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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概论论文8篇

时间:2023-03-21 17:07:49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水利工程概论论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水利工程概论论文

篇1

就我国当前诸多水利工程而言,其建筑年代较早,大都集中在20世界五六十年代。在当时的条件下,不论是施工技术还是施工设备与材料都比较落后,而且在缺乏经验的和充分调研的情况下,一味追赶工期致使工程质量出现不同程度的问题,例如,设计与施工同时进行、临时改变方案、金属材料质量不符合标准、橡胶材料老化等。

2水利工程加固改造技术的特点

2.1施工难度大在上世纪,水利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属于空旷之地,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与城市化向周边的扩展,当前诸多水利工程项目的周围环境已经发生巨变,建筑越来越多,工程施工环境越发拥挤。因此,在进行水利工程加固改造施工时,施工面积变得十分狭小,极大的增加的了水利工程加固改造施工难度在水析水利工程加固改造过程中,有的作业需要使用大型的设备,但受施工面积的影响,只能进行人工施工,导致水利工程加固改造施工难度很大。

2.2协调配合程度低当今科技发展日新月异,科技丰富多样,学科划分日益精细,而水利工程加固改造技术范围较广,涉及的学科众多,导致施工环节中各学科之间融合、各施工部门或人员之间的配合、各工程分包单位之间的协调合作等难度日益加大,并最终影响到水利工程的加固改造,其修复质量有待于提升。

2.3施工过程变动因数多由于水利工程施工的特性,在加固改造过程中容易受到人为因素以及自然环境因素的影响,致使施工效果大大折扣。例如在施工过程中,水利工程的实例水位和施工文件标注的水位不同,就需要重新制定施工计划;如果在施工过程中,施工技术不达标,就需要对整个工程的施工质量进行重新评估等。

3水利工程除病加固措施

3.1护岸墙体垮塌的除险加固针对墙体发生位移的情况运用较广的方法为进行基桩处理以及基础换土处理,但不能笼统的加以处理,应针对性的加以处理以提升加固的效果,具体如下:其一,针对位移幅度较小的情况,应遵循“护岸先护”的原则进行抢护加固处理,重点保护好岸脚与堤坝,避免塌方扩大;其二,对于近护岸处河床被深挖而出现位移的情况,首先应停止施工再进行回填处理和抢救性加固,常用做法是抛石与抛笼护脚;其三,是抛枕护脚。做法是用柳枝或用芦苇扎成一定直径宽的小把,依大小铺上一定数量的小把,中问放块石头用铅丝捆紧成枕。

3.2墩墙与翼墙被撞损的险情处理由于施工过程中领两者容易受到外力因素的碰撞,可以分别采用以下方式进行加固。蹲墙加固:运用钢板包裹住容易受到撞击的墙体以避免混凝土内部钢筋结构因此受到破坏;翼墙加固:如损坏不大,基础保存较好,可在被撞击处增加钢板设施避免再撞或改建生钢筋混凝土翼墙。

3.3土坝裂缝的除险加固土坝裂缝是较为常见的现象但需要及时加以处理,针对土坝裂缝的加固处理可以采用以下方法:首先,于裂缝附近进行开挖回填处理;其次,使用相关材料加以灌浆处理。灌浆法主要是通过巨大的压力将浆液注入到坝体裂缝当中,并在此压力作用下达到密实与胶结效果进而将裂缝填补完整,达到土坝裂缝加固的目的。此外,因开挖工程量较大或开挖会危及坝坡稳定,以及土质疏松,施工碾压不实等情况,都可以采用灌浆处理。尤其是对坝体内部裂缝进行灌浆处理有良好的效果。

3.4土坝滑坡的除险加固堤坝滑坡出现滑坡的原因在于内部土体的抗滑力不足以抵抗滑动力所致,常用的加固方法有以下几类:其一,针对于坝体坡度超过了土体稳定的边坡的情况,可以采用放缓坝坡的措施并将排水体迁移到新的坝体;其二,开挖回填处理,具体开挖工作量根据滑坡体大小而定。对于方量较大的情况,适宜开挖部分面积并进行回填夯实;反之面积较小的情况可以全部进行开挖再回填;其三,对于滑坡情况特别严重的情况,需在滑坡地段下部采取压重固脚的措施进行加固以提升抗滑力;其四,是清淤排水,并在大坝脚用砂石或代料压重固脚。五是开沟导渠,滤水还坡。六是裂缝处理。即当采用灌浆处理时,在灌浆前应先进行压重固脚处理,撑住坝坡体后,再行灌浆。

篇2

大沙河水库总库容量约为1770×104m3,库区积水面积约为43.8km2,正常蓄水位1380.50m。该水库的灌溉工程位于仡佬族自治县北部,水库枢纽建在大小沙河汇口以下900m的位置处,距离县城约为52km。灌区位于水库的南面,共分为东、西两片灌区,其中东部为阳溪灌区,自北向南沿凌霄河向下游延伸,西部则为三桥灌区,自北向南沿永锡河延伸。整个灌溉工程区域内全部由乡村公路相连接,交通相对比较便利。大沙河水库属于中型水库,工程等别为Ⅲ等,灌溉工程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如下:拦河坝工程、老龙洞引洪系统、康家山和林场放水隧洞、上坝公路及导流洞等等。

2沙河水库灌溉工程监理工作要点

2.1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在本工程中,监理工作的内容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2.1.1设计方面1)对设计文件进行审核,如设计图纸、技术要求、相关技术措施、操作规程等等,并反馈审查意见。2)组织并主持设计技术交底会议,对技施图进行会审。3)会同设计单位对承包人提出的与设计文件相关的意见和建议进行研究,并在监理授权的范围内进行批复实施,同时报委托人进行备案。4)按照工程总体进度计划和施工阶段的进度安排要求,对设计单位提交的施工供图计划和分项工程供图计划进行审核。

2.1.2施工方面1)对承包合同进行全面管理,并对承包人进行审查,主要内容包括组织机构、资源配置、人员资质、特殊工种是否持证上岗等等,同时对承包人所选择的分包单位和试验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并提出相关意见。2)督促发包人根据施工合同中的具体约定,落实必须提供的施工条件,并对承包人的开工准备情况进行全面、系统检查,及时签发开工令。3)对施工组织技术文件、施工进度计划、作业规程、安全措施等进行审查,并重点对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质量控制措施进行审查。4)对施工承包商给出的测量设计方案和相关措施进行审查,并对测量控制网进行校核,直至符合水利工程相关测量规范标准要求。5)对设备调试大纲进行审查,当分部试运行不合格时不准进入整套启动试运行环节,同时参与分系统试运行和整套试运行工作,并对调试报告进行审查。6)进度控制。协助发包人对工程总体进度计划进行编制,并对承包人编制的二级网络计划进行核查、审批,同时对进度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当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出现较大偏差时,及时提出调整意见和建议,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工程如期完工。7)施工质量控制。对承包人制定的质保体系及相关措施进行审查,并监督实施,同时监督承办人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根据有关规定对承包人进场的工程机械设备、材料、构配件、半成品进行跟踪检测,并对承包人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处理方案进行审核,参与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工作。8)成本控制。协助发包人对付款计划进行编制,并对承包人提交的资金流量计划进行审查,对完成的工程量进行核定,同时受理索赔申请,并针对索赔情况进行调查。9)施工安全控制。对承包人提供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并对措施和方案的具体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同时对防洪度汛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参与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督促承包人加强对参与施工建设人员的安全培训,监督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状况。10)根据相关规定参加工程验收,对承包人的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交监理工作报告和监理日记,督促承包人做好档案编制工作。

2.2监理工作流程与方法

2.2.1施工阶段监理工作流程监理的具体工作流程见图1。

2.2.2监理方法在本工程中,监理工作过程中所采用的主要方法如下:1)现场记录。具体包括每日施工现场的人员、设备、材料、施工环境、天气以及施工中出现的各种情况的记录。2)旁站式监理。监理机构依据合同的约定,在施工现场对工程中的关键工序和重要部位的施工进行旁站式监理。3)巡检。对工程项目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及管理。4)跟踪检查。监理人员在承包人对试样进行检测的过程中实施全程监督,并对检测结果的可信性进行确认。5)协调。对参与工程项目施工建设各方之间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问题进行调解。

2.3监理工作要点

2.3.1隧洞开挖为进一步确保本工程隧洞开挖的整体质量,在对隧洞进出口进行边坡开挖时,采用的是自上而下的开挖方式和分层梯段爆破开挖的方式。分层开挖台阶的高度为100~150cm,台阶周边采用预裂爆破,并遵循浅孔、少药、分层的爆破原则;隧洞洞身拟采用全面开挖的方式,周边采用光面爆破技术。为了有效提高钻爆残留孔率,并减少超欠挖,必须对钻孔的布置及排间距进行严格控制,若是钻孔过程中遇到围岩破碎或节理裂隙发育,应当采用短进尺浅孔少药量。在钻孔控制措施方面,因隧洞进出口采用的是手持式风钻,洞身采用的是气腿式风钻,故此必须对钻孔进度加以严格控制。在隧洞混凝土的衬砌施工措施方面,底板混凝土施工采用的是立模浇筑,标准段的边顶拱衬砌混凝土施工采用钢模台车进行立模浇筑,以此来提高混凝土浇筑成形之后的外观质量,同时还有利于加快浇筑施工进度。由于大沙河水库工程地下洞室开挖围岩岩性为砂泥岩,且地下水较多,因而在对洞室进行开挖的过程中,必须严格根据设计图纸进行及时支护,同时还需要布设相应的集水坑和抽排水设施,以确保施工的安全进行。

