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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监督论文8篇

时间:2023-03-21 17:0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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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监督论文

篇1

一、会计信息失真造成的影响

在我国当前社会经济的发展中,会计信息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其整体质量也受到了国家财政部门的高度重视,然而,随着社会经济发展脚步的不断加快,会计信息质量方面的问题仍然十分严重,比如说资产负债不实、报表弄虚作假、乱列成本费用以及偷税漏税等。这些问题的存在都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同时也会引发其他经济问题。归纳起来,会计信息失真能够造成的影响大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导致国家宏观调控和企业微观决策的失误

由于会计信息承担着向社会各界传递经济活动信息的重要职责,所以,一旦会计信息出现了失真的情况,那么就会导致社会各界接收到的会计信息不够真实、准确,从而导致对社会发展的诸多方面都会受到影响,例如:国内生产总值、国民收入等,这些信息资料失真,就会直接导致国家相关部门在对短期经济发展进行计划的时候,缺乏有力的会计依据,同时,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宏观经济调控政策的制定,从而造成不可弥补的措施。基层会计信息失真给微观主体的决策也会造成决策失误的结果。

2.为经济犯罪活动提供方便,滋生腐败

无论会计失真的出现是有意为之还是无意造成的,其所产生的影响都是实际存在的,例如:管理混乱、漏洞百出等,这些问题的出现都会导致一些不法分子有可乘之机,使其可以浑水摸鱼,收入不报,截留利润,以此来满足自身的利益,甚至还会出现伪造凭证、偷税漏税的情况,这些贪污、腐败行为的存在都是由于会计信息失真引起的。所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至关重要,需要引起国家财政部门的高度重视。

3.增加了社会的不安定因素

就目前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来看,大多来自于人为操纵,对会计利润和经营成果进行夸大,掩盖企业矛盾,久而久之,就到导致企业资不抵债,濒临破产。一旦企业破产,那么与企业发展与直接经济关系的工作人员就会面临失业问题,破产企业数量的不断增加,随之而来的失业人群也会逐渐扩大,不仅给增加了政府等各个方面的就业压力,而且还会导致社会不安定因素的增加,不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二、加强会计信息质量的作用

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工作,其不仅关系了会计工作本身的发展,而且对促进我国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也具有重要意义。归纳起来,加强会计信息质量,大概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作用:

1.提高会计信息的整体质量,直接关系着国有企业的深化改革,同时对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也具有重要意义。在企业发展过程中,财务管理是管理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会计信息是企业管理的最基本信息,将会计信息的质量有效提高,其作用是不容忽视的,例如:有利于改善企业经营管理;有利于实施对企业财务状况和高级管理人员行为的有效监督以及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等。所以,对于一个企业的发展来说,提高会计信息的整体质量是非常重要的,应该引起企业领导者的高度重视。

2.对会计信息质量的有效提升,还恶意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的顺利实现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会计工作是经济活动的“关口”,一切财政支出和收入都要以会计信息的形式反映出来。采取科学合理的措施加强会计信息的整体质量,不仅能够避免贪污、腐败等现象的发生,而且还能够对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的顺利实现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加强会计信息质量的财政监督检查

目前,会计信息失真是国家财政部门极为重视的一个问题,其不仅直接影响了经济管理服务功能,而且对社会秩序也会造成很大的影响。所以,解决会计信息失真问题势在必行,结合我国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来看,对于会计信息失真问题的解决方法,相关部门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加强会计基础工作

会计基础工作是各项财务活动开展的重要依据,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也是提高会计信息整体质量的一个重要手段。只有做到了以上几点,才能够使会计基础工作的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为会计信息质量的提升奠定坚实的基础,进而更好的促进我国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2.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

会计人员是开展一切会计工作主体,所以,会计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如何直接关系着会计信息的整体质量,提高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已经成为了企业经营和发展中的一项重要任务。对于人员综合素质的提升,首先是要对会计人员进行严格聘用,要以《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为依据,严格要求只有具有从业资格的人员才能够从事会计工作,以此把好会计人员的“进门关”。其次,要对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进行不断规范与完善,对于违背职业道德的人员,应该加大处罚力度,以此来进一步规范会计人员的行为。最后,要提高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重视力度,结合当前会计人员综合素质的实际情况,引导其积极参与到继续教育中,从而不断进行自我完善和自我提高,切实帮助会计人员提高素质、积累经验、更新知识,从而更好的胜任自身的工作岗位,提高工作效率,为会计信息整体质量的提升做出贡献。

四、结语

篇2

(一)

财政是政府的分配活动,是政府从收入的取得、钱款的保管、支出的安排、钱款的拨付和使用直至最终报账等一系列过程的总和。所谓财政监督,就是依据既定的法律法规制度,对政府整个收支活动过程的每个环节和项目,甚至每一文钱所进行的监督,其实质是对政府权力的约束与规范,使政府只能在法律规章制度允许的范围内开展财政活动。财政监督是财政管理活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财政活动是由政府所有的科层(包括附属于各级政府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机构,下同)以及其官员具体进行的,因而财政监督应当是对于政府所有科层及其官员收支活动的监督,而不仅限于对财政部门活动的监督。

在市场经济下,任何社会活动和经济活动都需要监督,而财政活动又由于自身特点,更需要监督。

财政监督不同于企业财务监督。企业(包括私人,下同)的活动是经济主体追求自身个体利益的行为。对企业财务的监督来自两个方面:一方面为了确保无数独立的企业活动形成有机统一体,需要政府制订相应的法律制度去约束企业的财务活动,由此产生的是企业财务的外部监督,这是社会通过政府对企业的规范;另一方面为了确保企业内部活动的规范有序,企业的所有者和经营者也必须制订相应的规章制度,去约束和规范企业内部各组成部分与人员的财务活动,由此产生的是企业财务内部监督,这是企业的自我规范。

政府的活动是政权组织服务于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对于政府财务活动的监督与企业财务监督有其相似之处:一方面,社会公众必须通过人代会制订相应的法律法规,去约束政府的财政活动,由此产生的是财政的外部监督,这是社会对政府的规范;另一方面,为了确保由各科层组织所组成的政府活动有机统一和规范有序,中央政府或上级政府及其财政部门,还需要制订相应的规章制度,以约束和规范政府各科层组织及其官员的收支行为,由此产生的是财政的内部监督,这是政府的自我规范。

财政监督根本不同于企业财务监督,它们的主要差别有:

1.约束经济权利与约束政治权力的差别。这是两者外部监督的差别。企业财务外部监督的根本点,在于它是政治权力对于经济权利的约束和规范。这是政治权力如何约束他人的问题。企业只是经济组织,只拥有经济权利。政府是凭借政治权力对企业财务进行监督的,这是政治权力对于经济权利的约束和规范。一旦建立了为市场所认可的法律制度,政治权力对于经济权利的约束和监督是相对有力的,也能够得到相对有效的执行。尽管经济组织为了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也可能弄虚作假、巧取豪夺等,但毕竟受到法律的规范和约束,而基本上只能通过市场交换来实现自己的目的,甚至弄虚作假和强取豪夺等也建立于经济权利的运用之上。此时政府对企业财务的监督,是“革”他人的“命”,其执法也相对容易下手。

