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21 17:0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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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在企业单位还是事业单位之中,监管内容主要为企业内部对应的会计制度以及业务处理环节。在这之中,监管人员应该对较易制造造假操作的环节进行严格、全程的监控,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接入独立公正的第三方,以此来帮助企业内部各项业务与制度实施符合规定原则。同时,监管人员还应该准确的划定企业内各部门之间的全责界限,并且设立明确的奖惩条令,使部门工作人员了解到会计信息或者财务活动的重要性从而主动规范自己。同时,企业内部应该建立起高效低本的运行体系,通过转变企业内部财务会计方面的管理理念,减少企业事务运行成本,排除企业中不必要的财务支出,提高会计财务部门的工作透明度。
2.着重会计关键环节的监管
企业运行涉及的内容极为复杂,尤其是部分大型企业,而监管人员在对企业进行会计财务监管时,往往无法面面俱到,包揽所有监管事项,因此择其重点才是关键。目前国内各大企业共同重点监管的环节基本都在会计信息方面,主要是会计报表的审查监管等。在这方面,企业首先应该努力提高自身会计人员的专业能力及个人素质,并设立严格的会计人员考核认证检验,确保从自身方面提高内部会计信息质量。另外,企业还应该对会计报表等关系到企业运营的重要信息进行重点审查,避免在运营的关键点中出现问题,从而给企业带来严重损失。
3.会计监管标准的创新
(1)目前国内企业中会计监管标准现状会计监管的标准是决定企业会计财务监管效果是否明显的关键因素,我国针对会计监管工作制定了很多相关法律法规,通过这些法律法规,监管人员能够在进行会计财务事务监管是做出清楚明确的处理判断,但由于目前我国经济体系发展不成熟,会计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旧存在些许问题,例如某些会计监管法则虽然理论清晰明了,但缺少定量要求,在实际的运用中缺乏数据判断,实行起来较难,又或者某些法律自身定义就较为笼统,法律涉及的细节不够具体,这就导致在小规模会计监管工作中,此类法律无法提供准确的依据。目前政府应该尽快制定出会计方面的民事责任赔偿法,并切实实施起来,从而通过非刑事手段来更好地解决企业中已经出现的会计财务纠纷。
(2)企业会计监管标准改变的着手方向目前我国在会计监管标准方面出台的可依据法律主要为刑事、行政追究方面的,而涉及投资受害方的保护性质的法律却非常少,这就导致了在发生会计财务纠纷时,受害方无法享有合理的法律保护,得不到后续赔偿,这对投资人来说非常不利。另外,由于目前国内会计财务方面的管理主要依靠会计人员的个人素质,会计人员制造假数据较为轻松,这就导致了许多会计人员在侥幸心理的促使下触犯法律,尝试制造假报表数据。要想避免此类事件发生,国家应该尽快针对会计人员制定相关的管理与惩处法规,通过加大惩罚力度来抑制造假事件的发生。同时,政府还应该针对违法会计人员所在的会计机构组织制定一系列的处罚赔偿法律,并允许受害投资方对该机构组织提出诉讼与赔偿要求,这样可以间接加强企业在会计管理方面的工作严格度,从而从根本上杜绝会计造假事件的发生。
二、结语
由于利益的驱使、会计监督体系不健全、有关人员缺乏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低下以及会计人员管理体制不合理、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等因素,造成了会计信息监管上的种种困难。其中有些因素,如会计域秩序、人类有限理性导致的会计信息监管上的困难是可以通过深化产权制度改革、加强法制建设及会计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等方式解决,但是却不能解决会计信息来源和使用的社会性与会计信息生产的个体性之间存在着的尖锐矛盾。从信息经济学的角度上来说,就是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由于信息不对称而带来的会计信息失真。会计信息从企业经济业务发生至最终提供给信息使用者,要经过两个环节:一是企业本身,二是企业外部监督部门。企业作为独立的经济人,它所要追求的是自身利益最大化,因此,在是否做假账这个问题上是不存在道德约束的,关键看做假账还是做真账对企业是否有利。会计信息监督部门、投资者更是利益最大化的追求者。由于存在着信息不对称,会计主体占有信息的优势,所以就有可能产生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诸多学者只是在这一前提下去寻求解决的办法,并没有考虑到这一前提是否存在问题,是否需要改变。事实上,产生信息不对称的根本原因就是会计信息的个体生产。经济业务不但是经营者个体的行为,更存在于相关经营者之间的交易所产生的经济协议中。这些经济协议构成了交易联系,连接各个经营组织无数的交易联系,将社会经济活动构成了经济活动的链和网。但传统会计把反映社会经济活动局限于个别“会计主体”的内部,不能充分地提供反映经济活动的信息。