2.3.2大坝基础开挖为保证大坝基础开挖质量,在施工过程中采用的是自上而下的开挖方式和分层梯段爆破开挖的方式进行,大坝开挖要严格按设计坐标进行开挖放样,同时做好开挖过程的复核放样测量,控制好大坝外型轮廓尺寸。大坝趾板、垫层区及过渡区基础岩石为砂泥岩,注意控制光面爆破的效果,开挖时应采用浅孔、少药、预留保护层的开挖方式施工,防止因爆破作业损坏大坝基础。

2.3.3坝体填筑坝体填筑分为特殊垫层区、垫层区、过渡区、主堆石区、次堆石区。现场施工对采用划线分区,各填料区连接部位处理按设计要求进行控制,严格坝体填筑分区,铺料、找平、碾压等工序加强控制,保证坝体填筑质量。

2.3.4面板砼浇筑面板是大坝的主要防渗体,关系水库成败,是大坝施工质量控制的关键点,要从原材料质量控制、钢筋制安、止水制安保护、模板安装、砼生产、砼入仓平仓、砼振捣及抹面、滑模提升速度、砼养护等工序和阶段加强质量控制。面板砼浇筑要严格控制滑模提升速度,平均提升速度控制在1~2m/h,最大提升速度不宜超过4m/h,砼表面抹面要采取多次成形抹光。

2.3.5施工过程的监理控制要点1)在本工程中,应当对以下关键环节的施工进行旁站式监理:钢筋绑扎、混凝土仓面验收、混凝土浇筑、模板检查及重要隐蔽工程等。2)在隧洞开挖过程中,应对以下内容进行控制:贯通误差、轴线与周边孔放样、孔间距及装药量、光面与预裂爆破,并将检查的重点放在轴线、周边孔偏差、超欠挖量、残留孔率指标等方面上,一旦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必须及时进行纠偏处理。3)混凝土浇筑情况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必须做好各种原材料的质检工作,并对模板及具体支撑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同时还要对混凝土仓面进行质量验收,并检查混凝土的坍落度和浇捣情况,严格控制混凝土的内在强度和外观质量以及内外温差。4)大坝帷幕灌浆、固结灌浆及隧洞回填灌浆。灌浆作业可将检查的重点放在孔位、孔深、冲洗以及灌浆压力等指标的检查上,并对实际灌浆质量进行严格控制。大坝防渗灌浆应当根据先固结灌浆后帷幕灌浆的顺序进行,隧洞回填灌浆必须在衬砌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要求的70%以上时才能进行。浆液可采用的水灰比见表1。对于空隙相对较大的部位应当灌注水泥砂浆或是高流态混凝土,砂浆的掺砂量不得超过水泥重量的200%。5)在设计规定的灌浆压力下,当浆液注入率<0.4L/min时,应当延续灌注时间60min;如果注入率>1.0L/min时,继续灌注90min便可结束灌注。

2.3.6施工成品质量的监理控制措施应对混凝土试块等成果进行相应的试验检测,借此来对施工成品质量进行有效控制;对施工完毕的分项工程及工序应进行相应的质量评定,对不符合设计和规范标准要求的应及时予以跟踪处理,直至合格为止。

2.3.7确保施工人员安全在隧洞等地下建筑施工中,必须确保有足够的通风和照明设备及排水设施,以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所有进入地下建筑物进行施工的人员都必须佩戴安全防护用具;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配备对有害气体的检测和报警装置,如防爆灯、报警器等等,当发现有害气体泄漏时,应及时停止施工并疏散人员;所有可能遭遇雷击的电器设备都必须安装避雷装置。

3结语

篇3

1.1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首先,根据工程实际特点,建立质量保证系统,将工程施工全过程的质量管理进行有机的联系,形成一个高效的体系来保证施工质量达到预定工程质量目标;其次,针对性地制定质量方针以及编写质量控制手册,使质量保证体系能更具有协调性、系统性以及可操作性;最后,分班组、分项目落实质量责任制度,使质量目标的实现与每一位员工相挂钩。

1.2加强各重点施工工序的质量控制

(1)围堰施工与排水工程。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关闭上游闸门,引流至其它支渠进行施工,只有局部地区的渠系建筑物如水闸等基础施工过程中,需修筑围堰。经过技术经济比较,围堰施工最终采用土石草袋围堰,设计顶宽为1.0m,堰顶高出渠道水位约1m,断面为标准梯形,两腰坡比1∶0.5。排水工程则是根据基坑内的渗水情况,采用分段主围堰内设置小围堰的方式,在沟槽内挖若干处深0.5m的积水井,同时,配置若干台潜水泵,在施工过程中先将水排至小围堰外,然后再将排水沟内的水排至渠道中。

(2)土石方开挖工程。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放样,土方开挖后的坡度护坡不小于1∶0.3,挡墙不小于1∶0.5;为了保证边坡质量,反铲时紧靠坡线开挖,以保证边坡平整度,不出现欠挖及超挖问题;雨天时做好排水工作并配备各类水泵排水。

(3)混凝土灌砌块石工程。块石及碎石等材料在进场时均已严格验收,满足设计要求;加强了砌筑施工工艺控制工作,确保砌石体平整、稳定、密实和错缝的基本要求,砌筑断面偏差符合设计要求;在砌筑过程中遇中雨或大雨,立即停止砌筑,并将已砌块石间缝隙用砂浆或混凝土填实,并捣实后加以遮盖。

(4)土方回填工程。施工过程中,经常测量填筑断面,使其符合设计要求;填筑前,进行压实试验,以保证其达到最佳夯实效果;填筑施工过程中,工地试验室人员跟班作业,并严格按照土工试验有关规程取样试验,及时试验,确保干密度等指标达到设计要求。

(5)混凝土工程。对所有混凝土结构物的材料进行检测,水泥等厂供材料均要求有合格证书,不同来源的材料分类堆放并做好标记,不混合堆放;模板质量严格把关,模板安装要牢固紧密,混凝土拌和按照配合比施工;按规范要求制作混凝土试块,送养护池养护,并及时送试验室试压,以及时掌握混凝土施工情况。

2水利节水灌溉工程成本管理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结合工程特点,优化施工方案,并加强现场劳动力、设备、材料的科学管理和使用,从而节约成本,降低工程造价。成本管理的措施,主要有以下几点:合理安排施工,提高劳动效率和机械、材料利用率,增加周转次数;采用分段作业方式,各作业段前后工艺形成流水作业,保证前、后道工艺施工及验收时间。合理安排各工段劳动力及各道工艺施工人员,不使工艺脱节,保证施工作业区有均衡施工,不浪费劳动力;加强工地设备的调度,保证主要设备充分发挥作用。

3水利节水灌溉工程安全管理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安全管理所遵循的基本方针。本项目安全管理总体目标为:无重大人身伤亡事故,无重大施工机械设备损坏事故、无重大火灾事故、无工程安全事故、无汽车行车责任事故、无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重大垮(坍)事故。

3.1安全保护措施

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管理,具体落实到每位员工。在实施过程中,根据每个岗位在生产中所承担的安全责任,切实将责任和安全目标分解落实到班组和个人,确保安全生产能够“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同时,建立和健全安全监管体系,以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3.2安全技术措施

水利节水灌溉工程施工中最常见的安全事故,主要为高空坠落、坍塌事故、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和触电伤害这五类,它们占据总事故比例的85%左右。另外还包括因设备材料不合格、安全装置老化、自然环境影响而导致的安全事故,约占10%~15%左右。

(1)加强安全技术措施。在施工过程中采取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以控制和消除施工中可能发生的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例如,为防止高空坠落事故,施工现场严格按照安全防护设施标准,搭设防护棚、防护栏杆等防护设施,并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牌;为防止机械起重伤害,6级以上大风、大雪等恶劣天气,则停止垂直运输作业并断电,对塔机做好加固和检查工作;为防止触电事故,则做好触电隔离措施和工具使用前的检查工作等等。

篇4

关键字:改革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思考

水利工程是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长期以来,水利工程在防洪、排涝、防灾、减灾等方面对国民经济的发展做出了重大的贡献,同时在工业生产、农业灌溉、居民生活、生态环境等生产经营管理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在人类社会跨入新世纪的今天,我国的社会经济形势和结构已经发生了重大的变革,计划经济体制正在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取代,国际经济一体化正在深入到国民经济体系的每一个环节中,传统水利正在变革为现代水利。因此,加快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步伐,分析体制改革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解决这些问题的措施,促进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健康发展,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则是我们水利人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

一.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传统观念和管理方式的问题

建国以来,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按照计划经济的管理模式建立了一系列的管理程序和规范。这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对强化水资源调度,实现水资源与社会经济发展的有效配置是有效的,极大的促进了国民经济的顺利发展。党的十四大作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决定后,历时十年,我国的社会经济状况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革。市场经济的合理配置资源、优胜劣汰、价值规律、市场竞争机制已经深入人心。但在水利系统中,特别是处于基层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却在很大程度上停滞在原有的思维观念中,习惯于商品生产和工程建设严重依赖上级的行政命令,沿用粗放的管理方式,单位职工吃“大锅饭”、喝“大锅水”、工作效率低、经济效益不高、职工收入差、水土资源的综合经济收益率非常低、注重社会效益的发挥而忽视了自身经济效益的壮大等现象仍然普遍存在。究其原因主要在于:

(1)、国家水利产业政策滞后,没有在政策上即时调整、引导水利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规范,对水利工程管理如何进入市场研究不深、不透。

(2)、几千年历史所形成的无偿用水观念根深蒂固。全社会无偿用水或低价用水观念的转变速度缓慢。

(3)、国家重视了农业产业的发展和稳定,在商品水的价格上严加限制,将农业产业的商品水支出中的很大一部分转嫁给了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承担。

(4)、将应由地方政府负担的防洪、排涝等公益性支出转嫁给了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负担。

