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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实践 实践哲学 唯理智主义 共时性和历时性 社会个体生成论
〔中图分类号〕B0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000-7326(2008)06-0025-07
无论从今天哲学研究必须进行与时俱进的理论创新角度来看,还是就20世纪初以来西方哲学界已经出现的“社会哲学转向”而言,对实践进行恰当的哲学研究都具有极其重要的关键性意义。这是因为,一方面,实践观点既是马克思哲学的根本观点,代表了其与所有其他哲学观点不同的崭新本质特征,是其与时俱进的旺盛生命力的根源之所在;同时也因为无论马克思本人还是其他经典作家,都没有建立严格学术意义上的、以实践为研究对象的系统完善的哲学理论体系,因而即使在今天看来,“究竟应当如何对实践进行恰当的哲学研究”仍然是一个悬而未决的根本性方法论问题。另一方面,西方哲学界自20世纪初以来出现的“走向生活世界、实施社会转向”的基本态势,实际上既从研究对象角度表明了研究活生生的现实社会实践活动必然是“走向生活世界”的进一步具体化和根本出路,也因此对其所有研究者提出了进行方法论反思和创新的关键性任务,即如果实践本身不同于西方哲学研究迄今为止的研究对象,那么研究者显然就必须进行必要的反思,探索真正适合于研究实践的崭新的方法论模式。
这样一来,“究竟应当如何对实践进行恰当的哲学研究”这样一个实践哲学的方法论问题,显然就不是一个可有可无的枝节问题或者伪问题,而是一个既事关实践哲学研究成败,也事关当今哲学研究究竟是否能够健康发展的关键性问题。实际上,研究和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研究者本身究竟是如何看待作为其研究对象而实际存在的“实践”的。是在继续沿用西方传统的唯理智主义哲学研究传统的基础上,把它看作是与相对静止、不涉及任何社会维度和个体维度的自然物质对象一般无二的;还是实事求是地承认它与自然物质对象有本质的不同,是既包含有机结合的社会维度和个体维度,又同时对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不断进行改造的动态性过程。如果承认后者,那么,我们显然就绝不能继续沿用这种唯理智主义方法论和研究模式,而是必须通过实事求是的探讨和研究,找到扬弃了这种唯理智主义方法论和研究模式的崭新的、真正适合于研究社会实践过程的方法论和研究模式。
一、实践怎么可能是本体
探讨和论述以实践为研究对象的哲学研究方法论问题,首先必须确定作为被研究对象的实践的本质特征。如上所述,假如研究者能够完全把动态的社会实践活动与静态的自然物质对象等量齐观,那么,进行这样的探讨就没有什么意义了。因为在这种情况下,研究者完全可以继续沿用――事实已经证明能够非常有效地研究中观范围的自然物质对象的――西方唯理智主义哲学的思维方式和研究模式,而不用对这种思维方式和研究模式进行任何批判改造。可惜事实并非如此,因为作为被研究对象的实践与自然物质对象的本质区别是一目了然的。而且更加重要的是下列关键性问题,即究竟是被研究对象的基本内容、存在状态和本质特征决定研究者的思维方式和研究模式,还是研究者的思维方式和研究模式决定被研究对象。如果承认前者,我们的探讨就显然是必要的;假如承认后者,则不仅会最终导致“削足适履”的不良结果,使迄今为止的实践哲学研究举步维艰,同时也显然违背了几乎所有研究者都自觉不自觉地坚持的客观立场。因此,探讨和研究实践哲学的方法论问题,是当今进行实践哲学研究的关键性问题,而这种探讨和研究的起点则必然是首先清晰地确定作为被研究对象的实践本身的本质特征。
概览一下10余年来国内外、特别是国内学者有关实践的界定性观点可见,许多研究者都不约而同地不再坚持“物质本体论”,开始通过把实践看作是本体而尝试建立各种各样的“实践本体论”。举凡所谓“实践本体论”、“物质―实践本体论”、“实践生成本体论”、“社会生产关系本体论”、“实践―价值本体论”等等,实际上都是从不同的角度出发,把实践看作是本体、把马克思实践哲学看作是某种“实践本体论”。① 客观地说,这些举措虽然体现了这些研究者面对新的现实问题,通过研究和吸收西方哲学史和现代西方哲学的某些研究成果而进行的种种新的努力探索和研究进展,不过,在对这些富有创新色彩的观点的钦佩、研究和反思之余,人们却不禁会提出“实践是本体吗”这样的问题。如果实践不是本体,那么它与西方哲学以往所说的“本体”又有哪些不同?我认为,从严格的学术意义上说,“实践”根本不可能是西方哲学传统意义上的“本体”。
第一,就基本内容而言:西方哲学传统意义上的、表示“存在”或者“有”、“是”之义的“本体”(on,sein,to be,being等等),所指的主要是作为整个世界的原始起点、终极基础、最抽象依据和最一般本源的“本原”、“始基”、“唯一者”等等,同时也兼及各种具体事物(即所谓“存在者”)的、抽象的共同属性,因而无论它们的具体表达方式是什么、相应的具体译名② 是什么,“本体”都主要是指作为“第一推动者”和“不动的推动者”而存在的“本原”、“始基”。所以,“本体”只能是极其抽象的、静态的,既不涉及社会也不涉及现实个体的最一般范畴。相形之下,“实践”则具有与此截然不同的含义。尽管西方哲学史上论述这个概念的一流哲学家不少,但从学术的现实针对性及其意义的角度来看,只有马克思的实践观最符合实际,亦即只有认为“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或自我改变的一致,只能被看作是并合理地理解为革命的实践”[1] (P55) 的观点,才是最恰当的观点。因此,“实践”不仅是现实的人进行的、有直接目的的、具体的和动态的现实活动抑或现实行动,而且它同时涉及并导致对环境的改造和对作为现实社会个体的人的主观世界的改造。因此,实践不仅改造具体的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同时也改造生存于这两者之中并构成特定的人类社会的现实社会个体。
第二,就存在状态而言,虽然研究者可以认为具有上述含义的“本体”也是“客观存在的”,但它实际上却只可能存在于某种特定的观念之中,而根本不可能存在于现实之中。也就是说,就像人们不可能在现实生活之中找到并指认“上帝”的实际存在那样,无论就自然环境来说还是就社会环境而言,人们都不可能在其中真正找到并指认“本体”实际上就是什么;而且更加重要的是,处于不同的历史文化传统和社会现实环境之中的研究者,所形成的“本体”观也截然不同。这显然意味着,“本体”实际上只存在于某种特定的观念之中,抑或说只能是在一定的理论层次上对某种特定的观念或者信念的表达。相形之下,“实践”则显然是具体存在于人们对现实生活之中并且不断发展变化的。这就意味着它不仅涉及对特定自然界、对具体社会环境进行的不断改造过程,同时还涉及对包括哲学研究者在内的所有现实社会个体的不断改造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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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就特定功能而言,通过简要概览西方哲学史上的各种本体论观点可见,以往哲学家们之所以设定“本体”,基本上是力图使之发挥两个方面的作用,一是作为这些哲学家所认定的终极性原因、本原而发挥整个世界的始因、起源、基础和前提的作用,二是为这些哲学家通过逻辑推理构建其理论体系提供特定的基本前提、出发点和依据。① 相形之下,“实践”的功能则丰富得多。它不仅发挥对各种认识结论的检验和评判作用,而且更重要的是,它还涉及到改造客观世界同时也改造主观世界,特别是涉及到使作为社会个体而实际存在的现实的人真正成为人,使其精神境界不断生成和提高的过程。[2] 一言以蔽之,只有借助于活生生的具体社会实践过程,通过同时改造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的实践过程,各种观念的力量才能真正实际发挥出来,人才能从抽象的、生物意义上的人具体生成为现实的社会意义上的人,并且通过各种各样的社会互动过程(social interactions)使其人生境界不断得到提高。因此,如果说作为“观念的王国”之最坚固的基石和最根本的内容,“本体”存在于既抽象又富丽堂皇的“天国”之中,是某种固定不变的“原点”;那么,“实践”则是存在于尘世之中、弥漫着人间烟火并充满了利益博弈的动态性现实改造过程之中。
