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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有文化价值以及艺术价值的资源转化成为经济价值,转化成为可生产的文化价值,那样所带来的经济价值才会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带来持久的、有深厚基础的传承。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价值,首先它必须具有能与当代社会想融合的契合点,不管是通过创意人还是非遗传承人,只要找到这个契合点,那么这项非遗便具有了可开发的价值,在这其中契合点就是其文化价值,而最后的可开发价值就是最终的经济价值。因此,一整个重要的前提就是存活下来,而后才能使经济价值成为可能,比如直接可见的经济收入:如门票、纪念品、手工艺品、音像制品等等,还包括由此所带来的旅游业、餐饮业、服务业等一系列经济收入。所以说在这两者的关系上,能存活下来的价值越大,也就是找到与当代社会的契合点越多,那么潜在的经济价值就越大。因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核心就是它所具有的文化价值的含量,非物质文化遗产所强调的是人所拥有的相关手工技艺、精神技艺,最重要的特点是活态。所以在追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经济价值时,一定要要使它先活下来,其次才能传承、发展。另一方面,我们可以让创意产业为非遗保护创造更好的条件,使两者形成一个良性循环。经济开发可以促进拥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地方的经济发展,财政收入有所增加后,这些地区就有条件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资金投入,扩大宣传力度,给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提供更好的传承、保护创造条件,使其更加安心的从事非遗的保护与传承工作。这样一来,非遗得以传承,经济效益也有所提高,文化保护和经济开发形成了良性互动。例如韩国,积极发展本土的文化资源与民族特色,无论在电影、电视剧还是综艺节目中,都可以看出他们对传统文化(包括习俗、礼仪、服饰、饮食等)的重视以及传承,以此,韩国也吸引了大批外国游客,创造了大量的经济价值。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社会功能价值
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多种多样的社会功能和价值,其中也包括市场开发价值。因此,合理的开发经济价值后发挥它的先施工用,丰富民族文化遗产、传统文化资源,使非物质文化遗产成为中国文化创意产业的优势。例如近年来被大家熟知的一些电视节目:《汉字听写大会》、《舌尖上的中国》、《探索发现》、《乡土》、《风华国乐》等等,这些节目既介绍、宣传、弘扬了中国传统文化,尤其是民间文化,使大家对中国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及传统文化资源有所认识。这种做法既利用传统文化资源取得了经济收入,更重要的是推动了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发扬,促进了非物质遗产保护的传承和发展,不用专门去教育、学习,人们就会在耳濡目染中收到教育,在无意识中就进行了传承。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方法与误区
在如何对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问题上,目前国内主要表现为以下两方面:一是保护,以博物馆、民俗馆(村)为其归宿;二是活态化保护;三是传承人保护;四是生产性保护、开发性保护、以旅游开发为多,不过生产性保护也许会加快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在特质的变异,因为真正意义上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不是样式本身,而是这一样式下的内质,也就是说并不是最后见到的形成的产品本身,而是其中的过程(如演唱过程、制作过程、书写过程、表演过程等),脱离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最重要的本体的开发,就脱离了原有的意义与本质。很多地方所存在的误区,就是在一片空地上从零开始建设一个所谓的文化创意产业区,没有任何文化的聚集与历史的积淀,是如今最常见的文化创意产业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伪融合的现象,许多人无中生有出来一个民俗村、文化馆、文化园,巧借非遗名目,实际只为博人眼球,而其真正目的只为盈利。这样一来不但不利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反而会导致一些不了解其中渊源的部分人对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嗤之以鼻。当然,这里并不是说只要是传统的就一定是优秀的,经典的,因为真正可以称得上传统文化是需要有灵魂的、有精神的,经过时展的大浪仍然可以留下并被代代相传、让人觉得津津有味的。任何一种艺术如果不能与其他艺术元素融合,终将走向消亡;任何一种艺术如果不能与科学技术融合,终将走向消亡。在所有的文化艺术种类中,哪一种文化艺术种类可以融入当代的科学技术元素,哪一种文化艺术种类就将占据当今文化产业市场中强有力的地位,科学技术的深入,对一门艺术的发展有着深远的影响。在新的时尚背景下,人们对艺术的欣赏是多元的。而科技与文化艺术结合的一个非常成功的案例就是印象刘三姐它集漓江山水、广西少数民族文化及中国精英艺术家创作之大成,是全国第一部全新概念的“山水实景演出”。演出集唯一性、艺术性、民族性、视觉性于一身,构建了一个空前壮观的灯光艺术圣殿,从一个新的角度升华了桂林山水。当然,有些非物质文化遗产确实无法融入现代生活,因为它赖以生长的土壤以及环境已经不复存在,将其整理入档入馆,也算对其尊重并尽了一份文化义务。
四、文化创意产业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相互协调、共同发展
世界上的众多团体和个人,他们常常为了自己国家的文化遗产忙碌,进行不同形式的表演和实践活动,将已经失传的或者有此趋势的传统技艺向周边展示,随着他们所处环境的不断变迁,手中的技艺和传统文化随着自然的变化而变化,有的得到了关注和发展,进而促进了文化多样性,而有的依旧离开了我们。
二、国家文化战略的实施离不开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
(一)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能够促进我国文化的创新和发展
为了促进人类社会文化创新和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是其重要的工作内容之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是促进文化多样性的主要动力,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创造的,同时也是推动人类发展的重要力量。针对我国传统文化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根本上来说是一种创造性的转变,也就是从我国国情出发,结合实际,用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维方式对待传统文化,使之符合文化发展的需要。保护的最终目的就是为了文化的不断创新和发展,从国家文化战略实施的角度来说,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对促进我国文化创新和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能够保护传统文化的多样性
