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21 17:07:37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经贸合作论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1.1京津冀服务贸易规模
2003-2012年京津冀服务贸易总体规模不断扩大,占全国服务贸易比重持续上升。北京服务贸易的进出口额2003年为162.24亿美元,2012年增长为1000.2亿美元,已占到全国服务贸易总额的五分之一;十年间天津服务贸易进出口额也增长了2.4倍,2012年服务贸易总额达到了157.3亿美元,已位居全国第七位;2012年,河北省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为45.45亿美元,同比增长36.97%,虽然河北省的服务贸易在全国还处于落后水平但其已呈现出快速发展的态势。
1.2京津冀服务贸易结构发展特点
北京市作为全国政治、经济的中心,其服务贸易发展规模居全国前列。2012年北京市服务贸易额占全国服务贸易总额比重已超五分之一。全市GDP的增加值超过四分之三都是由服务业创造的,近年来新兴服务业发展较快,金融保险业、通讯邮电业、文化宣传业等行业生产总值均已占到全国的30%以上。同时截至2012年底,北京市有500多家企业直接参与国际离岸服务外包,服务外包这种新的贸易方式在北京蓬勃发展起来。天津市服务贸易在2003到2012年间保持稳健发展,年均增长速度为20%。天津凭借区位港口优势,在运输服务和旅游服务等传统服务贸易上一直保持着较强的优势。新兴服务贸易近年来也有很好的发展态势,2012年天津市通讯邮电业出口比2003年增长35.37倍,金融业出口增长1.45倍,咨询服务出口增长1.22倍,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出口也增长了0.53倍。文化创意、影视动漫、新闻出版、现代中医药、物流运输等20个品牌和项目将成为天津市服务贸易未来发展的方向。河北省服务贸易总体规模始终偏小,2012年河北省服务贸易总额仅占全国服务贸易比重的1%,占全省GDP的0.11%。由于河北省劳动力成本低廉,因此河北省的服务贸易行业主要集中在劳动密集型和资源禀赋型,如运输、旅游、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等,但在技术、资金和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发展上却略显薄弱。与北京和天津相反,河北省新型服务贸易发展滞后,2012年河北省的金融保险业、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业、通讯邮电业等新兴服务贸易总额仅占全省服务贸易额的6.4%。
2京津冀服务贸易合作发展的可行性及定位分析
京津冀总人口约1.2亿,构成庞大的消费群体,其市场容量占全国市场总容量的10%以上,为服务贸易打下良好的合作基础。虽然京津冀三地服务贸易发展存在较大差距,但它们均具有各自的优势产业,三地的服务贸易合作对各自的优、劣势进行了有效互补,使彼此产业结构更紧密的融合在一起。对于京津冀三地来说,形成区域服务贸易合作的关键环节是如何通过有效协商达成协议。
2.1在京津冀合作发展中
北京市的定位北京市在政治、经济、科技、信息、人才等方面具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所以应着重发展高端技术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a.发展教育服务贸易。北京是我国的文化中心,其教育水平在全国领先,这些都为其教育服务贸易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同时,北京市教育资源质量高,而价格却相对较低,使北京具有国际教育服务贸易的强势竞争力。b.发展信息传输服务贸易。北京市不仅具有丰富的信息资源,同时还拥有一流的信息基础设施,信息传输服务业在北京的高速发展为北京市经济的增长贡献度颇大。c.发展金融服务贸易。金融国际化和自由化的进一步加强,使全国的金融资源集聚于北京市,北京已成为金融信息的交流中心,决策垄断优势明显。北京市需进一步对金融服务贸易的创新力进行完善和提高,发展多层次的竞争性金融市场体系,提高国际竞争力。d.发展文化服务贸易。北京独具特色的旅游文化和商业文化与其悠久的历史文化底蕴及丰富的民俗文化内容是分不开的,全国文化产业的发展趋势都一直受到北京文化产业的影响和引导。北京将打造多层次的文化产业贸易涵盖现代会展、影视、演出服务、新媒体服务和版权服务等,以本土文化品牌开拓国际市场。
2.2在京津冀合作发展
中天津市的定位天津市作为港口城市资源优势明显,其已成为区域经济资源对外流动的枢纽为京津冀地区的经济资源流动提供便利:a.发展物流服务贸易。天津市作为渤海湾的一颗明珠先天具有发展现代物流的区位优势。京津冀协同发展下,天津港联合河北省内各港口,进一步贯通业务,使转口贸易和各项航运服务得到更好的发展空间。通关便捷、服务高效、监管规范、港口的保税功能和物流功能更加有效的衔接,国际中转、配送、采购、转口贸易等功能进一步增强,这些都将随着天津港被建设成国际一流口岸而逐一实现。b.发展金融服务贸易。天津以建设国际金融运营中心为目标,重视发展区域服务机构,与北京联合起来共同构建多元化、多功能、多层次的现代金融服务体系,以适应其北方经济中心的地位。c.发展服务外包。天津拥有国家级的经济技术开发区和保税港区,具有适合服务外包生存和发展的国际化环境。天津将其产业发展重点确定为扩大软件外包出口和发展业务流程外包,从品牌、市场、环境、人才等方面将服务外包产业做大做强,充分发挥其辐射带动作用。
2.3在京津冀合作发展
中河北省的定位河北省服务贸易发展速度慢、层次低,在高端服务贸易方面与京、津两大城市无法相比。但其可以凭借资源、区位和低成本的优势,着重发展劳动密集型服务贸易,大力发展旅游业和商业服务业。河北省也是京津冀地区发展对外服务贸易的人力资源储备库,这得益于其在人力成本和商务成本上的比较优势。a.发展商业服务贸易。河北省主动对接京、津两地商业服务,鼓励京、津大型商业连锁企业、批发市场在河北落户,投资设立分支机构及建立产地型分市场,加强仓储、配送、交易等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注重品牌建设,使现代采购交易平台等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b.开发特色旅游服务贸易。河北省拥有海滨海岛、坝上草原、温泉湿地、长城文化等独特的优质旅游资源,这些资源又是京、津地区所缺乏的。近年来,京、津两地对休闲度假、回归自然的旅游产品消费需求日益增加,河北省的旅游项目正好满足市场诉求,实现与京津旅游市场的差异开发和错位发展。c.发展劳务出口服务贸易。由于河北省拥有丰富的劳动力资源,所以国际工程承包业务在河北省发展迅猛,使富余的劳动力得到有效利用、价格低廉的优势正是大量富余劳动力输出出去的直接原因。随着全民受教育程度的不断提高河北省的劳动力素质也得到了普遍提升,劳务输出开始逐步向智力型输出转化。
3京津冀服务贸易合作发展路径选择
随着京津冀新一轮的合作框架协议的签订,三地区域合作的深度和广度不断加大。但目前其区域合作步伐仍未跟上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区域发展的差距不断加大。因此,在后续三地服务贸易合作发展过程中需要我们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思路,选择合适的合作路径。
3.1达成服务合作共识
京津冀区域经济发展过程中始终存在经济发展不平衡、地区间相对独立性较强、贸易部门联系较松散等现象。这就需要加大区域贸易合作的优势的宣传力度,使各级政府部门、贸易管理部门以及各类服务企业充分认识到区域贸易合作的必要性,加强京津冀区域协调与配合,形成推动京津冀区域服务贸易协同发展的合力,达成合作共识,制定区域服务贸易共同发展战略。
3.2规范服务资源
整合京津冀地区经济资源丰富、政策优势和区位优势明显,区域的协同发展需要合理的配置资源,避免资源浪费。要将北京的教育和科研资源、天津的对外港口资源、河北的人力资源等这些基础条件有效地沟通和充分的利用起来,加强京津冀区域的有效合作。要建立一整套完备的服务贸易合作制度,加快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来规范京津冀区域服务资源的合作,遵循经济规律来整合资源,使经济主体在市场的调节下有序运行。
3.3调整服务贸易结构
京津冀三地服务贸易发展参差不齐,尤其是北京的新型服务业更是发展得一枝独秀,其发展水平与速度是天津和河北所不能及的。因此,京津冀一体化进程中,三地之间的有效合作必须要明确分工,确定以北京市为龙头的带动作用,发挥三地各自的比较优势,进行错位发展和分工合作,使区域内服务贸易结构进一步优化。
3.4树立国际服务品牌
京津冀区域要根据整体服务贸易的发展重点和市场需要,明确确立一批有潜力的服务品牌,以培育企业的自我创新能力为出发点,在税收、金融等方面对创新企业给予重点扶持,创立一批国际知名服务贸易品牌企业和产品,发挥品牌的集群效应,提高地区服务贸易品牌的知名度。
3.5扩大服务贸易开放领域加入世贸组织后
关键词:次区域合作广西商贸合作
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作为区域合作的具体行动,目标是一致的,都建立在平等、互信、互利的基础上,旨在通过加强各成员国间的经济联系,促进次区域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广西要进一步建立广西参与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的机构机制,整合次区域合作的多重机制,明确工作任务,拓宽合作领域,在经济商贸合作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一、大湄公河次区域与广西商贸合作
(一)商贸合作的现状与内容