以上各方面的原因,导致了水利系统职工的思想观念陈旧,缺乏适应形势发展的新思想、新观念、新作风,缺乏发展水利工程的新的管理模式。

2.管理体制的问题

长期以来,我国兴建了一大批水利工程,形成了四十七万多户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并拥有数千亿元的固定资产。初步形成了具有防洪、排涝、灌溉、供水、发电、养殖、种植、旅游等功能要素的,蓄引提结合、大中小并举、地域分布广泛的水利工程体系,为国民经济的高速发展发挥了巨大的基础作用和支撑作用。

在水利工程的这些不同的功能要素中,从总体上划分为社会公益型和生产经营型两大类。在水利工程的管理体制中又分为中央管理和地方管理,即按行政管理区域划分又按流域(或灌区)划分。地方管理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行政管理权属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水行政主管部门,业务管理权属地方灌区管理部门或跨行政区域的共同的上一级灌区管理部门。

由于行政主体和业务主体的分离,形成了条块分割、政企不分、政事交叉、各自为阵、职责不清的管理体制。经常出现对水资源的统一管理权、水政渔政的执法权和管理权、防洪安全的执法权和管理权等工作的错位或缺位,以及在水利工程管理机构和编制、灌区输供水时空分布、灌区水价核定、水费计收体制、水利工程管理或养护、供水收益分配等方面的诸多矛盾。由于管理体制的不顺,造成行政主体和业务主体之间的责权利不清,出现有利益时大家争着管,有问题时互相推诿谁都不愿意管的局面。在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发展过程中,体顺不顺带来的影响是长期的,危害也是致命的,而理顺管理体制的难度也是最大的。因此,这是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重点。

3.运行管理机制的问题。

由于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自身具有多种功能要素的特殊性,决定了在运行管理中的各种运行机制。主要表现为:

(1)、水价的运行机制。按照国务院《水利产业政策》的要求,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均按照政策规定并结合自身实际,实施了水价成本测算。实施六年来,绝大多数水管单位均不能按照测算审批的成本水价计收水费,普遍的实收水价只占成本价的百分之四十左右。虽然水管单位所供的水是商品,其中凝结着商品生产者巨大的物化劳动和活劳动,但却不能从低廉的收费价格中获得合理的补偿,不能维持简单再生产的正常进行,必然导致水管单位职工的生活贫困和职工队伍的不稳定。水价的审批是由国家各级价格管理部门严格控制的,既不能按照商品的价值规律和供求关系定价,又不能得到政府的价格补贴,这实际是政府转嫁了水商品成本支出的负担。因此,目前全国水管单位的巨大亏损,其主要原因均是政策性亏损。

(2)、水费的计收机制。多年来,水费的征收都是由地方各级政府以“实物计量、货币结算”的方式实施的,在九十年代后期改为“按亩计量、货币征收”的方式。这在计划经济时期,依靠行政手段征收水费是可行的,但在市场经济时期就出现了许多矛盾。第一是征收主体的错位:由于水具有商品的属性,就不能回避市场经济规律,回避买卖双方直接见面的供需服务关系。近年来,许多地方政府普遍出现入不敷出、财政严重赤字的状况,必然将广大农户所解交的水费用于发放工资、奖金、建办公楼、修学校及地方社会公益设施等支出。因此,普遍出现了地方各级政府特别是乡镇挤占、挪用、截留水费等违纪违规的现象,导致一些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欠收水费高达几千万元的严重后果。第二是计量标准的失衡:在计量收费的方式上,长期沿用按设计灌面或八十年代初定的灌面,将田土面积折合为标准亩计收水费。近二十年来,我国的社会经济结构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特别是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乡镇城市化的建设,使田土的比例和各类经济作物的用水量与原有核定的标准严重背离。所以,传统的水费计征方式已经不能适应形势的发展。

(3)、水利资产收益划分的机制。在水利工程的单项或单位工程资产中,同一类固定资产往往同时发挥出两种不同的功能效益,如水库工程中的大坝、溢洪道、放水设施、放空设施等项目,既为防洪保安发挥作用,又为蓄水、养殖、发电、旅游等发挥作用。因此,公益性资产和经营性资产各自所发挥的效益就很难用准确的数据进行价值定量,区分其社会效益和自身经济效益。

(4)、水利工程的管理和养护机制。我国的大中型水利工程或灌区大多数都是在上世纪五十至七十年代建成的,主要是通过大搞群众运动的方式建设,加之受当时技术、资金条件的限制,普遍存在设计要求低、建设标准低、施工质量不高、渠道防渗不配套等问题。经过几十年的运行,造成水利工程老化失修、跨塌水毁严重、水的利用率低、水资源损失浪费惊人,并且存在重大的水利工程安全隐患。近年来,我国大江大河的堤坝和各类水库的防洪抢险任务十分艰巨,水库跨坝、渠道跨塌等事故时有发生。这是由于水利工程管理和养护维修机制不顺所造成的后果。

由于水利工程管理运行机制中的问题涉及面广、内容多、情况复杂,因此,这是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难点。

4.运行管理经费的问题。

水管单位在防洪、排涝管理和商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过程中,必然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而这些支出的补偿主要来自于水费收入。由于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长期以来受到“以粮为纲”,“无粮不稳”和“水是天上掉的,无价无偿的”观念的影响,加之我国的农业是弱势产业,需要国家大力扶持和政策保护,所以,水商品的价格一直不到位,而国家对公益性支出不予补偿,导致水管单位的运行管理经费十分短缺。另外,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每年的复员转业退伍军人的安置,大中专毕业生的分配,又形成水管单位人员增多、机构臃肿、素质低下,根本无法实行水资源和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许多大中型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由于没有经费,长期以来,没有加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等社会保障体系,大量职工退休、下岗、待岗后,基本生活没有保障,单位和个人的后顾之忧非常严重,特别是在我国的西部落后地区和基层水管单位犹为突出。

5.水管单位性质问题。

水管单位的性质经历了“事业单位、企业管理”、“生产型事业单位”的过程,长期实行“自收自支”、“以收抵支”的预算管理形式,没有得到科学、客观、合理的准确定位。究其原因主要在于历史的局限性和国家经济不发达所致。水利工程既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设施,社会发展的基本保证,又是社会经济发展和安定团结的基础。因此,理应得到国家的重点扶持和财力的支撑。由于水管单位管理的内容比较复杂,因此,结合实际界定单位性质就非常必要。光靠水管单位的经营性收入来补偿公益性和经营性的支出是不合理的,也是补偿不了的。就全国水管单位一九九五年新财会制度改革后每年出现的巨大亏损来看,再过一段时期,很可能出现“所有者权益”的全面赤字,多年积累的“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等将被巨大的“未分配利润”赤字所冲抵贻尽。这都是由于水管单位的性质错位和补偿缺位所造成的结果。

二.实施水利工程体制改革的主要措施。

1.转变观念,转变思维方式,适应形势的发展。

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首要前提是改革不适应市场经济形势发展的陈腐观念,将原有的计划经济、商品经济的完全依赖计划,依赖行政命令的思维方式转变过来,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价值规律、优化配置资源和优胜劣汰的要素贯穿于我们的思想和行动中。特别是在水管单位内部的供水生产、水产养殖、水利发电、库区旅游、水土资源等生产经营实践中,严格按照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要求,加强各环节的管理,强化成本核算,合理确定价格,严把产品质量关,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在重视自身经济效益的同时,不断提高职工的文化生活水平。一定要深刻认识“发展才是硬道理”的根本内涵,要明白“市场经济没有眼泪”的道理。

通过改革的手段,彻底改革不适应市场经济的观点、方法,树立长期发展的战略思想,制定切合实际的中长期发展规划,结合中央实施西部大开发形势,用国际经济一体化的发展思路统揽我们的工作,一切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一切以经济效益为出发点,合理配置和优化利用水土资源、人力资源,不断提高工作效率,才能摆脱水管单位举步维艰的困境,才能在本世纪的前二十年实现水利人的小康目标。但是,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到转变观念的艰巨性、长期性和复杂性,坚定信念、循序渐进,做到与时俱进、开拓进取,使观念和思维方式的转变跟上时展的步伐。

2.认真处理好改革和发展的几个关系。

⑴、稳定、改革和发展的关系。体制改革不是要全部

废除原有的所有政策、制度、规范,而是要破旧立新,改革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生产关系,理顺管理体制,建立符合社会发展要求的新的生产关系,释放出职工的生产积极性,不断工作效率,创造出更大的经济效益。改革不是目的而是手段,稳定、增效、发展才是我们改革的目的。因此,我们必须用“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来指导改革的具体工作,以稳定、求实、创新、发展的态度来面对改革,在改革中求稳定,在稳定中求生存,在生存中求发展。

⑵、行政管理和水管单位的关系。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

水管单位应按照各自的职能,划分灌区内的水政执法、渔政执法、水库防洪、灌区排涝、江河提防、灌区管理工作的责权利。水行政主管单位只能依照法律法规所赋予的权利依法行政,而不能对水管单位内部的生产经营管的过多、过死、过细。而水管单位在水利工程管理中,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充分发挥自身的水土资源优势,面向市场,开展水商品生产、销售、管理和服务;同时加强对公益性资产的管理,确保水利工程设施的安全和完整;做好防洪、排涝、减灾、水土保持等工作,确保公益性国有资产的保值增殖。真正作到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形成相辅相成、相互支持、相得益彰的新型关系。

