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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还没有专门的环境保护税种,只是在一些税种的规定中直接或间接地含有环保因素。下面拟就环境税立法中的主要问题谈谈我们的几点思考。
一、“环境税”的征税客体和法定名称问题
环境税是旨在保护环境和资源的国家税收,环境税应该是我国整个税种体系中一个独立的税种,其法律地位是与流转税、所得税等税种等同的。在环境税法定名称的寻找上,可否作如下考虑:
1.“环境税”:它是以环境中的物为征税对象的一种税。“环境税”的内容广泛,可看作一个广义的概念。它下面还可分为污染物税、环境能源税、环境资源税、环境关税等。而且,每一个名称下面还可再分,如污染物税可分为噪声税、垃圾税、二氧化碳税、硫税、有毒化学品税等。上面提及的环境资源税,也可称为生态环境税。
2.“环境污染税”:它以特定行为为征税对象,任何单位和个人造成环境污染和公害的行为,可以确定为征税客体。这些环境污染行为包括向环境排放废水、废气、废热、固体废物、噪声、放射性物质等行为。环境污染税的计税依据是所排放污染物的浓度或总量。这个名称还可以有另外的叫法,如称为环境保护税,不过这是从狭义上来解释的,它的课税客体不包括破坏自然资源的行为。
3.“环境消费税”:以消耗某种环境资源为征税对象,如美国对消耗臭氧的化学制品征税等。我国现行消费税虽然将鞭炮、焰火、汽油、摩托车和小汽车等污染环境的消费品纳入课征范围,而且对小汽车按照排气量大小确定差别税率,这在控制污染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未能对含铅和无铅汽油、是否安装尾气净化装置的车辆加以区别,降低了税收对控制污染行为的作用。笔者提议的环境消费税,消耗的环境资源不仅仅包括汽油,还应包括天然气、煤、焦炭、重油、臭氧等等。具体范围可由税法确定。环境消费税在环境资源的生产和消费环节征收。
4.“环境资源税”:它以开发、使用、破坏自然资源的行为作为课税对象。其名下有:“开采税”、“开发税”、“采伐税”、“土壤保护税”等。其纳税主体是开发、利用土地、森林、草地、水、矿产、地热、海洋等自然资源的社会组织和个人。计税依据由自然资源的稀缺程度和开发利用的程度共同确定,对不可再生、本国稀缺的自然资源可以课以重税。以行为作为课税对象的环境资源税,可以冠名为生态环境补偿税,或叫生态环境税。
环境资源税也可设计为以物为课税对象,名称包括化学燃料税、水资源税、矿产资源税、森林资源税和草原资源税等,主要体现环境资源的使用成本或价值。
以上陈述的几个环境税名称中,“环境税”的名称显然范围过大,包罗万象,立法中难以界定其具体内容,实践也不好操作。“环境消费税”以几种消费的环境资源为课税对象,范围过于狭窄,对其他几种常见的污染行为如排放污水、排放噪声等不闻不问,也违背了环境税的立法宗旨。“环境资源税”只顾及自然资源的维护与利用,忽视了以税收手段抑制排污行为的作用。而“环境污染税”与“环境资源税”正好相反,忽视了破坏自然资源的行为。笔者认为,我国环境税立法,可以冠名为“环境保护税”,其具体内容分为两部分:一是环境污染税,对污染物或排污行为征税;二是环境资源税,对稀有资源或利用、破坏自然资源的行为征税。环境保护税这两部分内容,还应该包括环境税收优惠的法律制度。鉴于我国环境税立法仍处于酝酿阶段,没有现成的经验可资借鉴,加之国外的情况和我国也不尽相同。因此,笔者还认为,环境税立法可以首先采取以某种或某几种常见的、严重的环境污染物、稀有资源、污染行为或生态环境破坏行为作为课税对象,单独立法,以“暂行条例”的形式颁行,如制定《固体废物(垃圾)处置税暂行条例》、《水污染税暂行条例》、《空气污染税暂行条例》、《汽油税暂行条例》、《噪声污染税暂行条例》以及《水土保持税暂行条例》等等。环境保护税法律体系的建立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上述环境税种的单独立法,都是环境税法律体系完善的重要步骤。
二、中国环境税的立法宗旨问题
环境税是把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社会成本,内在化到生产成本和市场价格中去,再通过市场机制来分配环境资源的一种经济手段。环境税主要目的应当是为保护环境和可持续发展服务。这里,税收是手段,运用这个经济手段控制环境污染和保护改善环境、维护人类健康是环境税的立法宗旨。
改革开放之前,我国在经济建设中基本上忽视了对环境的保护,可以说,我国此时的经济效益是以牺牲环境效益为代价的。开征环境税虽然不是环境保护的唯一经济手段,但它却是一种规范的、有效的也是有力的手段,今后也应该是最重要的一种经济手段。这种手段以法律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明确其立法宗旨,更有利于我国环境保护事业的健康发展。而且,税收作为政府筹集财政资金的重要工具和实施宏观调控的经济杠杆,还可以为环境保护事业筹集专项资金。综上所述,笔者认为,环境税立法确立前述的立法宗旨是适宜的。
三、中国环境税法的立法原则问题
1.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相协调的原则
这一原则在环境税中的体现主要有两层含义:一、发展经济不能牺牲环境。开征环境税会增加企业的成本,对经济的发展会有一定的影响,但基于保护环境的理念,我们仍然要开征环境税,尤其是对于那些严重的污染行为和破坏自然资源的行为,更是要课以重税,在这种情况之下,要优先考虑环境的保护。二、环境保护要考虑其对经济发展的负面影响。开征环境税不能不考虑企业的税收负担,以及因此对经济带来的负面影响。这就要求立法者在环境税立法中应科学的设置环境税的纳税主体、课税客体和税率,运用环境税的税收优惠政策,考虑企业的整体税负。尤其是现在我国企业的税负整体偏重,大量国有企业处于亏损状态,在保护环境,开征环境税的同时,要把环境税对经济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2.税负和污染相适应的原则
这一原则要求“谁污染谁纳税”,对污染严重的物和行为课以重税,对污染轻微的物和行为实行较低的税率,对污染防治实施项目的建设实行零税率。随着各国普遍利用环境税来防止污染、治理环境,环境税收收入越来越成为各国筹措环保资金的主要来源。对环境税的具体征税对象和课税税率的设计,大体是遵循税收收入和环保资金相当的原则。在税率上一般实行动态税率,即根据治理污染和保护环境所需资金不断调整具体的环境税税目的税率;有些国家对具体环境税税目的税率是每年公布一次的。动态税率的实行是税负和污染相适应原则的直接体现。这一原则的重要意义还在于:假定政府征收等于边际污染成本的税收,那么可使污染者的边际私人成本等于边际社会成本,边际私人收益等于边际社会收益,即把污染者的外部性成本(社会成本)内在化,使其面临真实的社会成本和收益;最终必能抑制或减少污染量,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同时,这一原则的实施也有利于避免企业环境税负的畸轻畸重,实现税收的公平目标。
3.预防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
所谓预防是指预防一切环境污染或环境破坏造成的损害;所谓治理是指对一切环境污染或环境破坏所进行的治理。环境税的开征并不是简单的为环境的污染事后提供治理的资金,其首要的作用还在于防止污染。预防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是税收宏观调控和筹集资金双重功能的体现和运用。
四、中国环境税法规范的内容问题
构建我国的环境税法体系,设计其基本内容,首先应从完善现行的税制结构开始,绿色税制改革的重点应是目前与环境资源有关的资源税和消费税。另一方面,我国要大胆借鉴发达国家环境税法的立法经验,引入能源税、水资源税、含铅汽油消费税附加以及臭氧耗损物质(ODS)税,2同时考虑从排污收费到污染税的可能改革。下面,笔者拟在前述的环境保护税的名下,选择几个主要的环境税种,就其内容作一些设想,当然,这还不能概括环境税法体系的全部内容:
1.垃圾税:是一种以抑制环境污染为目的、以垃圾(或叫固体废物)为课税对象的税种。垃圾税税率为定额税率,课税对象是工业垃圾和生活垃圾。纳税人为产生垃圾的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垃圾税可规定一个起征点。征收的垃圾税税金,应该相当于处置垃圾所花费的资金(与此相适应,垃圾税也可称为垃圾处置税或固体废物处置税)。如奥地利联邦政府从1989年1月1日起征收垃圾税。按照规定,每吨家用垃圾征收40—50先令,每吨特殊垃圾征收200—500先令。
2.含铅汽油税:含铅汽油税是一种具有行为调节功能的税收,它是汽油消费税中的一个税目,应视为一种消费税附加。其征收对象是供机动车船使用的所有标号的含铅汽油和70#低标号汽油。纳税人是中国境内生产含铅汽油和70#汽油的生产厂家。其税率的确定应主要以在我国高标号汽油中占比例较大的90#汽油为依据。