我国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首先是文化多样性的一种具体表现,而保护我国的传统文化多样性就是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重要的核心内容。在我国,尤其是近些年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尽管已经取得了相应的成果,但是在实际保护工作上的方法依然存在很多缺陷,最具特色的“貌合神离”的工作方式应该尽快转变。同时,我国从上到下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文化发展的关系十分关注,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化划进国家文化发展战略工作中,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促进我国经济和文化全面协调发展的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同时对文化认同方面也具有重要意义。
(三)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对我国共建和谐社会有促进作用
在中国历史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为文化的形成和发展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同时为今天的和谐社会也作出了贡献,它和国家文化战略的性质有一定的统一性,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不仅有利于我国共建和谐社会有一定的促进作用,同时也利于实现国家现阶段整体目标。要切实建设和谐社会,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就一定要进行到底,非物质文化遗产当中有众多利于共建和谐社会的积极因素,加之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就是一个文化体系,它可以从规范、思想、价值、观念、等各个方面向我们灌输营养,使我们的社会在文化当中吸取更多有益的东西。
三、保护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相关策略
(一)提高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识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的财富,与有形的文化遗产相比,它关系到民族精神和文化的传承,一旦濒临危险,就将会带给我们无法挽回的遗憾。多年来我国的传统文化急剧流失,当年的敦煌文书最完整的资料流失到日本,楼兰古城的资料也被锁在大英博物馆中,湖南滩头年画也被日本和德国收藏,所以我国要提高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识,采取积极的措施极力换回和保护这些珍贵遗产。
(二)充分认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性
面对当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危险状况,一定要充分认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保护工作实施的过程当中更加有针对性的加以调整。随着生态文化的改变,众多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着即将逝去自己赖以生存的环境的危险,加之现在的保护工作实施存在一定的困难,一定程度上阻碍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因此一定要提高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性,时刻有种紧迫感。
(三)掌握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规律
保护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发展和传承。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坚持的原则和方式是紧密相连的,在不改变发展规律的同时又不对未来的发展产生消极影响,尽可能地在紧抓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规律的基础上寻觅更好的保护手段。只有这样,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各个项目才会在交互规律的影响中得到发展。
四、结论
1.1政府主导力度不够,使传统炮龙节文化魅力逐渐缺失。
炮龙文化保护与传承的主体是政府,它通过制定具体的法律法规、投入经费、设计保护与发展规划、宣传政策、引导社会大众等行为对炮龙文化进行保护与传承。从以上几个方面来看,政府部门在对炮龙文化的保护与发展工作中做的还不够,没有制定出具体的政策法规、具体的保护与发展意见,没有形成整体规划和布局,没有明确分工和组织专门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进行保护与传承工作。政府的宏观主导虽然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但是诸如在保护炮龙节原貌等的细致工作上还不够,没有将舞炮龙的完整形式保护好,致使原有的吹八音、虾兵、虾将等表演形式逐渐的消失,而且在城乡之间炮龙节发展极不平衡,使散落在民间的炮龙文化元素逐渐消失,造成了无法弥补的损失。
1.2没有形成炮龙文化保护与传承的职能管理机构和分级体系。
广西宾阳炮龙节在2008年进入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有关于它的保护与传承的相应职能管理机构和分级体系没有建立。从2007年宾阳县政府提出“百龙舞宾州”,由政府主导开展炮龙节开始,政府主管炮龙节的职能部门仅是招商局和文化局,政府的主导目的主要是由招商局引导炮龙节的经济开发,由文化局主管炮龙节的整个活动安排,针对炮龙文化的保护与传承没有设立专门的行政管理部门,而且没有相应的分级体系建设,致使各级职能部门针对各自相应的分管区域的保护与传承工作处于随意状态,影响了炮龙文化的保护与传承发展。
1.3关于炮龙文化保护与传承的相关法律法规缺少。
社会秩序的良好运行是以法律法规的保障为基础的,炮龙文化保护与传承的基础同样是法律法规,它不仅为炮龙文化提供制度保障,还维护其他主体对炮龙文化的保护行为,并促进对全社会力量的整合。相关法律法规的缺少主要体现在针对炮龙文化保护与传承的法律法规还没有出台,针对炮龙文化保护工作的法律法规建设,以及对保护工作规划的实施与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建设依然处于停滞状态,这对于炮龙文化保护与发展的规范性将会造成很大的影响。目前,还没有正式的法律法规提出对炮龙文化进行保护和传承。因此,炮龙文化的保护与传承处在了一个无法可依的境地,社会力量不能最大限度的整合,行为主体不能受到相应法律法规的规范和约束,这种状态将最终阻碍炮龙文化的保护与传承发展。
