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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交通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提高交通依法行政能力和交通行政管理水平,努力创造交通“三个服务”良好的发展环境,加快交通行业管理法治化进程,根据年初交通法制工作安排,省厅决定在全省交通系统开展一次行政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主要内容
1、交通法制工作机构建立、人员配备及活动开展情况等;
2、交通行政许可“一个窗口”对外制度的建立、实施、具体措施和取得的成效等;
3、执法队伍清理整顿、执法人员大专学历比例和法制培训情况等;
4、文明执法主题活动开展、文明执法单位创建、执法便民措施的落实情况等;
5、行政执法公示制、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行政执法监督制、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及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的落实情况等;
6、“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的落实及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的开展情况等;
7、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方式、执法结果是否合法及行政复议、应诉情况等;
8、交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基本经验、存在的问题以及明年交通法制工作的主要工作思路和措施。
二、检查的组织形式
检查采取自查、交叉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各地要认真开展自查,并在自查的基础上向省厅推荐2007年度交通法制工作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10月底-11月底,省厅将组织四个检查组进行分片交叉检查。检查时将对各地拟推荐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重点抽查,检查情况作为评先考核的重要依据。
具体分组情况:
第一组:组长单位:省交通厅,成员单位:武汉、荆门、孝感、潜江交通局(委);受检单位:随州、襄樊、十堰、林区交通局、高速公路管理单位。
第二组:组长单位:省公路局,成员单位:黄冈、黄石、鄂州、荆州、咸宁交通局;受检单位:天门、仙桃、宜昌、恩施交通局。
第三组:组长单位:省运管局,成员单位:随州、仙桃、十堰、宜昌交通局;受检单位:黄冈、黄石、鄂州、荆州、荆门交通局。
第四组:组长单位:省港航局,成员单位:襄樊、天门、林区、恩施交通局;受检单位:武汉、咸宁、孝感、潜江交通局(委)。
各组组长由组长单位分管领导担任,参加检查人员为各单位法制工作机构负责人,组长单位要与成员单位和受检单位在时间上搞好衔接和协调。各组检查考核工作务请于11月底前全部完成。
三、检查的主要方法
1、采取听汇报、查案卷、看资料等形式,重点检查各市州交通局(委)和拟推荐的法制工作先进单位的法制工作情况;
2、采取抽查、暗访等形式,深入执法现场,检查1-2个基层执法单位的现场执法情况;
3、采取随机提问等方式,检查3-5名执法人员对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应知应会情况,对拟推荐的先进个人要进行全面了解;
4、采取召开管理相对人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听取管理相对人对交通执法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座谈会由受检单位负责召集不同的管理对象参加,座谈时受检单位应予回避。座谈情况作为考评参考;
5、采取百分制考核办法,按照省厅统一制定的考核评分标准,逐项进行考核计分(具体检查考核标准见附件)。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加强对此次执法检查工作的领导,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办事机构,抓紧开展自查和资料的收集整理以及先进单位和个人推荐上报的准备工作。各单位2007年交通法制工作总结以及执法检查自查报告要于2007年12月15日前报省厅政策法规处,逾期未报视同放弃评先资格。
2、各检查组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采取多种方式,掌握交通行政执法的第一手资料,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指出,并认真做好记录,发现好的典型和经验,要及时总结,务求检查取得明显成效。
涡阳县交通局2007年依法行政和法制工作,在市交通局和县政府的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交通工作大局,按照“五五”普法规划和“十一五”依法行政规划要求,服务中心工作,坚持在开拓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加强领导,加大宣传,强化监督,严格行政执法责任制,促进依法行政,交通行政执法整体水平明显提高,交通依法行政和法制工作取得明显成就,主要情况汇报如下:
一、抓好五个到位精心组织实施
我局从依法治国高度,把依法行政工作列入议程,摆上位置。
1、抓思想认识到位。以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下发的有利时机,以宣传学习促进认识的不断提高,使大家认识到交通行政工作当前正在由政策规范走向法制规范,所有交通工作者必须增强依法行政观念,自觉学好法和用好法,在全局统一思想。
2、抓组织领导到位。局调整成立依法治局领导小组,局长亲自挂帅任组长,下设办公室,设在法制股,作为具体办事机构,并向二级机构延伸,层层建立依法治理组织,健全网络。
3、规划到位,为落实依法行政各项任务,制定了《交通局五五普法规划》、《交通局2006-2010年依法行政规划》,确定了以领导干部、交通执法人员法制教育培训为重点,将法制培训与执法资格培训相结合,由重点带动全面的思路,规划明确了工作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并逐年度制定计划,认真组织实施。
4、抓制度落实到位。局在《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和《行政执法责任考评办法》基础上,重新修订印发《行政执法检查制度》、《行政执法公开制度》、《规范文件审查备案管理制度》、《错案追究责任制度》、《执法证件管理制度》、《学法制度》、《法律培训制度》等,使法制工作有章可循,确保学法时间每人每年不少于40学时。
5、抓措施到位。在实际工作中,因地制宜,抓好平时,突出重点,定期召开依法行政例会,分析形势,研究工作,布置任务,在人、财、物上予以支持,并定期组织检查、考核、评比,使交通局依法行政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扎实有效。
