鼓励支持中小企业创业的政策尚缺乏相应有效的配套措施等等,而其中,融资难又是制约中小企业发展最突出的一个问题。
目前中小企业融资难,主要表现在:①金融市场不够健全,针对中小企业特点的融资方式单一,融资渠道狭窄;②中小企业因资信等级低,缺乏抵押资产,融资成本相对较高,难以得到金融机构的资金支持;③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滞后,特别是信用体系比较薄弱,信用担保机构商业化运作程度较低;④金融服务中小企业的客观效益相对较差,影响了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服务产品的开拓,银行的制度安排与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不相匹配;⑤相当一些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不够活跃,管理水平较低,信用意识较弱,企业制度建设滞后于企业发展速度,等等,都使中小企业面临成长的困惑。
造成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体制,又有服务不到位的问题;既有历史原因,又有现实影响;既有外部环境不够宽松的因素,又有中小企业自身发展中的问题。因此,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必须多管齐下、加强引导,提升服务、综合推进。
一、深化改革,建立健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财政金融体系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小企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日益凸显。与城市、大企业相比,中小企业在资金、信息、人才、技术、管理诸多方面处于劣势。要通过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加快建立面向中小企业特别是县域中小企业的金融扶持体系,积极支持国有商业银行从行业准入、风险控制、补偿机制、信贷投向、网点布局等等方面,向县域中小企业倾斜,切实帮助中小企业拓展融资渠道。经过十余年的金融体制改革,我国已初步建立了多元化的现代金融体系,然而以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为核心的金融体系,其服务主要面向国有大企业,中小企业信贷仅为其“副业”。依托大银行解决中小企业融资的模式在理论上意味着较高的融资费用与成本,因而适用的中小企业极为有限。因此,从中长期来看,有必要创立专门的中小企业信贷银行,专司为中小企业提供信贷服务之责。建立专门的中小企业信贷机构,较为可能的途径是在城市商业银行、城乡信用合作社等区域性银行基础上改制创建专门的中小企业银行,充分发挥其“立足地方、服务地方、特色服务”的优势,为中小企业提供信贷融资支持。目前城市商业银行与信用社发展战略与国有商业银行趋同,市场定位模糊,极力与国有商业银行争夺大城市、大企业客户。从其自身经营能力和市场细分的观念来看,城市商业银行与信用社应调整发展战略,将中小企业作为主要目标市场,考虑到中小企业贷款隐性成本高的特点,国家应加强引导,给予适当补贴,调动中小企业信贷机构的积极性。同时,要通过改革公共财政体系,进一步把扶持中小企业加快发展,作为公共财政建设的重要任务,建立健全包括资金、税收、融资方面一系列扶持政策措施,加大对中小企业资金支持力度,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
二、主动作为,全面提高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水平
目前,中小企业在市场准入、产业选择、行业标准、产品质量、法律保护、金融支持以及社会服务各个方面的要求越来越高,越来越迫切,这对服务中小企业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银行作为目前我国中小企业外部融资的主要渠道,在当前国有银行的改革中需要重视中小企业的信贷融资。①国有商业银行必须观念创新。应辩证地对待大、中、小企业关系,真正做到贷款行为准则以效益为中心,步出以企业规模、所有制形式作为贷款依据的误区。对中小企业合理的资金需求应一视同仁,逐步提高中小企业信贷支持比例。按照国家的产业政策确定中小企业贷款投向,适当下放中小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审批权限,修订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标准,建立中小企业贷款的激励机制,为中小企业营造良好的贷款环境。②为中小企业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银行对中小企业提供的从企业创办、生产经营、贷款回收全过程的金融服务,包括投资分析、项目选择、融资担保、财务管理、资金运作、市场营销等内容。全方位的一条龙服务,将极大地增强了客户市场竞争力,保证了贷款的回收,降低了信贷的风险。③主动参与中小企业改制与重组。中小企业改制与重组是盘活沉淀在中小企业中的银行债权的重要途径。通过资产换置及变现,部分银行贷款得以回收。要积极对照国家产业政策,运用金融产品支持中小企业转变粗放式增长方式,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促进中小企业增长方式的转变。此外,银行对中小企业改制的同时培育稳定的中小企业客户群,实现银企“双赢”。当前,特别要主动适应国家发展规划和宏观调控政策导向,下力气引导中小企业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积极运用金融手段,促进中小企业引进新技术新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积累自己的技术力量和经验,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要加强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研究和工作调研,切实更广泛更深入地掌握中小企业的发展情况,并结合金融业务的拓展,在政策扶持、改善环境、破除垄断、拓宽融资渠道等方面提出意见、主动作为,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更多更好、更好有成效的金融服务。
三、积极引导,大力推进信用体系建设
中小企业信用缺失是导致其融资难问题而制约其发展的突出因素。所以,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服务体系是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有效途径。加强中小企业信用管理工作,加快中小企业信用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是进一步改善和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切实解决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的重要环节。一方面,要着眼于诚信建设,加强对中小企业诚信文化、诚信观念的培养和引导,夯实推进信用体系建设的思想基础和工作基础。同时,大力推进中小企业的信用制度建设,健全和完善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征集、信用等级评价体系,促进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查询和服务的社会化。当前,特别要注意联系县乡实际,扎实抓好创评“文明信用企业”、“文明信用农户”活动的推广,组织县域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诚信档次、信用等级评定和欠贷情况及时掌握,发现先进典型及时推广,发挥典型的示范作用,促进中小企业信用环境的改善。一方面,要着眼于营造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的社会环境,大力推进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的建设,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特别是面向县域、面向农村的各种金融组织,更新经营理念,改革机制体制,创新金融产品,大力推广小额信贷、联保贷款以及林地、资产担保等多种模式,提高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水平,推动信用担保评估和行业自律制度建设,引导和规范社会中介组织特别是信用担保行业发展。实践证明,我市将乐等地采取“典当、担保、咨询、评估、拍卖、投资”六位一体的新型担保模式,在为中小企业提供多层次、全方位的融资服务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值得进一步借鉴推广。