会计界普遍认为,“企业的会计核算只能以企业自身的角度,来反映核算经济活动”。如此的会计信息的生产显然是个体性的。会计信息的个体性还反映在其所包含的内容上。起源于经营者的个体需求,以“会计主体”假设为基础的会计活动记录与反映的是“会计主体”的内部信息,而人为地割断了各个经济实体之间的联系,所以难以反映社会经济活动的全面情况。同时,建立在以“会计主体”为基础上的传统会计,在主观和理论上也不可能提出反映各个“会计主体”之间联系的要求。虽然对会计信息使用者来说,提供会计信息是“会计主体”的责任与义务。但是在大多数情况下,会计信息的提供,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仅仅是权利或法律“迫使”的结果,并非出于自愿。在利益的驱使下,其所提供的会计信息难免有修饰与失真的可能。为了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对会计信息的要求,传统会计建立一系列社会公认的会计准则,对会计行为进行约束。事实证明,这种“迫使”的约束不可能避免因为信息不对称而带来的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而经济活动的互为前提和互为条件,是对信息的真实性比较和验证的条件,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与可靠的唯一条件。依靠“会计主体”的自我监督去达到社会监督的目标,不仅是难以实现的,也是不科学的,在逻辑上更是矛盾的。会计信息的个体生产与社会需要的矛盾是产生会计信息不对称的根本原因,也是使会计信息监管面临困境的根本原因。
二、我国现行的会计信息监管模式存在的问题
(一)问责形式单一
一是包括《会计法》在内的各种法律法规对于会计违规行为的追究一律采用行政责任,只有较严重者方追究刑事责任,涉及到民事责任的规定则更少。由于严重依赖行政问责,忽视法律手段的运用,影响到会计法律法规的威严性,使其执行与落实的效果受到影响。时有会计违规行为因无法可依而得不到应有的制裁,使会计法规与实际工作出现严重的脱节。二是我国会计法律法规关于行政责任的规定又过于原则和抽象,缺乏针对性和具体性,许多处罚规定同时又具有较大的弹性,执行起来不但标准不好掌控,同时也影响了法律法规的威严与公正性。
(二)监管部门过多未形成合力
目前,我国对会计信息采用的是分业监管的方式,虽然会计信息监管职能主要集中在财政部门,但是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部门各自对自己管理范围内的会计信息进行监督与控制。按理说监管部门多各负其责、监管针对性强,应有利于监管成效的取得。但是事实却截然相反,由于没有统一的监管规定,缺乏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调,形成各个行业和单位之间监管标准不一、监管功能交叉、各自为政、功能重叠的现象,由于监管分工不明对同一信息很容易出现重复监管及缺位监管的现象,出现职责的不清以及出现监管问题后互相推诿,从而降低了监管的效率与形象。同时由于监管政出多门,必然导致监管成本的加大,造成监管部门及被监管部门人才物力不必要的消耗与浪费。
(三)内部会计信息监管效率低
内部会计信息监管实质是一种内部控制,内部会计信息监管做得好有利于会计信息质量的提高。目前,我国内部会计信息监管作用发挥的并不好,其效率是低下的。引起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是不少单位对内部会计信息监管不重视,甚至认为内部会计信息监管是替他人做事,不应属于自己份内的工作,从事这一工作只是为了应付相关部门的检查,基于这种思想不少单位对内部会计信息监管不重视,甚至在人员编制和经费投入上都得不到保证,使得监事会、内部审计部门等机构形同虚设,起不到任何的作用。此外,引起内部会计信息监管效率低下的另一主要原因是内部会计监管独立性差,一些单位将内部会计监管部门与会计部门归属于同一机构或同一领导管理,更有甚者在机构设置上甚至将内部会计监管机构归于财务部门领导。
(四)间接监管效用不高
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自成立以来,为会计信息质量监管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但是目前上市公司虚假信息仍不时影响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运行,从近些年出现的系列会计造假事件可以看出,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监管效用并不高。形成这种状况的原因主要是会计师事务所本身是自负盈亏的经营实体,存在成本与收入的比较,当面临竞争的市场环境时,为了争取到业务势必在价格方面做文章,如果所接受的业务价格低必然会减少必要的审计程序、缩小审计范围,无法获得充分的审计证据,导致注册会计师发表了不恰当的审计意见,形成审计失败。目前,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发展迅速,使得政府及协会只能依靠轮换抽查的方式对其审计业务质量进行检查,业务监管力度薄弱加之目前惩戒措施不配套,使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降低了风险意识,甚至违规执业,没有起到其应尽的社会监督作用和责任。
