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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发展论文8篇

时间:2023-03-21 17: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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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发展论文

篇1

一、我国监理行业的现状

我国自提出推行工程监理制度,经历了准备阶段(1988年)、试点阶段(1989-1992年)、稳步发展阶段(1993-1995年)以及全面推广阶段(1996年-至今)四个发展阶段,无论从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但仍存在以下几点不足。

1、监理的定位不明确

监理的定位问题,一直是束缚着我国监理行业发展的原因之一。

1.1监理的位置定位错误

目前社会各界对工程监理的认识存在分歧,在监理应处的位置方面,有的认为监理应是独立的第三方,有的认为应是业主方的代表,还有的认为监理应代表政府;等等。思想、认识的不一致,影响了工程监理行业的健康发展。

1.2监理安全责任的扩大化

监理单位要不要对安全生产承担责任、承担多大的责任,一直存在着争议。现在很多地方制定的“监理安全细则”和“监理操作规程”都从不同程度上将监理的责任任意扩大化。只要是监理审核过的方案出了问题,一律对监理企业实行很重的行政处罚。这将必然导致监理工程师在审核安全方案时,无限制的要求承包商提高安全系数而无视安全成本,不利于整个工程项目的正常顺利实施。

2、监理的工作范围及内容狭小

监理工作范围及内容的狭小可以通过纵向与横向两个方面来体现。

2.1纵向方面:

目前,我国绝大部分工程监理单位从事的都是施工阶段的监理,如对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等十六省市172156个监理工程的调查统计,从事施工阶段质量、进度和投资控制的有148192个,占86.08%,而从事前期咨询、勘察设计、招标、设备采购与建造等阶段咨询服务的仅占13.92%。前期阶段监理的缺乏,使得前期阶段在功能策划、可行性研究、设计图纸的完善性等方面不够完善,导致施工阶段设计变更较多,工期失控,有的甚至影响工程质量。

2.2横向方面:

监理单位按照建设部当年对实施监理制的初衷,应该是“三控、二管、一协调”,但是由于体制原因,机制上不配套,监理的“三控”即投资、进度、质量管理的职能被异化,实际操作中绝大多数监理单位仅是以“质量监理为主”,投资控制基本上由建设单位实施,很少项目给予监理实行“三控制”,因此长期以来,监理的“三控、二管、一协调”未得到有效贯彻。

3、监理队伍自身建设水平低

3.1监理人员总体素质低。

主要表现在监理工程师的知识结构不够合理,缺乏集技术和管理于一体的复合型监理人才,不熟悉国际惯例,缺乏语言交流沟通能力,参与国际性的监理行业竞争难度较大。此外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数量和质量不能满足监理工作需要,尚未掌握一套必备的现代管理方法与手段,特别是项目总监层次的人才更是十分匮乏,由于总监对工程项目甚至对于一个监理公司能起到关键性的形象作用和效应,因而要求他具有较高的监理艺术、业务水平、协调能力以及管理经验等。人员素质的差距在很大程度上是制约了我们监理行业竞争力。

3.2监理取费过低。

十多年来,过低的监理费用对我国监理行业的发展和监理人员素质的提高造成了极为不良的影响。据统计,智力密集型的监理企业尚达不到劳动密集型施工企业的效益水平。监理费率过低影响了一些优秀的高学历、高学位、高职称、高水平复合型人才的加入。目前实行的监理费取值仍执行由建设部和国家物价局于1992年联合的《工程建设监理收费标准》。

二、国外监理行业的发展

1、高效的咨询服务业

发达国家的监理行业明确界定为咨询业,并都对监理人员的职业行为制定了道德规范和准则,监理也逐渐成为高效的并受人尊重的咨询行业。如美国土木工程学会规定了咨询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的道德准则,其核心内容强调了“正直、公平、诚信、服务”,日本咨询工程师协会制定了咨询工程师(监理工程师)《职业行为规范》,其基本原则是坚持监理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中立性、服务性。监理工程师正直、公平、诚信、服务等的工作态度和敬业精神,充分体现了FIDIC对监理工程师要求的精髓。

2、安全责任非监理工程师职责

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在1999年出版了几本新版合同条件,在“施工合同条件”(新红皮书)、“工程设备与设计/建造合同条件”(新黄皮书)以及“EPC交钥匙项目合同条件”(银皮书)中对安全生产管理的职责均有明确的规定。这三本合同条件均在承包商的一般义务中明确规定“承包商应对所有现场作业、所有施工方法和全部工程的完备性、稳定性和安全性承担责任”(第4.1条款)。

AIA(美国建筑师协会)编制的系列合同文件中,对建筑师的职责有十分明确的界定,即“建筑师对承包商报批文件和材料的复审不代表对承包商的施工手段、方案、技术、操作顺序或程序等方面在安全防范上通过了合法的批准”(第4.2.7条款)。AIA中提及的建筑师相当于我国的总监理工程师。

ICE(英国土木工程师学会)出版的合同条件中及AS(澳大利亚标准)4000—1997工程项目通用合同条件范本中的合同条款中对监理工程师的安全责任也有以上类似说明。

3.业务宽深化。

发达国家的咨询监理业的历史长达百余年,业务发展均达宽阔深长的高水准程度,真正担当起全方位的监理(咨询)任务,覆盖了整个建设的全过程。无论是英国实施的Q.S制,即测量师(QuantitySurveying),还是美国开展的CM方式(Fast--Track--Construction--Management),还是60年代以来在美国、德国、法国、日本等广泛采用ProjectManagement即项目管理法(PM制),其核心都是对监理工程师的地位、资格、职责、义务、工作方式以及同业主、承建单位等关系在法律经济上的定格,他们具体服务的业务范围已逐步扩展到为业主提供投资规划、投资估算、价值分析,向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提供费用控制,项目实施中进行合同管理、进度、质量、成本控制、付款审定、工程索赔、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决算审核等。

4.人才高素质化。

国外对监理工程师、咨询工程师在学历方面要求较高,大部分具有硕士、博士学位。有的监理公司,高技术职称人员所占的比例高达30%~40%以上,能熟练运用FIDIC制订的权威性国际通用的范本和国际惯例。如美国著名的兰德公司,在547名监理咨询人员中,有200名博士,178名硕士。又如联邦德国克瞄伯康采恩系统工程公司,在100名咨询人员中,有50%具有博士学位。同时,国外重视在职监理人员的教学,每年要投入较大的费用用于人员培训,提高监理业务水平。除此之外,国外在吸纳监理咨询工程师时强调个人的工作实践经验。如英国咨询工程师协会规定入会的会员年龄必须在38岁以上,新加坡要求工程结构方面的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8年以上的工程设计经验。法国对其资质要求似乎更高,除要求申请人必须是高等土木工程学院毕业生,具有10年以上工程经历,还必须通过法国建设部“技术监理审查委员会”资审面试确认方可。

经上述严格的职业要求,监理工程师素质均达精通法律,主要是经济合同法和FID1C编制的条款;善于管理,主要是熟练掌握现代化管理方法和手段;有技术专长,具备施工安装各种专业知识,能进行技术经济分析,为高素质、高智能的管理人才。

5.酬金优厚化。

国际上监理费用的额度和价位比较高,通常情况下约占工程总造价的1%~4%之间,由于建设项目的种类、特点、服务内容深度的差异,各国略有不同,如以工程总价为基数,美国收取3%~4%,德国收5%(含工程设计方案费),日本收2.3%~4.5%(名为“设计监理费”),台湾省收2.3%左右,收费标准中还因监理资质等级不同而有所浮动。

三、我国监理行业的发展方向

1、明确监理的定位

1.1监理为服务于业主的咨询单位

业主与监理工程师签订的合同——《委托建设监理合同》是委托合同的一种,监理工程师受业主委托对项目实施监理和管理。监理合同的标的是服务,即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委托为业主提供高水平的、专业化的智力服务。

《建筑法》第三十二条将工程监理定位为代表建设单位,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实施监督。所以,我们要以法律法规为依据来统一认识,工程监理单位就是受业主的委托,依照法律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实施监理。监理实际上是建设单位项目管理的延伸,也就是说,监理应该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为业主服务,帮助业主管理好工程项目。因此监理单位一定要转变观念,提高服务意识,只有监理的服务水平提高了,才能受到业主的认可,监理的地位才能提高。但是,监理的独立性也不应忽视,监理企业是独立的法人,监理工程师在执业时要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合同约定,法律规定的责任必须履行,遵守公平、公正、客观的职业操守。

