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贸易法论文8篇

时间:2023-03-22 17:3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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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贸易法论文

篇1

俄罗斯作为世界上最大的转型经济国家,其巨大的潜在市场越来越成为世界各国,特别是西方各国、跨国企业关注和争夺的对象。俄罗斯国土辽阔,自然资源十分丰富,工业基础和科技力量雄厚,教育水平和国民素质较高,与我国的资源秉赋和产业结构形成互补性的格局。因此,发展与俄罗斯的贸易关系,对我国国民经济的长远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一、俄罗斯经济转轨后对外贸易的发展走势

俄罗斯从1991年到2001年对外贸易发展表现为“两下两上”的曲折发展进程,发展走势呈“W”型。具体数据见表1。

表11991年~2002年俄罗斯对外贸易发展动态(单位:亿美元)

注:贸易额包括个体贸易。此表转引自《今日俄罗斯市场》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出版社出版,第33页。

从表1不难发现,10多年来,俄罗斯对外贸易发展的趋势可划分为四个阶段:

(一)锐减期(1991~1992年)

苏联1991年全面解体,1992年俄罗斯开始实行激进的经济转轨,生产大幅度下降,通货膨胀严重,外贸额锐减。1991年和1992年外贸总额与上年同比分别减少了33.5%和20.7%,进出口额的锐减是国内经济危机的重要信号,是经济转轨后国有外贸机构机制失灵而私营外贸机构尚未得到发育的必然结果。

(二)回暖期(1993~1997年)

从1993年开始,俄罗斯生产的降幅减小,通货膨胀速度减缓,一些适应市场经济的部门开始形成并发展起来。到1997年,经济止跌趋升,国内生产总值首次出现增长,商业部门比较活跃,金融市场比较稳定。在这样的宏观经济背景下,从1993年起,对外贸易总额比上年增长8.6%,1994年接近锐减期开始的1991年,1997年达到1619.39亿美元,超过了1991年锐减前的水平,提升到外贸总额的最高点。

(三)危机期(1998~1999年)

1998年是俄罗斯对外贸易急剧转折的一年,1998年和1999年俄罗斯外贸总额分别比上年下降了17.6%和13.3%。这两年俄罗斯对外贸易的下降有以下三点原因。一是1998年“8.17”卢布大幅度贬值出现金融危机,国内有支付能力的需求锐减,企业投资能力下降,进口大幅度减少(在金融危机爆发前的1~7月俄进口增长6%,危机发生后的9~12月俄进口下降56%);二是美国、欧盟等国家对俄发起92起反倾销案,使俄每年因此蒙受损失约15~20亿美元。三是1998年国际市场行情低迷使出口额大幅度下降,当年俄出口商品价格平均下跌17.6%,出口收入损失约150亿美元。(四)复苏期(2000年~至今)

2000年普京总统执政,采取了一系列政策刺激宏观经济增长,着力打击外贸走私集团,使俄罗斯较快地走出金融危机的阴影。2000年以来,对外贸易逐年复苏,2000年和2001年的外贸总额分别比上年增长了29.7%和4.85%。俄罗斯外贸复苏的原因有以下三点,一是国际市场行情对俄出口十分有利;二是生产领域特别是进口替代型企业的生产增长幅度较大,抑制了进口贸易,顺差大增。2000年和2001年的外贸顺差分别为610亿美元和496亿美元,2002年头5个月外贸顺差仍保持在186亿美元的水平上。三是1998年金融危机后卢布贬值,使俄出口商品价格至今仍有竞争力。二、俄罗斯进出口商品结构与贸易伙伴的分布

俄罗斯出口商品结构以能源产品和资源型原料产品为主,能源产品大约占出口商品总额的40%以上,尤其是石油产品,其受国际市场价格影响甚大,一旦国际油价升高,俄罗斯的出口形势就好;一旦油价下降,出口额必然减少。再者,金属、宝石及其制品占出口商品的1/4,俄罗斯的出口商品以初级产品为主,体现了它鲜明的特征。其具体商品结构参见表2。

表2俄罗斯出口商品结构(%)

注:上表中不含个体贸易。此表引自《2002年俄罗斯数字快报》369页,数据不含独联体国家。

俄罗斯进口商品以机器设备、运输工具、食品和农业原料为主,其相加几乎占到进口商品总额的60%以上,说明多年来俄罗斯工业缺乏技术的更新改造,工业设备严重老化。另外,农业产品依然短缺,农副产品难以满足国内需求,每年不得不动用外汇,大量进口食品。俄罗斯进口商品的结构见表3。

表3俄罗斯进口商品结构(%)

注:上表不含个体贸易。此表引自《2002年俄罗斯数字快报》371页,数据不含独联体国家。

俄罗斯是横跨欧亚的大国,由于历史形成的经济区域分工和经济地理的特点,俄罗斯的经济重心一直在欧洲。俄罗斯分为12个经济区,其中加里宁格勒州游离俄罗斯大陆处于西欧,其产业密集的经济区域位于北方经济区、西北经济区、中央经济区、伏尔加——维亚特卡经济区、中央黑土经济区、伏尔加河流域经济区、北高加索经济区和乌拉尔经济区;位于中部和东部的西西伯利亚经济区、东西伯利亚经济区和远东经济区地域占全国国土面积的75%,但人口仅占全国人口的22%,地广人稀,经济落后于欧洲地区。这种经济状况决定了俄罗斯对外贸易的重点在欧洲,与欧盟、独联体国家和中东欧国家的外贸比重占到80%以上,与亚太经合组织国家的外贸比重还不到20%。

俄罗斯对外贸易伙伴的区域分布,欧盟居首位,约占俄贸易额的34%,其后依次为独联体国家、亚太经合组织国家、中东欧国家,它们大约分别占俄贸易额的19~22%、17%和13%。详见表4。

表41997年~1999年俄罗斯对外贸易伙伴的构成(%)

注:上表数据不含个体贸易。此表引自《今日俄罗斯市场》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出版社出版,第31页。

俄罗斯主要的贸易伙伴分布于五大洲的60多个国家和地区,在欧洲主要的贸易伙伴有英国、德国、匈牙利、意大利、荷兰、波兰、捷克、斯洛伐克、芬兰、法国、瑞士、瑞典;在亚洲主要有印度、塞浦路斯、中国,土耳其、日本,在北美洲主要有美国,在非洲和大洋洲外贸总额很小。

俄罗斯与主要贸易伙伴的进出口额参见表5和表6。

表5俄罗斯1995年~2001年向主要贸易伙伴的出口贸易额(单位:百万美元)

注:上表数据为实际发生额。此表引自《2002年俄罗斯数字快报》363~364页。

表6俄罗斯1995年~2001年向主要贸

易伙伴的进口贸易额(单位:百万美元)

注:上表数据为实际发生额。此表引自《2002年俄罗斯数字快报》365~366页。

俄罗斯与独联体国家具有传统的贸易关系。由于地缘优势和既往产业链的连接,苏联解体后,俄罗斯与独联体国家依然保持着比较密切的外贸关系,俄罗斯与独联体国家的进出口额大体相当于其进出口总额的10%左右。俄罗斯与独联体国家的进出口贸易参见表7。

表71995年~2001年俄罗斯与独联体国家的进出口额(单位:百万美元)

注:上表数据为实际发生额。此表引自《2002年俄罗斯数字快报》367页。

三、俄罗斯外贸体制与现行政策

苏联解体后,俄罗斯为了建立市场经济体制,适应国际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趋势,在组建新的对外经济贸易管理机构的同时,颁布了一系列法律和法令,对本国的对外贸易体制进行改革。改革的基本方向是:废除国家垄断制,建立对外贸易自由化体制,在经营方式、支付手段以及管理制度方面逐步同国际通行的制度接轨。俄罗斯外贸体制改革经历了十分坎坷的过程,在关税手段和非关税手段上也几度调整,即使是当前的外贸体制也仍处在变动之中,俄罗斯在维护自身外贸利益与争取早日入世之间进行着艰难的选择。俄罗斯外贸体制与现行政策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废除外贸国家垄断制,推行对外贸易自由化

俄罗斯改革的首批法令就是废除对外贸易国家垄断制,用市场调节的方法代替行政调节的方法,实现对外贸易自由化。

1991年,俄罗斯政府颁布了关于在俄联邦境内对外经济活动自由化的法令,取消国家过去规定的企业参加对外经济活动的各种限制和禁令,“允许在俄罗斯境内登记的一切企业及其联合公司,不分其所有制形式,可不经专门登记开展对外经济活动。”俄开始从国家高度垄断的外贸体制,向对外贸易自由化转变,这是一个重大的转折。这项改革的宗旨是:建立一种调节机制,一方面应最大限度地促进俄罗斯国内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符合当前国际贸易惯例,实现俄罗斯经济与世界经济一体化。

这项改革的具体做法是:首先,将从事外经贸的企业实行私有化,推行股份制,组建和发展集团公司。除军火出口公司和一些专营战略性原料的进出口公司的控股权均由国家掌握外,这些大公司将自主经营,独立核算,逐步与经贸部脱钩,朝着集金融、生产、外贸功能为一体的跨部门集团公司的方向发展。其次,国家不设置障碍,企业和经济组织可以自由地开展对外贸易活动,自由地进入国际市场,寻找合作伙伴。最后,逐步形成符合发达市场经济国家调节对外贸易做法的完整体系,运用国家宏观调控措施,注意发挥关税、利率、汇率等经济调节手段的作用,减少行政干预。

规范关税和非关税制度。受传统经济体制影响,原苏联的关税制度单一,税制税目自成体系,进出口关税不分档次,关税对调节进出口贸易发展的作用不大。苏联解体后,俄罗斯改革和规范关税制度,努力向国际通行的制度靠拢。

(二)进口管理政策

1.进口关税

1992年初,俄罗斯对一些进口商品规定了很高的税率。但是,由于国内经济状况恶化,不得不下调一些商品的关税。同时,对不同类型国家规范了实行区别待遇的关税。同俄有最惠国待遇关系的国家实行基础税率(15~50%);同俄没有最惠国待遇关系的国家实行普通税率(30~100%);同俄有贸易协议的发展中国家实行优惠税率(7.5~25%)。中国属于这一类国家。俄从1993年2月1日开征增值税和消费税。其目的是为了增加国家的收入。从1993年8月1日起,俄实施新的海关税法,新税法的颁布和实施标志着俄海关制度已开始同国际通行的方法接轨。1994年3月15日起,俄大幅度提高进口商品的税率,这次调高税率是为了保护本国同类商品在市场中的地位,免遭外国商品的冲击,具有很强的贸易保护主义色彩。为调节本国经济的发展,从1996年5月起,俄又提高了平均进口关税的税率,由原来的12.5~14%提高到14~15.5%。同时,还采取了一些非关税调节的行政手段,加强对进口商品的管理,如严格进口安全检验制度,自1997年1月1日起要求所有进口商品必须使用俄文标签等。

2000年4月1日起,俄开始实行新的进口关税税率表(正式名称为《俄罗斯联邦海关税则》)。对80种商品的税率进行了调整,其中上调的30种,下调的45种,另外5种商品在从价税不变的情况下规定了从量税。根据2000年11月27日第886号俄罗斯政府决定,对上述新税率表进行部分修改,自2001年1月1日起,对3500项商品实行新进口税率。当前俄进口税率除零税率外,分为5%、10%、15%和20%等4档。对汽车、白糖、酒精、酒类制品、烟草制品等特别敏感商品仍实行25%和30%的进口税率。

2.增值税

自1993年2月1日起,俄开始对进口商品征收增值税。针对不同的进口国别,俄实行以下两种增值税征收办法:对独联体国家的商品免征增值税;对非独联体国家的商品计征增值税。

目前俄实行两种增值税率:粮食、基本食品、原糖、野生果实、浆果、核桃、用于科技目的或生产饲料或制作药品的鱼粉、鱼和海产品、儿童用品等进口商品的增值税率是10%;其他商品的增值税率是20%。

根据有关法律,进口商须两次支付增值税:首先是在办理商品进关手续时,要按商品的海关申报价值、进口关税和消费税的合计金额计征增值税;之后,在俄联邦境内加工和销售进口商品过程中的新增价值部分也要缴纳增值税。

3.消费税

俄对进口商品征收消费税始自1993年2月1日。目前仅对酒类、香烟、汽油、首饰和小轿车等五大类进口商品征收消费税。

无论自独联体国家还是自非独联体国家进口上述商品时,均缴纳消费税。

消费税率与关税税率一样,可以按从价(按商品海关申报价值的一定百分比)、从量(每一计量单位商品应缴纳多少欧洲货币单位)或复合(将这两种方法结合起来)的办法征收。

与增值税不同,进口商只需一次支付消费税,即在办理商品过关手续时支付。在此之后,缴纳过消费税的商品在俄境内销售时,无需再次缴纳消费税。

4.非税收调节措施

俄罗斯对部分进口商品实行许可证管理。迄今为止,商品进口到俄罗斯一直不受配额限制,许可证管理也只针对有限的商品。需接受许可证管理的进口商品主要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某些特殊商品,包括保护植物的化学产品、工业废料和译密码设备;第二类是需按俄总统和政府规定的特殊程序进口的商品、技术和科技信息,包括武器弹药、核材料、贵金属、宝石、麻醉剂、镇定剂、可用于制造武器装备的个别原材料和设备等。