湄公河发源于青藏高原,长4880公里,为世界第六大河,是亚洲一条重要的跨国河流,流域面积81万平方公里。国际上称此经中国(云南省)、缅甸、老挝、泰国、柬埔寨和越南入海的湄公河区域为湄公河次区域。它主要在中南半岛,位于中国与东南亚、南亚三大区域的结合处,是前者与后者大陆路桥。资源丰富,地理位置显要。中南半岛有“黄金半岛”之称。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简称为GMS。大湄公河次区域(不含中国)总面积233万平方公里,人口2.46亿人,广西面积23.67万平方公里,人口4899万人,分别约为前者的10%和20%。大湄公河次区域与广西合作的历史1992年由亚洲开发银行根据该行成立的宗旨,与大湄公河沿岸各方磋商,旨在促进该流域各国之间经济发展,而建立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它建立在平等、互信、互利、互赢的基础之上,是发展中国家互利、联合、自强的合作,合作形式以项目为主导,亚行视各成员实行需要而提供资金支持。广西在2005年7月的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第二次领导会议上作为中国参加合作前沿确定加入,从此融入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之中。
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的内容,主要在交通、能源、电信、人力资源、贸易、投资、旅游、农业、环保、灾害监测和禁毒等方面,特别是商贸经济合作最为需要,最为迫切。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开发发展,成为我国与该次区域国家合作的热点。在商贸方面合作,主要有:参与次区域国家商贸合作和多边合作;推动商贸便利化和信息化进程;推动技术贸易合作;促进企业界参与次区域商贸经济合作;促进政府间协商合作,以加快商贸发展等等。而在参与合作各方的特点上,除广西之外,均处在湄公河流域,而合作已有14年,广西参与才1年。其中,除泰国2001年人均国民生产总值1825美元,经济状况较好外,其他国家和地区均处在较低水平,需要加强合作加快发展。
(二)广西在大湄公河次区域商贸合作的机遇与优势
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宗旨和目标是:建立一个一体化的、繁荣进步和公正自由的经济区域。这给广西带来良好的发展机遇,促进广西在参与合作中经济更加开放、更多开发和更大发展。参与合作可以提升广西在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地位,突出广西在中国与东南亚、南亚合作的前沿作用,特别是商流先锋和物流中心的作用。广西作为西南大通道的作用将更加突显,不仅通中南半岛、东南亚,而且通南亚、西亚。这必将大大促进广西与东盟各国商贸经济关系的发展。参与合作中构建与大湄公河次区域国家民间文化交流平台,从而以文化搭台,商贸唱戏,发展商贸经济。广西与东南亚、南亚人文关系密切,与其多个民族有亲缘关系,生活文化习俗相同或相近,随着合作的深化,民族群体和文化交往必将增加。反过来,又必将促进贸易经济之间关系的密切、发展和增强。
与此同时,广西在大湄公河次区域具有很强的优势。参与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可以更有利地与其东部,与越南合作,从湄公河出海港口溯河而上到沿河流域。从而便利地进入该区域腹地,发展商贸合作。参与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可以更好地沟通该区域与我国西南、珠三角、长三角合作。使之更有力地发挥广西区位优势,促进彼此之间商贸合作发展。参与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可以发挥利用每年在广西南宁举办的中国—东盟博览会平台的优势,推动大湄公河次区域与广西商贸经济的发展,或通过广西加强与全国商贸经济的合作。
二、广西参与次区域商贸合作的必要性与可能性分析
广西与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最突出和重要的合作是商贸合作,这也是参与的必要前提。这是因为商贸合作是最简单的,也是最基础性的合作,是最原始的,也是最现代化的合作,其形式是互相交换劳动产品。在社会分工的条件下,交换表现为劳动产品产换,包括有形的产品交换和无形的产品(服务)交换。广西除与之交换工业品、生产要素之外,也交换农产品、生活资料和服务。通过商贸交换,以满足各国人民生产和生活需要。这是彼此需要的、必要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广西与大湄公河次区域商贸合作,是以国际货币为媒介而进行的。通过商贸,例如,缅甸丰富的石油和天然气,可与广西的机电产品交换,以支持相互商贸发展,促进各国人民走向繁荣富裕。广西与大湄公河次区域国家都处在发展之中,都需要开展商贸,发展经济,走共同振兴之路。马克思指出:“在商品生产中,流通和生产一样重要。”这就是说相互开展商业贸易流通,很是必要、很是重要。通过相互开展商贸,可以推动各国经济加快发展,共同振兴。
此外,广西与大湄公河次区域商贸合作具有很大的可能性。首先,地域相邻相接,生产发展基础相似相近,生活习俗相近相同,有着发展商贸合作的可能性广西与大湄公河次区域的国家山水相连,与越南有1020公里边界,可以方便开展商贸或转口贸易。大湄公河次区域人口为广西人口的5倍,国土面积为广西的10倍,资源丰富,市场十分广阔,前景看好,有着发展商贸合作的可能性。其次,经济互补互动,有着发展商贸的可能性。广西与缅、老、泰、柬、越五国在经济上有很强互补性,特别是在资源、产品上,因此有发展商贸合作的可能性。印度支那恢复和平前后,主要由港澳商人开展商贸。中越关系正常化前也通过香港进行商贸。随着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建立和广西融入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广西与它们的直接商贸将会有更多更大更好更快的发展。第三,交通和信息交流有一定基础条件。广西与大湄公河次区域诸国,除与越南可以陆水路相通以外,可通过越南—云南铁路、公路,或通过湄公河与之相通。广西公路到越南河内、老挝万象、泰国廊开也只需要几小时或一天的时间,到湄公河诸国自由通行。飞机到各国也方便。交通条件可以便利发展商贸。
三、广西与大湄公河次区域发展商贸合作的对策
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涉及到交通、能源、电信、农业、环保、贸易、投资、人力资源和旅游等9大重点领域。根据广西的自然条件、地理环境和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应重点在交通、农业、人力资源和旅游等领域开展合作。广西在主动参与大湄公河次区域发展商贸合作时要明确重点领域。
(一)商贸方面
除了供应大湄公河次区域各国需要的各种工农业生产资料外,当前要着重发展劳动密集型传统生活资料初级产品,以适应各国市场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需要,可以较好地取得比较效益,对各方都有利。可建立大湄公河各国需要的亚热带农产品、加工品和互补性农产品基地,利用自然资源优势发展种植业、养殖业、海产业和生态农业,建立农产品加工区。围绕市场需要,开展科技攻关,促进科教和商贸结合,增加科技含量高、效益比较好和数量比较足的适销货源,以源源不断供应。建立大湄公河次区域国民需要的工业品货源基地。在高新技术园区、工业区和投资区划出适合湄公河国家需要的工业品货源生产基地,以生产适销对路的工业品供应其需要。建立广西与大湄公河次区域国家招商交易市场。除利用每年在南宁举办的中国—东盟博览会与大湄公河次区域厂商签订现货、期货供应合同,以及到各国做生意以外,要建立“广西与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招商市场”,常年或不定期开展商品商贸。
(二)物流方面
以港口和城市为基地,发展港口和物流经济。特别是要统一规划,分工合作,在北海、钦州、防城港、南宁市分别发展现代物流中心,开展物流服务。建立跨国物流企业(集团)。在物流中心(基地)建立专业跨国物流企业,以发展成为以物流为主的多元化经营的现代企业。或与东盟(含大湄公河次区域)国家合资办好跨国物流公司,为大湄公河次区域国家企业提供良好的物流服务。搞好公路、铁路与港口升级建设,以增强和加快通过能力和服务能力,改善经营管理,使之迅速周转,实现货畅其流,降低成本,提高盈利水平。发展“会”、“节”经济,以“会”、“节”促商流和物流,使商流物流加快发展。“会”和“节”对参展商、供应商、组织商、经销商、批发商、采购商、物流商和广告商等开展业务活动,搞活商贸交易,都有好处。通过节会形式进行会展,通过各种经济文化民俗节会进行商贸交易,可以搜集许多竞争者和消费者信息。定期不定期举办商品交易会、特色展销会、博览会、文化节等会节,塑造具有特色的会节,可以有效地招徕各界人士,带动商流、物流、信息流、人才流和资金流的发展,促进广西与大湄公河次区域商贸的发展。
(三)商贸服务方面
在大湄公河次区域各国因地因时制宜地开展餐饮、住宿、美容、摄影、化妆、健康、修理等生活和生产服务贸易,满足各国人民生活、生产的需要。在与大湄公河次区域商贸合作中,开展信息咨询服务既是一项重要业务,又是推动商贸发展一种重要手段。广西的服务集团或企业应当适当开展这方面的业务。这既是必要的,也是可能的,是发展商贸合作的一个重要方面,无论是商贸企业或者是政府部门都应重视抓好,使之有一个较快的发展。由于大湄公河次区域各国交通、水电、电信和城乡建筑等基础设施建设要加快开展,而人力、技术、设备缺乏。广西在这方面已具有一定条件,可以开展劳务贸易服务。例如,中国昆明至泰国曼谷的曼昆公路长1188公里,是亚洲公路网重要公路,南宁至曼谷的南曼高速公路等工程,广西都可以争取中标而开展工程设施服务贸易。作为一种服务,金融服务可以在合作中强化。广西金融机构——商业银行可以依托资金、信息、网络、技术和人才方面的优势,利用境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拓宽融资渠道,为国际融资、各类型企业金融往来和经营提供服务。此外,注重文化艺术服务贸易。广西的文化产业已有一定发展,原有深厚底蕴,在与大湄公河次区域国家合作中,应注重发展文化娱乐与教育培训等服务贸易。要打破“文化产品”市场弱者地位,增加文化产业服务贸易,提高其比重,从而增加贸易额、贸易总量。
参考文献:
[1]郭晓合等.中国一东盟双边贾易、次区城经济合作问题研究.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2.
[2]陈泽民.区域合作通论—理论•战略•行动.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
[3]卢圣亮.利用外资的国际经验与中国实践.吉林人民出版社,1997.
