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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与化学论文8篇

时间:2023-03-22 17:3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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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与化学论文

篇1

【关键词】食品安全;食品安全事件;媒体

The analysis of food safety incidents exposed by the media in 2013 in China

(Department of Nutrition and Food Hygiene, Key Laboratory of Public Health Safety, Ministry of Education, School of Public Health, Fudan University, 200032, Shanghai)

AbstractObjective:To provide reference to food safety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by analyzing the characteristics and trends of food safety incidents exposed by media in 2013 in china.Methods:Food safety incidents exposed by printed media, the major web portals, news websites and public opinion reports of the government during 2013.1.1 to 2013.12.31 were collected and analyzed on their characteristics and trends. Results:The number of food safety incidents exposed by media added up to 740 during 2013.1.1 to 2013.12.31 in China, of which the largest number was in Guangdong province, with a total of 130, accounting for 17.6% of the total, followed by Shandong, Zhejiang and Jiangsu. The number of incidents exposed throughout the year did not change significantly by months, yet incidents occurred more frequently in September and October. As for related food types, 164 incidents (22.2% of the total) related topoultry meat and meat products; snacks were involved in 53 incidents, accounting for 7.2% of the total. Nearly 2/3 of the incidents resulted from problems of production and processing links, among which 13.9% were from the production of primary agricultural products, 10.2% and 8% were from sales &circulation, and catering consumption respectively. About 40% of the food safety issues exposed by mediawere related to circulation. As for nature of the incidents, the perception of pathogenic micro organisms, pesticides or veterinary drug residues and excessive contents of heavy metals was 22%, followed by processing with non-food raw materials or adding non-food chemicals. 31.8% of hazards or potential hazards in exposed food safety incidents during 2013 were food additives and illegal additives. Conclusions:Incidents involving meat, meat products and snacks had a relatively higher occurrence. Food production, processing and circulation became high risk links in food safety issues. Pathogenic micro organisms, pesticides or veterinary drug residues, excessive contents of heavy metals and violation of food additives management were relatively serious problems. Chemical hazard was one of the major hazards in food safety issues.

Key words: food safety;food safety incidents;media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是关系到人民健康、社会稳定的重大公共卫生问题。食品安全,包括数量安全和质量安全。人们在食品数量供给已经安全的情况下,开始更多地关注食品质量的安全[1]。近年来,无论是地沟油、三聚氰胺奶粉还是僵尸肉、乙草胺草莓等,都给人们对食品安全投下了不信任的“阴影”。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了解和知晓主要来源于各类媒体的报道和传播,但这样信息的来源存在碎片化、片面化和非专业的问题,由此也会缺乏全面性、客观性和科学性。本课题通过收集并汇总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我国各类媒体曝光报道的食品安全事件,界定并分析其性质、种类,总结其发生趋势与规律,以期为开展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和相关部门对重点监管环节提供参考。

1. 资料与方法

1.1 资料

收集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我国各类媒体曝光报道的食品安全事件。

1.1.1定义: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定义,食品安全(food safety)是指“食物中有毒、有害物质对人体健康影响的公共卫生问题”[1]。其中包含两个关键词:有毒有害物质、对人体健康影响(包含潜在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对食品安全定义为:“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1]。食品安全事件指的是食品安全事故,包括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

1.1.2时间及地点: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大陆或香港、澳门和台湾媒体曝光报道的食品安全事件。

1.1.3来源:纸媒、各大门户网站、新闻网站及政府相关舆情专报。

1.2方法

用描述性流行病学方法对资料进行分析,并利用Excel软件进行统计分析。

2. 结果

2.1 地区分布

自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我国大陆、香港、澳门和台湾累计新闻曝光报道的食品安全事件740件。其中曝光报道数最多的地区为广东,2013年全年总计130件,占总数的17.6%;其次为山东80件(10.8%);浙江和江苏则分别为50件和37件;四个直辖市中,北京被媒体曝光报道的食品安全事件相对最多,为72件(9.7%),上海、重庆和天津分别为19件、9件和5件;740件媒体曝光报道食品安全事件中,其中45件波及范围较广,辐射全国多个省、市或自治区,占全年总数的6.1%;台湾地区的媒体曝光报道食品安全事件数总计32件,多于大陆大部分省、市及自治区;内蒙古、青海和新疆等相对较为偏远的地区媒体曝光报道的食品安全事件数相对较少(图1)。

2.2 时间分布

在时间分布上,2013年媒体曝光报道食品安全事件随月份变化未有相对明显的趋势。其中,9、10月份相对高发,分别为105件和70件,占全年的14.2%和9.5%;1月、5月和12月媒体曝光报道事件数亦较多,分别为72件、68件和68件;其他月份媒体曝光报道食品安全事件数相对较为平均,平均在40~60件左右(图2)。

2.3 食品种类分布

740件食品安全事件中,其中164件(占数的22.2%)涉及畜禽肉及肉制品;其次为零食类休闲食品,总计53件,占总数的7.2%;调味品相关食品安全事件位居第三,占6.8%;面包蛋糕等焙烤食品、饮料、蔬菜、速冻米面等方便食品、水产品和酒类等食品的曝光报道率亦相对较高;保健食品为5.1%,多于粮食米面(4.6%)和食用油(3.9%);牛奶等乳及乳制品占到总数的3.5%;涉及水果、食用菌的报道则相对较少(图3)。

肉及肉制品食品安全事件1月~12月的每月曝光报道率均较高,曝光报道事件数最多的月份为10月(18件),8月和12月各有17件;休闲食品在1月~3月的曝光报道率较之其他月份相对较高;有关焙烤食品和饮料在9月份的曝光报道率相对较高;涉及茶叶的报道在较为炎热的6月~9月相对高发(表1)。

2.4 不同环节分布

食品不安全因素贯穿食品供应的全过程,从初级农产品的种殖养殖到食品企业的生产加工、流通、销售,直至餐饮消费。研究发现:超过半数的媒体曝光报道食品安全问题涉及食品的生产加工环节;约40%左右的曝光报道事件则涉及流通领域;餐饮消费环节占到3.8%;农产品的种养殖环节在2013年则涉及相对较少,仅为2.8%(图4)。

在食品安全事件曝光报道率最高的广东,130件报道中分别有57件和63件涉及食品的生产加工和流通(92.3%);其后依次为山东、北京、浙江和江苏, 均是生产加工和流通环节的问题曝光报道率相对较高;两湖以及河南、陕西等地食品安全生产加工环节的事件数则远多于流通及其他环节;在餐饮消费环节,广东、上海和浙江的曝光报道率较之其他省市相对较高;在广东、福建等地,也有为数较少的涉及初级农产品种养殖的食品安全事件被曝光报道(表2)。

2.5违法性质分布

研究显示:740件曝光报道的食品安全事件中,致病性微生物、农残、兽残和重金属超标的比例占到22.2%;其次为采用非食品原料生产或添加非食品用化学物;违反食品添加剂管理规定的比例则为12.3%;8%的媒体曝光报道食品安全事件涉及无证生产加工或经营;混有异物和腐败变质分别占6.8%和4.7%;相对而言,营养成分不符合标准、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畜禽肉品及其产品和过期产品的涉及相对较少(图5)。

图5 2013年我国各类媒体曝光报道食品安全事件违法性质分布

2.6 危害性质

食品安全事件所致人体危害或潜在危害的主要可分为三大类:物理、化学和微生物。物理性危害包括食品中的异物,如石头、玻璃渣、昆虫等;化学性危害包括重金属、自然毒素、农/兽药化学残留、加工过程中可能有机械带入食品中的化学性危害以及餐具的不安全等;生物性危害包括微生物和寄生虫等。本课题收集2013年媒体曝光报道食品安全事件所致危害或潜在危害主要为化学性危害,占比75.0%,其中15.9%为非法添加或假冒伪劣,滥用食品添加剂占12.3%,农/兽药残留占3.2%,重金属超标占2.2%;其次为生物性危害,约占16.9%;混有异物等物理危害占比相对较少,仅占8.1%(图6)。