1.4专业人才的缺乏。
文化保护与传承的核心元素是人才,人才的缺乏将最终导致文化的消亡。目前,掌握舞炮龙吞云吐雾技术的人已很少,诸如扎龙、吹八音、敲锣鼓等技艺也已经陷入了后继无人的境地,年轻一辈崇尚新奇事物,对舞炮龙技艺毫无兴趣,导致舞炮龙的艺人进入高龄化,后继乏人。此外,炮龙文化市场缺乏专业的管理和开发人才,导致炮龙节发展机制的制定滞后,宣传和产品的开发跟不上炮龙节的发展需求。
1.5城镇化水平低,基础设施不够完善,安全隐患严重。
近几年来,随着宾阳炮龙节的影响力逐年增大,宾阳县政府也在不断的改善城镇化水平、基础设施建设,通过一系列的消防安全举措来防止安全隐患。但是城镇化水平和基础设施建设仍跟不上炮龙节的发展步伐,安全隐患形势依旧严峻。首先是宾阳县城的街道拓宽难度很大,丁字街较多,炮龙节时,参与的人多,就不利于交通疏导,安全隐患大;其次是接待、服务能力跟不上。由于炮龙节每年的参与人数呈现逐年递增的趋势,在接待宾阳县以外游客的住宿、餐饮、停车等方面始终跟不上炮龙节的发展步伐;再次是停车场、交通工具等基础设施的配置无法满足游客的需要。由于在炮龙节当天的下午四点,宾阳县城只准汽车出而不准进。因此:第一次来宾阳的外地游客会因找不到地方停车而错过进城时间;另外,宾阳的交通工具主要以三轮摩托为主,没有统一的规范,数量多且混乱。
1.6科研工作不够深入,人们的文化内涵和保护意识淡化。
文化内涵是炮龙文化的灵魂,是民俗文化旅游竞争力的体现。因此,不论是对炮龙文化旅游的开发,还是对炮龙文化的传承与发展,文化内涵都是很重要的。对于宾阳炮龙节文化的研究还是不够深入,没有依托相关科研机构和借助专家学者们的力量进行深入研究,这直接导致了人们对炮龙文化内涵和保护意识的淡化。在炮龙老庙的修建上就曾出现过一次遗憾,即在修建过程中舍弃了一些原来老庙的石柱、牌匾和石刻,这些都是明清时期的东西,具有非常高的历史文化价值。因此,对历史古迹的修复应在专家学者的指导下进行,要按照“修旧如旧”原则,尽量保存历史性的事物。宾阳炮龙老庙的修建从筹资到修建都是依靠民间的力量完成的,尽管新的宾阳炮龙老庙气势辉煌,但还是让人感觉缺少了历史文化底蕴。
1.7经济效益扩大,文化价值淡化。
经济效益是推动炮龙节发展的核心动力,但淡化文化价值势必会对炮龙节的长远发展造成不利的影响。在市场经济的带动下,旅游经济的效益很快显现,特别是人们喜爱和崇拜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更显现出巨大的经济价值。为了扩大经济效益,带动宾阳经济发展,建立炮龙文化旅游品牌,广西宾阳县从2007年开始重点发展炮龙节,每年参加的炮龙数增加至上百条,吸引了众多游客的到来,受到国内外的关注,宾阳炮龙节一时间声名鹊起。在找寻发展经济路径的同时,社会各界对宾阳炮龙节文化的不清晰认识,以及相关政策的落后,导致宾阳炮龙节的旅游开发仅是追求了经济效益,而逐渐使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价值淡化。
2、非物质文化遗产视角下广西宾阳炮龙节发展策略
2.1政府加大主导力度,加强与企业、民间组织的合作,扩大宣传。
政府加大主导力度,首先是通过制定宾阳炮龙节的相关政策法规,以此来约束各级主管部门在实际工作中的行为规范;其次是出台具体的保护和发展意见,将宾阳炮龙文化的保护和发展工作细化,做到保护和发展工作无疏漏;再次是加大财政投资,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出行之有效的、长期的、完整的规划,以此宏观把握宾阳炮龙节的可持续发展。此外,政府要主导扩大宾阳炮龙节的宣传力度,整合主流媒体和新媒体,除了运用电视、广播、报纸、杂志、网络进行宣传之外,还要运用手机信息、街边广告宣传牌、车体广告等新颖的形式进行宣传。广西宾阳炮龙节是一种独具特色的民俗体育文化,对于炮龙节的开发,政府应首先放弃以往用行政指令为主的安排活动方式,根据炮龙节文化市场的需求来办节,还要动员企业和社会力量共同关注炮龙节,以经济创收带动炮龙节的发展。政府可以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调节,民间办节”的机制来开发炮龙节,这其中要按照市场和民间的需求来选择发展方向,将整个炮龙节活动按一项系统的旅游、文化、招商的形式来运作。政府部门在运作成熟后,将操办权归还给民间,由政府进行支持、引导和监控,民间进行操办,以此来推进炮龙节的正确发展,做到按原汁原味的形式传承发展炮龙节文化。
2.2建立炮龙文化保护与传承的职能管理机构和分级体系。
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职能管理机构,其目的是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工作能够落实到实处,建立多部门协作的形式,并且明确各自的职责,避免了分工不明确和出现问题后的互相推诿等问题,有效的保障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工作的正常进行。其中,分级体系的建构将会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更加系统化,使保护与传承的工作从上级主管部门到下级执法部门都能明确各自的职责划分,依职责办事,将会推动保护与传承工作的有条不紊的进行。建立宾阳炮龙文化保护与传承的职能管理机构,可以以县委县政府为主导,职能划分给各个县直部委办局。县一级别的职能管理机构建立后,将这一模式引入乡镇和村,以此形成县到乡镇,乡镇到村的分级体系。
2.3构建炮龙文化的相关保护和发展法律机制。
通过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可以有效的对广西宾阳炮龙节的保护与传承工作规划的实施进行监督,并且可以有效整合社会力量,为炮龙文化的传承与发展工作提供思想指导和政策保障。200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的出台是各级地方政府部门制定相关法律法规的依据,宾阳县政府可以根据宾阳炮龙节的特性和需要来制定符合其发展的法律法规,如制定《宾阳炮龙节保护与传承计划纲要》、《宾阳炮龙知识产权条例》;另外,要制定科学合理的产业化发展法律法规机制,以“市场运作模式为主,政府监督为辅”,综合把握市场发展规律,整合与炮龙节文化相关的,以及与宾阳发展文化旅游相关联的文化内容、景点,通过整合制定完整、统一的规划,形成一条专业的炮龙文化产业链。还可以对炮龙节文化品牌进行商标注册,从法律上对炮龙文化品牌进行保护,规范炮龙文化产业的发展,扩大知名度。同时,要缩短城乡间炮龙文化发展不平衡的问题,需要政府统一规划,制定城乡炮龙发展规划责任书,整合具有举办炮龙节历史的村寨,给予政策与资金的支持,鼓励他们至少在正月十一的当天举行炮龙节活动。
2.4建立炮龙文化展示馆,提高炮龙文化的保护与传承。
建立炮龙文化展示馆是来自于博物馆对历史文化的保护与传承的启发,博物馆具有收藏、保护、展示、研究四大功能,是以实物的陈列来展示历史记忆,提供表现人类社会文明的历史进程。在宾阳建立炮龙文化展示馆对炮龙文化进行保护与传承,也是利用了收藏、保护、展示、研究这四大功能,这其中,收藏和保护的是历史上有关于炮龙文化的文物、产品、用品、书面记载等,然后将这些对炮龙文化的记忆展示给社会大众,让他们从中了解炮龙文化,并从炮龙文化底蕴中体验到中国传统民俗体育文化的精髓。研究的功能体现在通过对这些历史记忆的研究,可以了解到炮龙文化的萌芽、产生、发展的过程,在历史上不同时期的发展状况,以及通过对历史上炮龙文化发展较快时期的研究和解读,有利于结合当代实际制定现代炮龙文化发展的策略。
2.5开展炮龙文化普查工作,加大科研力度,建立炮龙文化遗产数据库。