(五)直接监管弱化
我国直接监管部门涉及到财政、审计、证券监管、税务等。近些年不断增多的企事业单位和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使这些部门审计资源出现紧张的局面,造成只能采取抽查等方式进行直接审计,无形中减少了造假被查处的机率,加上目前对违规行为处罚措施有限,使直接会计监管作用弱化。
三、会计信息监管创新
(一)完善法律法规体系
法律的威严性体现在法规体系中配套惩戒措施的形式与力度。应当积极推动《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等修订工作。细化这些法规中配套的惩戒措施,减少其弹性。改变过去只注重行政处罚的作法,强化刑事责任、民事责任的认定,重视建立健全民事赔偿责任的追究机制。加大对虚假会计信息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强调对涉案单位的管理人员、会计人员、会计师事务所及其签字注册会计师的责任认定,增加单位和个人的违规成本和违规风险,以使法律法规更具有针对性和威慑力。
(二)加大政府监管力度
要提高监管效率就应尽快消除多头监管的局面,当前最重要的任务就是要加大政府监管力度,重点对国民经济生活中重大问题和热点问题加以监督。同时突出财政部门在监管体系中的核心地位,呼吁尽快建立起统一的监管系统平台,以财政部门为代表做好政府与各监管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同时借助这种方式加强其与审计、税务、证券监管、民间审计等部门的沟通与配合,以此逐步形成各负其责、层次分明、综合治理的良好局面。
(三)加强对企业内部控制的监管
良好的内部控制可以提高企业会计信息的可靠性,有利于政府会计信息监管的实施,鉴于当前我国企业内部控制薄弱的现状,建议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强做好企业内部控制的指导监督工作,将监督的重点放在加强内部控制运行机制的检查上。同时,充分发挥民间审计力量,在双方共同努力下,促进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与落实。
(四)加强对民间审计的监管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建账监管改革的现状;建账监管改革的环境缺陷;建账监管改革环境的改善途径进行论述。其中,主要包括:建账监管改革是以督促各单位依法建账为中心、对各单位会计建账情况每年定期进行专项送达检查的一项监督管理措施、各级财政部门应结合本地实际配备一定数量的会计专管员、社会会计诚信意识缺失、全社会不讲诚信、弄虚作假现象较为普遍、财政部门改革基础缺实、部分基层财政部门认为推行建账监管改革任务重、相关部门整体配合缺位、构建社会会计诚信考核体系,营造建账监管改革氛围、构建财政部门考核激励机制,夯实建账监管改革基础、构建会计账簿管理基本框架,形成建账监管改革合力等,具体请详见。
加强会计账簿监管,对规范会计工作秩序、营造公平竞争环境、促进税收监管和源头治腐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会计工作是财政经济工作的基础,会计账簿又是会计工作的基础。
第一,建账监管改革的现状。建账监管改革是以督促各单位依法建账为中心,以推动会计法规制度贯彻实施、规范财经工作秩序、促进税收征管为目标,以中小经济组织为重点,以会计专管员为保障,以信息共享平台为依托,以记账为补充,对各单位会计账簿实行定期审核的一项监督管理措施。实际上是对各单位会计建账情况每年定期进行专项送达检查的一项监督管理措施。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在会计账簿年度结旧转新时,须到所在地财政会计管理机构办理建账审核手续。各级财政、工商、民政、国税、地税、审计、监察等部门,在从事财政管理、财务审计、办照验证、征管稽查等行政执法活动中,均以进行建账审核后的会计账簿为依据。为了确保建账监管改革实施到位,政府相关部门联合出台了相关方案,建立了四项制度。一是建立会计专管员制度。各级财政部门应结合本地实际配备一定数量的会计专管员,负责分片包户开展会计建账监管工作。财政、国税、地税、工商部门应相互提供专管员名单及划片情况,加强联系,及时通报信息,定期开展联合检查,共同做好建账监管工作。二是建立信息共享制度。财政局开发建账监管信息管理软件。各有关部门应(含县市区和乡镇分支机构)设立建账监管信息管理员,定期与各自分片负责业务管理的人员交换信息,并根据各自的职责在授权范围内分别录入、更新和查询单位的基本情况、年检注册情况、建账情况、税务登记情况、违法违规情况、主要财务数据等信息。