⑶、社会效益和自身经济效益的关系。绝大多数的水利工程均具有公益性和经营性的综合,其综合效益必然具有公益性效益和经营性效益,在公益性效益中表现出巨大的社会效益,在经营性效益中表现出水管单位自身的经济效益。因此,处理好这个关系对社会、对水管单位都非常重要。界定清楚两者的资产量、价值量是这次体制改革的焦点。从公平、合理、科学而言,准公益性水管单位在防洪、排涝、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等公益性资产和经营性资产划分时,可按水库库容的各自占比,或防洪、排涝、减灾、环境效益占灌区范围内平均年度GDP贡献率,或水管单位年度总支出中扣除经营收入弥补支出的占比等方法,客观综合确定公益性资产的物化劳动和活劳动量。同时结合水管单位现状、地理位置、经济环境、经济发展速度调整确定公益性耗费的补偿额度,不搞一刀切。

要分别对每个水管单位进行划分和确定,明确各级财政部门应承担的补助份额。同时,重新核定水管单位的供水成本价格,分别对工业、城镇生活、农业灌溉、城市环境等不同用水类别确定不同的水价成本和价格。并对其中的农业水价的成本价和当年执行的收费价格进行比较,按照实际供水量和收费总额核定差额,将这一部份不应由水管单位承担的差额,由受益的地方财政负担。但是,由于存在全国各地经济发展的不均衡性,国家应从全局出发,通过转移支付的手段,大体平衡各省市区的负担份额。

⑷、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与经营管理的关系。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既是中央关注的重点,也是中央实施西部大开发的重点。为了保障水利工程的正常运转和保护广大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今后一个较长的时期内,国家应将不断加大水利工程病险水库的整治力度和大中型灌区的干支渠配套改造防渗力度,以利于水利工程更好地为社会经济发展发挥更大的作用。因此水管单位一定要抓住这一发展自己、状大实力、提高社会地位的机遇,迎接挑战;在加强自身综合经营管理的同时,争取上级各部门在政策、项目、资金方面的支持。改革投资体制,将产权、经营权、管理权适度分离,以股份合作、租赁承包、出售拍卖、联营等多种形式,放开搞活,加快基础设施的建设速度,为今后的综合经营工作奠定牢固的基础,借以增强自身的经济效益,从根本上实现水管单位财务状况的良性循环。

(5)、内部和外部的关系。理顺水管单位管理体制,主要在于外部管理体制的理顺和水管单位内部管理体制理顺两个方面。外部管理体制涉及到中央、省、市、县各级政府和各级水行行政主管部门、流域机构的责权利职责划分,这些上下领导关系,条块业务关系通过本次改革是必须理顺的。而内部管理体制则主要涉及到流域内部、灌区内部、水管单位内部的责权利职责划分。这些内部关系的理顺,必须在人事、财务、分配等方面狠下功夫。通过内部和外部的理顺,为整个水利工程管理体制的理顺创造条件,做到上下左右关系协调、形成合力,不断增强水利工程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充分发挥其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实现体制改革的最终目的。

(6)、精简机构和引进人才的关系。在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进程中,水管单位在精简机构,压缩非生产人员,清理撤消在计划经济时期兴办的不适应形势发展的下属企业时,必然会出现人员过多而无法安置的现象,而大量的下岗、失业又必然导致水管单位内部和社会的不稳定。同时,水利事业的发展又将出现急需的专业技术、管理人才的引进和吸收。因此,

一方面要坚决压缩非生产人员和超编人员,采取提前离岗休息、鼓励辞职、自谋职业、鼓励脱产学习,轮岗待岗等多种办法,精减人员队伍,配套相应的社会保障措施,使这批人员得到妥善安置。

另一方面按照定编、定员、定责、定岗、定薪的要求,吸收文化水平高,具有专业知识的优秀人才到适当的岗位发挥他们的知识才干。做到人员能进能出、工资能高能低、职务能上能下。同时实施人事制度的改革,建立健全用人机制和分配机制,精简机构,做到人尽其才、人尽其用,逐步调整人员结构,不断提高职工的文化水平。处理好这一关系,将十分有利于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轻装上阵,提高职工素质和提高劳动生产力,促进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

3、准确确定水管单位性质,建立符合实际的补偿机制。

理顺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体制的重点在于对水管单位的准确定性,必须按照政策,结合实际,做到准确定性。在公益型、经营型和准公益型三类不同性质界定清楚后,绝大多数水管单位均属于准公益型水管单位,而情况最为复杂的也是这一类。由于准公益性水管单位既有防洪、排涝等公益性任务,又有供水、发电等经营。因此,要以科学的、客观的、实事求是的态度确定划分公益型和经营型的方法。经过科学的划分后,明确各级财政补贴的份额和自收自支的范围、用途、人员、标准,同时建立健全水管单位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制度,使职工的生产岗位进的来、走的出,退休有所养、下岗有去处。

4.建立新的运行机制,符合生产发展的客观要求。

通过改革,建立起一整套适应市场、适应形势、符合要求的运行机制非常必要。其主要的机制是:

第一,在水价的形成机制上按照统一政策,重新核定工业、农业、居民生活、生态环境等分类成本水价,调整实际执行水价,对农业灌溉用水的水价实行“小步快跑”的办法,加快水价调整进程。使水价的形成机制、调价机制和管理机制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充分反映价值规律和市场供求关系,适应新形势的发展要求。

第二,在水费的征管机制上,按照“先服务、后收费”的政策,不再完全依靠地方政府,减少征管环节,明确征收主体;做到供需直接见面,实行合同制供水,收费到基层。同时,一定要因地制宜的建立乡镇或村社用水户协会或支渠管理委员会,由乡镇或灌区的水利管理站牵头,负责供水、管水、收费,解决供用水的纠纷,形成一条龙服务,真正做到服好务,收好费。

第三,在农业用水机制上,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一定要加快计量用水和节约用水的建设,在干渠的直灌斗渠和支渠及重要的分水节制闸安装计量用水设施,改革长期以来实施的按亩收费方式,实行按方计量收费,用基本水量收基本水费、超额用水累进加价的办法,促进节约用水工作向纵深发展。同时由支渠管理委员会负责某一条支渠的输水、管水、灌溉和维修等工作,配合用水户协会做好水费的征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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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改革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思考

水利工程是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长期以来,水利工程在防洪、排涝、防灾、减灾等方面对国民经济的发展做出了重大的贡献,同时在工业生产、农业灌溉、居民生活、生态环境等生产经营管理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在人类社会跨入新世纪的今天,我国的社会经济形势和结构已经发生了重大的变革,计划经济体制正在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取代,国际经济一体化正在深入到国民经济体系的每一个环节中,传统水利正在变革为现代水利。因此,加快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步伐,分析体制改革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解决这些问题的措施,促进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健康发展,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则是我们水利人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

一.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传统观念和管理方式的问题

建国以来,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按照计划经济的管理模式建立了一系列的管理程序和规范。这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对强化水资源调度,实现水资源与社会经济发展的有效配置是有效的,极大的促进了国民经济的顺利发展。党的十四大作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决定后,历时十年,我国的社会经济状况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革。市场经济的合理配置资源、优胜劣汰、价值规律、市场竞争机制已经深入人心。但在水利系统中,特别是处于基层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却在很大程度上停滞在原有的思维观念中,习惯于商品生产和工程建设严重依赖上级的行政命令,沿用粗放的管理方式,单位职工吃“大锅饭”、喝“大锅水”、工作效率低、经济效益不高、职工收入差、水土资源的综合经济收益率非常低、注重社会效益的发挥而忽视了自身经济效益的壮大等现象仍然普遍存在。究其原因主要在于:

(1)、国家水利产业政策滞后,没有在政策上即时调整、引导水利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规范,对水利工程管理如何进入市场研究不深、不透。

(2)、几千年历史所形成的无偿用水观念根深蒂固。全社会无偿用水或低价用水观念的转变速度缓慢。

(3)、国家重视了农业产业的发展和稳定,在商品水的价格上严加限制,将农业产业的商品水支出中的很大一部分转嫁给了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承担。

(4)、将应由地方政府负担的防洪、排涝等公益性支出转嫁给了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负担。

以上各方面的原因,导致了水利系统职工的思想观念陈旧,缺乏适应形势发展的新思想、新观念、新作风,缺乏发展水利工程的新的管理模式。

2.管理体制的问题

长期以来,我国兴建了一大批水利工程,形成了四十七万多户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并拥有数千亿元的固定资产。初步形成了具有防洪、排涝、灌溉、供水、发电、养殖、种植、旅游等功能要素的,蓄引提结合、大中小并举、地域分布广泛的水利工程体系,为国民经济的高速发展发挥了巨大的基础作用和支撑作用。

在水利工程的这些不同的功能要素中,从总体上划分为社会公益型和生产经营型两大类。在水利工程的管理体制中又分为中央管理和地方管理,即按行政管理区域划分又按流域(或灌区)划分。地方管理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行政管理权属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水行政主管部门,业务管理权属地方灌区管理部门或跨行政区域的共同的上一级灌区管理部门。

由于行政主体和业务主体的分离,形成了条块分割、政企不分、政事交叉、各自为阵、职责不清的管理体制。经常出现对水资源的统一管理权、水政渔政的执法权和管理权、防洪安全的执法权和管理权等工作的错位或缺位,以及在水利工程管理机构和编制、灌区输供水时空分布、灌区水价核定、水费计收体制、水利工程管理或养护、供水收益分配等方面的诸多矛盾。由于管理体制的不顺,造成行政主体和业务主体之间的责权利不清,出现有利益时大家争着管,有问题时互相推诿谁都不愿意管的局面。在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发展过程中,体顺不顺带来的影响是长期的,危害也是致命的,而理顺管理体制的难度也是最大的。因此,这是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重点。

3.运行管理机制的问题。

由于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自身具有多种功能要素的特殊性,决定了在运行管理中的各种运行机制。主要表现为:

(1)、水价的运行机制。按照国务院《水利产业政策》的要求,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均按照政策规定并结合自身实际,实施了水价成本测算。实施六年来,绝大多数水管单位均不能按照测算审批的成本水价计收水费,普遍的实收水价只占成本价的百分之四十左右。虽然水管单位所供的水是商品,其中凝结着商品生产者巨大的物化劳动和活劳动,但却不能从低廉的收费价格中获得合理的补偿,不能维持简单再生产的正常进行,必然导致水管单位职工的生活贫困和职工队伍的不稳定。水价的审批是由国家各级价格管理部门严格控制的,既不能按照商品的价值规律和供求关系定价,又不能得到政府的价格补贴,这实际是政府转嫁了水商品成本支出的负担。因此,目前全国水管单位的巨大亏损,其主要原因均是政策性亏损。

(2)、水费的计收机制。多年来,水费的征收都是由地方各级政府以“实物计量、货币结算”的方式实施的,在九十年代后期改为“按亩计量、货币征收”的方式。这在计划经济时期,依靠行政手段征收水费是可行的,但在市场经济时期就出现了许多矛盾。第一是征收主体的错位:由于水具有商品的属性,就不能回避市场经济规律,回避买卖双方直接见面的供需服务关系。近年来,许多地方政府普遍出现入不敷出、财政严重赤字的状况,必然将广大农户所解交的水费用于发放工资、奖金、建办公楼、修学校及地方社会公益设施等支出。因此,普遍出现了地方各级政府特别是乡镇挤占、挪用、截留水费等违纪违规的现象,导致一些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欠收水费高达几千万元的严重后果。第二是计量标准的失衡:在计量收费的方式上,长期沿用按设计灌面或八十年代初定的灌面,将田土面积折合为标准亩计收水费。近二十年来,我国的社会经济结构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特别是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乡镇城市化的建设,使田土的比例和各类经济作物的用水量与原有核定的标准严重背离。所以,传统的水费计征方式已经不能适应形势的发展。

(3)、水利资产收益划分的机制。在水利工程的单项或单位工程资产中,同一类固定资产往往同时发挥出两种不同的功能效益,如水库工程中的大坝、溢洪道、放水设施、放空设施等项目,既为防洪保安发挥作用,又为蓄水、养殖、发电、旅游等发挥作用。因此,公益性资产和经营性资产各自所发挥的效益就很难用准确的数据进行价值定量,区分其社会效益和自身经济效益。

(4)、水利工程的管理和养护机制。我国的大中型水利工程或灌区大多数都是在上世纪五十至七十年代建成的,主要是通过大搞群众运动的方式建设,加之受当时技术、资金条件的限制,普遍存在设计要求低、建设标准低、施工质量不高、渠道防渗不配套等问题。经过几十年的运行,造成水利工程老化失修、跨塌水毁严重、水的利用率低、水资源损失浪费惊人,并且存在重大的水利工程安全隐患。近年来,我国大江大河的堤坝和各类水库的防洪抢险任务十分艰巨,水库跨坝、渠道跨塌等事故时有发生。这是由于水利工程管理和养护维修机制不顺所造成的后果。

由于水利工程管理运行机制中的问题涉及面广、内容多、情况复杂,因此,这是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难点。

4.运行管理经费的问题。

水管单位在防洪、排涝管理和商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过程中,必然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而这些支出的补偿主要来自于水费收入。由于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长期以来受到“以粮为纲”,“无粮不稳”和“水是天上掉的,无价无偿的”观念的影响,加之我国的农业是弱势产业,需要国家大力扶持和政策保护,所以,水商品的价格一直不到位,而国家对公益性支出不予补偿,导致水管单位的运行管理经费十分短缺。另外,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每年的复员转业退伍军人的安置,大中专毕业生的分配,又形成水管单位人员增多、机构臃肿、素质低下,根本无法实行水资源和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许多大中型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由于没有经费,长期以来,没有加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等社会保障体系,大量职工退休、下岗、待岗后,基本生活没有保障,单位和个人的后顾之忧非常严重,特别是在我国的西部落后地区和基层水管单位犹为突出。

5.水管单位性质问题。

水管单位的性质经历了“事业单位、企业管理”、“生产型事业单位”的过程,长期实行“自收自支”、“以收抵支”的预算管理形式,没有得到科学、客观、合理的准确定位。究其原因主要在于历史的局限性和国家经济不发达所致。水利工程既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设施,社会发展的基本保证,又是社会经济发展和安定团结的基础。因此,理应得到国家的重点扶持和财力的支撑。由于水管单位管理的内容比较复杂,因此,结合实际界定单位性质就非常必要。光靠水管单位的经营性收入来补偿公益性和经营性的支出是不合理的,也是补偿不了的。就全国水管单位一九九五年新财会制度改革后每年出现的巨大亏损来看,再过一段时期,很可能出现“所有者权益”的全面赤字,多年积累的“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等将被巨大的“未分配利润”赤字所冲抵贻尽。这都是由于水管单位的性质错位和补偿缺位所造成的结果。

二.实施水利工程体制改革的主要措施。

1.转变观念,转变思维方式,适应形势的发展。

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首要前提是改革不适应市场经济形势发展的陈腐观念,将原有的计划经济、商品经济的完全依赖计划,依赖行政命令的思维方式转变过来,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价值规律、优化配置资源和优胜劣汰的要素贯穿于我们的思想和行动中。特别是在水管单位内部的供水生产、水产养殖、水利发电、库区旅游、水土资源等生产经营实践中,严格按照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要求,加强各环节的管理,强化成本核算,合理确定价格,严把产品质量关,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在重视自身经济效益的同时,不断提高职工的文化生活水平。一定要深刻认识“发展才是硬道理”的根本内涵,要明白“市场经济没有眼泪”的道理。

通过改革的手段,彻底改革不适应市场经济的观点、方法,树立长期发展的战略思想,制定切合实际的中长期发展规划,结合中央实施西部大开发形势,用国际经济一体化的发展思路统揽我们的工作,一切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一切以经济效益为出发点,合理配置和优化利用水土资源、人力资源,不断提高工作效率,才能摆脱水管单位举步维艰的困境,才能在本世纪的前二十年实现水利人的小康目标。但是,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到转变观念的艰巨性、长期性和复杂性,坚定信念、循序渐进,做到与时俱进、开拓进取,使观念和思维方式的转变跟上时展的步伐。

2.认真处理好改革和发展的几个关系。

⑴、稳定、改革和发展的关系。体制改革不是要全部

废除原有的所有政策、制度、规范,而是要破旧立新,改革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生产关系,理顺管理体制,建立符合社会发展要求的新的生产关系,释放出职工的生产积极性,不断工作效率,创造出更大的经济效益。改革不是目的而是手段,稳定、增效、发展才是我们改革的目的。因此,我们必须用“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来指导改革的具体工作,以稳定、求实、创新、发展的态度来面对改革,在改革中求稳定,在稳定中求生存,在生存中求发展。

⑵、行政管理和水管单位的关系。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

水管单位应按照各自的职能,划分灌区内的水政执法、渔政执法、水库防洪、灌区排涝、江河提防、灌区管理工作的责权利。水行政主管单位只能依照法律法规所赋予的权利依法行政,而不能对水管单位内部的生产经营管的过多、过死、过细。而水管单位在水利工程管理中,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充分发挥自身的水土资源优势,面向市场,开展水商品生产、销售、管理和服务;同时加强对公益性资产的管理,确保水利工程设施的安全和完整;做好防洪、排涝、减灾、水土保持等工作,确保公益性国有资产的保值增殖。真正作到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形成相辅相成、相互支持、相得益彰的新型关系。

⑶、社会效益和自身经济效益的关系。绝大多数的水利工程均具有公益性和经营性的综合,其综合效益必然具有公益性效益和经营性效益,在公益性效益中表现出巨大的社会效益,在经营性效益中表现出水管单位自身的经济效益。因此,处理好这个关系对社会、对水管单位都非常重要。界定清楚两者的资产量、价值量是这次体制改革的焦点。从公平、合理、科学而言,准公益性水管单位在防洪、排涝、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等公益性资产和经营性资产划分时,可按水库库容的各自占比,或防洪、排涝、减灾、环境效益占灌区范围内平均年度GDP贡献率,或水管单位年度总支出中扣除经营收入弥补支出的占比等方法,客观综合确定公益性资产的物化劳动和活劳动量。同时结合水管单位现状、地理位置、经济环境、经济发展速度调整确定公益性耗费的补偿额度,不搞一刀切。

要分别对每个水管单位进行划分和确定,明确各级财政部门应承担的补助份额。同时,重新核定水管单位的供水成本价格,分别对工业、城镇生活、农业灌溉、城市环境等不同用水类别确定不同的水价成本和价格。并对其中的农业水价的成本价和当年执行的收费价格进行比较,按照实际供水量和收费总额核定差额,将这一部份不应由水管单位承担的差额,由受益的地方财政负担。但是,由于存在全国各地经济发展的不均衡性,国家应从全局出发,通过转移支付的手段,大体平衡各省市区的负担份额。

⑷、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与经营管理的关系。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既是中央关注的重点,也是中央实施西部大开发的重点。为了保障水利工程的正常运转和保护广大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今后一个较长的时期内,国家应将不断加大水利工程病险水库的整治力度和大中型灌区的干支渠配套改造防渗力度,以利于水利工程更好地为社会经济发展发挥更大的作用。因此水管单位一定要抓住这一发展自己、状大实力、提高社会地位的机遇,迎接挑战;在加强自身综合经营管理的同时,争取上级各部门在政策、项目、资金方面的支持。改革投资体制,将产权、经营权、管理权适度分离,以股份合作、租赁承包、出售拍卖、联营等多种形式,放开搞活,加快基础设施的建设速度,为今后的综合经营工作奠定牢固的基础,借以增强自身的经济效益,从根本上实现水管单位财务状况的良性循环。

