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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DEA模型和Tobit模型
DEA是使用数学规划模型比较决策单元之间的相对效率,DEA方法是在“相对效率评价”概念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系统分析方法,用于测评一组具有多重投入和多种产出的决策单元的绩效和相对效率。其优势在于无需人为给定各指标的权重,也无需预先给定生产前沿面的生产函数形式,同时它能够处理多个输出和输入。鉴于此,本文将用DEA方法分析常州63家农业企业的生产效率以便对不同企业的经营绩效进行对比评价。Tobit模型的一个重要特征是,解释变量Xi取实际观测值,而被解释变量Yi只能以受限制的方式被观测到:当Yi>0时,“受限”观测值均取实际的观测值;当Yi≤0时,“受限”观测值均截取为0。可以证明,用最大似然估计法估计出Tobit模型的βT和σ2是一致估计量。考虑到在实际的企业经营绩效分析上,经营绩效的变动不仅与一个解释变量有关,因此,在以企业经营绩效Y为因变量的基础上,全面多方位引入以网络建设、信息管理、农业新品、研究中心、品种权数、国家拨款、省级拨款、市级拨款、高科企业、示范园区为模型的自变量,系统地分析这些指标对于常州市农业科技企业经营绩效的影响作用情况。
2变量选择和数据来源
2.1经营绩效投入产出变量的选择
本文选取了常州市63家具有代表性的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和农业科技示范园,对其2010年相关截面数据进行分析研究,其中所选取的指标如下:产出指标2个:当年销售收入(万元)、当年利税总额(万元)。投入指标5个:固定资产总计(万元)、流动资产总计(万元)、当年研发费用(万元)、普通员工人数(非研发类)、从事研发人数。
2.2影响因素变量选择
由于对普查对象所能获得的数据有限,本文主要选取了网络建设、信息管理、农业新品、研究中心、品种权数、国家拨款、省级拨款、市级拨款、高科企业、示范园区这几个变量并运用Tobit模型,实证检验上述因素对常州市农业科技企业经营绩效的影响及作用机制,为常州市农业科技企业进一步深化发展提出政策建议。一个企业是否拥有自身网络很好地体现了该企业的未来市场开拓能力与信息化发展程度。因此,本文中将是否建有网站及网址作为影响农业科技企业经营效益的一个因素,设定权数1为已建立网站,0为尚未或者没有建立网络。企业内部的信息管理系统可以满足企业决策者和管理者随时对内部信息的控制,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率的实时动态信息交互,提高管理水平、优化运营流程。因此,将企业信息管理系统作为考察企业经营绩效的变量,能够更好衡量企业的内部管理结构合理与否,以及研究通过如何加强对企业内部信息的控制,以达到最优化的企业经营绩效。设定权数1为已建立信息管理系统,0为尚未或者没有建立信息管理系统。企业所拥有的农业新品种总数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该农业科技企业在这段时间里的科研能力、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因此,将企业所拥有的农业新品总数作为考量企业经营绩效变量指标很有必要。企业的创新程度主要来源于企业的科研发展程度,农业科技企业研究中心的建立反映了企业自身科研能力水平以及科研成果产业化的能力,关系到企业的科研成果能否和生产很好地结合。设定权数1为已建立企业研究中心,0为尚未或者没有建立研究中心。企业所拥有的品种权数很好地体现了企业的生产与发展能力,拥有越多的产品品种,企业在市场竞争中能够更好地满足消费者不同方面的要求,在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企业所创造的顾客满意价值也将最大,能够更好的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益。国家、省级、市级的拨款为企业自身的科研提供了保障,并且提供与国内外高等科研机构合作的机会,使得技术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在竞争中打破国外垄断,对于企业的经营绩效意义非凡。近几年国内很多省市已经了关于农业科技企业的认定办法,对于农业高新技术企业与农业科技示范园区给予政策、税收等其他方面的支持。因此,调查企业是否属于农业高新技术企业或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对于分析企业经营绩效很有意义。将属于高科技企业或示范园区的权数定为1,不属于高科技企业或企业示范园区的权数定为0。
3变量设定及数据来源
本文数据来源于常州市科技局农社处,由常州市63家具有代表性的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和农业科技示范园提供。由于各指标的数据口径统一,具有可比性,因此对统计结果并无太大影响
二结果分析
1DEA测度结果分析
利用DEA对常州市63家农业高新技术企业或农业科技示范园区进行农业生产经营绩效的评价,得知:常州市农业科技企业的经营绩效处于相对良好水平。63家农业高新技术企业与农业示范园区DEA效率均值为0.556,其中有13家企业综合效率达到1,并列第一,是相对有效的DEA决策单元(DMU),占调查样本总体的20.63%。这些企业除了加强企业内部规模优化,同时也注重加强企业自身的科研能力,提高企业的综合实力,较好实现了企业的社会责任。这些企业或园区在资产规模,科研投入和经营效率、效果方面都处于相对最佳状态,形成最优生产效率。常州市农业科技企业在整体上处于一个良好的发展经营模式。企业DEA效率差距较大,存在两极分化现象。除了13家企业的DEA效率达到1,形成决策单元的DEA有效之外,其他的50家企业则是非有效或弱有效。其中,江苏无花果酒业有限公司最低,DEA效率为0.102。企业之间存在两极分化现象,造成这种现象主要是由于资产规模、科研投入等要素之间比例不协调所导致的。DEA测度的是一个相对指标。以常州市水产良种引繁有限公司为例,该企业销售收入、利税总额都排名63位垫底,当年研发投入30万元,排名51位,企业共有研发人员5人,占正式员工比例为38.46%。从综合角度看,该企业总体效益一般,这主要是由于该企业的生产规模小,企业资产低。但从企业相对规模的角度来看,它的投入成本也小,研发费用(30万)排名靠后,研发人数排名倒数,资产总计与普通员工人数较少,因此,研发资金和人员的投入与企业规模相对适宜,形成了一个规模效率较高的企业。
2经营绩效的影响因素结果分析
通过对常州市农业科技企业的经营效益与网络建设等因素的Tobit分析,发现该模型拟合程度良好,尤其是农业新品与高科企业两个因素。两者的P检验值分别为0.026与0.044,P值<α=0.05,变量在95%置信度下通过t统计量检验,这说明企业农业新品的数量与是否属于高科企业对常州市农业科技企业的经营绩效影响显著。他们的系数所代表的意义分别是:企业每增加一个单位的农业新品,相应就会使常州市农业科技企业的经营绩效增加0.0033个单位;如果常州市农业科技企业属于高科企业,那么就可以相应增加0.2774个单位的经营绩效。此外,模型分析中其他的自变量,如网络建设、信息管理、研究中心、品种权数、国家拨款、省级拨款、市级拨款、示范园区等因素在Tobit分析中拟合程度也较好,表明这些因素对常州市农业科技企业经营绩效也发挥着重要作用。在常州农业科技企业经营绩效影响因素的分析中,企业是否属于农业高新技术企业与农业科技示范园区通过了验证,成为影响常州农业科技企业经营绩效的主要因素之一。而产生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常州市农业科技企业内部发展的结构特点。在近几年中,常州市发展了具有地区特色的农业科技企业发展模式,创立了常州特色的农业科技企业发展之路。通过合理规划布局,加大政府扶持力度,建立起以“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和农业技术示范园区”为载体的农村产业发展新模式,促进了常州市农业向现代化迈进。农业高新技术企业与农业技术示范园区积极实施信息技术对传统产业的改造,大力培育新兴产业,有效地促进了高新技术产业化进程。截至2010年底,常州市共有农业高新技术企业81家,农业科技示范园20家,其中15家拥有农业高科技企业和农业科技示范园的双重身份。而在常州市农业科技企业发展的道路中,这些企业的综合实力强大,众多的企业形成抱团的局面,形成农业科技企业群,企业之间可以共享资源,减少风险,降低成本,共同研发,很容易产生企业发展的规模集聚效应。因此,是否属于农业高新技术企业与示范园区成为影响企业经营效益的重要影响因素。常州市农业科技企业注重对科研能力的开发,企业建立了较为全面的网络系统、信息管理和研究中心。在发展规划中较为注重企业规模的扩张,加大在高新产品、尖端技术研发等方面的科技投入,树立较强的技术储备意识,以适应当前激烈的国际、国内竞争。同时,常州市加强科技人才的引进,农业科技队伍日渐壮大,培养了强大的专业科研团队与大批的知识型农民,从根本上增强常州市农业科技企业的原创力,提高科学技术投入在企业生产中的贡献份额。具体反映在上述的Tobit分析中,网络建设、信息管理、研究中心、品种权数、示范园区等指标对常州市农业科技企业的经营绩效产生重要影响。