二、内外相促全方位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开展法制教育培训,是促进依法行政的基础工程,我局把法制教育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法制教育实行集中学与自学相结合,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一般学与重点学相结合,多层次、全方位开展法制教育培训。
1、领导干部、机关人员带头垂范,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学法、懂法、用法三位一体,坚持每月一学一考,做到有记录、有笔记、有考试、有成绩。
2、重点加强领导干部、交通执法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教育,组织多种形式培训班,学政治、学法律、学业务,实行一学、二抄、三考、四评、五奖惩,量化考核,达到重点法律熟练掌握,学以致用。举办各类法律培训班2期,培训人数300人次,培训外请教员,编写教材,军事训练,组织考试,有效提高交通干群的综合素质。全员普及《宪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国家公务员条例》、《公路法》、《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10余部,购置普法教材300余套,参加普法考试600余人次,考试合格率100%,大大增强交通干群法制观念。2006年5月,在民兵训练了思想作风法纪业务的综合培训,
3、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在开展法制教育培训同时,我局结合行业特点,抓好面上宣传,利用宣传栏、报刊、广播、电视等形式,广泛开展“三法一例”,即《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公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的宣传,树立交通法律法规权威。
4、利用法规宣传月、道路运输市场整顿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交通法规。开辟法律宣传栏20余期,宣传条幅10余条,组织宣传月活动1个,出动宣传车40余台次,宣传材料2000余份,达到法制宣传丰富多彩,使交通法规深入人心,走进万家。
三、实行执法责任制推进依法行政
按照“执法任务具体化,执法责任明晰化,执法行为规范化”的目标,层层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
1、局与运管所,运管所与站队签订责任书,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把执法责任层层落到实处。
2、加强机关建章立制工作。局各股室针对工作业务特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局各类工作制度,汇编成册。出台了《交通局工作人员十条禁令》,编制了《机关效能建设手册》,使局机关各项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3、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工作。在交通局大门、走廊等处设立公开栏,公开法律法规条款,推行执法“五公开”。贯彻《行政许可法》,组织行政许可事项的清理,公示行政许可事项、条件、程序、期限、收费等,方便广大人民群众学习法律和社会监督。
四、加强队伍建设,强化队伍素质。
1、加强执法人员管理,印发了《涡阳县交通执法人员管理办法》,规范执法人员行为和考核。
2、鼓励执法人员职后再教育,参加各类学历教育,大专以上学历人员90%以上。
3、以行政执法资格认证为契机,加强执法人员培训,交通执法人员做到了持证上岗,文明执法。
4、开展“依法治交、执法为民”活动,加强交管站队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基础建设和法制建设,切实作到执法为民、依法行政。
5、利用执法证换证为契机,严格执法人员年度考核、岗位培训、奖惩情况年审,实行一人一试卷一总结,促进了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
五、强化执法监督加强行风建设,
1、以优化交通环境为目的,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广泛宣传,多种渠道征求意见和建议,梳理归类,落实整改措施,以人为本,转变工作作风,推进依法行政,制作办事明白卡,方便群众,树立交通良好形象。
2、强化执法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严格执行《交通行政执法监督规定》和《安徽交通行政执法规范》,规范执法行为,明查暗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岗位考勤、执法风纪、执法程序、基础台帐等工作,每年局法制股牵头进行两次法制和执法检查,组织了《行政许可法》实施情况检查,促进依法审查行政许可申请,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检查所到单位把执法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健全制度,加强法律宣传教育,推行执法公开,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廉洁执法,作到程序合法,建立执法档案,卷宗装订整齐,材料基本完整,取得了很好成效。通过检查增强执法人员法制意识和观念,有效减少了执法过错,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为零。
3、实行执法案卷评查制度,采取抽查和现场指导,从实体和程序等加强考核,提高执法质量。县法制办对交通执法案卷抽查合格率90%。
4、拓宽监督渠道,按照县纪检委投诉网络建设要求,局投诉受理中心有投必理,有理必果,2007年受理案件70余件,投诉满意率95%。
总之,我局依法行政和法制工作取得一定成绩,同时,应该看到,依法行政是一项系统工程,当前尚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职能转变没有完全到位,执法环境需要进一步改善,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素质参差不齐,执法监督落实不够,宣传教育不够深入广泛,这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从依法治国的高度,深入贯彻十七大精神,开拓进取,自我加压,求真务实,把交通依法行政工作推向一个新水平。
一、抓好五个到位精心组织实施
我局从依法治国高度,把依法行政工作列入议程,摆上位置,局领导经常过问依法行政工作,宏观把握,微观入手,为依法行政工作排忧解难。一、抓思想认识到位。以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下发的有利时机,以宣传学习来促认识的不断提高,使大家认识到交通行政工作当前正在由政策规范走向法制规范,所有交通工作者必须增强依法行政观念,自觉学好法和用好法,在全局统一了思想。二、抓组织领导到位。局调整成立依法治局领导小组,局长亲自挂帅任组长,下设办公室,作为具体办事机构,并向二级机构延伸,层层建立依法治理组织,健全网络。三、规划到位,为落实依法行政各项任务,制定了《交通局依法行政规划》,确定了以交通执法人员法制培训为重点,将法制培训与执法资格培训相结合,由重点带动全面的思路,规划中明确了工作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并逐年度制定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四抓制度落实到位。局在《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和《行政执法责任考评办法》基础上,重新修订印发《行政执法检查制度》、《行政执法公开制度》、《规范文件管理制度》、《错案追究责任制度》、《执法证件管理制度》、《学法制度》、《法律培训制度》等,使法制工作有章可循,确保学法时间每人每年不少于40学时。五抓落实到位。在实际工作中,因地制宜,抓好平时,突出重点,定期召开依法行政例会,分析形势,研究工作,布置任务,在人、财、物上予以支持,并定期组织检查、考核、评比,使交通局依法行政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扎实有效。
