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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十几年发展的移动学习,已经成为国内外教育技术领域的核心研究课题。移动学习成为主流必将在各教育领域得到广泛应用。本文首先分析了成为主流的必然性原因;其次阐述了国内外移动学习研究现状,一方面论证广泛应用,另一方面通过论文解析出近年的移动学习研究热点;最后分析制约特殊教育领域移动学习发展的因素。以期给研究人员在特殊教育领域进行移动学习研究、实践提供思路。
一、引言
以计算机技术作为代表的现代信息技术不断改变教育技术:第一阶段的电化教育;第二阶段是与网络技术结合而形成的网络教育,网络教育属于第三代的远程教育,并发展为E-learning(数字学习),E-learning迅速改变远程教育的学习方式;第三段阶段是与移动通信技术结合而形成的移动学习。[1]移动学习(M-learning)是移动通信技术与移动计算技术在教育中应用而产生的,是网络教育的延伸,属于E-learning的新阶段。应该说移动学习是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通信技术发展到一定阶段后,E-learning的必然选择。
美国新媒体联盟指出移动应用程序和平板电脑在教育中的应用将成为主流。移动学习(M-Learning)正成为一个多学科参与、多领域交叉、多主题综合的研究区域,也逐渐成为国内外教育技术领域的核心研究课题。[2]移动学习在很多领域得到了不同程度的实践应用,但是特殊教育领域的移动学习研究却鲜有成果,有必要通过文献比较分析,探索国内移动学习研究现状,描绘特殊教育领域的移动学习研究轨迹,筛选研究主题。
二、移动学习成为主流的必然性
1.学习方式转变的必然性
随着移动通信网络速度不断提高,采用智能手机作为学习平台的移动学习自然而然产生,移动学习是E-learning的发展。移动学习是指利用无线移动通信网络技术以及无线移动通信设备获取教育信息、教育资源和教育服务的一种新型学习形式。[3]它打破了时空障碍,构建了灵活、开放的学习环境,满足碎片式学习的巨大需求,开展“Anyone、Anytime、Anywhere、Anystyle(4A)”的学习。[4]移动学习是数字学习的特殊形式,也就是说M-learning是E-learning的子集,其核心特征是4A(任何人、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任何方式)。通过实施移动学习进行的教育称为移动教育。所以,E-learning必然发展为M-learning。
2.高速通信网络发展的必然产物
2014年1月16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第33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中国网民达到6.18亿,其中手机网民达到5亿,继续保持稳定增长。[5] 2013年12月4日,工信部向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中国移动发放了4G牌照,标志着我国进入了4G时代。[6]智能手机已经成为第一大终端,加上网络环境的改善和上网成本的降低使得用户走向高流量应用。例如视频、语音等在应用越来越广泛。4G相对于3G来说,将更快,更便宜。4G环境下的基于视频等应用程序将更大发展,这些都将给教育教学带来巨大变化。
4G让移动学习成为教育教学研究的热点。其实,在2G或者3G时代已经出现基于云端和客户端的移动学习产品,但是因为带宽、稳定性和费用,影响用户使用。4G网络将促使移动教育爆发式增长。[7]
3.移动学习的特征分析
移动学习是E-learning的子集,也拥有E-learning的共有特征:多媒体性、交互性、以学习者为中心。[8]
移动学特征是4A,所以其独有特征如表1所示。
移动学习的独特优势相对于传统的E-learning,满足随时随地的学习需求,这奠定了它在未来学习中重要地位,再加上技术的成熟,使其必然成为主流学习方式。
相较于传统的在线学习,移动学习由于具有碎片化、便捷性等特点,4G网络又促使移动学习向互动化和移动化、游戏化和社区化及大数据的应用三种趋势发展,那么移动学习软件会越来越多,用户越来越多,所以不管是硬件还是软件都会促使移动学习越来越普及。[9]
三、国内研究现状
我国对移动学习研究项目取得很多成果,如黄荣怀教授的“普适学习资源服务体系及关键技术研究”(2007年);华东师范大学的“终身学习视野下的微型移动学习资源建设研究”(2008年),此处不一一列举。[10]
在中国期刊网上进行文献检索:篇名包含“移动学习”或者“移动教育”;期刊为国内教育技术学方面权威期刊(电化教育研究+中国电化教育+中国远程教育+开放教育研究)。如图1所示,四本期刊上刊发的移动学习论文呈现增长趋势,尤其是2010年以后。
2010年~2013年,在上述期刊有关移动学习论文共计67篇。下面对这67篇论文的主题进行梳理分析,总结出近四年移动学习的研究热点,以期给研究人员参考。
黄荣怀教授将移动学习的研究方向划分为理论、支撑技术、应用模式、设计方法和开发技术五个方面,本文进行细化,分解为若干个子项,如表2所示。[11]
为了提高分析结果可靠性、客观性,采用两名研究人员独立对论文分类。67篇论文两人相同分类的论文是59篇。我们进行信度分析。[12]