3.污染排放税:是指根据污染者排放物数量或能产生有污染的产品数量征收的一种税收,也是最能直接体现环境税本质的一种税收。其征收依据是排放污染物的数量或能产生有污染的产品数量。纳税人是排放污染物或生产有污染的产品的单位和个人。从长远的观点,排污收费宜改成征收污染排放税。不过,这种转变的前提是大大简化现行的收费标准,从以污染物排放量为征收依据转变到以产品生产或消费数量为征收依据,或者只征收少数污染物的排放税。污染排放税税率宜采用超额累进税率。税额的确定,以足够支付治理污染的费用为基准。
4.企业环境税:企业环境税以生产或排放有毒性物质的企业为纳税人,课税对象是有毒性物质或其排放会造成污染的物质。税率为从量定额税率。
5.水资源税:是对水资源的开采和使用以及污染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征税对象是对水资源的开采、使用行为以及污染水资源的行为。水资源包括地下水资源和地表水资源。我国现行的水资源费可改成水资源税,并在现行的水资源费费率基础上,根据各地区水资源的稀缺性和水污染程度确定差别幅度税率。全面提高水资源税税率。
上述的垃圾税、含铅汽油税、污染排放税和企业环境税,可以归属于环境保护税名下的环境污染税,而水资源税则归属于其名下的环境资源税。
五、环境税收优惠政策
我国现行税收体系也包含了一些环境税收优惠政策,不过,现行税制中考虑环境保护因素而采取的税收优惠措施的形式过于单一,仅限于减税和免税,缺乏针对性和灵活性,影响了税收优惠的实施效果。因此,笔者主张,环境税收优惠政策可做如下考虑:
首先,在关税方面,对出口的环境保护设施、材料可采用低关税率,以扶持该类产品的发展。对国内目前不能生产的污染治理设备、环境监测和研究仪器以及环境无害化技术等进口产品,减征进口关税;在农业税方面,对改良土壤、提高肥力、维持耕地面积、植树造林等有助于环境与资源保护的农业生产活动减免农业税;在营业税方面,对工业企业自销的综合利用产品、环境保护政策性亏损的经营活动等实行减免营业税或缓征营业税;在消费税方面,对清洁汽车、清洁能源以及获得环境标志和能源效率标志的家电产品和汽车,减征消费税;另外,对经营环境公共设施的企业,在征收营业税、增值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方面给予优惠。
其次,为鼓励企业开发利用防止污染、节约能源等方面的设备、机器,保护环境,政府应采用加速折旧的方式来实现其环境目标。目前,我国的加速折旧制度,不仅加速折旧方式少,而且,相关规定也不明确。我国应该允许清洁能源企业、污染治理企业、环境公用事业以及环保示范工程项目加速投资折旧。
再次,扩大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零税率政策的适用范围,准确界定零税率调节税的适用项目类型;界定朝阳产业——环境保护产业的范围,在规定期限内对环境保护产业的企业实行税收优惠政策。此外,对工业企业购入的环境保护设施允许扣减进项增值税额等,也是属于环境税收优惠政策的范围。
【关键词】矿山环境矿山治理环境治理 解决措施 对策
中图分类号:O74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引言。
随着国家对环境保护的重视和人们对环境意识的加强,矿山开采时所产生的环境破坏因素也越来越被重视。矿山开采是对资源的合理利用,也是科学发展的辅助支撑,在矿山开采中,对地质环境因素的破坏不仅仅影响了生态环境,更关系到采矿地区地质环境整体。面对矿山开采后带来的环境破坏和影响,国家政府部门也制订了很多方案,同时相关部门也进行改善监督。但受到诸多因素影响,导致在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中还存在很多问题。
二.我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
1.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的现状。
矿山采矿易诱发地质灾害、影响大气环境,造成酸雨等,使土地和水均遭到破坏,产生“三废”污染等。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在对矿山治理中,受到国家的高度重视。在国家“十一五”建设中,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被列入重点工程之中。近些年以来,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通过对各省的矿山地质环境进行调查摸底,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的规划,开展矿山公园的建设工作,保护矿业的遗迹,同时也加大了对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的力度,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起到积极作用,推动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的规章制度建设。
2.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中的问题。
2.1 矿山治理缺乏经验参考,缺乏技术指导。
我国开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是在20世纪90年代末,对大型矿山的地质环境治理工程则是在近些年来才得以重视。我国矿山数量众多,由矿山开采带来的地质环境影响区域也多,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的问题较严重。由此可以看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是一项艰巨而又复杂的长期战役。通过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规范和调控,在总体上看来,有所改善,但由于治理工作巨大,问题相对比较突出,这对矿山地质环境后期治理工作增加了压力。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作为一个新兴产业,治理中很难借鉴以往的经验,需要通过分析检讨,制定治理方案。由于无治理经验可以借鉴,在对矿山环境治理中导致缺乏技术性指导,不利于治理工作的开展。
2.2传统矿山环境治理方法存在一定局限性。
由于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体制不健全,其治理手段受到制约,在治理中缺乏可以借鉴的工作经验,导致在治理中存在“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现象,缺乏对环境治理的整体性控制。
矿山地质环境的治理一直以来是我国环境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前人更是在治理方法上研究出了比较多的经验。譬如依据工程类型来决定其治理的主要内容,再通过合理的治理方式来达到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的目的。前人治理矿山地质环境的方法和措施主要有:加固工程、植物工程、护坡(主要依据矿山滑坡、崩塌来确定治理方案)、依据矿区塌陷所总结出来的方法主要是:地下加固工程、回填采空区工程等。
在目前的矿山环境治理中,地面塌陷、地裂缝处理、滑坡和崩塌以及泥石流处理和治理方式不合理。实际治理中,未结合矿山实际情况和地理环境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只单纯追求治理结果的表象,忽视了治理手段的可行性和可靠性。
三.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中问题的解决措施。
“留的方寸土,但与子孙耕”。在现代社会来讲,不仅仅是要保证以后有地耕、有田种,这更多的是对环境的保护,对资源的合理利用。由于矿山地质环境复杂多变,通过前期的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需要从以下方面进行加强。
1.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方法要灵活变通,总结经验科学创新。