通过调查分析可以推测常州市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中,在具备劳动力资源和资本资源的情况下,科技的贡献率对当地农业所产生的影响也将会越来越大。科技计划项目是开展农业科技工作的重要手段之一。多年来,常州市一直将水稻育种、设施农业、现代园艺、花木林果、优质畜禽、特种水产作为农业科技的重点支持方向。由于资金财力的限制,需要借助国家、省部级科技项目的支持,共同推动农业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
三政策建议
①对于经营绩效低的农业科技企业来说,企业自身应进一步解决人力资源与资金管理问题。同时,政府对DEA效率不理想的企业应给予政策上的扶持,通过项目带动,加大科研投入,全面改善农业科技企业的综合指标,实现企业的最优化生产。
②加强项目申请力度,以项目为载体,提升农业科技自主性水平。根据常州市情况,以农业科技攻关计划、农业科技成果示范推广计划、科技平台计划为主,以及社会发展计划、青年科技人才计划、软科学计划、知识产权计划等计划,对农业科技项目予以支持,并要求各辖市区根据实际情况设立相关计划或项目匹配对农业科技予以支持,同时,大力争取国家和省级科技计划支持。
③推动合作,成立高校科研机构驻常州研究院,增强企业科研能力。例如可以成立南京农业大学常州研究院,将南京农业大学的科研成果与常州市农业科技企业相结合,提高当地农业科技企业的原创力。同时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类指导、集成实施的指导方针,加快农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加快市内已有的科研设施、实验室、科技文献、数据库的共享工作。加大各类项目向各类平台的倾斜力度,为常州市农业科技创新提供项目源。
④在坚持“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和农业技术示范园区”为载体的新发展模式基础上,建设创新载体。加强对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农业高新技术企业的投入和管理,选择部分市级农业科技示范园区进行重点培育和建设,使之成为新品种的引试基地、农民的科技培训基地、农业知识的科普教育基地。进一步探索园区的管理办法,继续走特色化专业化道路,积极引入竞争机制,按照有关标准对已认定的园区进行考核,并通过项目引导,丰富高新技术企业的科技内涵,使之成为农业科技创新的主体、高新技术应用的主体、带动农民致富的主体。
关键词:现代都市农业农业经营形式多效能特征
随着社会的工业化和城市化,世界的许多城市面临着生态、食品安全以及持续发展的危机。为了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给市民提供安全食品和优良的生活空间、保护农耕文化,现代社会开发了都市农业。都市农业就是在城市经营农业,这种经营模式是在近代都市农业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与古代都市农业有很大不同。古代都市农业的经营项目多为城郊猎场和城市园林景观,故它只有休闲娱乐功能。在古代人类尚未形成在城市发展农业和利用农业发展都市的观念,也没有意识到城郊种养、猎场经营、园林景观建植本身就是农业经营行为。真正的现代都市农业源于1898年美国社会活动家霍华德提出的“田园城市”概念和“把积极的城市生活的一切优点同乡村的美丽和福利结合在一起”的农业经营观念,真正的都市农业生产始于1919年的德国。1919年德国政府开始建立“市民农园”,在城里开发供市民自给自足的小菜园,并制定了“市民农园法”。[1]为了推动现代都市农业理论研究和实践发展,我们将现代都市农业的定义、普适性经营形式以及多效能特征介绍如下。
一、现代都市农业的定义
(一)都市农业的定义回顾
现代的都市农业概念最早出现在1930年出版的《大坂府农业报》上,但作为学术名词则最早出现在日本学者青鹿四郎1935年发表的《农业经济地理》一书中。20世纪50年代末至60年代初,美国经济学家开始研究都市农业理论,最早把都市农业表述为“城市农业区域”或“城市农业生产方式”。1977年,美国农业经济学家艾伦·尼斯在《日本农业模式》中,明确提出“城市农业”(UrbanAgriculture)概念[2]。都市农业术语出现后,农业经济学、农村社会学学者纷纷探索都市农业的本义。(1)美国农业经济学家欧文·霍尼(1950)认为都市农业是在都市周边地区的都市楔形农田上进行的绿地建设和发展园艺业、果林业[3]。(2)德国学者史密特(1996)将都市农业定义为一种位于城内或环城区的产业,它生产或养殖、加工或运输各种食用和非食用的产品,然后使用城市或城市周边地区大量的人力资源、物力资源、产品和服务,反过来为该城市地区提供大量人力物力资源以及产品和服务[3]。(3)德国学者穆斯蒂尔(1998)将都市农业定义为在城市或城市周边地区从事的农业生产活动[4]。(4)中国学者俞菊生(1999)认为都市农业包括城市内镶嵌插花状的小块农田、庭院和阳台绿化、城乡结合部的近郊农业、远郊甚至环大都市经济圈在内的适宜大都市市场需要的农业[5]。(5)中国学者张强(1999)认为都市农业是地处城市郊区的农业以及市区扩展而划入市区的农业[6]。(6)中国学者宋金平(2005)认为都市农业是处在大城市边缘及间隙地带,依托大城市的科技、人才、资金、市场优势,进行集约化农业生产,为国内外市场提供名、特、优、新农副产品和为城市居民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并具有休闲娱乐、旅游观光、教育和创新功能的现代农业[7]。(7)中国学者张林成(2005)认为都市农业是分布在城市内及其周围地区或者大都市经济圈内,紧密依托城市、服务城市的特殊形态的农业,是以生态绿色农业、观光休闲农业、市场创汇农业、高科技农业为标志,以园艺化、设施化、工厂化生产为手段,以大都市市场需要为导向。融生产性、生活性、生态性于一体,优质高效和可持续发展相结合的现代农业[8]。
如上定义有个共性,就是强调都市农业的地域性和经济活动类型。从这个角度讲,可以把德国学者穆斯蒂尔的定义看成是这类定义的高度概括。但是,如果从概念体系的内部结构完整性和外部功能配合性的要求来衡量,这这些定义都存在明显的不足。从内部结构完整性来看,这些定义都丢失了都市农业的主体、生产目的、生产种类、产品等核心内涵;从外部功能配合性来看,都没有与城市生态环境、食物供应系统、乡村农业等相关概念建立配合关系。为此,需要对都市农业概念进行重新界定。
(二)都市农业的新定义
受如上定义的启发和满足概念界定的内部结构与外部功能要求以及转变传统农业发展方式的需要,我们将都市农业界定为:一种发生在市内或市外周边地区的,由城乡居民经营的,能提高市民生活质量、能为市民提供劳动就业和农业教育机会、能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和促进城乡社会协调发展的多效能农业生产模式。这样界定现代都市农业,能引导都市农业朝着多效能方向发展,使都市农业走上科学发展轨道。其合理性如下。
(1)这种定义强调了农业发展方式的转变。现代人只有转变常规农业经营方式,才能消除农业的负外部性效应。现代社会在都市区域开展农业生产,就是要转变农村地区破坏生态环境、缺乏人文关怀的常规农业经营方式,挖掘农业的经济功能、生态功能、人文功能和社会功能,使农业成为改善城市生态、为市民提供安全食品和优质生活空间的产业系统。
(2)涵括了目前出现的都市农业的所有经营类型。到目前为止,世界各地都市农业出现了种植农业、养殖农业、楼宇农业、园林农业、观光农业、农家乐、休闲农业、体验农业、教育农业等经营类型。都市农业概念应该涵括这些经营类型。
(3)概括了都市农业经营主体。现在从事都市农业的人不仅是城郊农民,还有市内的园林园艺工人、居家赋闲的退休市民、城市家庭主妇等。我们在定义中用“城乡居民”一词概括了这些都市农业经营者,强调了都市农业的经营主体。
(4)规范了都市农业的生产区域。都市农业应该特指在城市区域进行的各种农业生产。界定都市农业概念必须确定其区位范围和地理空间。如果都市农业定义不限定在城市区域,在实践上会产生许多误解,在操作上难以与乡村农业划定边界,也不便于都市农业的行政管理。所以,在定义中突出都市农业的生产区域是必要的。
(5)突出了都市农业的多重功能和产品特性。都市农业能为城市提供生态环境、安全食物、劳动就业、休闲娱乐场所、环境与农业知识教育场所;提供强身健体、愉悦身心、缓解精神压力、陶冶情趣的生活方式。这些产品与服务以及生产功能是都市农业区别乡村农业的一个根本特点。
二、现代都市农业的经营形式和经营现状
作为城市区域的农业发展方式,都市农业应该成为一种产生经济、生态、人文、社会效益的农业发展方式和发挥经济、生态、人文、社会功能的农业发展方式。自现代都市农业兴起以来,世界各地出现了新奇各异的多效能的都市农业经营形式。
(一)都市农业主要经营形式