但按照保护国内市场的需要,俄逐步增加进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种类:自1997年1月1日起,开始对食用酒精和伏特加酒的进口实行许可证管理;自1998年5月1日起,开始对彩电整机进口实行许可证管理;自1999年1月1日起,开始对烟草及其工业代用品的进口实行许可证管理。

(三)出口管理政策

1.出口关税

在调整出口税方面,由于出口秩序混乱,俄罗斯经历了一个从上调到下调的过程。1991年在向市场

经济过渡初期,俄在出现大量原材料低价甚至倾销价竞相出口问题后,不得不实行出口专营并上调出口税,这样,战略性原材料出口的混乱局面得到抑制。1992年11月俄开始实行新的出口关税税则,新出口关税税则的趋势是,适应贸易自由化政策的要求,较大幅度地调低出口商品的税率,并且减少征税商品的种类。出口商品的税率从原来5~70%下调到3~25%。征税商品种类由1992年的53个大类减少到1993年的29个大类。特别是机电产品开始减征、免征基础税。1994年俄再次调低商品出口税,并决定今后商品出口关税将受到两种限制,其一是数量限制,只有少数商品征收出口关税,其中包括某些矿产原料、燃料、黑色和有色金属、化工产品、林产品、粮食、航空装备、武器和军用材料等。由于无法精确计算这些商品的国内生产费用,所以,俄征收这些商品关税是依据出口效益而定。其二是时间限制,根据俄联邦《海关税》的规定,出口关税征收到1996年1月1日为止。1998年8月俄爆发严重的金融危机后,在国家财政日益恶化的压力下,为寻求新的资金来源,弥补国家预算亏空,1999年初以来,俄政府颁布命令,开始对部分主要出口创汇产品征收临时出口关税,需缴纳出口税的商品清单中包括:煤、石油、天然气等能源产品;有色金属、木材、皮革料、大豆、油菜籽、葵花籽、某些食品等。

2.增值税

根据出口地域的不同,俄实行两种增值税征收办法:

一是对向非独联体国家出口的商品免征增值税。1996年这一优惠范围又进一步扩大,凡与向非独联体国家出口商品相关的运输、装卸和换装等服务业务也予以免缴增值税。

二是对向独联体国家出口的商品则按全额税率(20%)征收增值税。增值税先由买方支付,再由出口商负责上缴国家财政。

1996年底~1997年上半年,国家加强了对享受增值税优惠的出口商品的监督管理,规定出口商必须向税务监察部门提供由海关出具的书面证明,证明货物确系运往非独联体国家。

3.消费税

根据贸易方式、商品品种和出口地区的不同,对消费税应税商品规定如下计征办法:

一是通过易货合同的出口,需缴纳消费税。

二是向非独联体国家的出口(石油和天然气除外),免征消费税。

三是向未加入独联体的原苏联加盟共和国(主要指波罗的海三国)的出口,如以非自由兑换货币结算,免征消费税。

四是石油和天然气的出口,均需缴纳消费税。

石油、天然气的出口消费税率由俄联邦政府的专项决议加以确定。根据不同产地的矿业地质条件和经济地理条件,国家对不同的石油开采企业规定了不同的消费税率。

4.非税收调节措施

一是对某些商品实行出口配额和许可证管理。

目前俄对以下两类商品的出口实行配额和许可证管理。第一类主要指那些按照国际协议的规定应主动限制出口数量的商品,如纺织类半成品和成品、个别黑色金属制品、碳化硅等。第二类是某些特殊商品,包括野生动植物、药物原料、译密码设备、武器、核材料及其装置、贵金属及宝石、矿物学及古生物学的收藏资料、半宝石及其制品、麻醉剂、镇定剂等。

在实践中,出口配额的分配主要是通过招标或拍卖进行。配额如有富余,亦可通过实际出口业务加以分配。出口许可证由俄经贸部驻地方特派员办事处负责发放。

二是对出口商品进行海关估价。

为了防止出口商低报出口价格、海外结余利润,自1996年12月起,俄规定对出口商品实行海关估价。确定海关价格的基础是合同成交价,即出口商品买方实际支付或应该支付的费用,此外还应包括由买方承担的、但未包含在合同成交价内的费用,如中介费、费、包装费、知识产权对象使用费等。

三是对加工服务贸易的出口进行管理。

近年来,加工服务贸易(外国商人购买俄产原料后,不将其运出俄境,而是与俄企业签订加工合同,委托其对所购原料进行加工)在俄境内得到较大发展。针对这种情况,俄海关专门做出以下规定:卖给外国公司的俄产原料不受海关监管;海关机构不参与上述原料及其中间加工产品在俄关境内的转运;获得的最终加工产品可按照一般出口制度(包括配额和许可证规则)运出俄联邦关境。

四是加强对出口收汇的监督。

1993年10月,俄建立了计算机外汇监控系统,自1994年1月1日起,开始对出口商的出口收汇情况进行全面监督和检查。该系统的运行方式是:计算中心与俄全国各地经营外贸结算业务的商业银行建立起计算机联网关系,商业银行将出口商每一笔出口业务的最后收汇情况传给计算中心,中心将其与计算机中储存的该笔业务所签合同的总金额、商品品种和数量、支付条件等进行核对,以确认出口商有无隐匿外汇收入的行为。1998年8月俄爆发严重的金融危机后,为防止资本大量外流,俄对出口贸易的支付方式进行了严格限制,规定只有在出示已收到100%预付款证明或已开立出口商品海关价值全额信用证后,出口商品方可出境。

(四)限制易货贸易,积极与国际贸易体制接轨,不断扩大现汇贸易方式

易货贸易是苏联在经互会范围内长期实行的基本对外贸易形式。这种贸易形式的特点是,实行计划协作和非现汇支付结算。供货价格由双方议定,一般都大大低于世界市场的平均价格。易货贸易能够调节余缺,并能弥补外汇短缺,对发展双边贸易关系曾起过积极的作用。自俄罗斯提出向市场经济过渡的方针后,开始实行限制易货贸易的政策。俄认为,易货贸易对俄具有不等价交换的性质,俄在这种贸易中吃了大亏。俄罗斯从1992年下半年起便开始限制易货贸易协定的实施,主要措施有:第一,不断提高易货贸易商品的出口税率。易货贸易商品的出口税原来就高于基础税率15%,1992年9月又上调15%。1993年1月起再次上调,使其税率高于基础税率50%。第二,对易货贸易实施监督和登记制度,以保证进口和出口商品的等值。第三,在易货贸易中不断提高支付硬通货的比重。对于一些被认为是对方必需的商品,则要求完全支付硬通货。易货贸易在俄罗斯贸易中的地位逐渐下降,国际通行的现汇贸易方式正在不断扩大。

四、俄罗斯入世进程与外贸发展趋势

展望俄罗斯对外贸易发展的未来,不难看出,俄罗斯正在积极适应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进程。另外,俄罗斯努力推进加入世贸组织,将对本国的对外贸易发展产生十分重大的影响。

俄罗斯独立之后,很快成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的成员国;1994年加入欧共体一般特惠体系;1996年加入欧洲委员会;1997年加入巴黎俱乐部和伦敦俱乐部;1998年11月成为亚太经合组织的正式成员国。从1994年开始,俄罗斯提出加入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申请,1996年开始入世谈判,至今已和50多个世贸组织成员国进行了关于入世的双边会谈。普京就任总统后,多次明确表示入世的愿望,俄罗斯积极推动入世进程有其深刻的背景原因。

苏联曾是世界第六贸易大国,但俄罗斯独立后退居第二十五位,仅为原苏联贸易额的40%。由一流强国沦为二流乃至三流的国家。普京执政后,俄罗斯由大乱趋于大治,重振大国雄风成为其政治和经济发展的目标。俄罗斯的外贸自2000年才恢复为正增长,2001年突破1500亿美元,而我国已突破4000亿美元大关。俄罗斯的对外贸易对经济增长有巨大的拉动作用,大体推算俄罗斯GDP的增长1/3是由外贸拉动的。俄罗斯政府清楚地认识到,入世对俄带来的好处是多方面的:可以扩大俄产品出口的数量与品种,有利于引进外资;有助于消除国际市场对俄出口产品的歧视性限制;总之,入世之后,俄罗斯可以通过扩大外贸出口进一步振兴国内经济。

但是俄罗斯入世的谈判中存在许多难点:一是西方国家对一系列工业产品的俄进口关税提出“零关税”要求,如化工产品、钢铁、药品、纸、家具、医疗设备等;对一些工业品的关税,要求大幅度降低。如对汽车,美国要求俄将汽车进口税由25%降为10~15%,俄方则以30%为起点,经过7年降至15~17%。二是关于农产品补贴问题,三是关于服务贸易问题,四是关于法律制度问题,以上问题的解决并非朝夕之功,俄罗斯入世谈判将经历一个十分坎坷的过程。

尽管俄罗斯入世问题的利弊得失在国内引进巨大的争论,但俄罗斯积极推进入世进程的方向始终没有改变。俄罗斯政府将在以下领域进行艰难的选择。

一是在工业领域,寻找开放市场与不损害国内生产者效率和竞争力的最佳结合点。合理地确定每一种工业品的进口关税,在5~7年的过渡期内逐渐开放市场,使这些产品的关税从较高的水平降至世贸组织成员国可以接受的水平。

二是部分开放服务贸易领域,对外国资本进入服务贸易领域的时间和规模保留一定的限制。俄罗斯银行、保险、证券业长期落后的根本原因是缺乏竞争,投资环境差。俄即使入世后,投资环境也不可能立即得到改善,外国金融等服务贸易机构进入的时间将会延缓,这将为俄服务贸易领域提供一个适应的“时间差”。

三是保护农业,俄政府提出对农业的补贴额定为每年162亿美元,这只是为将来入世后预设的标准,现在就俄的财政状况而言根本谈不上对农业的补贴。如2001年的补贴还不到10亿美元。再者,一般认为遥远的运输距离对俄可起到保护作用,如把国外农产品运到俄罗斯的纵深腹地,成本将增加10%。因此俄方普遍认为,农业实际上具有很大的发展潜力,关键问题不在于提供关税保护和补贴,而在于经营机制的改革。

四是与谈判最强硬的对手欧盟周旋。对俄罗斯来说,入世谈判最强硬最难缠的对手是欧盟。欧盟市场约占俄进口额的40%与出口额的38%,在俄吸收的全部外资中有一半来自西欧。因此,欧盟的态度对俄入世无疑至关重要。欧盟一方面表示欢迎俄入世,同时又向WTO施压,让其制止俄对他们的倾销活动。俄一方面要认真对待欧盟,巧妙周旋讨价还价,另一方面也不得不做出某些让步,以寻求突破,与欧盟谈判的成功将会使俄入世进程越过最大的障碍。

鉴于上述分析,俄罗斯未来的外贸发展将有以下几个趋势:

一是进一步降低关税。在关税政策方面,1996年俄罗斯试图完全取消出口关税,但1998年以后又对一些商品重新开征进口税,到2000年继续对石油等产品征收出口调节税。从1996年起,俄开始逐步进行关税减让,2000年俄进行关税改革。从2001年1月1日起开始实行新税率。目前,发达国家的有效关税税率已降到5%以下,发展中国家已降到10%以下,俄方的平均关税现为14~12%左右,未来的趋势,在国民经济回升的前提下,将继续降至10%左右,并有可能降至10%以下。

二是逐步调整出口产品结构。俄罗斯经济转轨以来,国家外汇收入比过去更加依赖石油原材料的出口,这不仅使俄经济形势越来越取决于这些出口产品的国际市场行情,而且国际社会的反倾销斗争使这种出口结构遇到前所未有的困难。普京主政以来,反复强调调整产业结构,积极刺激制造业发展和促进出口,根据俄原有的经济结构,扶持军工企业,大力发展军火出口,是其产业政策的重要举措。普京还强调,大力发展信息产业,发展军工综合体,通过复兴军工产业带动信息产业的发展,俄具有巨大的科技潜力和较高的劳动者素质。预计未来的俄罗斯将逐步调整原油制品和原材料出口占主导的出口产品结构,逐渐形成原材料产品与军工产品、科技产品并重的出口格局。

篇2

在世界经济中,国际直接投资是最能体现经济全球化概念的经济运作方式之一,且与国际贸易有着密不可分的内在联系。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进程加快,从总体上看,国际对外直接投资与国际贸易相互作用、相互促进,都在大幅度增加和日益扩大。但具体而言,在经济全球化的条件下,一国的对外直接投资与国际贸易究竟存在着何种关系,是具有互补性还是具有替代性?对外直接投资是促进了国际贸易的发展还是相反?在加入WTO之后,我国政府和企业如何充分利用WTO的规则,在对外直接投资中促进贸易出口的增长,本文试图对这些问题做一分析。