相反,政府财政外部监督的根本点,在于它是政治权力对于政治权力的约束和规范。政府是政权组织,它本身就拥有政治权力。对于社会公众和人代会依靠法律权威对自己活动的监督,政府及其官员总会情不自禁地以自己拥有的政治权力进行对抗。一旦政府权力强于法律权威,则政府将一方面不尊重人代会和社会公众,另一方面对企业则予取予与,滥用自己手中的权力以尽可能地搜刮社会财力,严重危害市场以至根本否定市场。此时社会要想以法律约束和规范政府行为,其遇到的抵制是强有力的,监督可能是软弱无力的。

2.监督竞争主体与监督垄断主体的差别。市场经济是由无数的企业进行的,企业相互之间存在着平等的竞争关系,每个企业的活动都受到其他企业的制约,都必须服从自动形成的市场规则的约束与规范。政府对于企业及其财务的监督,只要从弥补市场失效的角度,形成统一的正式法律制度以规范企业行为就行了;主要的和基本的监督活动,实际上通过企业之间的相互约束与限制,以非正式制度的方式,通过市场的自动约束机制解决了。所以,监督企业财务活动来说相对容易。

政府则不同。一个国家只能有一个政府,并不存在几个政府相互竞争和制约。政府内部结构是垂直的宝塔式结构,它的各科层组织及其官员都拥有一定的政府权力,都承担着部分政府职责,都从事一定的具体行政工作,它们相互之间是上下级的行政领导关系,而不是平等竞争的关系,社会从外部以法律形式约束政府权力有着巨大的难度,需要付出更大的努力。

3.法律监督有无延伸至内部监督的差别。由于企业是独立自主的市场主体,因而企业能够独立自主地确定自身内部的监督制度和机构,采用自己认为适当的监督方式方法,只要它们不与既定法律法规相抵触就行了。这是企业所有者能够独立自主地拥有和支配企业活动的具体体现,是经济权利自我实现的基本内容之一。

政府则不同。它是整个国家政权机构的组成部分,必须受到整个权力构架的约束与规范。我国的宪法规定人代会是权力机构,而政府只是权力机构的执行机构。为此,财政的内部监督,是在外部监督的约束下进行的,具有社会公众和人代会从外部对财政的监督向政府内部延伸的实质。这是整个国家的政治权力必须形成有机统一体在财政监督上的具体体现。

(二)

不同的经济体制有着不同的财政类型,形成不同的财政监督内容与范围。

计划经济下不能说不存在财政的外部监督,如此时的宪法也规定了人代会是国家权力机构,而政府只是其执行机构等,绝对地说此时的社会公众和人代会不具备监督财政活动的能力显然是不确切的。但就具体实践来看,此时的政治权力格局中毕竟政府居于主导和决定地位,整个政治生活几乎只围绕着政府运转。在这种背景下,财政的外部监督更多只是名义上和形式上,真正存在并实际发挥作用的只有内部监督,外部监督只是内部监督的陪衬。换言之,此时的政府几乎是只依靠自我监督来完成财政的监督。

财政监督的这种状况,是由计划经济决定的。作为国营企业,企业是国家的所有物,企业活动所取得的收益,都属于所有者即属于国家。此时财政收入几乎全部来自国营经济,其实质就是国家集中原本就属于自己的财务,财政支出则是国家在安排使用自己的财力。在这种背景下,企业和个人对国家财政活动是无权说三道四的。此时政府无须对缴款人负责,缴款人也无权决定和监督政府的财政活动。所以,尽管社会公众拥有法律上的主人身份,但实际上是无法监督政府及其财政活动的。此时有能力监督财政活动的只有国家自己。由于国家权力格局中政府居于主导的和决定的地位,又使得此时的财政监督只是政府的自我约束,是不受社会公众和人代会监督的。

这样,计划经济时期的财政经济活动是否能正常运转,与政府是否能自我约束、自我克制直接相关联。当政府能自我约束和监督时,其财政活动取之有度、用之有法,财政经济活动就相对正常和平稳发展;反之,社会经济就难以正常发展,严重者还出现灾难性后果。和“”时期政府的为所欲为使国民经济崩溃,其中财政的过度集中和无序使用财力是直接的和关键性的原因之一。其后政府被迫进行的自我调整之所以能够很快扭转局面而走上正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政府对财政活动的自我约束和规范。

市场化改革否定了这种性质的财政监督。改革使得企业和个人摆脱了行政附属物状态,成为独立自主的市场主体。经济基础的这种变化,根本改变了财政活动是政府集中和使用自己财力的状况,而逐渐显示出财政的公共性质,即此时的财政收入来自社会公众,来自纳税人;财政支出是政府在替社会公众、替纳税人用钱,因而必须按照他们的意愿行事。因此,所有的财政活动都必须对社会公众、对纳税人负责,都必须由他们来决定和监督。正是这种变化,使得此时的财政转变成为社会公众的财政,即公共财政。

这种变化也就是财政监督模式的变化:首先,是社会公众和人代会对财政监督,即外部监督的逐步形成,并且其约束力度随着改革的推进而不断增强;其次,由于改革导致了政府职能、运行方式、制度构架等的不断变革与更新,也引起了财政内部监督的相应变化,形成了外部监督约束下的财政内部监督的新机制。于是,一个崭新的财政监督模式逐步形成。相对于旧的模式,新的财政监督的最大特点,就是财政成为社会公众约束政府活动,监督政府权力的关键性直接手段。它由财政的公共性所决定,反过来也具体体现了财政的公共性。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市场化社会是法治社会。市场化改革正逐步将财政活动置于法律的有效约束之下,其中包括财政监督。然而,目前我国正处于体制转轨时期,法治社会也远未建成,它表现在财政上就是社会公众和人代会以及法律还难以有效约束和监督财政活动,财政的法律建设还很不完善,财政监督主要还是政府的自我监督和内部监督。这种状况,是由市场化改革艰巨性所决定的,也是财政制度公共化改革还没到位的具体体现之一。

计划经济是依靠中央政府的高度集权来维系的,相应地,财政的内部监督也是以中央(上级)政府的集权和行政监督为基本特征的。它依靠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各级政府对本级所属各部门各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对下级部门和单位,财政部门对同级兄弟部门和单位以及各级政府对本级财政部门的行政监督等等,来构成统一的财政监督体系。此时行政权力是构成财政监督威慑力的基本依据,监督是依靠行政权威和行政命令来贯彻的。

市场化改革强有力地影响着财政的内部监督:一是改革的分权性质,使得地方政府、部门和单位的自大大增强,仅仅依靠高度集中统一的中央和上级的行政权威进行财政监督的传统模式,已难以为继;一是财政的外部监督正在逐步形成,各级政府的自我监督活动日益被置于社会公众和法律的约束与规范下,随心所欲的程度正逐步减弱。

这种背景下的财政内部监督,关键是形成各级政府各自的自我约束力。此时中央政府的监督当然还需要,但更多的应当依靠地方各级政府去监督。否则在分权状态下,中央政府仍然要监督数以万计的科层组织的活动,显然是不现实的。为此,应当加强财政法制建设,提高财政法治化程度,通过宪法和财政法律,来约束与规范各级政府的自我监督活动。财政监督的根本出路在于法律监督制度的真正形成。