(5)、内部和外部的关系。理顺水管单位管理体制,主要在于外部管理体制的理顺和水管单位内部管理体制理顺两个方面。外部管理体制涉及到中央、省、市、县各级政府和各级水行行政主管部门、流域机构的责权利职责划分,这些上下领导关系,条块业务关系通过本次改革是必须理顺的。而内部管理体制则主要涉及到流域内部、灌区内部、水管单位内部的责权利职责划分。这些内部关系的理顺,必须在人事、财务、分配等方面狠下功夫。通过内部和外部的理顺,为整个水利工程管理体制的理顺创造条件,做到上下左右关系协调、形成合力,不断增强水利工程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充分发挥其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实现体制改革的最终目的。

(6)、精简机构和引进人才的关系。在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进程中,水管单位在精简机构,压缩非生产人员,清理撤消在计划经济时期兴办的不适应形势发展的下属企业时,必然会出现人员过多而无法安置的现象,而大量的下岗、失业又必然导致水管单位内部和社会的不稳定。同时,水利事业的发展又将出现急需的专业技术、管理人才的引进和吸收。因此,

一方面要坚决压缩非生产人员和超编人员,采取提前离岗休息、鼓励辞职、自谋职业、鼓励脱产学习,轮岗待岗等多种办法,精减人员队伍,配套相应的社会保障措施,使这批人员得到妥善安置。

另一方面按照定编、定员、定责、定岗、定薪的要求,吸收文化水平高,具有专业知识的优秀人才到适当的岗位发挥他们的知识才干。做到人员能进能出、工资能高能低、职务能上能下。同时实施人事制度的改革,建立健全用人机制和分配机制,精简机构,做到人尽其才、人尽其用,逐步调整人员结构,不断提高职工的文化水平。处理好这一关系,将十分有利于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轻装上阵,提高职工素质和提高劳动生产力,促进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

3、准确确定水管单位性质,建立符合实际的补偿机制。

理顺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体制的重点在于对水管单位的准确定性,必须按照政策,结合实际,做到准确定性。在公益型、经营型和准公益型三类不同性质界定清楚后,绝大多数水管单位均属于准公益型水管单位,而情况最为复杂的也是这一类。由于准公益性水管单位既有防洪、排涝等公益性任务,又有供水、发电等经营。因此,要以科学的、客观的、实事求是的态度确定划分公益型和经营型的方法。经过科学的划分后,明确各级财政补贴的份额和自收自支的范围、用途、人员、标准,同时建立健全水管单位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制度,使职工的生产岗位进的来、走的出,退休有所养、下岗有去处。

4.建立新的运行机制,符合生产发展的客观要求。

通过改革,建立起一整套适应市场、适应形势、符合要求的运行机制非常必要。其主要的机制是:

第一,在水价的形成机制上按照统一政策,重新核定工业、农业、居民生活、生态环境等分类成本水价,调整实际执行水价,对农业灌溉用水的水价实行“小步快跑”的办法,加快水价调整进程。使水价的形成机制、调价机制和管理机制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充分反映价值规律和市场供求关系,适应新形势的发展要求。

第二,在水费的征管机制上,按照“先服务、后收费”的政策,不再完全依靠地方政府,减少征管环节,明确征收主体;做到供需直接见面,实行合同制供水,收费到基层。同时,一定要因地制宜的建立乡镇或村社用水户协会或支渠管理委员会,由乡镇或灌区的水利管理站牵头,负责供水、管水、收费,解决供用水的纠纷,形成一条龙服务,真正做到服好务,收好费。

第三,在农业用水机制上,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一定要加快计量用水和节约用水的建设,在干渠的直灌斗渠和支渠及重要的分水节制闸安装计量用水设施,改革长期以来实施的按亩收费方式,实行按方计量收费,用基本水量收基本水费、超额用水累进加价的办法,促进节约用水工作向纵深发展。同时由支渠管理委员会负责某一条支渠的输水、管水、灌溉和维修等工作,配合用水户协会做好水费的征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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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在人类社会跨入新世纪的今天,我国的社会经济形势和结构已经发生了重大的变革,计划经济体制正在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取代,传统水利正在变革为现代水利。因此,加快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步伐,促进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健康发展,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则是我们水利人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

1转变观念,转变思维方式,适应形势的发展。

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首要前提是改革不适应市场经济形势发展的陈腐观念,将原有的计划经济、商品经济的完全依赖计划,依赖行政命令的思维方式转变过来,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价值规律、优化配置资源和优胜劣汰的要素贯穿于我们的思想和行动中。特别是在水管单位内部的供水生产、水产养殖、水利发电、库区旅游、水土资源等生产经营实践中,严格按照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要求,加强各环节的管理,强化成本核算,合理确定价格,严把产品质量关,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在重视自身经济效益的同时,不断提高职工的文化生活水平。一定要深刻认识“发展才是硬道理”的根本内涵,要明白“市场经济没有眼泪”的道理。

通过改革的手段,彻底改革不适应市场经济的观点、方法,树立长期发展的战略思想,制定切合实际的中长期发展规划,结合中央实施西部大开发形势,用国际经济一体化的发展思路统揽我们的工作,一切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一切以经济效益为出发点,合理配置和优化利用水土资源、人力资源,不断提高工作效率,才能摆脱水管单位举步维艰的困境,才能在本世纪的前二十年实现水利人的小康目标。但是,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到转变观念的艰巨性、长期性和复杂性,坚定信念、循序渐进,做到与时俱进、开拓进取,使观念和思维方式的转变跟上时展的步伐。

2认真处理好改革和发展的几个关系。

2.1稳定、改革和发展的关系。

体制改革不是要全部废除原有的所有政策、制度、规范,而是要破旧立新,改革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生产关系,理顺管理体制,建立符合社会发展要求的新的生产关系,释放出职工的生产积极性,不断工作效率,创造出更大的经济效益。改革不是目的而是手段,稳定、增效、发展才是我们改革的目的。因此,我们必须用“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来指导改革的具体工作,以稳定、求实、创新、发展的态度来面对改革,在改革中求稳定,在稳定中求生存,在生存中求发展。

2.2行政管理和水管单位的关系。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水管单位应按照各自的职能,划分灌区内的水政执法、渔政执法、水库防洪、灌区排涝、江河提防、灌区管理工作的责权利。水行政主管单位只能依照法律法规所赋予的权利依法行政,而不能对水管单位内部的生产经营管的过多、过死、过细。而水管单位在水利工程管理中,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充分发挥自身的水土资源优势,面向市场,开展水商品生产、销售、管理和服务;同时加强对公益性资产的管理,确保水利工程设施的安全和完整;做好防洪、排涝、减灾、水土保持等工作,确保公益性国有资产的保值增殖。真正作到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形成相辅相成、相互支持、相得益彰的新型关系。

2.3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与经营管理的关系。

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既是中央关注的重点,也是中央实施西部大开发的重点。为了保障水利工程的正常运转和保护广大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今后一个较长的时期内,国家应将不断加大水利工程病险水库的整治力度和大中型灌区的干支渠配套改造防渗力度,以利于水利工程更好地为社会经济发展发挥更大的作用。因此水管单位一定要抓住这一发展自己、状大实力、提高社会地位的机遇,迎接挑战;在加强自身综合经营管理的同时,争取上级各部门在政策、项目、资金方面的支持。改革投资体制,将产权、经营权、管理权适度分离,以股份合作、租赁承包、出售拍卖、联营等多种形式,放开搞活,加快基础设施的建设速度,为今后的综合经营工作奠定牢固的基础,借以增强自身的经济效益,从根本上实现水管单位财务状况的良性循环。

2.4内部和外部的关系。

理顺水管单位管理体制,主要在于外部管理体制的理顺和水管单位内部管理体制理顺两个方面。外部管理体制涉及到中央、省、市、县各级政府和各级水行行政主管部门、流域机构的责权利职责划分,这些上下领导关系,条块业务关系通过本次改革是必须理顺的。而内部管理体制则主要涉及到流域内部、灌区内部、水管单位内部的责权利职责划分。这些内部关系的理顺,必须在人事、财务、分配等方面狠下功夫。通过内部和外部的理顺,为整个水利工程管理体制的理顺创造条件,做到上下左右关系协调、形成合力,不断增强水利工程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充分发挥其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实现体制改革的最终目的。

2.5精简机构和引进人才的关系。

在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进程中,水管单位在精简机构,压缩非生产人员,清理撤消在计划经济时期兴办的不适应形势发展的下属企业时,必然会出现人员过多而无法安置的现象,而大量的下岗、失业又必然导致水管单位内部和社会的不稳定。同时,水利事业的发展又将出现急需的专业技术、管理人才的引进和吸收。因此,一方面要坚决压缩非生产人员和超编人员,采取提前离岗休息、鼓励辞职、自谋职业、鼓励脱产学习,轮岗待岗等多种办法,精减人员队伍,配套相应的社会保障措施,使这批人员得到妥善安置。

另一方面按照定编、定员、定责、定岗、定薪的要求,吸收文化水平高,具有专业知识的优秀人才到适当的岗位发挥他们的知识才干。做到人员能进能出、工资能高能低、职务能上能下。同时实施人事制度的改革,建立健全用人机制和分配机制,精简机构,做到人尽其才、人尽其用,逐步调整人员结构,不断提高职工的文化水平。处理好这一关系,将十分有利于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轻装上阵,提高职工素质和提高劳动生产力,促进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

3建立新的运行机制,符合生产发展的客观要求。

通过改革,建立起一整套适应市场、适应形势、符合要求的运行机制非常必要。其主要的机制是:

3.1在水价的形成机制上按照统一政策,重新核定工业、农业、居民生活、生态环境等分类成本水价,调整实际执行水价,对农业灌溉用水的水价实行“小步快跑”的办法,加快水价调整进程。使水价的形成机制、调价机制和管理机制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充分反映价值规律和市场供求关系,适应新形势的发展要求。

3.2在水费的征管机制上,按照“先服务、后收费”的政策,不再完全依靠地方政府,减少征管环节,明确征收主体;做到供需直接见面,实行合同制供水,收费到基层。同时,一定要因地制宜的建立乡镇或村社用水户协会或支渠管理委员会,由乡镇或灌区的水利管理站牵头,负责供水、管水、收费,解决供用水的纠纷,形成一条龙服务,真正做到服好务,收好费。

3.3在农业用水机制上,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一定要加快计量用水和节约用水的建设,在干渠的直灌斗渠和支渠及重要的分水节制闸安装计量用水设施,改革长期以来实施的按亩收费方式,实行按方计量收费,用基本水量收基本水费、超额用水累进加价的办法,促进节约用水工作向纵深发展。同时由支渠管理委员会负责某一条支渠的输水、管水、灌溉和维修等工作,配合用水户协会做好水费的征管工作。

篇7

(一)已建工程的产权改制形式

1.承包

所谓承包即是在工程所有权不变的情况下,由承包方与发包方签订承包合同,承包方按发包方的意愿进行管理或经营,按合同规定向资产所有者交纳承包费。这是一种把土地承包责任制引入到水利行业的形式,将“小农水”整体承包给个人或团体。具体做法为由集体根据工程造价和灌溉能力确定每年上交的承包费用底数,然后公开竞价投标。承包的年限一般为5~15年,各地方具体年限均不相同。在承包期内工程的经营权、使用权和收益权承包给农户。双方签订承包合同,在合同中写明承包费用、水价及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尤其是承包方具体的服务任务和工程的管护标准需要在合同中具体体现。从承包主体有个人和合伙两种情况,在承包期内承包者自主经营自负赢亏。

2.租赁

根据产权交易的定义:租赁就是一方向另一方支付租金,以取得在一定时间内对另一方资产的使用权。从企业和财会角度来讲,承包和租赁区别具体体现在:(1)承包经营是以一定的经营利润为目的,对象是经营成果;租赁经营则是以资产使用权的转移及企业的经营管理权为标的,对象是资产;(2)承包的自不完全,而租赁产权分离的比较彻底;(3)由于租赁经营需要实行财产担保,风险比承包高;(4)经营期间新增资本属于租赁经营者,但不属于承包经营者。

3.拍卖

根据2004年修订的《拍卖法》,拍卖是指“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者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拍卖是根据工程造价和灌溉能力确定底价,按照自愿、公平、竞争的原则,公开竞价拍卖水利设施的经营权、使用权或所有权,年限为5~20年,一般不超过50年。拍卖主要分为经营权、使用权的拍卖和所有权的拍卖。一般来说,规模小的工程拍卖所有权,规模大的工程拍卖使用权。承包和租赁相比,拍卖属于比较彻底的产权制度改革形式。

4.股份合作制

建设“小农水”的关键是资金是否能够顺利筹集,而股份合作制是多渠道筹集资金的一种重要制度安排,是一种农民自愿合作办水利的新形式。农民按照谁投资谁收益的原则,由农民联合在承包租赁的土地上,通过入股合作新建、购买或承包、租赁各种农田水利工程。不仅农民可以入股,集体和国家也可入股,不仅资金入股,还可以以劳力、土地和技术入股。入股农民共同出资、共同劳动,共同拥有工程的所有权和经营权,既取得劳动报酬,又按股分红(国家股一般不分红),一定程度上克服了资金、技术和人力等的不足。

5.组建用水者协会

以工程的受益农户为协会成员,每户为一个会员,把原来属乡镇或村集体管理的工程集中,将“小农水”经营权、使用权或所有权转移给用水者协会,协会属于民间组织,是具有法人地位的服务型社会实体,成立监委会,财务制度、章程和管理制度健全。协会经营具有独立性,与水管单位之间的关系是水的买卖关系,且不属于村委会管辖。

(二)未建工程的产权改制形式

1.农民(单户)、农民联合体或其他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投资兴建

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采取放开建设权,完全由民间资本投资兴办的水利工程产权全部归投资者,并且允许继承、转让、抵押和对外租赁、承包,这种模式有效地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为了避免互相抢夺资源,需要从宏观规划上进行有效控制,即由乡镇政府批准和水管部门选址、设计,然后由农民投资兴办,这样既避免互相哄抢资源,又能优化布局。工程建成后由农民自主选择承包、租赁、聘用人员管理等运营方式。

2.由农民用水者协会兴建和管理

按照水系或者村、组为组建单位先建立用水者协会,然后具体的筹资、建设、运行和维护均由协会负责管理。这种模式的关键是新的协会是否能够承担和胜任这些职责。

3.集体兴建,专人管理

指工程及配套设施全部由集体出资兴建和购买,村委会委派专人负责管理。这种模式与原先集体兴建、管水员看护的区别在于:规划、建设时需要向农民集资,农民就会对工程的规划、设计和建设、运营和维护具有发言权和监督激励,尤其是“一事一议”制度更加促进了农民的主观能动性,对于工程的具体管理者,农民也有相应的选择和监督权力和激励。

4.政府、村集体与农户集体共建

这种模式属于股份合作制的特殊形式,指国家以一定的资金参股,一般是鼓励性的资金投入,希望以政府财政投资来吸引更多的其他投资,政府资金一般是参股不分红。另外部分政府还出台优惠的政策,鼓励农民投资搞水利。除此之外,政府还可以技术、扶贫贷款等形式支持农民发展“小农水”,以此为依托,可以吸引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等投资主体投入资金、劳动力,起到以少促多的作用。这种三方投资的情况中,集体股所占的比例一般较大(资金来源于银行贷款,或集体经济组织的积累等),农民股所占的比重一般较小(农民的资金投入有限)[1]。这种建立以土地、资金、技术、劳动力为纽带的股份合作制,有效地解决了农民有土地、有劳力但无资金、无技术的难题,政府和集体通过投资为导向,吸收农民的劳力和经营、维护优势达到优势互补,建设农田水利工程,扩大灌溉面积。

实践证明,通过新建和已建工程几种产权制度创新模式实践,共同之处是引入了激励机制、竞争机制、补偿机制等市场经济活动的基本原则,大大缓解了工程资金缺乏以及管护责任无法落实的局面。拥有者或参与者取得经营权或使用权后,不仅在经济上享有受益权、在用水上享有一定的优先权以外,同时要承担相应的管理、维修、养护义务,并要遵守相应的约束机制,保证用水和收费的公开公平,有效调动国家、集体、农民三方合力共同兴建和管理农田水利工程。

二、改革主要成效

1.增加“小农水”新建数量,扩大灌溉面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1)吸引民间资本投入“小农水”治理。改革放开建设权,搞活经营权,吸引了民间资本加入新建工程行列,增加“小农水”数量。(2)盘活了存量资产,拓宽了小型水利工程的投资渠道,增加“小农水的数量”,扩大灌溉面积,增加农民种植收入,提高农民经济生活水平。(3)农民资本投入的增加,相应减少国家对“小农水”的资金投入或提高中央和地方政府投入资金的效率,节省的资金可以用到其他非灌溉产业,增加其他产业的收入,提高整个社会的福利水平。2.提高了现有工程的运营效率,提高工程的完好率和经济效益。改革将工程集中到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能人手里,经营者掌握了对工程的自主经营权和对工程水的使用权和处置权,利用收取水费或种植、养殖收入等经济利益的激励,提高了工程管理和灌溉用水的效率。灌溉用水效率的提高带来的收益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1)减少农业生产成本,相应增加农民的收入,提高经济收益。①(2)水资源的节约可以扩大灌溉面积。(3)节约之水通过水权转让给缺水或高效产业或领域,促进这些产业的发展。(4)提高用水者的水商品意识和节水意识,减少水事纠纷,提高农民之间关系的融洽度,减轻村镇干部压力,改善干群关系,乡村干部也从这类烦琐的事务中解脱出来,将工作重心转移到提高农村整体发展水平上来。

3.提高农村社区社会资本。主要从三个方面体现这种提高:(1)产权制度改革发动群众加入工程的建设和运营,提高其参与意识和管理水平,减轻村干部工作压力,增加农村社会资本。同时水费收取职责从村干部转移到工程运营者,减少了搭车收费现象,改善干群关系。(2)通过灌溉成本的核算和水费的征收,提高用水者节水意识和水商品意识的增加,同时通过用水足额交费措施减少“搭便车”行为,改善农民间关系,提高合作水平。(3)形成多个经营组织或管水组织等民间组织,在提高农民的经营能力和管理能力的基础上提高了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同时农民的参与意识也得到增强,这些都有利于乡村治理以及农村经济发展。

三、小结

“小农水”产权制度改革是一件政策性很强的制度变革,虽然改革涉及的工程规模较小,却是一项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大事。在改制过程中不能急于求成,需要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和教训,不断完善政策和规范,然后以点带面辐射发展,保证改制工作有序健康进行。

虽然“小农水”产权制度改革取得了比较好的成效,但是在改革进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阻力:一些利益相关者从自己的利益出发,不想破坏现有的利益格局;一些干部和群众还存在一定的思想顾虑;由于缺乏监督机制,存在违规操作现象。因此,必须要结合当地的可行性条件,精心设计改革的具体条款,尽可能降低经营风险,激发农户的积极性,更好地将工程管理权力和职责转移到经营户手中。此外“小农水”产权制度改革需要符合产权界定清晰、有效转让和受到法律保护等要求[2],如果不能克服人道德风险和改制成本过高,将导致“改革失灵”。“小农水”产权制度改革同时还要与历史、社会、农民、环境等相关正式、非正式制度发生矛盾和冲突,它并不是“小农水”治理的灵丹妙药,而是对原有政府主导治理模式的市场化有益探索。