四、精心运作,促进更多中小企业上市融资
股市中小企业板设立以来,为中小企业专设了一个新的融资平台,对中小企业的培育、规范、引导和示范作用日益显现。我市不少中小企业具有一定科技含量和市场前景,特别是生物医药行业一些重点企业、重点产品,通过上市融资具有较大的潜力和空间。要采取切实措施,组织专门班子,对列入全市重点的中小企业进行重点帮扶、分类指导,推进中小企业制度创新,提高中小企业的整体效益和质量,支持和力争更多的中小企业进入资本市场发展壮大。企业上市不仅能够通过资本市场得到足够的发展资金,更重要的是由于有现代资本市场一整套严格的监管和风险保障措施,可以帮助中小企业迅速进入规范化的管理和运营状态,从而大大提高新兴企业的经营素质和市场竞争力。
(一)浙江省政府方面因素分析
政策性银行业务涉及中小企业范围小。到目前为止,浙江省的政策性金融机构还没有专门服务于中小企业的。而现有的政策性银行能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的业务也不多,扶持力度相对不够。例如,国家开发银行提供的贷款对于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很小,绝大部分都集中在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上;农业发展银行,更多的针对农产品方面的金融支持,服务范围狭窄,即使能够提供贷款,对中小企业的贷款力度也很小:进出口银行的业务主要是在一些进出口、海外投资服务等,所涉及到一般都是大型企业,对中小企业的作用并不大。如果,有专门针对中小企业的政策性银行,可以为其提供保障,有利于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
(二)浙江省金融机构方面因素分析
1.直接融资渠道狭窄。浙江省中小企业基本上绝大多数都不能达到这一要求,特别是对于很多加工业企业而言。其次,股票市场融资要求企业明确的财务审核制度,财务报表真实准确,财务状况清晰,而浙江省中小企业往往不具备这些要求。
2.金融机构设置不合理。中国当前是在经济发展期的特殊时期,金融市场不完善,银行的进入和退出机制尚不健全,所以很大程度上制约了中小型金融机构的发展。相比于更大的金融机构,中小型金融机构与中小企业存在着更加紧密的关系,它更适合服务于中小企业。
3.银行的经营制约中小企业融资。当前信贷管理原则是基于大中型企业建立的初期,对于不同类型中小企业并没有明确的划分不同治理机制。中小企业对于资金需求的特点是“急、少、频”,即资金需求急,需求量不大,而且贷款的期限较短。而银行审核一笔贷款时间长,审计程序、担保程序复杂。商业银行更倾向于与国有企业或者集体所有制企业进行业务往来,这与银行的经营理念是分不开的。
二、缓解浙江省中小企业融资困境的对策
(一)浙江省中小企业自身应对策略
1.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提高企业自身的信用。企业要建立清晰的财务制度,财务报告要真实、准确地反映出企业的经营情况,有利于金融机构和政府部门能够更好的了解企业状况,提升企业信用等级,有利于企业贷款。在强化企业内部管理的同时,中小企业也要加强信用文化建设,培养专业性人才,企业文化是企业发展的核心,树立企业良好的信用形象,这样银行借款给企业才会比较有信心,推动企业的生产力,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率。
2.拓展融资渠道,关注融资租赁。浙江省中小企业主要通过利润留存、银行贷款以及民间借贷的方式获得企业运营或者项目投资所需要的资金。其实,企业应该拓展其融资渠道,增加其融资成功的机会。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中出现的困难,推进中小企业成功转型升级,浙江省中小企业不妨将融资租赁作为一个重要的融资方式,可以开展中小企业融资租赁试点工作。
(二)浙江省政府方面应对策略
1.完善中小企业的相关法律。在贷款担保实行、货款管理及财政税收等方面,浙江省应出台具有鲜明地域特色并符合国家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具体规定的可行性有利于维护浙江省中小企业发展的合法权益。
2.筹建政策性中小企业信贷银行。政策性中小企业信贷银行是指用来扶持处于成长阶段的中小企业,主要是解决融资难问题。其资金来源可按照多样化和市场化的方式进行募集,银行实行股份制,使股东拥有与优先股股东相似的收益权,并采取贷款企业的所有权与贷款企业的收益权相分离的方式,如此一来,政策性银行的所有权和有效的政策执行就不会被影响。如果政策性中小企业信贷银行可以按照这样的模式发展,使资金来源与资金使用实现市场化,可以改善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券发行困难的现状,还会减轻财政方面的压力。
3.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政府应该加大对信用担保机构的扶持力度。可以由政府出面建立一有个权威性的信用评估机构,或者也可以对现有的评估机构进行改造;建立中小企业信用平台,利用政府本身所具优势,通过工商、税务、海关等部门,搜集中小企业数据信息;加强中小企业本身的信用管理,可以出台法律对中小企业的行为进行约束,以及加强企业家个人的信用管理。
4.合理引导民间资本流动。民间融资是浙江省中小企业的非常重要的融资渠道,所以对于民间资本流动加强管理非常有必要。温州市试点改革设立了全国第一家民间资本管理公司,以及进行了一系列的金融改革,对资本的监管和借货利率的控制,使资本管理更加有效。
(三)浙江省金融机构方面应对策略
1.针对浙江省中小企业的特点建立相适应管理体制。到目前为止,商业银行的管理条例中没有针对中小企业的特别规定,大部分的中小企业都不能符合商业银行的贷款条件,浙江省是非常典型的中小企业大省,可以先在浙江省建立专门针对于中小企业管理体制的试验点,使其能够在更短的时间能满足融资需求,也可以完善商业银行的管理制度,对双方而言是双赢的结果。
2.针对浙江省中小企业的特点进行金融产品的创新。鼓励推广动产、存货、应收账款质押的金融信贷业务,鼓励开发专利权、著作权、商标等无形资产的质押。银行可以要求中小企业对所要贷的款项提供保险,这样既有利于降低银行贷款收回的风险,中小企业也可以通过较低的门槛、较低的成本获得贷款。
3.针对浙江省中小企业的特点建立适当贷款利率制度。建立一个合适的贷款利率制度非常有必要,并且可以因地制宜。针对浙江省中小企业活跃的地区,当地的商业银行可以加大对中小企业贷款的积极性,适当扩大对中小企业货款的浮动利率区间,以此来增强企业抵御风险的能力。
在现有正规经济统计中,按照1988年标准对国有及规模为年销售500万以上工业企业按实物产量反映的生产能力和固定资产原值进行大、中、小企业的分类。表1列示了不同规模企业的资金来源结构状况。据调查,目前我国81%的中小企业认为“流动资金不能满足需求”,60.5%的则认为“没有中长期贷款”,在停产的中小企业中47%是因为资金短缺。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中小企业融资主要还是依赖传统的融资机构,特别银行资金,很难通过发行股票、债券来获得资金,融资渠道较为狭窄。中国人民银行2003年8月的调查显示,我国中小企业的外源融资供应的98.7%来自银行贷款;第二,中小企业从银行贷款非常困难。据统计,我国只有大约1.4%的中小企业能够获得贷款,总规模只占信贷总额的8%左右;第三,已经获取的贷款利率大都在5%~8%之间。由于是期限在6~12个月的短期贷款,贷款的成本偏高,不利于中小企业发展回报期长、收益多的项目。1999年,国际金融公司对中国北京、成都、顺德与温州四个地区的600家私营企业融资结构进行了调查(见表2)。调查结果较为直观地反映了我国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现状。
2中小企业融资难的主要因素分析
2.1企业本身因素