最后,就其理论表现形式而言,概略说来,研究“本体”的理论即作为传统的“第一哲学”和“形而上学”之核心的“本体论”,是以所谓“始基”、“第一因”为基本前提,通过运用抽象的、似乎具有普遍必然性的演绎逻辑推理过程逐步构建起来的;而且,尽管这种研究在2000多年的发展过程中出现过多次对象的变化和方法的翻新,但它总的说来已经达到了成熟稳定状态,使其研究对象、研究模式、研究方法乃至研究结论,共同构成了“本体论研究”这样一个富有西方哲学特色、作为形而上学的一个最重要部分而存在的学统。相形之下,尽管当今国内外都有不少研究者认为,以“实践”为研究对象的“实践哲学”已经取代“本体论”和“形而上学”而成为当代“第一哲学”,但是,由于在西方哲学传统中,它长期以来一直作为哲学的一个边缘性部门或者分支而存在,特别是因为几乎所有研究者都对究竟什么是“实践”众说纷纭,对究竟应当运用何种研究模式和研究方法对它加以研究莫衷一是,所以,即使到今天,“实践哲学”实际上仍然是一个研究对象不明、研究模式和研究方法五花八门、研究结论不清的“年轻”学科。
这样一来,我们自然就会提出这样的问题,即“许多研究者究竟为什么认为实践是本体?这种做法对实践哲学研究究竟有什么利弊?”回答这个问题要比回答上述第一个问题简单得多。
第一,没有从根本上弄清楚“本体”的确切含义,因而把本来具有上述截然不同的“实践”等同于“本体”并加以研究了。从一定程度上说,这表明,这些实践哲学的研究者既因为特定的知识积累差异,没有真正搞清楚“本体”在西方哲学传统之中的具体含义和用法,也因为哲学研究和西方哲学研究之间存在的门户壁垒,没有真正准确全面地理解和把握马克思实践哲学所实现的、对西方传统哲学的彻底变革的真谛究竟是什么,更没有充分意识到这种彻底变革对于今天的实践哲学研究来说究竟意味着什么。
第二,未加彻底批判地反思就直接搬用现代西方学者的观点。不少现代西方学者对“本体”这个概念的运用同样没有严格遵循它的传统含义,而是表现出了一定的随意性,如所谓“社会存在本体论”[3] 就是一个比较突出的例证。这种做法实际上是把“本体”与实质上的某一种“被研究对象”等同起来了。在这种情况下,研究者不仅表面上混淆了这两者各自的本质特征,因而显得具体含义不明;实质上也为我们今天重新探讨实践哲学的方法论设置了难以逾越的障碍,因为即使就卢卡奇的相应观点而言,“社会存在”也和“实践”一样根本不可能是“本体”,因为后者根本不具有任何“社会”的维度和成分。
第三,最重要的是,国内许多实践哲学研究者采用这样的观点,是为了论述自己的实践哲学观,进而构建相应的理论体系。他们实际上试图通过不加任何批判反思地搬用上述西方学者构建其“本体论”的思维方式和研究模式,来展开自己的实践哲学研究,建立自己需要的理论体系。他们主要关注的是建立其哲学理论体系的方式,并没有真正清楚地意识到“本体”与“实践”的上述本质区别,更没有立足于这些区别、通过进一步展开更加深入细致地研究而构建真正符合实际的理论体系。而这样一来,其研究结论究竟是不是实事求是,在何种程度上具有现实针对性和相应的解释力,显然就大有问题了。
综上所述,只要承认被研究对象的基本内容、存在状态和本质特征决定研究者的思维方式和研究模式,只要承认作为被研究对象的“实践”根本不是西方传统意义上的“本体”,那么,我们显然就不应当继续不加任何批判反思地搬用西方哲学家们用于研究“本体”的唯理智主义思维方式和研究模式来进行实践哲学研究,而必须在彻底批判反思这种思维方式和研究模式的基础上,探讨和研究崭新的、真正适合于研究实践的思维方式和研究模式。
二、唯理智主义思维方式和研究模式为什么不适合于研究实践
实际上,虽然对实践进行研究的确必须同样坚持严格的学术探究精神;作为西方学术主流的唯理智主义哲学传统所一贯坚持的这种思维方式和研究模式,也确实一直被认为是严格的学术研究的典型代表,但是,人们并没有任何充分理由因此而得出它完全适合于研究实践的结论。因为这种唯理智主义思维方式和研究模式完全是以数学自然科学的思维方式和研究模式为典范的,而后者在其研究者那里则是为了追求并获得具有尽可能完全的客观性、静态性和形式普遍性的知识,其通过一系列日益系统化和越来越严格的研究程序所探讨和研究的,也基本上都是处于中观领域之中的、相对静止的、没有生命和情感的客观物质性对象,而不是不断变化发展的、有作为现实社会个体而存在的人参与其中的、既改造客观世界又改造主观世界的、活生生的现实社会活动。因此,总的说来,这种唯理智主义思维方式和研究模式并不适合于探讨和研究实践。具体说来,主要是由其下列基本特征决定的。
第一,这种研究的根本取向是,研究者立足于抽象的认识主体和认识对象的分裂对立,力图以富有机械色彩的直线性客观因果性为依据而获得绝对客观、绝对普遍有效的真理。这种取向就其本身而言虽然无可非议,但其中却隐含着对所有各种具有社会性和个体主观性的现实成分,特别是对各种主观活动、主观体验和感受的忽视、贬低,甚至彻底抹煞。这样一来,它是不可能恰当地看待和研究既改造包括社会世界在内的客观世界,又改造包括所有各种主观成分的主观世界所进行的社会实践过程的。
第二,这种研究的基本方式是,研究者只集中着眼于被研究对象的共时性维度,亦即主要只关注被研究对象的客观现状,力图通过“透过现象看本质”而得出具有绝对的客观性和普遍有效性的研究结论,因而基本上忽视了被研究对象的历时性维度,没有充分重视这种对象的生成脉络。尽管这样做有可能使研究者保持“充分的客观性”,但要想因此而使其研究结论具有“普遍有效性”却是根本不可能的。因为即使这种有效性实际存在,它并不仅仅涉及该对象的共时性的空间范围维度,同时还必然会涉及该对象的历时性的时间绵延维度,而对象由于后者而发生各种各样的变化则是不可避免的。实际上,作为既改造客观世界又改造主观世界的现实社会活动过程的实践,其不同于相对静态的中观自然物质对象的根本特征之一,恰恰是通过各种各样的历时性维度体现出来的、不断变化生成的活动过程。因此,这种忽视被研究对象的历时性维度的哲学研究方式不可能适合于研究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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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这种研究的基本步骤是,研究者往往试图最大限度地舍弃包括被研究对象的实质内容在内的,所有各种有可能发生变化的成分和因素,通过不断采用越来越纯粹化、形式化和精确化的研究手段和研究程序,力图因此而保证其研究结论的绝对普遍有效性。这样一来,被研究对象的各种无法量化的成分,包括不断变化生成的社会成分和主观体验成分,便都被排斥在研究者的视野之外了。其结果是,尽管从纯粹形式推理的角度来看,研究者因此而得出的结论可能是严格的、严密的和必然有效的,但一旦具体运用于活生生的、不断流动变化的社会生活之中,这种结论的严格性和有效性就会因为各种已经被“忽略不计”的现实因素而大打折扣。而在涉及到以社会成分和主观精神成分为本质特征的社会实践过程的时候,这样的严格性和有效性究竟还能存在几何,就更是难以说清楚了。
最后,就这种研究的具体结论而言,由于研究者采取的上述根本取向、基本方式和基本步骤所产生的支配性影响,其研究结论显然只可能涉及没有生命、情感和欲望的自然物质对象;而对于主体参与其中的社会生活,特别是对于既改造客观世界又改造主观世界的社会实践活动过程来说,则显然会出现两种结果:亦即要么由于研究者的无能为力而对这样的被研究对象、特别是对其表现为活生生的改造过程的本质特征存而不论,甚至置之不理;要么把这种被研究对象与不包含任何社会成分、相对静止的物质对象等量齐观,运用同样的研究模式加以探讨和研究,从而得出削足适履的结果。
在这里要说明的是,我们不是像某些走极端的研究者那样,要从根本上完全彻底地否定这种思维方式和研究模式在研究社会实践的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实际上,由于现实存在的社会实践过程本身并不纯粹是“一切皆流、无物常驻”,而是既具有历时性维度又具有共时性维度,既具有不断变化生成的特征又具有相对静止的特征;所以,这种能够相对有效地探讨和研究中观领域自然物质对象的唯理智主义思维方式和研究模式,并不是根本不能被用于探讨和研究社会实践过程的相对静止的维度,而是恰恰相反――包括诸如社会统计学在内的、运用这种思维方式和研究模式的各种“社会科学”已经有效发挥的种种作用,实际上从不同的角度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要想在今天的实践哲学研究中真正做到恰当地对待和运用这种唯理智主义思维方式和研究模式,研究者必须坚持马克思哲学所具有的既唯物又辩证的科学指导方针,从严格彻底的批判反思精神出发,通过对这种思维方式和研究模式进行系统、深入、全面的批判性考察,真正做到实事求是地、清晰地确定它的有效性限度,从而真正实现对它进行的严格学术定位(academic location)。实际上,只有通过实现了对它的这种严格学术定位,我们才有可能真正有具体针对性地、实事求是地全面探讨和研究它的学术地位、作用和意义,从而清晰准确地确定它在我们探讨和研究社会实践活动的过程中究竟能够发挥哪些有意义的作用,以及如何才能发挥有意义的作用。