对于日常生活必需的粮食米面类制品,2013年媒体的报道总计为34件,潜在危害主要来源于化学性危害(58.8%);其次为微生物相关生物性危害(35.3%);肉及肉制品相关食品安全事件的危害来源中化学性危害占比较大(68.3%),;乳及乳制品相关报道有1/2的危害由与微生物等生物性危害相关;对于水产品,76.2%的潜在危害来源于化学性危害;此外,速冻食品等方便食品的潜在危害主要来源于超标的微生物;对于茶叶相关的报道主要为农药残留超标所致(表3)。

2.7食物中毒

2013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我国各类媒体总计曝光报道食物中毒事件83件,6月和9月食物中毒事件数最多,均为14件;5月其次(12件);相较而言,1月~3月媒体曝光报道的食物中毒事件相对较少,其中4月无相关报道,1月则份全月仅有1件(图6)。

83件食物中毒事件中,依报道的相关描述,有42件尚不能判定是何种类型食物中毒;其余的41件中19件为细菌性食物中毒,且集中发生在6月~9月;食用或误食有毒动植物和亚硝酸盐、农药等化学性食物中毒分别各有11件,多在3月~7月发生(表4)。

3. 讨论

3.1 经济发展水平与食品安全事件曝光报道率存在一定关系

2013年我国媒体曝光报道的食品安全事件共740件。其中308件都发生在经济较为发达的广东、北京、上海、江苏和浙江。而经济水平相对欠发达的新疆、青海等地区则鲜有报道。可见,经济水平较为发达的省市食品安全事件的曝光报道率相对较高,这与文献的结果相吻合[2]。究其原因,首先是这些经济较为发达的省市相关食品产业较为发达;其次,公众和媒体对于食品安全的关注度相对较高;第三,信息的迅捷性及透明度亦相对较高。但就此并不能说明经济水平较为发达的地区食品安全问题相对更为严重。

3.2 肉及肉制品、零食等休闲食品的安全问题相对高发

164件涉及肉及肉制品的食品安全事件中,85件(51.8%)为生产加工环节,68件(41.5%)则出现在储运流通环节。在肉及肉制品的生产加工环节存在的问题主要涉及无证生产经营、非法添加非食品用化学物、掺杂掺假(如牛羊肉中掺杂鸭肉)等。流通环节主要是由于储存不当造成的微生物超标以及储运销售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畜禽肉及其制品。对于零食等休闲食品,在其生产加工环节违反食品添加剂管理规定,如非法添加禁用食品添加剂或超量添加防腐剂、香精、甜蜜素等较为常见(28.3%)。无证生产加工或经营、腐败变质以及过期问题则相对较少,分别仅有1件、3件和3件。

3.3 生产加工和流通为食品安全高危环节

食品的生产是一个复杂的过程。种植、养殖、加工、包装、储存、运输、销售等每一个环节都会对食品产生影响,这些影响来自于从业者、生产环境、生产设备等因素。740件媒体曝光报道食品安全事件中,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相关食品安全事件占总数的比例超过50.0%。根据中国食品安全质量白皮书(2007),中国的食品产业结构是:10人以下的小企业、小作坊总计35.3万家,占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总量的78.8%,该部分食品生产和加工者仍处于分散生产和分散销售的状态;10人以上的企业有6.9万家,所占比例为15.4%;规模以上企业有2.6万家,仅占食品加工企业总量的5.8%。食品生产厂商小而散,食品种类和数量较大而繁,使得监管难度增加,致使这一环节大量食品安全问题集中且持续爆发[3, 4]。

流通环节上承食品的生产和加工环节,下接食品的最终消费环节,包括包装、运输、贮存、装卸等各方面的风险环节,因而保证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是保证整个食品生产链安全的重要因素[5]。但在食品的储运流通环节,部分环节难以监管和控制,加之部分企业或工作人员安全意识薄弱,致使这一环节的食品安全问题亦相对高发。

3.4 致病性微生物、农/兽残、重金属超标和违反食品添加剂管理规定等问题相对突出

近年来,全社会对于农药、兽药残留及重金属污染的关注度不断提高,各类媒体对这方面食品安全事件的报道不断增多。2013年数据显示22.2%的媒体曝光报道食品安全事件涉及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和重金属超标。一些不法分子由于利益的驱使,采用非食品原料生产或肆意添加非食品用化学物。

随着食品工业产品的多样化,食品添加剂的种类和数量发展迅速。据报道:国外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种类已达25000种以上,其中美国允许使用3200种,日本1100种,欧盟1100~1200种,而我国有2000余种。我国的食品添加剂仍然存在和乱用和滥用的问题,所以需要对其严格管理、加强评价和限制使用。我国2014 年6月1日起实施的《食品添加剂标识通则》(GB 29924-2013)对于食品添加剂的规范使用将提供新的标准要求[6]。

3.5 化学污染是曝光报道食品安全事件的主要危害

食品在生产、加工、贮存和运输等过程中,可能会有意或无意受到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污染。除乳及乳制品和速冻方便食品相关食品安全事件以微生物危害为主外,其他绝大多数食品种类相关食品安全事件主要涉及化学危害。化学危害包括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超标、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物等。化学物质污染食品的方式和途径较为复杂。例如,食品制造时使用被有毒化学物质污染的原料,加工过程滥用乱用各种添加剂等,不遵守食品卫生制度,将食品装入未经清洗、消毒及曾盛过有害化学物质的容器或运输工具等。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已经不满足于食用传统的食品,各种新鲜奇特的食品允汲鱿衷谌嗣堑牟妥郎希而这些新食品是否安全还有待验证。因此,食品安全问题的产生还具有不可预见性和突发性[7]。

3.6 细菌性食物中毒需提高警惕

在所有食物中毒类型中,细菌性食物中毒最为常见。对于细菌性食物中毒的预防,一旦发生可疑中毒后,应立即报告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及时进行调查、分析、制定防疫措施,及早控制疫情。公众应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不吃不洁、腐败、变质食物或未煮熟的肉类食物。对于化学性食物中毒的预防,应注重食品生产环节的源头管理。有毒动植物所致食物中毒主要由于误食或出于好奇尝鲜或食用未炒熟的食品所致,故应重在规范个体的饮食行为。

综上所述,通过对2013年我国媒体曝光报道食品安全事件的回顾和梳理,可对我国目前的食品安全形势有一个基本的了解。有文献报道,我国食品安全事件频发的主要原因,在于检测技术和设备较为落后,新产品危险性评估机制欠缺和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8]。但以终端产品抽样检测为主的监管产生的高额检测成本必然要转嫁给消费者,且相关检验单位恐难胜任,因此,加强源头监控和过程监管则势在必行。

参考文献

[1]钱建亚, 熊强. 食品安全概论[M].东南大学出版社,2006: 1.

[2]厉曙光, 陈莉莉, 陈波. 我国2004―2012年媒体曝光报道食品安全事件分析[J]. 中国食品学报,2014, 14(3):1-8.

[3]晓龙. 我国食品安全问题的原因及对策研究[D].辽宁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3.

[4]Laurie Burkitt.Why China Struggles with Food Safety,China Real Time Report,2011-04-25.

[5]王水含. 我国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D].吉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2.

[6] 75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于2014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J]. 轻工标准与质量,2014,2:14.