(1)郊外生态防护林业。这是人类为了调节城市气温、涵养水源、防止水土流失、治理洪涝灾害、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在城郊地区开发的一种都市农业。这类经营领域在食物短缺的时空环境里不受重视。在过去,许多城市郊区本应成为生态防护地带,但被一座座工厂、养殖场和一块块蔬菜基地所占领。结果造成城市周边地区水土流失严重、地表和地下水枯竭、空气质量下降。有了这些教训以后,人类才重视郊外生态防护林业。如近年,法国用财政在一些城郊山区和岛屿建立了7个无住户的国家级自然生态保护区[9]。近些年我国一些特大城市也开始重视这种都市农业。如北京,在2005年制定的《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中提出,将重点支持京津风沙源治理、建立第二道绿化隔离带、营造水源保护林;又如上海,在“十一五”规划中也提出,要把上海城郊结合部建设成为城市的绿色屏障、安全空间、城市生态补充基地。(2)郊外食物农业。这是建在生态防护林业带和城市之间的,给市民提供安全粮食、蔬菜、水果、肉食蛋禽、奶制品等食物的一种都市农业。其经营领域包括蔬菜种植、粮食生产、家禽家畜养殖、水果种植、食品加工等。由于市民需要足量的、安全的食物和良好的生态环境,因而郊外食物农业将向生态化、优质化、集约化、工厂化、产业化方向发展。另外,发展郊外食物农业,要以都市市场为轴心、要注重资金、智力、信息等生产要素的投入、要注意引进工业生产管理技术和生物技术以及信息技术,尤其要以生产优质安全的高档农产品为经营目标。只有这样郊外食物农业才能获得较大的发展空间。
(3)城市园林园艺农业。这是都市农业服务城市的主要表现,也是人类通过农业手段为城市提供绿色空间、园林景观、绿色公共活动场所、优质空气的重要领域。这种农业活动有悠久历史,自古以来,人类就重视城市园林园艺建设。现代市民把城市园林园艺美化视为都市农业的重要领域,并利用园林园艺工程美化城市空间。如法国,用绿篱带将住区与工厂、高速公路及污染区隔开,以营造宁静、清洁的人居环境;一些新城刻意保留部分农业用地,在城内种植蔬菜和花卉,制造农业景观。巴黎大区在城市规划中划定了自然保护区和农业保护区,提出要将农田、河谷、森林、公园等绿色空间联结起来,形成贯穿整个大区的绿色脉络[10]。城市园林园艺农业包括郊外景观林木、草业、花卉生产和市内绿化、美化工程两大领域。前者是城市园林园艺农业的初级产品生产过程或原材料供应过程,生产地主要集中在城郊农村。后者是城市园林单位或郊区园林园艺公司将郊区的林木、草皮等其他植被移栽到城市住宅区、街道和道路两旁、街心花园、市内公园以及其他绿化地带的过程。两者是园林园艺市场的供求关系,是相辅相成的。郊外景观林木、草业、花卉生产是市内绿化美化工程的基础,为城市绿化和美化生产源源不断地供应原材料;市内绿化美化工程是郊外景观林木、草业、花卉生产的价值体现,为郊区景观林木、草业、花卉生产提供了强大需求。城市园林园艺农业发展过程就是这两种生产的协同过程。
(4)城郊旅游农业。城郊旅游农业属旅游农业,源于西方市民乡村旅游,在国外有70多年历史、在中国有30年历史。但世界各国对其称呼不同,德国叫“度假农庄”;日本叫“度假农业园”;澳大利亚叫“休闲牧场”;奥地利叫“农家旅游”;韩国叫“观光休闲农园”。它有农业公园、观光农园、体验农园、教育农业等四种经营形式。农业公园就是经营者在农业生产中融入城市公园经营元素,将农业生产场所转变为城乡居民观赏、游览的城郊公园;观光农园就是城郊农户将农业生产和农作物生长以及农产品观赏或采摘活动成片开发为供市民旅游的场所;体验农园就是城郊农户用租种方式将耕地转化为供市民体验农业生产过程和农业劳动乐趣的场所;教育农业是郊区农业经营者或市政府为了给城市孩子提供一个了解农业知识和农业生产过程的机会而开发出来的都市农业经营模式。城郊教育农业是在城市传播农业文化的主要形式,但经营方法各不相同。如日本是把城市子女送到郊区农户家寄宿并参加农业劳动;法国将其作为农业职业培训方式。法国政府规定凡从事农业者都要在教育农场接受农业职业教育培训,为此建有1000多家教育农场,并受制国家农业部门职业培训中心。法国的城郊教育农业效果比较好。
(5)市内楼宇农业。这是城市内的居民在城市楼宇间可用空间里从事种植和养殖的多功能农业经营方式。楼宇农业的产生源自市民对田园生活方式的向往和对住区生态环境的高要求。世界上解决了食物保障问题的市民一般把从事楼宇农业作为调节和美化生活的手段,而处于食物供应短缺状态的市民一般把发展楼宇农业作为家庭食物供给的一条途径。但是在农业生产受到工业化污染的情况下,一些市民也重视楼宇农业生产,将它作为解决食物安全的一种手段。在这种情况下,市内的楼宇农业成为城市食物农业的一部分。市内楼宇农业根据生产地点不同,有多种经营方式:第一,自家庭院、阳台、楼顶甚至外墙等狭小空间的绿化与美化种植,包括室内、阳台、庭院种植观赏性植物和水果植物、盘载蔬菜、小动物饲养,室外墙壁植草和藤蔓植物种植;第二,楼盘间空的绿化和美化种植,包括种草、植树;第三,旅馆饭店接待大厅的美化种植,包括移动的盆载植物和固定的植物装饰;第四,社区公共活动空间的绿色种植,包括街道绿化美化种植和钢架吊盆蔬菜种植。
(6)都市文化农业。这是农业经管者借用文化产业经营技术,通过开展文化活动促进当地农业发展和利用农村文化资源,给市民提供优质农产品、文化旅游服务、农业手工艺品、农村文化产品,从而获得较高经济收入的农业经营形式。主要有四种经营方式:第一,民俗旅游。这是经营者以民俗事象为经营内容、以文化旅游社区为经营空间,为市民提供旅游服务的文化农业经营形式。都市发展民俗旅游具有优势,因为都市人多,旅游服务需求量大,而且交通区位好,所以都市民俗旅游发展比较快。第二,农耕文化展览。这是经管者按照农业发展历史线索通过实物和文字资料将农业文化在展览馆展示出来的文化农业经营形式。这种经营项目具有较强的农耕文化传承价值,我国已出现这种都市农业经营方式。第三,农产品展览。这是经管者借助会展文化,在城市空间和特定时段,举行的农产品交易活动。世界各地许多大城市年年举办农产品展览会。第四,节庆农业。这是经营者利用节庆活动促进农产品销售和发展农业经济的经营形式。举办农产品文化节的目的不在于做博物馆式的陈列展示,而在于将一种有别于乡村的、农业社会的日常生活模式与情境氛围分享给市民和外地来客。
(二)都市农业经营现状
国外比较重视都市农业,发展比较快,形成了一定规模,在解决粮食安全方面发挥出特殊功效。有专家估计,目前全世界有8亿人口从事都市农业经营,其中的2亿人口从事销售,他们中有1.5亿人是全职的(Smitetal,1998)[11]。由于世界各国的食物供应水平不一样,各国经营都市农业的重点领域不同。
在农业欠发达国家,不仅从事都市农业的家庭很多,而且主要从事食物生产。如生活在厄立特里亚、埃塞俄比亚、肯尼亚、坦桑尼亚、乌干达和赞比亚等国城市中的6.5亿市民中,就有2.5亿人通过都市农业获得部分食物。都市农业不仅是粮食短缺国家的市民解决食物自给的重要途径,而且也是他们提高农业食物品质的办法。如有专家称,在哈瓦那,城市菜园明显提高了农户家庭及其所在社区的食物数量和质量(尼科·巴克,2005);在低收入家庭消费的食品中,城市家庭食物自产比例不断提高。有专家统计,在东雅加达市,市民家庭食物自产达到18%;在坎帕拉市,市民家庭食物自产达到60%;在内罗毕市,市民家庭食物自产已达到50%(Mougeot,1994)[11]。
在发达国家,都市农业的重点是生态恢复和生态保护。如英国想通过发展都市生态防护和园林园艺农业措施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目前英国在20多个城市的原用于工业生产的土地上实施所谓的“城市农庄计划”。如德国采用生态保护农业措施恢复城郊矿山废地生态,如埃森市将城市内原来用于煤矿开采的土地转变成为都市农业规划用地,在废地上发展都市农业,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又如城市国家新加坡就是通过发展都市农业,不仅改善了国家生态环境,把新加坡变成了世界著名的花园国家,而且已经改变了国家农业食物生产短缺的现象,实现了肉类供应完全自给和25%的蔬菜的自给(Smitetal,1995)[12]。在我国都市农业发展比较全面。郊外生态防护林业、郊外食物农业、城市园林园艺农业、城郊旅游农业、市内楼宇农业、都市文化农业等具体经营领域,在我国都不同程度的得到了发展。我国的省会城市都建有郊外蔬菜生产基地,为市民提供了丰富的新鲜蔬菜,甚至为城市超市提供一定数量的有机农产食品。我国一些特大城市还建设了郊外生态防护林体系。基本上所有大城市都兴办了旅游农业,尤其是农家乐几乎每个大城市都有。一些特大城市还发展了文化农业,如北京有316个郊区行政村开展了民俗旅游,民俗旅游接待户达13819户。北京房山区的韩村河村于2003年就修建了500多平方米的农耕文化展览馆;大兴区的庞各庄镇于2004年建起了占地面积2.3万余平方米的国内首家西瓜博物馆。大兴区于1988年首创性举办了西瓜节,到此已举办18届;大孙各庄镇举办葡萄采摘节;北务镇举办蔬菜采摘节;李桥镇举办西甜瓜采摘节;北石槽镇举办鲜杏采摘节;龙湾屯镇举办果品采摘节,他们以节庆方式招揽人气,以城区市民的广泛参来实现农产品的促销。现在北京农产品文化节已成为全国各市仿效的范式。
三、都市农业的多效能特征
都市农业是现代多功能农业的一种,能产生经济、人文、生态、社会效益,能发挥经济、人文、生态、社会功能,具有多效能特征。
(一)都市农业的生态效益与生态功能