通过开展基层普查,收集整理关于宾阳炮龙的相关资料,建立起完整的炮龙文化数据库,还原宾阳炮龙的历史风姿。在现有的科研基础上,应依托广西的高校或相关科研机构,对宾阳炮龙节文化进行深入的研究。凭借宾阳完整的炮龙文化,借助专家和学者们的力量,将宾阳创建成为中国特色龙文化的研究基地;另外,要加强炮龙文化的保护意识,对现有的炮龙技艺和炮龙文化事项进行最大限度的保存和记录,并建立相应的文化保存数据库。对于诸如扎龙、吹八音、敲锣鼓等濒临失传的技艺,要尽快将普查、教授、征集工作提上日程。想方设法搜集存在于民间的炮龙文化产品和用品,以及有关于炮龙文化的历史文物等,并将它们放入炮龙文化展示馆,以此保护和传承丰富多彩的炮龙文化艺术。
2.6注重对炮龙文化中人的保护和关注,加大培养专业人才的力度。
在当地,可以评选出杰出炮龙传承人和优秀炮龙技艺人,让他们定期给舞炮龙者和爱好者进行培训,特别对于那些濒临失传的炮龙技艺,要进行专门的培训。政府要给予特别关注,并给予他们经济扶持和场所支持,保证他们能够专心从事于炮龙技艺的研究和传授。此外,通过学校教育培养专业人才也是传承炮龙文化的重要途径之一,在民族地区的民族院校有选择性的开展炮龙文化教育活动是很有必要的。通过在大中专院校的体育专业中开展民俗体育项目课程和管理课程,以龙为取材点的策划、营销、导游、翻译、包装、宣传等特色课教学,以此来培养炮龙活动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和专业的管理、市场开发人员。在中小学的体育课和文化兴趣课的教学中开展民俗体育项目和民俗体育文化的教育,将炮龙文化作为民俗体育文化中的一枝奇葩介绍给年轻一代,培养他们从小热爱民俗体育和了解炮龙文化知识,为将来发展炮龙文化打好人才储备基础。
2.7保护与传承炮龙文化表现形式的同时,注重其文化空间的保护与改善。
文化空间,即炮龙文化存在的空间和环境。保护和改善其文化空间,就要提高城镇化水平,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做好安全隐患防范宣传。政府要采取积极的措施,从政策上给予支持,大力吸收社会资金,为提高城镇化水平、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做好前期准备。首先是加快旧城区的扩建与改造,积极的进行城区的美化和亮化工程,尤其是拓宽旧城区的街道,将丁字街打通,配套完备的路灯、路标、公厕等基础设施;其次是修建一批宾馆酒店,同时规划和建设一些大型的停车场,提高服务接待水平的同时,缓解交通压力;再次是积极开发农家乐,缓解住宿压力的同时推进第三产业的发展。安全隐患方面,要加大宣传力度,一方面提醒游客们注意一些炮龙节存在的潜在安全隐患,如要戴口罩参与活动,活动时不要抓龙身、不要拥挤,注意踩踏事件的发生等;另一方面,要在路边制作安全隐患及应急处理的宣传栏,以此供游客观看熟悉。此外,当地的工作人员和消防人员还要提前制定好出现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配备足够的应急设备,以免出现火灾、踩踏事件时可以从容应对,减少伤亡损失。
2.8经济与文化并举,并驾齐驱促发展。
宾阳炮龙节作为一项民俗传统节庆活动,在大力提倡旅游开发的同时,要注意加强文化传播,既要以此带动经济发展,也要注重积极发展炮龙节的文化底蕴,不断的丰富和提高炮龙节的文化内涵与文化价值。新时期的炮龙节发展,应是经济与文化并举,并驾齐驱促发展。政府应加大投资,并积极鼓励社会投资,加强政府与企业、民间组织的合作,同时,以文化协商为前提,了解民间对炮龙节活动举办的意愿,加大炮龙文化底蕴的挖掘和传承力度,使经济与文化共同发展。
2.9加强国际间交流。
(一)社区融入是非物质文化创意旅游开发的基础
创意旅游发展有赖于多维度支持,创意产业融入、创意管理、社区融入和活动设计是其中非常重要的四个方面。对草原非物质文化进行创意旅游开发同样离不开这四方面的支持。在这四方面要素中,产业融入、运营与管理和旅游活动开展都离不开社区的融入。如果将草原社区排除在外,实施纯粹企业化经营,以人工制造的产品或场景为主,那将是生硬的、缺乏文化根基的设计。在大众旅游发展浪潮中,文化旅游呈现出了明显的麦当劳化趋势,表现为文化旅游体验的表象化、表演化和标准化。这引起了越来越多旅游者的反感,受到了本地居民的批评。所以社区融入是草原非物质文化创意旅游开发的前提和基础。
(二)社区融入可以展现真实的草原文化内涵
文化是特定地区的特定群体区别于非我群体的独特特征,包括有形文化实体、活化的行为方式和无形的精神。最核心的文化要素是居民独特的信仰、价值观念等精神文化,它指导着人们的行为,进而产生相应的物质文化。其他人群可以模仿本地物质文化的创造,可以学习人们的行为,但精神层面的核心文化是无法模仿的。只有通过本地居民的活动才可以真实表现本地非物质文化,只有社区融入到创意旅游活动中,才能带给游客真实的文化体验。
(三)社区融入是草原文化创意旅游可持续发展的保障
非物质文化是以非物质形态存在、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世代相传的文化。从文化传承上看,只有本地居民参与到文化资源开发利用中,才能起到继承和发扬本民族文化的效果;从经济利益上看,只有为当地居民带来利益,才会得到本地的支持,得到政府的支持;从环境保护上看,社区居民在日常生活中感受本地环境,只有参与到草原旅游开发中,才会自觉保护环境;从知识产权角度看,只有本地社区参与和融入,创意旅游产品才是不可复制的。
二、草原非物质文化创意旅游开发的社区融入路径
草原非物质文化根植并传承于草原民间,对其实施创意旅游开发需高度依赖本地社区的全面参与和渗透。因为真正能满足游客对旅游地文化追求并有持续吸引力的,是根植于旅游地的原汁原味的文化。目前在内蒙古草原旅游发展中,社区参与率并不高,企业带动参与比较欠缺,个体经营举步维艰,社区参与层次总体较低。只有当地社区融入其中,草原非物质文化才能得到持续传承,创意旅游发展才会具有持续性。
(一)社区文化融入创意旅游具有强烈的文化依赖性
在创意旅游发展中,最具有吸引力的是融入社区生活、根植于当地的鲜活文化。社区文化为创意旅游的发展提供了创意产生的背景和创意基因,它是草原社区传统习惯、文化观念、社区精神等内容的综合体现,它与草原社区民众生活融为一体,地方性和不可复制性明显。社区文化融入路径包括:让游客体验草原社区的日常生活和民俗活动,例如参加那达慕大会和祭祀活动,参加“蒙儿三艺”比赛,以此融入到社区文化氛围中;为游客创造学习社区生产技术的机会,例如学习养马、驯马、放牧等,深入体验社区文化;为游客创造学习和设计民族生活用品的机会,例如制作摔跤服饰、马靴、制作马奶酒等民族用品。
(二)社区居民融入草原社区居民是草原非物质文化的展现者和传承者
民族文化作为创意资源被用来进行创意旅游开发时,需高度依赖本地人的创造力。社区居民融入路径:1.承担餐饮、住宿、对游客讲解或引导等必要的接待工作;2.积极传承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能将技艺传授给游客,例如掌握并传授蒙古族的“男儿三艺”、制作民族食品的技能等;3.对外来旅游者传播和发扬本地文化,例如传播草原民族对自然的崇拜信仰、敖包祭祀习俗等传统非物质文化;4.草原非物质文化展示离不开草原居民的参与,其身上所承载的文化符号是最有说服力的,是外来演员无法替代的。
(三)社区生活融入社区生活将社区文化和社区居民融为一体
社区居民可以通过日常生活来诠释真实的社区文化。随着时代的演进,草原牧民的游牧生活方式已不复存在,定居后的牧区生活受外来文化的影响也在不断发生变化,即文化涵化现象。在草原文化涵化过程中,优秀的草原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了传承和发扬。而传统草原文化经文化涵化后呈现出的真实文化只有通过社区生活才能得到印证。草原社区生活融入体现在三方面:一是将一些社区生活元素设计成创意景观或创意表演进行展示;二是将草原牧区家庭或社区作为创意旅游空间,引导游客参与到社区生产生活场景中,体验真实草原生活,例如参与到养马、羊、骆驼等过程中;三是通过当地非物质文化传承人传授民族文化技艺,例如传授奶酪、马奶酒的制作工艺,使游客获得身心发展,并且可有效避免游客产生“文化失真”的感受。
三、草原非物质文化创意旅游开发的社区融入机理草原非物质文化资源