二、内外相促全方位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开展法制教育培训,是促进依法行政的基础工程,我局把法制教育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法制教育实行集中学与自学相结合,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一般学与重点学相结合,以文明市民学校为载体,多层次、全方位开展法制教育培训。一、领导干部、机关人员带头垂范,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学法、懂法、用法三位一体,坚持每月一学一考,做到有记录、有笔记、有考试、有成绩。二、重点加强交通执法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教育,组织多种形式培训班,学政治、学法律、学业务,实行一学、二抄、三考、四评、五奖惩,量化考核,达到重点法律熟练掌握,学以致用。近三年来,共举办各类法律培训班5期,培训人数1000人次,全员普及《宪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国家公务员条例》、《公路法》、《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10余部,购置普法教材300余套,参加普法考试2000余人次,考试合格率100%,大大增强交通干群法制观念。去年4月份组织依法行政培训,开展《行政许可法》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学习,邀请市交通局和县法制办授课和现场指导。十一月局采取“走出去”的办法,组织运政、稽征、路政站队负责人40余人,参加北京交通管理干部学院在长沙举办的《道条》及配套规章培训班。三、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在开展法制教育培训同时,我局结合行业特点,抓好面上宣传,利用宣传栏、报刊、广播、电视等形式,广泛开展“三法一例”,即《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公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的宣传,树立交通法律法规权威。四、利用法规宣传月、道路运输市场整顿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交通法规。几年来,共开辟法律宣传栏20余期,宣传条幅60余条,组织宣传月活动6个,出动宣传车160余台次,总投入2万余元,法制宣传丰富多彩,使交通法规深入人心,走进万家。
三、健全制度推行执法责任制
按照“执法任务具体化,执法责任明晰化,执法为规范化”的目标,层层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局与运管所,运管所与站队签订责任书,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把执法责任层层落到实处。加强机关建章立制工作。局各股室针对工作业务特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局各类工作制度,汇编成册,并创造性制作台式工作制度,出台了《交通局工作人员十条禁令》。为改进机关作风,提高机关效能,局编制了《机关效能建设手册》,使局机关各项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规范法制业务程序,参照县政府法制业务程序,县交通局启用了“行政执法监督专用章”和“行政复议专用章”,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工作。在交通局大门、走廊等处设立公开栏,公开法律法规条款,推行执法“五公开”,组织行政许可事项的清理。贯彻《行政许可法》,公示行政许可事项、条件、程序、期限、收费等,方便广大人民群众学习法律和社会监督,作到硬件过硬,软件不软。
四、加强队伍建设,强化队伍素质。
首先加强执法人员管理,印发了《*县交通执法人员管理办法》,规范执法人员行为和考核。二、鼓励执法人员职后再教育,参加各类学历教育,大专以上学历人员90%以上。三是以行政执法资格认证为契机,加强执法人员培训,交通执法人员作到了持证上岗,文明执法。四、开展“依法治交、执法为民”活动,加强交管站队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基础建设和法制建设,切实作到执法为民、依法行政。五利用执法证年审为契机,严格执法人员年度考核,岗位培训、奖惩情况年审,实行一人一试卷一总结,促进了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
五、强化执法监督,推进依法行政。
为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强化执法监督,严格执行《交通行政执法监督规定》,规范执法行为,明查暗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岗位考勤、执法风纪、执法程序、基础台帐等工作,每年局法制股牵头进行两次法制和执法检查,组织了《行政许可法》实施情况检查,促进依法审查行政许可申请,规范行政许可行为。不定期抽查5余次。从检查情况看,检查所到单位把执法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健全制度,加强法律宣传教育,推行执法公开,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廉洁执法,作到程序合法,建立执法档案,卷宗装订整齐,材料基本完整,取得了很好成效。通过检查增强执法人员法制意识和观念,有效减少了执法过错,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为零。二、实行执法案卷评查制度,采取抽查和现场指导,从实体和程序等加强考核,提高执法质量。九月份,县法制办对交通执法案卷抽查合格率90%。三、拓宽监督渠道,按照县纪检委投诉网络建设要求,局成立投诉受理中心,截止目前,受理案件10余件,投诉满意率95%。四、开展行风建设,印发进一步加强交通系统行风建设的意见,组织专项检查,营造良好行风形象。
市监察局:
按照全市关于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要求,我们把开展行政效能监察作为改善行政管理、推进机关建设、加强勤政廉政的重要措施,进行了认真的自检自查,现将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 我局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况:
xx市交通局是主管全市公路、水路交通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交通局机关行政编制17名,行使行政职能事业编制7名,工勤人员编制3名,总编制共27名。机关内设8个职能科室、一个直管局(市地方海事局)。主要职责包括: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结合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研究制定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的发展战略和具体政策措施,按照省和市的统筹安排,制定并组织实施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发展规划和计划;负责全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管理、路政管理、公路养护和行政执法;负责新、改建公路、桥梁、航道、港口(渡口)建设项目的管理和质量监督;负责交通规费、通行费的征收、稽查、上缴和使用;负责和督查交通建设资金的管理、监督和使用;负责全市交通运输市场的培育,负责出入境运输管理工作;负责汽车维修市场,汽车、船舶驾驶行业和公路、水运、搬运、装卸业的市场管理;参与相关部门对重点物资运输,抢险救灾,战备物资和紧急物资运输的调控;负责权限范围内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督,船舶检验、通信导航及航道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港口(渡口)、水运的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结构调整、协调发展;制定交通运输行业固定资产、科技、教育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管理和指导交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职工队伍建设和交通安全工作;按规定管理局属单位主要领导干部,抓好交通人才预测、交流,专业技术干部管理、培训和智力引进工作。研究制定交通科技政策、技术标准、定额和规范;组织科技攻关,推广、引进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负责归口的交通工业产品认证和技术监督;负责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的综合统计,提供信息、情报和咨询服务;会同有关部门培育和发展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并对其进行资质认证、审批、申报等管理。
围绕上述主要职责,市交通局领导班子注重加强交通系统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认真履行各项法定职责。带领交通系统公务员、工程技术人员、企事业单位职工,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团结一致,拼搏争先,促进全市交通事业协调发展。2004年完成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36315.9万元,路网质量不断提高,全市公路通车总里程达9936公里。工程质量得到保证,04年全市公路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率达到100%,公路养护得到切实加强,交通运输不断发展,04年全市完成客运量842万人次,旅客周转量82010万人公里,货运量1161万吨,货物周转量12541万吨公里。交通行政执法进一步规范,今年来继续保持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为零。
二、 我局遵守和执行《云南省公务员八条禁令》的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八条禁令》的贯彻执行,把落实《八条禁令》视为交通党政工作的重点之一,将之列入议事日程。决定将贯彻执行《八条禁令》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考核、交通工作目标考核、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终考核。为了加强领导,将《八条禁令》的执行落到实处,市交通局成立了由局领导和办公室人员组成的纪律检查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局机关工作人员和局属事业单位执行《八条禁令》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规定单位主要领导是贯彻执行《八条禁令》的第一责任人,形成了局长(书记)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为了加大警示力度,我局还制作了“保山市交通局政务公开栏”,将《八条禁令》列于上面,悬挂在局机关办公楼的大厅,让进入办公楼的每一个工作人员抬头便见到《八条禁令》,时刻敲响警钟。为了避免贯彻执行《八条禁令》出现“一阵风”、“走过场”,我局决定对局机关工作人员和二级事业单位执行《八条禁令》的情况进行严格的监督检查。时间上实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确保一个月检查一次;方式上采用专项检查、明查暗访或纳入其他检查的形式;检查内容包括:一是检查工作纪律,有无迟到、早退、旷工,上班时间不务正业、外出办私事的情况,以及挂牌上岗和按规定着装的情况。二是检查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对于局上下达的工作任务是否按时完成,是否存在有安排无落实,或拖着不办、顶着不办、办而不实的情况。三是检查廉洁自律情况,有无收受贿赂,插手物资采购和建设工程的招投标,公私不分,用公款参加高消费娱乐活动,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等情况。市局明确规定,在检查中发现有违《八条禁令》的,视其情节轻重,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对于违反禁令而单位不及时处理或徇私包庇的,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自贯彻执行《八条禁令》以来,局机关及下属单位令行禁止,未发现违反禁令之事。
三、 多方采取措施,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热点问题的情况
拖欠农民工工资是近年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市交通局把维护群众的利益作为交通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开展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坚持偿还欠款和杜绝清欠并重,强调政府带头清欠,优先支付农民工工资。正确处理好清欠与发展交通的关系,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本着谁直接负责工程建设管理,谁负责组织清欠工作的原则,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通过扎实工作和认真清理,查清全市交通系统拖欠公路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数量和原因,经过积极协调和多方争取,至2005年春节前,共清偿兑现公路工程款2766.3万元,其中:农民工工资2355.96万元。
