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21 17:05:25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创业论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投后管理是IT企业投资项目风险管理的核心环节,在保障IT企业投资项目价值增值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目前,风险投资企业通常是被动的参与企业管理,过分强调以财务指标评价企业的价值,而忽视了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培育和战略目标的实现,使得投后管理的最终效果与预期目标不符。对此情况,应强化对IT企业投资项目风险管理者的激励,通过绩效考核、物质激励等措施提升其对项目风险管理的热情。
二、IT企业创业投资项目风险管理对策
1.健全沟通机制。IT企业应以项目信息辐射范围为基准,建立与IT企业投资项目有关的信息沟通体系:首先是产品的市场信息渠道。由于大部分商品在国际、国内市场中的价格是不断波动的,通过对国际贸易、国内市场中产品价格信息的收集和分析,能够得到一个期间的平均价格,这一价格属于透明的公允信息,可以此作为项目风险管理的依据;其次是企业外部信息反馈渠道,即建立IT企业创业投资项目所在当地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对项目情况的信息反馈渠道。以及时了解IT企业创业投资项目在当地经济发展中的贡对献,在当地居民、政府和社会其他阶层心目中的公益形象,从而准确判断社会和政府对项目的态度与支持力度。同时通过行业协会及时了解IT项目目企业技术研发实力及其在行业中随处的技术地位和竞争地位,为风险管理工作提供准确数据,通过与企业加强沟通联系,建立企业内部信息反馈渠道,与项目的实际控制人进行频繁而深入的沟通,以便实现最准确、最具针对性和有效性的项目风险管理。
2.强化项目风险分析。综合运用各种科学的项目风险分析方法,对于更好的识别风险、预测风险和规避风险有着重要的意义,一直以来,IT企业创业投资项目风险管理过程中,对风险因素的分析方法缺乏科学性和系统性,多以定性分析为主,缺乏定量分析意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IT企业创业投资项目风险分析的准确性和可用性。对此可采取以下策略:综合运用SWOT分析法和AHP分析法进行IT企业创业投资项目风险的分析,首先运用SWOT分析法识别要素,再用AHP分析法进行定量分析。具体操作步骤为:运用SWOT分析法低IT企业创业投资项目风险的内部环境和外部环境进行分析并有机结合,识别IT企业创业投资项目的竞争优势、竞争劣势、机会与威胁要素;对上述被识别出的每组要素进行两两对比,采用特征值方法对各要素的优先权数进行计算,并把每个组中拥有最高优先权的要素抽取出来代表这个组,再对比计算四个要素的优先程度,并通过项目战略分析与评价得出对应的结果。这样一来,实现了对IT企业投资项目风险的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所得结果更为可靠,可参考性更高,从而为IT企业投资项目风险管理提供了更为有效的依据。
3.强化投后管理。IT企业创业投资项目风险投后管理的关键在于,以风险企业的控制权分配与转移为手段,通过合理有效的激励措施,对风险管理者进行引导,以确保IT企业创业投资项目风险投后管理机制的有效运行,具体可采取以下措施:(1)分阶段投资并保留中止投资的权利。通常,在分阶段投资模式中,只要风险投资者发现任何与被投企业经营相关的,可能影响自身投资回报的负面信息,都会停止下一阶段的投资,因此这种做法可以减少风险管理者针对项目剩余索取权争取重新谈判的行为;(2)通过股票赠与及股票期权等方式给予激励性报酬。这样一来,风险管理者的个人利益与IT企业创业投资项目风险管理的成效乃至企业的未来发展状况紧密联系在一起,风险管理者将更为积极地采取有效手段来参与被投企业项目风险管理活动,从而达到规避道德风险,提升项目风险管理成效的目的。
三、结语
在教育实践活动中,有的学者认为教师是指导者,有人认为教师起到中介的作用,课题组比较认可教育主体中的双主体理论,即教师是教的主体,学生是学的主体。面对当前的就业形势,确实有一部分同学有自主创业的热情和想法。学生对创业教育存在需求。因此,在教学的过程中就很容易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这就对教师的"教"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自主创业教育的教师可以由专业教师和非专业教师组成。其中,非专业教师可以由著名企业的领导、心理学老师以及相关政府机关的工作人员等组成。自主创业教育不是孤立的教育过程,而是一个系统的综合工程。
二、构建良好的大学生自主创业的环境
众所周知,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无疑为市场经济继续健康、有序的发展保驾护航,大学生自主创业有着良好的社会大环境。但是,经济组织的多样化形成了众人多元化的价值观念。因此,通过提高大学生的自身素质,转变社会就业观念,各级政务机关改善自主创业政策,多方为自主创业开辟融资渠道等等方式方法,去构建良好的大学生自主创业环境。
三、开展大学生创业教育的重要意义
(一)完善大学生自主创业教育体系,促进大学生就业大学生自主创业教育有利于大学生树立理性的职业观,改变以往传统的就业观念,拓宽学生的就业之路。同时,也有利于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和适应社会的能力。
(二)指导大学生依法创业就业和职业生涯的可持续发展目前,就业指导工作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思想品德教育、心理教育,而忽视法制教育。就业指导与法制教育的错位,对大学生在就业中违法事件频发、劳动纠纷扎堆负有主要责任。本课题通过大学生自主创业体系的构建,弥补学生在法律方面的欠缺。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法律素质已经成为当代国民不可或缺的素质之一。
我国创业投资起步晚,尚未完全形成体系,存在着包括资金来源不足、投资基金的规模不大、有关的法律政策尚未建立等问题。没有发达的创业投资制度,就不能在投资资本与创业企业之间搭建出通道。
2创业投资特点分析
与传统融资方式相比,创业投资有如下特点:
2.1高风险与高收益并存。创业投资的投资周期长,过程复杂,需要应对企业团队和市场各类不确定性;但一旦成功,其获利十分丰厚。
