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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建筑论文8篇

时间:2023-03-22 17:37:18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西方建筑论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西方建筑论文

篇1

化学灌浆材料又称防水浆材,其与防水卷材、防水涂料、防水腻子或胶泥、橡塑止水带或金属止水带等同属防水建筑材料范围.而所不同处则是化学灌浆材料具有如下特性:

①它是溶液,而且是真溶液.应永不分层,无沉淀;

②粘度很低,有些浆材粘度甚至接近水;

③固化或胶凝时间可人为控制;

④可用泵灌入裂缝,充填裂隙,堵截渗漏水,具有原位修复止水结构或单独构建防渗帷幕之功能,特别适用于地下隐蔽工程;

⑤固化或胶凝时体积收缩很小;

⑥固化物或胶凝体本身不渗水;

⑦固化物或胶凝体耐久性良好.上述特点和功能是我们通常熟习的防水建筑材料所不具备也无法替代的,正因如此,化学灌浆材料在防水工程上具有特殊的重要性,并以此成为防水建筑材料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成员

2.常用化灌浆材的分类

目前国内常用的化学灌浆材料按其性能与用途大致分为两大类,六大品种系列,上百种品牌.第一类是防渗止水型,这包括水玻璃、丙烯酸盐、聚氨酯和木质素浆材四大品种系列.第二类是补强加固型,这包括环氧树脂与甲基丙烯酸甲酯浆材两大品种系列.其中水玻璃浆材又可分碱性与酸性两大品种,聚氨酯浆材又可分油溶性、水溶性与弹性三大品种,环氧树脂浆材又可分为非活性稀释剂、活性稀释剂及呋喃树脂三大品种.必须指出,在第一类型中的水玻璃浆材也能用于补强加固工程,只是强度较低;在第二类型中的环氧树脂浆材也能用于防渗止水工程,只是单价偏高.现将国内用量较大的环氧树脂和聚氨酯浆材品牌及研发单位列于下表1和表2.

表1.国内常用环氧浆材品牌及研发单位

浆材品牌SK-1JXHK中化-798CW

研发单位中国水科院天津基础公司杭州华东院科研所广州中科院化学所长江科学院

表2.国内常用聚氨酯浆材品牌及研发单位

浆材品牌

PMLWHWTZS发单位天津大学华东院科研所华东院科研所上海隧道公司

3.主要用途及应用部门

由于化灌浆材具有前述七大特性,故化学灌浆浆材和技术特别适用于工程建设中的堵漏止水、帷幕防渗、基础加固和裂缝修补四个方面.从现在来看,化学灌浆的应用领域主要在水电、建筑、采矿和交通四个行业,具体应用领域大体如下

①大坝、水库、涵闸等基础防渗帷幕和基础加固;

②大堤、渠道、渡槽等的防渗堵漏及加固;

③核电站等的封闭止水防渗[1]和基础加固;

④地下建筑物(如地铁、人防、隧道等)的防渗、堵漏止水、基础加固和裂缝的补强加固;

⑤矿山、工厂有毒废渣、废水和城市垃圾场等截渗工程的防渗帷幕;

⑥矿井建设中的涌水堵漏、流沙治理及对软弱地层加固、稳定的预灌浆;

⑦石油钻井开采中的堵漏止水、钻孔护壁加固和驱油;

⑧桥基加固及桥体裂缝补强;

⑨机场跑道和停机坪、公路和铁路特殊路段的软弱地层加固、防渗和混凝土裂缝补强加固;

⑩江河海港港工建筑物(如码头、船闸、防波堤等)的基础防渗和加固

4.国内化灌浆材应用概况

化学灌浆材料在防水材料中虽属小品种,但随我国基础建设的发展应用量在逐年增加,年用量己远超万吨,现仅根据2004年沿海八城市12个企业或公司粗略统计的用量就有6635T,见表3.同时,在各部门中化学灌浆材料的应用也因工程要求不同而有所不同,有所选

表3.沿海八城市12家企业或公司2004年用浆量粗略统计

浆材种类水玻璃聚氨酯环氧丙烯酸盐

用量(T)/年4000220042015

择差别.如地下建筑业及地铁建筑防水多选用聚氨酯浆材;采矿部门止水和交通部门修复路基多选用廉价的水玻璃浆材;水电部门修筑大坝多选用丙烯酸盐做防渗帷幕和选用环氧浆材加固坝基;文物保护部门则选用甲基丙烯酸甲酯浆材来修复文物建筑等.化学灌浆材料在大型工程中应用量是很大的.葛洲坝电站一期工程护坦止水系统渗漏事故的修复,一次用弹性聚氨酯浆材20余吨;上海地铁4号线塌方冒水事故仅止水一项用聚氨酯浆材就达102吨;三峡工程近几年防渗堵漏和地基加固应用各种化学灌浆材料570多吨,见表4;广东一家化灌企业

表4.三峡工程化灌浆材应用概况

浆材名称CW环氧LW+HW聚氨酯丙烯酸盐

主要用途地基加固止水堵漏防渗帷幕

浆材用量(T)32018070

去年仅在桂、粤、湘公路修复工程的路基加固防渗中就用了水玻璃浆材2000吨以上,由此可见一斑

5.国内化灌浆材研究概况

我国化学灌浆事业是解放后开创的,经50余年发展,成绩斐然[2].这与一些产业部门和部份大专院校培养了一批从事化学灌浆技术的研究队伍密切相关.随着我国基础建设的发展,防水化灌浆材应用量逐年上升,浆材开发与应用的研究也在逐步增多.以近五年为例,在科技期刊杂志库捡索中化学灌浆的研究论文约有323篇,其中浆材研究与应用占240篇,见表5.由

表5.近五年国内化灌浆材研究与应用捡索概况

浆材环氧聚氨酯水玻璃丙烯酸盐丙凝甲凝木质素篇数1127327111052

%46.730.411.24.64.22.10.8

表5可见,从研究论文数量排序讲,前三位是环氧树脂浆材、聚氨酯浆材和水玻璃浆材,而

实际应用中则正相反,水玻璃浆材多于聚氨酯浆材,而聚氨酯浆材又多于环氧树脂浆材.从研究与应用所获成果水平来看也较高,世人瞩目的三峡工程化学灌浆的成果就是例子.该工程在

①应用国内研制的无毒丙烯酸盐浆材,替代有毒并有致癌可疑的丙凝浆材,首次建造大坝化学防渗帷幕[3];

②选用CW环氧浆材和水泥—化学复合灌浆技术,加固软弱泥化断层破碎带;和

③采用包括化学浆材在内的五层防渗止水措施,处理好泄水闸迎水面多条混凝土活缝上[4]都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这其中三峡工程的高水头混凝土活缝处理,一直是中外媒体关注的焦点

6.化灌浆材与环境保护

化学材料中常含少量有毒害的化合物,用于防水的化学灌浆材料也不例外,因此研究与应用化灌浆材的人员一定要提高环保意识,做好防止污染的工作.积多年从事研究与应用防水化灌浆材工作的经验,特提出如下选择与应用化灌浆材,防止污染的四条原则[5]:

①能用水泥浆材解决工程防渗加固问题的绝不用化灌浆材;

②在满足工程防水设计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选用化灌浆材应首选无环境污染的水玻璃浆材;

③选用其它防水化灌浆材应选用无公害产品,并注意不要任意扩大应用范围及用量;

篇2

由于高层民用建筑容纳大量人员,并且火灾隐患多,我国现有消防车灭火能力尚不能全部覆盖高层民用建筑的所有区域,所以高层民用建筑必须立足于以自救为主,以室内消防给水设备灭火为主,外部救援为辅的消防设置方式,因此必须对高层民用建筑消防给水系统的可靠性和合理性提出更高的要求。高层民用建筑消防给水系统必须严格执行相应的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应的规范标准,并且还要做到使消防给水系统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我国大部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系统主要由消火栓系统与喷淋系统两大部分组成。消火栓系统由消防水池、高位消防水池、消防泵、稳压系统、管道系统、消火栓等组成。喷淋系统由消防水池、高位消防水池(与消火栓系统合用)、消防泵、稳压系统、报警阀组、压力开关、水力警铃、信号阀、水流指示器、管道系统、喷淋头、末端试水装置、压力流量控制部分等组成。高层建筑消防给水系统还包括确定消防系统的供水量、消防系统的供水压力和高层民用建筑管线的布置方式等方面的内容。

2高层民用建筑消防的可靠性

高层民用建筑的消防给水系统必须具备足够的可靠性。消防供水系统可靠性首先体现在消防供水系统必须具备可靠地供水水源。在发生火灾的时候,水源能够及时提供足够多的水用于灭火。消防用水可由市政给水管网、天然水源或消防水池供给。其次,我们应在高层民用建筑消防给水系统的设计中,将消防给水系统设计的足够合理,这样才能使消防给水系统满足足够的可靠性要求。高层民用建筑消防给水系统的设计不仅是将消防给水系统达到最佳化,还有分析和评估消防给水系统的各个子系统的可靠性,而且还包括各种电器控制部件的可靠性,以达到提高整个消防供水系统工作可靠性。这种可靠性设计方式可以大大提高整个消防供水系统的可靠性,而且使整个消防供水系统更加安全和更加节约。再次,我们在高层民用建筑消防给水系统中,应该采用一些质量有保障,有很高品质的消防给水设备。这样当高层民用建筑发生火灾的时候,设备能够及时稳定的工作,为及时扑灭火灾提供了很好的保证。在日常生活中,不仅要提高消防供水系统等硬件的可靠性,还要不断提高居民的防火意识。我们应加强相应制度建设,加强对消防给水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尤其不能人为的有意或无意的对建筑室内消防供水设备的破坏,发现有被损坏的设备和设施应该及时维修和更换,确保设备能够正常和及时的应用。