都市农业的郊外生态防护林业、园林园艺业、农作物种植,向城市提供绿色生态环境、绿色的生态屏障、绿化隔离带,营造绿色景观,保持清新宁静的生活环境。都市农业还可以防止和减轻都市外来不利因素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与危害。都市农业与市内园林绿化美化农业一起还扮演着城市清道夫的角色,不仅大量地、持续地接受、储存、消纳、降解、净化都市排出的气、水、固体废气物,而且将城市中大量排出的食物残渣及其他生活垃圾通过农业的有效利用变为资源,从而减轻对环境的损害,保持城市的正常运转。同时都市农业减弱了城市的热岛效应,防止市区无限制地扩张,维护了农村地面自然景观。市内楼宇农业还扩大了城市种植空间,促使室内氧气与二氧化碳得到平衡、能增加空气湿度、降低室内温度、吸收空气中被污染的灰尘和废气,帮助市民建立了一个宜居的小气候。就北京城郊食物农业产生的生态效能来说,2002年仅京郊农田生态系统在调节大气成分方面就产生了49.3亿元生态价值;在净化环境方面产生了109.63亿元生态价值;在蓄水方面产生了6.03亿元生态价值;在生态服务方面产生了293.4亿元生态价值[13]。
(二)都市农业的经济效益与经济功能
由于都市农业具有经济上的区位优势、接近城市市场、拥有庞大的购买力旺盛的消费群体、具备走集约经营和发展设施农业所需的资金、技术、土地、劳动力、信息等生产要素,而且产业分工比较发达,所以,都市农业的经济效能比较突出。主要表现在:(1)极大地提高了农户的增收能力。根据文化等人的研究,北京从事都市农业生产的农户人均纯收入,2002年为5880.1元,2003年为6496.3元,其增幅为约91%。这种水平远远高于全国平均,根据近些年的中国农村住户调查年鉴统计,我国农民的年均人平纯收入不过3000元,只有北京郊区农民年均人平纯收入的50%;全国农民年均人平纯收入增幅约为20%,其增幅能力不到北京郊区农民的一半[14]。(2)促进了城郊第三产业发展。都市农业直接促进了郊区农村旅游业、物流业、畜牧业、种植业的发展,间接促进了郊区农村交通运输、通讯、服务业的发展。同时推动了郊区农村市场体系的发育和发展,对周遍农村地区的市场经济的发展产生了辐射作用。更主要的是都市农业提高了农村农业生产的技术水平、在农业走上设施化生产、精确化生产、优质化生产轨道方面起了促进作用,改变了农业经营落后面貌。以北京都市农业为例,到2003年为止,农机化程度达到70.4%;设施农业面积达到9.06%;节水设施控制面积达到81.2%;农户计算机拥有率达到16%。这是乡村农业无法达到的[15]。
(三)都市农业的人文效益与人文功能
都市农业的环保生产相对常规农业的化学化生产,使农业具有了人文关怀特点和人文效能,主要表现在三方面:(1)提高了城乡居民的生活质量。都市农业为市民提供了享受田园生活和从事养生劳动的机会,丰富了市民精神生活、锻炼了市民身体,加强了市民生活保健,提高了市民的幸福指数。(2)改善了市民生活环境。都市农业通过农业生产改善了城市空间结构、降低了城市污染,促进了室内外的碳氧平衡,为市民创造了宜居环境。(3)满足了市民的食物安全需求。都市农业为市民提供蔬菜、粮食、肉奶、水果等食物,丰富了城市食物供应。同时通过生产无公害的、绿色的甚至有机产品,为市民提供了安全的、优质的、有营养的农业食物,减少了“病从口入”的概率,为市民身体健康建立起了食物保护屏障,满足了市民对高品质食物的需求。(4)传播了农耕文化、改变了市民文化结构。都市农业通过发展会展农业、体验农业、教育农业,较好地向市民尤其是年轻人传输了农业知识、农艺、农耕精神,直接促进了农耕文化的传播。同时也提高市民对农业重要性的认识水平。另外都市农业通过发展楼宇农业、乡村旅游、休闲观光、采摘活动,使市民的审美文化和认知文化发生结构性变化。
(四)都市农业的社会效益与社会功能
都市农业是沟通城乡的产业形式,具有较强的社会效能:(1)都市农业利用工业社会提供的物质设备和生产技术进行农业生产,和在工厂内从事园林园艺生产,使得社会的第一、第二产业得到有机结合。(2)都市农业使农民进城,在城市内部进行农业生产;同时为市民下乡旅游提供休闲娱乐场所,为市民体验农业提供耕地,促进了城乡居民的直接互动,有利于市民与农民的结合。(3)都市农业加速了工业文化和农业文化、城市文明与农村文明的交流,这有利于消除城乡居民的文化隔阂,为城乡一体化奠定了文化基础。(4)都市农业为城市家庭妇女提供了新的工作机会,使她们通过都市农业更好地控制家庭资源,提高了低收入城市家庭妇女的地位。(5)都市的设施农业、观光休闲农业吸收了城市剩余劳力,如达累斯萨拉姆的都市农业在1999年为城乡35000个家庭提供了工作机会;内罗毕的都市农业在1999年为15万个家庭提供了工作机会;哈瓦拉都市农业在1999年为城乡居民提供了3万个带薪工作机会,缓解了城市就业压力[16]。(6)都市农业加速了逆城市化进程。逆城市化是城市居民把自己的居住地向城市郊区转移的现象,这有利于对缓解城中住房紧张、交通拥挤、生态恶化问题。都市农业为市郊社会公共产品的生产提供了良好的物质基础,加速了市郊交通、教育、供排水系统、电力、公共休闲场所的建设速度,有利地吸引着市民向郊区转移。所以,都市农业是我们解决城市住房紧张、交通拥挤、生态恶化等社会问题的有效措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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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健全的财政金融支农服务是新型主体发展壮大的助推器。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提出,农业劳动不只是农业范围内剩余价值的自然基础,并且是其他一切劳动部门之所以能够独立化的自然基础,从而是各个部门所创造剩余价值的基础。这一观点为国家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实施农业保护和支持政策提供了理论依据。从固定资产角度看,当新型主体进入成长期后,其生产集约化、机械化程度不断提高,对仓储设施、信息化设备、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的投入要求增多,产生大量固定资产融资需求,而且融资期限还由周期性生产贷款向中长期延长,需要金融部门贷款支持。从发展层次来看,新型主体从低层次向高层次转换的过程必然伴随着新品种引入、新市场开拓以及高级人才引进等需求及其相应投资,而这些投资不是新型主体自我积累所能实现的,同样需要金融部门贷款的鼎力相助。大多金融机构是盈利性组织,其金融支持都存在报酬问题。新型主体在获得资金便利的同时,也要付出相应成本。鉴于涉农行业的微利特性,部分新型主体事实上成为了金融机构的“打工仔”,其发展步履艰难,此时,财政支农就尤显重要了。财政通过涉农惠农补贴、税收优惠、专项资金补贴等工具,直接或间接地为新型主体提供支持,使之获得发展所需积累。因此,财政金融支农是新型主体发展壮大的助推器。
(二)健全的财政金融支农服务是新型主体开展国际化经营的加速器。从宏观角度看,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市场开放领域的拓宽,我国农业经营活动已经扩展到国际范围,新型主体不可避免地直接面临来自国外的跨国公司、大农场主等农业经济组织的竞争压力。从微观角度看,我国新型主体要取得长远发展,必须在减少生产成本和开拓市场等方面有所作为,在全球范围内配置资源和开拓市场也就成为其高级化发展的必然选择。如果单靠新型主体凭自身力量去参与国际市场角逐,其立足过程将会极为漫长和曲折。财政金融服务支持将会从多方面加速新型主体国际化步伐。财政方面,可以安排专项资金,鼓励新型主体建立外向型农产品生产基地,专门用于境外农产品生产;可以对新型主体农产品出口进行适当奖励和安排出口检验检疫费补贴;可以建立出口保护与救助机制,帮助新型主体应对技术壁垒、贸易磨擦等问题。金融方面,银行可以通过专项贷款支持新型主体引进国外优良品种、先进技术甚至建立海外生产基地;保险公司可以通过创新保险机制,发展新型主体出口农产品生产专项保险,增大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力度;在支持我国大宗和特色农产品出口方面成效显著的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也可增加新型主体外向发展支持项目。
二、当前我国财政金融支农服务体系在支持新型主体构建方面存在的不足
(一)财政支农注重功利性,金融支农“形”重于“实”,新型主体所获支持有限。近年来,我国财政支农资金总额虽然逐年递增,但是其功利特性也相当明显。一是许多财政支农资金被洒向一些徒有虚名的形象工程,这些工程大多脱离了农村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仅没有提高农民福祉,反而挤占了本可用于新型主体建设的有限农用资源。二是财政支农资金大多被投入到见效快、收益高的农业项目中去,而一些见效慢但意义深远的新型主体项目却难以受到财政资金青睐。本质上讲,这都体现了地方官员政绩导向下的功利思维。金融支农主要是通过银行贷款和保险机构承保来实现。银行贷款方面,由于贷款条件过高、抵押物品不足、贷款责任追究制度、金融产品适应性较差等原因,新型主体实际上能获得的贷款极为有限。如对新客户的介入条件,农业银行要求客户有效净资产要在1000万元以上、资产负债率不超过60%、流动比率在120%以上,这种条件直接关闭了绝大部分新型主体贷款求助之路。农业保险方面,政策性农业保险在全国大多处于试点阶段,其保险品种覆盖范围很小且只保成本不保收益,对新型主体尚无实质帮助;商业保险公司的偏好与新型主体业务特征基本没有兼容性,前者难有兴趣为后者承保,即使勉强参与也会尽量转移风险,如限制赔偿金额、严格赔偿条件等。