2.2投资人参与管理。创业投资机构往往会先对创业企业的团队、技术等进行尽职考察,以鉴别出真正有前景的项目。而在投资后则为企业提供丰富的“服务包”,如金融、会计、营销、财务、战略规划以及人力资源管理等领域的咨询服务,帮助企业增值。
2.3创业投资机构能为企业提供信誉,有利于吸引新的资金。经过创业投资家的筛选、观察和增值,减少了信息不对称,提高了企业的信誉,有利于其进一步融资。
2.4对投资者而言,创业投资背景意味着某种“信号”。研究表明,有高信誉的创业投资背景的企业往往有更好的IPO原始收益和后期绩效。原因是创业资本介入已经说明创业企业潜力得到承认,经过投资管理团队的督促与引导后又实现了增值。此外,信誉高的管理团队在监管企业时,通常更注重投资研发,更注意培育市场开拓,因此企业往往有着较强的增长潜力。
2.5创业投资能够满足创业企业长期的资金需求,是一种价值投资,而非控股该企业,企业不用担心经营权丧失。表1是2011-2012年样本创业投资机构投资项目的持股比例统计,前三位依次是5%-15%,5%以下以及15%-25%,充分说明创业投资并不追求控股。同时,创业者在获得较大的股权比例后,也会更加努力工作,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
2.6创业投资最终目的是成功退出,我国现存的主要退出方式包括IPO,收购和回购等。表2说明了收购和回购方式是我国创业投资机构的主要选择。而选择IPO退出只占16.7%,这可能是基于难度、成本等原因。
3相关建议
1.经费有保障
目前,创业培训的费用大部分由政府部门支付,项目经费开支实行报账制,国家免收培训学员学费和书本费,并且每培训一位SYB学员,政府将给予培训机构720~1200元的补贴,并对有符合条件的创业者提供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无息贷款。此外,2013年3月,迁安市就业服务局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市民创业的优惠政策:对经营一年以上并雇佣2人以上就业的创业者奖励3000元,毕业两年之内高校毕业生取得营业执照的,另外再发放3000元一次性创业补助。优惠的政策提高了学校的信誉度,吸引了越来越多创业人员加入到创业队伍中来。
2.针对性强
SYB项目是面向具有创业意愿群体的非学历性培训,培训任务坚持以学员为本,教学目标与学员的需求紧密结合。学校为了掌握培训者的需求和特点,多次开展问卷调查分析,对学员的创业能力、创业心理和创业条件等进行统计分类,根据学员的特点适当调整教学计划,灵活调整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使学员能够“听得懂、学得会、用得上”。
3.学习资源丰富
企业能否创办成功除了要符合创业者自身的条件和能力外,还要选择那些发展前景好、社会需求度高的行业。通过对市域经济发展特色和发展形势的分析和预测,掌握迁安经济发展的热点,迁安职教中心紧紧围绕创业培训目标,设计出短小精悍、学以致用的教学模块。丰富教学资源,建立贸易、服务、制造、农林牧渔四大类小微企业创业案例库,激发了学员的学习兴趣,增强了培训效果。
二、SYB项目开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部分企业参与的积极性不高
培训学校组织学员到企业参观学习,对于企业来说没有带来实际、直接的利益,有部分企业将参与创业培训视为直接或间接的利益损失,甚至把即将创办的企业看作将来的竞争对手,排斥学员来企业参观、学习。因此,培训学校“一头热”现象突出,在已形成的合作中,大多是学校主动向企业界寻求合作伙伴,而主动来寻求与学校合作的企业少之又少。
2.乡镇政府合作范围窄
职教中心的“送教下乡”“送培训下乡”中与乡镇政府的合作仅限于该乡镇劳动保障站,其他政府部门如农机站、建设站、财政所等少有问津,缺少政府各部门之间的联动和整体安排,造成培训活动的影响范围小,活动实施灵活性和自主性差等问题。
3.师资力量薄弱
每年,政府部门都会制定专门的师资培训计划,目的是建设专业教师队伍,提高培训质量。但从现实师资状况来看,任职教师大多是由普通文化课教师转业而来,缺少创业的经历,这就不可避免地会出现“纸上谈兵”的尴尬;而且培训内容大多涉及经济与管理类知识,部分教师缺乏相关教育背景,有时往往对教材把握不准,教学上显得吃力。
三、提高SYB项目工作实效性的对策
为了更好地推动职教中心SYB创业培训的可持续发展,未来工作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加大培训宣传力度,扩大培训规模
目前,中职学校SYB项目服务的对象主要是城镇无业人员和农村剩余劳动力。SYB项目是增强劳动者创业意识和提高劳动者创业能力的重要途径,面对的学员群体还应包括国有企业下岗职工、退伍军人、农村剩余劳动力或返乡创业人员,另外,高校毕业生也逐渐加入到创业队伍中来。该市每年毕业生数量近千人,其中一部分学生毕业后会选择自主创业。我们应该牢牢抓住这一资源优势,利用区位有利条件加强宣传,与高校逐渐建立起紧密的合作关系。
2.加强师资建设
SYB项目培训师的主要职责是指导和传授创办新企业或选择新职业所需要的实用知识和技能技巧,对学员制订的创业计划进行辅导,帮助他们创办各类经济实体,开业后还要进行跟踪辅导、咨询、促其巩固发展。为了取得更好的培训效果,未来需要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的建设,除了学校自身培养骨干教师外,在安排教师到企业实践锻炼的同时鼓励教师到高校进修,弥补教师在专业知识上的不足,还要广泛聘请成功企业家、校外培训专家来校担任兼职教师,形成一支富有创业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的教师队伍。
3.进一步提升后续跟踪服务质量
国外学者对创业投资的政策扶持研究主要包括税收政策、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以及财政补贴等。一方面,学术界对于税收政策的讨论相对较早,内容丰富,也相对成熟(Abbott&Zuckert,1941;Poterba,1989;Cumming,2005),多数研究表明,税收政策调整对创业投资的影响因具体税种不同而有差异。另一方面,随着创业投资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理论焦点转移到制度层面,学者们对于补贴政策的关注比较少,只见Keuschnigg&Nielsen(2002)构建起一个包含创业投资人部门的一般均衡分析框架,并在该框架下研究了投资补贴以及产出补贴对创业投资人部门的作用,发现投资补贴与产出补贴能够激励创业企业家的努力程度,这与此前Keuschnigg&Nielsen(2001)的研究结论相似。