20余年的改革,我国财政的内部监督已发生了重大变化:一方面,法律对财政的监督力度逐步加强,法律对财政内部监督的根本约束正在形成,财政的制度化建设也逐步得到法律的规范和加强,财政内部监督正在从人治状态向法治状态转化。传统的单纯依靠行政权力进行的财政内部监督,也逐步转到依据法律和制度的监督上来了。随着政府预算的逐步透明化,社会公众、社会舆论和人代会越来越多地参与到财政监督上来,越来越多地决定着财政活动,财政的内部监督也更为公共化了。另一方面,由于分税分级的财政体制逐步形成,各级财政活动的约束和监督将更多地由本级的人代会来进行,从而各级财政受到上级财政的监督将会有所弱化。这样,都表明在我国建立法律对财政内部监督是完全可能的。

总之,我国财政监督模式的改革,其根本点在于:立足于财政的内部监督,按照市场化改革要求变革财政内部监督,同时将改革重心放在财政的外部监督上,全力推进财政法制建设,使整个财政监督法治化。

(三)

企业活动是市场的活动,其目的是市场利润的最大化。为此,企业必须通过市场交往,依靠经济方式去获得尽可能多的利润。对企业财务监督的基本点,就在于寻求市场收益的激励与其约束之间的均衡点,以确保企业通过合法正常的市场交往和自身的努力,去追求自身经济收益的最大化。政府活动则是非市场活动,其目的是权力和政绩的最大化。对于官员来说,工资等货币收益尽管是重要的激励因素,但职位的升迁,权力的扩大,声誉的提高,鲜花、掌声和人们的拥戴等,都是政府及其官员所追逐的,更高层次的还追求青史留名,等等。所有这些都不是通过市场活动,而是通过更多权力的攫取来实现的。由于政府的每一项活动都需要相应的财力,因而政府的各科层组织及其官员,也追求自身支配的公共财力的最大化。但这不是靠市场运营,而是更多政治权力的获得,和已有权力不受限制的使用。

这样,企业监督的实质是确保企业必须通过正当的市场活动才能获取利润。相反,财政监督的实质则是约束和控制政府权力,因而公共财政监督的最佳化,就是寻求公共财力支配权的授予与约束之间的均衡点,以确保政府及其官员不能滥用权力去危害正常和正当的市场活动,但又能够有效地服务于市场,确保整个社会福利函数的最大化。然而,我国财政监督的这一均衡点至今尚未达成。触目惊心极度紊乱的政府分配秩序就是其典型表现。

我国有着数千年的官本位传统,计划经济又赋予了政府及其官员前所未有的权力,使得政府权力几乎到了为所欲为的地步。20余年改革使得市场和资本因素有了长足进展,但未能根本改变这种状况。分权化改革在某种程度上放松了政府权力的约束和控制,经济规模的急剧扩张,又大幅度地放大了原有的政府权力失控状态,使政府各科层组织及其官员获得前所未有的财政财力;新的市场诱惑与刺激,使他们逐利动机大为膨胀更加自行其是。与此同时,改革否定了传统的制衡与协调体系,却没有相应地形成由社会公众、人代会和社会舆论约束政府行为的能力。进一步看,至今为止整个改革仍然是由政府主导,而不是由市场推进,这又加剧了社会监督政府及其财政活动的困难度。这些都使得传统政府的无限权力状态继续存在。这就是目前财政监督严重困难、软弱无力的症结所在。

然而,要想真正建立起市场经济,市场和资本对于政府的约束和规范又是须臾不可或缺的。政府是市场的直接对立物,因为政府不是按等价交换的市场方式进行活动的,政府活动的领域不是市场领域。所以,如果市场不能有效约束和规范政府活动于市场允许的范围与限度内,市场经济就是一句空话。

财政的公共化改革,恰好提供了最佳的手段和方式。财政是政府的直接经济基础,没有财政提供的资源和要素,政府就难以存在,就寸步难行。任何一项政府活动都直接间接地反映到财政上来,都或多或少地耗费一定的财力,财政的一收一支也就直接与政府的一举一动相联系,社会公众就可以通过监督政府的收支,而约束和规范政府的行为。财政的这种外部监督,是市场经济下所特有的,它直接体现了社会公众对政府及其财政活动的监督,是此时的财政之所以是公共财政的直接体现。通过监督财政活动,市场和社会也就直接约束和规范了政府的行为,从而确保了政府活动不仅不能侵犯和危害市场活动,反而只能为市场提供其所需要的服务而支持和促进市场的发展,也将使得改革从政府主导转到市场主导上来,确保市场经济在我国的最终建立。

总之,在市场经济下之所以需要财政监督尤其是外部监督,就在于如果没有公共财政监督,就没有正常的政府活动,从而也就没有真正的市场经济。

(四)

20余年的改革开放,使得我国的财政监督有了很大的变化,其主要有:则政监督职能逐步从对企业财务检查为主转向对财政收支监督检查为主,从事后监督为主向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相结合,财政监督机构从始于1962年的财政驻厂员机构到如今中央与地方相结合的财政监督体系;财政监督工作方式也从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清理检查“小金库”、清理预算外资金等到近年来的日常监督检查。不过,这些变化尽管很大,但仍未使我国则政监督根本摆脱传统模式,与公共财政监督仍有很大距离,亟需进行根本性的改革。

为此,目前我国的财政监督方式应当有—个根本性的改革,这就是应当以强化法律对财政的监督为核心,以形成社会公众和人代会对政府财政活动的监督为基本内容,着重抓好以下的工作:

1.抓好政府预算的监督。政府预算是公共财政赖以形成和存在的基本制度,因而政府预算监督也就是公共财政监督的核心和基本内容。政府预算直接规定着政府的年度收支活动,政府的一收一支都必须在年度预算中确立,都必须获得年度预算的认可。正是通过年复一年政府预算的编制、审批、执行、审计和决算,社会公众以法律的权威约束和规范了政府行为。为此,对于政府预算的监督,就是对于财政活动的监督。社会公众、人代会、社会舆论、政府各机构尤其是审计部门等,都必须加强对政府预算编制和执行的监督,财政部门更要通过加强自身的内部监督来做到这点。因此,财政监督的要点应放在检查政府各科层组织与官员是否严格遵循了政府预算的有关程序,是否依据已确立的政府预算进行活动上面。

2.抓好预算外和基金的监督。预算外是依据有关制度规定形成的,但又没有纳入政府预算的政府财力。在体制转轨时期因其特殊的历史作用而急剧膨胀起来,但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其副作用也开始严重起来,对公共财政的构建形成了直接的否定。为此,政府预算制度改革,其中主要是部门预算改革正逐步取消预算外范畴。但在目前尚难以一步到位,一时还难以真正的和完全的取消预算外。在这种背景下,对于政府的预算外和基金收支的监督,就应当侧重于依据已有的法律制度行事,既要检查预算外和基金活动中违反财经法规制度的行为,更要阻止政府各科层组织和官员情不自禁地扩大预算外和基金的范围与规模的行径,配合政府预算制度的改革,尽快从根本上取消预算外范畴,同时更要否定制度外范畴的存在,将政府财力基本上都纳入政府预算。