3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其他措施简介

在高层建筑消防灭火系统中,我们主要采用的是以室内消火栓为主的灭火系统。随着高层消防灭火技术的不断发展,现在出现了很多新型的高层建筑灭火系统。比如最新出现的高层楼宇灭火系统,是一种利用航天发射技术、控制技术和信息处理技术,针对现代城市环境条件下高层和超高层建筑物或其他危险场所应急救援而研制的特种消防装备。其发射的灭火弹可携带高效灭火剂,在人员撤离的情况下,精确投入高层楼宇起火现场,进而扑灭火灾,特别适合城市复杂环境条件下的消防救援,可有效解决消防车在城市交通高峰期的情况下“进不去”、“展不开”、“够不着”等问题,大大提高灭火效率和减少人员和财产损失,将给高层和超高层建筑物消防带来重要影响。

4结论

篇3

主题词社会建构建构主义

建构主义研究目前日趋庞杂,其特点表现在以下三方面。

1.建构主义研究来源于众多思想和方法的影响。就建构主义研究的兴起而言,它实际上是后现代主义社会理论、知识社会学和哲学思潮汇流的结果。后现代主义的产生体现了人类对启蒙运动以来的现代化工程(包括科学技术工程)的负面效应,如环境污染、文化侵略等的深刻反省和反思。基于这种反思,后现代主义社会理论的主要代表人物利奥塔、福柯、波德里拉、保曼、哈维等人认为西方主要工业化国家已进入后现代社会时期,在后现代社会,知识成为社会斗争的焦点,科学成为政治的工具,其客观性和权威性将会受到怀疑;在社会科学研究方面,他们提倡对社会进行微观研究、多元化理论视角、话语分析和本土方法考察。知识社会学有着悠久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培根、康德、马克思、曼海姆等人那里。知识社会学关心的主题是揭示特定的知识和信念实体怎样受到社会和文化背景的影响。只不过,知识社会学长期以来将信念分成数学和自然科学与包括诸如、道德哲学体系等在内的所有社会科学,认为前者是质朴的,不为任何利益考虑所玷污,而社会科学等学问则是意识形态的、受主观思想和利益影响的,因而常常将数学和自然科学置于知识学的考察之外。既然在后现代主义那里科学的客观性已受到怀疑,而传统知识社会学又置科学技术知识于不顾,那么,建构主义来考察科学和技术的社会建构也就成为理所当然了。

当然,建构主义研究也从哲学中的反实证主义流派、新及现象学、人种学的研究方法获得了启示。具体说来这些观点是:(1)科学理论的证据非决定性,即在原则上总有几个可供选择利用的理论与有关的证据一致;(2)观察渗透着理论,即理论的附属成份包含着各种形式的测量理论,有关的观察结果是由用来检验的理论范式决定的,观察在某一理论中得出,在与之竞争的和继承的范式中其含义不同。更为具体地说,约定主义的哲学本体论和相对主义认识论肯定是直接促进了建构主义的研究。特别是库恩、汉森、奎因、迪昂以及更早一些的波兰细菌学家、科学史学家和科学哲学家弗雷克的研究和探索表明,科学事实、科学评价标准和科学理论范式都是相对的,不可通约的或非中性的,这样用单纯的理性逻辑就不足以说明科学认知的真实情况。于是,从库恩等人思想中获得灵感的建构主义学者们,大胆地对默顿科学社会学、传统知识社会学等进行了批判和挖掘。其涉及问题范围之广,观点、命题之深,声势之大,以致许多人认为科学社会学已进入“后库恩时代”。后来,出于对技术决定论(强调技术发展是自主的,它影响着社会变迁,但不受社会影响)的不满,技术社会学也被卷入到了建构主义研究中。

2.建构主义学者在地理分布上较为广泛。建构主义作为一个思想流派,由于其主要观点、方法来源不同,很难像科学学(代表人物是英国的贝尔纳)、传统科学社会学(代表人物是默顿)追塑到某个国或某个代表人物,其成员分散在欧美不同国家。在英国,主要是爱丁堡学派,其成员是埃奇、布鲁尔、巴恩斯、夏平、柯林斯等人,他们从批判传统知识社会学,特别是曼海姆思想出发,并从库恩思想得到启发,对科学知识的实质进行研究。在法国,拉图尔、卡隆等人接受加芬克尔、福柯的本土方法对科学实验室进行人类学的考察。在美国,谢廷娜(一位建构主义女学者)、陈诚、瑞斯蒂等也进行着与拉图尔类似的工作。另外,英国的马尔凯、伍尔加,美国的平齐、休斯,荷兰的比克,德国的魏因加特等大批学者都在从事不同的建构主义研究。当然,建构主义既然以一个思想学派出现,也存在诸多合作和交流,如拉图尔与伍尔加合作考察科学家之间的交流,共同发表《实验室生活》一书,谢廷娜和马尔凯一起主编《观察到的科学》一书等等。

3.建构主义研究方法多样化。尽管建构主义是建立在知识是社会地建构成的这一总观点之上的,但其方法却是经验的。这样,建构主义研究方法便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建构主义对科学的社会分析,主要采取的方法是:实验室研究,由拉图尔、伍尔加发起,像人类学家考察原始部落一样。保持一种不介入的客观观察立场,根据观察日记进行研究;争论研究,即柯林斯的相对主义经验纲领,从微观角度分析科学知识如何达成一致;话语分析(或称修辞学方法),由马尔凯等人发展而来,把科学活动参与者的“日常话语”作为主题,分析科学解释是如何随社会背景的变化而变化。在对技术的社会研究中,建构主义采取的方法主要是:社会建构方法,这是平齐和比克把相对主义经验纲领引入技术社会学的方法,研究技术人工制品如何在社会、文化方面得到解释;系统方法,休斯在技术史研究中使用的方法,把技术看作一个系统(如电力系统),进行经济、政治、社会的分析;操作子网络方法,它与拉图尔、卡隆、劳等人的研究工作相关,他们把技术、经济、社会、政治和文化看作整体的“异质操作子”网络,分析技术在其中的作用。另外,爱丁堡学派早期的科学知识社会学的强纲领以及随后的弱纲领也都是建构主义者曾采用的方法。

正是建构主义这种经验研究方法的多样化特点,导致了其研究成果缺乏统一的理论凝聚。目前建构主义的各种观点和学术成果,散见于有关学者的案例考察和各种论文集里。拉图尔和伍尔加的《实验室生活》是对索尔克研究所格列明实验室考察的结果,拉图尔的《行动中的科学》也不过是对这种考察的进一步概括,至于前面提到的《观察到的科学》以及平齐和比克主编的《技术系统和社会建构》等则均为集纳诸多建构主义学者及相关学者经验研究成果的论文集。因此,建构主义的学术观点具有相当的分散性。

建构主义研究就其建构对象而言也呈现出某种复杂性。在建构主义的视野中,似乎借助行为者的互动而形成的制度(包括知识、方法、学科、习俗和规则),科学家基于数据和观察构造的理论和叙述,实验室中由于物质参与而产生的人工制品,思想和表象的客体都是建构成的。但是,从这种复杂性中仍可窥见出建构主义存在着强与弱的分野。

1.弱建构主义。弱建构主义强调的是知识产生的社会背景或社会原因,主要着重于宏观社会学的把握,但并不否认其客观性或逻辑性的原因。

这类建构主义观点最早见于贝格尔和鲁克曼的知识社会学论述中。在1996年出版的《现实的社会建构》一书中,他们提出现实是社会地建构成的,知识社会学关心的主题是社会建构过程。这里的现实是指主观现实(即人们关于世界的信念),而不是客观现实。所谓现实的社会建构就是这种主观现实作为人工的产物虽然独立于我们的意志,但都是在社会情景中发展、传输和保持的。[1]就是说,要建构其中某种主观现实X仅需知道以下事情即可:(1)X的知识,这种知识即便在X不存在时,也能产生某种行为能力;(2)X的合理性常识;(3)传播X知识的手段。只要具备这些条件,X的知识便可在社会共同体“固定”或普遍存在下来。在贝格尔和鲁克曼的建构意义上,社会中有许多东西如习俗、规则、方法甚至情感、性角色、权力、科学等等都可看作是社会建构的。

当爱丁堡学派冲破传统知识社会学对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明显区分后,巴恩斯、布鲁尔、柯林斯等采取了与贝格尔和鲁克曼相类似的方法来考察自然科学知识,即用社会背景来解释科学知识内容。巴恩斯在论及库恩对科学知识结果解释的批评时说:“他所描述的科学中基本理论的变迁,不再是对增长的关于实在知识的简单响应,而是用关于推理的评价的背景负荷才能表达的。”[2]也即是说,既然自然科学并非以纯结果的方式变化,那么考察自然科学知识的产生及其维持便一定要求助于社会背景。巴恩斯引进了“利益”概念,布鲁尔认为除了一些社会原则外,还包括精神的、人类学的、生物学的、认知的和感觉经验等因素。柯林斯更提出了一个“非科学”的标准清单:“基于从前合作对合作者实验能力和忠诚的信任、实验者的个性和智力、管理大实验室的声誉、科学家是否在工业界或学术界工作过、过去的失败经历、内部资料、科学成果的风格和表现、实验心理方法、民族性”等等。[3]

尽管爱丁堡学派的工作是建构主义的,但并没有使用“社会建构”这一比喻。首先使用“社会建构”一词进行建构主义科学知识社会学研究的是孟德尔逊和达勒。他们的论文被收集在1977年由孟德尔逊、魏因加特和怀特利主编的《科学社会学年鉴》第一卷,取名为“科学知识的社会生产”。孟德尔逊和达勒认为,现代科学的建制、认知和知识主张并不能通过科学史论得到适当的说明,它们作为人工的产物必有其社会因果关系,因而是社会建构成的。