篇2

[论文摘要]本文从食品安全性的概念、我国食品安全性的现况、影响食品安全性的因素以及提高食品安全性的策略等几个方面对食品安全性问题进行了讨论,以期能够促进我国食品安全性的改善。

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问题关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社会的稳定。随着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提高,人们对食品的质量与安全的意识均在不断地增强,功能性食品、绿色食品、转基因食品等用语频繁出现在媒体和日常生活中。让城乡居民长期吃上“放心菜“、“放心肉”、“放心食品”,已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话题。本文从食品安全性的概念、我国食品安全性的现况、影响食品安全性的因素以及提高食品安全性的策略等几个方面对食品的安全性进行了初步的剖析。

1、食品的安全性的概念

由于科技、社会发展的不平衡性,食品安全性问题的内涵及轻重缓急在不同国家不同地区也不完全相同,人们对食品安全性的理解也有不同程度的差距。1996年,世界卫生组织(WHO)将食品安全性定义为“对食品按其原定用途进行制作和食用时不会使消费者受害的一种担保”。在我国食品的安全性通常被解释为“在规定的使用方式和用量的条件下长期食用,对食用者不产生不良反应的实际把握”。所谓不良反应包括由于偶然摄入某一种食品对机体所产生的急性毒性(伤害)或长期微量摄入所产生的慢性毒性,例如致癌性和致畸性等。随着科技的进步和分析技术的提高,有些曾被认为是绝对安全、无污染的食品,后来又发现其中含有某些有毒有害物质,长期食用可导致消费者慢性中毒或危及其后代健康;而许多被宣布为有毒的化学物质,实际上在许多食品特别是在天然食品中以极微量的形式广泛存在,并在一定含量范围内有益于人体健康。因此,评价一种食品是否安全,并不是根据其内在的固有毒性,而是看其是否造成实际的伤害。

2、我国食品安全性现况

我国食品工业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已取得突出的成绩,但是仍存在不少问题,目前最严重的就是食品的安全性问题,重大食品中毒事件频频发生,假冒伪劣产品屡禁不止。用甲醇制作毒酒,用福尔马林浸泡海产品,在火锅中加入罂粟壳,用生石灰做豆腐以及阜阳奶粉等事件层出不穷。仅2006年就发生过多起食品安全问题:苏丹红事件,超碘奶事件、变质奶事件、孔雀石绿事件等等。接连不断的食品危机,使人们对食品的安全忧心忡忡,人们不禁要问,还有安全的食品吗?食品安全问题已经成为老百姓日常议论和关注的话题。如果这个问题得不到很好的解决,将会对人民的身心健康、整体生活水平、食品工业乃致整个的经济发展造成负面的影响。

我们必须认真对待食品安全给我们带来的挑战,切实研究食品不安全问题,认真分析原因,采取积极的行之有效的对策,逐步消除食品的不安全因素,构筑适合我国国情的食品安全体系。

3、影响食品安全性的因素

专家认为,造成目前食品安全形势严峻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微生物引起的食源性疾病。近年来,每年卫生部接到食物中毒报告100~200起,涉及数千人发病,百余人死亡;除意外事故外,大部分均是致病微生物引起的。如80年代在上海因食用污染毛蚶引起甲型肝炎大爆发累及30万人。从对消费者健康的影响出发,微生物性危害是我国食品安全的最主要因素,也始终是各国行政部门和社会各界努力控制的重中之重。

(2)长期使用农药、兽药、化肥、及饲料添加剂。农药、兽药、化肥、饲料添加剂等化学成分对食品安全性产生的影响,已成为近年来人们关注的焦点。如棚式蔬菜,为防止病虫,菜农往往超量喷洒农药或使用高激素、高营养素,使农作物超常生长。由于这些化学品性质稳定,不易降解,在食物链、环境和人体中可长期残留,对食品安全性以及人类健康构成了很大的威胁。

(3)环境污染。环境污染物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危及人类健康,比如说有机污染物中的二恶英、多环芳烃、多氯联苯等工业化合物及副产物,都具有可在环境和食物链中富集、毒性强等特点,对食品安全性威胁极大。在人类环境持续恶化的情况下,食品中的环境污染物可能有增无减,必须采取更有效的对策加强治理。

(4)食品添加剂。在食品的加工、包装、运输以及贮藏过程中,为了保持食品的营养成分,增强食品的感官性状,适当使用一些食品添加剂是必要的。但是要求使用量必须控制在最低有效量的水平,否则会给食品带来毒性,影响食品的安全性,危害人体健康。目前在食品加工中广泛存在着滥用食品添加剂的现象,如使用量过多、使用不当或使用禁用添加剂等现象。

(5)食品加工、贮藏和包装过程。食品在高温烹饪过程中,会产生一些毒性极强的致癌物质(如多环芳烃、杂环胺等),在加工过程中,会用到机械管道、锅、塑料管、橡胶管、铝制容器以及各种包装材料等,也有可能将有毒物质带入食品。另外,食品贮藏过程中产生的过氧化物、龙葵素等化合物,也给食品带来了很大的安全性问题。(6)食品新技术新资源的应用带来新的食品安全隐患。随着食品工业的迅速发展,大量食品新资源、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新型包装材料、新工艺以及现代生物技术、酶制剂等新技术不断出现,造成直接应用于食品或间接与食品接触的化学物质日益增多,已经成为亟待重视和研究的问题。

(7)市场和政府现有措施不完善,仍存在着假冒伪劣产品,食品标签滥用,违法生产经营等。

概而言之,食品不安全因素可能产生于人类食物链的不同环节,其中的某些有害成分,特别是人工合成的化学品,可因生物富集作用而使处在食物链顶端的人类受到高浓度毒物危害。

4、提高食品安全性的策略

(1)强化政府监管,对监管不力、导致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的有关部门实行问责制。

(2)加大对造成食品安全事件有关当事人、责任人的处罚力度。

(3)研究、开发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技术,对食品生产流通全过程严格监控,保障食品安全,同时有关信息,确保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4)加强环境保护,全面控制水体、空气、土壤的污染,改变当前食品污染状况。

(5)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和无污染、安全、优质的绿色食品。

(6)切实从源头抓起,防患于未然,消除食品污染于发源端。比如说减少农产品的污染情况,可尽量选用高效、低毒、低残留的农药等化学品等。

(7)建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理机制,确保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受害人员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市场存在的假冒伪劣食品能得到及时的收缴、查封;

(8)掌握食品安全知识,提高自我防护意识,改进饮食习惯,革除不科学、不文明的饮食方式,少吃或不吃油炸、熏烤及霉变食物等。

综上所述,吃的营养,吃的安全,是人类生存的基本要求。我们相信,只要全社会都来重视食品安全,我国食品安全方面的问题一定会稳步改善,从而使人们吃上放心食品。

参考文献:

[1]陈君石,食品安全-现状与形势,江西食品工业,2003,1,4

[2]南庆贤,吕玲,动物性食品安全性问题及其对策,中国家禽,2002,24(22),6

篇3

[关键词] 应用型高等院校 食品质量与安全 教学新体系

应用型高等院校肩负着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应用型人才的重任,是国内大学的主要群体,它们明显区别于国内重点大学的研究型人才培养模式。此外,这类大学无论是办学历史、校园文化、办学条件、办学经费、生源质量、办学层次和办学水平,一般都不如重点大学,如果照搬重点大学的教学体系和办学模式,不但形成不了应用型高等院校的办学特色,而且会造成教学资源的重大浪费,因此应用型高等院校在人才培养过程中,必须根据自己学校的自身条件和服务对象,形成自己的教学模式。

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涉及化学、生物学、工程学、医学、食品科学及农学、管理科学等,是由多学科理论、技术与工程原理综合交叉而成的边缘学科,内容广泛而庞杂,是知识与技术密集型学科。必需掌握与化学有关的无机化学、有机化学、分析化学、物理化学、分析化学、仪器分析,与生物有关的生物化学、微生物学、食品生物技术,与工程有关的食品工程原理、食品机械、工厂设计,与医学有关的食品营养学、食品卫生学、食品毒理学,与食品科学有关的食品原料学、食品化学、食品工艺学、食品添剂、食品安全控制技术、食品分析与检测、食品风险评估,与管理有关的食品质量管理、食品标准与法规等等学科科知识。

显然,传统的、面面俱到的教学体系已不适应应用型高等院校的教学要求,因此对现有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的教学体系进行革新,树立起应用型高等院校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教学的新观念,是应用型高等院校必须思考和面对的现实问题。

邵阳学院是一所多学科性的地方本科学校,其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是学校的优势专业,也是对邵阳地方经济建设影响最大的专业之一,本研究以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为对象,通过对人才培养模式、教学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多项改革,构建一个能满足行业发展要求的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新模式。

1教学新体系建构的指导思想

根据食品质量监管部门、食品生产企业对食品质量与安全类人才的能力要求和技能要求,构建人才培养方案、确定教学体系和教学内容。通过改革教学方法、强化实践教学环节管理和产学研合作办学培养学生的应用能力,实现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应用型人才的办学目的。