3.抓好依法课税的监督。就历史上看,公共财政直接起源于依法课税,即议会通过法律对政府的课税行为的约束。依法课税并不是简单的税收如何征纳的问题,而是关系到税收的课征是由政府决定,还是由社会公众决定的根本问题。只有当税收必须由议会或人代会批准才能征收时,政府必须依据社会公众的根本意愿安排使用财政支出之时,才能避免政府对市场的根本危害。然而,半个世纪以来,我国税收的决定权都在政府手中,人代会或者只能同意政府的税法提案,或者政府干脆避开人代会以税收暂行条例的方式执行。至今为止,各级税务部门的课税活动,除了税收立法和税收暂行条例以外,还依据上级政府的税收计划任务来进行。一旦税收计划与税法发生冲突时,人们往往依据的是税收计划,而不是依据税法课税,或收过头税,或该收不收。于是,企业和私人不依法纳税与政府不依法课税的现象并存,都极为严重。为此,我国目前财政监督的—个重要内容,就应当是依法课税,是对于政府乱收税的督察和禁止。

4.抓好政府收费的监督。政府收费是公共财政收入的补充形式,但并不是可有可无的,而是税收所无法替代的财政收入形式。然而,近年来我国的乱收费现象越演越烈,苛捐杂费多如牛毛。更为严重的是,尽管政府已下大决心和花大力气进行税费改革,但困难重重历数年而无根本进展。应当说,乱收费是乱收税的派生物,只有能够乱收税,才能够乱收费,它们都是社会公众无力根本制约和控制政府行为的产物,是财政尚未真正“公共化”的具体体现。为此,我国目前财政监督的重要内容,就应当抓好政府收费的监督。

5.抓好财政其他活动的监督。就我国目前的财政监督来看,上述数项应当是其主要的和基本的内容,但财政活动并不仅仅只有上述几个方面,对于其他方面的财政监督同样是不可或缺的。诸如对于政府债务的举措、管理、使用和偿还等的监督,对于财政资金向国库的缴纳、划分、留解、退付、保管、调度和拨付等的监督,对于国有资产(本)的运营、处理、收益、股权等的监督,政府各科层组织和官员执行财务制度、财税制度、法律制度等的监督,等等,都是财政监督的重要内容,也是应当注意抓好的。

【参考文献】

篇3

1、全面控制原则施工项目成本控制与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涉及到项目组织中的每一个部门、单位以及员工,因此应鼓动所有与项目组织相关的部门、人员共同努力,实现全员控制的成本管理模式。同时在工程项目的整个施工周期都会形成项目成本,因此工程项目施工成本控制应从投标环节开始直至竣工验收等全过程进行成本控制。确保各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每一个环节产生的成本费用都始终控制在有效管理范围内。

2、动态控制原则工程项目施工的环境是不断变化的,随着施工周期的变化,工程项目施工成本控制与管理应根据实际工程情况而不断调整,因此工程项目施工成本控制必须坚持动态控制原则。也就是指在实际施工过程中投入的机械设备、人力、材料等,跟踪收集施工成本产生的实际值,并与目标值进行对比分析,检查两者之间是否出现偏差,一旦出现偏差,应及时找出导致偏差产生的原因,及时调整成本控制策略,尤其是一些偏差较大,或者是一些关键性问题应引导高度重视,尽可能保证实际施工成本不要超出有效控制范围。

3、目标控制原则在工程项目施工成本控制与管理过程中最为基本的技术与方法就是目标控制管理,这种管理方式的实质就是逐一分解、落实计划的方针、措施、目标以及任务。实现目标管理的关键在于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实现目标,目标应越具体越好,细分到每一个部门、岗位以及个人,不仅应明确工作责任,同时应明确工程施工的成本责任,实现“责、权、利”的统一。

二、财政监督机构加强公路工程项目施工成本控制的策略

1、应独立核算工程项目财政监督机构人员应根据实际公路工程项目的规模、地理位置与环境以及施工组织特点等诸多因素采取独立核算财务管理制度。每一个工程项目都会产生工程成本,具有相对独立的资金流以及工程价款的结算,通过独立核算财务管理制度可以对每项工程项目进行可靠的确认以及归集,独立考察工程项目的成本与效益。因此财政监督机构应设立专门的公路工程项目财务机构,并配置专门的财会人员全面负责各项施工项目的财务管理以及会计核算。

2、应加强对工程项目资金的预算管理财务预算管理是工程项目施工成本控制的关键,财政监督机构应建立科学、合理的工程资金回收与使用的资金预算管理体制,通过预算、分析、监督、控制、考核等手段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目的性与计划性,将资金损失与浪费程度控制在最低限度,实现资金的最优化配置,尽可能减少资金占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高资金周转率。具体而言,也即是在实际工程项目施工前,确定好施工材料、人力以及设备,根据工程项目的各项费用支出数额、支出时间、支出类别编制项目资金需求预算。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根据工程规模确定编制项目施工人员,并按照施工实际进展情况对作业人员进行动态管理,做好施工人员的进场、退场安排。(2)应根据实际施工工程进度,合理安排施工原材料、施工机械等所需物的采购、租赁、使用、维修以及保养等工作,确保能够充分利用这些材料、设备,尽量减少中转环节,避免浪费,降低施工成本,并为资金的充分筹措以及适时投入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3)应加强各施工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由于公路施工的不确定因素较多,情况变化较多,为避免客观情况的变化,各施工单位应加强内部控制力度,能够及时发现问题,调整资金需求预算。同时资金需求预算应向财政监督机构汇报,经财政监督管理负责人审核同意、盖章后才可拨付。

3、应加强工程项目资产的成本核算与管理(1)加强固定资产的成本核算和管理公路施工中使用的固定资产价值较高,但由于公路施工的特点,导致这些高价值的固定资产极易破损,尤其是一些大型的机械设备,使用频率较高,破损的风险以及程度更大,因此在公路工程项目施工成本控制过程中,应正确核算固定资产折旧,加强固定资产的核算和管理。财政监督机构应统一调配、购置工程项目所需的各种固定资产,若未经批准均不得擅自购买。同时工程项目施工单位人员对于固定资产并没有所有权,只有管理权和使用权,积极做好固定资产的调人、调出、盘点以及对账等相关记录。(2)制定科学、合理的施工材料采购计划财政监督机构应要求各施工单位根据实际工程施工预算的材料耗量、施工组织计划以及材料耗用预计量,每月编制施工材料、物资的采购计划,并交由财政监督机构审核通过后才可以正式进行材料采购程序。同时应要求各施工单位应建立“材料实物帐”制度,主要内容应包括计量、验收、入库、盘点、出库、对账等,必须保证数据记录的真实性、完整性、全面性,保证“帐”“、物”、“卡”的一致性。应以存货费用分配表以及出库单作为存货计入成本的原始凭证,应尽可能按照市场供应情况、材料预算用量、工程施工进度等方面因素做好工程用料的库存限量管理,确定适度的库存量,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三、应正确核算工程项目成本

1、应制定科学、合理的成本计划在公路工程项目施工中,施工成本的形成主要包括机械使用费、材料费以及人工费,项目物资和设备的进退场费、临床设施摊销费、施工工具费等其他直接费用以及财务费用、管理费用等间接费用。财政监督机构应根据公路工程项目施工成本的支出类别和收入类别制定科学、合理的成本费用计划,认真落实监督、管理责任。根据工程实际制定严格的“降低成本技术组织措施计划表”、“项目成本计划表”、“降低项目成本计划表”以及“间接费用计划表”等,尽可能细化成本以及费用核算,减少支出,降低消耗。