相互同意度K为:K=2×M/(N1+N2)=2×59/(67+67)=0.88;
分类信度R为:R = n×K/[1+(n-1)×K]=2×0.88/[1+(2-1)×0.88]=0.94。
其中n为研究人员数,N1和N2分别为分析论文数,M为两人分类论文相同数。
信度为0.94,可以认为论文分类是可靠的,下表为N1分类。
从表2可以看出,近年移动学习研究的热点是资源开发,系统开发和应用模式。
(1)理论研究方面:侧重移动学习的理论基础和学习策略研究;综述类论文比重最大,说明移动学习的关注高,但缺乏一定的创新;也提出一些新的移动学习模型,如高宏卿等人提出的基于云计算平台Hadoop的移动学习模型;[13]杨文阳等人依据终身学习理念设计了一个支持移动学习的框架;[14]王梦如等人提出移动学习系统设计的结构概览功能图和以OSI为隐喻的移动学习系统设计框架。[15]
(2)课程开发研究:侧重移动学习的设计、课程资源建设和移动学习环境创设。顾小清等人探讨微型移动学习资源设计及实现;移动学习资源建设时有引入主题图(刘俊等,2012),有引入概念图理论(李浩君等,2013),还有认知负荷理论(司国东等,2013);移动学习的情境创设有采用MANET(郑云翔,2010),有采用接合自然增强现实(李婷,2011)还有基于知识可视化(李亚男,2013)。
(3)应用模式研究:侧重移动学习在教育中应用模式的实践研究。应用到英语的移动学习,甘文凝等人采用播客技术,曹超等人采用Podcasting技术,刘永权等人采用FRAME模型;有将高等教育的移动学习应用模式,并研究移动学习的成效;有关注远程教育的移动学习应用及分析(郑炜,2010,王晓晨,2013)还有研究人员开始关注农村的移动学习和农民工的移动学习和超常儿童教育。[16]-[18]
(4)系统平台开发:侧重教育不同理论或者理念开发出不同的系统或者应用程序。设计移动学习平台有基于专家系统(傅钢善,2010);有基于GSMModem(党小超,2010);基于位置服务理念(王萍,2011);有基于RFID(张豪锋,2012);有基于联通理论(宓小土,2013);有基于强化理论(王嘉琦,2013)。当然,在这些理论基础上,开发智能手机APP程序,研究人员开始关注3G和4G网络的程序设计。
四、特殊教育领域的移动学习启示
1.移动学习研究存在问题
(1)偏重理论研究。
目前这方面研究主要在移动教育可行性、资源开发、短信息服务、WAP站点建设等四个方面,其中对具体的基层、基础教育关注极少(2013年的“基于云课堂的中学生移动学习实践研究”开始关注中学的移动学习),对移动学习学科学习效果提高的相关研究尤其缺乏。
(2)缺乏对特殊教育领域的关注。
以“移动学习”(或“移动教育”)+“移动教育”(或“盲”、“聋”、“培智”)作为条件检索,在上述四个期刊中为0篇,仅仅在《中国教育信息化》有《移动学习—未来聋生学习的新视窗》和《聋教育环境下基于手机的移动学习探究》,为移动学习应用于残障人士提供了个案。2012年12月南京聋人学校经配备了基于无线网络移动教学终端等教学设施,仅仅是下意识地将其作为先进的教学设备引进,尚未对移动学习理论、应用模式展开研究。可以发现,研究者对该领域以及该群体的关注是微乎其微,而国外早就关注这个群体(欧盟的E-learning项目)。
(3)片面追求技术,实证性案例不足。
我国现在的情况是做了很多系统、平台或者资源的设计研究,但是普遍缺乏对同一个问题深入研究,这就导致研究深度不够。研究人员力图将各类高新技术引入,但是匮乏该类技术在移动学习本身应用中关键问题的突破。造成系统数量多,却鲜有如PCS简单又卖座的精品系统。即理论研究所占比例较大,但是鲜有深入创新研究,片面追求技术,缺乏针对性实证研究。
2.特殊教育领域移动学习研究滞后的成因分析
从婴幼儿教育,到基础教育,到高等教育,到职业教育,再到成人教育等都有广泛应用,还有研究人员开始关注农村的移动学习和农民工的移动学习和超常儿童教育,而特殊教育领域移动学习却悄无声息。[19][20]
制约特殊教育领域移动学习发展的因素:
(1)作为移动学习平台的移动设备(智能手机)本身存在不足。
智能手机有限的存储容量很难满足自主学习过程中对视频音频的存储,特殊教育领域的用户对视频音频需求相对于普通人更大,比如盲用学习系统肯定采用更多音频。
智能手机的待机时间短,特殊教育领域采用更多的视音频,手机处理时大量数据,更耗电,所有特殊教育人群在移动学习时间更短,否则会出现手机没电的问题。
数据处理能力不够强,应用程序使用过多,会造成处理速度下降而死机,对于特殊教育领域的人群也是障碍。
特殊教育领域能够获得学习资源较少,缺少资料,缺少互动和交流,使得移动学习有效性得不到保障。
(2)用户群小,资源少,难以产生客观经济效益。这是最重要因素。抛开各种理论基础,特殊教育移动学习系统单从研发的投入要远超其他领域的。从婴幼儿教育到基础教育,到高等教育,到职业教育等各个领域的移动学习系统不胜枚举。如英语单词学习的移动学习系统,除了沪江词典、金山词霸等老牌应用外,还有百词斩、拓词、完美背单词等。移动学习系统获得盈利最主要是拥有庞大用户量,而特殊教育移动学习系统不太可能拥有庞大用户量。造成了缺少移动学习系统和学习资料,特殊教育人群更不愿采用移动学习,形成恶性循环。
(3)3G网络难以满足特殊教育的人群移动学习。