对草原旅游业发展的作用是重大且持久的。非物质文化以口头或动作方式相传,最大的特点是不脱离草原民族特殊的生活生产方式,是民族个性、民族审美习惯的灵活显现。受草原文化保护与传承、经济发展、社会进步、草原生态环境保护等多方面因素驱动,草原居民、家庭、社区乃至整个草原地区都会融入到非物质文化创意旅游开发中,其具体形式和融入水平则随着创意旅游发展阶段的不同而有所差异。草原社区居民是草原非物质文化的主体和持有者,是草原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者,是社区融入草原旅游的首要因素。社区居民除通过接待服务和参与管理来实现旅游参与、获得收入外,还可以多方位展示地方文化、创造好客氛围、丰富游客体验。他们在融入创意旅游过程中,首先体现在对非物质文化传承人的保护和培育上;其次还承担着展示本地文化的职能,通过创意景观、民俗表演等形式为游客创造文化元素的视觉体验;在创意旅游开发高级阶段,社区居民还是旅游者的创意引导者和配合者。对草原社区家庭而言,其日常生活是真实的草原文化写照。草原民族文化离不开真实的社区生活来展示其内涵。社区是多个家庭的组合体,是文化体验产品的载体,是旅游体验的重要空间。利用有形遗产和无形文化来吸引游客,已成为社区旅游发展的重要动力。通过家庭日常生活、社区生活乃至多个村落的生产生活,可以为游客创造一种文化氛围。将游客的活动融入到社区生活中,就形成了创意旅游社区或创意旅游村等创意空间。真正创意旅游活动的开展需要多个社区联合形成创意旅游综合体,形成大草原、大旅游氛围。创意旅游综合体是指在创意产业与旅游业融合背景下,由文化创意产业吸引物和旅游六要素相结合形成的旅游产业模式,在此之中,每个人都能以不同方式将不同旅游要素组合,产生新的创意体验。在特定草原地域内,没有严格的产业界限和地区边界,但在营销和组织管理等方面统一协调,共同为草原文化保护与传承、草原经济与社会发展服务,最终打破社区被隔离的企业化经营模式。
四、草原非物质文化创意旅游开发的社区融入水平演进
对内蒙古草原社区而言,创意旅游尚未展开。草原非物质文化创意旅游开发必然需要经过一个从初级到高级的逐步发展历程,即开发水平的逐步升级。刚开始应注重创意展示产品的开发,在此基础上考虑创建创意空间,最后开展真正的创意旅游活动。草原社区在创意旅游产品开发的不同阶段也应有不同的融入水平。在创意旅游开发初级阶段,旅游产品以创意展示为主,主要开发一些草原实体创意景观,将非物质文化元素有形化展示,社区融入也应处于初级水平。主要体现在社区居民参与景观的设计或一些本地文化节庆与表演活动,草原社区文化中的精华部分得到展示,而社区生活则是被完全隔离的。目前草原地区的文化节庆和民族舞台表演等文化旅游形式是这一阶段的基础。在创意旅游开发中级阶段,旅游产品以创意展示为基础,主要着力打造创意空间,塑造创意氛围,将一些非物质文化元素渗透到特定空间,大部分社区元素融入其中。主要体现在社区居民不但参与创意景观设计、本地文化节庆和表演活动,而且参与到与旅游者互动的活动中。草原社区文化精华得到了展示,而社区生活则可能被隔离或融入其中。这一阶段,特定主题下的草原文化创意旅游村将是未来的理想选择。在创意旅游开发高级阶段,创意旅游活动是无明显地域边界的,旅游活动的随意性和灵活性较大。在草原地区打造多个村落联合的创意旅游综合体是未来的一种选择。在这个阶段,社区即景区,一切以游客为中心,根据游客的创意需求,每个居民都是旅游接待者,社区生活和旅游接待融为一体,社区完全融入到旅游活动中。不过现在看来,这种方式还不切实际,其实现还有待时日。
五、非物质文化创意旅游开发对草原社区的要求
(一)保护和培养非物质文化传承人
非物质文化是通过言传身教得以传承的,对非物质文化传承的过程来说,人显得尤为重要。目前,重点保护有影响的非物质文化传承人已成为了社会共识。对于草原社区,草原非物质文化传承人应得到足够的重视,同时应培养更多的新一代文化传承人。最终使草原非物质创意旅游开发起到对草原传统文化保护的作用,得到草原社区的拥护和支持。
(二)培育草原旅游管理人才
草原居民是草原社区的主人,是草原旅游发展的受益者,也是受害者。对社区居民的培育和人才挖掘是草原非物质文化创意旅游可持续发展的基本保障。当前内蒙古草原旅游的企业化经营模式受到了广大居民不同程度的抵触和排斥,使草原旅游深化开发受到了重重阻碍,而牧民自发形成的牧户联营模式则得到了越来越多的认可。但民间个体、联营等社区化、本地化管理模式面临最大的困难就是缺乏专业的旅游管理者。一方面原因是当前的草原旅游业无力吸引专业人才前来就业创业,另一方面草原社区居民也不愿让自己子女回到草原工作。草原旅游管理人才培育可分步走:首先挖掘和培养本地具有一定文化水平的人员参与到旅游开发中;在创意旅游取得一定收益和影响时,通过政策优惠措施吸引大学生到草原地区就业。
六、结语
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摄影不仅仅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形式上的表现,而是全方位的反映和再现,必须能够达到记录史实和说证的效果。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几乎包括了社会生产、节庆、礼仪、民居、民间舞蹈、民间音乐、体育等各种民俗活动,我们面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时,可能会想这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听得见,摸不着,如何拍摄出好的作品,怎么拍摄,需要探究。
首先,笔者认为,无论是拍摄什么主题的作品,都要对其先有一定的了解,才能拍摄出好的作品。在进行某一项非物质文化遗产摄影之前,必须做到对这一遗产项目心中有数,要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民俗学内涵、了解其和民俗的关系、了解其背后的文化空间。
其次,拍摄手法主要以纪实为主,客观真实地记录现象,在摄影语境中寻求艺术表达。通过考察以确定对项目摄影的表达和拍摄技巧。不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特点不同,其表达方式截然不同,例如传统戏剧类反映的是舞台表演,主要以演员表演为主,具有戏剧夸张的效果,在拍摄的时候可以运用大胆夸张的拍摄手法,运用夸张的角度或镜头勾勒出富有戏剧性的照片,从而达到以形式的张扬去适应项目的内涵;民俗类则更适应相对平实的表现手法,以事件的第三者的姿态拍摄,不要刻意摆拍。在不干涉主体展现的情况下,真实地记录和再现非遗项目场景,在拍摄的时候可以注重动感、气势以及节奏的表现,突出主题,讲究形式美,在表演的轨迹中截取最具美感的瞬间,抓住瞬间的美丽,以表演轨迹的点为重点,留下发展轨迹。
最后,是资料型叙事般的记录,对拍摄项目进行完整的图片记录,按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流程进行拍摄,运用拍摄不同的景别和画幅,透过组照构成一个整体,全面而集中地阐明项目主题和整个项目事件,达到看图知事的要求。最后,一幅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摄影作品一定要有文字解说:非物质文化遗产有的存在形式特别,一些信息很难从画面上完全体现出来,如拍摄时间、地点以及项目名称、项目内容等,图片无法明确表明的信息,需要有相应的文字资料补充。这样,随着时间的变迁,后人不仅可以从图片中了解到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更能从相应文字里清楚了解到该项目的整体来龙去脉。例如笔者曾经拍摄过一组有关湖南滩头造纸术这一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照片,该民间手工技术自宋朝初期流传至今,传人现在已经有80岁高龄,如果没有照片的文字说明和当时事件的简述,以后人们恐怕很难弄明白照片中的人物和记录的事件。所以说,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摄影作品只有图文并存,才能给读者传递既有艺术欣赏价值,又有知识性和史料价值。