通过清欠工作,我们认真分析目前我市交通建设管理工中存在此类问题的原因,加强调查研究,建立起防止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长效机制,按照国家投资融资体制改革的要求,进一步深化交通建设领域的改革,在体制机制的管理方法上进行创新,特别是针对拖欠问题,研究建立科学的交通从业单位的信用评价体系,推进劳动用工合同制,加强政府投资工程的监管方式。
四、 我局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情况:
行政许可,也就是通常所说的行政审批,是行政机关管理社会经济事务的重要手段。04年7月1日生效的《行政许可法》是在总结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经验的基础上制定的。这部法律的公布施行,是对现行行政审批制度的重大改革和创新,将促进政府对社会经济事务的管理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也将有力推进政府管理创新和职能转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须要求;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制政府的重大举措;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我们充分认识实施行政许可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自觉性和主动性,真正把贯彻这部法律,作为我们交通部门的一项职责,切实抓紧、抓好。由局长胡嘉鸿同志亲任组长,抽调相关科室、部门人员组成“市交通局宣传贯彻行政许可法工作领导小组”,做到领导重视,人员落实,具体工作有专人负责。为了尽快地掌握此部法律,市交通局为在职干部职工每人订购了一册《行政许可法》,先后三次派人参加省政府法制办举办的行政许可法培训班学习,通过考试取得了云南省《行政许可法》培训合格证(3人)。并于2004年4月8日专门邀请市法制局的专业人员,为我局干部职工进行《行政许可法》的培训,共参加106人,通过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和认真学习,经书面考核,全部合格,取得了保山市《行政许可法》培训合格证。局机关18名公务员还参加了全市公务员《行政许可法》考试,全部合格。
《行政许可法》反映了设权应法定、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须赔偿等权力运行的一般规律。我们交通上的行政许可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云南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和省、市法制部门确定的时间表,我们重点做好了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清理实施行政许可的主体;二是清理行政许可项目,明确项目名称和实施机关;三是清理行政许可规定。整个清理过程中,都按时、按量和按质填报好各类表格,报市法制局审核。经过清理,市交通局是合格的一类行政主体,市运政处、市地方海事局是法规授权的二类行政主体。共涉及行政许可项目三十五项(市交通局六项、市运政处二十二项、市地方海事局七项)。
我们对清理完毕的行政许可主体、项目、规定等都依法在办公场所予以公示。全市交通系统的行政执法干部、职工每月都组织1~2次的专题学习。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从市局到各县、区交通局都有一位领导领取了《法制督察证》,监督检查行政许可实施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实施行政许可中,是否存在违纪违法行为,目前没有此类现象发生。
五、结合制度建设进行效能监察,建立效能监察长效机制
交通局二七年综治工作,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开展平安建设,健全七个机制,强化领导,完善制度,加强教育,严密安全防范,做到安全文明并举,软硬件齐上,营造了良好的综治环境。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真抓实管,健全综治日常工作机制
我局始终以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出发,把综治工作放到重要位置,认清综治形势,抓综治,保稳定,促发展,以领导抓,抓领导,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推行领导责任制,紧紧围绕交通工作大局,开展创建平安单位活动,制定计划,定期检查,召开会议,印发文件,稳步推进,带动各项综治措施的落实。坚持综治工作“系统抓、抓系统”,指导、协调、检查、督促所属单位做好综治工作。局印发了综治年度计划和法制宣传教育计划,按计划组织了2次检查,提出整改建议5条,对被查单位量化考核,坚持半年小结,全年总结,整体工作水平逐年提高。局长梁峰经常过问综治工作,宏观把握,微观入手,为综治工作排忧解难,分管局长陈晓明亲自抓,亲自管,经常带对开展综治检查,现场办公,发现问题,指导解决。
二、完善责任,奖惩兑现,健全综治责任制
我局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建立综治责任制,确定目标,制定措施,分解任务。二月份,在交通工作会议上,综治工作与其他工作同总结、同表彰、同奖惩、同部署,层层签订综治责任制,签订率100%,使目标管理形成网络。
三、加强建设,严格制度,健全综治队伍建设机制
局始终把综治组织建设作为推动综治工作的重要保障。督促各单位稳定综治组织和队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局通过培训教育整顿手段,提高综治人员、值班人员素质。积极组织交通系统综治人员参加综治培训。局还进一步加强综治例会、检查、报告制度和安全文明制度,定期召开综治例会,上传下达,沟通信息,总结部署工作,推进综治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四、推进创建,夯实基础,健全平安建设机制
以创建平安单位为载体、为动力,制定印发《交通系统创建平安单位实施方案》,转发了县综治委平安单位考核实施细则,大力宣传平安建设标准,进一步夯实基础,保持成绩,延伸巩固,完善提高,推进平安建设。全系统创建平安单位活动,典型引路,动态控制,实现平安建设再上新水平。加强机关小区管理,摸索经验,研究措施,结合文明创建,搞好值班站岗、日常巡逻和环境卫生工作,保持小区良好秩序。上级综治检查组莅临我局检查综治工作,予以很高的评价。
五、强化教育,增强观念,健全法制宣传教育机制
综治工作以强化教育入手,以人为本,坚持抓好平时,突出重点,形式多样,务求实效。平时,抓好常规宣传,部署宣传标语、宣传栏、黑板报等,并以文明市民学校为阵地,每月学法2次以上。适时进行阶段总结,编发简报。突出抓好各级领导干部、执法人员、企业经营管理等重点人员的普法,学好《宪法》和交通专业等重点法律法规,组织了思想作风法纪业务培训,每个执法人员达到40学时,邀请省、市交通厅局和法制办授课和现场指导,在全系统掀起学法,遵纪守法蔚然成风。通过宣传月、宣传台、培训、考试等形式,寓教于乐,组织普法考试4次,参考人数达800余人,使法制综治观念深入人心。目前“五五”普法全面开展,干群法制观念必将进一步提高。
