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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福利院普法8篇

时间:2023-03-24 15:11:48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儿童福利院普法,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儿童福利院普法

篇1

“金融服务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这是每次营业部集体学习说的最多的一句话。银行员工不但做好网点内部服务工作,而且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分行营业部把促进周边区域和谐发展作为支行义不容辞的职责。11年成立以来,分行营业部一直在坚持公益活动,从每年“学雷锋”活动,到逢年过节领导下乡慰问,无不体现出兰州银行积极承担社会责任。

发挥主观能动性,创新服务里智慧无限。“创新服务需要发挥员工的主观能动性、创造性,用员工的智慧和力量去实现那些更便捷、更舒心的服务。而我们支行能做的就是用丰富多样的激励方式去鼓励激发我们的员工。”创新改善优化了日常工作,但创新也来源于日常工作。在营业部,自助便民服务流程图的创意就是来源于日常。支行员工在日常工作中发现自助设备使用率并不高,通过问卷调查,他们发现33%的客户不使用自助设备的原因竟是看不懂说明,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支行员工专门为每台机具编制了便民服务流程图。一经推出,便得到了广大客户的认可。最直接的表现就是营业部一位90多岁的“铁杆粉丝“,张爷爷是一名退伍军人,从分行成立开始就与我们建立了深厚的情感,只要有点钱就必须到分行营业部来存,说这里有家的感觉,每位员工待他都像自己的亲人一样。

关注特殊群体权益,到市儿童福利院看望慰问残疾儿童,送去关爱和帮助;积极走进机关、单位、学校,参与组织普法宣传、征信知识宣传、金融风险宣讲等活动;不定期举办理财知识讲座,积极承担指导大众理性投资的社会责任;定期走入周边商铺,帮助商家熟练掌握了反假钞等知识和技能。

凭借优质的细节服务,真诚的责任文化,分行营业部赢得了广大客户的信赖,荣誉也接踵而至。传承文化、创新服务,对于营业部来说,这是一切的开始,也是一个良性的循环。更是创建一流服务网点的有力支撑。

篇2

2011年秋,xxx同学以中考949分进入xx市六中学习,入校伊始,xxx同学就以其超凡的人格魅力、超强的学习能力、出类拔萃的学习成绩和组织能力成了全校师生关注的焦点,也成为了学校和老师重点培养的对象。

一、品德高尚,自立自强,自觉提高个人修养。

xxx同学政治思想表现好,诚实守信,谦恭有礼,性格内敛,沉稳干练。入学不久就向学校党支部递交了入党申请,其后参加了学校党支部举办的第十五期党(团)校培训班的学习。学习期间,xxx同学勤做笔记,勤写心得,还勇于同培训班的教师交流自己对党的认识,畅谈对当前社会主义建设的看法,视角独到,见解深刻,深受支部一班人的好评,被确定为学校党支部的重点培养对象。

xxx同学是教师子女,成绩又特别优秀,但从没在同学面前显示出一种优越感。他富有爱心,待人诚恳热情,对学习和生活上遇到困难的同学,总能及时地伸出援助之手,尽己所能帮助他们。班主任熊老师考虑到他学有余力,又乐于助人,编座位时,有意安排一些学习上或上课表现方面欠佳的同学跟他做同桌。他总是乐于接收,跟他同桌过的同学也都能从他那里有收获。或在精神上深受感染,或在学习上倍受教益。张旺同学就是一个在他的影响下奋发学习成绩突飞猛进的典型。张旺生长在单亲家庭,家庭条件比较差,加上学习上底子薄,缺乏自信心,曾经一度出现过自暴自弃的迹象。2011年上学期,熊老师安排他们同桌,xxx同学一方面经常给他鼓劲,课余还带他到家里吃饭,一起散步,一起打羽毛球;一方面又在学习上不遗余力地帮助他。张旺同学的心情日见开朗,同时重拾信心,学习干劲越来越足,学习成绩迅速上升。进高三第一次月考,张旺同学一跃进入年级前12名,现在基本上稳定在年级前十五名以内。谈起这段往事,张旺总是动情的说:“我永远不会忘记我的这位同桌,要不是他的鼓励,我也许至今还未走出阴影,现在还在不在读书都说不定。是xxx坚定了我学习的信心,让我重新找回了自我。”

xxx同学的母亲是学校的一名普通老师,多年执教高三毕业班,工作任务繁重。父亲在海事部门工作,长期在外,一家人一年难得有几天团聚的日子。作为独生子女的他,比同龄人更自主自立。生活上他坚持做到“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从不惹父母生气,不跟他们提过分的要求,尽可能减轻父母的负担。从小他就学会了做饭、炒菜、洗碗、擦地板、洗衣服等,家里的活,样样拿得起,放得下。有些粗活重活,他有时还抢在母亲前面去做。在90后独生子女中,许多都是泡在父母的宠爱中,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甚至把这种享受当成了理所当然。因此,不熟悉xxx同学的人,根本不会想到他在家里还是这样一个孝顺父母的孩子。

二、能力出众,爱好广泛,积极参加社会实践。

xxx同学志向远大,知识面广,关心时事,关注社会热点。作为理科生,课余时间他跟同学讨论时事,针砭时弊,从不附和人家的观点,理性而不偏激。

进入高二,xxx同学通过竞聘担任了学校学生会副主席兼学习部部长,他工作认真踏实,以身作则,严于律己,有很强的集体荣誉感和团队合作精神。学习部在他的带领下,各项工作开展得风生水起。每天公布迟到学生名单;每月对各班学习园地进行检查评比;组织开展学习经验交流活动;组织各班学习委员进行教师课堂教学情况登记。工作安排得井井有条,周前有布置,天天有检查登记,周末有总结,俨然成了学校的第二教务处。xxx同学同时又是班上的学习委员,在他的影响下,班级学风浓厚,同学之间竞争意识强,师生关系民主和谐。学生干部工作的经历,对提高他的自主管理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合作沟通能力等各方面都有较大的促进,同时对促进学校教育教学管理,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做出了他应有的贡献。由于其突出表现,xxx同学多次被评为学校“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2011年5月被授予资阳区“优秀共青团员”称号。   1  

2011年7月中旬到8月上旬,xxx同学参加了“英孚”国际游学机构组织的游学活动,在英国爱丁堡的leith academic与当地师生一起学习了三周,参观了伦敦、爱丁堡和格拉斯哥等城市。这次英国之行丰富了他的阅历,锻炼了他的交际能力,提高了英语会话水平,当然更重要的是,发达国家经济和科技上的进步更激发了他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奋发读书的豪情壮志。

xxx同学兴趣广泛,知识面广,注重社会实践。学习之余,运动场、图书阅览室经常可以看到他的身影。生在学校、长在校园的他,不仅热爱篮球、乒乓球等体育活动,更与书本结下了不解之缘,文学、历史、哲学都是他涉猎的对象。辩论赛上他能侃侃而谈;班会、家长会上他可以即兴演讲。他是学校春晖文学社的会员,常有作品在校刊《涌泉学刊》上发表。他喜欢独立思考,对许多事情都有自己独到的见解。跟同学一样,他也喜欢上网,不过更多时间是用在关注时事社会热点,查找相关学习资料,拓展自己的知识面。高中阶段,他与同学们在xx城区古道街、汽车北站、秀峰公园等地方多次开展学雷锋活动,组织卫生打扫,进行环保宣传;他去过市儿童福利院、市社会福利院看望孤残儿童、孤寡老人,给他们带吃的,搞卫生,讲故事,连福利院的工作人员也认识了这位举止文雅、礼貌热情的优秀青年;他与一伴志趣相投的同学对资江水质进行过调查,组织开展保护母亲河——资江的环保行动;在学校团委组织下,他与同学们走进社区,到大水坪调查“五五”普法在基层的落实情况。xxx同学在这些社会实践活动中,了解了社会现状,丰富了人生阅历,锻炼了人际沟通能力,学会了同学之间彼此分享,相互尊重与合作,还提高了自主创新能力和适应社会的本领。