孟德尔逊等用“社会建构”批评科学史论的不适当性在今天看来虽然已无必要,但却激起了对科学话语、文本的建构主义研究。以往的科学史论者的研究,通常都以科学家的论著或谈话录、回忆录为依据的。而马尔凯则认为科学家的话语实际上变化很大,其内容和真实性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谈论者面对面的互动,因而通过分析、比较科学家就某项研究正式发表的论文与直接访问科学家关于该研究的谈话记录,可以真实地说明科学家工作的实际情形,了解科学建构的社会特性。马尔凯和吉尔伯特通过对一个生物化学小组的34名有建树的研究者的访问,把科学家话语分成经验性的和偶然性的两种情况。结果发现,科学家在解释正确信念时,通常依据的是经验性话语,而在说明错误信念时,通常依据的是偶然性话语,即把科学家犯错误的原因归于各种个人的和社会的偶然因素。[4]

迈耶斯在《写作生物学:科学知识社会建构的文本》一书中试图表明,社会的考虑(主要是考虑读者的鉴赏和兴趣)怎样“构成”科学主张、讨论和论文或专著的写作。他说:“在很大程度上,我的研究基点是假定科学是在论文或见解修改和争论反语重释的声言和协商的社会过程中建构的。对于这一基点,读者将会感到惊异。”[5]这里,迈耶斯似乎指明,科学文本的社会建构是说它在公开发表之前就经过讨论、协商、改变和削弱等,科学文本不仅源于客体素材,而且也经历了科学家和评论者的审视。

可以看到,弱建构主义在探讨科学知识的社会原因时,往往给科学的客观性、理性和逻辑因素留有适当的余地。布鲁尔的强纲领中的公平性、对称性原则实际上要求对科学的真理和谬误、真实信念和错误信念、理性和非理性、成功和失败都做出说明,马尔凯在归纳经验性话语时则说明了实验数据是在逻辑和时间优先情况下给出的。另外,爱丁堡学派并没有回答在什么时机,让社会背景因素怎样进入知识客体中。这就是有些强建构主义学者为什么并不把弱建构主义纳入建构主义研究的原因。

.强建构主义。强建构主义是在微观层次上对科学知识所做的经验研究,认为科学知识或技术人工制品能够显示出其建构完全是社会性的。这类学者主要是谢廷娜、拉图尔、伍尔加、平齐、比克等人。

谢廷娜将其工作贴上“建构主义”的标签,而非“社会建构主义”。其原因是她想避免将其研究同“社会背景”之类的东西联系在一起,以示同爱丁堡学派的工作相区别。谢廷娜认为微观科学知识社会学研究有两个方面,其一是科学争论研究,说明知识的一致性是如何达成的;其二是选择科学工作的真实地点如实验室作为研究对象,说明科学知识是怎样建构的。她研究的是后一方面,称其研究成果为建构主义纲领。她归纳了科学建构的社会特征,即科学研究工作并不指向“现实”,而是指向陈述的操作,这种操作不仅使科学家进入大量面对面的协商和互动,还包括更广泛的、超越处所的关系,与经纪人、工业界代表、出版商、地方管理者等发生联系。[6]

与谢廷娜一样,拉图尔也想避免将其建构主义研究同“社会背景”相提并论。他和伍尔加的《实验室生活》(1979年首版)的副标题是“科学事实的社会建构”,当1986年再版时把其中的“社会”一词删去了。但不管怎样,该书的主题仍然指明:科学事实是一种建构的产物,是各种利益集团间协商的产物。通过对索尔克研究所格列明实验室的人类学考察,拉图尔及其合作者伍尔加用整整一章专门论述了TRF(促甲状腺释放因子)的建构过程。[7]

在对《实验室生活》一书的合作之后,拉图尔与伍尔加的研究纲领开始分道扬镳了。拉图尔转向了操作子网络,把其中的科学家当作“资源积累者”进行了“马基雅维利”式的描述。[8]由于这一纲领不再具有明显的建构主义风格,这里不加论及,与此不同,伍尔加却对表象进行了建构主义的研究。

概括地说,客体(自然世界)与表现(科学知识)之间的关系包含两种图式:

(1)表象客体或者科学知识自然世界

(2)表象客体或者科学知识自然世界

第一种图式认为客体独立于表象,自然知识似乎与自然世界没有多少关系;第二种图式表明表象是客体的组成部分和要素,在自然知识与自然世界之间没有谁是第一性的、谁是本质的区别。伍尔加认为,前者是过去的科学社会学(包括爱丁堡学派)坚持的“认识论上的相对主义和本体论上的实在主义”图式,后者才是科学知识社会学研究应遵循的模式。[9]对此,他提出两条证据。首先,没有表象,客体就是无用的,我们无法独立于客体。其次是对同一客体的解释存在着某种“柔性”,即科学陈述的多样性,这导致人们去怀疑任何“假定”的客观事物的存在。在这里,伍尔加是想说明表象构成或建构了客体,即世界是被建构着的。

到80年代中期,科学知识社会学已经成功地披上建构主义的桂冠,大量的研究成果和著作的标题或导言纷纷以“……的社会建构”而呈现于世。就是对技术进行社会研究的人们也未能逃脱这股潮流。因而,比克、休斯和平齐在《技术系统的社会建构》一书中希望提倡一种新的建构主义研究纲领。

诚如前面所言,《技术系统的社会建构》并不代表一种一贯的研究纲领。这里将集中考察平齐和比克的论文《事实与人工制品的社会建构:或者科学社会学与技术社会学怎样得到互惠》。在该文中,他们提出了与布鲁尔几乎相近的“建构主义强纲领”:“在这一纲领里,所有知识和所有知识假设都将被看作是社会建构的产物,就是说,关于知识假设的起源、接受和拒绝的全部解释都可以从社会世界领域寻找得到,而无需借助自然世界。”[10]不过,他们却又借用了柯林斯的经验相对主义的一些概念,并称之为“技术的社会建构方法”:“这一方法的关键概念是‘解释柔性’、‘终止机制’的‘相关社会群体’。其核心信条之一是技术人工制品对社会学分析是公开的,这不仅表现在技术的使用上,而且特别关及其设计和工艺‘内容’”。[11]平齐和比克用这种方法说明了自行车的历史,表明了自行车是试错的产物,新的尝试所以失败是因为它们没有解决这个或那个社会群体提出的问题。因而每种技术产品都是“决定渗透”的结果,而非单向模式发展的逻辑程序。

总之,强建构主义虽然都标谤自己是完全的建构主义,但最终都是以对微观社会学问题的关注来解释宏观社会学的构架。这一点从谢廷娜、伍尔加、平齐和比克的观点可以明显看出。特别是谢廷娜以实验室活动为基础来展示科学知识和建构与社会存在着的广泛联系,试图消除科学知识发展的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之分,把科学知识发展的认识和社会因素结合起来。这可能既是目前大多数科学社会学家和“理想”,又说明强建构主义与弱建构主义不无两致的“模糊性”。

简单地说,建构主义尖锐地批判了个人主义的、观念论的、实证论的和朴素实在论的科学或技术说明。他们对科学技术事业的因果解释的社会资源的展示和说明,扩大了社会学研究的视野。但是,建构主义作为一种研究倾向或理论框架,又存在很多缺陷。

1.夸大社会偶然性因素。建构主义研究实际上是把科学技术的本体论相对化,以及把社会因素理性化。弱建构主义者,特别是爱丁堡学派的强纲领一方面想使它成为社会学乃至全部社会科学研究的典范,成为理性和科学的体现,同时在另一方面却又否认科学知识与一般知识的区别,使科学等同于其他文化科学。强建构主义者则是在强调科学或技术的社会建构的同时,把客观的自然因素放置一边。谢廷娜、拉图尔等人提倡用参与式观察对科学家的广泛访问来理解科学,但对自然界在科学活动中的地位的认识,却仅仅停留在关于自然界的人工或语言建构之上。而平齐、比克的研究则表明,技术社会学应着重于社会因素怎样建构人工制品,而对技术的工艺内容可以置之不顾。建构主义这种对科学技术产生所做的过份的“社会学简化”不可避免地否定或抹杀了科学技术的本体论方面的因素,忽视了科学技术的物质基础,从而把科学技术看成完全由各种社会偶然性因素组成的东西。

应该说,在当代有关现代性和后现代性的文化争论中,建构主义有着强烈的后现代主义倾向。后现代主义者以对真理、客观性、因果性、合理和进步等的怀疑和批判为特征。鉴于强建构主义坚决地解构了科学合理性观念本身,那么强建构主义实际上就成了通往后现代主义一边的桥梁。但对于弱建构主义,有的学者认为它致力于对科学的宏观因果解释,因而应被划分到现代主义一边。可是,如果考虑到并不是所有后现代主义都强调对现代科学的解构,特别是进入90年代后还出现了继承现代主义但又超越现代主义的“建构性后现代哲学”,[12]则恐怕弱建构主义也逃脱不了与后现代主义的干系。更何况弱建构主义也有着割裂科学与理性之嫌。

2.对于科学技术的解释范围较为狭窄。强建构主义研究过份强调实验室、人工制品在理论上的重要性。如拉图尔对实验室的人类学考察,虽然有助于我们理解科学家的行为,但这种微观研究与科学的组织、结构、共同体等宏观研究并未得到应有的重视。平齐、比克在进行技术社会学研究时对相关社会的社会群体的关键作用给予了充分关注,但对技术发展有着强烈影响的经济制度、政府政策等宏观条件均未被列入技术的社会建构研究的议事日程。至于弱建构主义对科学的社会研究虽然貌似新鲜,其实在默顿的大部分科学社会学研究中都已论述过。早在1945年,默顿就描述了知识社会学的研究程序,说明了可以作为社会学分析的精神产品应包括信仰、意识形态、宗教道德及实证科学,还分析了精神产品的存在基础,如群体结构、权力结构、竞争、冲突和利益等。

3.忽视科学技术后果及其评价。建构主义的理论和方法适合于解释科学知识的起源和技术创新的动力,以致对于科技产品对人的自我意识、社区组织、日常生活、权力分布有何特别意义的问题很少给予关注。在许多建构主义者那里,关于科技成果的研究进入“死结”的观念已经根深蒂固,以致把科学技术选择的社会后果几乎完全置之脑后。

与此相关,建构主义还贬低对科学技术的道德评价。爱丁堡学派的强纲领和柯林斯的经验相对主义纲领在对待科学发现、科学理论是否真理等方面采取了中立的态度,即认为科学本身无所谓恶,是价值中立的。平齐、比克将柯林斯的纲领外推用于技术的社会研究时,对技术成果的最终善恶又采取了不可知论的态度,因而不去探讨有关技术的地位、技术选择的正误这样的问题。不管怎么说,建构主义开创的对科学技术研究的新方向,对于人们从内部理解科学技术及其在人类社会中的地位有着莫大的启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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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S.Woolgar.Science:theVeryIdea,EllisHorwood,1988,54.