六、加强防范,保障安全,健全防范工作机制
安全是平安建设的基础,我局着眼预防,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工作,以“三防”为重点,认真落实群防群治、值班站岗、看楼护院等措施,死看硬守,印发了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和创建平安单位实施方案,局重申进一步加强值班站岗和查岗查哨工作,加大查岗力度,对值班不落实的,进行了通报批评。局机关投资三千余元对重点部位安置防盗报警器,强化技防,从而预防了各类事件发生,实现全年安全无案件。
七、排查矛盾,调处纠纷,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充分发挥“两委”作用,立足实际,强化措施,抓好信息,掌握主动,事先介入,深入细致处理同志间的摩擦和纠纷,民事调解率和成功率均达100%。二月份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活动,全面摸排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实行边排查边调处。宣传贯彻禁止习练政策,帮教后进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全系统未出现一例练习者。全年完善了矛盾纠纷派查调处报表制度,较好预防矛盾激化。
总之,二七我局综治工作,在上级有关部门指导下,群策群力,持之以恒,取得较好成绩。在今后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求真务实,拼搏进取,取得综治工作更优异成绩。
一、主要目标
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初步完成《纲要》规定主要制度的制定工作;初步实现部门职能转变,交通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观念明显增强;依法行政能力明显提高,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的交通行政决策机制基本形成。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交通行政执法体制基本建立,交通行政执法监督的各项制度和机制基本建立。部门监督明显加强,违法交通行政行为得到及时纠正。交通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得到落实,交通行政监督效能有所提高。各种预警和应急机制基本建立,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的机制基本形成。
二、重点工作与责任分工
(一)深化交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部门职能转变
⒈创新交通行政管理方式。建立“一个窗口”,实行联合办理交通行政事项的工作机制,规范交通行政许可文书格式。完善运用交通行政规划、行政指导等间接管理、动态管理和事后监督管理等对经济和社会事务实施事后管理的相关办法。
⒉完善紧急状态预警和应急机制。建立健全公共安全的突发事件预警和应急机制,构筑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组织、控制与处理、物质保障和制度体系,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
⒊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将政务信息公开作为交通行政机关施政的一项基本制度。交通行政机关办理的交通行政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秘密、个人隐私等事项外,向社会公开;提高交通工作的透明度,科学界定政务信息与其他信息、公开与不公开的标准,完善交通政务信息公开方式。
⒋完善部门服务承诺制度。严格遵守诚实信用原则,积极)探索信用公众评价制度,认真落实各项承诺措施,不断提高交通部门公信力和诚信度。
(二)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完善政府决策机制。认真落实市、区政府《工作规则》确立的各项决策制度,健全决策规则,规范决策程序,强化决策责任。建立和完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三)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及时清理与现行法律、法规相抵触或规定不一致的规范性文件。
(四)完善交通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制度。定期对系统内的交通行政执法主体及其行政执法权限进行审查、清理、确认,并向社会公告。
(五)加快程序制度建设
⒈进一步完善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按照依法界定执法职责,科学设定执法岗位、严格规范执法程序的原则,将本机关承担的交通行政执法职责、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人,并明确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和执法标准。
⒉完善有关实施交通行政处罚的各项制度。进一步完善交通行政处罚告知、交通行政处罚调查取证与审核决定分开、重大交通行政处罚集体讨论、交通行政处罚决定送达、罚缴分离等有关制度,并认真组织贯彻实施。
(六)完善交通行政监督制度和机制
⒈完善各项交通行政执法监督制度。进一步完善交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备案审查、交通行政执法投诉、执法情况统计、交通行政执法情况报告等各项监督制度。
⒉进一步完善交通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严格实施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交通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评议考核听取公众的意见。
⒊落实交通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完善交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法定职责或者违法行使职权行为的交通行政责任追究制度,界定行政责任追究范围,规范责任追究程序。具体交通行政执法行为被有权机关撤销、确认为违法或者责令履行义务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⒋完善行政赔偿制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得赔偿。
探索建立行政赔偿听证、协商、和解制度。
(七)加强工作。完善制度,畅通渠道,及时办理事项,切实解决人民群众通过举报反映的问题,并保障人、举报人的权利和人身安全。对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解决的事项,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八)增强依法行政观念和能力