1.2正确理解监理的安全责任

我国的《安全生产法》和《建筑法》中都没有规定监理工程师承担施工中的安全管理职责,但《安全条例》中的第14条、第26条与第57条分别对监理工程师在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中承担的责任做出了一些规定。但其对监理在施工过程中具体承担的安全管理工作及承担的具体责任不明确,比如在安全生产监理方面,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审查,是实质性的技术审查还是程序性审查,如果是技术性审查,应该审查到什么程度等,都没有做出明确规定。这就迫切需要相关实施细则的出台,以《条例》为依据,对监理的安全管理工作内容、工作深度进行细化,并对监理应承担的责任进行明确界定,力争做到客观、科学、合理、易操作,避免将监理的安全责任扩大化,以正确指导监理行业的健康发展。

2、全过程、全方位监理

监理工作面临世界经济一体化、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健全和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改革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工程监理企业必须进一步树立市场竞争观念、经营理念和服务意识,不断拓展经营范围、扩大经营规模,向纵深两个方面扩展,从单一的施工阶段监理向建设工程全过程的项目管理延伸,从单一的质量控制项投资、进度控制发面发展,应用现代项目管理理论,采用先进的项目管理方法和技术手段,为业主提供全过程、全方位的咨询服务。这种咨询服务可以是从建设工程前期策划、可行性研究、设计管理,到工程招标、施工管理、试运转的全过程服务,包括进度、造价、质量及安全等方面的全方位管理。为工程监理企业拓展其经营范围和规模创造了良好的发展机遇。

3、提高监理人员素质

提高监理队伍素质是一项长期任务,应当制定长远发展规划。当务之急是多渠道并举全面提高监理工程师的素质,以缓解到彻底解决监理人才的年龄与知识老化的问题。其解决办法是:①大力继续推行培训工作,开展不同层次的监理人员的培训和对国际工程监理等专题研讨,如监理公司总经理培训、总监培训、某工程项目培训等;②开展国际同行间业务交流、互访活动、取长补短,知己知彼,搞清国际“轨道”,便于接“轨”。③选择有关学校设立监理专业,实行工程监理专业本科教育。同时,可以在一些具备条件的大学设立工程监理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以少数具备一定工程实践经验的年轻人为主要培养对象,学习科目可按照项目管理内容设立,并借鉴国外工程管理学先进的教学方法,结合我国实际,培养一批高层次监理人才。④尽快提高工程监理的取费标准,以吸引高素质、高水平人才。

4、管理和监理合一,并向项目管理公司过渡

4.1政策法规的引导趋势

国际工程项目管理实践中,多数将建设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工作与建造期的现场施工监理工作合并委托同一家工程管理顾问公司承担,而国内工程由于历史因袭性多数项目是管理与监理分别委托的。国家建设部2003年3月10日出台的《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四、(五)中规定:“对于依法必须实行监理的工程项目,具有相应监理资质的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受业主委托进行项目管理,业主可不再另行委托工程监理,该工程项目管理企业依法行使监理权限,承担监理责任;没有相应监理资质的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受业主委托进行项目管理、业主应该另行委托监理”。工程监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管理和监理单位职能的合并,符合不断发展的建筑市场运作关系,也符合项目管理的要求。同时,监理单位应逐步向项目管理公司过渡。

建设部在2003年2月以建令[20O3]30号文了《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文中指出:积极推行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是:

…贯彻中央“走出去”发展战略,积极开拓国际市场的需要。我国的建设监理公司本身的定位就应该是为业主方服务的项目管理公司。…

多年来,由于客观和主观的原因,未能全面地实现这个目标,建设部在专题调研的基础上的上述《指导意见》,既为我国建设临理事业的发展指出了方向,也提供了机遇。

4.2北京国金咨询管理公司的发展路程强有力的证明了项目管理公司的市场生命力

“国金管理”创建于1998年8月,作为北京第一家专门从事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的企业,在业内尚未对项目全过程管理形成共识,并缺乏政策法规的引导情况下,“国金管理”以最大程度满足投资人的建设项目管理需求为己任,通过几年不懈努力,由初期市场初步接受直至赢得了业界的广泛认同。成立6年来先后承担全过程管理与监理的已建和在建大中型项目共35个,总建筑面积约225.7万平方米;其中不乏国内顶尖级重大建设项目,如中国最大的社会发展项目——中国中央电视台新台址工程(总建筑面积约55万平方米,建安工程总投资约70亿元)的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及中国最具影响力的项目——地处天安门广场的中国国家博物馆改建扩建工程(总建筑面积约18万平方米,总投资约20亿元)的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国金管理”的实践经验表明工程管理公司有着广泛的市场需求和强盛的生命力。

4.2.1管理和监理的合一

“国金管理”在多年项目委托管理实践中早已推行项目管理与监理的合一,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国金管理”具有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颁发的中国工程咨询甲级资质和建设部颁发的中国建设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在承接的大型项目中,如:西门子中国总部大楼、恭亲王府、农业部机关大院改造工程等都是管监合一项目。实践表明,通过合并建设项目管理与施工监理工作,减少了项目管理的内部工作界面,实现了资源的共享。提高了工作效率与质量。并且这一新型的管理模式也与国际工程咨询业的一般作法非常接近,实现了与国际通用作法的接轨,也符合中国政府关于培育和扶持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政策倾向及近期颁布的关于推动“管监合一”的相关法规。

4.2.2全过程的融会贯通

“国金管理”不仅具有中国工程咨询甲级资质、中国建设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及工程招标甲级资质,并于2003年10月通过了建筑工程全过程管理(含监理)的综合管理体系认证,即集ISO9001:2000的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1996的环境管理体系、GB/T28001-2001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三位一体的认证,成为国内首家完成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含监理)综合管理体系认证的工程咨询企业,具有承担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所需的完备的经营资格。其业务范围向前延伸至项目功能策划与立项研究,向后延伸至施工监理,此延伸并非将阶段性业务简单地堆砌在一起。“国金管理”非常注重使项目前期策划咨询与项目建设期实施的有机结合,将建设期实施及后期管理中反馈的信息、数据经过统计分析后用于项目前期的策划咨询,这样的策划与前期咨询的成果具有很高的可行性,一旦经业主或政府批准付诸实施,一般都能指导实践得到落实。

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对政府投资的非经营性建设项目,要推行“代建制”,所谓“代建制”的实质是以专业化的“工程项目管理单位”取代原有项目使用单位临时自设的管理机构,从而提高建设项目的管理水平。由于“国金管理”自发展之初,即将自己业务定位为全过程项目管理,经过多年实践,已经积累了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所以自推行代建制以来,已先后承接了3个代建制项目,分别为:朝阳区民政局办公楼改扩建工程、北京地坛医院迁建工程及北京工人体育馆、体育场结构加固及改造工程。目前,朝阳区民政局办公楼改扩建工程已进入收尾阶段,其他两个项目也都在井然有序的向前进展。为适应全国各地建设项目对委托项目管理及实施“代建制”的需求,“国金管理”已制定了全国范围的发展规划,正向更高更远的目标迈进。

四、结束语

随着我国WTO步伐的加快,国外先进的项目管理公司将不断涌入中国市场,我国的监理企业面临着严峻的考验,要想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列。必须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明确自己的发展方向,逐步发展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项目管理公司。

参考文献:

[1]何伯森等.论工程项目施工中的安全管理[J].建设监理.2005年(4):39~41

[2]王素卿.2005年6月30日在全国建设工程监理工作会议上的总结讲话

篇2

1资产评估行业在我国的发展

1.1起步阶段(1989年——1990年)

我国资产评估行业起步于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1989年国家体改委、国家计委、财政部、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共同了《关于出售国有小型企业产权的暂行办法》和《关于企业兼并的暂行办法》,同年,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了《关于在国有资产产权变化时必须进行资产评估的若干暂行规定》。1990年7月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成立了资产评估中心,负责对资产评估项目和评估行业的管理工作。这标志着我国资产评估工作的起步。

1.2快速发展阶段(1991年——1997年)