第二,建账监管改革的环境缺陷。一是社会会计诚信意识缺失。诚实守信,本是单位和个人应遵守的职业操守,但全社会不讲诚信、弄虚作假现象较为普遍,会计领域尤为突出。一是部分单位不建账、账外设账。虽然建账监管改革推行多年,但仍有部分单位不建账。二是财政部门改革基础缺实。建账监管改革主要由财政部门组织实施,但从调查情况来看,财政部门推行改革的基础不实。思想认识不够统一。部分基层财政部门认为推行建账监管改革任务重,难度大,存在畏难情绪。会计专管员业务不够精通。财政部门开展建账监管工作主要依托乡(镇、街办)财政所配备的会计专管员。三是相关部门整体配合缺位。《会计法》、《税收征管法》、《公司法》、《社团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依法建账均提出了明确要求,实施建账监管是财政、税务、工商、民政等部门的共同责任。只有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多管齐下。建账监管改革才能顺利推行到位。但从调查情况来看,受客观因素的影响,部门间的整体配合还没有完全到位。
第三,建账监管改革环境的改善途径。一是构建社会会计诚信考核体系,营造建账监管改革氛围。社会会计诚信缺失是建账监管改革推行难的首要障碍,构建社会会计诚信考核体系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措施。对单位可进行会计信用等级评价尝试,信用等级评价包括单位负责人重视支持会计工作情况、会计机构设置和会计人员配备情况、依法建账情况、建立和实施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情况、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性情况、执行财税法规情况等内容,并将会计信用等级评价纳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金融信用等级评价的主要内容。二是构建财政部门考核激励机制,夯实建账监管改革基础。财政部门是推行建账监管改革的主导力量,其改革基础不实,势必影响改革的顺利实施。要构建财政部门建账监管改革考核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其推行改革的积极性,夯实改革基础。三是构建会计账簿管理基本框架,形成建账监管改革合力。建账监管改革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政策性强,仅靠财政部门的力量是很难将改革推行到位的。要形成财政主抓、部门配合的建账监管工作格局,构建会计账簿管理基本框架,形成改革合力,让账外设账、私设“小金库”、不建账、建假账等违法建账行为没有生存的土壤。要巩固和完善会计账簿“身份证”制度,实行一套账管理;要加大联合执法力度,打击会计造假行为。
当会计造假成为全球性问题的时候,加强会计监管,避免和减少会计造假动机、造假行为必然成为会计界乃至全社会共同探讨和研究解决的重大课题。会计造假导致会计信息失真,会计信息失真引发会计主体对投资人、利益相关方和全社会做出不真实承诺。随之产生会计主体信用度下降,由于信用匮乏从而削弱了会计主体在市场经济中的竞争力并导致经济效益大幅下降,严重时致使企业破产。如何增强会计主体的竞争力,保持市场经济体系健康、稳定运行,加强会计监管是一个具体而有效的措施。建立会计监管体系是会计界的一件大事。如何建立会计监管体系?建成什么样的会计监管体系?会计监管平台是什么样的?监管所产生的结果如何处理?作者将在本文就这些方面谈一些新的认识。
一、会计主体、中介机构及全社会要树立适时的会计监管理念。
1、会计主体要转变监管理念,由被动地接受监管转变为主动的参与监管。会计主体作为经济发展的一份子不是独立存在的,它要与其它会计主体进行公平交易而实现自己的经营目的、经营理念,从而使会计主体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通过自身发展又带动全社会经济进步。自身发展的动力来自于两个方面,一个是内在动力,即通过自身真实的会计信息,进行财务分析,寻找问题,解决问题;另一个是外部环境,即网络信用度高、会计信息值得信赖的经济合作伙伴,在彼此互利的情况下共同发展。外部环境与内在动力相辅相成,互为作用。内在动力决定外部环境,外部环境又反作用于企业内部,外部环境的形成是每一个会计主体共同努力的结果。这就要求所有的会计主体主动接受社会、投资人、经济合作伙伴等的监管,在提高自身会计信息质量的同时创造一种以信用为主基调的市场环境。
2、会计信息使用者、中介机构及全社会要树立未雨绸缪的会计监管理念,主动参与对会计主体的监管活动。“事不关已,高高挂起”是一种极其自私的表现,这些“不关已”的事终究会由于无人制止而泛滥成灾,到那时“灾祸”就会降落到每个人头上。只有会计信息使用者、中介机构及全社会从思想上重视会计信息失真问题,从行动上加强对会计信息的监管,我们的经济生活才会建立良好秩序。
二、政府要高度重视会计监管工作,健全会计监管法律、法规,制定会计主体必须披露真实、准确会计信息的游戏规则。
每一个会计主体就好像是政府的一个孩子,对一个孩子来说父母的严加管教会使他茁壮成长;而怠于管教,甚至父母本身就是不学无术之徒,那这个孩子可惨了,也许他会成为社会的犯罪分子。所以,政府重视会计监管工作,制定严肃、完备、覆盖面广、实用性强、惩罚手段和力度准确、奖励适合的会计监管法律、法规是会计监管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会告诉会计主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什么是正确的,什么是错误的。
三、建立会计监管平台,确定会计监管主体、客体及监管方式。