(二)财政支农附有行政回报,金融支农强调有偿性,新型主体获得支持的成本过高。行政回报是指执行政府某项优惠政策的行政部门或行政人员,直接要求或暗示受支主体做出有利于执行部门或执行人的行动或获取特定报酬,是政治动机和经济动机的混合产物。在我国财政支农支出过程中形成的委托关系中的各层级政府官员都是有限理性的经济人,其主观上个人利益函数与国家财政支农支出最终目标存在差异,这很可能出现支农支出决策、执行行为扭曲。一些得到了财政支持的新型主体被迫按照执行者意愿进行生产经营、被迫建设样板工程以供上级领导视察、被迫经常面对新闻媒体说好话甚至被迫“热情招待”或“感谢”相关工作人员。这种行政报酬无疑加大了新型主体受支成本。金融资本具有与生俱来的逐利本性,其关注重点是利益回报。金融机构的贷款,不仅需要支付利息,也需要提供抵押或者担保。抵押品和担保品需要进行评估,这不仅会产生评估成本,还会花费较多时间成本。农业生产具有季节性,农业资金流动与需求也具有季节性,而金融机构的贷款品种并不一定与这种特征相吻合。新型主体需要季节性短期贷款时,因为贷款品种问题,有时被迫进行长期贷款,贷款成本被无形提高。追求最大利润的商业保险公司,面对经营项目具有高风险特征的新型主体的投保,不可避免地要索取更高保费,新型主体的商业性投保成本同样不低。
(三)财政支农结构呈分散性,金融支农方式具有求稳偏好,不利于全面发展新型主体。财政支农具有公共物品属性,必须考虑伦理、民生、社会和政治等诸多因素。因此,我国财政支农资金的投入很分散,国家农业财政投入“横向”被各职能部门分割,而在“纵向”被中央、省级、地级、县级甚至乡一级政府分割。具体而言,财政支农补贴名目众多,如惠农补贴项目就有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等超过20种,而且部分补贴是按承包户头直补,这种力求面面俱到的普惠式补贴方法,缺少重点和导向,也使得许多地方政府虽把新型主体作为重点扶植对象,但却在财政资金帮扶方面力不从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具有流动性、安全性、盈利性等多重要求,在安全性原则指导下,金融贷款不可避免地表现出求稳偏好。一方面,我国新型主体大多从事与农业有密切关系的经营项目,具有天生的高风险性;另一方面,我国新型主体处于培育和发展阶段,很少有成功经验可以借鉴,也具有高风险性。金融机构必将对贷款金额、贷款条件、贷款期限、贷款利息等方面做出有利于自身的风险规避。目前,由于自然灾害频发,我国涉农商业保险公司大多入不敷出,我国农业保险的现状不容乐观,基本处于停滞的状态。金融支农求稳偏好与新型主体经营高风险特性间的矛盾,难以通过市场机制由双方化解,这无疑不利于全面发展我国新型主体。
(四)财政支农与金融支农配合性较差,制约了支农政策效果。财政支农与金融支农虽然具有完全相同的目标,但我国财政支农资金运行与农村金融信贷、保险间的相互联系并不紧密。从执行主体看,财政支农资金与各级计委、扶贫办、财政局、农业综合开发办、林业局、农业局、水利局、畜牧局、农机局等十多个部门有关,而金融支农主体也涉及商业银行、政策银行、邮政储蓄、农村信用社和政策性、商业性保险机构等。金融支农和财政支农的执行主体众多,部门间协调难度加大各自为政在所难免。从政策制定过程看,财政部门在安排支农支出时很少寻求金融配合,没有将财政资金与金融资金结合起来进行统筹规划,使其在支农力度上显得势单力薄;金融部门在制订信贷政策以及落实信贷投放时,往往不太考虑财政支农方面的政策,不能使农村金融资金发挥最大的作用。从政策执行角度看,财政支农与金融支农两项政策协调配合横跨多个部门,所牵扯的制度、政策文件较多,真正遇到有关新型主体的贴息、资助以及风险补偿等需求时,相关政策依据的查找较为困难。财政支农与金融支农间尚未建立起有效的协调机制,导致两项政策不能形成合力,影响了政策效果,这必将对新型主体的构建产生较大负面影响。
三、支持新型主体构建的财政金融支农创新
(一)加大财政支农倾斜力度,开展金融支农专项服务,提高新型主体的受支持力度。委托理论认为,委托关系中,由于委托人与人的效用函数不一样,必然导致两者利益冲突,而解决委托问题的关键是建立健全激励和监督机制。财政支农目标是支持农业、农村的发展,提高农民福祉,而部分地方涉农官员的目标却是富有功利性地博取民声和彰显政绩。为此,地方政府要建立和完善财政支农支出的激励和监督机制,以此促使执行官员的主观认识不产生偏离;确保其目标函数与政策初衷一致,通过监督机制改善信息不对称进而减少成本并确保“新增农业补贴向新型主体倾斜”。任何组织的发展都需要资金呵护,具弱质性和高风险性于一体的新型主体更是如此。金融机构要将支农政策落到实处,建立和完善在“三农”服务大架构下的新型主体服务机构,积极开展针对新型主体的专项服务;要针对新型主体积极创新贷款担保方式,发展订单和保单类金融工具;要调整信贷审批流程,简化审批手续,根据新型主体的金融需求特点来创新金融产品。只有金融机构改变了为“三农”服务流于形式和挂在口头的传统,真正提高了农村资金供给能力,金融支农才能成为新型主体发展壮大的助推器。
(二)杜绝财政支农附带行政报酬的现象,健全金融支农补贴机制,降低新型主体获得支持的成本。新公共服务理论(TheNewPublicServiceTheory)认为,公共管理者的重要作用并不是体现在对社会的控制或驾驭,而是在于建立一些明显具有完善整合力和回应力的公共机构,帮助公民表达和实现他们的共同利益,承担为公民服务职责。行政报酬的索取显然违背了“为公民服务”宗旨,降低了社会资源使用效率。地方涉农政府部门及其官员要增强服务意识,不以部门利益或个人私欲控制和驾驭财政支农资金,不人为抬高新型主体受支成本。同时,地方政府要规范和公开财政支农办事程序,增强资金透明度,明确新型主体的资金申报、审批环节,做到办事制度化、程序化,从制度和流程上杜绝行政报酬的产生。从一定程度上讲,金融支农是一种公共产品供给行为,富有特定公益性,政府理应对此给予一定的支持和补贴,避免金融机构将各类成本完全转嫁给新型主体,抬高其贷款、保险成本。地方政府可建立新型主体贷款专项奖励基金,对涉及成本高、收益低的金融业务给予一定财政奖励,加大金融机构贷款的财政贴息力度,以降低利率、改善贷款条件,充分调动金融机构对新型主体发放贷款的积极性。地方政府要针对新型主体的现实困境,完善保险保费补贴制度,加大保费补贴投入力度,提高补贴比例,扩大覆盖范围,化解新型主体因担保物稀少而被迫承担高保费和接受不平等保约的困境。
(三)整合财政支农资金,完善金融支农担保体系,为全面发展新型主体提供保障。不平衡增长理论(TheoryofUnbalancedGrowth)认为,因为落后地区资本有限,应集中有限资金和其他资源,对具有较强产业关联度的产业部门进行重点投资,通过外部经济和连锁效应带动其它产业和整个地区经济的发展。根据上述观点,在我国财政支农资金较为有限的背景下,集中资源办好几件意义深远的事情可能更为现实。地方政府可根据本地发展规划对现有资金进行适当归并,以重点项目打造支农资金整合平台,通过项目的实施带动支农资金的集中使用。新型主体代表了我国农业未来发展方向,地方政府理应高度重视,科学整合支农资金,规范支农项目,将新型主体作为财政支农重点投向,通过其外部经济和连锁效应,带动区域性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相对传统农户而言,新型主体的金融需求呈现出需求旺、抵押少、金额大等态势。金融机构面对这一新局面,要创新经营理念,站在支持“三农”的高度,创新抵(质)押担保方式,对新型主体的贷款金额、期限及利息等给予适当优惠或条件宽化。地方政府要探索设立或引入支持新型主体发展的担保基金、风险投资基金等,为有潜力、守信用、风险可控的新型主体提供增信服务,为商业保险公司进行风险化解,以消除其后顾之忧,让其放心围绕新型主体全面研发新的保险项目。
关键词“三农”问题农村社会结构农业经济发展
1农村社会结构对农业经济发展的影响
当前农村社会中不同群体、阶层之间的关系,可以具体区分为三种不同的关系。一是“县、乡、镇政府”、“村两委会”与“农户”之间的关系;二是“经济合作组织”、“龙头企业”、“示范基地”与“农户”之间的关系;三是“农业技术人员”与“农户”之间的关系。
“县、乡、镇政府”、“村两委会”、“农户”之间的关系,是当前我国农村现实社会关系中的核心内容。在如何推进本区(县)域农业经济发展的问题上,“县、乡、镇政府”、“村两委会”、“农户”三者之间的关系怎样,是制约着一定区(县)域中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那么我们需要研究的问题是,当这三者之间的关系处于怎样的结构状态时,对农业经济结构调整、对规模化和产业化经营方式的形成,才是起促进作用的呢?反之,则必然会起阻碍作用呢?
经济学界认为,农村中农业经济结构调整的主体应该是农户、而不应该是县、乡政府。从一般意义上讲,也不应该是村干部。因此,可以认为,在“县、乡、镇政府”、“村两委会”、“农户”三者关系中,“农户”自主决定自己各种农业生产资源投向的权力越大,这种三者关系的状态就越“好”,就越有利于农村中农业经济结构的调整。反之,“农户”自主决定其资源投向的权力越小,三者关系就越处在“不好”的状态。
“经济合作组织+农户”、“龙头企业+农户”、“示范基地+农户”等等旨在推进农业生产“规模化、产业化”经营的组织方式,也逐渐成为当前农村社会关系中新的序列,也是非常重要的内容。“经济合作组织”、“龙头企业”、“示范基地”与“农户”之间相互关系的状况,是当前农村中与农业生产的规模化、产业化经营、甚至是区域专业化的发展状况关联性更为紧密的内容。那么需要研究的问题是,这些经营模式中,农户与其他经济主体之间的相互关系处于怎样的状况时,对本区(县)域中农业的规模化、产业化经营的发展有积极作用呢?