2教学新体系建构的基本思路

2.1 在借鉴和总结国内外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课程设置的基础上,根据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的需要,结合食品学科特色,改革人才培养方案,按照培养应用型食品安全监管、食品质量管理、食品分析检测、食品风险评估人才的要求,认真研究学生应具备的知识结构,整体优化课程设置,构建能满足服务地方经济建设要求的理论教学体系和相对独立的实践教学体系。

2.2 改革课程教学内容,减少教学中陈旧的内容及实验教学中的验证性内容,减少课程之间的重复内容。加强新教材建设,选用能反映学科发展动态的最新教材,并根据实际情况编写特色教材。

2.3 改革实践教学内容,构建相对独立的实践教学体系,使实践教学与社会需要相结合。

*基金项目:教育部食教指委([2006]第1-7-10),邵阳学院教改专项(2009JG13)。

2.4 按国家食品安全检测与质量管理模式,构建食品质量与安全工程实训中心,使学生得到与工作环境相同或相近的实践锻练。

2.5 采用与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生产企业联合培养的模式,通过产学研合作办学,实现产学研“三赢”。

3教学新体系建设的基本内容

3.1 改革人才培养方案,构建既重视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外延发展、又重视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内涵建设、与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相适应的课程体系。

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建立在生物科学、化学、药学、工程学、食品科学、管理科学等学科的基础上,但并不是几个学科的简单加和,必须有所取舍,有所侧重。课程的设置既要避免偏向某一学科的倾向,又要防止形成各种课程简单的叠加。通过深化改革,对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的课程体系进行调整、优化、重新组合,完善教学计划和教学体系,构建由两个基础课平台和三个专业方向平台组成的“2-3学科教学平台”:

①以人文社会科学基础知识、自然科学基础知识和文化艺术修养知识在内的通识课程平台;

②涵盖《无机化学》、《有机化学》、《分析化学》、《物理化学》、《工程原理》、《微生物学》、《生物化学》和《工程制图》等学科基础课程平台;

③包括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安全控制和食品质量管理等三个专业方向的专业课程平台。

通过课程体系培养,为社会提供具有广博的人文社会科学基础知识与文化艺术修养知识、宽厚的学科基础知识、专精的专业创新能力的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

3.2 改革课程教学内容,加强新教材建设

3.2.1课程教学内容改革

制订符合我校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特色和社会需求的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明确各门课程在培养计划中的地位与边界,注重学科知识的综合性与实用性,注意学科间知识的推进、渗透及有机联系,克服课程之间的重复性、松散性。

①对各门课程的知识点进行全面梳理,进行授课内容的优化,精选反映食品质量安全领域新发展、新要求的教学内容替代教材中陈旧的内容,使课程教学内容既不出现重复也不产生盲点,使教学内容起点更高、适应性更强。

②理顺各门课程之间的关系,对课程的重点章节、重点内容进行浓缩提炼,在有限的教学时数内,采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如多媒体教学),加大教学信息量。

③加强引导和启发学生思维,培养学生自学能力。

④对部分主干课程,采用双语教学,提升双语教学的质量。

3.2.2教材建设

严格教材选用管理,主干课程全部选用教育部“十一五”规划教材,工程技术课程全部选用能反映学科发展动态的最新教材,以适应专业科技发展的趋势。根据实际情况,编写适合我校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发展的特色教材。

3.3 改革传统的实践教学方式,形成与地方经济建设相适应的、独立的实践教学新模式

(1)在学习、借鉴和总结的基础上,构建包括由独立实验课、课程实习、认识实习、生产实习和毕业实习(工厂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组成的递进式实践教学新体系。

①独立实验课。打破实验教学依附于理论教学的传统实验教学模式,根据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岗位技能,按基础化学、专业基础、专业实验构建三层次合理衔接的、相对独立的实验教学体系,通过不断改进补充实验内容,强化实验技术训练,通过将现代化仪器设备的使用和成熟的科研成果引入实验课等措施,提高实验课的实用性和工程性。

②实习教学体系。根据教学进程和食品质量与安全控制程序,按照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课内教学与课外教学相结合等原则,构建集“基本技能训练―综合技能训练―创新能力培养―工程技术应用”于一体的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的实习教学体系。该体系重视层次性和系列化,构建了从基础课课程实习到专业课程实习、由单元实习到综合实习,由工程实习到创新实习,由低年级到高年级的四级实习教学模块,即:

基本技能实习模块:由无机化学课程实习、有机化学课程实习、分析化学课程实习、仪器设备拆装与操作四个子模块构成。采取精选实习内容、提高实习项目的综合性,让学生掌握试剂配制、常规分析及常用仪器设备的安装调试、维修等主要内容,达到规范操作、熟练使用、结果准确的目的,强化学生基本技能训练和科研素质的培养。

综合技能训练模块:由专业基础课课程实习、专业课程实习、课程设计、生产实习、毕业实习五个子模块构成。通过单独开设的以产品检测及产品生产为主要内容的课程实习、工程原理设计、食品检测机构及企业顶岗实习(生产实习)、毕业实习的训练,提升学生的工程素质,培养学生运用理论知识分析和解决工程问题的能力。

创新能力培养模块:由研究创新实验、科技创新活动和毕业设计(论文)三个子模块构成。通过学生科研立项、学生参与教师科研、教师指导学生参加科技创新活动以及毕业设计(论文)等实践教学环节,激发学生的创新兴趣和激情,挖掘和发挥学生的创造力,提高学生产品开发和解决工程实际技术问题的能力。

工程技术应用模块:由企业职工短期培训、职业资格证书培训、技术成果转化三个子模块构成。充分发挥学校设备、人才优势,服务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积极开展产学研合作办学,根据企业的需要为职工进行短期培训、技术指导和技术咨询;与国家培训中心和邵阳市劳动保障局合作,向学生及有关企业提供ISO22000(食品质量安全)内审员、外审员、化学分析师、微生物检验师、食品检验师等资格培训与考核;组建科研团队,与企业联合开展科技攻关,推广应用研究成果。

③建立实验室、实习基地开放制度,培养学生的设计能力和创新能力。

(2)改革实践教学考核办法

①引入了职业资格考核项目。采取综合考证制度和奖励优秀实践学生等措施,充分调动了学生参与实践学习的积极性。要求全部学生获得ISO22000(食品质量安全)内审员资格证书和HACCP证书,70%以上的学生分别获得微生物检验、食品检验等职业资格证书。

②实行综合评分办法。学生的实践学习成绩由学习态度、实践项目设计、现场操作、实习报告或专题论文等内容组成。如果单项成绩不合格,则不记总成绩,促使学生能自始至终认真参与各个实践环节。

3.4 加强实验室建设。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全面建设工程模式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实验室,实现“三性”实验达到80%以上,提升实验室的整体功能。

3.5 加强实习基地建设。建立2~3个省级以上优秀实习基地和产学研示范基地,加强产学研合作,建立学校、用人单位等共同参与的学生考核评价机制,培养学生的职业操守、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

3.6 改革教师培养和使用机制,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通过重点培养、引进优秀人才、实施 “青年教师导师制”、 组织教师到各级质量与技术监督局、食品检测中心、食品生产企业兼职,积极开展学术交流,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水平,建设一支了解社会需求、科研能力强、教学经验丰富、爱岗敬业的高水平的教师队伍。

4教学新体系建设的实践效果

4.1 制订了能满足地方经济发展要求的人才培养方案

根据食品质量与安全学科及其相关产业发展的内在要求和地方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按照既要贯彻全面发展的基本方针,又要体现素质和能力的基本要求,为国家培养政治合格、素质全面的高级应用型人才的办学指导思想,在借鉴和总结国内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课程设置的基础上,我们结合自身的学科优势与特色,制订了能满足地方经济发展要求的人才培养方案。该方案的特点是:

4.1.1课程设置遵循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学科内涵和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双原则。不仅按食品质量与安全学科体系的要求设置化学学科、生物学科、工程学科、食品科学学科、管理学科的相关课程,同时根据地方经济的发展需要和食品行业的发展趋势,设置了食品生物技术、发酵工艺学、食品安全监管、食品企业认证等特色课程。