在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中,要建立健全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监管机制。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组织以省为单位对矿山地质环境进行摸底调查,开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编制工作。对矿山的地质环境进行监测、调查、评价和规划,对已造成环境破坏的矿山施工单位要进行机制建设,要开展引导恢复和环境治理工作。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要做到“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既要进行预防,又要进行治理,在治理的同时更要注意预防。
将环境治理法规和治理技术进行有机结合,在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中,要研究和探索一条新思路和新技术。要针对不同矿山类型,采取不同的治理措施,实施不同的治理技术。同时,可适当借鉴国外机构对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的成熟经验,在此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改进和完善。
2.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技术要提升,方法要改进。
矿山环境治理要从传统的“线性开发”转换为生态保护性的“循环经济保护开发”,通过治理模式的转换,实现矿山环境保护、恢复治理、资源开发和再利用的生态循环。
2.1露天开采矿山治理方法。
对新建的露天开采矿山,要求制定包含矿山环境治理的保护预案并列入开采方案中,对非矿岩土的转移、尾矿的排放、矿渣的堆放和剥离土层的存储都要进行规定。对正在开采的露天矿,要加强对噪声、粉尘的监控,同时要针对已经存在的矿山环境问题提出治理的方案,并根据能够预测的问题制定预防的措施。对有松散覆盖层的矿山,要对剥离表层土的堆放、存储和再利用等方案进行统筹规划,如果表层土中含有适合生产的植被,要单独存储,避免与废弃矿渣混合。对废弃的岩石、矿渣等废弃物,要注意对可利用成份的合理利用,并要分开存放,单独处理。对采矿场的梯级开拓,要加强对稳定的保护,必要时要对边坡进行再造,要根据开采场的地质条件,选择合理的坡角范围,避免出现滑坡、地裂缝和崩塌现象。
2.2.闭坑矿山治理措施。
在闭坑矿山环境治理中,要保证矿区内的人畜解决用水的基本问题,同时要致力于对耕地面积的恢复,其资源开发利用要达到利用方案的标准和要求。要保存好地下井巷采空区矿柱的设计资料,毕业时要进行填充说明,对采矿形成的地面塌陷或滑坡、地裂缝等要进行划定和治理。合理选择尾矿、渣石、剥离表层土等废弃物的堆放,条件许可的情况下要设置安全可靠的矿坝进行堆放,并清除可能引发泥石流的安全隐患。闭坑矿山的井巷要进行妥善封闭,对废弃的水井等地面设施要及时进行回填。
2.3井工开采矿山环境治理技术。
井工开采矿山治理主要是对尾矿、废水的处理。由于开采量大,产生大量的废弃尾矿和矿渣,需要占用较大面积土地进行堆放。在治理时,要根据尾矿的再利用进行开发,可采取填埋沟谷的方式,进行造田复垦。对泵送的地下矿井水要经过过滤,提供材料清洗用水和矿区生活中洁净度要求不高的用水。同时要保护地下矿区内的地下水,避免出现枯竭和水水环境恶化。开采中对有毒、有害的废水、废液要设置专用的贮存池和沉淀池,并做好防渗漏工作。
2.4矿山开采沉陷治理。
质量开采沉陷问题时,要考虑地裂缝和开采沉陷的关联性,采取防治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整治。对地下坑硐已经废弃的采空区如出现地裂缝时,要采取地下废渣回填的方式,来缓解地面沉降速度和减少沉降区域,采取地面裂缝灌注水泥砂浆的方式来制止地面塌陷。对地面废渣回填时,要在中上部采用表土填充,并在表层土上设置绿化。对塌陷区内原来为耕地的,要进行回填造地,并在表层设置植被。
五.结束语
矿山地质环境存在较多的问题,对环境治理也带来了很大的压力。在进行环境治理时,既要改善又要预防,既要纠正又要控制。因地制宜,对造成环境破坏的因素经过分析评估后,结合实际进行治理。
参考文献:
[1] 刘慧芬; 危接文 我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措施 [期刊论文]《科技风》, 2010年15期
[2] 邸克强 我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措施 [期刊论文] 《西部资源》, 2012年06期
[3] 王永生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存在问题及对策 [期刊论文] 《南方国土资源》, 2009年12期
[4] 尤孝才 我国矿山地质环境的问题与保护对策探讨 [期刊论文] 《地质技术经济管理》, 2002年04期
关键词: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技术;治理方案;方针政策
前言
集安市隶属于吉林省通化市的县级市,位于吉林省东南部,东南与朝鲜民主主义共和国隔鸭绿江相望,是我国对朝三大口岸之一;西南与辽宁省接壤,北与通化市接壤。气候宜人,四季分明,风景秀丽,素有“东北小江南”之称。集安历史悠久,文化底蕴厚重。集安作为高句丽都城长达425年,目前,集安市已发展成为拥有世界文化遗产城市、中国历史文化名城、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生态建设示范区诸多美誉的新兴旅游城市,2013年旅游综合收入实现15.7亿元,接待游客超过100万人次,旅游业已成为我市经济发展的支拄产业,而自然生态破坏是我市当前环境质量恶化的重要原因之一,已成为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障碍。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随着国家对矿产资源需求的迅速增加及矿业经济的迅猛发展,因矿山开采而造成的生态环境破坏问题也日趋严重,不但影响自然景观、造成污染环境,而且还会诱发山体滑坡,造成水土流失等地质灾害,因此,本论文主要从如何对一些矿山开采而造成的生态环境采取什么样的措施进行治理等方面加以论述。
一、矿山生态环境存在的主要问题
集安市现有生产矿山33户,其中露天开采19户,井下开采14户。废弃矿山56处,其中露天开采20处,井下开采的36处。采矿业是一个古老的行业,它为我市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也导致了严峻的环境问题。尤其是露天开采矿山,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影响和破坏森林植被与自然景观,有的矿山位于各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旅游度假区、地质遗址保护区、历史文化保护区、水源保护区、重要基础工程设施保护区及城镇周边等,严重影响自然景观、旅游资源、文物资源、水资源、森林资源和重要的基础工程设施的保护和城镇的发展及环境的改善。某些采矿业如对建筑石料、石灰石、水泥配料和砖瓦用粘土等矿山资源的大量开采,与其它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之间的矛盾十分突出。矿山固体废料的不合理遗弃堆放,导致边坡失稳,诱发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集安市报废的矿井达六七十个,大多没有经过整治,不但能造成人畜误入对周围居民产生危害,还存在着积水、储气等严重危害未来相临区域有用矿物的开发利用、以及其它地下工程建设的安全隐患。
其对周围这些不当的采矿造成的森林植被和景观破坏、良田毁坏、水土流失、侵占土地、环境污染、诱发地质灾害等,严重影响重要基础设施及其它资源的保护等,也直接威胁和破坏人居环境、加速生态环境的恶化,影响矿区及其周边地区居民环境质量的改善与提高,特别是在城镇周边、风景名胜区、交通干道两侧可视范围内,严重破坏旅游资源、影响观瞻,制约了资源效益与环境、经济、社会效益的统一和协调发展。
二、应该采取的主要措施
1、加强领导做好部门协调和合作
要共同推进矿山环境保护工作,把加强我市矿山环境保护工作作为矿业开发的重要内容和紧迫任务,要充分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环境保护局要站在全市的高度,履行执法监督职能,做好综合协调;国土资源局负责矿山环境保护具体工作,在做好地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的同时,积极推进和组织矿山环境调查、规划和矿山地质灾害防治及土地复垦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大力支持矿山环境保护工作。
2、加强环境保护意识的教育与宣传