【关键词】中阿经贸合作;产业资源;人力资源;资金资源
从1956年中国与埃及建交到1990年中国与沙特建交以来,历经中阿双方政府和企业界的共同努力,双方经贸合作已经进入了全方位、多领域的合作阶段,不论是双边贸易,还是在共同投资,或者在劳务合作等领域都取得了非常好的发展。自从“9.11事件”之后,阿拉伯国家大量的石油美元开始撤离美国市场,并将市场领域的旺盛需求转向包括中国在内的更安全的投资场所,中阿经贸合作存在进一步深化的空间。
本文通过分析中阿经贸发展的历程,总结了中阿产业、人力、资金等资源的优势和劣势,并提出了进一步促进中阿经贸合作的可行性对策和建议。
一、中阿经贸合作的发展历程
改革开发以前(1956-1977),中阿双方的经贸合作以中国的出口为主,此时规模还比较小,在合作的品种上也比较单一:主要是以原料、初级产品的贸易为主;改革开发以前,劳务输出还未出现在中阿经贸合作领域;资本流动也还未成为中阿经贸合作的议题。总体来说,在这一时期,中阿经贸合作还是居于政治之下,受政治影响。当政治上认为双方是伙伴和朋友的时候,经贸合作就可以得到发展,双方都愿意进行平等互利互惠的经贸往来;当政治上认为双方关系疏远或者成为敌人的时候,经贸活动就会陷入低谷。
改革开放以后(1978-2001),中阿双方的经贸合作的表现为:阿拉伯国家认为中国是一个非常大的市场,寄托通过中阿贸易中获取实际利益;而中国则努力通过双边的贸易合作,获得日益增长的能源需求,当时的中国已经是能源净进口国,对石油、天然气等能源有很大的依懒性,而阿拉伯国家是这些能源的主要产地。这一阶段中阿经贸合作的商品种类比较简单:中国出口的商品主要是服装、茶叶等轻工商品,同时劳务输出逐渐引入到中阿经贸领域;阿拉伯国家出口的商品主要是能源产品。此外中阿双方的资本投资也有了初步的进展,2000年,中国在阿拉伯国家的累计投资约为1.03亿美元,而阿拉伯国家在中国的累计投资达到为2亿美元。
“9·11”事件后(2001-2012),阿拉伯国家和美国的关系表现得有些疏远,故而开始加强与中国的经贸关系,从而必然扩大与中国的贸易往来。阿拉伯国家不仅仅向中国出口石油等能源产品,同时引导中国资本进入阿拉伯国家,推进了中国石油企业从阿拉伯国家购买石油资产的进程。比如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和美国亨特石油公司在 2007 年已经开始进行谈判,协商中海油购买亨特公司在也门液化气工程项目内的股份。与此同时,阿拉伯国家的石油资本也开始进入中国。比如2006年科威特石油公司和中国石化签定了在广东建立炼油厂的协议。在这一阶段,中阿双边的资金投资在不断的发展,2008年,中国在阿拉伯国家的累计投资达到26.5亿美元,而阿拉伯国家在中国的累计投资约为15亿美元。中国企业在约旦、苏丹、突尼斯、也门投资参与了资源开发、家电等项目,效益良好;突尼斯在华投资参与的中阿化肥公司已经成为中国最大的复合肥生产厂,被誉为“南南合作”的典范。
二、中阿经贸合作的资源现状
(一)产业资源
阿拉伯国家拥有丰富的石油、天然气等能源,海湾地区6个国家的石油产量占世界总产量的1/5,发现的石油储量到世界总储量的2/5,其中沙特阿拉伯的产量和储量的排名都是世界第一,而且增产的潜力巨大。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中国日益扩大的石油生产和消费的缺口。中国自1993年成为石油净进口国后,每年从阿拉伯国家进口的原油总量都在不断的增加,到2009年已经超过进口总量的1/2,可以看到,中国对从阿拉伯国家进口石油具有很强的依赖性。
阿拉伯国家的经济以石油、天然气及相关的化工生产为主,造成阿拉伯国家的机器制造业、轻工业相对比较薄弱,农业因为受到自然条件的限制,在经济占比重也比较小,而中国在阿拉伯国家的薄弱产业上具有很大的优势,完全可以全方位地提供满足阿拉伯各国生产生活所需的几乎所有商品。
因此,从产业资源的角度上看,中阿双边存在合作的基础,充分利用双边产业资源的互补性,发挥双边的资源优势才是明智之举。
(二)人力资源
阿拉伯国家由于人口基数比较小,劳动力参与率也比较低,造成了阿拉伯国家的劳动力严重缺乏。从1970年以来,阿拉伯国家的生产就依赖于大量的国外劳动力。
中国有充足的剩余劳动力。据统计,“十一五”期间中国农村劳动力供给总量随着农村人口的刚性增长逐年增加,农村劳动力平均每年以3.3%的速度增长,其中30%以上的剩余劳动力需要转移。此外,中国的回族信奉伊斯兰教,其中的宁夏人口36%为穆斯林,在阿拉伯国家中有“中国的穆斯林省”之称,与阿拉伯穆斯林的传统习俗有诸多共同之处。区内拥有专门培养阿拉伯语的学校,并已培养出大批的阿拉伯语人才,这些都将有利于中国与阿拉伯国家开展国际劳务合作。
(三)资金资源
阿拉伯国家依靠丰富的石油、天然气等能源产量,资金非常雄厚,可用于投资的石油美元异常充裕,同时阿拉伯国家也看到了中国多年来良好的发展历程,投资中国是明智之举。
而中国的高速发展引发的资金缺口比较大,各种工程和项目亟待建设,投资空间非常大。在这种大背景下,中国完全可以发挥自身的长处,以优越的投资环境吸引阿拉伯国家的石油美金,以互补性强的产品开拓阿拉伯市场。到目前为止,中国吸收阿拉伯国家资金的规模不是很大,只能说处在一个起始阶段,中国在这方面的努力将会带来显著的效果。
总之,中国有巨大的市场,阿拉伯国家有大量待投资金。只要双方加强合作,双边投资一定能再上一个台阶。
三、中阿经贸合作的对策建议
目前中国政局稳定,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此同时,阿拉伯国家也已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鉴于中阿之间业已存在的良好合作基础和发展双边经贸关系的共同愿望,进一步挖掘双方经贸合作的潜力,利使贸易规模持续扩大,在优势资源互补的基础上推进多种形式的经贸合作,具有非常广阔的前景。本文基于中阿双边的资源现状分析,提出以下三点对策和建议。
1、充分利用产业资源的优势,拓展经贸合作领域
在能源、化工、机械、服装、劳务、工程承包、公路建设等传统领域合作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中国的产业优势,积极拓展诸如资本流动(投资融资)、人力资源培训、农业、沙漠治理、海洋生物、气候监测、食品、房地产、旅游、高速铁路、民航、海运、造船等初涉或未涉及的领域,以中国较为完善的产业结构和先进技术为依托,与阿拉伯国家加强经济技术合作,全面提升中阿经贸合作。
2、充分利用人力资源的优势,扩大剩余劳动力输出
中国的剩余劳动力丰富,而阿拉伯大多数国家的技术型劳工较缺乏,中国扩大对阿拉伯国家的劳务出口,既可以获得外汇收入,又可以解决中国劳动力过剩的问题。就目前来说,对阿拉伯国家的劳务输出主要来源于浙江、江苏等省,而且以低技术含量的建筑工人为主,在阿拉伯国家的竞争力和适应能力都比较的弱。因此,可以通过加强技术培训和语言训练等,提高外出劳务人员的就业适应性。
3、充分利用资金资源的互补性,加强与阿拉伯国家的经贸合作
中阿双边资金投资方面,目前尚处于起步阶段,因此积极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到阿拉伯国家投资发展、承建项目等;在引资方面,应继续创造条件,优化环境,引导阿拉伯国家的企业来中国投资。同时,应该加强中阿银行金融领域的合作,促进双方银行界积极的在对方国家开展业务,对推动中阿经贸合作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中阿经贸合作要以产业合作为主, 按照优势互补、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加强中阿合作,实现共同发展。
参考文献:
[1]王有勇.现代中阿经贸合作研究[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4(9):54.
[2]张宁湘,许丹松.九十年代中国与阿拉伯国家的经贸现状及前景[J].西亚非洲,
1997(4):62.
[3]朱志群.中国对中东的能源外交与策略[J].国际观察,2008(4):61.
[4]阿曼.安沃尔.海湾国家与中国的能源外交[D].外交学院国际政治专业硕士论文,2007(6):6.