之后,Keuschnigg&Nielsen(2004)转向创业投资机制的微观研究,构建了一个双重道德风险模型,在该模型中创业资本家与创业投资人的努力都不可观测,此时无法用财政补贴方式量化纠正资源的无效配置。我国创业投资发展起步较晚,虽然当前的理论研究与实践的重点在于直接扶持手段,但关于财政补贴研究基本停留于宏观分析,甚至直接纳入在笼统的政策扶持定性讨论中(王关义、陈裕,2000;申金升等,2001),很少有单独的定量分析。王彦等(2001)在分析我国创业投资存在的问题时,指出发展创业投资除了拓展风险资金来源、培育多元化的创业投资主体以及完善退出机制外,还应该加大政府扶持力度,为创业投资者和创业企业提供政府补助、建立政府担保机制等。最近,李吉栋(2011)基于配置决策模型的定量研究指出,政策扶持不仅能够增加创业资本供给,还能提高创业投资人的努力程度。但上述分析是在完全信息情形下进行的,缺乏对现实中的信息不对称性的考虑。此外,模型直接假定政策扶持会提高创业投资项目的期望收益率并降低收益率的标准差,这就默认了政府扶持的有效性,否定了可能的“政府失灵”问题。纵观国内外研究文献,不难发现财政补贴对创业投资发展的作用机制研究相对缺乏,尤其是我国在其量化分析方面基本空白。这一方面可能是由于其定性分析结论比较明确和成熟,难以引起学者的研究兴趣和关注;另一方面或许是因为我国目前理论研究的模型数量分析技术还不够成熟,加之国外政策扶持领域的研究也不够充分,使得定量分析的开展受到一定局限。
2财政补贴促进创业投资发展的机制研究
2.1经济学分析:外部性传统经济理论分析通常把政府对创业投资的参与和支持看作是对“市场失灵”(MarketFailure)的纠正(约瑟夫•E•斯蒂格利茨,1998;戴志敏,2002;李万寿,2006;Rinetal.,2006)。“市场失灵”是指,指在自由放任的基础上,市场经济在其自身的运行中自发产生的缺陷或弊病。“市场失灵”是西方自由市场经济在几百年运行过程中逐渐暴露出来的问题。西方资本主义经济是建立在个人本位和私有经济的基础上的市场经济,这个“市场”在古典经济学家眼中几乎是“无所不能,完美无缺”的,它具有自我调节、自动均衡的强大能力,从亚当•斯密的“看不见的手”理论,到萨伊“供给自动创造需求”的定律,再到马歇尔“市场自动趋于充分就业均衡的假设”,使西方社会对市场效率充满了信心。但是这个无比“有效”的市场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暴露出来的一个个“失灵”面前终于失去了它“万能的光环”。市场失效的出现使人们对市场的认识更深刻了。广义的“市场失灵”可分为三个方面:一是微观经济无效率,二是宏观经济不稳定,三是收入分配不公平。其中,创业资本市场的“市场失灵”问题可以归结到微观经济无效率下的外部性问题。外部性理论是市场失效理论的一个重要领域,它所揭示的矫正外部效应方法与资源配置效率密切相关。外部性(Externality)也被称为外部效应、外在性等,指的是一个经济主体的行为影响了他人,却没有为之承担应有的成本费用或没有获得应有的报酬的现象。或者说,外部性就是指未被市场交易价格反映的额外经济交易成本或收益。当市场交易导致了对第三方的影响,而价格机制又不能为之提供正确信号时,就必然导致资源配置的无效率。在这里价格机制的失灵导致了市场机制的失灵。正外部性的产品或劳务,由于其价格只反映了其私人边际收益,而不能充分反映其社会边际收益,导致产出供给不足,从而给生产或消费者带来了额外的效益损失,根据“黄金规则”MC=MB=P,存在外部性下的资源配置亦是无效率的。从整个社会的角度来看,正外部效应的产品或劳务的生产与消费将呈现不足状态,而提高它,增加其供给,社会将因此而获得净效益。正外部效应产品或劳务的私人标准均衡和社会标准均衡对比情况可见下图。在图1中,当不考虑额外收益的补偿时,自由竞争市场会使正外部性产品按照私人边际成本(MarginalPri-vateCost,MPC)和私人边际收益(MarginalPrivateBenefit,MPB)决定的均衡价格(P0)和均衡产量(Q0),来配置资源,它反映了私人的最佳资源配置,但却偏离了社会的最佳资源配置。这时,产量过少,价格偏低。在图2中,当政府对额外收益进行补偿时,正外部性产品将会按照社会边际收益(MarginalSocialBenefit,MSB)和社会边际成本(MarginalSocialCost,MSC)决定的均衡价格(PS)和均衡(QS)产量进行资源配置。这时,产量较Q0增加,价格提高。由于政府拥有对全体社会成员的强制力,如征税权、禁止权、处罚权以及交易费用优势等,因而政府在纠正“市场失灵”方面具有某些明显优势,这也是由政府来纠正创业投资“市场失灵”的理论依据所在。
2.2局部均衡模型分析:不对称信息但是,“市场失灵”并不是政府干预的充分条件。政府干预经济的理论前提是:首先,必要条件。市场存在失灵,而政府又是为追求公共利益去弥补市场缺陷。其次,充分条件。政府的活动的确比私人的活动更成功、更优越。即政府的经济活动在取代私人活动后,能经受市场考验,表现出更高的效率。最后,优势条件。政府拥有政治强制力。这使得政府在纠正“市场失灵”方面具有某些明显的优势。如:征税权、禁止权、处罚权、命令权等。政府通常利用政治权力监管私人经济活动,并利用税收和补贴来影响资源使用的动机。对政府行为来说,“市场失灵”是必要的而不是充分的条件,“市场失灵”本身并不能构成政府部门干预创业投资市场的理由。因为政府干预本身也有可能造成扭曲从而缺乏效率,即政府行为不能增进效率或政府把收入再分配给那些不应当获得这种收入的人,由此导致政府失灵。事实上,政府机构确实不是完美的,也不是没有任何摩擦和成本就能运转的。低效率、决策失误、腐败等等,都确确实实地存在着。基于以上理论分析,财政补贴能够促进创业投资的观点不能仅立足于创业投资“市场失灵”本身,而应该进一步深入分析财政补贴能否确实提高创业投资活动的经济资源配置效率。也正因为如此,下文基于局部均衡模型(PartialEquilibriumMode)l对政府扶持的微观效率展开数理分析,特别地,该模型在不对称信息情形下论证了创业投资市场上的政府干预是否可以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