只有在完成了这样的彻底批判反思和严格学术定位任务的基础上,我们才有可能通过彻底扬弃这种为西方哲学传统所特有的,从总体上来看并不适合于探讨和研究社会实践过程的唯理智主义的思维方式和研究模式,逐步走上探索并找到真正适合于探讨和研究社会实践过程的、崭新的思维方式和研究模式的正确道路。而要完成这个任务,我们显然必须非常清楚地认识究竟它的关键性缺陷是什么。在我看来,这种思维方式和研究模式的根本缺陷,一方面表现为就研究内容而言的既忽视现实存在的社会,又忽视现实存在的社会个体;另一方面,就研究模式而言,也表现为忽视以生成、变化和发展为本质特征的被研究对象的历时性维度。正因为如此,我自己经过长期摸索而在数年前提出并一直不断加以完善的 “社会个体生成论”(the social individual growing-up theory)的思维方式和研究模式,有可能为我们进行这样的探索提供一条富有启发性的基本思路。
三、社会个体生成论为什么可能成为富有启发意义的基本思路
所谓“社会个体生成论”,是我在以往长期进行西方哲学研究,特别是结合当代西方社会学理论进行社会哲学探索和研究的过程中,逐渐形成的一个基本思路和一系列相应的基本观点。[4] (P2-5) 概而言之,它力图通过既批判扬弃迄今为止一直存在于西方社会哲学和社会理论之中的,使社会和个体处于分裂对立状态的种种做法;同时也实事求是地继承并发展以马克思为杰出代表的,充分强调被研究对象的历时性发展过程维度的基本立场和研究模式,突出强调这种社会和个体的分裂对立状态完全是观念性的,主要是由作为西方哲学传统主流的唯理智主义思维方式和研究模式造成的,因而只有创立把被研究对象的共时性维度和历时性维度有机统一起来的、社会和个体相互生成的“生成视角”(growing-up perspective),才能真正恰当和有效地探讨和研究包括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思维在内的所有各种被研究对象,特别是才能真正恰当和有效地探讨和研究与中观自然物质对象截然不同的,既改造客观世界又改造主观世界的社会实践过程。第一,包括学术研究者在内的任何一个现实社会个体,都生存于某种以历史文化传统和具体社会现实为实际背景和现实环境的,通过各种各样的社会互动过程进行的实际生成过程之中;而这种现实存在和不断生成变化的社会实践过程,则既是这种生成过程的现实母体和基本前提,同时也是其最重要的核心组成部分,以各种方式不断发挥着直接或者间接地决定其他所有方面的作用。第二,这种以实践为基本内容和主体部分的生成过程包含着两个有机统一的方面。其一是现实社会个体通过各种既具有历史性又具有现实性,既有冲突又有协作的社会互动过程,不断承担、变换内容日益丰富和形式日益多样的社会角色。其二则是个体的主观世界由于这些社会互动过程而不断得到生成和提升,达到越来越高的精神境界。① 第三,包括学术研究活动在内的人类社会生活的所有各个方面,都是由社会角色、社会地位各不相同的现实社会个体,通过这种以实践为基础和核心内容的社会互动过程和生成过程而造成的结果,因而都是这样的社会个体在实践基础上不断进行各种各样的建构和解构过程所造成的结果。最后,包括自然现象、社会现象和文化现象在内的所有各种被研究对象,尤其是特定社会个体针对所有这些对象的研究方式、研究过程和具体研究结果,都必须从这种关于社会个体主观世界的生成过程的视角出发进行探讨和研究,才有可能真正加以系统全面的理解。
概略说来,“社会个体生成论”具有的以下三个方面的关键性优势或者根本特征,从根本上决定了它真正能够适合于看待、探讨和研究社会实践过程。
第一,社会个体生成论具有融被研究对象的静态与动态、既定现状与生成过程于一体的基本立场、研究模式和方法论视角。在这里,所谓“成”(up)涉及的是被研究对象之静态的、共时性的现状维度,而这种维度正是上述西方传统哲学的唯理智主义思维方式和研究模式所集中关注的对象。因此,社会个体生成论不仅坚持了所有研究者都必须坚持的唯物主义基本立场,实际上也通过批判扬弃而实事求是地肯定和吸收了西方唯理智主义立场的合理成分。另一方面,社会个体生成论的方法论视角所谓的“生”(growing)则通过充分强调研究者只有进一步集中关注被研究对象之动态的、历时性的生成维度,亦即只有充分关注和认识被研究对象之“所以然”,才能更加系统和全面地认识其“然”,才能将被研究对象实事求是地置于由过去、现在和未来构成的整体性生成发展脉络之中,加以系统全面的探讨和研究。因而破除了这种唯理智主义思维方式和研究模式仅仅以孤立、静止、片面的方式,对待和研究所有各种被研究对象,特别是对待和研究社会现象所出现的种种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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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正因为具有上述思维方式和研究模式,社会个体生成论根本不像上述唯理智主义的思维方式和研究模式那样对包括实践活动在内的几乎所有各种社会现象都无能为力,而是完全有能力把既改造客观世界、同时也改造主观世界的现实社会实践过程,当作一种不断发展变化,构成人类社会其他所有生成过程之根本前提和现实母体的,具有来龙去脉的现实生成过程而加以探讨和研究。简而言之,无论是主要改造客观世界,还是主要改造主观世界,特定的社会实践过程实质上都是既作为现实个体而实际存在,又作为具有特定社会身份和社会地位的“社会人”,出于特定的欲求、目的和动机而进行的具体改造某种对象,从而通过生成(“创造”)某种新事物而实现自己愿望的现实活动过程。而这种既包含由过去、现在和未来共同构成的历时性维度,更进一步拥有极其鲜明的“改造―创造”特征的现实社会实践活动,显然是上述唯理智主义思维方式和研究模式所无法加以研究的。
第三,综观西方哲学史上自觉不自觉地以上述唯理智主义思维方式和研究模式为依据的各种实践哲学观,它们基本上都没有真正涉及现实存在、不断发展变化的社会和个体的互动过程和相互关系,更不要说把这些内容当作社会实践本身的主要内容来加以系统详细的探讨和研究了。在它们那里,“个体”是既没有血肉和七情六欲,更没有任何社会地位和身份的、远离人间烟火的抽象符号,“社会”则是和自然物质对象没有什么本质区别的纯粹“事实”。而这样一来,尽管它们有可能抽象出各种各样似乎能够作为“金科玉律”(golden rules)而存在的“绝对命令”,但在现实生活之中,特别是在活生生的社会实践过程中,这些戒律充其量只能发挥类似“底线伦理”(base line ethic)的作用,实质上是完全与现实存在的实践活动及其结果脱节的,① 因而难以发挥具有明确的现实针对性的规范引导作用。
相形之下,社会个体生成论的思维方式和研究模式根本不是照搬这种唯理智主义思维方式和研究模式,把现实的社会个体参与其中的社会实践过程当作自然物质对象,以“一刀切”的方式来加以探讨和研究;而是在彻底批判扬弃这种思维方式和研究模式的基础上,把现实的“个体”与“社会”的相互关系当作以活生生的社会实践活动为基础和前提,既由“社会”通过各种社会互动过程不断培育和塑造个体,又由个体通过富有创造性的建构和解构过程不断构成并推动“社会”前进的有机动态过程来加以探讨和研究。因此,它在思维方式和研究模式方面的优势是显而易见的。
当然,这样一来,真正既具有学术研究的严肃性又具有充分的现实针对性的当代实践哲学研究,就不会具有这些秉持唯理智主义思维方式和研究模式的研究者所憧憬追求的、永远凝固不变的、绝对的普遍有效性了。从社会个体生成论的角度出发来看,真正具有现实针对性和理论解释力的实践哲学研究结论,根本不可能是以脱离客观现实为代价换取“绝对的普遍有效性”的“实践哲学”理论,而只能是与时俱进的、活生生的、对现实存在和不断发展的社会实践过程提供有效的指导意义的实践哲学理论。
最后需要加以说明的是,我们这里对“实践”与“本体”的严格区分,对唯理智主义思维方式和研究模式的分析批判,以及对有可能成为今后实践哲学研究之现实发展出路的社会个体生成论的思维方式和研究模式的论述,本身都具有非常强烈的探索色彩,而不是“一锤定音”式的结论。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 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2]霍桂桓. 论实践的主体超越性――社会个体生成论的实践哲学观概要[J]. 哲学研究,2005,(1).
[3]卢卡奇. 关于社会存在的本体论[M]. 重庆:重庆出版社,1993.