目前3G网络的速度虽然能够基本满足移动学习系统的数据需求,但是网络的稳定性对特殊教育的人群移动学习有较大影响。比如视障人群在使用移动学习系统,肯定下载大量音视频数据、上载音频数据,对网络速度、稳定性都有较高要求。移动学习系统的互动环节,视障人群一般采用音频作答,输入法也较多采用语音识别输入法,如讯飞语点输入法,字库是在云端,输入文字时需要上3G网才能输入。在这样的大数据环节下,每月200M左右的数据流量也很难满足特殊教育人群的移动学习需求。
五、4G网络环境下的特殊教育领域移动学习新机遇
其他领域移动学习的火热,由于硬件设备和网络等因素造成其在特殊教育领域遇冷。4G网络或许给特殊教育领域移动学习新机遇,4G网络高速度更利于音视频的传输。因此,4G网络环境下,特殊教育领域移动学习研究新的机遇。
(1)参考移动学习的研究热点,将其引入特殊教育,将并探索出适合于我国特殊教育教学规律和发展要求的移动学习应用模式与策略;构建某学科的移动学习内容与资源的设计、分析框架,提出移动学习环境与资源设计的原则和资源共建共享的规范。
(2)将移动学习引入特殊教育,并进行应用实证。例如各学科基于手机的移动学习的资源建设、基于手机的康复(尤其是语言)训练系统、基于手机的认知评估系统,基于机器学习的移动学习系统等,国内尚属于空白。
(3)将移动云引入到移动学习。移动云是云计算的扩展,即移动终端(如智能手机等)通过3G、WiFi、4G等无线上网的方式使用云计算的服务模式。采用移动云后,大量的数据存储、处理和分析交由云端服务器处理,减少了移动设备工作量,这样就降低了对移动设备性能的依赖性,在获得良好的可靠性的同时也延长了终端电池的使用时间。这样,就能够较好弥补移动学习中的移动设备的缺陷,也就有利于将移动学习应用到特殊教育。根据移动学习需求和移动云计算特点,移动云计算在移动学习中的应用有三种模式:移动学习,即服务模式(mLaaS)、移动终端增效模式、微云模式。国外这方面刚刚起步,国内这方面的研究成果不多。
六、总结
移动学习属于教育技术学科研究热点。笔者们首先分析移动学习将成为主流的必然性,通过分析国内外典型项目,详细总结了国内近年在权威期刊发表的有关“移动学习”的论文,梳理出近年移动学习的研究热点,同时指出研究存在的不足,尤其是特殊教育领域的移动学习研究滞后,分析了其滞后的因素,在4G网络环境下,通过移动云计算技术或许能够给特殊教育领域的移动学习研究带来新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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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特殊教育作为教育发展任务之一,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残疾人教育事业的高度重视,为我国特殊教育的改革与发展的提供了良好发展的机遇。完善特殊教育体系,健全特殊教育保障机制,提高残疾儿童义务教育质量是《纲要》的创新和亮点之处。近年来,国家把促进教育公平作为基本的教育政策,残疾人受教育状况越来越成为衡量教育公平实现程度的重要方面和内容,不仅接受义务教育的残疾儿童数量显着增加,残疾学生学前教育、高中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等也都取得了很大的发展。
目前,国际社会对处境不利儿童(包括残疾儿童)的教育日益关注和重视,如下理念已日益成为国际社会的主流价值:教育不是少数人的特权,是所有人的基本人权;让所有的人包括残疾儿童都能够平等地接受适合其独特需要的高质量的教育;隔离就是不平等(全纳教育)残疾儿童教育“零拒绝”即“不能拒绝”(所有残疾儿童都应该接受免费的、适宜的义务教育)[1。以上理念对我国特殊教育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因此,尽管中国特殊教育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但无论是与国外特殊教育发达国家相比,还是与我国其他各级各类教育事业相比,特殊教育的发展都还明显滞后。当前,我国特殊教育面临总体发展水平不高,残疾人受教育程度偏低;城乡、区域间发展不平衡,农村地区尤为薄弱;投入不足,保障能力有待加强;理念、内容和方法不适应时代要求等问题和挑战。面对日益发展的中国经济、日益提升的中国国际地位、国际特殊教育新理念带来的新要求、新挑战和国内残疾儿童日益多样化的特殊教育需求,中国特殊教育要想真正的得到健康发展必须完成六大变革或转变。
1.由特殊教育政策、条例向特殊教育法规、法律方面转变
改革开放以后,中国的特殊教育法制建设工作迅速发展,与特殊教育相关的一系列法律、法规、文件等相继颁布。1982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规定,“国家和政府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残疾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确立了国家和政府对残疾人教育的政府责任。为保障宪法规定的实施,国家又先后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1990年制订,2008年4月修订)和《〈残疾人教育条例》等专项法律法规,再次宣布了“国家保障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毫无疑问,我国现行的特殊教育政策法规在推动特殊教育发展上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与我国经济发展和我国在国际舞台上的地位相比,与特殊教育的发展要求相比,与残疾人的教育需求相比,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着明显的不足和巨大改善与提高的空间。表现在:
(1)现有法律条款缺乏强制性的条款。现有的特殊教育法律法规没有明确的法律责任,对违法主体的制裁缺乏法律依据,对被侵权者缺乏相关的救济措施和手段[3]。由于法律条文规定不具体,造成相关部门互相推倭责任,执法部门难以操作。
(2)特殊教育立法尚不完善。现有的法规级别不高,权威性不强,缺乏核心的《特殊教育法》。一些发达国家以及我国周边的国家与地区都已经制定了专门的特殊教育法。如比利时的《特殊教育法》,美国的《所有残疾儿童教育法案》、韩国的《特殊教育促进法》,我国的台湾地区也于1984年颁布了《特殊教育法》。
(3)现有法律条款可操作性不强。目前已有的特殊教育法律条款原则性表述多,宣誓性的语言过多,部分条款用词空泛,可操作性不强[2]。如2008年4月修订的《残疾人保障法》第24条规定,“鼓励社会力量办学,捐资助学”。这样的条款很难起到大的作用。
如果不解决上述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中国特殊教育很难得到更大的发展。因此,首先需要不断完善和修订现有法律法规中不适宜的条款,去掉空泛的宣誓性的用词,增加强迫性条款,制订《残疾人保障法》的司法解释细则,以便减少相关部门互相推倭责任,增强依法行政和严格执法的能力。其次,逐步完成我国《特殊教育法》的立法工作可以借鉴一些发达国家以及我国周边的国家与地区《特殊教育法》的经验,以便解决现有的专项特殊教育法规级别不高,权威性不强,缺乏核心大法的困境。只有如此,才能使中国特殊教育真正走到依法治教的轨道上。
2.由三类残疾儿童教育向特殊需要儿童教育的转变
我国特殊教育主要包括两种教育形式,一种是特殊学校教育,另一种是残疾儿童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就特殊学校类别而言,目前主要有盲、聋、弱智三类特殊教育学校,主要招收盲、聋、弱智儿童中那些生活能够自理、具有一定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入学。就普通学校而言,目前也仅能招收部分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能够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的残疾儿童入学,其中以轻度为主。换句话说,尽管所有残疾儿童都有权利接受义务教育,但并不一定都有机会。因此,严格意义上讲,我们国家目前仅能为一部分残疾儿童提供教育服务。由于历史的原因,中国过去的特殊教育主要是针对盲、聋、弱智三类残疾儿童的教育,我们国家也仅为盲、聋、弱智三类残疾儿童设立了专门的特殊教育学校。盲、聋、弱智三类残疾儿童可以去特殊学校上学,一些轻度的残疾儿童可以去普通学校去学习,其他类别的残疾儿童,像自闭症儿童、脑瘫儿童、学习障碍儿童、肢体残疾儿童、多重残疾儿童等怎么办?该去什么样的学校儿童不是普通儿童没有能力接受普通学校的教育学校没有额外的经费和师资力量教育他们;即使校长禁不住家长的哀求,出于同情和怜悯接收了这样的孩子入学,由于得不到特殊教育资源的支持,也只能是把所有责任和负担转给班主任教师,可想而知,班主任教师和残疾孩子会面临怎样的困境,之所以如此,原因之一是,尽管近几年有关特殊教育政策法规也指出,要为这些残疾儿童提供义务教育,但责任不明确,大多停留在文件上。
随着社会的发展,许多国际组织和特殊教育先进的国家,都早已将残疾儿童的概念扩展成特殊需要儿童的概念,为所有有特殊需求的儿童提供适宜的教育。特殊需要儿童不仅包括视觉、听觉、智力、肢体等类别的缺陷儿童,也包括超常儿童、自闭症儿童、脑瘫儿童、学习困难儿童等。美国法定的特殊需要儿童有14种残疾类别,邻国日本法定的残疾类别有9种,韩国也有8类,我国台湾地区也规定12种法定的身心障碍类别JLM。因此,我国的特殊教育需要将残疾儿童的概念扩展,制订政策要求特殊教育学校招收其他类别的残疾儿童,包括多重残疾儿童,解决一些特殊需要儿童(自闭症儿童、脑瘫儿童、学习困难儿童、多重残疾儿童等)无法接受义务教育的困境。如果在教育部建立特殊教育司,各省能设立专门特殊教育管理机构,则会更加有利于特殊教育的统筹规划和管理。
3.由特殊学校教育形式逐渐向融合教育形式的转变
(1)我国传统的特殊教育形式是将被鉴定为盲、聋、弱智的三类残疾学生安置在专门为他们设立的特殊学校内。为了解决残疾儿童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入学的问题,我国开始尝试在普通学校安置残疾儿童接受教育,也即残疾儿童随班就读。近十几年来,我国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人数不断增加,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和附设特教班就读的残疾儿童在校生数占在校残疾学生总数的比例一直都稳定在60%以上,2001年还达到了?.86%[4]。