要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应当广泛深入地开展有关环境保护的宣传与教育活动,培育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使之充分认识到生态环境保护与保护其自身安全健康的重要性;同时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把矿业权人、人民群众等各方面的积极性都调动起来,共同参与,把这项工作做好。
3、强化监督管理,严格控制矿山环境遭受破坏
矿山环保和恢复治理的好坏,需要有严格的监测、监督检查等制度的支持,需要有一定的程序和手段作为保障。矿山建设应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保证各项环境保护和治理措施、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对措施不落实、设施未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矿山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对强行生产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依法吊销采矿许可证。市政府要加强矿山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在矿山企业年检中加强矿山环境的年检内容,对矿山环境破坏严重的企业,责令限期治理,并依法处罚。对新办矿山企业严格准入制度,要求矿山企业按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进行开采,开采规模要与资源储量相适应,遏制矿山企业乱挖乱采和低规模开采的现象,为有限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生态环境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4、为环境治理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
遵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谁治理,谁受益”的原则,严格执行《吉林省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备用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于多年前已废弃的矿山和开发时间较长或已接近闭坑、矿山环境破坏严重,矿山企业经济困难无力承担治理的,由政府补助和企业分担;对于生产矿山和新建矿山,补偿机制;各地政府要制定矿山环境保护的优惠政策,调动矿山企业及社会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的积极性;积极争取国家专项资金,加大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的资金投入;还可以将矿山环境治理纳入市场机制之中,通过市场的调节作用来促进矿山环境的治理。■
参考文献
[1]谭绿贵,陆三明,矿山生态环境破坏与生态修复,皖西学院报(2004),20(2):45~48
关键词:矿山地质环境治理
1矿区地质环境现状
1.1矿区地质环境概述淮南矿区是我国重要的煤炭基地,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现有矿井9座,截止2004年9月累计产煤5.262亿吨,为国民经济的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淮南矿区位于淮河两岸,地跨淮南市的五区一县和阜阳市的颖上县。矿区处于淮河冲积平原之上,地形平坦,地面标高一般在20~26m之间。区域内水系均属淮河流域。论文百事通天然河道流向一般沿区域地势由西向东,由北向南注入淮河。矿区内除淮河以外,主要河流有西淝河及其支流济河和港河、架河、泥河、黑河已经人工开挖的有高新河、永幸河、光辉河等。
矿区内淮河防洪与农田水利设施多,农田水系纵横交错,基本形成适宜农业耕作的水利网络。绝大多数耕地夏季种稻,冬季种小麦。
淮南煤田煤层赋存于淮河及其冲积平原之下,第四系松散层厚20~483.5m,由东南向西北逐渐增厚。属水体下开采的矿区。
矿区大气降水及地表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年际分布不均,浅层地下水水质良好,水源充沛,补给条件较好,目前矿区利用地下水不致引起地面沉降。
矿区开发引起地表塌陷下沉,扰乱水系,损坏耕地、村庄、河道、提防及其它建筑物受到破坏。矿区开发对地质环境的影响主要为:地面塌陷、固体堆积占地与污染,农业生态环境变化等方面。
1.2地表塌陷淮南矿业集团所属9座矿井、工业和生活居住等地面设施占地2624.2公顷(39363亩)。
9座矿井矿区总面积为301.12km2,截止2004年9月底开采塌陷面积达62.10km2,占矿区总面积20.59%。其中又有约17.7%为积水区,即积水累计总面积达10.97km2。积水范围随降雨量大小而变化。
随着煤矿开采的延深和规模扩大,塌陷范围逐渐扩大,据1997年以来的统计,1997年1月至2004年9月塌陷区增加了24.8km2,年增长率为5.15%。
开采塌陷区尚有15个村庄正在或有待搬迁。
开采塌陷区内,地形、地貌改变破坏了水系,影响河堤长度为15.1km,灌溉渠道5.9km,影响铁路线长度7.41km。
1.3固体堆积物
1.3.1煤矿开采,每年要排放大量的煤矸石,选煤厂也有相当的矸石排放,电厂排放粉煤灰。造成固体堆积物占地和环境污染。
据初步统计,目前现存矸石山(场)23处,占地63.9公顷(906亩),固体堆积物总量为1898万m3。
1.3.2淮河以南的矿区,煤层倾角较大,多煤层联合开采,全部煤层开采后下沉量大,一般在10m以上,最大下沉量达18m。塌陷盆地积水深浅不一,农民进行粗放式养鱼。可耕地的质量下降,造成农业减产减收。
淮河以北广大矿区,煤层倾角平缓,基本属单一煤层方式开采,回采后形成碟形塌陷区盆地,最大下沉量达4.5m,地下水埋深较浅。因此,盆地中间积水,积水范围大小受降雨量控制,变化比较大,盆地的边缘下沉量小呈缓坡地仍可耕种,但不宜种水稻,造成农业减产,盆地的边缘带与积水区之间,地面坡度大,水土易流失,基本上为弃耕绝收地带。论文百事通
1.4地质环境改变对工农业生产和生态环境的影响
1.4.1对大气的影响煤矿生产过程中释放出大量的瓦斯,瓦斯气是一种有强烈温室效应的气体,瓦斯气向大气牌坊会导致全球气候变暖,给空气造成污染。
1.4.2对农业生态环境的影响煤矿开采引起的地表塌陷和矸石堆积导致耕地减少,土地质量下降,农业减产,造成农村搬迁。
1.4.3对城市环境的影响煤矿开采造成地表塌陷,矸石成山,导致市容脏乱差,影响市民生活,制约城市发展。
1.4.4对煤矿企业的影响为了减少村庄和城镇搬迁,降低生产成本,煤矿企业不得不改变开拓布置方式,甚至放弃准备煤量,影响了煤炭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制约了企业自身发展。
2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原则
2.1以人为本、防灾减灾所有的地质灾害,直接或间接的对矿山职工和矿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威胁,因此矿山环境治理首先要保证矿区免遭矿山开发诱发的各种地质灾害的危害,达到防灾减灾的目的。
2.2因害设防、综合治理针对矿山地质环境破坏的特点、方式、分布及危害程度,抓住重点和关键环节,因地制宜、因害设防,采取拦、排、护、整、填、植等方面的综合治理措施对矿山环境进行治理。
2.3注重效益、分期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应遵循生态社会效益优先的同时,争取最大的经济效益。区别不同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采取不同的治理措施。同时根据资金情况、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的危害大小、轻重缓急,分期、分阶段进行治理。
2.4工程措施与生物措施相结合矿山环境治理只有将工程措施与生物措施紧密结合,才能达到矿山环境治理的最终目标。各种工程措施只要配置合理,就能根治地质灾害。但其缺点是投资过大,而生物措施恰好弥补工程措施的缺点,其投资较小,能改善小气候的特点,使其广泛应用于矿山环境治理中。
3矿区地质环境治理的基本设想