桦树皮技艺在我国主要是北方狩猎民族使用,已有悠久的历史,多项考古挖掘都有证明。例如1963年黑龙江镜泊湖畔莺歌岭遗址出土了一件桦树皮器物,距今已有3000年历史;1959-1960年内蒙古呼伦贝尔鲜卑古墓群出土桦树皮器物20余件,其中包括桦皮器物盖、桦皮盒、桦皮弓和弓衣,据考证属于东汉末年。而现有博物馆和民间收藏的桦树皮制品更为丰富,几乎涵盖了衣食住行的各个方面,大到居住建筑、交通工具,小到烟盒、火柴盒,可以说除了煮饭用的锅以外,任何器具都可以用桦树皮制作。常见的桦树皮制品类型有桦树皮房子(也称撮罗子)、桦皮船、桦树皮容器、桦树皮服装鞋帽、桦树皮包、桦树皮武器套、桦树皮装饰品,等等。直到20世纪50年代以前,我国北方狩猎民族还保持着相对传统的狩猎生活方式,也保留和使用着较完整的桦树皮技艺。1954年以后,北方狩猎民族响应国家号召陆续实现定居化,生活方式和生活环境的变化直接导致了狩猎文化和桦树皮技艺走向衰落。首先,桦树皮技艺完全失去原有的效用,人们的生产、生活用品没有必要再使用桦树皮来制作,新型的瓷器、金属器、塑料制品迅速取代了桦树皮制品;其次,桦树皮技艺的原材料和制作技艺都处于难以为继的困境,造成掌握和从事该项技艺的人数迅速萎缩;再次,现代城市文化的冲击使得当地居民尤其是年轻一代的审美观发生变化,传统的加工技艺与产品样式已不能满足当下大众的审美需求。这些都导致桦树皮文化逐渐淡出人们的生活视野。如今,在黑龙江和内蒙古地区,掌握传统桦树皮技艺的人少之又少,桦树皮器物在当地百姓家中也不多见,而更多的是在各旅游景点出售的现代桦树皮旅游纪念品。在考察走访中我们发现,除了已纳入国家或省级传承人名录的人还在使用传统技艺制作少量器物外,其他从事桦树皮加工的人几乎都是在按照各自的方法制作桦树皮旅游纪念品,既不考虑手工传统的延续问题,也不顾及批量生产对环境造成的影响,追求的只是短期经济回报而已。
二、开发+利用=保护与传承的新思路
在对黑龙江省呼玛地区桦树皮技艺的考察中发现,为了增加收入和提高加工速度,很多人都采用了新的加工方法甚至机械加工,原材料除桦树皮外全部采用低价新材料,在装饰上也尽量简化和迎合大众。这样的做法既不能体现传统手工技艺的特点也缺乏美感,更不宜量产,甚至可以说生产的越多,对传统桦树皮技艺的保护与传承越不利。我们认为,当下出于保护与传承目的的桦树皮技艺利用应该分两个方向进行:一个方向是完全采用传统的方式制作,要数量少、材料和技艺纯正,主要用于研究和文化传播;另一个方向是通过理性分析,开发和利用其工艺精髓,结合时代特色赋予新面貌和样态,即我们提出的“开发+利用=保护与传承”概念下的量产制品,用于创造经济价值和传播民族文化、提高大众认可度。
1.“开发+利用=保护与传承”思路符合桦树皮技艺发展需求
这一思路的确定有其现实原因,首先,桦树皮技艺依托的原材料在当前条件下已非常不易采集,例如制作桦皮船的大块整材和缝制桦树皮所用的犴筋、鹿筋现已很难采集到,如果不对原材料进行二次开发设计,势必导致该项技艺因原材料匮乏而失传;其次,以往北方少数民族采集桦树皮制作器具只局限于生活必需品,采集数量不多,而今因经济目的进行的原材料采集已大大超出当地森林资源的承载量,出于保护资源的目的,应该为量产桦树皮制品制定出更合理、健康可持续的施行方案;再次,目前内蒙古和黑龙江地区居民采用的新加工方式虽然在短期内创造了一定经济价值,但是从长远来看无疑会降低这项古老技艺的艺术和历史价值,甚至会造成传统技艺被完全消解的情况。所以,从艺术设计学的专业角度出发,利用专业优势对其原材料、加工技艺、民族特色进行创意的开发利用,赋予其新的面貌是具可行性和发展前景的做法,更具有保护和传承传统桦树皮技艺的作用。
2.“开发+利用”的内涵
从艺术设计学的角度提出的“开发+利用=保护与传承”概念强调从专业优势和特点出发,对开发利用的内容、形式和手段的设计,体现“艺术的”、“设计的”内涵特点。“艺术的”开发利用首先指要发现传统工艺的艺术价值所在,以桦树皮技艺为例,其艺术性首先体现在桦树皮制品的外形、色彩、加工技艺的观赏性上,我们可以从专业角度用专业手法对这些艺术特点进行整理、归纳、强化并展示出来;其次,“艺术的”开发利用指用艺术的手段加以利用,并用艺术的手法表达,这方面可以从艺术设计学涉及的各个专业方向入手,例如从产品设计角度可以开发桦树皮技艺相关纪念品、商品,从视觉传达设计角度出发可以开发桦树皮技艺题材的视觉形象、符号,从环境艺术设计的角度出发可以开发桦树皮技艺主题性的空间形式,从媒体设计的角度出发可以开发桦树皮技艺题材的影视媒体、移动媒体应用,等等。用艺术设计的手段和形式展现传统手工技艺的美,是利用得天独厚的专业优势,扩大传播受众面、增强传播效果的有效途径,更是保护与传承传统文化的有益尝试。“设计的”开发利用主要指对开发利用的内容、形式、途径、效果评价的设计,只有经过理性、缜密的考察设计,才能保证整个开发利用过程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在这个环节我们将面临若干问题,例如要利用哪些元素,怎样利用,如何平衡开发利用与保持传统原真性的关系,是设计开发新型的桦树皮制品还是只借鉴利用其技艺特点而开发全新的产品,开发与利用的效果如何评价。这些问题都要在具体的开发利用时具体对待,提出具体的解决方案。2013-2014年,我们在这方面做了初步的尝试和实验,用“开发+利用”的概念设计了一组环保容器,其定位是体现桦树皮技艺加工技巧、有北方狩猎民族典型特征的新型旅游纪念品。选择做容器设计源于桦树皮技艺一贯体现出的实用为先理念;在原材料的选取上我们做了大胆的二次开发,完全放弃以往采用的桦树皮,而使用更环保的再生纸,这主要是出于资源保护和可持续设计的考虑;容器的外观形状、拼接方式、装饰图案则借鉴传统桦树皮技艺的外形和加工特点,从完成的作品来看,虽有待改进之处,但不失为一种可试行的量产方案。
3.开发与利用的前景
桦树皮技艺和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一样,面临着原有的文化生态逐步被现代文化消解,而新的文化正在重构的处境。我们不得不接受有些传统工艺如果不能与时代共同发展就必然消失的现实,以桦树皮技艺为例,现今既没有对桦树皮制品的生产生活必然需求,也没有制作桦树皮制品的丰厚物质、地理条件,该传统技艺走进博物馆只是时间的问题。所以,如果能够从艺术设计学的角度出发,开发这项传统技艺中可以发扬、利用的审美要素,并以适应现代生活方式和审美需求的形式展示出来,让人们还能通过视觉、触觉感受这种传统文化的魅力,不失为一种积极、务实的态度和做法,可以期待它未来有更大的发展前景,被广泛应用于更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中。
三、桦树皮技艺可供开发与利用的价值所在
通过实物考察研究和相关人物访谈,我们整理出桦树皮技艺在加工技巧、成品造型和装饰手法、选材三个方面的开发利用价值。
1.桦树皮技艺在加工技巧方面的开发利用价值
传统的桦树皮制作技艺流程一般经过剥取—加工—剪裁—装饰—缝制五个步骤。桦树皮的剥取通常在农历五至六月份进行,因为这段时间桦树的枝干与外皮之间含水量多,容易剥取;树皮剥取后在使用前先将树皮正反两面凹凸不平的部分剥去,再通过浸泡、火烤或蒸煮处理,使其具有一定的柔韧性;软化处理后的树皮根据制作对象大小结构不同进行剪裁;裁剪完成以后桦树皮就可以进行装饰了,常见的装饰手法有彩绘、压印、刻划、剔刻、拼贴等;最后一道工序是缝合成器,早期多用鹿、犴的筋或红松根缝制,后期常采用麻线与兽筋混合的线缝制。用传统工艺制作的桦树皮制品不借助任何铁钉、化学胶,却经久耐用、防潮防水,表现出高超的性能,有许多我们现代设计可以借鉴和利用之处。其中最典型的加工技巧一是对桦树皮进行软化处理的技巧,一是桦树皮的榫接技巧。新剥取的桦树皮干燥坚硬不便于制作器物,北方少数民族创造性地用火烤、蒸煮、掩埋发酵的方法使其软化,以达到进一步加工的目的。类似的将木质硬纤维软化的技术目前已经广泛应用于设计领域,例如弯曲木家具、弯曲木陈设等。通过研究桦树皮实物和采访,我们发现这种将桦树皮软化的技巧更具灵活性,也更适用于小型器具的制作,因为火烤、蒸煮、发酵的时间和火候都较易掌控,且可以随时根据需要调整,有更大的发挥空间,在利用木质纤维制作形态特殊、精细度高的作品时更有优势,这是我们可利用的技巧。桦树皮技艺的另一个典型技巧是榫接结构。这种榫接结构巧妙地解决了桦树皮条状坯料两端连接,围合成筒状的问题,且非常稳定、耐用。在研究过程中我们曾对一个桦皮筒进行解剖观察,发现榫接结构的原理是通过将桦树皮修剪成正、负互补性状后互相插接、咬合达到连接的目的;整个结构没有任何钉子、粘结剂和缝制的痕迹,连接部位借助形状的咬合和材料微涨的特性完美结合在一起,可满足盛水盛物的要求。在设计领域,材料连接是比较常见的问题,桦树皮技艺的这种榫接方法无疑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启发,可以加以广泛利用。