2.2.1模型设定基于前人的研究框架,本文将通过构建一个简化的局部均衡模型来研究政府设备投资补贴和产出补贴对创业投资的影响机制。假定在时间总量为1的情况下,创业企业家最基本工作时间为0<δ<1,δ是可观测的,而其余私人时间1-δ无法被创业投资人观测。如果创业企业家积极努力工作,则意味着他会私人时间1-δ里也从事于创业投资工作;如果创业企业家消极怠工,即意味着他在私人时间里会另寻私活。我们已经知道创业企业家的努力对创业投资的成功具有关键作用,假定创业企业家付出的努力程度为e,如果创业企业家全身心投入,即e=1-δ,创业企业的工作才有可能以P>0的概率实现创业投资最终成功(退出);如果创业企业家把私人时间用于兼职其他工作,即e=0,则创业企业成功的概率P=0。假定创业投资人通过提供内部增值服务a,如管理咨询、行业经验等可以提高创业投资的成功率p,而一些政府也会免费为创业项目提供外部增值服务g,如培训、信息服务以及行政管制解除等,从而也提高创业投资的成功率,体现在函数性质上即为。假定:①创业投资人接私活,即e=0时,则创业投资人提供的增值服务也无益于提供创业投资成功率,p=0;②政府对创业企业的产出补贴率为σ,设备投资补贴率为z,创业企业家的基本工资为b,初创时的固定设备投资为K,市场对产品的需求价格为Q,则创业企业的总收入为(1+σ)Q,净利润为(1+σ)Q-b-(1-z)K。但若创业失败,则血本无归。因此,创业企业的期望净利润为:pQ(1+σ)Q-b-(1-z)K。由于创业企业家只有创业项目,故创业资本需由创业投资人提供,其注入的成本投资为I=b+(1-z)K。作为对价,则创业企业总收入(1+σ)Q中固定比例1-s的部分必须归创业投资人所有。假定创业投资人提供内部增值服务需要花费a个劳动单位。其中,创业企业家的期望收益c应为机会工资加上风险溢价补偿。
2.2.2不对称信息下的契约激励假定创业企业家面临收益风险时为风险规避型,而创业投资人由于拥有许多的创业投资项目因而可以完全规避非系统性风险①,基本工资加产出提成模式能够激励创业企业家全心投入创业投资工作(吕朝晖,2005)。在给定了基本工资b与产出提成比例s以及外生的政府外部增值服务支出g后,创业企业家选择努力程度e。以上三方面因素共同决定了创业成功的概率。则创业投资人的最优化问题分为两步:第一步,在给定内部增值服务水平a和相应的创业投资成功率p时,确定创业企业家的基本工资b与产出提成比例s,以最小化其支付c。由模型设定部分知,如果创业成功,则创业企业家总收入为sQ(1+σ)+b;而如果创业失败,则其创业工资仅为b,但可能从私活中获得其他收入(1-δ)w,这种情况下,创业企业家的总收入为b+(1-δ)w。其中,参与约束(PC)表示,创业企业家从事创业投资工作产生的期望效用要大于其机会工资,而激励约束(IC)表示,创业企业家全心投入创业投资工作带来的期望效用要大于其接私活产生的效用。在完全信息情况下,创业企业家的努力是可观测的,激励约束就可以剔除。成本最小化的解为:b=w,θ=0。但在信息不对称情况下,参与约束(PC)和激励约束(IC)束紧,故In(b+(1-δ)w)=In(w),求解得b=δw,代入参与约束(PC)得。第二步,创业投资人最优化选择要求先确定创业投资成功率p如何影响激励相容契约的成本。创业失败时,创业企业家有固定工资b,这并不依赖于创业投资成功率p,但p的提高会改变创业企业家在项目收入中的收入份额。给定市场需求价格Q与产出补贴比例σ,(8)式的解决定了创业企业家的收益在项目收入中的占比,s=θ/[(1+σ)Q]。由(9)式可以看到,鄣θ/鄣p<0,即更高的创业投资成功率会降低其收入占比s,这是因为创业投资人通过降低来维持激励支付θ不变。对于创业企业家而言,创业投资成功率p提高可以降低收入风险,故可以接受s下降。此时,激励契约成本c=pθ+b所受创业投资成功率p的影响取决于。上述①式和②式可以看出,p对c有两种相反的影响效应。一方面,更高的p会提高相应的支付成本θ;另一方面,项目风险降低会使创业投资人以更低的风险溢价来保证参与约束。而当弹性μ>1时,后一种效应大于前一种效应,从而边际成本降低。此外,值得一提的是,最基本工作时间比重δ的上升导致道德风险空间缩小,相应的风险溢价支付也会随之减少。
2.2.3财政补贴对创业投资的影响政府通过财政政策补贴设备投资与产出,降低了创业投资成本,促进创业投资市场的形成和创业企业的发展。财政补贴的作用机制可以分别从对创业投资人和创业企业家的影响来分析。本文把m称为统计意义上的“创业成功成本”,下面本文要论述的是,政策扶持会通过降低“创业成功成本”来促进创业投资人进行创业投资,从而推动创业投资市场的形成。由(7)式与(8)式可知,财政政策只能通过影响创业投资成功率提高创业企业家的期望收益,而没有直接的影响效应。在支付最小化问题中,由包络定理可得。财政补贴在降低“创业成功成本”后,创业投资产业发展使得需求价格不断降低,直至市场利润为零。最后,尽管产出补贴不影响“创业成功成本”,但会提高创业投资人的收入,从而激励创业投资活动,这符合Sobe(l2006)的研究结论。②财政补贴对创业企业家的影响假定创业投资市场上有E个创业企业家,给定创业投资成功率为p,则市场上成功的创业企业数为pE。在每个创业企业产出为1的情况下,pE即为行业产出总量。给定需求函数D(•),当且仅当下式成立时,市场出清。由上式可以看到,设备投资补贴通过需求面和供给面促进创业企业家的供给,特别是在市场需求影响下,通过增加创业企业家来增加市场供给。而产出补贴由于市场价格降低,只通过需求面效应激励创业企业家的供给。财政政策目的在于降低创业投资风险,鼓励创业企业发展。在创业投资行业产出pE一定的情况下,若创业投资成功率上升,则所需创业企业家减少。而(16)式最后一项是通过改变创业投资人增值服务而产生的间接供给效应。如果鄣p′/鄣g<0,政府扶持会“挤出”内部增值服务,而降低创业投资成功率。在创业投资行业产出pE不变的情况下,所需创业企业家增多。通过对(16)式提取公因式鄣p′/鄣g≤0可知,当需求弹性大于临界值,即η≥η*m/(m-c′)时,η*<1,净效应为正。如果进一步假定鄣p′/鄣g≤0,那么财政补贴对内部增值服务的效应为负,由上述分析知,财政补贴会促使创业企业家的供给数量增加,由此市场对创业企业家的需求价格降低。综上所述,本模型在考虑了信息不对称下的契约激励后指出,财政补贴政策一方面通过降低“创业成功成本”并提高创业投资人的收入激励创业投资活动,另一方面在创业投资行业产出不变的情况下,“挤出”创业投资人的内部增值服务,从而增加提高创业企业家数量。在两种渠道共同作用下,财政扶持将推动创业投资活动的开展乃至创业投资市场的深化。
3总体评价
本文回顾了国内外关于财政补贴对创业投资中影响与作用机制的文献,发现多数研究停留于定性讨论,缺乏量化分析,并且基本局限于完全信息情形。基于此,本文先就创业投资的外部性分析了财政补贴的必要性,进而基于局部均衡模型论证了财政补贴政策在扶持作用上的充分性及其作用渠道。本文认为,设备补贴能够降低“创业成功成本”,而产出补贴会提高创业投资人的收入激发创业投资积极性,同时设备投资补贴通过需求面和供给面促进了创业企业家的供给。基于本文的研究成果,笔者认为,我国创业投资的财政补贴政策可以采取如下一些具体措施:①加大扶持力度,借鉴美国1982年制定的《中小企业技术革新促进法》,政府可以建立类似技术创新基金的机构,专门负责按较高比例对高新技术创业企业提供各种资助和发展经费,补偿创业投资可能的风险损失,从而最大程度地吸引风险资本进入高技术领域。特别地,考虑建立反向的补贴申请与审核制度,由创业投资企业根据企业实际发展需要和政策规定自行申请补贴,再由相关执行单位邀请专业人士进行评估、审核;②加强有关财政补贴政策宣传,扩大政策的普适性,并采取措施监督落实我国当前有关税费减免、小额贷款、培训补贴、社保补贴、岗位补贴和资金补贴等各种优惠政策,提高政策的执行度。此外,必须建立一套相应的惩罚制度,对财政补贴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记录和处罚;③尽快完善创业投资市场的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等支撑条件的建设。鉴于创业投资主要是以股权投资形式开展,为防止资本市场的投机与欺诈操纵行为,政府需制定有关法规以规范市场交易,保证投资者利益,维护市场秩序。