淮南矿区地处华东,是富饶的淮河平原,是我国重要产粮基地,土地十分珍贵。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对地质环境的保护、生态平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法规制约。因此,煤矿开采地质环境的恢复引起了各级部门和煤炭企业的重视。塌陷区回填复垦是煤炭企业、地方政府和矿区农民长期以来的共同愿望,不塌陷影响经济发展、环境保护的不良因素转变为积极因素。淮南矿业集团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恢复示范工程项目。
实施示范工程的指导思想:治理与开发相结合,变害为利,企业、地方政府和农村基层组织紧密合作,中和开发现代化生态企业,建设小康型农村。
“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是基本国策。煤矿开采对地质环境的影响和土地的破坏十分严重,是一个长期以来未能解决的问题,是一个共同关注的问题。
《环境保护法》、《土地法》和《矿产资源法》等国家法规,都要求矿山开采保护地质环境,实现治理恢复“占补平衡”的最终目标,这也是可持续发展战略的组成部分。
我们将吸收有关兄弟单位回填复垦试验的成功经验,结合淮南矿区的具体地质环境,按照国家的有关法规和技术政策,实施示范工程项目。主要项目有:谢李示范工程,塌陷区回填后作为城市绿化地、改善生态和小气候;张集示范工程,结合农村搬迁、小城镇建设、改变农业结构相结合,由单纯的种植,变为种植和水产养殖、农鱼产品加工相结合的农业结构。
关键词:矿山环境;地质灾害;防治研究
中图分类号: F407.1 文献标识码: A
引言:矿产资源的开发和利用直接关系着我国工业经济的发展,直接影响着我国国民的生活。因此,我国必须要高度重视矿产资源的开发和利用。矿山开采的强度及规模也越大,对矿山地质环境的影响越来越严重,对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造成严重危害和破坏。从而在开矿的过程中引发矿山地质灾害。不同的地质灾害,开采矿山企业必须进行全面的分析,采取有效的措施对各种地质灾害进行预防,降低地质灾害发生的频率,减少生产过程中对地质环境的破坏,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在出现地质灾害以后,矿山企业必须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进行有效处理,降低地质灾害带来的损失。
一、环境地质与地质环境。
1.1矿山地质环境它主要研究在矿山开采过程中,自然地质作用、人为地质作用与地质环境之间的相互影响与作用。其邻近地区的岩石、表层、大气圈、水圈、生物圈组分等组成的环境系统。矿产资源开发为主导,岩石圈为依托,断改变着地球表面岩石圈自然环境平衡的地质环境。,及由此产生的环境污染与破坏问题。环境地质是介于环境学与地质学之间的学科,其研究对象就是地质环境,主要指是人类活动对地质环境的影响。
1.2 矿山环境主要研究对象是地质环境,矿业周边的地质环境。。良好的地质环境有利于矿业的正常生产,脆弱的或恶化的地质环境必将影响和制约矿山正常生产。矿山环境地质研究的两方面:(1)研究环境质量和容量,预测对矿山开采的负面影响,选择矿山建设布局、避开易引发地质灾害选区。(2)研究矿产资源开发前后对地质环境的影响,开展矿山地质环境质量或环境地质问题评价,预测开采危害程度,控制、预防矿山环境地质问题发生与发展,。
1.3 矿山地质灾害是由于人为的采矿引发的灾害,对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造成严重危害破坏。矿山开采对地表造成严重的破坏,加速水土流失、地面塌陷、滑坡诱发、地震、岩爆、冒顶片帮突水、瓦斯爆炸泥石流等灾害。矿山抽排水造成地下水位下降、地下水资源枯竭,地下开采诱发、引起地表环境污染。露天开采占用土地且非常普遍容易产生滑坡、塌方等地质灾害现象,因此,研究矿山地质灾害的发生及发展规律,提出防治灾害的措施,对保护矿山地质环境显得尤为必要。
二、评估
矿山地质环境现状评估指,对矿业活动影响和破坏及对现状进行分析判断其性质、变化及危害情况,
2.1生态的破坏。矿山环境地质在矿产资源开发中,引发的环境地质问题,这与开矿时间以及开矿强度等有密切的关系。环境地质分为三类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和地质灾害。环境污染问题主要有矿山水资源污染、地下水污染、土壤污染,大气污染,废弃物污染,等污染物。生态破坏主要有地形地貌改变,种植物破坏,土壤流失,地下水位下降等,很多人文景观破坏土地沙化等因素造成生态破坏。
2.2地质灾害。地质灾害主要有崩塌,地面塌陷,沉降、裂缝,水土流失,泥石流等。主要原因是矿山过度的开采造成负荷超重,造成地质环境的应力失去平衡,从而引发各种地质灾害。地质灾害带来的危害强度远比生态破坏恶劣,因此,我国矿山企业必须要高度重视对地质灾害的预测和防治,保证矿山企业生产的安全性。其中崩塌带来的影响极大,常会致使地表建筑物,公路,铁路等设施被破坏或被掩埋,严重情况下还会造成人员伤亡。
2.3滑坡是矿山地区较高斜坡上的土壤,碎石等物质承受不住雨水的冲刷岩块等物质快速从山坡上流至山坡下,并在低洼处堆积起来的现象。泥石流和滑坡所带来的影响极大,如果发现不及时,必定会给矿山企业以及矿山生产人员带来严重的损失,严重的灾难。比如房屋坍塌、掩埋工人住房,冲毁公路等。滑坡,泥石流发生的时间段不同,其影响程度也不同。
2.4综合地质环境问题的影响程度和危险性等级。地面突然陷落,出现陷坑或是大型洞口。原因可能是地下水位下降导致地表岩石以及地表土体向下陷落,也可能是因为在开采矿产资源的过程中未做好支撑措施,导致地面坍塌。严重的地面陷落,不仅会破坏地表的各种基础设施,同时还会威胁到周边地质环境的稳定性。
三、展望与防治研究
3.1研究保护矿山地质环境就必须研究掌握其发展变化规律,才能够做出科学的预测,才能够为矿山的正常生产,减少矿山环境地质问题及经济损失。建立研究机构,重点是环境地质图系的内容,图层结构、图式图例及嵌表形式等,以及计算机自动成图等矿山环境地质编图理论与方法研究。构建了矿山环境治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但由于因矿产资源类型的不同,地质环境不同,矿山环境问题在保护程度,地方经济发展水平以及治理方面有一定的差别,在指标的设计上,为了尽可能做到全面兼顾,还要应对实际应用。在矿山环境治理绩效的研究的理论、指标、方法上还有待深入,这未来进一步的深入研究以及各方人十的大力支持,汇集合力,才能把论文中未涉及的相关研究和分析进一步完善。
3.2地质环境信息系统的建设。建立查询方面、可视化等功能完善矿山地质环境信息系统平台是实现信息资源共享,矿业活功是人类的经济活动,矿山环境质量好坏受国家法律、产业政策影响较大,因而在加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理论技术研究同时,加强法律、法规政策研究,依法行政保证矿山地质环境步人法制化轨道。
3.3加大对环境保护的宣传。矿产资源可持续发展的目标是实现国家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保障我国矿产长期稳定供给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求。应尽可能做到合理、科学地开采、加工和利用矿产资源,在对矿山环境治理方面也要高度重视,以提高矿产行业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保护生态环境,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需耍共同参与。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对于环保工作起着先导、基础、推进和监督作用,多建设一些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等环境公共设施项目,宣传党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重要使命。开展环境保护宣传,让更多的群众投入生态保护与建设中来,成为环保知识的宣传者、实践者、环境质量的监督者、绿色文化的传播者、生态文明的建设者,使生态环境保护得以优化,环境保护工作重视程度越高、治理的越早、污染就会越小、效果就会越明显我们应抓住国家扩大内需的有利时机。