三、学习刻苦,品学兼优,综合素质不断提高。

篇3

一、主要目的

通过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把法制教育、法制宣传深入到机关各股室、下属各事业单位,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化管理水平,教育广大干部职工自觉学法、用法、懂法、守法;进一步教育和引导机关广大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自觉履行义务,努力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为着力构建困难群体的“生活保障梦”、老年群体的“安享晚年梦”、孤残儿童的“健康成长梦”、流浪乞讨人员的“回家团圆梦”、社区居民的“和谐家园梦”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内容

(一)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优秀律师担任法律顾问,与法律顾问签订合同,明确责任和义务。

(二)抽调相关股室精通业务人员宣讲社会管理、社会保障和老年人权益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开展会前学法、专题法制讲座和集中培训。

(三)认真组织开展广大干部职工法制培训,特别是民政法律法规的学习,组织领导干部职工参加法律知识竞赛,强调全员参与,确保学习教育出成效。

(四)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培训,加强对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人员的法制培训。

(五)开展好法制电影进敬老院活动,配合各部门及牵头单位,做好法制电影进村(社区)活动。

三、具体安排

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是今年依法治县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按照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关于推进“法律七进”工作的实施意见》,我局法律进机关工作共分为三个阶段:

(一)启动阶段(4月下旬)

按县“法律七进”工作推进会要求,统一安排部署本系统法律进机关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下旬—12月)

分两个阶段开展集中活动,具体为:

1.第一阶段(4月—6月):

(1)开展法律宣讲进机关活动;

(2)在司法局指导下建立法律顾问制度;

(3)配合司法局指导乡镇在每个村(社区)设置法治宣传栏;

(4)抽调业务股室相关人员主讲社会管理、社会保障和老年人权益保障方面的政策法规;

(5)按市民政局安排,启动法制电影进敬老院、福利院工作,安排部署全县敬老院、福利院法制电影放映场次。

(6)制定《县民政局推进法律进机关活动的实施方案》。

2.第二阶段(7月—11月):

(1)重新修定完善《民政政策法制宣传手册》;

(2)聘请法律顾问到机关宣讲;

(3)抽调业务股室相关人员主讲社会管理、社会保障和老年人权益保障方面的政策法规。

(三)自查总结阶段(5月—12月)

1、5月进行自查小结,10月进行自查总结,完善各项资料,迎接督导组的检查指导;

2、听取意见,查漏补缺,立行即改,并安排2015年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民政局法律进机关工作,由党组书记、局长、老龄办主任牵头,党总支书记统一组织,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各股室和下属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把推进法律进机关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任务来抓,要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挥各方面优势,推进工作取得实效。

(二)精心组织,整体推进。各股室和下属事业单位要根据自身职能职责,承担责任,明确时限,认真组织实施,狠抓落实。要坚持“法律七进”工作八个结合:一是与依法治省(市、县)工作相结合;二是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三是与日常工作相结合;四是与法律服务相结合;五是与维护社会稳定相结合;六是与“12.4”法制宣传日及重大节点专题宣传活动相结合;七是与法治文化建设相结合;八是与各类创建活动相结合,统筹兼顾,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三)求真务实,注重实效。

篇4

一、夯实基础,继续深化平安创建组织网格。

一是进一步健全基层平安家庭创建组织网格。充分发挥妇女权益保障联席会议和“平安家庭”创建领导小组作用,进一步完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政府妇女儿童维权通道和公众参与、志愿服务的社会化妇女儿童维权网格,形成了区、镇、村三级妇女维权站与公、检、法、司妇女儿童维权岗以及12338妇女维权热线、12355青少年维权热线等平合互动的工作机制。同时,建立了网络问效、__妇联官方微博、妇联系统自动化办公系统等网上、维权平台,实现了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妇联信息的即时直报。在妇联官方微博发博200余条,在网络问效、梦幻都市社区论坛共发帖30余条,及时平安家庭创建信息,并与广大女性网友进行热烈互动。

二是提升基层妇女维权站(点、室)功能。深入推进镇(街道)妇女维权站进综治中心及“三进三联”工作。完善和规范村(社区)中已建成的11个“大阿姐”调解工作室的服务功能,不断扩大调解试点范围,妇联系统调解件全部落实了“以奖代补”政策,“大阿姐”调解工作室及志愿者在调解家庭邻里纠纷、化解社会矛盾方面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上半年,区镇两级妇联接待件24起。今年三月,与区民政部门协商,在九龙福利院建立了专门的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庇护所,落实了资金、场地、人员,制订了管理规程和服务准则,确保反家暴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精细管理,着力提升平安创建服务水平

一是开展涉及妇女权益的工作调研。今年4-6月份,配合市妇联权益部、社科联,对我区近五年来结婚、离婚、婚姻观念等状况进行调研。该课题分民政、社会、法院三类问卷。问卷涉及婚姻家庭状况、婚姻价值观、离婚原因、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子女抚养等66个项目,发放问卷1400份。目前调研统计已完成,下步将组织召开相关座谈会,形成调研材料。此次调研为我区建设和谐幸福品质城区和区婚姻维修站的工作提供第一手资料。

二是开展平安创建法制宣传培训。按照《__区妇联系统“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意见》(镇妇发[20__] 41号)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组织开展了“三八”妇女维权宣传月,3月7日区有关部门组织人员到蛟川街道临江社区,将禁毒、防艾、反、反空暴等法律法规送到村(社区)、楼群、家庭。各镇(街道)妇联在“三八节”期间均组织了学习培训、专题辅导、知识竞赛、文艺演出等。年初,印制了题为“遏止艾滋、远离,合力创建平安家庭”的年历画1.2万份,发到全区平安家庭;“5.15” 国际家庭日期间,又编印《科学与生活——知识问答百题》3200册,发至全区文明家庭。

三是提供精细化的服务。深入开展各级妇联干部“三走进三服务”活动,即每名妇联干部走进一个村(社区),服务和谐社会;走进十户家庭,服务家庭平安;走进百名妇女,服务妇女发展。区妇联分别慰问了结对支部困难老党员、结对村困难户,走访了流动妇女平安之家建设点,流动妇女创业站,开展了春风送岗位等活动。区妇联与区慈善总会共同发起并成立了区“重大妇女病慈善扶助基金”,为首批17名患有四种妇科恶性肿瘤的特困(持有低保证、低保扶助证、重度残疾证)妇女,在医疗、民政等部门帮扶基础上,再为每人捐助一万元,并将作为长期开展的项目。

三、开阔思路,积极创新平安创建品牌建设

一是开展“梓荫·温馨娘家”系列平安家庭创建、妇女维权品牌建设。年初,区妇联分别与法院、民政、司法等部门对接,将以项目化运作的方式分别设立婚姻维修站、离婚缓冲室、诉前调解室,部门联动共同做好涉及妇女、婚姻家庭问题的调解、劝慰、疏导以及陪审、援助等工作。4月27—28日,区妇联组织上述要上关部门及镇(街道)妇联干部赴上海学习考察。参观了上海市徐汇区社区文化活动中心,上海巾帼园等妇女群众活动场所,重点调研了由徐汇区妇联首创并在全市推广的“开心家园”家庭文明建设服务中心项目、心理咨询、法律援助和人民调解等工作。