1、形成国家、社会和企业内部三位一体的多元化的监管主体。我国正处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期,会计监管主体在遵循成本效益原则的前提下,由单一的政府监管主体转变为国家、社会和企业内部三位一体的会计监管主体。国家、社会和企业内部从不同角度和不同层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实施会计监管。国家要通过建立会计监管制度、实施会计监管行为,达到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目的,但要杜绝工商、税务、银行、上级主管部门等多头监管而导致无人监管的现象产生;社会要通过渗透全民信用意识、诚信理念而实现百姓关注企业会计诚信、参与企业信用管理的自觉性,同时要积极发挥会计行业协会的自律机制,强化行业指导功能;企业要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实现会计监管。
2、一切产生会计行为的经济实体均为会计监管客体。会计在现代经济生活中无处不在、无所不在,会计是市场经济秩序的维护者,就好比一个人不管是开汽车、骑自行车、步行都要遵守交通规则。作为会计人员无论是在什么样的单位,只要该单位从事经济活动,产生会计行为均为会计监管客体。
3、通过会计委派制、会计集中核算、国库集中支付、会计审计、政府的监事会监督等不同形式实现会计监管程序化、制度化。进行会计监管的具体形式在我国会计监管体制研究的进程中我们的会计学者、经济学家在不断的研究、探索、试行,并且不断进行改进,先后实施过企业单位的会计委派制度;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集中核算制度;以公共财政为目的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以中介机构为主体的会计审计制度;政府向国有企业及上市公司委派监事会监督企业会计行为的监事会制度等等都是在实施会计监管过程中表现出的具体形式。今后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还会呈现出更多、更广、更实用的会计监管形式,通过会计监管形式的不断优化,逐步强化监管力度,提高监管质量。
四、建立会计监管的信息反馈系统,通过反馈信息实现会计监管效益最大化。
会计监管结果是监管过程的结晶,是会计监管体系的精华,有效地利用会计监管结果是实现监管效益最优化的重要一环。就好比一个人,无论从事什么工作都要有工作简历,通过工作简历你会对他做出一个一般性的认识,这个认识是他经历的结晶,通过这种认识可以判断他的工作能力、工作水平、道德修养以及委以重任的程度。会计监管的结果也要有这样的效应。1、建立会计监管客体信息资料库,形成监管客体会计信息“历史档案馆”。一个人如果今天做了坏事,明天仍是好人,并从这件坏事中使这个人得到了经济利益,那他明天会继续做坏事,别人看到后也会模仿他做坏事。监管主体对监管客体实施监管行为产生监管结果,对监管结果如何处理也是同样的道理,如果监管结果是该监管客体披露了虚假会计信息,而监管主体只采用说服教育、纠正虚假信息、适当惩处等轻描淡写的手段只能解决眼前问题。要想建立规范的市场经济秩序必须为监管客体的会计行为产生的会计结果建立监管结果信息资料库,在监管主体存续期间将监管客体的会计行为记录在案并公布与众,让他为自己的行为承担社会责任。也就是说,一个人,如果大家都认为他是一个骗子,便不再会有人同他交往。建立监管客体监管结果或会计行为信息资料库让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约束会计主体,真正实现会计监管目的。
2、建立会计人员工作信用资料库,在监管会计主体的同时监管会计人员。监管客体的会计信息出自监管客体的会计人员。作为一个会计人员如果为一家企业出具虚假会计信息受到处罚,因此辞职(或被开除),但他换一身衣服到另一家企业又继续从事会计工作,因为他出具虚假会计信息的“历史行为”新企业并不知晓。为会计人员建立工作信息资料库并公布于众,有助于使有能力、有工作水平、有道德水准的会计人员提高知名度,体现自身价值,而对有过会计违规经历的会计人员要让他为自己的行为在市场中受到应有的惩罚,从而通过有效监管会计人员,达到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目的。
(一)会计信息质量是会计监管的基础性条件一般情况下,会计监管总是基于会计信息质量进行。无论是行政性的会计监管,还是自发性的会计监管,都是基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提升会计信息使用者对会计信息质量满意度而考虑的。会计信息质量不佳,要通过会计监管行为来改善。只有掌握了会计信息质量状况,才能针对性地采取会计监管措施。
(二)良好的会计信息有利于会计监管的针对性客观、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能够给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情况的相关信息,以便政府、股东、其他利益相关者作出合乎自身利益、科学的决策,同时有利于企业自身健康的发展,有利于企业在市场经济中进行能动地调整以更好地适应社会竞争、市场发展。会计信息质量也给会计监管指明了方向。譬如,在债务重组业务中,会计信息能够反映出企业重组后,资产的变动,收益或利得的增加(减少),在市场经济不完善的情况下,如果利益重组来调节利润,此时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就会下降,因此在会计准则相应将该部分调整为“资本公积”,不再确认为收益。