4.1.2构建了相对独立的实验教学体系。所有的实验课全部从理论课中分离,按照基础化学、专业基础、专业课三层次独立设课,形成了相对独立的实验教学体系。

4.1.3构建了工程模式的实习教学体系。根据食品质量与安全监管现状及食品安全监管对学生就业能力的要求,设置了有利于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工程能力的、独立的实习教学体系。基本实验技能、工程技术实验、生产现场实训和科技创新活动四个教学平台。

4.2 构建完成了基础课学科平台

通过修订培养计划和教学研究,构建了涵盖《无机化学》、《有机化学》、《分析化学》、《物理化学》、《工程原理》、《微生物学》和《生物化学》等学科基础课程平台;为了保证平台课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我们制定了平台课教学“四统一,一分离”的原则,即统一学时、材,统一大纲、统一考试,教考分离,从目前已完成的无机化学和有机化学、分析化学的教学效果分析,虽然教学时数有了一定幅度的减少,但教学效果较以前反而有了明显的提高,比如,有机化学,我们采用的是中南大学试题库的试题,考试难度比较大,但考试的最高分达96分,90分以上的学生达到16人,占学生总人数的12%,我们认为成绩比较理想。

4.3 已完成了能满足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科学性要求的理论教学体系构建

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原来的教学计划,基本上在综合兄弟院校教学计划的基础上,根据现有师资条件拼接而成,没有特色,课程间的科学性也不严谨,过分地强调了学科的完整性,因人设课,因爱好设课的现象也偶尔出现在教学计划中。为此我们以教育部专业认证要求为指南,根据既重视专业外延发展、又重视专业内涵建设的、与地方经济建设需要相适应原则完成了各专业课程体系的构建。

同时对各专业课程教学内容进行了优化。课程内容优化的主要原则是:明确各门课程在培养计划中的地位与边界,注重学科知识的综合性与实用性,注意学科间知识的推进、渗透及有机联系,克服课程之间的重复性、松散性。对各门课程的知识点进行全面梳理,进行授课内容的优化,确定每门课程的内容,使课程教学内容既不出现重复也不产生盲点。教师在有限的教学时数内理顺关系,对课程的重点章节、重点内容进行浓缩提炼,做到课堂讲授少而精,对有些章节指导学生自学,引导和启发学生思维,培养学生自学能力。

4.4 形成了新的实践教学方法,教学研究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围绕教学模式改革与实践,2006年~2010年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教师共主持教改课题12项,其中部级1项、省级4项,校级7项,年均发表教学研究论文16篇,教学研究氛围浓厚,形成了教学改革与教学良性互动的良好局面。

教学团队探讨了与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生产企业联合培养学生的产学研合作办学模式,该模式的主要做法是:以湖南邵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邵阳食品检测中心、湖南李文食品有限公司、湘窖酒业等单位为试验对象,让学生进行顶岗实习,参与食品检测、食品生产、企业的技术改造、科技攻关、新产品开发、食品安全监督、食品安全评价、食品质量管理等工作;实习单位技术人员作为指导教师参与教学,单独指导或与教师共同指导学生实习,使学生熟悉相关岗位要求,熟悉食品安全监管、食品质量检测、食品安全评价、食品企业申报、食品企业认证及主要生产工艺。通过该模式的培养,学生初步具备了实际操作的技能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学生毕业后零距离就业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4.5 培养的人才能适应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的要求

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毕业生就业能力强,深受用人单位欢迎。最近几年,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高达95%以上,用人单位普遍认为我校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学生动手能力强,适应工作快,具有 “下得去、用得上、留得住”的特点。从2006年至2010年上半年,共有32位同学的研究论文分别发表在《广东微量元素科学》、《食品科学》、《中国酿造》等专业期刊上。

4.6 新模式下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专业教师产学研合作能力大幅提高

近年来,食品教学团队成员共主持教改课题22项,获省级教学改革成果一等奖1项,三等奖2项、学校教学改革成果一、二、三等奖各1项,公开发表教学研究论文30余篇,主编和参编高等学校系列教材10部,其中,主编4部,国家十一五规范教材3部,国家级精品教材1部;承担科研项目50余项,其中国家级项目3项,有4项科研成果获得邵阳市科技进步一、二、三等奖,发表科研论文200余篇,获得国家发明专利2项,有4项科研成果产业化,年新增产值3亿多元。食品教学团队被评为湖南省优秀教学团队,教学团队的产学研基地被评为湖南省优秀产学研示范基地,新教学模式由于强调了应用,引导教师把科研的重点放在产业化研发上,教学产学研合作能力大幅提高。

参考文献:

[1] 王放银.培养应用性人才服务区域社会经济[J].科教文汇(上旬刊),2007,(4):3-4.

[2] 赵良忠,蒋盛岩,余有贵.生物工程专业教学计划的修订与思考[J].海峡科技,2007,(9):50-51.

[4] 包国勇.走“产学研”结合之路 提升学校办学能力[J].交通职业教育,2005,(3):12-13,26.

[3] 张剑锋,郑岳青等.地方性综合大学的化学实验教学体系改革初探[J].CHINA SCIENCE EDUCATTON,2007,(14):3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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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用于表示科学计量和具有统计意义的数字要使用阿拉伯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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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药品、试剂使用化学名,并注明剂量、单位、纯度、批号、生产单位和生产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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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所引的参考文献应仅限于作者亲自阅读过的。未公开发表或在非正式出版物上发表的著作如确有必要引用,可用圆括号插入正文或在当页地脚加注释说明。原文作者若不超过3人应将作者姓名依次列出,中间用“,”隔开,3位以上作者则列出前3位,逗号后加“等”。

3文后参考文献

3.1文后参考文献的定义

文后参考文献,即指为撰写或编辑论文和著作而引用的有关文献信息资源。

3.2著录文后参考文献的目的与作用

1)可以反映作者的科学态度和论文具有真实、广泛的科学依据,也反映出该论文的起点和深度。

2)能方便地把本论文作者的成果与前人的成果区别开来。

3)有利于节省篇幅。

4)能起索引作用。

5)有助于通过引文分析对期刊水平做出客观评价。

6)有助于科技情报人员进行情报研究和文献计量学研究。

3.3文后参考文献的著录原则

1)只著录最必要、最新的文献。

2)著录的文献一般为正式出版物,非正式出版物可作为文内注释列出,其格式可参照参考文献的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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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就业岗位;培养目标;课程体系

中图分类号:G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9795(2013)06(b)-0000-00

前言:我院食品安全与质量监管专业是近几年新开设的专业,在专业的建设过程中,对该专业的课程体系建设首先进行了食品企业岗位调研,在行业、企业专家讨论归纳基础上,进行专业就业岗位群分析,专业核心能力确定。其次确定了人才培养目标,在此基础上进行了与岗位结合的职业课程体系设计,完善了食品安全与质量监管专业课程体系构建。

一、就业岗位与发展方向分析如下。

二、食品安全与质量监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改革指导思想及人才培养目标

(一)人才培养方案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以高职教育目标为宗旨,结合食品企业安全管理岗位技能的要求,突出专业特色,培养学生自主学习和自我成才的能力,深化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改革,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实践教学环节,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新方案的培养目标

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适应社会主义经济需要,适应地方区域经济需要,着眼于高职学生的全面发展、终生发展,以化学、生物学、食品加工、食品质量与安全知识为基础,以食品生产全程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能力为重点,以综合素质为核心,面向食品行业,从事食品质量与安全管理及监控、食品检测、食品生产等第一线工作,高职层次的德能合一、知行合一、具有良好职业发展能力的高端技能、实用性人才。

三、食品安全与质量监管专业新课程体系的构建

(一)课程体系构建的依据和原则。

课程体系的改革实践依据是就业岗位分析及人才培养目标,建立了以必修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主干课)与专业选修课为主体,以公共选修课为补充的新型课程体系,增强了课程架构和课程设置的整体性和开放性。