二是做好特殊群体的平安工作。积极参加区社会管理创新十大实事项目,重点做好特殊妇女(儿童)人群的平安工作。四月,配合省公安督办的案,联合区治安大队组织专业咨询服务志愿者心理咨询师为11名失足妇女开展团队心理辅导,通过防范教育、心理重生等措施开展人性化帮教,初步唤醒失足妇女心中的道德意识,为公安调查取证也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基层各单位陆续为单亲母亲、贫困“四癌”妇女等特殊妇女群体开展心理健康和生理健康咨询。三至六月,妇联联合区心理工作者协会组织了五期“智慧妈妈·亲子有道”母亲成长体验沙龙,针对单亲母亲、特殊儿童家长等不同群体的需求,为30余名家长提供了18小时以上面对面的团队辅导,有效舒缓了家庭教育的心理情绪,促进了特殊家庭的和谐稳定。

篇5

我市“平安家庭”创建活动自去年11月份启动以来,在市综治办等成员部门的共同参与和大力支持下,在各级妇联组织的共同工作下,我市“平安家庭”创建活动逐步展开,初见成效。我代表市创建“平安家庭”活动领导小组,对一年来我市“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对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省“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会议精神,深化我市“平安家庭”创建活动谈几点意见。

一、全市“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基本情况:

“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是一项涉及到千家万户平安和谐发展的系统工程,需要动员全社会共同推进,在深入开展创建活动中各级创建“平安家庭”活动领导小组坚持从实际出发,紧紧围绕打造和谐*、平安*和法治*的目标,按照中央和省的总体要求,积极开展创建活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领导重视,协调推进,确保“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

“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是推进维护全市社会稳定和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一个重要载体,为确保“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扎实有序地开展,着力抓了以下几个环节。一是,建立机构,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市综治办、市妇联领导为组长,七个部门主管领导为成员的*市创建“平安家庭”活动领导小组,对创建工作实施统一领导,并按照部门职能对“平安家庭”创建工作进行责任分工。各县区也相应成立了创建“平安家庭”工作领导机构。二是,明确任务,全面部署。市妇联与市综治办等有关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平安家庭”创建系列活动实施方案》,围绕“振兴*,推进平安建设,构建和谐*”这个大局,明确提出了我市“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目标任务。三是,示范推动,分类指导。每个县区确定二个示范社区(村)先行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探索创建活动的方法、途径,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和做法,发挥示范作用,促进全市创建活动的整体推进。四是,落实目标责任,精心组织实施。各级妇联组织把“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体系,定期检查推动,同步考核评估,使“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纳入全市“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主体。

(二)多部门联动,协调推进,形成创建工作的社会合力。

创建活动是一个社会的系统工程,多部门联动凝聚创建工作合力。在创建活动中市综治办,市妇联充分发挥牵头作用,积极协调成员单位共同开展创建活动,公安机关积极开展治安整治活动,充分利用“110”报警平台,做好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为社区、家庭生活创造了良好的治安环境;司法行政部门充分利用法律援助中心,对弱势群体实行法律服务;民政部门积极支持社区(村)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家庭成员学法、守法、倡扬美德;广播电视局、报社分别设立专栏,宣传“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各级妇联组织以家庭为载体,以社区为依托,开展各类主题活动,在各成员单位的密切合作和大力支持下,已初步形成多部门共同推进,共同开展创建工作的良好局面。

(三)创新载体、突出特色,增强创建活动的生机与活力。

为使“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在全市叫响,通过宣传发动,试点带动,活动拉动,努力营造“平安家庭”创建的浓厚氛围。一是,以法制宣传、教育为先导,着力提高家庭成员的法律素质和平安意识。在全国、省妇联开展的法制宣传年和“五五”普法启动仪式后,及时召开了全市宣传贯彻《妇女法》法制宣传年启动会议,并成立了妇女法律帮助中心,与五家律师事务所签状、授匾,建立帮教基地。同时组织全市广大妇女群众积极参加省《妇女法》知识答题活动,在各级妇联精心组织下,全市有20000多人参加知识竞赛活动,并荣获了省《妇女法》知识竞赛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两名的好成绩。巾帼维权自愿者法律知识宣讲团在创建活动中带头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到乡、村、街道和社区进行法律知识宣讲。在她们的带动下,全市各级妇联组织结合实际,创造了村户联建,楼院联创的宣传活动方式,用自编、自演节目进村、进家巡回演出,大力宣传“平安家庭”创建重要意义,使“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二是,以家庭为依托构筑平安家庭建设第一道防线,营造平安和谐家庭环境和社会环境。在创建活动中各级妇联组织,将创建活动与创建零家庭暴力社区(村)相结合,在全市开展了“零家庭暴力社区(村)”创建活动,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创建零家庭暴力社区(村)活动意见》。各社区(村)分别在社区(村)警务室设投诉点,妇女维权和法律宣传站、治安信息员、巡逻队等,形成了预防为主,调解为先,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干预制止家庭暴力的工作格局。市妇联结合“八荣八耻”教育向全市妇女提出“知荣辱,讲文明,巾帼共建和谐社会”倡议,增强广大妇女的在“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以自身的文明带动家庭文明。开展“家庭教育乡村、社区巡讲”活动,母子同课堂等贴近生活的宣传教育形式,进一步引导广大家长树立“为国教子,以德育人”的理念,营造了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长的家庭环境,促进了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素质的提高。三是,以关爱、帮扶为重点,营造关爱弱势群体的社会氛围,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为使“平安家庭”创建活动赢得社会各界的关注和支持,通过宣传发动、试点带动方式,开展对特殊家庭和特殊人群进行重点帮助。针对棚改新区特点,及时在全市召开了“创和谐文明社区,建温馨美好家园”推进会,为贫困家庭送温暖、捐款、捐物,同时在棚改新区组织专场用工洽谈会,为下岗妇女提供就业平台。充分利用各种节日、纪念日,如“三八妇女节”、“中秋”等节日,走访慰问敬老院、儿童福利院、社会救助站等,为她们送去慰问品和生活用品。对在押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的家庭进行定期回访,解决她们改造中的后顾之忧,有效地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在各级妇联组织共同推动下,全市初步形成了党委、政府重视,综治部门和妇联牵头协调、各成员单位共同推进,广大家庭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刚刚起步一年,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是:活动发展不平衡,农村滞后于城区;认识有差距,宣传不到位,覆盖面还不够广泛;工作机制不够健全,缺乏相应的考核评估、经费保障措施等等。这些需要我们认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下一步深入推进“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意见

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是动员广大家庭参与平安建设的重要工作载体;是深化平安建设、构建和谐*的基础工程;是把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市,和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的有效途径。为落实党的*届六中全会和省“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现场推进会精神,进一步深化我市“平安家庭”创建工作,经市创建“平安家庭”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对下一步全市深入推进“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提出以下意见。

(一)围绕大局,进一步明确“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当前,全市上下正学习贯彻*届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振兴与发展”的主题,大力推进平安建设,努力构建和谐*。“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作为平安建设的重要载体和组成部分,必须紧紧围绕大局来谋划和推进。