一、对“三种语言”的解读
“三种语言”,即教材语言、设问语言和材料语言。教材语言主要是指《经济生活》《政治生活》《生活与哲学》和《文化生活》教材中的基本观点、基本原理。设问语言主要是指在设问中表述行为主体的语言。材料语言则是指材料的主旨部分。如果说教材语言是论点的话,那么材料语言就是论据,设问语言则是沟通教材语言与材料语言的纽带。
二、选(调)取“三种语言”的注意事项
1.调取的教材语言一定要准确
依据设问准确调取教材语言的前提是学生在复习过程中围绕行为主体构建小微专题。
2.选取的设问语言一定要原汁原味
即从设问语句中直接摘取相关内容,尽量保持“原生态”,使教材语言与材料语言实现无缝对接。
3.提取的材料语言一定要短小精悍
对材料语言进行提取,能考查学生获取、解读信息的能力。如果试题中的材料较长,就需要考生辨别哪些语句是主旨句,哪些语句是附加句,哪些提供的是有效信息,哪些提供的是无效信息。
三、“三种语言”的顺序
因为高考评卷者任务繁重,评卷速度很快,为了彰显教材语言的主体地位,我建议考生在解答主观题时,一般采取下面的模式作答:教材语言+设问语言+材料语言。
四、运用
【例1】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为实现“十三五”规划目标,我国要继续全面深化改革,坚持开放发展,顺应中国经济深度融合世界经济的趋势,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发展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
材料二经贸合作是国与国关系发展的“推进器”和“压舱石”。亚欧各国普遍面临着稳定增长、调整结构、增加就业的重大课题,这更需要密切经贸合作。顺应经济全球化的潮流,构建亚欧大市场,是释放贸易投资潜能、拓展亚欧发展空间的客观需要。推动亚欧共同发展、协调发展,需要坚持开放、多元和共赢战略,开发更多“增值领域”,加强互联互通建设,发挥各自比较优势,打破区域发展瓶颈,提升整体发展能力和水平。
请结合材料,运用当代国际社会的知识,分析亚欧各国加强经贸合作的合理性。
解析:(1)通^分析设问,我们先锁定作答模块为“当代国际社会的知识”,确定行为主体为“亚欧各国”。然后调取相关的教材语言:国家利益是国际关系的决定性因素,国家间共同的利益是国家合作的基础;和平与发展是当今时代的主题,求和平、促合作、谋发展已成为不可阻挡的时代潮流;当代国际竞争的实质是以经济和科技为基础的综合国力的较量。
(2)从设问中原汁原味地选取设问语言:亚欧各国加强经贸合作。
(3)从材料中获取有效信息,筛选无效信息。最终提取的材料语言是:各国普遍面临着许多共同的问题;顺应经济全球化发展的潮流;提升整体发展能力和水平。
(4)按照“三种语言”的顺序:教材语言+设问语言+材料语言,有序生成答案。
答案:①国家利益是国际关系的决定性因素,国家间共同的利益是国家合作的基础。亚欧各国加强经贸合作,说明亚欧各国面临许多共同的问题,合作符合双方共同的利益。②和平与发展是当今时代的主题,求和平、促合作、谋发展已成为不可阻挡的时代潮流。亚欧各国加强经贸合作,顺应了经济全球化发展的潮流。③当代国际竞争的实质是以经济和科技为基础的综合国力的较量。亚欧各国加强经贸合作,有利于提升整体发展能力和水平。
【例2】阅读材料,完成问题。
材料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党的重要使命。2015年11月在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我们对全国人民的庄严承诺。脱贫攻坚战的冲锋号已经吹响。我们要立下愚公移山志,咬定目标、苦干实干,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到2020年所有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一道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请结合材料,运用《经济生活》知识,分析国家为什么高度重视扶贫工作。
解析:(1)通过分析设问,我们先锁定作答模块为“《经济生活》知识”,确定行为主体为“国家”。然后调取相关的教材语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根本目标是实现共同富裕;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公平的收入分配,是社会主义分配原则的体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在经济建设方面要求全面提高全国人民生活水平。
(2)从设问中原汁原味地选取设问语言:国家高度重视扶贫工作。
(3)从材料中获取有效信息,筛选无效信息。最终提取的材料语言是: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确保到2020年所有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一道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4)按照“三种语言”的顺序:教材语言+设问语言+材料语言,有序生成答案。
论文关键词:福建;东盟;经贸合作;契机;对策
一、福建与东盟国家经贸合作发展的现状
(一)投资方面
东盟是福建利用外资的主要来源地区之一。随着中国“走出去”战略的实施,福建对东盟国家的投资业逐渐展开,东盟已经成为福建首选的对外投资地区,东盟国家来闽投资主要集中在东盟的五个老成员国,这五个国家占东盟在闽投资总额的90.24%。截止2008年底,东盟在福建省累计投资3426项,合同外资金额83.83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44.07亿美元;福建省核准在东盟设立境外企业86家,累计投资金额2.8亿美元,项目涉及贸易、铁矿开发、木材加工、农业开发等方面。我国与东盟之间实现“零关税”贸易,借此机会,福建企业进一步扩大了在东盟的投资。
(二)机电产品贸易方面
福建从东盟进口的机电产品从2002年的9.04亿美元上升到2009年12.41亿美元,其中95%以上为戴尔、松下电子等外资企业以加工贸易形式进口的电子元器件,东盟成为福建重要的电子元器件供应地。福建的机电产品对东盟的出口额从2002年的5.72亿美元增长到2009年的23.00亿美元,每年均提供40%的出口增量。机电产品出口种类不断丰富,发电机、船舶、液晶显示器、汽配等多种产品对东盟年出口额突破亿美元。
(三)民营企业与东盟的贸易方面
福建积极鼓励省内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开展对东盟国家的投资,扶持福建省具有相对比较优势的电子、机械、轻工、纺织、建材、医药、家用电器行业的对外发展;充分利用华人、华侨的特殊桥梁作用,扩大福建省机电、轻纺等产品对东盟的出口。2010年前7月,福建私营企业对东盟进出口29亿美元,增长69.9%,占同期福建对东盟贸易总额的41.1%;福建省民营企业出口持续高速增长,规模日益壮大,在双方贸易中占据重要地位,是福建省对东盟进出口的主导。
(四)对外工程和劳务输出方面
目前东盟已经成为福建省第一大对外工程承包市场和第一大劳务输出市场,目前已近30家企业在东盟从事劳务、海产品加工、电机制造等行业。2006年福建省对东盟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合同总金额3320万美元,完成营业额7041万美元,劳务输出2961人。福建省正在进一步加大对东盟市场的开拓力度,为实现中国与东盟提出的“2010年双边年贸易额突破2000亿美元”的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五)旅游合作方面
改革开放以来,来闽旅游人数不断上升,2006年,东盟国家有25万人来福建观光,2009年1-10月份来闽旅游的外国游客达到139.17万人次,其中接待东南亚五国游客12.35万人次,占到了8.8%。东盟游客主要来自菲律宾、新加坡、泰国、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的华人华侨。随着经济的迅猛发展,福建人均收入迅速提高,居民出境旅游快速增长。由于地缘、亲缘的关系,新加坡、泰国、马来西亚、香港等国家和地区已成为福建出境游者的首选之地。
二、福建与东盟国家经贸合作发展的契机
(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立的刺激效应
中国-东盟自贸区不仅在政治上有利于促进和巩固中国与东盟的睦邻互信伙伴关系,有利于改善双方的地缘政治环境,保障区域安全,而且也为福建与东盟的经贸合作提供了发展机遇。首先,其有利于降低贸易和投资壁垒,促进福建与东盟国家经济合作的增长。东盟自由贸易区建成后,各成员国关税将大幅降低,这为福建企业降低交易成本、扩大对东盟出口提供机遇。同时cafta贸易便利化进程,将涉及各国之间通关、检验检疫、产品技术标准、市场准入门槛、人员流动便利等诸多环节的衔接和相互承认,非关税壁垒将逐步消除,区内贸易、相互投资将大大方便;其次,其有利于优势互补及合理分工,进一步深化贸易互补性。东盟各国资源丰富,以盛产橡胶、矿产品、石油、塑料原料和树木等原材料闻名,而福建对原材料和能源的需求不断增长。与东盟产品相比,福建的服装、鞋类、食品加工、车辆零配件、小型机械等产品也具有明显的比较优势,福建与东盟存在不同产业间的贸易互补性,可以说在双方之间一种新型的产业分工和产业循环机制已初现端倪;最后,其为福建企业提供了更加广阔便利的区域性市场。目前东盟自由贸易区已经启动,福建企业投资于区域内可以享受到区域内国家相互开放市场和提供优惠的好处,这些都将极大地促进福建对东盟的投资。
(二)2010年东盟六国的零关税效应
从2010年1月1日起,我国对进口东盟的7000种产品实行零关税,东盟方面也将作类似安排,这将为福建省机电产品、农产品、建材、鞋服等行业对接东盟市场带来新的机遇。在建材行业方面,目前东盟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和民用住宅建设出现新一轮热潮,其建材产品大多数依赖进口,每年建材的进口需求额已经超过了100亿美元,这不仅为福建民营资本创造了投资机会,同样也为建材供应商带来巨大的商机;在机电产品方面,东盟已成为福建主要的机电中间产品来源地,机电产品一直是福建出口东盟的最大宗商品,其中外资企业占对东盟机电产品出口的55%,如捷联电子的液晶监视器、冠捷电子的crt监视器、友达广电的液晶显示板、厦门建松电器的电动机;在纺织鞋服方面,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则为中国制造提供了一个新的潜力市场。零关税必然会带来低成本,因此福建企业可将规模效应应用于东盟报价上,有益于提高成交量。目前,我省与东盟之间呈现的主要是一种规避贸易壁垒的区域性合作关系,企业利用关税优惠,将线纱、布料、鞋材等中间产品出口到东盟,再加工成鞋服成品后在当地销售,或使用东盟的配额出口到欧美地区。