2.1.1中小企业信用较低
中小企业信用较低可以归结以下几方面因素:一是中小企业由于资产和生产经营规模都比较小,盈利能力也比较差,从而抗风险能力差,进而偿还贷款的能力容易受到削弱;二是中小企业的经营场所和人员具有较强的流动性,法人代表变动频繁,这些特点导致中小企业不偿还贷款的“败德成本”较低;三是除近年来发展起来的少数高科技型企业外,大部分中小企业的管理人员素质较差,缺乏精通相关专业知识,不仅不能有效地管理企业,而且信用观念也比较淡薄,使得企业逃债、废债现象非常普遍,甚至通过“两本帐”的手段来欺骗银行,造成信贷资产流失;四是中小企业组织关系简单,缺乏可以提供担保的上级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且自身资产规模不大,固定资产大多陈旧落后、变现能力较低,导致申请新贷款时抵押物严重不足,担保责任难以落实。
2.1.2对银行放贷缺乏足够的吸引力
一方面,各种类型的商业银行都是盈利性的金融企业,而给中小企业贷款确实存在着形不成“规模效益”的问题。因为与大企业相比,中小企业要求的配比贷款数额不大,但配比贷款发放程序、经办环节,如调查、评估、监督等都大致相同,银行从贷款的单位经营成本和监督费用的“经济性”出发,倾向于进行对大型企业放款的“批发”业务,而不愿从事放贷给中小企业的“零售”业务。另一方面,即使不考虑信用风险,中小企业受自身经营规模限制,各种经济效益指标也都与大企业有较大差距,难以提高银行的放贷热情。此外,企业其他方面的竞争力包括企业形象、社会责任、环保意识、可持续发展能力等,也都大大低于大型企业。所以,无论从经济效益角度出发,还是从社会责任角度考虑,银行都难以发放贷款给中小企业。
2.1.3中小企业信息不透明
中小企业融资难的一个重要原因是银行在确定贷款对象时容易作出逆向选择。而逆向选择现象的产生,恰恰是因为中小企业信息不透明,银企双方在对企业状况的了解上存在信息不对称。目前,金融机构能以较低的成本比较容易地获取大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的信息。对非上市的大型企业,其规模庞大的职工、供应商、消费者群体,也可以成为银行获取信息的来源。相比之下,中小企业的信息透明度要差得多,一方面,大多数中小企业财务制度不健全,不需要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报表进行审核,缺乏足够的财务审计部门认可的财务报表和良好的经营记录;另一方面,中小企业的规模较小,持续经营的时间也相对较短,而且所从事行业等更频繁,关联方的规模较小,进而信息披露的渠道也较为狭窄。
2.2金融体系的因素
2.2.1国有商业银行追求贷款规模效益的经营宗旨造成对中小企业的“惜贷”
长期以来,在我国现行金融体系中处于垄断地位的四大国有银行,将其服务对象定位于国有企业和其他大企业,并且双方已经形成了较为牢固的伙伴关系。尤其是近年来,我国实行“抓大放小”的国企改革策略,各国有银行也及时进行信贷管理制度改革,实施集约化经营,最大限度地压缩了风险资产的比重,集中将资金投向了大型企业。另外,为了强化信贷风险管理,各商业银行基本都实行了贷款风险终身责任制,因此,无论是信贷员还是基层银行,都不愿意冒更大的逆向选择风险。
2.2.2国有商业银行集权式经营模式的推行限制了对中小企业的贷款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形成和完善,吸取国际金融危机的经验教训,面对国内金融资产质量不高的现实,各国有银行开始引进国际先进的管理经验,普遍实行了集权式的信贷管理模式,通过严格的授权、授信制度,使信贷资金大量向上集中,制约了基层商业银行的的信贷行为,造成了基层银行存多贷少,只有推荐权而没有放贷权。这样即使中小企业的贷款申请被基层银行推荐上去,最终能否获得贷款,主要取决于上级银行在保证大企业需要后的资金规模,而不是被推荐企业的经营状况和偿还能力。基层银行权限的缩小,加上银行有意识地控制新增贷款客户,致使相当部分的中小企业,特别是集中在资金力量薄弱的中小城镇的中小企业贷款更为困难。
2.2.3银行系统缺乏创新
现行的银行信贷普遍存在操作流程长、环节多的问题,难以适应中小企业经营灵活、资金周转快的特点。例如,绝大多数中小企业在急需资金向银行贷款时,还要对其提供的抵押物进行评估、确认、登记,而完成这些手续需要较长的时间,可能错过资金的最佳效益期,与企业对贷款需求的季节性要求差距较远。另外,目前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规定了基准贷款利率,而且上下浮动的范围较窄,这样就使商业银行难以通过对不同贷款风险和特殊的服务进行定位来帮助中小企业融资,从而使贷款利率不能充分体现风险与收益对称的商业原则,导致中小企业贷款失去政策支持和商业诱惑。
2.2.4缺乏专门为中小企业服务的金融机构
在国有银行发放贷款的权限向上集中的情况下,为减少银企的信息不对称,创建对本地中小企业更为了解,能有效防止企业“赖帐”的地方金融机构就成了一条重要举措。但实际上,目前我国此类金融机构在数量上还比较少,难以满足中小企业需求。就我国地方金融的运营情况来看,由于缺乏强大的国家信用和政策支持,原本潜在的金融风险易于向现实转化,资产的流动性和盈利性都比较差,有相当一部分机构还面临亏损和支付风险的压力。为摆脱困境,多数中小金融机构不得不把贷款的重点放到了大型企业,为中小企业融资则动力不足。
2.3国家宏观因素
2.3.1国家对中小企业融资的支持不够
国家对国有大中型企业和企业集团逐步制定和实施了不少扶持政策,使其融资问题已经在不同程度上得到了解决,但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方面却尚未形成足够的重视,缺乏配套的专门为其提供服务的优惠政策。不仅如此,现行金融体系还对中小金融机构和民间金融的活动作了过分严格的控制,导致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狭窄。
2.3.2现有的直接融资渠道对中小企业障碍重重
中小企业融资的直接渠道主要包括股票和债券两个市场。在股票市场上,对中小企业发行股票的最大障碍是规模限制。按我国法律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为1000万元,上市公司股本总额不得少于5000万元。在债券市场上,目前发行的债券多用于进行大规模工业技术改造、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资本密集型项目的投资,不仅留给中小企业的资金空间较小,而且当前债券的利率水平也难以为中小企业所接受。
2.3.3社会信用环境使民间资本难以很好利用
从银行贷款的间接融资和以资本市场的直接融资以外,吸引的资金就是民间资本。但是,这一渠道除了资金有限,难以满足中小企业规模扩张需求外,还因其多少有“非法”嫌疑而遭受压制。民间资金市场不能健全发育,主要与目前整个社会的信用、环境有关。
3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主要策略
3.1拓宽直接融资渠道
3.1.1完善直接融资体系,建立多层次的资本市场
不同规模的企业有不同的资金需求,一个完善的资本市场应能覆盖不同发展规模的企业,满足各类企业不同数量的融资要求和提供多样化的融资方式,以促进国民经济健康稳定的发展。所以应该尽快建立一个多元化的资本市场以适应不同规模企业的融资需求。应建立包括主板市场、二板市场在内的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以满足中小企业对融资的要求。
3.1.2拓宽中小企业股权融资渠道
中小企业特别是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具有风险高、规模小、知名度低、建立时间短等特点,绝大多数不能进入证券主板市场。可是二板市场能为中小企业提供一个上市门槛相对较低的直接融资机会。对于我国一些优秀高新技术中小企业,一方面,应支持其到香港的二板市场上融资。这对于企业规范化、现代化、国际化有着积极和深远的影响。还可以考虑建立一些地方性的中小企业产权交易市场或证券市场,为中小企业直接融资和股票交易提供场所。
3.1.3建立中小企业产业投资基金、高新技术风险投资创业基金
设立中小企业产业投资基金、高新技术风险投资创业基金,可以降低中小企业投资人投资风险,为中小企业特别是高科技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保证。创业基金注重企业的长远效益,投资期限较长,能为中小企业提供稳定可靠的资金来源。目前,我国的基金发展基本上具备了设立中小企业产业投资基金、高新技术风险投资创业基金必要的条件。设立创业基金要选择管理水平较高的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充当基金管理人。同时应大力发展证券交易处所的场外交易市场,以解决创业基金投资股权的转让困难问题,提供投资的退出机制或增强其流动性,吸引投资者,增强中小企业的资本金实力。另外,从意识领域范畴逐步完善诚信体系以及法律制度环境是我国的长期对策。