2、加强预算控制财政监督机构应加强对公路工程项目的资金预算控制,比如对于间接费用支出,应采用包干预算,也即是指对于工程项目施工预算总额进行一次性包死预算,全年都不变;而对于直接费用支出,可采用定额控制。杜绝在差旅费、招待费、电话费等各种非生产型经费开支方面出现浪费行为,杜绝在使用设备材料、物资采购以及工程结算等环节出现管理混乱,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3、应关注工程项目的质量成本、工期成本以及安全成本控制财政监督机构应根据施工项目设立单独的账户,对工程项目的质量成本、工期成本以及安全成本项目进行单独核算,能够准确反映工程项目的质量成本以及工期成本,基于成本控制分析,在保证安全第一,施工工期达到合同条件,保证施工质量水平达到施工设计要求水平的前提下,提出合理控制质量成本,降低工期成本以及安全成本的建议。

篇4

1.思想认识上存在偏差。目前,财政部门还普遍存在着“重资金分配、轻资金监管”,“重资金规模和数量、轻使用质量和效益”的现象。财政监督的工作重点主要放在财政资金的安全性、合法合规性的检查上,而对财政支出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及功能作用等方面的监督缺乏足够的重视。财政资金使用单位由于受部门利益的驱使,往往以各种方式争取财政资金,造成一方面财政支出的压力逐年加大,另一方面财政资金浪费现象严重,挪用专项资金、虚报项目规模和数量套取财政资金等违规行为时有发生。

2.财政监督方式滞后。从目前财政监督的状况看,主要以突击性、专项性的事后检查为主,没有建立起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检查相结合的监督检查机制。这种单一、被动的事后检查型监督方式,在工作上带有极大的偶然性,极易造成监督盲点,并使财政监督与财政管理脱节,无法对各部门的资金运行实行全过程监控,使监督检查缺乏及时性和有效性,不符合财政管理的根本要求。

3.财政部门内部缺乏监督机制,内部监督不到位。财政监督是对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包括外部监督和内部监督。由于长期以来形成的“重分配,轻监督”的传统观念,财政对内部监督不够重视,财政部门没有建立一套完整的内部监督制约的规章制度,如对转移支付、预算追加、专项拨款、技改资金投放、周转金使用等环节没有完善的监督拨付、使用等方面的规定。内部监督不到位,或流于形式,不能从根本上防患于未然。

4.关系不顺,职责不清。目前财政监督与审计监督的关系尚未完全理顺,职责分工不甚明确,容易造成多头检查与监督盲点并存的现象。在检查计划上不能相互衔接,工作信息上不能相互共享,检查结论上不能相互利用,使得监督成本提高,监督效能降低。

随着我国公共财政框架的逐步建立,作为公共财政下的财政监督,其监督的内容、方法、手段等也必然要随着财政体制改革的进展而不断发展。对此,笔者就进一步加强公共财政体制下的财政监督工作谈些想法:

1.加快财政监督立法进程,健全财政监督法律体系。国家应围绕公共财政的要求,尽快出台财政监督法,提高财政监督法律层次,规范财政监督程序,赋于财政监督应有的法律地位和执法权力,切实解决财政监督立法滞后的问题,增强财政监督的执法刚性。同时,加强财政监督的理论建设和课题调研,通过各种渠道,加大对财政监督的宣传力度。

2.积极开展财政支出绩效监督工作。从“财政”到“公共财政”,改革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要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因此,公共财政下的财政监督的发展方向也应该是向绩效监督发展,即财政监督的重点应由安全性、规范性逐步向有效性转变。目前已开展的绩效评价工作才刚刚起步,基本上没有现成的模式可供借鉴,其评价方法、评价指标、评价体系尚处于摸索阶段,但这是改革的必然方向和重要的途径。

3.转变财政监督方式,逐步由事后监督向事前、事中监督转变。事后的监督是消极的,它只是被动地等在财政活动执行过程中偏离了要求或发生了违法乱纪行为之后才采取的惩治措施。惩处只是手段,有效的事前、事中预防和纠正才是目的,监督检查应更多地着眼于未来,这也就是积极的财政监督方式。因此,可将监督检查融入预算编制及执行的全过程,重视事前审核和事中跟踪监控,以确保财政资金不被挤占、挪用以及科学合理的分配使用,并能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防止造成资金浪费和无法挽回的损失。

4.加强内部监督,完善财政内部监督机制。财政内部监督检点是本系统的财政财务收支活动,监督对象是同事或朋友,因此,首先应纠正对内部监督认识上的偏差,即认为内部监督就是挑毛病,找岔子,是“自家人搞自家人”的错误思想;其次应在财政部门内部各环节(比如在转移支付、预算追加、专项拨款、技改资金投放等环节)建立一套完整的内部监督制约的规章制度,从而规范财政资金的分配程序和拨付渠道,使每一环节的财政资金的运转做到有章可循,从源头上防止财政资金分配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违纪行为。同时,作为监督检查人员必须做到坚持原则,忠于职守,不循私情,排除一切人为干扰,依法监督。

篇5

【关键词】财政部门;会计监督;思考

会计监督是财政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会计监督、规范会计秩序,是《会计法》和《注册会计师法》赋予财政部门的法定职责。如何正确认识使命,履行好会计监督职能,做到守土有责,是摆在各级财政部门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本文结合基层财政部门在履行会计监督职能方面的一些实际工作,就如何履行好该项职能作些思考,并提出若干建议。

一、财政履行会计监督职能的现状分析

(一)对会计监督认识不到位

1.受传统认知理念的影响,一个普遍的认识是财政部门的主要任务是负责财政收支,特别是财政资金的分配,因此,财政部门的核心工作还是抓预算的编制、执行,对会计监督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对会计监督工作形成了“可抓可不抓”的工作意识。

2.对会计监督工作内容存在简单化的认识。当前,会计监督与会计信息失真客观上存在着力量悬殊的问题,再加上每年也仅以文件的形式布置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从而形成“会计监督就是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就是查几家会计师事务所或企业,查账就是到现场翻翻账”的认识。

3.受编制和人员的限制,没有太多的人员从事专职会计监督工作,在实际操作中,这项职能放在了财政监督科,从而在认识上又进入了一个误区,即“会计监督就是财政监督科的任务,再进一步也就是财政监督科1—2个人的事情”。

(二)会计监督执行有偏差

1.没有综合性的执行方案。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往往被视为会计监督的全部,什么都往里装,没有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一个综合性的监督方案,实现综合治理。在实际操作中,只是机械式的执行上级文件,完成上级下达的检查任务,为文件而文件,为执行而执行。

2.监督有畏难情绪。基层财政部门的工作与行政事业单位接触得多,不同于国税、地税部门与企业有广泛的接触,觉得会计监督没有税务稽查、审计检查那样的知名度和威慑力。

3.检查方式单一。主要是采取重点检查的方式进行,没有很好的日常检查与之相配合。此外,在检查对象上也不是很平衡,存在着企业或会计师事务所多,而行政事业单位少或没有的现象。

4.检查处理力度不够。虽然有《会计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出台,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更多的是采取责令整改的方式以及“只对事不对人”等,造成检查处理过轻的问题。

(三)会计监督成效不佳

1.因受限于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特定对象,全年的检查任务也就是1—2家。先且不谈检查的质量如何,单在会计监督的面上就存在过窄的问题,谈不上量的胜利,对会计信息失真施力不够,从而也就无法提高会计监督的知名度和成效。