(三)科学的会计监管有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会计信息质量与会计监管是相辅相成的关系。会计监管在一定程度上引导了会计信息质量水平。改革开放以前,我国会计监管不到位,会计信息质量较差,会计报表反映出来的内容几乎给决策者没有任何帮助。改革开放后,为了适应经济发展,与世界接轨,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内控规范等会计监管体系文件陆续出台、完善,极大地提升了我国会计信息质量,也推动了我国会计事业的发展。
二、强化会计监管,提升会计信息质量的措施
(一)规范会计基础工作是提升会计信息质量的前提会计基础工作是会计信息提升质量的前提。一般来说,会计基础工作同时也是企业的基础性管理工作之一。做好会计基础工作,是各会计主体要按国家会计工作基本规范、会计准则或类似规范性文件,从人员配置、业务办理、授权审批等进行会计基础工作。很明显,只有严谨的会计基础工作,得到的会计信息质量起码才是真实可靠的。
(二)加强行政性监管,按相关准则与制度衡量会计信息当前,我国会计工作是由财政部主管,其他相关部门根据业务要求进行管理的。当前,我国会计行政主管部门的重点工作在于人员监管、制度完善等角度来进行管理的,而对于企业会计信息实质性的监管不强,这方面应引起相关部门重视。财政部门应定期对企业会计人员配置情况进行检查,要求持证上岗,对于账务处理、内部控制情况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管理,增强在具体会计业务处理中的话语权,辅之其他监管部门的行政性要求,这样才能切实提升会计信息质量水平。
(三)完善自发性监管,满足会计信息质量使用者的要求会计处理过程中包含大量的不确定性因素,很多参数需要估计和预测,如固定资产折旧年限、预计残值、或有事项等,这种预计带有很大的主观成分,预计的结果是否与实际情况吻合,在很大程度上会影响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从这个角度上说,良好的会计职业判断是会计自发性监管的基础。事实上,会计人员在从业过程中,就是一个不断地纠偏过程。企业除会计人员在业务中进行自我监管外,其他手段也很重要。如内部审计、内部控制等,对于会计行为的规范化,会计信息质量的提升都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与实践价值。
三、结语
财经法规是一切经济企业单位从事经济活动所需要遵循的基本准则和依据。会计监督是根据国家的财经法规,对企业经济活动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可行性进行一系列的检查,从而促进企业各部门遵守相关财经法规。因此,充分发挥会计监督的职能,不仅能够防范和制止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而且能够保护企业集体财产的安全完整。
二、会计监管在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中作用提升途径
(一)加强农业科研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认识
资产不仅是农业科研单位使用或占有的经济资源,而且是做好相关科研工作最基本的保证。作为农业科研单位的领导层,应充分认识到国有资产管理的必要性,理清管钱与管物之间的区别,并及时扭转重购轻管、重钱轻物的思想理念,特别是国有资产的管理方面,应严格遵循《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予以执行,以确保对国有资产的良好配置与合理使用,促进科技事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二)提高企业内部会计监管人员的素质
明确责任,加强对会计监管的重视程度,提高会计监管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思想道德素养。会计监管人员需具备专业眼光和高度的责任心,善于分析在国有资产中所存在的问题及风险,并能够提出相关应对风险的策略,做到保护企业国有资产的安全性和完整性。因此,为提高会计监督人员的全面综合素质,企业应定期的对其进行相关的培训,并将企业国有资产的会计监管工作成效纳入到每年的绩效考核中,从而确保会计监管目标的最终实现。
(三)健全企业内部会计监管的制度
对国有资产的会计监管岗位的设置需具备工作的独立性,建立完善的岗位责任制度,使监管的功能与作用发挥到最大。会计监管的岗位应设立在企业内部的审计委员会,且给予监管工作人员一定的独立性和工作地位,对于监管人员所发现的任何重大问题,其有权向董事会和监事会报告,从而确保监管信息保持通畅。通过财务的业绩衡量指标,如资产的周转率、总资产的收益率和经济增加值的一系列定量指标反映出企业资产的综合利用效率,并有效结合定性的指标对会计监管工作人员所完成的工作量进行综合的绩效考核,从而确保个人与目标的统一。