一、国际直接投资与贸易的理论解析

影响国际贸易增长的因素有许多,从理论上讲,仅就国际贸易与国际直接投资的关系而言,直接投资究竟是构成对贸易的替代,还是产生了对贸易的创造,这主要取决于国际直接投资的类型。

按照小岛清对外直接投资的理论,从一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动机分析,国际直接投资可分为三种类型:①(1)自然资源导向型投资。在东道国寻求某种自然资源既是为了满足母国本国的需要,也可以向其他国家出口。因此,资源导向型的投资不仅扩大了母国自然资源的生产规模,而且也促进了母国与东道国之间的国际贸易发展,甚至还扩大了与其他国家之间的国际贸易发展。(2)市场导向型投资。如细分起来还可以分为突破贸易壁垒型投资和占领市场型投资。因此,在这种类型中,国际直接投资与国际贸易之间的关系比较复杂。如:跨国公司在东道国投资后的初始阶段,因各种需求的存在,贸易是创造性的;当投资和生产形成一定规模时“,就地生产,就地销售”的结果势必会减少贸易的往来,因而具有贸易替代效应。但如果是突破贸易壁垒型投资,也许这种投资对贸易的间接促进会使贸易的规模进一步扩大。但全面地分析,即使是前面所述的替代贸易时,在东道国进行市场导向型投资也可能会带来服务贸易方面新的需求。(3)生产要素导向型投资。这主要是指在东道国寻求低成本劳动力的投资。这种类型的投资,因国家之间比较优势而形成的国际分工,在初始乃至相当长的一个阶段中无疑是加大了贸易的发展,如发达国家在发展中国家投资而进行的加工贸易。但因比较优势是动态而非静态的,这种投资与贸易的关系也要视具体情况而进行具体分析。

在理论上阐述对外直接投资对母国贸易的替代关系的还有佛农(Vernon.R),他在其著名的产品周期理论中,通过对新产品、新技术的创新、模仿和扩散的动态分析,阐述了母国的出口与对外直接投资的关系。在新产品的第一阶段,产品在技术创新国国内的生产、销售主要以满足国内需要为主(也存在向收入水平和消费结构比较接近的其他国家出口的可能性);但是,随着技术的成熟化,同时又面对其他国家企业的竞争,降低产品成本成为技术创新企业维持其海外市场占有率的必然要求,这时便出现了技术创新企业的对外直接投资。佛农认为,一般地这种对外直接投资不会产生对母国出口的替代效应。但是,如果这种投资发生得过早,就有可能替代母国的出口。在技术进步日益加快的情况下,随着跨国公司国际化程度的提高,新产品的生命周期不断缩短,对外直接投资对母国出口贸易的替代影响将越来越明显。①总之,对外直接投资与国际贸易的关系即存在互补性,也具有相互替代性,这要根据母国(或跨国公司)投资的动机、类型和发展阶段而定。

二、国际直接投资与贸易的实证检验

当我们从实证分析的角度再来看对外直接投资与贸易的关系时,会发现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在这方面存在一些异同。因此,在下面的分析中,我们将对这两类国家分别进行研究。

(一)发达国家对外直接投资与贸易的关系

国外一些学者将对外直接投资与某些产业的实际出口联系起来进行了实证研究。如,伯格斯坦(Bergsten.C.F.)认为,在美国不同的对外直接投资产业中,那些对外直接投资程度较低的产业,其出口水平也较低;随着对外直接投资水平的提高,出口规模也相应上升;但是当对外直接投资超过一定规模后,追加的对外直接投资对出口的促进效应就逐渐消失了。因此,对外直接投资与出口贸易之间既是互补关系也是竞争关系。随着跨国公司国际化程度的提高,其对外直接投资与出口的竞争(替代)也将不断加剧,因而海外子公司的生产将逐渐替代美国的出口。②同时,学者们也有相反的发现,利普赛(Lipsey.R.E.)和威斯(Weiss.M.Y.)的研究表明:无论在发达国家还是在发展中国家的市场上,美国的出口与美国海外子公司销售额都是高度正相关的,而且美国海外子公司的生产销售都部分替代了美国出口竞争伙伴中的发达国家企业的出口③。

(二)发展中国家对外直接投资与贸易的关系

发展中国家的对外直接投资,除去个别的现象,较大规模的起步应从20世纪60年代算起,拉丁美洲的阿根廷、巴西、墨西哥和委内瑞拉,亚洲的印度、韩国、新加坡、菲律宾和中国台湾地区都是从那时起陆续向国外或境外进行直接投资的。20世纪70年代后期,中东石油输出国组织一些成员的投资方式也从贷款转向间接投资,再由间接投资转向直接投资。④发展中国家的对外直接投资虽起步较晚,但发展速度较快,而且由原来主要投资于邻近的国家和地区,逐步转向向发达国家进行直接投资。

伴随着经济实力的提高,发展中国家企业进入世界级大企业的数量也在逐渐增加。1997年,发展中国家企业进入“全球500强”的仅有22家,平均营业收益率为3.6%;而2000年入围企业增加到33家,平均营业收益率提高到5.2%,且高于“全球500强”4.7%的平均收益率①发展中国家对外直接投资的健康发展对贸易的促进也有其特点。首先,小规模和特殊商品是发展中国家跨国公司的优势。由于发展中国家跨国公司大多数属劳动密集型的小规模生产,资本劳动比率比发达国家跨国公司低许多,发展中国家东道国更愿意接受劳动密集型高的项目投资。即使是进行规模较大的生产性投资项目,与发达国家相比,作为母国的发展中国家也占据劳动力成本低的优势。同时,这种生产性投资也将给母国带来原料、设备的出口增加,因而具有很强的投资与贸易互补性。其次,发展中国家的对外直接投资一般侧重于扩大出口的市场销售战略。无论是为保护原有的出口市场,或是开辟新的市场,还是避开贸易壁垒,发展中国家多采取各种方式保障出口,在达到一定实力和经验积累后,逐步再向全球经营战略发展。

考察韩国的经济,其迅速发展得益于通过出口把国内产业与国际市场紧密连接的结果,从而使国际市场容量的不断增大,并对国内经济的增长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从1991年韩国全国经济学家联合会的一份《韩国制造业的国本外投资经营成果调查表》②中,我们看到韩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动机总的来讲与贸易联系较多,所占比重也较大。如开拓市场与回避进口限制两项都与贸易紧密相连,其之和所占比重在韩国整个对外直接投资动机中达到35.7%。当然,从表中还可以看出,韩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动机因区域不同而有所差异。在北美洲和欧洲地区,开拓市场的动机比重最高,占到29.3%,比其他动机的比重平均高出10个百分点,这是为适应当地区域化经济和确保新产品市场的结果;在拉丁美洲、大洋州地区,最高比重的动机为回避进口限制,占27.3%,也比其他动机高出10.4个百分点,这说明韩国对外直接投资在此两个地区对贸易壁垒的突破动机占据很重要的地位。

但具体到韩国对外直接投资的行业,还有更进一步的动因分析。如李宏格(音译)(Lee,Honggue)对韩国电器行业的研究。③电器是韩国最重要的制造业部门,在20世纪90年代初韩国就已成为世界第五大电器生产国。李宏格指出,韩国电器行业在1989年的对外直接投资额比1979年增长了85%,显示出韩国在该行业的对外直接投资于20世纪80年代末达到了顶峰———尽管与韩国电器产品的出口相比其投资的规模是非常有限的:1976-1992年间电器行业对外直接投资为5亿美元,而1992年电器产品的出口额却高达161亿美元。李宏格分析,韩国电器行业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动因主要表现为维持和扩大出口的需要,即通过对外直接投资提高出口产品的竞争力。那么,这种对外直接投资的压力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方面,是韩国本身国内劳动力成本不断上升所造成的压力,迫使电器行业利用对外直接投资,在国外寻求廉价劳动力以降低生产成本(主要是在亚洲地区);另一方面,则是来自欧美国家贸易保护主义的压力,在韩国扩大对欧美出口的同时,其电器产品也已成为反倾销的对象———这一点对我国在加入WTO之后,重新审视海外投资与贸易的关系时,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综上所述,尽管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对外直接投资的动因有所不同,但总的趋势是积极的,对外直接投资有利于一国的对外贸易乃至国际贸易;由于对外直接投资与贸易的互补关系和替代关系在不同的发展阶段表现不一,所以对外直接投资对母国出口的影响具有动态效应;在经济全球化的今日世界,对外直接投资已不仅仅是发达国家的“专利”,它对发展中国家来讲同样是必不可少的经济运作方式。

三、中国海外投资发展与贸易的关系

为了论述的方便与国土概念上的准确,我们把以下涉及的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称为“海外投资”。

(一)中国海外投资的发展与现状

中国海外投资的发展,比较准确的提法应该从1949年算起。但因那个时期的海外分支机构都是一些贸易企业,规模又非常小,一般不在我们的讨论之内。从1978年的改革开放至今,中国海外投资的步伐越来越大。截至2001年年底,经外经贸部批准的企业就达6610家,中方海外投资总额已达83.5731亿美元,遍布全球153个国家和地区①。

1.中国海外投资的区域分布。中国海外投资在全球的区域分布正逐步由集中化向多元化方向发展。但目前从投资的额度来看,集中化的表现还依然存在。截至2001年底,中国海外投资企业数量在全球主要63个国家和地区的分布见表1。从基本格局看,发展中国家和地区(亚洲、非洲和拉丁美洲)占28.99%,发达国家(欧洲、大洋州和北美)占27.99%,加上中国港澳地区33.46%的分布,大致呈现出各占1/3的态势,可以说是一个多元化的分布。具体的投资额度和比重见表1。

通过以国家和地区分布的形式进一步对投资额排序,我们就可以看到中国海外投资分布的集中化:即地缘优势和人缘优势使相邻国家(地区)和海外华侨聚集的国家(地区)成为中国海外投资的集中区域。至于在拉美地区和非洲投资额分布得较高,一般为投资行业的原因所致,这将在下面进一步阐述。

2.中国海外投资的行业分布。中国海外投资是从贸易

型企业起步的。这些贸易型企业开始在海外做的商业性工作是为对外贸易企业提供信息、进行市场调查和客户联系服务的。20世纪90年代以后,在中国政府有关政策的引导下,生产加工型企业有所增加。但总的来看,服务贸易型的投资行业特点仍十分突出。根据对外经贸部的统计,截至1999年,中国海外投资中服务贸易型企业,无论从企业数量上还是在投资额度上仍占绝大多数;生产加工型企业虽然在企业数量上增加较快,但在投资额度上还处于较小规模;而资源开发型企业在投资额度上比生产加工型企业还要大些。详见表2。

一般地,中国海外投资在发达国家的多为服务贸易型和研究开发型,即非生产性项目。服务贸易型企业的运作主要是为了服务于国内企业的出口,以促进中国产品的出口;在海外投资于研究开发型企业则是为了更有利地接近发达国家或地区的先进技术,以提高我国产品的国际竞争力。而中国在发展中国家的投资则大多为资源开发型和生产加工型,即非贸易性项目。资源开发型的投资,主要是为了获取国外开采条件较好或储量、品位较高的石油、矿产、林业、渔业等资源,以满足国内经济发展的需要;生产加工型投资,主要为转移国内长线产品的生产能力或发挥中国在技术、管理上的比较优势以占领当地的市场,同时带动相关材料、设备、零配件的出口。因此,这也是生产加工型的投资大多集中在非洲、拉美和东南亚地区的主要原因。

(二)中国海外投资与贸易的互动

1.中国进行海外投资的动因。从外部条件上看,经济全球化使各国经济进入生产、销售、采购的全球体系成为必然。中国既然已经实行了“引进来”的改革开放,也必然要实施“走出去”的对外开放,以充分利用国内外“两个市场”和“两种资源”,实现资本、技术和人力等生产要素的双向流动,提升国内的产业结构,促进本国经济的发展。

从中国国内经济发展的需求上看“,走出去”到海外投资不仅是政府的政策号召,更主要的是国内企业自身发展的利益驱动和内在要求。如前所述,一国的对外直接投资有许多动因,具体而言,中国海外投资的动因主要有如下五点:(1)寻求资源开发。中国虽地大物博,但人均资源占有率很低。在进入21世纪中国现代化的进程中,资源短缺对中国经济将是一个严重的制约。其中,开发的重点放在对我国经济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的对外能源投资,即对石油、天然气的开采;此外,还有一般性资源(如:黑色和有色金属矿产资源、树林资源等)的开发。在海外投资开发资源,主要是为了保障我国资源长期、有效和稳定的供应。(2)扩大出口贸易。无论是从中国政府政策的角度,还是从企业投资的角度,利用对外直接投资带动材料、机器设备、零部件的出口,甚至带动服务业的出口,都是目前进行对外投资最多的动机。在政府定的有关海外投资政策中,着眼点基本上都是扩大出口,是与对外直接投资有关的贸易措施;综合对中国海外投资企业的动机调查,扩大出口也占了相当大的比重。①(3)开拓国外市场。在中国国内需求不足以及同类企业竞争激烈的情况下,积极开拓新的国外市场是企业利益驱动的内在动力所致,也是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主要动机之一。这与理论上阐述的发展中国家对外直接投资的动机之一———寻求市场型是相同的。(4)规避贸易壁垒。从对外直接投资的理论上讲,规避贸易壁垒或突破贸易壁垒都是寻求市场型的种动机。由于我国现已加入WTO,关税逐步下调后,规避各种贸易壁垒已成为扩大出口和占领国外市场的一个重要手段。特别是近年来,出口配额限制、对中国出口产品的反倾销等情况越来越严重,因此利用海外投资建厂生产可谓是突破贸易壁垒的一个有效方式,也是对特殊贸易限制的一个反应。(5)获取高新技术。在海外投资是中国企业获取高新技术的一条重要途径。中国的一些航天、航空、电子、生物化学和机械业的大型企业已经开始通过对外直接投资的渠道学习国外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少数中国企业还在国外投资建立了研究和开发机构,用最近的距离、最快的时间学习、研发最新、最前沿的技术。当然,这种类型的投资需要雄厚的资金支持,但它将是最具潜力的海外投资。