1991年以国务院第91号令形式了《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同时资产评估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等评估行业基本法规、制度的起草和工作也相继完成。这些工作的完成,为建立我国的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管理制度、资产评估资格管理制度等提供了法律依据,推动了我国资产评估行业在初期阶段的快速发展。

1993年12月,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成立,并于1995年代表我国资产评估行业加入国际评估准则委员会(IVSC)。协会的成立标志着中国资产评估行业经过几年的快速发展,已经开始成为一个独立的中介行业。我国评估行业管理体制也走向政府直接管理与行业自律管理相结合的道路。

1993年至1998年间,评估机构和评估从业人员的数量迅速增加,同时建立了注册资产评估师制度,完善了资产评估行业准入制度,了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等技术性规范,资产评估行业空前发展。

1.3发展完善阶段(1998年至今)

1998年资产评估协会划归财政部,政府管理与行业管理相对分离。2000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改革国有资产评估行政管理方式加强资产评估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2001]102号),之后财政部相继制定了《国有资产评估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等六个配套改革文件。这些措施是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方式上的重大变革,财政部将评估项目的立项确认制度改为备案、核准制,加大了评估师在资产评估行为中的责任。这次重大改革标志着我国资产评估行业发展进入到一个强化自律管理的新阶段。

2001年,根据国务院清理整顿鉴证类中介机构领导小组和财政部的统一安排,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与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合并。合并后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对评估和审计两个行业、两种资格进行管理,同时保留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的牌子,在国际交流和评估行业统一管理工作中使用。

2003年国务院设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国资委)。财政部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部分职能划归国资委。财政部则作为政府管理部门负责资产评估行业管理工作。这次改革从源头上彻底解决了长期以来国有资产评估管理与资产评估行业管理不分的局面,实现了国有资产评估管理与资产评估行业管理完全分离,使评估行业在形式和实质上都真正成为一个独立的中介行业。

2003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101号文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强和规范评估行业管理的意见》。根据文件精神,2004年2月,财政部决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继续单独设立,并以财政部名义了《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根据101号文件的要求,财政部组织在全国范围内对资产评估行业进行全面检查,进一步推动了我国资产评估行业的健康发展。

截止到2005年8月,我国已有3400多家评估机构,30000多人通过考试取得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其中22000多人为执业注册资产评估师。自1998年以来,全国资产评估行业累计完成国有资产评估约15万亿元。我国的资产评估行业是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并在政府大力扶植下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十多年来,在国有企业改制、资本市场和证券市场建设、中外合资合作等经济行为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不可否认,资产评估行业在我国的发展还存在诸多问题。

2我国资产评估行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2.1评估行业多头管理,不适应评估行业发展的要求

目前,评估行业多头管理,在经济生活中先后介入评估行业的部门有财政(国有资产)、国土资源、建设、计划(物价)等9家部门,设立的执业资格有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注册土地估价师、注册乡镇企业资产评估师、农村集体资产评估员、价格鉴证师、矿业权评估师、旧机动车评估师、珠宝首饰鉴定师等。虽然在2001年国务院清理整顿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的活动中,价格鉴证师已淡出中介服务市场,注册乡镇企业资产评估师被并入注册资产评估师,集体资产评估员资格被取消,珠宝首饰评估也被纳入到了评估业的组成部分中,但目前我国依然有五六种评估执业资格。其中在经济活动中影响较大的有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和土地估价师三种职业资格。

各职业资格各有业务规范,各有收费办法,在实际工作中既造成了评估质量的不统一,又造成了重复评估、重复收费的局面;既加重了企业的负担,又造成了社会资源的浪费;还导致了评估行业无序竞争、条块分割。而且评估行业的多头管理局面导致了诸多不良后果,形成许多地方评估机构小、散、乱,服务单一,市场竞争乏力,甚至一些中小城市及经济欠发达地区的评估机构出现难以生存的情况。这些问题,使得评估机构难以发展壮大,评估标准不统一,也使得社会对行业的认知度不高。

2.2评估法制不健全,不利于行业的统一管理

律师行业有《律师法》,注册会计师行业有《注册会计师法》,而资产评估行业却没有相应的法律。我国目前的评估法规体系是以《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为核心、中央政府颁行行政法规和中央政府部门颁布的规章为主、部分省市出台地方性评估规章补充、行业协会辅之以自律规范并有国家其他法律法规配套的法律体系。这一法律体系曾经发挥过积极作用,但由于立法层次不高、不能完全适应我国经济发展的现状,已极大地影响到了行业发展。

2.3评估人员复杂,队伍不过硬

资产评估强调的是评定估算,如果从业人员缺乏必要的专业训练和职业道德,其评估的结果可想而知。同时评估作为一个完整的知识体系涉及到会计、审计、机械、建筑、经济法规及经济学等方面的内容,而目前我国的资产评估人员大多是由会计人员或机械、建筑工程人员构成,其知识结构单一,评估范围受限。同时评估师队伍学历层次低,我国本科以上学历人数在50%左右,远低于美国的85%以上的水平。这种局面既不利于资产评估理论上的研究和创新,又不利于专业资产评估人员的培养。

2.4理论研究相对滞后,评估准则体系尚待完善

应当说经过十多年的发展,我国的资产评估理论已有了长足的发展,对于资产评估目的、评估主体、评估假设、价值类型、评估原则等基本形成了统一认识,对于评估的三大方法及其程序以及评估报告的格式和内容也都有了深入地探讨。但不可否认在一些资产评估理论问题上我们和先进国家还有很大差距,诸如从经济学的角度探讨资产评估相关问题,资产评估结果如何为会计报告服务等。更重要的是我国目前的资产评估理论更多的是从便于指导实务角度论述的,如会计学原理那样的资产评估原理还是空白。我国的评估准则体系包括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资产评估质量控制准则和资产评估后续教育准则四部分。但目前颁行的只有两个基本准则(《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一个具体准则(无形资产准则),其他多以指导意见、指南的形式出现,虽说也基本满足了评估实践的需要,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评估准则体系急需完善。

3发展资产评估行业的对策

3.1统一资产评估管理,变多头管理、政出多门为“一言堂”

所谓“一言堂”就是将注册资产评估师、土地估价师和房地产估价师等职业资格尽快统一起来,并出台统一的评估准则及行业执业标准。前文已述及,由于我国的资产评估管理政出多门,才导致评估标准的不统一、评估行业的恶性竞争;也正是缘于此,评估行业的发展及认可程度才不如另外两个中介行业。这是解决我国评估行业发展诸多问题的关键。显然这样做会触动一些部门的利益,但从行业的长远发展来看,利大于弊,长痛不如短痛。

3.2加快立法程序,尽快出台统一的行业管理法律

解决了资产评估行业的统一管理问题,出台统一的行业管理法律既是行业管理的需要,也是行业发展的需要。

3.3发展学历教育,提高评估人员素质

我国的评估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对此行业协会应与教育部门协商资产评估学历教育的发展。虽然我国目前有些院校已开设了资产评估的专科教育,本科教育也已有个别开设。但各个学校的课程设置差异较大,这也需要协会出面予以协调统一。

篇3

2.根据有关资料显示,我国果品行业专业网站大约有40多家。其中中国果品信息网(中国果品流通协会网站)等5家网站位列农业100强网站之列。除行业性水果专业网站,还有荔枝、芒果、香蕉、梨、枣等各种单品水果专业网站。同时,各地农业网站都不同程度的设有水果频道和专栏。果品企业是应用电子商务的主体,主要是大中城市的果品龙头企业和大型批发、集贸市场。目前,在水果产地县、镇的一些运销大户、专业合作社,也创建了网站,电子商务正在起步和发展。根据素有“中国苹果之都”美誉的山东栖霞调查,在大约200家果品商储公司中,近20%的企业有不同程度的电子商务应用。但从整体看,果品行业的电子商务还远未开展起来,极具发展潜力。

二.开展电子商务促进果品产业的持续发展

果品行业发展电子商务的意义,首先是突破果品产业发展瓶颈的需要。我国果品产业总量的发展已有可观的规模,而且生产能力还可以进一步扩大。1978年,全国水果产量仅为657万吨,2004年已达到8394万吨(含瓜果的产量为1.5亿吨)。2004年比1978年增长11.8倍,产值达到1500亿元。从1995年起,我国水果产量一直稳居世界各国首位。同时,从消费水平发展看,市场潜力巨大。但近年来,许多水果品种出现卖难现象,阶段性买方市场明显。其原因是多方面的,而信息不灵、渠道不宽、流通不畅是主要原因。果品行业发展电子商务可以扩大市场的时空范围,未来的发展可以加快加大果品市场的信息流、商流、资金流和物流,一定程度上突破销售不畅造成的行业发展瓶颈。