三、结束语
(一)数量、规模以及分布情况等都存在着严重的问题
从所属企业的资产规模上看,小型企业占据绝大多数,从企业的数量上来看,不同类型的企业加之在一起,可以达到500余家。另外,这些企业涉及到各行各业,种类繁多。因此,这些状况都会给企业的管理带来一定的麻烦。
(二)收入少、效益差、保值增值的能力较低
在所属企业的生产经营中,存在着零收入的企业,形成了较为严重的亏损现象。另外,有300多家企业明显没有投资收益,而且保值增值效率较低。整体来说,所属企业的经营状况较差,对国民经济的发展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三)对于所属企业单位来说
在发展的过程中会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制约,决策机制不健全,而且没有按照相关的标准进行考核。在对这些企业进行监管的过程中,主要以股东监管或者是行政主管的形式。因此,这种情况就会形成企业管理政企不分或者是事企不分的现象。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自是至关重要的,如果进行错误的指导就会使得决策过长或者是无法紧跟市场的步伐。尤其在近几年,市场竞争力不断增强,就会给所属企业的发展带来严重的冲击。
(四)管理方式和监管力度都存在着严重的问题,增强了企业的经营风险
对于事业单位来说,近几年也逐渐采取了企业管理的模式,但是,对于投资管理水平就没有达到相关的标准。总会出现盲目投资或者是随意投资的现象,因此,在对外投资中造成了一定的损失或者是投资的数量无法显示在账面上的现象。出现这些现象的主要原因就是对企业经营的监督力度不够,管理方式不合理或者是对经营风险没有提高重视。
二、对所属单位进行监管的措施和建议
(一)要打牢管理基础
重视企业的产权问题。根据国家以及地方出台的相关管理办法,在对企业进行监管中需要严格按照相关的程序进行,其中包括对企业账务进行清理以及进行产权登记等等。这样才能做好企业的改革工作,有助于管理体制的建立,进而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管理能力,提高运行效率。
(二)破解改革难点
分类稳步推进企业改革。对所属企业的规范工作,要按照国家关于党政机关与所办经济实体脱钩的规定以及企业改制、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相关政策,通过调整优化、整顿规范、合并、撤销等各种形式的改革,理顺举办单位与所属企业的产权关系,推动所属企业进入市场。
(三)抓住改革关键
建立健全企业内控制度。必须建立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使其走上法制化、制度化的轨道,使所属企业真正成为各项事业发展的延伸和有益补充。
(四)激发改革活力
着力提升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水平。所属企业的改革、规范工作,要妥善处理好国家、部门、单位和企业之间的利益关系。
(五)创新监管机制
改进国有资产监管方式和手段。将传统的监管手段向信息化方式转变。强化基础管理,加快信息化建设,通过制度化、规范化,使防范企业财务风险和监督财务体系紧密结合。改进监督方式,加强内部控制和外部监督,使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合力。
三、结束语
(一)政府审计缺乏独立性
政府审计部门在级别上一般隶属于同级政府部门,属于政府部门内设的一个职能部门,这种机构设置缺乏科学合理性,使得审计部门在开展相关工作时缺乏独立性,不能保证审计部门作用的发挥。在地方政府机构,这种弊端表现的尤其明显。当审计部门的工作与政府机构的利益产生冲突时,很有可能受到干扰,从而使得政府审计机构的职能难以发挥,表现鸡肋。
(二)监管主体难以形成合力
在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中,对行政事业单位具有监督权力既有财政部门,也包括税务部门,当然主要还是审计机构。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各个监管主体因监管重点和考察内容的不同,常常会出现对同一机构的监管标准多样的问题,还会出现各部门交叉监管的现象。加之各监管部门之间没有相应的信息共享机制,很容易造成监管资源和政府资金配置的浪费。这里面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在管理上权责分配不明晰,对同一单位管理过于分散,使得各监管部门在行使相关权力时缺乏有效的沟通,相关的信息不能及时传达,出现了信息堵塞的现象。未解决这一问题,财政部门尝试了会计委派制度,即对于相关监管工作由会计部门统一协调,但是由于存在组织机构设计、人事部门和纪检部门的协调,在实际运作中仍然存在很多弊端,效果还有待检验。
(三)会计人员工作效率低下