目前关于联合创业投资影响因素的实证研究主要涉及以下问题:什么影响了联合创业投资的形成、规模以及构成?通过整理已有文献,我们发现,可以将这方面的研究分为宏观和微观两个大的层面。
(一)宏观层面目前这方面的研究涉及法律制度、创业资本市场成熟程度以及宏观经济环境等多个方面。Cumming和Dai(2010)比较了39个国家的法律环境(包括法律渊源、会计准则等),并对这些国家1971-2003年间的创业投资数据进行了分析。结果发现,良好的法律环境会对联合创业投资的形成产生积极影响。Meuleman和Wright(2011)则分析了创业资本市场成熟度对联合创业投资形成的影响。投资公司和投行的数量均对跨境联合创业投资的形成存在显著影响。具体地,本地创业投资公司数量与参与跨境联合创业投资呈现倒U型关系,而投资银行的数量与参与跨境联合创业投资显著正相关。此外,Cumming等(2005)发现,资本市场的流动性越充分(IPO规模越大),创业投资机构参与联合创业投资的动机就越低。Vries和Block(2011)则分析了2000-2001年互联网泡沫危机期间和2008-2009年全球金融危机期间的创业投资表现,发现经济危机中退出机会和创业投资资金供应的减少,直接导致创业投资公司参与联合创业投资的倾向减弱以及联合创业投资规模的缩小。
(二)微观层面微观层面的研究具体可以分为创业投资机构特征和投资项目特征两个方面:1.创业投资机构特征。关于创业投资机构自身特征对其构建或参与联合创业投资的影响,学者们的研究主要基于机会和需求两个视角。首先,从机会视角出发,学者们发现创业投资机构自身的声誉、地位和投资记录可以起到向其他投资机构传递信号的作用,因此直接影响了其构建或参与联合创业投资的机会。Lockett和Wright(1999)利用英国数据发现,声誉塑造了未来伙伴对将来收益的信心,并提升了未来伙伴对其的信任程度,因此具备良好声誉的创业投资机构通常拥有更多的构建或参与联合创业投资的机会。Dimov和Milanov(2010)利用1980-2004年间美国2498家创业投资机构35757个创业投资项目的数据发现,当面对新颖的投资项目时,创业投资机构的地位对联合创业投资的形成有积极影响,原因在于联合创业投资中网络地位较高的创业投资机构通常在获取关键性资源方面具备独特优势,因此拥有更多机会吸引其他合作伙伴。与地位和声誉类似,创业投资机构的投资记录同样是影响其参与联合创业投资的重要因素,Hopp和Lu-kas(2013)利用德国创业投资数据发现,与联合创业投资领投者合作频繁的创业投资机构更容易被邀请参与联合创业投资。其次,从需求视角出发,学者们发现创业投资机构自身能力和参与联合投资所需承担的交易成本直接影响了其构建或参与联合创业投资的意愿。Meuleman和Wright(2011)认为,当创业投资机构的组织学习能力较高时,其所面临的经营风险、经验壁垒等问题就会降低,因此通过参与联合创业投资来提高增值服务能力和降低进入壁垒等需求也会减弱,他们利用1990-2006年间英国私募股权对欧洲大陆跨境投资数据证实了这一观点。Verwaal等(2010)则分析了创业投资机构自身规模对其参与构建联合创业投资的影响。他们发现创业投资机构的规模与联合创业投资形成的概率呈现负相关关系,并指出这主要是因为在联合创业投资关系网络中,规模较大的创业投资机构往往处于联合投资网络的中心位置,需要承担更多的风险和协调成本,从而降低了他们构建或参与联合创业投资的需求。然而,Gu和Lu(2013)从机会和需求两个视角同时进行分析发现,创业投资机构的声誉与联合创业投资形成并非是简单的线性关系,而是一种倒U形关系。原因在于声誉的提升虽然增加了创业投资机构构建或参与联合创业投资的机会,但也同时降低构建或参与联合创业投资的需求,这是由于声誉较高的创业投资机构完全可能凭借自身知识和能力获取高额投资收益。2.投资项目特征。投资项目(即创业企业)特征对联合创业投资形成的影响主要是基于投资项目的不确定程度,并主要表现为创业企业生命周期(企业成熟度)和创业项目新颖性两个方面。首先是创业企业生命周期对联合创业投资的影响。一般而言,在不同的生命周期内,创业企业对各类资源的需求程度以及未来发展的不确定性等方面均存在很大的差异,因此对于处于不同生命周期的创业企业,创业投资机构通常会采取不同的投资策略。Ferrary(2010)认为,参与创业企业种子期投资的投资机构多为纯粹性的创业投资机构,而且此时不需要很多的资金投入,由于创业投资机构和创业企业之间形成稳定的社会网络关系是一个非常耗时的过程,因此在种子期只有少数创业投资机构会参与到创业投资过程中。到了成熟期,创业投资机构为了尽早实现退出,会通过邀请非纯粹性的创业投资机构(如,投资银行、大型企业、私募股权等)参与联合创业投资,由此导致联合创业投资的规模增大。与之相反,Lockett和Wright(2001)认为,种子期的创业企业风险比较大,对创业投资机构参与管理能力的要求更高,所以无论是出于分散风险还是增强管理能力的动机,创业投资机构在早期通过联合创业投资形式参与投资的概率都要高于后期。Deli等(2010)调和了上述两种观点。他们认为,创业投资机构在创业公司成立早期进入要面临较大的不确定性风险,在晚期又急于实现退出,因此在创业企业发展的种子期和成熟期都需要大量的人力资本投资。显然,通过构建和参与联合创业投资可以克服单个创业投资机构面临的人力资源约束问题,因此联合创业投资的投资规模与创业企业的发展阶段应是U型关系。①其次,同样是从机会和需求两个视角同时进行分析,Dimov和Milanov(2010)还研究了投资项目的新颖性对联合创业投资的影响。他们发现,对于创业投资机构而言,当投资之前很少或者是尚未涉及的行业时,其通常会面临两种不确定性,即自我中心不确定性和他人中心不确定性。前者表现为创业投资机构由于缺乏相应投资经验,而在投资活动中存在的困难和疑虑,它增加了联合创业投资的需求;后者表现为潜在合作伙伴在理性评价创业投资机构能力方面存在的困难和疑虑,它减少了联合创业投资产生的机会。而且,投资项目的新颖程度越高,联合创业投资出现的可能性越大,而创业投资机构自身声誉和地位又显著影响了二者的关系强度。
二、联合创业投资的经济结果
联合创业投资究竟产生了何种经济结果?对于这一问题,已有研究主要基于互补增值理论、交易成本理论和委托理论,考察了联合创业投资对创业企业成长和创业投资机构整体投资绩效等方面的影响。根据其所依据理论和研究结论,相关研究可细分为积极观、消极观和整合观三类。