3.2建立矿山环境地质灾害动态监侧和通过建立覆盖矿山地质环境调查、评价、监测、保护管理信息系统。加大国家在矿业行业结构调整中干预的力度,促进新型矿业经济的崛起和发展,使其可以在矿区环境监测和安全生产方面有较充足的资金投人。鼓励多元资本投资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和矿地整治,建立治理资金投人和利益补偿机制,推动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和矿地整治工作的开展。矿产资源开发既不能让代内人承受采矿者破坏地质环境带来的环境问题,也不能让后代人承受当代人环境破坏的恶果,矿产资源开发与地质环境保护是矿业可持续发展的另一关键问题。因此,在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基础上,通过定量评价,编制矿山地质环境防治区划,对于实施矿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结束语: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步和发展,矿产资源的开发和利用矿产资源的有效开发和充分利用直接关系着我国工业经济的发展,矿山开采力度,对矿山地质环境的影响越来越严重,引发一系列矿山地质灾害,针对不同的地质灾害,采取有效的措施对各种地质灾害进行预防,降低地质灾害发生的频率,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保护生态环境平衡。从而达到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和保护地质环境尤为重要及研究矿山地质灾害的发生及发展规律,提出防治灾害的措施。
要】随着经济的发展,对矿产资源的开采规模急剧增大,矿产开采企业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忽视使矿山地质环境受到了极大的破坏,使地方的居民的生产生活受到了极大影响,不利于长期发展。而联合工艺复垦的运用则能有效的解决这一问题,成为当前人们关注的热点。本文将探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中联合工艺复垦的运用。
【关键词】矿山地质;保护;恢复;联合工艺复垦
一、引言
自古以来,我国就是矿产大国,拥有丰富的矿产资源。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对矿产资源的需求不断增加,这为矿产开采企业带来了发展的机会,但目前我国的矿产开采企业不注重矿山附近环境的保护,一味增大矿产资源的开采规模,加快开采速度,使得矿山地质环境严重恶化,导致了泥石流、山体滑坡、水土流失等各种地质灾害的发生,给当地居民带来了极大的不利影响和损失,不利于长期可持续发展。
尽管我国自20世纪80年代初期开始进行了矿山土地复垦方面的工作,可是在经济、技术、政策上明显落后于欧、美等发达国家,因此矿山废弃地的生态恢复作为保护耕地资源的重要手段之一,应在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中占有一席之地。而联合工艺复垦的运用能够有效地对矿山地质环境进行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利于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提高各方面的效益,对我国矿产资源开采的发展具有重大的意义。
联合工艺复垦模式是把复垦与采矿融为一体,从而改变以往被动治理的有效措施。按复垦工艺的要求,统一安排剥离、采矿、排土和复垦作业,有计划按顺序同步进行。实现边开采边复垦,土地复垦周期由10多年或更长时间缩短为3~5年,复垦费用可降低 50%~70%。现代化的矿区土地复垦,是完整的采矿工艺流程的一个组成部分。要求根据矿区环境,在矿区的整个开发时期,明确矿区复垦的范围和土地利用方向,选择最佳的利用方案;保证在时空上全面、经济合理地实施各种复垦活动。土地复垦作为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开采工艺、排土工艺、造地工艺、整治技术、垦殖技术、管理技术、整体优化等环节。
当前我国生态环境保护所面临的紧迫任务,是我国矿区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所关注的问题之一。因此在矿区废弃地复垦研究中,应以生态复垦为核心,实现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相统一。
二、联合工艺复垦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恢复治理
复垦是指通过有效的治理措施的运用,将由于人为生产建设活动和自然环境破遭到破坏的土地恢复利用,改善生态环境,缓解土地资源的紧缺和人地矛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和生态生产可持续发展,即对被破坏的土地资源的恢复治理和再生利用。联合工艺复垦则是通过对农业、水利、环境、生物、经济、系统工程等各个学科方面的工艺联合进行系统性、全方位的复垦,改变传统复垦工艺只能对破坏土质进行恢复治理的被动,而成为能够对土地环境进行实时防护和治理的双向有效保护,降低土地环境被破坏的不利影响和治理费用,促进对生态资源的利用开发,有效地提高经济效益,同时也提高了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
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中,矿产开采企业可从矿产开采计划方案研究、图纸设计到整个矿产开采过程中将联合工艺复垦与开采工艺设计和实行进行紧密的结合,使联合工艺复垦成为矿产开采活动的一部分,不仅能够对矿产开采后的受破坏地质环境进行恢复治理,还能够在矿产开采过程中进行边开采边防护,减少对环境的破坏和影响。联合工艺复垦是一项复杂的、系统的、全面的工程工艺,涉及范围广泛,效果显著。矿产开采企业应根据矿产开采的具体环境,遵循工艺流程和技术标准进行针对性探讨,从矿产开发设计之初就明确环境保护与联合工艺复垦的范围及土地利用的方向,选择合理高效的利用方案,不断提高联合工艺复垦的全面性和针对性,保证联合工艺复垦在矿产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中的有效运用,提高整体经济效益。
三、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中联合工艺复垦的具体运用
在具体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过程中,联合工艺复垦作为矿产活动的一部分,涉及范围极广,下面主要从整体规划、开采工艺、排土工艺、恢复工艺等几个环节来着重强调联合工艺复垦的运用。
在整体规划中,应运用联合工艺复垦根据矿产区的实际地质情况安排开采、排土、贮存等区域。由于矿产开采的一系列活动都可能会对当地的土地、植被等生态环境造成破坏,因此,在矿产开采活动进行之前,矿产开采企业就应对开采区的地质生态环境进行具体的调查研究,运用联合工艺复垦对开采、排土、贮存、恢复、垦殖进行合理有效的规划和控制,优化整体的决策,保护矿山地质环境,加快其恢复的速度。开展工程复垦施工设计,根据采空区实际情况,按照复垦地利用方向的总体要求,平衡土石方挖填工程量,布置平台地或缓坡地及必要的防洪、拓涝工程,确定各地段的最终标高与坡度,有效指导工程复垦施工。例如:根据矿山实地环境的情况,运用联合工艺复垦对矿山采矿场的采坑形状、面积、深度等方面进行有效的规划和严格的控制。
在开采工艺中,联合工艺复垦的运用主要是安排矿产采场的开采顺序。在矿产生产和矿区内联合工艺复垦中,可将采矿场分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采区,每个采区沿着矿体的走向再划分为若干个采场进行独立分块的开采工作,合理有效地安排各个采场的开采顺序,将每个采场的开采工艺分开轮流进行,提高整个采区的开采速度,节约成本,增加效益。例如:当第一个采场开采时,第二个采场可进行剥离,将剥离和开采轮流交替进行,互不干扰,提高效率。
在排土工艺中,应防止对采区表面肥沃的土地的破坏,保证开采后的可再种植。因此,可运用联合工艺复垦根据各采区开采情况,合理安排排土区域,对排土进行仔细分类,有效安排排土的顺序。根据采场生产周期的特点,在采矿前出台开拓、采准方案,将剥离土的剥离、堆放以及倒运和采场回采顺序、采矿工艺的选取等作业内容结合起来,避免剥离土的多次倒运,减少剥离土的浪费,达到充分利用剥离土和使采矿周期最短的目的。例如:建立临时的表土堆放区贮存开采剥离后的排土。将排土根据土壤、含肥岩石与其他硬质岩石集中或分开堆放,对中性和含毒的岩石排弃在排土场底部或中间,然后在上面覆盖土壤、含肥岩石和其他优质岩石,即在下部堆放废石、上部堆放可耕种的优质土块,防止二者混合,使土质恶化,尽可能地保证将排土回填时能够保持原有的矿产地质土壤结构,以利于矿产开采后的种植。
在恢复工艺中,应运用联合工艺复垦将排土回填,平整恢复矿山原有地质地貌,并根据当地生态环境,因地制宜,选取合适的植物进行垦殖。具体而言,首先应运用联合工艺复垦将堆放贮存好的排土进行碾压等工艺,使之符合种植土质要求,然后将可耕植的排土根据一定的要求进行回填,回填的土层厚度及土质要求都应该制定一定的标准,以保证农作物的种植和生长。然后应根据农作物种植的要求和当地生态环境的条件对回填后的矿山地质进行一定程度的修整,即因地制宜,宜农则农,宜林则林。例如:将回填后的矿山修整改造成梯田,完善水利工程设施,可促进农作物的种植和生长。