如果农户获得了自主决定其资源投向的权力,但目前这种分散、以小农方式经营是不可能面对市场需求实现农业经济结构的调整的。经济学界认为,“经济合作组织+农户”、“龙头企业+农户”、“示范基地+农户”是当前我国农业实现规模化和产业化经营的有效途径。也就是说,农户只有加入到“经济合作组织”中、加入到“龙头企业+农户”、“示范基地+农户”的生产关系中,农户的生产才可能是适合市场需要的。加入到上述的生产关系中是农户与市场对接的必然路径。但问题是,加入到上述生产关系中去的农户,与龙头企业、示范基地、或者与经济合作组织之间,必须能够形成一种以双方认同的、受法律保护的契约为基础的相互关系。否则,企业、基地、合作组织、农户任何一方都不可能获得能够持续的物质利益。其中的关键问题是收益在企业和农户之间的分配机制问题。一般地说,分配机制越是基于双方的认同,双方关系的整合性程度就越高,就越能够产生较好的经济收益,这也表明这种社会结构处在“好”的状态。
可以说,当前农村中这种关系如果不能实现整合,那么农户即使获得“自主决定其农业资源投向的权力”也不可能产生明显意义。而究竟应该如何促进农户与其他经济主体之间这种具有基本整合性的相互关系,则是当前非常需要研究的问题。
“农业技术人员”与“农户”之间的关系,是当前农村社会中的第三种关系。当前在许多农户的生产过程中,基本上是依赖以往的经验“靠天收”,没有多少常规农业技术的支持,更不用说高新农业技术的支持。而农村中的农业技术人员,由于当前农技推广体制的问题以及其他方面的原因,技术资源闲置,导致农村中一方面是农户迫切需要技术,而另一方面是农业技术人员或转行干别的事情,或做起了涉农的生意,无人为农户的农业生产提供技术支持。这种状况是当前导致农户的种植、养殖结构难以进行合理调整,农产品质量和产量都难以提高,因而收入也难以增加的重要原因。即使当前正在广泛兴起的“经济合作组织+农户”、“龙头企业+农户”、“示范基地+农户”等经营模式中,“农户”仍然是独立从事生产活动的基础单位。因此,农业技术人员和农户之间是否能构成稳定的技术服务与被服务相互关系,对每一个农户的农业生产是否能够真正增收,是至关重要的事情。并且,由于农户缺乏技术支持而产生的农产品品质不高,又会导致农户与龙头公司、与示范基地、与合作组织之间关系的矛盾,严重的可能引发社会冲突。从宏观上看,这个问题不解决,国家关于农业种植结构区域性调整的总体规划也只会是纸上谈兵。那么需要研究的问题是,农村中的农业技术人员与农户之间的关系处在怎样的状态才是“好”的结构状态,才可能顺利推进本区(县)域中农业生产的规模化、产业化经营和实现农业经济结构和农村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呢?
从农业经济学角度看,当前我国的农业必须是技术、信息推动型农业,农业技术支持必须成为每一个农户生产过程中的基本环节。农业技术人员与农户之间必须形成稳定的服务和被服务关系。形成这种关系可以通过市场化途径,也可以探索由非市场化途径逐步过度到市场化途径。非市场化途径指通过政府支持途径为农户提供基础性、常规性农业技术的支持。养成农户依赖农业技术进行农业生产的习惯。对于部分农户的高新农业技术支持则主要以市场化途径解决。但就目前农村中广大农户的情况看,政府投入是启动农业技术支持机制的关键。农业的技术投入必须成为一种国家的制度创新,而不能仅仅依靠市场选择和农民自身。
值得指出的是,即使政府通过各级财政渠道对农业技术支持问题进行投入,也并没有解决这样一些必须考虑的问题,即农业技术人员与农户之间如何形成和谐、稳定、能持续的“服务与被服务关系”的问题。从理论的角度看,通过设置适当的“权利——义务”系统,均衡双方在相互关系中的“权力”,使农业技术人员和农户的“权益”都能够基本得以实现,是贯彻始终的关键问题。那么,究竟会形成怎样的关系模式?我认为,这是建立在实践基础上的不断制度创新才能回答的内容。当前,需要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观察一些在对于农户进行农业技术支持方面做得比较好的农村的具体做法,总结并推进有效的制度创新方式。
基于上述三种关系序列都与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具体内容有着明显的关联性,因此,概括起来讲,关于农村社会结构对农业经济发展的影响,可以作如下解释:一定的区(县)域中农村社会结构的状况(三种关系的整合程度),制约着该区(县)域中既有的农业经济资源(土地、资金、人力、技术等)的配置方式,制约着规模化、产业化经营组织方式可能产生的效率和效益,因而制约着农业经济结构和农村产业结构形成合理调整的程度。具体地说,当农村社会结构越是处在“好的”状况时,该区(县)域中各种农业经济资源越可能形成比较能够适应市场要求的有效的配置的情况,从而使规模化、产业化经营和经济结构、产业结构调整都能得以健康、迅速地发展。反之,如果农村社会结构处在“不好”的状况,则该农村社区中各种农业经济资源就不太可能形成适应市场要求的配置,并且还会阻碍规模化、产业化经营和经济结构调整的健康发展。
2我国农村社会结构中存在的问题
关于县、乡、村与农户的关系问题。当前的现实情况是,计划体制时期形成的忽略广大农户利益的价值取向,在仍未得到明显改变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的支撑下,依然主导着县、乡、村干部的行为方式。资源配置权力在很大程度上依然集中在县、乡、村干部手中。相当数量乡、村都存在“角色错位”或“角色混乱”的情况。其结果导致沿用计划体制下行政命令的办法推动本社区的农业产业化、规模经营,用行政手段强行搞集资、搞摊派,办政企不分、财务约束软化、效率低下的企业,强迫农民接受劣质服务,随意收回或调动农民承包的土地等等现象大量存在。
而另一方面,自农业经济体制转型以来,随着市场机制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的逐步渗透,培育了广大农户作为独立市场经营主体、要求维护自身经济利益的价值取向。但由于当前农村“村民自治”过程中存在一系列问题,导致农户在农村社区中的“权利——义务”实际上并未发生明显变化。普通农户的经济行为经常受到来自乡镇、村干部行政权力的干预。这就使得经济体制转型所要求的农业生产资源配置权向市场经营主体分散的局面一直难以实现。
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其核心就是还土地于农民,充分调动农户的农业生产积极性。通过农村经济体制转型,政府退出对农业经济的直接计划指令和计划调节,让市场来有效地配置农业生产资源。
一、农业种子经营管理方法
1.加大种子行业的管理,完善种子市场管理
只有对种子经营人员下发有效的相关证件。才能对种子经营行业进行有效的管理。还可以对种子生产进行质量的检查。等等都可以从根本上维护种子经营市场的秩序并杜绝种子经营行业隐患。加强种子的品种管理。提高种子的质量目前种子市场的状况还是比较繁杂的,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种子经营市场也随之发生了变化。致使种子经营行业出现了非常多的问题。因为种子经营市场有过多的种子品种,农民在种子选择上也会随之有很多的问题。
2.种子管理系统要保障农民的权益
要想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那么种子管理部门就要对种子品种的管理做出相应的管理模式。对生产种子的企业所生产出来的品种进行详细的检查。并将相应的检查结果公示给大家,让大家知道种子品种的好坏,从而在选择的时候来区分种子的优劣。从而防止农民的自身权益受到侵害。对于有些没有经过相关部门检查就发售的种子企业,一定要加大打击力度,严防没有经过检验的种子上市。种子管理部门还可以帮助质量好的种子去做些宣传,使农民在选择种子的时候,可以选择更好的种子,保证了农民购买种子的质量。种子监管部门只有做到这些。才能更好地维护农民的自身利益。
3.提升种子的管理水平,完善种子管理体系
种子管理的相关人员在对种子进行管理的时候,一定要遵循相关法律条例去进行。在进行管理的时候一定要根据法律所注明的管理方法去实施管理。从而更好地做到种子管理工作。种子管理人员在保障农民自身利益的前提下还可以去对种子的种植质量去进行检查,对于不合格的种子一定要严肃管理。种子管理人员在执法的时候。一定要加强执法的力度。并不断的更新种子管理理念。对目前好的管理方法去学习,从而提升种子质量的管理体系。
二、种子管理部门应提高执法力度
1.种子管理人要有责任感
对于现在的种子管理体系,种子管理人员一定要做到认真服务,并具有很强的责任感。只有这样,才可以更好的维护农民的自身权益不受到侵害。在农民种植种子的过程中,种子管理人员一定要对农民讲好种植的时间以及方法还有施肥多少等相关的问题,避免农民在种植过程中因为种植方法的错误而导致的损失。种子的管理的执法人员必须要认真的去进行执法,避免人为的错误而对农民的权益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筛选种子管理人员要严格
种子的相关管理人员具有较强的素质。在进行种子管理的时候,必须要热情的为农民解答问题,并对种子的优劣等相关问题对农民做出相应的告之。进自己最大的能力将农民的损失降到最低。只有这样,种子管理人员才能慢慢的在农民的心中树立起合格的执法者的形象,在种子管理人员应聘的时候,必须要严加对执法人员的筛选,必须要选择一名具有正义感、责任心而且作风优良的的人员去上岗实用。只有正确的对执法人员进行筛选,才能从根本上保障农民的自身权益。尽最大可能为农民创造最大的利益。
3.种子管理人员要将种子质量放在重心
现在的种子管理模式大多都缺少法律模式,因此在种子的经营管理中,需要将种子质量的责任落实法制,建立起全面的种子质量监督系统。充分的利用种子的基础等方面,让农民可以买到放心的种子。并利用法律等规范种子的质量,从而提升种子的质量,使企业在种子经营的过程中,买到安全的种子,做到放心购买,又保障了自身的利益。
4.种子管理的执法部门可以帮助种子生产企业树立自己的品牌
种子执法部门在平时执法的同时,还要积极的帮助种子生产企业树立起自身的品牌。并用自己的品牌彰显出自身产业的种子的质量,以逐渐创建起良好的口碑。这样有利于农民在购买种子的时候可以区分出种子的优劣。从而购买到质量优良的种子。在树立种子生产企业的时候,企业也已通过对种子的包装以及宣传等方面入手,这样有利于农民更方面的了解种子生产企业的标志性种子。经过以上的方法,农民慢慢的就能区分去种子的优劣,从而在第二年种植的时候,去购买更好的质量优良的种子,随着时间的推移,优良的种子生产企业也会在农民的心中树立起标志性的形象。
5.种子管理执法部门应帮助农民充分利用法律
(一)新型职业农民。