2.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这种一筐式的检查与当前会计监督面临的形势极不相称,相反,由于太追求目的意义,而降低了对会计从业资格、会计基础工作等问题的关注度,给人一种欲速不达的感觉。

3.没有建立与税务、银行、审计、纪检、检察等部门的信息资源共享机制,没有形成一种会计监督工作合力,一定程度上处于一种孤军奋战的境地。

(四)会计监督队伍不强

1.从量上讲,受编制限制存在着人手不足的问题。另外,在个别会计监督岗位上存在着借用事业人员和无行政执法证的问题,为会计监督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2.从质上讲,随着会计改革的不断深化,会计要实现与国际接轨,以及企事业普遍实行会计电算化,对会计监督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具有法律、计算机、会计等综合知识积累的会计监督人员不多。

二、对做好会计监督的若干建议

(一)明确职责,树立会计监督新观念

一要充分认识到履行会计监督职能是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和责任,若不履行是法律所不允许的,为此要承担法律责任。二要充分认识到会计监督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基础;是整个社会诚信建设的重要内容。三是要将会计监督当作财政工作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以综合治理会计信息失真为目的,树立会计大监督的理念。

(二)整合资源,形成会计监督合力

一方面,要形成以财政监督科为牵头单位,其他科室通力合作的监督运行机制。另一方面,要争取税务、审计、监察、检察等部门的联合,建立健全案情通报制和案件移交等制度,互相支持协作,形成一种全方位监督格局。如通过所得税汇缴清算,掌握被检查对象成本费用核算的真实性和涉税项目的合法性等;通过纪检监察对腐败案件的查处,实现前期介入,发现被检查对象在内控制度建设方面的漏洞等。此外,以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等形式,加大对外宣传力度,最大程度地争取社会公众的理解,并建立健全举报、保密制度,扩大工作影响力。

(三)坚持创新,改进会计监督方式

一要做到重点检查与日常检查相结合。财政部可在全国范围内布置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而作为基层财政部门应该结合当地实际,每年推出1—2个检查主题,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检查等,将会计监督的基础性工作做实、做大和日常化。二要通过建立健全有关会计法律法规,引入计算机技术,对企事业单位和会计人员建立会计诚信档案,并实行动态管理和网上查询,进一步增强执法刚性。对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管理可以借鉴交通警察在驾驶证管理方面的先进经验,实行12分制和扣罚规定或对相关负责人实行有偿会计知识培训等,以增加会计违法成本。

(四)加强培训,提高会计监督效益

一要加强对会计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作为财政部门,要通过各种形式,将会计从业人员培训落实到位,提高他们的从业水平和职业道德,为会计监督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二要加强对会计监督队伍的培训。除业务知识外,还要注重培养他们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严格遵守监督人员职业道德,树立财政人的良好形象。

【参考文献】

[1]李视友.论财政部门对会计工作的监督[J].会计之友,2008,(1中):86-87.

篇6

(一)财政管理与监督面临的信息化挑战

信息化管理使得传统财政监督“边缘化”。借助于管理信息系统技术的发展,财政管理业务流程不断优化,原有各专业部门系统间存在的标准不一、关联复杂和流程过长等问题将被“看板式”的及时反应所取代(如国库集中支付),系统间信息壁垒将被逐渐打破,财政监督跨专业、跨部门、跨地区的综合视角优势也就会被信息管理系统所取代。公共财政业务不断拓展又导致各类信息爆炸式增长,这些信息数据既是财政管理、监督的对象,又是优化管理的重要信息源,以样本式抽查为主的监督模式显然已难以应对大数据的挑战。比如随着近年来社会保障全覆盖的推进,社保基金信息量越来越大,既包含积年累月的基金征缴管理信息,还包含日积月累的基金偿付信息,传统管理模式和以样本抽查为主的监督模式已不堪重负。传统的财政监督模式面临着被“边缘化”的危险。信息化管理使得公共预算资金风险点及其分布发生转移。财政管理业务的纵深发展使得公共预算资金管理所面临的风险的关联性更强、表现形式更复杂,危害程度也随之加大。以管理信息系统支撑的业务流程的再造与优化,又改变了传统风险点的表现与分布,传统监管手段无法应对系统性风险的急剧扩张。比如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后,原多环节多部门的管理风险几乎都聚集到了招投标、政府采购环节和集中支付环节等。再如社保基金规模、险种与覆盖人群的增加导致重复参保、骗保和精算失衡等风险。财政管理与监督面临严峻挑战,公共预算决策更需要对公共行政部门所面临的风险分布作“全景式”的俯瞰。

(二)信息化大数据为财政管理与监督带来的机遇

利用信息技术提高财政管理与监督工作效率。利用信息技术与管理信息系统,可以将有限的力量从繁重的样本抽查与现场检查中解放出来;利用数据分析软件及风险评估模型,着眼于全局系统,通过信息系统提高财政管理的即时性、精准性;通过对管理与监督成果资源积累形成的数据的分类统计、汇总分析与归纳提炼,实现对管理与监督成果的解读、共享与再利用,及时反馈、跟踪,在监管纠偏的同时向预决算管理反馈咨询建议。同时,还可以利用持续性管理与监督信息,为后期预决算管理形成一整套风险识别、决策和考核的量化标准。所有这些不仅可以提高工作效率,更能扩大工作纵深效能。比如在医疗保险基金监管中,就可以依据信息系统的全面数据分析,不仅可以规避样本式抽查的繁重工作量,还可以发现系统性的安全性问题和合规性问题,更能通过对人均住院次数、人均住院费用、单病种医疗费用乃至地区性、行业性疾病发病率、药品价格、同病种处方等指标进行综合分析,为今后费用报销政策甚至整个医疗卫生体系建设提供较为精确的数据支撑。全面与可持续性监督管理成为可能。全面与可持续性监督管理更能实现对决策的执行纠偏,并为后期决策提供持续性的管理知识积累。财政管理与监督最大的障碍来自于信息不对称。管理信息系统、互联网为财政管理与监督提供了更为丰富更为开放的信息源,这使大数据的产生与应用成为可能。大数据技术将使得财政监督可以常态化开展对机构和业务的持续监测、风险评估、专项分析、跟踪问效,动态掌握预算执行情况、风险变化态势等整体情况,通过全面、持续的监控不断积累监督与管理信息知识经验,实现对各类风险的“全面、深入、持续”的有效覆盖,并以此达到对各风险环节及其随环境变化情况的持续关注与快速反应,及时优化管理流程。

二、大数据信息化条件下财政管理与监督现状分析

(一)信息化程度不高。

一是财政管理相关数据采集的信息化水平不高,数据库建设滞后。财政管理与监督涉及到公共财政覆盖的各行各业,这些领域的信息数据采集不够详尽完善,宏观管理层面所需的数据库建设尚未提上日程。二是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滞后。当前公共行政业务部门管理信息系统、“金财”系统以及财政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等建设相对滞后。尚未建立起公共行政业务与“金财”系统的有机衔接,以及各业务系统的相接与信息共享。