可以说,从“九五”以来,残疾儿童在校学生中,近六成以上残疾儿童少年是在普通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然而令人不解的是,我们国家并未把残疾儿童随班就读放在与特殊学校教育同等重要的位置给予关注,表现在:随班就读的政策法规不完善。在我国已有的特殊教育法律法规或政策中都只强调了普通学校应当接收具有学习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都强调了要全面推行随班就读工作,但对于接受残疾儿童入学的普通学校经费如何拨付、残疾儿童如何管理、随班就读教师如何培训等却少有涉及。即便是1994年教育部颁布有关随班就读的专项行政法规《关于开展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的试行办法》提到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逐步增加对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经费投入”,但仅凭教育部颁布的一纸规定能对各级人民政府有多大约束力是可想而知的。
(2)随班就读的管理不到位。残疾儿童随班就读的管理与特殊学校的管理完全不一样,特殊学校一个省也就十几所,多的近百所,残疾儿童相对集中,比较容易管理,而随班就读的学校比较多,但每所学校也就几个或十几个残疾儿童,比较分散,管理起来会比较困难。目前在国家教育部的层面上仅在基础教育司设立了特殊教育处负责基础教育阶段特殊教育的管理职能,上下对应,省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中也只是在基础教育处(科)中有一人兼管特殊教育,县以下教育行政部门基本就很少有专职特教干部了,在这种特殊教育管理体制下,根本就没有能力和精力管理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工作。尽管有些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所属的教学研究部门设有1名专职或兼职特教教研员,但也杯水车薪,因此,很多地方的随班就读工作平时几乎很少有人问津。况且,按行政管理的范畴,特殊教育处只负责三类特殊学校(盲、聋、弱智)的教育行政管理,基教司的义务教育处则负责普通学校义务教育的行政管理。如果普通学校拒绝接受自闭症儿童、脑瘫儿童、学习障碍儿童、肢体残疾儿童等残疾儿童入学,特殊教育处也难以管理。
(4)随班就读教师职前和职后培训培养滞后。从对随班就读现状的研究和调查结果来看,随班就读师资质量令人忧虑。教育部特教处2007年组织专家组对随班就读师资状况的调研结果表明,只有37.80%的随班就读的师资经过特殊教育培训,而有62.20%随班就读教师没有经过培训[7。即使经过培训,能够由特殊教育机构集中培训、或学校送出接受培训占的比例也很小,大多是学校自己组织座谈、研讨等,培训质量可想而知。如此现状说明,随班就读教师职前和职后培训培养滞后已严重影响了随班就读的教育质量。
随班就读和普通学校附设特殊教育班仍然是国家特殊教育发展的主体,是我国解决残疾儿童义务教育的必然之路,但如何真正做到占在校残疾学生总数比例60%以上的随班就读残疾儿童能够享受到高质量的教育,迫切需要国家出台行之有效的政策和法规。因此,建议:借鉴我国某些地区随班就读的经验,根据残疾类别,分别制订不同类型残疾儿童少年“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国家标准;实施在普通师范院校加开一年特殊教育课程以弥补和改善随班就读教师不懂特殊教育的困境;政府从财政上给予经费:国外特殊教育发展,实施残疾学生教育5随班就读学校最基本的发展需要。
4.由过份重视特殊教育硬件投入向满足残疾儿童需求的转变
我国的特殊教育经费投入总量(即方投入总和)从1998年的8.52亿元增〕30.14亿元,净增近24亿元;预算内特殊总量也由1998年的5.96亿元增加到:亿元,净增19多亿元[8]。不能说我们国不重视特殊教育的投入,问题是投入的^近十几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各士都在加紧翻新扩建、征地新建,大兴土7区的特殊教育学校打造成校舍、硬件设^至是全世界第一,似乎只需要把特殊学世界一流,那么特殊教育的质量也就变J至于校舍建设是否适合盲生或其他残S学校是否有足够的残疾儿童在校学习(愿意招生,居然每两年就招一届六、七个买的现代设备是否能够有效使用(有些少使用或从来不用,作为窗口设备供来1都被放置在次要的地位了。一方面,特现代奢华,并配备有特殊教育领域一流的设备,但另一方面似乎学校的办公经费非常短缺,甚至购买一些为残疾儿童课堂教学的简单教具都没有经费支持,更不用说派遣特教教师外出参加培训了。
国家和地方政府投入资金建立特殊学校学校对促进特殊教育发展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没有一定数量和条件良好的特殊教育学校,高质量的残疾儿童教育根本就无从说起,但问题是是否城市地区的特殊教育学校都需要扩建或新建,需要建成什么规格的特殊教育学校?我们特殊学校的盲生,仍然使用着早被发达国家盲生淘汰的盲板、盲笔,扎写着每天的作业,为什么不能从建豪华大楼的经费中节省一部分,为盲生提供又省力、速度更快的盲文打字机或盲人计算机等学习用具,以提高他们的学习效率呢?