(三)以海西建设为依据开展投资合作
海峡两岸的经济融合,无疑为东盟十国加速发展创造更多机会。东盟是台湾的第二大贸易伙伴和第二大出口市场,福建省可以结合国家“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战略,积极寻求与尚未被纳入自贸区的中国台湾地区分享自贸区的优惠政策,台商可以通过在福建建立合作基地来拓展东盟市场。目前在福建从事加工贸易的台资企业,销往东盟地区的产品占很大比重。海西建设可以加强台商在福建投资,从地缘、人缘还是从合作的基础等方面得到很多的便利。利用在福建已设立或者进一步设立的投资合作平台,台资企业出口东盟各国的产品将同样有机会享受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各项优惠政策,这对于促进福建与东盟发展带来了巨大的促进。
三、福建与东盟国家经贸合作发展的对策
(一)加大对东盟自由贸易区国家的直接投资
首先,要积极引导福建民间资本投向东盟。调查数据显示福建民间融资金额仅次于浙江,但是由于大量的民间资本找不到合适的投资机会而处于闲置的状态,去东盟投资一方面可以为这些富余的民间资本找到出路,另一方面,对于福建民间资本来说,进一步扩大东盟合作的机遇已经到来;其次,加大对东盟各国“边际产业”转移力度。新加坡和文莱在人均收入水平上居东盟国家的第一层次;马来西亚和泰国属于第二层次;印尼和菲律宾属于第三层次;越南、缅甸、老挝和柬埔寨是第四层次。东盟这种多层次的经济水平与产业结构,使得福建企业在东盟中下游国家进行投资有着独特的优势,可以成为福建转移“边际产业”(主要是劳动密集型产业)的重要场所。东盟中下游国家劳动力价格低廉,并且实施了许多吸引外资的优惠政策,这些国家的经济与福建有很强的互补性,同时文化背景方面的类似性构成了东盟国家的区位比较优势,可以减少福建投资的进入障碍;再次,引导台商以与大陆商家合资方式投资东盟。
(二)利用产业结构互补,进一步扩大双方经贸合作
东盟各国与福建贸易互补,特点各异。工业方面,福建产业基础完备、产品性价比高,建材、船舶、汽配、纺织服装、鞋类等产品出口优势明显,东盟为其提供6亿人口的大市场,同时也是福建资源型、原料型产品、高科技零部件的重要来源地;农业方面,相对于东盟优质水稻、棕榈油、橡胶和热带水果等,福建深加工的水产品、蔬菜以及柑橘等具有互补优势;服务业方面,福建在建筑、海运服务等方面竞争力较强,而东盟则在航空运输、金融、酒店、会展、旅游服务方面独具特色。根据比较优势原理,结构互补性就是进一步扩大经贸合作的直接驱动力。因此,双方应充分利用这种贸易互补性,加强合作交流。
(三)改善民营企业的管理机制,加大开拓东盟市场的力度
福建省民营企业应着力发展优势资源和特色产品产业群,通过产业集群的方式,在东盟国家打造强有力的、具有保税功能的特色产业区,鼓励并带动相关企业进行投资,以现有优势产业的多元化战略来拓展区域产业集群的宽度,延长产业链条,提高区域产业的附加价值,构建福建—东盟国家中小企业合作的平台。
(四)加强企业跨国经营人才的队伍建设
高素质的从业人员队伍是适应市场竞争的基石,也是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立的现实和长远需要。因而,大力开发人力资源、吸收优秀的技术人才、管理人才将是企业壮大自身规模、开拓东盟市场的紧迫任务。首先,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全面地分析人力资源方面所面临的问题和机遇,从制度上建立起完整的人才体系,有针对性地招揽人才;其次,建立完善的培训体系,积极创造条件,重视物质激励和精神激励,留住高素质人才。
(五)政府要构建投资促进体系与服务体系
政府在企业开拓东盟市场中扮演着“守夜人”的角色,其支持体系是促进福建企业海外投资的制度保障,因此,政府应着重提供经济合作的政策和制度环境等服务。首先,政府应进一步健全信息服务体系。政府应发挥和利用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和中国东盟博览会等投资促进平台,加快电子商务网络建设,加大信息服务力度,不断增强中介机构在促进对东盟的出口和投资中的地位,协助民营企业产品的出口,引导发挥涉外经济咨询、法律、会计、市场调研等中介机构作用,为福建民营企业海外投资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和保障;其次,政府应进一步简化手续,简化项目核准,以高效的管理和服务降低企业行政成本。
中国与欧盟经济的发展讨论
中国与欧盟分别是全球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和区域经济集团,是当今世界舞台上促进全球经济发展的两支重要力量。中国与欧盟建立全面战略伙伴关系以来,在全球化和国际格局快速变化的背景下,中欧经贸合作关系得到长足的发展,并且已经超越了双边范畴,具有日益重要的全球战略意义。虽然双方在政治和经济领域的许多问题上仍然存在分歧,但总体的发展前景仍然是积极的。
一、中欧经贸发展的特点
1.中欧经贸合作呈现互补性
中国和欧盟是世界上两个最大的市场,彼此间的经贸关系具有极强的互补性,相互依赖性也越来越强。欧盟拥有庞大的剩余资本,在技术的转让上比较开放,又极度依赖世界贸易。欧盟所具有的市场优势、技术优势与资本优势使得中国通过发展中欧关系获得了更大的出口市场、更好的技术来源与更多的资本来源。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中国所具有的竞争优势对欧盟也是极具吸引力的。丰富的原材料和廉价劳动力资源、存量与增量庞大的市场、与欧盟差异较大的产业结构以及稳定与高回报的投资场所,都是欧盟国家所缺少和追求的区位优势,是处于“去工业化”阶段的发达国家进行产业转移的良好去处。除香港特别行政区外,欧盟是中国第三大出口市场和第二大进口来源;按实际投入计算,欧盟是对华第二大投资者,另外,还是中国最大的技术供应者。
2.双边贸易呈现不对称性
二、中欧经贸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欧盟对华反倾销力度不断增强
欧盟是最早发起对中国反倾销的地区,就当前欧盟对华反倾销的发展态势而言,欧盟对华发起贸易救济案件的次数持续升高,其立案频率和涉案金额均大大超过往年水平。在对中国产品调查的案件中,欧盟官员的核查比以往更为严厉,在关键的给予中国企业个案市场经济地位的问题上,欧盟方面更是大幅度倒退,拒绝承认的理由几近蛮横无理。中国自加入世贸组织以来,依据该组织相关法律以及中国《对外贸易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积极维护自己的利益,对包括欧盟国家在内的企业在中国市场上的不公平贸易做法同样以反倾销的方式予以积极的反击。
2.欧盟的贸易保护主义不断加强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加快,国际贸易中利用非关税壁垒措施进行贸易保护的力度呈不断加强的趋势。欧盟是最早认识到国际贸易中技术壁垒 重要性的国家,其成员国亦是设置技术壁垒最严重的国家。由于中欧在经济和技术水平方面的差距,中国的传统出口产品极易受到技术壁垒的封锁。欧盟的贸易政策有关中国的条文带有明显的歧视性。中国入世后各种关税或非关税壁垒作用的消失或减弱,欧盟更加依赖反倾销、反补贴和技术标准等措施来限制中国产品,保护欧盟的产业。入世后,因经济技术水平的差异,中国很难一下子完全适应欧盟的各种技术标准,欧盟技术标准和相应的政策法规,这必将成为中欧经贸关系发展的又一重要制约因素。
三、我国拓展欧盟市场的策略
1.实施出口商品结构升级战略
中国对欧盟出口商品大都属于中低档的商品,不适应欧盟高消费市场的需求。因此,我国必须不失时机地转向实施出口商品结构升级战略。这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努力培育具有较强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产品出口; 二是利用高新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出口产品的技术档次和质量水平,提高其附加值,其别要提高加工贸易的技术水平,增强其结构优化的带动作用。
2.建立为外贸企业服务的预警机制
国家要建立专门的技术贸易壁垒信息收集和咨询机构,对欧盟的技术标准、技术政策、有关法规、标准结构和内容进行研究,密切关注欧盟TBT的最新动态,及时预警信息,使对欧出口企业提早做好准备,以避免某项标准正式颁布时措手不及。
3.加强与欧盟的磋商,争取市场经济地位
我国应尽快实现经济地位的转变,加快经济贸易制度与国际的全面接轨,同时进一步抓住入世的有利契机,充分利用世贸组织论坛,并利用中欧关系良好的发展势头,争取与欧盟的进一步谈判,促使其提早修改现行立法,早日承认中国整体的市场经济地位或者要求其降低对“市场经济地位”的认定标准。
四、结语
关键词:台湾农民创业园;农业现代化;海峡两岸
中图分类号:F329.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1-862X(2012)06-0057-006
海峡两岸现代农业合作是两岸经贸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两岸现代农业合作,符合区域间以发挥比较优势、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为目标的产业合作与要素流动规律,适应两岸现代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及其转型升级的要求。为推动两岸现代农业合作,大陆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并批复设立了一批涉台农业园区。其中,台湾农民创业园(简称“创业园”)即为典型代表与重要创新,引起了中央和学者高度重视。[1][2][3][4]2012年6月18日举行的“第四届海峡论坛”,共了包括进口台湾大米以及促进两岸教育、科技合作在内的八个方面对台惠民新举措,引起了海内外极大关注。本文拟在已有研究与政策规定的基础上,简要分析两岸农业合作的主要模式及其发展变化特点,重点分析、研究新形势下创业园进一步发展创新的可能模式及其实现路径问题,促进两岸更广领域、更高层次交流合作,加深两岸基层民众的了解与交流。