(一)积极观研究基于互补增值理论,联合创业投资可以实现合作成员间资源、信息和管理技能的互补,增强创业投资对创业企业的增值服务能力,促进创业企业的快速成长。大量实证研究显示,相较于单个创业投资机构投资的项目,联合创业投资所投资的项目具有更高的财务回报水平、经营能力、IPO绩效。Hochberg等(2007)在对1980-1999年美国3469家创业投资基金数据分析后发现,联合创业投资有助于缩短退出时间,并可以提高获取下一轮融资和通过IPO、M&A退出的概率。Giot和Schwienbacher(2007)还发现联合创业投资的规模越大,创业投资机构的退出速度越快,特别是成功通过IPO退出的速度。也有学者发现,联合创业投资有利于培育创业企业的创新精神,并能在IPO之后取得更好的绩效,还有助于降低创业企业的IPO抑价,提高其市场价值。Smolarski和Kut(2011)对瑞典186家创业投资支持的中小企业进行问卷调查,发现相比单个创业投资支持的企业,联合创业投资支持的企业除了表现出更好的经营绩效外,还表现出更高的国际化水平。Guo和Jiang(2013)利用中国1998-2007年制造业企业面板数据发现,相比非联合创业投资支持的创业企业,联合创业投资支持的创业企业拥有更高的销售利润率、劳动生产率、销售增长率和R&D投入。①除了影响创业企业成长和项目投资绩效,有学者还发现联合创业投资还可以显著提升创业投资机构的经营能力,如在退出时机的把握方面,提高了创业投资机构的判断能力;在投资范围方面减少创业投资机构投资的本地偏见;在谈判力方面提升了创业投资机构对创业企业的谈判能力,等等。
(二)消极观研究基于交易成本理论和委托理论,学者们发现,联合创业投资内部各成员在行业知识经验、成立年限、创建地点方面存在一定差异,这种差异性虽然可以达到提升创业投资机构增值服务能力和分析投资风险的目的,但也增加了创业投资机构之间的交易成本和冲突,尤其是随着创业投资机构的增多,协调多个投资机构达到同一目标所花费的协调成本也随之增加,甚至还会出现领投机构的“道德风险”和跟投机构“搭便车”行为等问题。因此,他们认为联合创业投资中各成员间的差异性会显著降低创业企业的经营绩效和上市表现。Chahine等(2012)发现创业投资机构间差异会加剧创业企业IPO之前的盈余管理,而创业投资机构间差异和创业企业盈余管理的共同作用则会提高创业企业的IPO抑价,并降低其上市后的绩效表现。②Dimov和Clercq(2006)发现,联合创业投资规模与投资项目的违约比例呈正相关关系,认为在创业企业的预期表现不佳时,联合创业投资的规模越大,创业投资机构间的“搭便车”现象越普遍,从而导致投资项目绩效的进一步恶化。刘伟等(2013)比较了不同联合创业投资合作模式的投资绩效,发现中国情境下,“混合型”联合创业投资项目的投资回报水平要显著低于“纯粹型”联合创业投资项目的投资回报水平。
(三)整合观研究通过对以上两类研究的整合可以发现,联合创业投资作为创业投资机构间的战略联盟形式,一方面带来资源互补的收益,另一方面也会产生成员间的交易成本,这两种效应的共存使得联合创业投资与创业企业成长、投资收益等之间可能不是简单的正向或负向关系,有时甚至存在非线性关系,而且这种关系会受到外部环境的调节。因为,企业战略本身就是一个整合企业治理与市场竞争等相关要素的行为。③总体而言,如果某一轮联合创业投资中各成员间资源互补和信息共享所产生的收益大于其沟通协调成本时,则联合创业投资将使得成员获得更高的投资回报,并促进创业企业更快成长。反之,当沟通协调成本超过合作成员间资源、信息和管理技能的互补收益时,联合创业投资将产生消极影响,阻碍创业企业成长,降低项目的投资回报水平。此外,同样是关于联合创业投资与盈余管理关系,胡志颖等(2012)的研究结果与Chahine完全相反。他们发现中国创业投资存在道德风险问题,其参与影响了IPO公司的盈余管理,但是联合创业投资并没有恶化风险投资的盈余管理,相反起到了抑制的作用。其原因在于我国新兴市场的制度背景下,联合创业投资中差异性产生的各成员间冲突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创业投资的会计行为道德风险问题。①由此可见,不同制度背景下,联合创业投资所发挥的作用存在一定差异。
三、未来研究展望
早在上个世纪70年代,西方发达国家就开始积极探索创业教育,国际高等教育界诸多专家都认为“创业教育”是继基本文化知识证书和职业技能证书之后的“第三本教育护照”,足见发达国家对创业教育的重视。概括而言,国际创业教育的经验有以下几点:
(一)教育认识方面
首先,国外将创业教育当作一项重要的就业政策来对待。世界上众多国家都十分关注如何解决劳动力尤其是青壮年的就业问题。随着科学技术的日新月异和产业结构的不断更新,传统的就业岗位不断减少。所以,一些发达国家将创业教育当作一项重要的就业政策来对待,力求更新劳动力的思想观念,帮助他们找到就业机会。其次,国外将培养劳动力的创业能力作为一种新的教育目标来执行。1999年6月举行的斯图加特欧洲大会的主题就是加强创业教育的建设。大会明确指出:教育要向学生提供创业的机会和知识,锻炼他们的企业家思维,这样才能使他们立于社会、立于时代。欧盟委员会《1999年就业指导纲要》也指出,教育要培养学生的适应能力、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通过开设相关的创业理论和实践课程,增强自我就业能力。
(二)教育形式方面
首先,国外的创业教育形式多样、内容丰富。从宏观角度看,国外创业教育的内容包括创业态度和意识的培养、创业知识的学习和创业技能的训练等。法国有系统的创业教育培训计划和机构;德国自20世纪60年代起就开展小企业教育培训;澳大利亚常年开发创业教育课程和系列教材;美国的斯坦福大学不定期地邀请创业成功人士和投资家来学校演讲,鼓励有创业意识的学生与风险投资公司进行合作。这一切都表明国外将创业教育作为一项重要课程来看待。其次,国外的创业教育从小学开始,贯穿于教育的整个过程。美国在小学、初中、高中、大学乃至研究生阶段,都开设创业教育,还引导学生按照个人兴趣学习专业的职业技能。近些年来,法国也开始开展诸如“教中学生办企业”、“在中学里办企业”等实践活动,力求培养学生的创业兴趣和能力。
(三)教育条件方面
首先,国外的创业教育得到了政府和社会机构的资金支持。创业教育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得到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联合行动。比如美国的创业流动基金中心、新墨西哥的企业发展中心都对本国的创业教育给予大力支持。法国政府也采取有力措施和优惠政策鼓励自主创业,为青壮年提供技术、资金和经营方面的帮助等。其次,国外的创业教育组织非常活跃。为了支持创业教育的顺利开展,国外还开设了诸多教育组织,比如美国的创业教育组织活动就十分活跃,这些组织不仅包括学生组织,还有教师组织,所有组织分为不同的层级,如全国级、地方级和州级等。美国的这些教育组织支持和鼓励创业教育教学材料和教学手段的开发和交流,吸引了大量的师生参与,在促进美国创业教育长远发展方面承担着不容小觑的角色。综上所述,国际创业教育积淀了不少有利经验,值得我国借鉴。我国在创办创业教育的过程中,要与时俱进,与国际接轨,只有这样,才能摸索出一条符合我国实际,具有中国特色的创业教育之路。