其次是扩大出口的需要。目前我国水果出口连年大幅增长,进出口贸易顺差超过10亿美元。未来几年,国际水果市场发展潜力大,特别是我国水果出口价格竞争力强,我们发展电子商务,就可以更好地实现国内和国际市场对接,促进果品行业的整体发展。

第三是节约交易成本,扩大经营规模,促进企业增效和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的需要。一些企业通过努力取得了效果。例如,四川惠农生态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开展电子商务,建立自己的网页,树立公司形象,网上洽谈,改变以往盲目跑市场的情况,节约了成本,增加了定单,2005年的柑橘购销量是去年的1.5倍,利润有望翻番。四川蒲江杂柑合作社开展电子商务以来,推广当地优良柑橘品种作用明显,经营规模和经济效益连年取得好成绩。

三.果品行业发展电子商务的对策

目前,制约果品行业发展电子商务的难点主要是:水果是鲜活农产品,保鲜比较困难;外观和内在质量、口感、风味差别大,标准体系缺失;果品生产的组织化程度低,仍然是以千家万户分散的方式为主,农村电脑拥有率低;企业对发展电子商务认识不够,在资金、技术、人员存在实际困难,畏难情绪普遍。

篇4

关键词:水问题水行业战略

一、中国的水问题

中国的供水总量巨大,地区间水量差异也很大,并且全国人均水拥有量偏低。资源短缺、供水基础设施不足、水污染以及水资源天然分布不平衡等因素导致中国各城市用水严重紧张。1995年前后,中国的年度可再生水资源约为28000亿m3,继巴西、俄罗斯、加拿大和印度尼西亚之后,位列全球第五。然而,就人均水资源拥有量而言,中国是全球最低的国家之一。中国的人均水资源拥有量不到2200m3,仅为全球平均量的四分之一。到21世纪中叶,当中国的总人口增加到16亿时,其人均水资源拥有量将降至1700m3。据报道,目前中国每天的缺水量为2880万m3。这一状况意味着中国不得不用仅占全世界可再生淡水资源总量的6%的水资源来养活超过全球22%的人口。

中国农业经济规模巨大并拥有广袤的灌溉土地,农民们面临着来自城市、工业、交通以及水电等行业不断增长的用水竞争。下述因素致使水资源管理面临巨大挑战,包括降水分布不均、人口众多、在约占国土面积一半的干旱地区分布着众多城镇,有关水的配置和利用的法律制度极为复杂等。而且,地区不平衡进一步加剧了水资源短缺的局面。华北地区的人均水资源量仅为华南地区的五分之一,然而两地区的用水需求却大致相当。灌溉农业效率低下致使耗水量大为增加,然而水生产力(每耗水单位的产量)却相对低下,同时,因灌溉径流携带农药和其他化学品而引发污染。中国是否能养活自己的问题将部分取决于其如何解决其水问题。

如今,中国水资源开发正处于十字路口。这方面涉及到选择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以及在不同的发展远景和发展方案中做出战略性选择。中国对影响未来水资源开发和管理战略方案选择的某些内容已经进行了探讨。这些内容包括:(1)洪灾和干旱的影响日益严重,极大地威胁着人们的生命和生活;(2)在许多地区,地表水和地下水日渐稀少;(3)包括环境用水在内的各类用水对有限的水资源的竞争日益加剧;(4)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导致了农业土地的流失;(5)水土流失;(6)对包括土地、水和大气质量在内的环境日益恶化的关注程度日益提高;(7)水利项目的长期生存能力及可持续性:(8)不断变化的社会发展重点,如对大型基础设施项目的移民和环境影响的关注。当然,在上述基础上,还需要满足13亿人口的需求,并与经济的迅猛发展引发的社会变化的步伐保持一致。需要达到可持续供水与人类和环境目标之间的公正、平衡。

总体而言,迄今为止,中国应对缺水的措施包括规划和实施大型工程项目,如总投资预计超过600亿美元的“南水北调”工程。该工程通过一系列水道将水从长江引入黄河、淮河和海河流域,其中东线和中线工程预计在2010年底前竣工。长期以来,尽管中国倾向于此类巨型工程,但如今也需要向下列方面转移:(1)实施机构改革计划;(2)加强水资源管理,并使该管理一体化;(3)节水计划,(4)通过提高家庭、工厂和农业用水的价格加强需求管理。

中国已投入大量资金用于水行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主要来源于公共部门,有时也配以多边金融机构和双边机构的资金、商业贷款以及民营资本。尽管水安全与发展和扶贫之间存在着联系,水资源开发,特别是水资源管理的总投资仍显不足。实施重大水资源基础设施项目(比如为水电开发、灌溉、防洪和抗旱而建的大坝以及跨流域调水工程等)建设,尤其是在高风险环境下为此类项目筹集资金,仍然是一大实实在在的挑战。近些年来,尽管在将新型水资源管理方法引入水利项目上取得了一些进展,但仍存在一个主要问题,那就是,水资源利用仍然被认为是生产和消费的一部分,而不是一体化的开发和管理的一部分,而一体化开发和管理则包含了与其他各类用水的联系以及对供水质量和污水处理的考虑。中国水行业的一些具体问题分述如下。

二、灌溉农业

缺水正严重地影响着中国的粮食生产能力,这种情况在华北尤为严重,中国大部分小麦、玉米和棉花产自那里,并且要取得高产,必须依靠灌溉。然而,由于工业和家庭生活用水需求迅速增长,同时由于现代灌溉技术在某些缺水地区的应用(如喷灌),灌溉用水实际上呈上升趋势,使可用水进一步短缺。由于缺乏环境配水和水污染的不断加重,许多流域的河流环境正迅速恶化。如不立即执行有效的水资源管理政策,这种情况将会进一步恶化。要实现的目标应是通过“真正”的节水措施将灌溉农业耗水量降至可持续水平,然后继续提高农业用水的生产力,也就是提高每耗水单位的产量及经济价值。世行资助的塔里木河流域二期项目、节水项目以及海河流域水和环境综合管理项目正致力于实现上述目标。随着水和良田的进一步短缺,种植结构向经济价值高而耗水低的农作物的转变变得非常必要。随着水价值的提高,小麦和玉米的种植最有可能呈现下降趋势,因为小麦和玉米灌溉用水的收益相对较低。棉花以及各类高价值水果和蔬菜等作物的生产将会呈增长态势。高价值水果和蔬菜的耗水量较大,但同时也适合于采用节水灌溉技术,如滴灌和温室生产。此外,通常情况下,这些作物用地较少。

三、运行与维护

运行与维护资金的缺乏降低了基础设施的预期寿命,并使所提供的服务低效且不公平,以至有时用户们拒绝支付服务费用。通过适当的运行与维护确保投资的可持续性常常被当作非重点问题。这种状况表明中国应采取新方法进行运行与维护。发达国家常常在项目的规划初期就考虑其运行与维护安排,并将它作为项目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予以实施。在大多数情况下,组织机构和费用分摊等均已事先做出安排,从而能通过收取适当的水费确保工程运行与维护顺利实施。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通常由政府部门负责运行与维护。然而,组织机构不健全以及缺乏费用分摊机制致使运行与维护的目标难以实现。现行水费并不能反映运行维护的实际费用,并且大大低于实际的收支平衡的价格。鉴于良好维护的高回报,一些发展中国家正打算设立运行与维护专用资金,以确保资金充足。当资源(水)有限时,这一点就显得更为重要。