⒈加强《纲要》的学习和培训工作。把《纲要》纳入交通行政机关的学习计划。为确保《纲要》得到正确理解,全面执行。
⒉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局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法律、法规和规章,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提高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把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作为考核领导干部的一项重要内容。
⒊建立交通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学习和培训制度。采取自学与集中培训相结合、以自学为主的方式,组织交通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习运用法律知识和与本职工作有关的专门法律知识,提高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将法律知识列入交通机关工作人员考评的内容。对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实行岗前培训和定期轮训,并将依法行政情况作为年终考核评定档次的重要依据。
(九)加强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按照区法制工作部门的要求设置法制机构,配齐工作人员。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
建立局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局长王喜成任组长,副局长孟国文任副组长,成员由区交通局所属部门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交通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全局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调查研究,制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方案和年度实施意见,协调、督促、指导全局推进依法行政的各项工作。
(二)科学规划
区交通局结合本部门实际,制订具体办法和配套措施,确定不同阶段的工作重点,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做到年有计划、年度有安排。
1.坚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制度和行政执法情况统计报告制度。根据形势变化,年内修订完成《区交通局行政执法职责汇编》、《区交通局行政执法职权和责任分解》及有关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健全法制工作制度。
2.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认真做好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各项工作,按照市对我局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的要求,加强执法监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3、积极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二、做好规范执法工作
1.全面落实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市交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实施行政处罚要充分考虑违法行为的法定从重、从轻或减轻情节,依法确定相应的处罚基准,坚持在事实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在行政处罚文书中说明裁量理由,做到处罚合法适当。
2.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研究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执法活动的通知》,坚持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分级审签研究制度。同时针对疑难复杂案件在决定做出前邀请有关专家进行研究论证,促进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和运用,保证依法行政落到实处。
3.规范执法文书。根据市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进一步完善我局执法文书,规范执法文书制作归档。年内在全局开展一次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文书案卷评查活动,不断提高文书制作水平。
三、严格依法行政,加强交通运输环境综合整治
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规定,继续查处未取得经营许可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黑出租”、“黑班车”、“黑线路”和“黑摩的”,规范执法行为,严格依法行政,建立长效治理机制。认真贯彻落实新颁布的《省治理超限和超载运输办法》,加强货运源头治理力度,严格执行超限车辆有关检测、卸货规定,定期开展超限车辆集中整治,保持公路运输安全有序。
四、加强执法培训,夯实执法队伍基础
贯彻执行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的实施意见》,认真落实《交通行政执法十条禁令》,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做到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安全执法。
1.建立健全执法人员法制教育培训考核长效机制,坚持法律知识培训制度、季度考试考核制度、岗前学法和岗位学法制度等。坚持学用结合,提高学习效果。分层次举办各类执法人员培训班,开展执法技能比赛、案卷评查、案例研讨等活动,全面提升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年内拟举办3次行政执法培训班或岗位技能竞赛。
2.做好执法证件胸牌管理工作。规范执法证件、胸牌号码的发放、审验等工作,建立行政执法人员证件、胸牌管理动态档案,认真做好执法证的换发、审验和新增执法人员岗前培训、考试发证工作。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年内做好IC卡式执法证件换发、审验工作。
3.积极开展依法治理调研活动。通过开展交通依法行政论文征集活动,探讨新形势下依法行政存在的突出问题,面临的困难,寻求解决的对策,推动全局依法行政工作上新台阶。