二、从国际创业教育经验中得到的启示
国际创业教育经验比较丰富,我国可以从中获得启示,以此促进我国创业教育的有序发展。
(一)转变创业教育观念
在全社会培养具有自主创业意识和能力的高素质人才已是时展的重要趋势,也是一个国家立于世界之林的重要基础。这一点,我们可以从日本和美国等发达国家的创业教育实践中获得启示。长期以来,我国传统的教育观念就是学生要考大学,大学毕业后就是就业、考研或者出国,高校人才培养模式的目标也仅仅局限于应用型和研究型,强调对知识的记忆和练习的模仿。这种传统的教育模式直接阻碍了创新精神和创业意识的培养,整个社会和家庭也不注重创业教育的开展。据清华大学创业中心的调查报告显示,我国的创业教育平均水平低于全球创业观察(GEM)统计的全球平均水平。发达国家的大学生创业比例占据大学生毕业总人数的20%-30%,而我国竟不足1%。由此可见,转变我国的创业教育观念势在必行、迫在眉睫。我国要学习国外先进国家的做法,深化改革教育模式,将就业教育转变为创业教育。学校不仅要传授学生基础知识,还要突出教育创新,突出对学生实际能力的培养。只有这样,才能潜移默化地锻炼我国学生的胆识和能力,增强“含金量”。
(二)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创业教育体系
我国要积极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从提高整个国家的国民素质入手,将创业型人才培养与应用型、研究型人才培养放在同等重要的地位,积极鼓励各类大学甚至中学开展丰富多彩的创业教育,并将社会各类创业资源与创业家的成功经验引入学校,密切学校、社会与家庭的联系,使创业型人才培养模式逐渐成为我国教育人才培养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同时,我国政府和社会相关机构要加大对创业教育的资金投入,为创业教育的开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政府在开展创业教育方面要承担倡导者和扶持者的角色,颁布相关政策,稳定创业教育的开展,这一点要向英国和德国等国家学习。另外,学校要向学生系统传授创业管理的基础知识,拓宽创业实践活动的层次和范围。这种做法不仅能够直接提升学生在就业市场上的竞争力,还能挖掘学生全面发展的潜能和事业上不断进取的心理品质。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学生要为创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奋斗,培养出大批具有创业精神的人才,对推动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有着广泛而深远的意义。
(三)改革传统的人才培养模式
不管什么样的教育都要做到以人为本,凸显学生的主体地位,在创业教育中尤甚。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创业教育的应有之义。人力资源是每个国家保持竞争优势的最佳“法器”,也是企业管理中最重要、最宝贵的生产要素。所以,在开展创业教育时,我国要将爱护人、信任人、关心人、尊重人与调动人的主观能动性放在首要位置,将改革人才培养模式与借鉴、学习美国创业教育的成功经验有机结合起来:一是将中国教育强调务实的作风与美国注重浪漫的风格有机结合起来;二是将中国教育的“学多悟少”与美国的“学少悟多”有机结合起来;三是将中国教育强调学生掌握扎实的基础知识与美国教育注重开拓学生的独立精神有机结合起来;四是将中国教育注重知识与美国教育注重智力开发有机结合起来;五是将中国教育注重知识严谨、系统与美国教育注重知识内在联系和拓展有机结合起来。创业创新不仅仅要作为一种能力来培养,还应该作为一种高尚品质来塑造,以此激发和锻炼学生的创业意识和创新精神。
(四)优化创业教育的培养方案与课程体系
我国的创业教育仅仅局限于组织学生参加创业竞赛或者指导学生自主设计、创办科技公司或商业企业的操作层面上,没有将创业教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中,从而导致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相脱节。多数高校也仅仅在大四阶段开展创业教育课程,课程体系缺乏针对性和系统性,不能体现创业教育的实践性。相比之下,美国的创业教育涵盖了从初中、高中、大学乃至研究生阶段的正规教育,这值得我们大力借鉴。我国创业教育应该形成系统化的课程体系,以课堂教学、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为主,教学内容也应该有所侧重。由于我国在挖掘创业教育教材方面有所薄弱,我们可以借鉴美国使用的创业教育课程教材,因为美国的创业教育比较发达、完善,所以我们可以从美国大学给本科生开设最多的创业课程中选取几本教材,翻译成中文推荐给我国大学生,比如《创建和运营新企业》(Startingandrunninganewfirms)、《家族企业》(Familybusiness)、《如何写创业计划书》(Ventureplanwriting)等等,这些教材使用面较广,可以增长我国学生的创业知识,开阔他们的眼界。
三、结束语
(一)制定出台扶持政策
近几年,鄂尔多斯市政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鼓励自主创业的政策措施。2008年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放宽了小额担保贷款对象、条件和额度,加强和完善了小额担保贷款审核程序、财政贴息管理及风险管理等。2010年又出台了《鄂尔多斯市创建充分就业城市工作方案》和《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几项具体工作》,规范了初始创业者应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市、旗(县)两级财政以奖励形式全额返还创业企业前3年缴纳的税收。2011年印发《鄂尔多斯市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办法》,全力扶持自主创业。
(二)加大贷款等金融扶持力度