四、总结
矿产资源是人们生活生产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对国民经济具有重大的影响。而对矿山地质的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巨大工程,联合工艺复垦在其中运用广泛,发挥着巨大的作用和影响,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能够有效地进行,促进我国矿产资源开采的绿色、可持续发展,减少泥石流、山体滑坡、坍塌等自然灾害的人为影响,防止和减少矿产开采对周边环境的造成污染等不利影响和对土质的破坏,为各方带来经济效益的同时改善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联合复垦工艺是在长期的复垦实践中逐步发展起来的,它适用于露天开采的矿山。它运用开采、排土、造地、整治、垦殖、管理相联合的复垦技术,将与矿区复垦有关的矿山生产活动作为一个系统,合理规划,统一设计,有效组织,同期实施,用尽可能少的复垦获得最佳的复垦效果,以期取得良好的复垦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
相对一般复垦技术相比联合工艺复垦技术成本低、综合复垦工程质量为前沿水平。同时通过采矿-联合工艺复垦的应用与研究,采取高效、有力的手段,用尽可能少的投入,快速、有效的恢复土地生产力,保持耕地的动态平衡,对矿山的生存和发展有着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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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选矿厂 尾矿库 环境保护
中图分类号:D922文献标识码: A
一、前言
环境保护是中国现代化建设的一项基本国策,尾矿库的安全运转直接关系到下游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库区周边地区的生态环境,尾矿库矿厂的选址对环境有着重要的影响。
二、尾矿库特点
1、尾矿库是矿山选矿厂生产不可缺少的设施
尾矿库是矿山企业最大的环境保护工程项目。可以防止尾矿向江、河、湖、海沙漠及草原等处任意排放。一个矿山的选矿厂只要有尾矿产生,就必须建有尾矿库。所以说尾矿库是矿山选矿厂生产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
2、尾矿库基建投资及运行费用巨大
尾矿库的基建投资一般约占矿山建设总投资的10%以上,占选矿厂投资的20%左右,有的几乎接近甚至超过选矿厂投资。尾矿设施的运行成本也较高,有些矿山尾矿设施运行成本占选矿厂生产成本的30%以上。为了减少运行费,有些矿山的选矿厂厂址取决于尾矿库的位置。
3、尾矿库是矿山企业生产最大的危险源
尾矿库是一个具有高势能的人造泥石流的危险源。在长达十多年甚至数十年的期间里,各种自然的(雨水、地震、鼠洞等)和人为的(管理不善、工农关系不协调等)不利因素时时刻刻或周期性地威胁着它的安全。事实一再表明,尾矿库一旦失事,将给工农业生产及下游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巨大的灾害和损失。
三、尾矿库的原则
1、保护环境
选矿厂产生的尾矿不仅数量大,颗粒细,且尾矿水中往往含有多种药剂,如不加处理,则必造成选厂周围环境严重污染。将尾矿妥善贮存在尾矿库内,尾矿水在库内澄清后回收循环利用,可有效地保护环境。
2、充分利用水资源选
矿厂生产是用水大户,通常每处理一吨原矿需用水4~6吨;有些重力选矿甚至高达10~20吨。这些水随尾矿排入尾矿库内,经过澄清和自然净化后,大部分的水可供选矿生产重复利用,起到平衡枯水季节水源不足的供水补给作用。一般回水利用率达70%~90%。
3、保护矿产资源
有些尾矿还含有大量有用矿物成份,甚至是稀有和贵重金属成份,由于种种原因,一时无法全部选净,将其暂贮存于尾矿库中,可待将来再进行回收利用。
四、选矿厂尾矿库环境保护的措施
1、尾矿库对大气环境和水环境的影响尾矿库对环境的影响
分析本文主要针对两个方面:一是沉积坡段(即干坡段)上的尾矿砂对大气环境的影响。选矿厂的尾矿浆通过管道系统排入尾矿库内,矿浆所携带的尾矿砂在库内沉淀,澄清水由溢水塔向外排泄,库内形成干坡段和水域。尾矿坝及干坡段上的尾矿粒度小,含水量相对较低,经风力作用易于产生扬尘,尤其是天气干旱、少雨、大风季节,尾矿粉更易扬,进而污染环境空气。二是尾矿库渗透水、外排水及输浆系统的跑冒矿浆对地表水水体和地下水的影响。选矿厂排出的尾矿水中常含有大量的药剂及有害物质。其来源为选矿过程中加入的浮选药剂以及矿石中的金属元素,常见的有氰化物、黄药、黑药、松油、铜离子、铅离子、锌离子,个别情况下还可能有砷、酚汞等。尾矿水中这些有害物质达不到排放标准时,对人体、牲畜、鱼类及农田均有害。因此选矿厂尾矿不能任意排放,否则就会造成江河水系、附近土壤甚至地下水资源的污染。
2、技术及规范上的滞后
尾矿库设计规范目前仍然沿用ZBJ1-90《选矿厂尾矿设施设计规范》,勘察规范仍然沿用YBT11-86《上游法尾矿堆积坝工程地质勘察规程》,相比较而言,尾矿库的勘察设计规范更新较慢。尾矿库设计中尚需解决的专业问题教多,例如进水塔进水流态的研究,进水塔抗震的研究,排洪斜槽进水口进流方式的研究,不同矿物母岩的尾矿固结研究等均不多见。很多尾矿库的设计缺乏技术上的创新。有的尾矿库设计采用的堆坝方式按部就班,并未考虑尾矿颗粒太细,实际生产中尾矿堆积坝并不能形成。
3、缺乏专业知识
有的设计人员只知照猫画虎,不进行计算;有的乱用公式,不注意公式的使用条件,有的在计算洪水时方法单一,无法校核对错;有的不进行进流能力计算,或者计算公式用错,导致进水口留的较小,在暴雨洪水到来时无法及时排出洪水;有的渗流计算与稳定分析脱节,稳定分析不用渗流分析的浸润线,不考虑渗透压力及动水压力。
4、全面开展安全和环境隐患治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一)、有主尾矿库(有企业业主的尾矿库)治理
督促存在病库企业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经整改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提请当地政府予以关闭。
(二)无主尾矿库(无企业业主的尾矿库)治理
对危险性较大病库的治理,重点要抓好调洪库容不足、浸润线位Z局部较高、坝面局部出现纵向或横向裂缝、坝面未设Z排水沟、坝端无截水沟、堆积坝外坡未覆土或没有植被等问题。一是对库容尚未堆积满、有再使用价值的且经整改能达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优先考虑转交给现有企业使用;二是对处于重点水域及人口稠密的环境敏感地区的尾矿库,应重点考虑环境安全,坚持对尾矿库实施闭库处理;三是鼓励各企业和相关单位对尾矿进行再利用。
5、实施清洁生产,有效降低有毒有害尾矿的产生量
清洁生产是实现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双赢的最佳途径。地方各级政府必须依法大力开展清洁生产,以预防事故和降低含有毒有害物的尾矿对环境的影响。一是鼓励开发资源利用率高、污染产生量少的选矿工艺技术;二是鼓励相关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减少含有毒有害物的尾矿及污染物排放;三是研究制定选矿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组织开展创建清洁生产先进企业活动,提高选矿行业的整体实力。
6、大力开展综合利用,提高资源利用率
以铁尾矿、黄金尾矿、赤泥为重点,积极研究开发尾矿再选、生产建材、制造肥料、充填等综合利用新技术,加快推广尾矿干排技术,建成一批示范工程,实现绿色采矿、无尾矿山。
7、分清责任,限期完成隐患治理
(一)、有主尾矿库隐患治理
尾矿库企业应对尾矿库隐患治理负完全责任,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加大资金投入,及时治理隐患。地方政府应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及时督促尾矿库企业加大资金投入治理安全和环境隐患,及早完成隐患治理任务。同时,加强技术指导与服务,积极推广尾矿库安全适用技术,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二)、无主尾矿库隐患治理
原责任主体属于地方企业的,地方政府应切实负起治理责任,积极筹措资金,及时治理隐患。原责任主体属于中央或省下放地方企业的,由中央或省预算内投资承担一定比例的治理资金,地方政府落实配套治理资金,及时消除隐患。