篇4

关键词:近代;建筑形态;建筑文化

Abstract:China has many characteristics of modern architecture, it inherited the one hand, traditional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while the other has been the impact of western architectural forms, but at that time under the China's semi-colonial, semi-historical conditions, the two architectural styles were not integrated and developed in theparticular kind of environment. This paper form only gives some brief analysis and reflection from the side of architectural Modeling in this historical period in which to reflect some of the features for the purpose of giving the inspiration to the developments of construction modernization.

Key words:modern; architectural form; architectural culture

1中西方古典建筑形式简述

客观存在的中西方文化的巨大差异,反映在近代建筑体型方面的差异是非常明显的。中国的古典建筑和西方的古典建筑隶属两个不同的体系,这些差异可以归结到当地自然条件、人文风俗、思维模式以及技术条件等等多个原因。西方建筑的构成逻辑是一个从原型到细节的过程,西方的哲学传统认为简单几何体是最为完美的形体,也是宇宙构成的根本,这样形而上学的精神贯彻到建筑当中,就使得西方几乎所有古典建筑都可以视为简单几何体的构成。在研究的过程中,发现西方建筑都是用一些非常概括的体型拼接来做模型,这一发现就从最根本的角度展现出西方建筑的大致风貌与普遍规律。如果说西方建筑有“神”的话,那么这种“神”就是曾被一些古希腊哲学家视为宇宙本源的几何学。

1.1如果说中国建筑有“神”的话,那么这种“神”就是中国的以儒家思想为主流的多信仰、多神论的传统文化。中国传统建筑无论从宏观还是从局部看都与西方建筑迥异。

从宏观上看,用西方的基础几何形体无法很好地描述其形态。比如从北京的乾清宫和坤宁宫的对比中一眼就可以看出,中国文化核心——儒家伦理、阴阳八卦、五行生克和龙凤图腾无不蕴含其中,那是西方任何高明的几何学说所无法解释的。

从局部看有两点不同门窗等局部及其相互之间的比例所蕴含的文化也不尽相同。如中国的门窗墙面有着无比丰富的中华文化的载体。墙上的雕花,无不是岁寒三友、二十四孝之类的内容;而大门上有尉迟恭、秦叔宝的门神形象,这与中国道教属于多神教,与汉民族信仰多神的宗教特点密不可分。西方建筑为了打破平面直墙的单调,主要采用以几何线条作为装饰和点缀。

1.2组合形式与建筑体量不同。中国传统建筑都由台基、屋身和屋顶3部分组成,各部分之间有一定的比例。屋身由柱子和梁枋、门窗组成,如是楼阁,则设置上层的横向平座(外廊)和平座栏杆。形象突出的曲线屋顶在单座建筑中占的比例很大,一般可达到立面高度的一半左右。古代木结构的梁架组合形式,很自然地可以使坡顶形成曲线,不仅坡面是曲线,正脊和檐端也可以是曲线,在屋檐转折的角上,还可以做出翘起的飞檐。巨大的体量和柔和的曲线,使屋顶成为中国建筑中最突出的形象。屋顶的基本形式虽然很简单,但却可以有许多变化。由于屋顶巨大加之构筑屋顶结构构件组合形式的多种多样,从而形成了中国传统建筑形式灵活多变,不拘一格。除了以上基本区别外,建筑体量也相差甚远。一般认为,中国人没有十分高大雄伟的纪念性建筑。建筑物以木梁柱结构,坡屋顶,其体量与高度受到了很大的限制。因此,像古代埃及那样高达数百米的金字塔,或中世纪欧洲人花上百年时间建造的高敞雄伟的大教堂,在中国历史上是没有的。中国建筑追求体量适中,结构上也不求宏大与久远。

2近代西方建筑文化对我国建筑形式的撞击

近代的两次使得帝国主义敲开了我国的大门,伴随而来的是帝国主义的思想文化和社会意识的“野蛮移植”。在腐朽的晚清政府统制之下,为了维护自身的统治,还在竭力地抵触外来文化的渗透,但是由于对帝国主义存在着惧怕的心理,只能放任其在特定的区域内发展。而中国的先进分子从中看到了我国与帝国主义国家之间存在很大差距,极力想通过所谓之向帝国主义学习来改变本国落后的状况。因此,西方的思想文化和社会意识在特定的区域、特定的阶层流传起来了。在这时期内,我国的建筑文化受冲击是比较大的,我国近代建筑体系从整体上说是对西方建筑体系包括技术、制度和思想多个层面的模仿与移植,在本国特有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传统的反对、制约和钳制下带有鲜明的特征,从而产生了所谓的中国近现代建筑思潮,近现代建筑在我国积极发展起来了。

3近代中国建筑实例分析

中国近代建筑体系从整体上说是对西方建筑体系包括技术、制度和思想多个层面的摹仿与移植,在本国特有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传统的反对、制约和钳制下带有鲜明的特征,从而产生了所谓的中国近现代建筑思潮。近代史上西方文化对中国的冲击是巨大的,很多建筑都是很忠实,也可以说是很生硬地模仿了原西方的形式和比例,也有极少一部分可以看到两者风格的有机共存。

3.1青岛江苏路基督教堂

这座建筑主体造型比较简洁,基本是由一个长方体和一个三角锥体构成的坡屋顶形式,钟楼基本呈四方柱状,内外都刻意追求西方古典主义风格。这种形式基本上符合中世纪罗马基督教堂的特点,同时在比例和细部中又可以看到一些德国式的风格。这样的房屋建筑在中华黄海之滨,与中华民族的建筑文化毫无共同之处,这可以看出,教堂的设计者为了突出基督教堂的特点,在设计时是刻意求西。这座建筑也可以看成是西方建筑在中国的代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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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高层民用建筑;防排烟系统;对策

中图分类号:[TU208.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 引 言

防排烟系统设施是高层民用建筑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不可缺少的消防安全设施 ,由于我国尚未出台关于防排烟系统方面的设计、施工和验收规范或标准,暖通设计人员主要依据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关于防排烟系统的相关规定进行设计。部分设计、施工人员对防排烟设施的结构、作用、性能缺乏了解 ,对国家规范标准理解不够透彻,往往导致在设计 、施工中出现防排烟系统设施配置被忽略或有配置而功能不全等现象。

2防排烟系统存在的主要问题

防排烟系统主要包括防烟楼梯间及前室、消防电梯前室、合用前室、封闭楼梯间、避难层( 间 ) 等场所设置的防烟设施,地下室、内走道、中庭、无窗或设有固定窗房间等部位设置的排烟设施,防烟分区之间的挡烟垂壁等。笔者在参与工程验收时发现建成工程中的防排烟系统往往存在如下问题:

2.1 自然排烟设施达不到排烟要求

自然排烟是一种经济、简单、易操作、维护管理方便的排烟方式,但由于部分工程在设计、施工过程中不按规范要求进行,往往导致工程完工后,自然排烟设施达不到或不具备排烟作用,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 :

2.1.1 自然排烟窗的位置设置不当

从自然排烟效果考虑,排烟窗应尽量靠近墙的上部设置,目前有相当数量的自然排烟窗不是设置在墙的上部,而是下部,距顶板、吊顶的距离较大,不利于自然排烟。

2.1.2 自然排烟窗的开窗面积达不到规范要求《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对采用 自然排烟部位的开窗面积均有明确规定,但由于部分设计人员未按规范要求进行认真计算,或将固定窗的面积计算在排烟窗面积之内,导致部分工程排烟窗面积达不到规范要求,直接影响排烟效果。

2.1.3自然排烟窗的结构形式不合理

有的把排烟窗做成不可开启的固定窗,有的将窗的上部做成固定窗 ,把可开启的排烟窗设在窗的下部,严重影响排烟功能和效果。

2.2 机械防烟设施达不到防烟要求送风道界面尺寸过小,送风口尺寸、正压送风系统余压值达不到规范要求的现象在工程中相当普遍,往往出现送风口实际送风量严重不足 ,开启门洞处风速近似于零等现象,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比较复杂,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2.2.1 风机选型不当

按规范要求,防烟楼梯间及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及合用前室的机械加压送风量,应由计算确定,当计算值和规范规定的值不一致时,应按两者中较大值确定。而有的设计者往往不经过计算直接按规范给定的值确定,导致选用的风机风量、风压偏小,不能满足要求;

2.2.2 送风道阻力过大,风压损失严重

在实际工程验收时,往往发现送风口的尺寸、以及选用的风机风量和风压能够满足规范要求 ,但实测其送风口风速却很小 ;离风机较近的送风口风速偏大、较远送风口无风等现象,难以满足产生余压和门洞风速的要求 。究其原因是由于风管竖井施工质量差,漏风严重。有相当多的工程因送风道尺寸偏小、施工中混凝土风道内壁未作处理,管道连接不严实,常闭风口关闭不严密,漏风十分严重,导致送风口的风速、风量达不到规范要求。