如果不改变一谈到特殊教育经费投入,就是要投入多少多少钱用于建大楼或购买设备,似乎特殊教育只有大楼和设备这些硬件,那么特殊教育的质量就永远不可能得到提高,残疾儿童的教育需求不可能得到满足。对于城市和发达地区,特殊学校建设已基本完成,应该逐渐完成向教育质量和效益的转变。在特殊教育学校建立残疾儿童管理和质量监控体系,让每个残疾儿童都学有所得。
5.由城市发达地区特殊教育=地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的转变
中国的特殊教育是以一定数量的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大量的特殊班和随班就读为主体的残疾儿童少年教育的格局,因此,特殊教育学校在残疾儿童教育过程中的作用非常重要。尽管特殊教育学校从1988年446所[9]增加到2008年的1640所[10],但他们殊教育学校分布来看,以2007年为例,各地分布非常不均,东、中、西部地区差异非常大。山东、河北、河南、江苏四省都各有上百所特殊教育学校,而西部地区省份特殊教育学校数量偏少,尤其是青海、新疆、宁夏和西藏各省(自治区),特殊教育学校都不及10所。一方面是,发达城市的特殊学校的校舍越来越豪华,设备越来越先进,另一方面是,有些几十万人口的地区,连一所特殊教育学校都没有。即使残疾儿童可以去普通学大多集中在城繊达地区(见一。从目前中国特校随班就读'但整个地区都没有几个懂特殊教育的特殊教师存在,很难想像,该地区的残疾儿童教育还能够健康良好的发展。国家制订的《“^^一五”期间中西部地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规划(008年一2010年)指出[11],2006年除北京、上海、天津3个直辖市和西藏外,全国现有326个地级市(州、盟),尚有74个未建立特殊教育学校,其中中西部65个,占未建特殊教育学校地级市总数的88%。全国现有县(市、旗)934个(不含市辖区)人口在30万以上的1246个,尚有493个未建立特殊教育学校,其中中西部405个,占30万人口以上未建特殊教育学校县总数的82%。由此看出,中西部地区特殊学校建设仍然是未来中国特殊教育发展非常重要的一项工程,完成特殊教育学校建设由发达地区向不发达地区转变,可以极大的促进中西部地区残疾儿童的教育规模和教育质量。
6.由专门的特殊高校师资培养向普通大学开设特教专业培养方式的转变
据教育部2007年对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特殊教育培训的统计数据显示112,在34990位特殊教育学校的教师中,只有18976位教师接受过特殊教育专业的培训,仅占54%,换句话说,目前在特殊学校工作的教师中的人有46%从来没有接受过任何特殊教育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其中最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能够培养特殊教育专业的大学/学院数量太少。我国有为数不多的师范大学设立了特殊教育学院系/部,能够为盲、聋、弱智三类特殊教育学校培养教师,但很难满足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的需求。解决的出路如果只停留在国家多建几所特殊教育高等学院的基础上,很难在短时间内解决特殊教育学校的师资问题,特别是目前国家将要扶持中西部在30万人口以上的县(市、区)或残疾儿童少年相对较多,尚无特殊教育学校的县,独立建设一所特殊教育学校,将需要更多的特教教师。
相关热搜:特殊教育制度 特殊教育 特殊教育教学
随着教学体系的不断完善和教育机构的多元化发展,残障青少年这一特殊群体的教育问题开始受到社会大众更多的重视。然而,与世界发达国家相比,由于公共资源总量的紧缺和分配不均等原因,我国的特殊教育水平仍然差强人意。本文从资源配置的角度,阐述了教育资源配置不均对特殊教育发展产生的影响,分析了原因并提出了解决建议。以期对当前全方位的育改革起到积极作用。
1.教育资源均衡配置与特殊教育
1.1教育资源的内涵
教育资源是指教育活动中投入的人力、物力、财力、信息和时间资源的总称,是教育活动顺利进行的保障。其中,人力资源是核心,包括教学、科研、管理和辅助人员等;物力资源是以实物形态存在的教育资源,包括学校土地、基础设施、教研和后勤设备等;财力资源是指维持学校日常运转的资金,目前主要来源是政府财政的划拨;信息资源也称智力资源或知识资源,泛指新知识、新技术等,传递信息资源就是教育活动的目的;时间资源是师生进行教育活动所能够利用的时间,总量极为有限,是一种最为宝贵的教育资源。
1.2教育资源均衡配置的表现