以符合食品企业岗位技能要求为原则,在食品企业调研的基础上,正确处理理论与实践,基础与应用、知识能力与素质之间的关系,优化课程设置,整合更新课程内容。建立核心课程体系,注重教学内容的先进性和实用性。

注重实验实训教学,加大实践教学比重,构建了与理论教学并行的实践教学课程体系。在新的课程体系中,实践教学主要包括各类课程实验、生产实习、毕业论文、毕业实习等。

(二)课程体系构架。

以食品行业企业技术标准或规范为依据,紧贴行业或产业领域的最新发展变化,围绕高端技能型人才培养目标,参照对接职业岗位(群)任职要求,通过工作任务与职业能力分析设计课程体系结构。依据国家职业标准,结合区域经济及企业职业岗位的需求,确定课程教学内容。根据招生对象,采用模块化、层次化和综合化等多种课程模式,优化课程结构,合理、科学、均衡地设置学习领域。形成以“工学结合”为基础、以“教、学、做、用”相结合为特色,以道德养成教育为主线的基础教育、职业发展、道德养成三个平台。

1.道德养成平台

是针对高职学生应具备的思想政治道德、文化、科学与人文、体育军事、心理等社会素质培养设置的课程,包括思想政治理论、体育、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军事理论与军事技能训练、及公共选修课程。

2.基础理论平台

是为本专业学生工程技术和职业素质培养而设置的基础课程。设置的课程主要有:高等数学、计算机应用基础、英语、基础化学、食品微生物检测技术、食品安全法规与标准、食品卫生与安全等必修课程。

3.职业发展平台

是为培养学生掌握必要的专业知识和基本职业技能,提高学生就业、创业能力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而设置的应用性或技能型课程。本专业职业技术课程体系是以食品质量安全学习领域课程为主,以食品检验技术、食品生产技术等学习领域课程为辅来构建。

根据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确立本专业核心课程为:食品微生物检测技术、食品安全控制技术、食品安全认证共计3门课程。专业核心技能为:食品卫生与安全管理技能、食品检验技能、食品微生物检验技能,共计3项核心技能。职业能力为:食品卫生与安全管理能力、食品检验能力、食品质量管理能力。

综上所述,在充分进行企业调研的基础上,分析食品安全与质量监管工作岗位及岗位职业技能,确定人才培养目标,根据岗位需求及培养方向构建职业课程体系,培养高职高端技能型人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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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问题是一直特别关注的问题。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较为突出,要求有关部门和人员必须要加强对食品安全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具体的分析,并根据原因采取有效的措施。以下本文就食品安全问题现状以及食品安全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简要分析,然后就应该如何应对食品安全问题提出若干意见。

关键词:食品安全问题;原因;对策

中图分类号:F20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2064(2017)07-0196-02

1引言

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食品加工技术的进步,食品安全问题也开始突出,给人们的正常生活和身体健康发展带来了严重的不良影响[1]。产生食品安全问题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要加强对食品安全问题的应对还需要有关人员及部门能够有针对性地进行应对。以下本文就食品安全问题产生的原因及对策进行探析。

2食品安全问题现状

从当前我国食品安全问题的现状来看:首先,目前我国食品安全水平已经有所提高,政府和民众对于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视程度也在不断加深,有关部门根据当前的食品安全问题已经制定了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进一步加强了对餐桌食品安全问题的控制和管理。从数据来看,2002年我国食品质量合格率仅仅只有89%,但是截止前年,我国食品质量抽检合格率已经达到了百分之九十七,可以说明食品质量得到了大大的提高[2]。此外,因为食品安全问题而出现的食物中毒现象已经有所好转,食品中毒人数也出现了锐减,这也说明食品的安全性已经得到了有效的控制;其次,食品安全问题依然存在,对人们的身体健康造成了一定的威胁。目前我国出现的食品安全问题主要表现在食品安全事件依然存在,以及企业在食品安全保障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和安全意识问题不足。

3食品安全问题产生的原因分析

3.1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认识程度不足

虽然近年来人们已经逐渐认识到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在消费过程中也会更加重视食品的安全问题,但是就具体来看,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知识依然缺乏,认识程度依然不足,导致消费者并不知道应该如何区分食品是否安全[3]。大部分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不会特意查看食品的生产日期和生产食品的原材料,也不会重视食品的营养问题,而是受广告促销影响来进行食品的购买。这种现象很容易引发新的食品安全问题,影响消费者的饮食健康和安全。

3.2部分企业诚信缺失

从食品安全问题的根源来看,食品生产相关企业在职业道德上以及诚信方面的缺失是重要原因。食品企业在生产和加工过程中,为了获取高额的经济利润,大量生产廉价食品,并在其中添加各种化学物质和有毒物质,对人体的伤害极大,因此容易引发规模不一的食品中毒事件,引起社会的恐慌。

3.3政府的监管力度不足

企业的生产目的是获取高额的经济盈利,因此,要避免出現食品安全问题必须要求政府能够加强对食品安全问题的监管,并提高食品安全监管的水平。但是从当前我国食品监管的实际情况来看,我国在食品监管方面还存在较多的不足:首先,目前我国食品监管的体制还存在较多不足。尤其在制度上,过去存在多头管理的缺陷[4]。多头管理会导致食品管理的权限较为分散,导致各个部门无法看清自己的管理职责,最后出现各部门和人员管理职责不够清晰、管理力度不足以及管理效率下降的问题。2015年以来,部分市县组建了“多合一”的市场监管局,这虽然有利于整合行政执法力量,精简机构,减少多头管理的缺陷。但是却弱化了食品安全监管职能,一是因为专业执法人员会分散到其他部门,二是由于政出多门,基层执法人员疲于应付,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工作难以有效开展;其次,就目前我国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法制建设来看,我国目前设立的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仍然存在较多漏洞,因此给了不法企业和个人以可乘之机,严重影响了食品安全监管的效果。

3.4食品生产技术有待提高

从企业生产的角度来看,企业在诚信和道德方面的缺失是导致出现大量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要原因,但食品生产技术水平降低也是出现食品安全问题的主要原因之一。生产者的生产水平不高会直接引发食品安全问题。第一,生产者在生产过程中如果对工程控制和监管不够严格,那么就会引发各种食品生产污染现象的出现,从而导致出现严重的食品安全问题。如我们经常说的微生物性污染、化学性污染等,就是生产过程中因为技术水平的限制而出现的污染问题。食品生产过程中,企业会对食品进行原材料的收集、加工和运输处理,生产时间过长会导致食品腐烂变质,继而出现各种病菌和毒菌,从而引发人体的各种疾病。化学性污染也是如此,食品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化学物品残留对人体会造成直接的伤害;第二,生产技术和设备的限制也会产生食品安全问题。受本企业的经济能力影响,部分企业在生产技术和设备方面会存在一定的问题,从而导致包装技术不合理、冷藏措施不到位等,造成食品安全问题。

4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对策

4.1加强食品安全问题的宣传和推广

从消费者角度来看,要加强对食品安全问题的应对需要政府有关部门及社会组织加大对食品安全问题的宣传和推广,重点在于指导消费者应该如何进行食品的筛选,以及曝光市场上的有害食品。只有这样,消费者才能够在食品消费过程中掌握方向和方法,避免受广告商和促销活动的影响,因小失大,形成严重的食品安全事件。

4.2提高企业的社会责任感

企业的社会责任感缺失和不足是导致出现安全问题的重要原因,因此要保证食品的安全性必须要从企业自身问题着手,强化企业领导者和工作人员的社会责任感,规范企业各个环节的生产行为,提高食品的生产和加工安全性。当然,在此过程中,企业也必须要重视食品生产过程中各个环节的科学性和合理性,避免生产过程中因为技术操作不当以及设备落后等原因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影响食品的安全性和本企业的社会形象,推动企业的长远发展。

4.3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

法制建设是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要手段之一,要求政府能够加强对食品安全问题的法律监管,加大法律监管力度:首先,要求政府能够完善技术性法规,即对食品安全技术检测进行明确的法律规定,制定更加严格的食品质量检测技术标准会让市场准入机制,從市场源头加强对食品安全问题的控制;其次,要求能够健全食品安全的地方性法规。各个地区在食品监管方面会出现不同的情况,要求政府能够根据各地的特殊实情制定相应的地方性法规,确保地方食品安全监管效果;最后,要求加强国际食品安全问题法律体系建设。与国际接轨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建设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因此也需要特殊对待。