【正文】
哲学的经济学分析和经济学的哲学概括,是马克思理论研究中极其重要的内容,体现出丰富的方法论思想。认真清理和总结这些思想,无论对于我们建构当代中国经济哲学还是分析现实经济问题,都具有重要的理论借鉴意义。
一、客观性与主体性的统一
马克思的经济哲学既非单纯经济学也非纯粹哲学,而是在融合两者基础上形成的一种新质科学。这种“新质”,就在于它打破了当时的一些哲学家和经济学家考察经济问题的方法:或者从主观概念、理性原则出发剪裁、套用客观经济现实,否认后者是前者的基础;或者停留和止步于客观经济现象的表层,否认作为主体的人的认识、实践的能动创造性。前者是唯心主义的经济哲学方法,后者是机械唯物主义的经济哲学方法。
马克思对唯心主义经济哲学思想的批判,在他最初的经济哲学研究成果《哲学的贫困》中就有着充分的体现。他批评蒲鲁东从普遍理性出发建构经济学的哲学体系,把经济范畴视作“不依赖实际关系而自生”的思想,不过是一种先验的唯心主义的经济哲学。而他关于经济学要能够真正揭示现实经济生活的本质和规律,就必须跳出哲学的圈子研究经济现象的思想,则蕴含着从经济现实、物质生产出发的唯物主义经济哲学思想。同时,对庸俗经济学思想的反思,使马克思意识到,经济哲学要走出“在表面的联系内兜圈子”,对“最粗浅的现象作出似是而非的解释”的误区,就必须突破以往的理论,在面对现实的同时发挥主体能动性,冲破思想障碍,敢于进行理论创新。
集马克思经济哲学思想之大成的《资本论》,既与马克思立足于资本主义经济生活的现实,从现象分析中揭开资本主义社会结构、关系、运行机制乃至整个人类社会历史的“谜底”有关,又与马克思在充分吸取以往和当时的经济学、哲学思维成果基础上,善于走出哲学和经济学各自的理论藩篱,在综合两者的基础上进行理论创新不无联系。正因如此,马克思才最终实现了其哲学与经济学成果——唯物史观与剩余价值论的有机统一。
纵观马克思一生的经济哲学研究,他不是躲进书斋给自己设定纯抽象思辨的命题,在主观玄想中构造体系,而是立足经济现实,捕捉时代提出的重大问题;不囿于“现存”和既有的方法、结论,而是让“思想的闪电”在划破理论的迷雾中,揭示现实经济生活的真谛。
今天,虽然时代的巨变使经济哲学研究无论在形式上还是内容上都与马克思那个时代有了极大差异,但马克思当年从客观性与主体性相统一的角度研究经济哲学的思路和方法,仍能为我们从事当代经济哲学研究提供有益的启迪。在此,不妨借用马克思的一句名言:经济哲学要想成为“自己时代精神的精华”,就必须“不仅从内部即就其内容来说,而且从外部即就其表现来说,都要和自己时代的现实世界接触并相互作用”。同时,要充分发挥主体特有的能动性,破除陈旧的传统观念,解放思想,敢于创新,与时俱进。
二、科学性与人文性的统一
科学性与人文性,分别从物与人的角度,体现了人类对世界的两种基本态度和价值取向,前者强调客观性和事实评价,后者强调主体性和人文关怀。马克思经济哲学研究的对象,无疑是“现实的人”。马克思认为,“现实的人”既是“社会关系的总和”,又是能动的、有价值、理想追求的主体。因此,经济哲学要研究“物”,也要研究“人”,应是科学性与人文性的辩证统一。在马克思的经济哲学中,科学性与人文性的这种辩证统一,体现得尤为彻底。
马克思既反对从所谓“纯粹的客观性”或单纯的技术理性、经济模式出发考察经济现实的做法,认为这种撇开主体的人和缺乏对人的价值需要、利益要求、地位体现、发展愿望的人文关怀的理论,把人降低或等同于“物”和单纯“经济人”;同时,又反对从抽象的人、人性、人道主义出发考察经济现实的做法,认为这种抛弃客观的物和缺乏对客体分析的“人文关怀”,只能使人成为虚假的主体和片面的“道德人”。与资产阶级经济学或哲学不同,马克思经济哲学的独到之处,在于他在揭示资本主义经济结构和人类社会历史的本质时,把它们视为以人的生产实践为基础和中介的合规律的过程,强调无产阶级解放之路的寻求,首先必须深入到客观的经济底层,同时,又关注现实的人尤其是无产阶级的地位、处境、命运和出路,认为自己的理论就是为“倍受压迫”的那个阶级提供解放的精神武器。因此,在马克思的经济哲学中,对“人”的探讨既以对客观事实的科学研究为基础,又以对人的价值追求和发展要求为目的;对“物”的探讨既以人的价值取向为参照,又注重从物的基础、本源角度探究人文关怀的合理性和可能性。
今天,借鉴马克思科学性与人文性辩证统一的方法建构当代中国经济哲学,有助于我们关注和研究全球化和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经济增长、转型、变化、发展的现状、历史和未来趋势,立足科学的实证经济学,从人化了的客观世界中认识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自然基质及其本质规律,为理解和满足人的价值需求、人生的现实性、时代的变易性、社会生活的真伪性,以及准确定位与之相应的人格模式,提供客观依据;同时,也关注和研究人在全球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体现自身价值、发展自己的愿望和要求,善于运用科学的哲学世界观和方法论,研究人的价值要求的客观范围和内在层次,为使人在冷漠、自在的自然物质世界中看到自己的价值,体现生存的意义,感到人生的温暖、美好和崇高提供激情泉源。具体言之,经济哲学要研究宏观的经济增长与人的发展、社会进步三者间的关系,研究微观的诸如经济发展、转型引发的利益与价值、公平与效率等矛盾,以及道德与经济、政治与经济、法律与经济乃至社会心理与经济等等之间的关系问题。三、决定性与选择性的统一
决定性与选择性则侧重于从实践角度表述主客关系。决定性即承认人类社会历史及其经济运动是有自身规律可循的自然历史过程;选择性即承认社会历史及其经济运动又是历史主体的人有目的的活动过程。前者肯定客观世界和其规律的必然性及其对人的制约性,后者肯定主体的人的能动性和创造性,认为作为历史主体的人一身兼任“剧中人物”和“剧作者”双重身份。因此,人类社会历史和经济运动的规律,是通过现实的人的有选择的能动性活动而得以实现的。人的实践是联接两者的中介,正是在实践基础上,两者达到了辩证的统一。经济哲学研究的目的之一,就在于通过对经济现实的理性考察,为发挥人的自主能动性提供理论根据,因此它应当从决定与选择的统一角度,研究作为客体的世界与作为主体的人之间相互作用的辩证关系。这种统一在马克思经济哲学思想中,同样得到了体现。
在马克思看来,资产阶级经济学家陷入纯实证经济论和蒲鲁东陷入纯思辨的经济论,原因之一就是他们离开历史的主客体关系来考察经济问题,没有看到客观经济规律既是人的能动实践的结果,因而人在它面前并非束手无策;但经济事实作为既定产物又具有客观必然性和制约性,因而人在它面前不能随心所欲。由于不能正确认识经济活动中决定性与选择性的统一关系,导致他们或者陷于机械决定论,视资本主义经济关系为“永恒之手”,完全制约着人的活动;或者陷于唯心能动论,视个体理性、“社会天才”的自由意志为解决经济矛盾的灵丹妙药。与他们不同,马克思一方面认为社会的、历史的物质活动是人类生产实践、经济生活的根本内容,生产力是在人类从事生产的经济活动的历史过程中积累、创造的物质力量,而不是自身无前提的先验假设;同时又认为人类生产实践是主体的人有意识、有目的的活动,生产力是人的实践能力的物化,生产关系是人为适应生产力而创造的结果。这样,马克思通过物质生产实践作为历史的主体与客体的基础和中介,科学地预示了人类社会历史和经济活动,是历史决定论和历史选择论的统一。
今天,借鉴马克思的上述方法考察当代中国选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之路和制订新世纪现代化战略决策,有助于我们走出“超越论”和“循序论”的两极,既立足于“以我们正在做的事情为中心”,研究诸如中国与世界体系的联系与交往中,经济的调整、重组、改革、开放等关系;又充分发挥主体的能动创造性,在历史的决定性与选择性的交错点上“抓住机遇”,切实把我们的事情做好。借鉴马克思的上述方法研究生态和可持续发展等问题,有助于我们走出“人类中心论”或“生态决定论”的两极,进而深入研究诸如经济增长与自然成本和生产效率、人口生产与物质生产,社会发展中的物质生产、人口生产与精神生产,自然发展与社会发展,以及社会生产和再生产与自然可再生性发展等等之间的相互制约关系。
四、共时性与历时性的统一
共时性与历时性,是分别从静态与动态、横向与纵向的维度考察社会结构及其形态的视角。前者侧重于以特定社会经济运动的系统以及系统中要素间相互关系为基础,把握社会结构;后者侧重于以社会经济运动的过程以及过程中的矛盾运动发展的规律为基础,把握社会形态。运动通过静止表现出来,相对静止中有永恒的运动。因此,共时性与历时性两者有着辩证统一的关系。
上述理论在马克思经济哲学中,具体体现为他的“有中介的社会生产体系”观:社会就其静态存在看,是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和社会关系;就其动态展开看,是生产力发展改变生产关系及其一切社会关系。生产方式作为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中介,既为生产力所决定又决定生产关系,既具生产力功能又具生产关系价值,是共时性与历时性的统一。人类社会特定结构及其整个历史运动,既是一个以生产方式内部各要素相互作用为基础的系统,又是一个由生产方式运动推动的过程。因此,社会结构与社会形态统一的基础,在于社会的生产方式。
今天,借鉴马克思的上述观点研究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有助于我们既从历史的、现实的国情出发,又把它置于“世界历史”、“全球化”的国际背景中;既从我国特定的经济发展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出发,又联系人类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和总趋势,从而既看到生产方式、交换方式因其中介性,可以共存于两种社会制度之间并互通互补,生产的技术层面构成生产方式的基础,经济体系以它为坐标系,经济形态的依次演进从根本上决定所有制形态的一般发展,因而资本主义的生产力、市场经济发展阶段不可超越,中国必须实行经济体制改革,实行市场经济;又看到生产方式、交换方式的中介性必然与一定的经济关系、社会制度结合,生产关系的社会层面决定社会的基本制度,不同的所有制形态可以反映相同的经济形态。因此,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和社会制度是可以超越的,中国实行的体制改革和市场经济,应该而且必然是社会主义的。
五、实证归纳与理性概括的统一
实证归纳与理性概括的统一,是马克思经济哲学研究中又一基本的方法论思想。它体现为马克思的经济哲学不仅从经济现实出发,在研究经济现实中进行哲理的分析推论,并从中引出世界观、方法论的结论,而不是止步于实证归纳;而且在对经济现象进行哲理的分析与揭示中,融入经济的实证使之有根有据,而不致流于哲理的空洞思辨和抽象演绎。
还在马克思创立经济哲学之初,他就批判地审视了当时的经济理论,既反对蒲鲁东用先验原则、抽象哲学理念投射经济现实,认为这只能导致“可笑的哲学”;[9]又批评一些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停留于纯粹经济事实的肤浅表述和实证归纳,认为其不从经济关系的社会历史性考察、深究经济现象的本质,导致了他们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为固定永恒的规律的唯心史观结论。而马克思《资本论》中贯串始终的抽象与具体、逻辑与历史、分析与综合、演绎与归纳的方法,则是他融合经济学实证性与哲学思辨性的结晶。虽然这部研究资本主义的巨著侧重于分析资本主义的经济结构,但这种分析却既因哲学唯物史观的运用而使经济学的实证分析,超越了纯粹的表象描述而具有强烈的理性思辨,又因经济学劳动价值论、剩余价值论的实证而使哲学的逻辑推演,超越了纯思辨的抽象论证而具有透彻的经验说服力,从而使它的价值,远远超过了任何单纯的经济学著作或单纯的哲学著作。纵观马克思的经济哲学思想,其哲学与经济学在相互交融基础上达到了辩证统一。如同劳动、分工、生产力、生产关系既是经济学又是哲学的基本范畴一样,马克思的经济哲学理论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既是社会的、历史的、哲学的经济学,又是经济的社会学、历史学和哲学。
今天,借鉴马克思的哲学理性思考和经济学实证分析统一的方法研究和建构当代中国经济哲学,必须做到:一方面,在探讨诸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经济全球化等具体问题时,必须运用世界历史理论、社会形态论加以理性抽象而不能止于经济范式、技术模式、操作手段等经济学的表层。另一方面,在深化诸如的社会结构论、形态论、本质论、动力论等基本理论时,必须结合和依据世界、中国的社会经济变化现状和趋势,以及新科技革命、信息革命等问题加以经验证明,而不囿于抽象的概念框架和理论体系。更重要的是要在融合两者特征的基础上,创建出既不因满足于繁荣表象而对自身功能产生幻化、又不因囿于空洞思辨而对自身功能产生怀疑的,既适合又能指导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现实的经济哲学理论。
【参考文献】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8.140,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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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23.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18.