教育资源配置是指将从各种渠道获得的教育资源以一定的方式配置到教育活动的各个组成部分,形成一定的资源结构的过程。均衡配置有限的教育资源,使每个学生都能同等享受国家和社会提供的优质教育资源,是实现教育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对应不同的维度,笔者认为,教育资源的均衡配置表现为:
教育资源向西部倾斜。我国经济发展呈现东中西部的地域差异,单靠地方政府投入的教育资源是无法支撑庞大的教育消费的。因此解决该问题的关键就是要进行跨区域资源整合。东部地区经济发展快,文明程度高,应该相应地把公共教育资源向西部倾斜,特别是在人才、先进设备等方面大力提高西部教学水平。
关注多种教育类型。长期以来,考虑到提高国民素质和培养科研力量,我国在义务教育和高等教育这两个教育过程的终端上投入的教育资源多,而有所忽视中间的职业教育、特殊教育等其他教育类型。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以建立完整的教育体系为目标之一的社会改革,需要在特殊教育等多种未受到重视的教育类型方面投入更多资源。
统筹城乡教育资源。统筹城乡重要的一部分就是统筹城乡间的教育。农村教育在师资队伍、学校基础设施等方面与城市都存在很大的差距。同时,有一个新的问题需要注意,随着大量农民工子女进城上学,农村出现了一批“空巢”学校。教育资源的落后与部分资源空置现象在农村并存。对这些资源的整合和升级成为当务之急,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城乡间教育资源的配置均衡。
1.3教育资源在特殊教育中的均衡配置
1.3.1特殊教育的定义。特殊教育是指对身理或心理发展有缺陷的儿童、少年的教育。它对保障残障青少年与社会融合、体现教育公平和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在我国,经过了20世纪50到80年代特殊教育体系的形成期和调整期,再到1986年国家《义务教育法》将此纳入义务教育范畴之后,我国特殊教育事业数量与质量上都得到了迅速的发展。
1.3.2资源均衡配置在特殊教育中的表现。上文中,笔者提出均衡配置教育资源的标志之一是教育资源在各类教育中实现均衡配置。本文重点分析教育资源在特殊教育中的均衡配置。
时间资源上:在此次论文写作之前,笔者走访了成都市、德阳市的其中5所特殊教育学校。了解到特教学生接受新知识需要的平均时间是正常学生的3-4倍。特教老师均表示,在特殊教育中保证时间是前提。因此,在课程设置和设计等方面都要根据特教学生的残疾程度对教育时间进行特别设计。同时,教师额外的时间成本也需物化成补贴,才能不打击其工作积极性。
物力和财力资源上:特教学生是一个“医教结合”的群体,对基础设施和设备有额外的要求。如无障碍设施、辅助器具、康复设备等。但目前大多数的特教学校还只是具备普通学校的功能,专业度不高。要实现物力和财力资源在特殊教育上的配置均衡,就要在医疗部分投入更多的资金。
信息资源上:传递信息是教学的目的。提高传递信息的有效性是特教学校目前急需解决的问题之一。特殊教育要更加注重知识的实用性和可接受度,在知识结构和内容的设置上需要以特教学生的身理缺陷特点为首要考虑因素。
2.我国在特殊教育公平上面临的问题及产生的原因
2.1面临的问题
在与传统教育的比较上,特殊教育面临的不公平更加明显。
2.2.1发展落后。虽然我国的特殊教育取得了飞速地发展,但与传统教育相比,特殊教育发展仍然滞后。据近期公布的统计数字,我国在校的残疾儿童36.47万人,随班就读的学生为24.15万人,占在校人数的66.25%。这表明,有相当大数量的残疾青少年没有享受到真正适合的特殊教育。其次,特殊教育机构类型不健全,残疾人教育内部的发展不平衡。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的人(自闭症、脑瘫、语言障碍、智力落后等),而经调查,地区的特殊教育机构在数量和类型上都无法满足残疾人教育的需求。
2.1.2办学条件亟待改善。一是资金投入量少。有关部门近期年对136位特殊教育学校校长做过问卷调查,对于“配额资金能否及时到位”的问题,仅有35.56%的人作肯定回答,64.44%的人表示不能够及时到位;同时,92.59%的校长认为学校使用经费缺乏。二是资源分配极不均衡。像陕西、河北农村个别条件差的特教学校,全部家当加起来就值几万元钱,而杭州一所特教学校就投入1.2亿元,差距非常悬殊。目前我国60%以上的特殊教育学校设在县镇或农村,校舍建设标准较低,存在较多安全隐患。70%左右的特殊教育学校需要进行校舍建设和配置必备教学、康复训练设施,其中中西部占绝大部分。
2.1.3师资队伍建设和管理水平有待加强。从事特殊教育的教师除了具备一般教师所具有的资质、能力、道德品质之外,还需要担任康复师、家长等职责。据2002年的高校名单和专业目录,全国84所师范院校,共11所开设特教课程。6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只有3所设有特殊教育系(所),4所学校有特教专业,但其中有两所学校做不到每年招生。目前,华东师范大学特殊教育系招生最多,平均每年也不过是60人。