四、水费

中国水行业的核心问题之一是水费或水价问题。在中国,水依然是在很大程度上需要补贴的一种资源,各行业的消费者所支付的费用通常要低于制水和配水的实际费用。中国的官员们常常更关注人们对水费的承受能力及政治上的接受程度。但是,如果不提高水费,就难以制定符合实际的水资源和环境融资战略。应采用按方计费的收费结构。按方收费是一种重要且有效的方法,它不但能促进节水,实现需求管理,而且也能很好地调节用水量及水价,并使它们达到合理的水平。目前,灌溉水费由两部分组成,一是水费本身,二是灌溉服务收费。需要提高水价,并将收取的资金用于灌溉系统,以保证长期的可持续性。为促进节水,水费/水价体系应建立在按方计量而不是按面积(亩)计量的基础之上。实现按方收费需要在田间或其附近量水,而这正是用水户协会的功能之一。有经验表明,这种从以供水管理为中心的体制向以需水管理为中心的体制的转变可大大降低田间的用水量,同时也可大大降低农民所承担的灌溉服务费用。就饮用水而言,其当前的收费占家庭收入的比例还不到0.5%,大大低于普遍采用的4%的承受力参照基线。这一状况将会威胁到项目的商业生存能力,对那些抱有商业目标及面临各种限制的国外投资者而言,更是如此。通常情况下,水价必须经基层政府的审查和批准,价格审批部门可能会因批准外资企业的水价而遭到反对,因为其水价与适用于国内企业的价位并不相符。与得到补贴的水处理厂不同,在商业基础上批准的私营企业批量处理的水的较高的边际成本,需要由地方公共事业单位、用水户或外商承担。最好和最负责任的减少这些风险的途径是寻求一种明确、客观的以财务为导向的水价结构,并将合理的激励措施纳入其中,以降低成本和运行费用。为此,需要各方采取措施确保所有成本投入的风险和回报水平合理而负责,从而,确保较高的边际水费确确实实地反映对消费者而言的市场价格,以及对投资者而言的市场回报。对任何项目而言,引入适当的水费或水价机制对该项目财务运作的成功与否至关重要。至于对成本回收存在的顾虑,可通过沟通与宣传以及引入商业管理原则加以逐步消除。

四、供水

中国的有些地区缺乏原水。原水水质也因水位的下降和工业污染而降低。因而有必要:第一,加大污水处理的投资力度以减少污染;第二,对原水资源进行公正和透明的管理,从而使水处理厂的投资者的利益不致被损害。近些年来,对地下水的过度开采以及地下水位不断下降已成为日益严重的问题。过度开采是由于缺水引起的,在华北尤为如此。影响供水的其他一些因素包括:(1)城市需求的增长和农村灌溉需求得不到满足;(2)低效的灌溉、饮用水及污水系统;(3)低效的工业和农业用水;(4)较低的废水利用率;(5)终端用户缺乏量水设施及水价较低;(6)水污染。限制用水需求并改进供水是中国必须面对的问题。

五、水污染

水污染是中国所面临的一个严峻问题。在七大流域,超过40%的水质达不到国家水质要求。主要湖泊的藻类污染问题相当严重。中国需要通过加强法制建设、实施流域管理等手段处理其江湖污染问题。所面临的挑战则是如何保持工业水污染的控制势头以及处理城市污水排放和非点源污染等问题。现在的主要问题是排污费低于污染治理的边际费用,因此投资于污水处理的动力并不大。在重要流域内,尤其是在干旱地区,制定控制河道流量的法律将有助于降低污染。

六、洪水

人类文明发端以来,中国的河流沿岸和洪泛区一直是人类定居的重要地区。河流是天然的交通要道,洪泛区给人们提供了大片的肥沃土地。如今,洪泛区已成为中国大部分人口的家园,成就了其大部分工业,同时也提供了大片的农田。遗憾的是,这些高产出地区的绝大部分易受洪水侵袭。在中国,洪水常常是毁灭性的,其主要致因是持续时间长、范围大及强度高的暴雨。除了天气原因之外,洪水的其他致因包括:(1)在重大河系的上游流域大范围的毁林和粗放式耕作,导致了严重的水土流失和下游河道的大量淤积;(2)用于消耗性用水的引水的增加(如黄河)使河床的形态日益恶化,同时大大降低了河道的输沙和承载能力;(3)大片的湖区和低洼地区被开垦为居住区和耕作区,结果降低了它们的滞洪能力。数世纪以来,尽管修建了一系列防洪保护工程以将洪水控制在河岸内,但几乎每年中国几大江湖流域中的一个或多个仍然发生洪灾。尽管以往进行了大规模投资,但各大江湖的防洪标准仍然偏低,比如,长江(没有滞洪区)的防洪标准为10~20年一遇,黄河为50~60年一遇,淮河为40年一遇,辽河、松花江和珠江约为20年一遇。因此,如果不进一步修建防洪保护工程及改进洪水管理措施,各大江湖沿线和流域内不断增长的经济开发将使洪灾频繁发生和经济损失的风险增大。

七、水行业战略

中国要解决当前面临的水行业问题,必须转变观念与做法:(1)提高用水户有效用水的责任意识;(2)采用使各利益方协作的一体化管理方式,如一体化的土地和水管理及一体化的水污染防治;(3)向可持续用水转变,从以供水为中心转变为以需求管理为中心;(4)通过提高人们对水的珍贵性的认识,引入必要的水定价机制。为确保财务上的可持续性,有必要对各项供水服务进行合理的定价。但要满足贫困人口和弱势群体的基本需求,需要设计出适当的水价结构和收费体系。需要采取行动,特别是采取创新策略改进供水服务,扩大卫生服务和卫生教育范围,直面来自城市的挑战,确保水和粮食安全,保护水生态系统及其生物多样性以及对洪水和沿海地区进行管理。

世行新近出台的水行业战略建议各国制定双向策略进行水资源管理。第一,各国应加强水资源总体规划;第二,逐步下放供水服务的权力。至于如何进行这方面的操作,各国的做法各异,但均应反映各自的任务和目标。例如,一些国家可能打算将供水服务转交给私营部门,而另外一些国家则可能将此类服务交给财务自立的公用事业单位负责。但关键是使那些服务提供者对水用户负责。为改进供水服务,各国应建立水资源规划和开发协调机制。大部分国家再也无法承担各部门为其自身目的,如水电、灌溉或城市供水而进行水资源开发的代价极大的做法,而不顾及水的其他潜在用途。在整个流域范围内,水资源必须被看成是一种经济商品,从而在规划初期就考虑用水过程中各方面的相互依存关系。

篇5

国外的钢铁企业在生产技术和高端建材方面比国内的钢铁企业占有优势,主要原因就是他们的产业集中度高,利润空间较大。因此,为了促进钢铁产业有序而健康地持续发展,扭转当前产业集中度极度分散的局面,就要促进钢铁企业的联合重组。

要想取得国际竞争主动权,使钢铁企业由大变强,在实行国内钢铁企业兼并重组的整个过程中,还需要有统一的企业文化,需要有完整的企业整合方案的出台,在企业内部还要展开深层次的调查,这样才能抓住建设重点,提高产出质量和投入产出比,才能用最合理的资源投入,生产出最高端的产品,才能更快更好地建设钢铁强国,进而与全球几大钢铁企业相竞争。

目前我国的消费行业的结构正在发生重大变化,国民在住房、交通等方面的花费所占收入的比例在明显地提高,这种变化就要求产业结构也要相应地变化,就是说要求轻纺、食品等行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下降,而要求房地产、汽车、基础设施等重化工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提高,这部分产业都是钢铁需求大户,由此会带动我国钢铁行业的发展。这是当前乃至今后经济快速增长的最可靠支柱。钢铁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受整体经济发展的拉动,钢铁行业与其他行业强强联手,互惠互利,必将会有效拉动钢铁行业的高增长。

钢铁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将直接影响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保持和提高,因此不但要注重环保和品种质量以及节能降耗,还需加强前沿技术研究,提升创新能力,引领未来发展。

在健全企业自主创新的机制方面,具体体现在加大钢铁工业竞争实力和核心技术的掌握上,需要不断克服现有的困境,并不断培养高层次科技人才、领军人才。钢材品种要完全适应用钢行业需求,必须加大企业研发的投入,在规范化的条件下帮助这些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把握世界科学技术发展趋势,着眼长远发展,真正成为市场竞争和技术创新的主体。

篇6

关键词:建筑涂料;行业;发展;战略

近10多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建筑涂料行业的发展迅速,总产量已经突破100万t,成为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大建筑涂料生产国。然而我们不得不看到高速发展背后存在的诸多问题,市场集中度不高,进入壁垒较低,产品差异化程度较低。