2.中国海外投资对贸易的影响。如前所述,无论是从理论研究还是实证分析上,对外直接投资与贸易即存在互补关系也不乏替代关系,即存在贸易创造效应也有贸易替代效应。具体到中国的实际,由于投资行业的特点和投资区域的不同,海外投资对中国对外贸易的影响要视具体的投资行业和投资区域而定。首先,服务贸易型企业的投资,动机与目标非常明确,肯定是为扩大出口服务的,因此这类企业的海外投资对中国对外贸易的影响无疑是积极的;其次,资源开发型企业的海外投资,进口的资源都是我国相对成本低或战略的需要,同时还能带动设备、制成品(如钢材)、技术和劳务的出口,虽然会带来一定的进口贸易增长,但从整体上看对我国出口贸易还是起到了促进作用;最后,生产加工型企业的海外投资对我国对外贸易的影响情况较为复杂。我们将对生产加工型企业的海外投资做一个具体分析。(1)机械行业。机械行业中如汽车、摩托车零配件组装,家用电器中的CKD、SCD①等,由于绝大部分甚至全部都要使用国内的零部件,在初期设备投资之后,后续的零部件就成为组装生产的必备条件。因此,从总体上看,机械行业在海外投资对我国出口的带动作用是持续且长期的。特别是大型家用电器,这是典型的加工组装型产品,根据外经贸部的有关统计,家电行业投资带动出口的系数比其他产品高达20-30倍。金城集团的案例也显示,摩托车产品在海外投资建厂生产后,大幅度地带动了该集团的出口:1997年海外销售收入250万美元,带动出口近150万美元;1998年海外销售收入近600万美元,带动出口达400万美元②。实证分析表明,机械行业由于技术与原材料、散件的高度结合,海外投资就可带来明显的贸易创造效应。(2)轻工行业。严格地讲,轻工行业中也有属于机械行业的产品,区分出来的主要是体积较小的机械产品如自行车以及其他轻工产品。这类产品的特点是,体积较小,出口运费没有体积较大的机械产品高,与海外加工的生产成本比,在国内的生产成本更低,因此这类产品的海外投资与出口很可能出现替代关系。也就是说,在国内生产此类产品后出口更经济,就很少会有企业再到海外投资生产;即使在海外投资并形成规模生产,对国家的出口带动作用也不大。(3)纺织服装行业。纺织服装业的投资主要是规避贸易壁垒,由于根据多种纤维协议,在投资国的出口配额已经用尽时,如果东道国尚有未使用的配额,投资国便可以使用。中国在纺织品领域受欧美出口配额的限制非常严重,因此不少的纺织服装企业到海外投资主要动机都是为了突破配额的壁垒,在海外寻求更广阔的市场。这种类型的企业在海外的投资也要视情况而定:一次性投资建厂可以带动国内纺织机械的出口,但对出口贸易没有持续的带动作用;使用国内材料多的,可以促进国内原材料、面料的出口,但有原产地规定比例的国家对此也有一定的限制;在有的国家(地区)可以享有免配额、免关税的优惠,则可以大大提高我国产品出口或向第三国出口。因此,纺织服装行业在海外的投资对我国出口贸易的影响是扩大还是替代,兼而有之,目前尚未找到实证数据。超级秘书网

四、结论

1.综合国际直接投资与贸易关系的理论,回顾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对外直接投资与贸易关系中的发展,以及中国海外投资与贸易的现状与特点,论述了中国海外投资对中国对外贸易的影响,我们进一步证实了对外直接投资与对外贸易既存在互补又存在替代关系、中国的海外投资既有贸易创造效应又有贸易替代效应的理论。有意义的是这些互补和替代关系,或称贸易创造和贸易替代效应,在不同的投资领域、投资行业、不同的投资区域以及不同的发展阶段中是有所差异的。

篇3

关键词:标准化;对外贸易;国际标准

标准化是“为在一定的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对实际的或潜在的问题制定共同的和重复使用的规则的活动”(ISO/IECGUIDE2:1991)。其本质是在于通过对标准化对象“制定、和实施标准,达到统一”,其目的是在“统一”的基础上“获得最佳秩序和社会效益”。在一国对外贸易中,标准化活动是一把“双刃剑”,直接影响到贸易中技术壁垒的形成和消除。一方面它是取得出口竞争优势的重要因素,促进商品出口,成为国际市场上的通行证;另一方面它也能限制商品进口,成为一种非关税壁垒。因此正确认识标准化的“双重”作用,并采取相应措施,对促进我国对外贸易的持续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标准化在对外贸易中的作用

(一)促进一国对外贸易的发展。标准代表着一定的质量和技术水平,不同国家间商品的交换、人员与信息的交流以及运输的实现等,都是建立在标准的基础之上的。因此标准有当代国际贸易的基本要素之称,成为国际市场上的共同语言。目前国际贸易中的绝大多数商品都有公认标准(包括国际标准),符合这些公认标准的商品和服务在国际(或区域)市场上可以畅通无阻。许多国家和厂商利用标准化特别是国际标准化活动作为商品促销和提高竞争力的重要手段。因此标准化大大地促进了一国对外贸易的发展。世界贸易组织贸易技术壁垒协议(WTO/TBT)中指出:“国际标准和符合性评定体系能为提高生产效率和便利国际贸易做出重大贡献。”

(二)消除贸易障碍。由于各国各地区的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的要求不相同,以及各国各地区技术水平和技术发展政策上存在的差异,使得各国各地区各行各业就同一产品和服务上制定的标准必然存在着差异。同一产品或同一服务,一个国家一个标准或者一个区域一个标准或者一个企业一个标准都是正常现象。如何减少这些差异,需要各国、各标准化组织以及联合国中许多专门机构之间进行协调,特别是国际标准化组织的协调,否则,商品、服务和生产要素的跨国流动就难以实现。协调的结果是各国或者多数国家或地区之间就同一产品和同一服务采用统一的标准(如国际标准或区域标准),这样就能减少跨国交易中的困难,消除贸易自由化中的障碍。因此标准化是沟通国际贸易和国际技术合作的技术纽带,通过标准化能够很好地解决商品交换中的质量、安全、可靠性和互换性配套等问题。

(三)保护进口国市场和消费者的利益。标准的保护作用具有二重性,一方面,标准往往成为市场准入的决定性因素,成为保护国内市场的重要工具—形成一种非关税壁垒。在国际贸易的实践中,进口国家利用进口商品没有达到某项标准而将其拒之于国门外的例子屡见不鲜。近年来在国际贸易中大为盛行贸易技术壁垒主要是因为一些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制定出非常苛刻的技术标准,而多数发展中国家又无法达到这些标准而造成的。另一方面,这种保护作用又能阻止低品质的、不健康的、不安全的、对用户不利的商品和服务的进口,保护着国内消费者的利益。

(四)作为解决贸易争议的依据。贸易双方交货的品质、包装等有许多是通过公认标准或国际标准来规定的。毫无疑问,在国际贸易的实践中,交易的双方难免会产生争议,如果对产生的争议进行仲裁,那么极有可能以这些标准作为仲裁的依据。因此标准为解决国家间贸易纠纷创造了公正的条件,为维护国际市场的正常秩序提供了基本准则。

二、我国对外贸易中的标准化现状

截止2002年底,我国共制定了20206项国家标准。其中,强制性标准2789项,推荐性标准17417项。从标准的结构看,产品标准6048项,占29.9%;方法标准8240项,占48.8%;基础标准3848项,占19%。三者共占国家标准总数的89.7%。此外,我国共有行业标准34300项,地方标准12580项,企业标准约86万多项。在国家标准中,已有8931项采用了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占总数的44.2%。从1993年起,我国开展了对采用国际标准产品实行标志制度。至今有关部门已公布了6270多项采标标志,共组建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260个,聘请27200多名委员。商品条码成员总数已超过4万家,50多万种商品采用了商品条形码标志。全国累计有8000多家企业持有8200多张带有国家认可标志的质量体系谁认证证书,8600多家企业持有35000张产品认证证书。我国已初步形成了以国家标准为主体,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相衔接配套的标准体系。

我国标准化工作已从传统工农业、工建领域向高技术、服务领域扩展,基本上满足了我国对外贸易活动和其它国民经济活动及社会发展的需要。但是我国的标准化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尽如意的地方,主要表现在:一是现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在等同、等效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相对数量还太少,大多数标准没有参照国际标准来进行制定、修订工作。迄今为止,我国只有10个标准被ISO采纳为国际标准,仅占ISO国际标准总数的0.7%,因此在国际标准面前我们只能受制于人;二是标准化水平不高,许多现有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与国际标准相比,其质量指标和内容要求等方面都存在一定的差异,同国外先进标准的差距更大;三是标准制订的周期长,滞后性较为突出,跟不上市场的变化和企业的需求。已有的标准无法满足国际市场对进出口商品提出的新的质量等方面的要求。一些工业标准老化,农业标准未形成体系,服务业标准极少,难以满足当前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发展要求;四是标准的数量不足。新产品开发速度加快,产品更新换代周期缩短,因此一些新产品特别是高新技术领域国家标准严重缺乏,受制于人;五是多数企业的采标意识普遍淡薄。我国的采标工作基本上停留在靠政府推动状态,只有少数先进企业采标意识较强,自觉地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等等。这些原因直接导致我国产品档次低、国际竞争力差。三、必须大力加强我国对外贸易中标准化工作

目前,一些国家把进出口的标准化工作作为加强进出口商品检验管理和品质管理政策的一项重要措施。通过标准化和监督管理工作,提高出口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的地位和竞争能力,保证进口商品符合国内生产使用安全、卫生和环保的要求,保证引进技术设备,符合本国标准体系和计量制度的统一的要求,增进对外技术经济合作和对外贸易往来。如英、美两个“英制”的国家近年来为扩大商品的出口,也不得不花费高昂的代价来推行国际单位制(公制)。许多跨国公司为使自己的产品“国际化”―在世界各地都能通用,也不得不首先采用国际标准。

在我国大力加强对外贸易中的标准化工作,实施标准化战略,是符合世界潮流、努力提高我国产品出口竞争力的一种必然选择。标准化战略有利于提高我国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冲破贸易技术性壁垒,促进商品出口;有利于加快我国企业、商品与服务同国际市场接轨;有利于加快生产技术的更新速度和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改进商品和服务质量。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有必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转变观念,重视对外贸易中的标准化工,加大对标准化工作的投入。从中央到地方、从政府的主管部门到各企业,都必须认识到标准化工作在对外贸易中的重要性。特别是各类外贸企业,要强化标准化意识,认真贯彻执行以《产品质量法》和《标准化法》为主体的有关法规文件,严格依法经营。对不符合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项目就坚决不上,达不到要求的自动停产。

我国目前标准化工作落后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对标准化研究的投入偏少。如我国高新技术研究项目一般不安排标准的研究经费,这直接影响了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化进程。目前发达国家之所以能够引导着世界标准化工作的潮流,是与它们在标准化研究方面大量投入有关。如2001年德国标准化的投入达到7.7亿欧元,产生了160亿欧元的效益,这意味着德国国民经济增长的三分之一是标准化创造的。因此,我国政府、企业有必要加大标准化研究费用,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我国自己的技术标准体系。

(二)认真研究和积极推广使用国际标准。国际标准是世界各国协调的产物,它反映了国际上普遍达到的先进的科学技术水平和生产水平,成为国际级别上的协调标准和处理贸易纠纷的重要基础国际标准,有取代国家标准的趋势,因此以国际标准为基础制定本国标准,已成为WTO对各成员的要求,直接构成国际贸易中的主要条件。同时积极地推广采用国际标准,能够及时地了解国际先进技术,提供技术改造的方向和目标,推动相关技术的进步,实际上这也是一种廉价的技术引进。目前,世界上约有近300个国际和区域性组织,制定标准或技术规则。其中最大的是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国际电信联盟(ITU)。ISO、IEC、ITU标准为国际标准。此外,被ISO认可,收入KWIC索引中的其他25个国际组织制定的标准,也视为国际标准。