学习哲学的目的:
对于专门从事哲学研究的人来说,学哲学本身就是学哲学的目的。即为哲学而哲学。生存就是为了哲学研究。人生的一切意义就在于哲学研究。
对于非专门从事哲学研究的人而言,学哲学的目的是:挖掘、构造、强化和改造人的思想(自我的和他/她人的);规范和批判人的思维方法,进而养成高效的思维习惯;指导、反思和检验人的具体思考和实践行为,进而达到个体和社会的自我否定、主客统一,实现个人的有效实践、人类自身的生存和生命的延续。
学习哲学的三个必要前提:
一、明确哲学的意义——哲学是人生的意义之源,学哲学能让人懂得人生的来龙去脉;系统地学哲学,人的智慧就能呈几何级数增长;能在哲学上有所成就的人必然青史留名,并往往长寿。
二、拥有自我批评、闻过则喜、知错能改、纳谏如流的操养、勇气和习惯。
三、有一定的自然、社会和思维知识积累。一般高中文化是基础。
学习哲学的方法:简言之,就是用兴趣引导阅读,用思辨形成体系,用实践检验学习。
一、培养兴趣。长期、间断性地刺激对哲学的爱好之情——说白了就是不停地问为什么,并为此感到喜悦。
二、反复阅读。阅读原著、评论、总论等各种哲学类书籍,可以从哲学故事、哲学史、哲学人物传记等大众读物读起,这样利于兴趣的积累,先凭兴趣翻阅,然后由翻阅扩展为泛读,再然后是精读感兴趣的某类哲学著作和该哲学的哲学史,最后是全面系统地阅读各流派哲学著作和哲学史。阅读中肯定会发现并提出问题,不一定要立刻解决(有些也不用解决),要保持这种发问的心态——这是不断、反复阅读的内在动力。
论文摘要:本文认为,老庄哲学对
一
关于美的根源、美的本质属性是什么,中外美学史上一直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
论文摘要: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各自不同的哲学本体论决定了他们各自不同的文学本质论。他们的哲学本体论是客体性的,其文学本质论因而也是客体性的。西方哲学和文论的这种客体性起点有其必然性和合理性。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文学创作论和批评论都从属于各自的文学本质论,并最终从属于各自的哲学本体论。
西方文论的产生和发展变化,在很大程度上受制于西方哲学的产生和发展变化。大体而言,西方古代哲学侧重本体论,西方古代文论就侧重本质论,两者的共同特点是客体性;西方近代哲学侧重认识论,西方近代文论就侧重创作论,两者的共同特点是主体性;西方现代哲学侧重方法论,西方现代文论就侧重批评论,两者的共同特点是中介性——主客体之间的中介性,如语言性、文本性等。这正是西方哲学的主客二分核心观念在哲学和文论关系上的合逻辑的发展。
本文只论述西方古代哲学本体论决定西方古代文学本质论这种关系,其余两种关系将另文专论。西方古代哲学着重研究客体对象的本源,这就表现为侧重本体论。西方古代哲学本体论决定着西方古代文学本质论乃至整个西方古代文论。这种决定关系应主要考察古希腊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两人的哲学与文论的关系,因为他俩的哲学和文论统治了随后的整个古代时期,并对西方近代和现生重大影响。比较而言,柏拉图在哲学上的影响尤为深巨,亚里士多德在文论上的影响最为广远。
早期的古希腊哲学家曾分别提出“水”、“气”、“火”、“种子”、“原子”等具体事物或者设想的物质微粒,来作为世界万物的本源,这是自发的、朴素的唯物主义本体论。基于这样的哲学本体论,文艺便被认为是对由这些本体所构成的自然事物的模仿。如赫拉克利特认为艺术之所以是和谐的,是由于模仿了自然;德谟克里特认为人们从鸟的歌唱学会了唱歌。这种模仿论是古希腊最早的文艺本质论,它还是直观的、朴素的,也是片面的,因为它仅仅从文艺的外在源泉看问题。
古希腊哲学和文论发展到柏拉图时发生了划时代的变化。柏拉图在毕达哥拉斯学派的数的理论和巴门尼德的抽象存在论的影响下,在苏格拉底的伦理学一般概念的影响下,提出由多种多样的理式组成的理式世界是真实的本体,现实世界的万事万物是虚幻的,是对真实的理式世界的模仿和分享,是后者的“影子”和“模本”。柏拉图的理式实际上是关于事物和世界的抽象概念,但是被绝对化、神秘化而作为先于现实世界而独立存在的精神客体。这是客观唯心主义的本体论。柏拉图的这种本体论,在西方哲学发展史上具有重要的意义,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它完全摆脱了感性直观的束缚和局限而建立起真正的哲学形而上学。从此,思索和探求隐藏在所谓虚幻的感性世界后面的真实本质或者说存在本体——无论是精神的还是物质的——便成为西方哲学本体论的主流。
柏拉图的文论是在继承前代文艺模仿论的基础上,从上述他的理式论直接推出的,也可以说是他的理式本体论对前代模仿论的改造。他在《理想国》等对话中承认文艺是对现实世界的模仿,而现实世界又是对理式世界的模仿,文艺因而是“模仿的模仿”、“影子的影子”,“和真理隔着三层”,它“培养发育人性中低劣的部分,摧残理性的部分”。尽管如此,文艺模仿论却因此而不再是直观的、朴素的了,而是辩证地触及了文艺的本质:文艺在模仿现实事物的同时,应当体现隐蔽在事物表象后的本质(依柏拉图,那本质即真理,亦即理式)。柏拉图还据此把诗分成两类,一类是单纯模仿性的诗,即只是模仿事物的表象以满足人的从而毒害人的理性的诗;另一类则是分享了理式的诗,是颂神和赞美好人的诗。在文艺本质观上,我们与柏拉图的主要不同之处是:依据柏拉图,文艺所体现的本质是先于现实事物而存在并作为后者来源的理式本体;而我们则认为,那本质其实是根源于现实事物的,是对后者深入认识的结果。可知我们对柏拉图文艺本质论的肯定是在颠倒的意义上进行的。
亚里士多德的哲学本体论可以说是对以往不同性质的本体论的综合或者说调和,因而有不一致之处。在《范畴篇》中,他提出个别事物是“第一实体”即本体,一般即事物的“种”和“属”是“第二实体”,两者并不割裂,因为个别事物之外并不存在一般。但在《形而上学》中他却认为,在构成事物的质料和形式这两个因素中,形式先于质料,形式决定某物之为某物,是更为本质的东西,它才是作为本体的实体。这样,亚里士多德的实体本体论最后变成了形式本体论,与柏拉图的理式本体论相似了。
亚里士多德的文论也是对以往文论的综合和改造。在《诗学》中,他认为文艺的本质是模仿现实,这是对古希腊早期模仿论的继承。但亚里士多德所说的模仿,已从古希腊早期思想家所说的对自然事物的模仿,转移到着重对现实中人的行为的模仿。更重要的是,他认为在这种模仿中,“诗人的职责不在于描述已发生的事,而在于描述可能发生的事,即按照可然律或必然律可能发生的事”。可见他强调的是在模仿中体现事物的本质和理想,这显然又是对柏拉图的文艺模仿论的一种继承。不过,他抛弃了柏拉图的“理式—现实—文艺”这种由上而下的体系,认为具有普遍性、必然性的本质和理想并不存在于个别事物之外。这大约是他哲学中的实体本体论思想所发生的作用。这样,亚里士多德的文艺本质论既保留了柏拉图文艺本质论中文艺应当表现(模仿)本质和理想这一深刻思想,又把它合理地置于现实基础上了。至此,西方文艺模仿论臻于成熟,并“雄霸”文论史二千余年。至近代它才受到表现论的强有力的冲击,但是它并未被完全取而代之,而仍然以“模仿”、“再现”、“反映”等名称存活下来,直至今天。
从上述可见,西方古代哲学本体论和文学本质论都有一个合理的发展过程。就哲学本体论看,其本体从单纯的个别事物的概念(古希腊早期某些思想家的本体概念),发展到一般本质的概念(柏拉图的理式本体概念),再发展到包含一般本质于其中的个别事物的概念(亚里士多德的实体本体概念)。与此相应,古希腊的文学本质论也从模仿单纯的个别事物,发展到模仿根源于一般本质(理式)的个别事物,再发展到模仿本来就包含着一般本质于其中的个别的人和事物。
从上还可见出,西方古代无论是哲学本体论还是文艺本质论,研究的对象都是独立于人之外的客体:或者是物质的客体,或者是精神的客体。(在古希腊哲学中,主体和客体的分化才开始萌芽,近代哲学中这对概念的分别才充分明确起来。)所以,我们说西方古代哲学本体论和文学本质论的特点是客体性。
西方哲学的历史发展从侧重客体开始,自有其必然性和合理性。当人类因主客体分化而开始具有自觉意识时,他首先最惊讶和最意欲征服的应当是客体对象,而不是主体自身。西方的这种“客体起点”,也是其自来重视发展科学的文化基础,因为西方文化正是从注重客体对象才发展出科学精神的(从注重主体自身则发展出人文精神)。就哲学自身来说,有此古代客体性本体论的起点,才可能有近代主体性认识论的充分发展,进而也才有现代中介性方法论的充分发展。设若不是这样的起点,上述西方哲学(指纯哲学,不包括道德哲学、政治哲学等)三方面的充分发展也许是不可能的。