我国的建筑涂料市场发展还不是很成熟,体现在:第一,可替代产品的潜力有待开发,建筑涂料的消费水平较低,产品结构不合理和市场竞争不规范;第二,市场结构不合理,体现在企业数量过多,区域分布不均衡,市场集中度不够,外资企业领导市场;第三,国内的建筑涂料企业缺乏竞争力,特别是产品技术相对较落后,品牌营销水平较低。

如何促进中国建筑涂料行业的发展,特别是国内的建筑涂料企业的发展,经过对国内建筑涂料市场的分析和了解,本文尝试着提出以下发展战略。

1、集约化发展战略

1.1走集团化发展的道路

我国国内建筑涂料企业一般生产规模都比较小,由于规模小,产品品种系列少,成本高,生产效率低,市场竞争能力弱,根本不具备全国范围的竞争力,甚至守住区域市场的能力也难做到。为此,建议采取政策鼓励和行业协会协调的方式,对现有小规模生产企业,采用跨地区、跨部门联合和兼并收买等方式进行改造,并有计划地重点扶植一些有条件的地区和企业,逐渐形成年生产能力在(3~5)万t以上,多品种配套,具有国际竞争能力的大型企业。在世界范围内,集团化经营是一种潮流,也是一种趋势。通过兼并获取市场是一条可取之路。生产规模和市场的扩充可解决大而全和小而全的问题,体现出规模经营在资金、技术、管理等方面的综合效益。因为现在的建筑涂料企业多数是民营企业,采取一些零售业态的合作方式也是可行的,比如作为某知名品牌的特许加盟商,或者为其它区域的大的企业作OEM生产等等。实践证明,集团化经营是一种比较有效且能够很好地抗拒市场风险的经营方式。

其主要优点在于能够实现资源的集中综合利用和高效配置,能够实现集团范围内的业务配合和资源共享,降低生产运行成本,提高整体效益。

1.2走名牌化发展的道路

走集约化经营的道路就必须要树立强烈的名牌意识,创建国家级、国际级的名牌产品。因为名牌意味着质量、效益,是企业的信誉,是企业和产品在国内、国际上的声誉,是企业市场竞争能力的综合表现。

企业的发展、行业的成熟往往遵循产品竞争规模竞争品牌竞争的内在规律。名牌已成为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经济效益的动力和源泉,成为所向披靡的竞争利器。充分发挥现有名牌的效应,扩大规模,向同类企业辐射,向规模化、集约化发展。

1.3走专业化发展的道路

从建筑涂料品种来看,很多企业追求小而全,市场上炒作什么概念的涂料,就开发什么涂料,却没有形成自己的拳头产品。另一个方面表现在同一个企业同样的产品,品牌却有好几个,每一个品牌下面还有若干子品牌。我们必须优化企业结构,加强专业化生产。为提高全行业的经济效益和稳定产品质量,要积极鼓励、引导企业向专业化方向发展:树脂生产专业化、涂料生产专业化、色浆生产专业化,并在此基础上形成规模化生产。同时部分企业要调整产品结构,保留开发符合环保要求,适合市场的优势产品,创出有特色的品牌,走一条集约化的发展道路。

2、科技兴业战略

2.1加强科研开发

技术是企业发展的保证。目前,建筑涂料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而支持企业发展的最有效办法就是技术创新或技术变革,只有不断将先进技术通过成果的转化在产品中体现,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立足。由于科技开发的经费不足与科研力量的缺乏,我国的建筑涂料的科技研究成果不多。在建筑涂料科技开发方面,仿制的多,低水平重复的多,创新的少。很多建筑涂料厂家每年只投入很少资金用于研发,有些公司根本就没有技术人员或者请一些兼职的化学师,经年累月生产同样的产品,和国外先进国家相比,差距很大。

国外大型的涂料公司和原材料公司,对建筑涂料及其原材料的科技研究和开发应用工作都非常重视。一般情况下每个公司都会拿出每年销售额的5%作为公司的研发费用,对于一些基础性研究,更是不惜巨资投入,当然他们也因此获得丰厚的回报。因此我国国内的建筑涂料行业必须要加大对研发的投入。

2.2加速高素质专业人才的培养

人才缺乏和不配套曾经严重制约着我国建筑涂料的发展。要实现建筑涂料行业的现代化,需要尽快培养和造就第一流的高素质的人才,包括富有创新才能的科研人才,各类高级企业管理人才。没有一流的科研人才,就难以掌握现代化的建筑涂料技术,就不可能生产出优质的产品。没有一流的管理人才,就不可能实现建筑涂料的集约化经营。因此应以战略的高度,加速高素质人才的培养。

2.3提升建筑涂料产品档次

为了提升我国建筑涂料行业整体的技术水平,国内的建筑涂料企业应该加大科研的投入,紧跟世界潮流,不断创新,开发出新的品种。具体的发展方向包括:

(1)向低VOC方向发展。当今世界,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越来越多地受到人们的关注。建筑涂料的品种结构应向着减少VOC含量、向着绿色产品、环保化发展。

(2)向功能化发展。除了研究开发各类功能性涂料,包括防火涂料、防水涂料、防霉涂料、保温涂料等,还应加紧研究和开发建筑装饰中出现的难题和新问题,满足各类建筑对不同功能的需求。

(3)向高性能、高档次发展。逐渐淘汰落后工艺、落后设备和品质低劣的产品,重点研究有机硅改性丙烯酸树脂涂料、水性聚氨酯涂料以及氟碳树脂水性化涂料,以适应和满足我国高层和公共建筑外装饰的需求。

2.4解决好原材料配套发展工作

建筑涂料所用的专用乳液、助剂、颜料等目前还存在着品种少、质量不稳定、供应不足、价高等问题,严重制约着建筑涂料行业的发展。建议国内的原材料工业可以利用目前进口原材料大量涌入国内涂料市场的时机,借鉴别人的经验,提高我们的产品性能,缩短与国外的差距,现在应该是时机较为成熟的时候,同时也要加强自主研发的投入。

2.5重视涂装施工的研究

建筑涂料产品在市场上出售,严格地说只是一种半成品,只有将它装饰到建筑物表面形成涂膜后,才成为真正的成品。涂膜能否充分发挥预期效果,与使之形成涂膜的配套产品和施工技术有很大关系。国外对一种新的涂料品种问世后,对其涂装施工技术研究非常重视,对其施工基础条件、施工方法、施工机具、施工环境以及施工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补救办法等都进行较深入具体的研究,并相互提出详细的施工规范和验收规程。特别为了适应家庭装饰的发展需要,研究和开发了适用于家居装饰的产品小包装以及简便适于自己动手的施工机具,并为用户提供了很通俗、详细的施工方法。国外这些经验很值得借鉴和发展。

3、环保健康战略

3.1绿色环保涂料的兴起

绿色建材是指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少用天然资源和能源,大量使用工业或城市固态废弃物生产的对人体、周边环境无害的健康、环保、安全、消防型建筑材料,国际上也称“生态建材”、“健康建材”或“环保建材”。绿色环保涂料作为绿色建材的一种,同样是对涂料“健康、环保、安全”属性的评价,包括对生产原料、生产过程、施工过程、使用过程和废弃物处置五大环节的分项评价和综合评价。

3.2绿色环保涂料的特征

绿色环保涂料的基本功能除作为建筑涂料的基本实用外,还在于维护人体健康、保护环境。因此,绿色环保涂料与传统涂料相比,应该具有以下三个特征:

(1)在产品配制或生产过程中,不得使用甲醛、卤化物、芳香族碳氢化合物;产品不得含有汞及其化合物,不得使用铅、镉、铬及其化合物及添加剂。

(2)严格控制涂料VOC的释放量,禁止使用有毒有害的溶剂。

(3)产品不仅不损害人体健康,而且应有益于人体健康,产品要具有多功能:如抗菌、防霉、隔热、阻燃、防火、调温、消声、消磁、防射线、抗静电等等。

3.3环保健康战略对建筑涂料企业的意义

可持续发展不仅对一个国家有重要的意义,对一个企业也同样非常重要。一个建筑涂料企业只有生产符合健康环保的建筑涂料,才能提高企业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地位,树立和改善企业形象,因此具有持久的生命力,才能使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