(三)注意不断追踪国外先进标准和先进的技术成果,及时研究、搜集各国技术限制法规和技术标准,调整本国产品的质量指标。国外公司标准和行业标准经常修订,一旦有了技术上的新成果,即制定成标准,供生产直接采用,滞后时间短。标准对设计、生产、使用中出现的变化,反应迅速及时。在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过程中,如果坐等标准正式颁布才开始采用,滞后时间很长。应在国际标准制定过程中密切注意其动向,不失时机地进行跟踪。其方法是直接采用,缩短滞后时间;编制过渡试行标准,跟踪国际标准的变动,包括以国际标准制定过程技术活动的跟踪,而且是全过程的跟踪。

(四)积极开展国际认证工作。开展国际认证是一项与国际惯例接轨的重要标准化工作。按照国际贸易发展趋势,一国的产品进入国际市场需要获得“白色通行证”—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绿色通行证”—ISO14000环境管理系列标准认证。通过国际认证的企业和产品,意味着在国内外有良好的企业信誉,相当于获得了进入别国市场的“钥匙”,成为国际市场免检产品,其市场竞争力不言而喻。因此,随着国内市场国际化进程的加快,我国企业必须高度重视和积极开展国际认证工作,尽快与国际惯例接轨,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从而增加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五)主动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修订和协调工作。一些国家和地区由首先立足考虑国内标准,而转向最大限度地控制国际标准,即将本国的技术法规、标准纳入国际标准。他们致力参与ISO、IEC各种技术活动,特别在国际标准制定、修订方面,积极争取承担起草工作,以保证国际标准充分体现本国利益,或将他们的本国标准纳入国际标准,积极倡导在世界范围内采用,以保护、发展自己的产品。为保护民族工业,让产品打入国际市场,日本以“制定标准者控制市场”为出发点,积极参加国际标准化活动,以求在国际标准化活动中争取领导地位。欧洲国家承担TC/SC秘书处工作的在ISO和IEC分别占66%、54%。他们在产品的研究开发阶段针对新的开发研究成果,制定欧洲标准,并努力将其推荐为国际标准,力争贸易上的主动。美国积极强化落后于欧洲的国际标准化活动,无论是承担TC/SC秘书处的数量还是对国际标准的提案数都急剧增加,特别是新承担了通信与系统间的信息交换JTC1/SC6等重要领域的秘书处工作。目前的国际上所采用的国际标准有大多都是发达国家的国家标准或者是发达国家的大企业的企业标准转化而来的,充分地反映了发达国家的利益,这显然不利于包括中国在内广大发展中国家。因此,我们不能只满足于跟着采用国际标准,应积极主动地参加国际标准的制定、修订和协调活动。这样做不仅能让我们跟踪国际标准动态,而且还能使国际标准充分反映我国的意见和合理要求,扩大我国的影响。对我国的先进标准(将我国在国际上处于领先地位的科研成果及重大的技术变化及时转为技术标准),以及具有中国国情特点的文化、传统工艺品、名品的标准等,都应积极地向国际组织推荐,争取纳入国际标准。只有这样变被动为主动,才有利于我国对外贸易事业的发展。

(六)重视培养国际标准化人才。国际标准化人才的外语水平高,有渊博的知识,是该领域的技术或标准化的专家。他们掌握整个国际技术和经济状况的动向,知道自己所属企业、产业在国内及世界上的竞争能力与位置,以及与该技术有关的国外企业和产业的动向,懂得该领域企业和产业的发展战略和有关国家政府的政策策略等;他们有很好的语言表达能力,能充分向有关各国和各企业的专家说明采用日本标准提案将会给世界上带来的好处。这样的人才可通过MOT的研究和教育来造就。MOT比MBA增加了很多技术要素。在美国,设MOT硕士课程的院校已超过100所,欧洲和亚洲各国近年也加快了创建这种院校的步伐。可我国在这方面几乎是空白。因此为了有效推进国际标准活动,我们应注重培养熟悉ISO/IEC国际标准审议规则并具有专业知识的人才。

(七)大力宣传对外贸易中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意义。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宣传标准化工作的意义,引起全社会特别是企业的重视。对按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的企业和达到这些标准的产品,要集中进行宣传报道,并实施各种优惠政策。

[参考文献]

[1]刘耀威.竞争优势新要素(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1997.

篇4

(一)电子商务交易的诚信度缺失相比较于传统购物的亲身体验,电子商务主要是通过互联网进行交易,尤其是在进行对外贸易电子商务活动时,企业与客户之间很难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和沟通,对产品和服务没有一个具体的感受,这使得客户对产品和服务天生产生一种不信任感。由于电子商务的开放性,任何企业和个人都可以进行电子商务,这就很容易被不法分子所利用,其中就会产生一些问题,造成诚信度的缺失,比如说利用电子商务宣传一些虚假信息,出售一些假冒伪劣产品,恶意骗取客户的个人信息,对客户实行诈骗等一系列违法犯罪行为等等。这些行为会深深伤害客户的感情,损害交易双方的切身利益,使得人们对电子商务产生厌恶感,严重威胁着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由此可见诚信度已经成为人们进行电子商务交易的首要原则,这就需要我们建立起一种可行的诚信机制来规范,约束电子商务的发展,增加交易双方的诚信度,促进我国对外贸易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

(二)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由于电子商务属于一种新型的经济活动,与传统经济活动有着天壤之别,人们在使用电子商务时会面临各种各样的难题和威胁,如何处理这些问题就成了当务之急。现行的许多贸易法律、法规是基于传统的有纸贸易二制定的,而电子商务的无纸化、网络化、数字化的特点与现行的法律产生了矛盾,在电子商务活动中所引起的各种商业纠纷,已无法用传统的商业法律去解决,经济要发展,法律必先行。因此,我国的立法机关应该专门制定有关电子商务的法律法规,在最大程度上保证客户的利益,促进电子商务的健康有序发展。

(三)电子商务安全问题随着互联网的不断发展,人们开始越来越多地了解互联网,越来越多的使用电子商务进行交易。在享受电子商务带来的便利时,有关电子商务犯罪的事件也越来越多,层出不穷。互联网络设备、设施上存在的弱点和安全问题,给电子商务的正网络病毒的恶意攻击,轻则造成网站系统瘫痪,用户登录不上,重则造成网站数据的丢失,造成商业机密和个人信息的外泄,给公司和个人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

(四)电子商务人才缺乏由于电子商务是现代信息技术与商业活动相结合的产物,这就需要大量能够熟练掌握现代信息技术和现代商业理论与实务的复合型人才,衡量一个国家或者一个地区电子商务是否发达的应该重要依据就是该国家或地区是否拥有这样大批的复合型人才。但现实情况是我国电子商务人才十分缺乏,电子商务从业者普遍综合素质不高,没有经过系统的学习,只是凭借自己的一些认识来进行电子商务活动,这深深影响着电子商务的长久发展。

二、促进中国发展对外贸易电子商务的对策

(一)电子商务诚信建设的措施首先,我们要从自身做起提高产品和服务的质量,努力解决客户遇到的任何问题,建立起沟通的桥梁,使客户感受到我们的浓浓的诚意,增加交易双方的诚信度。在此基础上,我们可以建立一个有关电子商务的诚信机制,为每位使用电子商务的用户搭建一个信用查询平台,构建一个包含公司、客户、交易安全、售后、评价等大量信息的数据库,用来约束每位成员。当我们进行对外贸易电子商务活动时,我们可以利用信用查询平台和统一的数据库来查询有关公司、客户、售后、评价等情况,获得有关诚信度的信息,以帮助客户正确选择合作公司达成交易活动,有效降低成本,提高交易效率。另外,我们要严厉打击不法分子,对出售一些假冒伪劣产品,恶意骗取客户的个人信息,对客户实行诈骗等一系列违法犯罪行为要进行及时地举报,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增加整体电子商务的诚信度。

(二)加强法律法规的研究与制定中国现行的对外贸易法律法规基本上是针对传统的对外贸易方式来制定的,许多规定不适用于电子商务,对对外贸易电子商务的发展会带来许多难以克服的困难。因此,我国迫切需要国家立法机关和行政主管部门建立起一套有关电子商务的法律体系。这个体系必须要密切结合我国的基本国情,围绕电子商务发展及相关的网络管理、信息安全、金融结算、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来建立和完善。根据电子商务的发展趋势制定具有前瞻性和符合电子商务发展特点的条例,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与国际接轨,能够适用于其他国家,争取达到国际标准。此外,我国制定的电子商务法律法规必须要具体规范电子商务的交易程序和行为,明确使用时必需遵守的法律义务和责任,最大限度地保证交易的公平和安全,能够给日常的电子商务贸易纠纷带来处理方法,给予一定的判定标准,以保证电子商务能在合法的范围内为国际贸易服务。

(三)提高电子商务的安全性,降低信用风险由于对外贸易电子商务涉及银行、税务、海关、外汇等诸多部门,如果哪一个环节出现了问题,都会给电子商务带来严重的安全问题。因此,我们必须采取有效的政策,加大对互联网基础设施的投入,提高互联网的技术水平,规范互联网基础设施服务提供者的行为,做好行业自律,从自身做起维护电子商务的安全。在平时,我们要加强安全防范,给电脑安装安全软件,定期进行安全体检,增加其系统的稳定性。针对电脑黑客和网络病毒的恶意攻击,我们要组织技术力量进行漏洞修复,第一时间安全补丁,实现资源共享,净化电子商务的环境,必要的时候我们应该拿起法律武器捍卫我们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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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服务贸易发展速度加快,占国际贸易的比重在增大。1970年世界服务贸易出口额不过710亿美元,1992年首次超过1万亿美元,达1.01万亿美元。2000年达到1.44万亿美元,2005年,世界服务贸易额增长到2.415万亿美元,增长11%,占世界贸易的19.3%。服务贸易在整个世界贸易中的比重有了一定的提高,从20世纪80年代初的七分之一,上升到现在的五分之一。

2.发达国家在世界服务贸易中仍占有主导地位。根据WTO的统计数据,2004年发达国家的服务出口占全球服务出口的75%,而服务进口占全球服务出口的72.5%。2005年,国际服务贸易出口排名前十位的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日本、意大利、西班牙、中国、荷兰、印度共占国际服务出口额的54.2%,其中除中国和印度外都是发达国家。2005年,服务贸易进口排名前十位的美国、德国、英国、日本、法国、意大利、中国、荷兰、爱尔兰、印度共占国际服务出口额的53.3%,其中除中国和印度外都是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在世界服务贸易中的地位趋于上升。发展中国家和地区服务出口年均增长要快于发达国家,比重已经到30%。在发展中国家里,亚洲(主要是东亚)服务贸易发展尤为迅速。在亚洲服务出口中,海上运输业发展强劲。发展中国家还在旅游、劳务出口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3.国际服务贸易自由化与贸易壁垒并存。1995年1月1日正式生效《服务贸易总协定》,WTO成为统辖当今国际贸易中货物、知识产权、服务贸易等领域的重大的政府间国际组织,将在世界范围内正式推动实施服务贸易自由化的进程,通过服务贸易的逐步自由化来促进所有贸易伙伴的经济增长和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并通过不断进行多边谈判,将世界服务贸易的自由化程度发展到—个新的阶段,扩大服务贸易的市场准人程度。同时,各国为了保护本国的服务业,纷纷采取诸如入境限制、技术壁垒、外汇管制等非关税壁垒措施。国际服务贸易市场壁垒重重,但正向自由化方向发展。

4.服务贸易的技术、知识密集化趋势明显。世界服务贸易以高新技术为载体,服务产业与高新技术产业在当今世界经济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在过去十年中,许多新兴服务行业从制造业分离出来,形成独立的服务经济行业,其中技术、信息、知识密集型服务行业发展最快;其他如金融、运输、贸易、管理咨询等服务行业,由于运用了先进的技术手段,也很快在全世界范围内扩大。

二、中国服务贸易发展的现状与特点

2005年,中国商业出口总额为812亿美元,占世界商业出口总额的3.4%,排在第9位;商业进口总额为853亿美元,占世界商业出口总额的3.6%,排在第8位。2005年,美国商业出口总额为3533亿美元,占世界商业出口总额的14.6%,排在第1位;商业进口总额为2887亿美元,占世界商业出口总额的12.2%,排在第1位。可以说,中国的服务贸易已经成为国际市场上一支不容忽视的力量。但中国的服务贸易竞争力与美国等一些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差距。目前国际服务贸易量一年是47750亿美元,而中国只有1665亿美元,只有世界水平的7%,这和中国贸易大国的地位十分不匹配。

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大国,其特点在于:1.中国服务业还集中在传统服务业上,而在全球贸易量最大的金融、保险、咨询、邮电等技术密集和知识密集的服务行业,仍处于初级发展阶段。经济规模很大,但专业化分工水平较低,因此对社会化的生产者服务需求不足;收入水平较低,消费结构仍以实物消费为主,对消费者服务的需求不足。2.服务业发展滞后,但增长迅速。中国产业结构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服务业比重偏低,不到GDP的三分之一,而且服务业素质较低,不利于服务出口;而根据前面对服务业发展水平对进口的净影响的分析可知,中国服务业发展水平对服务进口的影响尚不到转折点。3.商品进出口规模都较大,但中国企业不注重发掘货物贸易蕴含的服务贸易的机会,因此尽管商品出口规模较大,但没有充分带动服务出口;相反,发达国家善于利用这一机会,在向中国输出商品的同时,也大量输出服务。