(二)数据“碎片化”难以整合,使得财政管理与监督面临广泛的信息孤岛效应。

一是技术原因使得数据信息整合难。因早期开发水平与层次的千差万别,信息系统各自为政、互不兼容在我国电子政府系统中表现比较突出,不仅诸如金财、金保等信息系统内部的兼容性差,各系统间的兼容与沟通共享也不畅。二是安全原因导致信息共享与数据整合困难。政府电子信息系统涉及到国家安全隐患远远大于社会主体。在未建立后台备份共享数据的情况下,安全隐患制约了监督数据的整合。比如,出于系统安全和私人信息保护考虑,目前很难在短时间内实现财政监督、税务稽查等与银行系统的完全兼容与对接。

(三)财政监督管理面对大数据信息化变化准备不足。

一是大数据信息化条件下的财政监督管理理念与实践模式尚未真正成型。当前财政监督管理对持续性监测与评估的考量不足,忽略了持续性监测职能的设立与发挥,无法支持财政监督信息化的运行构想;风险评估与排查等信息化技术仅作为辅助手段,在整体性的工作规划中未能规范运用,从而造成财政监督时序性逻辑断裂;信息技术只运用于点和局部,尚未形成一个全面、严密、整合、高效的管控信息化管理模式等。二是财政监督软硬件建设滞后。当前的信息化财政监督不论硬件设备还是功能软件的开发应用,都难以高效率地完成对各项繁杂业务、海量数据、结构化与非结构化信息的读取、传输、检索和核对,难以支持高频度的大数据分析。三是财政监督业务与信息化业务的综合性人才短缺。财政监督部门缺少业务与技术融会贯通的复合型人才,已成为当前财政管理监督信息化和增值服务推进工作的基础。财政监督信息化急需熟悉业务又具数据分析挖掘能力与前瞻性理论探索能力的复合型人才。

三、大数据背景下加强财政管理与监督流程的路径选择

(一)实现财政管理与监督业务流程的信息化再造

1.全面实现公共预决算管理流程信息化。现代财政制度建设,既要有政策制度层面的改革,也要有管理信息系统等技术层面的革新。当前,以云计算为代表的新技术方兴未艾,大数据时代悄然降临。应首先将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应用于预决算管理,推进数据标准统一、充分收集信息、实现信息系统整合,“融会贯通”所有信息,并以此为基础,将信息技术内嵌于运营管理的每一个环节,以提高预决算的精细化、科学化水平。

2.解决信息碎片化、信息壁垒和信息不对称等问题,实现全景式信息管理与应用。要做到信息产生、获取、应用等信息流程与财政管理与监督工作的有机融合,一是打通不同业务部门间、不同管理流程环节上的信息壁垒,二是打通预算管理对象,即各行业、各领域、各区域等外部环节的高效能综合数据库接入(包括软件、权限),解决信息在部门和行业间、地区和政府间的碎片化,消除信息壁垒与不对称,实现全景式、持续性的数据收集与整理,构建强大的预决算管理数据仓库与知识库。在此基础上,通过数据的整合、挖掘和传导,从风险、业务等各个视角对信息进行开发、筛选和加工,使整个预决算信息流结构清晰、粒度细化、动态更新地展现出来,做到调用顺畅,更敏锐、准确捕捉预算决策执行中的隐患,前瞻性地预判系统性风险,为财政预决算管理和监督提供有力的信息支持,提高预决算的精准性和科学性。

3.消除财政管理与监督信息共享的壁垒。当前我国尚未建立国家统一规范的信息制度体系以及独立的社会经济综合信息资料库,关联信息共享困难。不仅财政管理信息系统内部要实现信息共享,还要实现财政部门和其他相关业务领域的信息共享,必要时还需要企业、税务、银行等的相互衔接与融通。这需要从制度建设层面呼吁建立相应的信息建设与共享机制,并逐步着手建立国家宏观层面的独立数据库,将各系统的数据备份到独立的数据库中,满足国家治理的信息需求。

(二)财政监督信息化建设

1.强化财政监督信息化技术的开发与应用。首先,搭建开放、整合的预决算管理与财政监督服务平台,逐步建立具备大数据处理能力的云计算平台,建立监督审计信息云,构建结构化数据库和非结构化信息库,打破业务系统之间的隔离墙,紧跟业务发展,不断扩充数据信息资源,实现各类信息资源的有效管理、充分共享和灵活检索,实现对预决算管理与财政监督管理活动全流程、全方位覆盖,为预决算管理与财政监督管理的自动化和智能化提供数据信息、计算能力和软件应用等高度共享的云审计服务。其次,在数据平台基础上,打造财政监督专属的自动化持续监测平台、智能化数据分析平台,为实现持续性监督、数据分析与挖掘等核心功能提供技术工具和系统支持。

2.以信息化技术创新财政监督方法与理念,增强财政监督的增值服务能力,真正实现绩效性管理与监督。对公共预算管理流程内部,强调财政监督监控对决策执行全流程的参与,强化财政监督对各项业务“友好性”,以业务思路为出发点重构财政监督业务流程,突出财政监督的同步性、时效性和协同性。财政监督人员可以借助财政监督信息系统与内外业务信息系统的对接,随时查询业务数据,开展线上分析,随时掌握风险动态,同时将大量监督知识积累纳入财政监督信息系统,逐步建立从数据信息出发的审计分析技术体系,利用聚类、关联、群集等分析方法,对海量数据进行深层次分析,揭示其本来特征和内在联系,获取审计线索、发现线索疑点,准确定位风险,快速形成财政监督思路,促进财政监督由事后查处与事中控制并重,逐渐向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为主转变。

3.加大信息化财政监督的软硬件投入与机制建设。一是财政监督信息系统与工具软件。大数据信息化的财政监督必须要有足够强大的服务器、数据与终端设备,以及管理信息系统与软件。二是财政监督监控工作机制建设,明确各部门的职责、权限与协同规则,科技部门、数据信息管理部门、业务管理和监督部门等各方统一步调,密切配合,实现跨专业、跨领域、跨系统的交流沟通。

篇7

【论文摘要】本文结合当前社会发辰的实际需要,分析了在信息化背景之下进行叶政信忠化建设的必要性及实施条件,并就如何构建和完善时政监资信息化体系给出了相应的时策和方法。

一、财政监督信息化建设的必要性

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持续深入,经济信息量急剧增大,这迫切需要财政监督机构改变传统手工作业的监督方式,实现监督手段信息化,使监督工作人员从繁琐的数字运算、法规查证中解放出来,提高工作效率。

另一方面,随着计算机、数据库、网络等现代信息技术的广泛运用,被监督单位在管理手段、信息存储等方面发生了本质的变化,这些对财政监督的对象、范围、线索以及监督程序造成很大影响,传统的以审查纸质账目为基本手段的监督工作方法己经不能适应新环境的要求。因此,财政政监督手段必须顺应发展趋势,加快信息化建设,改变监督方式、手段和技术。

二、信息化建设的作用和实施条件

2.1信息化建设的作用

目前,财政监督系统存在着信息不畅通、信息链脱节、监督手段落后和监督资源浪费等问题,而实现监督手段信息化正是解决这些问题的有效途径。

2.1.l可以有效改善时政盆资环境

信息化建设是改善财政监督工作环境,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途径。通过信息系统的支持,监督人员不仅可以方便地对和数据进行检索、查询理,而且不必大量重复地手关材料,进而快速完成文字组织工作。

2.1.2可实现对政府时政生甘的全程拉侧

只有在建立信息系统的基础上完成与业务处理系统的网络实时连接,财政监督部门才能实时得到业务数据和信息,实现对业务开展情况的动态监测,以及时发现风险隐患或可疑点,为开展现场监督检查提供帮助,充分发挥非现场监督的作用,实现远程网络监控。