一要把握“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总体要求。“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目的,就是要动员广大家庭参与平安建设,以家庭平安促进社会稳定,以家庭和睦促进社会和谐,积“小安”为“大安”,夯实全市稳定、社会和谐的基础。按照这一目标,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总体要求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届六中全会精神,围绕振兴*,推进平安建设,构建和谐*这个大局,进一步推进“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树立“一个理念”,做到“四个到位”:即树立“平安建设,家庭为基,构建和谐,家庭为先”的理念。努力做到强化目标责任,落实措施到位;强化宣传舆论,组织动员到位;强化基层网络,队伍建设到位;强化工作机制,有效管理到位。全市各级综治、妇联组织要积极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充分认识“平安家庭”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进一步做好“平安家庭”创建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扎实工作,开拓创新,把“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做成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工程,造福人民群众的民心工程,切实抓紧抓好,抓出实效。

二要明确“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目标任务。根据全市平安建设总体规划,概括起来是:围绕“一条主线”、营造“两个环境”、实施“三项行动”、达到“四进家庭”和“四无目标”、增强“五个意识”。即紧紧围绕“构建和谐*,共筑平安家园”这一主线;千方百计营造安全和睦、健康文明的家庭环境和诚信友爱、和谐稳定的社区环境;实施千万家庭参与“学法用法行动”、“防犯罪、保安全、促稳定行动”、“反暴力、讲平等、树新风行动”,提高家庭成员的法律素质和道德素质;推进普法宣传、治安防范、纠纷化解、维权服务“四进家庭”,达到“无赌博、无、无家暴、无犯罪”家庭占家庭总数90%以上,法律知识普及面占家庭总数90%的目标;增强广大家庭成员的学法守法意识,安全防犯意识、健康文明意识、和睦相处意识和男女平等意识。以上五个方面,是今后一个时期全市“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总体目标和任务。各县区妇联要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结合本地实际,贴近广大家庭,进一步细化创建责任,量化目标任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突出重点,进一步增强“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要着眼于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和家庭平安的突出问题。“平安家庭三项行动”,是针对我市影响广大家庭和谐平安的突出问题,确定的重点工作内容。根据当前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构建和谐*的迫切需要,各级妇联要结合本地实际,深度推进“平安家庭三项行动”,进一步在五个方面下功夫:一是要开展“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引导广大家庭成员从自身做起,知荣辱、树新风,促和谐,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在倡扬美德、净化家风和社会风气上下功夫;二是要坚持普法入户到人,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引导广大家庭成员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在提高每个家庭成员法律素质和意识上下功夫;三是要强化“四防”(防毒、防赌、防犯罪、防暴力)措施和三支队伍建设,组织广大家庭参与群防群治,消除安全隐患,在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家庭和社区环境上下功夫;四是要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做好思想疏导工作,引导群众依法合理表达利益诉求,在有效化解矛盾、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上下功夫;五是要动员社会扶贫济困,引导广大家庭急难互助,关爱困难群体,特别是农村留守妇女、儿童和老人,在为贫困妇女、儿童办实事上下功夫。各级妇联组织要抓住这些重点,立足家庭,多措并举,有的放矢地开展创建活动。要把“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与实施“五五”普法规划相结合;与未成年人家庭教育相结合;与创建和谐家庭活动相结合;与创建“零家庭暴力社区(村)”活动相结合;与维权相结合,整合资源,共同推进,创新方法,注重实效。进一步激发广大家庭成员争创“平安家庭”的参与热情和创新精神,凝聚全市百万家庭之力,共同打造平安家园。

(三)强化宣传,进一步优化“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社会环境

加强舆论引导,营造良好的创建活动氛围,一要抓好主流媒体宣传形成声势。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站、报刊等主流媒体的宣传作用,开展“平安家庭”强势宣传,大造“平安家庭”创建舆论,宣传“平安家庭”典型和创建工作经验,提高群众对活动的知晓率。二要抓好进村、进社区宣传,入户到人。要通过印发“平安家庭”知识宣传资料、家长学校培训等宣传手段,把“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意义、内容、要求和各种安全防范措施,宣传到社区、村屯和千家万户,便于广大家庭成员学习掌握和实践。三要抓好各种主题活动宣传,吸引群众参与。要充分利用各种节日、纪念日开展“平安家庭”创建主题活动。使广大群众和家庭成员在参与中受到潜移默化的教育,增强参与创建“平安家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完善机制,进一步促进“平安家庭”创建工作科学化、制度化

篇6

我市“平安家庭”创建活动自去年11月份启动以来,在市综治办等成员部门的共同参与和大力支持下,在各级妇联组织的共同工作下,我市“平安家庭”创建活动逐步展开,初见成效。我代表市创建“平安家庭”活动领导小组,对一年来我市“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对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省“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会议精神,深化我市“平安家庭”创建活动谈几点意见。

一、全市“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基本情况:

“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是一项涉及到千家万户平安和谐发展的系统工程,需要动员全社会共同推进,在深入开展创建活动中各级创建“平安家庭”活动领导小组坚持从实际出发,紧紧围绕打造和谐抚顺、平安抚顺和法治抚顺的目标,按照中央和省的总体要求,积极开展创建活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领导重视,协调推进,确保“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

“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是推进维护全市社会稳定和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一个重要载体,为确保“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扎实有序地开展,着力抓了以下几个环节。一是,建立机构,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市综治办、市妇联领导为组长,七个部门主管领导为成员的抚顺市创建“平安家庭”活动领导小组,对创建工作实施统一领导,并按照部门职能对“平安家庭”创建工作进行责任分工。各县区也相应成立了创建“平安家庭”工作领导机构。二是,明确任务,全面部署。市妇联与市综治办等有关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平安家庭”创建系列活动实施方案》,围绕“振兴抚顺,推进平安建设,构建和谐抚顺”这个大局,明确提出了我市“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目标任务。三是,示范推动,分类指导。每个县区确定二个示范社区(村)先行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探索创建活动的方法、途径,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和做法,发挥示范作用,促进全市创建活动的整体推进。四是,落实目标责任,精心组织实施。各级妇联组织把“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体系,定期检查推动,同步考核评估,使“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纳入全市“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主体。

(二)多部门联动,协调推进,形成创建工作的社会合力。

创建活动是一个社会的系统工程,多部门联动凝聚创建工作合力。在创建活动中市综治办,市妇联充分发挥牵头作用,积极协调成员单位共同开展创建活动,公安机关积极开展治安整治活动,充分利用“110”报警平台,做好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为社区、家庭生活创造了良好的治安环境;司法行政部门充分利用法律援助中心,对弱势群体实行法律服务;民政部门积极支持社区(村)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家庭成员学法、守法、倡扬美德;广播电视局、报社分别设立专栏,宣传“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各级妇联组织以家庭为载体,以社区为依托,开展各类主题活动,在各成员单位的密切合作和大力支持下,已初步形成多部门共同推进,共同开展创建工作的良好局面。