4.4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要加强对食品安全问题的应对还要求政府能够建立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进一步保证食品安全。首先要求建立“统一、权威、高效”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明确监管目标和监管职责,实现食品安全监管全覆盖、无缝隙。要求政府能够建立健全奖励和惩处制度,使各部门和人员在自己的工作范围内能够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保证食品监管的效率;另一方面,要求能够加强对市场准入机制和召回制度的重视,不仅要保证食品进入市场前的质量问题,还要求保证能够顺利回收出现问题的食品,禁止问题食品进一步在市场中流通,影响人们的身体健康。

5结语

篇7

论文摘要:消费者安全权是消费者权利保护中最重要、最根本的权利。针对近年来屡次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严重侵犯消费者安全权的情况,即将实施的《食品安全法》“重典治乱”,力图严惩食品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分析了《食品安全法》对我国消费者安全权保护机制的完善,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从“监管体系”上加强消费者食品安全建设;建立食品安全监测与风险评估制度;统一食品安全标准;加强对食品添加剂的严格管理;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社会责任与法律责任意识等。对加强政府部门对我国消费者食品安全的监管、增强消费者维护食品安全权益意识具有重要意义。

食品安全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近年来层出不穷、此起彼伏的食品安全事故,一而再、再而三地刺痛了老百姓的神经,引起全社会高度关注。国家立法机关加快《食品安全法》的立法步伐,五年磨一剑,经反复打磨,2009年2月28日,《食品安全法》草案获得通过,并已于同年6月1日开始实施。

所谓消费者安全权,是消费者在购买生产经营者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时,为保证其自身在消费该产品或服务的过程中身心健康和安全而享有的、获得质量保证、绝对安全可靠的卫生健康的产品或服务的权利。作为一部专门保障消费者食品安全的法律,《食品安全法》对消费者安全权的保护机制做了大量创新。

以前,为把握好消费者“吃”的安全问题,农业、质检、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各负其责,共同管理食品安全了。但是这些部门职能交叉、责任不清,食品监管容易出现真空,严重威胁消费者的安全权。特别是“三鹿奶粉事件”发生后,社会上要求改变现有监管体制,真正实现有效监管的呼声越来越高。为此,食品安全法进一步明确了食品安全监管的体制和机制。

一是对实行分段监管的各部门的具体职责进一步明确。卫生部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制定、食品安全信息公布、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的制定,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质检、工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分别对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农业部门主要依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进行监管,但制定有关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标准、公布食用农产品安全有关信息则依照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二是在分段监管基础上,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作为高层次的议事协调机构,协调、指导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三是进一步加强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监管职责。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管的工作机制;统一领导、指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完善、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对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进行评价、考核。此外,为了确保责任对口、政令畅通,地方政府还要依法确定本级卫生、农业、质检、工商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责。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食品安全监管机关享有检查权、检验权、查阅、复制权、查封、扣押权等权力。

四是国家鼓励社会团体、行业协会、基层群众组织开展消费者食品安全权益保护意识和保护能力的活动,首次规定新闻媒体有对侵犯或可能侵犯消费者食品安全权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的责任。

2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制度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是对食品中生物性、化学性和物理性危害对人体健康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进行的科学评估。在当前食品工业高速发展的情况下,只有对食品及食品添加剂进行安全风险评估,才能从“源头”上维护消费者食品安全权川。近年来发生的一系列食品安全事件,因为缺乏及时权威的声音,各种说法相互矛盾,使老百姓无所适从。更让人不可思议的是,几乎所有的食品安全事件都是先被消费者或媒体披露出来的。

为此,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和安全风险评估制度,由国务院卫生部门会同其他有关部门制定、实施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同时负责组织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成立由医学、农业、食品、营养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卫生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信息,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综合分析。对可能具有较高程度安全风险的食品,应及时提出食品安全风险警示,并予以公布。

3统一食品安全标准

长期以来,我国食品标准“不标准”。一方面,我国的标准太老太少,未与国际接轨,比如食品中是否含有“苏丹红”,欧盟标准早就有了明确规定,我们的标准却“先出事后”,标准的预警功能严重缺失;另一方面,我国食品标准又太多太乱,卫生标准、质量标准;国家标准、企业标准……各标准间重复交叉、层次不清。

为了解决目前一种食品有食品卫生和食品质量两套标准的问题,食品安全法确立了统一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原则,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科学合理、安全可靠”。今后,我国只有一套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除此之外,不得制定其他的食品强制性标准。为保障消费者对食品安全标准的知情权,《食品安全法》特别专条规定“食品安全标准应当供公众免费查阅”。

4对食品添加剂实行“有害推定”

食品添加剂是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人食品中的化学合成或者天然物质瑟’〕。目前,我国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有22类2022种,其中包括添加剂290种,香料1528种,加工助剂149种,还有胶姆糖基础剂55种。

针对目前食品生产经营中存在的添加剂不规范使用甚至滥用问题,《食品安全法》进一步加强了对食品添加剂的监管:一是食品添加剂目录由卫生部门组织专家制定,食品添加剂依据风险评估证明确实是安全的,才能加入到食品中。二是添加食品添加剂必须具有技术必要性,也就是说添加剂应对食品的质量、营养等的改善是必要的。如果没必要,比如面粉增白剂,加与不加都不影响面粉类食品的正常食用,所以卫生部门已从添加剂的目录中将其删除。按照这一法律条款,添加了食品添加剂目录以外的物质,哪怕是对人体无害,也是违法行为。这为“蒙牛”特仑苏事件作了注解。三是食品生产者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关于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和用量的规定使用添加剂,不得在食品生产中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或者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5创新生产经营者的社会责任机制

食品安全不是“管”出来的,只有当每一个食品生产经营者真正承担起应负的责任,主动把住安全关时,我们的食品安全才有保障。为了从制度上保证食品生产经营者成为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食品安全法创新了生产经营者的社会责任机制。

一是创新许可证制度。虽然《食品卫生法》也规定了对食品生产经营的许可证制度,但该法只规定了由卫生部门负责的单一的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食品安全法》则从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三个方面创新了许可证制度设计,原来单一的食品卫生许可变成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和餐饮服务许可。生产企业到质检部门申领生产许可证,经营企业要到工商部门申领食品流通许可证,从事餐饮业的要到食药监部门申领许可证,卫生部门不再负责发放食品卫生许可证。

二是建立索票索证制度。食品生产者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出厂检验记录制度、台账制度,把住食品的供货进货关。

三是规范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职工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做好对所生产经营食品的检验工作,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四是增加食品召回和停止经营制度。食品安全法借鉴国际通行做法,明确规定了不安全食品的召回和停止经营制度。食品生产经营者发现其生产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生产经营,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召回和通知情况。食品生产经营者未依照规定召回或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县级以上质检、工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可以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

五是生产经营者信用档案制度。“企业必须流淌着道德的血液”,这是三鹿事件后社会普遍的呼声。为加强食品企业的信用建设和管理,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记录许可证颁发、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对有不良信用纪录的食品生产经营者要增加监督检查频次。

6严格食品生产经营者法律责任制度

为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食品安全法对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或者用回收食品做原料生产食品,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等严重的违法行为,用了十多个条款详细规定了相关的刑事、行政和民事责任,保持了法律对违法犯罪行为应有的威慑功能。

值得注意的是,在食品安全方面,消费者与食品生产经营者也是一种博弈关系。消费者的懦弱就是假冒伪劣食品生产者、经营者投机专营的机会,消费者积极主动行使权力,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食品生产者、经营者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的行为就会有所收敛。所以,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的强弱,在某种意义上就是抑制食品生产经营者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与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非法侵害的关键因素。虽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作出了“假一罚一”的规定,并且在“假一罚一”机制的鼓励下,全国各地相继出现了类似“王海式”的打假英雄,让制造、销假行为有所收敛。由于食用不安全食品直接威胁到人们的生命健康,其危害性要比一般假冒伪劣商品大得多,所以《食品安全法》从调动消费者积极维权的角度,既颠覆了“弥补损害”的民事赔偿理念,也突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假一罚一”的立法规定,确立了更加严厉的惩罚性赔偿制度—“假一罚十”,大大提高了赔偿金的倍数,目的在于提高食品违法成本,鼓励消费者积极维权。