2.2.3 正压送风系统与自然排烟设施重复设置

对于建筑高度超过50m的一类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loom的居住建筑,按 《高规》要求,宜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有的工程在上述部位同时又采用了自然排烟,导致火灾情况下,机械加压送风系统与自然排烟窗同时开启时,防烟楼梯间难以形成正压,达不到防烟效果。

2.3 机械排烟设施达不到排烟要求

2.3.1 排烟量达不到规范要求

在验收中往往发现排烟口风量、排烟口的风速甚至接近于零 ,有的设计采用通风与机械排烟合用系统,但施工中未按设计要求选用双速风机;有的建设单位不按设计的风机型号订货 ,购买功率规格较小的风机,导致风机风量严重不足。有的施工单位甚至取消了竖井连接吊顶风口的风管,利用吊顶闷顶空间代替风管,也往往造成风管风口风速接近于零。

2.3.2 排烟口的布置不符合烟气流动规律

排烟口应尽量是指在顶棚上或靠近墙的上部设置,目前有相当数量的排烟口不是设置在墙的上部,而是下部,距顶板、吊顶的距离较大,不利于排烟。有的排烟口位置设置不当,致使烟气与人员疏散方向相同,甚至有的将排烟口设置在安全出口的正上方或跨过安全出口,不仅不利于排烟反而把烟气引向安全出口。

2.3.3 走道内的排烟口选型不正确

按照烟气的流动规律,走道内的排烟口应该设置在顶棚上,并选用条缝全宽型排烟口,这样有利于有效排烟。

2.3.4 应设机械排烟设施的部位未按规范要求设置超过20米无 自然排烟的内走道,有的设计人员因与其相连的防烟楼梯间前室有 自然排烟,认为其具备自然排烟的条件,未按规范要求设置机械排烟设施。

2.3.5 排烟风机应与排烟口实现联动

排烟机与排烟口应设有连锁装置,当任何一个排烟口开启时,排烟机能 自动启动,即一经报警,确认发生火灾时 ,右手动火又消防控制室遥控开气派烟口,则排烟机立即投人运行,同时能立即关闭着火区的通风空调系统,使非着火区保持正压,以减少烟气的蔓延扩散。

3造成上述诸多向肠的主要原因

3.1 防排烟系统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

建筑工程项 目中的防排烟设施 ,是防止火灾和在火灾发生时减少人们生命财产损失的重要保障系统 ,是消防工程 系统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但人们在进行工程设计和施工时,往往忽视它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把它看成是可有可无 的东西了,消防监督部门在审核 、验收时往往注重 自动报警系统 、消防给水系统等消防设施 ,而对防排烟系统不够重视 ,这种意识和现象 ,本身就是消防工作

的一大隐患。

3.2 设计把关不严,存在不按规范设计配置的问题

有的建筑物虽然设计有排烟送风系统,但却与通风、空调系统混在一起,认为在暖通图纸上的防排烟系统,属于空调系统专业,不是消防系统,只有防排烟的联动部分,才属于消防系统。这样没有把防排烟系统区分成独立的系统,也没有单独绘制施工图,这也是造成防排烟系统被重视程度不够,从而出现先天隐患。

3.3 施工把关不严

防排烟设施是建筑 自动消防设施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按规定其施工应由消防设施施工单位承担,但目前很多项 目的防排烟设施施工均是由空调专业施工单位负责安装。很多建筑工程施工中,防排烟、送排风系统往往交给不具备消防施工资质的空调工程公司或一般安装公司承包施工,超范围承包防排烟系统的安装施工,其技术人员往往并不通晓消防自动控制系统功能原理和施工要求。这样的施工 ,往往漏洞很多,很难保证质量。

4解决上迷问厄的方法及对策

4.1 从功能划分上,把它当作一个独立的消防系统 ,强调防排烟设施的重要性 ,与“自动报警系统”、 “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等平行分列在一起所谓消防“防排烟系统”,就是一个包括排烟风机、送风风机、风管或风井、各种排烟防火阀门、风口以及联动系统等设施,直接受消防中心控制的,具有独特功能的,与生活通风、空调系统完全分开的独立系统。只有这样 ,把它当作一个“系统”提出来,才能促进人们在消防工程实践中,重视它、完善它,而不至于把它忽略。

4.2 从设计环节着手,把防排烟系统与生活空调系统分开来设计

在每一个建筑工程项 目中,按国家规范要求进行防排烟系统设计 ,并且把它从“暖通”图中分离出来,单独制图,冠以 “消防防排烟”施工图图名。就像火灾报警系统的“电消”图、水灭火系统的“水消”图、气体灭火系统的“气消”图一样,没有人对它的消防工程属性产生丝毫怀疑,明确知道这就是消防工程施工图内容范围。

4.3 从施工监督管理方面抓落实

首先,消防监督部门加强工程设计审核、施工监督检查、竣工验收中防排烟系统的监督。再就是明确划定建筑工程项 目中的防排烟系统设施 ,属于消防工程内容范围,必须由具有消防工程施工资质的工程公司来安装施工。只有这样,才能保证防排烟系统的设计和安装施工落到实处,保证每个建筑项 目的防排烟系统设施配置齐全,功能完善,真正起到防火减灾的作用。

结束语

人们只有端正对防排烟系统属性和重要性的认识 ,在思想观念上重视它,才能在工程实践中不断加以完善,保证防排烟系统的设计和安装施工落到实处 ,保证每个建筑项目的防排烟系统设施配置齐全,功能完善,真正发挥其防火减灾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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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建筑电气;消防设计

Abstract: the electrical building professional fire design should be in the fire and power distribution, fire emergency lighting, automatic fire alarm etc strict implementation of standard, to ensure that state fire under the operation reliability of fire control facilities. The architectural design of electric professional fire the common problems are analyzed.

Keywords: electrical building; Fire fighting design

中图分类号:S61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引 言:建筑电气专业消防设计包含几个方面:消防电源及其配电、消防应急照明和火灾自动报警等方面。建筑电气专业消防设计是一项与现行消防法规联系紧密、政策性很强、技术性复杂的电气设计工作。本文对建筑电气专业消防设计中的常见问题进行分析。

1 建筑电气专业消防设计规范

目前,建筑电气专业消防设计规范主要有防火规范GB 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简称《建规》)、GB 50045--199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5年版,简称《高规》)、GB50067--1997(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98--1998((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368--2005(住宅建筑规范》;行业规范JGJ/T 16―1992《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简称《民规》);专业规范GB 50116―199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简称《报警规范》)等。以上几部规范仅《民规》是国家建设部的行业标准,其余为国家标准(其中《住宅建筑规范》全部为强制性条文)。几部规范由于主编单位不同、时间不同,对相同内容要求也不一致。对设计者来说,强制性规范必须严格遵守,部标或行业标准应服从国标,后规范应服从新规范。

2 消防电源及其配电问题

(1)消防用电设备负荷级别应为建筑物最高级别。任一层建筑面积>3000m2的多层建筑,其消防设备负荷级别为二级(《建规》第11.1.1条),而其门厅、营业厅照明负荷级别却为一级(《民规》第3.1.2条)。消防负荷级别低于一般负荷级别,这有悖常理。

(2)当一类高层建筑两个电源引自室外变电所两段低压母线,应明确该变电所上一级两路电源来自两个不同发电厂或来自两个区域变电站。

(3)消防用电设备(以消防泵房、消防控制室较为常见)负荷级别应根据此设备保护建筑物最高级别确定。例如,有一消防泵房设在三层会所的地下层,但该消防泵房负责小区8幢一类高层及9幢二类高层的消防给水。该消防泵房内消防设备负荷级别应为一级,而不应根据其所在建筑级别确定。

(4)地下I类汽车库连通几幢二类高层时,其消防设备负荷级别应为一级。《高规》第9.1.1条规定,二类高层建筑应按二级负荷要求供电。《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第9.0.1条规定,I类汽车库应按一级负荷要求供电。由于这种建筑各部分之间互相连通,火灾危险性大,灭火难度高,因此消防应按整体设计,不应各部分独立考虑,并应按建筑最高消防负荷级别为一级设计。

(5)对于屋顶层集中多台小容量一级负荷消防用电设备,有些设计者采用图1所示配电系统。虽然第一级配电装置、中间级配电装置中用电负荷全部为消防设备,该配电系统满足“独立形成防灾供电体系”和“消防用电设备专用供电回路”要求。但设计者未能深入理解GB 50052--1995《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第2.0.2条规定“一级负荷应由两个电源供电;当一个电源发生故障时,另一个电源不应同时受到损坏”。由于存在多台用电设备,彼此间相互影响,增加一级配电就增加更多故障机率,消防用电设备供电可靠性得不到保证。

图1配电系统图

3 消防应急照明问题

3.1 备用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

关于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的备用电源连续供电时间,《高规》和《建规》中规定: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可采用蓄电池作为备用电源,且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20 min,高度超过100 m的高层建筑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30 min。《民规》附录C.3.12条规定,疏散指示标志灯的持续工作时间:高层建筑>30 min,超高层建筑≥60 min,备用照明的持续工作时间>120 min。GB 17945--2000《消防应急灯具》第5.1.2条规定:消防应急灯具的应急工作时间应不小T--90 min,且不小于灯具本身标称的工作时间。可见,4个标准或规范所规定的持续供电时间有3种不同的说法,从应用的角度来看,建筑工程中应按照持续供电时间不低于90 min (即《消防应急灯具》产品标准的要求)进行设计、生产、安装和使用。