2.桦树皮技艺造型和装饰手法方面的开发利用价值
桦树皮制品的外观造型丰富,在满足使用功能的前提下也注重形式美感,尤其是日用器具类中的桦皮盒、桦皮筒、桦皮篓、桦皮罐、桦皮壶、桦皮包、桦皮摇篮等。例如桦皮盒子有方形、圆筒形、椭圆筒形、有盖形,桦皮筒有带盖形、有耳形、有绳带形,桦皮篓有束口形、直筒形。除了外观形态以外,桦树皮制品的表面装饰和色彩也有很高的艺术欣赏价值,例如桦皮盒子上压刻的云雷纹、驯鹿纹、植物纹样都直接来源于生活,显得格外生动、粗犷;色彩上北方少数民族喜欢使用代表萨满教的色彩,如黑色、黄色、红色、蓝色,这样的色彩搭配表现出原始、神秘的美感。从艺术设计角度来看,以上外观和色彩上的特征都可以作为代表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和达斡尔族的典型元素来加以利用,这方面我们项目组在设计制作北方狩猎民族地区旅游纪念品的过程中做了初步的尝试,获得了较理想的效果。桦树皮器具的表面装饰手法主要有彩绘、压印、刻划、剔刻、拼贴,其中压印、刻划、剔刻是比较有特点且值得借鉴和利用的。传统的压印是通过打击骨质雕刻器的末端在桦树皮上印出由凹点组成的图案和花纹;刻划是直接用骨质雕刻器在桦树皮上划出图案的线条;而剔刻的手法基本和漆雕的手法类似,是用刀具依图案的轮廓剔除一定厚度的桦树皮,可以形成阴刻和阳刻两种不同的效果。无论是压印、刻划还是剔刻,操作起来都很简单,而且适应性强、用途比较广泛,也较容易取得有立体感的效果,有较大的可利用性。
3.桦树皮技艺在选材方面的开发利用价值
正定常山战鼓是有着悠久历史的古老艺术形式,延续千年至今,一直为当地广大人民群众所喜爱,这些延续和传承,离不开喜爱钻研这门古老艺术的传承人,张书社就是这样一个具有典型代表特征的传承人,他出生在一个战鼓世家,从小耳濡目染,对常山战鼓的热爱使他从小就钻研其中,他在继承的同时,又不断的进行创新,吸收众家之所长,在鼓法,槌法等方面进行演变,形成了现在我们所见到的较为系统的常山战鼓鼓法,在表演方面,他聘请了美景舞蹈学院的老师,对表演的动作,队形等作进一步修改,使之更具观赏性,另外,他摒弃了以前只能口传心授的传承方式,用文字和影像资料记录下来有关常山战鼓的珍贵资料,并且整理,排演出了不少有代表性的曲牌,为这一艺术门类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随着时代的变迁,常山战鼓也在不断的随着时代的脚步发展和变化,从原来的只传男不传女到现在的巾帼不让须眉,都体现出了常山战鼓这门古老的艺术形式不断的焕发着青春的气息。在现代化市场经济体制下,怎样能使常山战鼓这一古老的艺术形式散发出青春的活力,为常山战鼓将来的发展找到突破口可发展空间。
二、常山战鼓的传承与发扬
(一)民间的自发传承与发扬在继承古老的文化传统的同时,随着时代的变迁,对常山战鼓这一古老的艺术门类进行改良和加工,并且,废除封建社会传男不传女的恶俗,将女性纳入常山战鼓的传承中来,现在女性在鼓队中的地位已经非常重要了,甚至很多女性鼓手的鼓艺水平超过了很多男性,成为鼓队中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二)典型单位的推广任何一种艺术门类想要传承下去并且焕发青春的活力都必须要从娃娃抓起,常山战鼓在这方面做到了,并且取得了很好的成绩,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发展树立了典型,正定弘文中学是一所以弘扬民族文化为己任的私立学校,学校把常山战鼓把常山战鼓定为校本课程,整理鼓谱,编写教材,成立由200名师生组成的常山战鼓队,音乐课练习鼓谱,体育课训练敲鼓,为申报省级、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弘扬民间优秀文化做出了重要贡献。在近几年的文化交流活动中,成绩卓著。
三、如何保护发扬常山战鼓这一古老的艺术种类
长尾理论是传播学和经济学上的一个重要理论,它是由《连线》杂志主编Chris Anderson在2004年十月的《长尾》 一文中最早提出,用来描述诸如亚马逊和Netflix之类网站的商业和经济模式。以“淘宝”为例,阿里巴巴“淘宝”站的商品玲琅满目,有热门商品,更多的是大量的非热门商品。将前20%热门商品所占市场份额和后80%的非热门商品所占市场份额相比,它们之间是旗鼓相当的,甚至后者会超越前者。简单的说,只要产品的存储和流通的渠道足够大,需求不旺或销量不佳的产品所共同占据的市场份额可以和那些少数热销产品所占据的市场份额相匹敌甚至更大,即众多小市场汇聚成可产生与主流相匹敌的市场能量。众多的小市场所涉及的冷门产品涵盖了几乎更多人的需求,当有了需求后,会有更多的人意识到这种需求,从而使冷门不再冷门。在信息高速公路时代,以互联网为代表的主流媒介改变了80%的小市场在夹缝中谋求生存的状态,网络平台为用户提供了几乎无穷多的产品可以选择,几乎任何东西都可以在这条长尾上找到;用户真正喜好的产品被挖掘出来,那些非主流的众多产品开始进入用户的视野,并被他们所选择。而网络营销反过来也使这条尾巴越来越长,无限的网络为几乎所有的商品提供了无限的延伸空间,为他们提供了出售的机会。有学者总结出“长尾市场”有以下三个特征:1)非热卖品;2)单一特征的商品市场窄;3)商品繁多。对比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一主题,非遗的产品多为少数民族文化,鲜少经过专业的市场包装与开发,对游客的吸引力有限,属于非热卖品;单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市场窄,只能吸引一部分特定的游客,其中以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学者和特定爱好者为主;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总量大,它的特点恰恰促成了它以集合的形式成为旅游的“长尾市场”。
二、旅游需求“长尾”与供给“长尾”的契合
(一)游客旅游需求“长尾”的形成按照全球休闲与旅游业发展的一般规律,一个国家当人均GDP达到1000-3000美元,就将进入休闲消费、旅游消费的爆发性增长期。根据最新一期的GDP数据显示,我国已有部分省市赶上发达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人均GDP破万,促使旅游业不断展壮大,形成规模效应。全民出游的大背景下,传统的旅游景点已无法满足旅游者多样化的需求,旅游者的需求不断细分,以张扬个性从而更好地满足精神需求为目的的个性化旅游市场规模不断扩大,他们与传统的主流观光游客形成明显的差异,这就使得游客的“长尾”逐渐发展壮大,“头部”的大众化旅游需求市场广阔,“尾部”的个性化旅游需求市场单体需求量低,但是其集合需求量可堪比“头部”,形成了明显的游客旅游需求的“长尾”市场。