(三)、加强尾矿库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地方政府应健全安全监管机构,充实基层安全监管人员,配备必要的执法装备、设备,改善安全执法条件,加强尾矿库安全监管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安全监管执法水平。
8、加强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公众安全环保意识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广泛开展有关尾矿库生产安全、环境安全隐患危害的教育,增强公众对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的保护意识;加大新闻媒体宣传和舆论监督力度,建立舆论监督和公众监督机制,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监督尾矿库隐患治理工作;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知识,提高企业业主、从业者的法制意识,普及安全、环保基本知识,增强防范事故和应急处Z能力。尤其要争取公众对尾矿库隐患治理行动的理解和支持,保证治理行动的顺利开展。
五、结束语
尾矿库是矿山企业选矿厂设备的重要组成部分,尾矿库是矿山项目环境评估的要点与关键,因此有对选址的合理性一定要加以重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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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秦华礼,马池香.水对尾矿坝稳定性的作用机理研究[J].金属矿山,2008
关键词:矿山 地质环境 治理
1 矿区地质环境现状
1.1 矿区地质环境概述 淮南矿区是我国重要的煤炭基地,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现有矿井9座,截止2004年9月累计产煤5.262亿吨,为国民经济的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淮南矿区位于淮河两岸,地跨淮南市的五区一县和阜阳市的颖上县。矿区处于淮河冲积平原之上,地形平坦,地面标高一般在20~26m之间。区域内水系均属淮河流域。天然河道流向一般沿区域地势由西向东,由北向南注入淮河。矿区内除淮河以外,主要河流有西淝河及其支流济河和港河、架河、泥河、黑河已经人工开挖的有高新河、永幸河、光辉河等。
矿区内淮河防洪与农田水利设施多,农田水系纵横交错,基本形成适宜农业耕作的水利网络。绝大多数耕地夏季种稻,冬季种小麦。
淮南煤田煤层赋存于淮河及其冲积平原之下,第四系松散层厚20~483.5m,由东南向西北逐渐增厚。属水体下开采的矿区。
矿区大气降水及地表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年际分布不均,浅层地下水水质良好,水源充沛,补给条件较好,目前矿区利用地下水不致引起地面沉降。
矿区开发引起地表塌陷下沉,扰乱水系,损坏耕地、村庄、河道、提防及其它建筑物受到破坏。矿区开发对地质环境的影响主要为:地面塌陷、固体堆积占地与污染,农业生态环境变化等方面。
1.2 地表塌陷 淮南矿业集团所属9座矿井、工业和生活居住等地面设施占地2624.2公顷(39363亩)。
9座矿井矿区总面积为301.12km2,截止2004年9月底开采塌陷面积达62.10km2,占矿区总面积20.59%。其中又有约17.7%为积水区,即积水累计总面积达10.97km2。积水范围随降雨量大小而变化。
随着煤矿开采的延深和规模扩大,塌陷范围逐渐扩大,据1997年以来的统计,1997年1月至2004年9月塌陷区增加了24.8 km2,年增长率为5.15%。 开采塌陷区尚有15个村庄正在或有待搬迁。
开采塌陷区内,地形、地貌改变破坏了水系,影响河堤长度为15.1km,灌溉渠道5.9km,影响铁路线长度7.41km。 1.3 固体堆积物
1.3.1 煤矿开采,每年要排放大量的煤矸石,选煤厂也有相当的矸石排放,电厂排放粉煤灰。造成固体堆积物占地和环境污染。
据初步统计,目前现存矸石山(场)23处,占地63.9公顷(906亩),固体堆积物总量为1898万m3。
1.3.2 淮河以南的矿区,煤层倾角较大,多煤层联合开采,全部煤层开采后下沉量大,一般在10m以上,最大下沉量达18m。塌陷盆地积水深浅不一,农民进行粗放式养鱼。可耕地的质量下降,造成农业减产减收。
淮河以北广大矿区,煤层倾角平缓,基本属单一煤层方式开采,回采后形成碟形塌陷区盆地,最大下沉量达4.5m,地下水埋深较浅。因此,盆地中间积水,积水范围大小受降雨量控制,变化比较大,盆地的边缘下沉量小呈缓坡地仍可耕种,但不宜种水稻,造成农业减产,盆地的边缘带与积水区之间,地面坡度大,水土易流失,基本上为弃耕绝收地带。1.4 地质环境改变对工农业生产和生态环境的影响 1.4.1 对大气的影响 煤矿生产过程中释放出大量的瓦斯,瓦斯气是一种有强烈温室效应的气体,瓦斯气向大气牌坊会导致全球气候变暖,给空气造成污染。
1.4.2 对农业生态环境的影响 煤矿开采引起的地表塌陷和矸石堆积导致耕地减少,土地质量下降,农业减产,造成农村搬迁。
1.4.3 对城市环境的影响 煤矿开采造成地表塌陷,矸石成山,导致市容脏乱差,影响市民生活,制约城市发展。
1.4.4 对煤矿企业的影响 为了减少村庄和城镇搬迁,降低生产成本,煤矿企业不得不改变开拓布置方式,甚至放弃准备煤量,影响了煤炭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制约了企业自身发展。 2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原则
2.1以人为本、防灾减灾 所有的地质灾害,直接或间接的对矿山职工和矿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威胁,因此矿山环境治理首先要保证矿区免遭矿山开发诱发的各种地质灾害的危害,达到防灾减灾的目的。
2.2因害设防、综合治理 针对矿山地质环境破坏的特点、方式、分布及危害程度,抓住重点和关键环节,因地制宜、因害设防,采取拦、排、护、整、填、植等方面的综合治理措施对矿山环境进行治理。
2.3注重效益、分期实施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应遵循生态社会效益优先的同时,争取最大的经济效益。区别不同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采取不同的治理措施。同时根据资金情况、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的危害大小、轻重缓急,分期、分阶段进行治理。
2.4 工程措施与生物措施相结合 矿山环境治理只有将工程措施与生物措施紧密结合,才能达到矿山环境治理的最终目标。各种工程措施只要配置合理,就能根治地质灾害。但其缺点是投资过大,而生物措施恰好弥补工程措施的缺点,其投资较小,能改善小气候的特点,使其广泛应用于矿山环境治理中。
3 矿区地质环境治理的基本设想
淮南矿区地处华东,是富饶的淮河平原,是我国重要产粮基地,土地十分珍贵。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对地质环境的保护、生态平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法规制约。因此,煤矿开采地质环境的恢复引起了各级部门和煤炭企业的重视。塌陷区回填复垦是煤炭企业、地方政府和矿区农民长期以来的共同愿望,不塌陷影响经济发展、环境保护的不良因素转变为积极因素。淮南矿业集团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恢复示范工程项目。
实施示范工程的指导思想:治理与开发相结合,变害为利,企业、地方政府和农村基层组织紧密合作,中和开发现代化生态企业,建设小康型农村。
“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是基本国策。煤矿开采对地质环境的影响和土地的破坏十分严重,是一个长期以来未能解决的问题,是一个共同关注的问题。
《环境保护法》、《土地法》和《矿产资源法》等国家法规,都要求矿山开采保护地质环境,实现治理恢复“占补平衡”的最终目标,这也是可持续发展战略的组成部分。我们将吸收有关兄弟单位回填复垦试验的成功经验,结合淮南矿区的具体地质环境,按照国家的有关法规和技术政策,实施示范工程项目。主要项目有:谢李示范工程,塌陷区回填后作为城市绿化地、改善生态和小气候;张集示范工程,结合农村搬迁、小城镇建设、改变农业结构相结合,由单纯的种植,变为种植和水产养殖、农鱼产品加工相结合的农业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