3.4环保健康战略的保证措施

生产绿色环保涂料除了要有技术和原材料外,还与企业的经营管理、政府的政策法规、产品的技术创新、教育培训以及公众参与和监督有着紧密的联系。因为企业的经营管理是生产绿色环保涂料的体现主体,政府的政策法规是生产绿色环保涂料的调控手段,产品的技术创新是生产绿色环保涂料的强大推动力,教育培训和公众参与是生产绿色环保涂料的保障。因此,要确保企业有动力和能力销售绿色环保涂料产品,还要求政府、行业协会、企业自身、公众等各方采取相应的措施,如:

(1)宏观上,国家要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利用经济手段限制污染产品的生产,鼓励绿色环保涂料产品的开发。

(2)建立良好的信息传递机制,促进企业之间的协调竞争。

(3)实行环境标志,公布权威的认证机构,引导消费者购买“绿色涂料产品”。

(4)加大科技创新,努力研发绿色涂料产品和绿色技术。

4、国际化发展战略

4.1国际化为我国建筑涂料行业带来的机遇

进入21世纪,将使我国经济进一步融入国际经济贸易体系和全球经济潮流,我国建筑涂料行业应该充分利用国际化给我们带来的机遇,具体表现在:

(1)国际化有利于加快我国建筑涂料行业改革开放的进程。

(2)国际化有利于我国建筑涂料企业引进技术和外资,提高水平,扩大经营。

(3)国际化有利于我国建筑涂料企业结构调整。

(4)国际化有利于我国国内建筑涂料企业获得价格低、质量好、品种系列配套、售后服务到位的原材料,对增强企业竞争力是极为有利。

4.2国际化为我国建筑涂料行业带来的挑战

对国内的建筑涂料企业而言,加入WTO后进口产品和外资企业将与我国处于相同的法制环境下竞争。它对涂料行业的影响主要表现为:

(1)更多的国外涂料生产企业会更加看重中国的建筑涂料市场,纷纷加大对中国的投资,或者在中国寻找商销售产品,从而对国内的涂料生产企业造成威胁。

(2)根据目前国外涂料企业专利先于产品进入中国,而中国企业对专利普遍不够重视的现状,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的执行,我国的《专利法》很有可能使外国企业先受益,从而加大了企业技术创新的难度,在发展战略上处于被动地位。

(3)外资企业以雄厚的资金优势在全国办分厂,以巨额涂料产品广告覆盖全国,结合其品牌宣传优势,高效的管理,强大的资本,挤占目前国内大型涂料企业占有的区域性市场。

4.3抓住机遇,迎接挑战

(1)利用外资,促进区域平衡发展。随着我国涉外经济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投资环境会越来越好。吸收外商直接投资,作为我国对外开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今后还将继续贯彻下去。国家为逐渐扭转外商在华直接投资东、中、西部依次递减的态势,将制定出外商在华投资地区导向性政策,鼓励外商到中西部投资。

这也将成为我国政府加快中西部发展的重要措施之一。建筑涂料行业要与国家的对外经济政策保持一致,创造条件,积极引进先进技术,吸收投资,并向中西部倾斜,推动我国建筑涂料行业的平衡发展。

(2)利用外资,调整产业结构。国外涂料厂商纷纷进入我国,刺激着我国建筑涂料行业朝着一个新的台阶发展,同时,也给国内的绝大部分厂商带来了巨大压力,甚至造成生存危机。据有关专家分析,“洋涂料”的大举压境,使得兼并、重组、收购将成为下一步涂料市场的“重头戏”。中国建筑涂料行业要利用当前的机遇,抓紧时间调整产业结构,完成建筑涂料行业的新发展。

篇7

一、CPA 事务所的组织形式

目前, CPA 事务所的组织形式主要有有限责任公司制、合伙制、有限责任合伙制等。

合伙制的CPA 事务所由两名或两名以上注册会计师组成, 合伙人以各自的私人财产对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利于扩大事务所的规模, 提高风险规避能力, 但最大缺点是任一合伙人的失败都会使其他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有限责任合伙制兴起于是20 世纪90年代初, 它是指CPA 事务所以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各合伙人以个人名义, 对个人行为及其监督下的其它人的行为承担无限责任。在此体制下, 合伙人只有与违规事件相关时才承担无限责任, 其他合伙人只承担有限责任, 这种形式融合了合伙制与有限责任公司制的优点, 摒弃了其不足。目前,“四大”均为有限责任合伙制, 许多大中型事务所也开始向此转型。

有限责任公司制以出资人认购股份对会计师事务所承担有限责任。我国按照《注册会计师法》的规定只准设立有限责任制和合伙制, 合伙制的CPA 事务所主要分布在深圳, 其于大约百分之九十的事务所均采用有限责任制。目前我国CPA 事务所的注册资本最低为30 万, 即大多数事务所的违规赔偿金仅有30 万, 巨大经济利益往往趋使CPA 追逐利益, 很不利于对会计师审计工作的约束。

由此笔者认为, 无限责任的组织形式应当成为CPA 行业诚信立业的必然选择,在我国CPA 素质不高、专业胜任能力有待完善的现状下, 合伙制严厉的连带责任会使很多合伙人望而却步, 所以采用有限责任合伙制不失为一种选择, 同时也有利于同国际大趋势接轨。

二、CPA 事务所的业务结构

安然公司的破产与安达信的, 使人们的目光重新聚焦在会计师事务所能否同时进行鉴证与管理咨询服务的问题上。CPA 事务所的管理咨询服务近年急速扩张, 管理咨询服务收入大大超过了其审计服务的收入。后来安然事件的爆发使大众普遍认为罪魁祸首在于审计与管理咨询服务融合的业务模式。

审计与管理咨询服务的拆分之争, 最早可以追溯到着名审计学家莫茨与夏拉夫在1961 年提出的观点:“管理咨询业务的扩展必然会给审计的独立性带来负面影响”。[1]但此后大量的实证研究表明并无明显证据支持这一判断, 有不少研究成果认为非审计服务不仅不会影响审计质量, 反而有助于提高审计的独立性, 管理咨询服务可以加深CPA 对客户的深入了解, 有利于降低风险扩大收入, 还有利于专业能力的扩展。

事实上, 莫茨与夏拉夫曾提出过忠告:“无论是谁, 主张禁止独立的公共会计师开展管理咨询服务, 都是错误的。同时, 如果公共会计师都毫无节制得自由开展这项活动, 也是危险的。”[1]李若山教授也认为:“法律上直接禁止会计师事务所从事管理咨询服务并不是最优的制度安排, 让市场发挥作用也许是可以采取的策略”。

CPA 行业是一种中介机构, 客户信赖是其生存之本, 只有实质独立而没有形式独立仍得不到投资者的认同, 所以在监管法规出台之前, 会计师事务所已经迫于公众媒体与市场需求的压力, 对业务结构作出了调整, 一些大的会计师事务物所已先后分拆了管理咨询业务。

针对中国具体情况, 笔者认为审计与管理咨询还是不分开好, 因为中国CPA 事务所咨询业务量和业务收入一般不大, 这两者之间的冲突尚不明显, 两者结合在一起, 在查帐同时可以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而且中国CPA 行业目前业务单一, 规模小而分散, 鉴证收入占总收入95% 以上, 面对各大国际会计公司的竞争, 有必要鼓励其大力拓展新兴咨询服务领域, 扩大事务所规模。

三、监管模式———民间自律与外部监管的选择

国际上会计师事务所行业管制模式一般有三类: 独立型; 行业自律型; 政府干预型。美国是行业自律型的代表, 这种模式下CPA 主要由民间协会实行自律管理, 政府不加干预。1934 年《证券交易法》颁布后, 证券交易委员会( SEC) 代表政府对CPA 进行管理, 实施最终监督权与否决权。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A ICPA) 负责规则的制定和行业自律, 建立了一整套自律监管机制。1977年美国成立了公共监管委员会(PO B), 代表公众利益监管CPA 。事实上, PO B 形同虚设, 安然事件爆发后被SEC 解散。2002 年美国通过了《萨班斯一一奥克斯莱法案》,正式标志着其CPA 行业自律历史的结束,美国的监管模式逐渐转变为政府监管下的独立监管模式。

克鲁格曼认为:“市场经济本身并不能解决所有问题。”[3]大量的研究也表明, 市场经济需要适度管制, 市场总有失灵的时候,完全依赖市场力量和民间自律进行监管是不可行的。当然, 完全的官方监管, 虽有利于提高效率与权威, 但必然会降低制定机构的独立性, 两者均非完美无缺。

我国的CPA 制度是多头监管与自律相结合的模式, 中注协具有半官方半民间性质, 是集部分行政管理行为与行业自律于一身的、受多头领导与监管的机构。这一模式由我国CPA 行业发展历史决定, 与原来的国情相适应, 但从长远看会严重影响CPA 行业的发展。[3]我国CPA 改革方向应是在逐步摆脱政府机构的色彩后, 成为市场条件下的自律民间团体, 政府应将行业的所有行政权利直接收回, 保证行业他律的威慑力。协会的作用则主要是保证专业质量, 培训专业人士, 研讨行业问题。

四、民事法律责任体系的建立

民事法律责任是CPA 行业维持诚信的一大关键因素。民事法律在美国一直占有重要地位,“四大”>!