西方古代哲学的客体性本体论还有相当的深刻性。这种深刻性,主要不体现在亚里士多德关于包含一般本质于个别实体中的理论上(个别中包含一般是认识论上的某种深刻性),而体现在柏拉图的理式论上。柏拉图设定此超验的“理式”,从而建立起超验形而上学(亚里士多德的形式本体论也有超验形而上学性)。超验形而上学是科学永远不可能达到和取代的领域,因而是哲学真正能够安身立命之处。它是人类智慧对哲学家的独特馈赠:人类智慧对经验事物的追本溯源,总会超越经验事物本身而达其先验和超验的根源。只是形而上地推论起来,柏拉图的超验的精神本体——理式——是不大合理的,后来受他的理式论启发和影响而产生的其他超验的精神本体,如上帝、绝对精神等,也不高明。惟有近代康德为作为其感性现象界外在来源而设定的超验的物质本体——自在之物,则较为合理(康德的自在之物又指三个最高的统一体,即“灵魂”、“世界”和“上帝”,其中也包括精神本体。在这种意义上,康德的本体论是二元论性质的)。这是从超验的精神本体向超验的物质本体的发展。这种发展,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看成是哲学超验形而上学本体论的完成。
西方古代客体性模仿论文艺本质论也有其历史发展的必然性和合理性。也可以认为,正因为有此古代客体性文艺本质论做基础,才可能有近代主体性文学创作论的充分发展,进而也才有现代着重中介性(主要是语言性)的文学批评论的充分发展。设若西方文论不是肇始于客体性文学本质论,它在以上三方面的充分发展大约也是不可能的。
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哲学除本体论以外,还有相应的认识论和方法论。柏拉图的认识论可以叫“回忆”论,认为人的灵魂生前已经认识理式,因而已经具有了知识,人出生后通过感知事物而回忆起那些知识。亚里士多德则认为认识起源于感觉,而作为更高的、具有理性认识功能的灵魂有如蜡块,能留下外界事物的痕迹,这是带有反映论性质的认识论。可见两人的认识论都基于各自的客体性本体论,因而都具有被动性的特点,柏拉图的认识论尤其突出。这不像西方近代认识论,后者具有主体性能动创造的特点,并构成近代哲学的主要内容。
至于哲学方法论,柏拉图运用的主要是先验的理性辩证法,他认为靠它可以不通过感觉而辩证地认识那理式体系。亚里士多德则主要运用逻辑的归纳推理尤其是演绎推理的方法,这是与他的实体本体论和相应的认识论相统一的。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哲学方法论由于都基于并服从于其客体性本体论和认识论,缺乏独立自主性,不像现代哲学方法论那样,不但往往是该哲学的主体内容,而且往往具有自主性,有的还被赋予本体论或认识论的性质(被赋予本体论性质的如解释学哲学的方法论,被赋予认识论性质的如分析哲学的语言分析方法论)。
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文论除客体性本质论外,也有相应的创作论和批评论。柏拉图的创作论主要是灵感论,指模仿和分享理式的诗人是在“迷狂”状态下创作的,即依靠“神力凭附”而“代神说话”,那神就是最高的理式。亚里士多德的创作论更丰富,主要体现在戏剧理论中,包括对情节、性格、典型、有机统一性及虚构等的论述。两人的文学创作论都是根基于相应的客体性文学本质论和哲学本体论的,所以都显出被动性,柏拉图的创作论尤其如此(他的灵感论与近代浪漫主义的主体性的灵感论就有很大的不同)。这不像近代文学创作论那样,后者基于当时的主体性认识论,因而显出很强的主观创造精神,并构成近代文论的主要内容。
【笛卡尔哲学新探】笛卡尔作为现代哲学的开山鼻祖始终受到人们的关注。1999年关于笛卡尔哲学研究的论文虽然不多,但却十分厚重而新颖。
倪粱康认为,欧洲中心论观点的理论内涵可以概括为“理性中心”和“本我中心”这两个范畴,也可扼要地标识为“究虚理”和“求自识”。理性中心的代表人物是伽利略,而本我中心的代表则是笛卡尔。笛卡尔的“我思故我在”则是本我中心论的代表命题。它是自笛卡尔以来近代哲学的基本趋向,它与自我意识或主体意识的形成有关,也与近代自我形而上学和主体形而上学的形成有关。自笛卡尔以降,自我才作为绝对的本原,以理论理性的姿态踏上了自我认识之途,故而人们在这里将“求自识”视作西方近代思维的一个根本特征。自笛卡尔起,究虚理(理性中心)与求自识(自我中心)在欧洲思想史上达到体系的、逻辑的统一。这个统一在笛卡尔的“我思故我在”命题中得到最浓缩的表达。
倪梁康认为,笛卡尔的“我思故我在”命题被视为在两方面开现代形而上学思维之先河:一是它在理性中心之确立上所起的作用,二是在自我中心之确立上所起的作用。然而对该命题从一开始就存在着两种解释的可能性:笛卡尔确定的所谓思想之阿基米德点究竟是个体自我的存在,还是思维一般的存在?而这两种解释无疑会导致原则的不同的结论的产生。近代西方哲学的发展基本上是沿着第一种解释的路线进行的。那么笛卡尔的原初意图是如何呢?现象学又是如何解构这个原初意图的呢?笛卡尔本人并没有明确区分这两种解释,而明确区分自我和思维活动的则是通过现象学的分析而得到普遍的承认。(《“我思故我在”及其现象学的解析与重构》,《开放时代》1999年第2期)
杨福祥指出,笛卡尔不仅是哲学史上的一位伟大的方法论家,而且同时又是数学史上一位划时代的数学家。他所制定的方法论带有明显的数学方法的痕迹,深受他所热心的数学研究方式的影响。笛卡尔在考察近代以及近代以前流传下来的各种学问时发现,只有数学才是精确可靠的,稳步前进的,而其他一切学问,包括哲学和各门科学,则是意见纷呈,停滞不前。因为在这些学问中,只有数学才具有令人信服的可靠方法,而哲学和各门科学则不然。因此,笛卡尔为自己规定的使命,就是要为哲学和科学制定一套能使它们与数学一样确定的可靠方法。因此,研究笛卡尔的数学方法,乃是把握他所制定的方法论的起点。而且笛卡尔相信,数学、哲学和科学三者方法论的统一性,他所制定的方法论是适用于这三大领域的统一的方法论,其实质则是把数学方法论移植到哲学和科学研究之中。因此,笛卡尔依据数学、哲学和科学在真理观、科学观、自然观和因果观这四个方面统一性的观点,制定了以理性主义为特征、直观演绎法为核心的数学方法论。在把数学方法移植到哲学研究的过程中,笛卡尔的方法论的经验成分进一步减少,而寻求确定性的愿望与要求得到增强和提高。即方法论的理性主义特征在哲学方法论中被放大与强化。而在把数学方法论移植到科学研究的过程中则出现相反的情况:方法论的理性主义特征在科学方法论中被淡化,被重视经验的大海所淹没。(《论笛卡尔数学方法论及其在哲学与科学中的移植问题》,《长沙电力学院学报》1999年第3期)
关键词:美术教育研究、方法学、方法论、发展趋势、脉络、价值
A中图分类号:G40 - 0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引言:方法学是1637年由笛卡尔提出的哲学观点,并在西方得到广泛的推崇,笔者将其基础定义理解为;一门学问采用的规则、方法与公理,一套可实现目标的做法及一种特定的做法。美国韦氏大词典[①“韦氏大词典”作为《韦氏新国际英语词典》的习称,参考自《辞海》:1999年版,缩印本,1492页。]①对方法学的释义为“在某种知识领域上,对探索知识的原则和做法而作之分析。”方法学的通用概念是:在某一门学问或所要探索的知识领域上,对所使用之个别方法加以整合,比较,探讨与批判。以方法学为理论背景的各科科学学问都有着自己特定的结构体系,譬如医学方法学、法律方法学、设计方法学等,学问的方法学包括能够支持这些方法之准确性原理。而美术教育的研究,应该也有属于其本身的方法研究体系,即美育方法学。且所涵盖了一系列已编撰好的美术教育建议方法,包括标准美育信息材料,正规教育程序、工作表与图像工具等的总和。
近年来美术教育研究方法概述
融合方法学体系的美术教育发展原理,并非单一解决美术教育问题的某一办法,它是一种具有学术方法精神的理论知识背景,是科学态度与人文背景有效结合的成果。笔者将它视为美术教育学科学术拓展的命脉。要使美术教育研究方法学规律化、妥善化,首先以统计学为基础,整合了近年来有关美育研究方法的理论信息材料与相关文献,美育研究论文及著作内容分布;
表1 20 年来中国美育研究论文和著作内容分布
以思想史为美术教育研究方法