参考文献:

[1]吕亚荣.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制度模式及绩效评价——以河北省怀安县调查为例[J].人大全文2001年经济类专题,2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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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已建工程的产权改制形式

1.承包

所谓承包即是在工程所有权不变的情况下,由承包方与发包方签订承包合同,承包方按发包方的意愿进行管理或经营,按合同规定向资产所有者交纳承包费。这是一种把土地承包责任制引入到水利行业的形式,将“小农水”整体承包给个人或团体。具体做法为由集体根据工程造价和灌溉能力确定每年上交的承包费用底数,然后公开竞价投标。承包的年限一般为5~15年,各地方具体年限均不相同。在承包期内工程的经营权、使用权和收益权承包给农户。双方签订承包合同,在合同中写明承包费用、水价及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尤其是承包方具体的服务任务和工程的管护标准需要在合同中具体体现。从承包主体有个人和合伙两种情况,在承包期内承包者自主经营自负赢亏。

2.租赁

根据产权交易的定义:租赁就是一方向另一方支付租金,以取得在一定时间内对另一方资产的使用权。从企业和财会角度来讲,承包和租赁区别具体体现在:(1)承包经营是以一定的经营利润为目的,对象是经营成果;租赁经营则是以资产使用权的转移及企业的经营管理权为标的,对象是资产;(2)承包的自不完全,而租赁产权分离的比较彻底;(3)由于租赁经营需要实行财产担保,风险比承包高;(4)经营期间新增资本属于租赁经营者,但不属于承包经营者。

3.拍卖

根据2004年修订的《拍卖法》,拍卖是指“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者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拍卖是根据工程造价和灌溉能力确定底价,按照自愿、公平、竞争的原则,公开竞价拍卖水利设施的经营权、使用权或所有权,年限为5~20年,一般不超过50年。拍卖主要分为经营权、使用权的拍卖和所有权的拍卖。一般来说,规模小的工程拍卖所有权,规模大的工程拍卖使用权。承包和租赁相比,拍卖属于比较彻底的产权制度改革形式。

4.股份合作制

建设“小农水”的关键是资金是否能够顺利筹集,而股份合作制是多渠道筹集资金的一种重要制度安排,是一种农民自愿合作办水利的新形式。农民按照谁投资谁收益的原则,由农民联合在承包租赁的土地上,通过入股合作新建、购买或承包、租赁各种农田水利工程。不仅农民可以入股,集体和国家也可入股,不仅资金入股,还可以以劳力、土地和技术入股。入股农民共同出资、共同劳动,共同拥有工程的所有权和经营权,既取得劳动报酬,又按股分红(国家股一般不分红),一定程度上克服了资金、技术和人力等的不足。

5.组建用水者协会

以工程的受益农户为协会成员,每户为一个会员,把原来属乡镇或村集体管理的工程集中,将“小农水”经营权、使用权或所有权转移给用水者协会,协会属于民间组织,是具有法人地位的服务型社会实体,成立监委会,财务制度、章程和管理制度健全。协会经营具有独立性,与水管单位之间的关系是水的买卖关系,且不属于村委会管辖。

(二)未建工程的产权改制形式

1.农民(单户)、农民联合体或其他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投资兴建

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采取放开建设权,完全由民间资本投资兴办的水利工程产权全部归投资者,并且允许继承、转让、抵押和对外租赁、承包,这种模式有效地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为了避免互相抢夺资源,需要从宏观规划上进行有效控制,即由乡镇政府批准和水管部门选址、设计,然后由农民投资兴办,这样既避免互相哄抢资源,又能优化布局。工程建成后由农民自主选择承包、租赁、聘用人员管理等运营方式。

2.由农民用水者协会兴建和管理

按照水系或者村、组为组建单位先建立用水者协会,然后具体的筹资、建设、运行和维护均由协会负责管理。这种模式的关键是新的协会是否能够承担和胜任这些职责。

3.集体兴建,专人管理

指工程及配套设施全部由集体出资兴建和购买,村委会委派专人负责管理。这种模式与原先集体兴建、管水员看护的区别在于:规划、建设时需要向农民集资,农民就会对工程的规划、设计和建设、运营和维护具有发言权和监督激励,尤其是“一事一议”制度更加促进了农民的主观能动性,对于工程的具体管理者,农民也有相应的选择和监督权力和激励。

4.政府、村集体与农户集体共建

这种模式属于股份合作制的特殊形式,指国家以一定的资金参股,一般是鼓励性的资金投入,希望以政府财政投资来吸引更多的其他投资,政府资金一般是参股不分红。另外部分政府还出台优惠的政策,鼓励农民投资搞水利。除此之外,政府还可以技术、扶贫贷款等形式支持农民发展“小农水”,以此为依托,可以吸引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等投资主体投入资金、劳动力,起到以少促多的作用。这种三方投资的情况中,集体股所占的比例一般较大(资金来源于银行贷款,或集体经济组织的积累等),农民股所占的比重一般较小(农民的资金投入有限)[1]。这种建立以土地、资金、技术、劳动力为纽带的股份合作制,有效地解决了农民有土地、有劳力但无资金、无技术的难题,政府和集体通过投资为导向,吸收农民的劳力和经营、维护优势达到优势互补,建设农田水利工程,扩大灌溉面积。

实践证明,通过新建和已建工程几种产权制度创新模式实践,共同之处是引入了激励机制、竞争机制、补偿机制等市场经济活动的基本原则,大大缓解了工程资金缺乏以及管护责任无法落实的局面。拥有者或参与者取得经营权或使用权后,不仅在经济上享有受益权、在用水上享有一定的优先权以外,同时要承担相应的管理、维修、养护义务,并要遵守相应的约束机制,保证用水和收费的公开公平,有效调动国家、集体、农民三方合力共同兴建和管理农田水利工程。

二、改革主要成效

1.增加“小农水”新建数量,扩大灌溉面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1)吸引民间资本投入“小农水”治理。改革放开建设权,搞活经营权,吸引了民间资本加入新建工程行列,增加“小农水”数量。(2)盘活了存量资产,拓宽了小型水利工程的投资渠道,增加“小农水的数量”,扩大灌溉面积,增加农民种植收入,提高农民经济生活水平。(3)农民资本投入的增加,相应减少国家对“小农水”的资金投入或提高中央和地方政府投入资金的效率,节省的资金可以用到其他非灌溉产业,增加其他产业的收入,提高整个社会的福利水平。

2.提高了现有工程的运营效率,提高工程的完好率和经济效益。改革将工程集中到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能人手里,经营者掌握了对工程的自主经营权和对工程水的使用权和处置权,利用收取水费或种植、养殖收入等经济利益的激励,提高了工程管理和灌溉用水的效率。灌溉用水效率的提高带来的收益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1)减少农业生产成本,相应增加农民的收入,提高经济收益。①(2)水资源的节约可以扩大灌溉面积。(3)节约之水通过水权转让给缺水或高效产业或领域,促进这些产业的发展。(4)提高用水者的水商品意识和节水意识,减少水事纠纷,提高农民之间关系的融洽度,减轻村镇干部压力,改善干群关系,乡村干部也从这类烦琐的事务中解脱出来,将工作重心转移到提高农村整体发展水平上来。

3.提高农村社区社会资本。主要从三个方面体现这种提高:(1)产权制度改革发动群众加入工程的建设和运营,提高其参与意识和管理水平,减轻村干部工作压力,增加农村社会资本。同时水费收取职责从村干部转移到工程运营者,减少了搭车收费现象,改善干群关系。(2)通过灌溉成本的核算和水费的征收,提高用水者节水意识和水商品意识的增加,同时通过用水足额交费措施减少“搭便车”行为,改善农民间关系,提高合作水平。(3)形成多个经营组织或管水组织等民间组织,在提高农民的经营能力和管理能力的基础上提高了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同时农民的参与意识也得到增强,这些都有利于乡村治理以及农村经济发展。

三、小结

“小农水”产权制度改革是一件政策性很强的制度变革,虽然改革涉及的工程规模较小,却是一项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大事。在改制过程中不能急于求成,需要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和教训,不断完善政策和规范,然后以点带面辐射发展,保证改制工作有序健康进行。

虽然“小农水”产权制度改革取得了比较好的成效,但是在改革进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阻力:一些利益相关者从自己的利益出发,不想破坏现有的利益格局;一些干部和群众还存在一定的思想顾虑;由于缺乏监督机制,存在违规操作现象。因此,必须要结合当地的可行性条件,精心设计改革的具体条款,尽可能降低经营风险,激发农户的积极性,更好地将工程管理权力和职责转移到经营户手中。此外“小农水”产权制度改革需要符合产权界定清晰、有效转让和受到法律保护等要求[2],如果不能克服人道德风险和改制成本过高,将导致“改革失灵”。“小农水”产权制度改革同时还要与历史、社会、农民、环境等相关正式、非正式制度发生矛盾和冲突,它并不是“小农水”治理的灵丹妙药,而是对原有政府主导治理模式的市场化有益探索。

参考文献:

[1]吕亚荣.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制度模式及绩效评价——以河北省怀安县调查为例[J].人大全文2001年经济类专题,2001,(9).

[2]蒋俊杰.中国农村灌溉管理的制度分析(1949-2005)——以安徽省淠史杭灌践为例[D].上海:复旦大学,2005,(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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