律处罚, 2002 年安达信的消失再次让人们领略了民法的威力, 显示了美国民事法律监管的强度与力度。民事法律惩戒机制的威力与以下三个因素有关: 注册会计师不正当行为被发现的概率、发现之后被处罚的概率、处罚力度。下面用公式来表示它们的关系: 民事法律惩戒机制的威力= 注册会计师不正当行为被发现的概率* 发现之后被处罚的概率* 处罚力度。

影响注册会计师不正当行为被发现的概率的主要因素是诉讼人群的范围, 而发现之后被处罚的概率则与诉讼程序有关,如举证责任的安排、集团诉讼的方式等, 公式中三者相互协调才能发挥威力。

我国现状是缺乏必要的民事赔偿机制, 目前还没有一宗因虚假财务信息而获得赔偿的民事案例, CPA 只接受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 而没有民事赔偿。主要的表现有两个方面:

1、诉讼成本大于诉讼收益。

因为诉讼人群的范围直接决定了不正当行为公之于众的可能性, 如果者的范围很窄, 则CPA 很容易逃脱责任, 反之,如果扩大此范围, 则会极大提高监督力度。我国最高人民法院2002 年了《关于受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民事侵权纠纷案有关问题的通知》, 限定法院只受理那些经过证监会查处的虚假陈述案, 限定了较窄的诉讼双方范围, 提高了条件, 对CPA 并无多大压力。

2、惩罚力度不够。

篇8

新世纪的大门已经向我们敞开,未来几年,中国证券市场将会有更多的新变化、新问题,券商的经营环境也将发生巨大的变化,因此,证券公司要想在证券市场上立稳脚跟并占据一席之地,就必须未雨绸缪、以高瞻远瞩的眼光来审视和预测未来一段时期我国证券市场即将发生的变化,判断这些变化将对证券公司产生什么影响,提前作好准备以应对即将到来的变化。

但是,并非每个券商都具备高瞻远瞩、审时度势的能力,竞争态势的出现客观上给券商准确预测和评估带来了较大的难度,纷繁复杂的事物不断涌现可能会扰乱视线和思路,就算能够对今天出现的新事物了如指掌,也无法通过孤立的现象推断明天的境况,券商很容易落入被动地接受新事物的境地。所以,必须透过这些纷繁事物的表面,挖掘出其内在的、贯穿其中的本质因素,从而从源头上掌握了事物发生发展的真正精髓,把握其走向和脉络,才能对未来发展动向和即将出现的新生事物有所准备,从而选择适当的应对措施,变原先的被动接受为主动出击,这样才能在经营环境发生巨大变化时运筹帷幄、应对自如。因此,不是简单地对未来即将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作出预测,而是应深入寻找表象背后的主线、挖掘出内在的运行规律才是主动应对挑战的关键。

表象的形成可能受许多主线交叉控制,而行业发展所遵循的普遍规律是最重要的一条主线,各行业都将在这一普遍规律的作用下向前发展,只不过各个行业表现出来的特征略有不同而已,因此,研究行业规律是把握行业发展脉络的根本和要害。虽然中国证券行业的发展仅经历了较短的时间,但它同样遵循普遍的行业发展规律,而在这一规律的作用下,到了一定的发展阶段就会有相应的事物出现。认真研究和剖析我国证券行业的发展规律,就能站在一定的高度认识和辨别对券商经营环境构成影响的因素,把券商这一单个的个体放置到证券行业的大背景下面来研究,就会从行业的波动中把握券商的沉浮,从行业的规律中敏锐地感察生存环境的变化,从行业的发展趋势中寻觅新的机会。

在经济学的范畴里,行业一词它是指由具有相互可替代性但同时又有差异性的产品的生产者所组成的群体。虽然它是一个比较松散的概念,但由于具有某种普遍的特征而被经济学列为研究的对象。关于行业经济特征的研究有助于我们了解一个行业的发展规律,并在此基础上预测其发展前景。因此,要剖析证券行业就应该首先了解其特定的规律。

行业是介于宏观和微观之间的中观阶层,它的发展既要受到宏观经济因素的影响、同时微观经济因素也对其产生一定的作用力。一方面宏观经济因素在不同时期促进或抑制行业的发展,酝酿和催生出一个新的行业或者淘汰和消灭一个旧的行业;另一方面微观经济因素又赋予了各行各业不同的性质和特征。虽然各种复杂因素交织在一起,但这两方面的合力作用的结果却是使各个行业遵循基本的发展规律、按照特定的轨道运行。

从宏观层面看,行业发展会受到两方面因素的影响:

一是经济周期的波动将使需求弹性大的行业呈现出相应的波动,经济增长将推动行业向前发展,但对需求弹性不同的行业其作用力显然不可能一样,需求弹性大的行业宏观经济增长的推动效应大。相对于其他实体商品而言,虚拟的股票等有价证券商品的需求弹性较大,随经济周期波动的振幅也较大,在经济上升时受到较大的推动作用并能提前表现出来。从中国"十五"规划勾勒的宏伟蓝图可以看到,今后一段时期我国国民经济将保持较快的增长速度,宏观经济因素将刺激投资者对有价证券的需求,也为证券行业的扩张和发展起到促进作用。因此,我们可以判断在宏观经济因素的影响下,未来几年的证券行业将维持一定的增长速度和较强的扩张潜力。这是我们在研究了宏观经济因素后得出的初步结论,也正是由于宏观经济为证券行业定了增长的基调,证券经营机构才能

在这样一个有增长潜力的行业中寻觅到获取利润的机会,试想,如果宏观经济都不支持一个行业的增长,那么身处其中的企业怎样寻找获利机会呢?因此,行业增长的基调为券商提供了发展的良好机遇。

二是政府的宏观调控使行业发展得到鼓励或抑制,在市场经济这只"看不见的手"的背后,政府通过"看得见的手"来进行宏观调控,如扶持和鼓励某些缺乏市场前景但有对国民经济必不可缺的行业,以弥补市场经济产生的缺陷,所以政府的行为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行业的发展。中国的证券行业本质上属于带有政府控制的垄断性行业,券商的经营环境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府控制的松紧程度,政府设定的"门槛"在未来不远的时间内特别是我国加入WTO之后逐步降低将是必然的趋势,券商的生存环境也因此受到较大的影响。

从微观层面看,有许多因素决定着行业的兴衰,主要因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竞争"成分"的多少,竞争者的多寡使行业性质发生巨大的变化,竞争者从无到有、从少到多的变化使行业形式从完全垄断变成寡头垄断,再演变为垄断竞争,直至完全竞争,反之亦然。各个行业的发展都受到竞争因素的影响,在竞争者由少到多、再由多到少的反复变化过程中,行业的性质也随之发生变化,行业也在垄断与竞争的抗衡中螺旋式地前进。

作为国民经济的构成要素而必然受到政府的调控,中国的证券行业不可能出现完全竞争的格局,但在政府控制范围内的竞争者数量的增减将自动而充分调节竞争和垄断的形式的比例,使这个被政府控制的行业会出现一定程度的竞争格局。

随着竞争者数量的增加,中国的证券行业必然经历一次由少数券商寡头垄断到较多数量券商参与的垄断竞争的转变,然后,竞争激烈程度的上升将导致优胜劣汰机制发挥作用,参与竞争的券商数量又会由多变少,从而再次回到少数实力雄厚的券商垄断的格局,但这绝非是从终点又回到起点的简单重复,而是一种螺旋式的盘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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