一、两岸农业交流合作的历程及主要模式分析
20世纪80年代以来,两岸农业界不断探索现代农业交流合作的可行模式与途径,近年来呈现出了“大发展、大交流、大合作、大融合”的良好趋势。按照交流合作的内容及其方式,其发展阶段与模式特征如下。
(一)早期合作模式
两岸农业合作源远流长,民间交流从来没有中断。但从总的看,在1997年大陆开始规划建设“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之前,两岸现代农业合作仍处于起步探索阶段,并以小额产品贸易和台商试探性投资为主。此间,相关限制因素比较多,即使是大陆方面也没有出台针对性较强的专门政策法规,呈现出了“规模较小、区域性较强和间接、分散”等方面特征,可将其统称为起步阶段的传统模式。
事实上,直到80年代末台湾地区才逐步放开大陆农产品进口。1987年首批开放了27项大陆农工原料间接进口(后增至30项),此后两年又陆续增加了60项,1996年祖国大陆则位居台湾地区农产品出口市场的第17位,并以香港转口贸易为主。农业投资方面,1987年开放岛内民众赴大陆探亲以来,部分台商就以“探亲”为由,开始试探性小额投资。特别是1992年底,台湾地区正式出台了“在大陆地区从事投资或技术合作许可办法”,除第一批开放的3000多项投资产业外,之后又增加了数百项,其中农业类共计103项;为鼓励并保护台商投资,1994年大陆方面正式颁布了“台胞投资法”。此间,农业投资主要集中于劳动密集型产业,包括种植业、畜牧业、水产与渔业、食品饮料及饲料加工、木竹等。[5]学术交流方面,直到1992年才实现双向交流,且大陆同行均需绕道香港才有可能进入台湾地区,甚至“文到人不到”(1)。
(二)现有主导模式:台湾农民创业园
经过多年努力,90年代末两岸双边合作已初具规模。但为更好发挥大陆自然资源与劳动力等优势,以及台商资金、技术与管理方面优势,需要进一步创新合作的模式与平台——“海峡两岸现代农业合作试验区”和“台湾农民创业园”应运而生。以创业园为例,据统计,自2006年福建漳浦和山东栖霞两个国家级创业园批准设立以来,国台办和农业部已先后在大陆的14个省份批复设立了29个国家级创业园,其中广东、福建、江苏、浙江4个省拥有17个创业园,约占3/5。[4]
显然,作为试验区和创业园建设的先行者,在福建省率先形成与快速发展壮大也有其客观必然性。一是闽台情缘深厚,约80%的台湾民众祖籍在福建,二是台商投资及时获益与宣传带动,三是各级政府的优质服务与积极推动。由于台湾地区市场狭小、土地资源紧缺,从1987年起一些台商便以“探亲”名义在大陆投资创业,其投资地区又以祖籍地或经亲友们介绍的合适地点为主。这些投资获得初步成功后,受利益驱动和当地政府的积极推动,更多的台商前往福建、江苏等地投资兴业,这些地方也就逐步发展成为台商投资的相对集中区,试验区和创业园的规划与建设也就水到渠成。调查中笔者也发现,福建漳平(永福)创业园正是在早期落户台资农企的大力带动与当地政府积极推动下逐步发展起来的,现已成为大陆规模最大的台湾软枝乌龙茶生产聚集地,并成为特色创业园发展壮大的重要典型。此间,两岸农产品贸易、农业投资、学术交流、合作研发的内容不断增多,形式日益丰富,规模不断扩大,特别是创业园已成为两岸农业交流合作及其发展创新的重要成果和重要载体,可望成为带动地方经济发展和“三化同步”战略的重要增长极。[1][2][4][6]
(三)未来合作模式
尽管创业园建设方兴未艾,但目前仍停留在大陆土地与劳动力资源和台湾地区资金、技术与管理经验等的初步结合与集聚上,创业园自身建设及其辐射与带动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进而发展成为两岸经贸合作互利双赢的重要实践平台,推进两岸“更广领域、更高层次”合作。可以想象,一是随着两岸关系进入巩固深化的新阶段,以及大陆相关部门管理水平与服务能力的不断增强,各级各类创业园将有所增加,建设的内容与形式将更加丰富,有条件的省级创业园将积极申报、建设成为国家级创业园;二是随着创业园自身不断发展壮大,园区配套设施与管理将日益完善,两岸农户(或农企)进驻数量与规模将持续扩大,园区产业链与合作成果的覆盖范围也将不断拓展,特别是合作研发、推广培训与区域性专业市场建设将不断推进,抢占经济和科技竞争制高点;三是创业园建设将与祖国大陆“三化同步”战略(2)有机融合,其产业特色、经济效益与示范、带动能力将不断增强,达到“以合作兴三化,以三化促合作”的良好局面,进而与周边工业园区(或临港工业基地等)一起发展成为更广领域、更高层次的两岸经贸合作区,促进两岸关系发展和区域经济一体化。
二、台湾农民创业园的发展思路及其实现路径
已有研究表明,尽管大陆各地、各级台湾农民创业园起始建设时间、资源环境与产业基础等方面各不相同,建设进展与成效各异,但创业园开创了两岸现代农业合作的新模式、新途径。[1][2][3]新形势下,“是否”及“如何”更好地推动创业园自身建设与管理,充分发挥其示范与带动效应,乃至于“能否”及“如何”以若干特色、优势创业园为基础逐步规划、建设“海峡两岸经贸合作区”等,分析研究如下。
(一)增加园区数量,扩大建设规模
1.创业园的申请与升级。当前创业园建设明显呈现出“东部较多、中西部较少”的分布格局[3][6],新形势下中西部地区如何充分整合当地乡村旅游资源、农业产业化与现代农业示范区等项目建设,高标准、高起点规划和建设富有地方特色的新型创业园区,具有较大提升空间。首先,台商投资基础较好、现代农业发展水平相对较高的那些地方,如果已经建有省、地级创业园或相关科技示范区,建议重点考虑如何进一步提升科技水平、延长产业链,不断增强园区品牌与产业特色、市场竞争力及其示范与带动能力,努力申报、建设成为国家级创业园;否则,建议从当地实际及全国创业园建设实际出发,抓紧研究、规划以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较好的当地特色种植业、畜牧业或水产养殖及其加工业为主导的专业园区建设。其次,那些特色农业资源较丰富但台商投资较为薄弱的地区,可以考虑与当前现代农业建设、“三化同步”战略相结合,通过制定科学发展规划与大型项目招商,并扶持、鼓励当地农户(或企业)与台商合资(或合作)经营相关项目,逐步培育台商农业投资集聚地与科技示范基地,进而申报省一级或直接申报、建设国家级创业园。
2.扩大创业园建设规模。创业园一般由核心区、示范区和辐射区组成,通常覆盖多个乡镇,甚至跨越县市和地区。但随着创业园建设的稳步推进,一些园区原有面积已经无法满足当地两岸现代农业合作和产业发展的需求,亟待向外拓展乃至合并附近园区,或重新规划建设。主要理由与依据,一是创业园在发展建设过程中延伸出了许多新的需求,如:科技服务中心、农产加工与配送中心、配套(或新兴)产业合作基地、台商生活与休闲区等,而且园区面积的适当扩大也是为了更好地适应未来创业园发展升级的需要;二是作为现代农业建设重要示范基地之一,经过多年发展,创业园已对周边地区形成了一定辐射与带动作用。但当前周边地区试探性生产园区优良品种或先进适用技术应用,大多呈现出“自发、分散、无序”状态,客观上对创业园建设与管理也提出了许多新的要求,特别是创业园发展规划“是否”及“如何”更好地与区域特色优势产业发展与培育相结合,不断增强园区引种与研发等方面成果的辐射与带动作用。此外,当前一个创业园跨越不同行政区,以及个别地市拥有一个以上创业园,或不同创业园间的实际距离较近等情况并存,如跨行政区域的安徽和县创业园、江苏江宁创业园,以及福建省三明市的永安创业园和清流创业园等。随着创业园建设不断推进和服务管理日益规范化,未来跨地市、甚至跨省区相邻(或同类)创业园间的扩并与整合,将成为可能与必须。
(二)加强自主研发及其成果应用
1.增强研发的意识与能力。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只有将现代生产要素向产前、产中、产后阶段渗透和扩散,将高新技术不断应用到关联产业中去,才能拓展和延伸农业产业链,增强产品或服务的市场竞争力。何况随着市场意识、科技意识和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增强,新形势下单纯引进台湾优良品种和先进技术进行简单生产(或规模经营)的现有模式已不能满足创业园发展壮大的需要,如何从创业园自身及两岸科技园区间逐步交流合作的实际出发,努力增强适用技术研发及其成果应用等方面合作,形成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品种和先进技术,将是今后努力的目标与发展的方向。实践证明,一些台资企业,特别是龙头企业,有能力独立研发新品种或实用技术,或者主动购买两岸有关部门相关科研成果。以福建漳浦创业园的镇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为例,该公司不仅从事兰花种苗培育、种植、销售及示范推广,还培育出了系列蝴蝶兰新品种300多个。为此,除了要大力宣传、适时奖励创业园生产经营企业成功研发,并推广其研究成果等,还要为台商加强研发与成果推广创造良好科研环境与成果展示平台。既包括大陆相关科技项目的申请、研发、推广与验收指导,也包括如何在完善两岸科学技术交流与交易机制的同时,让台湾地区科技工作者也能参与到创业园丰富多彩的研发实践中,等等。
2.推进成果研发及其应用。引进并研发出具有当地特色的优良品种与先进适用技术,适时推广、应用到周边地区,已成为创业园建设与当地相关产业发展壮大的重要一环。否则,不仅当地普通农户无力承担昂贵的新要素搜寻与试用成本,也将影响甚至切断创业园适用技术的推广和产业链延伸。为此,一是要将创业园建设成为两岸现代农业合作重要成果的展示平台,特别是要根据当地资源环境和产业基础,建立新品种、新技术、新市场和现代营销方法等的综合展示窗口;二是要建立与之相配套的适用技术推广与培训平台,使创业园生产经营者与基层农户能较好接受创业园现代科学技术的辐射与带动作用。既包括指导和鼓励当地技术推广部门与园区共建适用技术培训与推广应用平台,如合作设立农广校或培训中心,并就良种获取、生产经营与管理技巧等进行充分讲解,也包括台企适时开设企业与产品宣讲会,及时展示先进技术、经营理念及所取得的实效,建立健全有效提升企业员工和当地农户专业技术与经营管理技能的服务培训体系。
(三)推进产业升级与园区间合作