三、中国服务贸易开放的利弊分析

1.中国服务业开放水平同发达国家相比,有一定的差距。中国已经在2003年取代美国,成为全球吸引外国直接投资最多的国家,而且在今后几年,中国吸引外资增长的趋势将会持续下去。中国在2000年到2002年间服务业FDI的平均流入量为128.05亿美元,2002年存量为2597亿美元;服务业占2002年FDI总流入的24.7%,占总存量的31.4%;将履行入世承诺进一步开放服务业,因此在吸引更多的服务业FDI上有很大潜力。服务业在欧美发达国家国民经济中的比重约为60%到70%,而中国不到40%,在引资中不到四分之一。

2.中国对自身的廉价劳动力优势应当有个清醒的认识。信息化技术带来了国际服务市场结构的变化,由传统的劳动密集型服务市场向当代的技术密集型服务市场转换。像专业行技术服务、信息服务、银行和保险服务、现代健康和教育服务等,已构成当代服务经济的主要内容,逐步超过传统上的以人力服务为主的低资本密集和低生产增长的服务,而成为现代经济发展的主角。而传统的以非技术服务人员输出为主的工程承包服务市场呈停滞和下降趋势。中国劳动力成本虽然低,但技术素质较差,多从事劳动密集型的服务活动,发达国家劳动力成本虽然高,但从事的是知识、技术密集型服务,创造的价值高。因此,我们必须提高劳动者的素质。3.不同行业开放程度不同,受到的影响也有差异。(1)大部分商务服务的限制很少。中国在计算机及相关服务方面基本没有限制,这对于发达国家来说,是利益很大的一块业务。另外,中国对摄影、会议、翻译等服务没有限制;2005年全部放开广告服务;对办公机械和设备的租赁,也只限制提供者的全球资产总额(500万美元)。中国对会计、审计和簿记等专业服务的限制也较少,税收服务和管理咨询服务,2007年前允许合资,以后可独资;建筑设计、工程和城市规划服务在2006年前允许合资,以后可独资。

(2)对销售服务、教育服务、环境服务、旅游及相关服务、交通运输服务等领域的开放程度也比较高,限制较少。承诺在2004年取消对特许经营和无固定地点的批发或零售服务。中国不限制外国个人受中国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邀请或雇佣到中国提供服务,也允许外商参与合作办学,但合作办学的领域不包括军事、警察、政治和党校教育等特别教育服务,以及初等和中等义务教育。

(3)中国对建筑工程、通信、金融、保险等领域市场准入的限制较严。在建筑工程服务方面,外商参与的业务范围局限于:全部由外商投资或者外国赠款建设的项目,国际金融机构资助的项目,外资超过50%的项目和中国建筑企业因技术困难不能独立完成的项目(外资可少于50%),完全由中国投资但中国建筑企业难以独立完成的项目。中国对现有中国邮政部门专营的服务有一定的保护,对外商参与基础电信和增值电信服务采取逐步开放的政策;允许外商在不损害中国对音像制品内容审查权的情况下同中国同行合作,从事音像制品分销(电影除外)等。

四、中国对外服务贸易发展的应对方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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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对外贸易始终保持着良好的发展势头,有力地推动了国民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外贸进出口对国际、国内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日益增强。1988年,我国外贸进出口总额首次突破1000亿美元大关,达到1027.9亿美元;之后经过6年的发展,于1994年再迈一个千亿美元的台阶;1997年,外贸总值突破3000亿美元,并首次跻身世界10大贸易国行列。

2001年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以后,对外贸易更是焕发出勃勃生机,每年都以20%以上的速度递增,是改革开放以来发展最为迅速的时期,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2004年对外贸易进出口规模突破1万亿美元,成为世界第三大贸易国;2006年对外贸易进出口高达1.76万亿美元,稳居世界第三大贸易国,并进一步缩小与第二大贸易国的差距;加入世贸组织5年间合计进出口总值已超过从改革开放到加入世贸组织之前23年的总和;2006年外汇储备突破1万亿美元,达到10663亿美元。

对外贸易的良好发展,对于解决我国经济在发展过程中的矛盾,提高我国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和综合国力,乃至对世界经济的推动,都表现出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是改善我国经济结构,加速工业化进程。随着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外向型经济部门不断壮大,通过扩大出口,利用获得的资金,引进工业生产所必需的资本品、原材料、技术等,加速工业化进程,改变传统产业格局,推动产业结构优化,提升我国在国际上的总体竞争力。

二是推动国内技术进步,体现“后发优势”。对外贸易是我国获得技术的重要渠道,知识产权的跨国交易本身就构成了现代国际贸易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我国通过引进先进技术和生产线,实现了产品出口结构的不断优化,推动了国内技术进步,这种“后发优势”对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三是充分利用“两种资源和两个市场”,增强经济的抗风险能力。通过出口国内生产相对过剩的产品,在国际市场上占据一席之地,可以缓解国内供求矛盾,提高经济效益。当前我国手机、电冰箱、电视机、摩托车、服装鞋帽类的出口依存度均在50%以上,有的甚至达到70%以上。而国内经济发展所需的紧缺原料,也能够通过对外贸易得以实现,2005年我国已成为世界铁矿砂、氧化铝进口第一大国和原油进口第三大国。由于进出口的良性运作,不仅弥补了我国国内经济发展的阶段性结构失衡,提高了总产出水平,而且逐步实现了产业结构的合理化和高级化,增强了经济的抗风险能力。

四是促进资本积累,提升规模效益。

多年来,我国货物贸易的顺差一直是外汇储备快速上升的重要来源。2001年底我国的外汇储备刚刚超过2000亿美元,2006年底突破1万亿美元,同期货物贸易顺差累计达到3675亿美元,相当于同期外汇储备增量的43%。贸易顺差为企业的资本积累提供了资金来源,提高了生产厂商对未来市场的预期,刺激了投资需求,提升了企业的规模效益。

五是有力地促进了经济增长,带动了国内就业。外向型经济的日趋活跃,带动了国内就业水平的提高。据有关专家分析,2006年,我国外贸依存度达到70%左右,有效带动了国内就业,新增城镇就业人口1184万人,是近年来新增就业人数最多的一年。

六是在全球经济增长中发挥积极作用。与许多国家相比,中国的发展更具开放性,对世界经济增长的带动效应更大,多年来无论进口还是出口都能保持高速增长。据有关专家分析,2003年至2005年间,中国对外贸易增长对世界贸易增长的贡献率一直保持在10%左右的水平,对全球经济的全面复苏发挥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二、贸易顺差是我国积极利用外资政策和特有贸易结构的必然结果,也是国内经济长期健康快速发展的正常表现

长期以来,我国拥有良好的政治环境和经济环境,近几年世界经济全面增长,为我国积极利用外资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和内在条件,形成了以加工贸易为主要贸易方式、以外商投资企业为进出口主体的我国特有的贸易结构。这是我国对外贸易长期保持顺差的主要因素。

一是加工贸易发展势头迅猛。一方面,我国良好的工业配套能力和大量廉价劳动力,加速全球制造业向我国转移。另一方面,由于加工贸易实行保税政策,对于外资投入加工贸易具有较大的吸引力。因此,长期以来,加工贸易成为我国外贸的“半壁江山”。加工贸易是一种增值的贸易形式,必然产生贸易顺差。2006年我国贸易顺差总额为1775亿美元,其中,进出口为逆差的贸易方式有:外商投资企业设备进口逆差278亿美元,保税区、保税仓库进出口逆差600亿美元,还有其他贸易方式有部分逆差;进出口为顺差的贸易方式主要有:一般贸易进出口顺差831亿美元,而加工贸易进出口顺差则高达1889亿美元,超过了贸易顺差总额。由此可见,当前加工贸易是我国对外贸易顺差中的最主要因素。

二是我国利用外商直接投资额持续增长。2006年我国利用外商直接投资规模达630亿美元,已经连续3年保持在600亿美元以上的水平,其中近7成投入到了制造业中。目前来华投资的国家和地区超过190个,全球500强已有480多家在华投资,我国已成为一些重要工业品全球制造业的中心。外商投资企业在我国对外贸易中的地位日益巩固。一方面,外商投资企业面向国内市场生产,替代了部分进口需求。钢材、汽车及零部件、机械设备、消费类电子产品、尿素等产品进出口态势已经发生了明显变化。另一方面,由于国内市场有限,外商投资企业自身存在巨大的出口需求。近年来,外商投资企业出口额占我国对外贸易出口总额的比重一直保持在六成左右,而且呈逐年增加的态势。

除上述两个长期因素外,我国贸易顺差问题也与下面三个短期因素有较大关系:

一是部分企业在出口退税率调整前突击出口。近两年,国家对“两高一资”(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产品相继调低或取消出口退税率。企业往往根据政策调整日期提前出口或突击出口。如2006年钢材、服装等产品集中突击出口现象较为明显。

二是人民币的升值压力促使企业加快出口步伐。截至今年1月,人民币兑美元汇率相比汇改前累计升值幅度已达6%。从长远看,人民币升值对进口比重高、外债规模大、拥有高流动性或巨额人民币资产的行业将会带来好处,而对以出口为主、外币资产高或产品国际定价的行业则会带来冲击,如电子、纺织、机械等行业。为了减小或避免人民币继续升值的冲击,许多企业纷纷加快出口步伐,而对进口采购则持观望态度。

三是出口成本上升提高了出口商品价格。由于近年来国内土地、原材料、劳动力等价格上升,导致企业出口成本上升,许多企业通过提高出口价格转嫁部分成本。与2005年相比,2006年我国出口价格总体上升4.2%,而进口价格总体仅上升3%。需要指出的是:随着国家打击出口骗税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和企业守法自律意识的不断加强,企业出口骗税违法行为逐步减少;导致出口价格总体水平提升的直接因素是人民币小幅升值和出口成本总体上升。因此,从海关统计角度分析,所谓“大量出口高报价格以骗取出口退税、导致巨额虚假贸易顺差”的说法,是没有根据的。

除此以外,少数发达国家或地区对我国实行高精技术及其产品出口封锁,导致我国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所急需的技术及其设备进口不足,这也是造成大额贸易顺差的一个重要因素。

三、必须正确对待和妥善处理贸易顺差大幅增长带来的新问题

我国积极利用外资的政策和特有的贸易结构,决定了我国贸易顺差现象将长期存在。国际上判断贸易是否平衡,通常用贸易顺(逆)差额与当年进出口总额相比,在10%以内的为基本正常,这个10%也可称为贸易失衡“警戒线”。2006年我国贸易顺差1775亿美元,约占当年进出口总额的10.1%,刚刚触及“警戒线”。从当前世界第一大出口国德国的情况来看,德国从1952年到2005年的54年间,对外贸易均为顺差,2002年贸易顺差首次超过1000亿美元,2004年和2005年均超过1900亿美元。其中贸易不平衡度超过10%的年份就有12年,最高达12.7%,超过我国目前的贸易不平衡程度。因此,我国目前存在的大额贸易顺差基本是正常的。

但是,大额贸易顺差也给我们带来新的问题。如:我国与主要贸易伙伴之间的贸易摩擦加大,出口企业遭遇国际贸易壁垒的风险增大;我国外汇管理面临更加放开的国际压力;国内经济面临通货膨胀的潜在风险等。对此,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既积极、又稳妥的办法,确保经济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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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江西农业生产

九江开埠通商是江西近代历史上的重要事件,它为相对封闭的江西地区开启了对外交流的窗口,直接参与国际经济大循环。在九江对外贸易的拉动和激发下,江西农业生产结构亦开始发生变化。这种变化大致表现在二个方面:其一是农业生产中的作物结构受国内外市场的影响而发生显著的变动;其二是农村经济中非农产业的变动以及在经济总量中所占比重的不断增加。本文仅就上述两个方面作些简要论列。

一、农业作物结构的变化

九江的对外贸易,使江西地区农副产品的商品化程度不断提高,直接刺激了江西地区农副业的发展,茶叶、棉花、经济农作物的种植面积明显扩展,由于地理位置、土壤特性及原有基础等的差异,这种发展又带有较鲜明的地域分布特征,并出现专业化趋势。

(一)新兴的茶叶产区的出现

九江开埠通商以来,其茶叶出口量猛增,相应地带动了江西地区的茶业发展。据史料记载:1871年,“显著的特点就是欧洲茶叶消费惊人的增长,其速度超过茶叶生产的发展。”⑴于是,扩大茶树的种植,增加茶叶的产量,使许多新的产茶区出现了。1875年英国驻九江领事商务报告称:

本埠周围产茶地区的发展是很有趣味的,距本埠87英里的建德县是1861年才开始种茶的,今年提供的茶大大增加了。有些卖价极高。五个新产区的茶已经进入了市场,此即距本埠280英里的吉安,距本埠287英里的建昌(即今永修,该处距离287英里疑为87英里之误,笔者案),距本埠35英里的瑞昌和九江附近包括庐山山脉的一些地方(2)环鄱阳湖区的茶叶得到了普遍的种植:“江西省沿鄱阳湖的产茶区,在最近五十年中,已发展为一个很重要的茶区,所有婺宁及宁州茶都是这个地区出产的,并且大量输往欧美。”⑶不仅如此,茶叶的品种亦随着市场的需求的变化而发生了变化。十九世纪中叶,江西仅产绿茶。“那时江西的宁州一带茶区仅以绿茶闻名。而现在以及过去多年,福建红茶虽然曾大量输出,但宁州茶区所产的红茶也已为世人所重视”,“它在伦敦市场上,一般均售得极高的价格。”⑷十九世纪中叶以后,为了适应国际市场对红茶的需求,中国商人在宁州茶区用原来制作绿茶的茶叶制出了一批红茶运往广州销售。结果颇受广州外商的赞赏,宝顺洋行买下了这批红茶运往英国,“销路甚佳,并且马上成为一种头等的红茶。此后销路年年不断增加,同时中国茶商也经常源源供应。”⑸这就使原来以出产绿茶闻名于世的宁州茶区,变成了专门生产头等红茶的茶区。由于茶叶的大量推销,带动了周边地区的茶业发展,“故该地生产以茶叶为大宗,居民十之八九,赖茶为生。所产茶叶,向以红茶为主体,专销洋庄。”⑹另外、浮梁、婺源、祁门、玉山、上饶、德兴、铅山和横峰等一带的祁红茶区的茶叶种植面积亦得到了扩大。“在玉山及河口镇一带即是在武夷山的北面,栽种及制造着大量茶叶以供外销。上万英亩的土地都栽种着茶树,而且大部分的土地显然是最近几年内开垦和栽种起来的。”⑺如婺源在1931年以前,植茶面积约17万亩,⑻占全县总面积914万亩的1/53。⑼据统计,江西全省有30余县区出产茶叶。是全国最重要的产茶区。“观农商部自民国四年至八年所编之统计,中国产茶省份共计16省,茶园面积最广者为江西,达1,267,935亩。”⑽占全省土地总面积2.8亿亩⑾的1/200,占全省农地面积总3551.3万亩(含光泽、婺源两县)的1/28,面积是相当可观的。据记载祁红、宁红茶区涉及“三四百茶号,四五万茶工,百余万茶农。”⑿由于茶叶的普遍种植,使赣茶在全国茶叶出口中所占的份额长期保持在20%左右,在江西的出口货值中也在相当长时期内占据出口货值的第一位。

(二)赣北地区棉花的普遍种植

棉花是九江开埠以后带动其腹地商业的又一重要产品。由于土壤和气候条件的因素,九江府属的德化、湖口、彭泽等县原来就是传统棉花种植区域。从明朝以来,九江的封郭、桑落二洲所产的棉花就以核小绒多而著称。⒀从一些竹枝词中的材料亦可以看出这一点:如清乾隆时人李天英就在《龙城竹枝词》描写彭泽植棉的情景时载道:“木棉如雪满江乡,一岁能储两岁粮。其道近来花价好,明朝苏客又开装”;“官粮不欠是神仙。大麦才收又种棉;好在邻家新酒熟,三三五五叠猜拳。”⒁欧阳云《彭泽竹枝词》亦记述:“盼到秋收八月场,木棉花落客开装;输他贱买苏松去,贩布苏松价倍偿。”⒂反映了赣北植棉的大致状况。其时的棉花生产多是小农与布匹市场相互交换的产品,是建立在狭小规模的市场基础之上,因而数量还相当有限。

近代,由于出口需求的拉动,棉花种植逐渐增多。据同治《九江府志》记载:“洲乡宜粟,与黄豆并黍、稷、葛、秫、芝麻诸种号杂粮。近则木棉与杂粮各半。一以杂粮同时并播,艰于人工;一以木棉价值收成胜于他产,故凡值大有,洲乡视山乡尤丰。”1884年11月7日(申报》亦记载:“江西德化县之封一、封二、桑落等乡,山多田少,秋收以棉花为大宗。”傅春官在《江西农工商矿纪略》中也说:“该县(德化县)出产农田之外,以棉花为大宗,每年约出二十余万包。”据1928年的调查,棉花的产量“九江及江北地方,每年产数约三十余万担,有运往上海出售者;有由久兴纱厂购买者,其数不能确定。”⒃由于九江产棉较普遍,《商务官报》以较大的篇幅介绍了九江的产棉状况:⒄查九江一隅,棉产虽不甚多,究亦不少。德化县小池口地方,每逢旺年,约出棉一万五六千担,棉色漂亮,视英属印度棉白不亮者远胜。较之江苏通州所出之棉,四季可纺,尚不能及。次则套口地方,亦可出棉三四千担,再次则洗脚桥地方,亦可出棉一千四五百担,再次则本城南门外,亦可出棉千余担。彭泽县属每年约共出棉七八千担。湖口县属每年约共出棉四五千担。其德安、瑞昌两县所出之数则又不及。惟此处并无棉花公司,其运销本省樟树镇及南昌、抚州、吉安等府,均系棉商零购,载以舟车,凡纱布由本地纺织而成,不及十之三四,有织成者,除湖口布销路略远外,余皆销行本地。至于能否仿照洋布,与洋纱比较优劣,窃以棉之最著者,惟美,美之棉系木本,结绒甚大,中国系草本,结绒远逊于美,中美之绒不同,出纱亦难与洋布相仿,目下改易种类,内地土脉相宜与否,尚未可知。而且棉花种植区域亦突破了赣北地区,在其他地方亦渐有种植。据傅春官《江西农工商矿纪略》记载:信丰县原来向产红瓜子等土产,为了开拓市场,在光绪三十二年,“派人赴彭泽德化德安一带,觅购棉麻种子……已购回德化德安麻兜二十担、彭泽棉子二千斤,饬令各堡绅士令回栽种。”⒅东乡县亦从九江购回木棉种子,在试验场种植,“且视本地所产为壮实。”⒆至20世纪30年代,江西的棉花种植面积明显有所扩大,1931年全省棉花总产量达39.9万多担,居全国第10位,⒇而且出口亦保持了较高的水平。

(三)苎麻等经济作物的广泛种植

随着出口需求的拉动,还促使其他一些经济作物的广泛种植。如苎麻、烟叶、油料作物等。夏布的出口,直接带动了苎麻的广泛种植。同时,近代由于航运业的发展,缆绳的大量需求,亦促进了苎麻等纤维原料的出口,相应地带动了江西的苎麻种植。苎麻是江西传统特产,栽培和利用的历史悠久,大面积栽培达55个县左右.其中万载、分宜、宜春、宜黄等县所产苎麻质量最佳。据1929年江西建设厅调查4县(武宁、瑞昌、德安、分宜)的产量总汁达33.9万担。据海关出口物品数额统计,1924年曾达18.8万多担(其中包括湖北武穴一部分)。江西烟叶亦得到普遍种植,民国之初,烟叶生产保持了一个较快的发展势头。据农商部1917的统计,江西每年产量在198.9万多担,“实为中国最大之烟草出产地。”[21]江西烟叶每年除留给自用之外,基本上都供出口。从九江海关出口统计来看,1928年出口总值为310万海关两,1929年为252.8万海关两。[22]

再次则是油料作物。从出口商品的货物来看,油料作物占有很大的比重,尤其是20世纪初。这也直接促成江西油料作物广泛种植。据《江西年鉴》统计]934年种植花生65个县、芝麻56个县、大豆52个县、油菜籽46个县,其种植面积还相当稳定。具体情况详如下表:

从整体而言,九江开埠,使江西有了一个直接面对世界的窗口,同样亦从总体上改变了江西农作物的结构,使农副产品的商品化程度增加。致使各县均有一些特色的经济作物提供市场。兹摘几例,以窥一般:

瑞昌县:“惟民山隙地,向种烟麻,随时谕令乡民推广种植,现在烟叶统税,本年已加收钱四百千文,苎麻统税,亦较往年大旺,因民之利而利之,似属已有功效。……该县南北乡出产,以麻与烟桕油为大宗,麻约出五六万担,烟叶约出十余万担,桕油约出五六千担。”[23]新城县(今黎川):“县属出产,以烟叶为大宗,各行栈收买刨丝,打包装箱,经客商贩运苏沪及九江、吴城一带出售,销路既广,获利甚厚。”[24]

广昌县:“妇女均以绩麻为事,所织夏布,每年约出二万余疋,运销山东河南福建等省。价值约三万余金。……烟叶一项,产于白水镇驿前市等处,每年多则四五十万斤,少亦三十余万斤。每百斤价约八九两或十余两不等。近年有洋商信隆行夥,请领联单,来县采买。”[25]吉水县:“邑内并无大商巨贾,惟出产红瓜子薄荷油两项,间有美商粤人来县釆买,分运九江粤省销售。……折桂、中鹄等乡,所收红瓜子,已有美商新义泰洋行,来县采买,每石可售洋六七元。……三十二年,收红瓜子七八百石,每石可售洋六七元,薄荷油约收二三百斤,每斤售洋四五元。”[26]

鄱阳县:“土产烟叶,其质颇佳,商人贩运九江吴城等处,甚属获利。”[27]

另据1936年《江西农村社会调查》中有江西农民对农产品的支配情况亦可以看出农产品的商品化提高的基本状况:

资料来源:经济部江西省农村服务区管理处编印:《江西农村社会调查》,第107页。

从上表我们可以看出,一些经济作物均作为商品出售市场有些竟高达96%,其中相当部分保持在60%左右。这一点和九江开埠后,对农产品的商品化拉动不无关系。

二、非农产业的变动

非农产业是指当时的农家经济中,直接的农业生产之外其他非农性质的产业。一般来说,它们可以分成农家成员副业性质的家庭手工业以及农村的地方工矿业几种形态。受九江开埠通商的影响,江西的非农产业的变动表现在两个方面,即传统手工业逐渐衍变,新的工矿业得到了迅速地发展。

(一)传统的手工业的衍变

九江开埠通商,加强了江西地区与国内外市场的联系,手工业在国际市场需求的刺激下继续发展。直至1929年以前,江西的机械工业并不发达,手工制品占主导地位,其收入仅次于农业,居于其他各业之上。而在手工业制品中,以土布为最,瓷器、夏布、纸张次之,制油、纺纱、制米又次之。

手工棉纺业:江西纺织业,长期停留在手工业时代,一般农村之手工纺织异常发达。19世纪末,外来棉纱开始涌人江西。机制纱初时只销售于九江、南昌、广信、赣州,后全省皆已流通。到1913年,江西已成为洋纱的主要销售地,“国外棉纱输入之数,常二倍或三倍由国内各埠输入之数。”[28]手纺之纱不如机织纱匀细,“内地人民有尽用洋纱织成土布款式,取其工省,而价亦较土棉纱为廉,且较买市肆洋布,更为便宜。”[29]至1919年输入棉纱16.8万担。[30]此后平均每年外来之棉纱达10万担以上。二三十年代,全省出现了“机杼不减于旧,盖业布业者市洋纱为之,贫妇计段责值而已”[31]的发展趋势,全省各地无不织布之家,有的用洋纱与土纱混织,有的干脆全用洋纱织布。“每日织出之布,则由家中男丁负入城内,向各专卖土布店零卖,随时复在城内纱号零买洋纱归家以供纺织。”[32]据江西省政府1930年调查,吉水、丰城两县每年各产80万匹以上;龙南、峡江、清江、南康、新淦五县,年产各在10万匹以上;其余年产数千匹至数万匹的有南昌、东乡、进贤、上饶、新余、安福等县。13县合计年产约280万匹,值340万元。另据棉统会1933年调查江西27县,共产棉布900余万匹。[33]足见江西手工棉纺织业的发达程度。手工夏布业:江西全年衣被所需棉花约60万市担,而本省所产棉花仅为15万市担,[34]为补充棉花之不足,便利用苎麻加工夏布,成为近代江西一种极普遍的农村手工业。全省83县,除赣粤边界及赣北鄱阳湖附近各县外,均盛产夏布,其中以上高、万载、宜黄、宁都等19个县区最为普遍,所产夏布最多。近代九江开埠后,夏布出口量大增,带动了手工夏布业的发展。夏布最旺盛时期是清末民初,加工夏布的家庭遍于乡间。德兴县的农村到处都见家庭加工夏布,“篝灯四壁,机声轧轧,卒发之谋,常取具于是。”[35]机杼之声在万载也处处可闻,全县有100多家作坊从事夏布生产。上高县最旺盛时每年有百万元的夏布进行交易,宜黄则为“各处夏布集中之地。”[36]至1933年,江西夏布的产量是94.7万匹,[37]占同年全国夏布总产量210万匹[38]的45%,居全国第一位。

江西生产的夏布,除供本省需要外,国内销往无锡、芜湖、常州、苏州、海门、上海、北京、山东等处,仅石城一县每年销往外地的就达10万匹,国外主要销往朝鲜、日本、美国等。从1912年至1930年,江西总共输出35万担,平均每年输出量约为1.8万担,“江西夏布运销国外者,约占输出量的1/3至1/2,余者则运销国内各埠。”[39]每年有6000至9000多担销往国外。同一时期,全国夏布输出国外40多万担,年均输出2万多担,江西年均输出量为全国的1/3至1/2。