中国美育思想史、西方美育思想史和美育思想史是三大主要内容。美育思想史著作的写作范式表现为以美学思想史为蓝本,分别阐明每一位美学家的美育思想。在此类著作中凸显出古今教育的差异。中国古代的美育思想以讨论儒道两家思想为主,而近现代美育思想的论争焦点在梁启超、和王国维。西方美育思想则重点在席勒的《美育书简》上。这些著作提出;梁启超的趣味教育论开启了中国美育的道路,同一时期的王国维基于西方哲学的“知、情、意”三分法提出全面发展的教育观,基于当时的西方教育发展成就与国情推动了美育的制度化。[[1] 王晓旭,孙文娟,郭春宁.1990年-2010年中国美育研究脉络 [J].美育学刊.2011.6(2);1-11.][1]21世纪以后对中国美术教育思想研究的学术论文几乎是90年代的3倍。学者们以儒释道三家哲学思想为中心,进行深入解读与现代性阐释。其中也不乏一些以南宋程朱理学为基础的论文代表,如潘立勇在《朱熹人格美育的化育精神》中提出,朱熹人格美育的化育之道主要是承继儒家的传统命题。
以思想史作为美育研究方法的例证不在少数,近年来逐渐攀高的中国美育思想逐渐改变了近代以来西学东渐的趋势,这种改变是源于以思想史为研究方向,推进了美术教育研究多元发展的应证。以思想史为切入点的资源整理方法是最普遍的美术教育学科方法论途径,有助于为美育研究提供广泛的理论知识。也概括了一部分以伦理社会发展为背景的美术教育知识体系的历史沿革和发展方向。
以原理为美术教育研究方法
原理的研究方法是美术教育方法论研究的一个重要的支脉,它与美术教育的实施有着密切的联系。原理揭示了美术教育的内在属性,它将观念与动态程序连接起来,并形成一种规律。原理是模式的导论,尽管我们不断更新研究模式,但始终需要原理作为支持,另外,原理决定了可行性,使研究对象不脱离社会与自然环境,而这种无法避免的种种联系,使美术教育原理本身具有鲜明的个性。细化与规范原理的内容,深入原理的内在属性,将使美术教育方法论更实际切入美术教育研究的核心。
正确的教学方法,受多方因素制约:第一是正确的美术教学任务或目标;第二是优秀的教材教科书;第三是教学执行者―――教师的全面素质;第四是教育对象学生的心理、认识和思维全面情况。这四方面原理都从不同程度上制约着教学方法的制定和运用。在实际教学活动中,有一些教学方法是属于静态性质的方法,有一些教学方法则是动态的方法,由美国心理学家和教育家布鲁纳提出的“ 发现法”,意即,引导学生利用教师和教材所提供的有关材料,亲自去发现结论或规律而成为“ 发现者”;即为动态的教学方法。美术教学中要善于将这两种方法统一起来,以期取得最佳的教学效果。[[2] 王雨中.美术教育方法论.[J].全国中文核心期刊:艺术百家.2007.7(99);175-176.][2]原理的认识角度能够启发引导发现与建设方法,并促进合理改善美术教育教学体制。
美术教育原理研究方法还涉及了美育的性质与任务;内容与形式。从检索结果看,近十年不少学者在原理研究方法的基础上有一种开拓性的共识。如拉尔夫・史密斯著、滕守尧译的《艺术感觉与美育》( 2000年,四川人民出版社),凌晓蕾主编的《艺术美育》( 暨南大学出版社,2006年),张爱萍主编《美育与艺术欣赏》( 哈尔滨地图出版社,2007 年) 等,都认为美术教育本质上是一种审美教育,它通过美开启人的心灵,以一种熏陶而非灌输的方式对人的内在素质发生潜移默化的作用; 教育行为则是美术教育的实践形态,在高校中展开美育的主要途径; 美术教育从根本上提升大学生的审美趣味和人文素养,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在高校的现行体制中,美术教育是必不可少和行之有效的素质教育方式。[][1]
以实践为美术教育研究方法
唯物辩证法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唯物主义基础上改造黑格尔唯心主义辩证法,所创立的唯一科学的方法论。应证这种方法论的基础正是实践活动,同样,在推进美术教育研究的进程中,实践活动仍然是验证学术知识的重要途径。
以《美国哈佛大学课程体系改革考论―――哈佛通识教育( 美育类) 实地考察报告之二》[[3] ,傅晓微.哈佛课程体系改革考论―哈佛通识教育(美育类)实地考察报告之二. [J].美育学刊:美育实践研究.2011.6 (2):51-60][3]为实例,研究高等学院美术教育课程改革实践研究方法,为我国高等教育美育实践方法研究提供参考。美育类课程作为哈佛新课程体系的缩影,从以“学科”为分
类标准,到以“需要”为分类标准; 从重理论研究方法,到重审美对象“是什么”和“为什么”,“连接”大学院墙内外、学生现在和未来,实现了从美术教育到审美教育的跨越。
尽管美国和世界许多高校把哈佛核心课程体系( Core Curriculum System) 视为现代大学通识教育的模板,但哈佛最新课程改革的首要动因,恰恰是看到这“模板”显在和潜在的弊端。哈佛大学摒弃全球众多高校趋之若鹜的核心课程体系,追求更完美的课程体系,既来自俯视全球的霸气和视野,又来自居安思危的危机意识。这些哈佛精髓,完全可以在中国文化土壤中找到同样的文化元素。也对我国高等教育的积弊提供了大量可资借鉴的积极因素。
哈佛课程体系改革是从自身多维认识到实践过程的衍化,再次宣告了它放眼世界的雄心,从研究实践方法论的角度来说,中国在1990 年先生逝世50 年之际,李祥林的《中国近代美育体系的创导者》指出,蔡先生曾言: “美育的名词,是民国元年我从德文FsthetischeErziehung 译出,为从前所未有。”真正从理论上使美育系统化,在实践中做出显著成绩并有广泛影响。[][1]而当下国内不少学院的美育体制改革也常以旧识推新学,但新学并非是由当下美术教育现状所催进的学术研究方法,实为扩充研究方法而学习、引用、采
纳的诸多办法,其结果大多是改变了学术
路径,而未改变学术研究的大格局。意识
表22009年哈佛新课程体系
寻找美术教育学科交叉点研究方法
有关于寻找学科交叉点的方法,一直是学者们推进学术的重要办法之一。现也有 “跨语境”美学的研究方式可成为美术教育学科探索研究法之参考。如比较受推崇的《高居翰中国美术史文集序》,它说明了学术研究可通过外来参照系的对比发现自身研究领域的盲区。近年来比较显著的学科交叉点是美术教育与语言语义学,美术教育与统计学、美术教育与生态学、美术教育与心理学、美术教育与图像学、美术教育与现象学,而相对传统的学术焦点是美术教育与文学、美术教育与哲学、美术教育与社会学、美术教育与逻辑学等。
以寻找学科交叉点的美术教育学术研究方式极大程度的丰富了学科内容,并为找到新的学术领域和资源提供了有效途径,从美术教育与学科交叉研究分布法的要义来说,所面临的问题的关键是学术价值的体现。在这种研究方法逐渐成型的过程中,也有不少学术思想值得我们学习,如:李欣人在《席勒美育思想对马克思的影响及其当代意义》中指出,席勒美育思想对马克思的影响主要表现在马克思“异化”理论的形成和“人性复归”理论的提出。赵伶俐《高校美育―――美的人生设计和创造》偏向于科学化、量化的研究,把美育目标所体现的观念意识和知识分解为一系列的行为、方法和技能,使学生在懂得和了解基本的美学、美育和美育心理学知识的同时,掌握运用美的规律去进行自我人生的理想设计、形象设计和生活设计的方法。[][1] 但也有弊端,如范景中教授就曾经担忧“这种研究以常识碎片的拼凑而扼杀了美术史的魅力,也淹没了智识的光芒,导致了巧取之伪问题泛滥意一时”。而在美育与学科交叉分布研究方法的观念里,可以以笛卡尔在《论方法》中提出的四条理论作为依据:1.普遍怀疑,将一切可疑的知识圈出,剩下绝对正确的内容。2.将最复杂的事物转化为最简易的事物,例如将精神实体化为思维,将物质实体化为广延。[①笛卡尔“第一哲学”特有的哲学术语。就是物质的基本属性 , 即物质的空间属性,即所谓的长宽高, 凡是物质必然占据空间 , 这就是广延 。]① 3.用综合方式从简单事物中,获得复杂事物。4.尽可能累计全面,复查周全,以确定毫无疏漏。这样的思维虽未必适用于美术创作,却可为美术教育方法学系统的形成提供参考,如,将第一条用于学科交叉点的寻找过程中,可相对减少无关知识对学术主题的干预;第二条则利于我们看清多维复杂事物,直击美术教育研究方法的本质与核心;第三条则利于美术教育与各学科知识体系相互碰撞、促进与发展;最后一条则适用于检验学术成果,为成果的实践和学术价值的体现创造可能。
2.5 美术教育部门与学科建设研究方法
近年来不少学院致力于学科探索,潜心研究美术教育的课程设计和教材教法,也有的部分学者特别关注师资建设。在美育课程的目标方面,李开玲、孙景曾在《大学美育课程论略论》中从美术教育的大局观角度提出了具体的美育目标论与课程论,认为美术教育的目标有三个: 第一,现代化的忧思与可持续发展; 第二,教育的使命; 第三,促进生存方式重建。美育课程的功能层面,邢云提出了美育课程设置的必要性,认为美育课程在学校教育中处于核心地位,教育的目标、价值主要通过课程来体现和实施。从师资队伍建设上,特别突出的有孟繁梧从师资的自然状况、素质状况和管理状况进行分析,在指出问题的同时提出了综合性高等艺术院校教师应该具备的素质―――包括完整的知识体系、较强的艺术教育科研能力、更强的创新精神和进取精神以及良好的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