(二)旅游目的地“长尾”的塑造游客需求的差异化大大提高了“长尾市场”开发的价值和利润潜力。以前人们关注较多的诸如桂林山水甲天下,三山五岳等,都是选自自然风光绝美之地,而对人文内涵的景点较少关注。现在,我们走进了文化旅游的时代,人们精神生活的需求亟待满足。近年来,通过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不断挖掘、开发,国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搜录、立项使得非物质文化遗产以集合的形式走入游客们的视野之中。非物质文化遗产依托于人本身而存在,以声音、形象和技艺为表现手段,并以身口相传作为文化链而得以延续,是“活”的文化,它最大的特点是不脱离民族特殊的生活生产方式是民族个性民族审美习惯的活的显现,其文化性奠定了旅游开发的有效价值。截至2009年,我国共有昆曲、古琴艺术等26个项目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羌年、中国木拱桥传统营造技艺等3个项目入选“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成为世界上入选项目最多的国家。目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名目还在收录当中,作为旅游产品的“长尾”,非物质文化遗产还有很大的挖掘潜力。
(三)信息化时代架起沟通的桥梁互联网走进人们的生活使得人们出行不再依赖旅行社,通过网络,我们可以即时获得所需要的信息,进而合理安排行程。传统的组团旅行最大的弊端是对消费者个性化需求的忽视。而现在,家用的小车(有时是自行车),一台智能手机加载着行程所需的所有APP,就能完成一趟旅行。吃、住、行、游、购、娱乐等各方面不再由旅行社全权掌握,自己可以根据需求选择产品和服务,追求旅行的自由与个性。同时,旅游产品的无形性使其可以利用网络上虚拟的无穷无尽的货架空间,零租金、零成本,毫无负担地成为旅游产品的长尾。
三、长尾理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的意义
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信息化时代的来临推动了旅游业的快速发展。热门景点游客爆满,冷门景点无人问津暴露出我国旅游的供需矛盾。在经济学中有着重要意义的长尾理论或许是我们缓和旅游供需矛盾的重要手段。
(一)使得非物质文化遗产景点盈利。非物质文化遗产景点一般规模较小,有时甚至只是个别的继承人,没有能力采用诸如广告一类的行之有效的宣传方式。但是利用网络平台,可以用低成本达到广覆盖、快传播的传播效果,网络还拥有可永久储存的特点,比传统的营销方式更为优越,广泛地传播可以吸引游客的进入从而使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景点获利。
(二)培养和满足游客多样化的需求。新浪旅游论坛传出“驴友”一词,“驴友” 是旅游的旅的谐音,特指参加自助旅行、一般性探险、爬山、穿越等爱好者,也特指以风景、人文、生活的体验或采风为目的的旅行者,而非那些以度假为目的的游客。近几年流行于社会各阶层的一种旅游方式。“驴友”的出现正是游客需求多样化的真实写照。他们不需要加入旅行团,个人或者小团体组织只需要最简单的交通工具和通讯工具就能游历大江南北。伴随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将非物质文化遗产通过网络广泛传播,可以培养一大批潜在游客,满足游客多样化的需求。
(三)分解旅行社和景区的合作关系。如果加入旅行团旅游,旅行线路都是由旅行社自主设计的,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旅行社规划旅行线路往往照顾与其有合作关系的景区,限制了游客对景区的选择,往往满足不了游客的需要;而现在,只要利用搜索引擎,消费者就可以自己寻找合适的景点,这就使景区对于传统旅行社的依赖减弱。
(四)适当缓解黄金周热门景点过于拥挤的情况。2013年的十一黄金周,四川九寨沟景区,因为接待能力不够,致使几十万游客滞留,引发游客强烈不满,最后把售票点都“攻陷”了。知名旅游目的地已经不堪重负——旅游服务接待能力透支,游客满意度下降。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旅游的“长尾产品”可以帮助热门景区在黄金周时期有效地分流顾客,这既保证了“热门”旅游景区的可持续发展,也能更好地满足顾客多样化的需求。
(五)扩大旅游产业的整体规模。旅游“长尾产品”可以克服热门景区环境容量的限制,培养和满足游客的个性化需求,鼓励更多的潜在游客出游。同时,旅游业的乘数效应高,开发大量有生命力的“长尾产品”,可以创造出大量的就业岗位,从根基上扩大旅游产业的整体规模,真正做大做强旅游产业,带动当地的就业和经济发展。
(六)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现在的非遗传承人的创作和传承之路都很艰苦,政府虽然开始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也在经济上给予传承人一定的补助,但这远不能满足其对社会地位和经济地位的要求。而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不仅能很好的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更能增强非遗传承人的文化自尊心和自信心,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创造良好的文化环境和生存环境。
四、非热门景区开发旅游市场“长尾”的对策
基于长尾理论在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意义,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应把握机遇,积极发展,针对广阔的散客市场,运用“长尾”营销体系,满足高层次旅游者的定制化旅游需求,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使游客们各取所需,实现旅游目的地网络“长尾”营销的核心价值:
(一)建设旅游网络营销平台长尾理论的发展是建立在网络的普及和运用的基础上的。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首先要搞好旅游网络营销平台的建设。然而,网络的大容量也会带来过量的信息而使得消费者面临信息的选择困难,构建信息过滤与游客推荐相结合的网络营销平台,是消除选择障碍,缩短购买过程的有效途径。 其次,我国现有的旅游网站大都只是一些旅游景点、路线的简单介绍,有的景区景点甚至都没有利用到网络进行有效宣传,这在传播效果上来说是非常不利的。搞好网络平台的建设要根据游客的多样性需求,本着分类清晰、信息全面、可信度高,可获得使用信息量大的原则,为游客建立一个专门的产品信息库。内容要涉及到吃、住、行、游、购、娱乐等各方面。并及时对这些信息进行更新,以便为游客出行提供最可靠的信息。同时还可以网上开辟论坛或与一些自媒体诸如微博之类的合作,通过超链接的方式连接网站和自媒体,将游客在旅游中的分享的见闻在网站上公布,让游客分享旅游中的点滴,通过亲身经历的分享培养更多的潜在游客,在竞争中克敌制胜。
(二)景区景点之间的团结合作对于绝大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而言,知名度相对较低,所以为了打响招牌,借助其他热门景点的“东风”是非常必要的。尤其是在知名度高的自然风景区,如果加入非物质文化遗产,自然+人文的组合可以在互补中做强、做大、做精。各方可以通过合作,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互为客源地和目的地,共同培育居民的旅游意识,互相宣传对方,提高出游率。同时非物质文化遗产之间应该通力合作,以集合的形式共同发展。单个的非遗产品或许力量弱小,也不能停留在原地自怨自艾,应该把握机遇,绽放光彩。由一种文化的发展推动多元文化的组合,非遗产品的团结合作,也有利于其开发富有特色的产品组合。多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内容可以通过共同合作,相互互补,共同推动,打响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