3.2消防应急灯具的控制

3.2.1 应急灯具控制相关规定

做好消防应急灯具的控制,应熟悉以下相关规范内容。

(1)火灾应急照明设备应采用专用的供电回路,每个防火分区应有独立的应急照明回路。

(2)采用分散供电时,在各层(或最多不超过3―4层)应设置专用火灾应急照明配电箱或专用消防配电箱,并应在配电箱处实现2个独立电源(或双回线路)的自动切换。

(3)疏散照明采用带蓄电池的应急照明灯时,正常供电电源可接自本层(或本区)的分配电箱的专用回路,或接自本层(或本区)的专用消防配电箱。

(4)火灾应急照明应能在火灾确认、且切断有关部位的非消防电源的同时自动投入。根据工程不同要求,可采用消防值班室控制的应急照明模式,也可采用分散就地控制的模式。

(5)平时不使用的疏散照明应在消防值班室或配电室集中控制。

(6)备用照明为正常电源的一部分,同时使用时应分别设置配电线路和控制开关;备用照明仅在事故状态时使用,在正常电源故障时应自动投入工作。

(7)疏散照明和备用照明回路宜分开。

3.2.2应急灯具的控制

设计人员应深入理解应急照明种类:疏散照明(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灯、安全出口标志灯)、备用照明、安全照明。建筑面积>400 m2的展览厅、营业厅、多功能厅、餐厅,建筑面积>200 m2的演播室及建筑面积>300 m2的地下室、半地下室建筑应设置疏散照明和备用照明。这些场所包含两种应急照明,应急照明控制时应特别注意。应急照明控制分为设有消防控制室、无消防控制室两种情况。

(1)对于没有消防控制室的工程,消防应急照明控制如图2所示。在配电箱集中操作方案一般适合于日常有人管理而且管理比较到位的公共建筑,而对于一般的无专人管理的场所,如出租的办公楼、店面、住宅等,也可考虑设就地开关,此时配电系统可采用二线一开关的接线,但电源开关必须常闭(设计应注明)且回路中的自带蓄电池灯具的充电线应引自就地开关前,防止充电线被就地开关关断,但不能将集中控制的灯具纳入该回路。为了让火灾中逃生的人员或消防人员在火场中能迅速识别、方便操作开关面板,应急照明的就地开关应选择带电源指示灯型号。此开关是消防设备,应有明显标志。图2(a)适合正常电源下不亮,断电后自动应急方式;图2(b)适合正常电源下常亮,断电后自动应急方式;图2(c)适合正常电源下由K(配电箱内断路器)集中控制亮灭,但不影响应急灯充电控制,断电后,无论K处于何位,均不影响应急正常启动或工作;图2(d)适合正常电源下由QK(墙壁开关)分散控制亮灭,但不影响应急灯充电控制,断电后,无论QK处于何位,均不影响应急正常起动或工作。

图2无消防控制的消防应急照明控制

(2)对于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工程,消防应急照明控制如图3所示。强制接通应急照明是火灾自动报警的一项功能,应急照明箱配电系统及其灯具接线方案应与其相配合。基本有两种模式:一种是在配电箱与消控中心两地集中控制,另一种是由就地面板开关与消防中心强制接通。两种不同控制方式的灯具不应混接在同一回路。平时必须常暗,只有火灾时才接通的灯具不应与平时常亮的共回路,一般应各自独立回路。图3在消防一般状态时(非直接燃烧及邻近区域),使接触器J吸合,应急灯自动点亮,不再受QK、K控制;火灾进入危险期时,直接关断正常照明相线,使应急灯投入应急状态。

图3有消防控制室的消防应急照明控制

4 智能建筑中合用消防控制室时应注意的问题

火灾监控系统与智能建筑中其它系统的关系我国智能建筑的建设始于20世纪90年代初,随后便在各地迅速发展起来。2000年,国家了推荐性国家标准《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2000)。建筑智能化是在建筑这个平台上,由三大系统组成:建筑设备自动化系统(BAS)、办公自动化系统(OAS)和通信网络系统(CAS)。而 BAS包含了三个子系统: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火灾监控系统和安全防范系统,即通常所说的 BA、FA、SA。火灾监控系统在建筑物中可以独立运行,除了完成火灾信息的采集、处理、判断并实施联动控制外,还应该具有与其他系统进行通讯的接口或进行远程信息传输。火灾监控系统可充分利用智能建筑的智能化硬件和软件资源实现联网通讯,为城市消防调度指挥中心、城市综合管理网络提供并与城市其他管理中心共享消防系统的信息。

结束语:

本文经建筑电气专业消防设计中关于消防电源及配电设计消防应急照明设计、火灾自动报警设计中常见问题进行了分析,分析了规范中与规定不一致的地方应采取怎样的方法解决。

参考文献:

[1] 北京市崇正华盛应急照明系统有限责任公司.自带电源型消防应急照明标志灯[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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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社会建构建构主义

建构主义研究目前日趋庞杂,其特点表现在以下三方面。

1.建构主义研究来源于众多思想和方法的影响。就建构主义研究的兴起而言,它实际上是后现代主义社会理论、知识社会学和哲学思潮汇流的结果。后现代主义的产生体现了人类对启蒙运动以来的现代化工程(包括科学技术工程)的负面效应,如环境污染、文化侵略等的深刻反省和反思。基于这种反思,后现代主义社会理论的主要代表人物利奥塔、福柯、波德里拉、保曼、哈维等人认为西方主要工业化国家已进入后现代社会时期,在后现代社会,知识成为社会斗争的焦点,科学成为政治的工具,其客观性和权威性将会受到怀疑;在社会科学研究方面,他们提倡对社会进行微观研究、多元化理论视角、话语分析和本土方法考察。知识社会学有着悠久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培根、康德、马克思、曼海姆等人那里。知识社会学关心的主题是揭示特定的知识和信念实体怎样受到社会和文化背景的影响。只不过,知识社会学长期以来将信念分成数学和自然科学与包括诸如、道德哲学体系等在内的所有社会科学,认为前者是质朴的,不为任何利益考虑所玷污,而社会科学等学问则是意识形态的、受主观思想和利益影响的,因而常常将数学和自然科学置于知识学的考察之外。既然在后现代主义那里科学的客观性已受到怀疑,而传统知识社会学又置科学技术知识于不顾,那么,建构主义来考察科学和技术的社会建构也就成为理所当然了。

当然,建构主义研究也从哲学中的反实证主义流派、新及现象学、人种学的研究方法获得了启示。具体说来这些观点是:(1)科学理论的证据非决定性,即在原则上总有几个可供选择利用的理论与有关的证据一致;(2)观察渗透着理论,即理论的附属成份包含着各种形式的测量理论,有关的观察结果是由用来检验的理论范式决定的,观察在某一理论中得出,在与之竞争的和继承的范式中其含义不同。更为具体地说,约定主义的哲学本体论和相对主义认识论肯定是直接促进了建构主义的研究。特别是库恩、汉森、奎因、迪昂以及更早一些的波兰细菌学家、科学史学家和科学哲学家弗雷克的研究和探索表明,科学事实、科学评价标准和科学理论范式都是相对的,不可通约的或非中性的,这样用单纯的理性逻辑就不足以说明科学认知的真实情况。于是,从库恩等人思想中获得灵感的建构主义学者们,大胆地对默顿科学社会学、传统知识社会学等进行了批判和挖掘。其涉及问题范围之广,观点、命题之深,声势之大,以致许多人认为科学社会学已进入“后库恩时代”。后来,出于对技术决定论(强调技术发展是自主的,它影响着社会变迁,但不受社会影响)的不满,技术社会学也被卷入到了建构主义研究中。

2.建构主义学者在地理分布上较为广泛。建构主义作为一个思想流派,由于其主要观点、方法来源不同,很难像科学学(代表人物是英国的贝尔纳)、传统科学社会学(代表人物是默顿)追塑到某个国或某个代表人物,其成员分散在欧美不同国家。在英国,主要是爱丁堡学派,其成员是埃奇、布鲁尔、巴恩斯、夏平、柯林斯等人,他们从批判传统知识社会学,特别是曼海姆思想出发,并从库恩思想得到启发,对科学知识的实质进行研究。在法国,拉图尔、卡隆等人接受加芬克尔、福柯的本土方法对科学实验室进行人类学的考察。在美国,谢廷娜(一位建构主义女学者)、陈诚、瑞斯蒂等也进行着与拉图尔类似的工作。另外,英国的马尔凯、伍尔加,美国的平齐、休斯,荷兰的比克,德国的魏因加特等大批学者都在从事不同的建构主义研究。当然,建构主义既然以一个思想学派出现,也存在诸多合作和交流,如拉图尔与伍尔加合作考察科学家之间的交流,共同发表《实验室生活》一书,谢廷娜和马尔凯一起主编《观察到的科学》一书等等。

3.建构主义研究方法多样化。尽管建构主义是建立在知识是社会地建构成的这一总观点之上的,但其方法却是经验的。这样,建构主义研究方法便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建构主义对科学的社会分析,主要采取的方法是:实验室研究,由拉图尔、伍尔加发起,像人类学家考察原始部落一样。保持一种不介入的客观观察立场,根据观察日记进行研究;争论研究,即柯林斯的相对主义经验纲领,从微观角度分析科学知识如何达成一致;话语分析(或称修辞学方法),由马尔凯等人发展而来,把科学活动参与者的“日常话语”作为主题,分析科学解释是如何随社会背景的变化而变化。在对技术的社会研究中,建构主义采取的方法主要是:社会建构方法,这是平齐和比克把相对主义经验纲领引入技术社会学的方法,研究技术人工制品如何在社会、文化方面得到解释;系统方法,休斯在技术史研究中使用的方法,把技术看作一个系统(如电力系统),进行经济、政治、社会的分析;操作子网络方法,它与拉图尔、卡隆、劳等人的研究工作相关,他们把技术、经济、社会、政治和文化看作整体的“异质操作子”网络,分析技术在其中的作用。另外,爱丁堡学派早期的科学知识社会学的强纲领以及随后的弱纲领也都是建构主义者曾采用的方法。

正是建构主义这种经验研究方法的多样化特点,导致了其研究成果缺乏统一的理论凝聚。目前建构主义的各种观点和学术成果,散见于有关学者的案例考察和各种论文集里。拉图尔和伍尔加的《实验室生活》是对索尔克研究所格列明实验室考察的结果,拉图尔的《行动中的科学》也不过是对这种考察的进一步概括,至于前面提到的《观察到的科学》以及平齐和比克主编的《技术系统和社会建构》等则均为集纳诸多建构主义学者及相关学者经验研究成果的论文集。因此,建构主义的学术观点具有相当的分散性。