3.2拓宽间接融资渠道
3.2.1拓宽国有商业银行融资渠道
国有商业银行应为中小企业营造公平的贷款环境,调整信贷政策,修改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标准,打破以企业规模、性质作为支持与否的条件,支持中小企业的的合理资金需求,遵循公平、公证和诚信原则,逐步提高对中小企业信贷投入的比重。商业银行在组织制度方面应创新,现在各国有商业银行除总行已设立中小企业信贷部外,一级银行和二级银行也设置了中小企业信贷机构,制定和执行对本地区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策略。我国商业银行应借鉴这一经验,改善金融服务,使中小企业能够及时抓住发展机遇。
3.2.2建立多种形式的中小企业银行
国外大多数国家都有专门为中小企业服务的金融机构。我国缺乏专门的中小企业银行,应设立中小企业政策性和商业性银行。政策性银行主要解决中小企业在创业过程中和固定资产方面对中长期贷款的需求,对需扶持的中小企业发放贴息和低息贷款。商业中小企业银行,可由城市合作银行、城乡信用合作社或联社改制而来,充分发挥这些区域性银行对当地经济情况比较熟悉的优势,为中小企业服务。
3.2.3发展融资租赁业
租赁融资是现代中小企业融资的一种新渠道,西方发达国家25%的固定资产都来自租赁。我国目前中小企业多数技术设备落后,且难以获得银行贷款去更新。发展融资租赁业,企业就可以在资金短缺或不愿动用经营资金的情况下,添置或更新设备。
摘要中小企业在经济发展中所占据的重要地位及作用,在理论界早已形成一致的看法并为各界所重视。然而,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处于“强位弱势”的尴尬境地,其中中小企业所普遍面临的融资困境最为人们所诟病。分析了中小企业融资难的主要因素,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策略。
关键词中小企业融资渠道融资困境
在我国,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中小企业逐渐成为拉动我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在缓解社会就业压力方面发挥了尤其重要的作用。然而追求规模经济和实施赶超战略使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处于“强位弱势”的尴尬境地。其中中小企业所普遍面临的融资困境最为人们所诟病。它成为中小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突出的矛盾,严重制约了企业的生产经营和发展壮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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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主体包括城镇居民、个体工商户、民营企业主、农户、甚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中,借款者大多是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主,放款者包括资金富裕的工商户和、企业主,甚至包括一些村干部。
2、资金来源的广泛性
由于民间借贷参与的主体广泛,其资金的来源也7具有广泛性。不但包括农户、个体工商户和企业的自有资金,甚至私募基金、信贷资金、海外热钱等也出现在民间借贷领域。
3、借贷方式的灵活性
为了缩短资金到位的时间,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民间借贷以现金交易为主,而且交易方式灵活,一般没有抵押物,有的是口头协定,有的是打借条。尽管近年来民间借贷的手续日趋规范,但与正规借贷相比,其手续仍为简便。
4、借贷形式多样化
传统的民间借贷形式,主要有互助会、合会、民间放贷、银背、企业集资、私人钱庄、当铺等,而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生活模式、消费方式的不断变化,民间借贷在形式上也“与时俱进”,出现了一些新的、颇具时代特点的形式,比如浙江一些以汽车俱乐部为代表的会所兼有民间借贷行为,又比如有些民间借贷活动是在互联网上,通过聊天室完成的。
5、借贷期限长期化
随着民间借贷用途的变化,即从保障性质的互济互助转向商业性质的资金融通,借贷期限也随之发生变化。当前,民间借贷期限多为一年或一年以上。
6、借贷利率市场化
在目前情况下,民间借贷除了极少部分贷款不计算利息或者仅参照银行贷款利率之外,其利率都是随行就市,且一般高于银行的贷款利率,特别是为了投资而产生的民间借贷,比银行贷款利率要高出很多,更有一些民间借贷是属于非法的高利贷。
(三)正规借贷与民间借贷的关系
正规借贷是指发生在官方金融体制之下的正规金融机构、企业、社会个人及其他经济主体之间的以货币资金为标准的价值让渡及本息偿付的活动。总的来看,民间借贷和正规借贷之间存在着既互补又竞争的关系。
1、互补关系
在我国,正规金融机构主要是为国有经济提供服务的,其资金主要流向国有企业。虽然正规金融机构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支持在近年来也不断提高,但是与对公有制经济的支持相比仍然不足。而民间借贷主要为非公有制经济特别是民间经济服务,其资金主要流向民间中小企业、个体户和农户。由于很多民间中小企业、个体户和农户难以从正规金融部门获得生产和发展所需资金,只能转而求助于民间借贷的支持。从这个角度看,民间借贷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正规金融的不足,其与正规借贷之间存在着一定的互补关系。
2、竞争关系
民间借贷相对于正规借贷具有灵活性、简便性、快速性等优势。简单的说,民间借款是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协议借款,没有一些银行内部条条框框的限制,只要双方认可就可以,流程简便,手续办理也比较简单,这就是民间借款最大的魅力所在。此外,民间借贷的利率市场化程度较高,能够更好地引导资金流向,满足借贷双方的需求。民间借贷对于正规借贷的这些优势,都会对正规借贷无形中就形成压力,随着民间借贷市场份额的不断增加,两者在市场上的竞争将会日益激烈。
二、民间借贷的发展现状
(一)民间借贷的规模较大
随着经济的日益繁荣,我国的中小企业,尤其是民营即个私中小企业出现了一种快速增长的势头,民间借贷规模越来越大。2007年据安徽省工商部门调查显示,资金成为安徽省50%以上的中小企业发展的首要制约因素,80%以上的中小企业主要依靠民间融资的办法来解决流动资金的周转。河北工商联于2007年6月关于“企业经营及融资情况”调研显示,由于正常银行贷款途径不畅,民间借贷现象比较突出,177份有效问卷中41%的企业回答有民间借贷。2008年据湖南省企业调查队就民间融资情况进行的调查显示,中小企业融资依靠民间借贷的融资方式占到了50%,调查的行业中,农业占15%,建筑业占10%,制造业占25%,饮食业占20%,房地产业占15%,商业占15%。从以上这些调查可以看出我国现阶段中小企业对于民间借贷的需求相当的大,民间借贷有很大的市场增长空间。民间资本介入融资市场不仅丰富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并且具有融资速度快、资金调动方便、门槛低等优势。
(二)民间借贷主要地发生在市县经济范围之内
民间借贷具有极强的关系贷款性质,也就是说,民间借贷一般地发生于在生产与生活中存在某种密切关系的社会主体之间。由于人们生活空间范围的有限性,民间借贷通常地发生在有限的地域范围之内。据抽查,民间借贷一般发生在我国的市县经济范围之内,尤其是亲戚朋友,邻里之间或是村组之间、乡镇之间等等。
(三)个人之间的民间借贷普遍存大
通过对民间借贷起源的逻辑分析,我们已经得知,最早的民间借贷行为就是发生在个人或是以户为单位的社会主体的简单生产与日常生活之中。历史发展到今天,个人或是以户为单位的社会主体之间的民间借贷仍旧大量存在并且成为民间借贷最大量发生的场所,这种一点,无论城乡都是如此。民间借贷经过十多年的发展,现已成为遍及全国的一种重要经济现象。不仅在经济发达的地区如浙江、温州、福建沿海、广州、深圳、海南等地普遍存在,就是四川、贵州、陕西等的偏僻贫困山区,也是屡见不鲜。