由于手工业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较强,成为出口的优势产品,相应地带动了江西各县一些特色的手工业发展。

九江:“手工织布业,大都分布于小南门及塔岭北路,多为农民副业,然亦有专作此业者。每家二、三机或四、五机不等。……土布销路除本市外,以四乡镇及邻省较近之县份为主。”[40]

永丰县:“该县人所织夏布,向分春秋两邦出运,本年春邦共运出一千一百三十余卷,每卷价银十七八两。”[41]

安福县:“上年(光绪三十一年)出脑(樟脑)不尚旺,所出之脑,运往九江,转运外埠销售。”[42]

瑞金县:“该县惟毛边纸一项为出产大宗,现令纸槽人等,凑集资本,购机仿造洋纸。”[43]

石城县:“坪山一带,素以造纸为业,纸料尚称坚白,未停科举以前销路甚广,年出口不下百万之数。”[44]

全省各县手工业产品年收入并无确切统计,但根据当时的各种数字,再参照30年代的产销情形,可斟酌近似数字,其情况大体如下:

这些手工业产品的生产与出口,既解决了农民日常生活所需,亦相应地增加了农民的家庭收入。

(二)农村小型矿业的发展

受资本主义发展的刺激,各县乡小型矿业也得到较快的发展。以煤业为例,由于轮船往来,九江地区对煤碳的需求不断增加,相应地也带动了周边地区工矿业的发展。傅春官:《江西农工商矿纪略》瑞昌县·工务:

光绪三十一年,沙令上铸表称,东乡龙兴源概括杨姓山场,有煤矿一处,约出煤三万余石广…。南乡则乾洞垅、田堡坂、净水垱、杉木港、大坳、两峰尖、难音洞、乾港、张家港、杨树港、岩山窳;西乡则王山岭、桃区、尖瓜山、万丈红杉树坪;北乡则袁传家泉、杨家沙滩等处地方,共有煤矿二十余处,每矿约出煤三五万石及数千万石不等。……均系乡民自行开采。

乐平县·矿务:

三十一年六月,张令树森表称,茅屋场四处,出煤甚多,煤质亦佳,其红火煤一种专销省浔两处,可供轮船及机器厂之用。……七月表称,张家山煤矿,本地居民,设立春丰厂,集资开采。……茅屋场现在煤价,每百篓约五十元上下。

随着九江通商的发展,以及洋货的大量深入,为了平衡贸易逆差,亦使得江西内腹地区的产业结构开始发生变化。即工矿原料和制造品亦开始融入出口贸易当中。尤其是北洋政府鼓励工矿业的发展,并相应的颁布了一系列法律,对工矿业加以保护,江西内腹地区的乡村亦出现了兴办近代工矿业的浪潮,申请给照者层出不穷,据不完全统计,约有168家。[45]

篇8

    [论文关键词]对外贸易法 1974年贸易法 301条款 337条款

    一、美国《1974年贸易法》

    美国《1974年贸易法》是《美国法典》第19编关税第12章“1974年贸易法”的内容,是美国现行法律中最主要的法律之一,其本身是对《1962年贸易扩展法》的修正。但继《1974年贸易法》之后,又有《1974年贸易协定法》、《贸易和关税法》,特别是《1988年综合贸易和竞争法》对《1974年贸易法》又作了修改。它们的修改条文,凡与《1974年贸易法》有关的,均已归并于《1974年贸易法》。虽经不断修订和增补,但习惯仍称“《1974年贸易法》”。这部贸易法构筑了美国外贸法的框架。美国外贸法的其他部分可以说是它的原则和规定的延伸与细化。同时,在1974年之后制定的美国外贸法律,如乌拉圭回合协定的内容、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的内容,有很大部分被编纂、补充到该法中,充实、丰富了该法的内容。

    二、 关于目的和原则

    美国《1974年贸易法》(《美国法典》第2102节)“国会目的陈述”中规定:“本章目的是通过互利的贸易协定,(1)促进美国的经济发展和充分就业,通过公开、非歧视的世界贸易,加强美国和外国的经济关系;(2)在保障美国商业实质上同等竞争机会的基础上,协调、降低和消除贸易壁垒;(3)在国际贸易关系中,建立公平和公正,包括GATT改革;(4)提供适当的程序,保障美国产业和劳工免于不公平或损害性进口竞争,并帮助产业、厂商、工人和社区对国际贸易流向变化做出调整;(5)为美国商业在非市场经济国家开发市场机会;(6)在美国市场对不发达国家产品提供公平、合理的准入。”

    从美对外贸易法关于目的、目标可以直观地看出,美国的对外贸易法是要“促进美国的经济发展和充分就业”,“在保障美国商业实质上同等竞争机会的基础上,协调、降低和消除贸易壁垒”, “保障美国产业和劳工免于不公平或损害性进口竞争”,“为美国商业在非市场经济国家开发市场机会”。从一开始就是要在保障美国利益的基础上发展对外贸易。同时其所谓的“建立公平和公正,包括GATT改革”就是要以美国为主导,以美国价值观念、价值取向和法律原则来建立国际贸易关系,其单边倾向和贸易保护主义流露无余。

    三、对外贸易机构的权限和职责

    首先是美国宪法授权国会管理对外贸易,而国会自己并不实际具体执行、实施外贸法律。从1934年起,国会周期性地授权总统进行贸易谈判。《1974年贸易法》明确规定,允许总统与其他外国签订贸易协定,以协调、降低或消除关税与非关税壁垒,并在互惠的基础上,在外国市场上为美国商品提供同等的竞争机会,同时促进国际贸易关系中的公平与公正(包括调整这些贸易规则的改革)。同时,1974年贸易法还规定了此后的国际贸易谈判中行政部门与立法部门间的合作框架,引进了国会批准总统签订贸易协定的“快轨道程序”。具体来说,当总统确定外国或美国的现有关税或其他进口限制不当地对美国的对外贸易造成了负担和限制,如总统确定有执行贸易协定的必要或适当,可通过公告,修订或继续执行现有关税、免税、国内税政策,或继续执行额外关税。同时总统还有权适当提高或降低关税。另外,如美国国会发现,国际贸易壁垒(和其他贸易扭曲)正降低美国农业品、工业品、矿产品、和商业在外国市场的增长,消减了互惠贸易减让的预期互利,对美国经济造成了不利影响,妨碍国家间公平、公正、公开的非歧视贸易,总统应在其权限内采取适当可行的措施(包括行使美国国际协定权利),以协调、降低消除国际贸易壁垒或其他扭曲等等。

    美国商务部国际贸易局的职能主要是前工业与贸易局的大部分职能,加上从国务院转来的对外商业职能和财政部转来的反补贴和反倾销职能。国际贸易局的主要任务,是在坚持美国国家安全和对外经济政策原则的前提下,促进美国的对外贸易。归纳起来,包括:一、贸易管理,负责对外贸易法律的实施,1980年以来还包括管理反倾销和反补贴的法律;二、贸易开发,负责执行促进世界贸易、加强美国国际贸易和投资地位的政策和计划,并监控和实施多边贸易谈判;三、国际经济政策,旨在降低阻碍美国国际贸易和投资的外国政府壁垒,与美国贸易代表等协调美国政府在国际经济和贸易问题上的反应和谈判立场。《1974年贸易法》规定,商业部应与贸易代表要求的其他适当机构一起,对贸易代表进行的服务问题谈判和服务协定的国内实施,提供人员支持和其他援助。商业部长建立服务产业发展计划,旨在与其他有关的联邦机构协商,制定政策,提高美国服务产业在外国的竞争力;建立评估与服务有关的政府政策和措施的贸易数据库;与其他有关机构协商,搜集和分析美国服务产业国际运营和竞争力的信息;研究和分析与服务有关的问题,包括预测产业战略;对国内服务产业进行部门研究。

    在美国的总统行政部门内设立有贸易代表办公室。美国贸易代表和贸易副代表是美国对外贸易中举足轻重的角色,均由总统任命,按总统指示履行职责。贸易代表享有全权大使职衔,副代表享有大使职衔。贸易代表主要负责制定美国国际贸易政策及其实施的协调;充当总统国际贸易问题的主要顾问,就美国政府的其他政策对国际贸易的影响向总统提出建议;作为美国的主要代表负责国际贸易的谈判,包括美国参加的WTO主持下的任何议题的谈判;就有关国际贸易的政策的基本问题,向各部门、机构提供政策指引,包括WTO主持审议的任何问题,在必要的限度内确保国际贸易政策与其他法律协调;担任总统的国际贸易发言人;就贸易协定计划与其实施直接向总统和国会汇报和负责;就国际贸易的非关税壁垒、国际商品协定和与贸易协定计划有关的其他问题,向总统和国会提供建议;1984年贸易和关税法要求贸易代表对构成美国商业的重大壁垒的外国贸易做法作出国家贸易报告。1988年贸易法要求贸易代表认定重点国家和重点做法,并进行报复。副代表的主要职责是依贸易法规定的权限进行谈判,并履行贸易代表指示的其他职责。

    美国海关总署为财政部的一个部门,其职责主要是依据《1930年关税法》,负责关税的估价和征收,对进入美国的人员、船只、货物、邮件进行管理,防止关税欺诈,执行出口管制法律,管理海事方面的法律,防止和其他非法物品的走私,实施消费者保护法,防止进出口贸易欺诈等。1988年国会还给海关增加了管理免税企业的职责。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其前身是依1916年《威尔逊关税法》设立的关税委员会。关税委员会的职责是,调查美国关税法对财政和工业的影响,调查海关法分类表中与商品分类有关的问题,调查海关法的实施情况,包括海关法与联邦税收之间的关系,海关法对美国工业和劳工的影响等。现在,国际贸易委员会是美国国际贸易的顾问机构,在进口问题上作用很大,负责进口商品对国内产业实质损害的确定。另外,该委员会负责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节不公平贸易做法的调查和保障条款中进口产品对国内产业造成的损害裁定。

    其他机构或部门如农业部、国防部、内政部、劳工部、国务院、财政部、美国贸易代表、贸易政策与谈判咨询委员会、一般政策咨询委员会、有关的部门或职能咨询委员会、代表非联邦政策利益的政策咨询委员会、私有组织或集团均应为总统或相关机构或部门提供信息或政策意见。

    四、关于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

    美国《1974年贸易法》第2136节(a)“直接或间接进口”规定:“除本章或其他法律另有规定外,执行根据本分章签订的贸易协定而公告的任何关税或其他进口限制或免税待遇,应适用于所有外国,无论是直接进口还是间接进口。”但同时,该法作了限制或例外,如,对社会主义国家授予最惠国待遇规定了条件;对某些发展中国家的某些产品给予普遍优惠待遇。此外,该法规定如果总统确定,主要工业国没有据双方签订的协定提供减让,或没有在该国对美国商业提供实质上与美国商业提供的减让同等的竞争机会,则总统应就有关问题向国会建议立法终止或拒绝对税率或其他进口限制作出的利益减让。《1974年贸易法》还允许在收支平衡、报复权和例外条款等方面偏离最惠国待遇。就政府采购而言,对外国或外国机构的合格产品和供应商,总统可以部分或全部豁免有关政府采购方面的法律、规章、程序或作法的适用,如果该适用会导致低于美国产品或产品供应商的待遇,或低于作为协议缔约方的另一国家或外国机构的合格产品或其供应商的待遇。但外国或外国机构应:(1)是协议的缔约国或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的缔约国,并且对美国产品或产品的供应商提供适当互惠的政府采购竞争机会;(2)不是主要工业国但却承担协议的义务,并对美国的产品和供应商提供同样机会的外国或外国机构;(3)不是主要工业国但却对美国产品和供应商提供同样机会的外国或外国机构;(4)是最不发达的国家。总统可以修订或撤销任何豁免。从以上可以看出,美国给予最惠国待遇是有许多条件和限制的,与美国倡导的WTO规则仍有相当的距离。

    同时,美国又是《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缔约国,总协定中国民待遇的义务规定也适用于美国。在总协定之前,国民待遇主要表现在美国的双边协定当中。在总协定之后,美国很少有关于授予国民待遇的立法,相反在其国内立法中表现出对进口产品歧视性待遇的倾向。

    另外,美国对外贸易法律制度中还有(对等的)互惠待遇、为了促进美国对外贸易发展而对发展中国家的普遍优惠待遇、关税同盟(对内无关税,对外统一关税制度和关税税境)与自由贸易区(参加国有自己的关税制度和关税税境)之间的待遇。

    五、关于反倾销

    《1930年美国关税法》第1673节规定,如果管理当局裁定一类或一种外国商品正以或可能以低于公平价值在美国销售;并且(国际贸易)委员会裁定,由于该商品进口的原因或该商品进口销售(或可能销售)的原因,美国的产业正在受到实质损害或实质损害威胁,或美国产业的建立受到实质阻碍,则除对该商品征收其他税收外,应对该商品征收反倾销税,其数额等于该商品正常价值超过出口价格(或推定出口价格)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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