建构主义研究就其建构对象而言也呈现出某种复杂性。在建构主义的视野中,似乎借助行为者的互动而形成的制度(包括知识、方法、学科、习俗和规则),科学家基于数据和观察构造的理论和叙述,实验室中由于物质参与而产生的人工制品,思想和表象的客体都是建构成的。但是,从这种复杂性中仍可窥见出建构主义存在着强与弱的分野。

1.弱建构主义。弱建构主义强调的是知识产生的社会背景或社会原因,主要着重于宏观社会学的把握,但并不否认其客观性或逻辑性的原因。

这类建构主义观点最早见于贝格尔和鲁克曼的知识社会学论述中。在1996年出版的《现实的社会建构》一书中,他们提出现实是社会地建构成的,知识社会学关心的主题是社会建构过程。这里的现实是指主观现实(即人们关于世界的信念),而不是客观现实。所谓现实的社会建构就是这种主观现实作为人工的产物虽然独立于我们的意志,但都是在社会情景中发展、传输和保持的。[1]就是说,要建构其中某种主观现实X仅需知道以下事情即可:(1)X的知识,这种知识即便在X不存在时,也能产生某种行为能力;(2)X的合理性常识;(3)传播X知识的手段。只要具备这些条件,X的知识便可在社会共同体“固定”或普遍存在下来。在贝格尔和鲁克曼的建构意义上,社会中有许多东西如习俗、规则、方法甚至情感、性角色、权力、科学等等都可看作是社会建构的。

当爱丁堡学派冲破传统知识社会学对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明显区分后,巴恩斯、布鲁尔、柯林斯等采取了与贝格尔和鲁克曼相类似的方法来考察自然科学知识,即用社会背景来解释科学知识内容。巴恩斯在论及库恩对科学知识结果解释的批评时说:“他所描述的科学中基本理论的变迁,不再是对增长的关于实在知识的简单响应,而是用关于推理的评价的背景负荷才能表达的。”[2]也即是说,既然自然科学并非以纯结果的方式变化,那么考察自然科学知识的产生及其维持便一定要求助于社会背景。巴恩斯引进了“利益”概念,布鲁尔认为除了一些社会原则外,还包括精神的、人类学的、生物学的、认知的和感觉经验等因素。柯林斯更提出了一个“非科学”的标准清单:“基于从前合作对合作者实验能力和忠诚的信任、实验者的个性和智力、管理大实验室的声誉、科学家是否在工业界或学术界工作过、过去的失败经历、内部资料、科学成果的风格和表现、实验心理方法、民族性”等等。[3]

尽管爱丁堡学派的工作是建构主义的,但并没有使用“社会建构”这一比喻。首先使用“社会建构”一词进行建构主义科学知识社会学研究的是孟德尔逊和达勒。他们的论文被收集在1977年由孟德尔逊、魏因加特和怀特利主编的《科学社会学年鉴》第一卷,取名为“科学知识的社会生产”。孟德尔逊和达勒认为,现代科学的建制、认知和知识主张并不能通过科学史论得到适当的说明,它们作为人工的产物必有其社会因果关系,因而是社会建构成的。

孟德尔逊等用“社会建构”批评科学史论的不适当性在今天看来虽然已无必要,但却激起了对科学话语、文本的建构主义研究。以往的科学史论者的研究,通常都以科学家的论著或谈话录、回忆录为依据的。而马尔凯则认为科学家的话语实际上变化很大,其内容和真实性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谈论者面对面的互动,因而通过分析、比较科学家就某项研究正式发表的论文与直接访问科学家关于该研究的谈话记录,可以真实地说明科学家工作的实际情形,了解科学建构的社会特性。马尔凯和吉尔伯特通过对一个生物化学小组的34名有建树的研究者的访问,把科学家话语分成经验性的和偶然性的两种情况。结果发现,科学家在解释正确信念时,通常依据的是经验性话语,而在说明错误信念时,通常依据的是偶然性话语,即把科学家犯错误的原因归于各种个人的和社会的偶然因素。[4]

迈耶斯在《写作生物学:科学知识社会建构的文本》一书中试图表明,社会的考虑(主要是考虑读者的鉴赏和兴趣)怎样“构成”科学主张、讨论和论文或专著的写作。他说:“在很大程度上,我的研究基点是假定科学是在论文或见解修改和争论反语重释的声言和协商的社会过程中建构的。对于这一基点,读者将会感到惊异。”[5]这里,迈耶斯似乎指明,科学文本的社会建构是说它在公开发表之前就经过讨论、协商、改变和削弱等,科学文本不仅源于客体素材,而且也经历了科学家和评论者的审视。

可以看到,弱建构主义在探讨科学知识的社会原因时,往往给科学的客观性、理性和逻辑因素留有适当的余地。布鲁尔的强纲领中的公平性、对称性原则实际上要求对科学的真理和谬误、真实信念和错误信念、理性和非理性、成功和失败都做出说明,马尔凯在归纳经验性话语时则说明了实验数据是在逻辑和时间优先情况下给出的。另外,爱丁堡学派并没有回答在什么时机,让社会背景因素怎样进入知识客体中。这就是有些强建构主义学者为什么并不把弱建构主义纳入建构主义研究的原因。

2.强建构主义。强建构主义是在微观层次上对科学知识所做的经验研究,认为科学知识或技术人工制品能够显示出其建构完全是社会性的。这类学者主要是谢廷娜、拉图尔、伍尔加、平齐、比克等人。

谢廷娜将其工作贴上“建构主义”的标签,而非“社会建构主义”。其原因是她想避免将其研究同“社会背景”之类的东西联系在一起,以示同爱丁堡学派的工作相区别。谢廷娜认为微观科学知识社会学研究有两个方面,其一是科学争论研究,说明知识的一致性是如何达成的;其二是选择科学工作的真实地点如实验室作为研究对象,说明科学知识是怎样建构的。她研究的是后一方面,称其研究成果为建构主义纲领。她归纳了科学建构的社会特征,即科学研究工作并不指向“现实”,而是指向陈述的操作,这种操作不仅使科学家进入大量面对面的协商和互动,还包括更广泛的、超越处所的关系,与经纪人、工业界代表、出版商、地方管理者等发生联系。[6]

与谢廷娜一样,拉图尔也想避免将其建构主义研究同“社会背景”相提并论。他和伍尔加的《实验室生活》(1979年首版)的副标题是“科学事实的社会建构”,当1986年再版时把其中的“社会”一词删去了。但不管怎样,该书的主题仍然指明:科学事实是一种建构的产物,是各种利益集团间协商的产物。通过对索尔克研究所格列明实验室的人类学考察,拉图尔及其合作者伍尔加用整整一章专门论述了TRF(促甲状腺释放因子)的建构过程。[7]

在对《实验室生活》一书的合作之后,拉图尔与伍尔加的研究纲领开始分道扬镳了。拉图尔转向了操作子网络,把其中的科学家当作“资源积累者”进行了“马基雅维利”式的描述。[8]由于这一纲领不再具有明显的建构主义风格,这里不加论及,与此不同,伍尔加却对表象进行了建构主义的研究。

概括地说,客体(自然世界)与表现(科学知识)之间的关系包含两种图式:

(1)表象客体或者科学知识自然世界

(2)表象客体或者科学知识自然世界

第一种图式认为客体独立于表象,自然知识似乎与自然世界没有多少关系;第二种图式表明表象是客体的组成部分和要素,在自然知识与自然世界之间没有谁是第一性的、谁是本质的区别。伍尔加认为,前者是过去的科学社会学(包括爱丁堡学派)坚持的“认识论上的相对主义和本体论上的实在主义”图式,后者才是科学知识社会学研究应遵循的模式。[9]对此,他提出两条证据。首先,没有表象,客体就是无用的,我们无法独立于客体。其次是对同一客体的解释存在着某种“柔性”,即科学陈述的多样性,这导致人们去怀疑任何“假定”的客观事物的存在。在这里,伍尔加是想说明表象构成或建构了客体,即世界是被建构着的。

到80年代中期,科学知识社会学已经成功地披上建构主义的桂冠,大量的研究成果和著作的标题或导言纷纷以“……的社会建构”而呈现于世。就是对技术进行社会研究的人们也未能逃脱这股潮流。因而,比克、休斯和平齐在《技术系统的社会建构》一书中希望提倡一种新的建构主义研究纲领。

诚如前面所言,《技术系统的社会建构》并不代表一种一贯的研究纲领。这里将集中考察平齐和比克的论文《事实与人工制品的社会建构:或者科学社会学与技术社会学怎样得到互惠》。在该文中,他们提出了与布鲁尔几乎相近的“建构主义强纲领”:“在这一纲领里,所有知识和所有知识假设都将被看作是社会建构的产物,就是说,关于知识假设的起源、接受和拒绝的全部解释都可以从社会世界领域寻找得到,而无需借助自然世界。”[10]不过,他们却又借用了柯林斯的经验相对主义的一些概念,并称之为“技术的社会建构方法”:“这一方法的关键概念是‘解释柔性’、‘终止机制’的‘相关社会群体’。其核心信条之一是技术人工制品对社会学分析是公开的,这不仅表现在技术的使用上,而且特别关及其设计和工艺‘内容’”。[11]平齐和比克用这种方法说明了自行车的历史,表明了自行车是试错的产物,新的尝试所以失败是因为它们没有解决这个或那个社会群体提出的问题。因而每种技术产品都是“决定渗透”的结果,而非单向模式发展的逻辑程序。