1.做大做强特色优势产业。特色优势产业是以区域特色资源为基础、以特色产品生产与研发为核心、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体系。由于独特土壤、气候、海拔高度以及其他因素的影响,特色产品往往具有同类产品不可比拟的特征与经济价值。[7]当前,各地主要创业园基本形成了各具特色的主导产业,如福建省漳浦创业园的花卉、漳平创业园的茶叶、仙游创业园的甜柿以及清流创业园的园林苗木等。显然,创业园建设“能否”及“如何”做大做强特色产业,健全特色产品生产、研发与加工体系,努力延长产品生命周期与产业链,对当地现代农业与农村经济发展的影响与意义重大。为此,一是要建立符合当前与当地实际的特色产业生产基地;二是要培育特色产业龙头企业,包括引进和培育台资农业龙头企业;三是要强化区域品牌建设,通过特色农产品质量安全与品牌建设,带动园区品牌与市场竞争力建设;四是要打造区域性特色农产品专业市场及市场信息服务体系,打通产品产—加—销的通路和网上销售渠道。需要强调指出的是,休闲农业具有较明显的经济、社会与生态效益,部分创业园发展规划中也涵盖了这方面内容,但实际情况并不理想。[8]建议进一步借鉴台湾地区休闲农业规划理念与发展经验,努力将有条件的创业园打造成为集生产、消费与休闲娱乐于一体的现代农业多功能区。
2.加强创业园的对外合作。现代农业具有明显的动态性、层次性,不同时期和不同地区农业合作的内涵、标准与层次也不尽相同,各创业园在发展建设过程中也要注意不断提升和完善对外合作的内容与形式。起步较早、经济条件较好的沿海地区,其建设进展与合作层次一般要高于中西部地区。建议中西部地区创业园要主动加强与东部地区先进创业园间的交流与合作,间接引进、消化并进一步创新符合当地发展需要的台湾地区优良品种、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同时借鉴东部地区对台交流合作的重要模式与建设管理经验,提高合作的水平与效率;东部地区创业园则要充分发挥其先导作用和特有优势,继续“先行先试”,积极谋求更广领域、更高层次的产业合作与共同研发。与此同时,近年来海峡两岸规划建设了不同类型的科技园区(或示范区、研发中心等),如台湾地区明确提出要继续推进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并以这些园区为依托建设世界级花卉岛、世界热带及亚热带水果研发中心、亚太种畜种苗中心等。显然,新形势下不仅要加强东、中、西部地区创业园区间的交流合作,还应加强创业园区与两岸各级各类科技园区间的交流与合作。但这方面工作尚未引起高度重视,亟待积极推进,包括支持、鼓励两岸科技园区间及时建立姐妹关系,同时从合作研发、推广培训及专门管理人才的培养等方面,携手支持、推进创业园建设。若以近年大陆沿海省份积极推动的海洋渔业为例,除了要适时推动、加快海洋渔业特色创业园建设外,还要加强与台湾地区宜兰县海洋生物科技园区、台东县海水生物技术园区、南方海洋园区等的合作,积极探索渔业育苗、养殖、加工技术,乃至海岸带养护等方面技术合作。
(四)构建区域性农产品专业市场
1.特色产品专业市场建设。近年来,台商农业投资逐渐向资源禀赋与服务管理较好的创业园或试验区等地集中,形成了一批产业特色显著、生产集中度高、经营规模较大而且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农业合作基地。随着两岸关系发展和产销格局变化,客观上要求逐步建立起与之相配套的特色农产品专业市场,提升产业综合竞争力和创业园可持续发展能力。如上述被誉为“大陆阿里山”的福建漳平创业园,是台资茶叶企业的重要集聚地,约占台资茶叶企业总数的4/5,面积达5.5万亩。但调查中笔者发现,创业园内台资茶企最担心的问题,就是茶叶的销售通路问题,特别是当地茶叶专业市场建设明显滞后于茶产业的发展壮大。值得注意的是,福建漳浦创业园拥有世界知名的、大陆首家在香港上市的台资茶叶集团——天福集团,再加上安溪铁观音、漳平水仙茶、武夷岩茶等地方名茶快速发展,福建省已成为经营规模大、生产集中度高、品种齐全且在海峡两岸均具有重要影响力的茶叶生产基地,“海峡两岸茶叶专业市场”的规划与建设刻不容缓。以福建省为例,除了规划建设中的海峡两岸“水产品市场”和“水果集散中心”外,目前还有两大专业市场亟需建设,一是海峡两岸茶叶专业市场,二是海峡两岸花卉专业市场。从2008年首届武夷山国际茶文化节隆重推出以及近年福建漳平和漳浦创业园发展实际看,两岸合作建设区域性茶叶市场已成必然。值得一提的是,漳浦创业园建设规划已明确包含了海峡(漳州)花卉集散中心,尽管该项目尚处于建设阶段,但已吸引了大批花卉投资商,建议加快建设进度并适时升级。
2.合作构建农产运销体系。台湾地区农产品流通体系主要由批发市场、超级零售市场和拍卖市场组成,实行政府调控下的市场交易,其渠道多元,交易方式灵活多样,特别是农会、农联社、青果社、国联社等,积极开展产前、产中、产后服务,推动了农业标准化、市场化、规模化、信息化与服务社会化的进程。以农产品批发市场为例,台北农产运销股份有限公司由公股45.52%(其中“农委会”22.76%、台北“市政府”22.76%)与民股54.48%(其中农产品贩运商及其他20.21%、青果运销合作社9.48%、各级农会24.79%)组成,先后建立了台北市第一和第二果菜批发市场,1988年又分别与日本福冈大同青果株式会社、上海市江桥批发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结为姐妹公司,拓展地区间的交流与合作。事实上,该公司集散功能强大,每天下午来自全台各地的果菜,次日凌晨3:20起陆续拍卖,约2000公吨新鲜果菜在2~3小时全部交易完成,快速分散至各地区零售给消费者。建议进一步研究、借鉴其高效运作方式与管理经验,加强两岸在上述专业市场建设以及高效农产运销体系打造等方面合作,加快农业市场化、信息化和社会化服务体系构建,促进产品销售与区域品牌培育。如漳平创业园已经建立了很具地区特色的专业合作社,以符合创业园建设与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
(五)从创业园到两岸经贸合作区
1.两岸经贸合作区建设实践。需要强调指出的是,当前已出现了以创业园为基础规划,建设两岸经贸合作区的初步实践。以浙江省苍南县创业园为例,随着创业园建设与当地经济快速发展,该县通过整合苍南临港产业基地、苍南省级工业园区、霞关对台贸易物流园等多个区块,已着手规划建设260平方公里的浙台(苍南)经济合作区。目前,该合作区规划以“挺进海洋、融入海西、对接台湾、领跑浙江”为己任,积极承接“台湾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并以加快“平台设施建设”和“创新经贸合作体制机制”为支撑,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开展对台经贸合作、文化交流和人员往来,努力建设成为“国内一流的两岸经贸交流与合作平台”和“沿海先进制造业重要基地、港口物流基地、民营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区”。福建省漳平市也在国家级创业园快速发展基础上,努力规划建设海西(漳平)台商投资区,未来将向两岸经贸合作区推进。
2.规划并建设经贸合作区。创业园发展壮大的过程,将是两岸经贸合作不断推进与产业融合不断深化的过程。在新形势下,那些有条件的特色创业园所在地,宜进一步规划、整合当地农业产业化和现代农业示范基地、相关工业园区及其配套服务体系等,努力建设海峡两岸经贸合作区。这既是创业园融入“三化同步”战略,实现合作领域不断拓展、合作层次逐渐提升的重要体现,也是两岸经贸合作朝纵深方向发展的重要途径,是区域特色产业发展与两岸现代农业合作成果的及时巩固与发展创新。但在经贸合作区规划建设过程中,应首先明确此类合作区的特殊定位、基本条件和创业园的独特地位,做好可行性论证;其次是要做好合作区的发展规划与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努力创新相关政策措施。其中,作为合作区的“绿色心脏”,创业园是合作区内现代农业良种引繁中心、现代科学技术研发与推广培训中心,是绿色食品、保健品以及饮料类等健康产品加工业、木竹制造业及其相关创意产品原材料等的重要来源地与加工集散中心,同时也是休闲旅游业发展壮大的重要资源与特色所在。与此同时,要特别注意做好整个规划的配套服务工作,如用地布局、道路交通以及环境保护等方面规划与建设。
三、进一步分析与讨论
近年来,特别是随着两岸“大三通”、MOU和ECFA等系列协议的顺利签订与逐步实施,两岸经贸合作呈现出“大交流、大合作、大发展、大融合”的良好局面,两岸关系逐渐进入巩固深化期。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加快,海峡两岸迫切需要在WTO与ECFA框架下进一步提高认识,努力整合两岸优势资源、提高稀缺资源配置与使用效率,在激烈国际竞争中实现互利双赢。
已有研究和上述分析表明,近年来海峡两岸现代农业交流合作中逐步发展、创新出来的各地、各级台湾农民创业园,在集聚两岸现代生产要素、促进当地“三化同步”和推动两岸经贸合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着发展定位不够明确,配套服务体系亟待跟进,相关政策法规有待落实,技术溢出水平较低等方面问题。建议未来大陆方面除继续批复、高标准建设若干国家级创业园,切实保障台商和当地居民经济、社会和生态利益外,有条件的省区可逐步增设省、市级涉台农业园区,酌情引进台湾地区现代生产要素并且努力发扬光大,包括加强配套实用技术的引进、研发与推广应用,推进特色优势产业升级和区域性专业市场构建,甚至以此为基础逐步规划、建设两岸经贸合作区,等等。
需要强调指出的是,台湾地区正是在地少人多、农业资源缺乏、自然灾害频繁等不利条件下,通过有计划地推动各阶段农业建设、技术开发和相关措施投入,不断以创新的农业科技引领现代农业发展,创造出了诸如莲雾、香蕉与蝴蝶兰的组织培养,高接梨、冬季葡萄以及热带水果的产期调节,白毛鸭、三品种杂交猪的培育,鱼虾类人工繁殖,以及近海箱网养殖等先进、高效技术,走出了一条独具特色的农业现代化发展道路。目前,正朝“优质、安全、休闲、生态”的现代永续农业转型升级,同时加快现代通讯技术的应用,不断推动现代农业发展成为“知识产业”。显然,新形势下,海峡两岸均要更加注意增强和发挥现代农业的“多功能性”,通过将以“提高生产力”为目标的政策措施,逐步转变为以“增强竞争力”为核心的发展策略,加快推进以“增产”为目标的“数量经济”向以“增值”为核心的“知识经济”转变的进程,努力创造符合当前两岸实际和国际市场需求的优质产品和服务,推进大陆“三化同步”和两岸现代产业转型升级。
综上,我们有理由相信,在两岸官方、企业(或农户)、高校和科研院所等的共同努力下,未来两岸现代农业合作及其发展创新将蒸蒸日上,从而带动更广领域、更高层次的交流与合作。
注释:
(1)“文到人不到”是指“1988年1月,台湾地区学术界邀请厦门大学陈孔立教授赴台交流,但陈教授到达香港后,台湾‘当局’却不批准他入台,其论文最后由台湾地区同行在研讨会上代为宣读”。
(2)“三化同步”战略是指“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是我国“十二五”时期重大发展战略之一。
参考文献:
[1]单玉丽.台湾农民创业园现状、问题与对策[J].发展研究, 2008,(6): 36-38.