“十一五”期间,鄂尔多斯市累计投入资金4068万元,为13052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小额贷款4.26亿元,直接或间接带动了约4万余人就业。2013年,为5440名创业者发放了小额贷款2.4亿元,为15家企业发放贷款1345万元,扶持14916人步入工作岗位。金融政策的重点是降低创业者小额贷款和劳动密集型企业贷款的门槛,同时增加贴息额度、放大担保金担保比率、扩大贷款惠及范围、提高贷款额度、完善小额贷款审批发放及贷后管理工作制度等。这些政策的实施,进一步推动了青年创业的发展。
(三)建立创业服务系统
一是实行免费培训。目前,鄂尔多斯市实行的是免费创业培训,聘请优秀创业培训教师授课,重点培训高校毕业生、农牧民、退伍军人及其他失业人员。2013年鄂尔多斯市共组织了205期创业培训班,5952人接受了免费创业培训。二是成立创业咨询指导工作机构。2010年鄂尔多斯市就设立了创业专家咨询指导委员会,该机构由劳动、工商、税务、个体协会、银行、律师事务所等单位组成,为创业者提供免费的咨询指导服务。三是树立先进典型,引导创业发展。鄂尔多斯市连续6年开展创业之星评选表彰活动,通过事迹报告会等形式,讲述“创业之星”事迹,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带动效应,积极引导青年创业者创业成功。四是建设“创业就业见习基地”和“创业孵化基地”,为鄂尔多斯青年搭建创业就业见习平台,扶持就业创业。截至2013年,鄂尔多斯市共建成了青年创业就业见习基地近70个,提供见习岗位1258个,累计安置见习创业人员约1800名。
二、鄂尔多斯市青年自主创业存在的问题
(一)创业者自身的问题
一是市场适应能力弱。目前,我国的学校教育中很少涉及对创业知识及能力的教育和培养,许多高校毕业生等年轻人不了解市场经济的相关知识,不熟悉市场规则,对市场变化的判断力、风险驾驭能力等较弱,直接影响了创业成功率。二是投资方向有偏差。随着鄂尔多斯市经济的快速发展,民间借贷“热度”不断升高。一大批创业成功的青年,不是将赚来的钱用在扩大生产上,反而是投入到民间借贷中,热衷于购房购车,奢侈消费,极大地影响了所创企业的发展。三是缺乏创业精神。一些青年创业者家庭较富裕,总是想着做“大生意”,加之许多创业青年都是独生子女,普遍缺少吃苦耐劳、敢为人先的创业开拓精神,在项目的选择上缺乏创新和远见,多是“复制”成功例子,也很容易被别人效仿,大大降低了企业或项目的竞争力,影响创业面的扩大。四是缺乏精细化管理。大部分企业都采用的是粗放式的管理模式,主要原因是创业者本身就缺乏相关的管理知识,缺乏精细化管理的理念,也不聘请专业管理人员和团队,风险管控能力较低。在商业交往中契约意识不强,多数不签订合同,都是口头约定,很容易产生经济纠纷。
(二)创业者面临的社会问题
首先,创业成本较高。鄂尔多斯经济的快速发展,为创业者带来了商机,也带来了高额的创业成本。首先是场地租金高。随着鄂尔多斯房价快速上涨,各类场地租金也大幅上涨,使得经营性商业用房无论是购买还是租赁成本都很高。其次,用工成本高。据统计,2010年鄂尔多斯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53015元/年,到了2013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68232元/年。鄂尔多斯市平均工资已经比呼、包及陕甘宁等周边地区高出很多。最后,政府扶持创业存在问题。主要有:一是扶持政策的针对性不强。目前,创业扶持政策仍集中在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的下岗失业人员,针对青年创业的扶持少;二是在资金投入方面,没有设立专门的青年创业基金,小额担保贷款也没有专门针对青年自主创业的政策。政府确定的5万元贷款额度无法满足和解决青年创业的资金问题;三是扶持青年创业服务体系不健全。与发达地区相比,在创业咨询、指导等方面有很大的差距,能够提供的服务较少、服务效率较低、服务质量较差。没有建立完善的创业信息服务平台,提供的信息有限;四是教育培训体系不完善。培训机构较少,培训的受众面较小,没有建立起较为完整的培训教育体系。
三、推进鄂尔多斯市青年自主创业的建议
(一)保持经济增长,保障创业条件
实现创业成功的先决条件是保持地方经济的稳定增长和快速发展。经济增长快、居民收入提高、消费能力增强才能给创业者带来机会、提高创业成功的概率。经济增长和稳步发展能吸引大量的外来人口,扩大居民数量、提升人口基数,大幅提高总体消费能力和水平。由此可见,地方经济发展情况是创业者进行创业选择的关键,保持经济增长、促进经济发展也是自主创业的决定性因素。
(二)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
1.出台或设立专门针对青年创业者的扶持政策。将各部门出台的创业优惠措施进行有效整合,并在资金扶持和帮助、税收的减免、社会各项保障措施及信息服务等方面制定配套措施,确保政策措施具备较为完备的扶持内容、具有较强的操作性。2.简化行政审批,促进青年创业发展。取消或整合行政审批各部门之间的审批权限,施行联合审批。同时规定办结时限,推出承诺服务等,下大力气解决办理手续复杂及周期较长等问题。引进超市化选购模式和快速反应机制,开通“绿色通道”,提供“一站式”服务,为创业者提供“一条龙”服务。3.完善创业政策与产业政策衔接。根据创业需求,加强对产业及主要行业创业的分类指导,使产业政策在整体规划、规范行业发展等功能之外,通过统筹衔接、协调引导,使创业者根据自身的实际与城市发展的需要选择正确的创业内容。
(三)提高培训质量
1.建立高素质的创业培训队伍。建议重点在鄂尔多斯市当地培养和发展素质较高的培训教师,同时根据创业者的需求,聘请国内市场营销、财务管理、企业管理、法律、工商、税务等领域的资深专家、企业家作为客座教师,通过定期交流、座谈、培训等形式,向青年创业者传授经验,增强青年志愿者的创业信心,拓展商务人脉。2.进一步完善创业培训指导机构。不断完善“创业专家指导委员会”建设,健全创业培训工作机构的成员单位,确保就业管理、就业服务、职业技能开发、职业培训机构等相关单位参加,加强经费筹措、优惠政策的制定落实等工作,帮助青年实现成功创业。
(四)加大资金扶持力度
目前鄂尔多斯市在资金扶持方面主要是提供小额贷款,每年投入资金约2亿元。但是这些资金要分摊给城镇、农村牧区的各类失业人员及就业困难人员等众多的群体,专门给予青年创业者的资金较少,不能满足创业的需求。对此笔者建议:一是扩大整体贷款的规模,同时协调金融企业向青年创业者提供适度贷款,帮助其解决资金问题。二是提升贷款额度。目前,鄂尔多斯市提供给个人的单笔贷款额度最高为5万元,根据目前的物价水平,这笔钱对于创业前期投资来说,根本无法满足创业的基本需求(如房屋租金、装修、人工等)。应当根据社会消费水平,适当提高单笔贷款额度。三是简化放贷手续。虽然经过多次简化,但目前的贷款手续仍然复杂。建议由金融行业如银行等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全面简化各类审批手续,确保创业者及时得到创业贷款的支持。
(五)搭建信息平台