三、民间借贷存在的原因
与正规借贷相比,民间的中小企业贷款活动却异常活跃。尽管国家对诸如私人钱庄、农村合作基金等民间的非法的灰色金融机构进行清理整顿,但这些非法金融机构却顽固地生存着。姑且不论其合法性如何,这种情况的出现乃是与现实生活中有这种需要密切相关的,有其存在的合理性。
(一)中小企业贷款难一直未得到解决
长期以来,中小企业一直是难贷款、贷款难。之所以出现此种局面,主要原因在于:一是中小企业信用体系不完善,银行普遍有惜贷行为。二是担保体系作用有限,运作机制不健全。目前各类政府主导的担保机构有200多家,但分布分散且很不平衡。而且担保机构普遍规模较小,自负盈亏的担保机构为了减少风险。只能提高担保条件并严把担保业务办理关。这严重限制了中小企业的资金融通。三是银行信贷资金的安全性与效益性原则的引导决定了银行信贷资金投向必然倾向于支柱产业以及垄断性行业。
(二)民间借贷形式灵活、便捷
据调查,民间借贷无论在城市还是乡镇,主要往来于经常性的关系之中,不需要办理像商业银行那样繁琐的抵押、担保手续。通常写一张借条或口头约定即可解决问题。正因为这种借贷行为的进出方便,民间借贷市场规模有不断扩大的趋势。
(三)基层金融机构功能萎缩
金融体制改革后,中、农、工、建四大银行基层网点撤并,加之信贷管理体制集中。导致对基层城乡经济发展的支撑在某种程度上出现功能性萎缩.而农村信用社等中小金融机构资金实力、服务功能面对这种形势和环境,难以从根本上改变或填补这种缺位。经济发展的内在驱动力和市场规律本身的作用.必然促使中小企业无奈地选择民间借贷之路。
(四)高回报、高利率进一步激活了民间借贷市场
由于民间借贷利率高于同档次银行贷款利率几倍,高回报、高利率促使其发展呈上升势头。尤其是在当前低利率、低回报期.高利率、高回报的诱惑就显得非常明显。
(五)以亲缘、地缘为纽带的关系本位是民间信贷运作机制的重要基础
民间借贷风险的保障机制也依靠亲缘和熟人关系来维护。民间金融机构在放贷时一般不要求抵押或担保,主要是靠借款人或者中间人的个人信用。一方面这种由亲戚、朋友介绍的借贷活动,有着道德约束的保障,而且这种道德约束往往比法律制裁更有效。另一方面,借贷是以个人信用为基础的,即所发生的是一种个人的关系,借款人对借款有着无限责任,当借款企业逾期不还时,民间金融机构就可凭借借条上诉,法院也会以个人借贷纠纷的形式予以受理。民间借贷在放贷时也可能要求担保,但对担保品没有严格的限制,民间金融的交易双方能够绕开政府法律以及正规金融机构关于最小交易额的限制,许多在正规金融市场不能作为担保的东西,在民间金融市场都可以作为担保。所以民间借贷虽然属于民间经济活动,但它却遵循着具有地方传统特征的行为规范。
(六)借贷双方都有比较优势
对于民间借贷的贷方而言,他之所以选择民间借贷方式来运用自己手头的资金而不选择其它投资或运用方式,正是因为这种方式可以给他带来他自认为最大的综合收益。当然,此处所指的利益不应当仅仅局限于纯粹的物质利益而应当作宽泛的理解。比如说贷款人不愿选择尽管相对安全却收益较低的银行储蓄而选择风险更大但盈利更高的实业投资是一种收益,再比如说贷款人不愿选择高盈利但高风险的实业投资而选择把资金借贷给他人坐以待利也是一种收益。从这一角度来看,上例中所列举的民间借贷存在的原因之中,比如银行存款利率过低、金融投资环境不活跃、高利贷的诱因等等,均可以归入民间借贷人而言的比较优势之中。对于借方而言,同样也存在着巨大的比较优势。比如说,当借款人为了扩大生产经营却无法从正规金融机构获取资金时,也完全可以选择放弃扩大生产的计划,但为什么他偏要选择代价远比正常金融贷款要高的高利民间借贷甚至是超高利民间借贷呢?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经过权衡,借款人断定,他选择民间借贷获取资金扩大生产经营给他带来的收益将很有可能或是选择民间借贷要支付高利,他仍会有利可图,很显然,对于借款人而言,这肯定是一种比较优势;再比如说,借款人本来完全可以去银行贷款且利率更低,但是他为办理贷款所花时间与精力所付出的代价远比高利民间借贷与这咱相对低利的金融贷款人之间的利差还要大,从而使借款人转而求助于民间借贷。以上所列举的都是借款人的比较优势。所以只要这些优势还依然存在,民间借贷就会依然存在。
四、民间借贷的可行性分析
归根结底,民间借贷之所以会出现,其主要的原因是正规金融资金供给与社会资金需求之间的矛盾。就现阶段来说,一方面商业银行追求高利润、低风险,大量的中小企业由于得不到贷款,导致其外源融资渠道不畅,发展受到很大制约;另一方面大量的民间资金不敢去投资或找不到合适的投资出路。这样,中小企业就不得不转向民间金融。民间金融机构与中小企业鱼水相依,信息交流频繁、信息获取成本较低,降低了信息的不对称性。这一切都使得民间借贷有着强大的生命成长的空间。
(一)民间金融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困境中的优势
历史数据显示,截至2004年末,广东民间资本规模折合人民币已超过1.2万亿元。业内人士表示,如果民间借贷合法化,这些民间资本有望被盘活。显然,中小企业不可能完全依靠正规金融渠道获得资金支持,经验证据也表明中小企业在正规金融市场上只能获得有限的资金支持,从此可以看出民间借贷在中小企业融资过程中具有非常大的优势。
(二)信用约束优势
民间借贷在一个固定范围的地域内,亲缘网络或熟人圈子,往往具有安全可靠、风险共担、互惠互利等综合功能,从而以亲缘、地缘为中心的人际关系网络成为民间经济活动最根本的信用基础。它是如此的重要,以至于任何一位与之相关者都不愿意失去它。在熟人朋友圈子和亲缘性关系网络所进行的交往活动中,都具真诚相待、讲信用等行为特征。具体到民间借贷的结算方面,虽然没有任何成文规定,但参与者都共同遵守约定俗成的惯例。民间金融操作简便,可以针对企业的不同信用状况、资金用途等设计个性化信贷合同,有时可能只需几分钟即可办理好一笔贷款业务。而正规金融机构的贷款手续比较繁琐,贷款审批所需时间较长,和中小企业资金需求“短、频、急”的特点不相适应,等贷款审批下来可能已经延误了企业的投资时机,正规金融机构的贷款方式无法适应中小企业的需求。
(三)资金配置效率高
民间借贷在很大程度上改善了资金配置效率,民间金融一般都有明晰的产权制度,这种产权制度具有很好的激励约束功能。民间借贷的委托问题要少得多,极少出现在国有商业银行中经常存在的过度风险承担或风险回避的倾向。民间借贷组织的股东常常与运作者之间存在密切关系,他们的监督成本以及出现不良行为的可能性会大大降低。民间借贷明晰的产权制度与中小企业具有很多的相似性与兼容性,从而使两者之间较容易形成诚信和协作。民间借贷是一种合约双方自愿达成交易的市场化融资机制,贷款人一般都是具有理的“经济人”,贷款人在没有任何行政干预的情况下自主地把资金投放到还款能力最有保证的借款人手中或预期收益最佳的投资项目上。而对借款人来说,由于资金供给方是产权明晰的民间金融组织,强化了借款人的信用约束和还款责任,决定了借款人必须合理和高效率地使用资金。民间金融的发展有助于资金的有效流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资金的配置效率。
(四)增强金融市场能力
一旦将部分业务转由个人来做,那么一些正规金融机构就可以将注意力集中到更大的贷款人,一方面使成本上具有合理性,另一方面,满足了较大贷款人的需求,也就限制了民间借贷的范围。金融机构吸收了客户资源中最具价值和增长的一部分,余下的就只是简单重复的资金需求者。
借贷专业户也可能逐渐成长,然后有进一步扩大业务的愿望,但是这依然不矛盾,一些正规金融机构可以吸纳其作为股东。这是政策所鼓励的,一旦进入这些正规金融机构,行为就受到相关规程的制约。反过来,如果股东具有这方面的能力,对正规金融机构的运营也是一种促进。这倒是很切合有关鸟和笼子的比喻,笼子随着鸟一起长大,双方都可以获得很大的发展空间,如果有一天鸟希望独自飞翔,很快就会碰到笼子。
(五)民间资本丰厚,社会投资渠道狭窄
我国居民具有持币的传统,因而社会沉淀货币数额较大。而且我国城乡居民的储蓄存款余额还以非常快的速度逐年增长,所以我国民间资本潜力巨大。但是,虽然现在我国的金融体系已得到了飞速发展,可供居民选择的投资渠道仍十分有限。目前中国的存款利率较低,虽然提高了利率,但较中国的通货膨胀来看,利率仍较低,加上利息税的开征,私人部门从正规银行存款中获得的收益非常有限。资本市场发育不健全,造假、黑庄等恶性事件层出不穷,大大打击了中小投资者的投资信心。一些盈利有保障的基础设施投资又不对民间资金开放。居民巨大的资金财富与狭窄的投资渠道极不相称。民间大量资金闲置,而民间金融活动又有着较高的回报,在趋利动机的驱动下,大量民间资金就流入了民间金融市场,这又促使民间借贷成为一种新的融资方式存在于金融市场。