美国学者沃尔夫对职业农民的经典定义是:职业农民应充分地进入市场,将农业作为产业,并利用一切可能的选择使报酬最大化。新型职业农民首先是农民,从职业意义上看,所谓农民是指长期居住在农村社区,并以土地等农业生产资料长期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者。农民要符合以下四个条件:①占有(或长期使用)一定数量的生产性耕地;②大部分时间从事农业劳动;③经济收入主要来源于农业生产和农业经营;④长期居住在农村社区。职业农民也必须符合这些条件,与非农民区分开来,新型职业农民是指将农业作为主要工作进行经营,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和经营规则获取利润,追求实现利润最大化的农业经纪人。曾一春提出的:新型职业农民是拥有科学文化素质、掌握先进的农业生产技能、有相当的经营管理能力,主要工作以农业生产、经营和服务为主,生活来源以农业收入为主,居住地以农村或集镇为主的农业从业人员。胡小平认为从职业来看,新型职业农民必须以从事农业生产经营为核心工作;从素质来看,要求新型职业农民必须从文化、技术和经营管理上都具有一定水平。本文理解,新型职业农民首先是从事职业上看,产业化分工过程中,专门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把农业生产经营收入作为经济主要来源,能够根据市场变化做出报酬最大化决定,拥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生态环境意识,愿意把从事农业作为固定的职业;从新型来看,不在是从事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而是在市场环境下进行专业化、产业化、规模化生产经营,运用新的农业种植技术、生产技术、信息技术、经营管理技术求最大效益的市场经济。
(二)经营管理能力。
美国企业管理协会用五年时间并从1882名成功的经理中总结出经营管理能力的十种重要基本能力:注重的工作效率,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较强的自信心,拥有准确的判断力,乐观进取,能帮助指导他人,主动果断客观,善于动员群众,会利用交流做工作并善于建立亲密关系,勤俭艰苦和具有灵活性。冯明侠对于农村经营管理人才这样理解为适应现代农业建设和发展的需要,处在农村的,有一定经营管理知识或经验的,通过自己的经营把土地、资本、技术、信息等要素组织起来,为社会提供需要的产品与服务,为农村经济发展起到重要作用的,同时对农业生产和稳定农村环境做出贡献的一些人。本文认为,经营管理能力主要体现以下方面:能够运用现有的资源或者争取更大的资源基础上,面对市场竞争环境,做出远景规划与战略制定,制定发展方向,获取更大稳健的经济效益;在制定发展方向指引下,对组织的采购、生产、市场开拓、劳动力、资金和人力优化管理,使目标得以实现,具体包括:(1)能够建立科学的组织结构、管理部门和制度,选择合适人员;(2)能够掌握经济信息,通过各种渠道了解市场信息,根据信息做好经营预测、经营目标;(3)能够对土地合理利用、整顿、开发;(4)能够最大开发和利用人力资源;(5)能够开发出更好的产品,拥有良好的销售渠道;(6)能够很好进行机器设备、组织物质进行管理;(7)能够管理好产品质量;(8)能够运用技术来提高效率和效益;(9)能够控制好财务、成本、效益,以及利润分配;(10)善于交流和调动员工的积极性。
二、新型职业农民经营管理能力构成
现代农业具有资源配置高市场化与国际化、农产品高商品率、农业发展深度开放等特征。美国学者爱德华•丹尼森认为:美国的农业高速增长,其中的30%依靠农民科技文化素质的提升,50%是农业技术与经营方式更新。这要求我国新型职业农民必须拥有一定的市场和产品经营管理能力。
(一)市场分析和预测能力。
新型职业农民需要适应未来农业的市场化、产业化、商品化,了解农产品市场运作过程,掌握农产品的供应链运作,树立市场营销的观念,改变原来落后的小农经济思想,参与市场竞争。新型职业农民能够独立进行农产品市场调查分析,多渠道收集农产品市场信息,能够对农产品市场进行合理预测,分析市场供给变化的因素,运用科学的方法对农产品市场进行预测。只有做出正确的预测,才能减少决策中的失误,降低农产品市场的风险,帮助决策目标更好实现。
(二)决策能力。
在市场环境不断变化过程中,新型职业农民需要摆脱从众心理,具有独到的慧眼来发现一些规律。在做出决策时,必须拥有自信心,没有自信就不可能有决策,主动思考问题,拥有责任感和事业感,经常探索农业发展的规律和发展趋势,指导自己做出决断。
(三)财务管理能力。
长期的家庭化农业生产过程中,农民的融资能力和财务管理能力都处于比较低下的水平。新型职业农民能根据自己的经营发展状况、资金情况,做出决定是否融资,保证生产正常运转。因此新型职业农民应该需要掌握一定的金融知识,了解金融市场,运用产品和资产进行融资,保证正常发展。在财务方面,能够对成本进行控制和计算,能对生产期间发生的成本费用进行合理管控。
(四)生产管理能力。
在现代农业生产过程中,需要提高生产效率与效益。在经营决定目标下,根据农业规律与市场环境,依靠现有的各种资源,做好农业生产计划,组织各种资源进行生产,协调生产各方的问题,对生产过程进行控制。在农业生产过程中,从种子、机器、劳动工具的采购,到组织与控制生产,农产品的收割存储,做到科学管理。
(五)人力资源管理能力。
未来农业生产需要不同的农业分工,在进行农业生产过程中,需要对不同的农业人员进行合理分工,提高生产过程的协调性、合理性、科学性。这需要新型职业农民能够选择合适的人员,进行合理分工,并设置好不同的工作任务,对人员进行培训,使其能胜任工作,并且能够制定有效的薪酬体系,对员工进行激励,提高每位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
(六)产品质量管控能力。
在农业生产过程中,为了能够提供市场满意的农产品、安全生态的农产品,防止产品不合格产生,浪费资源,因此必须做好农产品的质量控制。这需要产品质量管控意识,从采购源头开始,到生产过程,直至存储,进行全面质量控制。
(七)设备管理能力。
农业未来的发展是机械化、自动化,在农业生产过程运用大量农业机械,因此必须掌握些设备管理的知识,对设备的寿命过程中全面管理,从选取设备,安装设备、科学操作设备、维护与保养设备、改进设备等过程全面管理,保证设备正常工作,提高设备的工作效率。
(八)信息技术处理能力。
农业的未来发展趋势是信息化、智能化,这需要新型职业农民掌握好信息技术处理能力。农业信息技术是指运用信息技术,对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战略决策过程中的自然资源、经济状况和社会经济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分析,为农业从业者提供数据、信息的查询、咨询、决策和调制等服务技术的总称。新型的职业农民对大量的农业信息的获取后,需要进行大量处理,在未来的经营中,必须掌握一定的信息技术处理能力。
(九)参与农业保险意识和能力。
未来农业生产中,农业会承受巨大的经济风险、自然环境风险。为了分散风险、降低风险、减少损失,就产生农业保险。新型职业农民必须能够发现农民收益和农业经济处在不确定的状态,参与农业保险帮助转移和分散风险,利用保险赔偿在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经济损失。
三、新型职业农民的经营管理能力培训
培训是人力资源管理和开发的重要手段,受到社会各界的肯定,新型职业农民是未来农业发展产业化的重要资源,针对性的培训工作必不可少,在未来的培训工作中必须做到一下几个方面:
(一)制定科学的培训计划。
培训是多人参加的,这必须要求根据培训对象、培训内容、培训环境,制定因地制宜的培训计划。培训计划的内容包括进行培训需求分析,确定培训课程与培训内容、安排培训的地点、时间、确定培训教师、制定和发放开课时间表、安排后勤保障,最后对培训效果进行登记。因此,在对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训,需要制定科学的培训计划,根据现有文化水平以及基础,以及现在急需培训的要求,开展经营管理知识培训,有针对性的制定培训计划。
(二)调查培训需求。
现有的农民培训中,很多培训内容是基础的、太笼统没有针对性,不符合农民的期望,即使农民参与培训,对其帮助不大反到让大家对培训失去信心,这样既浪费国家培训资金,也浪费农民的时间。因此,就必须做好培训需求调查、分析新型职业农民的对经营管理能力培训的期望和需求,尊重其意愿,也遵循了人才培训的规律。如果对某种产品市场比较感兴趣,就培训这方面知识。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达到新型职业农民需要培训那些就培训那些,什么能帮助农民致富就培训什么。
(三)制定培训内容。
在制定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训内容过程中,需要以农民及市场需求来制定培训内容,编写培训教材。例如为提高新型职业农民的经营管理能力,培训内容就必须包含一下几个方面:调查和了解农产品市场行情、如何掌握农业市场行情中的有用信息、农产品销售渠道创新、农产品定价策略与技巧、农产品进超市流程与策略、监督保证农产品质量等方面内容。通过这些培训,使新型职业农民具备一定的经营管理能力。
(四)培训模式。
在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模式上,必须因地制宜,根据不同培训内容采用不同的培训模式。在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模式上可以选择自选模式、示范引导模式、典型案例模式、模块式培训模式、五天培训模式等各种形式的培训,提高培训的参与度和培训质量。
(五)培训师资。
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能否达到好的成果,关键要看有经验丰富素质过硬的教师培训队伍,这要求有一支知识实践丰富的教师队伍。在培训老师队伍中应该1/3是稳定的培训老师,1/3是全国各地优秀培训老师,1/3是成功农民企业家组成。要想成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教师,第一,他是个对农业非常了解,从事农业经营有三年;第二、必须具备深厚的经营管理知识和能力,只有这样才能教授知识,指导学员的实践。
(六)培训资金。
当前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主要靠政府拨款,很多培训机构要预先垫出进行培训,培训的设备比较成旧。这需要培训资金来源多元化,可以联合政府和农业企业,保证资金充足,做到培训的连续性和及时性。
(七)培训质量保证。
培训的最终的目的提高职业农民的经营管理能力,这需要国家制定科学、系统、严格的考核方案,制定严格的质量考核方案,使培训更有成效,使培训价值得到更大呈现。
四、建议与总结
(一)尽快立法,确保培训的实施。国外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经验是,有完善的法律保障。美国在1862年的《莫里尔赠地法》,1887年的《哈奇法》,1914年的《馒密斯—利弗法案》,1929年的《乔治一里德法案》,1935年的《旺克黑德—琼斯法案》,为美国职业农民提供培训法律保证。通过政府立法,完善培训法律体系,把提高新型职业农业的素质作为主要任务以法律的形式作为保证,纳入法治管理的体系中,使新型职业农民的素质达到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