2.2产生的原因
本文将从利益相关者的角度对目前特殊教育面临教育资源分配不均的现象进行原因分析。
2.2.1学校方面。学校是特殊教育的直接执行者,对教师和学生都有管理的权力和责任,对学生的教育成果负有直接责任。但由于资金、师资等客观原因,特教学校常常感到有心无力。同时,目前的特殊学校确实存在主观管理上的问题,如管理松散、民办特殊教育学校落后,机构类型不健全等。
2.2.2社会家庭方面。目前,在社会和绝大多数家庭中存在这样一种观念:特殊儿童不同于正常儿童,他们达不到正常儿童的水平,接受普通的教育存在着极大的难度,接受特别教育难以找到相应的学校和教师,并且费用高昂,即使接受教育之后,他们也不能达到正常水平,所以,有一部分群体认为特殊儿童接受教育是不必要的。
2.2.3政府方面。主要有两方面原因:第一,政府对各地的拨款不能满足需求。特殊儿童康复所需的器材和对特殊儿童的服务所成本很高。若政府的拨款不能弥补这部分资金空缺,特殊教育机构,特别是民办特教机构资金短缺导致机构的环境建设跟不上,教学条件简陋的现象更加明显。第二,法律保障尚不健全。
中国建国以来虽通过宪法,义务教育法,残疾人保障法等对特殊儿童受教育的权力和特殊教育的实施做了规定,但由于这些法律都不是专门的特殊教育法规,对特殊儿童受教育的权利和特殊教育实施的细则都规定得不够具体,因此执行起来有一定的难度。
3.促进我国特殊教育资源配置均衡的措施
3.1加大宣传,引起全社会的重视
随着我国和谐社会的建设与发展,弱势群体逐步得到更多的关注,这为特殊教育的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空间。要加强社会舆论引导,利用新闻传播、教育培训等多种手段提高全社会认识。要特别关心支持特殊教育学校、福利院等行业的从业人员。这些人相对其他行业的人付出更多,但是得到的回报,特别是物质上的回报比较少。根据双因素激励理论,可在提高特教教师社会地位,大力表彰残疾工作者等方面做工作。
3.2提高财政经费比重,拓宽筹资渠道
一是要严格遵守“特教特办”的原则。中央政府明确表示:“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带着深厚的感情,履职尽责,特教特办,认真实施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让残疾孩子与其他所有人一样,同在蓝天下,共同接受良好的教育。”二是加大中央和地方财政对特殊教育的投入,新增教育经费向特殊教育倾斜。要规定对特殊教育经费占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的比例,制定基础教育阶段特殊教育生均经费基本标准。加大对中西部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三是要拓宽特殊教育经费的筹措渠道,引导社会捐助、慈善基金等更多地投向特殊教育领域。建立政府资金投入民办特教学校的渠道和机制,利用民办学校的体制优势提高政府资金的使用效率,吸引更多的民间资本投入到特殊教育领域中来。
3.3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特殊教育专业人才培养。加强高等特殊教育师范院校的建设,扩大特殊教育师资队伍,提高教师的专业化水平,提高特殊教育师资队伍质量。二是创新特殊教育的教学理念、模式以及方法。三是加强对特殊儿童社会适应能力的研究,定期总结特殊教育工作经验,建设具有示范作用的特殊教育实验学校。四是学习借鉴国际上成功的特殊教育发展经验,如“正常化”、“回归主流”、“一体化”、“全纳教育”等特殊教育模式。
3.4面向市场,完善特殊教育体系
当前特殊教育出现的新问题是因忽视义务教育阶段之后的高中和高等教育,导致许多残疾学生毕业即失学或失业,其中许多残疾学生初中毕业后又回到了原先的生活状态,从而从整体上影响了残疾人素质的提高。因此,在大力发展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的基础上,要为广大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积极创造条件。在教育体系较为成熟的前提下,开展学前教育以保证特殊儿童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学质量。目前,为了解决资金问题,一些民办特教机构做了一些尝试,将机构的资金筹集推向市场,包括将特教青少年的艺术作品进行慈善拍卖以筹集善款,逐步实现学校集团化等,成效还是比较显著的。本文认为可以在将特殊教育推向市场等方面多做尝试。拓宽发展渠道,整合社会资源,为我国的特殊教育探索新的发展路径。
作者:李奥 来源:金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