[2]吴凤娇.福建台湾农民创业园发展的SWOT分析[J].台湾农业探索,2010,(1):8-14.
[3]邓启明,周继慧,黄跃东,蔡雪雄,等.台湾农民创业园发展条件、建设进展及推进策略选择——基于浙、闽两省的调查分析[J].亚太经济,2011,(6):172-176.
[4]邓启明,周继慧,熊德平.台湾农民创业园:两岸农业合作的重要实践与策略选择[J].台湾研究,2012,(2):17-21.
[5]王建民.推动两岸农业合作机制与合作模式的多元化发展[J].海峡科技与产业,2006,(5):10-15.
[6]赵一夫,薛莉.大陆台资农业的区域分布特征[J].经济地理,2010,30(1):110-113.
关键词:桂台;农业合作;发展
一、桂台农业合作现状
(一)范围和品种不断增多
早在80年代初,台湾就已经介入广西菠萝种植,进行优良品种中的试种与推广。到了90年代,台湾农业项目在广西有了较快的发展。截止1998年底,广西已累计批准台资企业775家,台资农业企业70余家,农业台资额5000余万美元,不少台资企业办的较为成功。比如:南宁远东农牧渔业公司引进台湾特大型单性罗非鱼,每年可为广西市场提供100万斤鲜鱼和近亿尾良种鱼苗;邕兴农业养殖技术开发公司在邕宁租地800亩,从台湾引进试种成功红芒、金芒等优良芒果品种;一些台商已在北海等沿海区域进行一定规模的渔业养殖;桂林一些从事旅游娱乐的台商,已经开始进行观光农业试点。同时,台湾的一些优良品种、种养技术和经营管理经验,也开始通过这些台资农业项目在广西一些地区利用和推广。农业合作是农业交流的结果。
近年来桂台农业合作交流日益增多,台湾农业专家来桂考察、交流频繁。一批批台湾糖业、育种、土壤、畜牧、水产、林果木以及农业科技界的专家和相当数量的台湾农家相继来桂访问、考察。同时广西农业也派出数批共数十人次赴台湾考察,考察内容包括甘蔗种植、糖业综合开发、亚热带水果种植、养猪等。
(二)农业产业园得到纵深发展
ECFA签署前,桂台双方已在种植业、养殖业开展广泛合作,农业领域的合作项目累计241个,投资总额达4.99亿美元。重点项目有海峡两岸(广西玉林) 农业合作试验区、广西玉林巨东福昌种猪场等,以甘蔗、花卉、瓜果为代表的台湾农产品大量引进广西并获得推广。ECFA签署后,桂台农业合作向纵深发展,2010年桂台合作建设的南宁吴圩花卉示范产业园,将全面打造面向东盟的国际化花卉生产基地;2011年6月获准设立的钦州钦南区台湾农民创业园,是首个落户广西的国家级台湾农民创业园,该园区已成为台湾农民在广西甚至整个泛北部湾地区创业、发展、致富的平台。
二、桂台农业合作的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政策优势不明显,桂台合作仍缺乏完善的合作机制
目前,ECFA仅确定了两岸合作的架构及目标,缺乏合作的具体内容,当前的合作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双方的政治态度,而政治态度存在不稳定性,一旦双方政治关系趋紧,桂台合作将面临戛然而止的风险。比如,在海峡两岸(广西玉林)农业合作试验区的项目中,中央和自治区至今没有出台有关推进海峡两岸(广西玉林)农业合作试验区发展的优惠政策,只有玉林市政府出台《海峡两岸(广西玉林)农业合作试验区投资优惠办法》,但是,由于缺乏中央和自治区的具体优惠政策作为参考依据,玉林市政府出台的激励措施不能从投资领域、准入条件、企业融资、企业用地、优化环境、服务机制等多方面全方位地进行扶持,对比国内其他海峡两岸合作试验区,海峡两岸(广西玉林)农业合作试验区没有政策上的优势,对台资企业缺乏足够的吸引力,同时,也制约了自身的发展。
(二)合作领域过小
近年来区内台资项目平均规模在120万美元以上,大大高于农业台资项目的68万美元。高创汇、高质量、高附加值的农产品集群尚未形成,农产品加工方面,精深加工、高增值性加工项目较少,比较效益低,较大规模的农业成片开发项目极少。企业经营主要集中在产业链中利润最低的产中阶段,高利润的产前研发与产后营销的合作比较薄弱,精致农业、生态农业和休闲观光农业等方面的合作基本空白。农业合作停留在挖掘农业资源的生产性价值上,引进的企业绝大多数是一般的种、养、加工企业,进行农产品深加工的企业非常少,除了台湾旺旺集团、农友种苗股份有限公司、台湾福昌企业集团等企业稍具规模外,其他台资企业规模普遍较小,企业经营不能形成规模效应。
(三)双向交流不足
桂台合作双向交流的双向性不强或交流不对等。一方面,广西鼓励台湾投资及台企进驻,并提供多种优惠政策,为台企创造平等的发展空间;而台湾对包括广西在内的大陆采取经济限制措施,如限制大陆入台投资种类、投资规模、设立企业等等,广西企业进入台湾发展存在较大阻力。 另一方面,在ECFA签署后,广西政党率领的代表团积极访问台湾,为扩大桂台经济合作,促进两岸关系稳步前进助力,而台湾方面同等的回访却寥寥可数。
三、桂台农业合作的新突破
(一)完善合作机制
当前完善桂台合作机制势在必行,桂台合作机制的完善应具有针对性、长效性及稳定性。其一,加强两岸政治沟通,维护两岸友谊关系。将现有的桂台经贸交流合作会形成制度化,互派常驻机构,进行沟通联络、信息收集等工作;其二,利用好CAFTA平台,将桂台经贸合作有效的纳入CAFTA框架中,避免台湾、东盟间的过度竞争,构建广西、台湾、东盟三方共赢的合作体系;其三,要不断创新桂台合作机制,发挥CAFTA和ECFA的的双重作用,促进双重框架对广西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扩大合作成果和新的合作亮点。
(二)发挥本地优势,拓宽合作领城
广西的地理位置和台湾同处于相同的纬度,气候条件相似,为桂台合作提供了契机。广西从台湾引进的一些特色农业产业,形成了一定品牌。例如台湾绿满地提子种植园、凉亭鸡、三黄鸡、巨东福昌种猪基地、国兰繁殖基地、台湾甘蔗新品种繁殖基地等。但是,从总体看,大多数是初级种养类,产业链不够长,对农村经济的带动作用没有充分发挥。
首先,应当充分利用台商在管理经验、行销渠道方面的优势,加快广西农产品特别是广西的甘蔗、茶叶等特色农业,鼓励发展“三品农业”,即“品种改良”、“品质认证”、“品牌行销”,把农业标准化建设与农产品品牌战略结合起来。
其次,广西具有丰富的旅游品牌资源,如桂林山水、北海银滩、德天瀑布等,同时拥有秀美的农村风光、良好的生态环境和独特的民族风情,为发展休闲观光农业提供了很好的条件。而台湾休闲观光农业的发展则已经经历了二十多年,具有较成熟的经营模式和管理经验,鼓励和支持台商从一般的种植业、养殖业向观光农业、生态农业转化,积极发展有机农业。
再次,开发绿色食品和无公害食品,参与农业生态环境整治,扩大农村生态建设的覆盖面。发挥台商在资金、设备、机械方面的优势,鼓励和支持台商从事农田水利、渔港码头等基础设施建设和荒山、荒地、荒滩、荒水的开发利用,促进农业基础设施资金的多元化投入,提高资源的开发程度。
(三)进一步加强双向交流
(1)加强两地的文化交流,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化交流活动室拓展桂台交流渠道、促进桂台情谊的有效途径。ECFA签署后,在保持原有文化交流的同时,应寻找新的合作契合点,可开展富有少数民族特色的文化交流活动。如每年的民歌节,应主动从台湾引进特色文化艺术,同时将广西的文化艺术介绍到台湾。以文化为媒介,加强双向交流,以交流促桂台关系发展,从而寻求更多的合作发展空间。
(2)创造多种形式的专业交流平台。桂台的经贸合作发展,离不开地方政府的支持,也需要相关行业的配合。要充分发挥桂台各商会、行业协会在的桥梁作用,建立商会、行业展览协会等,沟通交流机制,互惠信息、资源共享,研究两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拓展合作领域,增强服务效能,降低恒业风险,促进桂台合作。
(3)加强“请进来,走出去”的合作模式。合作是双赢的、更是双向互补的。广西在大量引进台资企业到广西投资发展广西的农业经济的同时,也可以利用广西的特色农业,在相关部门的扶持下到台湾发展,从而弥补台湾农业某些方面的空白。如广西的巴马香猪、罗汉果、茉莉花茶等特色农业,都可以在台湾作为一个亮点,有很大的合作空间。
四、结束语
桂台农业合作发展具有很大的互补性,双方的合作空间巨大,前景广阔。双方在这中依托东盟自贸区的建立和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不断加强合作,从而推动两岸的多方面发展与交流合作。(作者单位:广西外国语学院)
本论文系我校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执行广西教育厅“2012年特色专业级课程一体化建设项目”系列成果之一。
参考文献:
[1]张瑞枝 CAFTA和ECFA背景下深化桂台合作研究 [J]改革与战略 2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