(三)创新载体、突出特色,增强创建活动的生机与活力。

为使“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在全市叫响,通过宣传发动,试点带动,活动拉动,努力营造“平安家庭”创建的浓厚氛围。一是,以法制宣传、教育为先导,着力提高家庭成员的法律素质和平安意识。在全国、省妇联开展的法制宣传年和“五五”普法启动仪式后,及时召开了全市宣传贯彻《妇女法》法制宣传年启动会议,并成立了妇女法律帮助中心,与五家律师事务所签状、授匾,建立帮教基地。同时组织全市广大妇女群众积极参加省《妇女法》知识答题活动,在各级妇联精心组织下,全市有20000多人参加知识竞赛活动,并荣获了省《妇女法》知识竞赛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两名的好成绩。巾帼维权自愿者法律知识宣讲团在创建活动中带头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到乡、村、街道和社区进行法律知识宣讲。在她们的带动下,全市各级妇联组织结合实际,创造了村户联建,楼院联创的宣传活动方式,用自编、自演节目进村、进家巡回演出,大力宣传“平安家庭”创建重要意义,使“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二是,以家庭为依托构筑平安家庭建设第一道防线,营造平安和谐家庭环境和社会环境。在创建活动中各级妇联组织,将创建活动与创建零家庭暴力社区(村)相结合,在全市开展了“零家庭暴力社区(村)”创建活动,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创建零家庭暴力社区(村)活动意见》。各社区(村)分别在社区(村)警务室设投诉点,妇女维权和法律宣传站、治安信息员、巡逻队等,形成了预防为主,调解为先,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干预制止家庭暴力的工作格局。市妇联结合“八荣八耻”教育向全市妇女提出“知荣辱,讲文明,巾帼共建和谐社会”倡议,增强广大妇女的在“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以自身的文明带动家庭文明。开展“家庭教育乡村、社区巡讲”活动,母子同课堂等贴近生活的宣传教育形式,进一步引导广大家长树立“为国教子,以德育人”的理念,营造了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长的家庭环境,促进了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素质的提高。三是,以关爱、帮扶为重点,营造关爱弱势群体的社会氛围,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为使“平安家庭”创建活动赢得社会各界的关注和支持,通过宣传发动、试点带动方式,开展对特殊家庭和特殊人群进行重点帮助。针对棚改新区特点,及时在全市召开了“创和谐文明社区,建温馨美好家园”推进会,为贫困家庭送温暖、捐款、捐物,同时在棚改新区组织专场用工洽谈会,为下岗妇女提供就业平台。充分利用各种节日、纪念日,如“三八妇女节”、“中秋”等节日,走访慰问敬老院、儿童福利院、社会救助站等,为她们送去慰问品和生活用品。对在押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的家庭进行定期回访,解决她们改造中的后顾之忧,有效地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在各级妇联组织共同推动下,全市初步形成了党委、政府重视,综治部门和妇联牵头协调、各成员单位共同推进,广大家庭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刚刚起步一年,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是:活动发展不平衡,农村滞后于城区;认识有差距,宣传不到位,覆盖面还不够广泛;工作机制不够健全,缺乏相应的考核评估、经费保障措施等等。这些需要我们认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下一步深入推进“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意见

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是动员广大家庭参与平安建设的重要工作载体;是深化平安建设、构建和谐抚顺的基础工程;是把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市,和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的有效途径。为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省“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现场推进会精神,进一步深化我市“平安家庭”创建工作,经市创建“平安家庭”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对下一步全市深入推进“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提出以下意见。

(一)围绕大局,进一步明确“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当前,全市上下正学习贯彻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振兴与发展”的主题,大力推进平安建设,努力构建和谐抚顺。“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作为平安建设的重要载体和组成部分,必须紧紧围绕大局来谋划和推进。

一要把握“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总体要求。“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目的,就是要动员广大家庭参与平安建设,以家庭平安促进社会稳定,以家庭和睦促进社会和谐,积“小安”为“大安”,夯实全市稳定、社会和谐的基础。按照这一目标,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总体要求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围绕振兴抚顺,推进平安建设,构建和谐抚顺这个大局,进一步推进“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树立“一个理念”,做到“四个到位”:即树立“平安建设,家庭为基,构建和谐,家庭为先”的理念。努力做到强化目标责任,落实措施到位;强化宣传舆论,组织动员到位;强化基层网络,队伍建设到位;强化工作机制,有效管理到位。全市各级综治、妇联组织要积极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充分认识“平安家庭”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进一步做好“平安家庭”创建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扎实工作,开拓创新,把“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做成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工程,造福人民群众的民心工程,切实抓紧抓好,抓出实效。

二要明确“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目标任务。根据全市平安建设总体规划,概括起来是:围绕“一条主线”、营造“两个环境”、实施“三项行动”、达到“四进家庭”和“四无目标”、增强“五个意识”。即紧紧围绕“构建和谐抚顺,共筑平安家园”这一主线;千方百计营造安全和睦、健康文明的家庭环境和诚信友爱、和谐稳定的社区环境;实施千万家庭参与“学法用法行动”、“防犯罪、保安全、促稳定行动”、“反暴力、讲平等、树新风行动”,提高家庭成员的法律素质和道德素质;推进普法宣传、治安防范、纠纷化解、维权服务“四进家庭”,达到“无赌博、无、无家暴、无犯罪”家庭占家庭总数90%以上,法律知识普及面占家庭总数90%的目标;增强广大家庭成员的学法守法意识,安全防犯意识、健康文明意识、和睦相处意识和男女平等意识。以上五个方面,是今后一个时期全市“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总体目标和任务。各县区妇联要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结合本地实际,贴近广大家庭,进一步细化创建责任,量化目标任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突出重点,进一步增强“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要着眼于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和家庭平安的突出问题。“平安家庭三项行动”,是针对我市影响广大家庭和谐平安的突出问题,确定的重点工作内容。根据当前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构建和谐抚顺的迫切需要,各级妇联要结合本地实际,深度推进“平安家庭三项行动”,进一步在五个方面下功夫:一是要开展“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引导广大家庭成员从自身做起,知荣辱、树新风,促和谐,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在倡扬美德、净化家风和社会风气上下功夫;二是要坚持普法入户到人,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引导广大家庭成员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在提高每个家庭成员法律素质和意识上下功夫;三是要强化“四防”(防毒、防赌、防犯罪、防暴力)措施和三支队伍建设,组织广大家庭参与群防群治,消除安全隐患,在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家庭和社区环境上下功夫;四是要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做好思想疏导工作,引导群众依法合理表达利益诉求,在有效化解矛盾、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上下功夫;五是要动员社会扶贫济困,引导广大家庭急难互助,关爱困难群体,特别是农村留守妇女、儿童和老人,在为贫困妇女、儿童办实事上下功夫。各级妇联组织要抓住这些重点,立足家庭,多措并举,有的放矢地开展创建活动。要把“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与实施“五五”普法规划相结合;与未成年人家庭教育相结合;与创建和谐家庭活动相结合;与创建“零家庭暴力社区(村)”活动相结合;与维权相结合,整合资源,共同推进,创新方法,注重实效。进一步激发广大家庭成员争创“平安家庭”的参与热情和创新精神,凝聚全市百万家庭之力,共同打造平安家园。

(三)强化宣传,进一步优化“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社会环境

加强舆论引导,营造良好的创建活动氛围,一要抓好主流媒体宣传形成声势。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站、报刊等主流媒体的宣传作用,开展“平安家庭”强势宣传,大造“平安家庭”创建舆论,宣传“平安家庭”典型和创建工作经验,提高群众对活动的知晓率。二要抓好进村、进社区宣传,入户到人。要通过印发“平安家庭”知识宣传资料、家长学校培训等宣传手段,把“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意义、内容、要求和各种安全防范措施,宣传到社区、村屯和千家万户,便于广大家庭成员学习掌握和实践。三要抓好各种主题活动宣传,吸引群众参与。要充分利用各种节日、纪念日开展“平安家庭”创建主题活动。使广大群众和家庭成员在参与中受到潜移默化的教育,增强参与创建“平安家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完善机制,进一步促进“平安家庭”创建工作科学化、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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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注民生,社会救助工作取得新成效