2.1.3能够显著提高时政盆专质量

信息化建设是规范监督行为,提高监督质量控制水平的可靠工具。财政监督手段信息化与财政监督机制建设的目标具有内在统一性,是机制建设的进一步深化。通过信息系统,能够建立起计算机模块化和工作流程。使监督项目都实现标准化,这为制订统控制监督质量,检验监督信息技术的发展给财政监督了重要的支持。信息技术进行信息处理,利用现代事信息采集、存储、加工、随着电子计算机技术,现代信息技传递、处理、面已经相当成熟,能够轻过程控制、计算机辅助功能,信息技术的支持信息化成为可能。通过数存储技术,财政监套完整的信息平台和监适合不同监督任务需要助监督人员完成数据采麦询、检索,复核、分网络平台,实现据的动态监控的信息化建设及搭建政府财政息化需要先进的硬督事业的长远发丛iR寸计算机硬件建续加大对计算机设政监督信息网络息资源,建设完资料库,建设依,拓宽与有关部信息通道,建成监督部门同政府财政、税务等主要经济管理部门之间联接的横向网络,形成高速畅通的信息高速公路,为推进监督手段信息化提供网络通道。

2.2加强对信息化专业人才的培养

计算机知识和技能培训是财政监督手段信息化建设、推广应用的关键。财政监督机构可以通过不定期聘请专业技术人员讲授计算机及网络技术知识,加强日常的实际应用,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素质和技能,尽快培养一支会熟练使用数据库技术和计算机监督软件技术进行监督的信息化监督人才队伍。一是建立完善的计算机培训和考核机制,进一步普及计算机知识教育和计算机监督检查操作技能训练,切实提高广大监督人员的素质和水平。二是要创造条件,逐步调整队伍结构,进一步充实培养复合型人才。

2.3推进信息资源共享

在推进监督手段信息化建设的过程中,应注意加大信息资源共享力度。目前,财政监督信息共享程度较低,各个监督机关之间还没有形成一个有效的信息共享链,造成现有监督资源浪费以及重复建设。因此,应该采取措施加强各个监督机关在监督手段信息化上的交流与宜传,整合监督资源,实现监督信息的有效共享,如实现监督机关的网络联通、建立监奋经验库、定期召开监督研讨交流会等。通过各机关间的信息共享,可以有效配监任资源,提高监督效率,并且在相互借鉴和共同开发下,可以有效促进监督手段的不断更新升级。

[参考文献]

1,钱红一试论会共对政租架下财政监督体系的构建[[j]财政监督,2003.3

2、朱先清.如何建立完善财政监督新机制[J].财政监督.2004(10)

3、梁云朝.政府材政时务管理信息一体化之探讨[J].时务与会计,2008(01)

篇8

【论文摘要】本文结合当前社会发辰的实际需要,分析了在信息化背景之下进行叶政信忠化建设的必要性及实施条件,并就如何构建和完善时政监资信息化体系给出了相应的时策和方法。

    一、财政监督信息化建设的必要性

    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持续深入,经济信息量急剧增大,这迫切需要财政监督机构改变传统手工作业的监督方式,实现监督手段信息化,使监督工作人员从繁琐的数字运算、法规查证中解放出来,提高工作效率。

    另一方面,随着计算机、数据库、网络等现代信息技术的广泛运用,被监督单位在管理手段、信息存储等方面发生了本质的变化,这些对财政监督的对象、范围、线索以及监督程序造成很大影响,传统的以审查纸质账目为基本手段的监督工作方法己经不能适应新环境的要求。因此,财政政监督手段必须顺应发展趋势,加快信息化建设,改变监督方式、手段和技术。

二、信息化建设的作用和实施条件

2 .1信息化建设的作用

    目前,财政监督系统存在着信息不畅通、信息链脱节、监督手段落后和监督资源浪费等问题,而实现监督手段信息化正是解决这些问题的有效途径。

    2.1.l可以有效改善时政盆资环境

    信息化建设是改善财政监督工作环境,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途径。通过信息系统的支持,监督人员不仅可以方便地对和数据进行检索、查询理,而且不必大量重复地手关材料,进而快速完成文字组织工作。

    2.1.2可实现对政府时政生甘的全程拉侧

    只有在建立信息系统的基础上完成与业务处理系统的网络实时连接,财政监督部门才能实时得到业务数据和信息,实现对业务开展情况的动态监测,以及时发现风险隐患或可疑点,为开展现场监督检查提供帮助,充分发挥非现场监督的作用,实现远程网络监控。

    2.1.3能够显著提高时政盆专质量

    信息化建设是规范监督行为,提高监督质量控制水平的可靠工具。财政监督手段信息化与财政监督机制建设的目标具有内在统一性,是机制建设的进一步深化。通过信息系统,能够建立起计算机模块化和工作流程。使监督项目都实现标准化,这为制订统控制监督质量,检验监督信息技术的发展给财政监督了重要的支持。信息技术进行信息处理,利用现代事信息采集、存储、加工、随着电子计算机技术,现代信息技传递、处理、面已经相当成熟,能够轻过程控制、计算机辅助功能,信息技术的支持信息化成为可能。通过数存储技术,财政监套完整的信息平台和监适合不同监督任务需要助监督人员完成数据采麦询、检索,复核、分网络平台,实现据的动态监控的信息化建设及搭建政府财政息化需要先进的硬督事业的长远发丛ir寸计算机硬件建续加大对计算机设政监督信息网络息资源,建设完资料库,建设依,拓宽与有关部信息通道,建成监督部门同政府财政、税务等主要经济管理部门之间联接的横向网络,形成高速畅通的信息高速公路,为推进监督手段信息化提供网络通道。

2.2加强对信息化专业人才的培养

    计算机知识和技能培训是财政监督手段信息化建设、推广应用的关键。财政监督机构可以通过不定期聘请专业技术人员讲授计算机及网络技术知识,加强日常的实际应用,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素质和技能,尽快培养一支会熟练使用数据库技术和计算机监督软件技术进行监督的信息化监督人才队伍。一是建立完善的计算机培训和考核机制,进一步普及计算机知识教育和计算机监督检查操作技能训练,切实提高广大监督人员的素质和水平。二是要创造条件,逐步调整队伍结构,进一步充实培养复合型人才。

2.3推进信息资源共享

    在推进监督手段信息化建设的过程中,应注意加大信息资源共享力度。目前,财政监督信息共享程度较低,各个监督机关之间还没有形成一个有效的信息共享链,造成现有监督资源浪费以及重复建设。因此,应该采取措施加强各个监督机关在监督手段信息化上的交流与宜传,整合监督资源,实现监督信息的有效共享,如实现监督机关的网络联通、建立监奋经验库、定期召开监督研讨交流会等。通过各机关间的信息共享,可以有效配监任资源,提高监督效率,并且在相互借鉴和共同开发下,可以有效促进监督手段的不断更新升级。

[参考文献]

1,钱红一试论会共对政租架下财政监督体系的构建[[j]财政监督,2003.3

2、朱先清.如何建立完善财政监督新机制[j].财政监督.2004(10)

3、梁云朝.政府材政时务管理信息一体化之探讨[j].时务与会计,2008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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