总之,强建构主义虽然都标谤自己是完全的建构主义,但最终都是以对微观社会学问题的关注来解释宏观社会学的构架。这一点从谢廷娜、伍尔加、平齐和比克的观点可以明显看出。特别是谢廷娜以实验室活动为基础来展示科学知识和建构与社会存在着的广泛联系,试图消除科学知识发展的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之分,把科学知识发展的认识和社会因素结合起来。这可能既是目前大多数科学社会学家和“理想”,又说明强建构主义与弱建构主义不无两致的“模糊性”。

简单地说,建构主义尖锐地批判了个人主义的、观念论的、实证论的和朴素实在论的科学或技术说明。他们对科学技术事业的因果解释的社会资源的展示和说明,扩大了社会学研究的视野。但是,建构主义作为一种研究倾向或理论框架,又存在很多缺陷。

1.夸大社会偶然性因素。建构主义研究实际上是把科学技术的本体论相对化,以及把社会因素理性化。弱建构主义者,特别是爱丁堡学派的强纲领一方面想使它成为社会学乃至全部社会科学研究的典范,成为理性和科学的体现,同时在另一方面却又否认科学知识与一般知识的区别,使科学等同于其他文化科学。强建构主义者则是在强调科学或技术的社会建构的同时,把客观的自然因素放置一边。谢廷娜、拉图尔等人提倡用参与式观察对科学家的广泛访问来理解科学,但对自然界在科学活动中的地位的认识,却仅仅停留在关于自然界的人工或语言建构之上。而平齐、比克的研究则表明,技术社会学应着重于社会因素怎样建构人工制品,而对技术的工艺内容可以置之不顾。建构主义这种对科学技术产生所做的过份的“社会学简化”不可避免地否定或抹杀了科学技术的本体论方面的因素,忽视了科学技术的物质基础,从而把科学技术看成完全由各种社会偶然性因素组成的东西。

应该说,在当代有关现代性和后现代性的文化争论中,建构主义有着强烈的后现代主义倾向。后现代主义者以对真理、客观性、因果性、合理和进步等的怀疑和批判为特征。鉴于强建构主义坚决地解构了科学合理性观念本身,那么强建构主义实际上就成了通往后现代主义一边的桥梁。但对于弱建构主义,有的学者认为它致力于对科学的宏观因果解释,因而应被划分到现代主义一边。可是,如果考虑到并不是所有后现代主义都强调对现代科学的解构,特别是进入90年代后还出现了继承现代主义但又超越现代主义的“建构性后现代哲学”,[12]则恐怕弱建构主义也逃脱不了与后现代主义的干系。更何况弱建构主义也有着割裂科学与理性之嫌。

2.对于科学技术的解释范围较为狭窄。强建构主义研究过份强调实验室、人工制品在理论上的重要性。如拉图尔对实验室的人类学考察,虽然有助于我们理解科学家的行为,但这种微观研究与科学的组织、结构、共同体等宏观研究并未得到应有的重视。平齐、比克在进行技术社会学研究时对相关社会的社会群体的关键作用给予了充分关注,但对技术发展有着强烈影响的经济制度、政府政策等宏观条件均未被列入技术的社会建构研究的议事日程。至于弱建构主义对科学的社会研究虽然貌似新鲜,其实在默顿的大部分科学社会学研究中都已论述过。早在1945年,默顿就描述了知识社会学的研究程序,说明了可以作为社会学分析的精神产品应包括信仰、意识形态、宗教道德及实证科学,还分析了精神产品的存在基础,如群体结构、权力结构、竞争、冲突和利益等。

3.忽视科学技术后果及其评价。建构主义的理论和方法适合于解释科学知识的起源和技术创新的动力,以致对于科技产品对人的自我意识、社区组织、日常生活、权力分布有何特别意义的问题很少给予关注。在许多建构主义者那里,关于科技成果的研究进入“死结”的观念已经根深蒂固,以致把科学技术选择的社会后果几乎完全置之脑后。

与此相关,建构主义还贬低对科学技术的道德评价。爱丁堡学派的强纲领和柯林斯的经验相对主义纲领在对待科学发现、科学理论是否真理等方面采取了中立的态度,即认为科学本身无所谓恶,是价值中立的。平齐、比克将柯林斯的纲领外推用于技术的社会研究时,对技术成果的最终善恶又采取了不可知论的态度,因而不去探讨有关技术的地位、技术选择的正误这样的问题。不管怎么说,建构主义开创的对科学技术研究的新方向,对于人们从内部理解科学技术及其在人类社会中的地位有着莫大的启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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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S.Woolgar.Science:theVeryIdea,EllisHorwood,1988,54.

篇8

1.1接地系统存在的问题和防护设计方式

城市不少建筑在装置线路以及电气时,会把许多电气和线路都安装在楼房的外部,并且地面部分的某些线路容易出现短路。这些情况致使装置在外部的导电线路结构中存在一定的故障电压。当出现线路存在故障电压并且未能马上处理时,就可能形成电弧并导致着火情况。所以在对线路进行规划设计时,对于建筑内部的配电间必须设计重复接地的一段线路,同时其中如果存在总配电装置,也需要进行反复接地的设计,在建筑之中存在许多配电的设备以及线路,在这些线路内部的中间部分和尾端,需要通过重复接地的设备对这些重要部分进行防雷保护。除此之外,在设计时还应该进行多点保护设置,同时要妥善选用保护线路及电气的漏电维护系统的类别。

1.2防雷系统存在的问题和防护设计方式

在打雷时,雷电一般通过直接劈打的方式接触耸立的建筑或者物体,而当城市电气设备的装置数量越来越多,打雷时雷电能够经由一些金属材质的物品或者导电设施,通过传输电流的方式毁坏楼房建筑的内部,或者通过电流引导对建筑之中活动的人员带来威胁。因为雷电迫害楼房以及居民的方式出现了变化,防雷的系统也随之进行了更新。从前一般只需单纯在楼房建筑上装置一根避雷针设施或者装置阻挡电流的避雷带,但是现在都需要实施ADBSGP。目前打雷时所带来的电流会通过通信装置、网络线路以及某些无线的装置和设备传输并侵犯楼房建筑的内部。当发生这种类型的雷击情况时,通常会给楼房内部的民众带来恶劣的损失和侵害。目前不少城市楼房建筑之中都装置了具有防雷作用的电涌维护设备。这种保护装置在运行是能够压制附近的浪涌电流,同时还能够对过电压进行防控,以此保障建筑内部各个电气装置以及线路的安全。通过电涌设备能在一段非常短暂的事件中,将维护传导线路移动并转接到附近的等电位结构内部,令电气装置上多处电压都可以转换为等电位水平,同时将由雷电打击而出现的强大脉冲传输至地层。随后这些设备上不同端口原本存在的电位差值会逐渐复原并下降,由此一来连接在线路系统之中的装置以及设备就可以获得保障与维护。概括来说,电涌维护装置在楼房建筑的线路中除了包括信息方面的维护装置之外,还有针对电源设备装置的电涌设备,此外具有绝缘能力的火化隙装置和其中的等电位线路连接都是关键部分。如果按照电涌设备之中的电流传输实际流通量来说,能够划分成过电压维护装置、雷电防护装置以及相应的SPD。在整体电路结构之中的进入以及输出电缆中,需要装置上电涌保护器装置。如果雷电落下时对电缆线路造成直接侵害,或者电缆在运作时对过电压产生明显的感应,就能经由电涌装置对电压指数以及电位进行调整,令系统之中的设备在不同的端口上都能够达到一个相等、平衡的电压水平,这样就能达到维护线路设备的效果。

2对楼房建筑之中的雷电防护接地线路系统进行设计的方式

对于当前的楼房建筑来说,在内部装置具有防雷作用的接地系统对于线路设计而言是非常关键的环节。通常将楼房建筑之中的雷电防护设计系统能够划分成三个不同的类别:即专业电气设计领域中所说的一类线路、二类线路以及三类线路。对于许多用于居住的楼房建筑来说,通常选择装置二类的线路系统,这个系统具备理想的雷电防护效果,如果楼房建筑之中装置了某些具有爆炸可能的设备或者堆放了一些容易起火的物品,就需要选择一类的雷电防护系统设计,这个类别的雷电防护线路系统通常包含电路的引下线部分、接闪装置以及平衡电压的均压环部分,同时其中还有连接地层的线路结构。在一类设计中,对接闪装置进行设计时,技术人员通常会选择装置避雷针设备以及避雷带,或者将这两种具有避雷效果的设备结合起来。在对避雷带设施进行装置时,需要顺着房屋的边角,楼房中的窗檐以及屋脊部分进行敷设。对于建筑楼房外层的一些金属材质部分和某些建筑构件,则必须和雷电防护设备进行贯通衔接。对于楼房上方的接闪装置,则需联合其中的引下线进行衔接并利用电焊方式相互关联。在一些楼层较高的建筑楼房中,引下线部分需要尽可能选择钢筋材质或者水泥材质充当系统之中的引下线,在系统的引下线结构之中包含两条关键的钢筋材质,这个部分的钢筋材料在粗细上需要超过12毫米,设计和装置时需要通过电焊技术或者特殊的捆绑方式将两根关键的主钢筋互相连接。在系统之中的引下线部分,可以设定多个进行测量的准确位置,将连接地层电压电位平衡的连接板互相衔接起来。设计引下线结构能够通过多点将接收到的雷电迅速导出,并且可以节约许多设计及安装材料,在实际装置施工方面更加便捷,并且不会对楼房外部设计的美观性造成破坏。对于建筑楼房的地线连接系统进行设计时,为保证设计的品质可以选择通过外圈部分的一些桩基以及基础梁所装置的钢筋形成一个完整的闭环,假如在设计环境中无法利用基础梁内部的钢筋进行衔接,就需要选择直径为4mm、长度为40mm的扁形钢条充当其中的连接主体,让楼房以外的系统能够敷设为完整的圆环形状,同时要保证环形的闭合性,并在水平方向上进行接地。设计时需要将系统之中全部的闭环结构以及桩基部分联合起来。

3结束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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