7结语

篇8

论文摘要:消费者安全权是消费者权利保护中最重要、最根本的权利。针对近年来屡次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严重侵犯消费者安全权的情况,即将实施的《食品安全法》“重典治乱”,力图严惩食品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分析了《食品安全法》对我国消费者安全权保护机制的完善,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从“监管体系”上加强消费者食品安全建设;建立食品安全监测与风险评估制度;统一食品安全标准;加强对食品添加剂的严格管理;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社会责任与法律责任意识等。对加强政府部门对我国消费者食品安全的监管、增强消费者维护食品安全权益意识具有重要意义。

食品安全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近年来层出不穷、此起彼伏的食品安全事故,一而再、再而三地刺痛了老百姓的神经,引起全社会高度关注。国家立法机关加快《食品安全法》的立法步伐,五年磨一剑,经反复打磨,2009年2月28日,《食品安全法》草案获得通过,并已于同年6月1日开始实施。

所谓消费者安全权,是消费者在购买生产经营者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时,为保证其自身在消费该产品或服务的过程中身心健康和安全而享有的、获得质量保证、绝对安全可靠的卫生健康的产品或服务的权利。作为一部专门保障消费者食品安全的法律,《食品安全法》对消费者安全权的保护机制做了大量创新。

以前,为把握好消费者“吃”的安全问题,农业、质检、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各负其责,共同管理食品安全了。但是这些部门职能交叉、责任不清,食品监管容易出现真空,严重威胁消费者的安全权。特别是“三鹿奶粉事件”发生后,社会上要求改变现有监管体制,真正实现有效监管的呼声越来越高。为此,食品安全法进一步明确了食品安全监管的体制和机制。

一是对实行分段监管的各部门的具体职责进一步明确。卫生部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制定、食品安全信息公布、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的制定,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质检、工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分别对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农业部门主要依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进行监管,但制定有关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标准、公布食用农产品安全有关信息则依照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二是在分段监管基础上,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作为高层次的议事协调机构,协调、指导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三是进一步加强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监管职责。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管的工作机制;统一领导、指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完善、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对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进行评价、考核。此外,为了确保责任对口、政令畅通,地方政府还要依法确定本级卫生、农业、质检、工商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责。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食品安全监管机关享有检查权、检验权、查阅、复制权、查封、扣押权等权力。

四是国家鼓励社会团体、行业协会、基层群众组织开展消费者食品安全权益保护意识和保护能力的活动,首次规定新闻媒体有对侵犯或可能侵犯消费者食品安全权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的责任。

2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制度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是对食品中生物性、化学性和物理性危害对人体健康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进行的科学评估。在当前食品工业高速发展的情况下,只有对食品及食品添加剂进行安全风险评估,才能从“源头”上维护消费者食品安全权川。近年来发生的一系列食品安全事件,因为缺乏及时权威的声音,各种说法相互矛盾,使老百姓无所适从。更让人不可思议的是,几乎所有的食品安全事件都是先被消费者或媒体披露出来的。

为此,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和安全风险评估制度,由国务院卫生部门会同其他有关部门制定、实施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同时负责组织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成立由医学、农业、食品、营养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卫生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信息,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综合分析。对可能具有较高程度安全风险的食品,应及时提出食品安全风险警示,并予以公布。

3统一食品安全标准

长期以来,我国食品标准“不标准”。一方面,我国的标准太老太少,未与国际接轨,比如食品中是否含有“苏丹红”,欧盟标准早就有了明确规定,我们的标准却“先出事后”,标准的预警功能严重缺失;另一方面,我国食品标准又太多太乱,卫生标准、质量标准;国家标准、企业标准……各标准间重复交叉、层次不清。

为了解决目前一种食品有食品卫生和食品质量两套标准的问题,食品安全法确立了统一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原则,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科学合理、安全可靠”。今后,我国只有一套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除此之外,不得制定其他的食品强制性标准。为保障消费者对食品安全标准的知情权,《食品安全法》特别专条规定“食品安全标准应当供公众免费查阅”。

4对食品添加剂实行“有害推定”

食品添加剂是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人食品中的化学合成或者天然物质瑟’〕。目前,我国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有22类2022种,其中包括添加剂290种,香料1528种,加工助剂149种,还有胶姆糖基础剂55种。

针对目前食品生产经营中存在的添加剂不规范使用甚至滥用问题,《食品安全法》进一步加强了对食品添加剂的监管:一是食品添加剂目录由卫生部门组织专家制定,食品添加剂依据风险评估证明确实是安全的,才能加入到食品中。二是添加食品添加剂必须具有技术必要性,也就是说添加剂应对食品的质量、营养等的改善是必要的。如果没必要,比如面粉增白剂,加与不加都不影响面粉类食品的正常食用,所以卫生部门已从添加剂的目录中将其删除。按照这一法律条款,添加了食品添加剂目录以外的物质,哪怕是对人体无害,也是违法行为。这为“蒙牛”特仑苏事件作了注解。三是食品生产者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关于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和用量的规定使用添加剂,不得在食品生产中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或者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5创新生产经营者的社会责任机制

食品安全不是“管”出来的,只有当每一个食品生产经营者真正承担起应负的责任,主动把住安全关时,我们的食品安全才有保障。为了从制度上保证食品生产经营者成为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食品安全法创新了生产经营者的社会责任机制。

一是创新许可证制度。虽然《食品卫生法》也规定了对食品生产经营的许可证制度,但该法只规定了由卫生部门负责的单一的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食品安全法》则从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三个方面创新了许可证制度设计,原来单一的食品卫生许可变成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和餐饮服务许可。生产企业到质检部门申领生产许可证,经营企业要到工商部门申领食品流通许可证,从事餐饮业的要到食药监部门申领许可证,卫生部门不再负责发放食品卫生许可证。

二是建立索票索证制度。食品生产者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出厂检验记录制度、台账制度,把住食品的供货进货关。

三是规范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职工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做好对所生产经营食品的检验工作,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四是增加食品召回和停止经营制度。食品安全法借鉴国际通行做法,明确规定了不安全食品的召回和停止经营制度。食品生产经营者发现其生产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生产经营,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召回和通知情况。食品生产经营者未依照规定召回或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县级以上质检、工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可以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

五是生产经营者信用档案制度。“企业必须流淌着道德的血液”,这是三鹿事件后社会普遍的呼声。为加强食品企业的信用建设和管理,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记录许可证颁发、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对有不良信用纪录的食品生产经营者要增加监督检查频次。

6严格食品生产经营者法律责任制度

为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食品安全法对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或者用回收食品做原料生产食品,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等严重的违法行为,用了十多个条款详细规定了相关的刑事、行政和民事责任,保持了法律对违法犯罪行为应有的威慑功能。

值得注意的是,在食品安全方面,消费者与食品生产经营者也是一种博弈关系。消费者的懦弱就是假冒伪劣食品生产者、经营者投机专营的机会,消费者积极主动行使权力,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食品生产者、经营者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的行为就会有所收敛。所以,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的强弱,在某种意义上就是抑制食品生产经营者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与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非法侵害的关键因素。虽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作出了“假一罚一”的规定,并且在“假一罚一”机制的鼓励下,全国各地相继出现了类似“王海式”的打假英雄,让制造、销假行为有所收敛。由于食用不安全食品直接威胁到人们的生命健康,其危害性要比一般假冒伪劣商品大得多,所以《食品安全法》从调动消费者积极维权的角度,既颠覆了“弥补损害”的民事赔偿理念,也突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假一罚一”的立法规定,确立了更加严厉的惩罚性赔偿制度—“假一罚十”,大大提高了赔偿金的倍数,目的在于提高食品违法成本,鼓励消费者积极维权。

7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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