会计委派制度的实施从某种程度上解放了会计工作人员,增强了其工作的独立性,使得会计工作人员可以更加独立地行使相应的监管责任,但是由于其监督工作内容过于僵化,只是针对相应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会计核算和监管,本来这样可以使得工作人员更加专业化,但是由于委派制度配合着相应的轮岗制度,因此每个被委派的工作人员在刚刚熟悉工作内容后就被调离而其后的工作人员对新接触的工作比较生疏,长期下来反而使得工作人员的效率降低,加之会计人员在工作过程中仍然受制于相关领导的约束,因此,为了获得相应的晋升,很多会计人员不愿意被委派到相关部门进行会计核算和监督工作,工作积极性不高。
(四)资金管理不到位
财政部门的资金管理主要通过行政单位的预算进行约束,各行政事业单位针对相关的预算安排日常开支,对于预算内资金的运用,由于有相关预算和会计法规的约束,有明确的经济责任机制,因此都能够合理运用。但是对于预算外的资金,在管理方面还很不规范,尤其是对于地方政府资金使用的很多监管不到位,私设小金库,私用资金,现象频发,甚至很多地方政府官员因此受到了法律的惩处。
二、改善会计监管加强反腐机制建设的政策建议
(一)建立健全审计管理制度
我国现在的审计管理体制实际上主要责任人在地方政府,因此审计人员在执行工作过程中难以避免地方政府部门的干预,这种畸形的审计体制严重限制了审计职能作用的发挥,降低了工作效率,浪费了社会资源。因此必须建立公正严格、独立自主的审计体制。而要改变这一现状就必须将审计部门从地方政府的管辖下解脱出来,提高审计部门的行政级别,赋予审计部门应有的监督权和审计权力。使得审计部门的工作能够切实有效地开展,发挥审计部门在遏制腐败现象发生的重要作用,消灭腐败现象发生的温床。另外,审计部门还应该和相关法律公安部门合作,针对一些违法犯罪合作活动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向有关部门提供相关腐败情况的财务线索,提升审计部门的权威,保证我国行政事业单位的规范运行,为新常态下经济结构转型提供支持,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稳定地发展。
(二)推动会计监管的法制化进程
伴随着我国经济改革的深化,很多行政事业单位的职能也扩展到了相关的经济领域,伴随着很多行政事业单位的腐败现象频发,违法乱纪行为越来越多,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相关法律制度的缺失,在会计监管上也缺少相应的法律制度的支持,现有的很多法规也与实际情况脱节严重,难以发挥相应的作用,导致对于行政事业单位的监管越来越趋于无效率。因此,必须强化监管行政事业单位。首当其冲的就是对于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监管,尤其是相关会计法规定的完善,不断结合现实情况来建设相应的法制体系。同时也要严格执法,做到违法必究。赋予相关监管部门如财政部门税务部门的执法权力,对于违法乱纪行为严厉惩处,及时将会计监管当中发现的问题暴露出来,将会计监管当作法制环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重视会计监管中内部控制的作用
会计部门在执行会计监管的过程中,虽然都有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但是由于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意识的缺失,会计人员在相关内控制度的执行过程中也没有将相关细则严格执行,导致内部控制制度有名无实,内部管理也因此失控。而行政事业单位的支出一般都是属于消费性支出,因此这方面的监管需要更加严格,一方面要求行政事业单位的责任人和会计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加强责任意识,加强内部监管,充分意识到内部控制制度在预防违法犯罪事件发生的重要作用,另一方在体制设计上要更加注重相关经济事项和会计人员职责的相互制约和统一,在行政事业单位重大事项的决定上,严格执行相关程序,贯彻行政事业单位的财产清查制度,定期对相关范围内的财产进行清查。最后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对于内控作用的发挥,保障行政事业单位的职能作用的发挥意义重大,这需要传统的行政事业单位改变传统的级别意识,建立现代型管理理念,将权利纳入到法规制度的约束内,充分发挥内部监管的重要作用。
(四)推进会计集中核算模式
会计集中核算的管理模式是当下在大力推行的一种监管模式,因为它在加强集中核算,降低资金成本,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上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因此在当下经济改革深化的阶段,建立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监管集中化能够有效满足当下经济阶段发展的需要。另外,国库集中制度在加强事业单位会计监管,建立有效的国库支付制度具有重要意义。国库集中支付能够对国库资金进行集中调配,监督和管理,在提高国库资金使用效率的同时增强国家财力,避免国有资金的流失,抑制现象的发生。
三、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