五、民间借贷发展的障碍因素
鉴于上述民间借贷对经济社会的具有重要作用,规范发展民间借贷,妥善解决民间借贷出路十分必要和紧迫。而正确、深刻地认识阻碍民间借贷发展的诸多障碍性因素是规范发展民间借贷的前提。
(一)法律
这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没有在法律上明确民间借贷在金融体系中应有的地位;二是缺乏相关法律约束和规范民间借贷;三是缺乏相关法律保护民间借贷参与者的合法权益。
(二)监管
主要体现在对民间借贷监管的相关制度和法规的缺乏,监管技术不够先进和监管态度的非理性严格。
(三)经营
提供民间借贷服务的个人中介和机构中介在经营和服务上具有分散性的一面,基本都是各自为政、分散经营,组织结构也很不完善。
(四)信用体制障碍
目前企业信用缺失已成为我国社会信用中最严重、最突出的问题。尤其是中小企业,由于其自身规模小、竞争能力相对较弱、自有资金不足等先天缺陷,使得信用缺失行为更为严重。
六、民间借贷规范的措施
(一)建立《新型合规民间借贷机构法》
建立《新型合规民间借贷机构法》,允许民间资本创建新型合规民间借贷机构,明确新型合规民间借贷机构应当是与现有正规金融机构共存的,具有相同主体资格的合法金融机构;明确其职能是专门从事合法的民间借贷工作,服务于民营经济单位。这样,将民间借贷的定位用法律予以明确,指明民间借贷的活动内容是与正规借贷互相补充,互相促进的,实现民间借贷和正规借贷的良性共存。
(二)建构相关法律以规范发展现有民间借贷的活动
在立法上,可以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相关立法经验,在民法中增设民间借贷部分,同时,在金融法律制度中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引导现有民间借贷组织及其行为规范化。一方面,要在法律上明确区分现有民间借贷的合法成分与非法成分,对其分别准确定义,明确合法民间借贷的活动内容和范围。另一方面,对民间借贷主体双方的权利义务、交易方式、合同要件、借贷最高额、利率水平、违约责任和权益保障等方面,也都要以法律形式加以明确,从而使民间借贷活动和形式都具有法律效力。
(三)建构新型合规民间借贷机构的市场准入制度
开放对新型合规民间借贷机构的市场准入限制,允许组建以民间资本发起设立的新型合规民间借贷机构具有现实的重要性,但如果操之过急,规范不力,也会给我国金融市场带来的巨大的冲击和不良影响。在积极推进金融市场的对内开放,组建和发展新型合规民间借贷机构的过程中,在立法现行的原则下,应当始终坚持和遵循合理定位原则和审慎推进原则。
(四)建构风险预警和转移制度
对民间借贷监管必须建立危机预警系统,可设立由金融专家组成的危机评估机构,与监管责任部门配合,监测区域内外各种风险,并进行追踪分析、预测,建立警报机制,对各类较大的金融风险的危害程度进行评估,并提出应对措施。
(五)坚决不能“短贷长用”
作为中小企业,一定要认识到民间借贷资金的特点和本质。任何资本都是逐利的,民间资本更是如此。这就是其本质。在民间借钱,其成本肯定比从银行借钱要高。高息,是民间借贷的显著特点。
民间资本的本质和特点告诉我们,中小企业要向民间借钱,一定不能有丝毫的长期使用的想法。可以说,目前国内任何合法的经营活动,从长期来看,其利润率都无法支付民间借贷成本。任何要想通过民间借贷来进行创业,进行投资,进行企业日常经营,都是行不通的。如果有这种想法,必将以失败告终。
(六)严格控制民间贷款占公司总负债、总资产的比例
适度负债是企业成长发展进程中应使用的重要方法。合理负债,既把负债比例控制在总资产的一定范围之内如50%,是安全的。过度负债,对企业具有潜在的巨大风险。同样,因为民间借贷的利率高期限短,对企业短期偿债能力要求很高,所以,更应该控制民间借贷额在总负债总资产中的比例。
(七)高度重视民间贷款利率
民间借贷利率是民间借贷活动的核心,借贷双方务必高度重视。
首先,要弄明白民间借贷计息方式的含义。民间借贷对利率的计算方式很多,有按年息的,更多的是按月的,也有按日计息的。通常按月计息,即几分利息,所谓一个几分利息,是讲的月息百分之几。
其次,企业要把握自己对利率的承受能力,不要“见钱眼开”,不要什么资金都敢要。中小企业在使用这些资金时,要充分考虑到自己的承受能力。一般讲,若资金量在十万级或小百万级,使用时间在一个月或三二个月,4分左右的利息,从利息绝对额上来看,支付能不会有大问题。但几百万上千万的资金使用期又是一年以上,利息额就不是一个小数了。最好不要使用。
第三,要重视复利问题。中小企业向民间借钱,最好选择按月付息或按季付息方式。日常,多采取借款时就付息了。即将利息算在借款本金中,俗称“砍头息”。这种方式,使实际利率远高于商定的利率。
(八)严格遵守对还款期的约定
中小企业在使用民间借贷时,必须严格遵守对还款期的约定。绝不能像拖久银行贷款那样。否则,受到的惩罚将可能是毁灭性的。一是若借款时有抵押物的,一般是在5折以内,甚至1、2折的,违约后放贷人收走抵押物,对中小企业来讲损失很大。二是在借款时都约定了违约责任,而违约赔偿率远高于本已很高的利率,甚至计算高额复息。中小企业违约一笔可能就将面临破产。因此,在借款到期前,一定筹足款项,按时归还。
七、结束语
本文全面分析了民间借贷的相关情况,公正地评价了民间借贷的社会效应,其有积极作用,也有消极作用,但总体而言,民间借贷作为有利于贷款人来说是利大于弊的,所以民间借贷对于中小企业来说很有其存在的空间和必要性。但是同时我们也要看到阻碍民间借贷发展的诸多障碍性因素,对于这些障碍因素我们要采取适当的措施加以规范,以便民间借贷在中小企业融资过程中发挥更好、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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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金融中小企业融资
一、我国中小企业的融资现状
融资难一直是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之一,下面从银行信贷、直接融资和非正规融资几方面对我国中小企业的融资现状进行探讨。
1.中小企业的银行信贷资金
银行向中小企业提供的信贷融资主要是信用贷款和部分抵押担保贷款,同时在政府的支持下,展开一些政府补贴的贷款贴息、融资担保、融资租赁、银行票据贴现等形式。目前中小企业的经营管理质量普遍不高,其盈利水平也较低。因此,银行对中小企业的信贷资产质量总体也不高。中国工商银行的调查表明,35万户中小企业的不良贷款占贷款余额的l/3以上,比全行各项贷款的该指标平均数高12.73个百分点,再加上部分中小企业逃、废银行债务情况较为严重,造成中小企业的信用普遍较低。另外,对中小企业的单笔贷款成本高、风险大,也造成了银行对中小企业的“惜贷”。
2.中小企业的直接融资
在现有的深沪主板市场上,无论是直接上市还是借壳上市,中小企业很难达到上市所要求的基本条件。现实情况是中小企业在资本市场中处于缺位状态。我国1993年颁布的《企业债券管理条例》规定:企业发行债券,规模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符合国家规定;企业具有偿债能力;企业经济效益好,发行企业债券前连续三年盈利等。这些都限制了中小企业债券融资。在《公司法》、《证券法》修改之前,我国仅规定了一套上市标准。3年连续盈利、5000万总股本、无形资产出资不超过注册资本20%等规定,这些进入资本市场的条件限制,将大量的中小企业拒之门外。截至2002年4月底,我国沪深两地的上市公司,民营企业约占9%,其中很多还是“借壳”上市,而民营中小企业基本没有。
3.中小企业以非正规金融方式融资
非正规金融主要是民间融资,民间融资是个人与个人之间、个人与企业之间的融资,包括借贷、集资、捐赠、储金会、典当行、地下钱庄、贷款经纪人和高利贷、贸易信贷、地下票据市场等。民间融资是最原始的融资方式,特点是缺乏最基本的法律保障,只能在关系密切、互相了解和信用关系良好的个人之间进行,如亲友借贷、职工内部集资以及民间借贷等。民间借贷是个人投资创办企业的主要融资方式,也是中小企业最基本的原始资本和创业资本来源。民间的中小企业信贷活动之所以异常活跃,是中小企业从合法融资渠道难以融资而产生的必然结果。同时,民间金融机构具有许多优势,如组织成本低,机制灵活,效率较高,对企业资信比较了解,以效益为原则等。民间借贷的兴起,也是我国中小企业金融支持体系不健全不完善的结果。但是,大部分民间融资具有风险大和利息高的特点,个人之间的借贷风险更大。
二、我国中小企业融资中出现的问题
1.缺乏中小银行和中小金融机构