1.切实保障城乡最低生活对象的基本生活。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印发新版《*市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宣传手册12000本;二是强化动态管理。20*年,我市新增低保户716户1455人,注销428户796人,现有低保对象8003户14391人,年支出低保金1524.21万元;三是落实低保补差政策。全年调整2389户,共4636人,现城镇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差139.39元,农村为月人均补差90.39元,分别比去年同期提高了36元和11元;四是及时做好调标工作。根据我市城乡低保标准增长机制,20*年1月起我市城镇低保标准从原来每月270元调整为每月300元,农村从170元调整为180元。五是发放物价补贴。今年7、8月和12月份,我局先后三次向全市低保对象(含城镇“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对象)发放一次性肉类等主要副食品价格上涨补贴,三批合计268.8万元,城镇低保对象人均补助300元,农村低保对象人均补助180元,受益人口达4.2万人次,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物价上涨给城乡低收入居民带来的生活压力。

2.大力推进“三无”和“五保”对象集中供养工作。

目前,我市共有农村五保对象973人,集中供养965人,集中供养率达到99.18%;城镇“三无”人员246人,集中供养246人,集中供养率为100%。全年共支出集中供养经费343.83万元,拨出专项福利彩票资金44万元修建宁益乡、平阳坑镇、飞云镇林垟、林溪乡和顺泰乡等5所敬老院,进一步改善五保老人居住环境。另外,按人均300元的标准,向集中供养的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人员发放医疗门诊包干补助经费40.1万元,解决供养对象的基本医疗问题。

3.进一步完善社会医疗救助工作。

通过不断健全和完善,特别是今年的新的医疗救助办法出台后,我市医疗救助工作渐入轨道,社会效益明显。20*年,共医疗救助560人,救助金额680.89万元,人均救助金额达到1.22万元;资助低保、五保“三无”、重点优抚、“三老”等对象1.6万余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经费72.76万元。

4.着力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住房困难。

为解决我市农村困难群众住房问题,今年共投入195万元,新建住房115户、修建住房185户(其中残疾人危房改造新建15户,修建35户)。

5.加强城市流浪乞讨人员和残疾儿童的救助管理工作。今年上半年以来,共计有194人求助,191人得到救助,其中18岁以下未成年人18人,残疾人7人,共护送回家5人,上半年度共支出救助经费10.3万元。市社会福利院安排9名残疾儿童到杭州接受实施“明天计划”康复手术。

另外,全年共支出临时困难补助60万元,发放春节期间慰问款500万元,计有1.3万户、1.7万人得到了救助和慰问。

二、以人为本,备灾救灾工作得到新突破

1、修订预案,加强灾害快速应急反应能力。

重新修订了《*市民政局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规范和细化应急反应工作流程,提高应对灾害的反应速度。同时,我局及时充实各类救灾物资储备,加强救灾装备建设,保证灾情及时报送,确保救灾物资能在第一时间送到灾民手中。

2、加快避灾场所建设,确保人民群众人身安全。

根据市委市府的统一要求,为确保人民群众人身安全,今年共投入资金201万元,严格按抗灾防灾要求新建、改建避灾场所40个,总建设面积2.5万平方米,可容纳转移安置6000余人。

3、开通“快速通道”,加快救灾款发放速度。

为切实加强作风建设,服务群众,经与财政部门协调,市会计核算中心对救灾救济款下拨开通专门“快速通道”,增强救灾救济款发放的时效性,使原来救灾款发到灾民手中需要一个多月转变为现在7天以内办结,大大提高了救灾款使用的效能,解决了灾民的切身困难,切实发挥救灾救济款“救命钱”的作用。在今年的救灾款拨付中,“快速通道”发挥了积极作用,此举得到了省、温州市有关领导的肯定。

4、及时下拨救灾救济款,切实安排好灾民生活。

今年我市发放春夏荒救济款30万元,救济3128人;下拨救灾救济款4批3*万元,救济灾民2.3万人次;因灾倒房恢复重建53户133间,发放冬令救灾棉被1000条。

另外,由市财政出资64.9万元为全市1.4万名低保对象统一购买农村政策性住房保险。目前,农村政策性住房保险裁定工作已开始实施。

三、加强指导,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得到新提升

1.以解决办公用房为重点,积极推进城市社区建设。

一是争取领导重视,由分管副市长亲自带队,对全市24个社区用房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和了解,认真听取了各方意见。二是在调研的基础上,提出了社区办公用房问题的解决办法:即全面规划,分步实施,重点突破,购、调、租、建并用。具体安排是6个已有部分用房的社区暂缓解决,6个社区续借业主用房,2个社区租用单位公房,4个社区购置商品用房、1个社区待并规划用房。在蒋珍明市长的亲自过问和协调下,我市城区的社区办公用房问题得到了较好解决。三是委托规划部门率先对安阳街道进行社区规划编制。目前24个社区的换届选举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中,年内完成选举工作。

2.深化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

由于人动和工作需要,今年市委、市政府及时调整充实了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街道)也相应调整充实了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好专职人员和必要的工作经费,有效发挥农村工作指导员的重要作用,合力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今年以来,我市遵照浙委办发〔2005〕38号文件规定,深入组织广泛开展“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和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将去年被评为浙江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的我市2镇5村作为典型示范,逐步向全市推广。到目前为止,全市已有699个村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占全市总村数的75%,“三个三”工作目标得到进一步落实和深化。同时,配合“五五”普法办搞好试点工作,承担基层民主建设的讲课任务,并编制了两本培训教材(《*市村级民主决策培训资料汇编》和《*市村务公开培训资料汇编》)下发到各乡镇(街道)。同时积极进行农村社区试点工作和村级换届选举准备工作。

3.关注“三老”问题,做好老区建设工作。

一是做好“三老”人员的春节慰问工作,发放全市“三老”人员春节慰问费每人500元,共68.95万元。二是组织人员对全市“三老”人员生活现状进行抽样调查,精心撰写了《*市农村“三老”人员生活现状调研报告》。三是接待来访“三老”人员175人次,发放“三老”人员困难补助112人次5.63万元,发放“三老”人员埋葬费补助40人2.05万元。另外,审核批准了我市平阳坑镇龙潭村、龙湖镇龙二村的搬迁方案,并落实了移民安置点。同时还对符合条件要求下山搬迁的赵山渡库区400户移民有关情况进行了勘查,并将搬迁方案报请市政府批准,积极协助相关单位解决库区移民遗留问题。

4.规范运行,加强民间组织管理工作。

按照坚持培育发展与管理监督并重的方针,今年民间组织管理工作重点是抓好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这项工作是省政府今年工作重点之一。在市委、市府领导的重视下,成立了由市委办等11个单位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通过调查摸底,我市33家行业协会有14家需要与行政机关脱钩,经过努力,脱钩工作已于9月份全部完成,19名(20人次)党政领导辞去了所在协会担任的职务,6个合署办公的协会也与主管单位脱钩。今年参加年检的有143个社会团体和397个民办非企业单位,经审核,年检合格的社会团体有136个、民办非企业单位363个,限期整改社会团体5个、民办非企业单位31个;注销社会团体2个、民办非企业单位3个。今年,共培育新登记社会团体8家(其中行业性社团4个,学术性社团2个,联合性社团2个),社团分支机构4家,变更社团登记13家,新注册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21家(其中教育类13个,科技类1个,劳动类3个,文化类1个,民政类1个,中介服务类2个),办理变更登记4家。全市民间组织总数达601家,其中社会团体157家,民办非企业单位444家。

四、军地互动,双拥优抚安置工作取得新佳绩

1.掀起拥军爱民热潮。在今年清明期间,到我市烈士陵园参观的各界群众和中小学生达2万人次,全年参观、学习、活动达4万人次。春节和“八一”期间,各级领导和企事业单位对驻瑞部队进行了走访慰问。今年多种形式的双拥活动蓬勃开展:为重点优抚对象开展义诊、召开庆祝建军80周年老战士座谈会、举行民营企业民兵军事比武暨“双拥”知识竞赛、评选“十佳子弟兵、十佳军嫂、十佳拥军模范个人”、“军民渔水情”文艺送军营活动等。驻军部队也自觉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大局,为我市的改革发展稳定作出了新的贡献。尤其是在台风抗洪抢险中,部队积极出动,在保障了我市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方面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2.切实保障好优抚对象保益。