加大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超力度,为强化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维护公路设施完好,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富平安,根据省交通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超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皖交公运〔〕553号)市政府《关于印发强化“三车”交通平安与营运综合治理的意见(试行)通知》合政〔〕11号)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交通局市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超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合政办秘〔〕2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依法严管,坚持“立足源头。标本兼治,长效治理”原则,构建政府主导、企业负责、部门联动、齐抓共管、行业监督的工作格局,建立和完善源头治超长效机制,强化工作职责分工,确保治超工作持续、稳定、有效、健康开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对货运车辆生产(改装)企业的货源单位(主要是煤、沙石建材等企业及货运、物流站场等)和运输企业(包括预拌混凝土运输企业、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建筑沙石资料运输企业)严格监管,总体目标:以源头为重点。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行为,使货运市场秩序明显改善,促进全县道路运输市场健康发展和交通平安形势明显好转,更好地服务于我县经济建设和城市建设,保证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
对货源单位巡查监管不少于公布总数的80%违规超限超载车辆出场率低于10%三车”运料车、渣土车、混凝土运输车)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明显减少。具体目标:县交通局进驻监管的重点货源单位不少于2家。
三、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切实有效地开展公路和货运源头治超工作,为加强对全县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业已成立县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联系交通运输工作的副主任、县交通局和县公安局、安监局、建管局、乡村管理行政执法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县交通局、公安局、安监局、乡村管理行政执法局、建管局、建设局、工商局、质监局、公路分局、纠风办、法制办、农机局等相关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督查组,办公室设在县交通局,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工作人员组成,分公路治超和货运源头治超两个专项工作组开展工作,具体负责公路和货运源头集中治理工作的组织和实施;督查组由县交通局牵头,县纠风办、公安局、安监局、工商局抽调人员参与,负责对各成员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纠正各种行业不正之风。
(一)治超工作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协调配合,突出重点,齐抓共管,推进以源头治理为重点的治超工作有序进行。坚持源头监管与路面执法相结合,企业自纠与政府监管相结合,教育与奖励相结合的工作方法,加强沟通协调,建立行政执法联动和信息通报共享机制,推进综合治理;加大对货运源头治超专项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确定和公布重点货源单位名单;依法保证治超工作专项经费;对在治超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惩办和奖励,对治超不力的单位及其负责人和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
(二)县交通运管部门通过进驻和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建立违法超限超载通报制度及货运企业、从业人员信息系统和信誉档案等;与有关部门一道,对非法改装、拼装车辆进行查处。县公路部门加强路面执法,查处非法超限行为,与运管部门形成路面和源头双管齐下的治超机制。
(三)县公安部门加强机动车登记管理。依法查处超载行为;负责维护货源单位秩序,依法查处阻碍源头治超等违法犯罪行为;打击暴力抗法、阻挠执法和扰乱执法秩序的行为。
(四)县农机部门规范农用车、拖拉机牌证核发及管理工作。
(五)县工商部门对注册登记的货源单位建立信用档案。
(六)县建管、城管、安监部门要按照“三车”治理分工。
(七)县监察、质监、法制等部门依照自身职责。确保治理工作有序进行。
四、工作措施
(一)开展货运源头调查。并确定重点监管单位,县新闻媒体、中国?门户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满,由县运管部门对重点货源单位实行进驻或巡查监管。
(二)加大货运源头监管力度。认真组织运管人员开展进驻和巡查工作;县质监、工商部门对车辆生产企业生产和改装车辆的行为进行有效监管,禁止非法改装的货运车辆出厂上路。同时,要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精心组织,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确保源头治超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强化货源单位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货运车辆称重检测规定。对进出厂区、货场的车辆状况,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实行登记制度,严把货运车辆进场关、登记关、装载关、称重关、出场关、杜绝违规及非法改装车辆装载和超限超载车辆出场(厂)
健全治超机构,货源单位要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公开相关管理制度,做到货物装载出厂有记录、进厂有登记、落实制度有记载。积极配合运管人员开展货运源头治超监管工作,为进驻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禁止为无合法经营手续或被列入黑名单的货运企业、货运车辆、驾驶员装载、承运货物。
(四)组织开展培训。统一持证上岗。运管部门要加强对道路货运企业负责人、营运货车驾驶员及相关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合理装运、守法经营的自觉性。
(五)开展目标考核。予以问责,并追究其主管和许可机关的行政责任。
(六)做好经费和应急保障。为治超工作提供保证。
五、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