中小银行和中小金融机构的发展是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一个重要金融环境。我国现有的地方性金融机构主要有国有商业银行各级分行和支行、农村信用社。其中国有商业银行的市场定位在大中城市和国有大企业,其信贷业务逐步淡出县域经济;而农村信用社作为县域金融体系的主力军,但其市场定位主要是“三农”。而且我国限制金融创新,如限制地方中小金融机构的发展,对典当设立分支机构设定严格的条件,对农村合作基金会等民间信用机构不予法律认可等,不鼓励中小金融机构发展,这和我国中小企业占企业总数的99%,产值占60%,利润占40%,提供75%以上就业机会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是极不相称的。是中小企业融资难最主要的原因之一。
2.信用担保机构方面存在的诸多弊端
根据国家经贸委中小企业司的指导原则,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资金来源宜多元化,这也符合中小企业融资的特点。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大多数担保机构的资金几乎完全来源于政府拨款,其他渠道的资金来源很少。由于各地政府的财政压力普遍较大,可以拨付给中小企业担保机构的资金比较有限,远远不能满足本地区中小企业对担保基金的需求。担保基金规模小,引发了诸多相关问题:一是抗风险能力差。有些担保机构由于担保基金规模过小,几乎没有什么代偿能力,一旦出现代偿,就可能导致倒闭。二是放款规模较小。因基金规模小,担保机构的放款规模也比较小,难以满足企业生产经营需要。三是融资的成本比较高。基金规模小,承担代偿的能力有限,因此担保机构便提高贷款企业的资格要求,导致企业通过担保机构融资的成本比较高。担保企业通过担保机构贷款,除了要还本付息以外,还要交纳一定比例的保费,有的还要交纳一笔保证金,再加上其他相关费用,对有些中小企业而言,通过担保中心获取贷款已超出企业的承受能力。
3.中小企业自身劣势
我国的中小企业普遍具有资产有限、生产经营规模小、产品市场变化快、经营场所不固定、人员流动性大、法人代表变动频繁、知名度较小等特点。这些特点严重影响了其信用等级,特别是在经济转轨过程中一些中小企业改制时对银行债务处置不当,存在相当普遍的逃避债务倾向,造成银行对改制中的中小企业心存芥蒂,对中小企业的工作重点不是如何加大投放,而是如何防范企业逃避债务,防范金融风险,甚至出现了因企业改制转轨而对资金需求最大最迫切时,也是银行放贷最谨慎、企业贷款最困难的反常现象。
三、完善中小企业融资机制的对策
1.建立专门对中小企业贷款的政策性银行
我国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体系以中小企业政策性银行为核心是从中国实际出发的一种现实选择。尽管目前市场性中小金融机构的建立可以促使优质的中小企业通过担保、补贴或是付出较高的利率来获取流动性资金贷款,但是一般中小金融机构很难给予中小企业中长期的贷款支持。因此,需要有一个能够为中小企业提供较大规模贷款的政策性金融机构的存在和运行。政府财政资金应该成为中小企业政策性银行的主要资本金来源,这是保证中小企业政策性银行切实开展业务的基石。除政府财政资金外,还要注意提高中小企业政策性银行的融资能力,扩大中小企业政策性银行的融资渠道,发行债券、借款,甚至可以吸收中小企业存款。吸收存款应该是中小企业政策性银行与其他政策性银行的最大不同之处。对于市场型的中小金融机构,监管指标要进一步明确每户最高贷款额与资本净值的比率,限制其偏离中小企业的贷款行为。
2.建立和健全中小企业融资的信用担保体系
目前,各国或地区政府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缺口问题时,都非常注重信用担保手段。中小企业担保体系是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银行和中小企业之间融资关系的纽带和桥梁。中小企业担保基金必须达到一定规模,才能具有抵御风险、提供担保的足够实力。单凭各个担保机构注册的资本金以及其营运资金,很难满足金融机构提出的担保要求。为此,属于各级财政出资的部分,可以考虑适当集中,建立共同基金或称担保基金。从长远发展的角度看,担保基金采取共同基金或互助基金的方式是最为符合市场经济运作特征的。只有采取基金的形式,才有可能最大限度地动员社会各界的资金加入到担保基金的行列中来,才能对担保基金进行科学的管理与运作。同时,要逐步建立合理的再担保机制。在现有财税体系下,采取再担保的模式,有利于发挥各级财政的作用。
3.创造有利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环境
政府尤其应出台有关加大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以促进中小企业向规范化方向发展。这些政策包括:
(1)政府财政支持。我国应逐步增加对中小企业特别是高科技产业的资金投入。国家财政和地方财政每年应新增高科技产业发展专项拨款,实行部分拨款、部分低息有偿使用,提供与高风险投资相配套的低息长期优惠贷款;扩大对私营个体经济的贴息范围,大力扶持规模型、科技型、外向型私营企业的发展。
(2)减免税负政策。加大优惠政策的力度,将更多的资金吸引到风险投资领域。要进一步降低高技术企业的所得税,清理整顿和规范对中小企业的收费,切实减轻中小企业负担。
(3)金融优惠政策。中央银行要进一步出台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信贷政策,进一步要求各商业银行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力度,放宽对中小企业的放贷条件;保持国有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的贷款份额,切实办好国有商业银行的小型企业信贷部,确保中小企业的资金来源,提高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的贷款积极性。
参考文献:
[1]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中国中小企业金融制度报告[M].北京:中信出版社,2005
1淮南市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现状
自2008年10月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开始以来,至今淮南市有小额贷款公司18家、注册资本5.7亿元。今年1-8份累计投放贷款616笔、金额5.69亿元,8月末贷款余额5.71亿元,比年初增加0.55亿元。由以上数据可知,该市小额贷款公司业绩突出,其中,市区内前十位贷款客户主要集中在煤炭经营、建材和商贸领域,表明该市小额贷款公司信贷资金投放具有明显的行业相关性。小额贷款公司贷款手续简便快捷,方式灵活多样,以信用贷款和保证贷款为主。
2小额贷款公司对淮南市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作用
促进中小企业稳健发展对建设幸福淮南具有重要作用。然而融资难一直是中国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安徽省淮南市也不例外。2008年淮南市小额贷款公司的出现对于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使该市中小企业一直以来的融资难问题有了新的解决方向。有人说,小额贷款公司是中小企业融资的桥梁;也有人说,小额贷款公司是中小企业融资的及时雨;还有人说,小额贷款公司工作成为破解融资难题、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一支新生力量。小额贷款公司解决的是一些短期、分散、小额的资金需求,更加符合中小企业融资特点,因此其对中小企业的资金支持具有不可替代的影响。近几年来,小额贷款公司在一系列政策的支持下,经营实力显著增强,在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方面,发挥了越来越明显的作用。小额贷款公司具有数额小、周期短、审批快的显著特点,贷款无需第三方机构评估,贷款期限、还款方式灵活。这些优势有效的缓解了中小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融资难问题,成为银行开展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有益补充。
二淮南市小额贷款公司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相应的决策