在今年春节期间,市四套班子领导率有关部门开展走访慰问驻瑞部队活动,全市37个乡镇街道分别召开优抚对象座谈会,同时开展走访慰问活动。今年全市我市共支出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金10.4511万元,救助28户重点优抚对象,解决优抚对象临时生活困难6*人次,支出37万元。对全市1297名“三属”、复退军人、伤残军人的补助标准按自然增长率机制进行调补,调标幅度每人每月77-413元,共增发171.4539万元。全市1*1名农村义务兵的家属优待金得到有效落实,每户年优待金6000元,发放立功奖励45人次,发放奖励金5.3万元。今年,我局还着重开展了精神病退伍军人伤残等级评定和“参战”对象评定工作,全市36位患精神病退伍军人的评残鉴定已经完成。“参战”对象评定是我局下半年的重点工作之一,工作量相当大,经多次调查取证、反复核查,初步确认全市有915名对象属于“参战”对象,上报确认后农村参战退役人员将每月获得补助200元、城镇无工作单位且生活困难的参战退役人员每人每月300元。

3.妥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今年全市共接收20*年冬季退役士兵475人、转业士官6人,其中城镇退役士兵100人,农村退役士兵375人。根据市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年冬季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瑞政发[20*]92号)精神,100名城镇退役士兵的“自谋职业”货币安置任务已于6月底全部完成,共发放321万元。6名转业士官的择优安置工作也已于11底圆满完成。

4.做好矛盾排查化解工作。今年4月28日,我市召开全市复员军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会议,传达上级精神、部署维稳工作。今年以来,我局共排查对象1275名,其中在乡复员军人667名、企业残疾军人115名、未分配城镇退役士兵8名、1954年11月至今历次对外作战退役人员211人(抗美援越171人,对越自卫反击战40人)、1983年至今的服过役的下岗职工274人。在排查过程中,我局及时掌握苗头,做好疏导工作,为今年我市的维稳工作做出了贡献。

五、积极引导,社会福利工作取得新进展。

全市共拥有各类老年福利机构931个,其中国办福利院1所,市社会福利中心1所,乡镇敬老院36所,民办养老服务机构62所,老年活动室831个,布局合理、分布全面,满足了城乡不同层次老年人的服务需求。另有,电脑福利彩票发行点近100处,“中福在线”1处,总计年销售额今年可突破亿元,为我市筹集福利资金700多万元,成为我市社会福利资金最重要的来源之一,历年来为敬老院、群众住房救助等诸多社会福利事业提供了资金保障。

1.推进建设和谐的老龄事业。

一直以来,*市由于老年人口基数大、增长快,特别是随着家庭小型化的发展,空巢家庭日趋增多,老年人养老问题越来越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前年,被温州市列为养老服务社会化试点城市后,*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分管民政工作的副书记、副市长为组长,民政、财政、劳保、规划、国土、发改、卫生等部门分管领导参与的创建领导小组。我市严格按照先试点、后推广原则,注重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按照市本级、农村、城区三类不同类型,精心选择,将市社区服务中心、马屿镇、玉海街道作为全市首批试点单位。通过典型引路共同努力,试点工作进展速度快,收获大,成效显著,为全市开展养老服务社会化活动奠定了良好基础。

一是解决热点难点,养老服务社会化继续深化。尤其是我市实现40、50下岗经费共享,24个社区公益性岗位经费政府买单。二是坚持以人为本,老年基本生活保障逐步改善。主要是大社保局面进一步完善。三是明确工作重点,基层老龄工作不断加强。开展全市老龄调查研究工作、送温暖、送光明等慰问助老活动、加强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和队伍建设。四是构筑多种载体,老年文体教育工作快速发展。老年文化娱乐丰富多彩,举办老年文艺汇演等系列活动。老年教育蓬勃发展,全市老年电大教学点增至149个,在校学员达1.3万人。老年体育事业日趋活跃,举办20*年全市门球赛、全市乒乓球赛等活动;举办了地掷球教练员、裁判员培训班等培训班,提高了我市老年体育的水平。

2.积极引导慈善事业发展。

一年来,市慈善总会积极开展“慈善一日捐”,在5月份召开的*慈善大会上,社会各界共认捐2232万元,截止11月底,市慈善总会今年共募得善款2616万元,累计善款突破亿元,今年支出1900多万元,受益群众1.2万人次。今年以来,生活秀有限公司捐资1000万元建立冠名慈善基金,*镇成立慈善分会,陶山沙洲创立温州首个村级慈善基金,使得我市的慈善机构体系进一步得到健全和完善。一年来,市慈善总会开展了“光明行动”、“帮助贫困大学生上大学”、“安居工程”、“清凉之夏”、儿童节期间开展慰问贫困残疾儿童等活动。

3.积极扶持社会福利工业发展。今年,我市44家民政福利企业共完成工业总产值38亿元,销售收入37亿元,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10%和9.5%。安置残疾职工1737人,占生产人员总数的37.82%。由于福利企业面临全面税制改革,今年我局加大了监管力度,按月对各福利企业进行资质认定。同时加强服务,协调税务部门及时给企业退税,并积极帮助企业解决生产发展中存在的相关问题。

六、规范管理,社会专项事务工作得到新提高。

1.开展殡葬改革“百日集中大整治”活动,打好破解难题攻坚战。今年,殡改工作被市委列为8项“百日集中大整治”活动之一。市动员大会后,我局即下发通告,制作录音带、宣传车进行巡回宣传,悬挂横幅标语和播发、刊发新闻简报等方式进行深入的全方位宣传报道。一年来,全市各乡镇(街道)纷纷开展“青山白化”集中整治行动,据统计,20*年,我市共治理私坟12041座,青山白化治理率达到96.36%。坚持全年开展出大殡联合执法行动,据初步统计,今年已对市区582例丧户出殡活动进行全程监控,取得了良好的整治效果。群众殡改满意率达到75%以上。另外,我局进一步加快生态墓地布点步伐,目前全市规划建造生态墓地48座,其中已有18处投入使用,已办理审批手续未投入使用11处,未办理审批手续19处,生态墓地覆盖率达85%。今年,市殡仪馆加强软硬件建设,改善基础服务设施和提高办公效率,一方面投资30多万元,新建丧属休息室和进行办公楼装修,对火化炉进行了改造和更新运输车辆;另一方面投入大量资金建设馆内信息化管理网络系统,提高办公信息化水平。截止12月6日,市殡仪馆共火化遗体5661具,火化率100%,全年减免山区困难群众火化费10万元。

2.规范管理,打造地名品牌。

一是搞好地名规范管理工作。今年,我局积极做好地名规划上下衔接工作,今年1月份召开地名规划意见征求会,对新地名进行论证,4月份完成了《*市区地名总体规划》初稿,同时召开全市地名公开征名评审会,对《*市区地名规划》所定出的38条主次干路和4条桥梁的群众征名展开评审,加强了我市地名命名的科学性、规范性。今年,共命名道路名称5条、住宅区及建筑物名称18个,对8个住宅区和建筑物的不规范名称及时纠正,设置路牌11块,楼门牌3790块,办理门牌证4500多个,并做到及时将门牌证资料输入地名数据库。至今我局在全市范围内共规范命名道路名称4622条,建筑物名称140个,制作路牌达7548块,楼门牌136523块,争取市财政补助资金116万元,全市路牌设置经费为230万元