(二)整合资源,着力构建新型农民教育培训体系。
把现行的各种农业培训政策整合起来,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统一规划。对一些教育培训结构进行整合,比如农业院校、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业职业院校农等,同步合作,完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体系的多元化。
(三)建设新型职业农民的专业培训课程,着力提高培训质量。
新型职业农民与传统观念的农民有很大区别,不仅要接受专业的技能培训,还必须认真学习关于创业理念、经营管理能力等方面的知识。通过各种专业课程的交叉学习,全面提高新型职业农民的生产经营能力。
(四)加强农业培训人员的培育和建设。
对于农业职业教育或技术培训活动的教师,从农业生产经营能力和实际动手能力方面都要有严格的要求。除了要掌握相关的教育理论和方法,还要求具有灵活的教学能力。在这个方面需要国家相关部做出相应规定,严格限制农业培训人员的准入机制,必须具有相当的资格,才能从事相关方面的培训,建立专项基金对农业培训教师定期进行技能强化培训。
(五)加强培训体系的监督评价。
建立和完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体系监督控制体制。监督控制机制包括评价方、评价标准、评价内容、评价评判等内容。确保对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训顺利开展,培训更多的新型职业农民,满足农业现代化生产的需要。
五、结语
1.1管理层认识不足
在农村的管理层中,很多人认为对于农村实行经营管理是没有必要的,认为农村的发展只要依照现有发展套路进行即可,并没有将农业的发展放到一个变化的大环境中进行考量,也缺乏对于农业突破发展线路的相关探索,且认为有关财务透明体制、减少农民生活负担等措施是没有实际意义的,因此导致了管理层的经营管理工作进行散漫,被动性强,也阻碍了农业的创新发展。
1.2相关体制不健全
农村经营管理模式涵盖的工作范围主要为农村财务审核、农民负担监督、农村土地承办等,工作议程设置十分复杂。虽然如此,我国当前有关农村经营管理的管理法规和相关体制却处于严重不健全状态,不能实现对于农村经营管理的有效监督,也没有适当的惩罚措施对不合理经营管理模式进行相应处置。奖罚体制的缺失造成了经营管理的主动性较弱,也就很难使农业实现突破性发展。
1.3土地经营规模不大,农民收益增长慢
目前,农民的土地经营规模相对较小,很难实现大规模的经营管理,也就不容易实现对于农业项目的创新实践,一些大型机械无法在小规模的土地上进行作业,由此导致了农民的土地经营积极性较弱,农民收益低,田间劳动量投入较大的不合理发展状况。长此以往,农业的发展便有可能在这种不良循环中走向停滞,最终阻碍我国农业发展的整体态势。
1.4农村劳动力科技水平比较低
当前,城市中普遍存在“民工潮”现象,这从一个侧面也反映出我国农村地区的劳动力质量较低,具体体现在劳动力老龄化严重以及受教育程度普遍较低,因此,农民对于与农业相关的科技的接受能力较弱,很难实现对于机械化设施的操作,加之对一些科学的种植栽培技术的接受程度有限,导致了农村农业的发展处于低水平状态。
2完善农村经营管理的对策
2.1加大对农民的农业知识教育
针对我国农民受教育程度较低的状况,要想实现农村农业的快速创新发展,首先就要对农民实现农业知识教育,使农民掌握农业的相关知识,以指导他们科学、高效地进行农业生产活动。国家可以选派相关的农业技术人员,深入农村对农民进行农业知识教育,教育的方式选择应符合农民的信息接收习惯,把科技性知识转化成简单易懂的语言,以方便农民对于知识学习的有效性。在进行农业知识培训时,培训员要充分调动起农民积极性,鼓励农民对于不懂的问题进行询问,以激发农民进行农业生产活动的主动性,有利于我国农业的创新性发展。
2.2注重信息化的发展
目前,我国大部分农村地区的经营管理信息化发展较缓慢,这也就阻碍了信息的透明度以及管理层与农民的有效沟通,长期如此,则易引起积攒管理层与农民间的矛盾,不利于农业的发展。因此,农村的经营管理要尤其注意信息化的发展。一是要做好整体的规划,基于本地区的农业发展状况以及农民的合理要求制定相关条例,并及时将决策信息告知农民,实现信息的透明化;二是农村管理层应加快本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广播、有线电视以及网络的畅通可以有效解决信息传达度的问题,因此,要想实现信息化发展,就要完善不同的信息传播路径建设,使相关决策能够快速、准确传达到农民耳中,避免农民由于信息获取缺失对农业生产活动造成负面影响;三是经营管理部门应建立相应的信息反馈机制,能够与农民之间形成有效的互动沟通,及时知晓农民的需求,了解农民对于当前所执行的相关决策的态度,以知道决策层制定出更加符合农民需求的决策,便于对农业生产实现有效经营管理,最终整体推动我国的农业发展进程。
3结语
1.1农业产业化经营效益明显
2014年,全县实现生产总值9.4亿元,增长11%。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135元,增长12%。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销售收入9723万元,占生产总值的10.34%。农产品加工业产值12893万元,占生产总值的13.72%。
1.2特色主导农产业规模初具
2014年,全县天然橡胶累计种植面积22万亩,开割面积8.7万亩;茶园总面积5.2万亩,目前可全部投产;甘蔗种植面积2.89万亩;建有2个稳定的西盟米荞良种繁育基地0.5万亩,原粮基地常年稳定在2万亩。通过抓企业带基地,全县初步形成三大产业带。以海拔1000米以下勐梭河、南锡河、南康河两岸为重点的橡胶产业带;以勐卡镇、新厂乡为核心的西盟米荞产业带;以西盟昌裕糖业有限责任公司白糖加工厂半径在30公里范围内的中课、勐梭2个镇为重点的甘蔗产业带。
1.3农业产业化经营主体不断壮大
一是培育壮大一批龙头企业。全县龙头企业从无到有,现有市级农业龙头企业3个,分别是西盟昌裕糖业有限公司、云南农垦集团西盟有限责任公司、西盟富民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2014年,实现加工产值7778万元,销售收入7773万元,带动农户5385户,户均增收10134元。企业与农户、农民合作社的利益联结密切,“公司+基地+合作社+农户”的运作方式已经初步形成。二是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迅速发展。累计农民专业合作社69个,较2013年增加18个,增长35.29%,其中种植业56个、养殖业10个、其他行业3个,合作社成员总数9359人,带动非成员农户3105户。合作组织已成为建设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的重要载体,成为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生力军。
1.4农产品加工业能力不断提高
一是全县已建成橡胶初制加工厂3座,年生产能力达万吨以上。2014年全县加工干胶7385吨,实现产值8094万元(按每吨1.1万元计算),约占全县生产总值的8.61%;二是糖厂日可处理甘蔗150万公斤,2013/2014年榨季产白糖9317吨,产酒精479吨,实现工业产值4029万元,约占全县生产总值的4.29%;三是西盟米荞加工从无到有,于2005年由西盟县农业局开始粗加工,2009年由县供销合作社接管,2014年加工西盟米荞160吨,实现工业产值560万元,约占全县生产总值的0.6%。四是建有茶叶加工厂52家,2014年加工茶叶2608吨,实现工业产值1504万元,约占全县生产总值的1.6%。
1.5农业品牌建设和招商引资力度逐步加大
全县无公害农产品累计认证总数3个,认定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1个,认定总面积2万亩,占全县耕地总面积的10.59%。成功注册了“西盟米荞”商标。2014年成功引进了西盟米荞佤山部落有限公司、内蒙商会、普洱腾临茶业、西盟昊阳农牧开发公司等共招商农业项目8个,引进资金9500万元。
2西盟农业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虽然我县农业产业化经营取得明显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一是主导产业散、小、低、弱。散:植面积分散,特别是蔬菜产业,各乡镇均有分布,未形成规模连片种植;小:农业企业规模小,带动力不强、产业链短,仅限于初级产品的加工,利润空间小,链条短,对带动农民增收的潜力未真正得到发挥;低:种植管理水平量低,标准化程度低,还未建立完整的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弱:基础设施弱,抵御自然灾害和防范风险能力弱。二是农民专业化组织程度不高,农村经纪人少,农民获得的农产品供需信息渠道窄,不及时,农产品运距长,成本高,专业协会、专业合作社和专业大户示范引导作用不明显。
3推进农业产业建设的建议
3.1扶优扶强农业龙头企业
农业龙头企业是推动农业产业发展的关键,是农户与大市场连结的“桥梁”和“纽带”,只有龙头企业真正的强起来,才能彰显出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促进产业专业化生产,规模化经营。要从政策、财政资金扶持、税收优惠和改善发展环境等方面给予扶持,为产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3.2加快特色基地建设,着力培育主导产业
围绕区域特色和主导产业,加快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调整优化农业结构,着力做大做强橡胶、甘蔗、西盟米荞、西盟冬瓜猪、茶叶等特色主导产业。
3.3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健全农业招商项目库,力争在引进农业加工项目上取得突破。积极协助西盟佤山部落有限公司做好西盟米荞品牌建设和服务工作。
3.4建立健全合作经济组织的管理体制
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及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引导和扶持力度。引导企业与农民建立自愿平等、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机制,认真落实合作社法和省、市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支持合作社项目建设,促进合作社的健康发展。
3.5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