比较值得关注的是从艺术管理的课程设置来建设美术教育的新学科。艺术管理[arts management or arts administration]是一门新兴的辅助学科,它顺应时代的需求而产生。和学院制美术教育普通学科相比,它与社会的关系更为密切。艺术管理者担负着双重任务:一方面,要为艺术家营造富有成效的创作环境,提供最佳机会发展其艺术;另一方面,要将由此而获得的成果呈现给理想的观众,为其艺术体验准备条件。在过去2000多年里,艺术家曾自行担当这个责任,而当艺术创作及其展示成为一种生产与营销机制时,人们认识到,艺术组织的领导与管理需要专业技巧。[[6] 曹义强.艺术管理的观念与学术状况.[J].新美术.2007.3(28);4-15.][6]“艺术管理是一门将文化政策、文化社会学、文化经济学、博物馆学和艺术史与管理学结合的操作性学问。艺术管理者需具备商学、财经、经济学、心理学方面的技巧,才能胜任其工作。”这个观点是2007年由曹义强教授所提出的,以他将学科建设中的普遍方法与艺术管理学科特性结合所得出的学术观点来比较我们在以常人方法学取向的角度研究美术类的学科建设,过程中极易忽略学科的特性,我认为曹对艺术管理学科观念见解很值得我们借鉴。回顾一下常人方法学的特征有:1. 行动的权宜性( conting ency) 与规则的说明价值。2. 行动的场景组织与局部索引性。3. 行动的反身性和可说明性。4.研究方法的“独特适应性”。[[7] 周斌.教育研究中的――常人方法学取向.[J].教育理论与实践.2001.10(21):9-13.][7]研究人类社会生活是学术者不可忽略的要素,在美术教育研究过程中我们有必要进一步了解常人方法学,但常人方法学并非作为我们学科发展的拼图之一,而是作为一种客观现象参考。且无论是以与美术教育相关的学科发展角度出发,或者依照社会功能变化的不确定性,在美术教育部门与学科建设研究方法中,仍需具有潜在随机性。
3. 美术教育研究方法学趋势
近年来,美术教育研究方法的趋势十分明显,1.逐渐脱离纯理论的研究方式向实践迈进。2.是针对院校性质的改善内容、目标、教材、方法、评估体系。3.是对美术教育与美学关系的进一步深入。5.隐性课程体系与交叉学科的开拓与探究。6.随着社会自然环境与人类意识的改变,发展数字化和实验性教学。对于美术教育研究的发展而言,方法是十分重要的,如在《高居翰中国美术史集序》里,我们发现跨语境研究为美术和美育研究提供了一种参照系,这种外来的参照系往往能照亮容易处于盲区的问题与领域,高居翰善于默记大量的图像,他对视觉材料的评述,具有图文互证的效果。
从总体趋势来看,每一种研究方法都成为一个单一途径而迅速发展,但从方法学的角度看,它们并未形成一个具有稳定性规律的方法体系,常态单一的方法无论是来自于东方的哲学观照,还是出自于西方思维的能量,都无法满足美术教育研究发展的未来格局,避免学术者尽可能不落入一种本位主义,如致力于完善美术教育方法学的研究,可综合文献与数据整理,结合社会学、统计学和哲学等探索美术教育研究方法的形成与结构、普遍特征与内化逻辑、理序与稳定数据、变化与自然反应等,以至于美术教育研究的方法本身集成一套具有学术价值的参考体系,对美术教育研究的学术方法具有创新、预测、评估等功能。
思维属于人类的理性认识,它是在感性认识的基础上,借助于语言材料对客观事物间接、概括性的反映。思维方法则是指思维的基本程序和使用的基本手段。会计理论是关于会计的一种理性认识,它同其他的理论研究的思维方法一样,一般有三个层次:
(一)方法论。方法论是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它是会计理论方法的最高层次。的认识论是会计理论研究的指导。具体地说,就是要把辩证唯物主义、唯物主义和革命能动的反映论当作会计理论研究方法的方法论。同其它学科一样,方法论在会计理研究方法体系中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方法论是哲学思维或哲学方法论在会计学家意识中的体现,又是从哲学角度对会计现实和会计理论的审视,是提供会计学家认识会计的方法模式,这种模式被潜移默化地内化为会计学家的思维方式或方法意识,构成他们观察、思考会计现实情况的视野,最终凝固成为会计学家对某种理论的思维习惯。另一方面,唯物辩证法、唯物史观和认识论转化为方法论并不是互不相关的,而是互为条件、互相依赖、互相渗透、互相转化,共同形成为把哲学转化为方法论的“合力”。可以这样认为,每一个会计理论工作者总是有意或无意地在其工作中接受一定的方法论的指导。
(二)基本方法。基本方法是我们认识会计时所运用的最一般的思维方法。思维方法按照其特点和阶段的不同,又划分为思维的基本方法和思维的技术方法。
1.思维的基本方法。包括观察法、形象思维法和抽象思维法。在进行会计研究时,首先必须按照具体的会计科研课题进行调查和搜集有关的资料,并通过观察到的事实来判定调查地点和资料渠道的取舍。由于观察一般要从感性认识开始,通过感性认识对事物作出判断和评价,上升到理性认识。只有在占有了大量的、丰富的资料后,才能为会计理论研究打下坚实的基础。从这点来看,观察法是思维的最基本的方法。在此基础上还要进行形象思维和抽象思维。形象思维法,包括联想法和想象法。联想法是指由一事物而想到另一事物的方法,具有表面性、随意性和猜测性。想象法是指在原有形象的基础上加工改造而形成的思维方法,具有形象性、概况性和创造性。会计理论研究同样需要创造性的想象力,即不局限于现有的会计描述,而独立地创造出新形象的想象。抽象思维法,包括形式逻辑和辩证逻辑法。形式逻辑方法是一类程序化很高的方法,一般包括比较、分类、类比、移植、归纳、、综合、概括、证明和反驳等一系列方法。这些方法在人们的意识中以高度抽象的方式固定下来,具有普遍有效的公理性。辩证逻辑方法是形式逻辑方法的与深化,它是从客观对象的内在矛盾入手,来分析和解决思维的矛盾运动。辩证逻辑方法不仅承认分析、综合、归纳、演绎等方法在人类思维中的重大作用,而且将它们看成是具有对立统一的关系的方法,将每对关系看成是一个矛盾的统一体。抽象思维方法在会计研究活动中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在会计研究的各个领域运用得最为普遍。会计研究成果的提出,或是从大量具体的事实和资料的研究中得出(归纳),或是为解决具体问题而运用一定的会计学知识推出(演绎)。会计研究成果,除了要接受会计实践的检验外,还要在逻辑上前后一致。此外,分类与比较、分析与综合等方法在会计研究领域大量采用,在许多会计学术刊物中,随处可见这些研究方法的踪影。
2.思维的技术。包括数学法、假说法和系统法。数学是关于量及其关系的,是抽象、推导和的工具。从思维角度上说,数学又是严密的思维体系。活动同样离不开数学方法的运用,即运用数学概念、逻辑和方法对会计实践的运动,进行定量化的研究,将会计领域中的相互关系、相互制约的因素用数学模型表示,仿照数学的逻辑思维方法构建会计理论及方法体系。例如会计理论中的资本资产计价模式,会计收益与股票价格的关系,均需采用一定的数学方法,即建立数学模型来表达。假说是对的一种测性或可能性的说明,它适用于一切进行理论研究的领域。假说的提出,不仅了、综合、比较等逻辑的方法,而且更突出的是应用联系想象的方法。在其完成阶段,则演绎推理的作用十分突出,即从已确定的观点出发,通过演绎的程序,广泛地解释已知的经验事实。假说法从一定意义上讲也是形象思维和抽象思维得以全面运用的方法。将假说法引入会计研究领域,便形成了会计研究的实证法。实证法要求先提出一定的假说,然后通过综合运用其他研究方法,如数学法、调查法和演绎法等以证明假说的现实性。在西方会计界,实证法的运用十分广泛,这种实证的运用,拓宽了会计研究的领域,从而丰富了会计理论的,同时便会计研究也具备了可以核查验证的特点。系统法在科学研究领域有着极其广泛的应用,在研究会计实践与会计环境的相互关系、会计实践各组成部分的关系、会计实践与会计理论的相互关系、会计学与科学及会计学与科学各学科的相互关系等方面,系统法具有其它研究方法无法比拟的优越性,是其它研究方法无法代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