1小额贷款公司在中小企业融资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问题
小额贷款公司的出现,解决了很多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中小企业的融资现状。但和普通商业银行一样,小额贷款公司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过程中也存在众多的问题。小额贷款公司不明确的法律地位致使其不能顺利的发展。迄今为止,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只是依据地方政府、人民银行和国家银监会制定的一些文件。因此,小额贷款公司很难有效保护自身利益。相关政策不完善、监管不够力度。各地出台的政策,大部分是对小额贷款公司限制和监管,鼓励和扶持政策少,繁琐的审批程序和过高的进入壁垒等不利因素严重阻碍了该市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小额贷款公司的管理水平低,运作不规范,治理机构有待完善。首先,工作人员专业素质参差不齐,工作技能专业性不够,多数工作人员缺乏经验且无岗前培训。其次,制度不完善,运作不规范。小额贷款公司因为没有明确的法律地位,工作程序比较随意,不遵循国家规定,时常发生违规操作。最后,预防和控制风险的能力有待提升。作为金融机构衍生物的小额贷款公司,也属于高风险产业。另外,利率的波动也会影响小额贷款公司的运作。
2解决小额贷款公司在中小企业融资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问题的对策
0引言
如何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在现有融资渠道之外另辟蹊径,尽量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以及政府在其中应扮演何种角色,做到资金需求方和资金供给方的双赢是本文要探讨的问题。
1现有融资途径无法满足中小企业资金需求
中小企业目前可以选择的融资渠道相对较少,而且融资门槛较高而无法获得所需资金,虽然政府的政策导向是鼓励商业银行和其他存款性金融机构如小额贷款公司等向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支持,但是由于中小企业自身缺陷导致其贷款风险大,贷款成本高。如:有些中小企业贷款数额小,商业银行为此类贷款要付出和大额贷款相同的固定成本,两相比较,商业银行更愿意选择向大型企业提供高额贷款;有的中小企业在成立初期,财务制度不健全,账目不完善,银行根本不敢发放贷款。商业银行要求企业提供抵押担保,一部分中小企业根本无法提供,这也是阻碍中小企业从银行获得贷款的原因。中小企业的市场淘汰率远远高于大型企业,银行如果向中小企业发放贷款所承担的风险和其所获得的收益不相称,许多商业银行就此放弃了中小企业。从上述分析来看,目前的融资渠道不畅通,极大地影响了中小企业的资金获得机会。除了对现有融资方式进一步挖掘潜力,扫清障碍之外,寻找新的融资渠道,开辟资金新源头才是解决之道。放宽视野,我们会发现除银行、证券市场之外,作为现代三大金融机构之一的保险公司也可以成为中小企业的资金支持者。
2保险资金的保值增值是保险公司经营目标
2.1保险资金保值增值的作用保险公司基本职能是对保险资金保值增值。在人身保险公司中,该职能格外重要。人身保险公司对保险资金增值的需求要远远高于财产保险公司。人身保险的范畴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2008年,人身保险的保险费收入占全部保费收入的比例76%,其中的人寿保险更是一枝独秀,远远领先于其他险种。
人寿保险是人身保险公司的主要产品,其特点包括:保险期限长;保险风险稳定;人寿保险采用“均衡费率”经营,即保险期间内,前期收取的保险费要高于保险人为风险事故支付的保险金,这笔多出的资金即寿险责任准备金。提取寿险责任准备金的原因在于“人身保险合同是长期合同,只有以有效保险单的全部净值为基础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才能充分保证寿险公司履行合同给付义务”。它不是保险公司的利润,而是在保险期间后期弥补按均衡费率而导致的保费收入不足,寿险公司有义务对其保值增值。寿险责任准备金的使用期限较长,可以充分利用责任准备金进行各种投资。
2.2现行保险公司投资渠道根据上文分析可知,保险公司有充分的资金来源进行投资,也有对保险投资收益的迫切需求,寻找合适的投资渠道,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获取投资收益,是保险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目标。现有保险公司的投资渠道都存在不足。银行存款安全性高但收益低;证券投资基金和股票风险大;债券收益较低;不动产投资和项目投资流动性差,因此,寻求新的投资方式迫在眉睫。
2.3贷款是可考虑的投资渠道发放贷款是保险公司可选择的投资渠道之一,前文已经介绍,中小企业资金匮乏,而商业银行和其他贷款方式不能满足中小企业现有的资金需求。与此同时保险公司坐拥资金,急需找到投资方向,如果国务院能够允许保险公司向社会开放贷款业务,无论是对资金需求方还是资金供给方都非常有利。
目前人寿保险产品向投保人提供保险单质押贷款的业务,这种服务只针对购买了保险产品的投保人,投保人以其保单项下积累的现金价值作为质押,向保险公司进行贷款。这类贷款的限制非常多:贷款者只能是投保人和被保险人;该贷款最高不能超过保单的现金价值;贷款时间很短,通常在六个月之内。综合以上情况,保单质押贷款还不是真正符合保险公司资金运用含义的贷款。很难想象中小企业经营者为了获取从保险公司的贷款而先为自己购买一份高额人寿保险,并为积累现金价值和维持保单效力,不断交纳保险费,这只会给经营者造成更大的财务压力。中
笔者认为,保险公司可以尝试进行针对中小企业的小额贷款,这样不仅解决了中小企业的资金来源,也能为保险公司增加收益。那么,究竟如何设计这种贷款制度,在现今的监管体系中会遇到何等问题,下文将予以讨论。
3我国保险公司贷款可行性探讨
3.1经营风险任何投资都会遭遇风险,保险公司进行贷款也不例外。中小企业的规模较小,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很大,许多企业缺乏有效的担保,保险公司对中小企业放贷要冒着无法收回贷款的风险,如何解决这一问题,成为保险公司是否能向中小企业进行贷款的关键。笔者认为防范信贷风险,减少投资损失,可以通过两种途径。一是保险公司加强对中小企业的核查,对无法提供担保的中小企业,保险公司可以通过对企业经营状况的了解,来决定是否放款。保险公司必要时可以主动了解该企业生产和销售、资金回收、员工评价等情况,通过这些来考察该企业是否有发展前景。对那些拥有新技术、新产品,发展前景良好的中小企业而言,保险公司可以利用对该企业的判断结果,决定是否在无担保的前提下对其贷款。
除此之外,政府应该做好扶植中小企业的工作。毕竟保险公司是商业企业,为保证资金安全可能不愿贷款给某些企业,政府可以制定政策通过减免税款等方式补助保险公司可能失去的利润,效果要好于直接给予中小企业补助。同时,基于对自身利益的考量,保险公司会格外关注企业的经营管理情况,会对企业可能发生的风险事故要求做到事先防范,尽可能的消除风险。
3.2监管制度贷款业务传统上是一项银行业务,保险公司涉足贷款领域,意味着保险公司的经营范围从销售保险产品、提供保险服务扩展到了银行业务,这和目前我国的金融监管体系并不相容。我国的金融体系实行的是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制度,银行、证券、保险三大支柱各行其是,各有各的经营范围,对它们的监管也相应由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来承担。一旦保险公司开展贷款业务,这对目前的监管体系来说是个难题,因此,如何克服监管方面的障碍,使这项新业务健康有序的开展,同样值得我们思考。
4结论
保险公司可以尝试向中小企业发放贷款,这不仅可以解决中小企业的资金问题,同时也是保险公司经营的内在需求。如何有效降低中小企业的贷款风险,防止以安全性为主要原则的保险资金的损失是该项制度能否成功的关键,保险公司不仅要深入了解中小企业的经营状况,政府也应通过对保险企业的补助政策,尽量弥补保险公司的损失。金融监管体系是实施该方案的另一障碍,怎样调整现行监管体制,将保险公司对中小企业的贷款纳入监管体系中,实行有效的监管,是下一步要讨论的问题。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