二是成功创建“千年古县”。去年底,我市启动了申报民政部发起的地名文化遗产“千年古县”工作。在市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下,由地名委牵头,抽调文化、旅游、地方志等专业人员成立千年古县参评办公室,通过多方采集和反复考证,我市于今年7月1日被联合国地名专家组中国分部评定为“千年古县”,成为浙江省继永嘉、乐清之后第三个获此殊荣的城市。日前中央台已来我市完成了大型电视文献片《千年古县》记录片的摄制工作。在玉海楼设立了千年古县石碑,12月18日,市四套班子领导参加了“千年古县”揭牌仪式,葛益平书记和蒋珍明市长为标志碑揭碑。

篇8

今年5月20日第17次法定“全国助残日”,主题是“保障残疾人权益,共建和谐社会”。

关于开展第十七次“全国助残日”活动的通知

残工委〔2007〕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党委宣传部、文明办,教育、公安、民政、司法行政、劳动和社会保障、建设、铁路、交通、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卫生、民航、广播影视厅(局),法制办,局(办),各军区、各军兵种、各总部、军事科学院、国防大学、国防科学技术大学、武警部队政治部,工会、团委、妇联、残联:

2007年5月20日是第十七次法定“全国助残日”。在全党、全国人民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之际,组织和开展好本次全国助残日活动,对于推动“十一五”期间残疾人事业的全面发展,大力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倡导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风尚,营造和谐文明进步的社会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有关部门对本次助残日活动要高度重视,采取切实行动,围绕主题,精心组织好各项活动。

一、主题

保障残疾人权益共建和谐社会

二、重要意义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发展残疾人事业,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我国共有各类残疾人8296万,占全国总人口的6.34%。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既是发展残疾人事业的客观需要,也是保障的重要体现。

党和政府历来十分关心、重视残疾人各项权利的法律保障与维护,自199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公布至今,在国家公布的四十多部法律法规中,对残疾人权益和残疾人事业发展都作了明确要求,这些都为残疾人各项权益的保障和促进残疾人事业的全面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依据。

随着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出现一些新的急需解决的问题。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修订工作已经启动,作为残疾人事业发展和残疾人权益保障的重要法律,它的修订及公布将为残疾人的权益保障提供更有力的法律保证。《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及法制建设、无障碍建设和法律救助三个配套实施方案,为新时期保障残疾人权益提出了具体目标。

联合国刚刚通过的《残疾人权利公约》是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第一个人权公约,也是首个专门保障残疾人权益的国际公约。它第一次规定缔约国应采取切实措施,以法律等形式保障残疾人事业发展,维护残疾人权益,这为我国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

维护和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着眼于解决残疾人的实际困难和需求,是残疾人事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因此,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措施,确保残疾人各项权益得到真正的落实。

三、措施

1.各地要及时召开残疾人工作委员会会议,围绕本次全国助残日主题,结合本地实际,专题研究助残日活动方案,部署助残日活动。

2.地方各级残工委要协调民政、教育、卫生、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围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的意见》(〔2004〕76号),及本地区的残疾人权益保障法规、扶助残疾人的优惠规定、针对残疾人的各项减免政策,组织一次专项检查活动,检查各项优惠扶助措施是否真正落实到位,残疾人是否真正受益,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指导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公证处、司法所等机构积极开展优先、优质和优惠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等活动,为残疾人排忧解难。要协调有关部门大力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将之纳入普法宣传规划,提高公民遵法守法意识。

4.各级部门要认真研究残疾人中反映的突出问题,并向政府有关领导做一次集中汇报,提出意见和建议。

5.各级公安部门要根据本地区实际,继续深入打击侵害残疾人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各地要认真贯彻〔2004〕76号文件,在解决残疾人专用机动车营运问题时,要从实际出发,区别对待,严格管理,采取妥善措施,保障以此为生的残疾人的基本生活。

6.各级公安、民政部门和共青团、残联要认真贯彻《关于开展为了明天——全国强迫诱骗未成年人流浪乞讨和强迫拐骗聋哑青少年违法犯罪整治工作的通知》(综治委预青领联字〔2006〕3号)精神,切实做好流浪残疾儿童的救助和预防聋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维护残疾儿童权益。各级民政、劳动保障部门要将符合社会保障条件的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及其他各种社会保障范围,落实各种保障措施,切实保障其基本生活;要会同税务部门认真做好福利企业的税收减免政策调整完善工作。

7.各级建设、教育、铁路、交通、民航等部门要切实采取措施,严格执行《无障碍建设“十一五”实施方案》及国家有关部门颁布实施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民用机场旅客航站区无障碍设施设备配置标准》、《特殊教育学校无障碍设计规范》、《铁路旅客车站无障碍设计规范》等规范、标准,并认真做好检查和监督工作,保障公共设施无障碍,方便残疾人和各种行动障碍者出行、参与公共生活。

8.各级文明办要将助残日活动作为本地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将该项活动与创建文明城市、文明社区和文明村镇等活动结合起来,在全社会进一步倡导扶残助残的社会风尚。

9.各级广电、信息产业部门要按照《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无障碍建设“十一五”实施方案》的要求,积极创造条件,推进电视节目加配字幕等工作,研发推广方便盲人、聋人使用的信息无障碍产品,为聋人和盲人信息交流无障碍提供方便。

10.各地工会、共青团、妇联、少先队组织以及驻军和武警部队要发挥各自优势,通过开展青年志愿者助残、巾帼建功、手拉手红领巾助残以及军民共建、警民共建等多种形式,动员社会力量,给予贫困残疾人以扶助,切实帮助残疾人解决实际问题。

11.地方各级残工委在助残日期间,要积极协调当地党、政、军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出席本地助残日活动,听取残疾人工作汇报,走访慰问福利企业、残疾人集中的社区、福利院、特教学校和残疾人家庭,勉励残疾人自强、自立,并切实帮助残疾人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12.各地残联组织要切实承担起助残日活动的具体组织协调工作,要结合本地区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的结果,主动将残疾人工作的情况和存在的困难向当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汇报,争取更大的支持;要注意调动广大残疾人的积极性,通过组织报告会、座谈会、演讲会、文艺演出等活动,开展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展示残疾人乐观向上、积极进取的精神风貌;要教育广大残疾人自觉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争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四、宣传

1.各地党委宣传部门要将第十七次“全国助残日”的宣传报道工作纳入年度宣传工作的总体计划中,统一部署,统一安排。

2.中央及各地新闻单位要结合本次助残日主题,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媒体的作用,利用多种方式,深入宣传国家保障残疾人权益的法律法规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典型事例,宣传各级党、政、军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走访慰问残疾人的动人场面,宣传在助残日期间组织的各种活动,在全社会掀起关注残疾人事业的热潮。

3.各残疾人基层组织要根据本次助残日主题,通过公益广告、公共橱窗、板报、标语、横幅等多种形式做好宣传工作,大力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舆论环境,推进残疾人事业的全面发展。

国务院残工委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卫生部民航总局国家广电总局国务院法制办国家局总政治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二七年三月十七日

附件

第十七次全国助残日宣传口号

1.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倡导助残风尚

2.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共建和谐社会

3.依法发展残疾人事业,共建和谐社会

4.残疾人权利:我们关注

5.法律援助在行动

6.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7.全社会都来关心残疾人,支持残疾人事业

8.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9.扶助残疾人,有你有我

10.扶助残疾人,共建和谐社会

11.把温暖送进每一个残疾人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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